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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辯證法之一:質量互變是眼神錯亂
送交者: 金劍 2020年08月21日00:05:1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人世間最大的謊言——辯證法(第5稿)

引子:

讀書時對辯證法充滿了崇拜,覺得是放之四海皆準的真理,一直堅信了許多年。但是,大約在2005年,我慢慢地覺悟了,發現辯證法是極端荒謬的。由於現在的中國政府強力推廣辯證法,就使它成為對中國人毒害最深最烈的謬論,變異和扭曲了中國人的思維。

本人給一些人講過辯證法,他們都覺得辯證法很荒謬。

劈開辯證法:

辯證法有三大規律,那是它的核心與支柱,三大規律必須都成立了,辯證法才能成立。就如一個三條腿的凳子,只要一條腿斷了,凳子就會倒下。也就是說:辯證法的三大規律如果有一個不成立,辯證法就倒下了。但是仔細推敲,三大規律沒有一個能成立,荒謬到如此可怕的程度。一個三條腿的凳子,三條腿都去掉了還能是凳子嗎?

中國人對辯證法很熟,都能朗朗上口。它的三大規律是:

質量互變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

下面我們對這三大規律一個個來分析。

辯證法對中國人毒害很深。為了全面地揭穿它,並且堵住想狡辯者的觜,不給狡辯者留機會反駁,本文寫的很長、很細、很亂、很繁瑣,希望讀者耐心。不過讀完後,能記住並認同本文的幾個標題就大功告成了:質量互變規律是眼神錯亂、對立統一規律是邏輯陷阱、否定之否定規律是鼓吹犯罪、辯證法是毀滅人類的三壞詭辯術。

歡迎辯證法的衛士們對本文進行辯論。

 

荒謬的辯證法之一:質量互變規律是眼神錯亂

質量互變規律:

辯證法的認為,事物的變化只有量變與質變這兩種形式,它們的關係是: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一切事物變化都是從量變開始,當量變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必然發生質變。事物是以量變開始,以質變結束。量變為因,質變為果。事物的發展演變過程是量變的積累過程。並且認為所有事物的發展演變都必然經歷這兩個過程。

什麼是“量”?量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那就是重量和體積,單位一定是kgm³

什麼是“質”?質是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規定性。無機物是以分子原子為依據,有機物是以細胞為依據。所以“無機物的質是分子原子”、“有機物的質是細胞”。

什麼是“量變”?量變就是“質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或位移”。

什麼是“質變”?質變是事物的質發生了變化,從這種事物變成其它事物。

也就是說,對於物體來說,“量變”是在分子細胞不改變的情況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質變”是分子細胞發生了改變。

 

1、二個永恆的偽證

雖然辯證法的書千本萬本,辯證法者雄辯滔滔,如果讓辯證法者舉出一個例子說明質量互變規律,或者找遍辯證法所有的著作,只能找到二個與下面類似的例子:

    一是爛蘋果的過程:爛一點是量變,爛一點是量變,一點點爛下去,就是一點點量變,當量變不斷地增加,最後蘋果全部爛掉了,就是質變。辯證法里有一句著名的話:“實現了質的飛躍”。

二是度:什麼時候產生質變呢?辯證法學家們又引出了一個“度”,說是量變達到了事物的“度”,就會產生質變。甚至舉了例子;當水達到100度時就變成水蒸汽,當水達到0度時,就變成冰。在辯證法的書中,還花大篇幅的、有模有樣地對這個“度”進行剖釋。真覺得可笑之極。

按照這種邏輯,每一種事物都有一個相應的質量互變中的“度”,但是辯證法者從來就沒有告訴我們這個“度”是多少,也沒有告訴我們如何去找到、去求解這個“度”,詭異吧?

我們先對這的兩個例子進行封存,後面再剖釋。

 

2、用辯證法的矛破辯證法的盾

    我對別人講辯證法時,我就用辯證法的矛破辯證法的盾。先請別人舉出質量互變的例子,那麼就得到上面的兩個類似的例子。我自己再用辯證法的方法,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例子:

水龍頭往水桶里放水,這是一個量變的過程。因為它符合“質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也符合位移——水從水管位移到水桶里。我會問大家,這是什麼變化,當然都肯定回答是“量變”。我接着問,那麼當放滿一桶水時,水桶里的水就變成金子了?還是變成石油了?還是變成大米了?還是變成金剛石了?什麼時候變?

當時聽講的人,說我瘋了,水怎麼能變成其它的呢?

我馬上說:“不是我瘋,是黑哥瘋了,是他告訴我們,量變一定會達到質變。”

我接着拿出質量互變規律來反駁他們:“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那就是說“水只要繼續放下去,達到某個‘度’,就一定會發生質變,變成其它東西。誰不承認這個規律,誰就是不承認辯證法,不承認辯證法就是反革命,在文革時就拉出去斃了。只要還承認辯證法就必須得承認這種變化的存在,什麼時候水可以變成金子?我們找出這個‘度’就行了。”“只要大家還承認辯證法,若要發財,回家往水桶里放水,說不定就能獲得金子,還用費什麼勁挖金礦?從今以後大家不用再幹活了,回家放水吧。別忘了把‘度’告訴我,也讓我發財。”

聽講的人當時就傻眼了。按質量互變規律,這麼說是對的。但是常識告訴我們,水只要放下去,哪怕地球上全部是水,全宇宙都是水,還是水,永遠不會因為“放”水就變成其它東西。這不就是否定了“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這一質量互變規律了嗎?

 

3、量變永遠不可能引起質變

我接着再用最簡單的數學原理來破這個質量互變規律:

量變是“質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那就是說,1個量變時,質變的成份(也就是質變量)為0,當N 個量變發生時,它的質變量是Nx0還是0。具體地說,如果每1滴滴向水桶的水,它的質變量是0,當滴滿一桶水時,它的質變量還是0,水還是水,沒有發生任何質變。用數學公式表示如下:

1個量變時,質變量為:1X00

N個量變時,質變量為:NX00

(憑這個公式就能證明:質量互變是絕對不存在。)

00,(0的集合是0)。

我宣布:“0乘任何數都是0,所以量變永遠不會產生質變。”

這時馬上有人反駁:“錯,0乘無窮多結果是未知數。所以說只要水放下去,還不定什麼結果呢?”

我反駁說:∞是一個概念,不是一個數。我剛剛說那句話沒有錯。自然界不存在∞,所以自然界不存在質量互變規律。

從數學上看:

如果N≠∞,那麼N+1≠∞。

(如果N不等於無窮多,那麼N+1也不等於無窮多。)

N不是從∞開始,是從1開始、從0開始的,所以無論如何加下去,永遠也不會達到無窮多。

(事物只要不是從無窮多開始,無論如何累加,都不可能達到無窮多。在過去、現在、將來,自然界都不存在無窮多。在自然界中,沒有任何一種事物的量是無窮多。量變永遠不可能達到無窮多。)

00,(0的集合是0)。就是說,無窮多個“0”相加還是“0”。可見,就算自然界存在無窮多,也不存在質量互變規律!

水龍頭放水,人類可以看到最遠的地方(150億光年)都充滿了水時,也不會發生質變:

[150X100000000X365.24X24X60X60X300000X1000(米)]^3X3.14159X00

從公式可以看出:量變永遠無法達到質變,量變永遠無法積累成質變。

這裡奉勸大家,不要再做實驗去找 “質量互變中的‘度’”了,這個“度”是永遠不存在的。就比如,一個二維坐標,當沿着X軸走下去,無論走多遠,永遠不會在Y軸上有一點點體現。

從這個簡單的數學演算中可以看出,量變永遠不會引起質變,質量互變規律是如等荒謬。

我們應該明白一個原則是:

無機物的最小微粒是分子,以分子來界定無機物;分子沒有發生變化,就不是質變;分子發生了變化,就是質變。有機物的最小微粒是細胞,以細胞來界定有機物;細胞沒有發生變化,就不是質變;細胞發生了變化,就是質變。我們只有把着這個原則去分析,才能真正認識什麼時候發生了質變。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看上面那兩個辯證法者提供的例子:

--水蒸汽:

<==><==>水蒸汽

分子式:H2O<==>H2O<==>H2O

從分子式中可見,冰、水、水蒸汽的分子式都H2O,分子沒有發生變化,所以沒有發生質變。冰、水、水蒸汽,那只是水的三種狀態而已,物理與化學特性幾乎沒有任何變化。在所有的物理化學書中從來沒有把它們當成不同的物質。絕大多數物質都存在着這三種狀態。

水變成水蒸汽和冰,不是質變。水只有變成金子銀子鑽石大米,或者其它的什麼東西,才是質變。

三種狀態之間的轉變,也不是“量變”引起的:

水變成水蒸汽和冰,還是水,沒有產生質變,也與量變沒有一點點關係。這三種狀態之間的轉變,是溫度變化引起的,不是“量變”引起的。一克水0度時就變成冰,100度時就變成水蒸汽,一萬噸水也是如此,與量和量變撘不上一點點關係,扯到量變與質變中來,毫無道理。辯證法者窮途末路到這種程度,把溫度變化都說成是量變,把一種物質的三種狀態變化說是質變,真是思維扭曲到什麼程度?水不止這三態,還有:超臨界流體、超固體、超流體、費米子凝聚態、等離子態、玻色-愛因斯坦凝聚態等等,從來沒有人說這時的水不是水了。溫度變化既不是量變也不是質變。

我們再看,醫院的氧氣裝加壓在氧氣瓶里,它就是液態,難道液態的氧氣就不是氧氣了嗎?病人就不能吸了嗎?顯然它還是氧氣,液態與氣態幾乎沒有任何差別,只是氧氣的含量多一些而已,更沒有質的差別。記住,有機物是以細胞來界定的,無機物是以分子原子來界定的。

 

4、水真正的質變

這時,有人就耍賴說,按你那麼說,水永遠不會變成其它什麼東西,所以質變是永遠不存在的。

我就會反駁說:只要你能力夠,水可以變成任何東西。

根據宇宙大爆炸原理,宇宙大爆炸的最後一刻,首先形成了氫原子,再由氫原子合成其它原子。也就是說,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質都是由氫變化而來的。太陽上現在每時每刻都發生着氫的核聚變反應。如果你能力夠,可以逆着這個方向,先把水打成氫原子,或者打成中子、質子與電子,再把這些合成你所需要的原子,再組合成你所需要的分子和細胞,最終組合成你所需要的一切。按照這個原理,水不但可以變成大米、金剛石,變成動物也是可以的,拿起一桶水,倒到地上變成一頭豬是可行的,還不違反物質不滅定律。

如果你的能力還大,可以有更超常的變化。根據愛因斯坦E=mc^2,物質是由能量構造的。這更簡單了,你只要把那桶水轉換成能量,再用這些能量轉換成你要變的東西。別說東西了,再變出一個你自己都行;小心別引起核爆炸。

上面所說的那是神仙的本事。我私心所猜,那些能力你不具備(但願我猜錯了),但是把水變成氧氣和氫氣,這種本事一般人都有,這也是質變。

水變成氧氣和氫氣:

2H2O(水)<==>2H2(氫氣)+O2(氧氣)

把水變成氧氣和氫氣,分子式已經發生了變化,這是不同的物質,這就是質變。水是可以滅火的,但是氧氣是助燃的,氫氣遭到火會劇烈燃燒甚至爆炸。呼吸需要吸進氧氣,但是如果把水吸進肺里去,那就是溺水。水與氧氣和氫氣,它們的化學物理特性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異,這就是不同的物質。辯證法者把冰、水、水蒸汽說成是不同的物質,他們怎麼這麼弱智。渴了可以把冰含在嘴裡就變成水解渴,但你把氫氣含在嘴裡試試?小心成烤豬。

把水變成氧氣和氫氣,其實很簡單,電解就可以了;把氧氣和氫氣變成水更簡單,燃燒就行了;都是質變。

200年前,如果有人說,可以從水中分離(質變)出兩種氣體,而且其中一種還能燃燒,那麼全人類可能都笑他是瘋子。把水變成金子,我現在沒有這個能力,你也沒有這個能力,牛頓差點有了這個能力(牛頓研究鍊金術)。但是不能以此確定人類將來也沒有這個能力,更不能認為神仙也沒有這個能力,我們不能囿於所見,用自己的知識固化了世界,像200年前的多數人一樣。當然,如果人類繼續墮落下去,當到了可以用水製造黃金的時候,人類更加危險了。古人云:“小人多才,苦煞天下”是也。所以,道德的墮落才是人類最兇狠的殺手。科技是中性的東西,好人用了會有益於世界,壞人用了會危害世界,只有達到壞人很少很少的時候,科技的高度發達才沒有危險。

水變成氧氣和氫氣,氧氣和氫氣變成水,這是兩個正好相反的過程。在這兩個過程中,分子都發生了變化,所以都是質變。把水變成氧氣和氫氣,是吸收能量的過程;把氧氣和氫氣變成水,是釋放能量的過程,在這兩個質變過程中,是能量的進出導致了質變的發生,這與量和量變沒有任何關係。辯證法者硬是要扯成量變導致質變,難道辯證法者連這麼簡單的化學原理都不懂?

這裡想問一問辯證法者,如果水溫變化是量變,那麼往水桶里放水是什麼變?難道是質變?如果水變成蒸氣和冰是質變,那麼水變成氫氣和氧氣是什麼變?難道是量變?

 

5、事物的發展是質變到質變的過程,與量變沒有關係

水的質變方程式:

2H2O(水)<==>2H2(氫氣)+O2(氧氣)

水加了電就變成氧氣和氫氣,氫氣氧氣燃燒就變成水,這都是質變。水的質變過程不是量變的積累造成的,與量變沒有任何關係,這個過程也不存在量變和量變的“度”。質變絕對不是量變積累所致,質變與量變不存在任何因果關係。

從電解水的化學方程式中可以看到,質變的過程中,還必需具備量的守恆定律,就是說量絕對不能出現變化。

辯證法者所說的:“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事物是以量變開始,以質變結束。”、“量變為因,質變為果。”、“事物的發展演變過程是量變的積累過程。”,這些說法全是錯的,辯證法的質量互變規律從頭錯到尾!

水的質變過程:

界定水與其它東西不同的是分子,分子發生了變化就是質變。水變成氧氣和氫氣的過程,就是一個一個水分子地被電解,就是一個一個水分子在質變,是一點質變一點質變的過程(從分子方程式中看出:水分子被電力撕開變成氧離子與氫離子,2個氧離子自動結合成1個氧氣分子,2個氫離子結合成1個氫氣分子)。當氫氣與氧氣燃燒變成水,也是組合成一個一個水分子,也是一個一個質變。可見水的質變過程是質變到質變的過程,是“質變的積累過程”,整個過程中不存在量變。

爛蘋果的過程:

有機物的最小微粒是細胞,細胞沒有發生變化,就不是質變,細胞發生了變化,就是質變。界定蘋果與其它東西不同的是細胞,蘋果爛了是蘋果細胞發生了質變。當我們拿起蘋果咬一口,這時是量變,因為數量減少了,一口蘋果位移到嘴裡了。當蘋果一點腐爛時就是一點細胞質變,二點爛就是二點細胞質變,當一個一個細胞爛時,就是一個細胞質變,這時細胞的分子式絕對發生了變化,已經不是蘋果的細胞了,請注意:這時蘋果的量絕對沒有發生變化。最後整個蘋果爛掉,就是所有的蘋果細胞發生了質變,整個過程是“質變的積累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蘋果的量沒有發生變化,量變不存在。辯證法學者把質變看成量變,什麼眼神?

在一般的敘述中,當食物腐爛時,我們就說該物體變質了,也就是質變了,不能吃了;沒有會人說,食物量變到一半了,不能吃了。可見,如果沒有辯證法的干擾,我們平常人的觀察還是正確的。只有辯證法者才會把食物的變質過程看成是食物的量變過程。

從水變成氫氧、氫氧變成水和蘋果腐爛的過程,我們可以得出:事物的發展演變過程,是質變到質變的過程,是質變的積累過程,是部分質變到全體質變的過程,與量變沒有任何關係。通過仔細觀察,所有事物的發展演變過程都是這個規律,化學變化、核反應、生物反應、人類事物的變化,都符合這個規律。

 

6、質量互變規律在邏輯上不成立:

按照人類現在的科技水平,水發生質變,必然生成氧氣與氫氣,氧氣與氫氣發生質變必然生成水。如果量變產生質變,那麼往水桶里放水,當達到一定量時,水變成了氫氧二氣;接着放,當達到一定量時,氫氧又變成水……再接着放下去,就在水和氫氧二氣之間變化着。這是悖論,世間哪有這種現象?氫氧燃燒生成水,是釋放能量的過程,而水分解成氧氣與氫氣是吸收能量的過程,這是兩個對立的過程,事物只能往一個方向發展,絕對不可能完成兩個相互對立的過程。量變引起質變這種說法,從邏輯上看,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

如果質量互變能成立——量變積累成質變,那麼太平洋是最不太平、最可怕的。陸地上的水不斷地注入太平洋,也就是說,太平洋的水時刻在發生量變,不定什麼時候太平洋的水發生質變——都變成氫氣和氧氣;氫氣時刻有大爆炸的可能,太平洋的氫氣一旦爆炸,其威力將超過很多很多顆氫彈,我們人類正坐在火堆上。

如果量變積累成質變,洗澡就是最危險的事業。大家洗澡得小心,因為這個“度”還沒找到,說不定洗澡放水時就發生水變成氫氣和氧氣的質變,氫氣一爆炸就完了;十公斤的水可以生成一公斤多的氫氣,相當於一個大炸彈了,絕對能把你的家炸掉。

從上可以看到,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質量互變規律。

所謂的質量互變規律,是辯證法者把質變看成了量變,是眼睛壞了。

本人為什麼一開頭就讓辯證法者舉出質量互變的例子,這是因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這種規律,一個例子都找不出來,舉出一個,就逮住一個,就破掉一個,用辯證法的矛破辯證法的盾。

如果量變就能達到質變,那麼“謊言千遍就成為真理”,這是納粹法西斯所崇尚的。這種觀念就會造成人類的思維扭曲、假話盛行。當年老X活着的時候,中國人一遍遍地喊萬歲,不是千遍,而是千億遍,千千億遍,千千千億遍,結果連84歲都沒活到。當時的中國人都愣住了,不是說好萬歲嗎?怎麼83歲就走呢?讓我們喊萬歲,騙我們嘛!

其實“量變永遠不會成為質變”。“謊言千遍依然還是謊言,謊言永遠不會變成真理”。這才是千真萬確的真理。

可見辯證法的質量互變規律是何等荒唐!何等有毒!

 

7、對事物的描述還有一個指標——狀態

量與質是事物的兩個指標,其實對事物的描述還應該存在另外一個指標——狀態。辯證法者有意無意地漏掉了這個指標,不知為什麼?有些崇洋媚外的中國人(包括學者)未經深入研究,卻完全接受了這種有漏的觀念,並對中國人徹底洗腦,同時又阻擋了對這種有漏觀念的批評,使這種謬論在中國變成了普世真理,混亂和扭曲了中國人的思維,非常悲哀。

上面辯證法者提到的“度”——水的溫“度”,其實不是量變程度的“度”,水的溫度與量變程度根本不是一回事。當往水桶里放水達到1N桶時,這才是量變的“度”。量屬於事物的規模,量的單位只能是重量“kg”或體積“m³”。既然量變的“度”是量變的程度,那麼它的單位一定與量的單位相同,也是kgm³

水的溫度絕對不是水的量,那麼水溫的變化就肯定不是量變。溫度是物體熱運動的狀態。百度對溫度的定義是:溫度是物體分子熱運動的劇烈程度。其單位是“K”。水溫的“度”與量變的“度”毫不相干,扯到量和量變中來毫無道理!辯證法者連“度”都看錯!把溫度的“度”當成量變的“程度”。無論是化學、物理、數學等等學科,從來就沒有把溫度當成量的,更不把溫度的變化當成量變,唯有辯證法才這麼愚昧。

很顯然,對事物的描述應該有三個指標:事物的規定性——質、事物的規模——量、事物所處的狀態——態。它們的單位相應是分子或細胞、kg m³、K(熱度)。它們的變化相應是質變、量變、態變。溫度與三種狀態的變化是屬於態變。在考慮事物的量變和質變時,已經把事物假設在常態下。其實,事物的狀態遠沒有事物的質和量重要,如果不是辯證法者硬把溫度和冰、水蒸氣扯出來說事,我們也用不着考慮事物的狀態。

辯證法說“量”是指事物的規模與程度,其實量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那個詞很模糊,不應該用在量上,應該用在狀態上。所以事物有三個指標:事物的規定性、事物的規模、事物的程度,也就是質、量、態。

事物的狀態還有其它方面參數,如速度、壓力等,難道也劃入量的範疇?事物的狀態還可能存在其它指標,這與事物的質和量沒有關係。我們在考慮問題時,往往已經假設事物處於常態0速、常溫、一個大氣壓),所以就忽略了事物的態變。

有的辯證法痴迷者可能耍起懶來,說物體的重量(體積)是量,物體的溫度也是量,物體的速度也是量,物體的壓力也是量,除了質,物體的量什麼都包括。我說,那乾脆這個“量”等同於物體算了,連“質”也包涵進去唄,還把“質”單獨劃分出來幹什麼?

很顯然,態變與量變沒有任何關係;態變可能導致質變,也可能不導致質變,態變導致的質變可能是可逆的,也可能是不可逆的。在溫度變化時,有機物會發生質變,無機物有的發生質變,有的不發生質變,象水就沒有發生質變。有的化合物,高溫發生分解,這是質變。化學反應(變化)往往與溫度有關,從來沒有一個化學家這時會說,量變引起了質變。

水發生質變,必然生成氧氣與氫氣,氧氣與氫氣發生質變必然生成水。如果像辯證法者所說的“溫度變化是量變”,按照辯證法的邏輯:“量變必然導致質變”。就是說:溫度升高發生質變,氧氣氫氣燃燒(爆炸)生成水;溫度再升高又發生質變,水分解成氧氣和氫氣;再升高又生成水;再升高又分解成氧氣與氫氣;……死循環,無窮無盡,最終是什麼?想說它是什麼就是什麼,好像變戲法一樣。可見辯證法者的質量互變規律,從邏輯上看也是荒謬的。還有一個問題,既然溫度升高氧氣與氫氣燃燒生成水,溫度再升高水就不可能分解成氧氣與氫氣,只能往一個方向變,絕對不能往回變。這時的量變(溫度變化)就不再產生質變,辯證法的質量互變規律的“量變一定造成質變”的邏輯再次破產。

如果壓力的變化也是量變,按照質量互變規律:我們從物理學上看,汽車發動機里的油氣混合體,壓縮爆炸產生動力,我們把油氣混合體換成氫氣與氧氣,壓縮氫氧混合體爆炸產生動力和水,再壓縮水產生氧氣和氫氣,再壓縮氫氧混合體爆炸產生動力和水,再繼續下去……,這是什麼?是永動機。也就是說,質量互變規律如果能成立,並且壓力也是量,永動機就能製造成功,可見質量互變規律和永動機一樣,是不可能存在的。

溫度也是一樣,如果溫度的變化也是量變,按照質量互變規律:把水的溫度升高變成氧氣與氫氣,再升高變成水;再升高又變成氧氣與氫氣,再升高又變成水;……繼續下去,又是永動機。

水溫變化,蒸汽變成水再變成冰,整個過程都是態變的過程,與量和質、量變和質變沒有任何絕對的對應關係。辯證法者把態變肢解,把態變中的溫度變化當成量變,把態變中的三種狀態間的變化當成質變,看錯了。

可以說,把水的溫度變化當成是量變,把水在三種狀態之間的變化當成是質變。這是人世間的一個巨大的笑話。竟然騙了那麼多的人、騙了那麼多年,這是一個人世間更大的笑話,想起來都應該哭的笑話。

……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質量互變規律。

所謂的質量互變規律,是辯證法者把質變看成了量變;還把一部分態變看成量變,把一部分態變看成質變,眼神錯亂到了如此可怕的程度!

 

8、辯證法者又把量變看成了質變

上面說到,辯證法者把蘋果腐爛過程中質變看成是量變,把水的態變一部分看成是量變,一部分看成是質變。眼神錯得離譜。

故事還在繼續,荒唐繼續荒唐。辯證法者這會倒過來了,把量變看成質變,更加可笑。

到百度就可以查到,辯證法者振振有詞地提出許多所謂“量變積累成質變”的例證:“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細流,無以成江海。”把這兩個當成質量互換的實證。這完全錯得離譜。

這裡的跬步與千里都是距離,單位是m,是相同的東西。細流、水塘與江海指的都是水的量,是相同的東西,是同質的東西,它們都是水(H2O)的量,是量的堆積,後面的比前面的堆積多了一點而已,只有量的不同。前面已經論證了,在現代科技手段下,水發生質變必然的產品是氫和氧,如果能這樣寫:“不積細流,無以成氫氧;不積跬步,無以有千年。”,或者是這樣:“不積跬步,無以成江海不積細流,無以至千里。”,這才是真正的質量互變,如果這個都實現不了,憑什麼相信質與量能互變?

跬步與細流,都是小的量變,逐漸積累成千里與江海,小的量變積累成大的量變,是一個量累加的過程。完全是量變的範圍,與質變毫無關係。

質是有邊界的,如水與氧氣絕對不同,它們界線分明。量是沒有盡頭的。對古人來說,千里遙不可及,一輩子未必能達到。對現代人來說,千里也只是幾十分鐘的飛機旅程和幾個鐘頭的汽車旅程,沒什麼了不起。對於光年的距離來說,千里是非常渺小的。毫米、跬步、千里與光年都是距離,沒有質的差別,只有量的差別。千里是跬步的約100萬倍,而光年是千里的189億倍,它們之間的比值更加龐大。只要時間與耐心足夠,毫米一樣可以積累成光年,它們之間只有量的差別。辯證法者把跬步看成量變、千里看成質變,那麼光年又是什麼?是質變的質變?可見這樣的眼神荒唐可笑。還有好幾個比光年大的距離單位,你們怎麼能把它們套入到質量互變規律中來?

同樣,辯證法者所經常拿出許多“量變積累成質變”的例子:“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又錯了,其中的“合抱之木,生於毫末”是光合作用導致質變,“小的質變積累成大的質變”的實證,其它的這都是“小的量變積累成大的量變”的實證。而上面講到蘋果與水的質變過程,是“小的質變積累成大的質變”的實證,所有的質變必然從質變開始到質變結束。

辯證法者眼神錯得離譜,一會把質變看成是量變,一會把量變看成是質變;搞科學研究竟然這樣胡猜、象無頭蒼蠅一樣亂撞,不但可悲,而且很可怕。

 

9、事物發展只有漸變過程沒有突變過程

辯證法把事物的發展分成漸變與突變的過程,說量變是漸變,質變是突變,這又是胡來。事物的發展只有漸變過程沒有突變過程。

前面很多的事例都是揭示了一個事實:事物的發展是質變的漸變過程,也是質變的積累過程,當質變積累夠多了,就完成全體質變。

所謂漸變與突變,是指時間的長短而言,也就是時間片的大小問題,但是時間片是可變的,那麼討論漸變突變就毫無意義,時間短的看起來好像是突變,當把時間片放小的時候,實際是漸變。舉例說,原子彈爆炸時間夠短了吧,其它的所謂突變事件時間都沒有原子彈爆炸時間短,但是把時間片變小了,原子彈爆炸還是漸變過程,因為是一個個原子裂變的過程,第一個原子裂變後,放出中子,把後面的原子也打裂了,這些原子也裂變,接着引起其它原子裂變,裂變不是同時發生的,而是有先後次序的,所以還是漸變過程。

事物的漸變突變過程完全是出自於辯證法者的臆想,靠這種毫無根據的臆想就能創造一種學說,還騙倒那麼多的人,真的是人類的恥辱。

至於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細流,無以成江海。”是小的量變漸變成大的量變的過程,這裡還是沒有突變過程,從量變肯定無法向質變突變。

……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量變積累成質變”的實證,拿出來的都是偽證。為什麼一開頭本人讓辯證法者舉出實例,就是為了逮住它,不讓縮回去。

“量變積累成更大的量變,質變積累成更大的質變;量變是量變,質變是質變,它們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這才是真理。

由此可見,辯證法者所說的:“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事物是以量變開始,以質變結束。”、“量變為因,質變為果。”、“事物的發展演變過程是量變的積累過程。”,這些說法全是不派胡言,辯證法的質量互變規律從頭錯到尾!很荒唐。

……

結論:辯證法的質量互變規律是根本不存在的,量變永遠不可能達到質變。辯證法者把質變看成量變,又把量變看成質變,是眼睛出了問題,也可能是有意看錯的(良心出了問題)!又胡亂造出來一個量變的“度”,完全把世界搞亂了。質量互變就是“謊言真理論”——“謊言千遍就成為真理”,讓人崇拜謊言,走向墮落和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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