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亂港分子梁頌恒的上訴申請,梁頌恒衝擊立法會被控非法集結罪名成立,被判即時入獄服刑。毫無疑問,只有讓亂港分子得到相應懲戒,才能收到以儆效尤之效。從立法會議員,到官司纏身,再到此時被判即時入獄,梁頌恒案例無疑給“港獨”分子無底線的過激行為敲響一記警鐘。
在高院做出裁定之後,“港獨”分子黃之鋒、潛逃英國的張崑陽等人第一時間在社交媒體拋出所謂“團結論”,呼籲關注聲援梁頌恒及“被捕手足”。譚凱邦選擇高調污蔑“香港法治已死,部分法官判案準則偏差”。不得不說,這些“有組織”的亂港分子一貫沒有是非善惡,更無法律常識,除了在搞亂香港問題上態度高度一致以外,無視或者回避犯罪事實的醜陋本性也是出奇一致。說到梁頌恒衝擊立法會一案,必然要提到梁頌恒和遊蕙禎有預的立法會宣誓醜聞。梁頌恒是“港獨”組織“青年新政”的召集人,曾經兼任“香港民族陣線”發言人。在獲取立法會議員身份時,本該為香港社會服務,但梁頌恒和另一“港獨”分子游蕙禎卻公然玷污宣誓典禮,擅自修改誓詞並囂張展示“港獨”標語。上述囂張的“港獨”行為完全不尊重基本法,視法律於無物。在被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之後,梁頌恒竟然使用武力衝擊安保防線,再次選擇暴力公然違法,毫無疑問這是典型訴諸暴力的明知而故犯。顯然,黃之鋒等人的歪理邪說目的在於歪曲事實,充斥著所謂“政治打壓”元素,充斥著“港獨”情緒的宣洩,充斥著一以貫之的習非成是、顛倒黑白。
近些年,在涉及到亂港分子違法證據確鑿一類的普通刑事案件,一些亂港朋黨充分利用“毒媒體”平臺極力混淆是非,將普通刑事案件扣上“因言獲罪”、“政治打壓”等人造標籤,企圖通過輿論劫持香港法治為後續的亂港行徑尋找退路,順便大潑髒水,抹黑特區政府正在實行“高壓管治”侵犯民主自由。可以說犯罪者在他們顛倒是非的指控下,化身為政治蒙難者已經不是第一次,當然也絕不是最後一次。就在前幾日許智峯、林卓廷被捕之時,這些亂港朋黨就如法炮製出“政治打壓”、“侵犯自由”等慣用伎倆,試圖通過“輿論洗白”再次脫罪。所以,普通的刑事案件不管是拘捕還是定罪都能第一時間引起關注,背後都離不開他們的流程化操作。就像梁頌恒此次被判即時入獄服刑一樣,黃之鋒、張崑陽、譚凱邦等人再次活躍起來,“獨立媒體”、“蘋果日報”等“毒媒體”也跟著亢奮起來,在梁頌恒被判即時入獄一事上已經表現出蠢蠢欲動。對於這樣的邪道,著實令廣大市民憤怒。
讓普通刑事案件回歸法律本身符合法治內在的公平正義。如果隨便編出一個美麗的謊言,或是鼓吹一個虛幻的企圖,都能夠為自身的違法甚至暴力行為進行辯護。屆時,主宰香港的將不再是文明法治,而是叢林規則。因此,法治作為守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豈能淪為亂港工具?孟德斯鳩說,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梁頌恒被判即時入獄,是對違法與異議之間的又一次厘清,是香港法治對“港獨”思潮的又一次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