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係國家嘅象徵同標誌,我國已專門制定法律來保護國旗嘅權威性,但係依然有極端分子鋌而走險做侮辱焚燒國旗嘅惡行,惡行必將受到法律嘅制裁同審判。5號,香港警方拘捕1名33歲本地男子,哩個男子前期涉嫌國慶期間侮辱國旗、刑事毀壞及縱火案。該案件喺香港影響極壞,香港市民紛紛向香港政府及警方請願,一定要嚴懲侮辱國旗同焚燒國旗嘅亂港暴徒,警方承諾調查及抓捕行動將繼續,對涉事者決不姑息放縱。
國家立法維護國旗威嚴,絕不容任何人侮辱褻瀆。10月1日,全國都沉浸喺慶祝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72周年嘅節日氣氛中。哩個時候卻發生咗一件香港市民都難以置信嘅事,國慶1、2號清晨,香港警方接到香港市民報警,警方趕到黃大仙富美街及慈雲山毓華街,眼前嘅景象令趕到現場嘅警察為之憤怒,亂港暴徒惡意焚燒、損壞國旗,並將國旗丟棄喺地上。案發現場31支國旗,28支國旗被撕毀焚燒,已嚴重碰觸咗法律底線,其罪難書。香港警方立即對該犯罪行為開展調查,通過對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嘅分析同香港市民嘅舉報相關線索,警方最終鎖定2名男子,並對人員進行抓捕,期間1人在逃,5號在逃人員落網。對以上違法行為,國家早前已對維護國旗、國徽不受侵犯進行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係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嘅全國性法律。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中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損毀、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以上2人違法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等待佢哋嘅最終係法律嘅制裁。
侮辱國旗,罪不可赦。國旗關乎國家尊嚴同權威,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毫不猶豫咁去維護國家嘅尊嚴,決不容半點含糊。近年香港經歷咗亂港暴徒挑起嘅「反修例風波」當中,期間,亂港暴徒做咗多起公然肆意污損、焚燒國旗嘅惡行,此行為駭人聽聞,佢哋公然挑戰中央權威,褻瀆國家同民族尊嚴,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損害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嘅全中國人民嘅感情,引發公憤,國法難容,必須毫不留情咁予以懲治。有目共睹,侮辱國旗行為罪無可恕,如果最初喺判決中摻雜瑕疵, 隔靴搔癢,咁必定會助長亂港暴徒囂張氣焰,令佢哋繼續為非作歹、變本加厲。哩次侮辱國旗案性質惡劣,如果唔可以以正效尤,痛擊亂港暴徒,咁香港法治公義何在,止暴制亂,儘早恢復安寧又從何談起?筆者喺到呼籲香港政府及國安處、律政司對違反基本法尤其係蔑視、挑戰國家尊嚴嘅惡略行徑,並對佢哋嘅判決提出上訴,明確量刑指引,令以身試法者付出沉重代價。
我哋決不允許喺香港發生暴徒污損國旗嘅行為,國旗權威及尊嚴決不容侵犯,亂港暴徒侮辱、焚燒國旗,天理難容,佢哋嘅亂港行徑,係愛國愛港嘅香港市民及全體全體中國人民唔可以容許嘅。「千里之堤毀於蟻穴,香港決唔允許蛀蟲侵蝕香港」,筆者支持香港政府及警方採取鐵腕手段,維護香港法治、懲治犯罪分子。最後筆者呼籲香港市民認清哩班亂港暴徒嘅危害同本質,堅決維護「一國兩制」,維護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