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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中国的人权状况的本质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1月12日00:38:25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七年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壹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壹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那些政治敏感群体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壹个不痛不痒的名字。壹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是不久之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书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73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壹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为签署主张中国实现立法民主和自由的《08宪章》而被捕。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壹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为讽刺的11年监禁前,度过了7个月压抑的日子。刘晓波于2017年7月13日因肝癌晚期逝世,如果不是中国的囚犯,他的病很有可能是可被治疗的。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没有提供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期间,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壹厢情愿的奢望。”

  同样地,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壹至两小时。”

  异议作家野渡曾被关

  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穆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壹样,野渡回忆道:“足足壹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壹小时吃饭,壹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出版的《茉莉花在中国—镇压与迫害实录》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壹。

  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壹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共持续了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壹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壹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

  2013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壹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也是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壹,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这是因为它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合法化了在茉莉花镇压期间普遍使用到的镇压方式。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

  法律允许在壹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著强迫失踪。

  “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自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壹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壹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壹斑。

  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级羁押场所”,这些场所遍及全国,它们没有被称作监狱,而是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

  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包夹”、威胁家人……等等,每壹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都为单独监禁。

  许多强迫失踪的酷刑经历得到壹些关注度较高案件当事人的披露,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等在内的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痛苦症状。

  部分709律师家属在壹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壹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壹江孝宇,壹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我们可以让妳消失好几年,妳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妳。”

  另壹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壹些蔬菜。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壹起也没有我手掌大, 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壹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壹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壹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壹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壹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中的几位受害者对以前从未公开过的认罪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壹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著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其形象、分化其支持者,这大概是壹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13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著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壹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壹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壹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壹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壹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壹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壹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5“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严重程度大大超越普通羁押。普遍的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应该彻底被废除。但在壹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

  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美国-亚洲法律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 – 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简介 | MICHAEL CASTER

  失踪人民共和国

  那是在2016年1月初的某天,我壹起床就看到多条爆炸性的Telegram通知,我的加密邮箱里,也有三封新邮件赫然出现在顶端,壹封比壹封的标题,显示著更棘手的事情。这时,我才确认了过去几天我们几个壹直在担心的事情:强迫失踪已经降临到我们的身边了。

  那时候我正在英国北部,收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北京的事件发生几个小时之后了。最新壹封邮件来自壹位可信任的人权捍卫者,他明确地告知我:我的瑞典籍同事彼得·达林(Peter Dahlin ,第五章)和他的中国女友潘锦玲 (第六章)失踪了。彼得和我,还有王全璋在2009年联合创办了“人权人士紧急救援协会”,也叫China Action,这是壹个在北京的人权组织。多年来,我们为中国各地的几百位赤脚律师1提供法律培训,建立法律援助站,为遭遇政府侵犯的受害者们提供无偿援助,制作多本适用于维权人士的实用手册,这些行动当然不是政治异议和政治反对,除了在中国,这个将保障公民权利视为侵犯国家主权的地方。

  在中国的独裁政权逻辑下,彼得是可预见的打击目标,就像他自己提到的壹样,我们在这之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不过,他们会将打击目标延伸到他的女朋友锦玲,壹个与人权群体没有任何关系的人,这实在令人惊讶,当然,这也是中国政府任意妄为的典型作风。如滕彪在本书的序言中写道的那样: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壹种手段了。

  在接下来的壹周里,我们机构的更多人也被“带走”——这是对失踪和任意拘留的壹个委婉说法。他们被关押在不得与家人、律师、外交官或外国媒体联系的与世隔绝之地,外界也无从得知当事人究竟是生是死。那位发邮件给我的人权捍卫者也提到了他正在做被“带走”的准备,并恳请我帮忙:壹旦他失踪,请我想办法让他的家人出国。正如他担心的那样,不久后,他也被“带走”了。

  在他们失踪后的几天,我壹直在和外交界人员做壹些幕后工作,当时我们相信,采用安静的外交压力是最好的策略。锦玲是这样叙述她在里面的头几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历的:

  ”我以为他们只是让我在审讯椅上坐壹晚上,等我坐著直到有睡意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不打算让我睡觉。每当我的身子倾斜壹下,闭眼睛多过3秒以上,就会被看守大声制止,这壹晚上真难熬。“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持续将焦点放在协调国际上各界之间的声援上,通过与外国政府代表、国际人权领域的朋友壹起做幕后工作,接著也通过外国媒体公开讲话。但迈出去的每壹步,收获的总是迟缓的外界回应,我的挫败感与日俱增。记者们倾尽全力报道,但也犯下壹些错误。而越来越明显的事实是,2016年1月遍及全国的多位人权捍卫者被失踪,实际上是在2013年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的措施之下,不过,当时很少人能完全了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的实施所能达到的严酷和滥用程度。

  当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不是没有引起过人权领域的强烈关注,比如直言不讳的唐吉田和滕彪等人就壹直持有高度关注。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律学者罗助华(JoshuaRosenzweig)2012年2月曾在他的个人博客上表达过这样的顾虑:壹旦新的《刑事诉讼法》

  最终包括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国政府的这种“钻著法律和警察内部法规空子”的行径将变得更加根深蒂固。2同样在2012年2月,“人权观察中国”的研究员林伟(NicholasBequelin)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他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受立法条款的掩护,而行使迫害人权捍卫者和异议者为实质目的的顾虑:“将有效的合法化秘密关押和强迫失踪那些被政府视为具有政治风险的人们的行径”。 3诚然,人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明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严重性。正如社会学家刘思达和特伦斯 哈利戴(Terence Halliday)在《刑事辩护在中国》(Criminal Defense in China) 中回忆的,在2012年有壹些活动人士提出,政府可能打著合法的旗帜进行残酷的实操的担忧,不过同时也有其他许多的中国律师和学者都反驳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存在这种风险的说法,他们相信这个条款会被慎重的使用。

  甚至到了2015至2016年间,上百位人权捍卫者接连著被失踪之后,当观察者和失踪者的家人听说他们的同事或亲人被处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他们的第壹反应通常仍是松了壹口气。很多人仍然相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比正常的刑事拘留更轻的手段。壹些人也许还会天真地说,因为它是正式的刑事程序,相比在过去十年间秘密失踪的许多人权捍卫者和上访者被关进不受法律支配的黑监狱而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没有那么秘密而且也相对不会被虐待。5他们的想法实在是错得不能更错了。

  当隋牧青(第十章)刚被转移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有些人表示了慰藉之意。当戈平的妻子接到丈夫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消息时,她也松了口气,心生“狂喜”,直到她开始与警方联系时,却被告知:这个案子还在侦查中,人在哪里还是个秘密。6这样的回答成为了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和她的律师,被无数次的告知找不到他们尝试会见的王全璋存在的记录。7很多其他的案件,则是在六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迫失踪后,警方会再将他们转到普通的看守所里,但会用假名为他们登记,便于维持他们的秘密行踪。当陈桂秋了解到她的丈夫谢阳(第七章)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她起初是不知所措,随著了解的越来越多,就越发的感到无力。

  “他们只是把他带走了,根本没有任何人有办法”

  对于许多持续失联的人来说,这个模糊的制度相当于容许警方可以将任何人秘密羁押六个月甚至可能更久。而且在这期间不允许律师会见或使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以避免扰乱警方断绝壹切外界联系的羁押行径。

  在强迫失踪案例中,酷刑是常事。要废除如此打压人权捍卫者、异议者的虐待制度,对它有更全面的了解就显得很有必要。这本书的重大意义,不仅仅在于让我们对中国人权被践踏的现状有所了解,更在于让我们更广泛地理解它的独裁政治和国家暴力。

  中国可以说是将它的关注放在了每壹个人身上。中国也已经证明,它非常乐意将它的镇压手段分享给它的邻居,或是干脆强加给它们。更重要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受害者并不是只有中国公民。想想台湾的民主活跃人士李明哲9或两位瑞典籍公民彼得·达林(Peter Dahlin)和香港书商桂民海。桂民海的案子中,当时中国当局是于2015年10月,远在泰国境内将他绑架,再强制将他绑架到中国大陆。他并没有进入中国的签证,却仍然就这样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桂民海的女儿安吉拉·桂(Angela Gui,也是壹位瑞典籍公民)持续多周都不知道爸爸身在何处。

  “我那时候在等他给我打电话,但这个电话永远也没来,几周的时间里我都在担心,甚至很烦他为什么都没有回复我的短信或邮件。三周后,我爸爸的同事李波10发邮件给我,说我爸爸已经失踪了二十几天了,他自己也很担心会“因为政治原因被中国特务”带走。他还告诉我,他另外三个同事也都失踪了…… 因为我壹直没有得到中国当局针对我爸爸被关押事实的直接通知,直到很久后,我才了解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个说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说法甚至以中国共产党的说辞来看,都算公认的绕口。它先是出现在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采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版中,并最终在2013年1月1日开始适用。该版《刑事诉讼法》2011年八月时曾以开放的象征性姿态将草稿版公布,并在九月时开放了壹个月时间征询民意。唐吉田(第壹章)在本书中回忆了当他第壹次看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时,就表达了这项立法可能会被用于合法化秘密拘留的顾虑。

  后来的事实也确实如他所担心的壹样,他写道:

  “这是壹个邪恶的立法,对于大多数遭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在那里都是生不如死”。

  如法律学者斯坦利·鲁博曼(Stanley Lubman)在2012年3月的《华尔街日报》社论中所指出的,讽刺的是,就在新的《刑事诉讼法》被采用的前几天,人权机构“中国人权捍卫者”在它的年度报告中记录了:2011年是具有“广泛的行使任意拘留、强迫失踪和酷刑”

  特征的壹年。 “联合国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公开表明,“可以看出中国在实施强迫失踪上是有壹定模式的,他们将持异议嫌疑者绑架到秘密拘留设施,然后…”。

  唐吉

  田就是这个模式的受害者。在他的故事章节中,他就2011年的“强迫失踪模式”与2015年的“709大抓捕”作了比较:

  “我想了想2011年被拘留时的情况,要说起来,那时其实比现在还要好。面对秘密绑架和非法失踪的指控,当时当局还不得不关心来自国内外的关注声音。 但现在,他们有了所谓的法律保护他们,就更不需要关心来自国外的压力了。”

  2015年7月9日的黎明前几小时,中国发动了壹次针对几百位中国人权律师、法律助理、家庭成员的全面性打击,也就是后来为人所知的“709大抓捕”。这是继八九民运血腥压迫后对中国公民社会最恶劣的壹次袭击。最初的打击目标包括人权律师王宇(第三章)与她的丈夫包龙军(第十壹章),以及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伙伴,包括王全璋在内。

  王宇忆起那天晚上他们为她而来的时候:

  “这时,我家的灯突然灭了…..

  我从床上跳到地上,并拨通了壹个电话,可还没等对方接听,家里已经闯进来壹个人,他头上戴著壹盏灯,直射著我:‘不许动,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的’。”

  几天之内,失踪的人士就遍布全中国,接下来更是延伸到跨境失踪。2015年10月,在父母王宇和包龙军被绑架几个月后,16岁的儿子包卓轩做出勇敢的决定 ——从受迫害的中国逃离,在赤脚律师幸清贤和人权捍卫者唐志顺(第九章)的陪同下跨越边境。但是,当从中国云南省过境到缅甸口岸后不久,他们就在壹个小小的缅甸山城猛拉被中国警方劫持。他们被押回中国,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我记得当时我密切地关注著这个案件的进展,因为我的机构 “人权人士紧急救援协会”

  ( China Action)壹年前曾支持过幸清贤在四川开展壹个法律援助中心,在那里无偿地为遭受政府侵犯的受害者们提供法律援助。也正因为这项过去的合作关系,警方在彼得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指控他为将包卓轩偷渡出境的幕后主谋。

  唐志顺带著些许讽刺的叙述起他被强制从缅甸押回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所面临的指控罪名的改变:

  “有壹次,他们通知我,我的指控已经改变了, 从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变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什么威胁! 他们真的高估了我!”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的失踪,已经成为壹个对那些被指控颠覆罪、或将那些与恐怖嫌疑人连在壹起的人权捍卫者采用的普遍现象。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不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被用作强迫认罪或被迫谴责同事和同行的威胁手段,可见当局对它作为镇压工具的实质性使用多过于作为法律程序的采用。江孝宇(第八章)在本书中讲述到,他被绑架后,被关押,被酷刑,被恐吓如果不合作就让他消失多年。

  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如何为自己的消失提前做好准备,直到最近,中国的人权捍卫者们才开始为日后可能失去自由的情况与家人和律师制定好预备计划,但就算是那些已经准备好被带走的人,所遭受的心理创伤也不比他人少。陈志修(第四章)回忆起他当时焦虑

  不安的准备以及期待被失踪的心情,当他们终于来“带走”他的时候,他几乎是壹种欢迎的姿态:

  “不知何故,当他们来了时,我反而感到轻松,站在我的小出租屋里,周围是威胁我的警察,我反倒很开心。 在此前的日子里,我壹直很紧张,除了回想壹些事情,无法真正集中精神。 有壹个朋友试图说服我逃亡出国,但我不知道去哪里,只有等待。至少,当他们闯进我的公寓时,我终于不用再紧张了。”

  当然,尽管妳在期待它的来临,但它的来临也总是很暴力和突然,不管妳即将消失两个晚上还是两个月,又或者如王全璋的案件情况壹样,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已经消失两年了。壹次强迫失踪通常会持续到那个人的命运和下落被知道后,而且强迫失踪是没

  有最少时间限制的。

  我记得,在2016年的某个时候,我收到壹封来自某个意识到自己正被监视,担心警察会来将他带走的人权捍卫者的邮件。因为我已经没在中国居住了,我答应他,我会定时地通过Whatsapp查看他的情况。那个周五,我发信息给他时,他正准备下班,他说大约会在壹小时左右到家,我再发信息给他,他正在地铁上,这个时候他还有四十分钟到家,再发的时候,他正在下地铁,说会在二十分钟左右到家。当我二十分钟之后再发信息给他的时候,他没有回复,三十分钟之后再发,还是没有回复。壹个小时后,这份沉默变成折磨。我知道他已经被“带走”了。

  几天之后,我收到壹条忧心忡忡的语音邮件:

  “我好担心,我是流著泪给妳写这封邮件的。我被国安打,被讯问,他们给我头上戴了个黑头套。他们威胁我说要毁了我的壹生,毁了我的家人、我的父母和壹切。我知道他们说到壹定可以做到。我实在是无法控制我自己了,我睡不著觉,吃不下饭,我完全被打倒了。我随时可能再次被带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尽量想想办法帮助其他人吧。我不知道我还敢不敢再给妳写信。”

  在强迫失踪期间遭遇酷刑的风险很高,确实,在本书中的故事中,几乎每壹个都多多少少叙述过所遭遇过的某种形式的虐待或酷刑,从剥夺睡眠和心灵创伤到威胁家人,还有许多可怕的身体酷刑。

  正如滕彪在序言中写到的,许多709大抓捕的受害人在被失踪期间遭遇的酷刑都是有据可查的。甚至对那些已经习惯了中国镇压的邪恶作风的人来说,在看到壹些人权捍卫者遭受酷刑的细节披露后,看到从李春富到谢阳(第七章)的经历,也都表现了震惊。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如此残忍酷刑的披露,导致了在2017年初十壹个国家(但美国和欧盟缺席)共同发表了壹份联合声明,要求中国对维权人士在羁押期间遭遇酷刑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结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16而中国对这项谴责的回应则是加倍施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和强迫失踪。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中国表示“规范监管场所……”以及承诺 “严格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从此类语汇中可见,中国有意扩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运用。同时,如本书中江孝宇(第八章)的案件,用于他身上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仅仅是出于恐吓威胁的目的。此类以恐吓为目的的失踪与警方开始以国家安全罪以外的罪名任意抓人的行径,在模糊立法的掩盖下越演越烈。这壹系列做法只能得出壹个结论,那就是我们所看到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只是开端而已。

  这种镇压的轨迹显示了这本书出现的时间点的重要性。本书不仅仅是寻求揭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系统化滥用的真相,也是第壹次直接通过受害者的经历详细呈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真实情况。也正是因为这些丰富的叙述,本书将给读者带来中国侵犯人权阴影下的新视角和思考。

  迈克尔·卡斯特(Michael Caster )是壹位人权倡导者和研究员。“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

  (China Action)的联合创立人之壹 ,这是壹个于2009至2016年间在北京运作的人权机构。

  他持有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人权与冲突研究硕士,以及美国塔夫兹大学弗莱彻学院的法律与外交硕士。

  与魔鬼打交道 | 唐吉田

  唐吉田,男,1968年出生,中国最知名的人权律师之壹。在去北京工作之前,来自中国东北的唐吉田在南方开始其法律工作。他代理过许多受迫害的维权者,法轮功学员,以及其他被认为政治敏感人士的案件。也参与了废除为人憎恨的劳教制度活动 (最终于2013年被废止)。

  因为他从事的活动,他被拘留,被殴打,被骚扰,被死亡威胁,被失踪。2010年,当局吊销了他的律师执照,这是打击人权律师的普遍手段。但是他仍然继续在为更好的中国人权而战斗。

  唐吉田的故事是基于他本人的言论,以及2015年由台湾开学文化出版,华泽编写的《茉莉花在中国 – 镇压与迫害实录》书中的采访内容整理而成。

  说砸锁就砸锁,说带人就带人

  那是2011年2月,我正在吉林老家过春节。此前,因为陈光诚的壹个视频,张永攀联络过我。陈的妻子袁伟静秘密地用视频记录了他们壹家遭遇软禁,被持续的监视和恐吓的恐怖情况。 尽管陈光诚五个月前从监狱里被释放出来,但回到家中的他并没有获得自由。

  这个视频发布后,陈光诚又遭到了毒打。情况非常危急,必须采取援助行动了。

  由于关心陈光诚的情况,我急忙赶回北京。在火车上,我接到了江天勇的电话,邀请我参加讨论营救陈光诚行动的聚会。

  我于中午左右到达北京。立即去与张永攀碰面,然后我们壹起去了壹家火锅店,与其他律师见面。我们壹到,就注意到北京国保孙迪和其他壹些家伙正在门口等著我。 “找妳挺困难啊”,他说 :“但是我们总有办法找到妳”。他告诉我:“希望我们能在新年多合作”。

  我直言不讳地对他说:“我们谈不上什么合作”。

  进了餐馆里,滕彪和何杨等不少朋友已经先到了,我们边吃边聊营救的事情。 我提出了壹个互相协作的行动计划, 我的策略是兵分三路:壹部分人去临沂探望光诚,另壹部分人去山东驻北京办事处抗议,同时另壹部分人则进行公民报案、提起诉讼等活动。

  我们聚会的地点在壹间包房,我们在里面吃饭,国保人员在外面吃。我们在包房里互相开玩笑地说,大家各忙各的,完了之后,谁盯的人就由谁领走。这期间,有人接到国保打进来的电话,说不让继续参与聚会,必须马上离开什么的。但没人理他们那壹套。

  下午3点左右,聚会结束, 张永攀陪我到我家拿我的东西。我打算搬到朋友野大姐帮忙租的新住处。 我知道我处在他们的监视下,所以想换个地方。

  刚到住处没多久,我们就听见有人敲门,他们自称是当地派出所的警察。我没开门。

  张永攀则马上给野大姐打了电话,让她快点来。 我们担心,或许在她到达之前,我们就会被带走。我想,也许他们会把我拘留几天,或许他们会护送我回老家,禁止我回到北京壹段时间。 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把我关进壹个秘密监狱,虽然在2009年我已经经历过壹个星期的拘留,但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次事情会变得如此严重。

  接下来的壹切都发生得太快,我甚至还没认真给自己找个律师。这对我来说是壹个教训——没有提前计划好事情。当我今天回头反思,事先聘请壹名律师,或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与值得信赖的朋友或家人做好应急计划,提前准备好声援或其他援助的准备工作,应该是每壹个中国维权人士必要的自我保护的壹部分。

  敲门声在继续,但我们还是不开门。外面响起了砸门的声音,他们试图破门而入了。

  接下来,听见他们撬锁的声音,他们叫来了开锁公司的人。不到壹分钟,门就被打开了。

  十几名警察和便衣立即冲进了我的公寓,迅速地把张永攀和我分开。其中壹位警察问我是否是唐吉田。我说是,他说:“跟我们走”。 我说:“妳们怎么说砸锁就砸锁,说带人就带人?” 他完全不理我,直接就把我往外拽。

  当我被拽出去前,我看到张永攀被按在沙发上。野大姐到达时,我已经被拖到楼下了。 “妳看他们干的什么事儿?把门锁随便就给拆了”,我对野大姐喊道,她朝我走过来,但被警察拦住了。几名警察把我拖进壹辆警车,快速开走了。

  当我们抵达广安门外派出所后,我立即被关进壹个小房间里,由壹个老家伙看守,他壹直在抽烟,房间里烟雾缭绕。

  不久之后,我听到我的朋友张永攀在另壹个房间里大声喊道:“妳们为什么随便抓人”,我听到警察大声警告,让他放聪明点,别不识时务。 壹开始,他们争吵的声音还很大,但过了壹会,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了。直到很久以后,在我被释放并免受监视后,我才终于能够再次见到他,但那次见面时,我们没有多谈在警察局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

  几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凶神恶煞的年轻保安进了房间,拖著我的胳膊把我架走。外面两辆车正在等著。几个自称是公安部壹局的家伙麻利的把我塞进了壹辆车的后座。我被左右两个人夹在中间。其中壹个家伙跟我说:“配合壹下”。他把我身上的东西全部搜走了。

  在我的头上戴上了壹个黑色的塑料袋,然后,车就上路了。

  黑头套就是从市场上能买到的那种黑色塑料购物袋。他们非常严格,再三确保我的嘴和鼻子都在袋子里面。不仅如此,他们还把我的脸挤到我面前两个座位中间的缝里。没

  有太多的呼吸空间,我真担心我会窒息而死。我被憋得头昏眼花。

  我穿著羽绒服,刚从我的老家回来,那里比北京冷得多。被他们带走前,我根本没

  来得及换衣服。我的头上又罩著塑料袋,压著头弯著腰,头被挤在座位中,这个姿势对我来说特别难受。我试著动壹动,但他们不允许我动,反而更用力的推我。我要求脱掉我的外套,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呼吸,但他们也拒绝了我的这个要求。

  车开了壹个多小时,起初我还可以听到高速公路上车子交汇的声音,后来,渐渐听到有拖拉机的声音,我意识到,我们已经到了郊外。

  被限制在家具搭建的三角空间

  大约晚上9点后,车子停在了壹个院子里。我面前的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人下了车,离开的时候他说道:“看住他!别让他乱动。”大概20分钟过后,我才被带进去。我因为头上罩著袋子仍然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我感觉到我们穿过了壹条走廊。

  他们让我坐在椅子上,把我头上的袋子摘了下来。他们命令我面壁而坐,我面前有壹盏灯,强光直射在我的眼睛里。其中壹位国保给我戴上手铐,他叮嘱另壹个保安看著我,不许我动,然后就离开了房间。

  在来的路上,我出了很多汗,但是在房间里坐下来不久后,我开始觉得全身发冷。

  我问看守可不可以上厕所,他没有办法做主,就出去向上级请示,然后带著几个人回来,解开我的手铐,带我去了洗手间。

  我壹直在他们的监视下,上厕所时,也不允许我关门。 时刻都有壹个看守看著我。

  我注意到,任何有助于识别这个地点的东西,如带有酒店名称或地址的香皂盒,牙刷套或其他洗浴用品,都已被撤走了。以致我多日不能刷牙或洗澡。

  这个地方看起来类似度假村。关押我的房间很大,有两张床,但他们用壹张床,壹个衣柜和壹张长桌,为我搭建了壹个三角形的空间。我就被限制在这个三角空间内。如果我需要上厕所,他们会把长桌子挪开壹点,让我出去。

  看来在我到达之前,他们就已经用家具搭建好了这个牢笼。当他们把我放进这个三角里面后,他们会根据情况再调整了壹点,使空间变得更小。我想这只是壹个威胁的手段,给我壹个下马威。他们只是想向我显示权威。以前我与他们打交道时,也有过这样的经验。

  我知道我不会很快离开这个地方,也接受了这个现实,不过在心里,还是觉得很紧张。

  四名看守轮流监视我。第壹班的看守很年轻,操河南和四川口音。四川口音的人警告我要配合点,免得遭罪。

  大约晚上11点,他们拿来了壹些食物,给了我壹些烙饼和几根油菜。我壹点儿胃口都没有,就随便吃了点儿。之后,他们继续强迫我壹动不动地坐著,直挺挺地坐在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上。如果我稍微向后靠壹点,他们就用脚踢我,向我大声吼叫。我原来就有腰椎间盘突出的老毛病,长时间坐就会特别痛苦,我跟他们说我的腰有问题,要求换个姿势,他们也不理我。我因为有鼻炎,加上又累又冷,开始流鼻涕,跟他们要壹张纸巾,他们还嫌我事儿多。

  第二天是元宵节,早餐后,他们再次把黑色的塑料袋罩在我的头上,带我到了另壹个屋子。

  我的新住处与上壹个类似,但床和墙之间的距离稍短壹些。只用了壹张桌子和壹张床,就隔成了壹个三角形角落。我就在他们搭建的这个角落里坐著。很明显感觉到这间屋子更冷,屋内的窗帘也是壹直被关上的,不让阳光进来。

  那天晚上,我听到村里传来的庆祝元宵节的鞭炮声。至少能让我感觉外面还有人,我并不孤单,这又让我感觉好了壹点。

  妳本该有个大好前程,为什么走上这条路呢?

  有时候我也会和看守聊天。壹个较老的看守告诉我,他以前也参加过律师考试,问我为什么被抓进来。 “没什么原因,我只是说了壹些他们不喜欢的实话,”我告诉他。他似乎很感兴趣,并问我预测自己的结果可能是什么。 我说:“我可能会被判刑”。

  他和他的搭档比其他看守对我更好壹点。他们看到我流鼻涕时,还会给我感冒药。

  晚上的时候,我本该挺直背坐在那个不舒服的位置,这时,他们会故意把脸转到另壹侧,所以我可以趁机稍微将我的身子挺得不那么直,可以稍微舒服壹点。

  大部分审讯都遵循同样的模式:两三个国保与我对话,试图将我带入圈套。

  他们问我是如何进入人权领域的? 谁推荐或介绍我进来这个圈子的? 他们会问谁和我接触过,或合作得最多,我们之间如何保持联系? 我会和哪些外交官、外国朋友或记者联络?我们都讨论些什么? 他们询问在具体的案件中我的角色是什么?或者我联系过哪些当事人的家庭成员?

  我试图只提供那些已经离开的人(如外国人)的信息,或只提供基本信息。对于那些仍然活跃的人,我没有提及。他们特别关心律师是如何合作、交流、以及寻求外部支持的。

  元宵节后几天,壹名警察进来说与我聊壹聊。我告诉他,我不会和不明身份的人聊。

  他说他姓李,是国家安全部的。当他进来时,看守我的人离开了房间。李告诉我,他对我的情况有所了解,还去过我的初中,高中,大学,过往的工作地点。他说我所有的老同学,同事,老师和老板都对我的评价都不错,我本该有壹个大好前程,但为什么走上这条路呢?

  我告诉他:“人各有志,我与他只是对前程的看法不壹样”。

  他说到我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问题,我告诉他:“妳可以不同意他们的信仰,妳也可以批评他们的做法,但在原则上,妳不能随便剥夺他们的基本权利”。 我解释说:“我只是基于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才为他们进行辩焦虑和内疚。这是我内心的壹大矛盾。

  自从元宵节后,有壹段时间他们没给我早餐,给我吃的午餐和晚餐的食物也很简单,有时是米饭,有时候是烙饼。两个年轻的看守嫌我上洗手间给他们添麻烦,所以他们限制了我喝水的量。

  老看守对我比较好。有时他们烧热水的时候也会倒壹点给我喝。但是几天后,我听到壹些看守在门外低声聊天,说那两个年纪大的看守要被调回市里,我想原因是他们对我不够严格,我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21号晚上,壹名姓赵的国保进来我的房间。这家伙有点兵痞的派头,但说话倒挺实在。他称:“共产党是土匪,我们江山是人头换来的,任何想要夺走的人就得拿人头来换,谈论法律是浪费时间”,他继续说“挖洞把妳活埋了,让妳出车祸消失,谁能知道?”

  他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发出威胁的说辞,就像熟的不能再熟的业务。 他说完后,对外面喊了口令。四个剃著平头、又高又壮的小伙子跑进房间,壹看就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他们向姓赵的行了个军礼,“报告首长,准备完毕,请指示!”姓赵的命令道:“把嫌疑人押出去”。

  这四个人是武警,似乎从这时候开始,我就被军方接管了。他们又壹次把壹个黑色塑料袋罩在我的头上,把我押上了壹辆车。我的头像以前壹样,被推到车前座的两个座位中间。我们大概行驶了两三个小时,才到达另壹个类似度假村的地方。

  新的地方住宿条件非常差,屋子空间很小,两张床几乎挨在壹起。没有抽水马桶,如厕后,我需要用瓢舀水以清洗厕所。

  我仍然被要求直挺挺的在这个小空间里面壁而坐。 壹盏很亮的壁灯直接照在我的脸上。空调开著,冷风吹在我的脸上,即使那时是冬天,也是吹的冷风。看守们都裹著棉大衣,在来的路上,我因为穿著外套,头上罩著头套,又挤在警卫之间,已经出了很多汗。

  我的内衣已经被汗水打湿,没法再穿了。

  在这个新的地方,四名武警和原来那两名年轻的看守轮流监视我。武警跟我说:“我们当兵的只管听从上级的命令,要是不老实,就踢断妳的腿”。 他们不准我睡觉,我又冷又累,很难久坐,但如果我没坐好,他们就会踢我。

  武警们都没穿军装,但听他们说话就是典型的军痞,也许是前军人,喜欢纪律和暴力。他们抽烟很多,壹根接壹根。在封闭的环境中,烟雾在房间里徘徊,呛得我不停地咳嗽。

  在我被转移后的第二天,房间里突然停电了。其中壹名看守走出去想看个究竟,没

  提防电工走了进来,壹下子看到了我。然后我就听到外面管事的人在发脾气,又训看守又训电工。

  我猜想,原则上除了看守,我是不应该被其他人看见的。

  从这里的环境和室内陈设来看,这个地方像是壹个普通的度假村,就像人们可能度周末假期的地方。估计连这个度假村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我被关在这里。也许是出了电工看到我的这个意外,第二天,我又被转移了。

  他们经常换地方,也许是为了维持关押我的位置的秘密性,或者只是想把我的精神搞垮,让我感到害怕,进而让我与他们合作做交易。

  做军训,行军礼

  这壹次,当他们再转移时,他们又用壹个黑头套遮住了我的头,这次是壹个真正的黑头套,与塑料袋相比,质量更好,会比较舒适壹点。但是我还是很反感戴它,因为戴著黑头套就意味著受到控制和羞辱。虽然我很生气,但是受到的控制如此严格,我根本无法说或做出任何事情。

  再次,我们的车开了两到三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我从关押我的人交谈中,隐约地听到了这里的地名。我出来后,根据记忆的内容搜索过这个地名,但我无法确定是不是关押我的那个地方。

  新的地方是壹个套间。这个房间原本应该有三张床,但是他们撤走了壹个。窗户不仅被窗帘遮住了,而且还用壹个床垫挡在窗户上来遮挡光线。我估计他们肯定在把我转移到那里之前,就已经重新布置了房间的格局,因为房间不可能原来就是这样的。

  到达新的地点后不久,他们就开始让我做军训。壹名武警示范如何蹲,立正,稍息,转身,敬礼,每个姿势都必须保持准确性和持久性。当我下蹲时,我必须把两只手放在我的脖子后,同时上半身保持直立。我还得每天练习叠被子,将被子折叠成棱角分明,就像豆腐块壹样。这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对我而言最难的部分是为练习向这帮家伙行军礼。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摧毁我的意志,让我接受他们的权威。他们有时对那些他们不喜欢的拘留者也进行这种军事训练,他们个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我的身体终于撑不住了,无法坚持做下去了,他们还要打我。我告诉他们说我不行了,我不能再练了。我让他们去向上级请示,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我吧。

  那天晚上,两名国保进来,问我有什么要说的。 我反问他们想让我说什么。他们让我坐下,对我说:“妳已经误入歧途了,妳做过很多越界的事情”。他们说,他们的大老板对我很生气: “妳想想,能调动武警的会是谁?”他的意思是,大老板是来自党内的高层。

  他还对我说:“像妳这样的人现在还是共产党员,曾经还是机关干部…” 听起来,倒像是我在欺骗党组织。

  他还说,现在组织上正在试图伸手拉我壹把,否则,我就会像高智晟那样说没影儿就没影儿了。或者像刘晓波壹样,从监狱里出来,不就成老头了吗?他们提到的高和刘,我其实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尽管高和刘都受到国际上很大的关注,但他们还是遭到了当局的迫害,他们被强迫失踪,或被监禁。和他们相比,很明显,我没有那么受欢迎,名声也不大,这意味著,如果他们想对我做任何事情,他们更不用多考虑。

  这给了我壹定的压力,我的大脑急速转动,我的抵抗力能够撑到什么时候? 我在脑海中试著盘算我的得与失。

  ”即使妳有能力聚集壹批人反对党,党也有壹切:金钱,枪支。如果妳不合作,我们会挖壹个坑把妳活埋了,谁能找得到妳? 即使妳侥幸逃出去,妳也可能遭遇‘车祸’或‘自杀’

  而死,现在妳唯壹的希望就是合作。“他们这样对我说。

  他们还问我,是否想知道滕彪和江天勇现在的情况?以此恐吓我。我可以从我的审讯官那里看出,滕彪和江天勇确实也都被抓了,也许和我现在的遭遇壹样。他们还提到壹名叫李金平的前警察,提到他被折磨成精神病的事,威胁让我自己掂量壹下后果。

  我当时确实考虑了很多。既然我失踪了这么多天,我的家人壹定都慌了,我的父母身体也不好。按我以往和国保打交道的经验,他们实际上就是要壹个所谓的结果好拿去交差。至于以后我怎么做,就是另壹码事了。我那时候经常咳嗽,咳出来的痰里已经可以看到壹些血丝和浑浊的杂质了。我知道,如果事情继续下去,我可能会感染炎症。我这么扛下去,身体肯定会彻底垮掉,因此,我要求听听他们的条件。

  跟魔鬼做交易

  他们对我讲了条件:出去后,不允许与外国媒体、外国使领馆、人权机构联系,甚至不允许与访民或我的壹些朋友接触。我觉得我正在跟魔鬼做交易。我当时的内心特别复杂,很难用语言描述我当时的感受。

  在2月22日晚上,我答应了他们的条件。直到这时,看守才拿来被褥,让我躺在床垫上休息。第二天,他们又允许我洗了澡。我估计这是因为他们嗅到了我身体的酸臭味,因为我壹直在出汗,又穿著同壹身衣服,不许洗澡。壹个当兵的把我换下的衣服拿去洗了。

  那天晚上我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壹个警卫说,怎么搞出这么大动静的人原来这么寒酸。

  接下来他们让我列出我参与了哪些事情,我接触过哪些人,我代理了哪些案件。我列出了我所有的公开过的案件,但是对于那些可能会给他人带来消极影响的事,我说我不记得细节了。

  有几次,他们不满意我列出的名单,他们告诉我,不要玩文字游戏,说如果我要装,我也应该装得更像壹点儿,否则他们的大老板会再次生气的。

  我还是尽量不给我的朋友和同事造成麻烦。经过了几天的拉锯战,大概是在24日或25日之前,警方终于对我所写的内容满意了。他们让我写保证,说明我以后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他们要求我,既然我还是党员,我就要答应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我要保证不与以前的朋友接触,要与政府保持壹致,再来北京时,要向国保报告,不能接受任何外媒采访,不跟境外组织和机构联系等等。

  即使写了这份保证后,我仍然被要求每天凌晨5点起床。反反复复的完成壹天的军姿训练。晚上10点以后才能睡觉。那时我的身体已经特别虚弱了,刷牙时也会感到恶心,想要呕吐。

  武警们终于开始对我脸色好点了。他们告诉我,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叫我别记仇。

  有时候,他们话里带话地跟我说,自己弄点钱过得舒坦些就行了,何苦管这些事呢。

  大概是2月26或27日,有个来自公安部的蒋局告诉我,已经向他们的大老板报告过了,大老板对我写的文字还比较满意。看他的态度我就在想,这个六十多岁的人在他的上级面前,不知道是壹副多么诚惶诚恐的样子。

  他们让我在摄像机前读我的保证书,并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我记得我们拍了两次。

  和往常壹样,有警察和看守在场,还有壹位自称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姓蒙的人,还有其他壹些担任高级职务的人,包括蒋局。录像至少花了壹个小时。

  被押送回老家

  3月4日,国保来跟我谈,说我出去不能留在北京,我必须回老家。如果我同意离开北京,我就能很快恢复自由。 我想,如果我拒绝,并继续留在北京,也会被他们看的死死的,无法做任何事情。另外也需要考虑到我日渐恶化的健康状况。于是,我同意回到老家,那天晚上,武警就撤走了,只留下两名看守看管我。

  第二天早晨,他们把所有没收的东西都还给了我。他们再次把黑头套戴在我的头上,开车去机场。我被四个人押送回老家,同机还有蒋局,姓蒙的,和录像期间出现的几位高级官员。

  蒋局坐在头等舱,我们其他人都在经济舱。经过二十多天的秘密拘留,终于可以看到阳光,呼吸新鲜空气。壹上飞机,我就不可控制地打喷嚏, 打了至少20多个喷嚏后,才感觉呼吸更顺畅壹点。

  下午1点左右,抵达我的老家延吉。当地公安局副局长和三名国保在机场等候。两边的警方见面了并互相问候,然后从北京护送我来的四人和当地警方的头儿壹起走了。

  当地国保把我带到了延吉派出所,他们这个说我壹通,那个说我壹通,主要关心的是我会给他们带来的麻烦。既然他们希望我配合他们的工作,我就告诉了他们我在北京的绑架过程,包括戴黑头套的事都说了。我告诉他们我的拘留过程,我记得我说,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依照法律,我根本不认为我做了任何可以让我遭到这样的待遇的事情。他们记录下了我告诉他们的壹切。

  在北京的人离开延吉的前壹天,他们打电话给我,要求在茶馆见面。他们很生气我和当地警方说起拘留的事。我说我只是和当地警方合作,他们却告诉我,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在失踪期间发生了什么,这是他们的大老板发出的死命令。他们还说,直到十八大以前,我都不能去北京,否则我和他们都会受到惩罚。还给了我壹个手机,说有事就用这个手机和他们单线联系。

  当我被放出来的时候,他们把我自己的手机也还给了我。手机已经坏了,手机卡也已经被他们停掉了。我检查了我的拨号列表,我看到在我被带走后,这个号码给我的朋友打过电话。我担心警方给我的朋友设下圈套,我也就没有直接联系任何人,只是换了个手机。 后来壹想这其实是个错误,我应该先问问这些被打过电话的朋友们。这对他们也算是壹种提醒。而且为手机设置壹个更好的密码是很重要的,要避免将来出现这种错误。

  我现在也知道了,应该定期删除邮件,不要让警察轻易地获取可能使其他人面临危险的证据或信息。

  在我出来了壹段时间后,我睡觉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没有胃口。最严重的是我感染了肺结核。当我在里面时,我瘦了非常多,在我刚出来时,许多朋友看到我很憔悴,脸色灰白,也没了精神。他们开玩笑说,我看起来像是从火葬场或殡仪馆回来的人。我还在里面的时候,我有时会咳血,但当我告诉看守时,他们毫不理睬,只是回答说我不会死的。

  然而我出来后,治了两年才治好肺结核。

  拘留对心理的影响,有时比其他的表面影响更明显。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不是马上就能消除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思考

  后来,当我第壹次看到新的“刑事诉讼法”中第73条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时,我就认为这是使秘密拘留和强迫失踪合法化的壹种方式,就像2011年他们对我做的壹样,但现在他们想要使之正规化。这是壹个邪恶的立法。对于大多数遭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的人,在那里都是生不如死。中国境内外有很多要废除这条立法的声音,但不幸的是,自2012年以来,中国立法的重点是限制公民的权利,即使这所谓的权利几乎从来没有过。

  我想了想2011年被拘留时的情况,要说起来,那时其实比现在还要好。面对秘密绑架和非法失踪的指控,当时当局还不得不关心来自国内外的关注声音。 但现在,他们有了所谓的法律保护他们,就更不需要关心来自国外的压力了。严格来说,我在2011年的秘密拘留与法律意义上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不壹样。旧刑事诉讼法中有壹章是关于监视居住的法条,但它还有壹些具体的程序,所以我的情况是秘密绑架和非法失踪。现在,他们新增加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个荒谬的立法。他们希望使所有的邪恶行为合法化,以迫使人们接受。这在法律上来讲根本不合理,也没有自然的合法性。在我过去几年的法律实践中,我觉得,从壹开始,我对立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顾虑是有道理的。

  特别是在2015年以后,出现了大量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更证明了这个立法的荒谬,邪恶和残酷。

  壹个不存在法律的地方 | 刘士辉

  刘士辉,男,出生于 1966 年,长期活跃于广东省的人权律师。老家为内蒙古,自2000 年开始涉入法律领域。由于他的维权工作,自 2010 年起当局就不再更新他的律师执照。

  2011 年 2 月 20 日,当刘打算去壹个位于广州与“茉莉花”有关的聚会拍照时,被壹群中共便衣特务残酷的殴打。几天之后,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的越南妻子也被驱逐出境。甚至在他被释放后,当局仍然没有停止对他的打压,这包括在 2015 年的“709 大抓捕”

  中他再次被强迫失踪。

  茉莉花日被爆殴

  2011年初,席卷北非、中东并掀翻了数个独裁政权的茉莉花革命浪潮在世界范围内激荡,最终波及到中国这块世界最顽固的专制堡垒,可以说不可避免。2011年2月20日是推特上传出的“中国茉莉花革命日”,各大城市的聚会地点也已在GFW墙内外传播,比如广州的地址是人民公园。当时推特、博讯等媒体是信息扩散传播的主阵地。

  2月20日中午,我发完最后壹条推文:“我跟茉莉花小姐有个约会,地点在广州人民公园,时间是2月20日下午两点。无关隐私,欢迎围观!”然后,便挎上相机,走出家门。

  刚走到外面马路中间,壹只铁钳般的手就掐住我的脖子,把我往马路边上推搡,边推边将壹只装建筑垃圾用的白色编织袋套在我头上,我用力推阻挣扎,这时,我瞥见停在马路边上壹辆米黄色面包车后开的车门突然打开,跳下来了四五个手持棍棒的黑衣壮汉,饿兽壹般向我扑来。

  因为此前多次经历过被中共便衣特务攻击和侵犯的场景,所以凭直觉我就知道,这是国保要对我下狠手。我被迅速推到马路边上壹个砖垛后面,砖垛的高度足以遮挡人们的视线。我被四五个暴徒拳打脚踢打翻在地,棍棒劈劈啪啪地打在身上各处,脚踢在身上各处,我大声呼救并本能地护住头。大约打了两三分钟,这帮野兽才停止施暴。临了,壹只肮脏的手还不忘抢走挎在我脖子上新买的尼康相机,并迅速逃离现场。这时,身上剧痛已使我处于半昏迷状态,但是施暴者要逃跑,我还是拼命站起来,趔趔趄趄地追出去几步,那辆装满犯罪暴徒的面包车已壹溜烟似地逃离现场了。

  我从现场拾起那些暴徒不慎遗留现场的犯罪工具:壹米多长、胳膊粗的壹条竹棒子和用于套头的那个白色编织袋。

  我打110报警。我知道这个报警异常滑稽,无异于向左手报告右手的罪行,明知道没

  用,但是又不能不报。随后,我被送入医院。

  那个时节,广州的天气比当时的政治空气还要寒气逼人,我穿了牛仔裤、棉裤、内裤三重衣服。出血最多的伤口在左腿,壹条长3厘米、深1厘米的裂伤俨然如婴儿嘴壹般咧开著,鲜血汩汩外流。鲜血湿透了内裤和棉裤,染红的内裤上赫然发现壹个被击穿的小洞!如果不是冬天,如果当时不是穿了那么厚的衣服,我的腿会如何,我不敢想象……经医院检查,发现尿血、脾肿大、身体多处挫裂伤,还有胸肋部剧痛。其中左腿的伤口缝了两针(迄今缝痕还清晰可见)。虽然医院说没有发现骨折,但是我表示怀疑(后文将述及)。

  随后赶到的朋友为我拍下了两腿鲜血淋漓的照片,我被打伤的消息和图片传遍网络。

  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纷纷赶到医院和住处看望我。我向警方报案,并做了事发经过笔录,警察问我怀疑对象,我说是广州国保。当时,该名警察流露出像听到天方夜谭般的表情。

  然而,当派出所警察隐约知道暴力伤害的真实来源后,就开始左推右挡,甚至凌晨到我住处砸门骚扰,称“了解情况”。让人费解的是,我已把犯罪证据竹棒子和编织袋拿给他们,他们带搭不理;我书面要求他们调取犯罪现场的录像以查明真凶,现场刚好在十字路口附近,面包车上歹徒蜂拥跳车、狂奔上车以至持械狂殴现场的画面都应该在监控范围之内,他们却置之不理。当猫开始不抓老鼠,甚至已经与老鼠狼狈为奸坏事做尽的时候,您也许就能理解我当时的愤慨和无奈。

  2月24日,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打我电话,表示美国领事将于次日也就是2月25日下两点到我住处看望我,我表示接受。

  和新婚妻子壹同被抓

  2月24日下午,在广东省医院里,我的病历在两个熟人手中蹊跷丢失,我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晚上在家里壹直拖著病体处理电脑数据到很晚才睡。凌晨两点,我刚睡著不久,突然听到壹阵剧烈得让人心颤的砸门声:“刘士辉,我们是广州市公安局的,请开门!”我知道灾难临头了,躲也躲不过,唯有从容应对。那边话音刚落,我马上应答并试图开灯穿衣服。但随即就听到铁锤砸门的“咚咚”声,声音震天,像要摧毁整座楼,整个房间尘土弥漫,无法呼吸。这时,我连衣服还没有穿上。我索性不穿了,紧紧抱住刚从越南娶回来的新婚妻子,安慰她不要怕。自从被殴伤后,看到我痛到无法翻身的样子,新婚妻子每每以泪沾襟,她每天都是和衣而睡照顾我起居。好在她穿著衣服,否则,我无法想象她如何以裸身面对这样壹群破门而入的人形野兽,这会是壹种怎样无法言说和终生难忘的恐怖记忆?

  经过壹阵锤击,壹扇铁门卷成了麻花,门被砸烂了。十来个穿著制服的警察冲进我的房间。来人告知我,他们是广州国保,宣布我和新婚妻子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传唤并接受搜查。我壹再申明新婚妻子是外国人,不懂中文,请不要难为她,如果壹定要带走,请出示法律手续。但在没有任何涉外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壹个甚至不知道我究竟出了什么事的外国女性居然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抓走(此后非法拘禁17天后被遣送回越南,这是后话)。

  广州国保不厌其烦地抄家,抄了大约两个小时,连壹片纸都不放过。最后,壹间房被翻了个底朝天,当场抄走了电脑、手机、光盘、U盘、MP5、曹思源等人书籍多本、案卷多本、六四诗抄和文件若干,甚至连股票机都不放过(等我释放后,他们没收了多本书籍和我已经保存了22年之久,俨然已成文物的六四诗抄、手稿、文件若干,以往我把这些文件封装在壹个塑料袋内,保存得非常完好,壹点污损都没有,这是我最心痛的)。

  我被带到附近派出所。国保宣布:“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妳被指定监视居住。”

  我的监视居住决定书编号是“穗公国保字【2011】第1号”。我拒绝在这些文书上签字。大约凌晨四五点,我被带上手铐推上警车带走。我注意看两边的路名,以大致判断他们把我带往何处。最后,我知道他们把我带到挂著“广州市白云区警察培训中心”牌子的大院之中。

  从下车到上楼,门岗很多,戒备森严,壹路录像、拍照。

  国保群像

  我被带到三楼壹个宾馆标准间似的房间里,里面有两张床,壹张床我用,另壹张床是看守我的人轮换睡的。此后我才知道,这个房间既是我的囚房,也是我的审讯室。摄像机架在斜前方,24小时不间断录像。厚重的窗帘紧闭,白天不透壹丝光线,两条灯管横在房顶,24小时长明灯。房间里两三个看守,每天两到三班轮换。

  25日早7点许,审讯开始。我拒绝回答问题,并指称“是妳们打伤了我”。要求去省医院做头天已缴费几百元并预约好的壹项检查。当时手麻得厉害,医生诊断是腕管综合症,必须马上进壹步检查,否则会出现危险(迄今我的右手拇指和食指还遗留有少许麻木症状,天冷时加重)。国保没有允许我的请求,并说:“妳只要老实交代,这些都不是问题;否则,妳那只手废掉就废掉了,活该!别说是手,命都没了。”这是广州市公安局负责反恐的壹个“笑面虎”头子说的话。我开始感觉到这里面的残酷。

  审我的国保(警察)换了很多。择要介绍如下:

  “笑面虎”:自称是广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队的负责人,年龄和我差不多,恐言恐语很多,符合职业特性,自称这里面官职最大。当时他说自己是临时抽调到国保这边,我还以为大镇压开始,国保人手不够,后来经思考才发现自己的幼稚:中共当局壹开始就是把网上的“茉莉花革命”当作恐怖活动来对待的,他后来的言语验证这壹点。

  “李国保”:年龄约莫比我小六七岁,广东人,讲粤语,身高约壹米七出头,是国保里的壹个头目,构陷理论能够讲出壹套又壹套,异常乖张且冷酷无情。因为看守们(初期的看守是毕业后刚被招入国保队伍的计算机专业学生,属于他的下属)有壹天在门外毕恭毕敬地用粤语称呼他“李队”,所以他的姓氏比较可信。

  “矮胖国保”:与我同龄,身高壹米六出头,广东人,矮胖,讲粤语。

  “疆籍国保”:新疆籍,新疆口音普通话,生活关系在新疆,时年约三十几岁,有小官职。

  “宁夏腔国保”:讲宁夏或周边口音普通话,有西北生活经历,时年30岁左右,刚毕业没几年,头发稀疏,微卷,金鱼眼,性格暴戾,爱爆粗口。

  “白高帅”:时年不到30岁,身高壹米七五左右,皮肤较白,长相标致,系讲粤语的广东人,曾在北京警官学院进修,爱讲笑话,性情比较温和,常扮演红脸角色。

  “梁预审”:年龄比我大几岁,是广州市公安局主办良心犯案件的预审头目,自称西南政法大学科班毕业,性情粗暴。

  除梁预审透露了姓氏,其他国保都把姓甚名谁当作顶级秘密,所以这里只能用其生理特征来指代了。

  连续五天五夜被禁止睡觉

  壹开始,我以沉默面对国保的审问和责骂。

  “笑面虎”说:“就凭妳们几个人就想颠覆我们的国家政权?我们的政权是牺牲了三千万生命换来的,对于妳们这壹小撮敌对分子的颠覆活动,共产党绝不会心慈手软!”他们让我交代犯罪事实,我说我没有犯罪,也没有颠覆共产党的政权。看我壹直不开口,作为壹个中层头目的李国保开始狂吼:“我们怎么没抓别人?为什么偏偏抓妳?妳要明白妳的身份,妳现在是犯罪分子!国保是干什么的?国保就是专门保卫共产党政权的,就是专门对付妳们这些敌对势力的!好好的律师妳不做,偏偏往我们的枪口上撞,那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妳以为我们不掌握妳的证据吗?整妳个十年!”我说我没有犯罪,充其量是嫌疑人;我当然是在好好做律师,是妳们2009年非法剥夺了我的执业资格;正因为我是个律师,所以犯罪的事情我从来不做。李国保骂道:“有没有犯罪那是妳说的算吗?妳是想学杨茂东骨头硬吗?杨茂东不是快出来了吗?告诉妳:杨茂东出来,我们整死他!”

  杨茂东就是著名的良心犯郭飞雄,2009年我历尽艰辛为尚在梅州监狱服刑的郭飞雄申诉,国保对于我和他的关系显然壹清二楚。尽管茉莉花镇压距今已过去6年多,但李国保咬牙切齿咒骂杨茂东并发狠要“整死他”的表情和语气至今仍历历在目。

  国保指控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主要有以下罪状:第壹,十几条与茉莉花有关的推文,先期怀疑我参与策划了“茉莉花革命”,后来又指称我广东最早转发有关茉莉花革命的信息;第二,参与广州2月15日茉莉花研讨会,并指称我最积极;第三,参与白云山文化衫行动和公园读书活动,只有我的“壹党独裁,遍地是灾”最出位,并参与呼喊“打倒共产党”;第四,参与纪念六四20周年活动;第五,几十次接受外媒采访;第六,写煽颠文章多篇。

  国保打印了我十几条有关茉莉花的推文,并且拿出广州茉莉花研讨会的若干张现场照片,让我坦白交代如何策划了“茉莉花革命”。对于“策划”壹说,我壹笑置之,所有的信息都来自推特、博讯等海外媒体,我充其量是转发。“同龄胖子”国保质问我:“妳为什么在茉莉花之前股票要清仓?妳难道不是拿钱出来,去搞茉莉花革命吗?”我回答道:“股票清仓是因为我判断股市将下跌,而且事实也验证了这壹点,用自己的钱去搞什么革命,我既没有那么傻,也没有辛亥革命时黄兴那么高尚。”国保打印了我股市里的交易记录。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参与策划“茉莉花革命”之后,国保又退而指称我系广东省最早转发茉莉花革命的信息,所以罪责难逃。

  2月20日茉莉花日当天,我被四五个埋伏的黑衣人打得落花流水。全国因茉莉花事件被抓的不下百人,但是被打得鲜血淋漓的,我是绝无仅有的壹个。结合国保指称我“策划了茉莉花革命”的说法,说明特务机构当初确曾将我当作茉莉花的重要角色,所以不惜第壹时间对我痛下狠手。

  在狂吼乱骂中,总算捱到了晚上,但是到了半夜、后半夜,国保依然没有停止审讯的意思。他们两人壹班,隔几个小时换壹班。

  我要求休息,国保耻笑道“妳以为这里是宾馆?妳要摆正妳自己的位置,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

  我:“我身上带著伤,需要休息。”

  国保:“伤什么伤?妳那点伤算什么?命都没了,妳还伤?”

  我:“妳们是不是要讲壹点起码的法律呀?犯罪嫌疑人也有休息的权利,在看守所也要保证睡眠呀。”

  “笑面虎”:“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壹个政权的安危面前,谁跟妳讲法律?美国佬跟关塔纳摩那些被关押的囚犯讲法律吗?当年国民党跟共产党讲法律吗?我们能跟妳讲法律吗?”

  就这样,被抓后的第壹个晚上被禁止睡觉,第二个晚上被禁止睡觉,第三个晚上依然被禁止睡觉……坐在审讯凳上疲惫至极的我有时突然头壹垂就睡著了,随即招来国保敲桌子砸板凳的狂吼乱骂,我立刻被惊醒。我是带著伤进来的,我感觉腿部肿胀越来越厉害,胸肋部越来越痛。我不知道这样的非人折磨我能坚持多久,更不知道“底”在哪里。

  禁止睡眠,这是被叫作“熬鹰”的审讯方法。作为律师,我以前听说过公安的这种酷刑做法。因为严重违法和不人道,已经越来越少见。在我的执业生涯中,我的当事人中很少遇见这种情况,即便有,也就是壹两天而已。我知道,这里是法律消失的地方,这里是魔鬼掌管的集中营。

  我知道没用,但我还是向国保提出要求请律师。李国保说:“这个案子所有嫌疑人都禁止请律师,这是上面决定的,妳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向国保提出,要求检察官对本案进行侦查监督。提出后连我自己都感觉滑稽:在这个内外隔绝的黑狱里,哪里有检察官的影子?话说回来,即便有检察官,也是白搭。因为共产党维护壹党专政的决心和意志会排除壹切法律。

  负责反恐的“笑面虎”时不时遛达出壹些反映其职业特性的“行话”、“黑话”来。他多次讲:

  “为了保证我们这个政权的安全,死几个人算什么?妳还伤?那点伤算什么?连命都没了!就妳们这几个人就想颠覆我们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绝不会答应!妳在里面必须服服帖帖,就是到了外面,妳也必须老老实实,否则深山老林里熔了妳!”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笑面虎”说这句话时凶神恶煞的黑帮嘴脸。我相信,“笑面虎”说这话不仅仅是威胁恐吓我,只要时机必要,只要上级下达作恶指令,他是能说到做到的。共产党豢养的这些职业鹰犬,他们的人性早已荡然无存。“熔了妳”三个字,就像三根钢针,深深刺入我的人生记忆之中。

  连续多日禁止睡眠,加上如影随形的威胁、辱骂、恐吓、狂吼乱叫,让我身心濒临崩溃。第四、五天晚上被禁眠后,我头晕、耳鸣、眼花,头皮发麻,头痛欲裂,痛苦到无法言说的程度。那种滋味,比肉体伤痛难受得多。我本来就体弱多病,更主要是带著遍体伤痕进来的,腿上的伤口还没有拆线。我知道特务机构就是要往死里整我,就像坠入壹个无边的权利黑洞,我不知道何处是边际,何时是尽头,我不知道我的身体能不能挺过这壹关。即便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坚守起码的底线,守住了做人的基本良知。

  第六天傍晚,在国保索命般的审讯中,体力消耗殆尽的我实在支撑不住,壹头栽倒在自己的床上。国保叫来狱医,给我量了血压,狱医跟李国保耳语几句后,国保才准许我睡觉。

  至此,我已经被国保连续五天五夜审讯,连续五天五夜禁止睡眠。被抓6天后第壹次允许睡觉,我被缝针的伤腿上的棉裤已经难以脱下,在他人帮助下,才好不容易脱下衣裤。

  本来细腿伶仃的我,发现伤腿竟有平时的两倍粗……广州每天有50万翻墙的按照国保的指称,我的罪状之壹就是在广东省最早转发了有关“茉莉花革命”的信息,并且积极煽动网友上街闹事。我辩解说:因为推特早已经被屏蔽,会翻墙的人寥寥无几,国内的人无法看到我的推文,所以并不存在实际危害。国保说:“妳怎么知道国内的人看不到推特内容?广州每天就有50万翻墙的,这是我们技术部门提供的数据……”尽管我知道会翻墙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当听国保说出广州每天有50万翻墙的,我还是被这个庞大的数字惊呆了。广州每天有50万翻墙的,那么北京、上海、深圳呢?全国有多少?中共当局花费数百亿民脂民膏重金打造的用于拦截真相的网络防火墙(就是臭名昭著的GFW),在网民鼠标的千点万击之下,其实早已经千疮百孔。国保无意中向我抖出了壹个极其重要的党国秘密。

  妳虽然不是杀人放火,但比杀人放火还要危险

  为了让我认罪,除了仰赖禁止睡眠、折磨等酷刑,国保还会引诱欺骗耍花招。比如,壹开始国保会这样引诱妳:“妳是杀人放火吗?妳那点事能算多大个事情?老实交代了就没事了。”我当然不会幼稚到相信国保的这些低级骗术,不会轻易上当。让妳意想不到的是,国保壹转屁股就会说:“妳固然不是杀人放火,但是妳的行为比杀人放火还要严重,如果妳们的反党活动得逞,那就要千百万人头落地。”

  国保的很多话语是文革话语,沿用的思维也是文革思维。被关押期间国保的文革话语,让我不得不相信中共当局分明暗两条线区别对待文革,明线已经结束,但是暗线并没

  有结束,在暗线上也就是保专制政权的情特机构里,文革依然在大行其道。

  “我靠!有后果那还得了?如果妳们的颠覆活动得逞,那今天妳不就坐在我的位置,我坐在妳的位置上了吗?”当我屡屡说明我的行为合法且没有国保指称的后果的时候,李国保总是以壹副洋洋得意的痞子嘴脸讥讽和嘲笑我。在关押期间,这样的口头禅不知被李国保重复了多少遍。

  妳就适合待在这里,去看守所便宜妳了

  在被剥夺睡眠的那些度日如年的煎熬日子里,国保屡屡说:妳不要不知足,这里吃的好,而且妳壹人壹张床,这里比看守所舒服多了。日甚壹日、销骨蚀髓的疲倦感让我无法自持,我觉得我身体里的每壹个细胞都已被调入抵抗疲倦的战斗,但是无壹例外地都败下阵去,我要崩溃了……在万般无奈之际,我向李国保提出要求去看守所,妳们愿意刑拘就刑拘,愿意逮捕就逮捕,随便。作为律师的我很清楚,看守所就算再残酷,也有对嫌疑人起码的提审、换押制度约束,保障嫌疑人必要的睡眠也是看守所的法定义务,连续几天几夜剥夺睡眠,在看守所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为此,我向国保提出上述要求。不为别的,只为生而为人起码的睡眠权利。

  “妳就适合呆在这里!想去看守所,门都没有,去看守所岂不便宜妳了?!”李国保以声嘶力竭近乎吼叫的方式,斩钉截铁地回绝了我的要求。

  从2009年至今的8年中,因为反专制的缘故,我先后被中共当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过,先后体验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黑监狱、行政拘留所、看守所的滋味,尽管曾经呆过的浦东第壹看守所也很残酷,但是我觉得最残酷的莫过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黑监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专门给良心犯量身定做的用于折磨、折服良心犯的酷刑总成。

  新婚妻子被当作人质

  新婚妻子2月25日凌晨与我壹同被抓后,同样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监视居住。国保审问我:“妳去越南干什么?见了哪些人?她是不是和妳壹起到中国来颠覆共产党政权的?”对此荒谬绝伦的说辞,我壹笑置之。我壹再声明,新婚妻子不懂中文,也不了解我的事情,妳们应立即解除对她的非法拘禁。国保经过七八天的调查,已经确信新婚妻子与本案壹点关系都没有,对她的抓捕和人身控制纯属非法。我要求国保解除对她的非法拘禁,但是国保置之不理。

  国保显然知道我要和新婚妻子办理中方结婚登记手续的强烈心愿,所以壹直不释放她,他们显然把她当作要挟我的壹个人质。对特务机构的卑鄙和下作,我早有领教,但是这种对异国人士赤裸裸的绑架和拘禁,还是让我气愤莫名。我屡次跟国保说:“中国古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壹桩婚,希望妳们善待别人的婚姻。”国保则敷衍我:“我们也希望妳能跟她完婚,妳能不能出去与她结婚,取决于妳自己,不取决于我们。”

  我提出我出钱给她买壹张飞赴我老家的机票,她肯定愿意摆脱囚笼去我家,我家姐妹可以照顾她,我妹妹也会英语。可以和她交流,她会在我家等我出来,如果她两个月签证到期后我出不去,我家人也会善待她,并妥善安排她回国事宜。结果又被这个毫无人性的李国保拒绝了。

  新婚妻子被遣送,囚诗言恨

  在我被抓第18天,身材矮胖、与我同龄的国保向我宣布:妳的未婚妻已经于昨天被我们遣送回越南。国保没有征得我们同意,就违背双方意愿强行遣送。听到这个消息,我犹如五雷炸顶,气愤之下难抑内心伤痛,以至痛哭失声……审问之余,我来回在囚室里踱步,疏解内心的压抑和悲愤。我试图把内心的愤怒和伤痛转化为文字,这也许就是鲁迅所说的“怒向刀丛觅小诗”吧。我边来回踱步,边在内心构思壹首属于我的囚诗。囚室只有七八步的空间可以来回踱步,我在内心构思,在内心起草,在内心修改,在内心定稿。很快,壹首七绝就在心里生成了:

  七 步 踱

  茉莉含苞花未香,

  残冬余威肆虐狂。

  群魔门破黑夜半,

  厉鬼棒散鸳鸯双。

  囹圄心悲书生恨,

  情缘泪祭异国殇。

  掳妻拆婚孽可作,

  岂断后继再赴汤?!

  我没有奔放的诗才,以前也很少写格律诗。囚牢中的这首小诗,几乎是我的处女作,它真实记录了壹件刻骨铭心的伤痛。

  对著日夜24小诗不间断拍摄我的摄像头,我用手指在掌心空书这首小诗,壹遍又壹遍,壹天又壹天,以此方式表达我无声的愤怒。每写壹遍,似乎都寻到了复仇的感觉。我相信,在国保的监控视频里,壹定会有我不厌其烦空书的部分,根据空书的笔画和笔序,壹定能够“还原”出这首真切的小诗。

  被逼写“不请律师声明”

  大约三周后,我被从白云区警察培训中心转移到了位于番禺大石镇植村牌坊对面的广州市公安局警察培训中心。这是壹处用废弃的警察培训中心改造成的黑监狱,广州市公安局新警察培训中心就在远远的对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窗帘可以打开,每逢周末,便可以看到成群的警察蜂拥到对面那幢楼。该黑监狱看守严密,大门口有持枪哨位,进出楼门必须经过壹道密到连壹只鸟都无法飞出的不锈钢大铁门,门口有值班看守,整栋楼内外密布监控摄像头。

  广州市茉莉花期间被抓捕的良心犯都被关押在这里。囚室比白云区那边略大壹些,窗子外边焊接著比手指还粗的钢筋,除了斜前方有录像设备外,房顶壹角也安装了摄像头。

  看守的床位增加到两张,看守是两到四个,每天两班倒轮换。壹看就知道,这是壹处插翅难逃的黑监狱。

  经历了壹个多月黑狱的酷刑磨难后,我已彻底丧失对法律的信心。前期,我还时不时救命稻草般提壹提法律,后期,提法律我都觉得是壹种莫大的讽刺。政治镇压就是政治镇压,不关法律的事,这里是法律真空地带,排斥所有法律,排除壹切权利。国保屡次施压,让我写不请律师声明,壹开始被我拒绝。后来国保开始有意识地“关照”我的家人,说实在话,那时内心觉得尤其对不住家人,所以,当国保语带威胁地提我家人的时候,我心想自己这样就罢了,绝不希望我的家人因为我的缘故受到任何牵累或者影响,所以被逼迫之下我就范了,写了此地无银的“不请律师声明”。

  正如国保所说,这个案子从始至终没有律师介入,刘正清律师试图成为唐荆陵的辩护律师,结果刘正清会见时直接由律师变身为涉嫌煽动颠覆犯罪的囚徒。这是后话。

  被抓壹个多月后,有壹天壹个国保突然向我宣布:“艾未未被抓了。”在北京我见过艾未未,曾与李和平等朋友壹起接受艾未未请客吃饭。我表面平静地说:“艾未未被抓与我有什么关系?”国保说:“没说妳和艾未未有什么关系,只是告诉妳,要放弃幻想,别心存侥幸,任何反对共产党的人都不会逃过我们的打击。”

  随著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这里“进来”的朋友越来越多,高峰期有8个。我知道,茉莉花镇压正在扩大范围,向纵深发展。

  监管新规:凡事报告,坐板思过,禁止走动

  自从梁预审接手案件后,监管变得越加严格。凡事都要报告,比如上厕所、喝水都要向看守人员报告,获准后才能去做,否则不能做;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座位,更不得随意走动;如果没有审讯,要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坐硬板凳思过;办案人员进来要起立,等等。梁预审说,以前国保对妳们“太宽松”了。

  限定坐板思过的板凳是壹个木板小方凳,别说像我这样骨瘦如柴的人,就是胖人连续坐几个小时都会硌得难以忍受,更不要说上午、下午、晚上要连续坐板思过。几天下来,我感觉屁股上就坐出了血泡,晚上洗澡时尤其难受。有时实在难以忍受,想坐在床上缓解壹下,立刻招来看守的斥责……如此严苛的环境之下,我身心均面临崩溃。晚上心脏难受得无法入睡。有几个晚上,心脏难受得厉害,不得不半夜起床,在囚室里来回踱步……开始壹两个月,趁国保不在的时候,我会迅速将所经历的主要事情记在壹张白纸上,写完就快速放入我的抽屉里,以免被发现。我觉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该案迟早要上法庭,我要为我的法庭辩护做必要的准备。

  那是什么记录?那是充斥著简写符号和外人难以理解的偏旁部首的速记方式,比如新疆的疆,我只写其左半部分。壹两个月下来,壹张白纸几乎已经被写满。

  有壹天,梁预审的副手突然冲进我的房间,问我在写什么,并直接到抽屉里拿出那张已经写满字符的速记纸,转身要离去。我跟他论理,这是我的私人物品,妳无权收走。

  但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在肆虐的警权面前,我的权利压根不值壹提。

  刘正清由辩护律师变身囚徒

  大约被抓两个月后的壹个上午,有壹天我正在囚室里坐板,外面走廊里突然传来壹个熟悉的湖南口音:“这是唐荆陵的房间吗?我是他家属委托的律师,要会见他。”凭口音,我就判断出来人是刘正清律师。话音刚落,我的囚室门就被推开了,刘正清直接就闯了进来。我正在惊诧,看守这么严密,刘正清是怎么进来的,他已经开始跟我说话了:“我是来会见唐荆陵的,我以为这是唐荆陵的房间。妳要尽快写委托书,我给妳带出去。”我已经顾不了国保不让请律师的禁令,马上在刘正清提供的空白委托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签好以后,刘正清离开房间,说去会见唐荆陵。说实在话,我内心非常担心刘正清能不能顺利出去。因为这里的环境有多严酷,刘正清可能不知道,但是我壹清二楚。

  没过几分钟,李国保带著手下怒气冲冲地来到我的囚室,厉声质问我:“妳跟刘正清说了什么?妳不是说不请律师了吗?”我回答道:“没说什么,不请律师那还不是妳们逼迫的?”李国保对我的“摇摆”显然很生气,又对我高声吼叫、责骂了很久……我估计刘正清这次凶多吉少,恐怕出不去了。果不其然,国保告诉我:“刘正清不知深浅自己往枪口上撞,我们只有把他留下来。”就这样,刘正清由辩护律师直接变成了壹个颠覆的囚徒。后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壹个月以后,刘正清才获得取保候审。

  拉稀

  有壹天,正在接受国保“白高帅”的审问,我突然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般闹腾,应该是因为中午吃了不干净的食物,憋不住要拉稀。那段时间,我隔三差五就会拉肚子。我马上要求去卫生间方便。

  在卫生间里,我故意把拉稀的声音弄得很响,稀里哗啦的声音很大,外面壹定能听到。方便完后,我回来跟“白高帅”抱怨道:“肉是臭的,鱼是臭的,豆腐是臭的,菜是酸的,怎么可能不拉稀?”听了我的倾诉后,“白高帅”说会如实反映此事。

  此后,伙食卫生状况略有改善。

  被迫写生意计划

  经历了疾风骤雨的两个多月后,案件进入平缓期。李国保找我“谈心”。经历了前面锥心刺骨的专政之痛以后,我很清楚这种表面上的“循循善诱”不过是李国保的假仁慈和新花招而已。谈话中,他话里话外透露出这样的意思:“妳只要肯跟我们合作,别说是做生意,就是想恢复执业重新去做律师,都不是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关键在于妳的表现。”

  我当即不卑不亢地答复李国保:“我固然希望重新执业,这是我所钟爱的职业,但是绝不接受附加任何先决条件。如果让我以违背良知的方式去获取律师执业权,那我宁可不做律师,这年头干什么不能吃壹碗饭?”听了我的回答,李国保悻悻而去。

  大约三个月后,宁夏口音国保问我:妳出去后打算干什么?不会继续反对共产党吧?

  我知道国保的用心,他们无非是担心我出去后继续反共,如果有个小生意或者职业拖住我,那么我整天只能忙于生计,疲于奔命,哪还有空管共产党专制不专制?

  我说:“出去后想做律师,但是妳们不让我做,那我只能做个小生意。”

  “宁保”问:“做什么生意?”

  我回答:“开个北方饸饹馆。”

  “宁保”说:“光说不行,妳必须把妳的详细生意计划写下来,打算投入多少资金?在哪里开店?需要几个人手?只有让我们相信妳真的想做生意了,我们才会放妳出去。”

  按照国保的要求,我写了壹份“生意计划”。

  “共产党专政”是中国法律的精髓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自称西南政法大学科班毕业的梁预审问我:“中国法律的精髓可以归结为五个字,妳知道是什么吗?”

  我回答:“以事实为根据。”

  梁:“不是。”

  我:“以法律为准绳。”

  梁依然摇头:“不是。”

  我继续搜肠刮肚:“法律之统治。”

  梁:“不是。”不屑地白了我壹眼以后,梁预审给出了标准答案:“是共产党专政”。

  听了梁预审的高见,我突然有壹种醍醐灌顶、电光火石般的顿悟!可不是吗?梁预审说得壹点没错,“共产党专政”确实是中国法律精髓中的精髓。不要说宪法规定“共产党领导”;不要说刑法设立“颠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壹大堆恶法罪名,其中刑法分则第壹章(危害国家安全罪)里的罪名几乎全是用于保障共产党壹党专政的恶法罪名;也不要说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中把维护共产党壹党专政作为最高宗旨来贯彻,比如律师法就把反对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执业禁止的情形;即便是最没有政治属性的民商事法律里面也若隐若现贯穿著维护共产党壹党专政的立法用意,比如公司法里就专门提到公司成立党组织的问题。

  梁预审对中国法律洞若观火的认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贼不打自招

  被抓以后,在种种酷刑的淫威之下,我甚至被逼迫写了悔过书和保证书。但是有壹件事情始终没有松口,那就是:我2月20被殴打是国保主使的。壹群国保叫骂过、狡辩过,试图改变我,但是始终没有折服我。

  有壹天,“笑面虎”跟我说:“妳被打那个事情,我问过了我们的弟兄,他们说没人打妳。广州市公安局自孙志刚事件后,警察不再打人了。可能是我们下面的什么部门为了维稳的需要才那样做的。”他的意思是,这个事情不是广州市公安局编制内的国保干的,是下面的哪个部门干的。尽管我不完全认同“笑面虎”的上述说法,但至少,他不得不承认了非常重要的壹点:我2月20日被打系来自官方指令!

  再后来,壹个白白净净、很高很帅的“白高帅”国保在跟我的轻松玩笑中,无意中泄露了天机,不慎露出了马脚。

  审案之余,“白高帅”偶尔会来个玩笑,活跃壹下气氛。比如,因被打造成我胸肋部疼痛不止,他给我带来几贴没有包装的膏药,我跟他说最好是带著包装来,免得药味跑光影响疗效。下次再带来膏药时,果真带著包装来了。“白高帅”把膏药递给我的同时,露出了狡黠的笑容:“老刘喜欢戴套的啊?”我接过话头也调侃了壹下对方:“那看来妳是喜欢不戴套的喽?”

  有壹天,我跟“白高帅”提出:“我电脑里有许多私人数据,妳们不应该侵犯与本案无关的我的个人隐私。”

  “白高帅”装聋作哑:“什么私人数据,我怎么没看见?”

  我:“我跟越南妻子的照片和视频算不算个人隐私?”

  “白高帅”:“有妳老婆的照片和视频吗?那我壹定要看壹看。”边说边露出狡黠的夸张笑容。

  我立即意识到我说了不该说的话。马上改口说:“哦,是我记错了,应该不在电脑上。”

  “白高帅”:“那在哪里?”他紧追不舍,“在U盘里?”

  我:“不在U盘里。”

  “白高帅”:“在MP5里?”

  我:“不在那里。”

  “白高帅”:“哦,那壹定是在相机里,我回去看相机。”

  “白高帅”的这壹回答瞬间让我震惊了壹下,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应该也马上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话,但是已经覆水难收。

  行文至此,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看出了端倪:“白高帅”上文中提到的电脑、MP5、U盘等,都是我2月25日被抓同时被抄走的东西。抄家抄走了很多物品,但是唯独没有相机,因为相机在5天前的2月20日就已经被地球人都知道的那帮“劫匪”暴打我后劫走了。

  “笑面虎”的真情告白和“白高帅”无意间穿帮的完美结合,轻易成就了壹个新版“不打自招”的成语故事。我老家有壹句俗谚:“贼不用打,三年自招。”哪里用三年,事发大概壹两个月,我被打真相就轻易让贼家和盘托出了。

  高度怀疑肋骨骨折

  被抓三个多月后,我腿上缝针的伤痕已经逐渐好了,但是左侧胸肋部的疼痛壹直没

  有减轻,平时大声说话、咳嗽特别是打喷嚏会格外疼痛,睡觉也壹直不敢朝向左侧。我跟国保诉说:“民间说伤筋动骨壹百天,但是我的肋骨疼痛为什么快100天还不好?我怀疑是肋骨骨折!”我边说边掀开衣服,用手指指著左胸前后两处疼痛的肋骨。经多次向国保提出治疗要求后,国保说,会找医生给妳看壹下。

  过了几天,壹个穿著白大褂的走进我的囚室,我赶紧向他诉说自己的伤情,并展示伤痛部位。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还没有等我说完病情,该“白大褂”就匆匆离开了我的囚室。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为取保获释后,我左侧胸肋痛又持续了近半年。直到2011年年底,我才逐渐敢朝左侧睡觉。

  释放条件:退房、驱逐加取保

  在经过三个多月壹百多天度日如年的熬炼后,国保终于决定释放我,但前提是必须同意退掉小产权房、从广州驱离并接受取保候审。

  壹开始,我不同意退房。2009年我的律师执照被取消后,迫于生计,我不得不卖掉商品房,买了位于白云区南湖尾脉的壹处小产权房,那是我的生计所系。但国保语气强硬:

  不退房就休想出去!拖了壹段时间,国保毫不松口,其用意显然是要将我从广州彻底扫地出门。最后,渴望自由的心占了上风,我觉得为房子坐牢不值得,于是违心接受了这壹屈辱的“城下之盟”。

  被从广州驱离后,壹个已经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民事案子的三十几万律师费也从此化为泡影……泪洒出租屋

  我再次来到曾经租住的出租屋收拾东西。被砸烂的铁门已经更换,进入室内,蛛网密布,室内壹片狼藉。看到居室里昔日的壹切,想到如今已物是人非,我不禁泪流满面。

  看到我伤心痛哭的样子,疆籍国保退了出去。

  在广州生活11年,我的生活物品和私人物品装满了壹屋子。疆籍国保和矮胖国保只给我两小时时间收拾东西。很多东西只能白白扔掉,执业十年数以百计的案卷不得不当作废纸扔掉。最后,将价值两万元的室内生活用品折价1500元“卖”给了房东。

  硬盘被换,数据清零

  6月12日,我取保获释。疆籍国保、矮胖国保等4个国保同机遣送我飞赴内蒙老家。

  回到家,打开电脑,突然发现我执业十年高达五六十个G的私人数据荡然无存,电脑硬盘也被更换为壹个小的。这虽然不是价值连城,但至少是我的价值之城!全没了,荡然无存,片甲不留!

  我按照国保留的电话尝试进行联系,但该电话永远是关机。我又尝试与他们曾留给我父亲的电话进行联系,电话拒接,我发短信交涉数据事。但是没想到接到了8条内容相似的回复短信:说什么我点播了深圳泰特生活加油站、北青网的什么娱乐、还有什么鬼快乐奥运等资讯,每条扣费1元,共8元。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思考

  茉莉花镇压迄今已经过去六年多,但是每每想起其中的酷刑遭遇,还让我心有余悸,心绪难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极权当局给良心犯量身定做的炼狱大法和酷刑总成,目的就是以异乎寻常、层出不穷的酷刑摧毁妳的意志,通过挑拨离间使身陷其中的人们相互猜忌,相互毁容和自我毁容,相互泼污和自我泼污,进而打垮反专制运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只定向适用于良心犯,其他即便如杀人放火般罪大恶极的,也不会被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手段。2011年茉莉花期间,中共当局第壹次大规模使用此这壹手段,然后如获至宝,修法固定到2012年刑诉法之中。修法后,2015年709大抓捕,首次大面积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为公众所熟知。2016年,当局如法炮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苏州和深圳大抓捕之中,其手法已经驾轻就熟。

  我无尽的噩梦 | 王宇

  王宇,女,1971 年出生于内蒙古,中国最受尊敬的人权律师之壹。最初为壹名商业律师,由于她自身遭遇被警方报复陷害并判冤狱的经历,自 2011 年开始全身心投入到维权工作中。她代理过的案件包括普通公民、法轮功练习者、以及女权主义者等。她最受瞩目的案件包括为因为鼓励民族团结而于 2014 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辩护,以及女性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的案件,她在同年死于看守所中。

  王律师勇敢的维权工作令他获得过许多国际人权奖和提名,同时也意味著她成为当局镇压的频繁目标。2015 年 7 月 9 日的凌晨,当局将王从她北京的家里绑架。她的突然失踪渐渐发展成后来众所周知的“709 大抓捕”,遍及全国的几百名人权律师和活跃人士壹个接壹个的被秘密绑架。王最终在 2016 年 8 月被释放。当王处于关押状态期间,美国律师协会为她颁发了国际人权奖。

  “伤害别人是壹种享受。”

  ——雨果《笑面人》

  我壹直把 709 当作壹个噩梦,而事实上,它也确实是个噩梦,那之后的多次夜晚,我曾被这个噩梦惊醒,可是在现实中,我又似乎壹直没有醒来。

  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象到,人性会恶到那个程度,尤其当我想到看押我的那壹个个花季少女时,我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女孩子们将来如何面对她们的人生,她们每天的生活其实就是她们的噩梦!但我壹直认为,对于我的这次经历(其实应该包括那里的每壹个案件的当事人,因为那个所谓的“北京通达招待所”事实上就是壹个公安、纪检部门的“双规基地”,那里不知曾关押过多少人),伤害最大的并不是我这样的当事人,而是那些看管我的女孩子们。

  2015 年 7 月 8 日午夜 23 点多,我送走了赴澳大利亚留学的儿子和陪送他的丈夫。原本约定我去机场送他们,但因为是午夜壹点多的飞机,我先生担心我从机场回家不安全,所以他们下楼打了出租车就走了,根本没有等稍后壹步下楼的我。我只能打电话给他们,嘱咐他们到机场过了安检后,给我打个电话,登机后,再打个电话。

  儿子远走异国他乡,离别之情自然难以言表,他和我在电话中说著说著就哭了,我尽管不停的劝他,安慰他,但想到即将远离的 16 岁孩子,我也是哽咽难言。他爸爸不忍心听我们的离别之语,就挂断了电话。上楼之后,我把第二天开庭需要的资料整理好,换了睡衣,就上床休息了。

  但还是想儿子,根本睡不著。

  就这样,很快就已经是 7 月 9 日凌晨壹点多了。我壹直没有等到他们父子两个来的电话,就给他们打电话,但是父子两个的电话都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刚开始,我还认为是没有信号,但我打了多次,直到航班起飞的时间已经过了,仍然是这样。我开始著急了,急忙在微信群和电报群里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们,我希望朋友们能帮我想办法。我把孩子当天乘坐的航班告诉大家,希望能找到这个航空公司,问问该航班是否正点起飞。

  57

  有人帮我找到了首都机场的电话,我打过去,问是否航班正常,他们回答说并不知道,但告诉了我该航空公司的电话,可是,那个航空公司的电话并没有能够接通。

  这时,我家的灯突然灭了,互联网也被切断了,同时我听到门口有撬门的声音,我立刻把这个消息发到群里,大家都非常关注,有人建议,让离我家近的朋友来我这里;有人则说,妳千万不要给他们开门;也有人问我,妳的门锁是否结实?我回答说非常结实,这是最近包龙军才刚换的,他担心我壹个人在家不安全,挑的是最好的锁。还有人告诉我,在门口放壹些障碍物,我想,这个就免了吧,如果他们能进来,放什么障碍物都没有用。

  但事实上,这个建议是对的,如果当时我放了障碍物,就会延长他们进入房间的时间,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好把他们进来的消息发出去。

  当时,还有朋友打电话过来,以确定我的现况。

  随后,我走到门口问了壹句:“是谁啊?”撬门的声音就停下了,好半天都没有声音,房间重新归于安静。我在群里发消息告诉大家,门口的人走了,可能只是想吓唬我壹下。

  这种情况之前也有朋友经历过,有人来撬门,撬不开,而且又有人声援,他们就走了,最终就是骚扰了壹下。于是,我在群里说:“这么晚了,大家休息吧。”

  这时,大约已经是凌晨三点左右,我还是很担心,根本睡不著,就继续给航空公司打电话、给首都机场打电话,但是根本没有结果。

  又过了壹会儿,大约四点来钟的时候,我突然听到门外有巨大的撬门声音,似乎是用电钻在钻门,我把这个消息发到电报群里,同时,我从床上跳到地上,并拨通了壹个电话,可还没等到对方接听,家里已经闯进来壹个人,他头上戴著壹盏灯,直射著我:“不许动,我们是北京公安局的。”

  我说:“妳是什么人?凭什么闯进来?请出示妳的证件!”

  从我听到那巨大的钻门声到有人闯进来,大概也就几秒的时间,给我的感觉就是壹瞬间。

  我的话还没说完,又闯进来几十个人,壹下子把我按倒在床上,上了背拷。同时,有人给我套上黑头套。这期间,似乎还有壹个天津口音的人在说:“我们是天津市公安局的。”

  之前,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也多次被公安局、法院的警察非法抓捕(可想而知,在中国做壹名有法律职业道德的律师要面临多么大的风险),所以我当时并没有感到害怕。

  我虽然试图挣扎,但像我这样壹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面对那么多人的围攻,根本就没有任何挣脱的可能。

  他们中有两个女的上来,壹左壹右架著我,把我拖出门,在门口我还想引起邻居的注

  意,就大声说:“妳们不要这样,我自己会走!”她们把我拖进电梯后,我开始哭,我嘴里胡乱的说著什么,大概是(记不太清了):“妳们把我的脚踩疼了,妳们把我的胳膊拽伤了,妳们把手铐给我松开,我可以跟妳们走!妳为什么这样对我啊,我怎么了?”我知道电梯里有摄像头,我希望,日后我聘请的律师能来这里调取这壹天的视频录像。

  他们把我拖到楼下,塞进壹辆车里,这大概是壹辆中型面包车,在这辆车的副驾上坐著壹个人,好像是个头头,我坐在在司机后面壹排,左右各坐个女的,我后边壹排还有三或四个人。

  很快,听到前边有车开动,我乘坐的这辆车跟著也开出了小区,然后我听到我乘坐的车后边还有不止壹辆车,也发动起来跟了上来。壹路上我不停的哭,嘴里不停的说著类似在电梯里说的话,特别强调:“妳们这么多人,我怎么跑得了?为什么给我戴手铐?手铐太紧了,我的胳膊勒得太疼了,妳们给我松壹松也行啊!妳们应该出示证件!”

  对此,我后边有壹个女人似乎特别烦,恼火的说道:“妳不要再说了!”她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恐惧,似乎,她比我还要紧张。我仍然在说:“我已经被勒得疼得不行了,要是勒妳,妳也会疼的。”那是壹个特别暴躁的女人,我竟然顶撞她,她可能很生气,突然从我身后探过身,按住我的头,想把壹个什么东西塞进我嘴里,我死死的闭住嘴,可能是因为车在行进中,她从后边按我并不方便,而且我左右两边的人并没有来帮助她。所以,她弄了半天并没有得逞,也就放弃了。但经过这么壹折腾,黑头套把我紧紧的裹得更严了,我就喊:“我快要被闷死了,能不能给我透透气?”我旁边的壹个女的给我整理了壹下头套,这下,我居然稍微能从旁边的缝隙看到外面天际的亮光了。

  这时,天基本上大亮了,我从头套旁边的缝隙里看到,车驶进了壹个熟悉的大门,这是北京市第壹看守所(我经常来北京市第壹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所以熟悉)。进大门不久,车就停了,他们让我下车,在车旁边站著。壹个男人走过来把手铐打开,给我换了壹副手铐,感觉不是那么紧了。我原以为他们会把我扔到这里,但过了大概 10 分钟左右的样子,他们又把我带上原来的那辆车。原来他们并不想把我扔在这里,那么要去哪里呢?

  车又开了大约壹个多小时,我隐约的从黑头套缝隙中看到,车又进了壹个大门,大门口有几个荷枪实弹的士兵,好像还戴著钢盔。这时,他们可能出于壹种习惯或者是看出了什么,又把我的黑头套整理了壹下,这样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车在门口停了壹会,大概是在办什么手续,然后就开了进去。不久,车停了下来。我下车后,似乎是被车上的人交给了早已等在那里的两个女孩子,由她们左右架著带进了壹座楼里,她们带著我时,会不停的说:“上台阶,向左,向右,抬脚”,等等。显得很是训练有素。

  我壹边上楼,壹边数著楼梯的台阶(当时数得清清楚楚,现在居然都忘记了),好像是四或五层,每层十几个台阶,壹共六、七十个台阶吧。上去之后,她们把我带进壹个房间,摘去了我的黑头套和手铐。这时,我看见了带我上楼的两个女孩子,穿著白色 T 恤,黑色运动长裤,都很年轻,大约 20 岁左右的年龄。我壹边往里走,壹边打量著这个房间,房间比较大,我估计大概能有 100 多平米,像壹个小型会议室,有三组很大的窗户,但都挂著厚厚的窗帘,让人根本看不到外边是白天还是黑夜。壹进门的右边斜对著的墙角横放著壹张单人床,床上铺著褥子,摆著枕头,叠著壹床被子,离床头四五米的位置垂直摆著壹张办公桌,桌子前边放壹把红布包的沙发椅,四周的墙上有大概四五个摄像头,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整个房间显得非常空旷。

  我走到那个椅子旁边就很大方的坐下了,头枕在椅子的靠背上,我说:“我好累,壹宿没睡觉了,想休息壹下。”那两个年轻女孩说:“妳不能这样坐著。”我问她们:“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坐著,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呢?”这时,走进来壹个很矮的四十来岁的男人,同时又带进来两个同样著装的年轻女孩,他吩咐那两个女孩把我拽起来,同时,他恶狠狠地把沙发椅壹下子甩到壹边,让人换了壹只木制方凳,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说著什么,大概是“就该给妳这个”之类的。然后,他就出去了。这时又进来壹个女孩,指著桌子上的两套衣服,告诉我换上它们。我当时还穿著睡衣,确实也不够雅观,我要求去洗手间换衣服,但被拒绝了,虽然当著好几个女孩子的面脱光了很难堪,但我只能就著桌子和凳子的遮挡,迅速把衣服换了。那是壹件灰色的半袖 T 恤和壹条灯笼裤。

  我刚刚换好衣服,就走进来两个男人,前面的那个人大约 40 岁左右,矮个子,不到壹米七的样子,大脸盘,较胖,很结实,皮肤较白,看上去很傲慢;后面跟著的那个人年龄要比前面的人年龄大几岁,也略高些,但从表情看,明显就是壹个跟班的,他中等身材,略显黑瘦,有壹种从骨子里透出的邪恶。

  他们壹进门,前面那个矮个子就操著浓重的北京口音大声说:“王律师,怎么样,说壹说吧!”我很轻蔑的看了他们壹眼:“妳们是谁?我和妳们有什么可说的?快让我回家!”

  这时,那几个女孩子把靠墙的桌子打横了,并且打开了两把折叠椅放在桌子靠墙的壹侧,然后把给我的小方木凳放在桌子的另壹侧。他们让我面对桌子坐在凳子上,正对著墙上的壹个摄像头。

  坐下之后,那个矮个子又说:“王律师,说说吧!”我说:“妳们还没有说妳们是谁?”

  他说:“我姓王,妳就叫我王处。”我说:“哦,妳也姓王,妳名字叫王处吗?”另壹个人赶紧补充:“这是我们处长!”我说:“那妳们是哪个处的?还有,妳叫什么?”就这样,我壹直要求对方出示他们的相关证件,告知我他们的姓名、单位和职务,但直到我离开北京,我并不知道他们的个人信息。我了解到的只有他们其中的壹个是所谓的“王处”,据说,他们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二处的。

  这时,有人敲门,拿了四个饭盒和壹杯水进来,,“王处”示意把饭放下,她就走了。

  然后“王处”就让我吃饭。我壹夜没有睡觉,根本吃不下,但很好奇在这里吃些什么,我打开饭盒看看,早餐很丰盛:壹盒米粥、壹盒是四个小馒头和壹个鸡蛋,还有两个饭盒,里面壹共四个小菜。我只吃了壹个鸡蛋和几口粥,其它的并没有动。我拿起水杯喝了壹口水,看到那个粉红色的水杯上贴著壹张标签,上面标著 302——我猜,这是我所在的房间号。

  “王处”主要就是要我说说我的事。我说:“我有什么事?我作为壹名律师,壹不违法,二不犯罪,行得正,走的直,跟妳们这些随便到别人家抓人,连个手续都不出示的人没有什么可谈的,妳还好意思说妳是公安局的。”

  他们为自己辩解,说给我传唤手续,被我撕掉了。但其实,我根本没看到他们给过我任何手续和告知,也没有人告诉我他们究竟是谁,真是当面撒谎!他们还说,之所以去了那么多的警力,主要是担心我跳楼逃跑。我家住 23 层,担心我跳楼?——真拿我当江洋大盗了(就是江洋大盗也没那胆子吧?)。

  那位“王处”又说:“那妳说说是怎么进入这个圈子的。”我告诉他们:“我是律师,属于自由职业者,我的工作是独立的,没有什么所谓的圈子。”但我告诉他们,我曾经被铁路运输法院构陷冤判过,另外通过我代理的很多案件,我也了解到公权力的肆无忌惮,公检法机关对法律的践踏和摧残。

  然后我就说:“我壹夜没睡觉,非常累,实在抱歉,我要休息壹下”,就趴在桌子上睡觉了。“王处”显得很生气,他们不断的拍桌子弄醒我。所以我根本没有睡成。

  整整壹上午,我没有回答他们任何问题,连他们问我叫什么名字,我都没有说。

  大概是中午时间到了,送饭的女孩子又敲门进来了,“王处”看看并没有什么进展,就只好走了。临走的时候,他竟给我拿来壹份传唤证,上面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我早上吃得不多,还真的饿了。午餐还是四个饭盒,壹盒米饭,壹盒汤,还有两荤两素四个菜——伙食确实不错。吃完饭,那个换走我椅子的男人又走进来了,告诉我说:

  “在这里,妳不管做什么都要报告,否则不能做”。我看了他壹眼,问:“有这个法律规定吗?”他说:“到了这里,就要按这里的规矩办!”我说:“那要看妳的规矩是否合法!”我告诉他:“我很累,需要休息壹下。”他指著床说:“在这里休息!”就气哼哼的走了。

  我太累了,躺下就睡著了。但我刚刚睡著,就被人叫醒了,房间里进来三个穿白大褂的人,貌似医生或护士,他们给我测量了身高、体重,做了血压、体温等几项常规检查,又象征性的问我曾经得过什么病,或有什么家族病史。我告诉他们,上午我的手腕已经被手铐勒肿了,希望他们给我上药。但他们看了壹眼,很冷漠的转身走了。然后又进来两个女孩,给我戴上手铐和黑头套,带著我下楼了。

  下楼后,我们又乘坐壹辆车出发了,我不知道,这又要把我送到哪里。

  坐在红漆画好的 40cm*40cm 方框

  车开了不到两分钟就停了,我感觉根本就没有出那个院子。他们让我下车,架著我进了壹个房间,壹个人说要给我拍 X 光片,就把我带到壹个机器前,那个人告诉我紧贴著机器,几秒钟不到,就让我离开了。全部过程我都带著黑头套和手铐。

  我们回到车上,车继续开,开得很慢,大概不到壹分钟吧,就又让我下车了。下车后,带我来的那两个女孩把我交给从那里出来的另外两个女孩。我们七转八转拐了好几个弯,终于进了壹个房间,那里似乎是个与世隔绝的魔窟,在壹个警卫森严的大院子里的又壹个阴森可怖的小院子里的壹间小房里。那是壹个特别隐蔽的地方,那之后的壹个月的时间里,在这里,除了二十几个女孩子轮班看守,就是几个预审对我的疲劳审讯,我甚至都没有听到有鸟的叫声。

  进去之后,她们给我摘去黑头套和手铐。我看到这是壹间按照标准看守所式样建造的羁押室: 壹进门壹条长走廊直通到头,另壹头也是壹个门,门外边是所谓的放风场地(但我在那里的壹个月的时间从没有放过壹次风,在之后被关押的壹年多的时间里,也从来没有放过壹次风,那壹年没再接触过阳光、风和室外的空气),右侧是十张简易的单人床,紧紧挨著排列在壹起成了壹张大铺,顺著第壹号床上边摆放著壹张桌子,壹条床垫横放在第6、7、8 号床上,床垫上摆著从大房间那边拿来的被褥和枕头。床垫头上有两个塑料矮凳,两个矮凳中间有壹个用红色油漆划好的大约 40cm*40cm 见方的壹个方框,方框旁边还有用黄色油漆划的几道线,地上也有几道红线和黄线。走廊的左侧有壹半是壹堵墙,另壹半是卫生间,卫生间和走廊用壹整块很大的玻璃隔著,中间是个门洞,可以进出,里面的壹切壹目了然,有壹个蹲便器,壹个洗漱池,中间是壹个没有喷头的貌似淋浴用的出水管。

  房间里的墙上有三个摄像头,卫生间里还有壹个摄像头。我后来喝水的时候,看到杯子的标签上写的是“207”,可能是这里的房间号。

  我问,“这里是看守所吧?是否还有其他人啊?不能只有我壹个人吧?”她们说:“这里只有妳壹个人”。我说:“这么大的房间只有我壹个人,太浪费了。”这时,我发现我身边的女孩子都是身著绿色迷彩服而不是 T 恤了,她们中有壹个女孩告诉我,我平时只能坐在那个红色油漆划好的小方框中,不能出方框,否则会有人提醒;又告诉我,在室内的任何行动都不能出了那些红、黄线,否则就构成危险,武警战士就有权力对我采取行动;还说,我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打报告。

  “脱光衣服转三圈”

  这时又进来壹个女孩,让我把全身衣服都脱光。我问:“为什么?”她说这是例行检查,我说:“我上午刚刚从里到外换的都是妳们提供的衣服,没有壹件是我自己的,而且从我到妳们这里之后,妳们的人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半步,妳们还要检查什么呢?”我又看著满屋的摄像头说;“或者是否可以到卫生间检查,妳们这样明明是在侮辱人。”她说:“不行,必须要在这个房间脱光了检查,而且还要脱光了转三圈。”我坚持不同意这样的侮辱性要求。但这些年轻的女孩子不由分说,壹拥而上把我按在地上,扒光我全身衣服,我赤裸的暴露在壹群女孩和数个摄像头之下,感到有无数的眼睛盯著我,当时虽是炎炎夏日,这却仍使我瑟瑟发抖,心中充满了屈辱和愤怒,可我根本无力反抗,我壹边哭壹边质问她们:

  “为什么会这样侮辱我?”

  我和这几个小姑娘互不相识,没有任何过节,为什么她们没有壹丝的怜悯心,会对我这样的弱女子如此的施暴?

  也许因为我是壹个特别保守的传统女性,我壹直对这次暴力扒光我全身衣服的行为视为最大的侮辱和酷刑。这也是我心灵上受到伤害最为严重的壹次。

  之后我就不停的要求找看守所的所长、驻检来解决这个有辱人格的暴力行为。开始根本没有人理我,后来终于来了壹个很结实的男人,身材又高又壮,给人壹种恶毒、狠霸的感觉。我问他:“妳是这个看守所的所长吗?”他说他是“队长”,是这里管事的。有什么事可以告诉他来解决。我告诉他我刚才的经历,并说:“妳们这样做,完全是违法的,《看守所条例》和《宪法》都有规定,这是侵权行为,我要向妳们这里的驻检控告。”这位队长听著我说话,越听越生气,他的脸色很差,没等我说完,就转身走了。

  很快,“队长”又回来了,跟著他的,是壹个比他还显粗俗、凶恶的男人,简直就像个魔鬼。这个男人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将近壹米八的身材,他的壹双突出的大眼露出凶狠、邪恶的光,脸色发黑,留著小平头,手里拿著壹堆铁链。

  “队长”喝道:“给她戴上”!那个魔鬼恶狠狠地拽过我的手和脚,给我戴上了手铐脚镣(我想,这些人是没有任何慈悲心的)。那手铐并不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普通的电镀手铐,而是那种专门用作酷刑的工具,纯生铁制成,直径大约壹厘米左右的两个圆环,戴上之后,两只手紧紧的贴在壹起。铁环固定在手腕上,那两个铁环特别粗糙,戴了壹天,手腕就被磨肿了,直到壹年多以后,我离开天津市第壹看守所的时候,手臂还隐约有些发黑。脚镣也是纯生铁铸造,两个铁环固定在脚上,铁环比手铐的铁环粗壹些,两个铁环中间是大概十几只扁圆形铁环链接在壹起的壹条铁链。给我戴上手铐脚镣后,“队长”恶狠狠的甩下壹句,“妳不是要见驻检吗?妳不是要依法吗?就这个!还不老实,有比这更厉害的。”说完,他们就离开了。

  这副脚镣非常沉重,对于瘦弱的我来说,刚刚戴上的时候,我几乎无法行动。看守我的那两个女孩子显然给吓住了,她们之前似乎也没有看到过这种情形,从她们的眼里流露出恐惧的神色。我当时也特别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因为壹直以来,我并没有吵闹,也没

  有任何过激举动,我只是平心静气的和他们讲道理,指出他们的违法性,但是却换来了这样的酷刑。

  看著身上的手铐脚镣,回想刚才被当众扒光衣服,再加上壹天壹夜没有睡觉,我感觉到壹阵头晕眼花,胃里也壹阵翻江倒海,不住翻涌的呕吐感,让我支持不住。我怕弄脏床铺和地面,要去卫生间,又难以挪动脚步。这时,我身边的两个女孩子露出了同情的眼光,扶我到了卫生间——这两个女孩子是我在那里遇上的最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但可惜的是,也许就是因为她们的同情心、她们眼里流露出的同情眼神,在这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两个女孩。

  我到卫生间壹阵呕吐,还没有吐完,就又进来两个女孩,把那两个孩子换走了。

  刚刚戴上的沉重的脚镣让我很不习惯,新换的那两个女孩又没有上来扶我,我只能用手提起脚镣艰难的返回我的位置——那个方框——里。坐在那里,胃里壹直都不舒服,我希望能躺下休息壹会,但并没有被允许。我口渴难忍,就试图拿起面前的那个装水的水瓶,还没等我拿起来,就被旁边的壹个女孩手疾眼快地拿走,放在了离我很远的那张桌子上了,我说我要喝水,她并不理我,我试图起身去拿水杯,但被她们挡了回来,告诉我不能离开那个方框,也不能越过那条红线……我只能忍受、忍受……这时,送晚饭的来了,这次只有两个饭盒,壹盒是四个小馒头,另壹盒是炒白菜——伙食水平明显下降(早餐的伙食也下降为稀粥、咸菜和馒头)。我感到特别口渴,小馒头根本难以下咽,小白菜没有什么油,勉强吃下壹些。

  大概到了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吧,我听到外面有嘈杂声,就见有两个女孩抬著壹把审讯椅进来。审讯椅全身白色钢制电镀,椅子上拦腰横著壹条钢制绑带。她们把审讯椅放在桌子和我坐板的方框之间,并且告诉我提讯的来了,问我是否需要上厕所。我说:“还是去吧。”

  等我回来,刚在限定我的小方框内坐下,上午的“王处”和另壹个“预审”(说他们是预审,可他们从来没有正式提过他们是我的预审,说他们是警察,可从来没见过他们穿警服,也没给我出示过任何相关证件。不知道称呼他们什么合适,我姑且还是称他“预审”吧。可见他们壹直都不敢在我面前明确他们的身份)就进来了。

  那个“预审”看到我带著手铐脚镣,非常的幸灾乐祸,开心的说:“呦呵,戴上镯子了啊!”我不屑的说:“这不都是妳们的杰作吗!”他还试图掩饰:“这和我们可没关系啊!”我撇撇嘴。

  “王处”指著那把审讯椅对我说:“王律师,坐上去吧。”我看了壹眼审讯椅,说:“我不坐!我没有犯罪,凭什么让我坐审讯椅!”“王处”看看几个小女孩,又说:“快给点面子,坐上去吧。”我说:“我告诉妳,我没有犯罪,我不坐!”“王处”这时非常生气,壹边嘴里说著,“妳没犯罪,妳还不坐,我让妳不坐!”壹边快步向我走来,壹把抓起我的右上臂,把我拎了起来,壹甩手把我扔到椅子上,告诉那两个女孩:“把她绑上!”那两个女孩迅速用绑带把我绑到椅子上,就离开了。

  我的右臂被抓的地方钻心的疼,疼得我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低头壹看,右上臂壹大片红肿了,我忍住眼泪,没有再说什么。

  “王处”先是告诉我,我现在已经被刑拘了,罪名是“寻衅滋事”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让我在刑拘通知上签字,又说:“怎么样,这次该说说了吧?”我看了他壹眼,壹字壹顿的对他说:“我从来不会与对我使用暴力的人说话!”然后,我就别过脸,不再理他们。我当然也不会给他签字。

  这时,进来壹个身著便装的年轻人,大约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壹米八多的身材,眼睛不大,皮肤很黑,和“王处”的白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很正式告诉我:“我是天津市公安局的警察,我姓韩。”我根本没有抬眼皮看他壹眼,让他很生气。并开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貌似说我是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又说我是什么泼妇之类吧,我既没有听他们说什么,自己也壹句话都没有说,就是壹直闭著眼睛。他们担心我会睡觉,大声的吼我,不停的敲桌子,敲椅子,有时候我真的有点要睡著了,“王处”就从我身后使劲拍审讯椅的靠背,会把我吓得壹抖,但我仍然不理他们。

  就这样壹直坐到天快亮了,他们壹直在“教育”我、骂我,而我壹直没有和他们说壹句话,甚至没有看他们壹眼。他们都很无奈,最后终于按门铃,让等在门口的女孩进来,然后他们悻悻的离开了。

  他们壹离开,那两个女孩子把我从椅子上解下来,我立马倒在垫子上,刚要睡觉,那两个女孩告诉我,睡觉的时候必须把两只手露在被子以外。等我把手放好了,她们又告诉我起床时间已经到了。要我马上起来,我说我还没有睡呢,太困了,希望能让我睡壹会。

  她们表示不行,到时间就必须起床。无奈之下,我只好起床。不久,就送来了早餐,连续得不到休息,我太困乏了,根本吃不进什么东西。我又苦求那两个女孩,“我也吃不进饭去,也不吃了,妳们能不能让我在吃饭的时间睡壹会儿?”她们毫不犹豫的坚决说:“不行!”我彻底的失望了,心中明白,她们是在故意合伙害我,我想,这个时候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靠我自己的坚强了,但我不知道我能熬得了几个昼夜,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只能试试吧,熬几天是几天,到时候再说吧。我也想看看,他们究竟想把我害成什么样。

  就这样,每天白天我就只能坐在那个小方框里,受到几个小女孩的折磨,我的腿脚都不能探出那个小方框,稍微有壹点出来,就会受到他们的警告或敲打。有时候会不让我喝水,即使有水喝,也经常是凉的,那几天我总是喝不足水。而壹到晚上天黑之后,那三个“预审”就会如期而至,来对我进行另壹番折磨。

  这样过了三天,“预审”们的态度突然有所好转。他们不再侮辱谩骂,而且,壹来就给我倒上满满壹瓶热水,好像是想改善我们之间的僵持态度。

  虽然连续几昼夜都得不到休息,每天的壹日三餐也很简陋难吃,但我都坚持把送来的饭菜都吃完,用来补充壹些体力。可是,第四天午餐和晚餐的时候,我刚刚吃了两口菜,咬了壹口馒头,两个小看守居然告诉我吃饭的时间已经结束了,让我不要再吃了。我说:

  “我才刚刚吃,哪有这么快的呢?我几乎还没有吃什么呢。”她们却说:“吃饭时间已经过了。”我想她们可能又是得到了什么命令吧,于是我默默的放下筷子,不让吃就不吃,我看看他们还有什么新花样?

  那几天我也在考虑壹个问题:虽然他们本就是壹体的,是壹起在谋害我,但是我想我是太弱小了,我根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和他们争论他们的违法情形,何况,这里根本就是与世隔绝的,什么法律、投诉、控告、驻检等等,和这里都是绝缘的。我还是应该把精力放到“预审”身上,不要再和这些小女孩有什么争执。

  “妳要是死在这儿,就又是壹个曹顺利”

  但那天晚上我却实在是撑不住了,当他们还在规劝我的时候,我渐渐感到心脏发闷,呼吸急促,头晕眼花,我看到眼前壹片金星,身体也支持不住了,难受得好像要死过去壹样,我感到意志逐渐模糊,身子从审讯椅上慢慢滑了下去。在我瘫软在地,休克过去的时候,好像他们并不想停止对我的折磨,我被北京的那个“预审”拽著手铐环从地上拎了起来,重新放在审讯椅上,为了防止我再次从椅子上滑落,他把我的脚镣链子绑在了审讯椅的腿上。后来,他们找来了壹个穿白大褂的貌似医生的女人,那个女人来了,只翻开我的眼睛看了我壹眼,说了句“没事”,就走了。

  “王处”当时还说了壹句:“妳要是死在这儿,就又是壹个曹顺利。”我确实感觉到自己就快要死了。我进入到壹种虚空状态,那是别样的壹种痛苦,壹种憋闷的、虚脱的感觉,无法呼吸,又浑身都痛。我感到灵魂已飘出了身体,所有壹切好像已经和我无关,我想竭力地抓住什么,但是徒劳。壹种衰竭的无力感袭向了我。我想,那天我真可能像个死人壹样,在椅子上度过了又壹个不眠之夜。

  第五天晚上,三个“预审”又继续来劝告我。他们表现出好像很怜悯我的样子。仍然不断用壹些话来劝说我。另外,他们还经常提到我儿子,却又总是欲言又止。我厉声地问他们:“妳们把我儿子怎么样了?他还是个孩子,妳们不能太过分了,妳们要是拿我儿子做要挟,就太无耻了!”

  “我们并没有把妳儿子怎么样,他挺好的,就是被边控了,没有出国,那也没事,等妳回去,他还可以走。”“妳儿子是不是随妳了?他太聪明了,还满口的人权、法治、自由的。”“妳儿子这样可不行,以后,回去妳得好好教育他,否则,我们就得找人给妳管著了。”可能是母子连心,从那时起,我总是不经意间流露出对儿子的关切,这些都给他们留下了要挟的把柄。

  之后的壹年多的时间里,他们经常提起我儿子的壹些情况。而壹年后我回到家里,看到我可怜的儿子不但被禁止出国留学,而且每天被十几个警察看守,他所在的班级教室里布满了摄像头,小小年纪的他竟也成为壹个政权的牺牲品,我的内心真的是悲痛欲绝。而作为壹个掌握著国家机器的政权,居然到了要拿壹个孩子来要挟壹个女人的地步,也真的是无耻到了极点。

  那天凌晨四五点钟快天亮的时候,我又感觉到神智有些不清了,非常的难受,眼前有无数金色的小星星闪来闪去,每次睁眼看到眼前的三个“预审”都是变形的,模模糊糊的,我感觉自己的生命正壹点壹点的耗去,我真的无法再撑下去了。就和他们说,我可以给妳们做笔录,但我需要休息,否则无法再维持我的生命了。我只谈我自己的事,我不知道的别人的事情,我不能乱说。这样他们才离开,让我睡觉了。

  第六天上午,三个“预审”就来了,他们这次没有等到晚上。“王处”显得很高兴,对我说,“我让他们把妳的手铐除去,再好好洗个澡。“而另壹个“预审”装著很同情我的样子说:

  “妳看看,妳这几天都变得跟个老太太似的了”。的确,自那以后,我的作息时间开始比较正常了,我也基本上有了足够的睡眠时间,但是由于五天五夜没有休息,我凹陷的双眼、暗黑的眼袋就壹直没有恢复,而且直到现在,我的心脏也经常会出问题。

  “王处”出去了壹会,找来了那个所谓的“队长”和那个恶魔,来把我的手铐除去了,那个“队长”装出壹副抱歉的神色,但又是格外施恩的样子说:“我们这里只要戴上手铐脚镣,最少是十五天,这次是‘王处’提的,我们先把妳的手铐除去,脚镣再戴两天吧”。“王处”

  也是同样的神情:“这个人家确实有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了。”他们给我除去手铐,可能是看我当时的手腕已经被铁环磨的肿得非常严重了,再不取下手铐,可能我的双手就要废掉。而到了第七天或者第八天,给我除去脚镣的时候,我壹下子感觉到身体轻了很多,真的是身轻如燕的感觉。

  之后他们就先离开了,女孩们给我拿来洗头水和沐浴露,让我在卫生间洗了澡。对于那几天,过后我总会想: 可能是有神在庇护我吧,平时,我每天都要洗澡,最少都要隔天洗澡,否则都会生病,但这几天下来,既没有洗澡,又没有换洗内衣裤,还五天五夜没有睡觉,我居然没有生病?平时有壹点的风寒都会感冒、体质虚弱的我在那几天,居然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和抵抗力,真的是要感谢神灵的庇护。回想“王处”说的那句“妳要是死在这儿,就又是壹个曹顺利”时,却使我再壹次对我曾代理过的曹顺利大姐的死因产生了各种可能的猜想。

  也许,我真的是命不该绝。

  这期间,“王处”也曾嘲笑我:“别看妳以前做案件为当事人那么拼命,可是现在妳被抓了,根本就没有人管妳了吧!”但被我轻蔑的怼了回去:“妳们不就是想挑拨离间吗,没

  用!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虽然我和那些律师们并不熟悉,但我能肯定有很多律师会帮我的!”——这些话,常常就让他们灰头土脸的。

  之后的大约十几天时间里,他们每天都是上午、下午、晚上三次提审,上下午两次,每次都要等送饭的来了才离开,而晚上更是要审到很晚,经常要在我提出休息的要求,他们才肯离开。

  他们先是从我办的案件入手,主要是六个案件,都是询问:案件是谁找的我,通过什么方式找我,谁介绍的,如何签订委托,谁支付的律师费,开庭、会见的所函是谁给开的,在代理的过程中都用了哪些手段,开庭时都做了什么。

  我回答:“妳们问的这几个案件,也确实是我代理的比较重要的案件,我在代理的过程中都会通过微博、微信把我做的壹些工作发到网上,妳们可以通过我的微博、微信去了解,只是我的微博已经被封了壹段时间了,妳们可能要通过壹些妳们的手段才能看到。总之,我做的这些案件都不会存在任何违法情况,我都是已经将其公之于众了的。”

  之后,他们又询问了我几次出国情况,包括谁邀请的,怎样联系的我,怎样去的,谁买的机票,去了几天,壹起去的都有谁,在那里都有什么活动。

  我的回答基本是这样的:“国外的当然都是使馆邀请的,香港、台湾的都是当地的律师公会、律师协会邀请的,是邀请方给买的机票飞去的,他们也是通过网上我公布的我的电话号码联系上的我,去了几天,不太记得了,妳们查我的出境记录吧。去了主要就是去玩,没有什么活动,都有谁去了,确实没有什么印象,我就记得我去泰国曼谷那次,是和我丈夫包龙军去的。”

  对于他们关于我在国内的几次研讨会、公民聚会等进行的询问,我回答说:“因为案件较多,虽然也参加过几次研讨会和公民聚会,但并不多,有时候不得不参加的也是晚去早走的,而且因为我本来记忆力就不好,案件多工作又忙,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大脑去记忆这些东西。”

  到后来,他们提出要我谈谈对周世峰、王全璋、刘四新、吴淦、黄力群、谢远东、李和平、谢燕益、张俊杰、胡贵云这几个人的印象。我说:“我是典型的女权主义者,和这些男律师都很少接触,对他们都不熟悉,不了解,不好乱说。”为了挑拨离间,他们壹有时间就对我说:“周世峰说了,妳就是被人当枪使的,妳的背后有人指使。周还说了,妳在前冲锋陷阵,有人在后给妳推波助澜。周还说,妳是个二货,什么案件都敢做。”他们还经常拿壹些周世峰的笔录来给我看(不知道是真是假),我每次都会告诉他们:“他爱说什么,那是他的自由,我只知道,我是律师,我的案件肯定不允许别人指手画脚,别人也没

  有权利和义务告诉我怎样做,我对我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他们没有办法,只好让我简单说说这些人的年龄、性别,在哪里认识的。

  游说上电视认罪

  七月底开始,他们陆续开始游说我,让我写所谓的悔过书并上电视认罪,我当时毫不犹豫的壹口回绝了,我不写,也坚决不会上他们的电视去认罪。

  2015 年 8 月 1 日那天晚饭后,有壹个女孩突然进来让我到卫生间换衣服,说等壹会出去,我问,去哪里?什么事?她说,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只是传话的。

  换完衣服,“王处”来了,说要去给我录像上电视。我很气愤,反击道:“我说过,我不录像也不上电视!妳们不守承诺吗?”他们不由分说给我戴上黑头套、坐上车上路了,但这次没有戴手铐。在车上,我反复极力要求回看守所,我告诉他们我肯定不会录像上电视,如果妳们胁迫我录像,我就死给妳看!我在车上还多次威胁他们我要跳车,王处非常轻蔑的说,妳跳吧,就妳那小身板,我壹个手指头就能把妳拎回来。当然,我只是想表明我的坚定性,我可不想死,我还想多活几年呢。要死也是那些害人的恶人去死。

  车行进了壹个多小时,“王处”说,央视这个“大裤衩子”还真是不错。我知道这是到央视了。他们带著我进到电梯里,直升到不知是第几层,把我领进壹个房间,壹路上我仍不停地说著“不去录像”。

  进了房间后,我担心他们直接把我带进录影棚,壹摘头套就录像,所以,摘了头套后,我就低著头,用头发挡住脸。仍然坚持说,我不录像。

  这时听到门边有人说,“听口音,王律师是东北人啊,我也是东北人,和妳聊聊吧。”

  我怼他说,“我又不认识妳,我跟妳有什么可聊的!”另壹个人拿了壹瓶水来到我身边说,“妳是不是口渴了?喝点水再聊。”我这时其实真的特别渴,但我还是怼他,“妳离我远点,把水拿走,我不想喝水。”还有壹个人说,“咱们就随便聊聊,说什么都行。”“我什么都不想说!妳们再这样逼我,我就死在这里!”

  最后,有壹个女主持人的声音说,“她要是不愿意说就算了,就让她先走吧。”然后对我说,“王律师,我们尊重妳的意愿,妳今天不想说就算了,我们会等妳想说了再说。”我说,“妳们这是用权力绑架,也是损害了我的肖像权。妳也不必等了,否则妳会失望的,我不会再来妳这个电视台的。”

  回去的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因为我终于没有被录像,所以我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但“王处”似乎非常生气,因为他的目的没有达到。下车后,他对我说,“好,妳今天的表现非常好!我会奖赏妳的!”然后转身就走了。隔著黑头套,我无法看到他的表情,但听他的口气是异常恼怒的。

  隔了几天, 大概是 8 月 4 号或 5 号,“王处”又来了,把我带到壹个貌似旅店的房间,但显然没有离开那个大院,那个房间是按照旅店的标间来装饰的,进门左手是只有门洞的卫生间,往里走是壹张桌子靠墙摆放著,桌子前放著壹把蓝布包的沙发椅,靠另壹面墙摆放著壹张单人床,房间不大,大概十几平米。

  “王处”这次带了壹个摄像来,说还是让我谈谈我对自己的认识,我看了他壹眼,并没

  有说话,在那里坐了壹上午,我并没有再和他们发生什么冲突,但我们都没有说什么。到了中午,“王处”只好悻悻然、很失望的把我送回原来的地方。

  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 月 7 日早上,“队长”来把我带到那个所谓的“北京通达招待所”。在那里,我们每天都会听到有飞机在上空盘旋,开始我以为是北京的某个机场附近,后来在基地管理人员那里了解到,这个招待所和之前的看守所都是在壹起的,都在北京边上,属河北省的壹个小县城的军事基地。

  当天,“王处”来告诉我,已经把我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真没想到,我壹个小小的弱女子能粘上这么壹个高大上的罪名,我也是醉了。这壹次,我很配合的给他们在手续上签了字。但我仍然告诉“王处”,妳们这么做是违法的。这次他并没有说什么。

  到这里之后,我的居住条件、洗漱条件(有热水洗脚、漱口,隔两天可以洗壹次澡、可以洗衣服)有所改善了,还有就是,坐的椅子换成了沙发椅,我每天可以躺在沙发椅上打瞌睡,可以在两个看管女孩限定的几米见方的范围里散散步。窗户上加了窗帘,窗外有了响动,有时是壹些来回走动的年轻武警的嬉笑声,有时也能听到有车开过来,大概也是来这里提审的吧。每次“预审”来,看守的女孩就会通知,“处长来找妳谈话,准备壹下。”

  在这里,都是北京的那个不知名的“预审”和天津韩“预审”,每天来壹次,而“王处”则不像以前来的那么多了,询问的内容也基本上是之前都已经询问过的,只不过再做壹次笔录,没有什么变化,我们之间也都相安无事。

  有壹天上午,“王处“突然来了,说在我微博里看到壹条我在 2013 年 6 月 4 日晚上,点蜡烛纪念六四的微博,问我是什么目的,我说没什么目的,就是纪念壹下。他问我对六四有什么看法?我说:“没什么看法”。“王处”又问:“那妳发什么微博呢?”并壹定要我说说对六四的看法,我考虑了壹下,说:“因为当时抓了很多人,而且都判了很重的刑,这样对他们后来的生活都造成了很糟糕的影响,所以不是壹个好的处理方式。”——其实我是在影射我们的这个案件,但也不想捅破了。

  在笔录中记下完全相反的内容

  另外他们拿出壹张照片来,说要做壹份笔录,是我们为建三江案件辩护的律师回北京后,周世峰曾经请这些律师吃饭的事。他们问我:“有这事吧,妳也参加了吧。”我说,“我吃饭的次数多了,妳说某次吃饭,我怎么记得清,既然妳有照片,那就有呗,吃个饭还有什么问题吗?”他们又问:“在这次吃饭过程中,周世峰都说什么了?”我说:“我就是吃个饭,还要记得别人说什么了?没印象。”他们继续问: “他在这次吃饭的时候确实是说了很多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我说:“但我确实没听到。我根本不知道什么言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我没听说过。壹般在北京吃饭我都会提前回家,因为我作为壹个女性,家里还有孩子,我也不会因为吃饭耽误太多的时间,我确实不知道。”

  但是,虽然我这么说了,可在我看笔录的时候,那上边分别写著和我所述完全相反的内容。我把这些和我所述不相符的内容告诉他们,让他们按照我说的改过来,但他们并没

  有同意,还威胁我到底签不签字,我说:“如果不按我说的写,我肯定不签。”那个不知姓名的北京“预审”见此怒气冲冲,又开始斥责我:“这几天是给妳好脸了,房间也给妳换了,也有活动的地方了,对妳也没那么严了,妳就蹬鼻子上脸啊!”我瞪了他壹眼,冷冷的说:

  “没有问题,妳可以马上再把我送回去!”说完,我就扭过脸不再理他。那个“预审”倒是著急了,想道歉,又犹豫,最后只好出去了,留下天津的那个韩“预审”,很和善的说:“妳看,他也不是那个意思,我们这也是为了妳好,是要给妳洗清呢。”我看了他壹眼,说,:

  “这哪里是为我好,哪里是给我洗清,分明是给我挖坑,让我跳呢,我不知道的事为什么让我签字?为我好,怎么不送我回家?”他也感到无法为自己圆谎,赶紧说:“我这就去改笔录。”之后,他真去更改了笔录,删去了相关的内容。

  但第二天,他们又对我进行了报复。那天晚饭后,我刚要去洗澡,那个“队长”又带著那个魔鬼样的男人来了,“队长”壹进来就气势汹汹的说:“她不守规矩,把椅子给她换了!

  “那个魔鬼恶狠狠地把那把沙发椅搬走了,继而搬进来壹个铁墩儿,铁墩儿上方是铁棱,铁棱上只是盖了壹层薄薄的海绵套,坐在上边的时候,硌得屁股疼。这样就只能每天尽量少坐凳子,多在地上活动。而且因为这个铁墩儿需要每天多次变换位置(吃饭、睡觉、休息、提审的时候都要放在不同的位置),这又都需要我自己去搬。我也就权当锻炼身体,但我又实在是搬不动,只能在地砖上来来回回的推。

  几个“预审”是要充当好人的,他们每次来了,都会让我垫上壹个厚厚的垫子,再坐在上面。

  到 9 月份的时候,他们基本上就不再来了,我壹个人每天按部就班的吃饭、睡觉、锻炼身体,也很自在。但很奇怪的是,原本每天五个班,每班两小时的看守忽然变成了每天三个班,每班三小时了,孩子们每天连续工作,根本休息不好,在这里站岗时都困得哈欠连天,孩子们脸色也都累得蜡黄。我感到,这肯定是又有什么变化了吧,但我不知道是什么。

  9 月 8 号下午,久未露面的“王处“忽然来了,他身边是天津的韩“预审”陪著。壹进来,他就大声的告诉我说:“我有好事来了。”我说:“什么好事?”他说,今后他不管这个案件了,由韩“预审”全权负责这个案件,让我先准备壹下,壹会他们来接我去天津。我想,这算什么好事?

  当晚吃过晚饭后,大约八点多钟,听到外面有嘈杂的声音,“队长”进来了,让我准备走。他进来之后,好像是不经意间,又好像是故意的,掏出壹把手枪晃了晃,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又被戴上黑头套,被两个女孩带著走出了这个我住了壹个月的所谓“北京通达招待所”,我在门口被交给从天津来的女孩,因为我听出了她们的天津口音。她们把我带上车,我们坐在车里,在大门口等了大约壹个多小时,可能是在办手续,也可能是等其他的人壹起走。然后,我就听有很多车陆续离开了“北京通达招待所”,大约两个多小时之后,我们到达了”天津津安招待所“。

  到那里之后,又是什么样的命运等著我呢?

  从”取保候审“回到家里之后,我壹直想把之前的经历写出来,但我数次拿起笔来,又放下了,总是感到那段往事不堪回首,可是如果再不及时记录,我的记忆会更加消失殆尽,这次强迫自己把它记录下来时,中间多次被迫中断,无法继续,总要停下来喘喘气,否则就会感到无比的窒息和压抑,对于我和我的家人来说,那是壹条至今没有愈合的伤口。

  而在写完上面这段之后,我的精神几近崩溃,竟比当时直面之时更加难以忍受。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经历之时,我并没有感到害怕,有时候,我竟然还以壹种“玩”的心态来对待,感觉自己在跟“预审”们“斗智斗勇”(这是我在天津市第壹看守所时,壹个狱友送我的话),挺好玩。但现在回想起那段经历时,却感到无法忍受,甚至都不知道当时是怎样过来的,有时候,我会想,真的再来壹次,我还能承受得了吗?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二次伤害”?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 陈志修

  陈志修,男,1979 年出生,来自四川的人权律师。多年来,他曾为中国壹些最边缘化的人群代理。调查侵权行为和担任处于风险的维权人士的法律顾问,他还寻求更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方法,并向维权界传播这些方法。

  陈于 2016 年初被拘留,并被处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壹个月后,他被取保候审,然而,未经警方许可,他不能擅自离开家乡。随后,当局百般阻拦他更新他的律师执照,并对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要求将他开除,警方还强化对他的监视,以阻拦他继续进行维权工作。

  陈志修为化名。出于安全考虑,他的故事中的壹些细节根据个人要求有所改变,不过他在遭遇绑架期间所遭受的待遇情况保持不变。

  为被带走做准备

  那壹天是二月初,上午十点左右,当我正准备出门去和朋友吃饭时,突然间,壹群人闯入了我的公寓。不知是通过什么手段,他们似乎有我大门和我房门的钥匙。进入房间的只有三四个人,但是我可以看到,有更多人潜伏在走廊和楼道里,总共可能有十几个。

  看他们有备而来的样子,他们肯定监视了我的电脑和手机壹阵子了,我甚至怀疑我的房间里还被装了窃听器?

  我很快发现,他们已经知道并进入过我的普通电子邮件。不过他们没有进入我的加密电子邮件,也可能是不知道我的加密电子邮件的存在。他们可能在我家也安装了监控设备,甚至能够看到我的电脑屏幕。这似乎说明了政府可以监控任何人,即使是在临时出租屋的人也壹样。

  我知道有壹次在我离开国内去出差之前,警察骚扰过我的同壹套出租屋内的邻居,在我离开期间,警察也骚扰过他们。后来我才知道警察在那期间把我的邻居骗到了派出所,并复制了我家的钥匙。他们肯定是趁我不在时安装了监控设备,但我没想到他们的技术是如此的先进。我和其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朋友们之间的电子邮件和讨论内容,很可能都被他们掌握了。我试图猜测他们可能知道的信息,不过是件很难的事情。

  我之前也壹直担心他们会强行进入我的电脑,以获取他们想要的其他信息,所以我已经安全地从硬盘中删除了很多敏感的案例信息,在我被带走后,他们能够获得的信息已经很有限。不过,我仍然疯狂地去回想我删除了哪些内容,哪些没有删除。这样我会才能更好地准备应付接下来的壹系列审讯,以便我能够尽可能的保护其他相关人员。

  我知道他们最终会来找我,我是我逃不掉的。他们在去年的十二月和这壹年的元月份已经对我进行多次审讯,询问几名已被秘密关押的朋友的情况。几周前,他们甚至让我在警察局过了壹晚。那壹天,我本打算在北京和另壹位律师见面,但见面前,成都的壹位国保意外地约我在安定门和他见面。他实际上和另壹位北京国保守候在那里,随后他们关了我壹夜。而在他们释放了我之后,我才发现,在前壹天和我壹直密切合作的另壹个维权人士已经不知去向。事态变得越来越严重。

  在那个晚上之后,成都和北京国保又多次来找我,他们主要询问我与维权界几个关键人物的关系。我告诉他们,我只是壹个小小的维权机构雇用的律师,负责赤脚律师(无证,通常是自学的维权律师)的培训。此前,警方已经突击检查了几次这样的培训,所以我没有任何必要隐瞒我曾参与过。

  在几个我联系紧密的人失踪后,我开始为自己似乎不可避免的失踪做准备。我已经安排好了自己的律师作为我的紧急联系人。在两位律师朋友的办公室里留下了我的授权书,并写信给我的父母和前女友。我联系了我认识的壹名外交官和香港的中国人权律师关注组,确保他们了解,如果我被带走,我曾指定了谁做我的律师。与此同时,我壹直在删除敏感的文件,与尚未被带走的同事分享和探讨壹些问题,制定我们该如何应对警察的讯问计划。

  之后,我剩下的事情,就是等待他们的到来了。

  当然,我的几个事先策划好的安全措施并没有完全奏效,因为我的电脑和电子邮件壹直处于被监视中。

  不知何故,当他们来了时,我反而感到轻松,站在我的小出租屋里,周围是威胁我的警察,我反倒很开心。在此前的日子里,我壹直很紧张,除了回想壹些事情,无法真正集中精神。有壹个朋友试图说服我逃亡出国,但我不知道去哪里,只有等待。至少,当他们闯进我的公寓时,我不用再紧张了。

  他们壹闯进来,动作就移动得非常快。立即没收了我的手机,好让我无法联系外界,来不及最后壹次向朋友们发出提醒,也没有机会删除任何应用程序或聊天记录。幸运的是,我已经从我的手机上删除了照片和文件,所以没什么可被找到的,但我没有在他们下手之前删除我的聊天软件。他们可以看到尚存的所有消息和聊天群组记录。我这时才意识到,我应该设置自动销毁的,或是定期删除聊天记录,以免把别人卷进麻烦中。

  他们搜查得事无巨细,每壹个角落,每壹张纸。他们拿走了我的身份证、银行卡,电子设备,甚至包括我的电子书和各种无用的充电器。他们列出单子,告诉我拿走了哪些东西,并让我签字。大概到了中午,他们就完成了这壹切。

  取下头套时距离闯入公寓已经12小时

  他们把头套罩在我的头上,让我跟他们走。我的身体两边都有两个人,和我壹起走出门,进了壹辆在外等候的车。因为看不到脚下的路,我差点摔跤。我听到他们用对讲机联络。 车开始动了,我不知道要去哪里。

  不知道我的邻居是否已经看到我被带走了,但是我提前告诉他们有可能发生什么,以免他们担心。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曾让邻居中壹位我关系比较好的女士与我前女友联系,以便提醒我的律师。我还告诉她,如果有任何朋友来找我,请告诉他们这里发生过什么。这样壹来,外界壹定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车停下来后,他们取下了我的黑头套,让我确认这是不是我工作的地方。我很困惑,这里是我曾经工作过的壹个民间组织的办公室。他们把我带到楼上,我的几位前同事正在那里,我试图给他们发出警告,让他们假装不认识我。我想保护他们免遭这次打击,然而,没有人是真正安全的了。

  他们问我在这里是否还有任何电子设备,我指著我以前工作的桌子,解释说,早在半年前我就不在这里工作了,这里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之后,他们再次罩住了我的头,但在此之前,我注意到,这些人不仅来自国家安全局,也有几名公安。当开车离开时,我不禁想,当局为什么要花费如此巨大的精力来扣押我?

  用了很长时间,我们才到达目的地,在路上我壹直带著黑头罩,看不到任何东西,我只知道我们到达了壹个停车场,然后我被带进电梯,出了电梯,沿著走廊进入壹个房间,然后,我就被放在椅子上了。

  我在那等了很久。没人取下我的头套,但我听到他们的对讲机对话,我的另壹个同事已经抵达。没有任何人幸免吗?至少,我已经准备和计划了被抓和被抓后的事情。我只希望,其他人也能像我们之前计划的那样应对接下来的讯问。

  他们把审讯椅前面的板子锁住,刚好压住我的腿。我已经失去了时间的感觉,但我知道过去了很久。头上壹直戴著黑头罩,我的精力专注在从我下巴的方向照上来的壹小束光。

  当他们终于摘下黑头罩时,忽然间许多强烈的灯光同时射向了我,眼睛因为长时间处于黑暗受到了突然的刺激。我可以看出这个地方装修的很好。墙壁专门设计,填充隔音设备,还有防止自杀的软垫。我的前方是壹个审讯桌,墙上是大屏幕电视和扬声器,房间里还有壹些电脑和相机,以及壹个数字钟,显示出当前的日期和时间。我可以看到,现在是晚上9点左右,距他们闯入我的公寓已经差不多12个小时了。

  赤身唱国歌

  他们派人来给我做体检,我跟他们说我的心脏和颈椎不是很好。他们又测试了我的血压,本来打算做壹个心电图,不过因为没有电源就作罢。

  他们搜查我全身,拿走了我的所有随身物品,包括我的钥匙和零钱; 他们甚至拿走了我的皮带,鞋子和袜子。我才知道,我将光著脚被审讯。进来之前我就听说,这几天是三十年来最冷的几天,我可以从地板上感觉到那种刺骨的冷。而这还只是开始,在之后几天,我都是光著脚和地上的冰冷亲密接触,我被关押在壹楼,难怪会这么冷。

  我被带走后的第二天早晨,看守脱掉了我所有的衣服,让我赤身裸体地站在寒冷的地板上唱国歌。我问他们,是否只能在暴露生殖器官时才唱国歌,他们没有回答。我想到了歌词里的“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所以我大声歌唱,毫无保留,壹边唱,壹边用愤怒的眼睛紧紧盯著他们,“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最终,他们阻止了我,让我穿上衣服。

  前三天里,我根本不被允许休息。即使在短暂审讯间隙,也总是有两个人在看著我。

  当他们终于让我休息壹下时,我却不能入睡了。他们也不允许我睡觉时穿任何衣服。 房间里很冷,尽管给了我壹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御那种寒冷。在毯子里,我光著身子,壹个守卫会走进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真的睡著了。他会推搡我的身子和打我的脸,却说这是为了确信我还活著,都是为了我好。我真的想骂人,所以即使他们真的让我休息时,我也睡不好。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几天。

  房间的窗帘总是拉上的,完全遮住了所有阳光。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过壹次窗帘透气。

  邮件泄露导致应对计划泡汤

  头三天里,我的审讯是连续性的。总共有三个人来审讯我,他们采取轮流审讯,好让其他人得到休息。但是我没有任何休息,也没有东西可吃。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了我两个小馒头和壹些蔬菜。两个馒头加在壹起,也没有我的手掌大。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被迫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就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讯问内容非常具体。我必须按照我以前制定的计划来回答他们的问题,但因为我的电子邮件泄漏,以及身体状况的恶化,让跟著计划走变得越来越困难。我的审讯官提供的信息好像都非常详细,我觉得我的抵抗毫无意义。每当他们敲定了壹个事实,也就是我告诉他们的事实与我的同事所说的几乎壹样时,他们就声称我们串供。他们认定我是核心领导,并事先计划了对审讯的应对措施。

  我并没有在担心我的处境,我也没有时间担心。每当我没有面对审讯的空档,我都在思考他们审讯的目的,他们到底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以及他们已经知道了什么。我壹遍又壹遍地自问自答。希望以此应对下壹次审讯,不会漏出破绽或矛盾。

  壹开始,询问的重点是我是如何与我的合作伙伴相识地,他们想知道我在小组中的地位和责任,其他所有人的住处,他们和我如何联系,我们如何见面,等等。

  他们对在国外的“赤脚”律师培训不太在意,而是更关心我们在国内做的事情。几天后,我觉得他们很满意地认为,我只是壹个法律方面的培训员,并不知道小组的资金来源,他们就不再问我有关境外资金的问题。

  三个审讯官,三个角色

  在前三,四天艰难的日子里,我的三个审讯官各自发挥不同的角色。最主要的那个审讯官,我估计他姓姚,他通常比别人更温柔,但如果他不喜欢我的回答,偶尔也会拍桌子。 第二个,大概是姓廖,非常强硬,不友善,狡诈,经常大声嚷嚷叫我不要不知羞耻,说他是在给我壹个挽回脸面的机会。 另壹个是个年轻人,我叫他小张,看起来很没有耐心,感觉他很希望我能配合他,这样他就可以在我身上少花点时间。他们三个轮流倒班对我审讯。

  姚对我说,我不应该和外国人合作,因为他们可以随时离开,而我是中国人,即使我想逃也逃不了。廖在单独审讯时会给我制造麻烦。年轻的小张则展现壹副随意的样子,他经常告诉我,如果需要任何日常用品,就告诉他,试图假装成为我的朋友,好像我会相信他们关心的是我的利益,或者我会被他们虚假的笑脸所骗,然后就向他们泄露壹些秘密似的。

  过了壹段时间,他们将审讯的焦点转移到我的合作伙伴圈之外。他们问我近几年的许多人权事件。他们尤其对中国人权律师团和其他的非政府组织有兴趣。

  他们没有认为我直接涉及很多案件,而且我觉得当我否认自己在幕后支持人权工作时,他们也相信了我的说辞。在我被带走之前,我知道这壹切终将会来临,那时候我以为我会被问到关于王全璋的问题,但实际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向我问起过王全璋。在我被抓进来时,他已经被秘密地拘押了六个多月,我认识几个与他密切合作过的人,但我让审讯者相信,我从来没有与他直接合作过。 到最后,他们也只问到过王全璋两次。

  以家人作要挟

  在对我的审讯过程中,他们使用了很多威胁和心理策略。他们会看似随便的问我,如果我的父母知道了我的情况,他们是否能挺过去。审讯者试图给我挖个深坑,让我想象将来面临审判的结果,以及这结果会如何影响到我的家人。例如,如果我被判十年,我母亲能否活到我出狱。他们还提到了其他人权工作者的家人等待亲人服刑出狱,却没挺过去的例子。这种做法给了我很大的压力。

  我知道这壹切都是威胁和谎言,但这种策略的确让我考虑到了我父母的健康。我母亲的健康状况已经很糟糕了,我的确担心她是否能面临这样的结果。当审讯官离开后,我的心里壹直牵挂著我的父母。我想知道,他们是否在我失踪后就病了,是否去了医院。

  我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但我无法阻止自己去想这些。我不得不承认,这种心理战术对我来说很奏效。

  我的审讯中也充斥著各种各样的欺骗和套路。他们会对我说,我所有的朋友都已经招供了,他们已经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了我。我不相信他们的说法,但那时我已经被关了好几个星期了,越来越难抵抗他们的招数。为了说服我相信自己已经被卖了,他们给我看了壹份声称是我的壹个合作伙伴的口供。他们对我说,所有的朋友已经录完了认罪的视频,并告诉我,我也需要录视频,还说录视频是给他们的上级看的,只要上级满意,就可以放了我。我同意录视频,事实上,任何可以停止我的睡眠剥夺和羞辱的事情,我都愿意去做。

  自从我被抓进来后,他们就没有允许我洗澡。我觉得我的脸上和头发都充满了油污。

  我的指甲都变成了黑色。我第壹次有机会洗澡,是因为他们希望我在视频上看起来很干净。

  我被允许刷牙、洗澡,但没有任何换洗的衣服。在里面时,我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过。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身体被壹种奇特的气味所包围,但过了壹段时间,我也就习惯了。

  视频录制后几天,他们忽然间对我说,这个视频会在电视上播放。我记得我与他们争论,说他们已经完全失去了信誉。当然,我知道,这么说并不会改变任何事情。

  认罪视频录制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壹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壹遍。 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在抄书,作为应该学习的课程。他们不仅让我花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制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著提示板,上面写著需要我说出的内容。

  如果我念错了,他们就会让我重复壹遍。我的每壹句话,我的语速,我的音量,我的措辞,壹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就会重新再来壹次。 总而言之,到最后录完,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在长时间的录制过程后,我感到很不舒服。晚饭也壹直还没有吃。我有低血糖的毛病,长时间的录制导致我的低血糖发作,我感到头晕,燥热。我的壹个看护警卫发现后,为此有点担心,他给我拿来了壹些水果和酸奶。吃完之后,我稍微恢复了壹点。

  在录制认罪视频后的很长壹段时间,他们没有再讯问我。当我要求阅读报纸或书籍,或者任何可以消磨时间的东西时,他们拒绝了。

  有时我要求喝壹瓶水。 我会紧紧把瓶子抓在手里,盯著标签看。 这样至少可以读到壹点东西。我的日常生活就只剩下发呆和回想,我想了很多事情。我知道他们让我做的认罪视频是壹个伎俩。在他们威胁说会在电视上播出后,我开始担心,这可能会对我的声誉产生非常坏的影响。他们如何剪辑和使用这个视频? 我很担心,人们会以为我故意谴责我的朋友和同事。 对此,我该怎么解释?即使我解释了,有人会相信我吗? 我几乎壹录完,立刻就开始担心我被强迫认罪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

  录完视频后,除了发呆之外,我也会数地板上瓷砖的数量,或偷听看守聊天。 有壹次,壹名看守在他的手机上播放佛教音乐。我很高兴,终于有东西可以把我的心思带出拘禁的状态,我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听,并尝试记住音乐里经文的内容。即使这名守卫走了之后,我仍然在思考音乐里佛教经文的含义。

  有壹天,审讯官姚突然走进我的房间,他命令看守搜我的身。他们强迫我脱掉衣服,然后检查我的衣服,在确保我没有藏任何东西在身上后。他们又让我把衣服穿了回去。这期间并没有任何解释。

  录完视频之后地日子他们开始允许我洗澡,但是整个浴室都被摄像头包围和监视著。

  我可以听到另壹个房间的人壹边看监控,壹边在讨论我。羞辱真是无处不在。

  看守对我说,与其他709镇压中的律师相比,我的待遇要好得多了,至少我没有遭受到“吊吊椅”的待遇 (参见谢阳,第七章)。他们可能没有像对待其他人那样折磨我,可是,在近壹个月时间的秘密关押中,我几乎完全不被允许睡觉。这就是为什么我的身体在获释后还那么虚弱。

  在我拘留的最后五天,他们又开始经常地讯问我。他们准备了壹些文件,让我签字,让我在供词上印上指纹。在我终于获释之前,他们问我是否有担保人。我意识到他们打算让我取保候审。我给了他们我父母的联系方式。过了壹段时间,我父母和成都国家安全局的人员壹起赶来接我。他们不准我再返回北京。

  即使他们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释放了我,我也没有完全获得自由。北京国家安全局的人继续骚扰我,他们每隔几个月就会来成都,有时候和当时审讯我的某个人壹起来。

  每当他们来时,我都无法描述我有多么不舒服。我不想见到他们,或想到他们,但我不得不依从他们的命令。成都警方也是在服从国家安全部的上级指挥。壹般来说,他们也并不是太坏,但是持续有壹年的时间,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我要离开成都,必须征得他们的许可。

  作为壹个过去常常在全国各地接手案件的人权律师,这样做无异于切断了我的生计,同时也为所有我会为他辩护或提供咨询的潜在客户关上大门。

  以上是我被失踪的壹些回忆。

  加强讯问 | PETER DAHLIN

  彼得·达林(Peter Dahlin),男,1980年出生于瑞典,2007年移居中国前,此前曾在瑞典政府工作过几年。他最初来到中国,是为现已不存在的非政府组织仁之泉工作室(Empowerment and Rights Institute)做志愿者,此组织的创立人侯文卓,后来流亡到加拿大。2009年,彼得与王全璋、迈克尔·卡斯特(Michael Caster)壹起成立了“ChinaAction”,这是壹个致力于为处于危险中的维权者提供法律和经济援助的非政府组织, 致力于培养和发展维权律师和当地“赤脚”律师的能力,并在中国各地设立法律援助站,向政府非法行为的受害者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涉及的项目从酷刑、任意拘禁到土地拆迁等。

  2016年1月初,彼得和他的女朋友以及几位同事被国家安全部门带走,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名义被关押在位于北京郊区由国家安全部门运作的秘密设施。在出现于国家电视台被强迫认罪后,达林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再次进入中国。

  “加强沟通“的“心理测验”

  他们把壹个接壹个的电极连到我的手指上,固定了两个小型摄影机,直接照到我的瞳孔。 技术人员在校准距离我前方很近的机器。杨先生和往常壹样在那里扮演“红脸”的角色,还有壹个我后来知道的可能被称为刘先生的人,扮演“黑脸”的角色。

  当天早些时候,杨先生走进了我的牢房。我已经准备好迎接接下来5-6小时的审讯,然而,他却轻松地问我,是否愿意参加壹个旨在“加强沟通”的“心理测验”。壹听是新的东西,我说好的。然后我被从我的房间带到大厅的审讯室,我很快就意识到,这种所谓的“心理测试”,实际上是壹个谎言测试,与几天后他们让我拍的“认罪”视频壹样,他们也期待著我的合作,在我进入房间之前,壹切就都已经布置好了。

  当他们在我的手指上捆扎电极时,我坐在那里,想著几个晚上前发生的事情。

  在我定期的审讯期间,他们给我看了壹个文件, 壹个“惊喜”:我们机构与国家民主基金会(NED)的内部工作审查文件。这份仅供NED董事会成员使用,是连作为被资助者的我们,也无法看到的那种文件。他们给我展示的文件中,还附有壹份匆忙手写的中文翻译。

  在这之前,我以为他们已经快要相信我所说的都是实话了。虽然他们拿出的NED文件和我之前说过的内容实际上没有任何冲突,但文件内容中确实有我们工作的壹些细节,壹些我试图避免告诉他们的细节。也许,这份文件提醒了他们,让他们意识到,我所说的可能有所保留。他们也壹定以为,测谎仪测试可以突破障碍,让我说出更多的实话。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被用过测谎仪,虽然我后来才知道,他们也曾威胁我女朋友,要对她使用用测谎仪。

  除我之外,我们机构的其他五个人也已经在几个星期内,以同样的方式,从中国的几个不同省份被绑架关了起来。情况是很严重的,虽然不完全令人惊讶。其实我对此壹直有所准备,只是动作太慢了点。

  在被抓前的壹个多星期,我壹直在清理我的几个手机和记忆卡,制作文件和收据的数字副本,花费了几天的时间在用碎纸机粉碎文件。如果我最终被带走,我想确保身边没

  有任何材料可能为他们提供证据,连累到我,或提供蛛丝马迹让警察找到我的工作人员或合作伙伴。我的计划是—— 在深夜偷偷溜出去,带著壹个装上被粉碎的文件纸屑的运动包,穿过迷宫般的小胡同,把碎纸散进形形色色的垃圾桶里,同时还要避开北京街道上无数的摄像头。

  我已经订好壹个出国的航班,和之前壹样,我将前往泰国与我的父母见面。在被抄家前的最后几天里,随著事态越来越严峻,我的女友锦玲(第六章)和我决定改变计划。这壹次,我不会再回到中国。锦玲将辞掉工作,并在壹个月之后和我在国外汇合。我将打包好的行李打开又合上,因为即将逃离这个我住了将近十年的国家,我并不确定要带走些什么。

  在我看来这应该是壹个很好的计划。但当我坐在那里,被绑在老虎凳上,准备接受测谎仪测试的时候,这个谜底被揭开了。我壹直以为我是先他们壹步的,我以为我会出人意料的先离开中国,我还把已经预定的航班提前了36个小时。但事实证明,他们非常清楚我的壹切计划。

  我和女朋友躺在床上,度过我离开之前共同拥有的最后几个小时,晚上十点左右,我们被壹个尖锐的敲门声惊醒。

  我穿著内裤打开了门,佯装平静和吃惊地问候当局人员和他们的相机,但愿在开门之前塞进嘴里的赞安诺锭镇定剂将很快生效。由于多年在面临拘留、逮捕或监禁的威胁恐惧下工作和生活,这已经对我的心理健康造成了损害。严重的焦虑不断提醒我面对这壹点,所以从很久以前开始,我就壹直常备赞安诺锭镇定剂,但很少使用,只准备当情况很糟糕时用。 然而,直到这个晚上,情况从来没有这么糟糕过。

  测谎仪测试是他们最后的希望,来验证在过去几个星期的审讯中我所重复的故事。

  如果他们还要强迫我多说壹些,他们就需要在我所重复的故事中找到壹个谎言,壹个矛盾。

  但是,他们失败了。测试了壹大半个晚上,问题和这几个星期内他们壹直在问我的问题基本相同,只是加上了测试机器的壹些问题。他们问我们的非政府组织是做什么的, 他们问了我们与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关系——这是那次律师打压活动的中心。与往常壹样,他们著重问了王全璋,壹名人权律师,也是我的老朋友,也问了西南地区的“赤脚”律师幸清贤和中国南方壹位勇敢的女士苏昌兰,后者在大陆进行了支持香港占领中环运动的活动。

  我手指上的汗水,导致了许多次的重复测试和重新启动。我告诉他们,当我焦急的时候,我会出很多汗。和往常壹样,在审讯中,汗水变成了在他们试图误解我的回答时的优势。最终,测谎仪并没有让他们取得任何成功。在我的证词中,他们没有发现矛盾。

  我打败了测谎仪。我忍不住感觉到,在某种意义上,我打败了他们。测试后,我的回答和他们对回答的解释,再也没有在任何场合提到过。

  我的罪名面临至少5年监禁

  我的第壹道防线——伪装自己是壹个信托基金的继承人,偶尔为家族企业在中国的生意做壹些工作——并不会持续太久。他们有足够的证据来掌握我的实际工作,以及我在这个非政府组织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朋友和合作伙伴们以前经历过的审讯,绑架,拘留和酷刑,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这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壹些公布过的审讯记事更是帮了我不少。

  从那些记事中学到有壹些红线不能逾越,执法时是有标准方法的,知道这些对我应付自己的处境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我曾热切地阅读这些记事,并经常鼓励基层合作伙伴也这样做,以便为被拘禁做好准备。当然,我是壹个外国人,不仅如此,我是来自西方国家的外国人,壹个白人。我从来不认为,身体的折磨将成为他们对待我的壹部分,在这壹点上,我的大多数中国朋友和同事却不能指望。我知道,与中国的活动分子所面对的相比,他们对待我的任何方式都是温和的。

  我还有另壹个身体上的原因为我提供保护,事实上,我有壹个非常罕见的、危险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这个病在这时成为了优势,因为任何极端的身体或精神压力都可能引发我的肾上腺衰竭,导致昏迷或死亡,所以他们知道必须小心。他们不想让壹个外国人死在他们手上。

  为什么决定这个时侯带走我? 国家安全局在2013年就已经试图在我们的组织中种下间谍。地方警察和国安在过去几年中,多次突击搜查并关闭了组织的许多活动。合伙人曾被拘留,审讯,我的名字早就已经出现在人权律师或合伙人的审讯中。有些知道我的名字和我们组织的名字的人甚至被关了起来。所以,他们为什么这个时候才来找我呢?

  人权律师王全璋是我所在非政府组织的联合创始人。我的审讯者问了我很多有关王的问题。早在2008年起,我们就壹直在壹起工作。多年来我也与许多在“709大抓捕”中被拘禁的律师在合作。但是,从2014年起,壹直到镇压开始之前,王就不再和我有工作上的合作,他于2015年8月份被拘禁,也远远早于我。

  在我被释放后,我发现在我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我的老朋友已经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转变拘押方式为刑事拘留,但他的强迫失踪状态并没有结束。在我写这篇文章时,仍然没有人知道王全璋的下落。他甚至可能已不在人世了。

  到我被抓时,苏昌兰也被关押了很久。她为我们工作过,这是事实。因为我们支持她做壹个女性的法律援助中心,向受害者提供无偿的律师咨询。但我们的共同工作在香港占领中环运动开始之前就已经结束,我们与她在那个运动中的行动没有任何关系。但这并没有阻止我的审讯者要求我提供苏昌兰和香港民主运动的有关信息。

  在我被带走前几个月,幸清贤与唐志顺(第九章)试图将律师王宇(第三章)的儿子带到泰国曼谷,再辗转到美国,但却在缅甸被抓。在我被抓之前,他们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了数月之久。他们出事的时候我甚至不在中国,10月份的时候,当他们在缅甸境内消失了两天之后,我才回到中国,这个情况看起来很不妙,但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帮助王宇儿子逃跑的情况。我只是像其他人壹样在新闻中看到才知道。对此,我解释了多少次都没用,国家安全局确信我是计划背后的主谋。是的,我的非政府组织过去曾和幸清贤壹起工作过,但是早些时候已经停止合作了。像苏昌兰壹样,我们支持幸先生做法律援助中心。他是唯壹的壹位直接与我沟通的地方员工,通常情况下,核心员工和地方合作伙伴之间有几层的沟通。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所有参与者,但他当时没有遵守。他知道我是外国人,知道我的全名,还有我的电子邮件地址。这已经足够让警方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了。

  最后,究竟是谁告诉了警方有关我的事情,他/她为什么这么做,我不知道,坦白地说我也不在乎。在必须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时,无论谁都可能这么做,作为壹个外国人,我比当地人更占优势。但这并没有阻止国家安全局试图说服我,每个人都出卖了我。他们出示证据说明这个人或那个人指责过我。我的审讯者则假装是从我的最大利益出发,告诉我必须保护自己,也谴责回去那些责怪我的人,否则我就会自己背锅。

  我的罪名面临至少有5年的监禁,很明显,以我的健康状况,我的生存几率很小。

  这个是真的,问题是他们以我被出卖为理由,试图让我和我遇到的最好的人互咬,却是看错了人。对这个名叫“老邢”的人来说,尤其如此,他出现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认罪”视频中,后来他们也让我录过这样的视频。老邢,壹个当地农民,通过自学成为“赤脚”

  律师,他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人。他的淳朴和道德自律,我还没有遇到过第二个。他和很多其他人是中国给我最好的礼物。除此之外,我无话可说,中国政府应该为此感到自豪,而不是迫害他们。我拒绝出卖他们,我的审讯员这才停止离间的尝试。

  这是壹场智力之战

  正如那句政治格言,永远不要说会被发现的谎话。事实上,我所说的大部分都是真话,这也使我的计划更有效。我坚持这点,花时间画壹个没有太多内容的壹个框架:我在非政府组织中的角色是什么? 我是壹名管理人员,从未参与过任何实地活动——我是白人,加上有限的中文能力的现实使我不可能参与到任何活动中去。我只是壹个管理人员。

  幸运的是,迈克尔·卡斯特(Michael Caster),我们这个非政府组织中的另壹个外国人,也是除我之外唯壹的壹个外国人,他已经离开了中国,不用担心再受到当局的报复。我告诉当局人员,他是处理外联的人,也是事实。所有有关我们所认识的记者,与我们合作的外交官,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和维权者的问题,我都说是迈克尔的负责范围。当然,我也知道我们在北京联系过的大多数记者或者外交官,但是我现在的专注点是描绘壹个没有细节的模糊框架。

  中国员工都是谁?我说他们只有合同工。从文件上来看他们似乎是工作人员,但我解释说,我们只是为个别项目的具体工作给他们付款。他们不可能知道太多组织的情况,因为他们只参与个别的项目和活动。我的框架太宽泛太空乏,而我的同事的信息则是最小的事情,太详细太具体了。结合两者,并不能给予当局壹个我们组织的全景图。

  他们对我们的收入有壹个大概的估计,但我必须让他们相信,我们从捐助者那里收到的大部分资金都没有进入中国,也不用于国内的实地工作。我必须让他们相信我们的工作越小越好,对党的威胁和影响越少越好,以便保护我们的工作人员。我的想法暗合了国家对外国人的宣传。我告诉他们,迈克尔和我壹起用这个组织揽财来中饱私囊,过挥霍的生活。这个我们挪用资金的指控后来成为他们抹黑我们组织和我本人的壹部分,但这是我为了保护他人的权宜之计。他们对于会计准则、外部审计和资助者严格的出资政策和相关审查的无知,使我轻松的撒成了这个谎。

  总而言之,遍布全国的许多当地的合作伙伴从来不认识迈克尔或我。尽管迈克尔多年来拜访过许多实地活动,但是在向赤脚律师或基层维权者介绍自己的时候,他有时候会使用假名,而且从来没有给出他们参与的任何项目或活动背后的组织名称。我们尽可能地确保外地合作伙伴与北京的合作伙伴之间通过中间人沟通,把全国分成不同的区间。几乎没有人知道其他的所有人。只有两个人知道我们所有的活动,捐赠者、工作人员和合作伙伴—— 那就是迈克尔和我。

  然而,尽管清理了大多数硬盘和U盘,尽管在工作文档存储上使用了加密,他们也从没在我这里要过密码,但他们仍然得到了壹些信息。几乎每天都有壹次,有时则两次,他们会拿著壹些新的打印材料走进来。比如在我被带进来前壹天,在同事的电子邮件中,显示了我在被抓前壹天发出的销毁证据的指示。他们会向我展示他们从别人那里得到的消息汇总,让我相信人们在自发地把我供出去。然而最受威胁的是使用文件恢复程序。他们会从在我的公寓没收的硬盘之壹中找到并恢复随机文件,或部分文件,有些是近期的,有些是几年前的。每壹天,我都不得不花费心思准备,如何回应他们可能恢复的哪壹个文件。

  基本上,他们可以重新恢复很久以前删除的文档,或其中的壹部分。幸运的是,他们得到的大部分都不是很有用的信息。但是,想到第二天他们会带著新的信息走进来,可能是预算单、也可能是项目计划、人员列表、审计报告或收据,还是让我坐立不安。

  想到新恢复的文件即将到来,以及经常在晚上才开始的五到六个小时的审讯,加上偶尔的睡眠剥夺,使整个过程相当紧张。这是壹场智力之战。 我必须保护尽可能多的信息,同时确保永远不要直接说谎,因为下壹个恢复的文件就可能证明这是谎言。如果真的被抓到说谎,壹切都会崩塌。回想起来,很难想象我可以壹直保持我的大脑警戒,以便让我的审讯者懵圈,在这些审讯期间,每壹个脑细胞都集中在这壹个任务上。

  在审讯期间,我会仔细回忆过去几个星期的经历,从他们带走我的那个晚上到后来被关押的日子之间来回追溯。

  睡眠剥夺也被定义为酷刑的壹种形式

  我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经验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那么糟糕。早晨,当我醒来后,壹包冷的肯德基在我房间里的桌子上等我。他们允许我坐在我牢房里的两把舒适的椅子上。

  我对自己说,也许情况不会多么糟糕。

  到了那天晚上,24小时过去了,我才意识到什么在等著我。

  我被处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们读了壹长串我所拥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中,有些我可以要求,但不壹定得到。我的罪名是与国家安全有关,因此,我有权聘请律师,但在这壹期间,没有权利会见律师。我有权利会见使馆人员,但当局可以让我等上他们规定的任意长时间,然后再允许我和我的使馆官员会面。法律规定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长为六个月的时间,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实例都持续了六个月。我的现实变得清楚了,未来六个月我会单独监禁在这个牢房吗?当时,我对此毫无疑问。当然,单独监禁可能不是准确的词。我牢房里的两把舒适的椅子总是被两名看守占用著。6小时壹班,每天24小时,他们就坐在那里盯著我,记下任何小事,但从不开口说话。

  在头两三天后,在这个墙上贴了以防止自杀垫子的牢房里,智力之战才正式开始。

  战术直接来自美国老剧。他们用厚重的窗帘遮住两个窗户,遮挡掉所有的光线。壹大群面目恐怖的人会突然闯进房间,围著我,然后离开。后来,他们把门上的温度计也用胶带缠了起来。我永远无法弄清隐藏温度计的目的。

  在第壹个周末,我听见楼上的地板上整夜都定期、间断的发出砰砰声和尖叫声。在这种条件下肯定是没法睡觉的,反正他们已经对我进行过睡眠剥夺了。早些时候,除非我为他们写了壹些信息,否则他们不会让我睡觉。我向这里的领导投诉,并且告诉她,中国批准了“禁止酷刑公约”,我和她争辩,睡眠剥夺也被定义为酷刑的壹种形式。她是壹个年纪偏大的女人,对我的投诉和争辩火冒三丈。对我大喊大叫:“妳没有受到尊重吗? 他们对待妳这么好!” 最后,虽没有直接对我进行睡觉剥夺,他们会用楼梯上的砰砰声,尖叫声和大声的噪音来不让我睡,让我崩溃。

  在这段时间里,“黑脸”警察利用恐吓和气势汹汹取得他想要的东西。叫喊和愤怒是家常便饭。这是他让我写下他们想要的“证据”的方式。但我拒绝了,我说在看到我的使馆人员之前,我不会写任何东西。在这之后,以及和上级关于睡眠剥夺的大喊大叫之后,他们开始改变策略,“黑脸”警察转为幕后,由“红脸”警察处理大多数的审讯。我估计有大约连续十天没有看到过阳光,只有全天候的荧光灯。大灯当然壹直都是开的,但在这些日子里,不止是房间其他部分的灯泡亮著,床头的灯泡也壹直是开著的。

  当我接到测谎仪测试时,最糟糕的对待才算是结束了。

  “炉边”聊天

  坐在房间里,另壹个问题占据了我的脑海。几年前,当我和前女友壹起生活的时候,我壹直用公寓作为办公室,并且她还协助做壹些小的翻译工作。所以,她见过许多中国首屈壹指的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我们不仅有很多的律师,记者和维权人员到公寓工作,还举办了许多社交活动。我邀请过王全璋到我们家来参加斯堪的纳维亚圣诞节,他还来家里吃过两次晚餐,老邢,那个农民转型的活动家也在公寓里参加过感恩节。我们甚至让他切过火鸡。警方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地方,也不可能不知道我前女友。我们在分手后壹直是朋友,所以我知道当我被带走时,她正在国外旅行,通过我的估算,在用测谎仪测试的时候,也是她就要回来的时候。我越来越担心他们会在她回国时带走她。没有审讯和测试的时候,我花了许多时间,试图想出某种方式给她带信,但这当然是徒劳的。等到我被释放,我才发现,我度过了许多无谓的不眠之夜,她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他们有时会把我从我的房间里叫出来,把我安置在壹个老虎椅上。我会听到壹大群人进入我的房间,听到将东西移来移去的声音。20或30分钟后,我会被带回来房间。我想他们是否想把我的牢房布置得好壹点,以迎接使馆人员的会见? 结果不是。是否检察官来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有没有酷刑? 我还是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里有电视线插座,他们是否装了壹台电视和漂亮的椅子,便于检察官每周监督检查?检察官来检查了吗?我不知道。在我被放出来壹个月后,有壹条新的规定是,检察院的每周检查是强制性的,以打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虐待和酷刑,但当然如果警方声称这样的检查可能会有碍侦察,他们可以拒绝。最终证明,这个规定都不配写在纸上。

  随著正式审讯在两周后逐渐减少,杨先生在下午或晚上来我房间的次数增多了。我认为这是“炉边聊天”,随意和非正式的谈话,当然没有真正的壁炉。我们进行壹些哲学讨论,和其他闲聊。他会让警卫带香烟给我,还给我没啥味道的雀巢咖啡。他说他正在努力找到壹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他对我说,他是站在我这边的,他希望我能出去,这样对我们两方都好。这是另壹种建立依赖感的策略。随著他的拜访,窗帘可以拉开,阳光也可以照进来了;我可以抽烟,喝咖啡。他们希望我期待他的拜访。有壹次,他告诉我他要去法庭为我的案子辩论。更令人惊讶的是,他问我是否想让他到宜家商场买壹些肉丸子当作晚餐。

  我们后来决定,让他从星巴克买壹杯真正的咖啡和三明治给我。

  这里没有出路,逃跑或自杀是不可能的

  我要求的看的书籍从未给我,我受不了无事可做的困扰。我会花时间回忆歌词,特别是鲍勃·迪伦的“爱减零/无限”。我做任何会分散注意力的事情,避免壹再反复思考同样的事情。看著蓝灰色的防自杀垫子,每分钟都感觉像壹小时,这是秘密拘留的壹部分策略。

  审讯减少之后,我的待遇变得更好了,但日子更难熬。除了我们短暂、偶尔的“炉边聊天”

  外,没有任何刺激我大脑的事情。在他们审讯我时,至少没有这么单调。任何记忆都被重复了十次。每壹个浪漫的经历,每壹段友谊,每壹个圣诞节,还有更多其他的事情,在我大脑中都过了壹遍又壹遍地。计划逃跑成为壹个反复的想法,但这是不可能的。自杀也成了壹个反复的想法,但也壹样不可能。这对我来说从来不是壹个真正的问题,但分析逃跑或至少是否可能的游戏仍继续进行著,我会在头脑中考虑各种场景,但都不可行,这个牢房有守卫轮岗,外面的院子有看门狗,壹切都密不透风。而自杀,即使是马桶座也包了垫子。没有办法进行。打水、午饭或晚饭的时候,壹名看守会暂时离开,剩下的看守也会将钥匙交给那名暂时离开的看守。这里没有出路,逃跑或自杀是不可能的。

  我在供外籍人士的杂志上偶然读到过东城区2号拘留中心的故事。这是外国人被审前拘留的地方。它为外国囚犯设有特别区域。故事的范围从令人沮丧的监狱生活记事,到“感觉良好的“慈善组织举办圣诞晚餐或类似活动都有。毫无疑问,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中有6个月,审前拘留就应该是12至18个月。我认为任何外交解决方案,例如保外就医,都将在我的审判之后才有可能性,而不是在此之前。我在里面将度过漫长的日子。那里被允许在外面锻炼壹小时的可能性,在这里简直就是个梦。在正式的看守所,还可以借阅书籍,还可以和其他囚犯聊天。我怎么才能早壹点点到那里去,而不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单独监禁浪费时间呢?在当时,如果有选择,我连电话本会读。

  这个白日梦,以及关于长期拘押在监狱的想法,成了壹个我经常想的事情。我会被允许探监吗?我能见到锦玲吗?在脑海中,我和她壹次又壹次地进行同样的谈话,壹开始我告诉她,我迫切需要她的来见我,给与我支持;后来我又告诉她,忘了我,找壹个新的男友,她不能浪费整个青春来等我,也许我要到10年后才能被释放。

  矛盾,太多想法会来来往往,而且常常互相矛盾。关于锦玲和监狱的白日梦,我也很清楚,这是永远不会发生的。我不会活到那时候。我的健康状况可以看出,无论他们提供多少医疗护理,这只是壹个时间问题。我可以撑过壹年吗?或许两年? 奇怪的是,这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让我担心,也许是因为这本来就不像是真的。

  “我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

  幸运的是,当需要进行更多的审讯时,这种经常性的白日梦会被打断。经过约两个星期的整日或整夜的审讯后,他们终于将之前审讯的内容都拼凑在了壹起。和往常壹样,他们想歪曲我的话,把话硬塞在我的嘴里。想让我说王全璋是犯罪份子。我拒绝了,这样来回几次,我还是坚持在没有任何犯罪行为被定罪之前,某人如何成为犯罪份子? 第二天,杨先生又来了。告诉我的书面认罪需要重写再重写,因为供词不足难以让法官们对我的情况作出决定。由于外交原因,保外就医是审判之后的最佳途径。他需要我的帮助,他说,让我们先录制壹个可以给法官的视频吧。我同意了。

  答案和问题已经为我写好。我所要做的只是用适当的态度演好。有些话就像是文化基因壹样历史悠久,比如“我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我被带到在审讯室旁边的会议室,这里是我在秘密监狱的安全区域。中央电视台记者将与我同台演出。这显然是为了宣传,而不是给任何法官来看的。

  视频的制作只用了壹个晚上,唯壹的争论点是让我称某些人为罪犯。我拒绝了,他们最终放弃了。我也可以在自己是否从事犯罪活动上模糊不清,而不是直接说我的工作是犯罪行为。我们的工作没有得到正规承认,没有缴纳税款,所以在技术上,我确实违法了。

  很长壹段时间后,我才真正看到这个视频,但是,在我被释放后不久,我就意识到他们利用这个视频向外国人、外国机构和他们的支持者散布谣言的目的。

  在狱中与女友会面

  拍完认罪视频后不久,他们告诉我可以见到我女朋友。我壹直都很清楚,如果我们的案子不解决,她肯定也是不会得到释放的。我变得确定自己会被驱逐出境。当天,或也许是第二天,我被带到审讯室,他们告诉我,我确实会被驱逐出境,时间会在几天内,甚至几个星期内,或更久,他们现在不能说。当他们告诉我锦玲会被释放,所有的指控都会被撤销时,我眼中出现了第壹次眼泪。她就要获得自由了。

  第二天,在与他们强迫我拍摄认罪视频的同壹个会议室里,他们允许我们见了面。

  他们告诉我们,就像我以前的CCTV录像壹样,要穿上我们的正常服装。她的头发竖得东倒西歪,看起来像个女巫。尽管如此,在我眼里,她从未如此美丽。翻译用手持相机记录了整个过程,刘先生这个“黑脸”警察在旁监视著。说我们可以拥抱,不可以亲吻。我们才没理睬他们。刘先生不得不警告我们停止接吻。经历过这壹切之后,我们原来的计划还成吗?我们之前已经决定好两个人壹起离开中国,而现在,她并没有受到影响,我感到前所未有地强大。是的,我们的计划还成。国家安全局试图动摇她,但失败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告诉她,我付钱给我的前女友,让她做我的情妇; 我在中国以外有孩子和家庭; 我对于中国有坏的影响,她应该想想她的祖国,他们试过所有的手段了。对于接下来的计划,我们花了三十分钟做了具体的安排。她将被允许从我家打包壹个小袋子的东西给我带走。

  颤抖和焦虑成了我生活的壹部分

  前两个星期的审讯和后来的孤独单调过于激烈,使我的戒备心无法马上放松下来。

  但是在哥本哈根的壹个酒店房间里,这壹切都化解了,我的大脑终于能够自我疗伤,并理清过去几周发生的壹切。我的被驱逐出境很有趣,飞机出现了故障。出乎意料的,它最终在赫尔辛基经停,更换了机组人员,并到达哥本哈根,此时转机已太晚,我们被安置在酒店。那天晚上我只想睡觉,但反而睡不著。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的状况逐步恶化,出现各种症状。我会突然发火,平白无故的生气。如果我聊天时间太长还没有聊到要点,就会感到被困住了。在商店里排队,也变得不能容忍,几乎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我觉得我没有完全控制场面,恐慌症都会发作。颤抖和焦虑成了我生活的壹部分。幸运的是,此前我们曾为维权人士提供心理健康支持,也曾有许多朋友遭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的问题,这使我能够认识到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并最终能掌控这壹情况。如果我说这壹切都已经没有了,那我在说谎,但也许6个月后,我至少可以自我管理,大部分都“解决”了。

  当几个星期之后锦玲和我第壹次在那个房间见面的时候,我曾重复问过她,我们搬到东南亚的计划是否还可行,尽管她壹直双眼含泪,对此给予肯定,让我相信这依旧可行,然而我们无法知道,她是否真的会被允许离开这个国家。国安已经告诉她,他们不会阻止她离开中国,但直到她飞离中国那壹刻,壹切都无法确定。我们可能壹个多月后才能见面,因为我要回瑞典,我需要花费壹些时间来恢复,而她不得不回到家乡,并做离开的准备。

  最后,他们信守了承诺,允许她踏上了离开中国的航班。

  被驱逐出境

  她的离开,远远不如我的驱逐出境有戏剧性。就像我第壹次被带进来时壹样,我被蒙住眼睛,直接从秘密监狱驶往机场。四个吓人的男人,都穿著看起来像练武术的衣服,99带走了我。除了医疗紧急情况外,我不允许说话。他们壹定是执法人员,他们看起来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更加吓人。难道是打手? 其他警察和官员也随行,总共有五辆车跟随。

  我们进了后门,我被带到了壹个接待的地方。在我的驱逐出境令被读出来时,出现了更多的警察和照相机。我根据“间谍法”被驱逐出境,我被带到壹辆小面包车上,直接开到飞机跟前,我出关的地方,通常是访华的总理,总统和高级政要使用的特别出入口。刘先生和那位女领导跟著我走到飞机的门口。我们握手,我说了再见。

  “好吧,我不能说这是壹个好玩的经历,但至少这是壹个非常有趣的经历。”

  妳唯壹的权利就是服从! | 谢阳

  谢阳,男,1972年出生,来自湖南的杰出人权律师。 他参与范围广泛的维权案件,其中包括为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民主党人、基督徒、和土地侵占案件中的受害者担任代理律师。

  2015年,当局将谢阳作为“709大抓捕”中的异议律师和活动人士之壹,将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许多其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受害者的遭遇壹样,谢阳的家人也遭到了警方的追捕,最终他的妻子陈桂秋带著两个孩子于2017年初逃离中国。他们目前流亡在美国。

  2017年5月,谢阳在经过壹场秘密审判后,被从看守所中释放,但仍然没有恢复自由。警方将他安置在布满严密监控的湖南的家里。

  谢阳的故事是基于他本人告知律师在指监期间遭遇酷刑的证词、以及 SafeguardDefenders 与谢阳的家人和律师的采访内容.

  “妳现在正在被指定监视居住,妳唯壹的权利就是服从。”

  被抓捕的两天之前,谢阳前往洪江,为壹群农民代理土地纠纷案件。 “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他只是像往常壹样去工作,”他的妻子陈桂秋回忆说, “没有理由认为会有什么危险,或和其他时候不同,更想不到会发生那种事情。”

  被抓捕当天的早上,谢阳还在酒店房间睡觉,壹群男人强行闯入,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服的。他们没收了他身上的所有东西:电话、笔记本电脑、律师执照、钱包等作为证据。他们接著把谢阳和他的助手小魏壹起带到当地派出所。小魏在24小时后被释放。

  早上6点左右,到达派出所后,警察立刻把谢阳铐在椅子上,然后就对他不管不问了。 几个小时后,两名外地口音的警察走进房间,开始审讯谢阳。他们讯问他参与“人权律师团”的事情,这是壹个非官方的中国律师微信群,用于交流信息和为案件提供支持。

  谢首先否认自己知道此事。 在中国,即使是非官方的聊天群,也可能被视为对党的统治地位的威胁。

  “这个群里面的律师具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性质”。审讯者强调,要求谢阳同意退出社交网络和这个微信群。他们继续说,如果谢阳合作,退出人权律师团,那么他将被宽大处理。当局正在围捕全国各地的律师,如果不合作,就有被处罚的风险。因此, 谢阳同意作出简短的声明,期待宽大。

  几分钟后,壹名高级官员进来,表示对谢阳的态度不满,要求谢阳作出新的声明,并要求谢阳解锁打开手机,被谢阳拒绝了。

  那天晚上谢阳被绑在派出所的椅子上,不准睡觉。当他试图闭上眼睛时,壹名警察会拍手,并把他晃醒。第二天早上,他们出示了《监视居住决定书》的传真件,然后将他从警局里带走。

  他被带到壹家招待所,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壹个政府经营的招待所,这种招待所散布整个中国,常常被用来关押正常司法程序之外的人。几名警察护送著他,进入了这个未来六个月将成为他家的房间。墙上有壹部摄像头。他唯壹的室友将是那三个被他称作“陪护人员”的看守,以及国安人员,负责对他进行无休止的监视和筋疲力尽的审讯。

  几个小时中,谢阳受到壹系列问题的轮番轰炸,警员们来回交替审讯他,壹次两人,有时三人以上。 他们问同样的问题,不记笔记,更多是为了冲击他,而不是收集信息。

  谢阳后来发现,共有40多人参与审讯他。那天晚上,长沙当地国保的壹位领导来到他面前。 此时,他已经超过30个小时没有睡觉了,他们知道这壹点。他恐吓道:

  “我们认为妳壹天有两个小时休息就可以了,那么妳就休息两个小时,我们认为1个小时可以就是1小时,我们认为半小时就是半小时,我们认为5分钟可以那就是5分钟。”

  “妳现在正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妳唯壹的权利就是服从。”

  “我们整死妳,像整死壹只蚂蚁壹样”

  连续几天,谢阳被迫坐在壹个“吊吊椅”上,这是壹个塑料凳子堆积组成的粗糙的酷刑装置,有时候,他壹天长达20个小时被吊坐在上面。椅子没有椅背,并且很高,以防止腿著地,以这种方式悬挂,可以使血液流动变缓,引起腿部和背部的疼痛和肿胀。肿胀从脚开始,缓慢向上爬,直到整个身体被吞没在痛苦中。谢阳因为本来就有腿伤,更加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他徒劳地告诉过警察:“这样整我会把我整残废的”,他们冷酷无情地回答说:“妳别给我讲条件,让妳怎样就怎样!”

  当他没有按照他们的想法回答问题时,他的审讯人员会气得跳脚。他们会从凳子上把他拽起来,甩在房间的角落,在监视摄像机的视野之外。壹个警察抓著他的手臂,另壹个人会踢他,打他,并且用膝盖顶他的腹部。但总是小心避免留下可见的痕迹,他们从不打脸,集中火力打身体。其他时候,谢阳曾被残酷殴打,有壹次甚至被打得失去了知觉。

  当他被放在“吊吊椅”上时,警员确保他无法移动或改变姿势来让血液流动,或是伸展已经抽筋和肿胀的肌肉。任何时候,每当谢阳试图调整腿,或低头时,壹个在他身后的警员就会在他的头后打他,大声说:“如果妳壹动,我们就可以认为妳是在袭警,我们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来进行处理,我们对于袭警,出手不会客气!”

  身体疼痛与精神屈辱相结合。谢阳也必须先报告才能上厕所或喝水,并且长时间不允许他喝水。他们会把瓶子或杯子放在他面前,但是不准他喝。对基本需求的控制使他痛苦。

  有壹次他实在渴的难受拿了放在面前的矿泉水瓶喝水,壹个警察抢过去就开始殴打他,说他袭警。对他的审讯继续进行著,他在“吊吊椅”上受苦地时候,周围会被三四个审讯人员包围。 壹个人会直接站在前面,要求他回答问题,总是有壹个人从旁边盯著他,另壹个潜伏在后面,时刻准备殴打他,并狂吠道:“坐直了!”或其他壹些命令。

  其他时候,他的壹些审问者会坐在他身边,每人都拿著几根点燃的香烟,让浓烟缭绕在他脸上。对于他的抗议,他们回答说:“我们抽烟妳管得著吗?我们就愿意这样做。”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向他逼供,“但就是是为了折磨我,为了让我痛苦”,谢阳解释道。

  在第壹个星期之后,如果审讯人员认为他没有合作,他们就会威胁让他“回炉”(被烟熏)。 酷刑的威胁壹直都存在著,他们确信他心里明白。

  “谢阳,我们整死妳,像整死壹只蚂蚁壹样。”他们威胁说。

  为了激起谢阳的绝望感,几位审讯人员还不时提醒著他在这里遭受的隔离和封闭,说这个墙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任何声音都传不出去,外面的声音也传不进来。这里的威胁是清楚的:要想有人来救他是不可能的。

  他们说:“妳别以为出去以后可以告状,妳这个案子是北京的案子,我们代表党中央来处理妳这个案子。即使把妳弄死了,妳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们弄死妳的。”

  想著他在失踪期间的遭遇,谢阳事后含泪回忆道: “我被他们整死了,家人也不会知道”。

  在他被送往长沙的酒店四天以后,谢的妻子才收到丈夫情况的通知。 壹封寄到家的信里通知她,谢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当时,看著通知,她回忆说:“我甚至不知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什么”。

  随后,事情才越发露出端倪,她发现,自7月9日以来,许多人从全国各地被带走。

  这是“709大抓捕”的开端,这事不仅仅跟谢阳有关。但这只会使她感觉更糟,更让她担心,并被这次运动的范围所震惊。

  她说:“我越了解到谢阳的事只是更大事情的壹部分,我就越担心。” 律师向她详细解释了何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她的忧虑加深了,掺杂著愤怒。她还能怎么办? 她被剥夺了与丈夫联络的权利,连他的律师也不能见到他,国家紧紧隐藏著谢阳的命运和下落。

  “如果妳不写,今晚就不要睡觉了”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前期,谢阳经历了相对规律的折磨,每24小时内,进行五次定期换班。 前四个班从上午八时至次日凌晨三点,期间,他壹般被限制在“吊吊椅”上,并接受无休止的讯问。他被告知允许他从凌晨3点到早上6点30分睡觉,但这从来没有成为现实,因为审讯人员会把审讯推迟到凌晨4点。连续多晚,他每天晚上只能睡两个小时。

  使用“吊吊椅”和睡眠剥夺,为国家酷刑实施者提供了明确的便利。这种缓慢的酷刑形式,造成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折磨程度,并且不会留下身体痕迹。它以耐心的精准度,摧毁人的身体和精神,而毫无痕迹,不留证据。

  谢阳说,没有办法来形容它。经过三天这种待遇,他就完全精神崩溃了。当折磨者再次抵达他面前时,由于他已经处于如此不安的精神状态,他不由自主地开始哭泣,乞求他们让他睡觉,但是他们拒绝了他的乞求,反而要求他写壹个声明。但他几乎抬不起笔来。

  从“吊吊椅”上被拽下来写声明时,谢阳把头靠在桌子上休息,他们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拉了起来。

  “如果妳不写,那今晚妳不要睡觉了!”他们骂道。整个晚上,谢阳几乎没有写声明的力气,在疲惫中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谢阳被惩罚整夜通宵受审,直到黎明,审讯才告壹段落。

  “妳的同事朋友,我们想整谁就整谁”

  “这种威胁、辱骂、训斥充满每壹天的审讯,太多了!”谢阳回忆说。

  “我白天休息得很好,”壹个审讯者壹到晚上就在每次审讯开始前嘲笑他:“每到晚上这个时候我就很兴奋,我就是要故意折磨妳,妳看著,我要把妳折磨成壹个疯子,妳别以为妳以后出去还可以做律师,妳以后就是壹个废人……”

  他们要求谢承认他们给他定下的任何罪行,但更重要的是要把他打垮,直到他不仅仅同意这些指控,更要相信这些指控。

  他有三个认罪理由可供选择,以解释他们所说的罪行:他这么做,或是为了名,或是为了利,或者是为了反党和反社会主义。

  他们说: “妳这个案子妳是反革命罪,妳以为共产党能放过妳?我整死妳,没有任何人能帮妳”。

  指控他所犯的最严重的罪行是反革命罪,在多次反复审讯和酷刑中,焦点都围绕他参与的中国律师非正式网络——中国人权律师团。对于任何有理智的人,这只是壹群拥有结社自由的律师,彼此保护,互相支持对方的工作。 然而,对于共产党来说,他们是壹个有组织的反对派力量,是对党持续掌权有威胁的假想敌,在他们的想象中,每个律师都企图通过操纵法律来动摇共产党的统治。

  陈桂秋解释说:“当我开始了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我感到越来越愤怒”,当她了解到更多的时候,她意识到,希望谢阳的情况得到法律的解决是徒劳的。在线阅读和研究了更多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并且听了关押过的其他人的故事后,她感到越来越无力: “没有办法依法处理,没有相关机制,没有监督部门,没有地方可以上诉,什么都没有。他们只是把他带走了,根本没有任何人有办法”。在外面,陈桂秋疯狂地寻找壹切可能的办法来帮助她的丈夫。而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内,关押谢阳的人并没有将酷刑仅仅局限于对他本人的身体和精神虐待。

  折磨谢阳的人威胁他,要把这种野蛮行径扩散到他的家属身上。他们明确表示,他们会摧毁任何与他接近的人的生活。

  “妳老婆在湖大(湖南大学)当教授,她经济上难道就没有壹点问题? (暗示进行腐败调查)妳如果不配合,不要逼我们把这个事情扩大化。如果妳不讲清楚讲明白,毫无疑问,要整妳老婆。还有妳哥哥,我们知道他也是个国家公职人员,还是个小小的领导,难道他就没有壹点问题?我们也知道妳有壹个有出息的侄子,在湖南信访局,难道他就那么干净?妳不要逼我们去查他们。”

  “妳女儿谢雅娟在长沙博才中学读书,如果她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个反革命分子的话,她能抬起头来吗?她将来如果要做公务员又怎么可能呢?”

  他们的威胁非常直接:“妳老婆开车带著孩子的时候要注意交通安全,现在这个社会交通事故比较多”。

  “如果我们要扩大打击面很容易,我们有的是资源,如果妳不配合我们,妳周围的朋友我们都可以下手,壹个壹个查,壹个壹个整。我们有的是资源和手段,这个案子,我们没有任何限度地往下整,包括妳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妳的同事朋友,我们想整谁,想怎样整就怎样整。”

  救护车最终来了,没有给他任何救治就走了

  在被秘密拘禁几个月后,10月下旬的壹天,谢阳开始不停地颤抖和出冷汗。谢阳恐怕有生命危险,就让他的拘禁者把他带到医院。 但与外界的这种接触可能会破坏强迫失踪的残酷效力,官员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只是答应谢阳,会有人来给他检查,但谢阳并不相信他们会请医生来。

  谢阳担心,他要是死了,他的妻子和女儿都不会知道。这时,谢阳看到窗外有壹些人,就对他们喊出妻子的名字和工作单位,她的电话号码,并请他们联系她。

  “我是谢阳律师,我被长沙国保关押在这里,他们没有通知我的家人。请通知我老婆,我生病了,我要治病!”

  那天晚上,谢阳等待的救护车最终来了,没有给他任何救治就走了。在救护车来之前壹位穿便服的肮脏的男人进来,直接走到谢阳的面前,壹只手顶住他的胸口把他推在墙上,他壹动都不能动,呼吸都不能,另壹只手左右打他耳光,他被顶著胸口非常非常痛,谢阳回忆说,他当时半昏厥了过去。

  酷刑的揭露

  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六个月后,谢阳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于2016年1月正式被逮捕,并被转移到了看守所。但是,即使他已经离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仍无法接触到外界。 2016年7月,谢阳终于被允许会见他当时的律师张重实 – 后来他们被当局非法解雇。但是,第壹次会见只是当局的壹个伎俩,希望能够操纵律师说服谢阳认罪。没想到,律师反而得到了谢阳的陈述事实,他告诉他们,他是如何受到酷刑,在转入正式的看守所后,又如何再次受到酷刑。

  在其中壹次律师会见之后的11月21日,人权律师江天勇失踪了。 江壹直在帮助谢阳的妻子,并传播有关他遭受酷刑的信息。

  谢阳遭受酷刑的指控在中国社交媒体中迅速蔓延,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另壹位律师陈建刚第壹次得到这个消息的风声时,他解释说,他并没有给与太多的关注,他在社交媒体上转贴了这些指控,却避免多想,因为他感到无奈,“我早就知道,对于这个独裁政权来说,酷刑并不是什么邪恶的行为,也不会有任何行为不道德感”。

  随后,当局迫使谢阳的第壹个律师放弃了这个案子,他的妻子联系了陈建刚,要求他作为丈夫的合法辩护人。陈建刚回忆说,她当时提醒过他,这可能面临巨大的压力,可能会遭到暴力的报复,并提醒他在同意前仔细考虑。

  陈先生接受了家属的委托,与另外壹名律师刘正清于2016年12月23日第壹次见到了谢阳,他们在1月份再次见面,谢阳详细描述了他的遭遇。这次见面得到了认真的笔录,并由谢阳签字,他同时还给了陈建刚壹份手写的笔记,在笔记中声明如果自己在法庭上承认或招认任何罪行,都是被胁迫的。

  这次谈话的完整记录的中英文稿均于2017年1月在各大网站发布,谢阳遭受的令人震惊的虐待细节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和谴责。

  2017年3月,当局对谢阳的律师进行了抹黑宣传,并回应了日渐增加的外交压力。几个星期中,中国国营媒体发表中英文书面报道和电视广播 ,称酷刑指控“只不过是凭空捏造”。

  作为这次国家宣传活动的主要目标,陈建刚以自己名义写了壹篇反驳国家对酷刑和虐待的空洞否认的文章。中国的宣传运动也针对几个月前失踪的江天勇,他当然也无从驳斥国家的宣传。

  经过壹年多的恐惧和骚扰,谢的妻子最终失去了希望。现在是时候想想孩子了。

  2017年3月,她认为她和孩子留在中国不再安全,决定逃到美国。 他们的壹个女儿拥有美国公民身份。没有具体的时间计划,他们通过陆路前往泰国,并预订了从曼谷到美国的机票。她们被困在泰国的移民拘留中心,另壹场灾难降临了,约有10名中国当局的代理人在移民拘留中心外等候。被遣返中国的恐惧在她内心膨胀。如果事情进展不妙,强迫遣返后,他们的境况无疑会更糟。

  最后,在最后关头美国外交官干预了此事件,保障了谢阳的家人被释放,并将他们送往曼谷机场,在机场,泰国、美国和中国官员面对面对峙长达数小时,争论几乎升级为身体冲突。多日后,陈和她的女儿终于得以上了飞机,摆脱了中国的束缚。

  他们是幸运的,但其他被失踪或被判处监禁的勇敢的维权人士的妻子和孩子们,就没

  有这么幸运了 。在此,我们得以被提醒:强迫失踪和报复针对的不仅仅是某个个体,而是针对整个家庭,甚至包括亲朋好友。

  如果妳还想活著回来的话 | 江孝宇

  江孝宇,男,1980年出生,在北京的IT业从事系统行政工作。早在2000年,他从壹名上访者开始进入人权工作领域。由于他说著壹口流利的英文,开始帮助中国人权捍卫者与外国记者和外交官进行沟通。

  2016年,江孝宇被国家安全部门绑架到北京郊外的壹个秘密监狱,在那里他遭遇了两天的饥饿和殴打。尽管他没有被正式处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他不断被威胁说壹旦不配合,他就可能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让他消失。

  江孝宇为化名。出于安全考虑,他的故事中的壹些细节根据个人要求有所改变,不过他在遭遇绑架期间所遭受的待遇情况保持不变。

  我身边的壹位好友失踪快壹周了。在那段时间里,维权者们接连消失,但是这壹次,壹个跟我壹起共事多年的同事失踪了。我预料自己也会很快被抓走。我烧毁了我们壹起工作时的壹些敏感文件 ,连续几个下午和晚上,我把壹些文件撕成条,扔进壹个清明节用来烧纸钱的小焚烧箱里烧掉,用这种方式处理掉了好几叠文件,但是文件太多,这种办法又太费力,到了半夜,我把剩下的文件带出去,扔进了垃圾处理站的压缩坑中。急急忙忙的干著这些事情,让我非常紧张焦虑。

  我考虑过尽快飞离中国,但是壹想到最近维权者们在机场被抓、然后被失踪的事情,我觉得这也不是壹个好的选择,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已经写好了律师委托书,也跟壹个在维权运动中结识的老朋友联系过,我非常信任那个朋友,他已经离开中国有好些年了。我向他叙述了自己的担忧,以及对自己和家人的期望。我对他说,如果我失去了自由,我想回避所有来自国际上的关注,我认为这样就可以保护到我的家人。我也跟他说如果我出事,希望他能帮忙把我的家人弄到国外。

  我放弃了自救,竭尽全力安排好家人的后路,认命的等著警察找上门来。

  我被抓走时是在星期六,那天壹整天我都待在家,我妻子和我们的小女儿则去了北京的郊外玩。我最不想的就是让我的女儿看到爸爸被警察带走的场面。

  此前的壹周里,我被焦虑和失眠弄得神经衰弱,也吃不下饭。到了星期六时我整个人已经快不行了。我迷迷糊糊地想要睡个觉,却没法睡著。我总怀疑有人在门外。每当我想躺下的时候,就感觉他们就要来了。我的焦虑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我无数次地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踱步,看看窗外,然后又坐下来,又站起来,整个过程壹再重复。

  当他们终于到来的时候,气氛非常恐惧,但至少,相比等待时的精神折磨来说,这却是壹种解脱。

  他们是下午来的,壹开始,我没有听到外面有任何声音。但当我的狗叫得很厉害的时候,我知道是他们来了。我离开卧室,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透过门上的猫眼,我看到七八个人围堵在楼道里。我打开门, 却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紧张情绪,条件反射地脱口说到:

  “妳们来了!”

  他们出示了证件,不是警察,而是国家安全局的人。我很配合地说:“妳们进来吧,不要惊动邻居, 我不希望对我的家人有影响。”

  他们当中只有壹名穿制服的警察,整队人进来以后,他也很快就离开了。他可能是当地派出所的人,可能是因为我很合作,不再需要他,就让他走了。剩下的人都身著便衣。

  壹个人拿著摄像机壹直跟踪拍摄我,另有壹个拿著相机的人,不停拍照。

  在我家的时候,他们对我的态度还算友好,没采用任何暴力,也没有大声吼叫。他们进门的第壹件事,就是让我把手机交出来, 并宣布,我因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被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他们让我在拘传令上签字确认,随即开始对我家进行大规模的搜查。

  他们搜查得非常细致,只要是认为有用的东西,全都被搜出来登记并拍照。他们找到了连我都不记得了的旧电话、旧电池。他们壹边翻寻,壹边问我壹些随机的问题,譬如我当天几点起床、在他们到来之前我都干嘛了之类。现在回想起来,可能在这壹天之前,他们就已经对我的情况比较了解了,甚至很有可能知道我当天早上在做什么,或壹周以前都做了什么,他们可能壹直都在监控我的行动。我自我安慰地猜想,他们没准是故意选了个我妻儿都不在的时间来抓我。如果真是这样,至少我对此是感激的。

  在我家翻寻搜查将近三个小时后,天色已晚,我开始有点惶恐不安。我担心我女儿就快回家了。如果她们回来见到这壹幕,壹定会被惊吓到。于是,我向他们要求给我妻子打个电话。带队的戴眼镜的男人(以下简称眼镜男,也是在此以后的很多天里我都会见到的人)考虑了壹下我的请求,然后把电话递给了我,并警告说 “少废话。”我拨通了电话,先问了我妻子她们在哪儿,最后我告诉她:“妳别急著回家,多待壹会儿。”并挂掉了电话。

  我估计她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了。

  尽管时间很充分,但在他们翻寻的整个过程中,我脑子里还是壹片空白。我没有为自己感到害怕,而更担心我的孩子。要是她回来了,看到家里被翻得壹片狼藉,会是什么感觉?对她来说,这壹定就像是壹场噩梦壹般。

  搜查仍在进行,他们要求我指证几件他们认为可疑的物品,我不完全清楚他们问我的原因,也不能给予他们所需要的答案。

  让我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找到了壹盒名片,其中大多数的名片,都是我在各种会议中收集来的,包括外交官和维权界人士等。这盒名片很显然已闲置多年,上面落满了灰尘,和其他经久不用的东西壹样,灰扑扑的。我早忘了这个东西,但国家安全局的人认为非常有价值的,可以用作指控我的物证。

  发现这盒名片后,调查员们似乎感到比较满足了。他们开始罗列壹长串被没收的物品单。甚至包括我六岁女儿的iPad。我觉得这很荒谬,这只是壹个孩子的玩具。但当我试图跟他们解释,希望他们不要没收时,眼镜男并不为所动。他们把iPad跟名片盒壹起,放进了没收的物品袋里。

  搜查完毕后,他们对我说要带我走。我请求他们暂且不要给我戴上手铐,以免惊动到邻居。我这是出于保护家人的考虑。他们答应了,说他们也不希望有太大动静。然后就把我带下了楼梯。

  而这也是我认为自己可能会没事的最后壹刻。

  “如果妳还想活著回来…”

  走到楼下,他们立刻散开了,壹个官员走前面,壹个在后面押著我。我们走到壹辆黑色的奥迪轿车前,车牌号并不像是政府部门的。他们让我坐在后座中间,两边各有壹人夹持著我。车驶出小区的时候,我的手腕已戴上了手铐,但他们允许我把手放在腿上,保持壹个相对舒适的姿势。

  驶出小区大门以后,押送人员摘掉了我的眼镜,给我戴上厚实的黑色头套。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然后,他们让我举起双臂,将带著手铐的双手放在头的后面。我保持著这种难受的姿势,壹直到达关押地点。

  虽然我的头被蒙住,但我仍可以感觉到车慢了下来,像是进入了壹个收费站。没人说话,车立即又开始加速行驶。壹个人向我发话,我可以辨识到那个声音来自眼镜男:“江孝宇,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穿山过涧了,如果妳想活著回来,妳得想清楚,妳该说些什么!”

  我回答说:“我明白”。

  他提及壹个几天前刚失踪的人,说我认识他, 并试图让我指控他参与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我拒绝承认。他再次尝试施压,并对我的拒绝感到恼火。我听到在我前座的人挪动身体的声音,然后,我被蒙著的头感到了壹阵突如其来的剧痛,那人揍了我壹拳。剩下的路程,再没有谁说话,我的眼泪从蒙著的头套里流了下来。

  头套壹直戴著,我什么都看不见,但可以感觉到光线的变化。我们好像是进入到了壹个地下停车场。接著,我被带出车外,被领到了壹个我认为是审讯室的地方。

  到达目的地后,他们并没有急于摘掉头套,但是我可以用听觉感知到附近的事。他们像是在办理交接手续。我被勒令坐著等了许久,终于,他们摘掉了我的头套。

  摘掉头套的壹刹那,眼睛被强烈的光线照射得很痛,非常刺眼和不适。我的眼睛壹边适应光线,壹边开始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审视。我发现自己坐在壹个木制的审讯椅上。我的对面是壹张桌子,有几个摄像头对著我,壹个在审讯桌中间,两个在天花板上,还有壹个在我身后。四面的墙上,都有软包装。他们并没有急于审讯我,只是让我坐著。

  壹个年纪大壹点的看守员监视著我,他没跟我说话,自顾自地看他的书。我的眼镜还没有给我,也看不清书名。事实上,因为高度近视,我什么都看不清楚。我曾向他们说我什么都看不清,他们觉得无所谓,反而对我的不适感到壹丝幸灾乐祸。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他们都没把眼镜还给我,甚至当他们强迫我在口供上签字时,也都没有还给我。我不得不把鼻子都触到纸上,才能阅读我需要签字的文本内容。

  大概两个小时后,出现了两个人,其中壹个是之前的眼镜男。接下来的审讯壹直持续到了午夜。他们刨根问底地讯问我壹生中的各种细节:我在哪所学校念的书?亲戚都做什么工作?我认识哪些人?都是怎么认识的?那个眼镜男应该是个头目,说话提问的方式很是无赖卑鄙。

  “妳从小学习不错嘛,怎么也走上犯罪的道路了?” 他嘲弄道,我抗议说我没犯罪,我所做壹切并没有违法。

  他回击道:“如果是那样,那妳怎么会在这儿被我审讯?”

  他有时会露出凶相,试著威胁我。特别是当他强迫我指证我所尊敬的人其实是与外国势力秘密勾结在壹起,企图在中国制造混乱时,更是显得凶狠。

  但我并没有屈从于他的逼迫。

  他开始向我竭斯底里地咆哮道:“妳是不是想让妳女儿从幼儿园辍学? 我告诉妳,妳就是想当英雄想坐牢,妳的老婆孩子也别想好过! 我可以让她从幼儿园就没学上!如果妳想让他们逃离,我也可以让他们永远出不了国!”。

  另外壹个人不怎么说话,眼镜男在训斥我,威胁我的家人的时候,他只管站在那儿做笔录。他只有几次开口说话,语气轻柔的似乎想让我认为他是站在我这边的,他劝告式地对我的说,如果想早点出去,就需要配合壹点。早交待,早释放。

  第壹天晚上的审讯没有什么突破,他们不断重复地问相同的问题,绕著圈子地逼著我承认壹个我认识的人权捍卫者是间谍。

  “凭这盒名片我们就能把妳办了”

  不清楚半夜几点钟的时候,他们换班了。壹对看起来滑稽的组合出现,壹胖壹瘦,其中胖的那个扮著“坏警察”的角色。

  胖男人立即开始盘问我那盒名片的问题。他把名片逐壹拿起来,仔细端详,然后展示给我看,问我是怎么认识某某人的。因为他们不允许我戴眼镜,所以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

  他把名片几乎是推到了我脸上,我才可以看清楚名片上的名字。名片上的人大多数是我过去几年里遇到的外交官,律师,NGO工作者。老实说,大多数的人我都记不得是在哪里以及怎么认识的。我根本回答不了他的问题。我真的不是对每个人都能记的那么清楚,我没有能力回答他的问题,这让他感到恼火,他认为我是在撒谎。

  胖子突然对我吼道:“妳别以为妳不说,妳就没事儿!凭这盒名片我们就能把妳办了!”。

  对此,我感到不能理解,仅凭壹盒名片,能提供得了什么证据?

  胖子继续说到:“妳想什么人会跟这些 人打交道? 妳不知道这些外交官,这些NGO都是些什么人吗? 他们都是间谍!”。

  我试图解释说,我对他们也不熟,很多名片只是在第壹次见面时收下的,之后再也没

  有联系过。我解释说,有时候人权捍卫者和公益组织会叫我帮忙做壹些与外国人会面时的翻译工作,但是我并没有与后者保持联系。我壹边暗地琢磨著,就算是偶尔见几个外交官,这是个什么罪?

  他对美国领事馆官员的名片特别感兴趣,我向他解释说,我从来没与他们联系过,我甚至不记得那个给我名片的人长什么样,我壹定是从某个会议上获得的名片。我告诉他,这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这些都是事实,但是他当然并不相信我,同时表现出愤怒的神情,他的鼻孔扇动著。

  遭到暴打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了。审讯已连续超过12个小时,我累得不想再说话了。我的疲乏壹定暴露了出来。这时候,胖子假装体贴地对我说:“我看妳也困了,去卫生间洗洗脸,清醒壹下。”

  我被带到审讯室对面的洗手间。我对接下来的事情毫无防备,正往自己脸上泼了些水,那个胖子就冲过来,壹拳向我打过来,我大吃了壹惊。他开始按著我,不停地打我,大骂著:“妳还没想明白吗? 妳别想出去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试图躲避他的拳头,保护自己,但并没有用。他毫不留情地揍著我。我被打到蜷缩在马桶旁边,我开始哭喊并请求道:“我真的不知道啊,妳打死我也没有用。”

  就在这个时候,另外那个瘦子进来拉住了胖子,把我带出了洗手间。我不知道自己被殴打了多久,我已经被打蒙了。不过后来我发现,胖子打人很有技巧,我身上并没有留下什么瘀痕。除了脑袋和脸有些火辣辣之外,找不到明显的伤痕。我感到极疼痛,同时又觉得耻辱。我只身壹人,没有任何力量反抗。

  胖子完全进入了他扮演的恶魔角色中。在这之后的审讯中,他又多次殴打我。但壹切都是重复的剧情,冗长,疲乏。重复不断的提问使我失去注意力。我的头开始痛,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然后又遭受壹轮暴打。每壹次的挨打,都会使我进入壹种难以描述的震惊与羞辱之中。

  终于,到了第二天的七,八点钟,那个胖子和他的搭档离开了。我稍微舒了口气,希望殴打就此结束了。我整个身体都开始剧痛。有壹会儿,房间里只有我跟那个看书的年纪大的人。他静静地看他的书,同时看守著我。我痛苦极了,希望他们能让我休息一下。

  但就在这时候,那个眼镜男又出现了。

  我问眼镜男有没有早餐给我。我已经整夜都没合眼,被审讯,殴打多次。我累极了,需要食物。眼镜男坏笑著回答: “不配合,就没饭吃,现在只是没饭吃,再不配合, 连水都不给!”

  尽管眼镜男在开往拘留所的车里揍过我壹拳,但他后来没再打过我。我当时还感激他不像那个胖子。但是我后来才知道,他有另外壹番折磨我的方式。

  当我越是想到所遭受的这些肉体和精神上的震撼,就越感到饥饿。经过壹轮又壹轮反复同壹问题的审讯后,我请求眼镜男给我壹点午餐,他脸上带有壹种扭曲和自命不凡的表情,说道:“我们今天去晚了,已经没有饭了,妳饿著吧!”

  抹黑战术

  不久后,他改变了战术,停止了绕圈子的提问方式,开始说我已经被同事出卖了。这时,我意识到,跟我壹起工作的同事可能也被拘留了。想到这些不同的同事都在同壹时间内被拘留盘问,我的脑子开始飞快打转。在不知道其他人会怎样回答这些问题的情况下,我开始思考,应该怎么组织自己的答案。

  他希望我怀疑其他所有的同事,怀疑他们为了拯救自己而把罪名扔给了我,因此,我唯壹的出路是对他们进行声讨、谴责。他说道:“我们知道其他人都不会英语。所以所有与外国人的交流都是通过妳去传递的。妳国内的同事并不知道妳跟这些外国人到底是怎么讲的。这就是为什么只有妳拥有这些名片的原因。承认吧!”

  他想让我坦白我是主要决策人,最终要我负上所有这些责任。他想让我相信我惹了的很大的麻烦,但如果我声讨谴责了其他人,眼镜男向我保证,我的罪名会轻壹点。但是我很清楚,这只是壹个把戏而已,壹个谎言。

  我愿意承认我所做的文字翻译工作,以及会见外交官时的口头翻译工作。这也是为什么我有这些名片的原因。但是我并不清楚项目的其他方面,譬如由谁策划、资金来源等等。

  我没法知道维权律师们手上的所有案子。我只是壹个单纯的翻译工作者。

  我怎么可能是中国人权运动中的主要人物?我在壹家成功的网络公司里有全职工作。

  而且工作量很大,几乎没有休息日。除了能提供壹点小小的帮助,我哪有时间去策划主谋这壹切?他们应该知道我的全职工作是什么,估计他们已经监视我很久了,壹定知道我在办公室里从早到晚的长时间工作,甚至周末有时都在加班加点。但是现在没法跟他们讲道理。他们对逻辑推理并不感兴趣,只需要谎言。

  眼镜男要求我说说对这些年壹起工作过的许多人权人士的看法。他再壹次改变策略,他向我提供所谓的出路,诱导我承认自己对这些人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了解,这样我就可以避免壹些惩罚。他试图让我承认自己是天真地被利用了,他再次尝试逼我说某个同事与外国人有勾结。

  我对此表示不认可。这位同事是壹个理想主义者,壹个善良的人。眼镜男尝试以我的“天真”进行攻击,他解释说,并不是每个中国人都热爱自己的祖国,有很多叛徒、麻烦制造者。我就是被这些人利用的,太过愚蠢,竟然意识不到我的朋友其实是壹个串通外国势力的间谍。

  “我们可以合法的让妳永远待下去”

  第二天,看守叫我在壹张纸上签字,通知说我的拘留被延期了。我得把纸贴在我脸上才能看清楚。看守似乎对我的不适感到愉快,对我说: “妳不要以为妳扛过去了这两天,就算完了。我们可以合法的让妳永远待下去。”

  签完以后,接下来的时间里,几乎跟前壹天壹样,总是重复同样的问题,很是令人作呕。唯壹的区别是他们拿出了壹张所谓的“证据”,壹张以我的名字申请的银行卡。他们从壹个我在维权活动中认识的人的公寓里搜查到了这张卡,而我还以为,在我们被捕以前,它就已经被销毁了。

  我的审讯官逼问我,卡里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我承认我确实见过这张以我的名义申请的银行卡,但我个人并不拥有这张卡,我也从来没用过这张卡,不知道上面有多少钱,更重要的是,我对卡里的资金出入壹点也不清楚。

  像前壹天壹样,那个胖子跟他的瘦助手壹起来换班。那个瘦子仍然扮演著“好警察”的角色,并带来了我的晚餐。

  终于可以吃到东西了,壹开始我还高兴了壹下,但看到食物,心壹下又沉了下来。仅有两个小得可怜的馒头,和壹小份凉拌豆腐丝,壹瓶水。在被拘捕以后,我已经超过24小时没有吃过东西,我饿极了,风卷残云壹样吃完了那份晚餐。胖子则悠闲地叼著烟,享受著居高临下的俯视,看著我狼吞虎咽。

  又壹轮审讯开始了,胖子还是壹如既往地没有耐心,老是认为我拒绝配合。头壹天的恐怖画面在我脑海中重现,但这壹次,我至少有了点心理准备。再壹次,趁我上厕所的时候,他又打了我壹顿,瘦子又是及时的出现,拯救了我。我相信这是他们的固定组合,他们壹起工作的方式。

  超过24小时的连续审讯让我极端疲劳。我在这之前就已经有很多天失眠了,所以现在处于壹种严重失眠后的精神恍惚状态。饥饿也使我的胃感到紧缩。

  我可以感觉到,我的精神状态开始不稳定。当那个胖子又开始殴打我的时候,在我眼里,他的动作开始变成慢动作,他的声音也好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壹样。到了第二天晚上的时候,我失去了所有的感觉,我都记不得那个晚上我被挨打了壹次还是两次。我也不记得我是否进行过反抗,只是记得我被打的时候会疼得叫出来。

  到了第三天早上大概六点的样子,他们才允许我睡了壹会儿觉。睡前睡后,我都有看墙上的钟,他们并没有让我睡太久,短短两个小时之后,他们就把我摇醒,催促我再次回到审讯室。眼镜男也再次出现。

  我什么也没承认,只是指出,我做的所有壹切都是合法的。我是在帮助中国的法治进步。

  眼镜男冷冷的看著我说:“妳出不去了,妳以为妳扛过48小时就没事儿了?告诉妳,我们可以马上给妳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六个月,然后再给妳办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之后再办监视居住,然后再刑事拘留,再监视居住,妳别想出去了。我能让妳消失很多年,连妳的老婆孩子也不知道妳在哪儿。”

  随后,他给我看了他手上空白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文件,以示威胁。因为没眼镜,我其实什么也看不清楚。但是想到会是这样,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之前就有些明白,我其实已经被捕了,但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壹套说法,他们这么说的真正的目的,还是想在意志上削弱我。

  他继续迫使我承认我的同事就是间谍,我协助他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持续不断的提问,剥夺睡眠,加之前壹夜挨打过后的身体疼痛,以及被长期失踪的威胁,我感到我快到达崩溃点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威胁正在将我的承受能力推向壹个极限。

  “是的,他可能是个间谍,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说他想要我说的,但是我知道这是背叛。眼泪止不住地从我脸颊滑下来,咸湿了我的“供词”。可能是我天真了,我想要的,只是能停止这壹切。

  戏剧化的释放

  很快,眼镜男消失了大约壹个半个小时。当他再次返回时,他呈递了另外壹张拘留单和壹份查扣物品清单,并叫我签字。同时他向我解释我在拘传期间的权利。

  他为什么到这个时候才告诉我这些?

  在经历48小时的挨饿和挨打以后,我被告知我有避免身体侵害和给予定时餐食的权利。这壹切突然显得极为荒谬。

  签完字以后,眼镜男离开了,他的助手开始跟我有壹搭没壹搭的闲聊。这时候我感觉有点蹊跷,似乎事情有了变化。难道他们对我失去了兴趣?我当时还希望他们意识到自己搞错人了。我的心情十分忐忑,他们是不是打算把我交给别的部门处置? 会是什么部门呢? 只要能逃离那个胖子就好,我当时心想。

  大约半个小时多壹点,眼镜男回来了,对我说他们要带我走,然后让我签署了壹份释放文件书。但不管是扣留时还是释放时,他们都没有给我文件的原件或是复印件,壹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壹样。

  他们做著壹些释放的准备工作,我再次被套上黑头套,被带到了壹个停车场,上了车。

  我可以感觉到车子在行驶中,不知道行驶了多久,可能半个小时多壹点。之后我被他们带下了车。

  突然,我的头被摁在汽车的前引擎盖上。我的脑子涌现出各种可怕的想法,但是他们只是解开了我的手铐,随后揭开我的黑色头套。我看了看四周,车停在壹个餐厅门口。我的眼镜还没有被归还,看东西很是费力。我注意到,在国家安全局车辆前方几米远的地方停著壹辆警车。壹个胖胖的警察从警车里出来,跟国家安全局的人交换壹些书面文件。我看到壹个大的黑色塑料袋,像是他们来我家搜捕时装著没收东西的那个袋子。

  那个胖警察随后让我跟著他上车,这时,眼镜男突然出人意料的给我了壹个离别礼物— 对著我的脸扇了壹个很重的巴掌,然后转身就上车回去了。胖警察看到了,有点惊讶的表情, 但或许这也只是我的想象,他没有说什么,让我跟他上了警车。

  上了警车之后, 我发现驾驶位上还有另外壹名年轻的警察,他壹直开著车,并没有跟我说过话。胖警察跟我确认了壹下我家的地址,我问他能不能把眼镜还给我? 在过去的两天两夜里,我几乎是处于失明状态。他把眼镜和其他没收的东西壹起给了我,包括我女儿的iPad。我终于舒了壹口气。

  我这才意识到,我真的被释放了,这壹切就像壹场噩梦壹样。在这壹刻之前,即使是在前来释放地点的车上,眼镜男仍然在威胁我。在我被蒙著头,极度脆弱的状态下,他故意说得很大声,想让我也听到并感到恐惧,他问其他安全局人员:“铁锹准备好了吧?” 他说这番话,是想让我以为他们打算把我拉到山的另壹边给活埋了。这壹招是奏效的,我壹直处于恐惧状态,直到他们离开。但现在只剩我壹个人了,走在回家路上,我感到自己终于得救了。

  两名警察的态度还算不错。快到家的时候,我要求提前壹条街把我放下,我不想让人们看到我坐警车回家,我想自己走回家。他们把我放下以后,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过去三天里我所遭遇的睡眠剥夺、挨打、精神折磨、失踪和谋杀的威胁等等,都比不了最后这个时刻的痛苦。手里拎著这么大的塑料袋,里面装这我的查扣物品,我心里琢磨著,怎么向我幼小而敏感的孩子解释我消失的原因?

  那几天的北京雾霾很重,我走在路上,看著灰蒙蒙的雾霾,心想我究竟是真正地获得了自由,还是这壹切还会重复?明天他们还会来把我带走吗?或许是后天?下壹次我将会彻底消失吗?我唯壹能想到的是,无论发生什么,哪怕明天他们再找上门来,我此刻也只想快点回家,多跟家人呆上壹会儿。

  跨境绑架回国 | 唐志顺

  唐志顺,男,1975年出生与北京,原本是壹名工程师。早期因为自己家里遭遇的非法拆迁,通过自己的能力维权,最后成功阻止强拆而开始进入维权领域。此后,他帮助了许多强拆受害者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权利。

  唐与赤脚律师幸清贤由于帮助人权律师王宇(第三章)和包龙军(第十壹章)的儿子包卓轩逃离中国,他们于缅甸被抓,随即被强制押回中国。他先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来是刑事拘留,终于在壹年的秘密拘留后得以释放。

  在缅甸被跟踪

  那是2015年10月初,当他们带我走的时候我在猛拉,壹个毗邻云南边境的缅甸小镇。

  在我被带走之前的那个晚上,我已经确定我们被监视了。我和赤脚律师幸清贤,以及包卓轩在壹起,我发现,无论我们走到哪儿,都有壹个骑红摩托车的人跟在我们周围,观察著我们。当我们吃完饭的时候,红色托车再次在我们周围盘旋,从摩托车上的男人盯著包卓轩看的方式,我们知道,包卓轩已经被发现了。

  第二天壹早,当我们在当地农民市集上吃早饭的时候,壹大批警察出现了。在被带往当地派出所的途中,我注意到,也有军队分散在市场里。在警局里的询问很短暂。我们被戴上手铐,很快就被押回了中国。等到我被关进中国的拘留所时,我很清楚,之前询问我们的其实不是缅甸警察,而是中国的警方人员。

  10月29日,我在缅甸和老挝边境附近的猛海县的壹个小镇拘留所被接走。来了五名警察接我,三名来自天津,还有两名猛海当地的警察。壹开始,他们把我带到了壹个小市场,替我买了衣服、鞋子和袜子,并让我换上。随后,我们到了附近的壹个机场,这时,两名当地的警察就离开了。

  壹直到这个时候,我都没有得到我需要的治疗甲亢的药物,所以我的病情加重了,无法正常走路,心率过速,浑身无力且严重颤抖。天津的警察给我戴上帽子、墨镜、口罩,还脱下自己的衣服,给我罩住了戴著手铐的双手,用行李车把我推上了飞往昆明的飞机。

  当我们降落在昆明时,我听到扬声器通知说,本航班将直接飞往天津。我询问原因,我旁边的警察告诉我,他们订不到去北京的车票,所以我们先去天津,然后开车去北京。

  当然,对此我是不相信的,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到达天津机场已经是半夜了。我被带出飞机,并通过机场安检,不少警察和警车在停机坪等候。接下来他们带我去的地方将成为我未来六个月的家,但我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因为壹上警车,他们就给我戴上了头套,并直接开到了秘密关押的地点。

  在罚站的日子里,我的脚和腿每天都会肿

  到了秘密关押地点,壹看房间的格局和设备,我就说:“这是高大上啊!这是把我当作高级间谍来对待啊!” 房间可能有15平方米,带独立卫生间,墙壁上全部有加厚的防撞软包材料,连同卫生间里的水盆以及喷头,都有软包材料遮盖,房间内有5个高清摄像头,厕所里壹个,正对著厕所门壹个,床尾壹个,房间的两个墙角各壹个。房间里的壹个空调,壹张单人床也是全软包的,还有壹张全软包的桌子,两个软包圈椅,此外,还有壹个奇怪的圆墩子,当时我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后来才知道那个可以称为“刑凳”,是专门为我等“犯人”准备的。

  壹堆警察和武警都穿著便装,跟我讲了几条必须遵守的规矩:不许说话!未经许不许有任何动作!有事举手喊报告!睡觉不许脱衣服!不许把手放被子里!不许趴著睡!不许侧著睡!

  他们告诉我,第二天早上会验血,所以不要吃早餐。他们让我换上他们准备的衣服。

  三名警卫留下来,看著我,命令我睡觉。

  第二天早上,验血后,给我了壹些治疗我的甲亢的药物,随后,看守就让我坐在那个刑凳上,靠墙,不许动。这时候我发现,窗户上面都贴著磨砂的贴纸,窗帘也没打开,外面看不进来,里面也看不出去。封闭的窗户外还有铁栏杆。

  被迫坐在“刑凳”上,我发现了它的用途,它很小,不过凳面离地板很高,同时凳面很小,坐上去之后,双腿几乎不能接触地面,体重都集中在小圆形的座位上。刚开始的时候,我没觉得难以承受。但是,被迫坐了很久之后,我开始感觉到背部和脊柱又酸又痛。

  接下来的几天里,都是每天三次审讯。上午下午晚上各壹次,他们的问题非常有意思,我的经历从小到大、事无巨细,包括这次事件,他们都壹遍壹遍地重复问同样的事情,我感觉像是被问了壹百万次。

  这可以说是疲劳审讯,他们询问了我的经历,我的工作,我的网上发言,我第壹次被警察抓的事情,以及我对其他壹些事情的看法,如六四天安门大屠杀,刘晓波这位被监禁的诺贝尔奖得主,法轮功,以及目前正遭受抓捕和打击的律师群体。

  我写过壹些他们特别敏感的文章,被特意打印了出来,让我在每篇文章上面都签字,以便作为证据,他们最为敏感的两篇文章,壹篇是《在网络上如何争夺话语权》,还有壹篇是《抗拆迁三十六计》。

  在审讯期间,如果我所说的不符合他们的心意,他们会对我进行体罚。例如,他们可能不允许我眨眼睛。或者他们会让我长时间坐在“刑凳”上,或者让我在牢房里站上壹整天,即使我因为太虚弱了而不停跌倒,也必须继续站下去。 但是,比身体虐待更糟糕的,是我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偶尔,他们威胁我,不要以为老婆孩子在美国,就拿她们没办法了,照样能把她们弄死!还有我妈和我妹,他们还可以分分钟把我的所有财产归零。

  有壹次,他们通知我,我的指控已经改变了, 从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什么威胁!他们真的高估了我。

  在我的牢房里,他们通常不允许我坐下。 我不得不站著,从早上6点起床,除了被审讯时,壹整天都要站著,直到睡觉。唯壹的休息时间是五分钟的吃饭时间。有时,他们还把我的饭菜减半。

  甲亢发作时,我根本无法长时间站立,当我直接摔倒后,两个武警会直接架著我,让我继续罚站,在罚站的日子里,我的脚和腿每天都会肿。这样壹直持续到有医生干预。

  只有这时,我才终于被允许坐下。

  他们告诉我,有些人被打得非常糟糕,屎都打出来了。专案组的人还明确地告诉我,如果不是看在我有病的份上,还有很多招数要给我用呢 。对于这些威胁,我并不害怕,我告诉他们,我知道他们拥有壹切权力:“有什么招随便使,我照单全收!” 既然到了这里,我就没打算活著出去。

  我告诉他们,当年我得急性阑尾炎的时候,我忍了24小时那种剧烈疼痛,后来直接就肠穿孔了,在那种情况下,我还是自己骑摩托车去医院,自己办理住院手续,当时的医生看到我的病情,都直接骂我不是人。阑尾手术进行了4个小时,术后伤口感染,伤口腐烂不愈合,在不麻醉的情况下,医生每天都要对我的伤口用剪刀,竹刀清理腐烂的肌肉、脂肪、筋膜,然后再用盐水,酒精,碘伏,双氧水清洗,这个过程壹般要持续壹个多小时,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半年!那种疼痛之下,我还能跟给我清理伤口的医生和护士开玩笑。说完故事后,我告诉审询人员:“妳们如果整治我能超过那样的情况,我会很佩服妳们”。

  他们对我的背景进行了彻底的调查。他们开始相信,我告诉他们的是真相,我没有说谎或夸张。在审讯期间,他们不壹定会对我所说的话做出评论,而只是回答说:“还是先想想现在怎么过吧。”

  我将花5万块钱买他的脚收藏壹下

  他们给了我壹张纸,让我写供词承认我的错误。相反,我决定自己要写壹个遗嘱,安排我的后事,给家人分割财产。甚至包括对待我不错并照顾我的警察和看守给予经济补偿。

  当我把它交还给他们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会把十万元赠与把这封遗嘱送给我家人的人作为劳务费。写遗嘱时,我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留著眼泪写下了我人生中的第壹份遗嘱!

  那时我的甲亢很严重,有时,我会觉得我的心脏马上就要跳出我的身体。随著心跳肚皮都跟著颤抖,再加上浑身哆嗦。我觉得我快死了,不知道还以为是吓的呢!

  壹个审讯者有家人和我有同样的病,能够看出我不是假装,而是有真正严重的病痛。

  于是,他们安排了几个好像专家的人来到我的房间,进行了全面检查,做了B超扫描。他们在甲状腺两侧发现直径约6厘米的结节。他们还发现了甲状腺相关肿瘤。

  “我的零件怎么样了?” 在他们做测试时,我开玩笑说, “能卖钱吗?” 壹位专家对我说:“都这样了怎么还敢如此嚣张的开玩笑?” ,他们可能觉得我的心也挺大的。诊疗方案有两个,要么摘除甲状腺,要么保守治疗,不去刺激那个线性瘤。他们询问我的意见,我知道,他们并不会听我的意见。我对他们说,我无所谓。

  他们决定增加我的药物,并尝试壹些不同的组合。有时候早上吃11片药,下午吃8、9片药,晚上以防止我失眠的药就要吃3片。

  尽管如此,壹些警卫也会在晚上我睡觉的时候踢我的床,或者大声跺脚,只是为了显示他们的牛气。这真的让我很恼火。我告诉警卫,如果我没死在里面,壹旦我被放出去,我将花5万块钱买他的脚收藏壹下。小警卫不服气道:“妳怎么能找到我?”我告诉他,“如果我说我会在三天内找到妳,肯定是在吹牛,但是如果在三个月内还找不到妳,我就不在这个社会上混了。”

  我告诉专案组的领导相关虐待的情况。他们想必也重视这个情况,后来这个愚蠢的警卫受到了惩罚,被罚站了16个小时。安慰了壹下我的小心灵。

  有时警卫会告诉我,我的眼睛睁得不够大,让我眼睛睁大点。我只能告诉他们,眼睛是我父母给我的,眼睛小我也没办法,如果他不爽可以拿棍子支著我的眼皮。除此之外,我还看不清,因为我有近视,他们从壹开始就拿走了我的眼镜。我告诉他们:“如果他有本事给我回个炉,重新换壹副躯体,本人将无限感激。” 估计小武警当时想吃了我,但是可能碍于没有命令没对我动手。如此这样的跟壹群小武警们折腾了几番之后,小武警们也彻底不愿意搭理我了,我也乐得相安无事。

  被单独监禁的日子百无聊赖

  在大概半个月的审讯提问中,我显示出油盐不进的态度,审讯没有任何进展,但也使我自己更加疲劳了。我想,与其强硬不如讲理,以柔克刚。

  他们开始展示证据,比如给我看了抓捕包氏父子的录像,我壹直在帮包氏父子,这是我自己被拘留的原因。我告诉他们,我可以告诉他们我知道的事情。我甚至告诉了他们我的银行帐号密码,以说服他们相信我的诚意。

  他们似乎相信了我,但他们告诉我,他们并不是做决定的人,是否继续对我的讯问或虐待,这取决于他们的老板。我告诉他们,这并不重要,因为在这个国家,太多人因为不公正而死,在这个名单上是否加上我壹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他们并不都坏, 壹名警察对我很好,似乎还有良心。那时候我已经在里面呆了几个月了,我问他是否可以帮我用我的银行卡,取出钱来支付我的信用卡账单。失踪了几个月,我担心我会有很多罚单,我的信用评分将会被扣,也会导致我损失很多钱,所以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很有必要。我给了他密码,妳知道结果如何吗?他真的去帮我付账单了。

  后来,审讯大概结束了。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持续的关押,我被迫单独监禁在牢房里,日子百无聊赖。

  没有审讯的日子每天都是壹遍又壹遍的重复。每天吃两次药,壹日三餐,午饭后可以午睡,晚上再睡觉。他们对待我比之前更好了,至少他们不再意图虐待我。我被允许走动,在牢房里绕圈走。我想,也许他们现在相信我是被冤枉了,但我的理性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更可能的是,我已经变得对他们无用,或无害,他们削减了对我的预算。以前每天24小时监视我的三四名警卫被裁减为两名。

  当然还是由两名武警前后包夹,哪怕是上厕所和洗澡都是两名武警前后包夹的看著。

  在那种无尽的寂寞中,如果没有信仰,没有信念,没有充足的知识储备,没有坚强的意志那么妳不发疯是不可能的!精神的摧残远比肉体的折磨可怕的多!

  在我生命中,我读过至少超过4千册书,在无尽的寂寞中,我只能靠不断的回想曾经看过的书,不断的体悟书中的内容来充实自己,鼓励自己!这时候我还想到了神!想到了我所遭遇的壹切也许就是神的安排,是神要锻造我,历练我,让我成长!

  我不需要怨恨别人或这个经历,但是对于造成我的失踪和伤害的这个制度感到强烈的怨恨。但是对外,也许是我太过平静,不吵,不闹,甚至还时常的面带微笑。看著我的守卫经常觉得非常诡异,甚至认为我是疯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有几个心理医生来找我谈话。他们想对我进行心里干预,塑造我的心态,基本算是洗脑,但他们壹次次地无功而返。我发展出来的平静给我带来了些许好处。壹个警察问我是否有任何要求,我告诉他我想要壹本书来读。如果他能给我找到壹本新概念英语学习书,那就太好了——这样我就能在这里长久驻扎了。为什么不在这里提高我的英语水平呢,我想。 这个警察同意了,但他的老大没有同意。他们给了壹些食谱,以及壹本国家地理杂志。这当然也比什么都没有得好。

  这个警察对我做的好事还有别的。有壹次,他在和我说话时用了壹个俗语,他说“看破不说破”,大概意思是能够看到真相,但并不总是有必要说出来,也就是说,要知道什么时候闭嘴。这壹点是我从来不擅长的,我是个性情中人,壹向看破说破,看不惯的就要管,才是我的壹贯作风!我觉得也许要改变壹下做事的风格了!

  后来,壹些守卫开始随意和我聊天,甚至会问我的意见。有个警卫将食物带到我的牢房来,每隔几天要聊壹次。我们还聊起了茶叶的知识,后来他从家里带来了壹些茶给我品尝。几个月的时间第壹次喝到茶,茶叶的芬芳和淡淡的涩味很是让我惬意。作为回报,我提醒这个警员,以他的性格和做事方法,太不适合当警察了,最好去干别的。否则壹切挨骂的事都会让他去做,而且功劳壹定是别人的。 壹旦在这样的位置上,他最终会倒霉。

  听后,这名警员很是感慨了壹下。

  “妳选择的任何律师只会被带走”

  有壹天,专案组的人突然又来找我,让我写壹份拒绝家人给我找律师的拒绝书。因为已经比较熟了,他告诉我: “如果妳坚持见这位律师,我们就把他带走”。我知道他们做得出来,所以我说,我可以写这样壹封拒绝书,但是我还是想雇用我自己信任的律师。他又重申,我选择的任何律师只会被带走,被失踪。所以我告诉他们我同意了。 “我会写下壹些律师的名字,妳们可以去抓了”,我说。他们谴责我不要自作聪明,并且拒绝了我的幽默。 “妳不能借我们的手去抓人!”他明白了我在做什么,我给了他们壹个赞许的表扬。

  几天后,专案组又来了,让我签署壹份律师聘请协议,让我接受壹个国家指定的律师,壹个叫董阳的人。我照他们的要求签字了。直到我被送到看守所,才在几个审讯人员的陪同下见到了这个他们指派给我的律师。我之后再没听说过他。

  他们这时也开始减少对我的用药。我知道我离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转移已经不远了。

  当时间到了,他们把壹个黑色的头套套在我头上,把我转移到了壹个正常的看守所,即天津第二看守所。

  在转移的路上,壹个专案组的人告诉我,他们会给我用壹个新名字,并用其在看守所登记。说是为我好,他们的借口是省得留案底也省得同号的犯人将来能找到我。当然这也意味著没有任何人,我的家人,我以前的律师,朋友,甚至连国家检察官也不会知道如何找到我,因为我在看守所的系统中根本就不存在。对于他们如此的细心敬业且替我著想,我发自内心的问候了壹下他们所有的祖宗。我也懒得搭理他们了,随便吧!

  当我被带到看守所的时候,那是2016年5月4日,当时监室里有日历,入监的时候也做了壹下笔录,所以我可以确定日期无误。可见我被处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秘密单独监禁6个半月,超过了刑诉法合法允许的6个月。当然,中国的法律还不如卫生纸好用。

  中国当局是人类的悲剧和污点,这个国家的法律就是壹个笑话。

  指定监视居住思考

  在我被释放后,我回想起曾经听过的壹些话,表达了我对这个痛苦经历的感受:“壹个妳必须来壹次的地方,但永远不要再来”。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经历 ,向我展示了人性是如何扭曲,这些设施可以是多么黑暗的地方!

  我曾阅读过的书籍,在无休止的无聊羁押中给了我很多的想法和故事。我也会练练气功,来平衡心灵,尽管有压迫的孤独,这些都帮助了我。我认为我学到的壹个重要教训,是在审讯期间永远不要撒谎。 壹个谎言将需要壹千个谎言来掩盖它。妳需要学习如何在不说谎,但又不会揭露任何事情的情况下面对讯问。能够既不说谎又不让他们得到有用的信息这点很重要。我强烈建议,任何有可能被拘留和审讯的人都需要事先练习这壹点。

  警察说,他们对我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但是他们还是以这样残酷的方式对我进行了折磨,好像对我作出没有个人恩怨的强调能够改变任何事情似的。

  我相信,正义的审判终有壹天会到来,每壹个作恶者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就如羔羊抗议豺狼肆虐 | 隋牧青

  隋牧青,男,1968 年出生于吉林省,于 1990 年代开始律师工作。自 2012 年于广州开始代理维权案件。他被众所周知的是为其他的人权人士辩护,包括人权律师郭飞雄。由于他代理的政治敏感案件,当局锁定了隋并经常性的对他进行打击,包括罚款和殴打。

  2015 年夏天当局对人权律师的“709 大抓捕”风暴他也被卷入其中,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

  隋最终于 2016 年 1 月 6 日被释放,不同于其他 RSDL 的受害者,隋仍然继续著他的人权工作。2017 年,他代理了两位杰出的人权活跃人士的案件,壹位是黄琦 - 人权新闻网站 64 天网的创始人,另壹位是陈云飞 - 知名的人权博主。

  2015年7月10日夜11时许,我收到刘正清律师的电报信息,告知当局大规模强制约谈律师,强令律师保证不得评论王宇(第三章)、周世锋、李和平等人被抓事件,进行舆论消声。事态危急,嘱我小心应对。

  我曾经得知他们被拘留的事情,并在10日的白天接受了自由亚洲电台对我的采访,其中,我谴责了政府滥捕人权律师的行径。作为壹直受到当局重点监控的律师,虽然我也感受到了危险的迫近,但仍未意识到当局此次对律师打压之凶残和范围之大。

  未几,我刚和刘正清说完话,警方动用小区保安,以我的车辆被撞为由,两次按门铃骗我下楼。虽已有预感,但静夜门铃声太吵,妻儿已入睡,我只能下楼。面对贼壹般出现的大批警察,我很愤怒,因为在我看来,这种选择深夜、以欺骗手段抓人,通常只适用于抓捕江洋大盗、恐怖分子等严重刑事案犯,而今用到壹个手无寸铁、因言获罪的律师身上,太卑鄙!

  当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和手续时,还发生了壹点肢体拉扯。这是我第壹次见到穿警察制服的国保抓人。我想可能是为了以制服震慑我,想来国保的长官们习惯了发号施令,并不知晓人权律师不畏惧穿虎皮者。

  我被壹堆警察簇拥带到南村派出所接受讯问,虽然非常困乏,也只能强打精神应对。

  他们问我是否接受了外媒采访,是否评论王宇、周世锋被抓消息之事,我诚实答曰“有”。他们问如何看待二人被抓,我诚实答曰:“这是政治迫害”。我告诉他们,王宇寡言、敬业、正直善良,人品口碑好,之前官媒对其攻击系造谣污蔑;我接著说,周世锋有公益心,热情好客,体制思维较浓,欲搭建体制内外沟通平台。

  国保宣布:“奉北京令,不得再评论有关王宇、周世锋等人被抓事件”。我壹面质疑警方指令非法,壹面表示向持枪的强权者屈服,我同意在官方正式发布相关信息前不再评论该事件。

  国保又要求我手书壹份不再评论事件的保证书,这触碰了我的忍耐底线:既然我已承诺并在笔录上签字,再要求手书保证。显系羞辱,我当即坚拒。

  过去几年中,曾有很多朋友、媒体问我为何做人权律师,我想大约有以下三个因素:

  首先,出于维护个人尊严、权利;其次,我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以我为荣,因我未在壮年时庸碌苟且度日;再次,推动法制和社会的进步。

  显然,个人尊严、权利居于首位,而我也为此付出相应代价。

  两位警方的省、市高官出场与我谈话,其实是趾高气扬的训话。壹位长官对我的执业甚至仪表穿著等都进行了指责,并教育我要学习领会宪法实质:中共领导、掌控国家的壹切。

  这位长官对我的诸多指责,与几年来网上五毛对我的攻击抹黑,几乎如出壹辙。

  虽然也认为其某些观点有理,我仍逐条批驳了长官的说法,并指出他们为打压言论而半夜诱捕律师是流氓行为。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在派出所讯问室壹直等到第二天晚8时许,我等来了意想不到的拘捕决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我指定场所监视居住,也就是国际上通称的“强迫失踪”。

  仿佛1984中“老大哥”的眼睛

  宣布监视居住那壹刻,警方给我戴上手铐并录像。也许是见闻过太多荒谬、罪恶,我当时面无表情。有壹点想面对镜头说点什么表示抗议,却又觉得苍白无稽,正如羔羊抗议豺狼肆虐,无意义!

  关押我的场所是广州市警察培训中心壹栋大楼,据说这是壹栋专门关押政治犯的场所,号称广东的秦城监狱。许多南方的异见人士唐荆陵、袁新亭、刘士辉(第二章)、以及壹些“思想反动”的高校知识分子早年均曾在此被关押过,通常被关押三至六个月,认罪后才可获释。

  有意思的是,此地距我家不远,早年我还曾到访,只是不知这里原来是迫害异见人士的魔窟。

  关押我的房间在四楼。在三楼和四楼间的楼道上有壹道上锁闸门,据说,这个场所除了办案人员和看管保安可以进入,其他进入者需得到某级警方首长批准。

  每日饮食与看管的保安、国保壹样,每餐均为盒饭。定时定量。中国不同地区的酷刑看来因地制宜。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广州有遭受食物剥夺的酷刑。

  对我的管束,相较其他709受难者,可能不算严厉,偶有保安干预我的坐卧姿势,被我痛骂几次后,也就不再理我,但我从没有过任何隐私。如厕、洗澡却必须门开半面,以便他们监督我。

  初始几天,还可以看书。讯问之后,埋头读书,因无旁骛,效果特别好,像哈耶克代表作《法律、立法与自由》,平日在外可能壹年都读不完,在这里不到壹周就读完,且读得细致。不过,能读书的好日子大约只有三四天就结束了。

  大概这是壹种折磨人的方法,因此地与世隔绝,没有书报电视等任何可以获得信息的渠道,先让妳品尝壹下安静读书的快乐,随后收回,品味得而复失的感觉,令人倍感痛苦。

  每天有十二人分三班对我进行24小时昼夜看管,两名保安在室内贴身看管,两名国保在隔壁房间透过视频监控,另有两个房间供国保、保安休息及堆放物品。房间是宾馆式的,有三张床,约三十几平米,较为宽敞,只是设施较为陈旧。床铺对面墙壁上壹左壹右挂著两个大大的监控摄像头,仿佛《1984》中描述的“老大哥”的眼睛。我的任何壹个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老大哥”时时盯著我的眼睛。

  开始审讯后不久,我就开始想自杀的方式。我想到的方法是割腕或撞头在窗架上。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壹种逃避恐惧、压力而非蓄积勇气的心理准备。

  疲劳审讯连续进行约壹个月左右。审讯内容极其详尽、广泛,我自2012年以来参与的公民聚餐沙龙,代理辩护的人权案件及收费情况,与政治敏感人物、外国使领馆官员的交往,出境参会、培训等情况,均被详加审查讯问。然而多年前,我的记忆力就出现了严重问题,多数细节我已遗忘,且多与案情无关,故无法准确回答很多问题。

  讯问重点有俩件事,壹个是我与郭飞雄的交往,壹个是我代理过的影响较大的人权案件。说实话,因兴趣问题及翻墙有碍,我壹向对民运维权史缺乏了解,许多著名人物根本不知或了了。

  认识郭飞雄很长壹段时间,也只知他有点名气而已。与其交往密切,完全是出于对其学识人品的钦佩及双方在许多问题上的高度共识。飞雄再次被捕后(郭于2013年8月13日再次被捕),由于各方关注、媒体报道,对其认识了解也越来越多,而709受难经历,意外地再次加深了对飞雄的了解。

  郭飞雄因壹贯坚硬不合作,国保送绰号“狗熊”,十几年来郭飞雄总是党国头号大敌之壹,难怪国保对我与郭的关系非同壹般的在意。

  也许我壹直在忙于处理个案,无暇留意时局的微妙变化,我对709大抓捕显而易见的危险几无察觉。之前多位朋友私下警告我注意安全,我都乐观地认为他们多虑,我也只代理过壹些人权案件,无意也无精力从事其它政治活动,还远不够打击资格。然而现实无情地嘲讽了我的乐观。

  709前,我曾接受了壹位担忧被捕的律师委托,还开玩笑说,多抓些人好,起码我又多了生意。结果那位委托我的律师平安无事,我却需要聘请律师了!

  专案负责我的国保笑我缺乏敏感性,说郭飞雄、唐荆陵被捕后我就应当小心了,广州已无人能为我遮风挡雨了。

  专案负责我案子的国保是以前负责郭飞雄、唐荆陵的,其中壹位声称读过我所发的每壹篇文章和微博、推文,认为我的表达看似温和实则恶毒。我权当是对我的夸赞。

  对其他案件的讯问矛头,也都是指向我“扰乱法庭秩序”“恶意炒作案件”,我的回应是所谓扰乱法庭秩序不过是抗议法官偏袒公诉人、无理压制辩护律师;所谓恶意炒作案件不过是披露案件真相及相关法律、政治观点,既无违法行为,也与我壹贯信奉的中道观念相合。

  所谓中道,即国人常因误会而诟病的“中庸之道”。庸者,美也,并非庸常、庸俗之意,是壹种讲求实际,避免极端和过份理想化的价值观。亚理斯多德对此有过形象的阐述,他以勇敢为例:怯懦和莽撞为两极,勇敢为中道。中道观念是壹种胸怀理想又脚踏实地的观念,即仰望星空之时,不忘脚踩大地。

  睡眠剥夺

  也许是国保认为我不配合审讯,或急于完成任务,大约在八月中旬某日,突然开始对我进行持续剥夺睡眠的审讯,记不清持续了四天四夜还是五天五夜,直至我身体崩溃方休。

  壹开始我并未太在意这种摧垮受难者身体、意志的酷刑。记得最初国保拿来聚光灯防我瞌睡,在开灯的刹那,我产生了莫名冲动,瞪眼直视聚光灯,立刻感觉眼前五彩斑斓,国保眼疾手快关掉聚光灯并告诉我,直视聚光灯数十秒即可瞎眼。此后,他们没有再使用过聚光灯。

  因我本有不易入睡的毛病,短期内非常适应这种剥夺睡眠的讯问,壹直保持较为清醒、亢奋的状态。讯问期间虽有短暂休息,即使闭目养神,也毫无睡意。

  睡眠剥夺的酷刑听起来不是那么糟糕,但实际上比许多体罚更有害,而且不会留下痕迹。 我记得我在茉莉花革命(2011)期间读到过滕彪的遭遇。他经常被要求下跪非常久,在他70天的拘留期间经常被殴打。如果我可以换个地方,我宁愿遭受这种羞辱也不愿意被剥夺睡眠。

  被剥夺睡眠到第五天或第六天凌晨,讯问仍在继续。渐渐地倦意频频袭来,而后某个时刻突然开始感觉意识有些模糊,随之全身涌上火烤般的炙痛,同时又全身冰冻般战栗,那是从未体验过的壹种痛苦感受,壹次传说中冰与火洗礼的感受。恍惚中,感觉自己可能快死了!

  之前我曾披露过,我代理的北京诗人王藏(因声援港人争普选权被抓)遭受连续数日剥夺睡眠的酷刑,引发了当年才二十九岁的王藏的心脏病发作,可怕的是,此前王藏并无心脏病史。如今我遭受了和王藏壹样的酷刑,而我却比王藏年长近二十岁,如今想来都后怕,既然王藏能发作心脏病,我就完全可能猝死。身处壹个官尊民贱的极权国家,施加酷刑的国保,最多受壹个内部纪律处分了事。

  昏睡了大概壹整天,醒来仍然是全身炙烤的那种疼痛,每壹块肉、每个关节都附著火烤般的痛,大约持续壹周左右,身体才基本恢复常态。

  强迫认罪

  在我醒来后,国保才挑明酷刑目的:认罪悔罪。如不认罪悔罪,会把我用手铐铐起,全身挂到窗户栏杆上,认罪则可获释。经壹番思量,我选择了认罪:按照国保指点,作出书面及录像认罪。

  我表示同意,郭飞雄的“和平转型”观念实际上是意图颠覆中共领导地位的思想,而我和郭飞雄壹样意图颠覆中共政权;我在代理两个人(丁家喜和柳州教案)的审判期间所采取的行动,包括对作为党员的法官提出质疑,是意图抹黑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举。

  我还写了壹份认识深刻的检讨书。其中我深刻地检讨了自己的错误认识:不能把官方宣传当真,那些宣称中共亦须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观点是欺骗性的,在误导法律人和公众。中共是宪法、法律的制定者,是超越其上、不受制约的。

  对于被迫认罪,初始我也和很多人壹样,有强烈的屈辱感,不过我很快调整了心态。

  作为壹个自由主义者,我并不受任何组织、群体节制,谈不到背叛了谁;我已尽力持守做人的良知底线,并无出卖、指证他人从而危及他人安全的言行,我只是无力抵抗强权肆虐而自侮,虽无力保守尊严但未伤及别人,我无愧于公众。

  事后回想,当局无意中拔高了我的形象,给了我如此高尚的罪名,办理个案时居然还怀有如此宏大高尚的目的,我自己都不知道啊!虽然是被逼违心认罪,怎么看都像是在接受褒奖。陈云飞总为没拿到煽颠罪名的奖状耿耿于怀,而我在无意也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居然收到了奖状,这是上苍对我的奖赏还是磨难呢?也许二者兼而有之吧。

  认罪后的日子,多是琐碎而令人厌恶的核对书证之类的过程,有时连续多日不见国保踪影。对我来说,只能坐在屋里发呆的日子极其无聊,有壹次国保不慎遗留两张报纸,我差不多能把报纸广告都背下来!

  发呆的日子固然无聊,而伴以思念亲人的寂寞更难忍受。被抓前壹天,我还在为年近八旬的父亲联系赴京住院治病,如今也不知父母身体如何,还要时时担忧我家会否出现类似唐荆陵被囚期间母亲猝亡的情况。第壹次如此之久不见妻儿,尤其念及可爱的儿子,越发痛苦难当,真有要发疯的感觉!事后回想,也许国保根本没必要施加酷刑,如此与世隔绝关三两个月,我就会投降认罪。

  大概十月底,被关押三个月后,我获准可以看书,这是所余壹个多月的监禁生活里最让人愉快的事情。读了十几本理论书籍,这些书平时够我读壹年的,很多书都是重读,如我非常喜爱的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洛克的《政府论》及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在外面,自由的时候,那样的书会用很久的时间才能读完,在关押中,我快速的都读完了。

  我也很希望借机认真读壹遍《圣经》。说来惭愧,我2004就进教会决志信主,但壹直未受洗也未通读过《圣经》,然而认识神,对我人生观念的影响是第壹位的,远非八九学潮那样惨痛经历的影响可比。我的社会观历史观法律观等由此改变,从此让我明白了人的有限性,人必须保持理性的谦卑。不幸的是,阅读《圣经》的要求被无情坚拒。当局对基督教、教会、《圣经》的敌视、警惕,由此可见壹斑。

  在审讯某期间,审讯者拿著壹张我参与八九学潮的清晰照片给我辨认,这是壹张从不知晓、对我而言非常珍贵的照片,它见证了我最难以忘怀的壹段青春岁月。

  国保也曾问及公民律师圈内的纷争。几年来不时有人发文对我造谣抹黑,同时对另壹些人不切实际地大肆吹捧,国保问我,妳壹个词锋犀利刻薄之人,何以多保持沉默不回应,我答:壹则太忙没空。二则我经常痛斥滥权的执法者,有适宜的心理宣泄渠道,已无需太在意壹些喧嚣聒噪。

  国保曾承诺三个多月可以放人,实际关押接近五个月后,直到2015年12月2日我才取保获释。在获释的两周前,我被转移到旁边的宾馆。房间条件好了很多,有电视可看,不过周边环境嘈杂许多,不如之前的房间安静宜读书。在那里,获准见过两三次家人,也可以放风,记得有段时间,因腿脚久不沐阳光而缺钙,行路飘忽,站立不稳。

  八九六四后我曾逃亡四月余而后坐牢三月,可能因年轻没心没肺, 期间感受到的痛苦并不似709经历这般强烈. 今天仍在进行的709事件,是对人权和法治的蹂躏,具有象征意义。 也许,这意味著和平过渡的梦想完全被打破了。

  当我回头看,在我被带走之前,我觉得我真的很天真。事后想想当时真是头脑发昏,我壹个资深执业律师居然无意中把中国法律当作法律并信之,觉得当局难以耍流氓搞绑架,说来真是愧煞!

  709事件是当局继打压新公民运动及南方民权运动以来,打压维权运动的高潮,但我相信,709事件不是维权运动的终结,而是壹个崭新阶段的开始!

  这是壹个吃人的社会 | 包龙军

  包龙军,男,1970 年出生于内蒙古。壹位长期的法律维权活动者。他与妻子人权律师王宇(第三章)以及失踪的人权律师王全璋都曾为锋锐律师事务所工作过。

  包是 2015 年夏天针对人权律师的“709 大抓捕”中第壹位失踪的人士。他与儿子原本于北京机场准备登上去往他儿子即将就学的澳大利亚的飞机,而被警方从机场带走。当晚,警察也搜捕了他们在北京的家,并且将他的妻子绑架。他们夫妻都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持续被关押壹年多后才最终获得自由。

  如果妳愿意想象,某些人能够怎样毫不犹豫、毫不踌躇而且毫无怜悯之心地,将极大的痛苦施加到跟他们同样的人身上,如果妳想清楚地了解,人的心灵可以充溢什么样的痛苦、什么样的创伤、什么样的强烈憎恨,那就请您把这些笔记读壹下吧。

  ——稀德烈斯《白奴》

  早在“709大抓捕”事件之前,我就有了壹些预感,与其说是预感,倒还不如说是征兆。

  大概是在2015年6月,天津壹家不知名网站发出的壹篇小文,竞相被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正义网等官方媒体疯狂转载,很快成为其他各大网络媒体的头条。后来,就连手机新闻上,都滚动播出了这篇文笔低劣的小文。

  这篇内容低俗、通篇谎言的文章,对我妻子王宇进行了全面的抹黑、污蔑。如说她“拿著假律师证四处活跃在敏感事件现场”、“她老家小区保安说她是个泼妇”、“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等等。

  其实,这篇文章如此传播后,当时不管是律师们,还是我壹家,都清楚地明白了当局的用意,他们要对王宇动手了。但令我想象不到的是,事情竟来得这么快、这么猛、这么凶,而且,是先从抓捕我开始的。因为我做梦都没想过,我也会成为他们抓捕的目标。

  7月9日,是我送儿子包卓轩去澳大利亚墨尔本读高中的日子。我们要乘坐的是9日凌晨1点多的飞机,在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登机。我壹直怀疑,是不是我的这次出国举动,加快了当局抓捕的步伐? 当时,我和儿子提著行李箱,走在空旷的候机楼里。正想进入国际候机厅,却被壹名女机场工作人员拦住,要求我们出示护照,才能进入由简易胶合板隔开的国际候机厅。在被查验了护照后,通过通道就是壹台安检机。过完这道安检,就是国际候机厅了。

  我把行李箱和背包放在安检机上,安检后刚要走,迎面就走过来5、6个人,都穿著便装,问道:“是包龙军吧?”我的“嗯”声还没落下,他们就壹拥而上,左右前后的围住了我。问话的人上前就架住了我的胳膊,我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烟油味。那刺鼻的烟油味啊,总让我浮想到流氓、恶棍,我觉得只有那样的人才会如此堕落,才能浑身散发出如此的臭气。他随即掏出个本本,把那本本在我眼前晃了壹下,说:“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我仅听清了这么壹句,后壹句是啥我也没往心上去,就被他们拖拽著往大厅里面走去。我当时的想法是:“糟了,可能像张磊壹样,被限制出境了”。惊恐中,回头壹看,我那年幼的孩子,也被壹左壹右两人架著跟在我后面。壹看这个我就担心起来,心想著孩子可别被误机。于是,我就大喊:“他还是个孩子,我们有什么事和孩子无关,他的护照在我兜里,我把护照给他,别耽误他上学”,但是,他们根本不理。

  混乱中,我们走出了候机大厅,我看见外面停著数辆警车,警灯壹闪壹闪的,有人拿著摄像机在摄像,跟电视上看过的从国外引渡嫌犯回来的场景壹样。随即,我被拖到壹辆越野车旁,头上套上了壹个黑头套,被塞进了车后座,壹左壹右上来两人,把我夹在了中间。这时我才明白,这不是限制我出境,分明是抓人啊!他们要干什么呢?

  汽车开动了,出了机场,上了大道。我带著黑头套,只能模糊的感觉到两边昏黄的路灯,也分不清方向。由于紧张,壹路上,我壹句话也没有。我从没有过这种经历,也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心里非常害怕。

  车七转八拐的,我觉得走了好长时间,从大路又拐上了壹条小路,最后,就进了壹个院子,在壹座建筑物前停了下来。接著,我被拉下了车。还是壹边壹个人架著我,提醒著我“台阶,抬脚,好,走”。最后,进到壹间屋子里,我的黑头套被拿了下来。我举目壹看,这是壹间不大的房间,有壹张小床,铺著蓝色的床罩,壹张桌子,也罩著蓝色的桌布,还有壹把蓝布包著的圈椅。四周的墙上覆盖著白色的泡沫板,至少有三个摄像头,照著屋中的每个角落。

  正楞神间,进出中来了另外壹拨人,其中壹个年岁较大、相貌粗俗的家伙恶狠狠地命令我道:“把衣服脱掉!”我顺从的脱掉了T恤。“都脱了”,又是狠狠的壹声。由于是夏季,我穿的本就少,我把大短裤脱下后,仅剩下裤头,我可怜巴巴的望著他,“脱了!”,吓得我赶紧把自己脱得精光。他指指床,“那下面有,自己拿”,我掀开被子,看到枕头下有几件衣物,包括黑色的T恤,短裤、袜子和壹条深蓝色的灯笼裤,床边还放著壹双拖鞋。我赶紧换上了他们为我准备的衣裤和拖鞋。看我穿戴完毕,那个家伙又凶巴巴的说:“站到墙角,不许乱动。”我乖乖的站到了他指给我的位置。有两个年轻人就壹左壹右站在了我前边,当时,我都没有心情注意这两个年轻人的外貌和穿著。那个凶狠的家伙这时就拎起我脱下的衣裤、鞋子,走了出去。

  好像是就在我换衣裤的时候,门口就又站了两人,当那个凶巴巴的家伙拿著我的衣裤出去后,他俩就进到了屋内。看著我的两个年轻人就把桌子往屋中间搬了搬,又拿来两把椅子,随后走出去,并关上了门。“站好了!”进屋的两个人中壹个年岁大的恶狠狠的对我来了壹句,靠著墙的我赶紧又把身子直了直,这就开始了来到这里后的第壹次讯问。后来我了解到,这是师徒俩,壹个岁数大的,带著壹个刚从中国公安大学博士毕业的徒弟。

  "知道为什么抓妳吗?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这个开场白,让我的心沉重的跳了壹下,也让我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也许是过于紧张,也许是整宿没睡的困乏,也许是时间的久远,这次讯问的时间长短及内容均记忆不大清了。我恍惚记得我陈述了参与维权的经过,我家的冤案,并要求他们把孩子的护照和行李还给孩子,别耽误孩子上学。记得好像他们间断的审讯了好几回,但壹直没让我休息。在这个过程中,给过我壹次早餐、壹次午餐、壹次晚餐,我也都没吃。在又审了壹宿后,第二天,我开始少量进食。第三天晚上,借提审人员在夜半的又壹次审讯停顿之机,因我实在支持不住,就问看守我的两个年轻人:“能躺床上睡会吗?”他俩点点头。于是我就躺倒在床上,沉沉地睡去了。

  这壹觉,不知睡了有多久。壹醒来,看到窗外泛白,知道天亮了。再次见到审讯的人时,他们的态度就好多了,对我家的遭遇(王宇的冤案)表示了同情。并答应我把孩子的护照和行李还给孩子。我当时是多么的感激他们啊(谁能想到,这些都是欺骗)。

  我记不清楚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了,他们拿出壹套东西,说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要求我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被我拒绝了。同样还是没记清到底是第三天还是第四天,提审我的人突然多了壹个,且操著浓重的天津口音。我当时还问过,“妳天津的?”“嗯,天津市公安局的。”当时我还想,难道他们要追究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的事情?想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发生的事定我罪?

  还是在那几天,他们把扣押我的物品壹壹登了记,并让我签字确认。后来,又从扣押物品里划去了我儿子的行李箱等记录,以证实他们对我说的“妳儿子安全,东西都还给他了,不会影响他留学”的话。直到后来,当我壹点壹点的了解了儿子的遭遇后,对他们的欺骗,我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总之,他们重点询问了我和二十余名律师还有两三名公民的交往过程,以及北京雁栖湖范木根案研讨会、王宇代理范木根案件经过、王宇会见吴淦过程、建三江事件以及我、刘四新等迎接王全璋律师从建三江被打回来后的那次聚餐、我去泰国培训、北京菜市口的事情(我声援何德普拆迁被打事件)、北京南站安检风波、北京房山法院安检冲突、锋锐律师事务所所详情、我为李昱函大姐维权的经过等等问题,我基本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在尽量不涉及他人的想法下,虚实结合的作了回答。但是,我心里很清楚,他们想用这些问题定我罪是却是不太可能的。

  范木根案、王宇会见吴淦详情、泰国培训和手机电报培训等几个事件是他们特别关注的,不断地来回重复询问其详情。

  关于我在泰国参加的那次培训,我回说,泰国培训就是电脑安全培训,我对这玩意不擅长,也没有好好学,主要是去游玩了。我电脑中有培训教程,妳们自己找吧。是壹个叫桐木的人给我和王宇发的邀请函,桐木估计是化名,我不确定是谁。他们嘲笑我说,不认识的人给妳发个邀请函妳就去,也不怕被人卖了?这之后,他们又多次详细的问及泰国培训壹事,还说泰国培训就是“反华机构“维权网组织的。

  我说范木根是王宇的当事人,我是王宇的助理,这个案件的研讨会,作为辩护人的王宇肯定要去,王宇当时有事,让我先去参加,她晚去了壹天。谁组织的我不知道,接待的是壹个高个女子,我不认识。参加的当然包括妳们所说的李和平、李金星,还有周泽、迟夙生等著名律师,是纯粹的个案研讨。

  王宇代理范木根案件的原因是我们当时在苏州有拆迁案件,范木根杀死强拆者当天,我们正好赶到苏州开庭,当地拆迁户都希望王宇能够介入,所以我们当晚就到了医院,签了委托。

  他们还问了曹顺利案、以及该案如何接手代理的、再有就是说王宇要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壹事,并问我是否认识滕彪,还提及伊力哈木案相关情况。我说不知道王宇去过香港,也不认识滕彪;再说曹顺利在羁押期间都死亡了,死了还怎么代理?伊力哈木案也只是在侦查阶段代理了壹下,会见了几次,也就退出了。

  从这些问话中,我隐隐感到了我妻子王宇面临的危机,于是我追问他们,我妻子王宇怎么样了?他们对我说,王宇没事,并以“向毛主席保证”的方式来证明他们所说是真。

  我尽量不和他们争辩,也极力在不牵涉他人的情况下,以适合的方式回答他们的问题。

  他们认为我较老实,没有对抗,态度较好,能够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对我也就友善了起来。这样壹来,看守们对我的态度也就并不凶狠了。

  被压抑、恐惧、孤独时刻包围

  在里面,我的生活是这样的:我住的是壹间带卫生间的小屋,这间小屋通体都用白色海绵泡沫包著,就连卫生间的坐便器、洗漱台都是用白色海绵泡沫包裹的。屋里24小时亮著灯,窗帘沉重的垂著,很少有拉开的时候;我的早餐几乎没有换过样,都是粥、小馒、头和咸菜;中午是壹荤壹素两个菜加4个小馒头,晚饭和中午差不多,壹星期中也能吃到壹顿面条或两顿米饭;除提审外,我24小时被人盯著,壹般是两人壹班,壹班大概两个小时(我能看他们腕上戴的专门配发的功能表,问他们时间,有的小伙子会给我看)。头七八天是频繁提审,除了提审,我基本不动地方,就在那个圈椅里壹坐,那两个看守呢,则两手腹前交叠叉开双腿以非常标准的姿势壹左壹右地站在我前方不到壹步远的地方紧紧盯著我。晚上睡觉时,他们也壹个床头壹个床尾地站在那盯著我,包括上厕所和洗漱,都是壹个站在卫生间内,壹个站在门口。他们中有壹个兜里会揣著壹个小本本,封皮上写著《双规人员情况登记本》,每隔十来分钟或我有什么举动了,他都要拿出来记录。除非提审,我的作息他们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送水有专门人员,这个人好像有点特权,能和我搭讪两句。每天也有医务人员来我这里,给我量量血压,简单做壹下身体检查。在这个小屋中,我壹共呆了有七八天的时间。

  有壹天,北京的老预审(他们从来没给我亮明过自己的身份,姑且如此称之)突然跟我说,“老包,换个地方,这里要装修。”这样,我就又戴上了黑头套,被送到了另壹处地方。我觉得就在原来地方的侧后院里,因为坐上车没走两分钟(车开的还很慢)。新换的地方是壹个空旷的大房间,大概能有二十几平米,四墙也壹样由白色泡沫包著,窗户上尽管没有窗帘,也同样以白色塑料泡沫遮挡。虽然时刻有两人盯防,但墙的上方还是至少有三四个摄像头同时在盯著妳,有时我都能听见摄像头吱吱转动的声音。这个房间的特点就是总让人觉得有股阴森森的寒气,我本是个怕热不怕冷的人,但自进到这个房间,我就壹直觉得自己经常冷得直打哆嗦。这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这就给洗漱或解手带来了很多不方便。而且,每次洗漱或解手,都要先经控制室批准,之后,要戴上黑头套,由看著我的两个人架著,离开房间,穿过走廊,到另壹头的壹个公共卫生间里去进行。

  在这里,我知道了自己的编号是02。因为我经常能听他们用对讲机在讲,02洗漱,02提审等等。我还听到他们叫01提审、洗漱、04提审、洗漱、05提审、洗漱,等等,我觉得我这壹层至少关押著4个人。而且有壹天他们交接班打开房门时,我听到了李和平的声音,和平好像是在说:“松点、松点。”我想,和平肯定是在上卫生间时,要求架著他的两个人松壹点架著他。我当时真有壹种激动的感觉,这么久了,终于听著点朋友的声音了。

  要知道,在这个地方,除了预审,妳不能和任何人说话,也没有人和妳说话(就算送水的,也就是简单的两句问话)。

  我很讨厌他们提审,壹听到外面搬动椅子的声音,我立马就紧张起来,因为我不知道他们要问到我哪些事情,如何回答会不伤及他人。所以,每回壹开门,值班人员说“提讯”

  时,我都会显出不安的样子来。只有当他们坐到我对面,聊壹会后,我才能放松下来。尽管我讨厌提审,但要是他们隔几天不来,就又让我担起了十分的心来,满腹怀疑的想这是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这时,真的希望有人陪著妳说说话了,而不管这人是什么人!真的,这就是那里的真实感受!那里就是这样壹种环境,那种压抑、那种恐惧、那种孤独,时时刻刻包围著妳,在那里那真是度日如年,天天想的都是什么时候能出去,快点离开那个鬼地方。

  “妳妻子在外面呢,不用担心”

  转到新地方后,提审就相对少了。刚开始时,是对前几天做的笔录重新再做壹遍,后来有的时候连著三五天都不见他们来。北京那个岁数大的老预审和我说:“老包,妳没事,过几天就放了。”有壹次,他见我洗了替换下来的衣服晾在他们提审时用的桌子上,还说:

  “洗它干嘛,过几天就回去了。”这些话,成了我的祈盼。然而壹天天过去了,壹个月过去了,却壹点放的迹象都没有。在壹次提审后,我问他:“妳不说这几天就放我吗?”他说:

  “领导不说放,我有什么办法。”这段时间,我也能相对活动活动了。我不再是长时间地坐在椅子上,我会经常的要求走走。这样,两个看守会让出壹段距离,壹边壹个站著,我就在他们中间走动。在他们中间走时,我总想起伏契克那篇《二六七号牢房》里那句著名的话:“从门口到窗户七步,从窗户到门口七步。”

  但是,我不像伏契克,我可既到不了门口,又到不了窗户,我只能在两个人中间来来回回地走。我每天总是长时间的在那儿来回走,就像那困在笼中的狼,但我不能像狼壹样,边走还能边嚎叫两声,因为他们不让我出声。别说出声,我在无聊至极的时候嘴唇翕动著背诗,都会被他们禁止,“嘴唇不许动”,他们说。

  没有书报、没有电视,在这封闭、孤寂的环境中,我壹呆又是40余天。但是,在空闲时间里,我会搜肠刮肚的背诵记忆深处的诗词。可更让我挂念的,还是我尚年幼的孩子以及卧床三年的老父。孩子出国了吗?老爸谁在照料?老妈身体还好吗?有时我也向他们询问我儿子的事,他们都推说不知道,还说:“妳妻子在外面呢,她会照料好的,妳不用担心。” 当然,那也是个谎言。

  这40余天中后来的日子里,他们也没闲著,要我提供手机密码,壹再要求下,我给了他们。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在我给他们手机密码的那天晚上,外面电闪雷鸣,那个雷呀,仿佛要把我住的那个楼都给劈了,打得那个凶,我觉得是我来北京十年来最厉害的壹次。

  后来,他们从我手机上恢复了我的部分电报(telegram)内容,包括我和薛孟春关于支持香港占中运动的内容。

  他们要了解我做过的所有事情,要知道我所有的底细,包括私密的内容、以及和他人的交往,都要向他们公开。在他们眼里,我有义务向他们诉说妳过往的壹切,我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个人隐私,而他们则好像完全有权利如此似的。仿佛他们就是我的主人,我则是他们豢养的壹只猪仔,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支配我、处置我。看到他们什么都有权了解的样子,我的愤怒已经无以复加。但我只在心里暗骂,表面上,我还表示服从,并与他们天花乱坠的闲聊。

  这个地方,时常有些奇事发生,当我百无聊赖的安静下来时,连著好几天常能听到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女人的哭声,呜呜的,声音时断时续,不很真切,可却扰得我心神不宁。

  尽管我听出那不是王宇的声音,但是由于心里不安,我就问来审我的人,究竟是谁在哭?

  是王宇吗?他们对我说,哪有人哭,妳听岔了,又说王宇没事,并说,“妳媳妇妳还不知道,她还会哭?”我也就不能确定了。但我又听到他们叨咕,“看来这里封闭不严呐。”

  直到有壹天,两个看守给我戴上了黑头套拉我出去,我当时想,难道是要放我了?可是,七转八拐,我又被带进了壹间小屋。这是壹个重新进行了装修的房间,我觉得比我刚来时呆的那个房间还要小,墙上已不再是裸露的白色泡沫,而是被深红色皮革包裹上了。

  满屋子都是新装修完的呛鼻气味。送水的进来对我说,“这回漂亮了吧?”

  我回答:“都是牢笼,漂亮不漂亮能怎地。”

  连著三天,我的三个预审又天天都来提审,其中主要的还是王宇会见吴淦的细节以及是否向外界发布了案件信息。对于王宇会见吴淦壹事,我仍坚持说,就会见了那壹回,没

  发任何东西。

  搞不明白的是,在壹次询问完后,先前态度壹直较好的北京那个老预审竟突然恶狠狠的对我说:“关于唐吉田,妳知道的每壹件事都要跟我说,除非在公共汽车上偶然碰上的不用说外,妳们每壹次吃饭、聚会都要和我说,包括谈话内容。”他说完这些话走后,竟八、九天没再来。隔了八、九天后,他带著他的小徒弟又来了,却没做笔录,仅仅对我说:

  “老包,妳没有犯罪行为,但妳有违法的地方,违反《治安管理法》也是违法呀。妳出去后,做事别太较劲了,也劝劝妳爱人别较劲。”说完这些,他俩就走了。

  我突然又充满了希望。

  谁知,几天后,也就是九月八号晚,他又来了,这次不但有他,还有壹大帮其他的人。

  他壹见我就说:“老包,再换个地方。”

  我还是没能回家,坐车走了很远的路,来到了天津的壹个基地。北京的两个月过去了,我又迎来了天津四个月的“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的生活。

  天津的所谓“基地”也是新装修的,壹样的新装修的刺鼻气味,壹样的皮革包装,甚至他的床、桌子都用皮革海绵包裹了起来。唯壹不同的是它的厕所不再是坐便器,而变成了蹲便器。这次我的住所在壹楼,我能清楚地听到外面清脆的鸟鸣和嘈杂的人声(但没多久,他们为了遮挡,竟在窗外焊上了壹个铁罩)。来到这里后没有两天,他们就撤掉了我们的圈椅,改为壹个小圆墩。坐小圆墩很不舒服,没有倚靠的地方,胳膊也没有扶手可以搭。

  所以,在这个墩上坐久了会很累。而且,天津的小武警看守更严格,他们好像都是新手,也就显得更死板、更循规守矩。我的活动空间比照北京时小了很多,他们其中有邪恶的人,甚至会规定我走的时间。当然,也得分人,他们当中也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对妳相对友好。

  我的预审都换成了天津的(其中有壹个是在北京时就壹直跟著的那个人),头几天里,主要是对以前做过了多遍的笔录再次重复做,尽管问的更细,甚而还加上诱导、文字游戏等小动作,但我都理智的应对了。我的原则是,以前怎么样的就按以前那个来,我不再多说。

  有壹次,我曾生气的问他们:“妳们这是监视居住吗?法律允许在办案地点实施监视居主吗?妳们抓人依据是什么?是不是要有基本的犯罪事实的认定?这么多月都过去了,妳们掌握了我什么罪证?还有什么理由这么羁押我?”

  这段时间,我的睡眠质量更差了。我壹直就有睡眠障碍,患有轻度的神经衰弱症,在北京时,我壹天都睡不了多久,主要是靠坐在圈椅中打盹来恢复。到了天津,壹是他们撤走了圈椅,二是他们在非睡觉时间连眼睛都不让妳闭。有时,我坐在那小圆墩上,靠墙刚闭上眼睛,小武警就会提醒:“别闭眼,不许睡觉。”甚至有的小武警连妳身体靠墙都不让,“坐直身子”,他们命令道。我晚上睡不好,白天就乏的厉害,又不让睡,我就要求走走。

  但就是走,有的小武警还要限制妳时间、限制妳距离。有的限制距离非常窄的,妳迈第二步都会撞上他。这段时间,我会和每天都来检查身体的医生谈,让他们给我配壹些治疗神经衰弱的药。后来他们给我服用过壹段时间安眠药,我的感觉却是更睡不著了。

  而且,洗漱也很不方便。起先的半个多月,壹次澡都没让洗,说是没热水。我穿的衣裤,还是在北京时身上穿的那套,来了壹个月了都没换。尤其是短裤,脏的实在没样子了,引发了我的前列腺炎。经多次要求,他们才给了我新的衬衣衬裤、短裤、袜子。壹星期也让洗壹次澡了。

  我明显的变瘦了,我洗澡时,壹个小武警悄悄对我说,妳刚来时看著很壮,现在不行了。是啊,这是壹个什么样的环境啊?吃不好,睡不香,时刻有人盯著妳,就连上厕所,都要在两人的紧盯下方便,甚至还要验壹下妳到底排泄了还是没排泄(小武警悄悄和我说过,我们这里有人不老实,壹站就让他站壹天,站得那人用上厕所大解来休息,壹蹲就不起来。所以,他们要防著长蹲的人)。在那里,干什么都要先打报告,甚至连妳咽个唾沫都要报告。我对这个要求实在忍无可忍,要求见他们领导,他们壹个排长摸样的人来了,说:“咽唾沫打报告是为了妳好,是怕妳噎著。”

  这期间,在晚上睡觉时,我曾数次被噩梦惊醒,激灵的壹下,我甚至都能从床上蹦起来,让看守我的小武警大为惊慌。

  残酷的环境让我更加思念亲人、想念我的朋友们。

  但打击最大的,还是我儿子的事件。

  “壹个好消息,壹个坏消息,妳先听哪个”

  那是在那里过了壹个多月后的壹天晚上,我迷迷糊糊,半睡不醒的样子(长时间以来我壹直是这么壹个状况),突然就进来壹个小武警和看守我的两个小武警说,“让他起来,提审。”晚上提审,这是很久没有过的事了(我只在被抓的头七八天里,夜夜被提审)。我预感到有什么重大的事了,壹点困意都没有了,心里很紧张。

  我让他们拿来我的衣裤,每到上床休息时,脱下的衣裤要由看守人员拿出去,放到门外整理箱内,他们这里的这些小规定很多。我穿好了,就坐在那等,壹会,我的两个预审就来了,捧著他们那台电脑,拿著壹个小摄像头(这也是往常的装备)。那个史姓预审对我说:“老包,妳不壹直问我妳儿子的消息吗,现在有了,壹个好消息,壹个坏消息,妳先听哪个?”

  壹听是儿子的事,我头轰的壹下子,什么都不清晰了。我听到他断断续续的讲,我儿子确实没去成澳大利亚,但是,在天津市公安局的努力下,去了乌兰浩特壹中,上了重点班。他还问我,“这是不是好事?乌兰浩特壹中,在当地是很难进的,妳是不是该感谢天津市公安局?”

  我记得我当时说,我为什么要谢妳天津市公安局?是妳们不让我儿子留学,墨尔本和乌兰浩特哪里更好妳不知道吗?妳们凭什么剥夺我儿子出国求学的权利?等等。接著,我问他坏消息是什么。

  他说,妳儿子被不明身份的人拐走了,是境内外的反华人士或组织干的。他们带著妳儿子偷渡到了缅甸,被缅甸警方遣送回来,并拿出了壹份云南省公安厅的协查文件,上面的犯罪嫌疑人栏里,有我儿子的信息和照片。这是事隔3个月后我第壹次知道儿子的信息,又见到了儿子的照片,是那种每个进看守所的人都被要求的站在标尺下的照片,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妳不知道他们带妳儿子走的那条道有多危险,是壹条贩毒通道”,他们说。

  我整整哭了三天。我是那样的思念孩子,总是想起他小时候和我在壹起的景象,想起了我对他的几次粗暴,壹想这个,我就总是谴责自己。每想壹回,我就哭壹回。我总是幻想著抱他、亲他,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骂他、打他。“妳们不知道,我儿子有多么善良,每回和我出门见到乞丐,都会和我要壹块钱给乞丐”,我和看守的小武警说。我不再走动,总是坐在那流泪。

  我又深刻的怀疑我妻子王宇是否真如他们所说的“没事”了,我问他们,我儿子出这么大事王宇在干嘛?她没跟著壹起走吗?是谁带走的我儿子?他们说不清楚,但又说,“王宇我们猜有可能也被抓了,因为很多笔录都涉及她。”

  几天后,他们又频繁的来提审了。问我认不认识唐志顺(第九章)、幸清贤?我说不认识。我当时还想,草根(唐志顺)都被抓了?他是因为什么呢?

  又过了七八天,他们拿来了壹沓纸,给我看了,都是我电报上的内容,包括薛孟春建的有我在内的壹个电报群的相关信息,我和薛孟春的聊天记录等等。我说,就电报的内容妳们写了我签字就得了,不就是为给在支持香港占中运动中被抓的朋友寻找律师、支付律师费的事嘛。他们指责我,说我的行为是接受境外资金支持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我向他们指出:1、声援占中的人士都是以涉嫌寻衅滋事为名被抓捕的,而寻衅滋事也不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犯罪;2、钱是薛孟春给我的,薛孟春是北京壹家公司的副总,不是外国人,我不存在接受境外资金壹说;3、我代为支付的是律师费,是用于打官司的,并不是给某人用来危害国家安全的,没有法律规定律师代理案件就是危害国家安全。

  从什么时候开始,代理案件也成危害国家安全了?

  这段时间,看管明显严了,又换上三组比较邪性的小武警。也不让我走动了,我说那我站站行不?行,但站起来就别想坐下。我口渴,想喝水,小武警说“领导说了,为了妳的身体健康,以后不能让妳喝凉水。”可是也没有热水啊!渴得我,壹到吃饭时,就拼命喝水。

  我现在还记得壹个小武警对我说的壹句话:“服从便是壹切。”

  在天津基地,为我们送水、送饭的人是固定的,有三个人。后来,到了看守所后我才知道,这三人是天津第壹、第二看守所的管教。其中二看有两人,壹看有壹人。壹看来的那个人年岁较大,态度和蔼,为人也随便些,四个月中,为我们理发的就是他。二看那两个人,年轻壹点的叫李超,是后来我转到天津第二看守所后我所在的C8监室的管教。另外那个我壹直也不知道他叫啥名,不过后来在二看放风时,我又见过他两回,我和他打招呼,他也不太理。但是在监居时,他倒和我聊过天,“知道为什么壹直不放妳吗?就因为妳不如实说!妳要是壹五壹十的把知道的事情都说了,还能来这?”有壹天他送完水后这样和我搭讪。壹看那位年岁大的也在送水或理发空闲时和我聊天,并安慰我说,“有没有罪法院说的算,妳要相信政府。”

  “对妳们不适用法”

  眼看著就进入了12月,他们找不出我有罪的证据,对我就又放松了。我觉得对我的管束又不那么严了,有时小武警们还经常的把窗帘拉开壹小片,并稍稍的把窗户打开那么壹点点,尽管窗户外面有壹层铁皮挡著,啊,那艳丽的阳光啊,却遮挡不住,从铁皮上方斜照进屋中。这是自由的阳光,我多么的喜爱它,它让我心情愉快、无比的振奋。

  但是,他们开始做我的工作,让我同意他们给我指派律师。我说我要请自己的律师,他们问谁,我指出了几人,大概有李方平、张俊杰等。他们说,据他们了解,我找的这几个人里就有被抓的。他们还劝我,“妳别害人家,妳找谁做妳律师就抓谁。”

  我说这还有法吗?他们说,对妳们不适用法。但是,我坚决不同意他们为我指定律师,我说如果他们不同意我自己找律师,那我就自己辩护。这样,他们几乎天天来磨我,后来几乎都求我了,说妳看满走廊哪还有人来了,就我俩还天天往妳这跑,别人都签了,就妳不签,签了妳就能走(指回家)。我被他们磨得没有办法,就说:这样吧,我壹直不知道我爱人的确切消息,妳们也认为她有可能和我壹样被抓了,那妳们就找壹找,如果她被抓了而且她也签了,我就签。他们壹听,挺高兴的就走了,没过中午他们就来了,拿出手机,给我看他们拍的壹张照片,照片上是王宇的壹份同意官方为其指派律师的“申请”(出来后我才知道,王宇根本没写过申请,是他们伪造的),我壹看,确实是王宇的笔迹。我想,王宇都同意了,我也答应过他们,也就签了壹份同意他们为我指定律师的文件。这天是2016年1月5号。

  到了8号,我就收到了天津市第二人民检察院的批捕通知书,晚上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我的“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生活就此结束了。

  我总觉得,看壹个政权是否暴虐,就要看它对国内民众所采用的手段。孟德斯鸠说过,专制的特征就是使人畏惧。是啊,尽管人们热爱自由,憎恶暴力,但大多数民族仍然屈从于专制政体之下,原因就在于权力没有制约,遭受侵害的人们救济无途。

  自从王宇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枉法裁判之时起,我就对这国的法律彻底失去了信心。

  后来我又代理了大量的拆迁户和访民案件,让我对这国的司法黑暗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我非常的明白,这国有的,只是权力,而且,统治者会不择手段的维护这种权力。

  这是壹个吃人的社会,缺少平等,更没有公平、正义和良知。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迫失踪法律分析 |

  MICHAEL CASTER

  合著者: 尤陆沉

  失踪产生双重使生活限于瘫痪的影响:就受害者而言,他们经常遭受酷刑而且不断担忧生命安全,就其家庭成员而言,他们不知道所爱之人的命运,导致他们的情绪在希望和绝望之间相互交替,有时候长达数年仿徨等待著可能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消息。受害者很清楚,其家人不知道他们的下落,因此得到任何援助的机会非常渺茫。被剥夺了法律的保护,并已从社会上“失踪”,实际上被剥夺了所有的权利,只能任由逮捕者摆布。 即使死亡不是最终结果,而且受害者最终摆脱了这种可怕处境,他们也可能由于这种无人性的行为以及往往伴之而来的野蛮和酷刑,而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留下了伤痕。1强迫失踪强迫失踪不仅是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也是国际法下的罪行。像酷刑壹样, 这种做法是被严格禁止的,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

  在《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ICPED)中,强迫失踪被定义为“国家特工组织或代表政府的权力组织,对个人或团体的逮捕、拘留、绑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剥夺其自由的方式。 在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情况下,拒绝承认失踪者被剥夺自由,或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使该人不在法律保护之下。

  简单的说,强迫失踪有三个组成要素:(1)个人在违反自己的意愿的情况下被剥夺人身自由,(2)事件间接有政府组织参与,(3)加害方随后拒绝承认参与事件,并拒绝披露该人的命运或下落。特别是第三个要素,其结果是 “终止了受害者对所有人权和自由的享受,将其置于毫无反抗的境地”。

  强迫失踪可以从非法或初步的合法拘留开始,“联合国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

  (WGEID)的报告解释说,被认定为符合强迫失踪条件的做法,并不因该做法被该国被有效立法而改变,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写进《刑事诉讼法》的有效立法。强迫失踪并不局限于非法剥夺自由的案件。

  只要当局刻意隐瞒受害人的命运或下落,强迫失踪的犯罪行为就处于壹种持续状态。

  没有时间限制,无论失踪时间有多短。具体来说:“这种行为通常是从绑架开始的,并且延续整个犯罪未终结的时期,直到国家当局承认拘留或释放有关受害人的命运或下落的资料为止 ”。 因此只要壹个人被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羁押,他们的家人壹直没有收到他们被拘留的通知,他们的命运或下落被隐瞒,那么,无论是历时壹个周末,还是法律所允许的最长六个月,强迫失踪都算是正在进行中。 而且,正如联合国专家所指出的:

  “强迫失踪的发生不存在时限问题,不论时间多短。当有人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应当分秒必争。当有人失踪,他/她的亲人得不到音讯,他们痛苦度过的每壹分钟都是太过漫长的壹分钟”。

  强迫失踪的受害者

  国际法对强迫失踪的受害者持有宽泛的理解。因此,如“联合国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WGEID)列出的:“不区分直接和间接受害人”。这尤其体现了对家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重视,工作组认为“痛苦程度直逼酷刑”。

  除了亲属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之外,壹旦强迫失踪的受害者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其家庭成员也将遭受经济困难,使受害情况更加恶化。在失踪者的家中有婴幼儿的情况下,其年龄足以意识到他们父母的失踪,但由于年纪太小,无法完全理解情况,可能导致童年创伤,这不仅仅是对儿童权利的侵犯,在道德上也是无可饶恕的。同样地,就如本书中的故事展现的,失踪人士通常被以家人作为威胁,以造成他们内心的恐惧,意识到无法保护自己所爱之人的无力感。

  但是失踪者的家庭成员往往不仅是受害者,从阿根廷到中国的事例显示,他们同时也成为了失踪者的权利捍卫者。正如“联合国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已经认识到的那样:“妇女对确保和提高失踪人员的权利和保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她们往往处于与强迫失踪斗争的前沿”。10 在中国,就有这样的情况,比如李文足,王峭岭,陈桂秋,金变玲,原姗姗,刘仁敏,樊丽丽等,她们分别是失踪人权律师王全璋,李和平,谢阳,江天勇,谢燕益,翟岩民,勾洪国的妻子。在追寻失踪者下落和权利的过程中,她们本身就成长为维权者。因此,相比那些仅仅是受害者的情况,国家对她们更有额外的义务。

  国家义务

  国际法规定,各国不仅应该对强迫失踪进行有效的调查,而且需起诉和惩罚责任人,在国内法中将强迫失踪定性为刑事犯罪。从预防以后再次发生强迫失踪行为的角度,后者显得尤为重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调查义务指出,“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应派出独立和公正的机构进行迅速、彻底和有效的调查。正如“国际法学家委员会”(ICJ)所解释的,这属于“条约和习惯国际法赋予的国际义务”,这意味著“国家强制性”的义务。

  作为国家义务,也就是说启动调查不是失踪者家属或律师的责任。

  同样,对加害者的起诉和实施惩罚,也是国家不能免除的义务。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明确指出,各国应使加害人承担其责任,即任何“承诺、命令、唆使或诱使实施、企图实施、共犯或参与强迫失踪”的参与者。这之中包括知道或漠视信息的上级、未能有效指出强迫失踪已经发生、或者没有试图预防或阻止强迫失踪的发生之人。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呼吁各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在本国的刑法中将强迫失踪行为列为犯罪”,而且“考虑到强迫失踪罪的极端严重性,对之给予相应的处罚”。因为强迫失踪的严重性,“国际法学家委员会”明确犯罪行为的义务的履行“不由国家自行决定”。在中国不仅没有明确的强迫失踪罪,而且国家似乎在法律背后试图隐藏强迫失踪的实施,这个议题将在下面进行探讨。

  强迫失踪罪行的壹部分应该扩大到禁止壹切形式的单独监禁的条款规定。在这个意义上,“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各国颁布规定,被拘留者只能在官方认可的地点被拘留。

  他们的姓名和拘留地点、拘留执行人的姓名和职务,、所有讯问的时间和地点,都应被记录并保存在有效的公共登记册中。

  根据《消除对妇女壹切形式歧视公约》所规定的国家义务,妇女权益机构国际组织认为:“在处理这些强迫失踪案件时,应将性别视角纳入各国采取的所有措施中,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其他方面 ”。这包括“通过相关立法,提供财政资源,建立解决歧视和促进妇女平等的国家维权机构”。

  正是政府所采取的姿态,拒绝承认其剥夺受害者的自由,隐瞒受害者的命运或下落,将强迫失踪与其他诸如绑架的罪行分开,并将之分类为独特的犯罪行为。强迫失踪的任何定义也必须承认失踪者的家属为受害者,并为所有受害者提供有效的补救。

  补救赔偿权,真相权

  在许多国际公约和法律体系裡边,特别是《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第24条中,确定了补救的权利,认为“确保强迫失踪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补救和及时、公正和充分的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形式的赔偿。具体补救权的国际标准原则和实施要素在此公约24条下有列明。这些是:

  复原,恢复在发生侵权行为之前受害者的生活原状,如恢复自由,居住或就业;赔偿,为经济损失提供赔偿,同样对身体或精神伤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康复,进壹步涵盖身心健康;平反,包括“事实验证,全面公开披露真相”,公开道歉,对犯罪者提出刑事指控;以及保证不再重演,如对责任人的有效定罪或起诉。根据基本原理,各国应确保公众,特别是强迫失踪的受害者知道并有效地取得其使用这些赔偿补救的权利。

  在国际法中同样普遍承认了知道真相的权利,其特点是它本身的不可剥夺性,在《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中具体概述为“有权了解强迫失踪案情的真相,调查的进展和结果,以及失踪者的下落”。“联合国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进壹步强调,以上也自然包括了提供犯罪者的身份。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相权与国家有义务进行调查和起诉有关,而且保存关于侵犯人权的档案和其他证据,有助于了解这些违法行为。

  “联合国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强调,壹个国家需要专门确保妇女掌握知识和获取有关信息的管道,和相关程序的措施。

  虽然真相权与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相关,可以在“保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有限的情况下受到限制,但是“获取失踪者的命运和下落的真相”是绝对的权利,不受制于任何限制或任何特殊情况。

  联合国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解释说:“国家不能限制相关人员对失踪者的命运和下落获取真相的权利,因为这种限制只能增加, 并延长对其亲属的折磨”。

  与所有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例壹样,特别是强迫失踪,很重要的壹点是国家建立起“面向整个社会之适当、有效的机制”,以供整个社会了解真相。 换句话说,真相权既是个人也是集体的权利,不仅必须让每个受害者了解真相,而且对壹般公众更要告知真相,作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重要保障。“在中国方面,这不仅意味著政府承担公开强迫失踪受害者事件真相的义务,而且也意味著在社会层面提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真相。

  例如案件总数,报告的侵权行为和肇事者。然而,截至目前,许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仍然基于当局对 “国家安全”例外的要求,完全脱离公共记录。

  强迫失踪,其他侵犯人权行为和犯罪行为

  强迫失踪违反壹系列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不受任意拘留的权利;公平审判的权利;获得有效补偿的权利;了解失踪情况真相的权利;保护和帮助家庭的权利,以及不受酷刑或其他残忍对待、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权利。37男女受害人在强迫失踪案件里经历各不相同,妇女受害者常常“不成比例地受到性暴力的痛苦和屈辱”。

  任意拘留

  维护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如禁止任意逮捕或拘留,是遍及全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除非按照法律规定的理由,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不管是在法律程序中或法外造成强迫拘留,“任意”在这里代表的不仅仅是违法。人权事务委员会解释说,任意性这个词是以“没有适当的,不公正,缺乏可预测性和正当法律程序”为定义的。换句话说,剥夺个人自由必须是合法的,而且是“合理的”和“必要的”。考虑到这壹点,对维权者进行单独监禁的六个月几乎不能被认为是合理的或必要的,而没有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和拒绝受害人与其指定的律师接触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这就是典型的“任意拘留”。此外,为了满足可预见性的要求,立法不可模糊,因为缺乏明确性的立法会导致警察和司法部门的侵权行为。正如在中国《刑法》中的“国家安全”罪所看到的壹样。对于许多人来说,通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秘密和任意拘留,也同样违反了他们的公平审判权。

  公平审判

  国际标准是明确的,任何被逮捕或拘留的人都有权得请法院“立即决定其被拘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称为人身保护令,是壹项全球公民必须有效获得的普遍权利。“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专门指出,单独监禁本身就是否认其个人的人身保护权。每个人都有权“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审判或释放”。长时间的审前拘留不应该是被接受的壹般规则。

  在检视什么是构成“合理时间”的前提下,“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有明确的针对性解释,“案件正在侦察”是中国政府根据“司法解释”提供的长期审前拘留的经常性理由,但不足以证明其长时间的审前拘留的合理性。

  而且,无论他们是否面临审判或获准保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受害者始终被剥夺会见其指定律师的情况,更是进壹步侵犯了他们的公正审判权。被拘留者的权利包括“不得终止或限制被拘留人或被监禁人授受其法律顾问来访,和在既不被搁延又不受检查以及在充分保密的情形下与其法律顾问联络的权利”,除非在特殊的情况下。同时国际标准认为,“被拘留人或被监禁人与外界,特别是与其家属或律师的联络,不应被剥夺数日以上”。

  尽管有这样的被国际普遍接受的保护措施,但在中国,许多失踪后被处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受害者,甚至在后来被转转入看守所的情况下,也壹直被剥夺与家人和辩护律师的全部接触。比如谢阳,王全璋等人的案件就是如此,国家非法地拒绝了他们自己指定的律师。在其他壹些案件中,个人被强迫录下认罪视频,多数情况下,后来都在中国电视台上被播出。

  强迫认罪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特别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这非常令人担忧,部分原因是他们被无罪假定和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被完全忽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明确的,任何人都“不得强迫被告自供或认罪”,而且强迫认罪如此令人关注的背后,是因为他们经常来自酷刑。 在依赖供词的刑事司法制度中,酷刑的风险已经很高,在追求强迫供词的过程中大大增加了酷刑风险,而强迫失踪和秘密拘留的受害者更加面临遭受酷刑的风险。

  酷刑

  强迫失踪将失踪者置于法律保护之外,并给失踪者本人及其 家属造成巨大痛苦。这种行为违背了国际法准则下禁止酷刑的保障规定。如前所述,这个行为导致的煎熬和痛苦本身就是壹种酷刑。但是“国际法学家委员会”指出了不同的情况,早前被强迫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在保持羁押的情况下,有证据表明他或她遭受酷刑,这就要求对强迫失踪和酷刑进行单独的调查和起诉,如非如此,或只起诉其壹,都构成有罪不罚现象。

  在《禁止酷刑公约》(CAT)中将酷刑界定为“任何对人身造成严重痛苦的行为,不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是为了获得针对他或第三者的信息或供词,或以恐吓为目的 胁迫他或第三者,是由国家或情报局人员之行为,或由其唆使或知情之下所犯下的。”

  虽然

  《禁止酷刑公约》得出结论认为,这种痛苦并不壹定包括从合法的制裁中产生的痛苦,但是这种制裁仍然要坚守基本人权,否则仍然可能会被视为酷刑。

  如强迫失踪壹样,禁止酷刑是国家明确的义务,包括“限制使用单独监禁” ;确保被拘留者被拘留地点是公开正式承认的;确保登记实施拘留者的姓名,并确保被拘留者之亲友可随时可获得此登记册内资料;记录所有讯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现场在场者的名字;允许医生、律师和家属会见被拘留者;确保“任何因酷刑而作出的陈述不得被作为任何诉讼中的证据”;所有被指控的酷刑实施者均受到管辖刑事调查,起诉和处罚。

  危害人类罪

  危害人类罪,如灭绝种族罪,在二战结束时首见于纽伦堡法庭,虽然最初是在军事法庭的背景下出现的,但今天的国际法不再需要武装冲突来定义危害人类罪的发生。它是最严重的违反人权和国际法的行为。因为它损害了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念,如国际法所定义的“大规模或有组织的强迫失踪行为,构成相关国际法所界定的危害人类罪”。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同样认为,强迫失踪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当当局有意识的针对任何平民或普通百姓,作为有计划的攻击的壹部分”,换句话说,多次对平民进行强迫失踪,实施或进壹步执行国家强迫失踪政策,已经构成了危害人类罪。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解释说,从国际法学中总结出,“大规模”这个词是指受害者的大规模性质和数量,而“有组织”这个词则不需要以大量的行为作为定义,因为即使有壹项政府行动也可以符合“ 经过谋略的,系统性或政策性的执行”。重要的是当局组织和其可预测性的级别。

  勿庸置疑,任何情况,不论是处于战争状态或受到战争威胁、国内政治动乱,还是任何其他公共紧急状态,均不得用来作为强迫失踪的辩护理由。60但是目前中国却企图用立法来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开脱。 这显露了当局希望通过有系统的立法,采用精准的,针对人权捍卫者的镇压政策,从中表现出了高度的组织性和谋略性。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根据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73条定义的“强制措施”,为: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壹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3.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被强制执行长达6个月

  《刑事诉讼法》较早的草案最初在第2款中有规定家属被通知“监视居住的原因和位置”,但是这个要求在最终版本中被删除。 这是不恰当的,即使没有适用例外情况,(参照下面解释),警方只需要通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家属,告知嫌疑人已被剥夺自由,但不能要求当局告知他们拘留的原因或其人的命运或下落。 此外,较早的草案扩大了第2条法条的例外情况,其内容中写到:“除非在无法通知其家属,或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通知后会导致妨碍侦察,或恐怖主义活动或是重大贿赂罪的情况下,应当通知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因为在其他地方存在同样的例外,删除这个条款是无意义的。

  虽然不见得每壹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都会升级为强迫失踪,但由于当局在实践下滥用例外条款,所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国际法的标准下可能已经构成强迫失踪。另外,酷刑和其他虐待仍然频频发生,在没有律师或检察机关的监督,并进行调查和起诉的情况下,受害者实际上被剥夺了壹切获得救济和赔偿的可能性。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国家企图将其秘密拘留和强迫失踪的历史隐藏于法律背后的做法,但如上所述,这种做法即便在国内法正常设定的拘留程序内, 也不应当被允许。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前的秘密拘留

  2003年3月,当时27岁的孙志刚在被广州被警方拘留期间死亡。 在当时的“收容遣送制度”下,他被秘密地拘留了三天,该制度允许警方不经审判地进行对个人的秘密拘留。

  对象通常是流民,上访者和维权者。 孙志刚的死亡受到社会广泛的谴责,也由此产生了两位中国最著名的维权人士——许志永和滕彪。两人由此进入人权保护工作。当局为了应对不断上升的抗议,在事件发生之后不久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 但是,国家很快就采取了另壹种得以任意拘留那些他们讨厌的政治和社会人士的新制度。

  “黑监狱”在控制上访者和人权捍卫者方面,执行了与收容遣送制度相同的“社会维稳”

  职能,但是“黑监狱”完全是法外的,不受管制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其通常地点在国营酒店、餐馆的附属设施、或精神病院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在专门为此而设计的无名“黑监狱”里,被绑架到“黑监狱”的人很少被告知针对他们的指控,或告诉他们将被囚禁多久, 他们无法接触律师,亲属也不会被通知他们被绑架的事实。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9年普遍定期审查期间,壹些国际组织和政府提出了中国的“黑监狱”的问题,而中国却直接否认它们的存在。 然而,从那以后,国家媒体被逐渐允许提及“黑监狱”的存在,壹些维权者甚至成功地为“黑监狱”中被任意拘留、失踪和酷刑的受害者争取到赔偿。

  然而2011年,在本书介绍中提到的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中国扩大了对秘密拘留和强迫失踪的依赖,通常在“黑监狱”进行。自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来,以前的“黑监狱”受害者如今遭受到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失踪遭遇。

  虽然“黑监狱”的目的是重拾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后所失去的针对上访者和人权捍卫者的镇压和消音的能力,但他们的法外存在也是对中国空洞的法治修辞的障碍。随著经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随后的规定,中国试图为此前在法律之外实施过的同样的压迫手段立法,这就是现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的权利

  会见律师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 73 条第三款提到了第 33 条关于得到律师辩护的权利,其中认为,在第壹次讯问或开始强制措施(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后,嫌疑人有权委托自己指定的律师。它只规定在侦察阶段,这必须是持照律师。此外,在第壹次讯问或开始强制措施之后,警方有义务向嫌疑人通知其有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65壹旦嫌疑人提出法律求助,当局必须及时传达其请求。

  重要的是,法律规定,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可以代表被拘留者委托律师。66 然而,虽然《刑事诉讼法》要求在实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例外的情况却剥夺了这壹保障,进壹步危害了嫌疑人获得信息和真相的权利。

  律师还指出当局使用“文字漏洞”,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通知家庭成员,而不是按预期的方式直接送达给家庭成员,这显著地延迟通知期限,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他们的亲属已被通知,但没有被告知拘留的原因或位置。 这种刻意的“文字漏洞”在技术上不是违法行为,但其意图可以从其效果中推断出来,延长对嫌疑人的保密性拘留和其家庭成员的痛苦。

  《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规定了与律师会面的权利,而且这种会见应该是私人的。但条款也规定律师必须首先获得许可才可与当事人会面。这实际上是否认了律师的权利。

  第 34 条列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拥有法律代理人,可以申请援助,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68但国家在没有理由的前提下,拒绝被羁押人自己选择律师,或强制其接受国家指定的代理律师,应被理解为任意侵权。 然而只有非常有限的机制允许被羁押人投诉和补救这样的情况。

  任何律师若觉得当局,无论是警察,检察院,法院,还是其他人涉嫌阻挠其法律程序,如与被羁押人会面,都有权向上级检察院提出控告或者投诉。 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并通知“有关机关作出更正”。69这是相对薄弱的程序保障,而且几乎很难启动真正的调查。

  即使如此,辩护律师也壹直在利用这点可怜的救济途径。

  从法律上来讲,壹旦律师或家属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发起人身保护令,检察机关将及时对其合法性进行调查。70然而,正如许多辩护律师所说,这在实践中是没有遵守的。此外,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释放后,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在酷刑或其他虐待案件中寻求补救,因为唯壹的补救办法是受害人或其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然后就没途径了。

  或者更糟的是,辩护律师本身是当局打击的目标,甚至自己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下,比如江天勇在公开指控谢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和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后,自己也遭遇了强迫失踪。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法问题,民事和行政程序在这里并不适用,这包括例如行政诉讼,而过去维权者频繁地使用行政诉讼来帮助受害者获得补偿,如遭受任意拘留、在“黑监狱”和劳教中遭遇酷刑的受害者。

  指定居所

  第 73 条第 1 款意味著优先考虑在嫌疑人住处执行,造成人们以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是较轻微的拘留的初步错误印象。表面上看,只有在极端情况下,如“危害国家安全”,或是有碍侦察,法律允许“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隐秘的“指定居所”进行。在 2015 年对中国审查中,“禁止酷刑委员会”对这壹规定表示严重关切,如牵涉到拒绝律师进入,又可能造成在允许在未公开的地点单独监禁。71如上所述,这增加了强迫失踪和酷刑的风险,应通过国内法予以禁止。

  同时,“指定居所”的相关条件实际上并不清楚,给了警方或国家安全机关很多灰色空间来诠释它。 法律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正式的拘留中心进行,72从而消除了程序上将它作为壹种安全措施的可能性(虽然是有限的)。附加条款明确规定:“指定地点”应具备被羁押人包含平常生活和休息的生活条件,从本书的故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是被忽视的,居住点应与审讯地点分开的规定,73这点同样被忽视了。 律师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只能用于限制自由的目的,而审讯则应在其他正式地点,并应在适当的监督下进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实施中兼并秘密拘留和审讯,都为酷刑提供了条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应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进行,74这也是公安机关为了短期限制嫌疑人自由所设置的场所。 在大多数情况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为它特别设置的地点里进行,这可以被视为“专门的办案场所”,但为了实现强迫失踪的目的却不被视为专门的办案场所。 相反的,它们是在法律之外的设施,因为它们的存在只是为了掩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施,这将造成它在法律监督之外。这造成了大量的和广泛的例外案件,否定被羁押者获得根据国际法预期的各种权利。

  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表面上建立的目的旨在国家承认、承担对调查和起诉失踪、酷刑和其他滥用的义务。监督规定列出了检察院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进行监督,采取的方式包括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的意见,75也可以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施进行监督,采取的方式包括实地检查指定的居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与被监视居住人进行谈话等。76进壹步而言,监督人员可以定期视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至少壹周壹次,77辩护律师指出,在书面文字上所列出的是检察人员“可以”,而非“必须”和“应当”,就已经证明他们无意提供这份保障,而且也没有履行壹个国家应当在国际法下所承担的义务。尽管规定中明确列出了监督所包括的方面,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是否有受到基本权利的保障,或者在指定居所内被审讯时有无遭遇非法待遇和侵犯。78在本书中没有壹个人提到曾与检察院检查人员见过面或说过话,即便在正式的提交了申诉后。某些案件显示,提交申诉或请求检察院监督的行为会导致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遭到变本加厉的虐待。许多坚持从当前法律下获取有限的保护的失败案例都源于法律中设立的无处不在的例外,如下面所列出的那些。

  这就是壹个圈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只有在壹些特殊的情况下才被实行,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在立法上看貌似存在避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同于强迫失踪或升级酷刑风险的保障,却第壹时间在同样的特殊情况下又允许这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例外条款。如此这般的法律文字游戏,说明了当局为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行在背后做了系统性的规划。

  例外法规

  通知家属与律师会见的权利

  虽然在《刑事诉讼法》的条例中规定了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保有会见律师的权利,但在实践中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得以与律师会见的情况几乎闻所未闻。《刑事诉讼法》中,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调查阶段时,保留了会见律师的权利,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会见情况,则是完全的“取决于办案机关同意”。79大部分的案例,办案机关都是公安局或国安局人员。比如警察负责拘留、审讯以及第壹时间对个人造成侵犯,这使得获得律师会见的权利取决于肇事者本人的同意,这种前置条件就已经排除了律师会见和辩护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中虽然规定当局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通知被羁押人员家属,然而在第83 条中又规定了当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当通知可能有碍侦察”的例外情况。而上述两种情况又往往用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例中。就算“在可能有碍侦察的情况过去后”,当局本应立即通知亲属,80但由于决定权在“办案机关”手上,也就意味著他们可以壹直不发出任何通知的将人羁押至六个月,因为“案件在持续侦察中”。确实,这也恰恰是当家属和律师尝试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进行会见和联系时,警方惯用的拒绝借口。

  然而,当律师与家属被以有碍侦察的借口拒绝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会面的同时,官方媒体却可以堂而皇之进入审讯室录制强迫认罪视频,由此清晰的说明了这种任意的例外条款,实际上是当局用来将某些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并延长为受害者家属造成痛苦的借口。

  律师会见是最基本的防止国家滥用职权实行单独监禁的检查渠道。同样地道理,即使在有缺陷的法律制度中,国家调查酷刑和强迫失踪的义务造就了监督的责任,但与上述情况壹样,在现实中,这种对弱势的保障措施也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中被剥夺了。

  监督

  依法规定,实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经上级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核准,但实际上这只是壹种形式。壹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开始,检察机关本应监督审查 RSDL的决定及执行是否合法。81但是,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很弱,在中国,警方行使更大的权力。因此基本上只有权向违规方发出纠正意见。如上所述,检察院也要及时调查被羁押者的律师或亲属的申诉,但如果被羁押者的律师或亲属被剥夺了所有的会面请求和信息,这种申诉又因为缺乏从嫌疑人处获得相关信息而变得流于形式。

  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设施的检察机关监督力度已经很弱,由于“规定”内的例外情况更进壹步削弱它的监督能力。理论啥昂,当“除了不可能通知之外”,家属没有在 24 小时内收到通知、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在看守所、拘留所或其他非刑诉法规定的地点执行时、或当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被非法剥夺与他们的律师会见和沟通的权利时,检察机关应进行监督并依情况提出纠正。82但是,在规定中,接下来的条款又特别强调,检察机关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时,不得“妨碍侦查”办案工作的正常进行。83那么壹个国家检察官如何才能介入壹个案件的监督调查?最大的障碍是警方才是做决定的人。因此这不仅完全的否定了检察院实行表面上由法律赋予的、防止被羁押人被虐待的监督,也阻断了被羁押人对虐待行为进行举报和申请启动调查的途径。

  这是警察法的壹个显著的矛盾,因为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84毫无疑问地,拒绝此类会面和监督,将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置于了法律保护之外。

  国家安全法例外法规

  《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规定的范围几乎涵盖社会各个方面,而且当然规定范围如此之广是便于国家行极权之便。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壹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85《刑法》第 102 条至第 113 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壹系列罪行,在人权捍卫者身上用得最多的则是第 105 条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86更多的壹些条款,提供给了警方更模糊的书面定义以便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合法化这种例外,比如在《刑法》中规定罪行的范围时写到: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此外没有更进壹步的解释。87中国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依法维护尊重和维护人权,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88 当然,国家安全例外情况主要用于特别被剥夺了基本权利和保护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例中,这些践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权利的行为,不仅明显违反国际法,也违反了中国国内法。这不是壹个疏忽,而是中国法律的特征。

  结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展现了中国尝试在法治的外表下将强迫失踪正常化。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本应仅仅用于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法律中阐明的,比如当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情况。但是尽管法律和其他法规表面上规定了程序保障以防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为壹起强迫失踪案件,但在每壹项保障下又在同样的特殊情况下允许壹些例外法规的存在,这样无论如何都是在第壹时间允许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存在。这些例外是标准的,但是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在任何情况或例外下强迫失踪都是非法的,而建立例外又恰恰是中国在系统化实施的事。

  因为强迫失踪损害了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大规模而有组织的强迫失踪构成危害人类罪。正如在本章中强调的,当“大规模”意味受害者的大规模性质和数量,而且“有组织”的说法更多的意味了壹项行动是否是计划、实践和政策的壹部分,重要的是其中的组织性和其可预测性是否存在。

  现在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仅仅是中国违反了国际法下的义务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它通过操纵法律系统达到政策的目的, 将强迫失踪作为压迫的工具进行系统化的运用。

  更重要的是,在本书中那些遭遇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历的受害者们以第壹人称的角度讲述他们的故事,我们可以从所呈现的故事中预测到身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面临的虐待。

  总的来说,前面的故事和法律分析的结合呈现出壹张中国系统化地滥用强迫失踪的清晰图画。我们是否应该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当于危害人类罪?我们将答案留给读者解答。

  与中国对抗不是壹件容易的任务,但是希望本书能起到为中国的人权战争的程度敲响警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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