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950年1月19日
【京市军管会维护国家主权 收回外国兵营地产 并征用各该地面上兵营及其他建筑】
美、法、荷前领事接到命令后,曾借口与国民党反动派所订之不平等条约,曾企图拖延抗拒。但因我军管会维护国家主权之立场严正,态度坚决,各该国前领事乃服从我军管会命令,分别于十四日和十六日将前法、德兵营和美国兵营全部腾交军管会所派人员接收。
《评论》
所谓“兵营”,即中共对位于东郊民巷一些国家领事馆的称呼。①因为义和团闹事后,清政府与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第五条规定“北京划定的使馆区域,区内由使馆团管理,各国并得派兵防守。”②这是“兵营”称呼的由来。在“美、法、荷兵营”被征收后,北京市军管会通知“征用英国兵营”。③但是与中共建交的民主德国,缅甸,匈牙利等国家,则可以继续使用旧有的建筑,即“兵营”。
这些“兵营”是具有各国特色的建筑物,历史文物价值很高。1959年以前,东郊民巷一带仍旧作为使馆区,保留了一些旧有的建筑,之后使馆区迁往三里屯等地。文革中这一带的历史性的建筑再次遭受破坏。八十年代以后大搞房地产,许多具有历史风格的建筑被拆除掉。现在除天主教西什库教堂仍保留外,这一区域的历史风貌已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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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行知部落》“黄禹康:建国初期征用外国列强设在东郊民巷的兵营揭秘”
https://www.xzbu.com/1/view-3850913.htm
②丁中江著《北洋军阀史话》“十六 辛丑和约”
③《人民日报》1950年4月12日“北京市军管会 征用前英国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