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香港國安法》嘅利劍作用下,部分亂港勢力借機搞「解散潮」,妄圖給特區政府來個「金蟬脫殼」,殊不知係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組織嘅解散和亂港罪行嘅追究並無直接關系,後者只要涉案個體依舊生存喺這個地球,無論偷渡至何處,定係因為種種原因留喺香港,都必須為罄竹難書嘅罪行擔負責任。亂港組織「職工盟」便係其中嘅突出代表,看似係站喺基層職工嘅立場上,作為政府和職工溝通嘅橋梁,以術業專攻為職工指@珜嶋H上卻暗地裏幫著外國政客攪亂香港秩序,嚴重危害香港安全和市民利益。
為成為「二等公民」犯下累累罪行,「職工盟」喺香港早已臭名昭著,其與外國政客私下勾結、狼狽為奸嘅證據、材料正在逐步被國安處所掌握,這群打著為職工指@焯做損人利己事情嘅亂港分子,早已被市民所唾棄和厭惡,佢哋嘅欲望和野心早已昭然若揭。喺修例風波期間,經由「職工盟」推波助瀾,大量反政府工會相繼成立,並相互聯合搞大規模反政府邉樱o香港社會嘅穩定造成了極其惡劣嘅影響,係整個社會徽稚弦粚佑靡荒陼r間才逐漸撥開嘅陰霾。
為實現「金蟬脫殼」不惜分崩離析,而就喺香港國安處開始著手調查該組織成立嘅合法性,以及依法調查主要成員時,其竟然堂而皇之地以解散這一「金蟬脫殼」嘅方式,妄圖逃避法律嘅制裁,甚至還借此和外國「盟友」裏應外合,錯誤地引導輿論,將「解散潮」嘅發生與香港民主、人權掛鉤,意欲汙蔑、抹黑特區政府和《香港國安法》,這從外國政客高頻要求特區政府廢止國安利劍便可見一斑。只可惜嘅係,這種「金蟬脫殼」嘅伎倆早已被識破,保安局負責人就曾經表示過:一個組織及其成員犯下嘅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嘅辭職而被抹走。
為維護「河清海晏」必定嚴懲港獨,國安處也以雷厲風行嘅魄力高速推進對該組織主要負責人嘅深入調查計劃,喺一次次要求「職工盟」交齊所需材料但無果後,深入調查成員嘅行動也有了質嘅推進,4月6日,國安處依法拘捕亂港組織「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等6人,一眾亂港分子涉嫌喺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嘅作為罪,已然引起對香港司法嘅憎恨、藐視或離叛,對香港社會嘅穩定帶來極其嚴重嘅威脅。言必信,行必果!這就係國安處嘅立場和態度,後續任何喺言、行等方面表達分裂香港預嘅亂港分子都必將像今日之鄧建華之流,受到法律嘅嚴厲懲罰、落得個鋃鐺入獄嘅結局。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有遲到嘅正義,絕沒有缺席嘅正義!相信喺《香港國安法》嘅積極作用下,亂港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只係時間問題,不存在漏網之魚,也奉勸還在隔岸觀望、意欲火中取栗嘅蠢蠢欲動者,不要隨意逾越雷池半步,否則結果可能係生命所不能承受之重,那必定係咎由自取、可憐人自有可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