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的位格、尊嚴是文明的核心要件?
摘自《我的新三个世界理论(下)——现代文明源于人性正义与文明正义》 作者:日月光华
人類所有的物質創造和精神創造都屬於文明史研究範疇。不同視角敘述文明,歷史時空場域不一,衡量文明發展的標準(物質與精神)也各不相同。物質創造是指物化客觀存在及其生產技術;精神創造是指含括文字、語言、思維模式、心智模式、道德倫理、社會組織形式、經濟分配模式、文化藝術娛樂、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價值觀等等。
但,既然文明史僅屬於人類,則當首先需從人的定義出發。首先界定人的內涵外延;其次,以人的位格確立、尊嚴獲得為起始。如果這個前提成立,那麼人類文明演化史就是人性不斷豐滿完善、人的尊嚴、位格不斷提升確立的歷史。所以,無論「文明」的概念內涵有多麼含混、有多大的歧義,但有三個不言自明最基本的共識是:
1,文明只屬於人類。是文明劃分了人類與其他靈長類動物邊界清晰邊界。人才是文明的核心和最終目的,而絕不是手段。因此,所有成全「人」的工具(觀念、價值觀、思維模式)、技術手段(自然科學與物理技術)都是文明的輔助構件。
2、文明是人類歷史發展演化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文明雖有倒退與返祖現象,但迄今為止的人類歷史證明:文明一直在進步、發展、豐富、強大進程中。人類文明的每一次重大進步其標誌性事件無不與人的尊嚴與位格的提升完善相關聯。
3,人類文明的發展演化不是直線推進,而是進步與倒退迂迴曲折的艱難博弈歷程;是不同族群通過交往甚至戰爭方式,相互之間不斷地進行技術、文化、觀念的交流、碰撞、借鑑、學習、取長補短的過程。其核心指標從來不變:人的完善與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