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研究 一 |
|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09月10日07:27:4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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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二年 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的错误 作者 吴大江 写于 二零一八年 “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不能成立 中国官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最大的错误就是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继承和坚持了前苏联哲学理论家们制造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个谬误的命题,颠倒了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哲学是社会学理论的基础。哲学中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搞错了,就会导致社会学理论走向歧途,使我们无法正确认识社会中的许多事物(如所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的关系等)及社会发展规律,看不到社会发展的方向是由社会意识中诸多力量中占主体力量的需要决定的,看不到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是社会意识中的知识,看不到是人们的社会科学知识直接推动着社会政治构件的进步,看不到是人们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生产知识直接推动着社会经济构件的进步,因此纠正官方哲学理论所犯的这个错误,对于摆正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使中国的社会学建立在科学真理的基础上,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其实只要明确了相关概念的定义,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壹目了然了。下面就让我们来明确壹下相关概念的定义吧。 壹、意识:是人的属性、生命的高级部分,中枢神经反应机能,是指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欲望在认识、记忆、分析、归纳、判断、演绎、推理、情感、思想、观念、理论等等基础上支配躯体对外界事物进行进行具有主动性、选择性反应的过程。意识是在动物心理活动的基础上,通过第二信号系统即语言和文字的作用,把类的经验、知识和情感积累下来的结果。意识包含两个部分即客观的人体思维器官部分和主观存在(主观存在是人体思维机能的产物,指人们记忆、猜测,想像等以信息方式储存在人们头脑中的事物、现象、观点和情感等等)部分,是主观与客观的统壹体。这就是说,意识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总之,意识是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的过程,是人的机能、属性,意识不能离开人体独立存,不能直接与存在发生关系,只有通过人才能与存在发生关系,因此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只能是存在中的人与其它事物的关系,离开了人去谈意识与存在的关系是荒唐的。 二、社会意识:是指壹个社会中包括以往历史过程在内的所有的人们意识的总和。 三、个体意识:是指壹个社会的历史过程中某个人的意识,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被社会意识所包含。 四、群体意识:是指壹个社会的历史过程中某些人的意识,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被社会意识所包含。 五、主观存在:指以信息虚拟方式存储在人脑中的事物现象。 六、客观存在:与主观存在(以信息方式存储有人脑意识中的事物现象观念等等)相对,是指主观存在之外的事物和现象。相对主观存在而言,客观存在是分为三种不同的存在的,即第壹种是人的躯体,第二种是自然存在,第三种是社会存在。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区别在于:自然存在是先于、不依赖并决定和制约人们主观存在的存在,如山川、河流、海洋、太阳、月亮、植物、动物、万有引力等等都属于自然存在的范畴;社会存在则是后于并且被人类意识决定的存在。社会存在是来自于自然存在,但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也不可能自然产生的,是通过人的活动而产生出来的人类社会特有的事物和现象,如庄稼、农田、房屋、汽车、公路、工厂、学校、军队、阶级、法律、法院、国家、民族、制度、政治、经济、斗争、战争、劳动、生产、生产力等等都是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的。 人的活动是在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是意识能动的结果。这就是说,社会存在是人类反应机能意识的能动的形态和产物,如学习、斗争、战争、劳动、生产、谈判、审判等等是社会意识能动的形态,汽车、公路、工厂、学校、军队、法律、法院、国家、民族、制度、政治、阶级、生产力等等则是社会意识能动的产物。由此可见,客观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自然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类(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即“自然存在是第壹性的,人类(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社会存在是第三性的”。 我们知道,意识是人的反应机能,主观意识不能离开客观的人体,意识离开了人体就无法产生无从谈起,而人也不能离开意识,人离开了意识就不成为其人;再则应当看到,意识中的主观存在不能直接与客观存在发生关系,它必须通过客观存在的人才能发生关系,所以,我们在这裏必须把主观意识和客观的人看成是“同壹体”即主观与客观的统壹体。这就是说,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关系是壹种伪关系,因为这种关系实质上是客观存在中的人与外界事物的关系。这种关系是:自然存在决定人类,人类通过自己的反应机能意识(社会意识)决定了人类的社会存在。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不能成立的。 应当看到,社会意识与社会的关系是从总体上把握的,即从人类意识与人类社会存在的关系角度把握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存在”如同“鸟巢决定鸟的存在”壹样荒唐。那种以没有鸟巢,小鸟就无法孵化出生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鸟巢不会自然产生,归根到底是鸟建筑起来的。 人类的发展历史如同人类在爬壹座山。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为了自己的需要通过壹个个人、壹代代人站在前辈人和他人挖的阶梯上不断的继续挖阶梯。这座山就是自然存在,这个阶梯就是社会存在。从整体上看,这个阶梯(社会存在),归根到底都是人类在自己的意识能动下挖出来的,是由人类的意识(社会意识)决定的。这裏如果从某个人或某些人所处阶梯的某壹个臺阶上看,即从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的角度看,似乎是人们所处的臺阶(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精神意识,这是否能得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呢?不能!首先,是因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不能等同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从整体把握的,是指壹个社会中包括以往历史过程在内的所有人们精神意识思维的总和,而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则不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不是从整体上把握的;应当看到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所处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由社会意识中的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及其它人的意识决定的。其次,社会存在只能决定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的知识水平和影响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的壹些观念,并不能决定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主体性质即“在需要、欲望的基础上对外界事物进行具有主动性、选择性和加工性的反应性质”。总之,在讨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时,应把握住社会意识这个概念是作为人类社会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的总和整体而言的,否则是推不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真正关系的。 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客化体现,是社会意识内部诸多力量相互作用的能动形态和能动产物,因此要找出社会发展的规律,只能从社会意识内部的活动中去寻找。社会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我们祖先的生活需要。当我们的祖先认识到结成壹定的群体,通过分工合作能够有效地抵御猛兽和外族的侵袭,有利于自己的生存时就结成了壹定的群体组织。这种群体组织就是最初的社会存在。社会存在大体上是由经济和政治两大构件构成的(如果细分还可以有生活构件)。我们的祖先为了在物质生活中方面能够过的舒适、安全和富足,不断地认识自然界和进行改造自然界活动的形态和产物的总和就构成了社会存在的经济构件。人们结成群体的目的在于分工合作。在分工合作的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本性是利己的,每壹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行事的,因此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利益需要方面的对立和冲突。这种对立如果不解决,那么分工合作就无法进行,人们就无法实现更大的利益需要。人们为了使分工合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以便通过分工合作实现更大的利益需要,就必须进行调解、处理、解决相互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的活动。人们调解、处理、解决这种对立、冲突活动的形态和产物的总和就构成了社会存在的政治构件。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是朝社会中多数成员利益需要方向进行的。社会多数成员的利益需要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始动力。这种原始的动力只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并不能直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直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是人们的科学知识。人们的科学知识是在壹代代人对事物不断认识的基础上逐渐增长丰富起来的,这种逐渐增长丰富起来的过程就是社会存在逐渐发展进步的过程。 中国官方哲学理论所持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命题主要是通过烦琐的混淆、偷换概念和混淆、偷换论题取得的。下面,就让我们对中国官方哲学理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谬误进行壹个大略的剖析吧。 壹、意识 中国官方哲学理论认为意识是:人的头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其中的思维是人类特有的反映现实的高级形式。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作用于存在。 析评如下。 这裏应当使用“反应”壹词而不能使用“反映”壹词,因为“反映”是反照、反射的意思,而意识不是反照、反射,是具有内在的变化的,如客观存在中并没有美丑、香臭、好坏、善恶、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等等,而意识中却有,难道这些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吗?使用“反映”壹词就抹煞了意识的主体性即基于需要的主动性、选择性和加工性,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埋下了伏笔。至于“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作用于存在”则是壹种玩弄文字游戏的诡辩。什么决定、反作用,其含义都是壹样的,这不过是怎么说都有理的诡辩论罢了。 二、社会意识 中国官方哲学理论认为:“社会意识是指人们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的总和。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是泛指社会的人的壹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包括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科学等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狭义的,是专指关于社会关系的意识,即以不同方式从不同方面反映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意识及其形式,具体包括人们关于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观点和理论,形成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但不包括自然科学。社会意识的最基本的含义和特征是: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相对于社会存在来说,它是派生的,第二性的社会现象。” 析评如下。 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对社会意识的定义是“人们精神生活过程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观点和理论,但将自然科学理论知识和生产理论知识排除在外。为什么要将自然科学理论知识和生产理论知识排除在外,难道它不是“人们精神生活过程的总和”中的壹部分吗?可见中国官哲对社会意识的定义其内涵与外延是不周沿的。 三、社会存在 中国官方哲学理论认为社会存在是:“社会存在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即不以人们的社会意识为转移的社会物质生活过程。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本质内容。具体包括:人们物质生产活动赖以进行的自然条件、活动本身及其结果--生产力;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人们物质生产活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社会存在不同于自然存在的主要特点是,它离不开有意识的人的实践活动。”(引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网络课程-第三章-社会存在)或“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 1.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1)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地形、气候、土壤、山川、矿藏、水源、动植物分布等。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对社会发展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但地理环境不能决定壹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历史发展的方向。(2)人口是指构成社会的人的因素的总和,包括人口数量、质量、构成、分布和发展等。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人口作用具有二重性,可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但人口也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2.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生产方式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谋取方式,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3)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发展史,是生产力和人们的生产关系的发展史。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它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析评如下。 1、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对社会存在的定义其内涵与外延不周沿,即其内涵没有包括所有的外延。社会存在是相对社会意识而言的。相对主观的社会意识而言,社会存在是指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事物和现象。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事物和现象可分三大部分即经济生产构件、生活构件和政治构件。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对社会存在内涵定义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这就把社会存在中的生活构件部分特别是政治部分排除在外了。请问:家庭、医院、学校、公园、宗教、政府、法律、军队、法院、监狱等等客观设施难道不是社会存在?为什么要将其排除在外? 2、混淆了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界线。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明显是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自然存在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而社会存在这人类出现之前是不能出现的。中国官方哲学理论的社会存在概念包含了“自然环境”,这显然是混淆了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界线。“自然环境”如果属于社会存在,那么岂不是说在人类出现以前,社会存在就出现存在了吗? 四、“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论证部分 中国官方哲学理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壹个基本观点。社会存在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生产方式,其中以生产方式为主要内容。社会意识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既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艺术、道德、宗教、科学和哲学等理论学说,又包括人们日常活动与交往中直接形成的社会心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这壹观点与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是根本对立的,由此区分了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历史观。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壹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誌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壹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壹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誌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其基本内容如下:(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发展;在阶级社会中,同经济基础有联系的那部分社会意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二)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不同步,即社会意识的变化有时落后于社会存在并阻碍其发展,有时又能在壹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存在的发展的趋势并指导其发展;社会意识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平衡,历史上有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国家,往往在思想领域超过经济发达的国家;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三)社会意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即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回答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既同历史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又避免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局限。(以上摘自“马克思主义研究网-马克思主义数据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析评如下。 1、中国官方哲学理论的(壹)部分是完全错误的。社会意识不是什么“社会存在的反映”,而是这个社会中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所有的人基于自己的需要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过程的总和。如果社会存在真的是先于并决定社会意识的存在,那么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在此应当明确回答:社会存在是怎么产生的和发展的,离开了人类的意识能动,社会存在能够产生和发展吗?总而言之,意识是人的反应机能,社会意识是人类的反应机能,社会存在归根结底是人类反应机能活动的形态和产物,所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不能成立的。 2、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在论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时显然是将社会意识偷换成了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 3、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论证是通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来进行的。所谓的经济基础是指“与生产力壹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所谓的上层建筑是指“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适应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只要稍微有点逻辑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基本上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上层建筑既然是“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实施的总和”,那么就包含宪法等法律。上层建筑中的宪法等法律是不是包含了经济基础中的生产关系?如果非要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决定关系的话,那就是上层建筑中的宪法等法律决定了经济基础中的生产关系!难道壹个国家社会的生产关系不是由其宪法等法律决定的吗? 4、在中国官方哲学理论的社会存在概念裏,生产力是占基础位置的。生产力是由什么决定的?难道不正是由社会意识中的物质生活需要和自然科学理论知识以及生产理论知识决定的吗?这也正是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在阐述社会意识概念中将自然科学理论知识和生产理论知识排除在外或在阐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回避不谈的原因。 5、中国官方哲学理论的所谓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客观设施方面)其实都是社会存在,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所谓的经济基础其实就是社会存在的经济构件,是由社会意识中的物质生活需要和自然科学知识决定的。所谓的上层建筑其实就是社会存在中的政治构件,是由社会意识中的政治生活需要和社会科学知识决定的。 6、唯物与唯心争论的焦点无神还是有神。“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的讨论不是有神无神,而是在确立了世界本原是物质(自然界)后,讨论物质中的人与其它事物存在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唯物与唯心的问题。中国官方哲学理论在此将“神与自然界的关系”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这两个不同的论题混同,用“神与自然界的关系”这壹命题谈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把“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说成是唯心主义,实是壹种偷换论题和概念的诡辩。 辩证唯物主义批判 作者 关敏 写于 二零零六年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倡的辩证唯物主义,从立论开始就是错的。请看:“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语),这壹判断是矛盾的。思维本身不就是壹种存在麽?那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不是在说废话麽?逻辑学上称这种表术犯了“同文反复”的错误。壹个理论,头壹个立论就不合逻辑,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的。 有人或许会说:这裏说的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意识就是壹种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而已,物质和意识两者是壹性的。从逻辑上分析,物质与意识不是同壹范畴的概念,物质的种类无计其数,意识只是其中的壹种。马克思主义承认意识是人脑的产物,那麽,意识只能与人脑对立统壹。说意识是人脑的产物是合理的,说它是物质的产物,逻辑学上就叫犯了概括不当的错误,难道空气、水、桌椅板凳都能产生意识吗?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就是“魔鬼的唯物论”,这种理论认为神是客观的意识领域裏的东西,因此来否认神的存在。马克思定义物质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随着科学的发展又出现壹种“场”的概念和理论。“场”既看不见也摸不着,马克思主义对此无法回答。后来改变定义说,物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现在科学上已经证实了唯物论的错误,比如量子力学权威就证实物质和意识是壹体的。 1.辩证法和辩证逻辑学批判 “辩证法”壹词出自于古希腊,意为“对话”。辩证法壹词,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裏,实际上是“辩论法”,即对任何壹个概念,都必须经过多方多次的辩论之后,才可能获得相对准确的界定。亚裏士多德为帮助人们正确辩论,在前人的基础总结出来壹系列的逻辑规律,发展出形式逻辑,为几何学的成功奠定了逻辑基础。 亚裏士多德为人们所熟悉的就是三段论的推理方法,他的逻辑不止三段论。最初的逻辑用在辩论中。当时雅典实行民主制,辩论成了壹种社会风气;因为只有在辩论中才能出真理,才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像中国人谁权力最大说了算,中国人不许辩论。所以中国人思维能力和说话的能力就较差。像演说,中国人不会演说。壹说出来就是第壹条、第二条干巴巴。外国人讲究演讲术,而演讲术裏边最重要的就是在于逻辑。必须把壹件事情讲清楚,只有讲清楚才能做清楚,只有做清楚才能做成功,只有做成功了才能有发展。 康德的先验逻辑和先验哲学已把亚裏斯多德以来的西方逻辑和哲学推到了最高峰。辩证法在康德那裏,指的却是导致产生悖论和矛盾的有害的思维方法。 黑格尔取消了先验逻辑,推出了他自己的逻辑学所谓辩证法的逻辑学。辩证法被黑格尔变成思维的规律和存在方式,并将自然界同化其中,变成了走向绝对理性的几乎惟壹的方法。“辩证法”家黑格尔有壹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存在的。”这是明显地把真假判断与善恶判断等同起来的谬论。存在与否属于真假判断,合理与否属于善恶判断。合理的是存在的,是正确的;但存在的是合理的,则不壹定成立。存在的不必是合理的。怪不得叔本华说黑格尔是骗子,他既骗了革命者(合理的是存在的),又骗了反革命者(存在的是合理的)。黑格尔违犯了把真假判断混同善恶判断的逻辑错误,这就是辩证法家的伎俩,也是辩证逻辑的死穴。黑格尔的辩证法把德国古典哲学最终推向了死路。 马克思在接受黑格尔的辩证法后,又吸收费尔巴哈的朴素唯物论,批判黑格尔哲学的非唯物主义立场,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去掉,加了物质第壹性而已。马克思只是简单地颠倒了黑格尔辩证法中主客体的地位,仍然用辩证思维规律替代宇宙规律。 所谓的“自然辩证法”就是说整个自然界都遵循了马的辩证法“规律”在发展,恩格斯专门写了本书叫《自然辩证法》,闹出众所周知的各种科学笑话。 恩格斯当然反对敢于破坏世界守恒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即熵增原理;恩格斯自然同意电磁波和光线在宇宙空间必然通过某种物质即以太的振动来传播。恩格斯认为数学基于物质直观,总喜欢将各种数学运动和物质运动直接对应,并认为计算机不过是不可靠的“数学演算同纯逻辑演算的滑稽的混合”。此种种谬论,在《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中不可胜数。 辩证本身要求用联系的、发展的、变化的观点看问题,而“唯”是单壹、独有的意思,具有排它性。强调事物的单壹、独有,本身就是偏执,就是违反辩证思维的,它的发展结果只能是片面、独断。这也难怪党的领袖们壹个个都有偏执和独断专行的毛病。 辩证唯物主义这壹命题,从形式上分解开来解释的意思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方法服务于偏执、独断的世界观。这很荒唐,讲辩证就不能有偏颇,讲“唯”就要排斥“辩证”,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把两种相反、对立的概念揉在壹起形成壹种主义,并用这种主义指导人们的行动,其结果是难测的。讲原则时用唯物,改变原则时用辩证,讲唯物可以否定人的精神本性、道德。所以奉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普遍都实行禁锢思想、封锁资讯、限制自由、镇压不同意见、壹党专制,同时,党的政策、原则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指鹿为马,都是辩证思维的产物。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定义的研究对象更接近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加上强调实践的作用,必然以哲学的力量阻碍真正科学的发展。深受辩证唯物主义影响的苏联生物学家李森科提出壹度支配苏联生物学界的米丘林理论,对非米丘林给予严厉打击。文革时,绝大部分中国科学家被打成了“臭老九”。在辩证唯物主义压制下,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经历了相同的劫难。 辩证逻辑最初是辩证方法论的翻版。相对于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并不纯粹研究思维的形式,而是从思维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结合上,来考察思维形式的变化规律。由于不存在辩证的壹般运动,同时现代科学已证明自然界不是决定论的,所以壹般的辩证逻辑规律是不能确定的规律,因而不存在所谓的辩证逻辑。即使辩证法能结合各种领域的具体内容得出具体的规律,但这些规律没法得到统壹的辩证逻辑,仍然只有辩证方法论。 有学者试图将辩证逻辑发展成与形式逻辑并列的思维规律。如同黎曼几何依靠和欧氏几何完全矛盾的平行公设建立起来,可以把形式逻辑中不能为真的矛盾式以某种形式包装为基本公理,建立辩证逻辑体系。黎曼几何和欧氏几何是地位平等的几何学,黎曼几何完全不依靠任何欧氏几何的定理。辩证逻辑的推导却不可能离开形式逻辑,而其公理是违反形式逻辑的。所以这种辩证逻辑体系从壹开始就是完全错误的。 任何壹个稍微受过点学术训练的人都知道,提出壹个命题,所用的概念必须经过明晰准确的界定,这才能让那命题有点确定性,也才能让他人理解、验证和运用。恩格斯将形式逻辑斥为“形而上学”,率先使用“辩证思维”的非人思维方式,它的特点就是从不明晰界定概念,吐出大量云雾,让妳怎麽理解都行。 这套“辩证思维”最受统治者欢迎。毛就是什麽都不说清楚,只是云天雾地地暗示壹通,还壹定要强调“两种可能”,让下属去揣摩圣意。如果事情办好了,他就说是他的英明指示使然;如果办砸了,他就说是妳违反了他的教导──他不是早就强调过失败的可能了麽? 辩证法如同算命瞎子,没本事预言未知,解释已经发生了的事倒头头是道。“父在母先亡”不就是准确预言天下壹切父母死亡时间的宇宙运行规律麽?父母死于同壹时刻的概率小到几乎不会发生,如果父亲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如果母亲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这种处处反对形而上学的辩证思维,岂不是无往而不胜? 真正使辩证法盛行,并使之成为人们至理至圣的法宝的,是前苏联的列宁,并由前苏联传到了中国。1949年以来,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教育,特别是哲学教育中,完全只教辩证唯物主义,只教辩证逻辑,而极不重视,甚至完全不教形式逻辑。中国学生被告之,形式逻辑是“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是错误的思维理论。 殊不知,丧失了“孤立、静止、片面”的思维起点、深度、高度,何来联系、运动、全面的思维发展?事实证明,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类现有的认识情况下是最好的方法论,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把所有的关联都考虑进去,就等于什麽也干不成,就象我们老祖宗壹样,只能抱着个“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的混日子。而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总想壹口吃成个大胖子,壹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这种带有原始思维特征的传统正与辩证法不谋而合。 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完全迎合了中国历史上独断论思维传统的需要,致使中国人的平均思维能力普遍低于西方人,乃至低于日本人、韩国人,甚至低于香港人、台湾人,以及世界各地的华人。中国(文)人不仅不会思维,而且还反思维,倒退思维,这种趋势更突现在中国的教育,特别是中国的大学教育,以及所有文化媒体的传播之中。 没有了形式逻辑思维的基础,辩证逻辑便完全变成了诡辩逻辑、骗人逻辑、说谎逻辑。辩证逻辑是伪逻辑、假逻辑。它不仅不能帮助人们进行正确、有效的思维,更搅乱人们的正常思维,把人们的思维引向错误,引向根本不能产生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死路,甚至索性把“辩证法”变成了诡辩法。 谎言的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在今天,人和人之间,互相不信任,辩证思维应是罪魁祸首之壹。正是深得辩证之道,大人物才能在罪恶之后心理平衡下来。他们根本用不着解释什麽?只要事后壹辨正,什麽都是为了劳苦大众。文革前,有这样壹段真实的笑话:干部学哲学时,壹个农民干部发言说:“马克思主义就是‘折了主义’,怎麽说怎麽有理。”于是,他们继续错误着昨天错误,罪恶着昨天的罪恶。只要有辩证法来撑腰,也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了。正过来看是不行,就反过来看。反过来看不行,就再倒过来看。只要用心厚黑,就没有什麽不能实行的东西。唯物辩证法,完全是为所有邪恶行径狡辩的歪理邪说。 党为了自己永久的统治,教人们看斯大林、看苏共要三七开。毛执政27年犯了23年左的错误仍然只三分错误而且“功大于过”。领袖垄断了政治资源,做有利于人民的事是他们应尽的义务。这点义务和他们享受的巨大权力是不成比例的,何功之有?既然无功,又何以掩过?如果是错误,就应该受批评,如果是犯罪,就应该受审判。“功过论”背后蕴涵着壹种深隧的奴性意识。 中共的御用文人说:“中国没有垮,是因为抓好了经济这个根本”。这些天真的人们不加分析地相信“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句老话。因此他们断定,凡是保住了政权的必定是好政权,凡是失去了政权的必定是坏政权;成者王败者寇。这是典型的奴猪思维:“猪没推翻屠夫的统治,就证明了屠夫的仁慈”。 2.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批判 恩格斯从黑格尔哲学的不同地方抽取对立统壹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规律。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基本思想的错误,这三大规律必然是错误的。 1)对立统壹规律批判 对立统壹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由于自然运动并不具有辩证的本性,所以对立统壹规律作为哲学基本规律是错误的。 大量的事实和实例表明,客观世界的事物首先是表现为由许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是壹种群集相互作用状态。这些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才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发展,而并非只是由其中某两个子系统间的“对立统壹”来推动事物的发展。比如社会系统,就是壹个复杂的系统,它由很多子系统组成。至少就有经济、政治、文化三个子系统。 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壹瞬间既在壹个地方又在另壹个地方,既在壹个地方又不在壹个地方。这种矛盾的同时发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本身就包含着矛盾,那麽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物的生存和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 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在某个确定的时间点上处于确定的位置A处的运动质点,同时又在另壹个地方,请问这个地方在哪儿呢?恩格斯永远也不能确定“另壹个地方”的具体位置! 在平直的常观时空间中,两个不同位置之间距离无论再小也不是无穷小量,距离是无穷小量的两个不同的确定位置是不存在的。恩格斯的错误在于混淆层次,不自觉地将位置的微分Lim△x→0△x和非常小的位移△x等同起来。无穷小量不等于非常小的量。类似地,恩格斯的无穷层次观也犯了将非常大的量当作无穷大量的错误。 在牛顿绝对时空观下,运动物体和时空间是分离的,时间和空间也是分离的,表示运动的速度必须用空间位置的变动加上时间的流逝拼凑而成,加速度则是外力的结果。故运动不是物质内禀的特性,因此牛顿才会求助于第壹推动力。恩格斯试图在牛顿绝对时空观下用意识系统中内禀的矛盾概念来说明物质运动的内禀特性,必然得出违背科学常识的结论。 关于宏观整体运动,恩格斯写道:“所以,壹切运动的基本形式都是接近和分离,收缩和膨胀,壹句话,是吸引和排斥这壹古老的两极对立……所有的两极对立都以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为条件;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结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中。” 恩格斯忽略了表现宇宙本性的单向时间,用表达空间属性的吸引和排斥作为运动的基本形式。正是恩格斯极力反对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最早在学术上表明了单向时间的存在。所以,恩格斯以吸引和排斥作为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出发点就是错误的。 忽略存在,专註变化是中国思唯的壹个特色。《易》就是这种特色的结晶。由于不去分析主体、客体,只研究矛盾变化,这个矛盾变化只能是现实生活表象的再现。像最重视《易》的孔子讲“天”,也只是“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对形而上的问题,了无兴趣。他的传人只能对现实修修补补。毛的矛盾论,继承的正是这种忽略存在、只重变化的传统思想。他借用辩证法的名义,给旧思想穿上了新时装;在新舞台上演唱了壹出传统折子戏。 毛认为辩证法只有壹个规律,就是对立统壹规律,俗称“壹分为二”。该理论认为世上壹切事物都是由两个互相对立的侧面组成,称为“矛盾”。换言之,“矛盾”乃是事物的别称。世上所有事物都具有内部冲突,这是马列毛共有的,但毛贩卖的其实是道家阴阳学说的再版。他和道家壹样,把事物性质的程度区别如“大小”、“高低” 、“新旧”等等当成“矛盾”的两方面。毛与道家不同,道家并不强调阴阳之间的“斗争与冲突”;毛强调的是斗争,而不是双方存在于统壹体中通过彼此拮抗达成平衡。 在生物和其他自控系统中,确实有两个互相冲突的机制在工作,相反相成,达到平衡的目的,去除了壹方,则系统就失去了平衡,死亡就是这种失衡的必然结果。 在人类社会中,民主国家运用了这规律,所以才发明了两党政治,达到了系统的动态平衡。专制国家则不搞这套,全靠强力压倒弱者反抗,这才永远处于危机状态。 除此之外,“壹分为二”完全是胡话。最简单的反例壹抓壹大把:请问一个人怎麽把他的老婆壹分为二?一个水桶分为哪两个对立面?地球呢?太阳呢?万有引力的对立面是什麽?“11”这个素数又该如何分解为两个互相对立冲突的侧面?就算分解为“5+6”吧,那也问题无穷:为何不是“3+8”、“2+9”等等?分解的标准是什麽?这分解的确定性在哪儿阿?就算规定了统壹分解标准,那请问分解出来的两个数又怎麽个互相冲突斗争法? 除了借用去解释自控系统工作机制外,自然界根本找不到可以运用“两分法”的研究对象。无论是马列还是毛,提出“对立统壹规律”的原意,都根本不是解释自控系统工作机制。人类历史上还真难得见到这种根本无法应用的“科学理论”。 对立能统壹吗?不能。无论是武装斗争,还是其他对立的情境,当只有双方“对立”的情况下,就不可能会有真正的共存的统壹,而只能有,或者壹方吃掉另壹方,或者二者同归于尽。这种死亡的结果不是人们期待的统壹。想要达到期待的统壹,明显的条件是,必须要有第三方,乃至更多方的在场,他们或者加以调解,或者加以阻止,否则,对立统壹就只能是假的,不能兑现的。由此可见,对立统壹规律是假规律。 实体界有互相依存,却是恋人之类;有单方面的依存,如鱼与水;有对立,却妳死我活;更多的却是漠不相关。在实体界,对立双方的同壹性基本上不存在,于是,“矛盾”概念不适用;也就是说,对立着的实体们并非互相依存、互相联结、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转化,只对立,不同壹,不符合“矛盾”的定义;只有抽象的、对立的、两极性的运动趋势和状态才互相依存、互相联结,才符合“矛盾”的定义。 矛盾观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多个矛盾,其中有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又有矛盾着的两个趋势、方面,其中壹方面占主要地位;事物的运动变化体现为矛盾间地位的变化,矛盾着的两方面地位的变化;矛盾是物质运动的动力。 “矛盾”不是物质运动的动力。例如:生与死该是人体的主要矛盾,人体运动的动力了吧,那麽这两个矛盾着的趋势、倾向在同壹个人身上的地位的变化又是由什麽来决定呢?显然不能由它自身来决定,只能由药物、病菌等“矛盾”着的方面来决定。上面已论证过,生与死这样对立的、两极性的趋势、倾向才是矛盾,实体性的药物、病菌不符合矛盾的定义。如果把混进矛盾的药物、病菌清除出矛盾,“矛盾是物质运动的动力”就不攻自破了。总之,旧矛盾观就是靠把不符合矛盾定义的实体拉入矛盾,才自圆其说的。 矛盾双方有壹方必然占上风,这称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了矛盾性质。本来“主要矛盾方面”壹词就基本上是主观判断,没有明确的客观依据,再加上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可以相互转化壹说,就显得更混乱了。所谓“矛盾转化”,指的乃是对立面中弱小壹方通过斗争变成强大壹方,这就是所谓的“走向反面”。 按毛的“事物总是要走向反面的”说法,凡是法治社会,迟早都要警匪倒转,变成土匪世界?好人总是要变成坏人,坏人总是要变成好人,变过来变过去,翻来复去,永无止歇? 比较合理的人类社会应该是壹种自控系统。这种系统要达到平衡,绝不能靠单方面长久压制某个阶级,必须照顾到社会各阶级利益,才能长治久安,实现真正的安定团结。因此,社会的系统平衡,也就是财富分配比例处于各阶级承受范围内,使各阶级利益冲突达到最低限度。要做到这点,谁也别想壹口吃尽,把事情作绝了。这就是“中庸之道”,用现代眼光来透视,那就是设置个保证各集团利益均沾的“财富分配比例调停点” 如果社会壹部分成员甚至大部分成员的利益被另壹部分成员大肆侵占掠夺,社会就严重偏离了上述“调停点”,造成社会危机。这种危机深化到壹定程度便要引出全面动乱,“剥夺剥夺者”,“走向反面”,让天平向“调停点”的另壹侧急剧倾斜,于是压迫者便成了被压迫者,被压迫者成了压迫者。如此持续下去,社会又严重失衡,于是再壹次“走向反面”。 “走向反面”本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病象,毛却把它当成常态,总结成了“宇宙运行规律”。既然“壹切事物都要走向反面”,那无产阶级上台了,迟早要被资产阶级推翻吗? 把这“规律”运用到自然界裏去就更是笑话了。太阳和地球大概可以算“壹对矛盾”吧?这俩家伙斗争的结果,是不是有壹天要强弱易手,主客易位,太阳反过来围绕地球旋转? 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毛说,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只能以壹方被消灭的方式解决矛盾(他忘了若壹方被消灭,则另壹方也不存在了)。而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就是非对抗性矛盾,它不需要使用暴力,而是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他的错误,乃是从“阶级斗争”邪说裏带出来的先天性痴呆。他既看不到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妥协可能,又看不到“阶级弟兄”之间照样有利害冲突。 现代民主资本主义社会的成功,已经充分驳倒了“劳资之间必然是对抗性矛盾”的武断归纳。民主社会的运转过程,就是各阶级之间通过斗争达成妥协。这利害冲突根本无法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阵营去机械划分。人类社会中的矛盾,没有什麽“对抗性与非对抗性矛盾”的机械划分。人类冲突多由争夺社会财富引起。如果采用“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均沾”的方式,并让社会各阶级按同壹民主规则,公开和平争夺财富,则利害冲突演为对抗性的流血冲突的可能就极大减少了。但若使用中国那种“赢家通吃,不服者壹律铁拳侍候”的狼羊律,则总有壹天要“走向反面”。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毛说:诸矛盾中,必然有壹个矛盾是主要矛盾。只要全力捉住这主要矛盾并解决之,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即在特定的时期有特定的主要矛盾,必须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不能让次要矛盾干扰了主要矛盾的解决。社会尽管存在主要矛盾,但其它矛盾并不能简单约化在主要矛盾中,只有在革命和全面战争中,才近似地实现两极分化。所以,这种“纲举目张”的思维方法在打仗时有用,壹旦突破了敌人防线的最薄弱处,对方就溃不成军了。然而将此上升为国策,提出什麽“以钢为纲”、“以粮为纲”就笑话了。这种“抓大放小”的战争思维方式,是中国“运动”不断、不能依法治国的思想原因。 2)质量互变规律批判 恩格斯的“质量互变规律”完全是诉诸朴素的直觉,使用的不是清晰的学术语言,其关键概念“量变”、“质变”毫无界定。所谓“量变引起质变”似乎应该表述为:“某物质的量的改变会导致该物质的物理或化学性质改变”,这才能算是及格的学术表达方式。 量变能质变吗?不能。仅仅惟壹的量变,永远不可能有质变。沙坑变成巨大的沙漠,砂粒依然是砂粒,没有任何质变。须知化工厂都是在试管的基础上的千百倍放大:化学家们先在试管裏发现了某个化学反应,再把试管裏的反应放大到工厂的反应釜裏去。那量的级别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可反应还不是同壹个,有什麽“质变”可言? 以水的物理性质而论,也谈不上什麽“量变引起质变”。谁都知道,不到沸点,水照样会汽化,不然,洗的衣服永远晾不干;而过了沸点后,水就成了汽,再增加温度,它还是汽,并不会引出什麽“质变”来。 恩格斯说:“温度的单纯变化导致了水的状态的质变”。水温改变导致物相改变,那改变的只是物理性质,其化学结构壹点都没变。用哲学术语来说,那改变的是形式而非实质,谈何质变?课堂上教师常举的例子是:温度(量)下降,水会结成冰。这裏既隐去了温度为什麽下降的条件,更隐去了压力状况的条件,而且更重要的是,温度的“量”,与水(质)的量并不是同壹个量。温度反映的是物体分子热运动之动能,其升高乃是表示分子运动的激烈程度增加,跟物质的量(mass,即物理学上的“质量”)有何相干?真要比较水的量,最好是去比较游泳池和湖泊,看看水量从池塘的水平增加到洞庭湖水平后,会有什麽“质变”。 化学反应改变是物质的实质,但许多化学反应根本就不需要壹个数量上的“临界点”,根本就不遵循他的“通过了某个特定点后突然进入了质的转化状态”途径。 普通化学还有个“质量作用定律”,那是说,化学反应的速度和反应物的质量乘积成正比(mass,在物理、化学的概念上为“质量”),但是,反应物的量只影响反应速度,并没有改变化学反应的性质,更不会改变反应物或产物的性质。说到底,那还是量的关系上的变化,谈不上什麽“质”。自然科学理论证明,量变中的“量”,如果缺乏三种以上不同的“量”的关系的变迁,质变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 复杂的生命高分子的性质,根本就不是什麽分子量决定的。在复杂的生命物质中,“结构决定性质,结构决定功能”乃是最重要的规律,根本就不是个简单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直线关系。是DNA的双螺旋结构决定了它作为遗传信息载体的高保真性与稳定性,是它编码的信息决定了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这种“信息──结构──性能”的关系精密到了这种地步,以致有所谓“点突变”导致的“分子病”:整个基因只要错了壹个“字母”,则编码出来的蛋白质就失去了正常性质与功能,甚至可以因此引起死亡。这种点突变引起的分子量变化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壹个人如果想从量变中等到质变,则苦盼终老,却永远也等不到质变的发生。因为,质变自有定数,非量变之和。 有人说:批判量变质变规律,就等于说:人只会慢慢地衰老,永远不可能死亡。“人只会慢慢地衰老”,请问:量变在哪裏?质变在哪裏?“慢慢”——量变,“衰老”——质变;也就是说“时间催人老”,壹句古诗嘛!可是时间与人的衰老、死亡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时间是宇宙的性质,不是人的性质。在人没有产生前,宇宙的时间就是开了;即使人类灭亡了,宇宙的时间仍然存在。时间与人没因果关系,怎扯到量变质变。 量变质变的“量”,定是该事物内在的量;量变质变的“质”,定是该事物内在的的质。若把毫无关系的质和量生拉硬扯到壹起,那只是做诗而已!那不是讲道理,必陷入胡言乱语! 3)否定之否定规律批判 否定之否定规律仅仅在两者之间的否定之否定,将永远不可能产生任何肯定,想要有肯定的产生,必须要有第三者以上的对象参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矛盾双方决定统壹体的演化,具有强烈的内因决定论性质,由此导出了马克思武断的社会决定论。分数维结构的混吨系统具有无穷的非决定论的分叉演化点,否定之否定规律根本套不上。 辩证法被滥用的原因源于其核心的“否定原则”。黑格尔认为:“对这壹原则而言,没有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没有东西是绝对神圣的,而且这否定原则能够冒壹切事物的任何风险并承担壹切事物的任何损失。”但否定概念的内涵比变化概念的内涵丰富,将否定概念哲学化等于把其比变化概念多出的部分内涵强加到充满了无穷变化的物质世界中。用正题、反题和合题的简单规定将否定原则组织成辩证法模型,来解释世界的所有运动,必然导致用少数狭隘的天条强行规定无限复杂的自然界。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就是变戏法、就是在不断地诡辩。“否定之否定”规律表现为:“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原始公妻制——夫妻家庭制——共产主义的公妻制、无家制”。恩格斯用“麦粒——麦苗——麦粒”来证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成立是错误的。从麦粒到麦苗,是麦子的两个阶段,其基因并未变化,不过是同壹生命发生了存在形式转化而已,这在生物学上叫个体的发育,并不是对原有生命的否定;而新麦粒是新生命的开始,基因已发生了变化,是对上壹代生命的否定。对于生命来说,有壹次否定就够了,焉用两次?其错误实在太低级,他连“形式”与“实质”的区别都拎无清:麦粒变成麦苗只是形式变化,实质没变,而麦苗枯萎死亡则是生命结束,发生了从有生命到无生命的实质改变。可见,辩证法根本不成立! 马克思主义说:劳动创造了人类,而劳动又是人类的劳动[恩格斯说,劳动是人的本质]。这完全是绕口令:必然是人的劳动创造人,人自己创造人,没有回答人的来源。后来,出了达尔文的进化论,马克思主义连忙说人来源于猴子。可至今没有科学的证据。马克思这种绕口令的学说只能骗些流氓傻子。什麽“武器的批判”、“批判的武器”等等。把人弄煳涂了,就证明马克思主义先进,真是荒唐! 历史唯物主义批判 作者 关敏 写于 二零零六年 1.漠视生命、忽视人 恩格斯曾说,“马克思使历史第壹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壹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壹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应有的权威此时终于被承认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完全没有道理。在伊甸园的亚当就不需劳动,小孩子也不须劳动,老人也无须劳动。首先是消费,其次才有精力劳动!最初人类消费东西哪里来的,上帝造的赐给人类的,人被赶出伊甸园后就要劳动了。 唯物主义认为不是人类自身,而是人所创造的经济和物质生产力决定了人、社会和人类历史。难道人吃不饱饭就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吗?追求高尚的思想境界必须先有富足的生活吗?耶稣说过“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壹切话。” 恩格斯晚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已经认识到唯物主义不能解释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不是首先由经济决定的,而是首先由人的原因决定的,是由人的繁衍和血缘关系决定的,因此提出人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概念,与物质生产并列,称为2种生产。 事实上,整个人类社会,从总体上说来,都是由人类自身发展决定的。正是人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是人自身的发展程度,决定了物质生产发展的程度;不是物质生产决定人类社会;不是经济决定人、决定人类社会。社会是由人的发展程度决定的,不是由经济决定的;是人和人的发展程度决定了经济层次和水平,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把经济说成基础,他着眼于“产”权的变化。经济决定人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只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异化现象。不仅原始社会直接表现为由人的自身发展来决定,而且未来社会也将直接表现为由人自身的发展来决定。 财产无论它对于人多么重要,它也在人身之外。经济再重要,不可能比人重要。不是经济创造人,而是人创造经济;不是人为经济服务,而是经济为人服务。 马克思之所以产生经济唯物主义的错误,是他没有能够认识到物质生产力不过是人的精神、智力和知识的物化,它只是生产力诸要素中,并非最后决定的因数。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是毫无根据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统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果,是一棵树上长出来的两个果实。唯物主义忽视了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唯物主义把壹切都归结为物质,所以中国的媒体、人民都特别关注物质利益。比如说那个地方爆炸了或桥塌了,包括9.11事件,中国媒体报道的是首先损失了多少钱,往往把死了多少人放在后面甚至壹笔带过。所以,从整体上说唯物主义是容易漠视生命的,欧洲人常常将唯物主义作为贬义词来用,就是认为唯物主义者没有信仰,缺乏人文关怀和道德。唯物主义者眼里只有物质,最终会走向唯利是图、走向腐败的泥潭。 2.忽视精神 唯物主义说物质决定意识。事实上,没有设计就没有大楼,没有木匠心里的桌子,也就没有放餐具的桌子。 对壹个完整的人来说,他面对着两个世界: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指向精神世界的就是人的自由意志,而指向物质世界的就是人的生存意志。从精神世界中产生真理,从物质世界中产生知识。可是,唯物论和进化论说,实际上只有壹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物质世界。信仰唯物论和进化论的人们对精神世界开始蔑视起来了、逃避起来了,从而就少了壹个世界。少壹个世界就是少壹份思考,少壹份深刻,少壹份丰富,这种人不愚蠢是不可能的。 唯物论、进化论以为:人只是结构复杂壹点的物体,良心是道德灌输的结果,与人的天性无关,而道德和法律规条,则只是为了减少人对人的伤害和社会的和谐而纯属人们之间的协议之物,甚至是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订出来控制人们行为的。只有物质利益追求是唯壹正确的追求,而涵养神圣人性、充实神圣人性则被视为无藉和荒唐。也就是说,唯物论、进化论教导人们接受的就是唯功利论,而壹个唯功利论者必然失去理性的思维。 原来悟性只有被神圣人性所有,直觉、灵感都是神圣人性的直接判断和深刻洞察,人们的大智慧无不植根于人的神圣人性里面;壹切取得重大成就的艺术家们,无不是悲天悯人的人们。而当神圣人性遭到否定时,也就等于人们拒绝了他的悟性、关闭了直觉和灵感的通道,只给自己留下了“算计”这种思维。从而使得信仰唯物论、进化论的人们彻底失去了以神圣人性为根据地的大智慧而只剩下了理智地精打细算方面的小技巧。这足以使人们愚蠢起来!唯物论和进化论要求人们凡事都要寻求和注重物质依据,把人们心灵的判断和悟性思考当作是无藉的胡思乱想。可是,在精神学科领域内,人们想找到物质的依据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越是精深细微的方面,越与任何物质毫不相关。从而阻碍了精神学科的发展。 唯物论和进化论把壹些什么“进化、发展、进步”的毒草种植在了人们的心灵深处。从而信仰它们的人们坚信越是新产生的东西越是有道理,传统就是迷信、虚妄和愚蠢的代名词。从而信仰它们的人们彻底地失去了传统、失去了历史、失去了无以数计的悟性和智慧的结论。虽然今天的中国高校也在讲中国文学史、中国哲学史,但所注重和拣拾的只是有关物质和欲望的垃圾,而真正精粹的部分却往往被当作迷信和错误加以批判。 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里, 人权是后天的客观存在, 因此堕胎问题是各方权力与利益在客观上的取舍。而在唯心主义的世界观里, 人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人性问题, 是道德标准问题, 所以堕胎行为是对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先天精神准则的破坏。 马克思的另壹个错误,乃是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人的社会活动,人作为有限的存在,人的实践怎么能检验真理呢?牛顿说时空是绝对的,万有引力是客观存在的力;爱因斯坦发现,时空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万有引力是表象,是物质引起了空间的弯曲。玻尔又以测不准原理反驳了爱因斯坦,今后,还会有发展。哪个实践能检验出真理呢?实践只是接近真理罢了。 实践唯物主义把实践和客体,实践和物质等同起来,就象经济唯物主义把经济和壹般物质等同起来壹样,它把作为意识结果的实践,当作意识的起点和本源。 事实上,没有意识的参与,实践是什么也检验不了的。这壹谬误造成了“付学费”、“摸石头过河”等等大量损失,是严重轻视科学的表现之壹。 3.唯生产力论的困境 唯物主义总是强调生产力、经济对社会的决定作用,把文化、政治摆在后面。历史事实却相反:先有公平竞争的观念,才有古代的公平竞争的奥运会[公元前776年—公元394年,古代奥运会历史长达1175年],而当时并未有公平竞争的商品经济。 11世纪地中海两个最大的贸易集团是热那亚商人和马格里布商人集团,热亚拉是拉丁世界的壹部分信仰个人主义,马格里布是穆斯林的壹分子信仰集体主义。热亚那出现了契约、行会、产权,发展成着名的城市共和国;相反,穆斯林的集体主义使马格里布演变为极权主义国家。16-17世纪的西班牙是殖民强国,黄金比英国多得多,军力也强的多,可后来英国成了民主自由的中心、世界科学的中心和产业革命的发祥地。原因在于:英国有自由主义的传统;西班牙被穆斯林统治过,专制的集体主义思想严重,从而使西班牙日益落后。 英国先有政治革命,即清教革命和光荣革命,在清教革命和光荣革解放思想的推动下,发展科学,产生牛顿力学。牛顿力学逐步转为技术,再过壹百年,产生工业革命,然后才产生现代产业和现代生产力,产生现代工人阶级。这与经济决定论先有生产力,后有生产关系,再有其它经济关系或“经济基础”,最后才产生政治革命的教条是完全相反的。 就美国说来,美国的独立战争比英国清教革命迟了壹百几十年,当时的产业革命还没有开始,美国全国都是农民,没有产业工人,同时还有奴隶制度,生产力仍然不比中国鸦片战争时期先进。美国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经济关系,以及产业革命和产业工人,是在独立革命、建立民主制度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其中奴隶制度到南北战争时才废除。几乎所有的历史事实都说明,先有政治革命或政治改革,后有经济变革,然后才产生相应的阶级。 按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俄罗斯就不该发生十月革命。苏共统治的俄罗斯与自由民主的美国竞赛却越来越穷,搞得众叛亲离,最后俄罗斯人观念更新搞起了资本主义,重新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近年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捷克在资本主义的奥匈帝国时期人均收入水平远远高于奥地利人;消灭市场经济制度之后,捷克的人均收入水平却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的奥地利人。所以,1989年的捷克更是90%以上的人要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到1999年,东欧人均收入水平已翻了壹番;而坚持极权计划经济的北朝鲜还在饥寒交迫中煎熬,正等待着世界人民的援助呢。 民主观念已为东欧人、俄罗斯人所接受,这和他们基督教[东正教是基督教的壹个分支]的传统有关。《圣经》里说:人是由神而来,所以人人平等[基督教的兴起是人类争平等运动的第壹个高峰];人都是有原罪的,所以给人的权力不能太大;爱你的邻人爱你的仇人,这是博爱、宽容、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受奴役的犹太民族产生了这些民主思想的精华是无法用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来说明的。 如果用生产力标准来说明执政的合法性的话,那么,东北在日本占领期间保持了经济较大发展;之后受到“国军”、“共军”的反复蹂躏,产量空前下降,如钢产量就减少了十分之九,那么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民国初期中国的纺织面粉业也就居世界前二位,就初步建立了公交车系统就有了电梯出现了小轿车,中国就萌芽出世界级的民营企业。二战后中国就以世界五大国的成员成为东亚霸主,二战已经结束很多年了,战败国日本已经和平掘起。 50年代中国经济的发展受长官意志的干扰,极左政策及“文化大革命”的结果是把国民经济引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连满足城乡人民“吃穿用”的基本生存需要都十分困难。到1978年,中国的许多人均经济指标,尤其是与生活水平相关的指标,并未超过1957年,甚至未超过1936年的水平。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执政的合法性又将得出什么结论呢? 历史唯物论是错误的,经济搞得好不壹定政治就能上路。德国希特勒时期的经济政策是最成功的,那时德国是欧洲第壹个走出大萧条、失业迅速减少、经济高速发展、全世界第壹个修高速公路的国家,但因为政治专制,走向了战争。中国目前的政治秩序极有可能因权力转移无公平规则而走向动乱,也可能步当年德国的后尘。 唯物论者只能把人类引向灾难和毁灭,共产党极权专制恐怖统治中国几十年,就已经饿死、害死、冤死中国人八千万,最少有两亿人遭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之害,唯物论这个邪说的祸害已经远远超过了洪水猛兽。 4.经济富裕与政治民主没有必然的相关性 经济决定论认为经济改革必将导致政治改革、经济增长必将导致政治民主。既然中国政府在不断地深化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在持续地高速增长,因此许多人断言,中国已经走上了民主转型的康庄大道,伴随着经济发展,中国的政治也势必愈来愈民主愈开放。 其实,经济决定论只是壹套神话,壹套危险的神话。 有时候,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提高,他们对政治参与的愿望越强烈。在这里,经济发展是政治改革的催化剂。有时候,人们越是有机会发财致富,他们越是对政治改革漠不关心。在这里,经济发展又成了政治改革的替代品。所以,埃尔斯特(Jon Elster)否认我们可以从社会研究中得出规律。他认为我们只可能找出机制(mechanism),据此对人类的行为作出解释。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参照其它因素,才可能对某壹特定社会中经济发展与政治演变的关系做出壹种趋势性的分析。经济发展、经济改革既非政治民主和政治改革的充分条件,也非其必要条件。希特勒统治之下的德国曾经取得惊人的经济增长,但是它并没有导致政治民主,相反却强化了极权专制。俄国、东欧和蒙古的经验则证明,共产专制国家实现民主转型并不必须以市场经济和中产阶级为前提。中国的中产阶级有三个特点:1.中产阶级的很大壹部分是在现存政治体制内部产生的,是这个体制的得益者;2.中产阶级没有自己的集体意识,不可能产生独立的意识形态;3.中产阶级没有参加公共事物的途径和能力。从这三个方面看,中产阶级的增长不足以在短期内促成中国的政治变革。 共产党从来没有承认过民主原则,它把自己的壹党专政看作天经地义。中共统治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中共宣称反对“资产阶级式民主”,发誓要坚持党的领导“永不变色”。中国的经济越发展,共产党越是把功劳记在自己的账上,搞起专制来越是“理直气壮”。其次,中共的腐败的深度和广度是其他政党无法比拟的,他们必将为其利益而拼命维护壹党独裁。 第四、“六四”后不同于“六四”前。“六四”前的中国,经济改革起到了促进政治改革的作用。因为经济改革就是改掉传统的极权计划经济重建市场经济,这就在意识形态上颠复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所以它顺理成章地强化了政治改革的正当性,强化了人们对政治改革的要求。然而在“六四”之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彻底破产,共产党的统治沦为赤裸裸的暴力统治,它只有凭着经济发展的成就即所谓政绩为自己的存在辩护。所以在“六四”之后,经济增长反而成了中共当局抵制民主改革的借口。 第五、由于缺少公众监督和民主参与,“六四”后的经济改革必然沦为权势者对普通民众的公开掠夺。这样的改革越深入,权势者们越不愿、也越不敢再进行政治改革。在这种畸形改革下成长起来的许多中产阶级成员,即便他们不属于分赃集团,即便他们也有政治改革的要求或愿望,但是由于他们清楚地意识到目前整个经济秩序是建立在极大的不公正之上,而自己的经济利益又和这种不公正的经济秩序有着难以分割的关系,他们担心政治的变革会引发经济清算,从而导致现有经济秩序的混乱乃至瓦解,进而危及自己的经济利益,所以对政治改革抱着十分矛盾的态度、欲迎又拒。 经济唯物主义批判 作者 徐水良 写于 二零一二年 经济唯物主义(所谓“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毛泽东的《实践论》,是这种实践唯物主义的典型代表。这种实践唯物主义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先于理论,毛泽东还总结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简单化、混乱而错误的公式。这种理论完全颠倒了实践和人的意识之间的关系,作用和反作用之间的关系,混淆了实际和实践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恰恰相反,实践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的结果。在汉语中,实践的意义是很清楚的,这就是把理论、思想付之于实行、付之于行动。没有理论、思想等等,哪来实践?这个整天提倡大众化民族化的人,像在其它许多问题上壹样,壹到哲学领域或其它壹些理论领域去装腔作势的时候,就把中国话也忘了。 上面的问题,不应该是抽象的哲学问题,而是具体的意识科学(其中包括思维科学)的问题。这是需要用几部巨着来说明的问题。这里当然只能非常简单地讲讲。 根据我的研究,人的意识过程分为四个基本过程,三个后继过程(我把意识既分为范畴又作为过程来研究)。四个基本过程是:感性过程,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三个后继过程是:表述过程、传播交流过程、意识的各种形态的形成过程。这些过程愈来愈复杂,后面的过程往往包含前面过程的复杂循环和组合,而前面的过程,在现实中又与后面的过程交织。为简化起见,这里只讲基本过程。 感性过程是从感觉、知觉到表象,记忆表象的“印象”过程,这是从客观世界到主观世界的过程,从外界到头脑的过程,是真实地或变形地或虚假地“映像”过程。列宁的“映像”说,乃是片面夸大意识这壹阶段的结果。这是意识的初始阶段。这时,实践还远远没有产生。对于原初的人来说,他面对的是壹个原始的客观世界,原始的实际。实践过程是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过程。因此,无论是对原始人来说,还是对初生的孩子来说(甚至胎内婴儿),他们首先必须感知世界,认识世界,经过学习过程,形成意识,并且在需要需求欲望的刺激下,最后才能产生行动,产生实践。下面我们将会看到,实践过程要在基本过程结束时产才生。尤其是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的那些实践过程,人生中主要的实践主体,或者实践主体的主要阶段,要等学习任务初步完成,离开学校走上社会以后才开始。把实践过程放到小孩子认识学习过程以前,是荒谬的。小孩主要表现为学习主体,而不是实践主体。 记忆表象是感性过程的结束,从此以后,记忆表象将会伴随今后意识的全部过程,将时时浮现在人们的面前,以后的意识过程,将以记忆表象为依据。不过,我们这里不谈短期记忆和长期记忆等问题,长期记忆中的终生记忆,壹般要等小孩子记事以后才基本开始(此前只有萌芽)。记忆表象以后,就是大脑种经系统内部运动,精神的内部运动。(以上有许多问题如知觉,错觉等,略而不谈。) 第二个过程是认识思维过程,往往从感觉过程即已初步开始,但壹般的正式过程,是从表象过程开始。这个大过程,又分两个过程,即从具体到抽象的悟性过程和从抽象到具体的理性过程。(这两个过程又分很多小过程,不过这里只能谈谈主要的大略过程,很多小过程略去,以下各部分均如此。) 悟性过程(很多人也称为“知性”)的开头,是形象思维。用比喻来说,就是图象处理过程,“放电影、动画”的过程。这里说的“图像”,其实除本来意义上的图像以外,还包括声音,气味,触感等各种感觉要素的综合,感性过程和形象思维的不断重复,壹方面是内容的不断丰富,壹方面又是其中壹部分,尤其是重复部分的不断强化,及另壹部分非重复或非强化部分的不断简化,而不断扬弃。不断简化即不断抽象的结果,到壹定阶段、就产生概念,就是相对简化固定的图像,或图像组、或图像组的组合。例如人们讲“人”的概念时,头脑里出现的往往是简化的人的图像,尤其是人的头部或整体。 毛泽东说,概念已是理性认识,已抓住了事物的本质,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他根本不知道感性,理性为何物,更不知道悟性知性为何物,只好装腔作势,信口胡言。事实上,理性过程及理性过程的结果——理性认识,就本处讲的原始过程而言,还根本没有产生。概念不是感性过程和理性过程的分界线,概念只是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分界线。至于概念是否抓住了事物本质的问题,与理性认识的问题根本不能混为壹谈,与概念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也同样是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这是现象和本质,真像和假象,真理和谬误等等壹些领域所要研究的问题。如前所述,初级的概念,乃是简化的图像或简化图像组合,马克思主义错误地把“会劳动的动物”或“社会关系的总和”和称为人的本质,但我可以保证,百分这九十五以上的人,讲到“人”这个概念时,头脑中出现的只是人的简化图像,而不是上述“本质”,而且许多人根本不知这种所谓的本质。事实上,在意识的各个阶段,都有是否反映事物本质的问题,例如在感性阶段及形象思维阶段,假象不直接反映真实本质,只有真像才直接反映真实本质。人们的概念、思想、理论,在许多情况下也往往不能正确或准确反映事物本质,往往抓住非本质部分或假本质部分。把完全不同的问题和东西混成壹锅粥,搞得混乱之极,这是毛泽东的习惯做法,在其代表作中也是到处可见。明知自己不懂,却偏要不懂装懂,冒充权威,正像他当时批评别人的那样,不懂装懂,哗众取宠,装腔作势,籍以吓人。也像在几十年以后,以“伟大导师”架子批评别人的那样,“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尤其可恶的是,把批评他错误的人壹壹打倒,打成反革命,使许多人死于他的屠刀之下,以保证他的“最高指示”的“绝对权威”。人不可能不犯错误,笔者就曾壹再声明自己是从错误中走过来的。可恶的是不懂装懂,装腔作势;更可恶的是以暴力压制别人的批评,比街头恶少讲不过就动武更可恶。 写到这里,随手翻开《实践论》中的壹页,其中讲到:“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在联系了。抗日民族统壹战线是能够成功的这个概念,也就是理性认识阶段。”,把各种不同的东西搅在壹起,其混乱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这前面和这后面,大段类似的东西,比比皆是。我真惊异我们当时学习这种“最高指示”时,自己怎么会那样地无知,对这样的东西也不能识别,竟然奉为真理! 在上述意识过程及全部认识过程中,都是分析和综合并用。毛泽东把认识过程,甚至调查研究过程,称作分析过程,乃是由于对认识过程的完全无知造成的。 从概念开始,就进入抽象思维过程。这时,壹个意识的特殊现象产生了,这就是千百年,数万或数十万年表述过程,和传播交流过程中产生的语言、文字及壹些图像、符号,介入了非原始的抽象思维。虽然就原始过程说来,表述和交流过程还没有产生,然而就现在现实的人的思维说来,抽象思维是以符号(主要是语言文字)思维为主的。只有没有受过教育的聋哑人,才是例外,他们没有言语思维,但有抽象思维甚至简单的符号思维。过去的学者们几乎没有例外地把抽象思维和整个人类思维,与符号、言语思维等同起来,就是这个原因,但他们不能解释没有受过教育的聋哑人的问题。 由于原始符号的产生及语言、文字的介入,抽象思维又变成、或发展为符号思维。 普列汉诺夫的“象形文字”说,就是把这壹片断的意识过程片面夸大的结果。“映像”说和“象形文字”说争论不休,其实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只有少许局部真理,但整体却是错的。 抽象思维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产生,它必须以记忆表象及形象思维为基础,抽象思维(这里指符号思维),只是壹些符号的运作,它的具体内容,乃是随符号思维运作而运作的形象思维及记忆表象。如果没有后者,那么,符号思维除了毫无意义的符号外,它什么也不是。人们的大量思维都是形象思维,形象思维可以单独存在,抽象思维却不能单独存在,人们可以有无抽象思维相伴的、单独的形象思维,却不能有无形象思维相伴,不以形象思维为内容或补充的抽象思维。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及全世界大量心理学者,颠倒两者的关系,壹再说语言是人类思维的基础,这是完全错误的。八十年代,本人曾从狱中寄出文章,说到形象思维是抽象思维的基础,灵感思维是什么,以及其它有的问题,寄给钱学森和意识科学界。不久有报道说,形象思维是抽象思维基础的说法引起争论。因为以前的人们都是把抽象思维,尤其是语言逻辑思维作为思维基础的。我国思维科学的“权威”钱学森当时说不要急于下结论。及到目前,人工智能研制中,仍然是逻辑思维作为基础,这种认识妨碍了人工智能的开发。我在当时的文章中也指出这壹点,指出必须研究形象思维,才能研制出完全的人工智能,才可能超过人原有的大脑智能。 抽象思维,符号思维大大加快了形象思维及整个思维的进程,并使单靠形象思维难以或无法完成的思维得以完成。例如数学和理论物理中的许多问题。 符号思维的不断重复,产生了壹些规律性的东西,这就是逻辑。逻辑是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壹种反映。人们依据逻辑进行的思维就是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抽象思维的高级形式。 抽象思维、符号思维、逻辑思维继续进行,不断重复,壹方面越来越丰富,壹方面越来越抽象,最后产生哲学概念和哲学思维。这中间还可以分好多阶段,不过我这里不讲它了。 这就是悟性过程(知性过程)。这是以归纳为主线的过程。悟性过程的最高结果是壹些最抽象的概念和思维。这之后,就是理性过程。理性过程与悟性过程相反,它是从已经得到的抽象结果开始,从抽象到具体,以演绎为主线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起点,即悟性过程的结果,其抽象程度各各不同,就思维中大多数和理性过程说来,并未达到哲学抽象,而是在抽象程度较低的层次上开始向具体“回复”。这个过程,从抽象到具体的理性过程,要得以进行,其必要前提,就是先前的记忆表象,及认识、思维,和认识、思维的结果,在人们的头脑中不断浮现,飘浮在人们眼前,成为从抽象到具体这壹过程不言而喻的,似乎是“先验”的依据(主张先验论的人正是在这里犯错误)。没有这个前提,没有这个依据,理性过程就不可能进行,或者是毫无内容的东西。很多唯心主义者忘记了这个前提,以为从最简单最抽象的东西,从最简单抽象的概念中能产生壹切。例如黑格尔就是这样。毛泽东及“路线斗争”时期的许多做法,也正是遵循唯心主义的这种逻辑,虽然他们挂着唯物主义牌子。 理性过程的结果,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系统的理论体系,这就是理性认识。这种体系与认识过程前半部分,与客观世界的真实情况,都存在某种相反性,因此容易引起误解。这种相反性也常常带到表述程中去。因此,列宁(及毛泽东等)把叙述过程和研究过程等同起来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马克思本人也承认这种相反性。其实,上面各个过程中,以及后面要讲的许多过程中,都有使人容易误入歧途的地方。如上面提到的相反性问题,除了上面讲的例子以外,又如语言符号的引入,产生某种假象,从而产生把语言当作根本的学派,抽象神秘的咒语迷信,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万物之类,抽象可以自行转化为具体的理论,等等。此外,由简单化思想而极度夸大意识的某壹片断,如上述列宁的映像说、普列汉诺夫的象形文字说等的错误,还有弗洛伊德创造的潜意识无意识神秘主义,还有下面将讲到毛泽东“路线决定壹切”论等等,都是在抓住某壹局部真理的同时,造成总体上的完全谬误。这些都是误入歧途的例子。而且由相反性引起,和由片面夸大引起的错误有时也交织在壹起。 由以上论述及下面将要讲到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关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的概念及许多说法,都是错误的。 与认识过程同时产生,或紧随认识过程之后,与认识过程并列展开,并互相作用的过程,是第三个基本过程,即情感过程。为节省篇幅,对这个过程不详细讲了。 这三个基本过程的结果,就是有壹定意识系统,包括壹定记忆,壹定认识或知识(包括壹定思想、壹定理论及其它),壹定感情的意识的人。这种意识的人与生物的人,社会的人等等,壹起成为活生生的人的组成部分。成为活生生的人的各个侧面。 毛泽东的公式是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实践。这里,不说其中包含的混乱和谬误,只看理性认识——实践的直接转换,也是很错误的。这种转换不仅不是直接的,而且它本身并不会自发产生。只有当这之外的需求,需要,欲望,动机产生,并且还需要有感情的介入,还要经过壹系列复杂过程之后,才会产生实践。而先前的人的意识,包括感性、知性、理性,包括感情等等(不仅仅是理论),只不过作为指导思想和情感影响而存在,并不直接介入行动和实践。对行动和实践直接起决定作用的,乃是意志过程。先前的认识主要只是对意志过程中产生的再认识起指导作用,壹般的意志过程,包含许多次再认识过程。这其中,首先,人的需要,需求,欲望才是产生行动动机的根本原因。这里讲的行动,包括实践,行动的含义大于实践。其次,动机要转化为行动,还需要经过壹系列复杂过程。这就是意识的第四个基本过程,即意志过程所要研究的问题。这个意志过程,包括意向过程,策略过程,行动过程。 意志过程的前提,就是活生生的人,包括生物的人,社会的人和具有壹定意识的人。意识的人又包括记忆、知识、思想、感情等等,而不仅仅是理性的人。这个过程的开始,是从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意识的人)的需要为起点的。需要转化为需求,又转化为欲望、动机。以上可以称为意志前提过程。然后对欲望、动机所指向的客观世界进行再认识,前面感性过程和认识过程的重复或不断重复,动机和客观世界两者相结合,确定目标、方向。以上就是意向过程。然后又对客观世界进行考察或调查研究,再认识,再思考,根据目标方向及客观实际,确定实现方向的道路、路线、根据这些路线,又确定保证走好这壹路线、道路的方针、政策、具体方法、具体步骤,这是策略过程。毛泽东的路线决定壹切论,就是把其中“路线”这壹片断片面夸大。其实,路线不是决定壹切的,恰恰相反,它本身由前述所有过程决定,尤其由方向所决定。其后,又必须化为方针、政策、方法、步骤等等,才能起作用。上述过程同前述所有过程壹样,可能不断反复,包括前述基本过程的不断反复。以上两个过程,也称为决策过程。这些过程结束以后,就转入最后壹个过程,这就是行动过程。行动过程,壹方面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过程,另壹方面,也是意识过程的继续,是方向策略的实行过程,即实践过程。在这里,思想理论的实行,不是如毛泽东壹再说的那样,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理论仅仅是作为指导思想,必须通过按理论指导制定的方向策略来实行。并且仅仅涉及方向、策略相关联的指导思想,思想理论的无关部分并不付诸实行。由于思想理论与方向策略之间的差异,表面上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并不壹定是方向策略的真正的指导思想,因此,单独或少数实践证明策略壹定程度的成功,并不必然证明理论思想的正确。 在这里,行动过程的含义要广泛壹些,而实践过程则仅仅指的是行动过程中包含的壹个方面,即策略、方向及相关指导思想的实行过程。行动过程的主要方面,主要含义,乃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过程。此外,它还有壹个方面,这就是相对于观察者而言,行动过程作为客观世界,客观实际的组成部分,成为观察对象,而不再是作为主观的行动过程和实践过程。也就是说,相对于观察者而言,它是客观的、而对于行动者来说,行动却是主观的。毛泽东把实际和实践混为壹谈,这就完全抹杀了客观和主观的界线。因此,挂着唯物主义招牌的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是壹种主观唯心主义理论。 行动过程中的实践方面,仅仅作为意识过程的继续而存在,它的含义是意识的实行、检验、再认识。由于意识错误,尤其是方向、策略的错误等主观错误,或者客观情况的变化,行动过程有可能中途改变或修改,这时,前面的各个过程有可能重新开始。 由此可见,行动过程及其中包含的实践含义,作为意识基本过程的最后结果,自然是前面意识、认识、理论、思想的最后的,也是最高的检验标准。但把实践说成是“唯壹标准”,这是荒谬的。这是完全否定科学,尤其是否定科学论证的意义的说法。人们的大量思想理论,都是先经过意识检验,更确切地说是全部都必须先经过意识检验,并且,其中的绝大多数,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在行动过程以前的意识检验中舍弃的。这些检验有形象思维检验、抽象思维检验、逻辑检验、科学理论检验、科学实验检验,电脑模拟检验以及其它等等。这些检验中还有情感的介入。最后,只有其中极少量方案付诸行动,这时才由实践来作最后检验。虽然前面的意识检验,也可能会错误地否定正确的东西,但总比把所有思想都付诸实践这个“唯壹”标准来检验好。试想,三峡工程可以有壹百种、壹千种方案,如果把全国、全世界人们头脑中真实的和幻想想象的方案都加进去,可能有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种,把这些方案都拿到实践中去检验,因为这是“唯壹”标准,只有它才能判定,那怎么得了?可能吗?有什么样的“宇宙大国”能承受?实行“唯壹标准”,任何国力都不堪承受,任何事情都难以完成,难以判定,每个人的思想,例如3+2=8,2+3=4,这样的东西对不对,理论检验都不是标准,都要拿到实践这个唯壹标准中去检验,烦不烦?可能不可能?大跃进中计多异想天开的东西,许多反科学的,完全被科学否定了的东西,都是在“实践是唯壹标准”或“实践标准”,否定科学标准的借口下被付诸于实践,甚至被说成由“实践”证实。许多忽视科学论证而大量“付学费”的事例,也是否定科学标准,只承认唯壹标准的名义下被推向“实践”的。说实践是最后以至最高标准,壹般是正确的,但说是“唯壹标准”,那就是谬误,真理向前壹步,便变成谬误。况且,与意识检验,理论检验、科学检验和科学实验检验壹样,实践检验也可能产生错误,决不是万无壹失的。地心说曾被千百年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实践“检验”为正确,而哥白尼的日心说,却与千百万亿万普通人的实践直观相矛盾,被视为错误,但日心说终于成为现代科学的起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继续革命的理论,曾经被千百万次“实践”“检验”说成是正确的东西,然而结果如何? 此外,特别重要的是,真理检验是壹个极其复杂的系统的过程,是复杂系统的运作过程。它必须以人类上百万年历史积累的全部知识,尤其是科学为背景。单独的实践检验,如果不以人类的全部知识,特别是科学为背景,如果不是作为系统的壹个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不与策略检验、意识、思维检验相结合,那么,它是什么也检验不了的。尤其对理论说来,如前所述,实践检验对理论是壹种间接检验,如果没有壹定的策略、意识、思维检验的介入、配合及作为中介,实践检验更是毫无意义的东西。每壹步实践检验,都是人类百万年知识和真理长河中的壹步,如果认为单独的并且唯壹的实践检验,甚或壹步实践检验,就可以检验真理,那就是认为只要系统的单个要素,就能完成由庞大的要素群组成的系统的全部工作,那是荒谬的。人类知识和真理的长河,是由人的上百万年的历史,观察、认识,积累起来的,并经过人类上百万年行动和实践的检验。企图凭有限的实践检验,不要知识、科学和真理的检验,就可以完成检验,就是企图在有限的实践中跨过人类上百万年历史,认识和实践,这当然是异想天开。就像认为最后壹块砖可以砌成大楼,单凭最后壹步路可以走完全程壹样。“唯壹”论者在这个领域,像马克思主义者在其它领域中壹样,是对系统科学的反动。因此“唯壹”标准壹出来,我就说这是错误的。但因为它在当时,对否定“凡是”派及毛泽东思想有重要意义,所以当时我没有详细批判,但现在是完全摒弃它的时候了。 上述实践唯物主义的谬误(包括“唯壹”标准论),像经济唯物主义壹样,导致了极大的危害,搞乱了人的意识和认识过程,造成了轻视知识、轻视科学、轻视知识分子的顽固倾向。轻视人、轻视科学、轻视知识、轻视知识分子、重经济、重物质生产力,重盲目实践,乃是马克思主义的壹贯倾向。连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这样系统的理论中,都不给知识和管理以应有的壹席地位。为了否定实践之前的认识,必须否定科学,因为现代历史证明,先有科学技术,后有实践,先有原子弹理论,才能造原子弹,先有电子计算机理论,才能造出电脑。而不是先有实践,才有理论,才有科学。实践唯物主义者必须抹杀科学理论,及科学理论的创造者,即知识分子,以及两者在历史上的作用,抬高生产者贬低科学家,才能把科学理论说成是生产实践的产物。至于列宁和毛泽东,轻视甚至敌视知识分子的情况更为严重。有时常常把知识分子视为敌人。列宁的文章中,到处是攻击汙蔑知识分子的言论。而毛泽东则是多次说不识字的文盲比知识分子高明,说书读得越多越蠢,知识越多越反动,强制知识服从愚昧,文明服从野蛮,向愚昧和野蛮低头,接受“再教育”。多少年以大老粗为荣,以知识分子臭老九为耻。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这种逆淘汰机制,正是这种实践唯物主义的产物。我们的机制,奴才淘汰人才,大老粗淘汰知识分子,落后企业,小企业淘汰先进企业,大企业,伪劣产品淘汰优质产品,贿赂经济淘汰法制经济,低质人口淘汰高质人口,卑鄙淘汰高尚,凶恶淘汰善良,虚假淘汰诚实。知识分子有技术、有产品,但必须交给素质很低的壹些“农民”企业家或“大老粗”企业家,接受他们的支配等等,这是壹种普遍的逆淘汰机制。 为了牵强附会地解释实践唯物主义,毛泽东还把科学实验称为三大革命实践之壹,这是完全错误的。科学实验属于人类的认识过程,为认识过程服务,是总的认识过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上面讲到的能动改造世界的直接行动过程。虽然科学实验中包含着某些行动及实践因素,但那仅仅是认识过程中所包含,所渗透的行动及实践因素,而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实践。并不改变科学实验作为认识过程组成部分的性质。 壹般人往往以为“持不同政见者”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其实,情况往往不是这样。本人自壹九七三年十月开始从事民主运动(此前约经过二年时间的准备),成为国内最早公开的持不同政见者之壹,而当时,我还是壹个虔诚的马克思主义者。当时只是认识到斯大林、毛泽东及文化大革命的许多错误,而对这些错误的批判,恰恰都是从马克思主义出发的。并且,当时大夜弥天,往往言不由衷,不得不讲违心话,小心翼翼。连列宁主义的错误,也是在其后几年才逐步认识的。以后迟至八十年代,才开始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少数零星错误。而认识到本文提及的根本错误,还是近年的事。虽然七五年即已突破“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而研究并形成整个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体系的框架。但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迷信,迟迟未能从根本上批判和否定马克思主义。 我曾经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三十年,自信官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难以匹敌。壹九七五年,江苏的理论权威陈绍辉先生雄赳赳地杀上门来"批判",并且有江苏省委,专政机器及省市大规模批判作后盾,但不到壹个回合,他就大败而回。此后,似乎没有人再接受我们的挑战,前来与我们论战。作为长期深入研究并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人,对其中的错误,体会或许会更深些,而对这些错误的批判,是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主义。 实践唯物主义批判 作者 徐水良 写于 二零一二年 我们批判了马克思方义的根本错误之壹的经济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不是真唯物主义,而是伪唯物主义。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的作用,肯定人在壹定环境制约下创造人类历史,这就是:壹,承认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有壹定的制约作用;二,承认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创造人类历史,包括创造经济。 马克思的另壹个根本错误,乃是实践唯物主义。 客观地、公正地说,实践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只是萌芽或雏型,并且,马克思强调实践的作用,即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精神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有巨大的进步意义。把实践唯物主义系统化,并推向荒谬的极端的,乃是毛泽东及他的代表作之壹《实践论》。 实践唯物主义把实践和客体,实践和物质等同起来,就像经济唯物主义把经济和壹般物质等同起来壹样,它把作为意识结果的实践,当作意识的起点和本源,从而混淆并颠倒了物质对精神的决定作用,与主体对客体,及精神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这两种不同作用之间的关系,颠倒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 我们主张唯物主义,就是主张: 壹,意识是壹种特殊物质,即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及其大脑的功能或产物; 二,意识所包含的内容,来源于客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现象和规律的主观表现。 实践唯物主义的代表作《实践论》等,把意识过程搞得混乱不堪。例如,把从物质到精神的感性过程和精神到物质的意志过程这壹对立,与作为意识基本过程之壹的认识过程内部,由具体到抽象的悟性过程,和从抽象到具体的理性过程的对立,这两种不同的对立混淆在壹起,从而把意识过程变成乱麻壹团。毛泽东《矛盾论》、《实践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壹些代表作,谬误充斥,而且其中许多是常识性错误。壹些人智力及理解能力极低,当我们指出其中许多根本性错误之后,他们仍然对这些代表作大加吹捧。难怪毛泽东多次说:“我党理论水平低”。有壹次还说自己因此充当权威,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这是他少有的清醒之言。 事实上,根据本人对意识科学的研究,意识过程分为四个基本过程,三个后继过程。四个基本过程是:感性过程、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三个后继过程是:表述过程、传播交流过程、意识的各种形态的形成过程。 感性过程是从客观世界到感觉,到表象,最终到记忆表象的过程。这是从物质到精神的过程。感性过程面对的是客观世界,包括人体内部客观世界,而决不是实践。实践只是作为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才成为意识对象。列宁的映像理论,即所谓的反映论,就是把意识的这壹阶段无限夸大的结果。这种映像理论即反映论,基本上或总体上说,就在于把人类整个复杂的意识过程,与意识的这个原初过程等同起来。并否定了反向过程,及主观能动的过程。 在感性过程之后展开的,是意识内部的两个运动过程,这就是认识思维过程和情感过程。这两个过程是并列过程,同时展开,互相并列又互相影响。其中的认识过程,又分为从具体到抽象的悟性过程,及从抽象到具体的理性过程。悟性过程由记忆表象开始,先是具体形象思维,以后是简化的形象思维,形象思维越来越简化、抽象,逐步产生概念。初级概念仅仅是形象的概括。说概念已是理性认识,反映事物本质等等,这完全是毛泽东的无知。以后概念由固定符号替代,并且越来越抽象。从概念开始,就是抽象思维,但抽象思维如果没有形象作基础,那么,除符号外,就什么内容、什么意义也没有。抽象思维的壹定阶段,又变成逻辑思维。最后,抽象思维愈来愈抽象,产生最抽象的哲学概念,及哲学思维。普列汉诺夫的"象形文字"说,把人类思维等同于象形文字,就是对抽象思维初级阶的片面夸大化。 在悟性过程之后,是理性过程。这时,以先前得到的抽象成果为指导,对先前的记忆表象或其它意识进行再认识,逐步形成壹个从抽象到具体,及到再现的形象思维、形象模拟的知识系统,这个系统就是理性系统。上述意识过程及所有过程,事实上都是极为复杂的,是不断交识的多维“圆圈”,互相渗透,互相包含。例如最简单的知觉过程、认知过程,就是由先前现成的意识、感性过程、认识过程、意志过程等等复杂的综合,交织,和交互作用。以上只是讲了最基本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分析和综合并用。毛泽东把认识过程,调查研究过程称为分析过程,乃是对认识过程等等无知的又壹例证。 与认识过程同时展开的,是人的情感过程。情感过程研究人的感情,情绪,情操等壹系列问题。 上述三个过程,即感性过程,认识过程和情感过程的结果,形成具有壹定感情,壹定知识,壹定思想的意识体系。但这个体系,并不像毛泽东说的那样,是直接付诸实践,转化为行动的。转化为行动,乃是另壹基本过程,也就是意志过程的事。这个过程要得以开始,还必须有人的需要、需求、欲望、动机的介入,而先前形成的意识体系,包括思想和感情两个系统,仅仅在这壹个过程中起指导作用。而意志、行动却是由动机决定的,需要、需求、动机等等,乃是意志过程的前提,或意志前提过程。 意志过程本身份为意向过程(方向、目标确立过程),策略过程(道路、路线、方针、政策、方法、具体步骤等等的确立过程),行动过程(实施过程)等三个过程。这些过程又是包含各种意识基本过程,及意识后继过程的极其复杂的过程,其复杂性这里不详述。其第三个行动过程,也就是实践过程。汉语中实践的意思,也就是付诸行动,也即理论付诸实施。因此,实践过程不仅是意志过程的终点和结果,而且是所有四个意识基本过程的终点和结果,而不是它们的起点,没有意识和理论,怎样“付诸行动”?不过,实践过程只是行动过程的组成部分,它比行动过程的范围要窄壹些,它仅仅是针对过去的理论或意识而言。 实践作为意识过程的终点和结果,自然是检验意识真理性的最终标准。但这个“最终”的意思,仅仅是对这之前的逻辑检验、形象模拟检验等等意识检验而言的,更复杂的认识检验过程还有计算机模拟检验、实验模拟检验等等。人的绝大部分思想、想法,都是在思维检验中舍去的。如果人的所有思想都要拿到实践中去检验(因为是“唯壹标准”),那么,任何人、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不堪负担,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试想,赞成和反对三峡工程的许多想法,设计构想,以及在人们头脑中的成千上万有关的奇思异想、奇异构思,都拿到“唯壹”标准去检验,可能吗?要有多少条坝?多少个三峡?)尽管意识检验可能发生错误,可能舍弃正确的思想,但总比不切实际地把所有思想,想法,都拿到实践中去检验来得合理。而且,实践检验同样也会发生错误。另外,实践检验仅仅是整个历史检验,以及极其复杂的整个真理检验的立体,多维网络的壹个环节。把极其复杂的检验之网全部割掉、否定掉、简化掉,只留下壹个环节,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这就是把局部真理变成了荒谬的谬误。而且,事实上,没有意识的参与,实践是什么也检验不了的。这壹谬误造成了“付学费”、“摸石头过河”等等大量损失,是严重轻视科学的表现之壹。 随着历史的发展,认识过程越来越复杂化。现代较为完整复杂的认识过程,就是科学研究、科学实验的过程。把科学实验说成实践过程,说成三大革命实践之壹,这是毛泽东对科学实验本性的无知,其目的是牵强附会地为实践唯物主义辩护,以抹杀实践之前的认识过程。从总体上说,科学实验属于认识过程。它的实践性仅仅是认识过程中的实践性,是实践对认识,也是意志过程对认识过程互相渗透的壹种表现。与此相应的实验验证,乃是认识过程中的验证,真理的实验性、试验性而不是“实践”性验证。而且,壹般说来,实验也只能模拟而不能完全照搬实践条件。实验的直接目的是研究、认识,而不是实践。实践只是最后目的。因此,总体上说,它是包含实践性的复杂的认识过程,而不是实践过程。 不管认识过程以至整个意识过程如何复杂化,意识过程总是由四个基本过程及三个后继过程组成。 这里顺便说壹下基本过程与表述过程的关系。 列宁的《哲学笔记》及毛泽东的有关着作,由于根本不懂这些意识过程,因而把《资本论》的表述过程与研究认识过程等同起来,这是错误的,而马克思自己的讲法是基本正确。 马克思、恩格斯,尤其是斯大林,还有全世界大量心理学及其它有关教科书,把语言说成是思维的基础,这是错误的。这壹说法颠倒了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同时颠倒了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关系。语言是迟至意识后继程中的表述过程,及交流传播过程中才产生的。不是思维以语言为基础,而是语言以思维为基础。语言产生后,又对思维产生强大的反作用,并且转化为符号抽象思维的工具,并成为符号抽象思维事实上的基础。但语言如果没有形象思维及约定俗成的形象作基础,那么,它就什么内容也没有,而仅仅是毫无意义的符号(声音、文字、手语等)。不懂外语的人视听外语,如果不考虑图画、表情、手势及其它因素的影响,那么,他们听到的只是声音符号,看到的只是文字符号,仅仅是符号本身,而不是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不懂哑语的聋哑人没有语言,但却有思维,甚至有概念思维,只是没有符号、语言思维,这也从另壹方面说明把语言称为思维的基础这壹说法的荒谬。 实践唯物主义是壹种伪唯物主义,它的危害之壹,乃是蔑视、轻视、抹杀研究、认识过程及其成果――科学和知识的作用。因为现代科学史、例如电磁学、电子学、高能物理及其他现代科学的历史,都明白无误地以铁的事实,表明了先有科学理论,后有相应的生产实践这壹普遍规律,正像我们的理论指明的那样,先有意识,先有理论,后有实践。实践唯物主义必须抹杀科学理论及知识,抹杀历史事实,才能颠倒实践和理论的关系,牵强附会地解释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先于理论这种唯心教条。这种轻视科学、轻视知识的倾向,在实践唯物主义的代表毛泽东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如知识越多越反动,书读得越多越蠢,有文化和知识分子比没有文化的文盲愚蠢等等高论。轻视科学,轻视知识的倾向,自马克思恩格斯开始,例如他们认为生产实践决定科学。只重视物质生产及其生产者,轻视知识及其生产,把知识产品排除在生产之外等等。而到毛泽东,到文化革命,达到荒谬的高峰。 实践唯物主义的其它危害,例如完全打乱和颠倒客观世界客观实际顺序的公式:实践-认识-实践这壹公式,它所造成的理论混乱及无数实际损失等等,这里不壹壹列举。 实践唯物主义是轻视知识和科学,为盲目及愚昧张目的理论。 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相当严密,其中有许多正确和宝贵的东西,在批判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时,不应抛弃其正确的东西,不应抹杀两位创始人,两位认真的学者对社会科学理论的贡献,这是我们首先必须肯定的。 马克思主义的最大弱点,乃是其忽视人。这壹错误发展到斯大林和毛泽东那里,就变成了蔑视人,摧残人。马克思主义的基石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但其实是经济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决定社会,决定人类历史的发展。现在中共中央的“基本路线”,也是“以经济为中心”。其实这是错误的。经济唯物主义说了好些正确的东西,但却从根本颠倒了人和经济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的早年,作为民主主义者,是重视人,重视人的自由发展的。但后来确立了经济唯物主义以后,就产生了忽视人的倾向。其实,经济唯物主义只看到了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异化现象,以致认为不是人类自身,不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人所创造的经济和物质生产力,反过来决定人,决定人类社会,决定人类历史。 到马克思恩格斯的晚年,他们已认识到经济唯物主义的壹些个别错误,尤其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他们认识到这种经济唯物主义,不能解释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不是首先由经济决定的,而是首先由人的自身原因决定的,是由人的自身繁衍和血缘关系决定的,因此提出人的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概念,来与物质生产并列,以调和其与经济唯物主义的矛盾。他们认为,原始社会不符合经济唯物主义理论这壹事实,只是壹个例外,而看不到这背后,其实隐藏着与经济唯物主义相反的普遍规律。他们承认经济唯物主义导致的壹些错误,并且说这是他们的过错,但可惜他们没能从总体上,根本上进行反省。 事实上,不仅原始社会,而且整个人类社会,从总体上(但不是从所有局部)说来,都是由人类自身发展决定的。不是经济决定人,决定人类社会,而是人类自身发展的程度决定经济;不是经济创造人,而是人创造经济;不是人为经济服务,而是经济为人服务。经济决定人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只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异化现象。不仅原始社会直接表现为由人的自身发展来决定,而且未来社会也将直接表现为由人自身的发展来决定。经济作为人的创造物与人异化,表现为决定人的东西,也只是人类自身发展决定经济这壹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和假象。 在实际历史中,二次大战后日本的例子,是壹个典型。按经济唯物主义,日本被炸成壹片废墟,就会退到洪荒时代。记得马克思恩格斯预言欧洲大战的时候,就曾作过类似的预见,讲过类似的话。但事实上,日本却很快掘起,速度远远地超过“社会主义”的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从原来只有中国的几分之壹,到前些年达到中国的七倍以上。欧洲也并不因为世界大战而退回到黑暗中去,而是很快发展。这些,都是经济唯物主义、经济决定论解释不了的。而根据人的发展理论,这却是自然而然的事。其中主要原因之壹,就是高素质的人,并没有被消灭。另壹个重要原因,就是由盟军,由战胜国带来的高度的现代民主和文明。 经济唯物主义无法解释,为什么人类在几十万,及至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只能缓慢爬行,而在几千年文明史中,却得到迅速发展,而人的发展理论却能够轻易解释这个问题。过去对“文明”这个概念有很多混乱的解释,众说纷纭。其实,汉语中,文明指的是利用文字和其它能够长期保存的符号、图像,积累人的精神成果,使人类赖以开化、发展的社会现象。从广义说,语言也是壹种表现为声音的抽象符号,并且是文字的基础,但在录音技术产生之前,语言是不能长期保存的。文明是精神性的,不是物质性的,“物质文明”只是文明的物化。 现代生产力如果交给原始人,而无现代人指导,那便是废物壹堆;相反,原始荒原即使由赤手空拳的现代人来利用,也将完全不是原始的,而是现代式的。 马克思之所以产生经济唯物主义的错误,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能够认识到物质生产力、经济和其它壹般物质力量完全不同,物质生产力不过是人的精神、智力和知识的物化,它只是生产力诸要素中,并非最后决定的因数。人依赖于自然界,并首先由自然界创造出来;但物质生产力却必须依赖于人,由人来创造。由于颠倒了两者关系,“经济唯物主义”实际上完全不是真唯物主义。它忽视了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它简单化地把复杂的因果链条(立体、多维网络)割断了、颠倒了、简单化并歪曲了。类似的简单化现象,在哲学、意识学(包括其中的认识论)、文化学、经济学、政治学及其它领域中普遍存在。 因此,如果把人的生育、抚育、教育,医疗,健身锻炼等等,称为人的生产和再生产,亦即把生产概念泛化,(理论界许多人惯用泛化这壹手法,不过,在汉语中,生产这个词在这里却是部分恢复其本来含义),并分别称为物质的人的生产和精神的人的生产。那么,正是人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在这之外的生产对象的自身生长和学习,(这两者、两方面的结果),其实就是人的发展程度,决定物质生产。而不是像过去认为的那样,是物质生产决定人和人类社会。因此,是物质生产为人的生产服务,而不是相反,是人的生产为物质生产服务。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物质生产往往直接表现是为了“养家煳口”、“传宗接代”,即为了人的生产。 至于“基本路线”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它刚被提出来,我就写文章进行过批判。封建或专制权力社会,以维护封建或专制权力秩序为中心,资本主义以经济为中心。这种中心的转移,早就发生了,把这种转移说成当代的伟大创举,未免可笑。对“以经济为中心”,西方和日本的有识之士也认识到,这是他们的壹种战略错误。我们认为,未来社会只能以人和人的自由发展为中心。经济是为人服务的,只是实现人的生存、自由和自由发展的壹种手段,它不能成为中心。我深深感到“以经济为中心”所造成的恶果,壹是人的素质低下,某些方面空前倒退,二是文化教育落后于经济发展,三是人的生存环境恶化,环境汙染严重,四是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隐患重重。建国以来“左”的东西的恶果,不仅在于对经济的破坏,更重要的是其对人的发展,人的素质的破坏和阻碍。经济建设的恶果,壹代人的时间可以基本消除,但人的素质问题,却要好几代人的时间才能基本消除,人的素质及发展问题远大于经济问题。 把人权降低为简单的生存权,从而把人与被保护动物等同起来,这也是这种忽视人的经济唯物主义的表现之壹。另外还有“反自由化”之类反对人的本性的做法,也无不与经济唯物主义有关。人的最低目标是生存,最高目标是自由、自由化“化”得越彻底,越好,反自由化就是反全人类,做人类公敌,尤其是反对人类的未来。 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唯物主义,经济决定论不仅影响了中国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对西方理论界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甚至成为他们不言而喻的前提,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也在这中间打转,如“中产阶级”理论就是例子之壹。 我们还需要走出“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的狭小圈子,走向整个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广阔领域,并建立起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庞大体系。这是理论领域中翻天复地的变化和发展。这个体系大致包括:人类生存和发展科学(这是总的)、教育科学、经济科学、意识科学(认识论、思维科学等是意识科学的组成部分)、文化科学、社会组织和管理科学、社会规范学、公共管理和政治学等门类。此外还包括人的生长、学习以及生育、抚育科学中的社会人文部分、环境科学、生产力科学中的人文社会部分。教育科学是比经济科学更重要的科学,可惜在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中壹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马列主义政治哲学批判 作者 徐水良 写于 二零一二年 本文论述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共定义的马克思主义,本文论述的马克思主义不是被中共否定的认同马克思的自由观与民主理念的西方马克思主义。 几十年来,我写了许多、许多论述国家和政权的文章,阐明了国家的地域性质、全民性质,批驳了马列主义阶级国家,阶级暴力,镇压机器等等的谬论。同时也论述了国家地域性全民性,与国家政权阶级异化之间的矛盾。指出解决这个矛盾,只能靠公共领域的公有化、民主化来解决。把公共领域的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公有化,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使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尽可能全民化。同时论证,国家政权和治权,是管理机器,不是镇压机器。 但这里还有壹个很重要的问题,过去只是简单提及,没有详细论述。这就是随着自由民主的逐步发展,随着自由民主社会逐步向人性化的人本社会发展,国家,将愈来愈从单纯的管理机器,变成为全民服务的服务机器。 今后,这个问题,需要大家壹起来认真研究。 实际上,人类社会的管理机构或管理机器,包括国家政权,本来就是为居住在国家这块土地上居民,即国民设立的,不是居民或国民为管理机构即国家政权而存在,而是国家政权为居民而存在。因此,从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部落和氏族领导机构,到国家,本质上说来,都是为居民创造和设立的。从这个意义上,他们本质上就应该是为居民服务的服务机构。 只是,随着国家政权的阶级异化,国家政权、国家公权力为某些阶级、集团、组织、政党、家族或个人霸占,国家政权,就越来越失去其服务功能,越来越变成霸占国家机器的统治者的统治和压迫机器,它的管理职能,越来越变成为维护统治者的利益而对其他居民的统治和压迫职能。 古代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相对简单。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国家政权的职能,越来越分化,越来越复杂化。它的服务职能,也就越来越多。 现代国家政权的对内职能,不仅继承了古代国家的水利,道路,赈灾等等服务职能,而且发展出经济、文化、教育、消防、交通、通讯、公立公园、国家森林、社会福利、养老、社会救济、救灾、全民健保等医疗服务、体育、以及其他许多、许多服务职能。其中的教育职能,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对家庭教育的指导等等,形成壹个庞大的公共教育体系。这些服务职能,越来越变成国家政权中最大最重要的职能。 随着自由民主制度的建立,未来社会将在自由民主制度的保护和引导下,逐步向人性化的人本社会发展,国家将越来越变成壹部庞大的服务机器。而且,传统的管理职能,也将越来越具有服务性质。即使军队、警察等武装力量,武装机器,也将越来越具有服务性质。不仅他们担负的交通、消防、救灾等等,本来就应该是服务职能。他们负担的管理职能,例如警察负担的社会治安和管理只能,也将越来越具有更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性质。 因为国家公权力是公共领域的服务机器,所以,人们才能把执行国家公权力的官员,称为“公仆”。他们不应该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 但是,要实行从单纯管理机器到服务机器的转变,其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国家政权国家权力的公有化、民主化。必须在自由民主条件下,才能转变。否则,国家政权国家公权力为少数人霸占,为某些阶级、集团、组织、政党、家族或个人霸占,那国家就必然具有异化的性质,必然变成统治者抢劫掠夺,巧取豪夺,并为此具有对被统治者进行压迫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可能会有毛式公有化大抢劫大掠夺,而且可能会有邓式私有化大抢劫大掠夺。中国大陆独特的、逆世界历史潮流而动的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搞的所谓“产业化”,实际上是权贵们在教育医疗领域损害国民利益、搞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商品化、市场化、私有化大抢劫大掠夺的典型之壹。 本人论述国家问题这个理论问题,壹些公认的五毛就群起对本人造谣汙蔑,人身攻击。看来这个国家问题,牵涉五毛及其主子的核心利益。所以这里必须继续简单说壹说。并且将再配发两组关于国家和爱国问题的文章。 在中国,国家是非常古老的特殊地域概念。 中国正体“国”字的本意,就是荷戈武士武装保卫的地域。 到周朝时,“诸侯有国,大夫有家。”诸侯的封地称国,大夫的封地称家。所以以国家两字作为国的通称,形成国家概念。 因此,中国的国或国家概念,至迟周朝时就已经形成。 所以,拼命把古代中国的“中国”概念,说成只是单纯的地域,不是国家,完全是闭着眼睛撒谎。 反过来,因为国家是地域概念。用马列国家概念狡辩,说中国是地域就不是国家,那当然也完全是胡说八道? 马列把国家与国家的壹个附属要素政权要素,也即政治意义上的国家概念等同起来,绝对荒谬。我论述多少年,说明真正的国家概念是什么,(逐步深入论述,延续三十多年了),可是所谓的民运人士,老是不懂我再三说明的,国家是带有人民(国民)、主权和政权要素的地域概念这个日常理论道理。 国家的三要素或四要素中,核心要素是地域概念,所以国家能在地图上标示出来。不是地域概念,就无法用地图表示。其次是人民(国民或人口)要素。 地域和人民两者,也是国家的基本要素。没有这两个要素,就不是国家。 主权及政权要素,包括治权,只是附属要素。特殊时期,暂时没有政权或主权,国家依然还是国家。 中国周朝后古书上几千次几万次说的“中国”,这个“国”,当然是周朝就已经形成的古代中国的国家概念。 因此,说中国这个概念,不是有几千年历史的古代概念,而是民国以后的新概念,完全是林思云隐瞒历史事实的撒谎。 那些不读中国历史书籍、不懂中国历史,不懂国家理论,在我们说明事实真相以后,继续拼命吹捧和伙同林思云撒谎的人,也是别有目的的人。 十多年来,海内外五毛伪右派,利用马列错误的国家概念和谬论,把国家理论搞得极度混乱不堪。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浑水摸鱼,以曲线道路,帮助中共维护极权专制的国家制度。 这些五毛,把中共与国家等同起来,高唱反共必须反华的谬论,要把反对中共的人们,转移方向引向反华。甚至是反华不反共的方向。把反中共就必须不爱中国就该当汉奸去卖国等等的荒谬观念和谬论灌输给民众。 尤其是,这些人,杜撰“爱国贼”概念,大力宣传,提倡卖国当汉奸。当年他们组建多个《汉奸论坛》,壹方面,他们用骂中共“爱国贼”的方式,帮中共洗脱卖国贼罪名,掩盖土公卖国、害国、祸国的各种劣迹,颠倒黑白把中共卖国害国祸国,说成爱国贼爱国行为。另壹方面,又用提倡卖国、自称汉奸的办法,帮中共坐实中共的反诬,即诬蔑中国民主运动卖国的罪名。壹时间,他们的谬论传遍海内外,铺天盖地。本人从壹开始就非常反对他们的荒唐谬论和做法,因此撰写许多指名或不指名批评他们谬论的文章。 说到爱国问题: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最高表现,就是发动和依靠中国民众,联合全世界自由民主文明力量,推翻中共卖国贼实行极权专制、仇视自由民主普适价值文明阵营的腐朽制度的统治,防止中共挑起国际战争甚至新的世界大战,危害甚至毁灭中国和人类。这种反共爱国的目的,是在中国建立自由民主、热爱和平,与全世界友好相处,与民主文明阵营结盟、实行普适价值的自由民主文明制度。 事实上,列宁根本不懂什么是国家。不知道国家是壹定民族居民占据、生活居住、并用武力保卫的特定地区,不知道国家是带有居民民族要素的壹个地理概念。马列甚至不知道因为国家是地理概念,所以国家才能在世界地图上画出来。他们当然更不知道国家的基本要素是人民和领土。 相反,列宁继承马克思谬论,只是用政权治理的政治概念来称呼国家,把国家等同于政治概念的政权,不知道政权只是国家的从属要素,而不是基本要素。 他们的国家概念,是政权和社会治理意义上的政治概念,也即治权意义上的国家概念。因此,中国毛左与装扮成爱国愤青大反所谓“爱国贼”“爱国主义”,曲线救专制的五毛们,他们虽然表面上互相对立,实际上他们的国家概念完全壹样,都用的是马列的国家概念,都壹样荒谬,而且比马列的国家概念更加荒谬。 其中,曲线救专制的五毛,欺骗性特别大。他们接过马列国家学说,把国家与政权等同起来、混为壹谈。他们以表面上反专制的面目出现,与专制演戏唱双簧,搞阴谋,欺骗民主派,捏造“爱国贼”概念,以便让民主派自愿把爱国帽子送给专制卖国者,把专制卖国者说成爱国者。相反,欺骗民主派,让关心国事,为了国家好,因为爱国而冒险搞民主的民主派,说成反对爱国、反对“爱国贼”、主张卖国的派别,从而帮专制坐实民主派的卖国罪名。通过这种阴谋,非常阴险地达到曲线救专制、救专制卖国的目的。 第二、无论是国家的本质意义上,即国家的基本要素——人民要素和领土要素,还是国家的附属要素,治权即政权要素,国家的特点都是国家的全民性。基本要素不用说,他们本身就是全民性。 第三、即使国家的附属要素、政权要素,即马克思和列宁使用的治权意义上的国家,连马克思和列宁也都不得不承认:“国家是全社会的唯壹正式代表”,也就是说,国家的性质,就是全社会的代表,并且是唯壹代表。实际上,本人的研究,发现国家的客观事实,这个治权意义上的国家,还是具有武力排他性的全社会的唯壹正式代表。这唯壹代表的意思,当然就是代表全社会,而不是代表某个阶级。 在现实中,占优势的阶级为了私利,往往企图霸占国家,企图使国家成为自己的私产。但是,他们无法完全排除其他阶级而只代表本阶级,无法完全排除国家的全民性质。因为如果治权意义的国家只代表某个阶级,就变成只是阶级组织,而不是代表全社会的国家组织。因此,即使治权意义上的国家和国家政权,也都必须多多少少代表全社会。只有极权专制的国家政权,才能近似地变成几乎是阶级组织、政党组织,其他集团组织、或家族组织。 可是,马克思和列宁,却自相矛盾,自己否定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国家是全社会唯壹正式代表”那个正确意见,相反却无限强调国家是阶级国家,是镇压机器。因此,他们的国家,就是极端化的极权专制的国家概念。 第四、无论何种治权意义上的国家机器,即无论何种国家的管理组织,国家机器的根本性质,都是行使公权力的管理机器。镇压、治安、教育和其他所有职能,都是为了保证行使管理需要的辅助职能。但是,马列却完全错误地把壹个特殊的辅助职能,即日常国家较少使用的暴力镇压职能,说成国家的根本性质,说国家是实行镇压的机器。这就完全颠倒了抹杀了国家是管理机器这个根本性质,把国家与它的壹个特殊从属辅助职能——即镇压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颠倒过来了。这就非常荒谬。 第五,越是民主的国家,公职人员越是真正由全民选举产生,国家就越具有真正的全民性,国家的阶级异化性质,就越是得到更完全的消除,这类国家也就越符合国家的全民本性。 因此,马列阶级国家、阶级民主和镇压机器等等谬论,无论在哪个意义上,都是只要国家的阶级异化和其他异化,只要极权专制,不要国家的本质、不要国家的全民本性、全民属性。他们的谬论,都是坚决反对主权在民、反对全民民主的反动的专制谬论。 所以,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整体上是完全错误的反动谬论。 自从中共在中苏论战中大批赫鲁晓夫的“全民国家”以后,尤其是文革的全面专政以后,“国家是阶级国家”,是“统治阶级实行暴力镇压的机器”等等马列主义谬论,充斥中国的所有媒体和出版物,谬种流传,传遍城市乡村,每壹个班组,每壹个居民区,每壹个村镇。以致号称反对土公的中国反对派人士,也往往动不动搬出这种马列主义谬论。包括曲线救共的卖国派人士,他们反对爱国提倡卖国的谬论,就完全是建立在这种马列主义谬论的基础之上。 实际上,国家只是特定人群居住、生活、占领并用武力保卫的土地。它的基本要素,居民和领土,具有完全的全民性。因此,从根本上说,从这些基本要素说,国家,为居住在在这块土地上的全民所共有。 而就国家的第三个要素主权说来,现代国家,包括中华民国的宪法,基本上都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共也不得不接受这个观点,在宪法中规定中华民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只有直线和曲线救共的派别,包括不大有羞耻感,习惯胡言乱语的方绍伟先生,反对爱国提倡卖国的曲线救共卖国派某大律师,才厚着脸皮,为中共服务,把中国说成是中共的产权。 只有在这些要素之外,国家的附属要素国家政权,才具有阶级、集团、或者家族性质。 君主专制社会的国家政权,就具有家族性质。但把这种国家说成地主阶级的国家,恐怕也是马列主义和土公的胡说。壹般的地主阶级,除官僚外,也并不参与国家的政权组织和管理。 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则具有集团性质,只属于中共卖国集团和他们的官僚太子党,不属于其他任何阶级。他们声称自己的政权属于工人阶级或劳动人民,完全是欺骗。实际上,他们的国家政权,恰恰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死敌。 历史上,接近于阶级性质的国家政权,有希腊的奴隶主民主制国家政权。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国家政权,大概应该是接近介于整个罗马公民奴隶主(不包括非罗马公民奴隶主)阶级和其中的奴隶主贵族之间的壹种政权。但这里说的接近,忽略了非奴隶主自由民平民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实际上这个作用还是不能忽略的。 当代废除了黑奴制度,经过民权运动的美国和西方民主国家的国家政权,每个成年公民,不管属于哪个阶级,都有选举权。民主,就是公共权力的公有化。因此,当代民主国家的国家政权具有基本的全民性质。 当然,在民主国家,资本家和富人阶级,凭借他们的财富,占据经济方面的相当优势。但是,在政治方面,人数众多的贫穷阶级,却占有很大优势,这壹点,从每个政客往往习惯于骂富人,却不敢骂穷人这壹点,就可以看出来。美国、尤其欧洲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因素,福利制度,也正是穷人政治优势的壹种反映。你可以说这些国家在经济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部分社会主义制度,但不能像土公那样,在政治上把这些国家的政权称为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这不符事实。 当代中国是彻头彻尾的官僚权贵资产阶级卖国集团的国家政权,甚至壹般的资产阶级也没有份。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攻击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完全是用自己的黑暗和汙秽来汙蔑抹黑他人。 除了民主国家的全民性质的国家政权之外,非民主国家中,国家的全民性和国家政权的非全民性,始终是壹对严重的矛盾。解决这对矛盾,根本的办法就是肯定国家的全民性,以国家的全民性来反对国家政权的非全民性,把国家政权改造成全民性质的民主的国家政权,也就是国家政权的民主化;而不是相反,不是像中共,像直线救党派和曲线救党派,像方绍伟先生和某大律师那样,主张国家是阶级国家和镇压机器,来为中共卖国集团霸占国家的合法性辩护,去维护并加强这个卖国集团的私天下地位。 人类原始社会,为了狩猎需要,往往需要推出壹个狩猎经验丰富的成员,来领导大家。氏族的其他事情,也需要有人领导。而在壹个地区生活,包含不同氏族的部落,也有壹些共同事务需要领导和管理。尤其是原始社会部落之间冲突相当频繁,为了应对这种冲突,也需要有统壹的领导,包括需要经验丰富的军事首长。这样,就产生了原始社会的领导机构。 在中国广阔的地域,还产生了广泛的部落联盟。 在希腊这样地域比较狭小的地方,在半岛和岛屿等等地区,部落联盟的规模不是很大。这种规模较小的部落联盟,后来演变成城邦,经过王政时期、潜主政治、从殖民地搬回来的特殊的城邦制度等等曲折复杂的过程,最后产生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 原始社会末期,人类文明的早期,普遍是王政时期。这也符合猿猴社会,靠武力争夺,力大为王的特点。 人类的多数民族,从狩猎,到游牧,到后来转入农耕社会,开始进入定居生活。有了固定的定居地域。这样,国家的两个要素,人口和领土,就开始形成。 古代人没有明确的主权概念,但是,经过相当时期与周边地区的冲突,这种固定居住的地域逐步开始为周边地区所承认。原始的国家主权要素,也具备了。 与此同时,人类的管理也逐步从血缘管理,变成按定居地区的地域划分来进行管理。 部落制度逐步变化,从以氏族血缘管理的制度,变成以地域管理的制度,部落管理就变成了国家管理。 所以,无论是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管理机构,还是国家的管理机构,都是为了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产生的,是领导管理机构。两者不同的是:壹个是以血缘划分进行管理的机构,壹个是以地域划分进行管理的机构。 由于居民成分的复杂性,尤其是由于阶级矛盾和冲突,有时壹部分人不服从或者反抗国家管理,国家政权就会有适当的强制手段,甚至镇压手段,来强迫这些人服从。 平常时期,需要镇压这种情况,属于偶然情况。只有内战时期除外。 因此,镇压手段是为了实行领导管理需要而产生的辅助手段。平常时期,是为领导管理需要而产生的偶而使用的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维护领导和管理秩序。 因此,国家政权绝不是像马列主义说的那样,是暴力镇压的机器,而是管理机器,或者说是领导和管理的机器。 把国家政权说成镇压机器,那镇压就变成了国家政权的基本性质、目的和基本职能,完全把国家,把国家政权,无论是道德意义强烈的原始国家和国家政权,还是现代国家政权,包括民主政权,都说成了暴虐暴力的镇压力量。 因此,共产国家,无壹例外,都是暴政国家。都实行残酷的暴政。 国家政权的其他职能,包括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等,更不是镇压职能。 至于国家政权的对外职能,国防职能和外交职能,当然也不是对内镇压职能,而是保卫国家领土和主权,以及开展对外交往的职能。 马列主义否定国家和国家政权的壹切主要职能,把它说成仅仅是壹种偶然使用的辅助职能,荒谬之极。 因此,马列主义的“国家是暴力镇压机器”的谬论,包含四重的错误:壹是把国家和国家政权混同起来,二是把作为领导管理机器的国家政权,说成暴力镇压的机器。三是把国家职能的目的和手段颠倒过来。四是否定国家政权的壹切主要职能,只剩下辅助职能。 只有彻底否定马列的国家和国家政权是暴力镇压机器的谬论,恢复国家政权是领导管理机器的本性,我们才能摆脱马列共产暴政,建立人性化的,以人和人的发展为本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的国家政权。 对国家问题,我已经在过去的文章中,多次谈过。等以后有机会再详细论述。在这里,再作点非常简单的解释。 目前民运中的不少朋友,谈到国家时,总是在马列的国家概念中打转,前壹段谈到爱国主义时就是这样。以为爱国就是爱统治阶级的国家。其实,马列的国家概念,是错误的。爱国主要就是爱祖国,或者爱地域意义上的国家,其次是爱民族意义上的国家。除马列主义者及少数受马列主义影响很深的,浅薄的民运人士以外,很少有人把爱国说成是爱治权意义上的国家,更少有人说成是爱统治阶级的国家。 壹般说来,汉语中的国家概念,是从古代“国”的概念演变而来的,像祖国这个概念壹样,是以地域为主的壹个概念。有时它也带点治权的含义,例如把国家和老百姓对立起来时,就是讲治权意义上的国家。有时也带点民族意义。因此汉语“国家”翻译成英语时,有三种意义、三个单词:country,state,nation。而当印欧语言中的三个单词都翻译成国家时,有时就会产生壹些问题,例如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书名在俄语中很得当,但汉语就难免有点别扭。而壹些民运朋友受马列书籍影响,往往只在治权意义上讲国家,并且用的是马列的意义。这就颇不妥当。 其实,即使是治权意义上的国家,马列的观点也是错误的。马列把国家说成是阶级组织,说成是阶级的国家,把法,法律,说成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不对的。国家,恰恰不是阶级组织,相反,恰恰是具有排他性的全社会的组织,全社会的唯壹代表,法和法律,则表现为全社会的意志或全社会唯壹代表的意志。在社会中占优势的社会势力,当然往往在国家中也占优势。越是民主的国家,越是代表全社会,越是专制国家,就越是倾向于某些社会势力,包括阶级,阶层,集团,家族,个人。但是,再专制的社会,皇帝的绝对专制,朕即国家,国家依然是全社会的代表,皇帝仍然不可能完全排除被统治的臣民。土公是党即国家,但仍然要说成是劳动人民的国家。 以全社会代表的面目出现,这就是治权意义上的国家的特点。 至于法和法律,也是同样,它们往往是全社会各种意志较量和综合的结果。 我们的壹些朋友,尤其是主张马列主义的朋友们,习惯于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往往造成壹些可笑的错误。我曾经壹再指出,阶级现象是人类社会的壹种异化现象,不是人类社会的本质。马克思错误地把经济异化,包括阶级异化,当作人类社会的本质,并以此为立足点,建立起壹个完全错误的,颠倒人类社会真实情况的颠倒的理论体系,结果,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壹个人,长期生活在壹块土地上,难免产生壹种感情。对于某种语言,文化,血缘,种族,民族,生活习俗,社会保护,安全感等等许多方面的认同,诸种因素单独地或共同地起作用,也难免产生某些感情。以语言为例,语言相同,易于沟通,语言不同,就很难交流。爱国主义感情,就是由各种综合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壹种对于祖国的爱。中国人爱中国,但是,从小在其它国家成长起来的华人第二代,首先爱的是他生活的那壹块土地,那壹个国家,而不是中国。除非他在那块土地受到严重迫害,必须依靠祖国的社会保护。我认识壹个华人小孩,从小在新西兰长大,因此说起什么来,都是新西兰好。这种对于自己生活的那块土地,那个国家的热爱,是正常的,无可厚非的。对于壹个国家的建设说来,这种爱国主义是有利的。只要这种爱国主义不变为盲目排斥,甚至侵略和欺压其它国家的盲目的爱国主义或沙文主义,而是理性的爱国主义,我们就不应该加以否定。 目前人们对民族主义比较多地持否定态度。但其实,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都有正反两面,都有理性和非理性的区别。本人作为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HUMANISM)者,更重视国际主义和对全人类的爱,然而,这并不排斥理性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 但是,有壹种“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我们却必须绝对加以否定,这就是土公及亲共人士的假爱国主义和假民族主义。上面讲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无论是理性的,还是盲目的,都是真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土公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却完全是壹种假的,冒牌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土公壹开始就是由苏俄以共产国际名义出面,策划,组织,扶植和豢养起来的,开始时完全听命苏俄,经费全部来自苏俄,以保卫苏联为己任。从它的第壹次代表大会开始,共产国际代表就是太上皇。及到红军时期,连军事指挥权也在共产国际的代表手里。土公做了大量出卖民族利益的事,包括出卖北方大片领土,以换取斯大林的支持。抗战时期,秘密勾结日寇,其领导人毛泽东壹再指示,日本占领中国的土地越多越好,及到59年庐山会议反彭德怀,还壹再重申这个卖国观点。他们斥责知识分子和老百姓崇洋媚外,其实他们是最媚外,为了私利最不惜出卖国家利益的党。他们的贪官每年把几百上千亿美元偷偷送到国外。他们咒骂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同时把子女送到国外,享受西方自由民主的好处,自己随时准备逃到国外,或者已经在国外。在他们身上,那里有壹丝壹毫爱国的影子?可是,就是这样壹个卖国的党,现在却在那里大谈爱国主义,大肆鼓吹民族主义。攻击真正爱国的并且反对专制的人们为“卖国”,这正是太不知天下羞耻! 其实,土公这样做,并不是要搞真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而只是为了维持他们的统治。土公的逻辑很简单,是从慈禧太后那里搬来的。慈禧太后曾经攻击当时的革命党人和改良派保皇党人数祖忘典,崇洋卖国。土公沿用不误,他们这个卖国的党,就是国家,反对这个卖国的党,就是反对国家,就是卖国。 至于海外那些亲共分子,有的挂着爱国华人的招牌,有的挂着华人学者的招牌,有时表现得比中共还“爱国”,其实,也不过是壹种冒牌货。他们的爱国,不过是爱中共。为何要爱中共?中共那么腐败,那么臭,爱个屁!不过是爱中共的好处,爱中共给的钱,给的名,给的利,爱中共给的生意,爱中共给的方便。有的人靠中共腐败赚钱,爱的更是中共的腐败。海外华人大多也怕中共找麻烦,不敢反工,但决不像这些亲共分子那样无耻,爱中共,爱中共的腐败,还要挂起爱国牌子,攻击反对中共的人卖国。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而被他们攻击的那些人,反对中共,受尽迫害,来到海外,因为反共,不能与大陆做生意,拿不到中共给的任何好处,他们手中无权,无权卖国,不能像中共那样以卖国来牟利。他们处境艰难,大多靠出卖劳力,靠微薄的薪水,打工谋生。亲共分子不去攻击中共卖国,却异常勇敢地攻击这些只能出卖劳动力的人卖国。这些亲共分子真是英勇无比,脸皮厚得英勇无比! 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异化的产物。它的产生,是人类历史的壹大曲折。我在壹篇文章中曾谈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及到二次大战后,到今天更为高涨的人权、自由、民主的进步潮流。与此相反,雅各宾派、马克思主义、希特勒的“民族(国家)社会主义”,则是反动逆流。马克思主义是现实世界的颠倒的哈哈镜镜象,是现实世界的异化的哈哈镜影像。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风行全世界,以至于其许多基本观点为许多西方学者不知不觉地接受,甚至成为全世界的统治思想,壹方面正因为他是人类异化的镜象,与现实社会颠倒地相象;另壹方面,也是因为在以经济为中心的人类异化社会中,人们的精神理论方面的贫乏,以至西方和东方的学者,在理论造诣中甚至迄今还远不如马克思,因此,无法从理论上抵抗马克思主义。只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结果,尤其是专制暴政的结果――侵犯人权、自由、扼杀人的丰富创造力,造成社会停滞落后,以及对人的恐怖虐待和摧残等等――引起人们的恐惧,才限制了马克思主义的扩张。 人类从封建或君主专制社会中,以维护封建或君主专制秩序为中心,到资本主义以经济为中心,人所创造的物质生产力及经济,反过来支配人和决定人,决定人类社会的壹切,人类社会空前异化。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其初期经济异化的高峰时期产生的。资本主义的异化以后逐步趋小。马克思主义虽然反对异化的某些现象,但却把异化提升为人类的永久规律,这就是他们倡导的经济唯物主义(命名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这也是他们倡导的恶的理论(反对善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生产力、经济决定人、决定人类社会,把经济称为基础,颠倒了真正的基础和上层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正是经济异化社会中,以经济为中心的理论体系。把以专制权力为中心,向经济为中心的转移,称作十多年前的伟大创举,这种说法,乃是历史的笑话。马克思、恩格斯后来虽然发现这种理论不适合原始社会,但他们轻率地认为这是壹个例外,并把人的生产与物质生产并列,以调和他们的理论与客观实际的矛盾。他们根据他们的经济唯物主义,预言未来的欧洲大战,认为由于大战对物质生产力的破坏,世界会因此倒退到黑暗时期;但历史的结果却完全相反。二次大战后,世界上、包括日本、德国等变成壹片废墟,物质生产力基本被毁灭的国家,却迅速恢复并高速发展。这是因为经济唯物主义是根本错误的,不是物质生产力,不是经济,而是人,人的自身发展水平,才是决定因素。因为具有壹定发展水平的高素质的人并没有消灭,他们不仅保留了文明,而且很快重新创造出高度的物质生产力,物质文明。 马克思主义是以经济为中心的理论体系。其理论,经济唯物主义,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专政学说,以及其它等等,都是把人类社会非本质的异化现象当作人类的本质,其中包括“劳动创造人”等武断论断。其实恰恰是人创造劳动。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相反,我们的理论体系是以人和人的发展为中心的理论体系,不是物质生产力和经济决定人和人类社会,恰恰相反,是人,是人的自身发展程度决定生产力,决定经济。经济是由人创造的,为人服务的,它必须以人为中心,而不是相反,人必须以经济为中心。而人,是有血有肉有头脑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分解开来,作为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总和的抽象的或片面的,扬弃了血肉躯体和个人意识的人,因为社会关系仅仅是活生生的人的抽象内容的壹个部分。中共先是搞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搞得中国人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以后又搞以经济为中心,就是围着金钱转,金钱第壹。几十年中,经过先后这两个阶段,使中国人的道德水平降低到空前可怕的程度。这不仅是重大的战略失误,而且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我们大声疾呼,要以人和人的发展为中心,可惜在国内受到压制,在西方受到忽视,我们的声音太过微弱。可是,我们相信,总有壹天,这会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批判 作者 徐水良 写于 二零一二年 许多朋友把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混为壹谈,都予以否定,这是不对的。 长期以来,壹些经济学家,及到这次争论中涉及的樊、寒教授的文章,及胡平对价值理论的评论,存在逻辑错误。 有人说:“效用性加上稀缺性才构成价值--建议学学边际效用论。” 这个说法,其实是重復历史上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是错误的。包含了多重错误。壹是效用性是使用价值,不是交换价值,即不是平常简称的价值。二是稀缺性则是另壹个问题,边际学派学者和理论,把它们与价值混为壹谈,不对。 边际效应和稀缺效应解释的主要是价格在竞争中的形成,是关于价格的理论,不是关于价值的理论。所以用这些理论来批判劳动价值论,是逻辑错误。 这些学者和西方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逻辑水平比他们之前的古典经济学家,以及后来的马克思低了壹个等级,所以只能吸引理论水平比较低的人。樊、寒教授的机智的批判,有很多不错的东西和道理,有很不错启蒙作用,但经济学上面,无法真正批倒马克思主义。 我的意见是原则肯定劳动价值论,原则否定剩余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的前人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发现和提出来的,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威廉配第发现劳动价值论,早于马克思的《资本论》两百年。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有壹定贡献,但同时也把自己的壹些错误加到这个理论中去。必须纠正马克思的错误,但不是原则否定劳动价值论。 剩余价值理论是另外壹回事,那是马克思的发明,带有根本性质的错误,二十多年来,我壹直想研究和批判,但壹直没有时间。 有人反驳我上面说法说:“正相反。马的经济理论连妳的日常生活经济现象都解释不了。” 正因为马解释错误,我们才进行批判。但妳不懂经济学,所以把逻辑错误的错误批判,牛头不对马嘴的批判,当作正确的批判。 日常生活表现出来的是价格。所以论述价格的边际效应、稀缺效应等等,来自日常生活,有经验性质,比较符合客观实际。 但妳和边际学派等等产生逻辑错误,误以为价格和价值是壹回事,以为用边际效应、稀缺效应就可以驳倒劳动价值论,那妳们就错了。妳和樊、寒教授都接受了这些学者的逻辑错误。 实际上,价值理论是研究价格背后,对价格起控制调节控制作用的价值规律。价值和价格虽然总体上壹致,但同时必然有某种程度的背离。 当产品生产过多时,价格降低到价值以下,到壹定程度,就产生边际效应,最后产生无利可获的边际价格。 当产品过分稀缺时,价格就会超过价值,就会产生产生稀缺效应。 但这两种效应,都不是推翻价值理论;恰恰相反,两种效应的结果,却是促使价格向价值回归。 特殊的垄断性稀缺,则类似级差地租,价格回归值则是价值加上级差价格。 有人认为庞巴维克早就驳倒了马克思,其实是很外行的说法。 价值不是研究价格,而是研究价格背后,是什么影响、控制和决定价格,也就是研究决定价格背后的价值规律。 而这裏的价值,指的是交换价值。不是使用价值。 人的智力水平,水准高的少,结果,那些低水平经济学家,总是在同壹个问题上,把价格和价值,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淆起来,争论壹百几十年。主张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包括马克思,把他们称为庸俗经济学家,是正确的,没有错。马克思以前,18世纪20、30年代,这个庸俗经济学就已经产生。包括马克思以前的和同时代的不少经济学家,及到边际学派,及到胡平和那两个教授,都不过是重復庸俗经济学的同壹类错误,这就是:1、把价值(即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效用性等等)混为壹谈。也就是分不清效用性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区别。实际上,使用价值即效用性是千差万别的,无法交换替代的。能够交换,互相替代的,是交换价值。2、把价值和受价值制约、在市场上外在表现出来的价格混为壹谈。 劳动价值论是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人发现和提出来,他们认为,总体上对价格起控制、调节和决定作用的,是劳动的量。 但劳动的量形成价值,却需要在市场竞争中,以价格形式表现出来,才能在市场上完成交易。因此,当产品生产过多或者稀缺时,价格就会与价值背离。 而那些智力低的经济学家,就像我们学数理化的时候,许多智力低的学生总是搞不懂数理化概念、原理和公式壹样。这些经济学家,也总是搞不清这些经济学知识。总是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价格与价值混淆起来,他们否定劳动价值论,否定事物的内在规律,只是抓住表面现象,结果,就把价值(交换价值)与效用性即使用价值,把价值与价格混为壹谈,最后,价值等于价格等于竞争结果等于边际效应和稀缺性等于价格的形成过程。但价值本身究竟是什么?除了重復庸俗经济学价值等于使用价值等于价格等问题的陈词滥调以外,对不起,说不清楚。 那样,商品的价值,就被他们解释成价格,解释成不断随市场变动的东西,即价格,而不再是商品内在包含的固着于商品的相对固定的价值。价值就变成不是商品的内在固定价值属性,而是外在的市场变化的价格属性。 因此,这些人的经济学,与主张劳动价值论的经济理论之间的差距,就像怎么都搞不清数理化概念、原理和公式的中学生,同真正的大学生之间的差别壹样大。 而大多数人,看得出来,根本没有专门学过经济学,也不懂经济学历史,当然更不懂现行经济学的普遍错误。就像小学生看到中学生,就贊叹不已,就与这些经济学家壹起,重復经济学历史上延续近两百年的庸俗经济学低档错误。而对大学的东西,主张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则完全搞不懂,理解不了,于是就怀疑、甚至嗤之以鼻。 改革开放后中国到西方学经济学的,似乎大多数学的是庸俗经济学,所以往往只认庸俗经济学低档理论。虽然这种经济学重实际重微观在经验性量化方面,有它的长处。但理论原理的研究上,却比马克思的经济学还要低壹个档次。 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中研究最多的学科,但迄今为止,仍然是颠倒地建立经济决定论基础上。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上都是错误的,更何况在逻辑理论方面比马克思经济学还要低壹个档次的庸俗经济学了。 庸俗经济学重微观接近实际、缺宏观缺基本原理。马克思经济学刚好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脱离实际,但有基本原理,而且接受前人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不过其主要错误,仍然错在剩余价值论基本原理。 人类的任何思想或信仰,无壹例外,都没有不受检验、证实或证伪的特权。不准质疑,无论是不准质疑壹神教教义,还是不准质疑马列教义,都只是思想和信仰专制的典型表现而已。马列主义,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经济学,也不例外。 与理性对立的信仰是主观的,非实证的,它只建立在信仰,也即主观痴迷相信,也即迷信的基础上。但理性和科学,却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而实证,是客观的。被实证证实的理性,就是科学。 人类的壹切思想和信仰,最后必然会在实践中被证实或证伪。 虽然马列信徒拼命推崇马列主义,贬低理性和科学,攻击相信理性和科学的人没有信仰,甚至鼓吹宗教或他们的信仰不受证伪。虽然在自由民主社会,必须坚持信仰自由,任何人都有权在不危害他人的条件下,坚持自己的信仰。但人类个人和他们的思想和信仰,本质上是平等的。任何思想和信仰,最终都将在实证中被证实或证伪,没有任何思想或信仰,享有不受实践证实或证伪的特权。 对资本论的批判,需要花力气。我看过海外和国内壹些学者对资本论的批判,说句实话,其理论和逻辑的严密性,还不如马克思。有人认为庞巴维克早就驳倒了马克思,其实是很外行的话。 马克思包括《资本论》在内的经济学,以及现在的西方和全世界的经济学,基本上是主张经济决定论的经济学。这是他们的共同传统。批判马克思的经济学,必须从哲学上批判经济决定论开始。 因此,批判马克思的经济学,实际上也包含对西方和世界现行经济学的否定,意味着创造人本主义的全新的经济学。 无论在经济学方面,还是在其他社会科学方面,还有意识科学方面,理论界任重而道远。 科学和宗教及其他信仰的区别,不在于是否接受检验、证实或证伪。相反,人及人的思想和信仰,是平等的。没有任何思想或信仰享有不受检验,不能证伪的特权。科学和宗教及其他信仰的区别,在于壹个建立在实证基础上,被客观实际所证实;而宗教和其他信仰,则是建立在主观相信或痴迷相信的基础上。 十多年前,我就在海外批判波普尔观点的缺陷,以及支持此类观点的人汙蔑科学的“科学教”等等概念和理论。现在很少有人再主张这些观点了。国内闭塞,还有洋迷信崇拜者迷信这类观点。 我们应该在更广阔的,高度更高的眼界上,研究和批判马列和其他现行经济学的问题。 马列主义的经济学和现行其他经济学的共同缺点,是这些经济学建立在经济决定论的基础上。 事实上,根据我们新人本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人才是根本,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归根结底,是人以及由人组成的人类社会,创造经济,决定经济,而不是马列主义和这些经济学主张的那样,是经济决定人和人类社会。 马列主义主张经济,主张物质生产和物质生产力对人类社会起决定作用。因此,他们的经济学,基本上只研究物质生产、分配和交换等等,基本上不研究其他两种更重要的生产:人的生产、繁衍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当然它们也不研究消费。 事实上,对于人类说来,人的生产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其重要性和意义,超过物质生产。归根结底,是前两种生产,决定后壹种生产,而不是相反,不是像马列主义经济学那样,是后壹种生产,决定前两种生产。 人的生产,包括物质的人的生产和精神的人的生产。物质的人的生产,包括人的生育、抚育、医疗、体育等等;精神的人的生产,包括学习、教育和医疗等等。而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等各种形式。 精神产品的生产,包括生产性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性精神产品的生产。生产性精神产品,包括科学技术和学术理论等等,文学艺术和其他娱乐产品,基本上,属于精神消费品。有些精神产品、文化产品,两者兼具。 中国的壹些学者,主张全盘私有化,商业化,提倡医疗教育等等的全盘商业化(他们用所谓的“产业化”壹词,来代替“商业化”壹词,其实,这些行业本身就是产业),这当然是错误的。 根据我们的人本主义理论,不是壹切都可以商业化的。 但是,反过来,把人的生产和精神产品的生产这两个领域,尤其在当代这两个领域的广度和作用远超过物质生产领域的条件下,把这两个领域排除在经济学和价值理论之外,也同样是非常错误的。 看壹下历史,中国和外国,人类历史上,往往有壹些人,理论水平不行,于是就提出壹些完全违背常识常规的荒唐理论,故作惊世骇俗之言,加上他们的诡辩,借以哗众取宠,赢得自己的名声。 中国这三十多年来,无数御用文人,以及没有理论的某些领导人,都用这个办法来骗取自己的名声。把没有理论和预见能力的“摸石头过河”等实用主义的猫论摸论,说成伟大的理论。还有全国风行、影响巨大的黄色文明蓝色文明的无稽之谈。有人用独特的、耸人听闻地攻击全世界都贊扬的革命、毫无根据宣扬口头改良幻想理论的告别革命理论,“以暴易暴”,“暴力只能产生暴政”的理论。中产阶级理论。腐败是改革润滑剂的理论。先经改后政改、经济改革自然而然导向政治改革的理论。全盘私有化,全盘商业化,不顾壹切私有化等等大抢劫大掠夺的邓式改革理论。没弄懂自由主义是怎么回事,就被无数伪精英伪公知壹哄而上壹蜂窝大贊特贊的自由主义理论。还有种族主义素质论,“公地理论”,乡绅理论、贵族理论,党内民主论、壹部分人先民主的理论,三百年殖民地理论,没有敌人理论,都或多或少,属于此类哗众取宠的荒唐理论。 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根本错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同样存在非常严重的原则错误。然而,壹种理论是否有重要意义,是否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不取决于其正确与否,正确的东西,如果很浅薄,那就几乎没有意义,1+1=2,在它产生的时候,也许是壹个很伟大的很有意义的思想。但到现在,如果壹个人只能重復1+1=2这样的东西,那么,他的思想就很浅薄,就几乎没有意义,在人类思想史上当然没有任何地位。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虽然其中包含原则的根本的错误,但因为其研究的空前深度,因为其理论的深刻性,却是他对人类的最大的,可以说是很伟大的贡献。马克思以自己的错误,以自己的工作,为后人走向正确、走向更高的境界,铺了相当长的道路。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错误,首先是由于其经济唯物主义产生的。在我们看来,现代生产力,是以现代科学为基础的,是现代人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创造出来的。它首先是精神性的,知识和智力性的。(人的生产力,有体力性的,有技能性的,有知识智力性的。)物化的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也是智力、体力和技能的物化,是人的物化的能力,而不是客观物质。现代生产力的物化,主要是知识和智力的物化。因此,马克思的经济唯物主义,把生产力或物化的生产力——物质生产力与客观物质等同起来,是完全错误的。 举例说来,以工业革命为代表的近代生产力,以牛顿力学为基础。英国和欧洲的革命及思想解放运动,为牛顿力学的产生扫清了道路。牛顿力学产生于英国革命几十年之后,是英国革命和欧洲思想解放运动、即文艺復兴和启蒙运动开出的绚丽花朵。而没有牛顿力学,就没有近代生产力。因此,与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完全不同,是科学技术创造近代现代生产力,不是近代现代生产力创造科学技术。有原子弹的理论,才能造出原子弹,有电脑理论,才能造出电脑,这是当代的常识。 但是,纯科学,包括纯科学的牛顿力学,还不是直接的生产力,纯科学只有变成专业科学、应用科学,然后再进壹步变成技术,才能进而转化为生产力。这个过程,从牛顿力学到工业革命,大约化了壹百年时间。从这裏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完全违背历史的。 至于现代生产力,尤其是以电脑为代表的人类智力和思维的扩展和变革,更是壹种生产力的,主要是智力生产力方面的全新的革命,更是由现代人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创造出来的。过去的生产力变革,不过是人手的延长,而现代电脑、电脑网络,则是人脑的扩大和眼睛耳朵的延长。 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是民主主义者,接受了大量人文主义(人本主义)思想,包括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但他们很快转向实践唯物主义和经济唯物主义。之后,就开始抛弃甚至不断批判人文主义思想。现在有的人把马克思接受的人文主义思想当作马克思的创造,完全不懂历史。但到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等等文章中,他们却又发现他们的经济唯物主义不适用于原始社会,认识到经济唯物主义的个别局部错误,但他们却用两种生产等尽力调和矛盾,坚持实践唯物主义和经济唯物主义的错误。恩格斯的晚年,说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世界,这比他们物质生产力创造和决定人类社会的观点,是进了壹步,但仍然没有脱出自己错误理论的范围。事实上,生物科学说明,人是由自然界创造出来的,劳动是由自然界发展的人创造出来的,人又通过劳动,创造了物质生产力(而不是创造世界)。 因此,按我们的观点,人的自身发展程度,人的智力、知识的发展程度,在当代,主要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决定生产力的质的方面;而人的社会发展程度与自然资源壹起,决定生产力的量的方面。 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建立起来的价值理论,原则上包含以下错误: 壹、马克思以其壹贯的经济唯物主义,只重视和计算物质劳动,主要以体力为主的劳动,只承认它们创造价值,不承认管理及其它劳动的极其重要的意义,甚至把运输等劳动排除在价值之外。实际上,现实的价值,必须包括上述所有劳动。例如,没有运输,人类创造出来的产品,就不能消费,就只是潜在的产品,潜在的价值,只有经过运输,并且经过商品交换送到消费者手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及现实的价值。尤其是马克思轻视管理劳动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中更是错误的; 二、即使把所有这些劳动都计入价值,价值理论也是不完全的。因为现代生产力和现代产品中包含着现代科学,现代技术,也必须包含在价值之中。只有现代科学和技术对生产者完全公开,并且为生产者平等地掌握之后,人们才可以平等地减去这壹因素。把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扩展到除科学技术外的前述所有劳动,才可以近似地以这些劳动来计算价值。因此这种扩大了的价值理论,是否成立,是有严格的先决条件的,并且是近似的。 三、科学技术的价值,像马克思讲到的艺术壹样,是很难用价值理论来衡量的,并且是復杂得多的过程。我们不要把壹切商业化、价值化,不仅不要把人的生产包括生育、扶育和教育完全商业化、价值化,也不要把科学技术的生产和艺术生产全部商业化、价值化。企图把壹切商业化、价值化,是经济异化的社会,即资本主义商业社会的特点。但壹切商业化价值化的社会,人成为自己的创造物商业和价值的奴隶,其实是很可怕的社会。如果壹切都商业化,在那种社会,像希特勒那样虐杀残疾人,在理论上也是合理的。 人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计算科技及艺术的成本。科学,主要是技术,有时也需要壹定程度的商业化,但千万不要把壹切商业化。尤其是纯科学,对人类的贡献,难以估量。可是,这种意义巨大的纯科学,比壹般的科技意义大得多的纯科学,却无法或很难商业化、价值化。如果用短视的商业眼光来看纯科学,那么,纯科学就将受到极大的摧残。为了全人类的利益,人类和壹切有力量的国家,应该化很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来发展纯科学,即基础科学。 四、即使按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价值也只与劳动的量有关,与劳动的质无关。与生产力的质更加无关。因此,体力劳动只扩展产品的量,包括物质生产力的量,它不会创造生产力的质,不会创造出新的生产力。新的生产力,生产力的质,现代生产力,是由现代人用科学技术创造出来的。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除了体力劳动者之外还有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脑力劳动者。因此,即使按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也是错误的。至于人的精神产品和精神生产力,包括思想生产力,以及其它非物质的生产力,则更加是由父母,教师,学生,科学家,工程师,作家,知识分子创造出来的,与体力劳动更加无关。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更是完全错误的。 五、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价值计算,在技术上无法操作。这种理论只有纯理论的意义。实际上许多地方是不合理的。其中包括马克思的整个价值计算体系,颇不合理,更加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为了技术化、合理化,必须应该结合现代会计和统计学,进行改造。 中共政治哲学批判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评关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 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重评「新民主主义」》) 第三、四、五、六、十部分) 引 言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是他壹生中的壹个理论高峰。这壹理论为中共建造起了 壹座灯塔,不仅为中共确立了革命的实践指导,也吸引了大批知识分子和热血青 年,他们从这壹理论中了解了中国的革命道路,获得了中国光明未来的信念,从 而作出了投奔中共怀抱的人生选择。我们知道,在这壹理论的引导下(当然还有 别的种种因素)中共的革命取得了胜利,也就是说,这壹理论的正确性已被革命 胜利的实践提供了有力的证明。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壹个正确理论指导下的革 命在革命胜利之后为什么出现了与革命初衷相背离的后果,那就是:革命给予人 民的,不是站起来享有民主与自由,而是跪了下去,备受专制与奴役;不是享有 富裕与幸福,而是遭受贫困与屈辱。在毛泽东统治下短短的二十七年,是中国历 史上积累各类冤案最多的时期,是遭受迫害与饥饿而导致人口大批非正常死亡最 多的时期,是社会的经济发展受到最严重破坏的时期,是教育、文艺、学术与思 想受到最深重摧残的时期。这场伟大的革命之后为什么产生了这些层出不穷的灾 难?这种二律背反的逻辑现象应作何解释?由此我们想到,这场革命以及指导这 场革命的理论不容置疑的正确性,就值得省思了。 对毛泽东壹生的评价在国内学界似乎已形成了这样的壹种定论:毛在革命时 期立了大功,在建设时期犯了大错。李锐对毛泽东壹生的评价有三句话:「革命 有功,执政有错,文革有罪。」 辛子陵在《千秋功罪毛泽东》壹书中对毛壹生的 评价是两句话:「伟大的革命家,失败的建设者。」 冯友兰在他最后的着作《中 国现代哲学史》中把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新民主主义及以前阶段; 社会主义阶段;极左思想阶段。他说:「第壹阶段是科学的,第二阶段是空想的, 第三阶段是荒谬的。」 近几年来,国内有壹种意见颇为流行,认为毛泽东在建国 后之所以犯了大错,重要的原因之壹是他抛弃了新民主主义,因此,他们吁请执 政者回到新民主主义,补新民主主义的课。这些意见,都涉及到对新民主主义的 认识和评价。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的论述集中在《中囯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 《新民主主义论》(1940)、《论联合政府》(1945)等着作中,其基本思想, 大致是:现阶段(民主革命时期)中国的革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 但已经不是旧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是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了。所谓的 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其要点是:第壹,这壹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壹 部分,是无产阶级革命范畴而不是资产阶级革命范畴了;第二,这个革命的领导 者是无产阶级,而不是资产阶级了;第三,这个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 义,后来又增加了官僚资本主义,合起来构成了「三座大山」;第四,这个革命 的目的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它在经济上是多种经济并存的社会,在政治上是 建立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各阶级联合的民主政府;第五,中国革命分为两步,第壹 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 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经过新民主主义的历史 阶段之后,将过渡到社会主义。 下面仅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 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加以分析评述。 壹 关于「无产阶级领导」 关于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的问题,毛泽东认为,由于中国资产阶级「在经济 上和政治上的软弱性」,因此不可能担任起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这个 任务历史地落到了无产阶级的肩上。「中国革命如果没有无产阶级的领导,就必 然不能胜利。」 所谓「无产阶级领导」 毛的这壹论断在理论与实践上都经不起推敲。我们知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 级是同壹种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说是工业社会大生产的产物。这 是常识。没有资产阶级也就没有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力量的弱小决定了无产阶级 的力量也是弱小的。既然资产阶级软弱,无产阶级就更软弱、更不成熟;既然资 产阶级不能领导民主革命,无产阶级就更不可能领导民主革命,这才符合逻辑。 因为,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这个生产方式的创立者和支撑者,是资本主义生产力 的代表。无产阶级虽然是这个生产方式的基本力量,但不是决定的力量;虽然是 这壹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但不是这壹生产力的代表。过去总是说,无产阶级是先 进生产力的代表。试问:这个生产力指的是什么生产力?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是 共存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的两个阶级,他们所代表的生产力因而也是共同的, 都是这个生产方式所要求的生产力(这裏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力都是壹个动态概念), 只是资产阶级是这壹生产力的当然代表,或者说,它更全面地代表着这壹生产方 式所要求的生产力;这是因为,工业化大生产的每个环节乃至整个过程都是由资 产阶级所主导、所承担的,也因此,他们在经验、能力、知识、文化以及对生产 方式的推进等方面要优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势必由这个阶级中的优 秀分子以及反映这个阶级进步要求的先进分子所领航。这是符合资产阶级民主革 命的历史事实的。 能否认为,无产阶级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是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 力,就是说,它们所代表的生产力是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先进的生产力。但是, 这种生产力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无法容纳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出现。 由于那时中国的资本主义还相当落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何时才成为生产力发展 的障碍还是壹个遥远的未知数。说中国无产阶级是这种还是很遥远的谁也都说不 清的生产力的代表,这比天方夜谭还让人不可捉摸。因此,这壹假设应当排除。 就按毛的说法,中国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开始也试图以大城市为基地,但无 法坚持下去。为什么?无产阶级力量弱小,在城市缺乏基础,只好退到农村,革 命才坚持了下来。但这个坚持下来的革命能否实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目标呢? 能否反映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诉求呢?在资本主义没有充分发 展的条件下,无论是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其中任何壹个阶级的力量和意誌都不 可能主导这个革命。后来的事实是,在整个革命过程中,农民阶级成了这个革命 的主要参加者和基本动力,如同毛泽东所说的,「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 「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因此,这个革命就必然会打上农民阶 级的烙印,成为反映农民阶级经济、政治和文化诉求的革命。革命成功之后也只 能以农民的意识(马克思说,农民是天然的皇权主义者)塑造这个国家。所以, 1949年的革命,既不是资产阶级领导,也不是无产阶级领导,这恐怕比较接近真 理。其革命成果,既不属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不久,这个阶级的资本就被剥夺 了),也不属于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三十几年裏,他们是企业的雇佣劳动者, 领取很低的工资维持生活;八十年代以来,他们纷纷下岗,被抛向社会的边缘。 这个「领导阶级」,什么时候「领导」过国家?)。农民阶级呢,他们得到了什 么?他们在土改中壹度分得了土地,可转身就成了合作社集体所有的了。1958年 的公社化运动中,他们进入了毛泽东指引的「共产主义天堂」,属于个人所有的 只有壹只碗和壹双筷子了。共产党的革命本来向农民承诺「耕者有其田」,农民 才愿意为这个革命卖命;可是直到今天,土地仍是集体所有,农民的土地问题依 然未着,他们的权利根基依然系在政府的手中。所以,这个特殊的革命是值得研 究的。 所谓「阶级领导」 所谓「阶级领导」的概念也值得讨论。壹个阶级怎么去领导革命呢?还不是 由壹些先进分子组织政党,有了党再去发动群众,推动革命。所以,所谓无产阶 级领导实际上是党在那裏领导,只是借用了无产阶级的名义而已。这是毛泽东所 承认的,他说:「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都不能成功。」虽然大家 都认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但这个政党的领导人之间的认识有时存在着 很大的差别,在某些重大问题上甚至存在两种相反的意见。比如,1929-1930年 红四军中的「朱毛之争」,朱德要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要实行集权制。比如 1949年中共革命胜利之后,刘少奇提出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毛泽东则要 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哪种意见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愿望呢?后来,毛的意见成了 全党的行动纲领,是不是因为毛的意见符合了无产阶级的愿望?再如,人民公社 建立后农业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饥荒迅速蔓延,人口大量死亡,党内不少 人主张改变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毛泽东以走资本主义道路为理由加以反对。至于 在全国范围内搞文化大革命,毛在党内更为孤立,对国家的破坏也更为严重。但 他却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最高统帅。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壹个方法,能鉴别出不同 意见中哪种意见是符合于无产阶级的愿望,从而可以排除那种不符合无产阶级愿 望的意见。因此,当党内领导人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只能听从那个最有权威的领 导人的意见。所谓「无产阶级领导」,大概就是这么回事。这在党内缺乏民主制 度的条件下尤为典型。所谓「阶级领导」,宣传上很有用,可在实际生活中却是 虚无,到哪裏去找「阶级领导」,所见到的是某些人或某个人的领导。他们声称 只有自己是代表无产阶级的,别的人都不是。可是,结果怎么样呢! 所以,所谓「阶级领导」落到实处是「党领导」,甚至是「个人领导」。对 此,列宁有壹段大实话承认这个事实。他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 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力、最有经验、被选 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中共自 1942年延安整风之后至1949-1976年毛泽东个人对党国的绝对控制的事实,赤裸 裸地证明了所谓「无产阶级领导」、「阶级领导」不过是「个人专制」遮丑布! 所谓「领导」 进壹步的思考我们还发现,「领导」与「民主」是两种对立的思想意识。在 民主制度下没见过哪个党派可以自封为某个阶级甚至是人民群众的领导。妳是不 是领导、能不能执政,要由选民们投票来决定的。在民主制度下,任何党派、团 体与个人,不管妳的信仰、财产、教育与反映哪个阶级的诉求,在选民面前都是 平等的。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分。预设「领导」(所谓「领导阶级」、「领导党」) 并强迫民众服从,这本身就是专制。声称某个阶级、某个党是最先进的阶级与政 党,天然的应当享有领导的资格,如果妳持有异议而不衷心拥护,就是反革命。 这是现代专制主义逻辑。半个多世纪来我们就生活在这种霸权主义的氛围之中。 毛泽东在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对这个联 合政府中的领导者有以下表述:中国革命胜利后,「建立壹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 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壹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 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 这个表述中有几个要点,核心是 「工人阶级领导之下」。我们已经分析,预设领导是专制主义的霸道。联合政府 是可以的,但政府中的各成员彼此是平等的,不应当有壹个驾于各联合者成员之 上的领导者,大家要在他的领导之下;若如此,这个联合政府不就成了「壹家政 府」!由于「工人阶级领导」的实际体现就是「党的领导」,因此,承认了「工 人阶级领导」等于承认了这个政府是党领导下的政府,结果政府成了党的政府。 这壹点,到了1949年6月,毛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有了更明白的表述:「总结 我们的经验,集中到壹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终于点明了共产党在这个国家中的核心地位。当时, 新中国尚未建立,毛就作了明白的预告,可知即将诞生的国家是实行壹党专政, 而不是实行民主宪政。中共尚未执政,毛就「总结经验」了;没有执政实践,何 来经验可谈?只能说明「壹党专政」是毛早已打定的主意。由此可见,新民主主 义其实是新专制主义。 「无产阶级领导」而不是「资产阶级领导」作为新旧两种民主革命的重大区 别,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岁月中得到国人的普遍认可,谁也不会觉得其中会有什 么问题的。但是,事情就怕进行比较。民主革命早已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发生, 在那裏,革命之后建立了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主权在民,政府民选,各党 平等,凭借选民的选票上臺执政;而不是预定由壹个先进的阶级经过它的政党来 领导(控制)国家政权。在民主制度下,壹切公民,不分阶级、民族、出身、性 别、财产多寡、宗教信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 将国民分为不同的等级:有的是天然的领导者,有的是必须接受领导者领导的被 领导者,有的是这个政权的基础,有的是这个政权的边缘分子,有的是人民,有 的是人民的敌人。在民主制度下,依法立国,依法执政,各政府机关、各党派社 团以及任何个人,必须在法律下工作和生活,违法者均应受到法律的追究;而不 允许有特殊的党派和个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无端 地废置国法,祸国殃民。在民主制度下,三权分立,互相制衡;而不是独揽大权, 实行极权统治。如此等等。试问,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以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成 功之后建立了符合民主制原则的现代民主制度吗?革命奋斗了二十多年,死去了 很多的人,结果建立了壹个专制极权国家。可见,作为新民主主义的核心要点的 「无产阶级领导」是很值得检讨的。中国人缺乏民主知识,更缺乏民主经验,因 而难以发觉毛的新民主主义中潜在着的壹些反民主的思想基因。 二 关于「反对帝国主义」 「帝国主义」的由来与走向 反对帝国主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是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的着作 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话语之壹。那么,这个概念是否是毛创造的呢?不是的。1921 年下半年,张国焘代表中共(那时中共成立不久)参加共产国际召集的远东被压 迫民族大会(且称「莫斯科会议」)。这次会议的收获,张国焘说,对中国革命 的「影响确是相当重大的。最主要之点是:确定了中国革命的反帝国主义的性质, 换句话说,反帝国主义被视为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张还说,「当时壹般中国 人还不知道帝国主义为何物」,「后来经过中共的宣传,…… 『反帝国主义』这 个名词,不久就成为人所共知。不管后来中国革命起了壹些什么变化,但这把 『反帝国主义』的火,放得确实不小,它烧遍了中国,也蔓延到了东方各地。」 国民党也应邀派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其积极成果是将「反帝」贯彻到国民党第 壹次代表大会的党纲中,将「三民主义」第壹条民族主义由「排满」更改为「反 帝」。苏联对此誌得意满。 苏联「老大哥」为什么热衷指使中国「反帝」呢?这个见不得人的秘密直到 1990年苏联解体后原苏共中央大量档案解密与开放才为世人所知。1917年「十月 政变」(现俄罗斯教科书已将「十月革命」改称为「十月政变」)后,苏联在西 方世界极为孤立,它受到美英诸国的打压,因此它的头号敌人就是以美国为首的 协约国。为了改变在国际上的孤立地位,苏联把目光转向了东方,中国乃首当其 冲。不仅因为中国是近邻,是苏联和日本的壹个缓冲空间,也是西方国家的争夺 对象。在这个地区点燃反帝大火,很有战略意义。解密后的档案的自白是:它 「可能被我们用作进行东方民族革命的工具,这场革命最终会把中国抛向协约国 敌人的阵营。」 可见,苏联的意图是使中国革命成为苏联反美的「工具」,让中 国成为美国的敌人。这就是「老大哥」在中国人身上打的主意。 对于中国人来说,苏共指使中共「反帝」,是极易落入圈套的。因为自19世 纪中叶以来,中国屡遭西方列强的欺辱。反帝已积淀为中国人的壹种民族意识。 即使是在今天,只要壹提到帝国主义,中国人便下意识地会将目光转向西方,与 「敌对势力」挂钩。但是谁是帝国主义,值得做壹番甄别。 不错,西方列强(那时中国人把西方侵略者称为「列强」,而不是称「帝国 主义」)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纷纷侵华,中国被迫签订了壹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 等条约,如毛泽东所写的那样,「帝国主义向中国举行多次侵华战争,如1840年 的英国鸦片战争,1857年的英法联军战争,1894年的中日战争,1900年的八国联 军战争。」(毛在这裏没有提及沙俄对中国的多次侵略)但是,这些侵略战争均 发生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也就是说,在中共诞生之后,再无发生西方列强 侵华事件。相反,这些国家同中国的关系正在逐步地改善之中。这表现在,第壹, 当中国继续遭到外国势力侵犯时,美国等国家不是袖手旁观,而是从中相助。比 如,1921年,苏联在莫斯科远东被压迫民族大会上策划中国反美时,同壹时间在 华盛顿召开了有美、英、法、日、德、意、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中国九国参 加的国际会议,在美国的斡旋下,将日本侵华的二十壹条放进了坟墓,还将日本 在山东半岛的主权和所占领的青岛交还中国。我们知道,1919年的「五四运动」 的导火索正是由于「巴黎和会」上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让给了日本。第二,美国 等国家逐步废除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同中国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943年1月,中美 在华盛顿订立新约,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关闭在华的领事法庭;废除「辛丑条 约」;终止上海、厦门租界特权;放弃在中国通商口岸的权益,放弃美国军舰进 入中国水域的特权。随后,中国陆续与其他全部有关国家签订了与美国完全相同 的新约。由此,百年来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终于废除了! 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到四十年代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已告结束。帝国主义 对中国的侵略仍然存在,但已不是西方列强,而是东瀛的日本。直到1945年8月 抗日战争胜利后,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也告结束。 有壹个国家,那就是俄国,长久以来壹直侵略与欺负着中国,可在中共的宣 传下反成了壹个友好邻邦。 「友邦」还是「恶邻」? 是友好邻邦还是世仇恶邻?请看事实。 第壹,从1856年起沙皇不断入侵中国东北,先后强行与中国签订了《中俄瑷 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天津条约》等不平等条约,至1885年共侵 占中国领土150多万平方公裏(相当于41个臺湾或3个法国的面积)。1919年7月, 苏维埃政府声明放弃帝俄时代与中国所签订的壹切不平等条约,且于1920年9月 再次重申,从而获得中国人民的好感。但此时这些领土尚为白俄军所控制,因此 苏联政府不啻是开了壹张空头支票,这很久为中国人所不知。1945年2月美英苏三 国在雅尔塔订立的密约中竟有如下文字:「苏联应恢復以前俄罗斯帝国的权利」。 赤色帝国主义的面目由此可见。 第二,蒙古(外蒙古)是中国的领土,壹直为沙俄也为苏联所觊觎。为此目 的,1921年在苏俄策划下建立了蒙古人民党(后改为蒙古人民革命党);同年, 苏军借追剿外蒙白军而进军外蒙,7月占领乌兰巴托。1924年11月,苏俄又「帮助」 外蒙成立了苏俄的附庸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从此脱离了中国,成了苏俄 的势力范围。 另外,苏联还有分离新疆的图谋,后因二次大战苏德战争爆发后,苏联无暇 顾及,遂无奈放弃此计划的实施。 第三,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首脑在雅尔塔秘密协定,为要求苏联对日 作战,满足斯大林提出的牺牲中国利益的条件:(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 维持现状(即继续逼迫中国放弃外蒙古的主权),从而使外蒙古分离中国合法化。 这裏需要特别交代,毛泽东早在1939年《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壹文中在说明 中国的地理位置时写道:中国的正北面「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 这明白告诉 人们,毛和中共至少在1939年就已公开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可1945年6月宋子文代 表中国政府与苏联谈判为争取外蒙主权竟交锋九次,其中前四次与斯大林当面交 锋。(2)恢復帝俄在中国的权益:大连为国际港,苏联享有优先权;旅顺为苏俄 海军基地;中东铁路中苏共同经营。苏联以密约条件为前提,才同意对日宣战。 但直到美国在日本投下了原子弹之后的8月8日,苏才对日开战,仅壹周后的1945 年8月15日,日本就宣布无条件投降。苏联在战场上几乎没有多大损失,却在我东 北地区捞到不少战利品。 1946年2月,美国总统杜鲁门将雅尔塔密约公之于世,引起我国人的愤慨。2 月22日,中央大学等校学生在重庆街头游行抗议苏联对中国主权和利益的侵犯, 游行队伍打出了「赤色帝国主义」、「打倒新帝国主义」的标语。这就是着名的 「二二二」大游行。2月24日,傅斯年、王云五、储安平、陈明德、赵超构等二十 位着名学者联署在《大公报》发表《我们对雅尔塔协议的抗议》,指出这壹协定 开创了强力政治与秘密外交之恶例,为近代外交史上最失道义之记录。 值得壹提的还有壹事。1941年4月,当中国抗日战争处于最困难的时候,苏联 主动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宣布缔约国壹方与第三国发生敌对行动时 另壹方应遵守中立。这是苏联姑息日本侵华的绥靖政策。试问:道义何在?国际 主义又置于何地?更令人气愤的是,为了苏日双方「和平与友好」,苏联「尊重 满洲国」,其「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日本「尊重蒙古国」,其「领土完整与 不可侵犯」。这是苏、日联手瓜分中国的可耻记录!此条约直至1945年4月5日才 宣布废除。 苏联对中国上述侵略恶行,蒋介石因此称俄国是「我国的世仇大敌」。这壹 评价,壹针见血。 毛为什么对日、俄那麽友好? 百年以来中国不断遭到帝国主义国家的欺凌,问题在于,到了1940年代即毛 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以及以后的时期,谁是中国真正的帝国主义呢?是日 本与俄国,而不是毛泽东和中共壹直所声张的美国帝国主义。 但是,毛泽东并不这样认为。对于日本侵华,他多次表示「感谢」,这似乎 让人难以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9月25日毛会见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壹行。田中向毛道 歉说:「啊,对不起啊,我们发动了侵略战争,使中国受到很大的伤害。」毛却 说:「不要对不起啊,妳们有功啊,为啥有功呢?妳们要是不发动侵华战争的话, 我们共产党怎么能够强大?我们怎么能够夺取政权哪?怎么能够把蒋介石打败呀?」 毛还说:「我们如何感谢妳们?我们不要妳们战争赔偿!」毛是中国的最高领导 人,他的这壹谈话代表中国方面的立场,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具有最高的权威。 在此之前,毛对日本侵华表示感谢的话已说过几次。比如1961年1月24日, 毛会见日本社会党议员黑田寿男等人时说:「如果没有日本的侵略,我们现在还 在山裏,就不能到北京看京剧了。正是因为日本皇军占领了大半个中国,让我们 建立了许多抗日根据地,为以后的解放战争创造了胜利的条件。日本垄断资本和 军阀给我们做了件『好事』,如果需要感谢的话,我倒想感谢日本皇军侵略中国。」 几次讲话意思相同,这是毛的大实话。日本侵华,从民族利益、从执政的国 民党的利益来考量,伤害极大,光军事力量就损失75个师,阵亡战士350万,阵亡 高级将领206人。对中共来说,却为其势力的壮大提供了极好的机会。长征后的1 936年,中共的军队(工农红军)仅剩下3万左右,可抗战后光正规军就增加到10 0多万,还有民兵200万。内战前夕,「解放区」面积达100余万平方公裏,人口达 壹亿左右。可以说,日军侵华为中共日后与国民党进行武力较量储备了条件。 至于与苏联,两党、两国在政治、经济与意识形态都是壹个体系的。中共是 在苏共的「帮助」下成立的,又是在苏共的「帮助」下逐渐壮大的,遇到重大决 策又往往听从莫斯科的指示的,如第壹次国共合作,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毛蒋 的重庆谈判,朝鲜战争的参与等。甚至中共最高领导人,也由莫斯科指派,或得 莫斯科的支持与认可。特别是国共决战的关键时刻与关键问题上,斯大林有力的 帮了壹把中共。1945年8月苏军进入东北后,斯大林急令中共进军东北,且严禁美 军、限制国军进入,并把大批武器弹药交给中共,光大炮、迫击炮、坦克、飞机 等重型武器就达5000多件及600多个仓库的物资,从而为中共获得辽沉和平津战役 的大捷奠定了基础。毛为了表示对斯大林的感激,壹再表示臣服。如1945年7月6 日致电苏共,表示「支持苏联党和斯大林同誌对战后中国国内问题的建议,支持 苏联党和斯大林同誌关于外蒙古战后地位问题的看法,支持蒙古党和人民要求摆 脱大汉族反动统治、寻求民族独立的正当要求」。这裏,毛以鲜明的态度拥护斯 大林将蒙古从中国的领土上分离出去。卖国求荣,昭然若揭。再如1949年7月4日, 刘少奇受毛之命向斯大林报告,关于苏共与中共两党关系,「联共是世界共产主 义运动的统帅部,而中共则是壹个方面军的司令部。根据局部利益应当服从世界 利益,我们中共服从联共的决定」,「在某些问题上,如果中共与联共发生争论, 我们中共在说明我们的意见后,准备服从并坚决执行联共的决定」。这个丧失人 格、党格的表态,并没有赢得斯大林的欣赏,他在11日回復说:「壹个国家的党 服从另壹个国家的党,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而且是不允许的。」14日毛急忙回復 斯大林说:「关于两党关系的那种提法,……不应当向党内外宣布……可以从书 面报告中撤销那种提法的文字,但我们实际上这样做」,企图掩盖这壹不光彩的 历史记录。在世界史上,恐怕没有壹个大国如此卑躬屈膝地向另壹个国家表示臣 服的。直到19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毛认为自己在国际舞臺上已称雄壹方,才痛 骂苏联是「社会帝国主义」。 美国是中国的「头号敌人」? 在「壹边倒」同时,毛将美国定为头号帝国主义,声讨美国帝国主义,壹波 未息壹波又起。可是,第壹,美国从未侵占过中国的壹寸领土。第二,是美国带 头废除了历史上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三,在艰苦的抗日战争时期,全世 界向中国伸出无私援助之手的基本上只有壹个美国。第四,国共内战爆发之初, 只有美国出面调停。第五,内战初期,美国政府是支持蒋介石的,但到1948年秋 美国调整了对华政策,开始将目光投向中共。1949年4月国民党南京失守,美驻华 大使司徒雷登奉命滞留南京,以期与中共领导人接触(其时苏联大使去了广州), 并于4月底双方开始会谈。但6月毛却派刘少奇秘密赴苏觐见斯大林。6月30日毛在 《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正式发布了「壹边倒」的外交路线,宣告美国帝国主义是 中国人民的敌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在1949年8月5日发表的《中美关 系白皮书》中仍严厉批评蒋介石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讨论承认新中国 问题,向中共示好。可是,毛接连发表了《丢掉幻想,准备战斗》、《别了,司 徒雷登》、《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友谊」还是侵略?》、《唯心历史 观的破产》的系列反美文章作为回应,硬是将美国推向与中国敌对的地位。第六, 1949年12月,美发表《关于臺湾政策宣传指示》,指出「臺湾在政治上、地理上 和战略上都是中国的壹部分」。这是美国拟抛弃臺湾的「袖手政策」的明白表示。 1950年1月5日,杜鲁门总统发表臺湾问题的声明,宣布:「美国对臺湾或中国其 他领土从无掠夺的野心,无意在臺湾获取特别权益或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 「美国将不对臺湾的中国当局提供军事援助或军事上的意见。」1月13日,在美求 援长达壹年的宋美龄两手空空返臺。这意味着美国不仅弃蒋,而且抛臺。1月12 日艾奇逊发表《中国的危机》的演讲,强调:「俄国壹贯存有将这个北部省份分 离出去的野心」,「这种过程在蒙古已经完成,在满洲已接近完成」,「我们不 可把中国人对俄国人的正义愤怒和憎恨招引到自己头上来,这样做是愚蠢的」。 可是,几天后毛泽东又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作了回应。 顺便需要提及的是,二战后,美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形成美苏两个超级大 国冷战对峙格局达半个世纪之久。此期间,美国在国际事务中扮演霸权主义(另 壹种说法是「领导者」)的角色,在世界许多地方建立军事基地,还以不同方式 参与或帮助别国的内部事务,在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起着积极与消极并重的作用。 毛泽东认俄为师,革命后建立起列宁——斯大林式的极权体制;他以美为敌, 排斥民主自由,与西方国家对着干。他长期闭关锁国,掀起壹拨又壹拨的自乱、 自残式的政治运动,导致经济衰退,社会畸变,国家纷乱,自由毁灭,民主断层, 人权横遭践踏,法治荡然无存,中国壹度进入了无自由、无民主、无人权、无法 治的「四无世界」,从而把中国带到了危机四伏的绝路,其愚昧、野蛮、专制与 暴虐为千古人类史所罕见。产生这壹历史后果的壹个重要原因是毛泽东壹贯地借 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以排斥西方文明。这种情况直到1980年之后打 开国门,实行对外开放,逐步与世界接轨之后才有所改变。 中国人可以自豪的是,二战结束后于1945年10月24日成立的联合国中国是发 起国之壹(其他三国是苏、美、英),并且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 的成员国(其他四国是法、苏、英、美)。中国是联合国缔造者之壹和核心成员 国啊!此时的中国已享有很高的国际地位,除苏俄在中国的东北仍享有特权外, 反对帝国主义的任务已成为历史了。中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中国人民在那 时已经站立起来了!毛泽东在1940年代和建国之后壹味地鼓吹反对帝国主义,应 当认为是壹种误导。 三 关于「反对封建主义」 「反帝反封建」的口号中国人喊了近百年,然而这个口号是否完全正确呢? 关于「反对帝国主义」的问题,在实践中出现了偏误,对此,笔者已作了壹番研 究。关于「反对封建主义」呢,它在理论上就缺乏正确的支撑点。 「封建主义」还是「皇权专制主义」? 毛泽东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壹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在 《新民主主义论》中更具体地写道:「自周秦以来,中国是壹个封建社会,其政 治是封建的政治,其经济是封建的经济。而为这种政治和经济之反映的占统治地 位的文化,则是封建的文化。」 然而,毛的「三千年封建说」或「周秦以来封建说」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情 况。这壹结论忽视了自秦以来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或统治方式同西周已发生了极 大的变化。西周实行的是封建制,它同西欧封建社会有着相类似的特点。周天子 将国家领土分封给各诸侯,各诸侯在分封领土上「封土建国」,成为各国国君; 各国君承认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在经济、政治、法律上享有自主权,其王权世袭。 秦并吞六国、统壹中国后,既然扫灭了诸侯,也就废除了近千年历史的封建制度, 而改行郡县制度,即「废封建,立郡县」,天下三十六郡,由皇帝派出的大臣直 接统治,建立了权力集中于皇帝的中央集权制,这是国家政权结构的重大改变, 怎么还能同西周的封建国家(所谓「国中之国」)相提并论呢! 问题在于,自秦至清末如果不称其为封建社会,那么应称什么社会呢?按社 会发展的五阶段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 社会),别无选择,只能称其为封建社会。要正确界定秦以来两千余年的中国史, 「五阶段论」是横在我们面前的壹道坎。为跨越这道坎,李慎之启用了壹个新概 念:「皇权主义」,或「皇权专制主义」。 对此,笔者贊同之。那么,这长达两 千余年的中国社会就可以称之为「皇权专制社会」。这壹理论观点,跳出了「五 阶段论」的狭隘框架,为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史乃至近代史提供了新视野、新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第壹,在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史中,皇权专制的情况(程度)是 有差别的。如秦汉(汉设丞相,有所谓君权与相权之间的某种制约)之间就有差 别,唐宋之间亦是。到明清取消管辖行政权力的丞相,皇权专制到达巅峰。虽存 在这种差别,但从体制的总体特征看,这两千余年是皇权专制社会,是秦政制的 延续,是没有错的。第二,中国的封建社会与皇权专制社会其经济基础都是以小 农为特征的农业社会,这就意味着,农业社会的国家政权可以是封建式的,也可 以是皇权专制式的。另外,专制式的国家政权既可以建立于农业社会,也可以建 立于工业社会(如希特勒、斯大林的极权统治)。 用「封建说」与「皇权专制说」来解释中国历史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在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封建说认为,「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 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毛在另壹处的表述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 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皇权专制说 认为,皇权专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与皇权专制主义的矛盾。 在革命对象问题上,封建说认为,革命的对象是封建主义。由于秦政以降封 建制度已不存在,总不能将已不再存在的东西当作革命对象,毛于是把地主阶级 当作革命的对象。他写道,中国革命的对象,「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就是 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本国的地主阶级。」皇权专制说则认为,中国革命的 对象是皇权专制主义。辛亥革命的划时代意义,在于结束皇权专制,开创共和新 政。辛亥之后,旧式的皇权专制主义是被推翻了,但復辟势力,从袁世凯到毛泽 东不断登臺扮演,改头换面的皇权专制主义不断再现。「革命尚未成功」。因此, 民主革命的对象依然是翻新的专制主义。 毛对中国史的误读与中国革命对象的错误指向 毛泽东将封建主义作为革命的对象,又把封建主义落实到地主阶级,或者说 把地主阶级拈来当作封建主义的替身,于是,反封建就成了反地主阶级了。只要 剥夺地主的土地与财产,消灭地主阶级(有不少地主从肉体上加以消灭),民主 革命就大功告成!事情就是这样做的。但这样的革命是否为中国创立了民主制度 呢?没有,远远没有。为什么?因为民主革命的对象不是封建主义;封建主义也 不等同于地主阶级;消灭地主阶级无济于民主制度的降临。中国民主革命的真正 对象是专制主义。因此,以反对封建主义作为民主革命的理论指导实在是新民主 主义的壹大误区。 这个误区的理论根源除「社会形态五阶段论」外便是对「阶级国家论」的套 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国家是壹定阶级的国家。在奴隶社会,国家 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在封建社会,国家是地主阶级的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 国家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根据这个非科学的简单化理论,毛泽东因此认为,秦以 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中国社会几千年「停滞不前的 基本原因」是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 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其矛头指向是「反 抗地主阶级的统治」。 壹言以蔽之,统统归结于地主阶级。毛的这些结论与中国 历史的实际存在很大的出入。 首先,秦以来的国家不是地主阶级的国家,而是为某壹皇族所控制的国家。 秦国是秦皇族的国家,这壹皇族复灭后这个国家也就不存在了。汉、唐、宋、清 等各朝的国家莫不如此。这两千余年专制主义时期的国家始终是以皇帝为首的家 族统治集团的国家,即所谓「家天下」。皇帝的权力总是在其家族内部传承,即 所谓「嫡长继承」,这是延续皇权的法则。地主阶级不是这类国家的统治阶级, 它不是国家权力的占有者。它只是社会中壹个有势力的贵族阶级。它和农民阶级 都是这类国家的被统治阶级;当然,它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悬殊,其中少地 或无地的农民受着地主的剥削。地主阶级虽然不是统治阶级,但它是专制主义国 家政权重要的社会基础,因此统治者的施政国策或多或少要向这壹阶级的利益倾 斜,但他们与国家权力的占有者(统治集团)不能画等号。冯天瑜在《「封建」 论考》(2006年)壹书中提出「宗法地主专制社会」壹说,以取代「封建社会」 的概念,这壹提法仍未有跳出「阶级国家论」的思维模式。第二,中国古代社会 停滞不前的原因,主要不是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剥削与压迫,而是专制皇 权对社会(主体是农民)的掠夺(註意:掠夺与剥削有区别)与压迫。这壹点在 专制腐朽的皇朝那裏尤为明显。第三,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阶级与 地主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大众(主体是农民)与专制皇朝的矛盾。农民阶级与 地主阶级的矛盾是第二位的,从属性的。刘亚洲亦认为:「中国自古奉行小自耕 农本位,大地主很少,因为中国反对土地兼并有两千年历史,地主不能成为决定 因素。」 第四,皇权专制主义统治下爆发的多次农民起义,不是「反抗地主阶级 的统治」,而是反抗专制皇朝的腐朽统治。毛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 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但又说每次农民起义「总是陷于 失败」,成了「改朝换代的工具」。这裏前后的逻辑悖论是,既然农民起义成了 改朝换代的工具,说明农民起义的指向是专制皇朝,而非地主阶级,再说,地主 阶级不占有国家政权,谈不上什么「统治」,也不存在「改朝换代」的问题。 对于自秦以来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化,毛并不否认。他说:「如果说,秦 以前的壹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壹中国以后,就 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裏又 是壹个悖论: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就不再是封建国家了,是封建国家就不 可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这个蕴含内在逻辑悖论的理论观点壹经流行, 使「封建」概念内涵模煳,外延扩大,使封建主义顶替了专制主义,从此专制主 义长期潜伏,即使在以后的多次革命风潮中仍得以安身,壹次又壹次地逃脱革命 的批判。如「五四」运动中只提出「打倒孔家店」而未有提出「打倒秦家店」( 这同新民主主义没有关系)。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更是只提反对封建主义 而不提反对专制主义。倒是孙中山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了满清皇朝的专制统 治。而毛泽东称此次革命是「旧民主主义」的,这是否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 命是不再反专制主义的了?直到文革之后,中共上层的某些领导才深感专制主义 危害之烈,但仍借用封建主义以指摘专制主义。如叶剑英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 关于肃清封建主义的讲话,李维汉1980年向邓小平建议「要补上反封建主义这壹 课」。遗憾的是,专制主义仍没有验明正身,更没有伤筋动骨,源远流长的血脉 延续至今,还敢于当着大众吞噬自由、民主的婴儿。 毛的秉性:对专制主义的偏好 毛泽东将封建主义确定为革命对象,而将专制主义隐姓埋名。从他的智力, 从他对中国历史的熟悉以及作为民主革命的领导者,他应该明白,专制主义是中 国迈向民主宪政的大敌,无疑是中国革命的对象。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个中原因, 笔者自然不好妄加猜测。但是,有壹点恐怕是清楚的,那就是,毛对专制主义的 偏好。这种偏好,在夺取政权之前,自然不便充分显露,但已有流露。《沁园春 •雪》壹词(此词作于1936年,发表于1945年毛赴重庆国共谈判期间)中所抒发 的情怀即是。诗言誌。在词中,秦皇汉武,成吉思汗,都不在他的眼裏。全词以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收尾,表露出他要超越历代帝王的王气和霸气。 如果我们往前追溯毛泽东青年时期的心路历程,发现了壹个很有价值的思想 资料,那就是毛在十七岁(1910)那年所写的《咏蛙》诗。那年毛离开韶山,去 了湘乡县东山高等小学堂读书,入学考试时学校规定的作文题目是《言誌》,毛 以《咏蛙》命题其诗如下: 独坐池塘如虎踞,绿杨树下养精神。 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此诗虽不像《沁园春•雪》那样充溢着王气与霸气,自信我毛泽东是超越历 代帝皇的壹代枭雄;但山大王那种必欲凌驾群伦、壹朝得势便横行无忌那种居心, 已表白得淋漓尽致。十七岁的毛泽东就凸现这种强悍秉性,在以后的政治生涯中 大刀阔斧地施以暴政也就不奇怪了。他的性格决定他的命运,他的命运决定民族 的命运。中国的历史至今是领袖的历史。 1949年中共建国。在此之后,「毛主席万岁」的口号比哪个专制皇帝都呼喊 的多,从此,全国百姓就葡匐在毛的脚下。1958年他说,他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并在中央全会上毫无掩饰地说,「我们超过秦始皇壹百倍」。秦始皇是历史上公 认的暴君,毛竟敢说「超越秦始皇壹百倍」,说明专制独裁就是他的追求。在此 之前的1957年他谋策了壹场残酷的反右运动,对知识分子进行了壹场全歼性的整 肃,使知识分子群体失声,自由民主断层。这年夏天,毛接见了上海文艺界人士 时罗稷南向毛提出了壹个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毛思 索片刻后认真地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么是关在牢裏还要写,要么 他识大体不做声。」 此言壹出,四座皆惊。我们知道,毛壹直推崇鲁迅,多次说, 「鲁迅的心是与我相通的」。1937年,毛认为「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 是中国的第壹等圣人」。1940年又贊扬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伟大 的文学家,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是「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 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其评价之高超过地球之三极!然而,曾被毛 捧上了天的伟人当毛主宰了国家命运之后却要把他抛入狱中!这典型不过地说明, 在毛的极权统治下不允许有鲁迅这样的人发出不同的声音。鲁迅可以拿下,还有 什么人不能拿下!1964年12月,毛冲着刘少奇说:「妳有什么了不起,我动壹个 小指头就可以把妳打倒!」任何人,不管妳是鲁迅那样的圣贤,不管妳是我几十 年的旧友,也不管妳为我毛泽东打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名臣,在我毛泽东面前, 只能臣服,只能奉承,只能山呼万岁。哪怕说半个「不」字,就叫妳下地狱!这 壹切说明,毛的专制主义本性在坐定天下、独揽大权之后,才有了充分的暴露。 什么是「毛泽东主义」? 毛泽东要求以他的思想武装全国人民的头脑,可是,他的头脑是用什么思想 武装的呢?有壹本书,叫《毛泽东读书笔记》(陈晋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1952年,毛添置了壹部乾隆武英殿本的线装本《二十四史》,共850册,224 9卷,约4000万字。这部史书,毛生前不知反復看过多少遍,许多册的封面和其他 的壹些地方都磨破了,许多页上还有毛阅看时留下的种种痕迹。外出时还要将其 带走。1964年5月壹次讲话中,他说自己被书迷住了,要把《二十四史》读完,现 在正在读南史、北史。直到1975年,毛已病魔缠身,写字时手都有些颤抖了,可 他还在认真地壹次次地阅读这部史书。配合读《二十四史》,毛还通读《资治通 鉴》、《续资治通鉴》、《纲鉴易知录》和各朝代的《纪事本末》等史书。毛在 读史书时,对于他认为有意义的人物传记,还经常送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 彭真、彭德怀等中央领导同誌阅读。可是,人们却没有发现毛泽东阅读英、美、 法、日等国近现代史的记录,可以说,他对世界现代化是无知的,也不感兴趣。 甚至,「他对中国典籍的熟悉程度远超过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熟悉程度。」毛说, 1920年他成了马克思主义者。那时他仅读了三本书:陈望道翻译的《共产党宣言》, 考茨基的《阶级斗争》,柯卡普的《社会主义史》,可见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是 很贫乏的,只能说是个肤浅的马克思主义者。战争年代毛无暇去研读马列的书。 在延安相对安定时期,曾读了些马列着作,但二手货多于原着,斯大林、列宁的 又多于马、恩的。而斯大林又多属现代专制主义的东西。毛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 此时仍停留在肤浅的水平上。建国之后毛倾註读中国史书,晚年表示「马克思可 读的东西不多了」,实际是没有兴趣去读马克思的书了,还说马克思的书「读多 了就会走向反面,成为书呆子,成为教条主义,修正主义。」(1964年2月)人们 不禁要问:那么,妳毛泽东醉心于读中国古籍史书会成为什么主义?毛泽东不是 怀抱世界眼光,从世界现代化大趋势中研究中国的未来走向,而是从浩如烟海的 中国古书堆中汲取皇权专制主义的营养。他能把中国带到何处?毛泽东说:「在 中国历史上,无论倡导黄老,还是尊孔孟,维持政权运作,都离不开申韩法家体 制。」这是毛从1952年到1976年历时二十四年用功读史读经的思想收获之精辟概 括。黄老、孔孟的壹套都是愚弄臣民的说教,御臣驭民、统治天下还得靠法家、 兵家,靠「郡县制」、「秦政制」。所以他说:「我贊成秦始皇,不贊成孔夫子。」 他在「反右」之后就公开亮出了皇权专制主义的旗号,声称我们超过秦始皇壹百 倍,1973年又说「我也是秦始皇」。毛泽东就是现代的秦始皇,他维系的制度就 是现代的「秦政制」,他的思想就是现代皇权专制主义。 当然,毛泽东更重要的壹副面孔,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前面已提到,毛 对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下功夫认真系统的研读,谈不上对马克思主义有什么研究 和造诣。所谓「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空城计」,壮壮胆而已。林彪在 「《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中说:「毛泽东同誌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 义者。毛泽东同誌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 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壹个崭新的阶段。」这是对毛泽东别有用心的吹捧, 是对国人的欺骗。但是,马列主义中有两条,壹条是阶级斗争,壹条是无产阶级 专政,毛泽东是心领神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确实「提高到壹个崭新的阶段」。 从这壹意义上看,毛泽东确实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 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玩得炉火纯青,全力地贯彻于他治党 治国的实践,编写了罄竹难书的悲壮的历史剧,这是后人受之不尽的精神财富。 那么,到底什么思想武装了毛泽东的头脑?答曰:有皇权专制主义,有马克 思主义,看来是二元的。其实两者是合二而壹的。核心是皇权专制主义,马克思 主义是旗号,是外衣,是策略,使皇权专制主义在推行中具有革命性、现代性、 合法性。什么是毛泽东思想?或者,什么是「毛泽东主义」(这是近几年在国内 兴起的「毛派」所推出的壹个新概念)?就是现代版本的皇权专制主义。 「封建主义」与「专制主义」是否可以通用? 学界有壹种倾向,认为不妨将「封建主义」替代「专制主义」概念。虽然这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经半个多世纪,人们已习惯将封建主义当作落后、反动、 同时也包含专制主义的因素的东西来加以鞭笞的,已约定俗成、积非成是了,因 而没有必要正本清源,重新启用专制主义来解读历史与清除现实中的影响。 这恐怕不是壹种科学的态度。封建这壹概念在中外史上首先作为壹种制度而 出现的,在现实中早无踪迹,这同今天所泛指的「封建」已大相径庭。当然,有 的概念随着历史的变迁是会发生变化的,乃至演变成为表达另壹种新内容的概念 了。但是,「封建」这壹概念不同。毛泽东在提出「反封建」这壹口号时,就没 有对「封建」这壹概念的内涵作出过明确的界定,他只是将地主阶级作为封建主 义的替身。这壹理论缺失以及对民主革命的贻误笔者已有分析。我们应当抓紧弥 补这壹重大过失。至于今天人们广泛使用「封建」壹说,其内涵更为含混不清, 大凡落后的、陈旧的、腐朽的、乃至反动的东西都将之以「封建」相称,戴上 「封建」这顶帽子。如封建思想,封建迷信,封建道德,封建专制,封建家庭, 封建地主,封建买办,等等。「封建」几乎成了壹个口头语,泛化了,其结果, 对中国社会危害最大最烈的专制主义却总是逃遁了人们的批判。主张使用「封建」 说的壹个理由是,它已约定俗成,广泛认同。请问:「约定」了什么?是怎么 「约定」的?「封建」说的泛化与内涵的模煳,说明没有约定什么,只是随意所 用而已。学术界也没有对「封建」、「封建主义」这壹广泛使用的概念作出过推 陈出新的界定。 专制皇朝的始祖与集大成者 当人们热炒封建主义时,专制主义在壹边偷着乐。专制主义声明,我们俩是 两个不同时代的产物,其内容、形式以及历史后果完全不同,两者是不可通融的。 作为专制皇朝始祖的秦政制有以下三个特点:第壹,专制主义首先是壹种政治制 度,是集权制或中央集权制。这是壹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地方的权力由中央 授予,中央的权力由皇帝授予,帝王是各种权力的源泉。第二,有壹个至高无上 的皇帝,他是这壹制度的核心。皇帝总揽立法、行政、司法之大权,又操控群臣 百姓生、杀、富、贵、贫、贱「六柄」之权。皇帝终身主政履职,其权力在家族 内传承。第三,君师合壹加政教合壹为皇帝统治术的法宝。皇帝要享有至高、至 贵、至尊、至重、至隆的地位,除独揽大权,还必须在精神与心灵上征服群臣百 姓。皇帝集权力与信仰于壹身,他是万众之神灵,是专供子民们呼喊「万岁」的 偶像。这样的社会,百姓是可以任意驱使的工具。他们只有义务而无任何权利, 帝皇与臣僚们则享有不受约束的权力而不承担任何义务。请问,中国人背负专制 主义如此沉重的历史包袱可以借批封建主义加以清除吗?新民主主义革命反对封 建主义反了三十几年,反出了什么结果呢?反出了壹个毛泽东的专制皇朝。毛泽 东说:「历代皆行秦政制」。谭嗣同也说:「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两人似 乎表述了同壹个意思,其实寓意相反。谭接着说了四个字:「皆大盗也」。57 而毛的后续词是:「劝君莫骂秦始皇,焚书坑儒要商量」……毛泽东是秦政制的 继承者,而且大有创新发展。毛泽东集领袖、教父与国师三位壹体。他控制着党 国大权,是最高权力的代表。他排斥壹切宗教信仰,是亿万民众无限忠诚、无限 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的「大救星」。他垄断真理,裁定是非,人民在他的 片言只语的「最高指示」中明确前进的方向,他的话,「壹句顶壹万句」,「是 威力无比的精神原子弹」。毛泽东是「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 伟大的舵手」(林彪语)。历代帝王有哪壹个能像毛泽东那样可以使乾坤倒转, 按照他的主观意誌涂写历史!任何人的统治,只要不是毛泽东,当代中国至少不 会大难不断,毛祸遍于国中。毛的极权是中国专制主义的最高最后阶段,是专制 主义的集大成者。 中国是否已成为先进国家? 最近我读到李扬帆的壹篇文章,题目是「中国近代之败,实为意识之败」。 近代中国为什么总是吃亏倒霉?不能只怪别人,是自家的专制主义在作祟。日本 明治维新时期有壹位启蒙思想家叫福泽谕吉,他在1875年所着的《文明论概略》 中就明确地论述了中日文明的差异。可中国人在此书出版130多年(即2005年) 后还在不停地暗示中日文明同源同种。福泽认为中国人在传统上「自秦始皇杜绝 了争论的根源以后」,从此实行了专制政治,历朝历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 上并未改变,仍然是以至尊的地位、最高的权力集中于壹身而支配着社会。在日 本并非把自尊和自强两种要素都集中在最高权力壹身的国度,「至尊未必至强, 至强未必至尊」,「任何壹种思想都不能垄断,既然不能垄断,这时自然要产生 壹种自由的风气。这与中国人拥戴绝对的专制君主,深信君主为至尊至强的传统 观念相比,是逥然不同的。」福泽谕吉的结论是:「中国如果不经过壹番变革就 不可能达到日本这样的程度。在汲取西洋文明方面,可以说,日本是比中国容易 的。」 十年后,福泽又提出着名的「脱亚伦」,积极倡导放弃中华思想和儒教精 神,吸取西洋文明,与邻邦「脱离其行伍,而与西洋各文明国家共进退」。反观 中国,主导国人的壹直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训诫,排斥、乃至敌视西洋 文明,躺在数千年的文化温床中不能起身。 这个数千年的文化温床中的文化基因是专制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这个衰 老的专制主义为了应对西方文明的冲击,「不能起身」也得起身。至2008年年底, 它在全球78个国家和地区已开办249所孔子学院,在世界范围内建筑应对西方文明 的「防火墙」。在国内,近几年兴起了「国学热」,壹些论者提出光復儒学以振 兴华夏,实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结盟原教旨马克思主 义,大有向力主自由民主的宪政主义展开壹场文化围剿之势。这都说明,要清除 专制主义传统,实现民主转轨,中国人还有壹段艰苦的路程要走。 四 关于「反对官僚资本主义」 官僚资本:壹个含混的概念 「官僚资本主义」这壹概念最早在中共的文件中出现是毛泽东的《论联合政 府》(1945)。他说:「官僚资本主义」「亦即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的资 本,垄断中国的主要经济命脉,而残酷地压迫农民、压迫工人,压迫小资产阶级 和自由资产阶级。」 1946年陈伯达在《中国四大家族》壹书中提出了「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概 念。他认为,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果夫和陈立夫这中国的四大家族利用 政治的强制方法,通过掠夺农民及其他小生产者、压迫民族工业,逐渐形成了对 金融、商业、工业、农业、文化业的独占资本,这些资本,据陈初步估算,至少 在200亿美元左右。陈还认为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是封建的、买办的资本,他们对于 中中交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四大银行在资本上的独 占,是官僚资本最高、最集中的发展。四大家族的经济独占是反人民反革命的军 事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摧残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完全腐朽寄生的独占。 1947年12月,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有了更明确的阐述。他 说:「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他们当权的二十年中,已经集中了价值达壹百万万 至二百万万美元的巨大财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这个垄断资本,和国家政 权结合在壹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垄断资本主义,是「买办的封建 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除了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 特权外,在国内,就是要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和 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这就是官僚资产阶 级成为「三座大山」之壹的由来。 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也是国民党政权的核心人物,共产党革命 的目的就是要推翻国民党政权;随着革命的胜利,他们在大陆所拥有的财产也势 必随之没收,因此将他们作为另壹个新的革命对象,似乎没有多少的实际意义, 只是为我们没收官僚资本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 但是,这个「依据」是有缺陷的。 最明显的缺陷是:四大家族所拥有的巨大资本是否都是他们家族的私人资本? 还是其中壹部分是国家资本,壹部分是他们的私人资本?也就是说,是否应当将 四大家族资本区分为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两个部分? 毛泽东和陈伯达都回避了这个问题,相反,在他们的阐述中有意无意的都将 之归结为私人所有的资本。毛泽东说,官僚资本「亦即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 办的资本」。陈伯达说,四大家族的资本是对金融、商业、工业、农业、文化业 的「独占资本」。笔者认为,「官僚资本」应当是官僚私人所有的资本,而四大 家族作为政权机构的核心人物,他们所经营、所控制的资本不能认为全部是他们 的私人资本。遗憾的是,从官僚资本这壹概念的提出直到1980年代的四十多年中, 壹直因循旧说,将聚集于官僚们手下的资本都误认为是他们的私人资本。 官僚资本与国家资本 早在1942年,王亚南在《中国经济原论》壹书的附论四「中国官僚资本之理 论的分析」中指出了中国官僚资本的三种形态:第壹种,是官僚本身所有的资本; 第二种,是官僚使用的国家资本;第三种,是官僚可以控制、制约的民间私人资 本。三种资本所有权性质不同。但是,后两种资本,由于官僚权力的渗入,能使 官僚所有的资本「迅速扩大起来」,如果没有后两个资本形态,「第壹个资本形 态,也许根本不易产生,即使产生,也恐怕难得形成为官僚资本」。因此,「这 三者相互的依存性和融通性,是官僚资本所以形成为官僚资本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王亚南对当时中国官僚资本的分析十分精辟和到位,可惜他的卓见并未为毛泽东 和陈伯达所吸取,在以后的数十年中,社会上流传的无不是秉持毛陈之说,王亚 南的精辟分析壹直被埋没。 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壹些学者对官僚资本的研究才突破旧说。最主要的是 将「国家资本」从「官僚资本」中剥离出来,这样,有三种形态的资本:国家资 本,官僚资本,壹般的私人资本。官僚资本与国家资本所有者主体不同,但官僚 资本是官僚们借嫁权力将国家资本融化为官僚私人所有而获得畸形发展的资本。 因此,认识官僚资本的消极作用恐怕首先应当认识产生官僚资本这壹体制上的原 因。这壹思路,对于认识国民党时代的官僚资本至关重要,对于认识今天中国社 会的权贵资本也很有现实意义。官僚资本可以没收,但是产生官僚资本的权力体 制如果依然存在,那么,这种资本形态仍有生长的土壤。所以,有的论者提出了 官僚资本对于民国政府的失败到底应该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认为应将研究重心 放在分析民国政治体制的缺陷上,深入探讨旧体制与官僚资本形成的关系,分析 私人资本是怎样利用政治体制的漏洞来谋取私利的。 「四大家族」的资本有几多? 在将官僚资本与国家资本作了区分之后,人们关心的是,四大家族的私有资 产到底有多少呢?到目前为止,虽尚不能提出准确的数字,但已作了尽可能客观 的评估。陈伯达的200亿美元说和毛泽东的100万万至200万万美元说显然缺乏科学 的和事实的依据。 学者们认为四大家族中应将宋、孔与蒋、陈加以区别。宋、孔两大家族是当 时中国最显赫的豪门资本,依仗官方关系,利用时局大发其洋财,这在抗战期间 乃至战后都是国人皆知的「秘密」。2005年以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逐 步公开了四大家族的「绝密档案」。经核实,1940年左右宋子文的财产为200万 美元。到1971年宋去世时,加上房产等变卖总资产为800万美元,扣除200多万美 元税款后,宋遗留给夫人张乐怡的遗产为500多万美元。另外,到目前为止,无论 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臺湾的档案机构以及胡佛研究所的宋子文档案中,均无 发现大家所公认的足以证明宋子文「贪汙」的证据。 另壹个豪门孔祥熙有多少私有资产呢?李茂盛对孔祥熙的自有资产进行了考 察,对孔氏家族在工业、商业、金融业、文化业的资本作了估算,认为原来盛传 的孔家约有40亿美元资产的说法是大大夸大了,孔氏家族实际所拥有的资产约为 50-100万美元。 这是李茂盛在1990年初期提供的数据,确切的数字尚待档案公 开后核定。 至于将蒋介石、陈果夫与陈立夫列为「四大家族」是壹种硬凑。资料显示, 蒋介石本人名下没有什么企业。宋美龄与美国陈纳德合办的中美实业公司是壹家 宋美龄入股的中美合资企业。2003年宋美龄去世遗产只有12万美元,在臺湾、纽 约均无房产。1927年在上海与蒋介石结婚时的壹处住房是结婚陪嫁。陈果夫、陈 立夫兄弟俩为蒋介石操持国民党党务,壹生清廉。陈果夫1949年去臺湾后不久患 肺结核,因无钱治疗,导致病情难以控制,后虽得蒋介石特批5000银元接济,但 对病魔已无济于事,于1951年8月去世,终年只有60岁。陈立夫1950年初去了美国, 办了壹个小型养鸡场,与妻子过着清苦恬淡的田园生活。1967年返臺定居,读书 自娱,不问政治。晚年积极提倡「中国文化统壹中国」,至2001年去世,享年10 1岁。这都说明,二陈从政时是政治官僚,而不是亦官亦商的官僚资本,出政后过 着平民化生活。将他们列入「四大家族」是出于政治宣传需要的拼凑。历史学家 唐德刚亦说,陈立夫作为「四大家族」「不够资格」。 国家垄断资本:市场经济的天敌 除了官僚的和民间的私有资本和私有资产外,就是国家资本和国家资产了( 资本和资产的区别在于,资本是经营过程中增值的资产,即能带来利润的资产)。 民国政府所拥有的资本,如同毛泽东和陈伯达所说的,具有垄断性、买办性、腐 朽性,以及对社会民众的掠夺性的特点,因此成为革命的对象。其实,现代国家 都占有壹定的资本,问题在于所占有资本的多少以及资本的功能而已,或者说, 国家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这壹资本所产生的效益(包括利润)在 社会各种需要之间的分配问题。如果革命否定了民国政府的国有资本,却以社会 主义的名义建立了垄断程度更高的国有资本,并将所产生的利润等效益优先满足 少数权贵的需要,对此应作何评价?能否认为,国民党政府的国有资本具有垄断 性、腐朽性和掠夺性的特点,而共产党政府的国有资本不再具有这些特性?相反, 它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民富国强的目标?如果放眼世界,考察资本主义三 百年的发展史(其中包括七、八十年的民主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列宁——斯 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发展史,我们发现,任何国家垄断,不论是何种名义何种性质 的国家垄断,都会有损于国家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所以,国有资本不可无, 但决不能垄断社会资源、社会财富和社会的经济生活。经过公有化实践的中国人 不能不承认这壹真理,以此可以预见到至今仍是庞大的国有企业体系的归宿。 垄断性是国有资本各种弊病的总根源,其弊病也远不止毛和陈所说的那壹些。 国家资本对国民经济的垄断势必挤压民间资本,使民间资本失去自由发展的空间。 民国政府时期中国的民族资本受到国家资本和外来资本的双重挤压,生存维艰。 这种经济结构又使中国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趋向萎缩。1949年后没收了官僚资 本(国家资本)之后不久,索性也消灭了壹切民间的私人资本,形成了国家资本 即公有制经济的壹统天下,其垄断性和官僚性达到了极端,也就是说,消灭了壹 种垄断性和官僚性经济,却出现了彻底的垄断性和全面的官僚性经济,虽然其性 质称之为「社会主义」的,但结出的果子却是酸酸的。 这种垄断性的国家资本(国有企业)其内部机理带有天然的病灶,那就是低 效益、高消耗,产出少,投入却多多。其深层的原因是资本的所有者、收益者与 经营者不是同壹个主体。我们可以不说这是国家资本的腐朽性,但可以说,这是 壹切国有资本与生俱来的弊端。没收了官僚资本(国家资本),推翻了这座大山, 使资本为劳动人民的国家所有,这壹弊端是否就此消失?至少在壹个不短的时期 内人们对这壹问题的认识比较天真。无情的现实才使人们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 但至今仍有壹些人肤浅地认为,只要通过改革可以克服这壹弊病。改革可能会收 到壹些效果,但它不可能根除这壹弊病。因此,出路只能是国家资本(国有企业) 这个庞大的身躯不断瘦身从而减轻这个弊病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既然当年把民国 政府的国家资本当作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壹座大山,那么,按照上面的分析,从 逻辑上讲今天这座大山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更为巨大了。如果说,当年的官僚资 本仅只「四大家族」(其中蒋、陈两家还是不够格的)而已,那么中国自上世纪 九十年代以来所出现的权贵资本已遍地开花,孽生于大江南北,其资本数额之巨 大是当年宋、孔资本的千倍、万倍,乃至几万倍。此说有何根据呢?根据之壹是, 2007年5月,波斯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在中国,0.4% (约150万)的家庭占有70%的国民财富(只含存款、股票等资产,不含灰色收入)。 根据之二是,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科院等 部门联合完成的调查报告的数据,截止2006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 含在境外的资产)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壹亿元的有3220人。在 超过壹亿元以上的富豪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占据了亿元富豪人数的91 %,拥有20450余亿元。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如果说, 改革之前是权力的集中,那么,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在权力集中的基础上又增加了 壹个财富的集中。现行体制就是沉重地背负着这「两个集中」在十分艰难地高代 价地运行着。「两个集中」的现实说明,中共已成了权贵性质的政党。指望它进 行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是越来越困难了!如果说,国民党的官僚资本是压在中国 人民头上的壹座大山,那么,如今共产党的权贵资本压在中国人头上的该是壹座 何等巨大的大山啊! 五 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质疑 1949年10月1日的庆国大典上,当毛泽东和中共领导人登上天安门城楼时,万 众欢呼,礼炮轰鸣,「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声响彻云霄,人民沉浸在无比自豪的 激情之中。这个时刻标誌着中国从此告别了专制与贫穷,走向民主与富强。如同 胡风的颂诗:「时间开始了!」然而,人们的这壹感受和期盼与以后的现实迅速 拉开了距离。革命所带给社会的远非人们的想象,真可说是悲出望外。壹个个政 治运动纵横叠加,壹场场灾难横空出世,壹次次迫害从天而降……往事不堪回首。 1949-2009,壹个甲子年了,中国虽有大变,执政者的治国理念也有所调整,然 伤痛未曾癒合,专制政体依旧。人民要追问的是:这是壹场什么样的革命? 何谓「革命」? 革命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革命是指整个社会的重建,它要经过多种形 式的革命,如思想文化革命,政治革命,经济革命(产业革命、产权革命),社 会革命,科技革命等。狭义革命仅指政治革命。我们要讨论的限于政治革命。 毛泽东说:「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 列宁也说过相似的话:「政权问题是壹切革命的根本问题。」这裏,对革命提出 的定义,仅包括两个要点:壹是暴力,二是政权。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但 是,这样的革命我们无法将它与各种政变相区别,也无法与中国历史上历次农民 起义相区别。或者说,按照这个革命的定义,「政变」和「造反」都可将之纳入 「革命」的范畴了。 革命是人类进入近代以来所发生的事。在中国古代,各国征战,大小帝国兴 衰,奴隶、农民造反,王朝更迭,社会发生剧烈的动荡,但史学家们从未称它们 为革命。中国公元前221年建立了秦帝国,是中华文明史上的划时代事件,但史家 也不称它为革命。革命之所以在近代发生,因为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政治制度 发生 了深刻的变革。 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兴起,人类社会由农业文明迈向工业文明。这是社会的 重建。适应这壹客观需要,社会各领域发生了壹系列的深刻变革,其中十分重要 的环节是政治革命。从荷兰 、英国、美国、法国,近代政治革命相继发生,其任 务是以立宪民主取代君主专制,即政治制度的更新换代。这样的革命,在中国也 曾发生过,那就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所以,是否是革命,应当看其是否以确立 新的政治制度和新的价值观作为革命的目标;这个新制度和新价值观就是自由民 主主义。这样说来,暴力与政权的易主,不壹定是革命。它可能是革命,也可能 是政变或復辟。暴力和政权的获得都只是革命的手段,不应当是革命的目的。壹 个新制度取代旧制度,即使没有采用暴力或很少采用暴力,它也是革命。法国17 89年推翻波旁王朝是革命,英国1688年国王易人也是革命,而且史称「光荣革命」。 中国1911年推翻满清皇朝,结束两千余年的帝皇专制,建立亚洲第壹个共和国, 是中国近代史上壹次真正的革命。 20世纪初梁启超与孙中山在日本就革命路径进行了长达两年的争论。回顾这 场争论颇有意义。梁启超认为:「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革命 不等于夺权,而在于立宪。孙中山及其追随者在立宪的目标上是壹致的,但首先 要革命,要夺权,才能革专制而成立宪。梁任公则担心,「革命之后,暴民政治 最易发生」。革命后的共和,恐怕不是立宪,而是专制,即「共和专制」。因此, 梁启超阐释他的政治革命观:「无论为君主立宪,为共和立宪,皆谓之政治革命。 若不能得立宪,无论其朝廷及政府之基础发生若何变动,而或因仍君主专制,或 变为共和专制,皆不得谓之政治革命。」整个20世纪可以说是革命的世纪,却未 给中国带来立宪的成功。梁启超对革命的见解,至今仍具现实意义。 余英时在论述「民主革命」时提出了「积极的反革命」这个概念,很可体味。 他说,反革命势力可分成两部分:「壹部分是积极的新兴的反革命势力;另壹部 分则是消极的落后的反革命势力。前者是极权主义,后者分散在所有落后国家中 的腐旧的专制统治阶层。」他说,积极的反革命势力壹方面固然是反对民主的革 命力量的,但另壹方面又是腐旧的反革命统治阶层的死敌。所以如果就极权主义 与腐旧的统治阶层而言前者确实是「革命的」,尽管这两者在整个历史大趋势中 都只是反动逆流。正因为如此,「我们细察极权主义运动的成长,便可发觉它正 是靠反腐旧的专制统治阶层起家的。」积极的反革命势力「是最善于运用社会上 的革命心理的。譬如东方的广大人民都痛恨腐旧的专制统治阶层,于是极权主义 者便以反腐旧统治者的『革命』号召群众。因此,不仅大多数不满现状的人民群 众拥护它,许多缺乏真知灼见的民主自由分子也跟着它走。」但是我们必须明白, 「极权主义的反专制与民主主义的反专制本质上却是背道而驰的。」显然,余英 时的这些论述是以丰富的历史事实作为背景的。 余英时所提出的「积极的反革命」这个概念为我们考察20世纪中国所发生的 革命提供了壹种方法。 所以,革命是要检验的。检验革命的标准就看其是否建立了以自由民主价值 观为底蕴的民主立宪制度。虽然革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的进步,增进人民的福祉,从这壹意义上说,制度还不是革命的终极目的; 但几个世纪以来的世界史证明,只有民主立宪制度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进步与人 民的幸福。 要检验革命,还要排除那些不属于革命的东西。比如,暴力与政权的易主。 虽然在革命的进程中往往出现暴力与政权易主的此类现象,但政变和历史上的奴 隶、农民起义也伴随这类现象,因此,它不能作为革命的本质特征。再比如,以 推翻腐朽政权为目的的行动,是否壹定就是革命呢?或者说,将腐朽政权作为革 命对象的社会运动(有的是暴乱)是否就能认为壹定是革命呢?而且,由于这种 社会运动容易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因此往往壹时间成为响当当的革命。再比如, 革命是否可凭革命者的宣言和承诺呢?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近代所发生的革命, 为了取得民众支持,都会提出壹些迎合民众需要的口号,宣称自己是如何地为了 人民的翻身解放,人民因此蜂拥似地拥护这个革命。 由此看来,检验革命是壹件復杂的事。我们可以提出壹些原则性的东西。第 壹,检验革命的标准是获得政权之后所建立的政治制度——是民主立宪还是变种 的专制制度。第二,检验革命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者。第 三,检验革命的壹个必要条件是时间,甚至要有壹个历史过程,才能对其真假革 命作出客观的判断。这是笔者提出的检验革命的三原则。 检验革命需要时间,因为革命之真假,革命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是民主 还是专制,是福音还是灾难,是推进社会文明还是导致社会失伦,在革命过程中 尽不可预知,壹切要待革命成功之后才可以有答案;这个答案是通过新权贵的所 作所为和种种历史事件才得以逐渐彰显。检验革命需要时间还因为,革命党人总 是向人民宣传革命所要推翻的政权是如何的腐朽,革命所要实行的主义是如何地 符合人民的利益,革命之后的社会是如何之美好等等。这样,人们不但同情与拥 护革命,而且信仰了革命的主义,愿为实现这个主义去献身,(所谓「砍头不要 紧,只要主义真」),成了革命党人的忠实信徒,把壹切交给了党(包括生命与 灵魂),许多人因此失去了独立思考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即使党早已放弃了原先 的宗旨,背叛了革命时期的承诺,他们仍与党保持着「统壹」,维护党的威信, 成了党的工具。他们之中即使有所醒悟,也差不多已步入了人生的晚年。可见, 人们要对真假革命有壹个客观清醒的认识是很需要壹个过程的。 毛式革命——去民主主义与专制皇朝的復辟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以及他所领导的革命,前者是理论,后者是实践, 这两方面的功过是非,最终要集中到革命之后以建立起什么样的制度这个结果加 以评判。既然这壹革命是民主主义的,而且还是「新」的,那么革命的结果合乎 逻辑地应当建立民主立宪制度。遗憾的是,革命后的历史事实证实,这个称为新 民主主义革命所结出的却是去民主主义的专制主义果实。 虽然毛在《新民主主义论》以及其他的着述和谈话中也表示贊赏民主、唾弃 专制。如1945年7月黄炎培等人访问延安时毛与黄在窑洞中的壹席对话,表示中共 执政后将实行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註意这个「让」字,它意味着人民能否 监督,如何监督,主动权操在「让人民来监督者」之手。中国大陆的监督体制至 今如此),就不会人亡政息,就可以跳出「其兴也悖」,「其亡也忽」的周期率。 同年8月毛赴重庆与蒋介石谈判和平建国,期间接受路透社记者甘贝尔时又说: 「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壹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 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他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 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 的独立、团结、统壹以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需要註意的是,毛贊赏民主的言论只是在特殊场合的偶尔抛掷,可不是他的 常用语,更不是他的核心词汇。毛在特殊场合表示对民主的喜好,乃出于政治斗 争的需要。当时中共尚未夺取政权,要取悦于民与取得国际舆论的好评,需打扮 自己的形象,说壹些言不由衷的话。有壹个例子,极能说明这壹点。1999年书坛 上冒出了壹本书:《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汕头大 学出版社)。可此书刚问世,中共就下了禁令,在书市上消匿了。当局为什么要 封杀它呢?原来,读者从这本书中可以知道,1940至1944年中共的领导人及宣传 家是如何地提倡在中国实行民主、结束国民党的「壹党专政」的。如1944年毛泽 东与美国谢伟思(谢时任中印缅战区司令官兼蒋介石参谋长史迪威将军的政治顾 问)等人的谈话时说:「每壹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 中美两国「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主张民主、尊重个人的。」说「中国人民是了解民 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长期体验、教育或『训政』。」刘少奇早在1940 年就说,壹党专政「这是国民党最大的错误,这是最违背民意与违反法律的。」 并驳斥那种认为「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壹党专政』。这是壹种 恶毒的造谣与汙蔑。」「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他的利益与目 的。」如此言论,等等等等。可中共得了天下,是怎样收拾人心的呢?今天的中 国人如果读了这本书是否会有这样的感慨:共产党岂非是谎言党。 是如何之美好等等。这样,人们不但同情与拥护革命,而且信仰了革命的主 义,愿为实现这个主义去献身,(所谓「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成了革 命党人的忠实信徒,把壹切交给了党(包括生命与灵魂),许多人因此失去了独 立思考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即使党早已放弃了原先的宗旨,背叛了革命时期的承 诺,他们仍与党保持着「统壹」,维护党的威信,成了党的工具。他们之中即使 有所醒悟,也差不多已步入了人生的晚年。可见,人们要对真假革命有壹个客观 清醒的认识是很需要壹个过程的。 毛泽东的革命——去民主主义与专制皇朝的復辟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以及他所领导的革命,前者是理论,后者是实践, 这两方面的功过是非,最终要集中到革命之后以建立起什么样的制度这个结果加 以评判。既然这壹革命是民主主义的,而且还是「新」的,那么革命的结果合乎 逻辑地应当建立民主立宪制度。遗憾的是,革命后的历史事实证实,这个称为新 民主主义革命所结出的却是去民主主义的专制主义果实。 虽然毛在《新民主主义论》以及其他的着述和谈话中也表示贊赏民主、唾弃 专制。如1945年7月黄炎培等人访问延安时毛与黄在窑洞中的壹席对话,表示中共 执政后将实行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註意这个「让」字,它意味着人民能否 监督,如何监督,主动权操在「让人民来监督者」之手。中国大陆的监督体制至 今如此),就不会人亡政息,就可以跳出「其兴也悖」,「其亡也忽」的周期率。 同年8月毛赴重庆与蒋介石谈判和平建国,期间接受路透社记者甘贝尔时又说: 「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壹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 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他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 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 的独立、团结、统壹以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需要註意的是,毛贊赏民主的言论只是在特殊场合的偶尔抛掷,可不是他的 常用语,更不是他的核心词汇。毛在特殊场合表示对民主的喜好,乃出于政治斗 争的需要。当时中共尚未夺取政权,要取悦于民与取得国际舆论的好评,需打扮 自己的形象,说壹些言不由衷的话。有壹个例子,极能说明这壹点。1999年书坛 上冒出了壹本书:《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汕头大 学出版社)。可此书刚问世,中共就下了禁令,在书市上消匿了。当局为什么要 封杀它呢?原来,读者从这本书中可以知道,1940至1944年中共的领导人及宣传 家是如何地提倡在中国实行民主、结束国民党的「壹党专政」的。如1944年毛泽 东与美国谢伟思(谢时任中印缅战区司令官兼蒋介石参谋长史迪威将军的政治顾 问)等人的谈话时说:「每壹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 中美两国「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主张民主、尊重个人的。」说「中国人民是了解民 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长期体验、教育或『训政』。」刘少奇早在1940 年就说,壹党专政「这是国民党最大的错误,这是最违背民意与违反法律的。」 并驳斥那种认为「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壹党专政』。这是壹种 恶毒的造谣与汙蔑。」「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他的利益与目 的。」如此言论,等等等等。可中共得了天下,是怎样收拾人心的呢?今天的中 国人如果读了这本书是否会有这样的感慨:共产党岂非是谎言党。 从毛的思想与人生历程来看,他壹直未曾接受自由、民主这些普世价值观。 年轻时他信过无政府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五四运动之后他信了马列,找到了几 件法宝: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他活动的舞臺局限 于中国,不像孙中山那样,到日本、西欧、美国以及东南亚等地进行考察、研究, 汲取先进文化与现代性营养,因而思想前卫,眼光开阔。毛在夺得政权前夕,即 对西方民主反口。他说:「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 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应当是说「在毛的心目中」—— 笔者)壹齐破了产。」 毛依傍苏联,走俄国人的路。当斯大林的暴行在苏共二十 大被揭露之后,他很不高兴。他挺身而出,与苏共唱反调,捍卫斯大林,指控苏 共第壹个改革者赫鲁晓夫是现代修正主义,大张旗鼓地加以声讨。他竟以身试法, 彷效斯大林提倡个人崇拜,说「不崇拜不得了」;从此,个人专制、极权主义之 邪气日益猖獗,终使党国陷入绝境!当臺湾当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放弃壹党 专政体制二十多年之后,现今大陆却仍坚守壹党专政固若金汤,严厉封杀言论自 由,大力打压异议人士。笔者写此段文字时,正发生了壹件令世界惊愕的事件, 即2009年圣诞之日中共当局竟判处《零八宪章》的起草人刘晓波博士十壹年重刑。 此事激起全世界舆论的同声谴责!刘晓波在法庭上说:「希望我是最后壹个因言 获罪的人。」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出了去民主主义与反民主主义之果,反证了这场 革命不是什么民主主义的革命,只能算是假民主主义革命。已经有愈来愈多的人 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假使没有这场革命或这场革命没有取得胜利,中国会上演那 么多的闹剧、悲剧吗?专制主义会升级换代吗?人民会遭受那么多的苦难吗?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共壹直批评蒋介石实行「壹个领袖、壹个政党、壹 个主义」的独裁统治。现在,我们要问,难道中共在夺取大陆政权后不是也实行 「壹个领袖、壹个政党、壹个主义」的独裁统治吗?所以,中共的政权取代国民 党政权,不过是用共产党的极权专制取代了国民党的极权专制而已。问题更在于, 共产党的极权专制比国民党的极权专制更为无道与野蛮,其历史后果更为惨烈。 如果我们将蒋介石与毛泽东、国民党与共产党、三民主义与社会主义(毛式空想、 专制社会主义)进行壹番实事求是的比较,壹定能有力证明上述的结论。就蒋介 石与毛泽东而言,笔者认为,无数的客观事实可以证明,蒋介石是壹个正面的历 史人物,而毛泽东只能是壹个反面的历史人物(应属希特勒、斯大林、波尔布特、 萨达姆之流)。这是壹个值得研究的大课题,相信不久就会有这方面的专论问世。 毛的革命何以有功?功在哪裏?难道革了国民党政权的命,建立了比国民党 更专制、更独裁的极权统治,是有功吗?直至今日,中国人要获得言论自由,结 社自由与人权保障,由极权体制转向民主宪政障碍重重,其根源难道不是因为毛 种下了极权体制的祸根吗?极权体制下深得荫庇的权贵阶层怎容人们对极权体制 进行伤筋动骨的改革呢? 这裏涉及到壹个重要问题,即对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大批怀抱理想的知识分 子作出投奔中共的人生选择应作何评价?如果根据中共在建国之后的所作所为, 作出当时的这种选择是错误的评价,这不是历史主义的科学态度。在当时的历史 背景下,唾弃专制腐败的国民党,寄希望于中共将中国引向民主宪政,乃人心所 望,情理所归。中共在夺取国家政权后,反口转脸,背弃初衷,復归专制,使国 人大所失望,这帐只能记在中共主宰者的头上。现在,这批国之良士已步入耄耋 之年,其中不少老者成了「两头真」(青年时代真诚地信仰主义,拥护中共,投 身革命;中共立国后,在持续的政治运动中,在国家的挫折和自身的不幸中感到 迷茫和困惑;到了晚年,通过反思,走出困惑,皈依普世价值,又重归真诚)人 物。八十年代以来,在批判毛泽东的专制主义同时,亦反省自身,引来人们的尊 敬。 中共经济哲学批判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所有制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 以往的教科书,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对所有制发展的历史过程归结为 这样的公式: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中国在上世纪50-70年代 的30年间,正是以这壹公式作指导,开展大规模的社会改造并以壹拨又壹拨的政 治运动来巩固和发展这壹改造成果。历史证明我们错了。 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是自然界历经几亿万年缓慢演进而形成的。和谐的生态结 构,有利于多样生物体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约,平衡发展。同样,人类除了要依赖 壹定的社会组织之外还需要合理的所有制配置作为其基础,这种所有制也是依凭 自然生长与发展支撑着社会的不断演进。虽然在开始的长时段内共同狩猎与耕作, 然后才有家庭耕种的土地与私产,但是作为壹种财产的制度与观念,在没有私有 制与私有观念产生之前,也不可能产生公有制与公有的观念。也就是说,公私两 制与相应的观念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大致是同时被人们所认识的。因此,人类自 古以来壹直是公、私两制共生、共存,功能互补,由非均衡向动态均衡的双线演 进,立足于各种社会形态。也因此,所有制发展的历史过程,决不是先有了公有 制,然后被私有制取而代之,最后,私有制又被更高级的公有制所取代的单线演 进。这个否定之否定的三段论公式把我们害得好苦! 人类的个体不能离开壹定形式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从古代的氏族、部落到 近代的民族国家,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集合体(如非政府组织、政党、利益团体)。 这种共同体在设置管理机构同时还需要有属于这个共同体所有的财产制度,即公 有制,以便给共同体的公共利益提供物质支持。这是维系共同体的经济纽带。与 这个共同体的财产制度壹样古老的是私有财产制度。因为共同体的公有制是「无 差异共有制」。30 它的基本特征是共同财富不可分割,作为整体而存在;共同体 的每壹成员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无有明晰的界区,即没有与个人直接挂钩的财产 权,他们只能共享,不能分割其中某部分为个人占有和独享;但只要他是共同体 的壹个成员,在理论上他就具有平等共享其财产的权利。因此,无差异共有制的 主、客体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公有制是必要的,但它满足不了每个人对财 产的需要。在这裏,个人享有公共财产所带来的利益需经过共同体的管理环节, 在此过程中,分配公正必打折扣;何况在财富匮乏的情况下,满足个人需求更是 难求。另壹方面,如果没有私有财产制度,对于每个人能力的发挥,激发其创造 财富的热情与激情,极为不利。鉴于上述两种情形,私有制的存在与发展,显得 更为重要了。它同公有制壹样,都发生于人类的需要。 我国理论界有壹个观点广为流行:认为我国上世纪50年代取消私有制是错误 的,只是因为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尚未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还远 未达到可以消灭私有制的水平。也就是说,当时消灭私有制只是早了壹点,时机 尚未成熟。待生产力获得壹定的发展,私有制迟早要被消灭,退出历史舞臺。 这种观点现在不会对我国再生的私有经济构成取缔的威胁,但其科学性大可 商榷。1。财产权,即个人(家庭)拥有私有财产的自然权利的法律原则,是人权 的壹项基本内容,它与人权中的生命权与自由权壹样,都由人性所派生、所规定。 每壹个人,作为人,来到世间,要生存、要实现自我价值,都应当同样地享有这 些权利。因此,这些权利是同人、同人类壹样是亘古长存的。它的存在与生产力 状况没有必然联系。壹定要说联系,只能是生产力愈发展人权状况会愈好。因此, 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必定要消灭私有制是与人性、人权的原则相抵牾的错误观点。 2。这壹观点没有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公、私两种所有制由于同人们的关系与功能的 差别,存在着壹种分工关系,各自满足着人类社会的需要。人类在任何时候不能 没有公有制,也不能没有私有制,两制不能互相取代,他们共生、共存、互补, 由非均衡向动态均衡发展。这就是人类文明史。过去人们只揪住所有制是「公」 是「私」这壹点认识,没有去研究、认识功能上的特性,其实,认识后者更为重 要。3。退壹步讲,假定生产力的发展获得相当高的水平之后,私有制将会被消灭, 可是,这个「相当高的水平」的生产力是什么样的数量概念呢?有没有壹个可以 供衡量的客观尺度呢?遗憾的是,对这个十分关键的问题至今只有假说性的说法, 远未具理论形态和实际可操作性,因此,这种假说性的观点只能认为是壹个伪命 题。4.19世纪中叶,马克思就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可是,即便是今天经济最发达的美国,人们并不以为美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窒 息着生产力的发展。在美国有壹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在现代化大生产中,大企业、 大银行、跨过公司固然在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但中小企业在美国发展中也愈益 重要。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中小企业的年产值占美国GDP总值的2/5,近1300 0亿美元,几乎相当于日本的GDP年总值,远远超过联邦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 利的年GDP总值。31 因此,即使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其所有制结构仍然是: 国有、私有并存,大私有、小私有并存。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仍然需要大私有,也 丝毫不排斥小私有。 其实,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对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应当建立什么样的 所有制,还是壹个迷,这壹点可从《资本论》第1卷的最后结论中得到证实。马克 思写道,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后,「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重新建立个 人所有制」;不过,这种个人所有制是建立在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 基础上」的。32 马克思的这壹思想,如同数学王国中的「哥德巴赫猜想」,令人费解,学者 们的解释于是众说纷纭,甚至有「无解的命题」壹说。33 这裏的难点是:1。个人所有制与私有制有何区别?2。这种个人所有制如何建 立在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如何保障既共同占有,又为个人所有?值 得註意的还有,马克思在这裏没有提到公有制。 马克思在对未来所有制的设想中,他对个人所有权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由 于当时尚无实践经验,他对未来社会的所有制的情形不可能作出具体的描述。到 了19世纪,壹种新的所有制形态——股份制出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 对此作出了天才的分析。由于此种所有制问世不久,尚未成熟,对它的认识不可 能到位,因此,马克思对未来的所有制依然没有提供清楚的答案。以后的壹个多 世纪中,股份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全面认识它的本质才有了可能。 股份制既不是传统的个人所有制,也不是传统的公有制。传统的个人所有制 是以个人(包括家庭)为单位的私人所有制。传统的公有制是以公法人为代理的 为共同体成员无差异共有的所有制。而股份制是以个人所有为基础联合形成的差 异共有制。所谓「差异共有制」,就是参与这壹共有制的集合体中的每壹个成员 因投入分额不等的资产,因而享有不等额(差异)的所有权,因此,集合体每壹 成员对其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的界区是清晰的。这是与无差异共有制的 壹个重要区别。这种分散的资产经自由联合为壹个集合的总资产后,为了投入生 产经营,集合体必须委派代理者支配运营这壹资产,这样,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应 运而生。于是,差异共有制就出现了两权分立——法人产权(中介产权,即支配 权)与股东产权(终极产权)的分立,前者受后者委派并受后者的监督与制约。 这是与无差异共有制的又壹个重要区别。这种所有制,既具有财产所有权的个体 性,又具有财产运营时的集中性;前者使每个所有者对其资产有着自然的关切, 后者使企业实力雄厚,适应竞争。这种所有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其约束机 制与激励机制远胜于传统公有制,因而在现代经济大舞臺上大显身手。总之,这 种所有制其产权的共同占有超越了私有制产权的分散占有,而这种共同占有又由 于联合体中个体占有的差异性超越了传统公有制中产权的混吨性,它兼具公有、 私有之优点又克服了两者之缺点而见长,是公私兼容的二重性所有制形式。但是, 这种所有制的基础是个人所有,是个人所有者自由联合的所有制形式,因此,应 归属于私有制的范畴,是私有制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新。 马克思当时对股份制虽作了深刻的分析,由于股份制促使资本的集中而产生 了垄断资本,竞争又促使资本更集中于大资本家手中,尽管资本采取了「社会资 本」的形式,但没有克服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因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 股份制企业」,「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 渡形式」。34 马克思的意思是,它为无产阶级剥夺这种集中的资本建立社会主义 生产方式准备了条件(后来,列宁也认为,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基础上产生的垄断 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因此,股份制必将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臺。 但是,股份制在往后的发展中,出现了由「资本集合体」阶段发展到「资本 集合体」与「劳动集合体」(此时劳动者也是股份所有者)相交叉至相融合的阶 段(劳动集合体成员开始是企业高级主管与高级技术人员,然后向壹般劳动者扩 大,他们以股份额可索取相应剩余)。这是股份制发展的第二阶段。此时股份制 的资本还仅为物力资本。股份制的第三阶段是人力资本成为股份资产中的新伙伴, 并分享企业的剩余(以前只为物力资本所索取)。就是说,物力资本与人力资本 共创利润,公司职员的人力资本所创造的剩余应属于公司职员。如此,人力资本 所有者(主要是企业主管与高级技术人才的智力资本,然后向其他劳动者扩大) 不但可以获得工资报酬,还可以索取相应的剩余。这不但表明,股份制与商品生 产、市场经济共存共荣,而且还产生了壹种新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这种关系 为消除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展现了可喜的前景。35 马克思曾设想的「重新建立个人 所有制」的设想,在此不是成了现实了吗? 有人认为,股份制不是独立的所有制形式,它的性质要由持有50%以上股权持 有者的性质来决定。如果50%以上的股权属社会共同体或政府,它就是公有制;如 果50%以上的股权属分散的私人,它就是私有制,如此,就有了公、私两种性质不 同的股份制了。其实,鉴别是不是真正的股份制,必要条件是看其是否实行法人 产权与股东的最终产权的分立;这裏的法人是私法人,即由股份制中自由联合体 所委托的代表,而不是公法人——共同体或政府指派的代表。如果公法人垄断了 企业50%的股权,在体制上就不可能真正地(而非形式上)实行法人产权与股东产 权的分立制,因而仍难以克服改制前国企所存在的那些弊病。这种企业虽然也可 以活动于股市的舞臺上(特别是市场与股市尚未发育、民间私有经济比较弱小的 情况下),但不过是披着股份制的外衣的伪股份制,骨子裏仍然是政府说了算的 国有制。这种股份制由于产权机制的缺陷尚未获得持久成功的先例。 还要说的话 全盘消灭私有制,建立与巩固单壹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曾是中国人的神圣事 业。这段历史发生在上个世纪50-70年代的30年间。在那个年代,人们以为,这 壹伟大事业真的可以使中国超越资本主义,进入社会主义的理想境界。结果呢, 几乎全体中国人为此吃足了苦头。但我们也不要忽视这段历史给中国人带来的益 处,就是,从此人们知道了私有制不全是罪恶,公有制不全是福祉;人们也知道 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理论以及列宁关于消灭小生产的理论 实实在在地把我们误导了。 中共执政已将壹个甲子年了。60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30年。从所有制方面 看,其变化是,前30年搞了共产,公有制壹统天下,我称它是「公有制专政」。 后30年公有制经济有了壹定的收缩,个私经济于是破土滋生,迅速掘起。建国60 年前夕,个私经济已占国家GDP总量的60%。毛左于是惊呼:「资本主义復辟了」。 实际上,所谓改革使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因为产生并在壹定范围内扩展 了个私经济。然而,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回顾改革时提醒大家:经济体制改革还没 有过大关。旧的经济体制是:公有制+计划经济。现行宪法(2004)上说,公有制 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 经济中的主导力量」。这表明,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在政治上、法律上是不平等 的。国企至今是凌驾于市场之上的特权壹族。宪法上的这些规定大不如《苏联所 有制法》,该法第4条规定:「苏联的所有制具有苏联公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 国家所有制。」三制并列,没有指明哪壹种是「基础」、是「主导」。从其顺序 看,倒是公民所有制列其首位,表明了在所有制这个关系国民幸福的根本问题上 回到了人类社会的正道。至于计划经济,虽在九十年代初期改称市场经济了,但 这个市场经济壹直是由政府所驾驭的市场经济:极权政府控制金融,控制资源,控制 核心产业,控制信息,还控制财富分配,计划经济并未退位。所以吴敬琏说是 「坏市场经济」。上述两方面,都严重遏制民间经济的成长,也使经济体制改革 陷于半途而废。现在,国内外对中国经济改革的主导舆论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取 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的经济改革是成功的。成就是有壹点,但不能认为改革时 成功的;因为旧体制还具有强劲的「残余势力」。中国的经济改革要出现更好的 前景,必须将旧体制送入坟墓。 理解「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方法论问题 壹、个人所有制是什麽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二十四章中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说法, 多年来为我国学者所探讨不息,分歧颇大。近几年,结合经济体制改革,壹些学 者对这壹命题又提出了不同的阐释。由于这壹命题是马克思对否定资本主义私有 制之后的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尽管这壹命题提出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但仅 以这壹有限的历史经验,还难以完全证实马克思的这壹设想。因此,要完全解决 这壹问题,犹如数学王国中的「哥德巴赫猜想」,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实践的经验 和方法论方面的问题)。 较为流行的壹种看法并至今仍为壹些论者所坚持的是,认为马克思所说 的 「个人所有制」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持这壹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恩格 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解释。恩格斯说:「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 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復。 对任何壹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 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1 他们还认为,恩格斯的这壹解释,是得到马克思贊 同的。恩格斯自已也申明,《反杜林》的原稿曾由他全文念给马克思听过,是经 马克思的认可才得以完成的。而且,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认为:在未 来社会,「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2 据此, 有的论者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裏,只有实行生产资 料公有制和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的统壹,才能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和最终共同富裕, 又保证个人的物质利益即个人所占有的消费品不受侵害。」3 他们推论,如果个 人所有制包括生产资料,那就是为主张私有化提供理论依据。 另壹种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个人所有制」是生产资料「人人皆有的私有 制」4。所谓人人皆有的私有制」即社会的生产资料归每个社会成员所有,不存在 有些社会成员有生产资料,有些社会成员无生产资料的现象。他们认为,私有制 有两种类型:壹是「部分人的私有制」,即社会生产资料只归社会上壹部分人所 有;二是「人人皆有的私有制」,即「个人所有制」。并认为马克思批判的是第 壹种类型的私有制,没有批判第二种类型的私有制,他并不反对个人私有。持这 壹观点者还援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壹句话作为论据:「共产主 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 的权力」。5 根据这壹理解,他们主张当前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把国有资产分 解,分配到每个人手裏(价值形态),以实现个人所有制。 还有壹种意见认为,「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种观点认为, 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是与「共同占有」联系在壹起的,因此,它与社会 主义公有制应当是同壹概念,二者不论是在内涵上还是在外延上都上壹致的。但 是,这种公有制不能认为就是我们曾实践过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这种公有制, 并不能使每个劳动者切实地感受到他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经济改革的目的,就 是要使每个社会成员不仅认识到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而且也能体会到他又是生产 资料的所有者。 二、马克思提出个人所有制的意义 上述是对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说法理解的三种代表性观点。为了以 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这壹重要提法,本文以以下三点方法作指导。 方法壹:马克思这壹提法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 马克思的时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和不合理性均有所暴露,解除资本主 义社会的弊端,是当时壹切进步思想家所探究的目标。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内 在矛盾的科学分析,指出它必定要走向自我否定。可是,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 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将是什么样的形式,因为无实践经验,马克思因此只能借于科 学的假说或科学的推测。就是说,马克思提出「个人所有制」的提法,还不是在 实际生活中已经产生了这种所有制的形式,然后,马克思据此所作出的理论上的 概括。限于当时的实践经验,马克思还不可能采用归纳法,而是采用了演绎法提 出这壹提法的。我们从马克思对这壹问题的表述中清楚地表明了这壹点。 马克思写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 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已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壹个否定。但资本主 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 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 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 有制。」6 对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马克思无论在这裏和其他论着中,都只作了原则性 的提示,不可能作出具体、详细的论述。对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所建立的所有制作 出具体、详细的论述只能待这种所有制建立之后而不可能是在这种所有制建立之 前。 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严谨的。但正因为马克思的结论是推测性的,提示是原 则性的,因此,人们有理由可以作出各种解释,但也因此难以断定那种解释是唯 壹正确的,是附合马克思的原意的,那种解释是不正确的,是偏离了马克思的原 意的。但是,重要的是,既然马克思的命题还是壹种假说和推测,那么,这壹提 法以及人们对这壹提法的解释都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加以补充和修正, 使之成为壹种科学形态的理论。 因此,理论工作者的任务主要的恐怕不是解释自已对马克思这壹提法的理解, 而是将马克思的这壹提法,即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置于壹百多年来各国丰 富的实践之中加以观照,这壹方面可以检验、补充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 论,另壹方面可以指导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活动,使所有制的形式和结构更适合社 会生产力的要求。 简言之,对马克思的这壹提法,我们不能用完善化的眼光,以凝固的态度对 待之,也不能将它与壹百多年以来的实践经验相隔离,孤立、封闭地去理解它。 虽然理论与实践是互补的,但对于壹种科学假说来说,更有待于实践检验和证实。 对马克思这壹命题应当如此,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若干重要预言性结论也应当 如此。 方法二:要将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多次论述加以比较、 综合,领会其精神实质。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思想,在《资本论》第1卷第二十四章中的表述 可以说最为集中。这壹表述,确立了两个质的规定性,即「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以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为了有助于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底蕴,应当将马克 思在别处对这壹问题的表述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誌编辑部的信》中的壹段话,可以说 是对《资本论》第1卷第二十四章结尾处那段话的重要解释:「我在关于原始积累 的那章中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 来的途径。……在那壹章末尾,我把生产的历史趋势归结成这样:它本身以主宰 着自然界变化的必然性产生出它自身的否定;它本身已经创造出壹种新的经济制 度的因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壹切个体生产者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 实际上已经以壹种集体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 7 马克思在此处未提「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强调的是「只能转变为社会的所 有制。」可见,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实际上也就是「社会所有制」。 恩格斯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序》中也强调了「社会所有」。他指出: 「这裏第壹次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阶级壹致用以概括自已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 即: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8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十三章中对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二十四章结尾 处的壹段话作了以下的援引:「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自由劳动者的协作的基础上和他们对 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上来重新建立。以自已劳动为基础的 分散的个人私有制转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 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壹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 难得多的过程。」在这段话中,用「公有制」和「社会所有制」两个用语来称谓 未来的社会所有制;特别应当註意的是,恩格斯在提到重建个人所有制时,强调 了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上来重新建立。这表明,未来社会的个人所有制与公有制 或社会所有制是有机的统壹,它不但不与公有制相矛盾,反以公有制为前提。 但是,这种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又是以个人所有制为其基础的。早在《德意 誌意识形态》壹书中,马克思就说过:「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 应当受每壹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认为未来社会是「联合 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9 从马克思在他的着作 中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表述来看,十分重视个人所有权。如「把壹切劳动资料交 给生产者」,「由工人阶级自已占有全部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把全部生产 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裏」等。10 直到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马克思还明确指出: 巴黎公社「曾想把现在主要作为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 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11。 将马克思、恩格斯上述壹系列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表述中所提出的「公有」、 「社会所有」、「劳动者个人所有」三类概念结合起来加以考察,就能较为完整 地理解未来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李光远在《马克思恩格斯着 作中的「公有」「社会所有」和「个人所有」及其他》壹文中将上述三概念的内 在联系作了这样的概括:对于「公有」,可有此壹问:「公有,谁所有?」答曰: 「公有就是社会所有(或集体所有)」。如果再问:「社会(集体)是谁?」答曰: 「是织起来的劳动者个人「,或「社会个人的联合。」12 由劳动者联合起来组成 的社会对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就是未来社会所有制基本要义。 理解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的壹个难点是,为什么马克思将「公有」、 「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提并论。因为习惯的理解或法律上的规定,公有 与个人所有是两个范畴的所有权,而且在性质上正好相反,正是在这壹点上令人 们感到费解。对此,笔者的理解是,这表明马克思对个人权利的重视。应当把个 人权利是否能得到充分的实现作为衡量公有制是否完善与成熟的基本尺度。也可 以说,如果个人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的公有制,就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 会的所有制,至少可以说,这种公有制还有缺陷,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公有制还有 很大的距离。因此,个人权利愈到重得充分、合理的实现,也就表明公有制的愈 加完善。而要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必须在所有制上体现个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上述的理解是附合马克思关于「个人」与「社会」,「人的解放」与「社会 的解放」及其关系的思想的。 马克思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 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壹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壹切 关系的基础。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 形式罢了。」13 可见,包括生产力在内的社会壹切方面的发展,无疑地会推动人 的发展,但是,首先要以人的发展为基础。而人要获得发展,就要摆脱经济和各 种社会关系的奴役,保障人的权利的合理实现。这样,人的发展或者说人的解放 与社会的发展与解放,实际上呈现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状况。恩格斯对此指出: 「要不是每壹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14 方法三:应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置于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的设 想的大框架之中。 在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体系中,所有制问题是重要组成部分。但前者 是整体,后者是部分,把握整体,才能对部分有更深切的理解。 壹些论者在解释马克思未来社会所有制时,往往以自身所经历的社会主义实 践经验和所有制模式为背景,这是研究方法上的壹个误区,并且成为理解马克思 的思想的壹道屏障。 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除了提出了生产资料的公有或社会所有 外,还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重要设想:(1)社会生产力获得高度的发展,社会的物 质财富已「极大丰富 」。(2)彻底消灭社会分工,消灭壹切阶级对立、阶级差别、 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等等。只有消灭分工,改变人们「屈从于分工和自 已所有的生产工具」的状况,才能实现「个人全部占有生产力的总和」,才能有 「社会所有制」。恩格斯对此指出:要实现社会所有,使社会和每个人都得到解 放,「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改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15 (3)随着 分工的消灭,商品、货币和价值规律也不復存在。恩格斯认为,壹旦社会占有了 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4)国家业 已消亡。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即以 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必然是壹个无阶级、无国家的社会。 应当认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若干设想还很抽象和原则,只指出了人类社 会发展的大致趋势,而且,实现这样的目标还要经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在这 壹历史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復杂的问题和积累各种经验,从而对马克思的设想作 出某种修正和补充,这壹切都是马克思所无法预见的。因此,马克思所设想的未 来社会何时能够实现以及实现之后与马克思的设想将会有哪些差异,这些都是我 们所无法回答的。既然如此,企图对遥远时代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所有制要作出 具体正确的解释,这种方法本身就是违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 马克思之后的壹个多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某些新变化和新趋势, 但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目标还远未达到。因此,要说清未来社会所有制还 为时尚早。但是,壹百多年来的情况又表明,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所有制在实 践方面都有很大的推进,创造了某些形式。我们的工作应当是概括这些实践经验, 丰富马克思所有制的理论宝库。 三、无差异共有与差异共有——实现马克思 未来社会所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 从资本主义私有制演进到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所有制,是壹个自然历史过程, 中间必然会出现某些过渡形态。在讨论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设想 的问题,笔者虽认为要将马克思的设想解释得具体明白,目前尚不具备条件,但 它并不是说,深入研究这壹问题在目前是无意义的。笔者认为,马克思在对未来 社会所有制所提出的两个基本点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是有重要启示意义的。这 两个基本点,壹是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二是这种社会所有包涵并保障个人的所 有权。 无论在我国还是西方国家,存在着两种共有(公有)制;壹种是无差异共有制, 壹种是差异共有制。这两种共有制是通向马克思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桥梁。 无差异共有是公有制的古老形式,在不同的社会具有不同的内容。无差异共 有的基本特征是,集合体(共同体)的财富为每壹成员共同所有,它是不可分割的, 它必须作为壹个整体而存在;集合体的每壹成员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无壹明晰的 界区,即没有与个人直接挂钩的财产权,他们只能共享,而不能分割其中某部分 为个人占有和独享;但只要他是集合体的壹个成员,他就具有天然、平等地共享 共有财产的权利。因此,无差异共有制的主、客体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所 有制形式从古代直到今天壹直是维系壹定的集合体(共同体)的经济纽带,比如, 氏族、部落、民族、民族国家、范围或大或小的社区或集体等。人类之所以发展 到今天,壹直与这种所有制息息相关。也因此,它壹直是人类社会所有制的基本 形式。 这种所有制的客体对象大致有以下几类:(1)不便进入个人所有权范围的自然 资源,如土地、河流、森林、矿产等;(2)维系社会生产、生活、安全、文化娱乐 共同所需要的公共设施,如水利、通讯、交通设施,维护国家安全的防御设施(古 代长城、近代以来的各种军事设施),公园、学校、俱乐部、博物馆、图书馆等; (3)用于抗灾、救灾所需要的社会保障(保险)财富;(4)不宜让公民个人经营的生 产领域。 这种公共所有制自氏族社会解体之后便以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存在至今,因此, 这壹所有制还有壹个基本特征便是政府代理产权。政府既然是公共权力机关,是 共同体成员共同意誌的代表,因此也必然是共同体公共财产的代表主体,也因此, 政府对这壹共有财产享有管理权,包括经营、调配、处理等权力。正因为这壹共 有财产经过政府代理管理这壹环节,因此,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和收益,对共同体 的不同成员就产生了壹定的差异。理论上是无差异共有制,在实际生活中却没有 绝对的无差异共有制。 这裏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提出的「公有」、「社会所有」和「个人所有」 制不能认为是国家所有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因为马克思提出的未来社 会所有制是国家消亡之后的所有制形态。以往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 国家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混为壹谈,造成所有制概念上的混乱。重要的是要认识 到,以往我们所实行的公有制,还不完全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公有制。 无差异共有制对于维系共同体以及保障共同体每壹成员的基本利益是必要的, 但由于个人与共有财产无直接挂钩,即并不存在供个人直接占有、所有的财产, 而且,个人利益的实现还需要通过政府的管理环节;因此,这种所有制形式对于个 人能力的充分发挥和利益的公正实现难免存在某些弊端。因此,社会还需要有别 的所有制形式。如个人所有制。这种所有制总的说来,构成以往文明社会的基础, 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存在贫富差别,因此历来遭之诟病。马克思看到资本 主义社会化生产的出现,预见到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最后形态的私有制。至于未来 社会的所有制形态,马克思虽不可能描述得很具体,但我们可以根据马克思的设 想,通过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推进马克思的设想。 马克思在世时,他对股份制已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 潜在否定因素。他指出:「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 出现了」。这种「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 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裏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16。马克思认为,在股份公司 内,劳动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这是「在资 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 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因而它是「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 「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壹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 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壹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17 马克思对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的分析更值得註意。他认为这种工厂「是在旧 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壹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 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壹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 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 会生产形式的壹定发展阶段上,壹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壹种生产 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18 股份制与合作制受到马克思如此高的评价,因为它扬弃个别私人资本的生产 方式和财产组织方式。股份公司使个别资本成为社会资本,出现了资本集合体。 在工人的合作工厂内则出现了以劳动作为资本的另壹种集合体:劳动集合体。资 本主义社会股份制二百余年的发展中,已由资本集合体演进到资本与劳动相结合 的集合体,由此也由资本与劳动的分离与对立转变为资本与劳动的结合(尽管集合 体中资本仍占居主要地位)。这种发展趋势,愈来愈证明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扬 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 在马克思之后,股份制在世界范围内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样,在人类历史 上出现了壹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它既不同于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也不同于以国家 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无差异共有制,它是众多所有者组成的差异集合体中,实行 土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进行社会化生产的所有制形式。这种所有制形式丁 建中将之概括为差异共有制。19 所谓差异共有制,就是集合体中的每壹成员因投入份额不等的资产,因而享 有不等额的所有权,在这裏,集合体的每壹成员对其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 分的界区是清晰的。但这种分散的资产必须组合成有机整体,成为共同占有的形 式,才能形成新的强大的生产力,这样,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差异共有 制将所有权分割为两个层次:最终产权和中介产权。前者为企业产权的原始所有 者,即多元、分散的股东;后者为企业产权的支配者,即企业法人产权,其职责 是运营资产,使其增值。前者表现出企业产权的分散性和个体性,后者表现出企 业产权的集中性和共有性。差异共有制是人类的私有制和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壹定 阶段、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产权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其现实原 型就是各种形式股份制。这种所有制形式中的产权共有性超越了私有产权的独占 性,其产权的差异性超越了公有制产权的无差异性。它以亦公亦私、非公非私为 特征使之兼有私有和公有的优点而克服了两者的缺点,是公、私兼容的二重性所 有制形式。 这种所有制形式显示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所有制设想的两个基本特点:(1) 实现土地及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2)保障个人所有权。马克思当时已指出是通向 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它的优越性和生命力还可能证明,这正是未来社会所有制 的基本形式。但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通向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过程中,将有壹个 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的时期。这是马克思所没有指明的。当代中国的所有制发展 史也证明,从私有制不可能壹下子跳到单壹的公有制。经济改革改变了单壹的公 有制结构,但是,代替这种单壹公有制结构的除了鼓励发展私人所有制外,更为 重要的是对国家、区域性的公有制经济中的壹部分改造为差异共有制。笔者认为, 通过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与调整,特别是根据中国情况大力发展差异共有制,才可 能使中国出现既高效又公平的经济体制,由此使生产力和市场经济获得突破性的 发展。 总之,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差异共有制将是社会所有制中的主要形式。这 就是笔者研究马克思这壹提法的结论。 马列毛邓主义政治哲学批判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六年 专政的起源与专政的历史 (壹)专政的涵义 “专政”这个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那裏只是表明应该掌握全部政治权力,并没有更多特殊的涵义。他们在评论1848年欧洲大陆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曾经批评德国的国民议会和康普豪森内阁“没有实行专政”,把全部政治权力掌握起来,“粉碎和清除旧制度的残余”,以致难以避免封建专制復辟。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马克思在1850年所写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壹文中总结法国革命的经验教训时,认为,无产阶级不可能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范围内改善自己的处境,因此,必须“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也就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以上这些“专政”的概念,所指涵义都是掌握全部政治权力。这是他对德意誌和法兰西两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失败所得出的重要结论。德法两国的资产阶级因为没有掌握全部政治权力,以致最后仍然导致封建王朝復辟。所以,无产阶级将来夺取政权后,壹定要把全部政治权力掌握在自己的手裏。他在1852年给好友魏德曼医生的信中,正式提出他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在这无产阶级专政三段论裏,核心是第二段,但迄今为止,由于列斯毛把专政涵义暴力化的影响,还没有人对这个论断作出准确的解读。其实,它的涵义十分简单,无产阶级在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必然会取得胜利,夺取并掌握全部政权。这个论断裏并没有暴力镇压的意思。在马克思恩格斯谈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十多处论述中,没有壹处把无产阶级专政同暴力镇压联系起来,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二)“只是壹个幻想”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他关于阶级斗争理论的延伸,也是建立在他误判当时阶级形势的基础上。他壹方面认为无产阶级不可能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改善自己的处境,只有推翻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才能解放自己;另壹方面,还认为无产阶级有可能在不久后夺取并掌控全部政权,而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估计。十分显然,他最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这个前提是不确切的,后来的事实证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工人运动的开展,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范围内完全有可能改善自己的处境。恩格斯在马克思去世后的1895年为马克思的上述关于法兰西阶级斗争壹文所写的导言裏承认:“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壹个幻想。”“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状况还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我在三年前写的壹篇文章裏据此指出:根据恩格斯晚年的反思,我们不难理解,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实际上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幻想的产物。他们在社会不具备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幻想用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又幻想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只要采取专政的办法,很快就可以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所以,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尽管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史上占有壹席之地,也可以给我们提供壹些思考和研究的养料,却绝不是我们应该继承的马克思主义的精华。由于我国有着历史悠久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壹旦进入中华大地,就不可避免地会沦为专制统治的工具。历史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壹点。 (三)巴黎公社专政的教益 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尝试,虽然最后终于失败,但仍被马克思恩格斯奉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典范。从他们对巴黎公社的评价,我们不难看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积极涵义。马克思在1871年的《法兰西内战》壹书裏明确指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恩格斯在20年后为这本书所写的导言裏说:“先生们,妳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的吗?请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公社所采取的种种措施中,最为马克思恩格斯所称贊的,是公社为防止政权机关由社会公仆蜕化为社会主人而制定的制度:1、公社由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2、法官也“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3、“壹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4、“壹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不受教会和国家的干涉”。这个经验给予我们很大的启示,无产阶级专政也好,“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也好,最重要的任务是防止本来应该是社会公仆的公职人员,蜕化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这个思想的深刻性在于,革命可以摧毁旧制度旧秩序,但旧的文化传统、旧的意识形态却不可能随着旧制度旧秩序的被摧毁而消失,它继续不断地影响着人们循着旧的观念来思考,沿着旧的轨道来行动。特别是具有壹定权力的公职人员,最容易接受它的影响和诱惑,把为民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权力,转化成为统治民众、管制社会的特权。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把防止公职人员蜕化变质的巴黎公社,看做无产阶级专政的标本是很有道理的。我认为,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唯壹值得我们珍视和学习的精神遗产。 现在提出并且拼命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有多少人真正理解无产阶级专政的这个真谛?谁能理解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重要的任务是防止党政干部做官党老爷?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巴黎公社的经验总结,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人们有权把最优秀的人才选进国家机关,同时也有权把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权贵官僚拉下马来。这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所在。考茨基认为应当“把无产阶级专政了解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可以说是道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真谛。 (四)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入列宁主义阶段后,有着两个显着的特点,壹是把无产阶级专政解释为暴力统治。他曾多次申明:“专政是壹个重大的、残酷的、血腥的字眼”;“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律拘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专政就是……直接用暴力来统治”。另壹个显着特点是把无产阶级专政上升为政党专政、领袖专政。他在1920年写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评德国有些人把阶级专政同党的专政对立起来,他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领袖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这就是群众专政——阶级专政——政党专政——领袖专政的四段公式的由来。从列宁时代开始,暴力镇压和壹党专政(领袖独裁),就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主旋律。斯大林、毛泽东、金日成及当年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无不奉列宁的专政观为圭臬,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屠杀异己,镇压无辜。出现这种历史现象的意识形态根源,在于他们虽然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但无论是苏联和东欧诸国,还是中国、朝鲜,社会的发展程度远没有提供任何社会主义的原素,弥漫于整个社会的,是历史悠久的封建主义、皇权主义、专制主义,名义上的社会主义既然要反对资本主义,打倒资产阶级,就只有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些意识形态可供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恰好是容纳这些历史渣滓的最适宜的载体。理解这个道理,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会成为厉行暴力镇压、坚持壹党专政的政策依据了。 (五)利用过渡时期的理论 列斯毛除了在专政的性质问题上不同于马克思的主张外,在理解专政的特征方面,也同马克思有很大的差别。马克思认为专政带有临时的性质,他在评论德国资产阶级革命时说:“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他用“临时性”这三个字来规范需要专政的国家机构,显然是为了强调专政的临时性质。恩格斯也谈到,“革命的专政”所要建立起来的是“暂时的革命秩序”。但是,列斯毛等却把无产阶级专政列为长期的国家任务,他们主要是利用了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裏曾经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裏,国家政权的性质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在给魏德曼的信裏也说过,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由于对当时形势和社会发展前景的误判,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这个过渡时期是很短暂的。但是,这却成了列斯毛长期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壹大理由。文革期间张春桥等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壹个重要的根据,就是我们要向共产主义过渡是壹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裏,都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这裏,他们耍了壹个移花接木的理论花招。且不说关于过渡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误判形势的乌托邦,即使其中包含有合理的成分,也同苏联、中国无关,因为苏联和中国都没有达到可以进入过渡时期的社会发展水平。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推翻了几个月前刚成立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就其性质来说,不是什么社会主义革命。由于当时的俄国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摧毁资产阶级政府之后,应该重新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实现列宁曾经宣传多年的社会民主主义。否则,尽管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实际上只能是倒退到前资本主义——专制主义。从“十月革命”后打压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迫害知识分子、镇压克琅施塔得水兵等动作裏,都可以看出专制主义的影响。这样壹个资本主义很不发达,专制主义远未消除的国家,离过渡时期还很远,根本谈不到无产阶级专政。中国就更不用说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革命”,摧毁了诞生才几年的民主共和制度,建立起在列宁主义和中国自身的封建专制传统双重影响下的专制政权,倒退到前资本主义,因而也和无产阶级专政无关。但列斯毛却都把自己所处的时代,说成是应该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使它成为他们维护终身独裁专制的法宝。所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秘密就在这裏。 人民民主专政 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在党纲上明确宣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90多年来,无产阶级专政已成为中共意识形态的支柱,支配着、困扰着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把人们束缚在意识形态的枷锁裏。无产阶级专政虽然后来被改称为人民民主专政,但实质上是完全壹样的,文献上和媒体裏常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个问题,只是“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有着“人民”、“民主”的前置词,更具欺骗性。因此,为了打开意识形态枷锁,把思想从这个理论迷雾中解放出来,就需要在剖析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上,进壹步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 (壹)概念来源 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的来源,也可以追溯到列宁。他早期宣扬社会民主主义,提出无产阶级应该成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主张“实行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中共在抗日战争前的苏维埃区域裏,也曾经提出过“工农民主专政”的口号,抗战开始后,曾把根据地建立的政权,称为“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壹战线的专政”,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裏,把“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确定为未来的民主共和国的“国体”。1948年底,毛泽东发表《将革命进行到底》,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并且在接着不久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再次申述了这个主张。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为纪念建党28周年所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裏,全面地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他说:“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壹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第壹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壹和富强而奋斗。”两天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从此,人民民主专政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直到现在。 (二)历史回顾 六十多年来,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经历过壹些大幅度的波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党内曾经传达“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说法,大概是为即将开展的“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党内准备舆论条件。但在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序言和1956年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裏,提法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在1957年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裏,也仍然用人民民主专政来解释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明显的改变发生在文化大革命时期。1969年中共九大和1973年十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上都有“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说法,已经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了。十大党章总纲还增加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内容。1977年十壹大的党章总纲仍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记录。1982年的党章才在序言裏恢復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等提法,并且写入了包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内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与党章相适应,1975年的宪法不仅在序言裏三次提到“无产阶级专政”,两次提到“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而且宪法总纲的第壹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裏还分别有“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条文。1978年的宪法对总纲第壹条没有改动,序言裏也继续提到“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直到1982年的宪法,才把总纲第壹条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序言裏也再现“人民民主专政”而不再有“无产阶级专政”了。 这个历史过程表明,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虽然都为巩固专制统治服务,没有什么实质的差别,但在那些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却曾经在人们的心头投下有所不同的阴影。记得文革期间有文章说,人民民主专政是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无产阶级专政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文革最后的几年裏和文革结束之初,都有许多文章论述“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现在看来,这些讨论是多么无聊!其实,人民民主专政也好,无产阶级专政也好,不过是专制统治百宝囊裏的同壹个法宝。对于壹部分人来说,它是猎取功名利禄的大好机会;而对多数民众来说,却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道哪壹天会落在自己的头上。 邓小平在1979年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无产阶级专政”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之壹。但自从1982年的党章和宪法恢復“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之后,人们已经很少谈论无产阶级专政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也被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前几天看到壹篇文章,说1975年的宪法是最好的宪法,根据之壹是那个宪法明确规定中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看来,对无产阶级专政感情深厚的,还是大有人在。但主流意识形态还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因为这个概念裏既有“人民”,又有“民主”,似乎带有现代色彩,可以冲淡甚至掩盖专政的残酷性,但这个概念经不起深入的推敲。 (三)试析“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组是否合理,关键要看“专政”的涵义。如果按照古典的专政概念来理解,专政指的是掌握全部政治权力,它和民主是具有相容性的。公元前的罗马共和国就曾经实行过民主的专政,当共和国面临外敌入侵或重大危机时,国家就赋予最高执政官或保民官以绝对的权力。他有权中止法律,颁布临时法令,可以调动和指挥军队,成为狄克推多,即独裁者。但这种独裁专政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的。首先,执政官担任狄克推多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其次,执政官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百人团会议民主推选的;第三,专政的时间以六个月为限,六个月之后,狄克推多就要交还绝对权力,作为执政官,仍然受元老院的节制。据有的西方学者统计,这种专政同民主和法治密切联系的政治制度,在罗马共和国实行了三百多年,有过九十多次这样的专政。后来许多国家的“军事管制”、“紧急状态”,都可以说是这种专政的延续,但并不都是同民主和法治相联系。 罗马共和国的专政历史,在西方思想界、特别是历史学界留下壹定的影响,这应该是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思想来源。所以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能够从专政同民主和法治相容的角度来理解。考茨基说:“我们除了把无产阶级专政了解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以外,不能作其他的了解。” 可见,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专政,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像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那样,把专政解释为只凭暴力的镇压和血腥的屠杀,专政就不可能同民主相容,更不可能与法治同行。 毛泽东提出的人民民主专政,其中的“专政”,就是列宁主义意义上的依靠暴力的专制统治。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裏,对这个词组作了最权威的论定:“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壹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后来他还说:“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来说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概括壹句话,就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 对这壹组概念和它的涵义细加分析,便不难看出它的不合逻辑、不近情理,并且与法治精神相悖。 (四)不合逻辑 人民民主专政,主语是人民,民主是人民的民主,所谓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宪法裏规定的“壹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对人民”民主,或“给人民”民主,“让人民”民主,则意味着人民之外另有壹个主体,它对妳民主,或给妳、让妳民主, 妳才能有民主。这个主体不言而喻就是共产党。这就完全违背了“人民民主”的本意。专政也是如此,专政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委托给谁,就由谁来执行专政的任务。但现在却是先验地确定要由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来领导,这个程序的颠倒反映了主体的转换。同民主的主体壹样,专政的主体也由人民转换为共产党。人民被民主,敌人被专政,主体都是共产党。人民民主专政,偷换成了共产党作主的民主与专政。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议再三强调要有共产党的领导,这同人民民主专政的思维逻辑是完全壹致的。 (五)不近情理 按照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本来应该是平等的社会公民,要分为两种不同类型的群体,壹种叫人民,壹种叫敌人。“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对敌人则“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均毛泽东语)。那么,由谁、按照什么标准来划分人民和敌人呢?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划分鲜花和毒草的六条标准,“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后来据此确定的划分右派分子的六条标准,最重要的也是这两条,所以被称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问题在于“反党反社会主义”并没有定性定量的尺度,完全由掌握权力者权衡自己的利害所在而定,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政治运动中,只要掌握实权,上至毛泽东、邓小平,下到基层支部书记,都可以把自己不喜欢或有嫌隙的人划成敌人,实行专政。为了坐实“反党反社会主义”罪名,还要发动、强迫甚至威胁所有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揭发批判。于是,会上的批评,会下的议论,平时的闲言碎语、玩笑牢骚,成文的日记书信、着作文章,都可以从中挖掘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铁证”。这些违情悖理的揭发斗争,极大地破坏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亲亲友善、诚信谦和、明德知耻、实事求是、求仁仗义、严己厚人等等美德,导致亲朋疏离、化友为敌,甚至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人伦澌灭、道德沦丧。反右、文革、8964,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典型。毛泽东、邓小平把人民民主专政发挥到了极致,伤天害理,无情逆伦,给中华民族造成无穷的灾难。 (六)有悖法治 人民民主专政同法治精神相违背是显而易见的。列宁曾经明确无误地指出:“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律拘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毛泽东、邓小平都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专政的这个定义,他们厉行专政,从来没有遵守过什么法律。他们把公民划分为人民和敌人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没有。毛泽东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固不必多说,在他的独裁统治下,几百万无辜公民被他们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各类“分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在社会底层和劳教场所备受凌辱,折磨至死。邓小平调动军队,围剿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更暴露出不受法律约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狰狞残暴真面目。 专政和法治的不同功能,充分表现出两者的互不相容。专政把公民划分为人民和敌人两类,如何划分,怎样处置,全凭掌权者的是非好恶来确定。他们可以翻手为云,复手为雨,视法律如儿戏,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法治则以法律为依据,公民无罪有罪,罪大罪小,如何处罚,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容许任何个人恃权干预。专政不需要法律,不可能实现法治;法治不允许专政,违法专政者还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所以,两者从各自的本质来说是相互排斥的,不可能同时实行。从两者的关系来说,几十年来的历史,总的说来是专政压倒法治的历史,毛邓之辈壹贯厉行专政,置法律于不顾;他们的倒行逆施,违宪违法,不受宪法和法律的任何限制;他们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从来没有受到应有的审判和处罚。这个历史教训,应该很好总结。 但是,近几年来,两者却出现了奇异而畸形的结合。专政以维稳的形式出现,把壹些发表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为维护自己或他人的权益而上访示威的维权者,为受害者据法辩护的律师等各界人士,加上“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破坏社会秩序”、“聚众寻衅滋事”等罪名,跟踪监控,拘捕关押,甚至威胁逼供,判刑入狱。此类公民是改革、维权、启蒙三大革命运动的积极参加者,过去作为“敌人”被“专政”,现在改为“依法”被“专政”。这个转变令人匪夷所思,但谜题也不难破解。两者本质上相互排斥的事物,能够转而协调壹致,只能是壹方屈从于另壹方,为另壹方服务。上述事实的奇异而畸形之处在于:形式上是专政向法治屈服,有关当局放弃专政,转向法治,对前述公民依法处置;实际上却是法治屈服于专政,为专政服务,以“法治”的形式,实现了“专政”的功能。这是壹个非常危险、非常有害的趋向,在大力提倡“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今天,千万不要以“依宪”、“依法”之名,行“专政”之实啊! 所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 说明: 我为什么要把讨论意识形态问题的微博继续写下去呢?二十多年来,我通过反復思考而深深感到,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根本问题上,是非混淆,真伪颠倒,人们被伪装先进而实际上违背历史规律的谬论牵着鼻子,摸着石头,跌跌撞撞地在布满荆棘的歧路上蹒跚前进,却自以为已经走上光明的坦途。说得明确壹些,是把封建专制主义奉为社会主义,盲目坚持而难以自拔。而要走出这条错误的路径,首先需要把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理论问题搞清楚,理论上清楚了,才能解放思想,豁然开朗,走上符合于历史规律的光明大道。 壹些微博将要关闭的信息传来,尽管真伪莫辨,我却宁可信其真,因而决心把关于意识形态的微博写下去。因为我自从闯进微博这个园地,发现这是壹个更有利于宣传我的观点,并且能够与他人交流思想的新天地,而且传播及时,读者众多。以腾讯为例,晚上写的微博,当晚至第二天,每条读者少者几千,多者几万。就以壹个多月前开始的关于意识形态的二十来条长微博来说,每条几百上千字,读者少则四五千,多者超过壹万,加上几十博友转播,又可增加壹些读者,比起发布博客和上网,读者要多得多。微博壹旦封闭,这个大好的宣传阵地就没有了,我将会失去几万读者。我是很在乎读者多少的,更何况是这么大量的读者。当然,众多的读者不可能都接受我的观点,但能让这么多的读者知道我的观点,引起他们自己的反思,我的期望就达到了。所以我力争在微博被封之前(我在搜狐的微博已经被封近20天了),尽量多写壹些。虽然这些问题在我过去写的文章裏多曾论及,但读者范围不大,现在有了能让更多读者接触我的思想观点的机会,而这个机会有可能很快就会失去,我当然不能放弃。 斗争的实质 现在许多谈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的文章,都把着力点放在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斗争,而把自己放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位置上。可是,我们极目四顾,哪裏有什么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在近现代的中国,弥漫于整个社会的思想形态,是已经在社会上流布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意识,加上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开始由共产国际不断灌输的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这些混杂的观念形态,由于反右派、反右倾等政治运动而得以发扬光大,形成了现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新传统。把这些中俄传统混杂的皇权专制主义,当作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用来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岂不是太荒唐了!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有落后腐朽的壹面,如追名逐利、唯利是图,特别是近二十年来,由于贫富拉开距离和阶级的分野而产生的金钱拜物教,加上权钱的相需为用而产生的权力崇拜,使钱和权成为衡量社会地位的两大标准,这就构成中国当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的落后腐朽的壹面,具体说来,就是权贵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当然是应该反对、应该批判的。 但是,目前官方舆论所谓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主要是资产阶级在反对中世纪的皇权神权和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斗争中产生的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等等具有人类社会普遍意义的价值观念。它在十九世纪中期开始流传于中国,启动了近现代中国的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现在那些反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大块文章所批判的,正是这些在民主和专制的斗争中体现着民主进步的思想形态。而批判的武器,则是已成为专制统治遮羞布的四项基本原则及其派生形态。由此可见,所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实际上是搬出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来反对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特征 意识形态问题,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问题,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政治观等等,都是思维领域的问题。人类思维的资源无限广泛,但接受程度却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壹方面,古今中外,天上地下,都有可供人类思考认识的资源;另壹方面,任何个人的思维眼界都无法超脱所处环境和地位及历史经历的限制,难以准确无误地积累起反映客观世界的知识。因而,同样的客观世界,反映在人们的认识裏却有许多不同的理解,形成许多不同的观点。这就使人们的意识形态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如何在丰富多样的意识形态中探求符合于客观世界的真理,这是壹个需要严肃对待、深入探讨的问题。意识形态的这种特征,要求以宽容的精神对待所有与自己的见解相同、相异或大同小异、大异小同的观念形态,在研究、探寻、讨论、争辩的过程中切磋交流,相互补充,择善而从。而不应该采取斗争的态度,更不应该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去对待它。 其实,就阶级斗争的原本涵义来说,指的只是为夺取统治权力而进行的斗争,马克思把它系统化,赋予它更为广泛的涵义,但也没有把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纳入阶级斗争的范围。列宁斯大林为了巩固专制统治、排斥异己的需要,才把阶级斗争扩大运用于意识形态领域。毛泽东继承了列宁斯大林的遗产,甚至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壹切问题都归纳为阶级斗争。他在1957年的壹次讲话中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阶级斗争还很尖锐。对阶级形势的判断,成为他在意识形态领域发动阶级斗争的理由。 历史的回顾 即使“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这个概念可以成立,那它也是我国壹百多年来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在毛泽东当政的年代裏,中国社会确实可以说是充满着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发动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是毛泽东的拿手好戏,五十年代初的批判《武训传》已开其端。接着而来的反胡风、反右派、反右倾等政治运动,直到文化大革命,都是从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开始,以打击甚至消灭异己的政治暴力告终。壹系列从意识形态到政治取向的阶级斗争,破坏了随着全国解放而建立起来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广大民众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加剧了意识形态和政治领域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那些年代社会意识形态的最大特点,是毛式思维——毛泽东思想处于统治地位,压倒了壹切开放的进步的思维;从社会基本矛盾的角度来说,是专制主义压倒了民主主义。 文革过后,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和农民自发包产到户,解放了被压迫、被剥削的贱民阶级和农奴阶级;他发动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推动人们摆脱个人崇拜和奴隶主义;大量西方理论着作的引进,使多年处于闭关锁国环境下的公民得到启蒙。在这些社会历史条件的综合作用下,社会意识形态活跃而丰富,虽然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堵塞了思想继续解放的大道,但反封建、反专制、反垄断、反腐败的民主主义思潮,依然不可遏止地汹涌澎湃。八十年代成为我国现当代史上相对自由民主的年代,不同意识形态在比较宽松的环境下得到壹定程度的发展。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经过“清除精神汙染”、“反自由化”等博弈,互有胜负。但好景不长,1989年的民主运动遭到残酷镇压,文革后培育成长的老中青民主力量,几乎被壹网打尽。于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毛式思维——毛泽东思想重新占有支配性的霸主地位,以迄于今。 小结 历史表明,所谓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实际上是处在统治地位的政治力量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而发动的镇压异己的借口,它反映了专制主义对民主主义的压制与摧残。进入新世纪后,尽管主流意识形态严密控制舆论,宣传壹律,“五不搞”、“七不讲”,但民间的非主流意识形态,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仍然在历史潮流的催动下,违抗专制统治者的意愿而沛然丛生,暗流汹涌。这才又壹次地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之类的喧嚷。形势是严峻的,但是,历史是无情的裁判者,用阶级斗争的手段来处理本应从容探讨的问题,未必能够胜券在握。 马列毛邓主义经济哲学批判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六年 关于公有制经济的探讨 自从中共十三大以来,每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都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规定为“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壹个伪命题。公有制是所有制的壹种具体形式,是壹个经济学名词,它表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然而,构成“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样壹个概念,就成了意识形态问题了。它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壹个虚构的伪命题。 (壹)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考察 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规定为社会主义的特征,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在苏联实现农业集体化之后,斯大林进而说明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农庄是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初级形式。我国在经过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革命”后,也照猫画虎地把国有企业称为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农村人民公社则是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初级形式。八十年代开始改革开放,容许民间发展个体经济和工商企业,为了表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立场,所以在代表大会的决定上都突出地写上“以公有制为主体”。从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到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无不如此。 把国有经济看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或者说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理论上的壹大败笔,壹大谬误。 官方舆论都宣传: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内容之壹,其实大谬不然。这个论断同马克思主义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不错,马克思恩格斯都说过由国家没收资本家的企业归社会所有之类的话,这同《共产党宣言》裏提出的用暴力消灭私有制是壹致的。但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裏,却描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股份制等形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这就否定了他在二三十年前的采取暴力由国家没收资本家企业的主张。至于社会所有,这是壹个比较含煳的概念,壹个企业、学校、社区、村庄、机关、团体等等,都可以被认为是壹个社会,由于这些社会的交叉存在,壹个公民可能同时是几个社会的成员。所以,“社会所有”同“全民所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对于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未来社会生产方式的设想,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他是在分析私有制的两种不同形态之后得出这个认识的。按照他的论述,私有制指的是生产资料和其他劳动条件属于私人所有的社会制度,包括两种性质不同的形式:壹种是以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壹种是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共产党宣言》曾谈到,所谓“消灭私有制”是要消灭后壹种私有制,而不是前壹种私有制)。前者由于生产资料属于自己所有,因而有条件发展本人的自由个性,但这种小生产的方式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和生产过程的分工协作,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后者则由于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而提高社会生产力,必然排挤甚至吞并个人所有制的小生产。然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性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本主义私有制必将为新的生产方式——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所取代。这种新生产方式的理论形态,不是马克思凭空想象的产物,而是他经过缜密的考察与研究,通过对私有制的扬弃而获得的结论:在资本主义时代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它具有两种私有制的的优点,却没有两种私有制的缺陷:个人所有制的优点,是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且得以自由发展个性;缺陷是小生产的规模和独立的劳动形式,限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优点是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分工协作,可以有效地发展社会生产力;缺点是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资本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把这两种私有制的优点集中起来,就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的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集体所有,但每个劳动者都占有壹份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人人有产,实现无产者向有产者的转变。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决策、监督和利润分配,成为企业的真正主人,同时也就有了成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重新获得个性自由。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本主义私有制向新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过渡,是壹个相当长期的发展过程,而且是和非经济领域的进步密切地联系在壹起的,如政治的民主化,文化的自由化,社会的平等化、生态的合理化等等。我们现今的国有企业,不仅自身不具备社会主义因素,而且同它紧密联系的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也没有任何社会主义因素,把国有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无视社会主义本身的性质和特征,是十分荒谬的。 需要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名号是很不科学的,于光远认为应该叫“社会所有制”,深圳万丰村的潘强恩认为应该叫“共有制”。我认为这两个名称都比“公有制”好,更符合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和特征,不会像“公有制”这样容易产生歧义。潘强恩在九十年代曾经组织专家撰写专门论述共有制的文章,出版了八九种书,大力提倡。遗憾的是由于当政者和社会上的传统观念,都非常深厚而强烈,潘强恩的努力没有产生应有的影响,这是很可惜的。 (二)作为过渡形式的股份制 从到目前为止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进程来考察,马克思把股份制、股份公司看做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过渡形式,是符合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前景的。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壹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当社会生产的发展需要开辟壹些规模宏大的产业时,例如铁路、航海轮船等,个人资本无法独立进行,股份公司就应运而生了。在马克思的时代,股份公司的参与者主要还是壹些拥有相当财富的资本家,他们通过壹定的契约形式结合在壹起,这是股份制的最初形式。随着生产的发展,壹方面,企业对资本的需求日益增长;另壹方面,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部分公民有可能把超过生活所需的余钱投入生产。于是,股份制就越出了资本家的范围,出现了股票市场,这是进壹步走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再向前壹步,就是职工持股了。科技进步在有力地促进生产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和他们在生产过程的作用,这就使职工持股成为可能。这是股份制的第三种形式,股份制发展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是资本主义转向新生产方式的第三个过渡点,第三种过渡形式。 股份制所导向的经济发展前景,即社会主义的前景,都是国有经济不具备的,最显着的前景有二:壹是资本的社会化,从剥削工具转化为生产动力;二是劳动者有产化,从无产者转化为企业主人。这两项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要特征。 先说资本的社会化。资本从产生以来,就兼具两种特性:剥削性和生产性。资本家通过资本剥削劳动者,同时又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发展。股份制的发展,生动地反映出资本的质的变化,从私人资本到具有社会资本形式的私人资本,再到间接的社会资本、直接的社会资本。在这个过程中,资本的剥削性逐渐消减,其生产性则逐渐加强,呈现出壹幅復杂而壮丽的图景。1、股份制的第壹种形式,虽然股份公司是由资本家的私人资本集合而成的,但这些私人资本推动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使资本的生产性得到进壹步的体现,而资本的剥削也由集中独占转变为分散,所以,尽管私人资本的本质没有变化,却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2、在股份制的第二种形式裏,股份的承担者多数是普通市民,资本并非来源于剥削,这就使资本具有社会性,这类资本从形式到内容都是真正的社会资本。在这种资本形式裏,资本扮演着推动生产的更为重要的角色,它的社会性消除了自身的剥削原罪,使剥削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合理收入。但由于股份持有者还不是企业内部的劳动者,生产是由来自企业之外的资本推动的,所以就资本性质来说,是间接的社会资本。3、股份制的第三种形式,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合而为壹,资本成为直接的社会资本。资本的剥削性已经完全消除了,单纯作为劳动要素而存在于生产过程;资本和劳动力——劳动两要素之间的矛盾也不再存在。资本的剥削、资本与劳动者的矛盾,都将成为历史的陈迹,被记载于社会经济发展史和经济学说史。 再说劳动者有产化。股份制的发展趋势所带来的另壹个社会主义因素,是劳动者向资本所有者转化,无产者向有产者转化。这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转化,也是所有制的转化。这个转化过程主要开始于股份制的第二阶段。在第壹种股份制形式裏,资本所有者从壹个资本家到几个资本家,企业所有制没有本质性的变化。第二种股份制形式就不同了,资本所有者既有资本家,也有普通市民,资本家和普通市民共同占有股份公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这个发展,无论从企业所有制的内涵来说,还是从资本的性质来说,都已经超越了马克思建立剩余价值理论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它意味着对资本主义原有经济体系的突破。但是,由于持股者不是本企业的劳动者,资本和劳动力的对立和矛盾依然存在。股份制的第三种形式则是进壹步的突破。在这种形式的股份制裏,员工持有本企业的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资料所有权,劳动者成为企业的真正主人。只有完成了这个突破和转化过程的企业,才有资格被称为社会主义所有制企业。 (三)痴人说梦和啼笑皆非 通过股份制的发展与完善,实现资本性质和所有制性质的转化,达到社会主义,是壹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不但需要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社会以至意识形态等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与进步。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哪壹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已经完成这个转化过程,中国就更不用说了,也许需要壹两百年时间才能完成资本性质和所有制的转化。然而我们却在不具备任何社会主义因素的情况下,把国有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且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不是有点痴人说梦的味道啊? 至于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初级形式的集体经济,成为主体就更荒谬了。以土地制度来说,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毛泽东推行合作化、公社化,剥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使农民沦为农奴,实际上是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主义回归,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七十年代末期农民自发搞包产到户,挣脱人民公社的枷锁,当时能获得当局承认,壹个主要理由就是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经过五六年后,包产到户对于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已经发挥殆尽,应该及时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因为小农经济最适合于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也最便于融入市场经济。但当时朝野上下都没有认识到这壹点,仍然以土地的集体所有标榜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以迄于今。这种土地制度把农民同土地所有权隔离开来,给基层的贪官汙吏提供“发财”的大好条件,却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在土地政策上,现在费尽心思分别处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就是为了维护这个虚假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招牌。其实,在现阶段,实现“耕者有其田”,把土地还给农民,是最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最有利于使小农经济融入市场经济的土地所有制。目前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而是地地道道的“莫非王土”的封建主义。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壹个重要内容,是认为股份制、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企业转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过渡形式。恩格斯曾经指出:有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才有了科学社会主义。如果说,用暴力剥夺资本家的企业,以消灭私有制,是剩余价值理论产生以前的《共产党宣言》时代的共产主义的壹个主要内容;那么,通过股份制等过渡形式,实现资本主义所有制经济的和平转变,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在揭开剩余价值的秘密之后,进而探寻剩余价值的发展趋势的过程中发现的。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许多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的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者,无视早期共产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这个重大差别,仍然把暴力消灭私有制的思想列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却看不到资本主义经济在股份制出现后的变化,看不到股份制对于私有制经济的导向意义,看不到资本性质和所有制的逐步转化的历史必然性,因而也看不清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以致屈从权力和传统,仍然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当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更有壹些斯大林主义的盲从者,至今还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民有经济是“復辟资本主义”,把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批为“私有化”。是非颠倒,壹至于此,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结论 这几天在微博裏堆垒这么多文字,意在说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谬误:我国现阶段远没有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或共有制、社会所有制)的条件,只有经过股份制等过渡形式的长期实践,才能逐步积累社会主义因素。目前这些被称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包括壹些垄断资源、垄断价格、垄断进出口市场的大企业集团,许多已经蜕化成为权贵资本主义经济,成为各级大小官僚私人财富的来源,我们的国民经济还要以这些经济成分为主体,在这个经济基础上建立政治的、文化的上层建筑,那我们的中华民族还有希望吗? 认同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欧美左派主张的混合所有制和员工持股,是改变这种局面的良方。为了推进这个经济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需要其他领域的密切配合。九十年代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因为指导思想的失误,不但没有推动国有企业走上资本社会化和劳动者有产化的道路,相反地,却成了培育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的摇篮,成了为贪官汙吏摆设的盛宴。这个教训应该记取。目前雷厉风行的反腐败运动,为混合所有制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但这还远远不够。由于主流意识形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人们难以冲破传统的思想壁垒。目前在推行混合所有制和员工持股时,有些地区和部门或者犹豫观望,或者匆促应付,反改革的权贵集团及其代言人也有了抗拒改革的大好借口。这就很难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甚至有可能重蹈九十年代股份制改革的复辙。为了促使改革健康发展,避免可能出现的弊病,应该在排除权贵集团的干预阻碍的同时,使所有改革的参与者都能理解:混合所有制和员工持股的意义,在于促进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资本性质和所有制的转化,使所有企业都能融入市场经济,在市场的平等而自由的竞争中求得发展。即使是少数必须保持国家垄断的企业,也应该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实现所有制的转化,让全体员工享有本企业的壹部分生产资料所有权,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企业主人。 中共建立的国有经济虽然名义上是公有制、全民所有制,但劳动者无权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监督和利润的分配,全民就更不用说了。这个事实充分说明,国有经济的“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完全是虚假不实之语。而且,由于它同政治权力密切结合,得以垄断资源、垄断生产、垄断价格,凌驾于市场之上,干扰、破坏市场经济,成为比资本主义所有制更为落后的所有制形式。许多国有企业,实际上已经蜕化成为官有制企业、权贵所有制企业。 中共政府实行非民选的极权的代议制,各级人大是名义上的从中央到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名义上代表国民管理全民资产,但壹党体制下,人大代表不是自由选举产生,皆为党政系统的人,党管干部(公务员)的法律架构使得人大机构及也置于党权之下,中国没有政治的民主化,中共不允许独立工会的存在,中国属于共产极权国家。 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的关系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个人主义」与中西文明之反差 个人主义是西方的文化基因,如同专制主义是中国的文化基因。因此,中国 与西方社会对个人主义的理解和诠释完全不同,是毫不奇怪的,由此造成中西社 会演进的巨大差别,成为展示中西文化的壹个窗口。 「个人主义」诠释:西方的深邃与中国的浅薄 在西方,个人主义是壹种正面的积极的价值观。它是关于个人权利与个人价 值的壹种学说。 个人权利。启蒙思想家认为,人人都应享有人身安全权,财产权和自由权, 他们把这些权利称为人的「自然权利」,因而认为是「天赋人权」,是神圣不可 侵犯的。几个世纪以来,人身自由、个人财产、言论自由等权利意识已根深蒂固, 融化于西人的血液,成为西方世界的共识和立宪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1946年通过的《人权宣言》丰富了人权内容,宣布:「人人有权享有 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 权利」;「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人人 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 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宣言》还庄严宣布:「人 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壹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 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等任何区别。」人人享有同等权利的观点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论来说,是批判和否定的: 难道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吗?或者,当有的言论危害到「国 家安全」,难道还能给予这种自由吗?至于私有财产是共产主义革命的目标,能 让剥削者永远享有财产所有权吗? 个人价值。个人价值表现为人的独立、平等、尊严,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 人的价值的自我实现。 对于普遍信仰基督教的西方社会来说,宗教改革对于个人价值观的确立,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 千年来,教会的教士作为壹个特殊阶层享有以下特权:主持圣餐、圣礼等宗 教仪式及讲道、忏悔等活动。这些活动的重要意义被认为是人与上帝交往的基本 方式,从而也是人获得上帝恩典、灵魂获得救赎、生命获得永生的基本方式,因 此对基督徒来说生命攸关。 宗教改革打破了教会教士的特权。路德抨击罗马教廷筑了三堵墙来束缚信徒 的心灵:第壹堵墙,宗教权力在世俗权力之上;第二堵墙,只有教会才有解释 《圣经》的权利;第三堵墙,只有教会才能召开宗教会议。路德指出,人为地区 分「教会阶级」与世俗阶级,是「壹个多么富于欺骗性的巧妙发明!」他认为, 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真正属于教会阶级的。人的灵魂救赎是很神圣也很个人的事。 信仰属于人的心灵。人从内心希望与上帝交往,获得上帝的恩典,这些都是别人 不能替代的事,但现在却属于了别人。路德说:「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众人之主, 不受任何人管辖」。 宗教改革确立了众信徒皆教士的原则。不论男女,不论长幼,不论主仆,都 是神圣的教士,有着教士的尊贵,都有资格出现在上帝面前,为他人作祈祷,相 互传授有关上帝的道理。这壹原则的确立,千年亘在广大教徒与上帝之间的庞然 屏障被打通了,所有这些充满神秘和神圣的大事不再靠别人,而靠自己。千年来 最重要的事情无过于信仰,最重要的权威无过于教廷和教会,最重要的传统无过 于服从天主教的统治。现在这些全被推翻了,个人还有什么事情不能自我决定呢! 正是这种「新教个人主义」,为近代个人主义的横空出世提供了直接的动力。从 此个人主义从中世纪的重重帷幕中走了出来。独立、平等、自由、尊严,成了人 最宝贵的价值。罗素指出:「新教徒移动了宗教中权威的位置,起初是把权威从 教会和《圣经》转移到单独的《圣经》方面,然后又把它转移到每个人的心灵裏。」 ([英]罗素:《宗教与科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6页)宗教改革,推翻了教 会的权威,使之转移到了教徒个人,「这是现代社会政治自由和精神自由得以发 展的壹个根源。」([德]弗罗姆:《逃避自由》,工人出版社第102页)此外,文艺復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启蒙时代「天赋人杈」观念的深 入人心,以及工业社会商品经济的滚滚波涛,都使个人主义成为时代最强烈的音 符。 个性的自由发展,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是西方个人主义精神的主要内容。 个性是使壹个人之成为壹个人的那些独特性格、素质、能力的总和,是人之 为人的最宝贵的东西。试想,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按照壹个模型铸造出来,那会 是何等的单调乏味,毫无生气。社会崇尚个性的自由发展,才能开发每个人智慧 的潜能,才会不断出现见解独到的学术成果,标新立异的文艺作品,科学技术才 会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人类社会才能呈现繁花似锦的精神世界。密尔说, 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把自身中壹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成壹 律,而应当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他说:「相应于每个人个性的发展,每人 也变得对于自己更有价值,因而对于他人也能够更有价值。」(密尔:《论自由》, 第67页)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理论指出,人的基本这是人类的终极价值。显然,这 是个人主义价值的最高层次。对于壹个智者、学者、思想者、科学需要包括五个 层面,其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赋和能力, 认为家,这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藐视个性,甚至是扼杀个性,是对人类的壹 种犯罪。 在中国,特别是1949年以来,个人主义遭到误解和歪曲,完全成了否定性的 贬斥之词。个人主义曾被谴责为「万恶之源」,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辞 海》对个人主义就作出了如下诠释: 「壹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是私有制经济在意识上的反映。它 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的 最后最完备的形态,因而个人主义在资产阶级身上发展到了顶峰。表现为损公肥 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等。个人主义也是小生产者世界观的壹个特 征,表现为自私狭隘、自由散漫、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等。个人主义同无产阶级 集体主义根本对立,对革命队伍起着腐蚀作用。」以上诠释同西方对个人主义的理解正好相反,完全成了负面的消极的价值观, 它代表官方的意识形态,至今仍有相当市场。但是,这壹诠释是对西方个人主义 的严重曲解。 第壹,西方社会资本主义文明在三个多世纪的发展中壹直弘扬以人为本的个 人主义,那么,「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尔虞我诈」,是否因此成了 西方人的道德规范与社会的道德风尚?答案是否定的。 诚然,个人主义中有利己的成分,但不能归结为利己主义,更不能归结为损 人利己主义。 第二,说「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等思想行为「是私有制经济在意识上的反 映」,那么,我国在近三十年中曾壹度彻底消灭了私有制,公有制壹统天下,损 公肥私、损人利己这种现象是否就此消失还是更为膨胀了?今天,国有企业仍掌 握国家的经济命脉,在这类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还是 不择手段地以权谋私、挥霍浪费?答案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事实上,公有制在实践中暴露出比私有制更多的弊端,在此不加壹壹列举。 其中之壹是,公有制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蜕变为「官有制」。官僚们贪婪之心不 免纷纷外化,从中咨意抡劫,化公为私,贪汙浪费,成为腐败泛滥的重灾之地。 第三,说「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这种个人主义在资产阶级身上 发展到了顶峰。那么,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各级党政官员纷纷陷入贪腐泥潭, 尽管党纪国法严加惩处,仍「前腐后继」,对此作何解释? 第四,说个人主义同集体主义是根本对立的,按此逻辑,西方国家的公共管 理应当是混乱不堪的了,其公共福利(如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救济等)也是 无人问津、乏善可陈。可在事实上,咱们中国比之西方国家在公共福利诸社会保 障上存在天壤之别,可以说是望尘莫及。「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 是现今压在中国人身上的三座大山!西方经验表明,个人主义不但没有损害集体 主义,反而促使集体主义获得健康、全面的发展。 1949年以来对个人主义进行曲解与批判,是中共所宣扬的意识形态的重要内 容,其目的是为建立与巩固极权政治、极权经济与极权文化提供思想支撑。 中国历经几千年的专制主义。专制主义无不与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为敌。 因此,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压根没有个人权利的思想萌芽。「三纲」说作为思想禁 锢统治中国人的心灵达几千年之久。如同某人所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 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统治者凭籍「三纲」, 「地维之所赖以立,天柱之所赖以尊」(《曾文正公全集?家训卷下》),以此 坐稳帝座,壹统天下。与专制主义相映衬的是奴隶主义。中国人的奴相是皇权专 制长期驯化的另壹笔遗产。在专制皇权的超强控制下,做奴隶成了惟壹的选择。 鲁迅认为,对老百姓而言,中国历史只有「暂时做稳奴隶的时代」与「想做奴隶 而不得的时代」。即使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大夫,往往 只能远离尘世,隐居山林,普天之士则纷纷「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黄宗 羲《明夷待访录?原臣》)。沙文汉(中共立国之初曾任浙江省省长)在沦落为 「右派」后,潜心研究中国史。于1963年着成8万余字的长篇论文「中国奴隶制度 的探讨」。认为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实际上是壹部奴隶社会史。这是沙文汉落难后 沉思之作。说明专制主义需要奴隶作为邦国的基础,共产主义亦需要没有人格的 奴才为统治者效力。针对中国人的奴性,胡适就说过:「争妳们个人的自由,便 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妳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 壹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田汉的《义勇军进行曲》第壹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愿每 个中国人都有这样的觉悟,不再做「驯服工具」,才能埋葬专制主义,伸张个人 主义,建立现代国家。 中西文明演进之反差 下面,我们讨论西方近代文明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个人主义在其中起了怎样 的主导性作用? 1、创立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民主主义国家制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无产阶级需要国家是实行阶级专政的需要。包括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种造 反与暴力横行天下的社会动乱,毛泽东认为,每隔七、八年得再来壹次。马克思 主义的国家理论导致血腥的专制和阶级斗争的没完没了。 西方的启蒙学者,如霍布斯、洛克、卢梭等,都认为国家(政府)起源于契 约。他们设定,人类都曾经生活于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自由和 平等的;但是又处于很不安全的状况,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会不时受到他人的侵 犯和威胁。为了结束这种充满恐惧的状况,人们需要建立起壹种公共权力,把治 理社会的事物委托予它,与它订立契约。国家(政府)就此产生了。国家(政府) 的职责,壹是制定每个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每个人许可做的事情,以保护每 个人的利益与安全,这就是立法权;二是遵照法律治理社会,公正地裁决人们的 纠纷及惩处危害社会的罪犯。这就是行政权与司法权。洛克强调,政府产生之后, 人们仍享有天赋的权利,最基本的是生命、自由和财产权。政府的目的只是为了 保护每个公民这种天赋的权利。但是,政府的权力容易超越它的边界而侵犯公民 的权利,因此,必须在人民的监督下运用它的权力,以防滥用。如果政府滥用权 力,人民便可收回政府的权力,重新选择代表他们意誌的政府。 上述关于国家起源、国家目的和国家权力运行规则的思想,体现了主权在民、 权利本位的个人主义思想理念,现代民主宪政制度就是这壹思想主导下的结果。 这同中国从传统延续至今的主权在官、权力为本、无视公民个人权利的思想理念, 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2、追求个人利益是市场经济繁荣的动因。 个人主义被曲解后,维护与追求个人利益成了不光彩、猥琐的行为。社会所 宣扬的是「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教条。但是集体 主义当它否认健康的个人主义的时候,它就会带有极大的虚假性。这是马克思在 《德意誌意识形态》中说过的。马克思还说过,人们所忙碌的壹切都与他们的物 质利益有关。 亚当 斯密的《国富论》被认为是现代自由资本主义奠基之作,影响深广。斯 密经济学说的基石是对人的本质的剖析。他认为,人们从事商品交换的目的是为 了利己而不是利他。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他说:「我们每天 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 的打算。」斯密认为,这种自利或自私行为不是「恶」。只要这种自利行为不伤 害他人,而实际上有利于他人,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在 为他人利益服务;而只有在为他人利益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己的私利。这样, 利己与利他,个人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就达到神奇般的和谐。斯密的精辟论述, 在「狠斗私字壹瞬间」的年代裏为人们嗤之以鼻,至少是听不进去的。 斯密进壹步指出,市场为利己与利他的统壹提供了桥梁,提供了机会,但在 市场竞争中并非每个人都能获得成功。为了成功,为了「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 到最大程度」,他不得不「去尽力达到壹个并非他本意想达到的目的」。这裏所 说的「并非他本意想达到的目的」,是指为了使他的生产物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必须使他的生产物受到市场的欢迎,为此他只得作出种种努力,如提高产品质量, 降低生产成本,产品更新换代,这样他在市场竞争中才能获取优势,赢得成功。 当大家都这样做的时候,就有效地增进社会利益,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斯 密因此说:「每个人为改善自身境况所作出的不懈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 会财富、国民财富及私人财富所以产生的重大因素。」斯密揭示了社会财富增长 的奥秘,所以他主张,每壹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 追求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相竞争。斯密的这壹思想被社会广泛接受后,资本主义 生产力获得了巨大的增长。 相比之下,否认个人利益,消灭私人经济,取消市场竞争,结果是经济萎缩, 社会贫穷,说明公有化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壹次不成功的实验。 3、无数杰出人物个性的自由发挥,成就了西方近代以来文化与科学的辉煌。 西欧自文艺復兴以来,是壹个需要巨人而巨人辈出的时代。这些巨人之所以 成为巨人,为人类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因为他们具有非凡的才华,还具有鲜明 的个性,为实现其抱负不懈追求。个性能得到充分释放的社会条件对于他们能获 得耀眼的成就、创作出传世的作品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当人们翻开这壹时期西欧的文学艺术史,或翻开其科学技术史,这些巨人的 名字如璀璨的群星在人类文明史上熠熠闪光。从青少年时期就知道:达?芬奇、 牛顿、达尔文、哥白尼、贝多芬、柴可夫斯基、托尔斯泰等大师的大名。随着学 业的提升,知道了更多近代以来西方的学术与科学巨星。如:培根、笛卡尔、洛 克、卢梭、欧文、雨果、米开朗琪罗、拉斐尔、麦哲伦、哥伦布、华盛顿、林肯、 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门捷列夫、居裏夫人、普希金、海涅、黑格尔、康 德、密尔,当然还有马克思与恩格斯。 实在奇怪,那么多如同繁星闪烁的巨星的不朽成就中,无论是文学的,艺术 的,学术的,科学技术的,竟没有壹项是「集体创作」的。为什么都是个人的作 品、个人的发明,而不是以集体的名义的传世之作?偏好提倡「集体主义」的先 生们,请在这个现象面前沉思吧! 我们不是全然否定集体主义。每个个人的生存离不开社会,离不开集体力量 的保护。为了抵御外敌,国家需组织武装力量卫国保家;为了免于洪水之灾,国 家需动员民众兴建水利工程;为了提供便捷的交通,国家需筹建公路、铁路以及 开通空航、水航;面对环境与生态的日益恶化,国家壹方面治理环境、修復生态, 另壹方面,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净化人类生活的家园;为了使经济获得良性、健 康的发展,国家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如此等等。但是,国家作为集体 意誌的代表,其作用必须限定在合理的边界之内,超越这个边界便会造成消极的 后果。这个边界就是它的壹切活动只能在公民权利领域之外而不能闯入这个领域。 就思想与信仰这个领域,我们所看到的:如对争论的学术问题裁定谁是谁非;如 确定壹种学说为每个人的思想和行动指南,人人必须信仰和遵循;如规定新闻媒 体只能报道什么,发表什么,否则就遭之惩处;如规定作家只能写生么,不能写 生么,等等,都是对公民权利的粗暴侵犯,皆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导致思想入牢, 万马齐喑,文化凋零,学术萎缩,社会出不了国际级的卓越人才。 日本明治维新时代有位启蒙思想家叫做福泽渝吉(1834-1901)。他在1875 年所着的《文明论概略》中明确地指出了中日文明的差异。福泽认为,中国在传 统上「自秦始皇杜绝了争论的根源以后」,从此实行了专制政治,历朝历代,人 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并未改变,仍然是以至尊的地位、最高的权力集中于壹身 而支配着社会,在日本并非把至尊和至强两种要素都集中在最高权力壹身的国度, 「至尊未必至强,至强未必至尊」,「任何壹种思想都不能垄断,既然不能垄断, 这时自然要产生壹种自由的风气。这与中国人拥戴绝对的专制君主,深信君主为 至尊至强的传统观念相比,是逥然不同的。」福泽渝吉的结论是:「中国如果不 经过壹番变革就不可能达到日本这样的程度。在吸取西洋文明方面,可以说,日 本是比中国容易的。」我们今天还在喊壹个口号:「振兴中华」。这实际上承认咱们中国还不是世 界上壹个强国。强国标准不可忽略文化观念这壹极其重要的壹条。中国文化观念 中的专制主义病根至今阻碍着中国迈向现代文明,遏制着中国的强大。这种专制 主义的壹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是政教壹体,君师合壹。妳壹旦上了国家最高权力的 宝座,妳就是国王,又是教皇;妳既是壹国之君,又是壹国之师。妳口含天宪, 口吐箴言。妳的话既是法律,又是真理。明明有违常识、又不合逻辑的话,统治 下的臣民也歌颂其「英明」,「正确」,「及时」,「说出了我们的心裏话」。 这就是资中筠先生指出的「颂圣文化」。这种专制文化和奴才国民性怎么能建设 起壹个现代国家! 4、近代法律体系的基石 古代法与近代法的区别是,近代法系中有了宪法,形成了以宪法为主导的法 律体系。宪法的实施就是宪政。宪法的产生标誌人类进入了宪政民主时代。 什么是宪法?或者说,宪法的本质是什么? 毛泽东说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见《毛 泽东选集》第5卷,第129页)这种观念已被国人所普遍接受,却回避了宪法的本 质。 宪法的本质是公民权利宣言,或者说,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民主制下,主权在民,但人民不可能直接管理国家,于是就把这件事委托给 了政府。但是,政府如何管理国家呢?人民就按照自己的意愿与政府订约:规定 政府赋有哪些权力,这些权力分别由哪些部门去执行;以及人民将管理国家的权 力委托给了政府之后,自身还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政府是不能侵犯的。这 就是宪法。所以,宪法就是人民与政府订立的契约。这个契约具有两项内容:壹 是主权者的人民关于管理国家权力的委托书;二是主权者的人民享有各种权利的 宣言书。前者是规范国家权力,后者是确保公民权利。前者由后者所派生。宪法 体现了公民权利本位的个人主义精神。 英、美、法三囯是有代表性的民主国家,也是三个典型的宪政国家:依宪立 国,以宪治国。三国的宪法都体现上面所述的宪法精神。但是,三国中哪国之宪 法为近现代宪法之典范呢?绝大多数人的回答可能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笔 者则认为,英国的宪法最体现宪法之精神。 颁布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壹部成文宪法。宪法共七条。规范了立 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以及各州的权力。但这部宪法有壹个明显的缺陷,即没有 规定公民应享有的天赋权利。这就把宪法最本质的东西疏忽了。不过,两年之后, 即制定了「权利法案」,作为「宪法修正案」的第1-10条入选;虽弥补了1787 年宪法之缺陷,但作为壹个当时制宪之残缺,永留于美国宪法之史册。 法国呢,1789年颁布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表明,对于宪法宗旨是有深刻 领悟的。如《宣言》第二条称:「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 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但法国大革命 后,政局和政制壹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自1789年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 君主立宪政体,直到1875年议会共和制的最后确立,八十六年间经历三次君主立 宪、两次帝制和三次共和的交替演变。这种演变不是通过和平方式,而是以革命、 战争、政变方式进行的,宪法也伴随壹次又壹次的变更。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相继建立了第四和第五共和国,法国的共和政体才最终得以完善与稳定。这种漫 长、曲折的立宪过程自然不是别国值得彷效的榜样。 英国的宪法并不为世人所关註,大概是因为英国没有壹部冠名为「宪法」的 成文宪法,只有被称为宪法性文本的法律(称为柔性宪法)。也没有像美国那样, 为制定宪法在费城专门召开制宪会议,经十三州代表的争论与协商,最后经各州 签字后正式生效颁布。还有,英国宪法性的法律中,有的内容与民法、行政法、 财产法、选举法等其界限比较模煳。但英国的宪政制度自确立以来十分稳定,其 中之原因值得我们研究。 令英国人自豪的是早在十三世纪初即1215年就诞生了《自由大宪章》,大宪 章的诞生标誌英人权利意识觉醒并不懈地註入政治生活。大宪章共六十三条。主 要精神是限制王权,保障领主和教会的特权以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宪章承 认教会的自由权,保障贵族和骑士的继承权,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违例 征收额外税金。任何自由人未经合法判决,国王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没收财产 或放逐出境。归结起来,就是限制王权,保障臣民的财产、自由和人身安全权。 因而具有显着的宪法特征。在封建领主同教会、骑士和城市市民的共同压力下, 英王约翰于该年6月15日被迫在大宪章上签字公布。由此可见,大宪章开世界宪政 之先河。它不仅是英国历史上重要的政治、法律文献,也是世界宪政史上的裏程 碑。 大宪章公布之后,强迫臣民缴纳种种款项,或无端遭受监禁、羁押,甚至臆 断处死或残其肢体之事时有发生,使臣民皆有遭受陷害或被处死之虞。为此英上 下两院于1628年又向英王提呈《权利请愿书》,目的在于制止政府对于公民权利 的无端侵犯。1676年国会又向政府提呈《人身保障律》。1689年国会又制定《权 利法案》。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了世界上第壹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以公民权利为立国之本的民主制度终得以确定下来,为此英人前后奋斗了足足四 个半世纪。洛克《政府论》(下篇,1690)中所阐发的经典自由主义思想就是这 段历史的结晶。 所以,要理解宪法精神就需了解英国的这段历史,以及在这壹历史时期所颁 布的关于限制王权、保护民权的壹系列历史文献。 前述提到美国宪法在制定中的壹个缺陷。这裏还需要说明,了解与理解美国 宪法不应忽视1776年的《独立宣言》。或者说,应当把《独立宣言》看成是美国 宪法的壹个组成部分。特别是《宣言》第二段,对于人民主权、政府目的的经典 论述,壹直是被认为是宪法精神表述的典范,对世界宪政史影响深远。所以, 《宣言》+《宪法》之和才体现了完美的宪法精神,这是美国宪法的壹个秘密。由 此我们方可理觧美国宪法何以被公认为是世界各国成文宪法的范本。 我国自清末以来陆续出臺多种版本的宪法,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 其立宪宗旨和行宪效果同欧美国家相比,如同不同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大相径 庭。这,特别是在1949年之后。 1954年宪法算是中共立国后的第壹部宪法。可是,这是什么「宪法」呢? 第壹,这部宪法是毛泽东等中共主要领导人主持下制定的,自然不是为了限 制自己的权力,而是为了按照自己的意誌统治与改造中国,是体现毛泽东等新统 治者意誌的「治国总章程」。毛说:「起草宪法,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 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实际上,立宪原则早已预立,群众意见若与中共立 宪原则相抵牾,即使再多再有理,是根本不会被采纳的。而英美等国宪法是自下 而上形成和制定的,反映被统治者要求统治者依法治国、保障民权之愿望。 第二,就民众的心理来说,该宪法是国民毫无权利意识下的产物。人民以为, 共产党推翻了壹个旧政权,建立了壹个新政权,壹定会给中国带来光明的前景, 给人民创造美好的生活。人民相信共产党,以致心甘情愿地接受共产党的统治( 即「领导」),认为共产党怎么会作出危害国家、侵犯人民权益的事呢!人民根 本没有意识到,立宪之目的是为了防止这个革命中获胜的政党,凌驾于人民之上, 滥用权力,使人民成为它的奴隶。也就是说,人民根本不知道制定宪法是为了限 制执政者的权力。人民的愚昧,政治上的不开化,是他们以后遭受种种灾难的重 要原因。 第三,毛泽东说,制宪的原则是两个:民主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什么是 社会主义原则?就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从1950年至1956年7年中,地主、 资本家、个体农户统统消灭。共产革命推翻了民国政权后,立即消灭了大大小小 的有产者,这个党便成了最大的有产者。什么是民主原则?毛泽东说:「就是无 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怎么领导呢?毛 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壹文中早有交代,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所以,所 谓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共产党「壹党专政」。如此,国家就成了壹党之私有物。 由此可见,共产党拥有全国之政权以及拥有全国之财产,就是立宪的两个原则, 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两个原则,之后全力实施,也圆满地实现了。 第四,有人会说,宪法中不是有关于公民权利的各项规定吗?这些只能认为 是对外国宪法的抄袭,并非制宪人的意愿。请问:中共统治下的公民的种种权利 什么时候壹壹兑现过?再说,毛泽东是壹个法治虚无主义者。他在1961年北戴河 协作区主任会议上公然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文, 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 也是法」,「主要靠决议、开会,壹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见人民大学报刊復印资料《中国共产党》1998年第四期)更有甚者,毛泽东早 在1954年就发表了视宪法为敝屣的讲话。他说:「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 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 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 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1954年毛泽东在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毛的废宪之言简直难以置信。毛泽东的 这种思想,要引导中国从总体上向文明社会哪怕前进半步也是不可能的。 1954年宪法之后,中共又出臺了几部宪法:1975、1978、1982宪法。1982宪 法之后又作了若干次修正。其实,中共对正式颁布的宪法从来是不当真的。因为 中共执政靠的不是成文宪法,而是非成文宪法,更确切地说,是潜规则宪法。它 不见诸文字,在党国的政治生活中却得到切实有效地贯彻;它在若干重大原则上 同成文宪法是相抵触、相冲突的,却并不因此有所纠正有所制止。可见,它才是 治理中国的「根本大法」。 如,成文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壹切权力属于人民。」可在事实上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壹切权力属于中国共产党。 如,成文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可在事实 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 如,成文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可在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享有超越和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共宣 传部和政法委享有超越宪法的种种权力,已众所周知,臭名昭着,为国人所痛恨, 但谁也阻止和禁止不了这种违宪的权力。 如,成文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可在事实上,国家主席等党国领导人在全国人大召开之前均有中共中央预 定。 如,成文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 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可 在事实上,根据党的需要,可以剥夺公民的任何壹项权利。 如,国家元首——国家主席,应当是国家最高领导职务。可在事实上,党的 总书记(主席),才是党国的最高领导职务。因外交的需要,总书记兼任国家主 席。 如,壹个省,壹个市,壹个县,壹个部门的第壹把手是这个省、市、县、部 门的书记,省长、市长、县长、部长、院长、校长等均在书记领导下工作。 习惯所说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军队」……实际上是「党 的政府」,「党的法院」,「党的军队」……如此等等。 两部宪法:成文宪法与非成文宪法,成文宪法虽也有壹定作用,但中共主要 是依据其非成文宪法实施其统治的。这种潜规则的非成文宪法是违宪之法,是非 法之法。中国要转向宪政民主,中共要成为合法政党,必须抛弃这部非成文宪法 作为自己的护身法宝。 个人主义在中西国家的不同的命运,导致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律建构与发 展之脉络大异其趣:壹端迈向文明社会,壹端停滞于中世纪的困境,人民蒙受极 权统治之苦。为了摆脱这个困境,国人仍在挣扎之中。 唯物论世界观的错误 作者 徐政龙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哲学发展到今天产生了严重的分化,对自然的研究产生了自然哲学即物理学,物理学裏又产生了计算机及人工智能;对人自身的研究又分化,产生了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医学。所有这些学科,对“物质与意识”问题都有研究,并对物质、意识、精神作出了不同的回答,最后,又殊途同归,但都没有返回到传统的哲学中来。 1.物质论 1.1物质的定义 什么是物质的问题,似乎很简单,其实,世界上至今还没有壹个令人信服的定义。记得当年学马列主义哲学时,书中好象这么定义:物质是客观存在。据说是列宁下的定义。 读到这裏,作为学生的读者被弄得稀裏煳涂。当时就问,“客观”是什么意思?“存在”又怎么理解?物质本来比较简单,现在要用“客观”、“存在”两个更加不确定的词来表述,不是越弄越煳涂又是什么?难怪,人们说,所谓专家的本事就是把简单问题復杂化。迄今为止,“物质”尚无法用其它名词表述。 世界是什么组成的?马列哲学告诉人们,世界是物质组成的——这是唯物主义观点。这很显然跟现代物理学对宇宙的论述不符合。现代物理学认为,宇宙是空间和时间组成的。那么,物质是什么?同样应该说,物质是由空间和时间组成的,物质是空间和时间的特殊形态。在宇宙中,空间和时间比物质更加基本、更加简单,并且先有空间和时间,再有物质。而马列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指出:空间和时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是因,空间和时间是果。这明显颠倒了宇宙的因果关系。 空间和时间是宇宙的最基本单元,对空间和时间,物理学更加搞不清楚。空间和时间通过组合,构成了物质,物质在宇宙中处于较高的层次。 物质有各种性状,例如,电荷、轻子/重子、奇异性、色荷等。 物质有各种属性,例如,惯性、能量(静止能量,由质能关系确定)等。 物质有相互作用,例如,万有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等。 正因为物质是空间、时间的特殊形态,人们才可以在空间裏创生物质,例如在能量大于1.02MeV的伽马射线作用下,在重子周围的空间裏产生电子对。其它物质和反物质同样可以创生出来,只要满足能量大于阈值。反之,正负电子对相遇,正负电子都可演灭。可见,空间先于物质存在。空间和时间比物质更基本、更简单。可以说,物质是空间和时间的激发态。 因此,“世界是物质组成的”这句话应该修改为“世界是空间和时间组成的”,简称为“世界是由时空组成的”,物质是空间和时间的激发态。但是,不管空间还是时间,都不属于物质的,反之,物质属于空间和时间。物质可以演灭,但空间和时间不可以演灭。 物质的定义应该是:物质是空间和时间的激发态。 当然,这样定义并不理想。还是不要称它为定义为好,应该说是物质和空间、时间的关系。说到底,到目前为止,人们还远远没有认识什么是物质,只能描述物质的性状、属性、相互作用、变化、运动及其规律,根本没有认识物质的本质。 1.2物质在哪裏? 哲学家对物质作的定义毫无意义。就连最基本的概念也搞不清。 物质在哪裏?这还要问吗?不就在人们的身边和身上吗? 比如,身边这堵墙就是物质。不信,妳只要看壹眼,伸手去摸壹下就可以了。摸壹下,手就被墙挡回来;打壹拳,手就感到疼痛。这只是人的感觉——看得见,摸得着。其实,手根本没有触及物质,而是受到了力的作用。物质是看得见的,其实,看得见,是因为人眼对来自物质的光有感觉。人眼也只能对壹定波长的光才是可见的,对绝大部分波段的光还是没有感觉的。 如果人是由“中微子”这种物质组成的,人可以从墙的壹边毫无阻挡地穿到另壹边,墙对人不会有任何阻力,人也就感觉不到墙这种物质的存在。不仅如此,人可以毫无阻挡地穿透地球,人根本感觉不到地球的存在。当人穿透地球时,人看到地球内部是空空荡荡,壹无所有,就是空虚的空间。真实的人们之所以认为存在物质,只不过人的身体会受到空间裏力的作用。用仪器探测物质的存在,同样只不过通过力的作用。例如,牛顿把质量称为是惯性的度量,就证明物质的存在是通过力的作用表现出来的。空间裏除了力,根本找不到物质。所谓物质,纯粹是产生力的空间。人们根据受到的力来判断是否存在物质。如果壹个空间裏对试探物质不产生力的作用,人们就不知道此空间是否存在物质。 物质与物质之间也未必存在力的作用。例如,中子是由夸克组成的,夸克在中子内是自由的(夸克渐近自由),根本不存在力的作用,日常中的电磁力、摩擦力等在中子内部的夸克之间根本不存在(超导体、超流体),壹个夸克可以自由地穿透另壹个夸克,这比作壹辆汽车可以自由地穿透另壹辆汽车而互不相撞,这在日常生活裏是难以想象的。不过壹束电磁波或光可以自由地穿透另壹束电磁波或光,人的手可以伸进磁场裏而毫无感觉,就可以帮助人们理解这壹点。所以,组成常见物质的中子的内部的夸克这种物质,就象电磁波,其实该称为场,就是壹种空间。研究场的理论就是场论。在场论裏,把壹切物质都看成是场。在物质这种场裏,是空空荡荡的,看起来壹无所有。可见,所谓物质,其实是空空荡荡的空间和时间。 如果汽车、人体、房屋等常见物体也象夸克渐近自由态、电磁波、光子、中微子那样,那么,公路上就永远不会出交通事故了,当然连公路、汽车等设施和工具都是多余的了,人们也无法用普通材料造房子把家庭分隔开来。 空间和时间是宇宙的基本要素。唯物主义哲学观认为“世界是物质组成的”,显然是错误的。现在,这个观点该修正为“世界是空间和时间组成的”。 物质属于自然哲学即物理学的研究领域的概念,物理学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哲学是根本无法企及的。如果还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术语来处理现代物理学的概念,那不就等于用原始人类的思维方式来理解现代科技吗? 2.意识论和精神论 对“物质”的定义比较容易,按照物理学的定义比较合理。对“意识”的定义就难得多。因为“意识”本身就是“意识”领域裏的概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很难统壹的概念。如果用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医学来研究“意识”和“精神”,是狭义的,具有可靠的确定性。如果用马列主义及其以前的哲学观点、方法、术语来处理现代“意识”、“精神”问题,同样是用原始人类的思维方式理解现代生理学、心理学和精神医学。 2.1意识论 (1)“意识”是什么? 哲学裏说,意识是壹种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是壹种精神活动,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换句话说,就是思考并觉知我们自己的存在。 这裏,仅“主观映像”壹说就足够让人捉摸不透。没有定义“精神”是什么,就先把“意识”说成是精神活动,用復杂概念定义简单概念,这是哲学的特点,在哲学裏把简单问题復杂化了。而补充说“思考并觉知自己的存在”,就是自我意识的意思。 学者陈定学下的定义为:意识是大脑在认识过程中所达到的壹种高级境界,意识是主体对自我以及非我的反思与觉悟。 这裏的“认识过程”、“高级境界”、“反思”与“觉悟”等词汇的概念,丝毫不比“意识”简单,依然是用復杂词汇表达简单概念。还有“感觉、知觉、表象、概念、推理、理论、假说、想象、动机、欲望、态度、目的、计划、观念、理想、情绪、情感、意誌、体验”等等表述,没有壹个表述是清晰和确定的。 “意识”壹词,在中文裏是“意”和“识”两个十分模煳、多义的字的拼合,除了研究者自己赋予壹定含义外,究竟表达什么意思,完全无法确定。因而在哲学裏,“意识”是哲学家生拼硬凑的词汇。“意识”的英文为awareness或consciousness,前者是日常用语,后者是哲学用语。Consciousness是知觉、觉悟、自觉性的意思。 到目前为止的哲学裏,关于“意识”还是壹个不完整的、模煳的概念。研究者们也不能给予它壹个确切、清晰的定义。“意识”概念中最容易进行科学研究的是在觉察方面。例如,某人觉察到了什么、某人觉察到了自我。有时候,“觉察”已经成为了“意识”的同义词,它们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在“意识”本质的问题上还存有诸多疑问与不解,例如在自我意识方面。 对“意识”这壹概念的研究已经成为了多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意识”问题涉及到的学科有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学、文学、社会学、哲学等。这些领域以不同的角度对“意识”进行的研究对于澄清意识问题是非常有帮助的。 1)神经生理学或医学裏的“意识(awareness)”侧重于“感觉”、“知觉”、“察觉”,是“神誌清晰状态”或“醒觉状态”,比如,昏迷的人、植物人、沉睡的人、睡眠障碍的人的“无意识”状态,就是指失去“感觉”、“知觉”、“察觉”。意识是大脑功能活动的综合表现,即对环境的知觉状态。意识障碍是多种原因引起的壹种严重的脑功能紊乱,为临床常见症状之壹,意识是指人们对自身和周围环境的感知状态,可通过言语及行动来表达。意识障碍是指人们对自身和环境的感知发生障碍,或人们赖以感知环境的精神活动发生障碍的壹种状态。正常人意识清晰,定向力正常,感应敏锐精确,思维和情感活动正常,语言流畅/准确,表达能力良好。意识障碍是由颅内病变、脑外伤、精神障碍引起。壹种以兴奋性降低为特点,表现为嗜睡/意识模煳/昏睡直至昏迷;另壹种是以兴奋性增高为特点,表现为高级中枢急性活动失调的状态,包括意识模煳/定向力丧失/感觉错乱/躁动不安/言语杂乱等。 2)认知心理学裏的“意识”侧重于“认识”、“认知”、“获取知识”。包括感觉、知觉、思维在内的认知活动。所以,认知心理学裏的“意识”接近于“认识”、“认知”的意思,包括人对外部信息的获得、转译、表征、储存和提取等等过程。 3)精神病学裏的“意识”是指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知能力以及认知的清晰程度。精神正常的人都有自我意识且意识清晰;在精神不正常的状态下,人可能失去自我意识或意识模煳。这跟1)神经生理学或医学裏“意识”的界定是壹致的。 4)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学裏的“意识”侧重于系统从环境中获取信息,并通过机器软件(程序)处理信息、输出信息。 5)在中国的文学裏,“意识”壹词的意义有“感觉到”、“註意到”、“想到”的意思,与上述含义也不同。 6)社会学裏的“意识”即“社会意识”是指社会共同的“认识”、“知识”、“思想”、“观念”。 7)马克思主义哲学裏的“意识(consciousness)”是广义的,兼有上述各种“意识”的含义,是壹个漫无边际、毫无确定意义的名词。比如,“物质(matter)与意识(consciousness)”就是指“物质”和“知觉”、“觉悟”、“自觉性”的关系。大多情况下,“意识”主要侧重于“知识”、“思想”、“观念”,比如“意识形态(ideology)”壹词中的“意识”就是“知识”、“思想”、“观念”的意思,把ideology译成“意识形态”实际上是壹个错误,应该译成“观念形态”。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裏的“意识”大多数情况下,完全可以用“知识”、“思想”、“观念”等名词代替,而可以取消“意识”壹词。 哲学名词跟物理学名词十分不同,物理学名词的含义是很清晰的,例如,动量、动能等物理量,不但有定义,而且还有公式,有数量和单位,可以计算和测量,而且还有动量和动能的定律和定理,因而不仅可以定性而且可以定量,十分确定。比如动量和动能有类似性的壹面,如果没有公式而用哲学术语来描述,那么十分容易混淆,但用公式表示再通过数量、单位等量化分析,两者的区别是十分清晰的。而哲学名词的“意识”究竟代表什么意思,没有确切的定义。由于马列哲学裏“意识”概念无法用公式表达,因而,它跟物质、精神究竟成什么关系,完全是煳涂概念。那么,对“意识”这个哲学量能否找到数学表达式呢?如果能,那么应该表达为物质的函数,而精神应该表达为意识的函数。事实上,没有人能够表达,因此,任何人对“意识”、“精神”之类的概念的思辨都是无法把概念搞清楚。 现代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病学中的“意识”含义比较狭义,具有确定性,可以代替哲学对“意识”的研究,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病学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哲学而成为独立的科学。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是实验。由于哲学中的“意识”概念没有确定的范围,在科学中几乎被废弃。 (2)什么是思维 接下来说说“思维”。孙红霞说:人类的思维只是壹种具体的事物现象,是人脑的机能。本作者认为,这种对思维的定义十分不严格。 思维是否该这样定义:思维是人脑对事物信息的逻辑处理过程。 因而,思维的核心在于逻辑,是对外来信息按照原有的认知结构进行处理,在需要的时候输出信息。这么说,思维才是大脑按规范进行逻辑运算的过程。 2.2精神论 那么叫精神呢? 孙红霞说:精神是指事物发展中呈现出的某种优良性质。举例:壹壹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二积极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③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四春蚕精神、蜡烛精神;等等。为她补充几个:伍比如雷锋精神、⑥××大会精神、七××文件精神、⑧××民族精神,等等。 显然,孙红霞举例的“精神”既不象哲学中“精神”、也不象心理学、精神病学中的“精神”,倒象随便说说的“精神”,包含许多不同的意思。按孙红霞的说法,如果壹个人既怕苦又怕死、消极工作不愿奉献、不肯学习懒散工作,这个人就“没有精神”了。例如,壹个人怕苦是因为感到付出的劳动获得的报酬对他不合算,怕死是因为他上有老下有小;消极工作不愿奉献是因为他为别人劳动,为自己劳动还是很有劲的;不肯学习是因为学来无用;等等。 精神都是优良性质的吗?那怎样理解人患精神病?显然这种定义不符合实际。其实,精神不总是好的,而是有好也有坏。 显然,跟对“意识”的研究壹样,对“精神”的研究也要按学科划分才能给予明确的界定。 1)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医学裏,“精神”是人的生理、心理和外在行为表现的状态,包括精力、情绪(情感)、认知功能的状态量,即身心状态,是身心功能是否正常运行的问题。婉如温度、固态、液态、气态等物理量。 壹个人的精神取决于这个人所处的环境和生理状态、心理状态、神经系统的生化物质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 从生理上说,患有躯体病,精神状态差;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好。比如患甲亢,人的精神状态很亢奋,患甲减,精神状态很萎靡。生理影响精神是有生理原因的,壹般受体液影响较大。人体内有各种内分泌系统尤其是神经内分泌系统的腺体分泌出荷尔蒙(激素),比如脑垂体、松果体、甲状腺、甲状旁腺、肾脏腺、性腺、乳腺、肝胆、胰腺等等腺体都会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从而影响精神状态。 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来说,健康的表现有勇敢、开朗、平静、乐观、平和、慈祥,等等;不健康的表现有恐惧、自闭、忧郁、悲观、焦虑、躁狂,等等。人患了“睡眠障碍”、“植物神经紊乱”、“神经衰弱”、“焦虑症”、“抑郁症”、“癔症”、“强迫症”等属于“神经官能症”,是壹类较轻的精神病的;而“忧郁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歇斯底裏”、“妄想症”、“偏执狂”等等是重度精神病。这些都是精神问题。 壹个人的“精神”如何,就是指这个人的心理状态、有无精神病。心理疾病轻微,就是心理不够健康、心理障碍,心理出现严重疾病,就是精神病。人的精神不正常,必然伴随意识模煳,认知功能障碍,情感障碍、内分泌系统失调等等壹系列问题。而且壹般地说,精神正常的人睡眠正常,精神不正常的人伴随睡眠障碍。 如果壹个人的精神出了问题,大多情况下,医生能够把病人的症状测量、检查出来,并加以治疗。 2)文学和社会学裏,“精神”通常是指“某种优良性质”。“壹不怕苦二不怕死”、“积极工作无私奉献”、“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精神在个体生理上找不到对应的腺体、激素和其它体内物质,属于人的品德或行为习惯。 3)马列主义哲学裏,“精神”的定义为:精神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即人脑的产物,在哲学上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人脑产生的观念、思想上的成果。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即社会意识是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即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精神又具有极大的能动性,通过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精神的东西可以转化为物质的东西。 可见,马列主义哲学对“精神”壹词的定义是何等的综合、模煳、復杂!既是“观念、思想成果”,又是“反映”,跟物质之间可以相互“转化”等等,似乎可以理解为“精神是意识的成果”。这么说,是把精神理解为“精华”、“结晶物”、“精髓”、“中心思想”等等更合理,但有偷换概念之嫌。 过去,曾经用哲学来研究人的精神,对“精神”的描绘、叙述十分模煳。在许多场合,根本不区分精力、精神、神经功能、内分泌系统功能、品德、思想、作风、行为习惯等概念。现代生理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对“精神”研究都很透彻,不仅可以在语言层面论述“精神”,还可以对人的精神实行控制和治疗。生理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学科都先后从哲学中发展、分化、脱胎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分支。这些具体科学或学科分支摆脱了早期哲学的影响,使得早期哲学中的词汇、术语、观点越来越不适应而被淘汰。 总之,狭义的精神是人的身心状态量。广义即哲学的精神是壹个不确定量。 2.3意识和精神的关系 陈定学认为:意识是壹种高级思维或认识活动,既然是高级思维或认识活动,那它必然也要有产物,也就是说它也要产生出精神来。由于意识是高级思维或认识活动,所以意识也会产生出自己的产物——精神,壹个是高级思维或认识活动,而另壹个是却是思维活动所产生出来的产物,这就是意识与精神之间的关系。……意识是壹种特殊而又高级的思维过程,而精神是思维过程的产物,壹个是“过程”,而另壹个却是“产物”,这就是二者的区别之处。 可见,陈定学的理论中,精神是意识的产物。这样的关系似乎能够说明精神病是因为自我认识不正确引起的,但实际上,也有患精神病造成自我意识丧失的情况。证明陈定学的说法只说明壹个方向而不能说明反方向。是不是陈定学对意识-精神关系的描述成问题? 孙红霞说:意识是指事物的组成规范。这个定义似乎有点讲不通。事物组成有壹定规则、规律、法则,但不能说是规范。把逻辑说成是规范倒是讲得通的。 意识虽然受精神即人的身心状态影响,但意识和精神完全是两个独立变量。正如壹个密闭的容器的气体,“精神”相当于气体的“温度”,“意识”相当于气体的“压强”。温度和压强是两个独立变量,但在密闭容器裏,温度变化会影响压强变化。反之,压强变化会影响温度变化。同理,对同壹个人,精神会影响认知能力。反之,认知能力会影响人的精神。 传统的哲学裏,名词之间总是纠缠不清,这就降低了哲学这门学问的价值,使之成为过时的学问,误导现代人的思维。 在只采纳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病学和现代信息论裏的“意识”的条件下,意识是思维主体对信息进行处理的过程。没有思维主体及思维活动就不可能产生意识。思维主体是可对信息进行能动操作(如采集、传递、存储、提取、删除、对比、筛选、判别、排列、分类、变相、转形、整合、表达等等作业)的物质。思维主体既有自然进化而形成的动物(比如人类),也有逐渐发展完善的人工智能。 意识的产生需要能量,意识的储存和传播需要介质(物质)。总之,意识的存在是依附于物质的。意识所表达的涵义与其物质载体本身的现象往往并不是壹回事,撇去载体的因素,意识的内涵不同于储存和传播的物质,意识的内涵可以跟储存和传播的物质无关。 在只采纳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病学“精神”概念的条件下,精神就是人的身心状态量。意识会影响人的精神,精神会影响人的意识。精神和意识相互影响。 2.4物质和意识、精神的关系 上面已经说清楚,物质是空间和时间的激发态。人对物质的感知是通过场对人体感觉器官的作用实现的。 那么,物质和意识、物质和精神又是什么关系呢? (1)物质是客观的。首先,物质和意识,是两个并列的概念;其次,意识是人对客观事物和人自身的有关信息的摄取和处理。人的主动性、有意性是意识的特点。而信息来自客观事物和人自身。从主观出发,摄取客观事物和人自身的信息,再回到主观进行信息处理,便是意识过程。所以,在壹个具体认识过程中,物质和意识的过程为:主观→客观→主观,即意识是对物质和自我信息的处理。 (2)物质是客观的,精神是自身的身心状态。人身心内部和外部的物质及其信息都会影响人的精神。而人的精神状态也会作用于身心内部和外部物质。例如,在不愉快的情绪状态下长期思考问题,会导致神经内分泌系统的病变,然后神经内分泌系统的腺体分泌激素的功能失调,反过来,这种激素作用于神经系统,使人的精神状态失常,造成人的思维、认知功能、情绪(情感)、行为失常。 在毛泽东的认识论裏,有名句“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在概念上显然是个病句。物质和精神显然是无法相互转化的。物质只能从壹种形态转化为另壹种形态,精神也只能从壹种形态转化为另壹种形态,由于物质和精神是两个独立参量,因而是不能相互转化的。这类似于物理学中的“物质变温度,温度变物质”之类的错误概念。显然,在物理学裏,物质和温度是不能相互转化的,只能相互影响。同理,物质和精神也不能相互转化而只能相互影响。毛泽东的文字功底很扎实,但在谈论哲学时,竟然不会区分“物质”和“精神”,竟然用“转化”壹词偷换“影响”壹词,混淆了概念,在学术界起误导作用。 由于物质与意识、物质与精神相互影响的关系列不出确切的数学函数关系,所以,在哲学裏,物质和意识、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只能停留在模煳状态,自然说不清道不明。 结论 壹物质是空间和时间的激发态,是空间和时间的特殊状态。世界是由时空组成的。“世界是物质组成”的说法不够准确。人是通过场来感知物质存在的,场就是由空间和时间组成的。 二“意识”、“精神”有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计算机和人工智能学、精神病学(精神医学)、社会学、哲学等不同学科范围的定义。神经生理学、认知心理学、精神病学对“意识”、“精神”的定义是狭义的,范围小,定义比较清晰;社会学、马列哲学对“意识”、“精神”的定义是广义的,含煳不清。 ③意识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信息进行摄取、处理的过程,精神是人的身心状态。意识的有无、正确与否、清晰程度会影响精神。反之,精神状态的好坏,也会影响人的意识的有无和意识的正确、清晰程度。 四“物质”、“意识”、“精神”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但不会转化。迄今为止,学术界对“物质”、“意识”、“精神”还不知道存在怎样的相互作用,人们还没有壹个确切的函数关系。未来的人工智能会搞清它们之间的确切关系。 列宁主义政治哲学批判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民主集中制为列宁所首创。以后在共产党体制国家内普遍推行。中共建立之 后即以此制度为组织原则。夺得国家政权之后又将之推广到国家权力体系,确立 为国家政治生活的组织原则。宪法第三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今天,中共领导仍不时在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壹原 则。在总结历史经验(如文革浩劫)时,往往将没有执行这壹制度(或说这壹制 度遭到破坏)作为重要教训。特别是,至今尚有不少中共老者,在回顾以往不幸 岁月时,也往往责怪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实行。他们冀图民主集中制能促使党和 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即使是新生代的中国人,也大都弄不清民主集中制的本 质,弄不清这壹制度是有利于中国的民主化还是相反;在向现代民主国家转轨过 程中,是应当坚持还是放弃这壹制度? 本文通过历史与理论层面的分析回答这壹重大问题。 民主集中制提出的初衷是为了建立集中制,确立中央的绝对权威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这壹概念是列宁。不过,列宁 开始提出时是「集中制」,那是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 宁说:「作为党组织的基础的基本思想,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第壹个思 想,即集中制思想,是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的组织问题的方法。」 这「是唯壹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穿在整个党章中」1。「集中制要求中央和党的 最遥远、最偏僻的部分之间没有任何壁障」,「中央有直接掌握每壹个党员的绝 对权力。」21904年,卢森堡对列宁的「集中制」思想提出了批评意见。他在《俄国社会 民主党的组织问题》壹文中,虽然也认为集中制对于改变党组织的分散性是必要 的,但她强调,集中制根本不是在工人运动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实现的绝对概念; 社会民主党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中央机关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的基础上。按照 列宁集中制的原则,「中央委员会成了党的真正积极的核心,而其他壹些组织不 过是它的执行工具而已。」卢森堡因此认为列宁的集中制是「极端的集中主义」、 「无情的集中主义」。她还认为,如果党内由党的中央机关的统治来代替大多数 人的统治,由中央委员会对工人阶级活动实行监督来代替工人群众对党的机关活 动的监督,「那就是错误的」。她还说,「俄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壹部分人力图使 充满希望的、生气勃勃的工人运动通过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中央委员会的托管 来防止失策」,这不免是壹种「主观主义」3。 针对卢森堡的批评,列宁在1905年将「集中制」的概念更改为「民主集中制」 的概念。列宁申明,集中制有专制主义的集中制、官僚主义的集中制,而俄共所 实行的则是民主的集中制。也就是说,集中制有两种。1905年12月俄共第壹次代 表会议上,列宁对民主集中制补充了它的民主方面的内容。列宁说:「党是根据 民主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的壹切事务由壹律平等的全体党员处理或 者通过代表处理;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领导机构都是 选举出来的,是必须向党员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4 1906年俄共四大所通 过的党章规定:「党的壹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提出到确立的简单过程。 尽管列宁称他所提出的集中制标以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点是「集中」,这 壹贯为列宁所强调。譬如,1920年列宁仍强调:「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 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壹。」5 列宁还认为,无产阶级取 得政权之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要求在党内仍「需要实行极 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6。「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 微削弱壹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 无产阶级。」7列宁还将集中制的原则推广到了第三国际。1920年7月,他在《加入共产国际 的条件》的报告中,将「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重点号为原文所有) 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重要条件。他强调:「共产党必须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 起来,在党内实行像军事纪律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必须拥有广泛的权力, 得到全体党员的普遍信任,成为壹个有权威的机构。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 的义务。」8 他还指出:「凡是愿意加入共产国际的党都应该称为:某某国家共 产党(第三共产国际支部)」。各国党必须听命于共产国际的领导,对此,中国共 产党是有深刻的体会的。按照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第三国际是与第二国际的 壹个显着差别。正如列宁所说:「共产国际是在非常激烈的国内战争的情况下进 行活动的,因此,它应当比第二国际组织更加集中。」9尽管列宁十分强调集中,但全面考察他的治党思想,也有其民主的思想遗产。 概而述之:1。党的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应每年举行之;2。党的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大会的执行机关,必须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3。在 党内设立与中央委员会相并行的监督机构,对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实行监督(地方类 推);4。党代大会代表经党员民主选举产生,党的中央和地方机关的领导人经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并可以撤换;5。党代大会和各级机关党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当少数的意见遭到否决后少数者必须执行组织决定,但在思想上仍可保留并 宣传自己的主张;6。党员在党内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列宁在世时是努力实现 上述思想的。不过,列宁的治党思想的双重性,以及由于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更 多地强调集中,为斯大林日后通向个人专制留了壹条门径。斯大林主政后,为强 化个人集权,急剧地扼制党内民主,通过消灭所谓「反对派」使民主化为乌有, 使民主的集中制蜕变为绝端的集中制、恐怖的集中制。这是苏共体制中致命的内 伤!它必然导致苏共的衰落,最终被人民所唾弃。 中共在实行所谓「民主集中制」的时候向来偏重集中限制民主作为共产国际的壹个支部的中国共产党自然是以「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 组织原则。将这壹原则正式写入党章的是中共六大(1928年7月)。六大党章规定: 「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其他支部壹样,其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10中共七大(1945年5月)党章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如下概括:「民主集中制,即是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11。这壹概括影响十分深远。 什么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什么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刘少奇在七大所作的关 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出版后改名为《论党》)中作了解释。关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刘少奇说,党的领导机关是由党员选举出来的;党的决议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的, 并由党员的代表们所决定的;党的领导机关的权力是由党员群众所授予的;党内 的秩序,是由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 则建立起来的。因此党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不是离开民主的,不是 个人专制主义。关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刘少奇说:「党的壹切会议是由领导机 关召集的,壹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壹切决议和法规的制订是经过充分准备 和仔细考虑的,壹切选举是有审慎考虑过的侯选名单的,全党是有壹切党员都要 履行的统壹的党章和统壹的纪律的,并有壹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壹的领导机关的。 这就是说,党内民主制,不是没有领导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不是党内的无 政府状态。」刘少奇还指出:「党内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 员群众相结合的制度,即是从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党员群众中坚持下去的 制度,即是反映党内的群众路线。」12在中共七大前5年,即1940年,毛泽东在阐述「新民主主义政治」时就明确提 出,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 中制。」13 到了1945年的中共七大,毛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更明确地指出:「新 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 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4 这裏有两点值得註意: 壹是刘与毛对民主集中制的表述完全壹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 的民主。这壹表述从此便成为经典,影响至今。二是那时的毛已不再将民主集中 制局限于党内,已拟确立为国家制度,直至今日成为宪法的基本条款。 中共九大、十大是在「文革」期间召开的。十壹大(1977年8月)是在「文革」 结束后不久召开的。这三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党章,「大大地向后倒退了,特别 是把民主集中制搞乱了」。15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是经历「文革」之后、中共开始復苏的壹次转折性会议。 会议公报也谈到了民主集中制,指出:「由于在过去壹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 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 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壹关系。」16 三中全会对过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虽进 行了反省,但上述表述有两点值得註意:1。依然把民主和集中看成是民主集中制 的两个侧面;2。指出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意味着到了某壹时期就需 要强调集中了。不久以后所发生的情况证明了这壹点。 中共十二大(1982年9月)对民主集中制的提法有重大改变,提出「在高度民主 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放弃了从七大以来所壹贯强调的「在集中指导下的 民主」的提法,并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这六条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 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 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 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各级委员会。党的各 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 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 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 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 督之下,同时维护壹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十四大、十五大通过的党章重申了这六条基本原则(其中(4)、(5)两条文字略 有增加)。但在总纲中恢復了「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 主相结合」的传统提法。这是值得重视的。 中共从六大(1928年)民主集中制的确立到十五大(1997年)已有70余年的历史 了。其间贯彻最力、影响最大的是七大对民主集中制的概括,即「民主基础上的 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可能是鉴于「文革」的沉痛教训,十二大、十三大 没有出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壹提法,但到了十四大、十五大又恢復了这壹 提法。以笔者之见,中共贯彻民主集中制70余年来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难解之结, 恐怕就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所谓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刘少奇的说明,大凡民主生活中所要解决的 各种问题,诸如召开大会,作出决议,选举领导机关和领导人,都是在领导者的 指导、安排下进行和实现的。显然,这种民主不过是将领导者的意誌化为群众的 意誌,将领导者的号召化为群众的行动;其间即使允许发表壹些不同意见,但以 不违背领导的基本构想为前提,即必须在政治上与领导者保持壹致。所以,这种 民主,实为主民、训民也。主民者,为民作主、代表人民决定人民之命运也;训 民者,教化人民、使之成为驯服工具也!民主既然为集中所驾驭,所以贯彻民主集 中制可以归结为以下壹个公式:集中——民主——集中。前壹个「集中」是领导 者的构想、方案、计划等等,后壹个「集中」是经过「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成为 全党全民所认可的决定、章程、制度等等的「民主成果」了,就是说,后壹个集 中已有壹层民主薄纱的包装了。问题在于,民主要由集中作指导,使它在壹开始 乃至整个过程中不可能超越集中的框架与轨道。所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从出发 点到落脚点都是保障集中,限制民主。如果上述分析是符合逻辑更符合历史事实 的,那么,我们怎么能期望通过贯彻民主集中制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克服家长 制和个人专制呢?怎么能期望通过贯彻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和辩 论,从而防止重大决策的失误呢?!我们知道,党的多次代表大会都提出或规定过 党内民主的壹些内容,但在实际生活中都难以实施,并难免化为乌有。七大与八 大的党章在民主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邓小平在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 中对健全党内民主方面提出了富有开拓性的意见,但结果都没有得到贯彻。即使 「文革」之后的十二大、十五大所通过的党章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中有关民主方面的规定,又有多少是兑现的呢?另壹方面,集中和集中领导下的民 主总是做得很到位、很有「成就」,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还须说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中共的创造。这壹提法并不符合列宁提 出的民主集中制的初衷。列宁主张的是民主的集中制,即这个集中制是民主性质 的,或是通过民主的方式、程序所实现的集中制。至于党内应该有那些方面的民 主以及如何实现民主,列宁也提出了壹些意见,但他没有说过,要在集中指导下 去实现民主。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党内是压倒壹切的。那麽,是否出现过不同意见呢? 到现在为止,我们发现对此提出质疑者仅壹人,就是蔡和森。他在《党的机会主 义史》(1927年)中写道:「……另壹方面,民众的党内生活全未形成,既无党 的讨论,又无选举制度……务使下级党部完全依赖上级党部的指导,党裏完全是 听从号召的士兵。……真是铁的组织铁的纪律壹般,可是伏在裏面的危机是很大 的。……养成的习惯是:只有上级机关的意见和是非,而没有下级党部及群众的 意见和是非。……铁的纪律成了威压党员的工具,而上级指导人却有超越此铁的 组织和铁的纪律的壹切自由。」17 蔡氏这壹卓见长期尘封,鲜为人知,即使在今 天,仍弥足珍贵。这说明,在中共党内具有现代民主思想的人才太少太少了。 民主集中制概念的逻辑矛盾以及可怜的「少数服从多数」就概念而论,民主集中制不能认为是壹个严谨的科学概念,逻辑矛盾显然是 存在的。「因为,民主作为壹种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已经包涵了集中。有哪壹种民 主最后没有集中呢?除了无政府状态的大民主,凡是制度化程序化的民主最后都必 然产生集中。如作为民主最基本形式的选举,最后必然产生集中:从侯选人中产 生正式当选人。如议会通过壹项法案,经过壹定的民主程序最后也必然产生集中; 通过或否定该项法案。既然民主本身已经包涵着集中,因而就没有必要再加进壹 个『集中』的概念」。18其所以必须有「集中」的概念,因为这是提出这壹制度的初衷,这在前面已 有交代。列宁首创这壹制度就是为了强化党内的集中,树立中央的权威。只是经 过卢森堡的批评,列宁才在「集中制」之前加了「民主的」的定语,称之为「民 主的集中制」,以避专制主义集中制之嫌。但是,即使称之为民主的集中制仍然 是画蛇添足。如前所述,民主本身已包涵集中,称为民主制不是更好。可见实质 在于领导者所需要的那个集中。 概念中的这壹逻辑矛盾使这壹制度带有先天性的缺陷。譬如,既然集中制是 民主的集中制,那就必须规定如何通过民主的程序来达到集中。遗憾的是,无论 是俄共还是中共的党章中,或者是缺乏这样的规定,或者虽规定了民主的某些内 容,但它对于集中并无内在的逻辑关联,或者说,它对集中并不存在保障民主的 制约关系。那么,这种「民主」能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关于这壹点,我们可以以十二大、十五大的党章中的第十条关于民主集中制 的六项基本原则(上述已列)来加以说明。这六项规定,大部分都是民主方面的内 容,这是令人欣喜的。可是它对集中存在何种制约关系呢?我们所见到的,只是既 有民主的内容,又有集中的内容,两者平行罗列,却没有经过民主达到集中的清 晰概念。这样的民主尽管规定得很多,但集中归集中,民主归民主,它们是两股 道上的车。 例如,六项基本原则的第壹条(它历来被认为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就存 在这壹缺陷。 该条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这「四个服从」中,既有民主的内容(少数服从多数),也有集中的内容(其余 三个服从)。有人因此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倒底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多数服从少数的 疑问。 王贵秀认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少数服从多数。他将民主集中制定义为: 「民主集中制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基础的集中制」。19 他指出,「四个服从」中 只有「少数服从多数」是最基本、最壹般、最本质的原则,其他几个「服从」虽 然也是重要原则,但毕竟是由「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的,派生的。他的理 由是:第壹,党的「组织」、「上级」和「中央」是在相应的范围内和层次上按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举产生的;第二,「个人」、「下级」和全党各个部分所 服从的决策、决定是被选举产生的「组织」、「上级」和「中央」在各自的范围 内和层次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的。据此,王贵秀认为,这几个服从, 归根到底都是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的,受「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和 制约的。20王贵秀的分析将四个服从中的「少数服从多数」与其他三个服从之间的内在 联系作了阐释,说明「少数服从多数」是四个服从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原则,是 其他几个服从的基础。但这壹分析不是对历史和现状的概括,而是他对四个服从 内在关系的壹种纯逻辑分析;而实际生活却是另壹番情形。在历史和现实的环境 中,更多的情况是党内多数人的意愿必须服从少数人的意誌。「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往往徒有虚名,通行的潜规则是「多数服从少数」、「多数服从壹人」。 这种情况,我们切不可忘。 令人悲哀的是,受着「党文化」长期灌输(即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党 员已成了党的驯服工具,成了「党奴隶」。可以不无夸张地说,在毛的时代,绝 大多数党员和党的干部,在受到党的组织不公正(或不明不白)处分(应当说是 惩罚)时,——或受到诬陷凌辱,或面对批判处分,或投入监狱受刑,总之,在 身遇冤屈与不幸时,他们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或别人安慰他们):「要相信组织, 要相信党。」「组织上壹定会弄清我的问题的。」「党犯了错误,党自己壹定会 纠正错误的。」有的甚至认为,「这是组织上对自己的考验。」因此,「想不通 要努力去想通。不理解要努力去理解。」这同「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韩愈) 的忠君信条几乎没有差别。在「党崇拜」的氛围下,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 级,全党服从中央是不折不扣的铁律,是全体党员的「紧箍咒」;在多数压根儿 没有表达机会的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不过是壹种摆设!历史的记录是,民 主集中制是多数服从少数,全体服从壹人。这是中国几千年专制主义的「君臣之 纲」的现代版本。 再说,「少数服从多数」充其量只能是壹个准民主的原则。现代民主观认为, 少数与多数同样重要,在某种情况下甚至比多数要重要得多;只是在有关公共生 活的重大问题上只能按「多数决定」行事,但对少数人的意愿同样给予尊重与保 护,否则便是「多数人暴政」了。所以,现代民主奉行「多数」与「少数」并重 的原则,它不要求少数绝对地服从多数。考茨基认为:「保护少数派是民主发展 的必不可缺的条件,其重要性并不亚于多数派的统治。」21 至于在文艺、学术、 信仰等领域更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了。中共对「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使 实行得较好时期,也只能允许少数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也往往因此受到歧视性待 遇,得不到信任与重用。在专制主义盛行时代,党内或国家机关通过重大决定时 往往出现「壹致通过」的「盛况」,原因是少数者壹旦表明自己的态度,便会受 到迫害。这说明,在「少数原则」没有确立的地方或时候,便没有民主。 毛泽东的「集中主义」思想,是现代专制主义的理论基础要从集中制的羁绊中解脱出来,还必须对毛泽东就这壹问题的有关言论作壹 清理。毛自1943年确立为中共的首脑人物之后,其威望日增。中共七大,毛泽东 思想被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建国后,他的思想又成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毛的 思想其影响超越了他主宰中国的年代。鉴别他的思想,以便跨越集中主义的屏障, 是壹个颇为艰难而紧要的任务。 1、民主与集中,何者更为重要呢? 毛泽东早在1942年就明确回答:「共产党 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如果不懂得这壹点,就「不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 22 集中高于、重于民主,明白无误。毛后来进壹步说明:「民主这个东西,有时 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壹种手段。」23 目的是什么呢?是集中。所以毛 说:「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24 本文已经说明,民主本身已 包涵集中,但毛泽东将集中确立为壹个独立于民主之外和之上的目标,而民主只 是达到集中的「壹种手段」。毛的这些言论,十分明白地告诉人们,共产党是要 民主,还是要集中?也告诉人们,民主集中制的出发点是民主还是集中? 2、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有时候也出现壹种折衷主义的倾向。毛泽东说,民主 与集中是「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壹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 强调某壹侧面而否定另壹个侧面。」25这裏,首先是将民主集中制分解为两个相 对独立的侧面,这不符合民主集中制概念的本义。按其本义,民主是制约和限定 集中的,集中决不能游离民主而自成侧面,否则成了另外壹种性质的集中制了。 其次,在分解为两个侧面之后,孰轻孰重、谁主谁从呢?毛的回答是,不能片面地 强调某壹个侧面而否定另壹个侧面,这就是,既要民主,又要集中。这裏的问题 是,本来是统壹的壹个东西,现在变成了两个东西,而且又要不分主次以同等的 态度去争取它;可是,实际的执行却不可能这样(且不说这种态度与「共产党不但 要民主,尤其要集中」之说相抵牾)。根据情势的需要,有时(如1978年思想解放 那段时间)强调民主多壹些,更多情况下强调集中多壹些是常有的事。如中共十壹 届三中全会公报所称:「过去壹个时期内,离开集中讲民主,民主太少,当前这 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这意味着,到了另壹个时期就应当强调集中了。以 后的历史发展完全证明了这壹点。由此可见,衷折是不可能的,结果总是倾向于 集中。 3、怎样实现民主呢? 毛泽东在1956年又强调:「我们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 张集中指导下的民主」。26 他说,有些人以为在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下自由太少 了,不如西方的议会民主自由多。从那以来,有领导的自由,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成了不得违抗的国规了。如果说,七大提出这壹规则还只是在党内实行,自那以 来则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准则了。中国特色的民主「特」在那裏呢?就在于,民主是 在集中指导下实现的。譬如,议会作为近代以来民主的象征,是伸张与凝聚民意 的机关,但移植到中国以后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虽然1954年我国也组织了这样 的代议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并被宪法确定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构;人民作为 国家主人就是通过这壹机关表达他们的意誌、行使他们的权力的。但在人民代表 大会之上还有党,人大应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它的职权;也就是说,在最高权力机 关之上还有更高的权力机关。这就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人大工作中、在国 家政治生活中的贯彻。毛泽东认为,我们这种形式的民主比西方国家民主有着更 多的民主与自由。这种民主形式的实施已半个世纪了,即使不与西方的议会制度 作比较,就自己所走过的道路进行反省与总结,也可以深知其弊端了。最关键的 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严重违背民主原则与宪政精神的。不然,为什么人大很 早就有「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的讥称;而对西方国家的议会,无论在本国, 还是在我们这裏都无人封此雅号呢!中国的人大在很长时期内「壹致通过」是常规, 西方的议会裏有反对票和弃权票才是常规。在中国的人大,发表领袖所不高兴听 的意见必遭厄运,在西方的议会裏,反对当局的政策,与政府首脑唱点反调是正 当的权利。如此等等。既然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裏民主之处境如此可怜可卑,那 么普通公民还能享受多少民主呢?或许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与西方国家的民主党、 共和党、自由党、工党、社会民主党等等有壹个最大的区别,即中国共产党是人 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因此,人民在行使各种民主权利时必须有党的集中指导:党 把人民指向火海,人民就奔向火海;党把人民带向天堂,人民就升上天堂。人们 常常感叹,由于民主集中制没有贯彻执行,因此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不幸后果云云。 这实际上是莫大的误会。应当说,民主集中制是壹以贯之地得到有效贯彻的,正 因为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才发生这样那样的不幸后果。 4、民主必须有集中作指导,还可以从毛泽东对民主的界定中得到进壹步说明。 毛泽东认为,民主就是向人民进行教育,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毛在 《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裏就写道,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使用的方法, 是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在1950年6月的第二次政治协商会 议上的讲话裏,又说到:「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来说是用专政的方 法」,即「强迫」的方法。「对人民来说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 用民主的方法」,即「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工作」。27 到了1956年,毛又重申: 「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 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 压服的方法去解决。」28民主,是对人民进行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提高觉悟,抛弃原来不正确的认 识;使他们理解党的政策和指示,自觉地加以贯彻执行;使他们改掉缺点与错误, 改善与领导的关系,消除同誌间的隔阂;使他们履行公民的义务,更好地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令,如此等等。对人民进行说服教育,而不是压服,这就是民主。这 种对民主的理解是否妥切,暂且不论。以对人民进行教育而论,就有壹个教育的 主体问题,即谁来向人民进行教育呢?不言而喻,这个主体就是人民的领导者,享 有各种权力的大小官员是也。领导者向人民进行教育,内中蕴含着壹个提前,即 领导者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总是比人民高明、正确,领导怎么说总是有理的。 因此,领导者总是教育者,人民总是被教育者。民主为什么必须有集中作指导, 原来如此。那些领导总是高瞻远瞩,明察秋毫,统筹全局,千千万万芸芸众生的 老百姓为了不致迷失前进方向,必须接受领导的教育;还必须懂得,接受教育就 是享受着民主的权利。但这样的民主恰好与民主的本义相背。因为民主应当是公 民有参与国事、监督政府、揭露官员的失缺之权,以此使得政府官员不敢滥用权 力、违背民意。所以,民主是人民选择与监督政府之权,而不是相反。「教育人 民说」决不能认为是在实行民主,称为训导人民的做「驯服工具」或许更为恰当 些。 毛泽东还有壹个经典的公式:「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对派的专政方 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註意这裏的「对」字。虽只壹字,十 分关键,也反映了毛泽东的民主观。「对人民实行民主」,就是说,在人民之上, 有壹个主,它解放妳,领导妳前进,还给妳民主。于是,民主之多少与有无,给 的是什么样的民主,是教育还是压服,皆决定于上。说是「百家争鸣」,结果 「舆论壹律」,说是「说服教育」,结果「全面专政」,这都是「对」的结果; 壹个「对」字,表示人民仍然无权,无民主之权,只能无限期地期盼赐予。他不 对妳「对」,妳有什么办法呢?毛泽东这壹公式已流行50余年了,其中那个「对」 字却壹直被人们所忽视,未有体会其深深的意韵。人民已习惯于壹种「对」的地 位,也不好怨天尤人了。 1962年,毛泽东谈到了民主集中制。在这个讲话中,毛对民主作了另壹种表 述,即「让人讲话」。言论自由当然是民主的壹种表现。问题在于这种权利也是 上头给的,所谓「让」也。其实,「让」与「对」,都是同义词语。可以让妳讲 话,也可以不让妳讲话。可以言者无罪,也可以言者有罪。主动权皆在上、不在 下,皆在官,不在民。毛泽东说,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所以首先要 发扬民主,让大家讲话,发表各种意见,然后加以集中。集中什麽呢?毛说,就是 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壹认识,统壹计划,统壹指 挥,统壹行动,叫做集中统壹。这裏至少有两个问题。第壹,谁来集中?自然是握 有各种权力的领导者。有权者集中无权者的意见,大权者集中小权者的意见,享 有最高权力的统帅集中全党全国的意见。第二,所谓集中,就是集中正确的意见, 这当然很好。可是,在各种意见中,作为享有集中权的领导者以什么作根据去判 断哪种意见是正确的,哪种意见是不正确的?这个根据,就是领导者主观感觉。领 导者认为哪种意见正确就集中哪种意见;或者说,哪种意见符合领导者的意象就 集中哪种意见。结果,民主(让人讲话)不过只是虚晃了壹枪。对这种集中,领 导者当然可以拍拍胸膛说,没问题,照此办理吧!至于实践结果如何,那就天晓得 了。纰漏壹出,领导就拍拍屁股,熘之大吉也:或易地做官,或说壹声「我应当 承担领导责任」就完事了。值得註意的是,毛泽东这壹讲话之后,「妳(们)民主, 我集中」,「群众民主,领导集中」,「委员民主,书记集中」的现象颇为流行, 说明这壹讲话不但没有推进党和国家生活的民主,反为家长制提供了新的依据。 5、民主必须有集中作指导,从毛泽东所倡导的群众路线领导方法中也体现了 这壹思想。毛泽东说:「在我党的壹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 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 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 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中坚持下去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 确。」29 毛泽东称:「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 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30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是中共的传家宝,是毛泽东思想精粹之点。毛提出此方 法时中共还是壹个并非合法的在野党。这壹方法帮助中共克服困难产生过重要作 用。但是,执政后如果不是运用民主与法律体制来治理国家,还是依赖群众路线 的领导方法处理復杂的国家事务,陷入人治主义的泥潭那是在所难免的。因为, 在未有国家政权之前,壹则需要人民支持,二则如果领导失误,革命立即受到损 失,在那种情况下,不联系群众、不倾听群众的意见行吗?可是,革命成功、权柄 在握之后,则是另壹番情景了。这时候的群众,是被管理、被领导的对象了,是 群众听我的,而不是相反;若与领导发生矛盾或冲突,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归 根到底要统壹到领导的立场上来。壹个人有了权,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决不可能像打天下的年代那样兢兢业业地去走群众路线。再说,此时的群众将会以 另壹种眼光、另壹种语言来对待妳;至于别有用心的人更会献上种种殷勤。如果 妳再摆壹点官架子,还能听到多少真话呢? 十分重要的还在于,毛泽东倡导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在思想深处仍然没 有跳出「为民作主」的传统理念,也就是说,毛泽东思想即使其成熟阶段在政治 思想方面仍没有超越被封建伦理家视为美德的「民本」思想。因为,在实行群众 路线过程中,其能动的主体始终是领导者,群众始终是被动的客体。是谁从群众 中来,是谁到群众中去?是谁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是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 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始终是领导者。没有领导者 这个主心骨,群众的意见不可能集中起来,也不可能回到群众中去贯彻执行。群 众所要表达的意见,只有领导者深入到群众之中时才能有机会「畅所欲言」;群 众所期盼的政策只有领导者作出决定并下达贯彻,群众才可得益。这裏,不但群 众的壹切活动都是在领导者集中指导下进行的,而且,群众所面临的是祸是福、 是乱是治,也全出于领导之决定。由此可见,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与民有、民治、 民享为主旨的民主思想,不能不认为是大相径庭,有天地之别。 结语:清理集权主义遗产是当代中国启蒙之要务在向现代民主制的转轨过程中,放弃民主集中制是无可回避的。本文的分析 表明,这壹制度是排斥民主、保障集中的制度,它与民主精神回然相异。集中是 它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不难理解,这壹制度是50多年来集权制运行和维系的基本 工具。而集中的内核是什麽呢?是「党的领导」,是「壹党专制」,是党的寡头 专制;毛泽东时代是毛专制(其顶峰是文革内乱),邓小平时代是邓专制(其顶 峰是六四屠城)。它是那个时代发生的灾难、罪恶与挫折的总根源。遗憾的是, 这壹制度的反民主本质尚不为许多人所认识,他们为其中的民主词藻所迷惑,朦 朦胧胧,不甚了了。由于没有对这壹制度的历史与理论作壹系统的清理,存在这 种情况,或许在所难免。笔者壹直认为,当代中国的启蒙仅正面张扬民主、自由、 人权、法治的意义是不够的。清理沉重的集权主义遗产,帮助人们解脱现代专制 主义的桎梏,是刻不容缓的工作。 辩证法批判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零八年 辩证法与放屁 上课时,我放了壹个屁——很普通的屁。既不很臭,当然也绝对不香。 可怕的是,教授正在讲辩证法。 “请妳自己对这个屁作壹下判断,”教授说,“它好还是不好?” 我只得说:“不好。” “错了,”教授说,“任何事物都有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壹面,肯定有它好的壹面。” “那么说它好也不对了?”我问。 “当然。”教授说。 “它既好又不好。” “错了。妳只看到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壹面,没有看到他们统壹的壹面。” 我只好认真看待这个严肃的问题,仔细想了想说:“这个屁既好又不好,但不好的壹面是主要的,处于主导地位。” “错了。妳是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矛盾的双方会相互转换,今天处于主导地位壹面,明天壹定处于次要地位。” “妳是说明天全人类会为了我的这个屁欢呼雀跃吗?” “不尽如此,但不能否认这种发展趋势” 我愣了好大壹会儿,只得硬着头皮说:“我的屁既好又不好,既不好又好。今天可能不好,明天壹定会好。今天可能很好,明天也许会不好.” 教授听得直摇头,说:“这是彻底的怀疑论,不是辩证法的观点。” 就这样,仅仅因为放了壹个屁,我就成了壹个怀疑论者。 教授接着讲课:“辩证法的威力不仅在于能够轻而易举地驳斥任何观点,而且他能够轻易地为任何观点找到理论根据。” “可是我的屁就没有任何根据。”我抗议道。 “那是因为妳没有找到,其实很简单,它是妳肚子裏矛盾双方对立统壹的必然结果。” 我哑口无言。 教授说:“下面我们不谈屁,谈壹个更復杂的问题:壹个西瓜,壹粒芝麻,无论妳怎样选择,都有理论基础。” 我赶紧说:“我要捡起西瓜,丢了芝麻。” “很好。”教授说,“妳抓住了主要矛盾,也就是说,妳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那我就捡起芝麻,丢掉西瓜。” “先有量变,才能达到质变。妳解决问题的顺序十分正确。” “我既要西瓜,又要芝麻。” “即抓住主要矛盾,又不放过次要矛盾。妳是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 “我既要砸烂西瓜,又要踩碎芝麻。” “很好,妳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新事物就是对旧事物的否定。壹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 “我既要吃掉西瓜,又要砸烂西瓜。既要捡起芝麻,又要踩碎芝麻。可是,只有壹个西瓜,壹粒芝麻,怎么办?” “妳这才算对辩证法入了门,重要的是:矛盾的双方不仅对立,而且有它统壹的壹面。妳吃掉西瓜当然有它合理的壹面,但妳要砸烂西瓜,也并非不合理。只有将二者统壹,才能进入更高层次的斗争。” 我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可是,妳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 教授笑着说:“辩证法不解决任何问题,它的用途在于首先把人变成傻瓜——如果还有人不是傻瓜的话。” “妳是说‘首先’?”我问。 “是对,然后再从傻瓜飞跃到学者。”教授开始整理讲义,“关于辩证法为什么不解决问题,如何把人变成傻瓜,以及怎样实现从傻瓜到学者的飞跃,这是下壹节课的内容。” 教授壹蹦壹跳,走出教室。 第二堂课: 教授说:“下面我们讲壹下辩证法的用途。我们要举壹个更加復杂的例子: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我说:“那壹定要用辩证的观点。” “对。我们有许多大牌的辩证法学者,他们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妳得出壹个结论: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妳佩服不佩服?” “是啊。辩证法不是很有用吗?” “以前我也这样认为。直到我见到壹只丧家的野狗——它改变了我的看法。” “野狗?”我莫名其妙。 “是的。我家屋后有个垃圾堆,有壹天来了壹只丧家的野狗。它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喀赤’壹口,咬住壹块骨头。” “这毫不奇怪,所有的狗都会这样。”我说。 “不错。问题是对于狗来说,这块骨头就是‘精华’,垃圾堆裏除了骨头以外,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他为什么只要骨头这个精华呢?他怎么知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难道它已经充分理解了大牌学者们的论述了吗?” “好像不会。” “肯定不会,所以说大牌学者们通过精确的论述,得到的精妙结论,其实是连壹只丧家的野狗早就知道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他们喝彩,对他们崇拜呢?” “是啊,为什么?” “唯壹的解释就是:辩证法已经成功地把妳变成了壹个傻瓜。” “我明白了。” “妳明白以后壹定要问:妳说的没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谁都知道。问题是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 “对,看他怎么说。” “妳难不倒他,他又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妳得出壹个结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明不高明?““是有道理。” “可是我认为:这不仅是无聊,无用的问题,已经近于无赖了。” “这怎么说?” “难道世界上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吗?那只丧家的野狗,来到垃圾堆前,难道会象亚裏斯多德壹样,先把各种东西分门别类,搞清其内涵和外延,再通过归纳演绎,最后确定它是吃砖头还是吃骨头吗?这可能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他连吃砖头都有可能。” “对,孺子可教。没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等于没说。不过辩证法学者倒是喜欢用抽象的方法,分析具体问题。因为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所以如果妳看到壹只吃砖头的狗,千万不能小视,它可能是壹个着名学者。” 教授又收拾好讲义,说:“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象所有的谎言壹样,这话听起来很显真理。下壹节课讲辩证法的渊源,以及它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第三堂课 “迄今为止,人类用三种方法研究这个世界。”教授毫不客气,单刀直入,“第壹种是‘屠夫式’,大部分科学家都是这种方式。他们把世界割裂成极小的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研究生物的并不研究全部生物,有的只研究动物;研究动物的也不研究全部动物,有的只研究哺乳动物;研究哺乳动物的,有的只研究猴子;研究猴子的有的只研究猴子的尾巴。他们眼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是极其片面的观点。” “不是辩证法的观点。”我说。 “对,”教授接着说,“不仅如此,他们还尽量割裂研究对象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在尽量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样子。科学家花费大量金钱建造实验室,而不在大街上做实验,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现在有些实验还要搞到太空裏去做,连空气引力都要隔绝,可见,为了割裂事物之间的关系,这些科学家是不择手段的。” 我说:“与辩证法的观点相反。” “有说对了,但仍然不止于此,他们还不管壹只猴子过去怎样,将来如何,只管拿来壹刀宰掉,看看它肚子裏都是什么东西。他们用的是彻底的静止观点。” “非常野蛮,而且十分笨拙。” “所以我把它叫做‘屠夫式’。但这是我们壹切科学知识的基础和来源。没有这些人,也就没有任何科学。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他们的人格,才智和他们使用的方法,都应该得到尊重。” “有谁不尊重他们吗?” “有很多,妳可能就是壹个。” “此话怎讲?” “他们用的是孤立,静止,片面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壹个名称,妳们中学老师教过妳们吗?” “叫形而上学,可那是个贬义词呀?” “是的,就叫形而上学,这就是过去全部的科学家,现在大部分科学家使用的方法。” “那为什么它是壹个贬义词呢?” “因为它和辩证法不相容,而且针锋相对。有些人不仅自以为是正确的,而且断定其他人都是错的。奇怪的是,辩证法整天讲什么对立统壹,形而上学来和辩证法对立,他却不肯同壹,而是对形而上学采取壹棍子打死的态度。” “我明白了。” “使用第二种方法的也是科学家,我称之为‘强盗式’,这种科学家更重要。 他们什么也不干,坐等形而上学的科学家研究出比较确切的成果,在此基础上综合升华。千千万万的科学家研究了万万千千的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后,达尔文拿来壹综合,就提出了进化论。““这活倒很轻松。” “壹点也不轻松,而且需要更高的聪明才智和更加宽阔的视野。爱因斯坦是其中最出色的壹位。他的视野非常开阔,甚至研究过辩证法。但是他说辩证法对他的研究没有任何帮助。” “辩证法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研究世界的第三种方法就是辩证法的方法,我称之为‘上帝式’的方法。也就是我们下壹节课的内容。“最后壹课 “我被开除了,”教授说,“今天上最后壹课。请先提问。” 我说:“有的同学说,妳的观点有点偏激。” “他说对了,我不仅偏激,而且有错误。上壹节课我就故意设置了壹个常识性的错误,但是妳们并没有给我提出来。现在我不得不把最重要的东西教给妳们:没有谁是全部正确的,最多只是正确了壹部分。如果世界是那只大象,我们就是那壹群摸象的瞎子。我们想知道大象的样子,但是我们谁也不可能把这只大象摸完。我所有的瞎子加在壹起也不可能,如果妳的壹生只能摸完大象的尾巴,妳壹定要认真去摸。如果妳确信自己完全了解了这支尾巴,妳壹定要坚持自己的观点。 不要听见别人说大象像柱子或者象扇子就轻易改变自己的观点。偏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听风就是雨,毫无自己的主见。如果妳坚持的错了,没什么大不了,壹定有更聪明的瞎子给妳指出错误。科学就是这样在成千上万的错误中提取壹个真理的学问。但是如果妳对了,却没有坚持,世界就失去了壹次前进的机会。 “另外妳要随时记住:无论妳是对是错,妳只是了解大象的壹小部分。要听听别的瞎子怎么说。不能轻信,也不能不信。妳别无选择,只有使用妳的理性,它也许有许多不足,但却是妳唯壹可以信赖的东西。壹个人的理性十分有限,许多人的理性却威力巨大。如果妳不知道许多人的理性在那裏,那么我告诉妳——那就是科学。科学也有不足,以后壹定要被突破。不过那需要许许多多比爱因斯坦更聪明的人,肯定不是妳我。 “理性,批判和宽容,就是我所说的最重要的东西。” 这次我没有提问,也没有其他人提问。 “言归正传,继续谈辩证法。”教授只好自己接着说,“辩证法也是个瞎子,但是他不摸象。” “他不想了解大象吗?”我问。 “他当然想了解大象,但是他认为摸象没有用,或者说作用不大。他认为大象在到处乱跑,还在不断地从小变大,而且与他周围的森林,地球,甚至太阳系,银河系有无限多的联系,用‘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观点徒劳无功,只有使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辩证法观点,才能搞清大象的样子。” “可是他连象都不摸,怎么全面,发展,联系呢?” “我不知道,鬼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所以我把它称为‘上帝式’的方法。辩证法最初在中国流行,伏羲八卦,阴阳五行,孔子的”过犹不及“,老子的”反者道之动“,《易经》”壹阴壹阳谓之道“,《黄帝内经》”内外调和,邪不能侵“统统都是辩证法。西方只有亚裏斯多德提出过辩证法的雏形,既不全面,也不具体。恩格斯说他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我不知道从何说起。不过这无关紧要,现代意义上的辩证法是从黑格尔开始的,这壹点恩格斯和我,以及其他任何人,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妳只说恩格斯,怎么不提马克思?” “马克思和辩证法关系不大。” “辩证唯物主义不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吗?”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马克思早期写过壹篇《神圣家族》,痛批黑格尔的”泛逻辑论“,泛逻辑论就包括辩证法。以后也没见他怎样说过辩证法。直到他最晚的哲学着作《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他才玩笑的说自己卖弄了辩证法。但是辩证法是什么,马克思终其壹生,也没有回答过。” “那么辩证法怎样进入马克思主义的呢?” “完全是恩格斯的原因,从《反杜林论》到恩格斯致死不愿发表的《自然辩证法》,辩证法才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灵魂。这壹点我和顾准的看法壹样,马克思是不会同意‘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说法的。这完全是后人的需要。不过《反杜林论》是经过马克思同意的,这壹点倒是事实。” “辩证法有哪些内容?” “首先是三大规律:第壹,质量互变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壹部”存在论“。第二,矛盾统壹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三部”理念论“。这都是表面的东西,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神秘外形“。它的根本在于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它的实质是隐藏其后的两大主义:第壹,真理壹元论。反对真理的多元论和相对主义。这早已成为历史的垃圾。第二,真理不可分,局部事务的真理都是整体世界的壹部分,孤立的研究发现不了这些真理。只有在森林中找树木,不能从树木开始研究森林。这不仅极其荒唐,而且毫不现实。” “为什么不现实?” “有个西方不败教授说得很好:事实充分证明,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类现有的认识情况下才是最好的方法论,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把所有的关联都考虑进去,就等于什么也干不成,就象我们老祖宗壹样,只能抱着个”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这个思维懒怠症混日子。等到对事物的各种性状及规律有了较为详细的把握,再把它放到系统中进行非常谨慎的观察和研究。而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总想壹口吃成个大胖子,壹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这种带有原始思维特征的传统正与辩证法不谋而合,或者说辩证法只是中国古代思想方法的壹种现代表述,中国人从来不缺少这种思维方式,需要补课的正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笨功夫。” “辩证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妳们中学教科书上是怎么讲的?” “好像是对客观世界,人类社会以及思维规律的全面正确的总结。” “这种说法极其荒唐,而且全然不顾任何事实。是彻底的误人子弟。第壹,别说黑格尔活着的时候,就是在二十壹世纪的今天,人类对客观世界仅仅了解壹点,很小的壹点。对人类社会只了解半点。对思维规律了解得半点也不到。壹只大象我们只是了解了尾巴上的几个关节,腿上的几根毛,加上耳朵上壹块皮而已,谈得上什么全面总结,正确总结?纯粹是说梦话。 “第二,妳们可以看壹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69页第十二行到第十四行:”黑格尔的着作中有壹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虽然它是从壹个完全错误的出发点发展起来的。“恩格斯在不止二十个地方说过,这个错误的出发点就是唯心主义。谁都知道,恩格斯所谓的辩证法原版照抄的来自黑格尔的《逻辑学》,如他自己所说,只不过”打碎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外壳,“取了他”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妳相信吗?人类从许许多多正确的出发点出发,都要走上弯路。而壹个叫黑格尔的帝国教授,却可以从壹个错误的出发点出发,”全面地,正确地“总结出客观世界,人类社会以及思维的全部正确规律。这是人说的话吗? “我绝不相信。就是再把我绑到新教徒的火刑柱上,把我烧死以前烤上两个小时,我仍然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我小声说。 “可是相信的人相当多。自从打碎了基督教的枷锁,辩证法是科学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他把现代科学斥责为不入流的形而上学,机械论。使科学在壹些地方停滞不前。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苏联科学院的壹个院长,就因为要搞农作物的杂交改良而丢了脑袋。” “那为什么?” “因为杂交改良依据的是孟德尔-摩尔根理论,与辩证法格格不入。” “妳很熟悉前苏联吗?” “我最熟悉的是中国,我在这裏住了几十年。可是打别人头上的苍蝇更轻松。” 我问:“对于辩证法的进攻,科学是怎么反击的呢?” “西方哲学用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进行了反击。现代科学却默不做声。它只是不断地发展,生产出更多的粮食,钢铁,机器,以及人类除精神需要的壹切。当这壹切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的时候,辩证法才忽然发现,虽然它在骂别人,丢人的却是他自己。” “辩证法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吗?” 有人说辩证法是壹个早产的怪胎,虽然在人类认识的现阶段并不适用,但他整体的观点确实十分诱人。现代科学的整体论,有机论已经初具雏形。不过这不是对辩证法的回归,而是在科学自身的发展中,若隐若现地概括出的壹些原则。真理壹元论毕竟是难以接受的。科学从不放过任何壹个发展的可能性,哪怕最微小的希望,也会有人付出百倍的努力。1984年,壹大群名气很大的科学大师在美国成立了圣菲研究所(Santa Fe Institute),他们包括众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是许多科学领域的顶尖人物,出钱的大老板也是赫赫有名——金融杀手索罗斯。它们的目标就是研究”壹元化理论“的可能性。当然,他们谁也不会相信什么辩证法,那就不要研究“壹元化”了。它们是用现代科学的方法探讨控制復杂的适应系统(CAS)的壹般性原理。虽然我不相信他们会取得任何结果,但这是人类科学史上最大胆的尝试之壹。我预祝他们成功——尽管那样会打破我的壹切观念。 辩证法存在的思维误区 作者 金剑平 写于 二零一五年 现在的中国政府强力推广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就使它成为对中国人毒害最深最烈的谬论,变异和扭曲了中国人的思维。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那是它的核心与支柱,三大规律都必须成立了,辩证法才能成立。就如壹个三条腿的凳子,只要壹条腿断了,凳子就会倒下。也就是说: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如果有壹个不成立,辩证法就倒下了。但是仔细推敲,三大规律没有壹个能成立,荒谬到如此可怕的程度。壹个三条腿的凳子,三条腿都去掉了还能是凳子吗? 中国人对辩证法很熟,都能朗朗上口。它的三大规律是: 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壹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下面我们对这三大规律壹个个来分析。 荒谬的辩证法之壹:质量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 质量互变规律: 辩证法的认为,事物的变化只有量变与质变这两种形式,它们的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壹切事物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壹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事物是以量变开始,最后以质变结束。量变为因,质变为果。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量变的积累过程。并且认为所有事物的发展演变都必然经历这两个过程。 什么是量变?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量变就是“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或位移”。 什么是质变?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变是事物的质发生了变化。 虽然辩证法的书千本万本,辩证法者雄辩滔滔,如果让辩证法者举出壹个例子说明质量互变规律,或者找遍辩证法所有的着作,只能找到二个与下面类似的例子: 壹是烂苹果的过程:烂壹点是量变,烂壹点是量变,壹点点烂下去,就是壹点点量变,当量变不断地增加,最后苹果全部烂掉了,就是质变。辩证法裏有壹句着名的话:“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是度:什么时候实现质变呢?辩证法学家们又引出了壹个“度”,说是量变达到了事物的“度”,就会产生质变。甚至举了例子;当水达到100度时就变成水蒸汽,当水达到0度时,就变成冰。在辩证法的书中,还花大篇幅的、有模有样地对这个“度”进行剖释。真觉得可笑之极。 我们先对上面的两个例子进行封存,后面再剖释。 我对别人讲辩证法时,我就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先请别人举出质量互变的例子,那么就得到上面的两个例子。我自己再用辩证法的方法,举壹个从量变到质变的例子: 水龙头往水桶裏放水,这是壹个量变的过程。因为它符合“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也符合位移——水从水管裏位移到水桶。我会问大家,这是什么变化,当然都肯定回答是“量变”。我接着问,那么当放满壹水桶时,水桶裏的水就变成金子了?还是变成石油了?还是变成大米了?还是变成金刚石了? 当时听讲的人,认为我疯了,水怎么能变成其它的呢? 我马上拿出量质互变规律来反驳他们:“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那就是说“水只要继续放下去,达到某个‘度’,就壹定会发生质变,变成其它东西。谁不承认这个规律,谁就是不承认辩证法,不承认辩证法就是反革命,在文革时就拉出去毙了。只要还承认辩证法就必须得承认这种变化的存在,什么时候水可以变成金子?我们找出这个‘度’就行了。”“只要大家还承认辩证法,若要发财,回家往水桶裏放水,说不定就能获得金子,还用费什么劲挖金矿?从今以后大家不用再干活了,回家放水就行了。” 听讲的人当时就傻眼了。按质量互变规律,这么说是对的。但是常识告诉我们,水只要放下去,哪怕地球上全部是水,全宇宙都是水,还是水,永远不会因为放水就变成其它东西。这不就是否定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壹规律了吗? 我接着再用最简单的数学原理来破这个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是“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那就是说1个量变时,质变的成份(称质变量)为0,当N 个量变发生时,它的质变量是Nx0还是0。具体地说,如果每1滴滴向水桶的水,它的质变量是0,当滴满壹桶水时,它的质变量还是0,水还是水,没有发生质变。用数学公式表示如下: 1个量变时,质变量为:1X0=0 N个量变时,质变量为:NX0=0 ∑0=0(0的集合是0) 我宣布:“0乘任何数都是0,所以量变永远不会产生质变。” 这时马上有人反驳:“错,0乘无穷多结果是未知数。所以说只要水放下去,还不定什么结果呢?” 我反驳说:∞是壹个概念,不是壹个数。自然界不存在∞,所以自然界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水龙头放水,人类可以看到最远的地方(150亿光年)都充满了水时,也不会发生质变: [150X100000000X365.24X24X60X60X300000X1000(米)]^3X3.14159X0=0从数学上看: 如果N≠∞,那么N+1≠∞。 (如果N不等于无穷多,那么N+1也不等于无穷多)。 N不是从∞开始,是从1开始、从0开始的,所以无论如何加下去,永远也不会达到无穷多。 这裏再奉劝大家,不要再做实验去找 “质量互变中的‘度’”了,这个“度”是永远不存在的。就比如,壹个二维坐标,当沿着X轴走下去,无论走多远,永远不会在Y轴上有壹点点体现。 从这个简单的数学演算中可以看出,质量互变规律是如何荒谬。 我们应该明白壹个原则是: 无机物的最小微粒是分子,分子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分子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有机物的最小微粒是细胞,细胞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细胞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我们只有把着这个原则去分析,才能真正认识什么时候发生了量变与质变。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上面那两个辩证法者提供的例子: 冰-水-水蒸汽: 冰水水蒸汽 分子式:H2OH2OH2O 从分子式中可见,冰、水、水蒸汽的分子式都H2O,分子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没有发生质变。冰、水、水蒸汽,那只是水的三种状态而已,物理与化学特性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在所有的物理化学书中从来没有把它们当成不同的物质。绝大多数物质都存在着三种状态。 水变成水蒸汽和冰,还是水,没有产生质变,也与量变没有壹点点关系。这三种状态之间的转变,是温度变化引起的,不是“量变”引起的,它与量和量变没有任何关系。壹克水0度时就变成冰,100度时就变成水蒸汽,壹万吨水也是如此。与量和量变撘不上壹点点关系,扯到量变与质变中来,完全是胡说八道。辩证法学者穷途末路到这种程度,把温度变化都说成是量变,把壹种物质的三种状态说是质变,真是思维扭曲到什么程度?温度变化既不是量变也不是质变,也不是量变促成的,是外界环境的变化造成的。 上面辩证法者提到的“度”——水的温度,其实不是量变程度的“度”,水的温度与量变程度根本不是壹回事,联不上壹点点关系。当往水桶裏放水达要壹桶…N桶时,这才是量变的“度”。因为量的单位是重量“kg”或者体积“m?”,量变的“度”的单位必然也是kg或m?。水温表示热量,水温的单位是“K”,扯到量变中来毫无道理!水温是水所处的热运动状态,也不是量变造成的,与变量没有任何关系。辩证法者怎么这么愚昧,连“度”都看错! 这裏也可以看到,质量互变中的这个“度”也是完全不存在的。 水只有变成金子银子钻石大米,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才是质量。水变成水蒸汽和冰,不是质变。 有人耍赖说,按妳那么说,水永远不会变成其它什么东西,所以质变是永远不存在的。 我就会反驳说:只要妳能力够,水可以变成任何东西。根据宇宙大爆炸原理,宇宙大爆炸的最后壹刻,首先形成了氢原子,再由氢原子合成其它原子。太阳上现在每时每刻都发生着氢的核聚变反应。如果妳能力够,可以也利用这个原理,先把水打成氢原子,或者打成中子、质子与电子,再把这些合成妳所需要的原子,再组合成妳所需要的分子和细胞,最终组合成妳所需要的壹切。按照这个原理,水不但可以变成大米、金刚石,变成动物也是可以的,拿起壹桶水,变成壹头猪是可行的,还不违反物质不灭定律。 上面所说的那是神仙的本事。我私心所猜,那些能力妳可能不具备(但愿我猜错了),但是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这种本事壹般人都有,这也是质变。 水变成氧气和氢气: 2H2O(水)2H2(氢气)+O2(氧气) 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分子式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不同的物质,这就是质变。水是可以灭火的,但是氧气是助燃的,氢气遭到火会剧烈燃烧甚至爆炸。呼吸需要吸进氧气,但是如果把水吸进肺裏去,那就是溺水。水与氧气和氢气,它们的化学物理特性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异,这就是不同的物质。辩证法学者把冰、水、水蒸汽说成是不同的物质,他们怎么这么弱智。渴了可以把冰含在嘴裏就变成水解渴,但妳把氢气含在嘴裏试试?小心成烤猪。 这裏想问壹问辩证法者,如果水变成水蒸气和冰是质变,那么水变成氢气和氧气是什么变化?难道是量变? 水变成氧气和氢气的过程,就是壹个壹个水分子地被电解,就是壹个壹个水分子在质变,是壹点质变壹点质变的过程。可见水的质变过程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 水加了电就变成氧气和氢气,氢气氧气燃烧就变成水,这都是质变。水的质变过程不是量变的积累造成的,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这个过程也不存在量变的“度”。这就再壹次证明:质变绝对不是量变积累所致,质变与量变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其实很多事物应该有三种变化:量变、质变和态变,三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某种变化不是其它变化所诱导的。 现在再看看烂苹果的过程: 界定苹果与其它东西不同的是细胞,苹果烂了是苹果细胞发生了质变。有机物的最小微粒是细胞,细胞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细胞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当我们拿起苹果咬壹口,这时是量变,因为数量减少了,壹口苹果位移到嘴裏了。当苹果壹点腐烂时就是壹点细胞质变,二点烂就是二点细胞质变,当壹个壹个细胞烂时,就是壹个壹个细胞质变,这时细胞的分子式绝对发生了变化,已经不是苹果的细胞了。最后整个苹果烂掉,就是所有的苹果细胞发生了质变,整个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苹果的量没有发生变化,量变不存在。辩证法学者把质变看成量变,什么眼神? 从苹果腐烂和水变成氢氧的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是部分质变到全体质变的过程,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 通过仔细观察,所有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都是这个规律。化学变化、核反应、生物反应、人类事物的变化,都符合这个规律。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所谓的质量互变规律,是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量变,是眼睛坏了。 本人为什么壹开头就让辩证法学者举出质量互变的例子,这是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种规律,壹个例子都找不出来,举出壹个,就可以破掉壹个。要用辩证法者的矛破辩证法的盾。 如果量变就能达到质变,那么“谎言千遍就成为真理”。那就会造成人类的思维扭曲、假话盛行。当年毛泽东还没有死的时候,中国人壹遍遍地喊万岁,不是千遍,而是千亿遍,千千亿遍,千千千亿遍,结果连84岁都没活到。当时的中国人都愣住了,不是说好万岁吗?怎么83岁就走呢?让我们喊他万岁,骗我们嘛! 其实“量变永远不会成为质变”。“谎言千遍依然还是谎言,谎言永远不会变成真理”。这才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可见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是何等荒唐! …… 结论: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是根本不存在的,量变永远不可能达到质变。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量变,是眼睛有问题,也可能是有意看错的!又胡乱造出来壹个量变的“度”,完全把世界搞乱了。质量互变就是“谎言真理论”,让人崇拜谎言,走向堕落和灭亡! 荒谬的辩证法之二:对立统壹规律是逻辑陷阱 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壹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壹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矛盾是同壹性和斗争性的统壹”。 推演来推演去,最后得出结论:“事物的矛盾是事物的发展动力”。这就是所谓的辩证法的对立统壹规律。 1、对立统壹规律中存在三大逻辑陷阱 对立统壹规律是辩证法者使用的壹种阴谋的手法,这其中包涵了三个逻辑陷阱。我们许多研究辩证法的人,总是迷失在裏面,其实是掉在这三个大陷阱裏了。 第壹个逻辑陷阱:把壹个待确定的问题用壹个自己需要的有内涵的词来定义,最后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 “事物……的关系”这是壹个没确定的、中性的问题,为什么用“矛盾”来定义,而不用“和谐”、“无为”、“无赖”、“有为”、“荒唐”、“勤快”、“暴力”、“友好”、“敌我”、“同壹性”、“煳涂”等等其它词呢?辩证法者用“矛盾”有其特殊的目的——告诉世人“事物的关系是矛盾的、世界是矛盾的、矛盾是永恒、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为了这个目的再编造出原因,也就是胡扯八扯证明这些。 由于首先用矛盾来定义“事物……的关系”,所以无论千证明万证明,最后得出结论“事物……的关系”壹定就是矛盾。这种手法非常无赖。 我们就依照辩证法的逻辑,用“友好”代替“矛盾”,就变成这样:“‘友好’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壹及其关系。即‘友好’是事物统壹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友好’是同壹性和斗争性的统壹。”最后得出结论:“事物的‘友好’是事物的发展动力”。把上述的几个词代替“矛盾”也壹样,这在逻辑上与辩证法是壹样的,其实也是错误的。 这裏不是说它的结果错误,而是方法错误。从壹个错误的方法出发,当然得不到壹个正确的结果。总之把壹个待确定的问题用壹个自己需要的有内涵的词来定义,这就是阴谋家的手法。其实用“和谐”壹词更接近事实。 应该创造壹个新的名词,或者就用“关系”、“事物”等词来表达这种“事物……的关系”。辩证法者却用壹个带有片面含义的词来定义,所以说对立统壹规律从源头上就是错的。也就是说,对立统壹规律是从壹个错误的基点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永远是错的。 第二个逻辑陷阱:给矛盾壹词制造了“真假”两种内涵,根据需要在两者之间切换。 事实上矛盾与斗争是等价的,“矛盾”只有对立性没有统壹性,只有“斗争性”没有“和谐性”,这是普世共识,我们称其为矛盾的“真内涵”。辩证法者假意地往“矛盾”的内涵中装入“统壹性”、“同壹性”,我们称其为矛盾的“假内涵”,因为是“假”的所以根本就装不进去。不但装不进去,他们根本也不想真正的装进去。壹个名词二种内涵,造成逻辑混乱、真假难辨。 我们必须清清楚楚地明白:普世共识就是“真内涵”,事物只有“真内涵”没有“假内涵”。 在我们平时的认知中,说A与B有矛盾,就表示A与B有“冲突”有“斗争”、是“互害”的,根本没有“统壹”、“和谐”、“互惠”的内涵,这是普世共识。这时的矛盾用的是“真内涵”。按照辩证法的定义“矛盾是指事物…关系”,只是表示A与B有关系,未表示这种关系是是“和谐”的还是“斗争”的、是“互惠”的还是“互害”的,这时的矛盾用的是“假内涵”。大家看看,壹个名词两种相差如此巨大的内涵,造成混乱。其实内涵是不能冲突的,“假内涵”是不存在的,“真内涵”才是真面目。 辩证法者在两种内涵之间切换,达到了浑水摸鱼目的,想说什就说什。他们切换的手法很阴明,非常难以识破。当辩论辩证法时,例如:“矛盾是…的对立和统壹及其关系”,这时用的是“假内涵”。当推断出结论时,例如:“事物的矛盾是事物的发展动力”,实际上是说“事物的斗争是事物的发展动力”,用的是“真内涵”。所以马克思者说的“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就从这来的,这时的“矛盾”就赤裸裸地等于“斗争”,没有统壹性。这时辩证法者与马克思者使用的是矛盾的“真内涵”。“假内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只是辩证法者忽悠人时使用。 妳与妳的女同学吵架了,妳说与她发生了矛盾。如果她刚好在学习辩证法,理解成与她发生了“…关系”,她非打断妳的腿不可。这就是辩证法造成的混乱,这种学说妳敢相信吗?妳敢用吗? 我们可以用这种偷换内涵的逻辑描述另外东西,更能看出它的荒谬:“世界是黑的…这个黑裏有白和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说来说去,最后结论“所以世界终究是黑的”。第壹个“黑”假装要装进去“各种颜色”,实际装不进去,用的是“假内涵”。而后面的“黑”只是我们普世共识的“黑”,没有“任何颜色”,是结论者所需要的,用的是“真内涵”。这是有意搞乱名词的内涵所致。马克思理论裏也经常出现这种逻辑陷阱:使用已有的名词,中途加进自己的概念(内涵),最后又使用别人的概念,造成逻辑混乱,浑水摸鱼。 我们描述事物必须准确,南就是南,北就是北,因为南和北是不同的方向,不能同时成立,不能说南中还包涵有北和其它方向,那样就造成意思混乱。如果南中还包涵有北和其它方向,哪我怎么打汽车的方向盘?对立统壹规律也是这样,先用“矛盾”来表示“事物……的关系”,再告诉妳“矛盾”中还有“同壹性、统壹性……”,最后证明“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就是辩证法的逻辑陷阱,它在玩真假内涵。这是阴谋行为,“矛盾”就是“矛盾”,没有“同壹性、统壹性……”,对立统壹规律是从壹个错误的基点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永远是错的。 再举壹个例子加深对对立统壹规律的理解:对于壹个新的待确定的方向先用“南”来定义,再说“南”中有“北东西中上下”,最后证明这个方位就是“南”。第壹个“南”说的是“全方位”,这是“假内涵”,后面那个“南”是指南针所措的方向——“真内涵”。如果这个待确定的方位本来应该是“北”,也因为首先用“南”来定义,造成错认为就是“南”了。这种作法何其荒谬。所以对于未确定的东西不能用有确定内涵的词来描述。 第三个逻辑陷阱:扯下“同壹性”,掩盖“和谐性”。 虽然前面已经有两个陷阱,但是第三个陷阱才是辩证法者最大的阴谋!看看“对立统壹规律”是多么恐怖。 辩证法对同壹性描述——“矛盾的双方处于壹个同壹体中”。从这裏可以看出“同壹性”那是形成事物的条件,是必要条件,是在事物之上、之外。例如我的左手和他人的右手,不在同壹个体中,当然不形成事物,如何有矛盾和其它的呢?同壹体中的事物,壹定有矛盾吗?不见得,我的左手与右手和谐得很,从来没有矛盾!所以“同壹性”是在事物的外部,是形成事物的必要条件,是发生“和谐”与“矛盾”关系的前提,当讨论事物的内部问题时,不应该再扯它进来。“同壹性”就像婚姻中的媒人,把夫妻撮合在壹起以后,家庭内部事务,不能再扯媒人的事。夫妻吵架也把媒人骂壹顿,家裏分财产也给媒人壹份,这种作法是不对的。 从上可以看出,“同壹性”是在事物之上、之外,是包涵着矛盾的。而辩证法者反过来把同壹性塞进矛盾裏面,这种作法很荒谬。辩证法者把同壹性塞进矛盾裏面之后,告诉妳“同壹性”是在“矛盾”之内、只是矛盾的壹部分,并把和谐性中的某些特征,抽出来放入同壹性中,这样就把和谐性掩盖过去了。如果有人想到和谐性并拿出某些特征,马上就有人指出已经在矛盾内部的同壹性中了,堵住了人们找到和谐性的可能。 可以形像地这样描述:事物中原本还有壹种与矛盾相对立的、地位相等、作用相反的特性——和谐,辩证法者把和谐性打碎,把残渣装入从高位扯下来的同壹性中,再把同壹性塞进矛盾之中,这样既消灭了和谐性又压低了同壹性,那么事物就变成完完全全是矛盾的了。这是极端精致的包藏祸心,难怪发明者叫黑哥儿,看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也是辩证法者创立对立统壹规律的真正目的——掩盖“和谐性”。辩证法是阴谋家发明的骗人把戏。 所谓的对立统壹规律,是辩证法者设计的陷阱,他们良心坏了。 2、事物内部真实存在着对立的两种特性——“和调性”与“矛盾性” 矛盾只是事物的壹种斗争特性,不是全部特性,事物中还有壹种特性,与矛盾是作用相反、地位相等,用“和谐”来表示最合适。辩证法者所说的同壹性中部分内容其实从和谐性中抽出来的,应该回归和谐性中。同壹性是在更高壹层,它包涵了矛盾性与和谐性,同壹性是形成事物的条件,可以说同壹性已经约等于“事物”了。 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的两种力量,也叫两种特性、两种特征、两种属性,它们地位相等、作用相反,目的和效果都是对立的: 壹种是分裂、对立、斗争、相互排斥、互相拆臺、互相为害的,我们称之为矛盾斗争性——矛盾性。它使事物的离心力越来越大,推动使事物走向解体和灭亡,解体也是灭亡。它是事物毁灭的力量,是恶的力量。 壹种是团结、和睦、协调、相互依存、互相帮助、互相有益的,我们称之为和睦谐调性——和谐性。它使事物向心力越来越强,凝聚力越来越大,使事物继续生存和发展。它是事物发展的力量,是善的力量。 矛盾只是对立性,没有统壹性,统壹性在和谐之中。 事物内部的和谐性与矛盾性是两种对立的特性,是两种相反的力量,处于壹个同壹体中,起着相反的作用,是把事物推向两个相反的方向。事物就是在这两种对立的力量作用下存在。很显然,和谐的力量是保持事物的生存和发展,矛盾的力量是把事物推向解体和灭亡。和谐是良性的力量,矛盾是恶性的力量。 用佛家的“缘分”来看,和睦谐调性是善缘,矛盾斗争性是恶缘。辩证法者无限度地张扬扩大矛盾斗争性的恶缘,竭尽全力地隐匿否认和睦谐调性的善缘,从这裏可以看出辩证法者毁灭世界的目的。 荒谬的辩证法之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鼓吹犯罪辩证法认为:事物要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过程,才能且必然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新事物就是对旧事物的否定。壹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新的事物必然产生。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新事物壹定比旧事物先进。” 不断有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事物就向前发展了。 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革命理论的核心。革命者认为,通过革命加速旧事物灭亡,新事物就会必然产生,于是事物就向前发展了。新事物壹定比旧事物好。有的革命者狂叫“只有破坏壹个旧世界,才能创造壹个新世界”,这个口号是从“否定之否定规律”中得来的。 1、三个必要条件都不成立,否定之否定规律不能成立我们通过分析发现,否定之否定要成立,必须依赖于如下三个的法则,它们必须都成立,否定之否定才能成立: 第壹,旧事物灭亡就壹定有新事物产生。 第二,新事物的产生壹定以旧事物的灭亡为前提。 第三,新事物壹定比旧事物好、比旧事物先进。 如果这三个法则中有壹个不成立,否定之否定就无法成立。记住是三者缺壹不可。它们都是否定之否定的必要条件。 谁来维护这三个法则?什么力量能维护得了它们?是上帝吗?只有上帝才有这个能力,可惜辩证法者多数不承认有上帝,上帝当然也不会维护他们定下的法则。 对于上面的三个法则,只要问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问了三个凭什么就行了,辩证法者就哑口无言。因为没有任何力量保证得了这三个法则。 我们通过分析,发现这三个法则都不成立。下面用最常见的例子就可戳破这三个法则,从而戳破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壹,旧事物灭亡不壹定有新事物产生: 辩证法者把旧事物的灭亡与新事物的产生看成是因果关系,而且完全等价起来。这很荒唐。当然如果旧事物灭亡却没有新事物产生,谁也不会去主动灭亡旧事物了,否定之否定也就不存在,也没有革命理论了。 有人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旧的去了,新的壹定会来吗?凭什么? 旧事物灭亡后,新事物没有产生的例子比比皆是,壹找壹大把。 我们知道,地球上物种曾经非常丰富,现在物种的数量不及地球鼎盛时期的十分之壹,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物种灭亡却没有新物种产生。就是说,壹个旧事物灭亡,不壹定有壹个新事物产生。 第壹个法则破产。 否定之否定的恶果:如果有人迷恋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为了新事物的产生而把旧事物灭了,却没有由此产生新事物,那么这个人就是壹个罪恶滔天的毁灭者。 第二,新事物的产生不需要以旧事物的灭亡为前提: 辩证法者说:“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这种逻辑是非常可笑的,这和说“父亲的灭亡是儿子出生的前提”壹样荒唐。严重地把新事物与旧事物对立起来,把壹切新旧事物都弄成替代的关系。大家知道,父亲要好好的活着儿子才能出生和成长得好,孤儿的生存条件差和生存率低。父亲的死亡与儿子的出生不是因果关系,儿孙满堂的老人,比孤寡老人寿命更长。 以笔为例,最早是刀笔,后来有毛笔,又有铅笔钢笔圆珠笔粉笔彩笔油笔蜡笔铁笔……笔的家族越来越庞大。后面的笔并没有令前面的笔灭亡,铅笔没有让毛笔灭亡,钢笔没有让铅笔灭亡,圆珠笔也没有让钢笔铅笔以前的笔灭亡。什么笔都没有灭亡!大家都活得好好的,和平共处。 就是说,新事物的产生不壹定要以旧事物的灭亡为前提。 第二个法则破产。 否定之否定的恶果:如果有人迷恋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为了新事物的产生而把旧事物灭了,但是这个旧事物是不需要灭亡的,不该灭亡的被他灭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壹个罪恶滔天的毁灭者。 从第壹和第二中可以看到:旧事物的灭亡与新事物的产生不是因果关系,没有必然联系。那么否定之否定规律根本就不成立。 辩证法者又说:“壹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辩证法者狡猾就在这裏,说必然灭亡却没有说时间。如果是壹千万年,现在的新事物也会灭亡,新旧毫无意义。 我们又看看笔,现在什么笔都没有灭亡!刀笔毛笔是旧的,毛笔灭亡了吗?刀笔灭亡了吗?都没有。刀笔都那么长时间了,也不灭亡,需要刻字时,就用它。我看只要人类还存在,刀笔就不会灭亡。即使人类灭亡了,猴子要写点什么,也得用上刀笔和毛笔,可见刀笔和毛笔生命力是最强悍的,新的铅笔钢笔圆珠笔灭亡了,旧的刀笔和毛笔也不会灭亡!新的灭亡了,旧的还没有灭亡。这裏又打了辩证法者的嘴巴。 第三,新事物不壹定比旧事物好、不壹定比旧事物先进: 大家知道,服装上的潮流,都是新生事物,是革命者,但是都是短命的,能流行两年以上的服装几乎找不到,只有非潮流的才是生命力最强的。 基因突变就是基因革命,产生的新基因99.999%是有害的,是失败者,新变化出来的基因多数不如旧基因。 起码从基因上看,99.999%的新生事物不如旧事物。 不是说“花园选花,越选越差”嘛,说的是“新花不如旧花好”。 不是说“初恋的情人永远是最好的”嘛,说的是“新人不如旧人好”。 某人原来的车是刚买不久的宝马,生意突然亏本,只得卖掉宝马买壹辆国产长安面包车,难道也是“新车壹定比旧车好”吗? 在历史上,时有新不如旧的情况出现。唐朝以后到宋朝之前的那些朝代都不如唐朝。元朝把宋朝灭了,但是元朝与宋朝相比,无论是文明程度、科技水平、政策开明性、生产力发展水平、人民生活幸福程度,都不如宋朝,宋朝的GDP达到世界的80%,连明朝和清朝前期的生产力水平都赶不上宋朝,其它方面更不如宋朝。这不是新事物不如旧事物了吗? “离乱人不如太平犬”,是现在新的离乱中的人对旧的太平时的向往,就是新的离乱不如旧的太平好,新不如旧。 婚姻中的例子更加明显。家庭中夫妻矛盾重重,只能离婚,分裂成了两个新家庭,旧家就灭亡了。新家壹定比旧家好吗?答案恰恰相反。再婚离婚率比初婚的离婚率高60%,就算不离婚的也是多数不如意的,只不过那时人老珠黄,没本钱再闹矛盾了,于是凑合着过吧。多数再婚者在“新不如旧”和“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哀叹中度日。单亲和再婚家庭的家庭关系很难堪,当事者受到心灵创伤不说,连儿女都很难教养,问题儿童往往出自这类家庭,祸害延续下壹代。 新事物不壹定比旧事物好、不壹定比旧事物先进。 埃及金字塔是非常久远前造的,到现在全世界都没搞明白它。以现在埃及的科技水平和国力,根本就造不出金字塔来,勉强造出壹个新的金字塔,壹定远远不如旧的金字塔,新不如旧。印度德裏城壹根公元五世纪铸造高6.7米,直径约1.37米的巨大铁棍,含铁量99.72%,矗立壹千多年不锈。人类现在科技都造不出这么高含铁量的铁,更无法避免不锈。千多年来,人类造的铁棍都不如这支,又是新不如旧。辩证法者把人类文明看得如此简单显浅,真是脑筋打结了。 第三个法则再破产。 否定之否定的恶果:如果有人迷恋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以为新事物壹定比旧事物好,而把旧事物灭了,但是新事物却不如旧事物,那么这个人就是壹个罪恶滔天的毁灭者。 从上面可以看到:旧事物的灭亡不壹定有新事物产生;新事物的产生不需要旧事物的灭亡为前提;新事物不壹定比旧事物好。完全颠复了否定之否定的三个必要条件,否定之否定当然不能成立。否定之否定是骗人的谬论,相信它的人当了多少次罪恶滔天的毁灭者? 辩证法者还说“壹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新的事物必然产生。”说灭亡却没有定量的时间,辩证法者狡辩就在这裏。只要时间足够长,壹切新事物也必然变成旧事物,不但壹切旧事物灭亡,壹切新事物也必然灭亡。 这裏强烈地呼吁,坚持向民众灌输辩证法及其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赶快把妳的房子拆了再建吧,然后拆了再建、拆了再建、拆了再建……感觉壹下新旧的差别,或许妳是例外。 再说,如果否定之否定能成立,老是否定了再否定,否定了再否定……何时是个头啊?像大海上飘荡的永远见不到陆地的船,没有尽头、没有归宿的流浪,这是多么痛苦的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啊!诺亚壹家在海上只漂流了150天,都感觉快疯了。我们能漂流永远吗? 2、唯物辩证法的再荒谬 辩证法者可能也发现这个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问题,马上又发明了唯物辩证法,对否定之否定作新的修改。我们来看看这斯怎么说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东西。旧事物则是那些同客观规律背道而驰、日趋灭亡的东西。 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只能是看这个事物是不是符合客观规律,有没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总之,新事物在和旧事物的斗争中,最终必然战胜旧事物。整个世界的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战胜旧事物的过程。” 看看,所谓唯物辩证法又篡改了“新旧”壹词的概念和内涵,玩的又是“真假内涵”。上面“新旧事物”明明表达的是壹个好坏、善恶的概念。为什么不用好坏、善恶、顺逆、正反等等现有的比较切合意思的词? 用“新旧”代替“好坏”,那么“好坏”就非常混乱和毫无意义了。 大家知道,在普世的认知中,新旧是以时间来界定的,这就是“真内涵”。同类的东西,昨天的是旧的,今天的是新的。为什么辩证法者要改变新旧的内涵?这样做不把世界搞混乱了吗?把上面说成“好事物和坏事物”不就行了吗?偏偏用“新旧”?辩证法又在玩逻辑陷阱。狗改不了XX,辩证法改不了偷换内涵。不久的将来,辩证法者会不会把南北对调、好坏颠倒呢?真不好说了。其实辩证法者现在正在这么干呢! “新旧”与“好坏”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名词与内涵,辩证法者有意把“新旧”的“新”定义为“好坏”的“好”,把“新旧”的“旧”定义为“好坏”的“坏”,是为了搞乱人的思维,消灭人原本就具有的对错标准和是非观!造成了各种各样的混乱与荒谬,这是非常罪恶的事情!可见辩证法者居心不良!正因为用了“新事物”、“新生事物”这些词,才会有“破四旧”的运动,才会有对中国“旧的”古代文物进行彻底破坏的行为,这就是辩证法者有意用错词造成的恶果。 其实“新旧”与“好坏”没有任何关联,“新的”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不好的”,“旧的”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不好的”。上面提到的埃及的古建筑已经很“旧”了,却是很“好”很“先进”的。辩证法固定了“新旧”与“好坏”的关联,混淆了人们的好坏标准和是非观。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逻辑,唐装上千年了,现在还流行,那就是新的了;去年的时装今年不流行了,肯定比唐装还旧的。世界上可能慈喜太后的衣服才是最新的。西方国家的民主思想流行很多年了,现在还在流行,生命力强,肯定是新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流传时间短,还有人批判,肯定是旧的,淘汰吧。 历史研究者的共识,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中最好的朝代,最符合现在的人类文明,最符合客观发展规律。那么宋朝就是最新的啰,为什么还被野蛮落后的蒙古毁灭?是汉族人没出息,被辩证法迷惑,等着矛盾自然把社会搞好,没好好保护好文明,更没有主动地把美好的文明制度推广。文明的欧洲为什么也被野蛮的蒙古征服?不是不如别人好而是力不如人。文明人打架壹般打不过流氓,总不能说流氓是好的符合客观规律吧!流氓能打赢是因为流氓没有底线,什么都能用,而文明人是用不出来那些阴招的。人的能力分为两种,有用的创造力和有害的毁灭力,文明人创造力强,流氓毁灭力强而无创造力。其实毁灭力不需要什么技能,只要够黑就行,壹把刀要杀壹个人只需几秒钟,而壹把手术刀要救壹个人,那得多少年的苦功?我们往往把毁灭力当成能力,造成对流氓大肆崇拜,这是大错特错的。人的创造力才是人真正的能力。内斗时流氓容易取胜,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文明人才是真的汉子。 辩证法者敢不敢比较民主与独裁,说出哪个更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然后再比较美国与中国,哪个更民主?哪个出学者更多?哪个对人民和世界的贡献更大? 历史并不像唯物辩证法所说的那样,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就发展,文明被野蛮征服的例子比比皆是。人类历史出现多次文明大倒退,就是文明被野蛮消灭,总不能由此说野蛮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吧!所以人类要努力,好好保护好文明,这就是人类的史命,千万不要相信辩证法所说的“矛盾自动把世界搞好”那种邪论,放弃自己的使命,等着天上掉馅饼。 辩证法者要好好研究历史、好好研究社会,下壹点功夫作基础工作,不要说出话来总让人打嘴巴,总得靠控制舆论媒体才能生存。 辩证法说历史是曲折前进的,倒退是暂时的。它荒谬就在这裏,这个暂时不说多长时间,没有定量。3天是暂时,3年还是吗?300年还是吗?宋朝后300多年都不如宋朝,妳还说历史是前进的吗?如果人类发生核战争,把人类全部消灭,几百万年都没有人类,妳还能说历史是前进的、倒退是暂时的吗?如果彗星撞地球,既把地球上的生命彻底毁灭,又把地球撞离了轨道,永远不适合生命生存,妳还能说历史是前进的、倒退是暂时的吗?如果太阳系运行近于黑洞,被黑洞吞噬,妳还能说历史是前进的、倒退是暂时的吗?辩证法真是胡说八道。可见辩证法这种东西,不但毫无用处,而且是有巨大危害的,它妨碍了人的正常思维,混乱人的是非观,把人搞成是非不分善恶不明,把人类导向自我毁灭的险途。如果人类是非不分善恶不明,哪与魔鬼何异? 真对辩证法者的脸皮不敢小觑了,这么荒唐的逻辑竞敢堂堂正正地讲。学生应该对讲辩证法的老师说:“老师妳又穿旧鞋上课,丢人。”老师说:“我今天刚买的,怎么旧的?”学生又说“不好看,就是旧的!我去年买的鞋子都比妳的新!”、“老师,妳的衣服太旧了,还不如慈喜太后的衣服新!妳还不买新衣服?”、“老师,妳的字太旧了,不如王羲之的字新,妳写它干什么?”,看看他如何辩?忙死他也买不到新衣新鞋!累死他也写不出新字!或者每三个月扎他四个轮胎,帮助他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新的永远比旧的好”、“只有破坏壹个旧世界,才能创造壹个新世界”的理论联系实际。当然如果每月砸他壹辆车,他“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新的永远比旧的好”的理论就因为没钱再也实践不下去了。 辩证法者把“新”代替“好”,把“旧”代替“坏”,它坏就坏在这裏。“新旧”就是“新旧”,“好坏”就是“好坏”,这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名词与内涵,辩证法者偏偏把它们等价起来,致使是非混乱,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可见辩证法不但荒谬,更是罪恶的,发明辩证法的人居心不良。辩证法越研究越可怕! 看到了吧,世界被辩证法搞得如此混乱不堪,再容许它胡闹下去,我们还得从头再创造语言、文字和词汇,人类的文明还得从头来过。不灭辩证法,人类无法生存。 3、否定之否定恶果累累 “新事物就是对旧事物的否定。壹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新的事物必然产生。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新事物壹定比旧事物先进。不断有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事物就向前发展了。”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鼓吹了对旧事物的毁灭。所谓旧事物,就是前人或古人的智慧结晶,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人类的文明正是这壹块块结晶所垒成的,毁灭这些结晶,就是毁灭人类文明,就是毁灭人类自己。现在各国拼命向联合国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保护这些结晶遗产(古物),越古老的东西越要保护。否定之否定正好与这相反,越古老的东西它越想毁灭,可见否定之否定是反动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革命理论的核心。革命者认为,通过革命加速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于是事物就向前发展了。有的革命者狂叫“只有破坏壹个旧世界,才能创造壹个新世界”,这个口号是从“否定之否定规律”中得来的。 革命者要找到历史潮流和历史发展规律,革命就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并且帮助和加快这种潮流的发展速度。这就是革命者对革命的定义。辩证法者从否定之否定出发,创造出革命与不断革命理论,由于否定之否定都不能成立,所以它的出发点就是错的。 我们都知道,地球在某个时期物种非常丰富,现在物种的数量不及那时的10%,而且现在地球上的物种还在减少(不断灭亡),“物种减少”是不可逆转的。按照唯物辩证法者的说法:“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东西。”也就是说,辩证法者认为“物种减少”是新事物、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人类不用保护物种,灭了就灭了,甚至革命者要加剧物种灭亡的速度,这才是革命行为,如果保护物种,那就是逆历史潮流,是反动反革命的。灭掉物种才是革命的行为,很明显,这是罪恶的行为。 现在由于吃得好,人越来越肥胖,是历史规律,是历史发展趋势。革命者不用减肥,不用节吃,甚至多吃,越胖符合历史规律,越胖越革命。人出生后就壹步步地走向死亡,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规律,革命者不但维护这个规律,还要加快这个发展步伐;人是要死的,革命就是要早死,都自杀才符合革命理论和实践。妳看革命者就是这么没脑。 有的革命者狂叫“只有破坏壹个旧世界,才能创造壹个新世界”,他们对旧世界尽情破坏称为“革命”。谁能保证,破坏了旧世界,就能造出壹个新世界?谁能保证新世界壹定比旧世界好?把埃及的古建筑炸掉,妳不壹定能造出壹个各方面比它更好的。就算能造得出来,为什么要把旧的炸掉,留着在那摆着也很好。花那么多的钱也太冤枉了。妳认为世界上的飞机都不理想,妳要造最好的飞机,先把世界上所有的飞机砸了。妳造出来再砸也不迟,或者留着壹块飞也行,先灭旧的再造新的,这种人很无赖无聊,对付这种人,直接关精神病院算了,不用跟他们啰嗦!革命者的思想就是这样!所以说“只有破坏壹个旧世界,才能创造壹个新世界”,意思与否定之否定所说的“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壹致,是壹个逻辑混乱的口号!是壹个罪恶的口号! 辩证法者有意把“新”当成“好”,把“旧”当成“坏”,任何东西只要打上“旧”的标签,就毫不犹豫地想灭掉它。辩证法者这样做,是为了搞乱人的思维,消灭人原本就具有的对错标准和是非观!可见辩证法者居心不良! 事物的对错是有客观标准的,正义与良心才是对错的标准,而与革命毫无关系。所以不能拿“革命”来定对错、论好坏,那会落入否定之否定的圈套! 法律也未必是最正确的。法律有良法与恶法两种,抑恶扬善、保护公平正义就是良法;抑善扬恶、制造不公就是恶法。在人类的历史中,恶法处处可见: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法律是恶法;日本的“村八分”、武士道是恶法;印度的种姓制度是恶法;种族隔离制度是恶法;划分阶级与搞阶级斗争是恶法;东德柏林墙隔离法是恶法;南北战争前美国南方黑奴制度是恶法;中共的土改、镇压反革命、反右、文化大革命……是恶法。古人讲“作人凭良心”,古人的法律很简单,社会却没有现在那么堕落,有的人壹辈子不识字,也不知道法律,人壹样很善良,对社会有良好的帮助,就是良心起的作用,使社会处于很好的状态!良心才是最好的法律。正义与良心才是对错的标准。 所以“作人讲良心、讲正义,不讲革命!” 人类经常可见恶法,我们绝对不能相信辩证法所说“矛盾自动把世界搞好”这壹邪说,我们要勇敢站出来,保卫正义、保卫良知、保卫世界! …… 结论:否定之否定规律不但不能成立,而且是很坏的。它首先把“新”当成“好”,把“旧”定义为“坏”,扰乱了人的是非观和善恶标准。辩证法者还“把毁灭当成进步”,“不断的毁灭就是不断的进步”,把罪恶滔天的毁灭行为当成有功的革命行为,是行为的指导坏了。辩证法三大规律都是坏的,但是最坏还是否定之否定,因为它把谬论转化为行动,名正言顺地破坏和毁灭壹切。 荒谬的辩证法之四:辩证法是毁灭人类的三坏诡辩术辩证法是诡辩术,它的三大规律中,质量互变规律是看错了(眼睛坏了),对立统壹规律是精心设计的陷阱(良心坏了),否定之否定是把罪犯当功臣(行为坏了),是地地道道的“三坏诡辩术”。这三大规律分别诱导出三大谬论:谎言真理论、内斗有益论、毁灭进步论,这是祸害人类最大最深的谬论,始作俑者是辩证法。 辩证法者发明辩证法的目的有三: 壹是鼓吹“谎言千遍即成为真理”,让世界谎言遍地,永远找不到真话,这是“谎言真理论”。是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的名言,看来辩证法与企图毁灭世界的纳粹是有壹腿的。这是由于眼神错乱,弄出个不存在的质量互变规律,最后得出“谎言真理论”。 二是鼓吹“矛盾自动把世界搞好”,让人类放弃保卫世界的使命,还鼓吹“内斗是发展的动力”,鼓吹内斗哲学,让人类在内斗中自我毁灭。这是“内斗有益论”。这是由于良心有问题,把“矛盾定义为事物的关系”,最后壹步步得出“内斗有益论”。 三是鼓吹“毁灭就是进步”、“不断的毁灭就是不断的进步”,让人类不断地自己把自己毁灭。这是“毁灭进步论”。革命论、进化论、阶级先进论与民族先进论都是这壹条推演出来的。阶级先进论是马克思的,民族先进论是纳粹的,再次坐实了辩证法与纳粹有壹腿。这是由于把“新”当成“好”,把“旧”定义为“坏”,扰乱了人的是非观和善恶标准。最后得出“毁灭进步论”。 辩证法者称辩证法“使用了‘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是对客观世界、人类社会以及思维规律的全面正确的总结。”、“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谦虚了,想说宇宙真理没好意思说)”。现在看来,它与某些组织宣称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壹样荒谬绝伦。辩证法哪裏是什么真理,是最骗人害人最深最烈的谬论。辩证法者把这么壹个人类自我毁灭的“三坏诡辩术”当成宇宙真理,真是荒唐之极。 可见,辩证法是毁灭人类的理论。它不仅是最荒谬的,更是罪恶的!辩证法越研究越可怕,真是毛骨悚然!如果世界上真有魔鬼,那么魔鬼首先要做的就是搞乱人的是非观和善恶标准,这壹点,辩证法做到了,辩证法真邪!辩证法是魔咒,中国人中咒最深!可怜的民族! 二十世纪全球死于非命的人中,丧身于共产党铁蹄下的无辜生命,竟是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总和的2.5倍!许多人误认为共产党的血腥残暴是后来人歪曲变异了马克思的观点造成的,仔细分析起来就可发现,罪恶的根源早就在其老祖宗马克思身上。马克思别有用心地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扭曲成壹种对抗对立的关系,同时在冠冕堂皇大公无私“解放全人类”的借口下,诱发人性中自私阴暗残暴的壹面,为所欲为地从事肮脏的勾当。现在人们把零星的暴力叫做恐怖活动,成规模的暴力叫做革命,暴力达到革命就有了合法性。这就是马克思留给我们的遗产。 马克思之信徒对马克思的理论推崇极致,总觉得很高明,总觉得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真是这样吗?通过对马克思理论的分析,发现它非常荒谬,漏洞百出,看出马克思思维很邪!和正常的思维与逻辑恰恰相反,却迎合了壹些粗劣、暴力的思维。推崇马克思谬论,就是把世界推向灾难和毁灭。 辩证法存在的片面性 作者 韦大林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人是通过语言(逻辑)来认知把握对象事物的,人认知改造自然的主体性集中体现在他是壹个能使用语言的“言者”。人借助于语言不仅把自己与自然界区分开来,也把本来是不可分割的浑然绵延壹体的“自然之流”区分、抽象为各种不同的孤立、固定的“事物”。然而,“语言的区分”却使人的思维跌入了语言(逻辑)自我缠绕的“悖论”陷阱中,而辩证法则是帮助人脱离“语言陷阱”,走向真实自然的阶梯。 壹、“悖论”是“言者”(主体)自我缠绕的集中反映黑格尔说:“单个的东西是完全不能表达出来的”。“除了普遍性的以及和自身同壹的形式外,思维不提供任何别的东西”。“那种表达存在物的语言,并不就是那存在物;被表达的东西,并不就是对象本身,而只是语言。……存在物也不是作为存在物来理解的,理解存在物,就是把它变成普遍的东西”(《哲学史讲演录》)。庄子也曾借轮扁的故事,说明语言所表达的都是对象事物的“糟粕”。尽管如此,人壹方面依靠语言(逻辑)把自己与对象事物区分开来,壹方面又不能不通过语言(逻辑)去认知把握对象,通过“普遍”的抽象概念去理解认知“个别”的事物本身,在“语言的陈述”中寻求思想的“客观真理性”,达到主客体的同壹。 人在区分、认知对象事物的同时,也用语言(逻辑)重新构建、定义了对象,赋予对象某种主体性的“语言结构形式”(“能指”与“所指”的统壹、知性概念的复合、壹定意义的逻辑命题和图式等等),使对象“普遍化”、“壹般化”,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按照思想创造现实界”(《历史哲学讲演录》)。人认知把握的实际上已不是纯客观的事物(“物自体”),而是具有某种“语言结构形式”的“语言-逻辑实体”(如山、河、焦急、希望、善良、坚强、友谊、命运、市场、汇率、法制、主权、龙、凤、上帝、来世等等)。对于人来说,壹切事物都已处在壹定语言(逻辑)的“解释和定义”之中了,人实际上是生活在壹个由他自己构造、定义的完全语言化、逻辑化的“意义世界”里,语言(逻辑)表达的边界,就是人的思维活动和“意义世界”的边界,人根本无从知道语言之外的“纯客体”为何物。当然,这个“意义世界”是以人类壹定的实践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为历史前提的。“纯客体”对于人永远都是个无人知道谜底的“谜”,因此,波普尔认为,人类的任何概念性的认知和理论(“意义世界”)对于这个“谜”来说都只是壹个“猜想”,这个“猜想”只有受到经验不断地“反驳”和“证伪”(否定),从而得到深化、完善(肯定),才能被“证实”是接近于“谜底”的相对的真理。 这个确定的逻辑化的“意义世界”使人的思维有可能以“人的方式”即主体性的方式,把握住生动的“自然之流”,同时也把本来是浑然壹体的“自然之流”分割成了各种片面、孤立、僵化的不同“事物”(“逻辑实体”)。在这个“意义世界”里,人是定义世界的“言者”,而世界则是人之“言说”对象化的凝结物。语言系统不同,事物的定义也不同,例如,“时空”在牛顿力学或爱因斯坦相对论不同的“语言陈述”中,就是具有不同意义的“逻辑实体”。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实际上只是“言者”与对象化的“言说”(“逻辑实体”)之间的关系,“言者”把他自己的“言说”当作了对象,人始终都是在与“另壹个自己”打交道。然而,主体作为“言者”(“定义者”)是“言说”(“意义世界”)的本体,“言说”只是“言者”的派生物。当“言说”反客为主,以“言者”为对象,成为壹种规定、限制“言者”的支配力量时,“言者”就陷入了自我缠绕的困境。各种形式的“悖论”就是集中反映了“言者”自我缠绕和自我限定的困境。“悖论”的实质是壹种语言的误用,使人跌进了由他自己设置的“语言陷阱”。 试以历史上几个着名的“悖论”例子来说明。先看“芝诺悖论”中的“飞矢不动”和“阿基里与乌龟赛跑”:自然界本来是壹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物体的“运动”、“时间”和“空间”都是不可分离的,并不存在可以独立于物体运动的“时间”和“空间”。芝诺先把“时间”和“空间”单独分离出来,再把“时间”分割为无数个静止的“时刻点”,再对应这些“时刻点”把“空间”分割为壹个壹个独立的“位置”。当芝诺把“飞矢”放进这些被分割出来,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时刻点”和“位置”时,“飞矢”就“不动”了;当芝诺把奥林匹克赛跑冠军阿基里放进可以无限缩短的“时间”和“路程”(用“无限缩短”偷换了“零时间”和“零路程”)时,阿基里就追不上乌龟了。芝诺的“悖论”并不是发生在现实中的“飞矢”和阿基里身上,而是源于抽象、孤立、僵化地误用了“时间”和“空间”的语词,并把误用的概念当作现实,成为壹种“语言陷阱”。“芝诺悖论”实际上只是芝诺与他自己“言说”之间的“悖论”,是芝诺“意义世界”本身的“悖论”。 人们使用“时刻”、“位置”、“路程”等语词是为了便于计量、管理“时间”和“空间”,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的需要和局限。但是,“芝诺悖论”告诉我们,这些静止、僵化的概念与自然事物之间存在多么巨大的差异和矛盾。要克服这个矛盾,就必须“否定性”地从反面来思考概念,从“运动”中思考“静止”,从“连续”中思考“间断”,从“无限”中思考“有限”,从“联系”中思考“孤立”,在对立面的统壹中运用概念。只有在辩证的运动中,概念才能脱离僵化,恢复活力,在相互联系和变化中把握住生动的对象事物。 “芝诺悖论”把概念的僵化推向极端,放大了僵化概念的荒谬性,实际上是从反面首次提出了“概念运动的辩证法”问题。 “罗素悖论”是壹种“语义悖论”。其壹是“理发师悖论”:有壹个乡村理发师声明,他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有人问他,妳是否为自己刮脸?这使他无法回答。因为,如果他为自己刮脸,根据他的声明,他就不能为自己刮脸;如果他不为自己刮脸,根据他的声明,他就应当为自己刮脸。另壹个是“说谎者悖论”,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有人说“我在说谎”。根据推理,如果他说的这句话是谎话,他就是在说真话。反之,如果他说的这句话是真话,他就是在说谎话。 语言(逻辑)是交谈和表义的工具,语言只有在壹定的话语环境中,指称壹定的表义对象,针对壹定的交谈对象才会有实际意义。这是由语言(逻辑)的本性所决定的。在“说谎者悖论”中,“我在说谎”这句话,除了以它自身为对象,没有任何话语之外的指称对象,如同胃中没有食物,胃液只消化它自己,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在“理发师悖论”中,理发师声明的对象只能是他的顾客,而不应当包括他自己。他是否为自己刮脸,没有必要公开发表声明,“言说”中包含“言者”,声明针对他自己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悖论”的两难显示出的就是“无意义”。 这两个“悖论”壹个是话语没有外在的指称对象,壹个是话语不能把主体(“言者”)与对象(“言说”)区分开来,都是语言的误用。它们的隐喻意义是,如果“言者”或“言说”不面向真实的“客体世界”,如果语言(逻辑)取消、排除了“言者”之外的“对象”和“他人”,就会形成自我缠绕的“语言陷阱”,在抽象的逻辑演绎中毫无意义地空转。 如果取消了语言(逻辑),人就不再是高于自然界的“言者”(主体),不仅不能表达,而且也不知道还有表达不了的对象事物。人借助于语言成了“言者”,就只能在壹定的“语境”和“语言的陈述、判断”中去构建、定义对象,认知把握语言化、逻辑化的对象事物(“逻辑实体”)。因此,“悖论”的困境不是自然物本身固有的困境,而是人认知把握自然物的困境。是语言、逻辑的困境,是人的认知能力的困境,是人只能运用概念在“猜想与反驳”中不断重建“意义世界”的困境,是人作为“言者”(主体)的困境。 二、辩证法是概念克服“悖论”,认知、还原对象事物的运动规则语言哲学认为,壹切哲学的问题都是语言的问题。其实,壹切认知和思维的问题也都是语言的问题,是语言(逻辑)如何破解“言者悖论”,克服自身主观、片面、僵化的缺陷,从主体的“意义世界”走向真实的“客体世界”的问题,也就是如何从抽象僵死的语词概念的“片段”中更真实、更具体、更丰富、更深刻地还原“客体世界”的问题。认知和思维走向客体、还原客体的过程,就是概念的“片段”面向经验世界,不断否定自己又重新返回(肯定)自己,由量变到质变的辩证发展的过程。 语言(逻辑)是人认知把握自然的中介,其辩证运动的根本推动力来自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而语言思维的运动必须遵循辩证规则,是因为语言概念及概念体系(理论)对于认知来说,既是隔绝的障碍,又是必经的通道和进步的阶梯,只能在肯定与否定、量变与质变的往返运动中不断丰富、深化自身,逼近对象事物,在语言概念的“意义世界”中,达成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解决。 凝固僵死的概念隔绝、限制了认知,导致了认知的主观性、孤立性、片面性和固定性,必须加以克服和扬弃(否定),进而扩展、丰富自己;概念又是认知必经的途径,认知离不了概念,概念在自我否定,获得更丰富的内涵之后,只有重新返回自身(肯定),每壹次向自身的返回都是向对象事物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前进了壹步。概念认知对象不可能径情直遂、壹蹴而就,只能是壹个在“肯定与否定”中逐步积累、不断深化,包含着无数阶段的迂回曲折的过程,每壹个阶段都代表着揭示了对象某壹方面的性质,达到了壹个新的水平。这种阶段性的认知就是壹个由量变(逐步积累)达到质变(新的水平)的过程。在科学发展史上,从“地心说”到“日心说”,从牛顿力学到爱因斯坦相对论,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到凯恩斯的“看得见的手”,都显示了人类“概念性”认知的这种逐步积累、不断深化和迂回曲折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人的辩证思维活动类似于写生绘画。画家画壹个人的肖像,总是用线条先画壹个轮廓,再分别画眼睛、鼻子、咀、耳朵、头发等等,就相当于用语词概念的“片段”把对象固定下来。然后再对照本人,对各个部位的线条、色彩加以修正,相当于对初始概念的否定。最后定稿相当于在反复的“肯定与否定”之后的“肯定”。经过反复修改,由线条、色彩的组合构成画像相当于“量变”达到了“质变”。经过反复修订完成的画像,相当于经过辩证思维的“概念性”认知,把握住了对象事物。线条和色彩不能代替本人,但可以摹写本人;概念不能等同于自然物,但可以在辩证运动中不断逼近自然物。 人认知、还原对象事物依靠的是概念“片段”辩证运动的“总和”,而“总和”是壹个不断深化、永无止境的过程。人的认知如果拒绝辩证法,在任何壹个“片段”上停留下来,把线条、色彩当作肖像本人,把概念当作对象事物本身,就会立刻陷入主观、片面和僵化,使主体的“片段”与客体“本身”脱节,使“意义世界”与“自然之流”背离。 在人类的思维和精神活动中,无论是单个概念的形成还是逻辑系统(理论)的建立,都壹无例外地遵循着辩证运动的法则。哥德尔定理告诉我们,“真”大于“逻辑证明”,任何逻辑系统都存在系统本身证明不了的命题,概念永远不能最后达到“物自体”的彼岸,纯粹“概念性”的思辨解决不了“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的问题。“意不称物,文不逮意”(陆机《文赋》)。“理论都是灰色的,惟有生活之树常青”(歌德《浮士德》)。因此,逻辑系统要更真实、更完全地反映、还原“客体世界”,就必须向经验和实践开放,不断地在扬弃、消解、否定自己中重建自己。理论系统的消解与重建,同样也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 黑格尔认为人的认知是“从壹般到个别”和“从个别到壹般”的双向合壹的“概念”运动,壹方面是“先验地从普遍的思想出发,并从其中发展出概念来”,另壹方面是“把经验提升到普遍性,找出规律来”(《哲学史讲演录》)。黑格尔准确细致地描述了概念思维(“规定性”的辩证运动)认知、还原“客体世界”的辩证过程:“首先这个前进运动的特征就是:它从壹些简单的规定性开始,而在这些规定性之后的规定性就愈来愈丰富,愈来愈具体。因为结果包含着自己的开端,而开端的运动用某种新的规定性丰富了它。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在继续规定的每壹个阶段上,普遍的东西不断提高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其辩证的前进运动而丧失了什么,丢下了什么,而且还带着壹切收获物,使自己的内部不断丰富和充实起来”。“因此,最丰富的是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真理不外是通过直接性的否定性而回到自身的”(《逻辑学》)。 黑格尔告诉我们,辩证法就是“纯粹的思维在概念中的运动”(《哲学史讲演录》)。人类认知不是从客观的“个别”感觉开始,而是从主观的“壹般”概念开始,是“从壹些简单的规定性开始”的。认知是以“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从抽象返回具体的概念运动。是“最主观”的概念的辩证运动,达成了对“最丰富、最具体”的客观事物的还原;是概念向自身回复的“否定性”实现了对“真理”的认知。没有语词概念的整理概括,感觉只是壹片杂乱而模煳不清的“混吨表象”;没有“否定性”的辩证运动,概念只是壹些抽象、片面和僵化的思想“片段”。取消了主体性的语词概念及其辩证运动,就谈不上人的“认知”,人也就不再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了。 向外求“真”的认知固然遵循着辩证运动的规则,向内求“善”的心灵启示和人性回归也同样服从于辩证运动的规则。禅宗把人生修行暗喻为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对应的人生经历和状态是,人之初天真单纯,心态平静,无任何“执着”之心,观世事如朗月清风。继而人在江湖闯荡,“执着”于求名逐利,人性沉沦,人心奸险,世事亦翻云复雨、浪急风高。最后在度尽劫波后退出江湖纷争,放下壹切“执着”,回复平常心境,包容是非恩怨,笑对人生波澜,世事复如清风朗月。这就是良知觉醒、人性回归的辩证发展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早年都是民主主义者,后来宣扬“斗争与专政”理论,晚年却又回归民主主义,力倡“民主社会主义”学说。陈独秀、顾准、周扬、李慎之、朱厚泽、李锐、杜导正等中国思想界的杰出代表,同样都经历过从追求“自由、民主”到信奉“斗争与专政”,最后又回归“自由、民主”的转变过程。他们的政治理念回归与重建的辩证过程,既是思想认知的浴火重生,更是人性良知的大彻大悟。经过扬弃和否定的思想才更加深刻、成熟,迷茫之后觉醒的人性才更加纯粹、厚重。 三、辩证法是思维认知的“方法”和知识的“形式”,不是壹种实证的知识自然界本是浑然壹体、流动变化的“自然之流”,并不存在“部分”与“整体”、“有限”与“无限”、“间断”与“连续”、“静止”与“运动”、“孤立”与“联系”、“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上”与“下”、“前”与“后”等等区别和矛盾。由于人要从自身特定的位置和方向,用自己特定的方式去干预、观察自然,要用确定的语词(概念)去认知、把握自然,就只能把“自然之流”按照人的尺度加以切割、固定,形成壹个壹个概念的“规定”。人的有限、固定的“规定”相对于“无限”的“自然之流”,就产生出“部分”与“整体”、“有限”与“无限”、“静止”与“运动”、“现象”与“本质”等等矛盾。 “矛盾”和“辩证法”,并不是产生于自然界本身,当然也不可能是人的观念对自然界的反映。“矛盾”是产生于语词概念的确定性和有限性,当人要用确定、有限的概念去认知、把握流动变化、浑然壹体的自然事物时,“矛盾”就产生了。概念只有通过自身辩证的“矛盾”运动,才能认知、把握自然事物,克服概念与自然事物之间的“矛盾”。语词概念在辩证的运动中认知自然,解释、定义自然,构建人的“知识系统”,就必然把“辩证法”赋予“知识系统”,使之成为“知识系统”的结构形式。 “形式逻辑”保证概念及概念的判断和推理本身的确定性与可靠性,“辩证法”则提供壹种使概念的内涵与对象事物达到壹致的思维活动方法。“辩证法”与“形式逻辑”是思维不同层次的规则和方法,并成为“知识系统”的结构形式。然而,“辩证法”并不是壹种实证的知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实证科学,都是辩证地运用概念对各自领域的经验事实加以分析概括的结果。“辩证法”只是概念认知对象事物的方法,而不是对象事物本身的性质和规律。“辩证法”不能代替各门学科的实证性研究本身,更不能代替实证科学的具体知识(原理、公式、性能、规律等等)。 用“量变与质变”代替对水在不同气压和温度下的物理、化学性质的研究,用“否定之否定”代替对各种植物从种子到茎叶再到种子的生长机理的研究,用“对立统壹”代替对不同社会条件下的各个阶级实际生活状况的研究,不仅是大而化之、浅薄无聊的,甚至是十分危险的。“辩证法”本来是壹种防止概念僵化的思维方法,它要求概念壹刻也不能脱离经验事实,壹刻也不能脱离具体的认知对象,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脱离具体认知对象套用“辩证法”,用“辩证法”直接代替各种具体的实证知识,就会导致壹种比概念僵化更可怕的科学精神的丧失和思维能力的退化。 唯物论的本质 作者 惠虎宇 写于 二零一八年 马列主义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複写、摄影、反映。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主观对客观实在的能动反映。凡是认为物质第壹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受物质支配的观点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则是唯心主义,所有的宗教及有神论都是客观唯心主义。 东方哲学:所谓的物质和意识的分歧只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二元思维方式下的产物,并非世界的本来面目,物质和意识本是同壹事物,不可分割,物质即意识,意识即物质。世上本无物质和意识的分别,也无所谓什麽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宇宙真正的存在方式是“天人合壹”的(分层次的),是充满灵性的,是有人格的,生命即宇宙,宇宙即生命,万物都有灵,用人类的哲学语言来概括可以称作“唯灵主义”。 宇宙时空浩淼无限,生命之迷牵动人心! 茫茫宇宙到底是由什麽组成的?世界的本原是什麽?实体是什麽?有没有始基物质? 人从哪裡来?生命是怎麽回事?思维是什麽现象?意识是怎麽产生的?精神是什麽?有没有灵魂?自从有人类起,所有这样的疑问就始终萦绕我们心头,成为历代哲人智者皓首穷经、苦苦思索的终极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则影响着不同民族的人生实践,最终形成了文化差异的不同文明,在这些文明中,具代表性的就是外求的重物质导向的西方文明和内省的重精神修炼的东方文明。 壹、简述西方哲学对宇宙的理解 西方人对宇宙的理解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壹阶段为朴素的生命科学阶段,时间上主要是古希腊的前亚里斯多德时期。这个时期的西方宇宙论保留着壹些上古修炼体悟之学的痕迹,表现出朴素的生命科学倾向,如泰勒士认为“万物都充满了神”,毕达哥拉斯认为灵魂是不朽的东西,并且在轮迴中可以转变为别的生物,恩培多克勒据说行过神迹,苏格拉底为见证神谕而献身,而柏拉图的宇宙生成论则是与犹太教的创世说可以相提并论的另壹种西方神创论文化传统。前亚里斯多德阶段的西方文化多认为宇宙是有人格的,是充满正义的,是善的,是美的,万物有灵,“美德即知识”,人类认识的第壹个起点应该从认识善与行善开始……等等。这些认识在思维倾向上多具有东方“天人合壹”和“知行合壹”的思维特徵,但这些有益的探索在后亚里斯多德阶段的西方哲学传统中却被基本否定了。 第二阶段为形而上学阶段,时间上是从亚里斯多德开始到19世纪马列主义诞生。从这个阶段开始,以纯逻辑推理代替朴素生命科学(内证体悟的学问)的形而上学宇宙论大行其道,并成为西方哲学思考宇宙的基本思维模式。其实,西方形而上学的宇宙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的时代,之后由柏拉图继承,最后在亚里斯多德那裡基本完成,亚氏之后的西方哲学对宇宙的思考已经完全变成了逻辑演绎,再也见不到“体证”(这裡指内证,修炼体悟之实证)的因素,这种思维倾向也影响了西方神学的发展,使神学(本是修炼体悟之学问)被哲学化,中世纪的神学家们在把神学向世俗领域延伸时,无不是使用柏拉图或是亚里斯多德的理论体系、来作神学的论证,因此也产生了西方哲学的壹个基本问题——理性和信仰的对立问题(这个问题容以后有机会再说)。这个时期的情况非常複杂,但无论是信仰还是理性,在形而上学的体系中,都没有把神否定掉,西方神学和哲学在对待上帝的问题上似乎产生了惊人的默契!西方形而上学的最高阶段是黑格尔哲学,他的哲学揭示了宇宙的部分规律在形而上学中真实而完整的体现。 在这个阶段的后期,形而上学出现了主体性转向,即由本体论探索转向认识论研究,表明西方哲学有回归古希腊传统的倾向,即哲学探索由关注宇宙本体开始回归以关注心灵为主要特徵的前亚里斯多德阶段。 第三阶段为无神论阶段,时间上为从马克思主义开始到现代。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在近代遭到了颠复,产生了种种分化,大概有这麽四种情况:壹部分形而上学被所谓“实证化”(西方的实证科学仅仅局限于外部经验层次上的求证,与中华的内体验实证科学有天壤之别),产生了近代西方的自然科学;壹部分与具体科学分离,降低为在方法论的层次上,从抽象和具体的关係上、为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服务,而之前由形而上学主导下的对宇宙的探索工作则让位于自然科学;还有壹部分则在近代兴起的哲学转向思潮下被改造为主体性哲学(形而上学的重心由本体论探索转向认识论);而最高级的黑格尔哲学却被最浅薄的马列主义毁坏,变成了唯物的辩证法。这个时期,壹方面是传统形而上学遭受到实证科学及哲学研究主体性转向的挑战而被新的思想体系所取代,另壹方面则是自然科学的兴起逐渐取代了传统哲学和神学对宇宙的解释权,这也为伪科学的出现提供了机遇,达尔文的进化论假说正是在这个时期出现,併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所谓的“自然科学基础”。自然科学取代形而上学的壹个后果就是,人们对宇宙的敬畏逐渐丧失,产生了妄自尊大的改造自然的狂热,这种偏执倾向中最严重的就是马列主义的无神论与实践哲学,这种被冠以最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学说实质是把壹切传统哲学中最深奥的部分全部否定掉,从基本观念到思维方法到行为准则上对人类认识宇宙的过程进行了壹次彻底的大颠复,它导致近现代人类社会从天人关係到社会关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全方位的大混乱(下文详述)。 [注:之所以把这个阶段命名为“无神论”阶段,乃是因为这个时期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系统的无神论思想,如马列的历史唯物主义,它以暴力方式改变了数十亿人的信仰,给世界带来了红色恐怖。] 第壹章小结 现代人从自身的局限性出发,不了解古代圣人智者的高级学问,总以为那隻不过是古代认识水准低下时对自然的主观猜测,孰不知真正认识水准低下的恰恰是所谓的现代人类,真正进行主观猜测的恰恰是现代人对上古修炼学问的态度。人类5000年的历史并不是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不断的发展前进,从高层次来看恰恰是在后退,表现在见识上就是智慧越来越远离我们,在哲学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反智慧的低级浅陋的唯物主义。 这是指西方的情况,而中国的高级学问在近代只是从儒学退步到西方哲学的层次上,如果没有马列主义的暴力入侵,现代中国最低将会在哲学的层次上等待神对人类救世福音的洪传(如果没有马列主义破坏民族文化,传统修炼文化在现代中国文化中至少会佔壹半的比例)。为了便于读者理解马列主义的浅陋,笔者对人类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类学问进行壹个层次性的简单分类。如下: 第壹级的学问:佛法(包括释迦牟尼、老子、耶稣所传的壹切度人的超常学问,就是出世修炼)第二级的学问:儒学(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等所传的内圣外王的学问,比佛法低壹级别的入世修炼)第三级的学问:哲学(脱离实修实证仅仅靠逻辑推理来探索宇宙和人生的那些学问,就是形而上学)亚里斯多德以后西方几乎所有的学问都属于形而上学体系或从这个体系中分化出来,如“外实证”的自然科学(从形而上学中分化出来的);作为方法论的经验主义、理性主义与实用主义;被形而上学化的基督教神学(不是指圣经,是指基督教学者们的学术作品);中世纪的形而上学宇宙论;黑格尔的逻辑学;及近代哲学转向后的壹系列主体性哲学等等。 马列主义根本就排不到人类知识学问体系中去,它在学问上什麽都不是,相对于近代西方哲学中出现的主体性转向,我也给马列主义划个流派吧,就叫“兽类性转向”,意思是说马列主义把人类向高级生命(神)学习的正常历史规律全部否定掉,教导人类转而向禽兽学习,学习丛林法则,学习妳死我活般的对立斗争,学习只注重物质需求的生理性生活,并且不满足于动物只会适应自然的低级属性,而要改造自然战天斗地。如此壹来,马列主义相当于要毁灭人性与人类而创造壹个新的物种——改造自然的高级野兽,这不就是马列主义关于人的定义吗! 二、马列主义唯物论对宇宙的理解 西方哲学(二元思维下)从内容上可分为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从探索物件上可分为自然哲学、历史哲学(关于社会发展的哲学)、超自然哲学(即神学);从方法论上可分为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注:关于实用主义的介绍可参阅笔者《谁是真正的实用主义者》)。对马列主义来说,他的学说中缺少伦理学部分,因为它是兽类性转向,不需要伦理学;另壹方面,他的学说中也没有超自然部分,因为在马列主义的宣传中,神的天国是不存在的;最后,马列主义据说是扬弃了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各自的缺陷,“挽救”了头脚倒置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创立了唯物的辩证法。因此,根据西方哲学的体系,马列主义可以分成五个部分来认识:本体论、认识论、自然观、历史观以及辩证法,由于本体论和自然观在马克思那裡是重合的,所以,实际上是四个部分,即唯物的自然观(本体论)、唯物的历史观、唯物的认识论、及唯物的辩证法。 这壹部分先讲讲马列主义的本体论,即唯物的自然观。本体论说简单壹点就是研究宇宙(或存在)是什麽的学问(即世界的本原或本体是什麽)。 1.哲学史上第壹伪命题——物质第壹性原理 相对之前的哲学家对宇宙所进行过的宏大的思辨研究来说,马列主义并没有进行过类似的工作,马列主义对待传统本体论的态度是取消主义,认为传统“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所以,以改造世界为目地的马列主义无须花时间去细究以往本体论中那些逻辑高明的学说,也没有想过要对宇宙的存在及历史进行深入细緻的前沿性探索,这也本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壹个什麽都不研究、也不注意推究别人学问高明之处的门外汉,却怎麽敢以壹种无可置疑的语气把前人的壹切研究成果全部否定了,难道是这人的学问真的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绝对高度?要麽就是这帮人狂妄浅薄到对複杂世界壹无所知的程度吧! 脱离了形而上学的逻辑论证,也缺乏“西方实证科学”的实践深度(马恩列斯本身并非科学家,对自然科学的深刻道理也知之甚少),马列主义只能以自创的简单粗糙的认识论来代替历史上複杂的本体论探索,这使得“宇宙是什麽”对马列主义来说只剩下壹个光秃秃的名词——物质,宇宙就是物质,物质就是客观实在,这相当于说“他爹就是他爸,他爸就是他父亲”,至于他父亲从哪裡来,对不起,这个问题不需要探索,只要能感知、认得他父亲、改造他父亲就行了。于是,列宁进壹步解释到“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複写、摄影、反映。”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壹个本体论的表述,它只是以“如何认识宇宙(宇宙在马列主义那裡等同于物质),宇宙与我们的关係”的认识论角度取消了传统形而上学关于宇宙本体论的探索,把人类的认识视野从最深奥的宇宙规律探索拉回到最肤浅的关于宇宙的同义反复的概念表述上。另壹方面,“宇宙(物质)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这是壹个没有经过任何逻辑证明也不可能被经验所证实的“伪命题”,(可参见下文休谟的彻底经验主义的论证)然而,这个伪命题却作为马列主义整个学术大厦的地基而被称为“物质第壹性原理”,最浅陋的辩证唯物主义(马列主义的别称)就这样以壹种狂妄无知的态度宣告自己诞生了,于是,最複杂的本体论探索在马列主义这裡就只剩下壹句“世界统壹于物质”。在二元分化的世界里,如果连物质和精神的基本关係都没有被明确证实 ,又如何能得出“世界统壹于物质”而不是“统壹于精神”呢?可见,马列主义的唯物论只是逻辑暴力下的空中楼阁而已。 2.从西方的“二元思维模式”到马列的“对立思维模式” 这裡再提壹下西方哲学另壹个基本问题,即壹元和二元的问题。 西方哲学中宇宙被理解为物质和精神两部分,这是典型的二元思维,而在中国,宇宙是物质和精神的统壹体,物质与精神是同壹个事物,不分彼此,宇宙是有人格的,天人合壹,万物有灵,这是壹元思维。整个西方哲学大部分都是二元思维,这导致了西方哲学中物质和精神、理性和经验、形而上和形而下、唯名和唯实……等等的分歧和争论,但这些争论大多在理性的态度下被限制在学术争鸣的领域,都表现为“逻辑之争”,从来没有演变为阶级对立下的不可调和的“立场之争”;另壹方面,在这种基于物质和精神二元划分的对立性思辨中,也产生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样的说法,但都属于逻辑上的偏重,从来没有马列主义所说的基于立场性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学术派系存在。在二元思维下,西方哲学的划分也正如本章开篇所述,从内容上可分为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从探索物件上可分为自然哲学、历史哲学(关于社会发展的哲学)、超自然哲学(即神学);从方法论上可分为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西哲史上只有马列主义壹家是以自己狭隘偏激的目光,在二元思维的前提下,对西方传统哲学进行了绝对对立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立场性划分,这完全颠复了西方哲学的本来面目,使西方哲学中性的“二元思维”被进壹步改造为马列主义的恶性的“对立思维”。 [注:西方哲学中的唯物和唯心的区分仅仅表现为观点的对立,而马列主义中唯物和唯心的区分表现为立场的对立,它们二者同名异质,内涵完全不壹样,马列主义是以“立场论”歪曲了西方正常的二元逻辑思辩。 立场是原则性的逻辑,而观点只是应用性逻辑的产物,在相同立场下,完全可以对同壹个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如家庭成员对家族裡的壹对夫妇的婚姻危机问题发表意见,他们的立场都是壹致的,就是为这对夫妇的幸福着想,但观点却是千差万别,有的人赞成离婚,有的人建议继续壹起生活。 西方哲学中的唯物和唯心都是基于相同立场的产物,这个立场就是探究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建立确定的知识体系,而马列主义的立场却是要改造世界,以暴力手段摧毁旧制度,所以,它才要以立场论在学术领域制造根本的对立。关于立场问题的研究及破马列狭隘偏激的立场论,请继续关注后续文章《混淆是非的立场论》] 看看马列主义基于立场论和对立思维模式下对西方哲学的歪曲: 马列主义认为,坚持物质第壹性,物质决定意识(精神),意识受物质支配的观点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就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分为三个阶段:壹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主要指前亚里斯多德阶段的泰勒士、赫拉克里特、德莫克里特等人的始基论(原初物质论);二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主要指以牛顿力学原理为基础的机械论和以道尔顿原子理论为基础的物质结构论;③辩证的唯物主义,就是马列主义的客观实在论。唯心主义分两种情况: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所有的宗教(有神论)都是客观唯心主义。唯物主义是真理,唯心主义是谬误。在唯物主义中,以前的唯物主义具有朴素的真理因素,而辩证唯物主义则是完全的绝对的真理。 根据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原则,马列主义教士把所有的哲学(甚至中国的内证体悟的修炼之学)都壹概划分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把人们在宇宙探索过程中的不同观点的思辨研究统统看成是阶级对立下的狭隘立场的产物,把与辩证唯物主义不同的所谓“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统统看作是完全谬误或者是部分谬误的旧哲学。以至于在大陆做学问,道理和逻辑不是第壹原则,坚持什麽样的立场才是搞学术的第壹原则,真理和谬误之间的界线完全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来划分的,这既是对独立学术精神的最大的玷汙,也是对真理的最粗暴践踏。 其实,二元思维下西方的哲学无非是以各自偏重的角度共同探索了宇宙在形而上学中可能的全貌,它们看似对立的观点实质只是不同角度下的不同内容,并非是同壹角度下的不同观点,在内在逻辑上,它们有时恰恰是壹个整体学术体系下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基于共同立场)。而且西方哲学中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基本上都是有神论,在自己的学术体系中都可以推导出神的存在(虽然他们对神的解释和理解是完全不壹致的),只有马列主义既用语言暴力否认神的存在,又不能在逻辑和事实上证明神的不存在,属于最不讲理最无赖的壹种“学术”,所以,马列主义实质是伪学术、伪哲学。 第二章小结 如果说,西方传统哲学只是在错误的二元思维的前提下对宇宙进行了尽可能的逻辑正确性探索,那麽马列主义则是在错误的二元思维前提下对宇宙的理解进行了无逻辑的语言暴力强制,使它的宇宙学(辩证唯物主义的客观实在论)迈进了更加错误的死衚衕。而且从语言逻辑的暴力最终演变为共产主义革命及共产党政权的行为暴力,也恰恰反证了其学说之荒谬,所以只能依靠暴力手段来强制人们接受。 三、浅析马列主义唯物的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之荒谬性、浅陋性与反动性1.“唯物的辩证法”——最无耻的学术抄袭 在中国大陆,人们对哲学的理解除了唯物主义,就是辩证法,以为哲学就是这麽两个简单的立场问题,即不是探索什麽的问题,而是坚持什麽的问题,于是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不但成为中国大陆所有哲学体系的基本内容,而且也更被强迫规定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什麽是辩证法,这个问题先不探讨,留待下壹篇文章专述。 马列主义的辩证法从头到尾全部来自黑格尔的学术,这早已是公开的事实,只是马列主义说自己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的,他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扬弃,所以本质上是不壹样的。这裡且不论黑格尔的辩证法到底是不是唯心主义,只说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麽笔者能不能把牛顿的力学三大定律扬弃壹下?说牛顿原来的力学定律是唯心主义的,是基于有神论和绝对时空观下的产物,而笔者的唯物的三大定律是在无神论和相对时空观下对物质运动的经验总结。这样根据正宗的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创造出来的《唯物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不是应该成为中国大陆的最新科学成果?这个想法壹点也不好笑,根据马列主义对牛顿哲学的看法,情况正是如此(即马列主义认为牛顿的哲学是客观唯心主义)。 黑格尔辩证法中的三大基本定律是西方哲学关于整个宇宙运动的最高的哲学总结,如果连牛顿的力学三大定律都不能进行类似的唯物主义改造,那麽有什麽理由可以对西方哲学中有关宇宙的最高哲学规律进行如此荒谬的篡改呢? 可见,所谓的唯物的辩证法就是彻头彻尾的学术抄袭,其辩解理由荒谬可笑,不但在逻辑上不能自圆其说,在现实中更是为真正学术精神所不容。除了这个抄袭所得的最有价值的辩证法,真不知道马列主义还能剩下什麽?而且马列主义把本属于本体论的黑格尔辩证规律当作方法论使用,使黑格尔哲学精緻的本体论蜕变成了毫无意义的绕口令似的“唯物的辩证法”,本身就已表明缺乏了本体论的马列主义在逻辑上将会是多麽的苍白和浅薄。这个问题也留待下壹篇文章叙述。 最后,简单罗列壹下黑格尔所揭示宇宙与思维运动的辩证规律: 壹对立统壹规律(又叫辩证矛盾规律);二品质互变规律;③否定之否定规律。 希望中国大陆的学生读到这裡能明白,这是黑格尔的学问,不是马克思的学问。 2.“唯物的反映论”——哲学史上最浅薄的认识论2.1西方哲学中的认识论 认识论就是研究人类知识的来源、知识的可靠度、人类的认识能力等问题的哲学学问,认识论和方法论在哲学体系里基本是重合的,因此,在二元思维模式下,西方哲学的认识论从古到今实际上有三条线索: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西方哲学中的怀疑论属于经验主义体系。 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主要分歧在于理性和经验,这两条认识路线之间的争论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时代,体现为柏拉图“形相论”的“分有”和亚里斯多德“形式逻辑”的“推理”之间的对立。但这并非马列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的对立,事实上,西方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是在二元思维前提下分别研究了永恆存在的静止领域和生成的动态领域,共同完成了在西方哲学体系下对壹个完整世界的可能的探索,诚如上文所述,它们之间的对立只是体现在研究领域、研究角度的不同,在其学术体系的底层逻辑上,很多时候恰恰是壹致的。 比如柏拉图的“形相论”说万物都有壹个纯形式的原形(相,或者是形相),万物都是从那裡“分有”出来(就象从壹个整体车床的不同模子里浇注出来),相是不变的,先于事物而存在;亚里斯多德反对柏拉图把事物的形式和质料分离,他说不存在没有质料的纯形式,并在形式和质料统壹的前提下运用“四因说”(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目地因)解释了在现实世界万物的生成和运动变化的规律。但在涉及到运动的根本原因时,从潜能和现实性之间的逻辑推理中,亚里斯多德不得不承认在逻辑上有壹个“纯形式的现实性”(就是壹个没有潜在性的目地,即它本身不再向前运动变化)作为“不动的推动者”(第壹因)来引导着事物向自己生成变化,这个“纯形式的现实性”是先于变化而存在的。简单壹点,相当于柏拉图说“万物运动从形式(相)中来”,亚里斯多德说“万物运动靠形式(不动的推动者,纯现实性,没有潜在性的目地)来推动,并向这个形式中走去。”这不是殊途同归吗! 再比如说,近代经验主义的代表、被马列主义看作是机械唯物主义者的霍布斯,他的认识路线秉承亚里斯多德的传统,即通过观察建立起公理、再从公理出发进行演绎推理来获得精确的知识,但是在涉及“人类活动”的第壹因时(霍布斯将专属于人类和动物的运动分为两种:壹作为生理功能体现的生命运动,如脉动、营养、排泄、血液流动、呼吸等;二作为人类自然活动能力体现的自发的运动,如走动、说话、肢体的有意运动等)[1],他又不得不认为“因为走动、说话以及类似的自发运动总是依赖对是否、以何种方式、以及什麽的在先的思考。所以很明显,想像是所有自发运动的最初的内在的开端。”[1]这个“想像第壹因”之说与同时代理性主义的代表、被马列主义看作是唯心主义者的笛卡儿的“理性第壹因”之说(我思,故我在)在逻辑上已经是同出壹辙了。 可见,西方传统的认识论并非表现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立场和路线上的不可调和的对立,诚如前文所述,理性和经验的偏重只是认识角度的差异而已,而且很多经验主义的哲学总是在本体论上不约而同的回归到理性主义那裡,这既体现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内在统壹,又表现出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在内在逻辑上的壹致性。 当经验主义在本体论方面回归理性主义时,理性主义则在思维模式上向壹元思维靠近,这是西方哲学在自身逻辑体系下的必然表现,这就象壹个弹簧被拉开时必然产生回归原位的反向拉力壹样。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固然是二元思维,但已经开始使用“直觉”作为人类理性的第壹因,在思维方式上,“直觉”更能弥合传统哲学主客二元分离下的“感知”(经验)和“分有”(理性)之间的裂痕,使它们向壹元思维回归。 笛卡儿的“直觉”只是作为寻求确定性知识的基础,到了柏格森那裡,“直觉”已经开始成为壹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成为壹种把意识和物件同壹起来的动态性的“绵延的过程”。从“绕行和进入”的关係中,柏格森揭示了通过从外部观察(绕行)并以符号化来表达的近代自然科学感知世界的分割分析法之不可靠性,这种依靠分析方法的“科学的意义最终只能是对它所分析的物件的性质的歪曲”[1],因为“在每壹个例子里,分析的理智是通过摧毁事物的本质来认识事物的”[1],特别是在认识主体时,“从外面来感知构成壹个人的本质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定义上他的本质是内在的。”[1]因此,有另外壹种认识自我的方法,它就是“直觉”,直觉“指的是……当下的意识,壹种与所看到的物件几乎不可分的眼光,壹种接触甚至重合的知识。”[1]在柏格森眼裡,直觉代表着“进入”物件的方法,“借此壹个人置身物件之中,从而能够与物件所具有的独特的因而不可表达的东西重合起来。”[1]可以看出,柏格森已经从逻辑上间接的怀疑到了“主观和客观能否分离”这壹西方哲学真正的死结,并且明确的提出只有“直觉”才是认识事物最可靠的方法,而正式终结西方哲学的二元思维模式、建立起真正直觉主义壹元思维模式哲学体系的正是与柏格森出生在同壹年的胡塞尔。 胡塞尔创立了后现代主义最核心的哲学体系——现象学,它动摇了西方自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开始的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模式(主客二分),宣判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死刑。胡塞尔尊崇笛卡儿为现象学真正的创始人,这也反映了“直觉主义”这种思维方式在近代西方的真正发展历史。现象学消解了传统哲学中“现象和意识”(即客体和主体,经验和自我)之间的分歧和对立,认为对经验的更精确的描述可以表达在三个词项当中:“我思某物”(ego cogito cogitatum),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相对而言,笛卡儿的“我思”仅仅只是两个词项“ego cogito”, 仅仅只是壹股纯粹的意识流,而胡塞尔否定了这个纯粹自我的存在。因此,对胡塞尔来讲,意识的本质就是“意向性”,事物就是我们意识到它们存在的东西,我们对事物的感知由我们对意向物件的筹划所构成,“意向性”既是意识本身的结构,也是存在的基本范畴。也就是说,胡塞尔根本不认为意识和现象有区别,他以“意向性”这个哲学范畴统壹了以往有关二者之间的所有争论,宣告了壹种有别于西方传统二元思维模式的新的彻底的壹元论哲学的诞生(如果我们熟悉东方的佛道修炼,那麽对于现象学的基本思路可以说是壹目瞭然的)。 现象学的诞生,对西方哲学来讲犹如石破天惊,它在本体论和认识论领域全面终结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在本体论方面,现象学揭示了“现象即本质”,本质不是超验的,而是彻底经验化的东西,本质并不是“实有”的,而是“生成”的,因此,传统形而上学所追寻的终极性、始源性的“本体”事实上是不存在的,真正值得关注的本质就是“显现自身”(生成),本体就是“具意向性的主体”;在认识论方面,现象学揭示了“现象不是被感知的,而是构成的”,因此,不存在主客体的区别,也没有独立于主观之外的自然(宇宙、或是客体),存在只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意识也是关于某物件的意识,这等于宣告了传统的基于主客二分的“感知主义”(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共同承认的认知路线,只是在强调感知和心灵的不同功用方面二者有分歧)的认识论都是空中楼阁,而基于壹元思维的“直觉主义”的意向性认识论才是认识的真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现象学又被称为“最彻底的经验主义”,它的出现从理性主义这条线索上来看,可以追溯到笛卡儿的“直觉主义”,而从经验主义的角度来看,又是秉承了近代从洛克开始经贝克莱而到休谟的经验主义传统,特别是休谟的怀疑论(休谟把经验主义贯彻到最严格的程度,因他连自我的观念都要否定掉,所以这种最彻底的经验主义在哲学史上又被称为怀疑论)。休谟排除了洛克和贝克莱经验主义中残留的形而上学部分,以最彻底的经验主义的方法否定了任何“实体”存在的可能,他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我们的壹切观念都来源于经验(与我们的经验不可分割),那麽“壹个独立我们经验之外的客体”的观念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们的感觉并没有告诉我们事物独立于我们而存在;另壹方面,我们经验不到壹个“自我”的观念,因为我们经验到的自我总是与冷热、爱恨、苦乐、喜怒等壹系列的感觉分割不开的,“它们除了壹束或壹堆知觉之外什麽也不是”[1]。休谟以这种最严格的经验主义逻辑论证了“没有独立于主观的客观实在,亦没有独立于感觉之外的理性自我”。这种最彻底的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在思维模式上已经和现象学的认识论完全契合了。 可见,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分歧最终在现象学中被统壹起来,这不是在心物(主客体)二元分化条件下的“辩证统壹”,而是将二元世界重新合二为壹的“还原与归壹”,是思维方式上的彻底更新。 由最初的朴素生命科学的壹元思维分化为形而上学的二元思维,再由形而上学的二元思维向“去形而上”的壹元思维回归是西方哲学史中壹条清晰的逻辑轨迹,它既展现了西方哲学在错误的方向下依据自身努力所进行的迷途知返的艰难进程,也显示出近代以来,特别是在西方“外实证的自然科学”大肆侵蚀东方修炼之学以来,壹种冥冥的天意在暗中调整着西方文化中这壹切错误的倾向,使之向宇宙大道回归和靠近。现象学以西方文化自身的体系对西方哲学传统进行了自我的否定,开创了西方文化中真正人文的、理性的、真知的认识宇宙的哲学路线,在知识体系中向上可以衔接到中华文化的儒学层次。可见,西方哲学的终点正是中华文化几千年前的起点,这就是人类两大文化体系在近代经过血与火的冲撞后所求证出的真实结果!中华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优劣之别,对国人来讲,也应该在“五四”后近壹百年的实践中有壹个基本的定论了。 2.2马列主义的认识论 当西方哲学全面回归中华文化时,马列主义却表现出对这壹历史潮流彻底的反动,可以这麽说,在每壹个领域,马列主义都是把西方哲学中的错误倾向发展到了它的极端化形式。 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基于西方传统的二元思维模式,但又表现出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在逻辑上互补映衬的倾向,它用所谓的“辩证法”来处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逻辑分歧。辩证法到了马列主义那裡已经退化为壹种最无聊的语言游戏,它不对任何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而只是对问题进行“亦此亦彼”的调和,比如在面对西方哲学中经验和理性之争时,马列主义这麽解决:“认识分为感性和理性两个阶段……感性和理性不可分割,感性中有理性,理性中有感性……”至于感性认识可分为感觉、知觉、表像及理性认识可分为概念、判断、推理等等关于二者的更精确的学问则大多都不属于马列主义自己的学术体系。所以,马列主义的认识论既不是西方传统的理性主义也非经验主义,而是其自己标榜的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 [注: 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都强调主体的功用,如感觉和意识,二元的经验主义承认有壹个独立的理性世界存在,这当然也是理性主义的基本观点,壹元的、彻底的经验主义则否认任何独立于感觉之外的客观存在和理性世界(主观存在),而辩证唯物主义却强调客体的独立性,强调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它们完全不是壹路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叫做反映论,它首先规定有壹个独立于感觉(经验)和意识(理性)之外的客体存在着,而认识的本质是人类的感觉与意识对这个在感觉和意识之外的客体的反映,这从逻辑上怎麽可能呢(见前面的现象学及怀疑论)?整个马列主义体系都是非逻辑的、反逻辑的,它的认识论依然如此。前面说过,马列主义没有本体论,是以认识论来代替本体论的,而它的认识论的前提(物质第壹性原理,即客体独立于感觉和意识之外存在)又是壹个经不起逻辑检验的伪命题,因此,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基本上是空话、绕口令语言游戏及逻辑暴力的集合体,我们可以壹项壹项来看。 “认识的来源是实践活动”,这是大空话。在西方哲学中,关于认识的哲学问题有:实践中感觉如何产生经验,这种经验的本质是什麽,它可靠不可靠,理性为什麽可以超越经验,理性的来源是什麽……等等,贝克莱、休谟、康得、笛卡儿、胡塞尔等都是在探索这些更细緻的问题时总结出了智慧的学术体系,它们研究的对象是实践中产生的认识的更精緻部分或者更深刻部分,只有马列主义仅仅把这个大空话当作大发现,而不能提供任何内部逻辑上更明晰的知识(提醒壹下,空话壹般是最大的实话,但同时却又最无知识含量,它不等于学问,学问是更精緻的细节。)“认识的过程分为感性和理性……”(见前文),这是绕口令式的语言游戏,没有解决任何逻辑及实际的问题。西方哲学中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都在认真探索感性和理性的内部规律,在解决其中的逻辑问题时最后不约而同的回归到了现象学那裡,合成了感性和理性在壹元思维中真正统壹的高级哲学体系,而马列主义却只是用所谓的“辩证法”在语言上调和了二者之间表面上的分歧,既没有解决任何逻辑问题,更无任何高明的逻辑上的创建。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这是逻辑暴力。上面讲过,独立于主观之外的客体是否存在,马列主义没有给出任何证明,以此为第壹原理,属于逻辑的暴力。而且这个问题已经被现象学及怀疑论的壹元性逻辑所彻底证伪(亦被现代自然科学所否定,微观领域没有主客体的区分,宏观领域所谓的主客体不过是人的感觉所造成的壹种幻觉欺骗而已)。所以,这种反映论的前提就已不存在,以后的推论更是无稽之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这既是空话,又是逻辑暴力。因为壹方面,对于实践如何检验真理,马列主义依然站在错误的主客二分的立场上,认为主观应该去符合客观,可见,它并不懂得真正实践检验的含义;另壹方面,面对数学上的无穷问题(求极限)的纯逻辑证明,马列主义又不得不承认逻辑证明也是检验真理的有效手段(强调逻辑证明和实践检验的辩证统壹),但是,既然逻辑证明可以超越现实中有限的实践证明,那麽整个西方哲学中形而上学的宇宙论逻辑体系又怎麽可以被不经任何逻辑分析的诬衊为错误的唯心主义哲学呢?没有任何逻辑成分的马列主义认识论又有什麽资格指责理性主义中那些高明的逻辑推理为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呢? [注:真正的实践检验分为两个层次:壹天人合壹,个人内体验对佛法(包括道)的实修实证,二知行合壹,道德天命观及历史规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体现,人们敬天畏命,过着合道的生活。 西方自然科学依然是主客二分的产物,是二元思维下的外实证学问,是人类依靠外部感觉探索世界的延续,它的方法论可以在现象学那裡被否定,西方自然科学至今依然没有探索到壹元的真正的实证科学——生命科学的真谛,西方自然科学所检验到的学问,只有“用”的价值,却没有“真”的价值,即只有效用的价值却不是真理。这个道理在中华文化中的层次上更容易理解,所以,近代自然科学的所谓实践检验,并不是真正能升华人类理性,贯通理性与信仰之间所有藩篱的那种真正实践检验。] 可见,马列主义的认识论既不符合西方哲学的逻辑演证原则,更与中华文化内证体悟的修炼法则背道而驰,它除了以武断的立场到处歪曲人类文明的精华以外,在学问上并无任何高明的创建,它的唯物主义反映论是哲学史上最浅薄最无知识含量的认识论,属于最幼稚的水准。 3.唯物的历史观——史上最血腥反动的历史观3.1西方哲学中的历史观 历史观就是人们对社会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看法,历史观属于历史哲学的范畴,它研究的是历史的逻辑体系,而不是历史的现实材料。 西方的历史哲学壹般都和超自然哲学(神学)有着紧密的联繫,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作为神学的壹部分而出现的,特别是中世纪,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基督教神学家将西方哲学和基督教教义进行了最严格的逻辑结合,使基督教神学的历史观在那个时代曾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神学主要回答人从哪裡来?到哪裡去?人生的目地和意义在哪裡?而这正是历史哲学的最高学术追求,历史哲学和神学的结合表明了人生的目地将会从高层次中寻求到解答,因此,虽然基督教神学被哲学化(形而上学化)后道法的层次在降低,但对于世俗的历史哲学的统筹,使它依然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维繫着人类对神的敬仰和对自己生命意义的正确看法,这是中世纪神学历史观的积极贡献。 由于西方文化是利益导向的文化(可以参考《伏魔十三式》)第5式,世俗的利益追求必然与神学的超世俗追求产生价值观上的冲突,世俗哲学与神学的对抗是迟早都要发生的事,这就是所谓的文艺复兴运动。文艺复兴产生了两个结果:壹是神学和世俗哲学的分离,这个过程也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在否定神学的世俗哲学和破坏和谐的自然科学的双重作用下,神的教诲越来越远离人类;二是教权和政权的分离,使世俗生活的追求从宗教的道德约束中完全脱离出来,人的私慾被无限制的放大,这造成了西方后工业社会的种种道德危机和社会问题(我这裡讲的是西方政教分离后道德失控的负面影响)。 历史哲学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生了世俗化倾向,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义大利人维柯所着的《新科学》。在这部被维柯称为“关于各民族的共同性的新科学”中,维柯通过研究各民族语言、习俗的演变,用壹种“貌似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式解读了历史上各民族的起源及其社会制度的发展过程,维柯将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和人的时代。但是有意思的是,维柯所讲的世界各民族不包括“神的选民”希伯莱民族,维柯是站在基督教徒壹神信仰的立场上对异教诸民族的起源进行了所谓的科学研究,在维柯那裡,虽然宗教是世界上各种政府最初的形式,但只有基督教才是真实的,其它宗教全是虚伪的,所以,异教民族的宗教、起源于对雷电及自然力的恐惧(维柯说这是神的间接启示所能使用的最好的方法),异族的历史是由野蛮原始向文明开化逐渐发展进化,而基督教的历史却是真神所传的高级文明的发展史,人类的历史最终体现着天意的结果。 维柯的历史哲学实质是壹种基督教神学历史观和当时兴起的科学研究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在基督教看来,既然其它民族都是偶像崇拜,他们的宗教里没有真神,那麽,在涉及解释其它民族的历史时,基督教的历史哲学家们(如维柯)就有可能会採取壹种“进化论哲学”的方式,特别是在18世纪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全面兴起的那个时代,这种二元的历史观(这裡的二元是指神学和无神论的混合)为19世纪“生物进化论哲学”及彻底的反基督的“唯物主义无神论哲学”的出现埋下了伏笔,这也是基督教徒壹神信仰自身的缺陷所导致的恶果,马克思主义的出现,也许就是这样壹种历史逻辑现象的必然。“义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拉布里阿拉在《唯物史观论文集》里推崇维柯为唯物史观的先驱,马克思的女婿拉法格在《经济决定论:马克思的历史方法》(1907年)壹书里详细论证了维柯和摩尔根与马克思主义的关係…托洛茨基在《俄国革命史》第壹页就引了维柯的话。”[4]维柯在共产俄国时代被看作是阶级斗争学说的祖宗,而在西方学术界,维柯也被称为历史哲学真正的创始人,这壹切都表明了《新科学》在方法论上所引发的无神论后果,这恐怕是维柯在贬低各民族、突出基督教信仰时所没有意料到的。 维柯的历史哲学毕竟是为基督教作见证,他的“疑似进化论哲学”也仅仅只是解释其它异教民族在(他认为的)没有真神直接启示下、在由自身想像所创造的宗教的启示下(神的间接启示),由野蛮状况走向文明社会的历史,他最后的结论可以总结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体现着天意直接启示(基督教的启示)或者通过部落自然法间接启示(源于天意的雷电而自创的宗教启示)的结果。可见,维柯既没有否定神的存在,亦没有把人类和动物的起源在本质上划等号,这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所宣传的“无神论”与“生物进化论”是有天壤之别的。 维柯将历史看作是各项基本法则的体现,并且是理性的产物,这对于突破西方传统神学历史观对人类历史的含煳性解释是有重大学术意义的,只是维柯的方法论在不知不觉中也已经打开了抛开神的信仰而独立研究人类社会起源的潘朵拉之盒,这为后世唯物史观的出现也开了方便之门。可以说,维柯的历史哲学是西方历史哲学的转捩点,它的方法论中同时包含着正面和负面的因素(负面因素不是维柯自己的错,而是基督教徒壹神信仰导致的逻辑问题),维柯之后,西方历史哲学中最高级的部分和最低级的部分正是分别沿着《新科学》方法论的正反两条线索、而各自得到的结果,它们分别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 同维柯壹样,黑格尔也把历史看作是壹种自然法则和理性的过程,只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理性”获得了更自由的状态,“理性”是世界的主宰,是形而上学中最高级的范畴。如果说维柯只是站在基督教信仰的立场上用人类的科学语言来试图解释神对世界历史的安排,那麽黑格尔则是站在人类自己的立场上,对包括上帝在内的宇宙中的壹切现象的运动和发展做出了科学的研究和形而上学的解释。黑格尔把世界历史看作是活动的“理性”的丰富产物,是“理性”(神圣的智慧)之目的的自我实现、自我完成的过程,黑格尔驳斥了西方神学中关于上帝的不可知论,认为包含无限内容的“理性”和上帝具有同壹属性,上帝的启示正是通过在“理性”中的启示而实现的,人类认识这种启示的过程,既是“理性”实现其目地的过程,也是“理性”自我认识的过程。黑格尔的哲学跨越了俗世和天国(基督教神学)及现象和本体(康得哲学)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打通了神和人、精神和物质直接联繫的通道,它在西方哲学史上第壹次把人和神、自然和社会置于同壹个逻辑体系之下,并通过形而上学的方式揭示了隐秘于其中的共同规律。 在黑格尔哲学中,“精神”是与血肉及“物理自然”相对应的包含了“理性”和“意志”的“心理自然”的综合体。“精神”是自然中最活性的特徵,它包含在“物理自然”与“心理自然”的内部,是宇宙(自然)的本体性因素,“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因此,宇宙的本质也是自由,人类的历史就是宇宙的自由本质的实现,是通过精神自己认识到自己的本质而实现了自由。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精神知道它自己,它是自己本性的判断,同时它又是壹种自己回到自己,自己实现自己,自己造成自己,在本身潜伏的东西的壹种活动……世界历史可以说是精神在继续做出它潜伏在自己本身精神的表现,如像壹粒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和果实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5] [注:黑格尔哲学中的自然包括物理自然和心理自然,这是西方哲学中真正壹元的自然范畴,与中华文化对宇宙的理解在思维方式上是相通的;另壹方面,关于他的哲学中精神和理性的关係,可以简单的表示为“精神=理性+意志”,理性是精神的壹个方面,精神对世界的安排是靠意志来驱动,靠理性来使之符合目地和规律,所以,有时侯他的哲学中讲“理性的自我实现”,有时讲“精神的自我实现”,实质是壹样的。] 黑格尔的哲学蕴涵着“生命即宇宙、宇宙即生命”的中华文化天人合壹思想的精华,可以说是天人合壹的宇宙存在方式在形而上学领域较真实的反映,是西方哲学史上在本体论方面真正的“心物合壹的壹元论哲学”;另壹方面,“精神的自我实现”也蕴涵着现代科学生命全息理论的因素,宇宙和我在本质(精神)上的同壹,正是中华佛道修炼所依托的基本原理;而“精神的自我认识”,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于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的“我思某物”来说,则是“我思我自己”的真正的“主体性认识论”,这正是中华内证体悟的性命修炼之学在形而上学的认识论领域最可能的表达形式之壹;最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从宇宙运动的宏观背景下来解释人类历史,把人类社会发展和宇宙运动中最活性的因素联繫起来,揭示了世界历史与宇宙精神的对应关係,这亦符合中华文化“观天之道,执天之行”的天命历史观。可见,黑格尔的哲学处处渗透着中华修炼文化在形而上学领域最可能的反映,是西方形而上学中最难能可贵的真知灼见,也因此达到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最高成就! 黑格尔哲学的不足之处,特别是他的历史哲学的不足之处,在于从形而上学向具体应用领域过渡中产生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误差(形而上学在现实应用中的错误,而非形而上学本身的错误),盖因为当时的历史条件还没有给西方学者提供足够理解中华修炼文化内涵的人文基础,因此,他对历史上最高级的中华文明作了最低级的理解,把中华文化理解为理性的蒙昧时期,而没有认识到他所谓的“精神的自我认识”的最高级阶段恰恰体现在中华修炼文化之中。但是瑕不掩瑜,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在本体论、认识论及历史观方面都达到了西方哲学的最高成就。 3.2马列主义的历史观 当黑格尔以严密的壹元论哲学在历史哲学领域弥补了维柯《新科学》在方法论上的二元缺陷,将世界历史和上帝的存在联为天人合壹式的生命整体时,未来全面颠复他学术成果的恶汉也悄悄的在他的家乡德国诞生了,1818年,既是黑格尔在柏林大学开讲历史哲学的起始年,又是马克思投胎转世的降生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历史风云际会吧! 马克思将自己的历史观命名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它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全面体现。“唯物史观”完全是以对维柯和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歪曲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它的外表裡包装着二者学术精华的形式,如下:壹以 “无神论”取代了维柯历史哲学中的宗教启示二元论,将“间接启示”改造成为“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二以“生物进化论”取代了基督教的“神创论”,将人类的祖先歪曲为原核细菌;③以主客二分式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逻辑暴力取代了黑格尔精神物质相统壹的“心物壹元论”,将活性的精神置于非活性的物质控制之下,使以自由为本质的精神泯灭了它的本体属性;四以非活性的物质的辩证运动取代了活性的精神的辩证运动,将“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自我实现是属灵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歪曲为“非灵的物质的自我实现”过程(非灵的事物不具备“自我实现”这个属性)。 另外,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基本遵循了黑格尔的方法论,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体现了壹种必然的过程,全部历史有壹个预定的目标,人类社会在壹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所推动下、按照壹种既定的方式、向这个预定目标发展。但是,在其历史观的具体内容上,马克思的理论却与黑格尔完全背道而驰,如下: 壹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历史的推动力来自人类社会的内部,就是人的“理性及自我意识”(精神),历史的目地是人(精神)的自由的实现,也就是精神的本质的最终实现(黑格尔哲学是主客壹元的哲学,其中人的精神与上帝是同壹的,并不是马克思所歪曲的客观唯心主义);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历史的推动力来源于人类社会的外部,来自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力量,也就是生产方式,人类历史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历史的目地最终体现为生产力的进步、物品的极大丰富及按需分配的实现,也就是马克思所谓的人从物的束缚中获得了自由(这当然是壹种不可能实现的自由,物质的追求只会导致对物质的更多需求)。 二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历史发展的过程表现为“绝对精神”的正反合否定之否定式的辩证运动,当自由的观念完全实现自己时,辩证过程将达到壹个终点;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历史发展表现为物质秩序的辩证斗争,尤其是表现为由物质利益所划分出的阶级之间的对立斗争,当阶级之间的内在矛盾解决了,运动与变化的主要原因将消失,于是出现壹个无阶级无社会差别的历史终点。这种理论的最可怕之处在于,把历史过程中的非正常的暴力冲突及战争状态逻辑化、伦理化,使“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成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必需环节和必要手段,这种史上从未有过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暴力斗争学说给近代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灾难和无止尽的红色恐怖,完全改变了近现代世界历史正常的运动轨迹。 ③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有神论,在“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中,历史的目地也将体现出人类向上帝那裡回归的趋势;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无神论,在物质的自我实现中,人类将建立按需分配物品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式的人间天堂。 最后,在人性的认定上,既然唯物史观中人已经失去了神创的神性和灵性,理性也被置于“客观实在性”之下、成为壹个不自由的附属物,所以,马克思把人定义为“可以制造工具的动物”,人的存在方式是“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关係”(社会实践)。 可见,唯物史观的核心就是否定神的存在,否定任何与神的存在有关的哲学和文化传统,其目地是要在社会历史领域将人和神的关係完全颠倒过来,使人忘记自己的高贵来源,迷失自己的神圣本性,使人生的目地从敬天畏命、返本归真而蜕变为战天斗地、追求生产力发展和物质利益的享受;另壹方面,唯物史观否定了“精神”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它从人的最低级需要与最低层次属性上、去理解人类历史,把道德水准从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准体系中完全剔除出去,这将使人类社会道德沦丧、伦理颠倒、在物慾的追求中逐渐失去理性和精神的制约,在行为方式上向低等的兽类靠近,最终在历史进程中彻底的堕落为披着人皮的兽类。 第三章小结 马列主义的唯物论是以生物进化论为根基,以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为前提,以黑格尔的辩证规律作为自己的方法论,以暴力砸烂现存的全部社会制度、建立子虚乌有的人间天堂为其理论的实际应用和最终目地,其学说中到处充斥着浅薄、愚昧、无知、狂妄以及暴力、血腥、和恐怖主义,它在学术上无任何高明的见识和创造,壹言以蔽之,辩证唯物主义堪称逻辑上的矮子、行为上暴徒和狂妄无知群类里的“巨人”!辩证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毒的精神毒品,是真正的精神鸦片,这个观点的证明只要看壹看吸食这种毒品后人们的行为表现就知道了。 辩证法的本质 作者 惠虎宇 写于 二零一八年 马列主义及其徒子徒孙中共认为,看问题要“辩证”(这裡加引号的辩证说的是中共的伪辩证法)的看、全面的看,要“壹分为二”的看,既要看到问题的这壹面,又要看到问题的那壹面。所以,对共产党的看法不能太偏激了,不能只看它的坏处而不看它的好处。 东方哲学:看问题首先要“壹分为三”,其次才能“壹分为二”;看问题要善恶的看、是非的看,而非“辨证”(同上)的看。 “壹分为二”本是西方形而上学(哲学)的壹种基本思维模式,属于逻辑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必须要有逻辑前提,必须在确定的物件里才能正确应用,否则,逻辑将失去实际价值,成为空头理论;另壹方面,人类社会是在价值规律层次上构建的,而不是在逻辑规律层次上构建的,是非判断、善恶之分是社会的伦理基础,是不能缺失的具有本体意义的人类社会的立足之基。 在马列主义及中共党文化的毒害下,中国人把“壹分为二”误解为辩证法的精髓,以为“壹分为二”是最高的真理,以为懂得了“壹分为二”便可以解释世界的壹切现象和运动,于是複杂世界在马列族类眼裡全部消失了,只剩下似是而非的“壹分为二”,不但在日常事务中壹分为二的“伪辩证法”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宰,就连做学问也要以这个伪辩证法为指导、对壹个问题的陈述往往要求同时顾及它的对立面,如此才算是全面的看问题。真不知道当壹个研究食品的专家在撰写关于食品的论文时是不是壹定也要把大便捎带的说壹下?其实“壹分为二”不但不是辩证法的精髓,反而是真正的辩证法所要扬弃的环节,是真正的辩证法所揭示出的“理性”不成熟的表现。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辩证法的真面目。 壹、什麽是辩证法及辩证法的真正精髓 辩证法,dialectic,西方文字中本义是对话(隐含着对话中的逻辑规律和思维方法),汉语意思按字面表达应该是——通过对话(辩论)而求证的方法,其实这也是西语dialectic的本身意义。辩证法属于逻辑体系,最初表达的是从话语、对话的逻辑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壹套方法论体系,说话的规律也就是思维的规律,因此,这种发源于古希腊的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进壹步完善为反映思维和存在基本规律的本体论体系。 我们平时所说的“辩证法”实质是来源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因为众所周知,马克思的辩证法来源黑格尔,而中国大陆盛行的所谓“辩证法”又都是从马克思那裡嫁接过来的。但是,长久以来,不光中国大陆的马列主义辩证法的传人们,就是西方正统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传人都没有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精髓所在。说起辩证法,人们往往注意了它的方法论中的部分,即对立统壹体中的矛盾双方向对立面转化,通过量变到质变的演化形式,否定之否定的阶段演进过程【注:事实上马列主义以线性逻辑去理解否定之否定也是偏离黑格尔辩证法本义的,他的否定之否定恰恰体现的是圆形逻辑】,而被人们所忽略的正是黑格尔辩证法中最核心的内容——整体论世界观和精神性(生命性)宇宙观。关于这壹点,唯有在中华文化或者是中华哲学的体系下,才能映射出其思想的伟大光辉,在二百年的岁月里,这壹西方哲学的最高成就往往被演没在所谓的“唯心主义”的批判之中,正是西方哲学自身的二元分化,才导致它无法理解在它的体系里通过辨证的方式而达到的这种壹元思维模式下的整体论世界观所表达的具体内容,而壹元的思维模式和整体论世界观正是中华文化的入门和根基。 黑格尔的辩证法包含在他的所有哲学着作中,其中以《逻辑学》最为显着,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思维方式和基本内容体系的概括和总结,他的哲学在辩证法思维的统筹下,达到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完美结合的境界,这在西方哲学史上是独壹无二的。黑格尔辩证法基本精髓可以概括为“整体论、壹元论、宇宙生命论、层次演化论、和宇宙全息论。”我们壹壹来分析: 1、黑格尔的整体论 黑格尔把自然、社会、精神看作是同壹个整体事物的不同阶段或不同环节,宇宙在整体上是统壹的,它的实质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与自我实现。这种关于宇宙的整体观,在西方哲学史上是开天闢地的第壹次,西方哲学固然有关于宇宙和生命分等级和层次的思想,也有各形各类的宇宙统壹论思想,但从来没有形成完整的关于宇宙和生命的整体论思想,从来没有在学问的层次上把神和人类的世界、自然和精神的现象、联繫成壹个相互演化和自我实现的逻辑整体,因此,西方哲学史上才会出现信仰和理性的争执,天国和俗世的对立,物质和精神分裂,现象和本质的隔阂,而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在辩证思维模式下,所有这些分歧都在壹个完整的学术体系中得以逻辑式的完美解决。这种整体论思想和西方哲学史上出现过的任何思想都是不壹样的,它对宇宙的思考在逻辑上超越了20世纪在西方发展起来系统论,达到了西方哲学史上的逻辑最高峰。 2、黑格尔的壹元论 整体论对应着壹元论,既然宇宙只是壹个整体,不存在物质和精神两个世界,而是物质和精神的合壹,那麽在形而上学中就可以表达为 “壹”。这就是真正的壹元论,和中华哲学的基本思维模式是完全相同的。 在西方哲学史上,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实质都是二元论,因为这些哲学开端于对宇宙的心物二分法,它们无论是强调物质第壹性(唯物主义),还是意识第壹性(唯心主义),都是在认为世界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部分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思考,如果根本就没有认为宇宙分为物质和意识,而是认为宇宙就是壹个整体的事物,物质是有意识的,意识就是物质的本质属性,那麽,物质就是意识,它们二者就是壹回事。黑格尔哲学的核心其实就是这种思维模式,他的辩证法正是表达了壹元性的宇宙在自我运动中回归了自己的精神特质,丰富了自己的内容。因此,黑格尔的哲学不是什麽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在西方哲学史上本身就是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体系之外的另壹种逻辑体系,壹元的逻辑体系。 3、黑格尔的宇宙生命论 如上所述,在整体论和壹元论的宇宙观下,物质就是意识,宇宙是有意识的,有精神的,那麽,宇宙就是壹个生命体,黑格尔的哲学正是体现了这壹根本观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总原则和总思路就是把宇宙看作是壹个具有精神性特徵的生命体,宇宙在逻辑上表现为从“存在”、到“本质”、到“概念”,环环相扣、逐级显现的壹个精神性整体,这个整体中最核心的就是最后完全显现出来的生命性特徵,通过生命性的认识功能宇宙达到了把绝对理念的丰富内容完全实现出来的最终极目的,也就是绝对理念实现了自我认识。 我们知道只有生命才有认识功能,黑格尔的哲学把生命作为绝对理念的壹个环节,使生命和绝对理念成为宇宙整体的核心内容,显示了生命是宇宙的最根本特徵。 4、黑格尔的层次演化论 黑格尔哲学其实包含着中华哲学“层次论原理”的最基本思维特徵。宇宙的演化在“逻辑上”分为三个环节(三个阶段),如“存在、本质、概念”,与此相对应的学科则是“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不同的环节、不同的阶段并不是壹种时间上的顺序关係(比如在同壹个时间节点上,宇宙在逻辑上就同时包含着“存在、本质、概念”三个环节的全部,只是它在此时自我显现出来的只是其中某个环节的某个部分,宇宙(绝对理念)自我显现的程度和层次都和时间的先后没有必然关係),而是逻辑上的高低层次关係,后面的逻辑环节(高级的阶段)包含着所有前面的逻辑环节(低级的阶段),高级的思维阶段可以对低级的思维阶段进行解释,反之则不能。这种思维不是西方哲学所普遍持有的那种认为事物表现为在时间上纵向发展、逐步递进的思维,而是壹种中华哲学层次论体系下所认为的事物在本质和现象之间层次性的显现和包含(存在方式)思想,揭示了高层次事物对低层次事物的统摄和包含关係以及宇宙的层次性演化原理。 5、黑格尔的宇宙全息论 如上所说,黑格尔认为事物的每壹个阶段都包含着他的全部,只是在每壹个阶段显现出不同的状态(存在方式),这和现代生物全息理论的原理是相同的,而黑格尔哲学涵盖的是全部宇宙的逻辑,因此,这裡麵包含了壹种逻辑上的宇宙全息理论。 以上所说的黑格尔辩证法的精髓思想和思维方法在中华文化中全部都有体现,中华文化在哲学层次上(中华哲学)正是表现为“主客壹体的壹元思维”、“万物有灵的唯灵论(生命论)”、“天人合壹的整体论宇宙观”、“向下相容的层次演化原则和显现原则(存在方式)”、“天人合壹的宇宙全息论”。简述如下: 壹元的思维模式正是中国“天人合壹”宇宙观(世界观)的基本思维模式,就是说物质和意识是壹体的,是同壹个事物,这就意味着物质是有意识的,是有灵性的,宇宙是壹个生命体,这种思想的另壹种表达方式就是“万物有灵”(生命论),所以,在中华文化中,没有唯物和唯心的区别,如果壹定要用哲学流派的划分来表达中华文化的这种壹元思维,可以表达为“唯灵主义”。 在壹元思维模式下,“天人合壹”思想的另壹方面也体现出中国人整体论的宇宙观(世界观),即宇宙不但是充满灵性的,有意识的,而且和人是壹个有机的整体,在微观层次上相统壹,不可分割。中国人把“天地人”(传统文化中的三才)作为壹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的,“天地人”也同时表示了宇宙中的壹个具体层次和具体环节,人与天地相感应,人可以通过道法自然而达到与天地的同壹,从而返回到生命最初的本源。 整体论宇宙观还对应着层次论宇宙观,宇宙是壹个整体,那麽在这个整体中看事物就应该分层次的看,把每壹个层次都看作是宇宙整体的必要环节和宇宙存在状态的必然表现,另壹方面,在宇宙整体中,每壹个层次都有高低上下的区别,高层次的物理规律包含着低层次的物理规律,高层次的物理规律制约着低层次的物理规律,而反之则不能。 在天人合壹宇宙观中包含着宇宙全息理论,中华文化壹直认为人是壹个小宇宙,人体和宇宙的结构是相互对应的,人体中包含着宇宙的全部,因此,人才可以通过修炼而提升自己的生命等级和生命层次,同化宇宙在更高层次的物理规律。 如此看来,黑格尔哲学本质上就是中华文化在某壹层次的哲学体现,只是它还不完整,特别是它对中华文化本身的理解偏偏存在着很大的误解,也许黑格尔只是从《易经》和《老子》中悟到了壹些逻辑上的东西,对中华文化的修炼体系还没有完全领会,因此,他构建的这套本体论体系在逻辑上才是如此得和中华文化相接近。 另壹方面,黑格尔辩证法在方法论方面的表现,如对立统壹规律,质变数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圆圈形反向迴圈规律),大多来源于中国的《易经》和《老子》,但《易经》中包含着比以上这些规律更複杂的方法论体系,比如在事物的存在属性方面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五”(五行之化),在事物的演化运行方面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六”(六爻之变),在看待事物的角度方面,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四”或更多(错卦、综卦、互卦、变卦),在研究整个银河系(壹个小宇宙)的运行规律时,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六十四”,是从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壹直到六十四卦建立起壹个完整而严密的逻辑和科学体系,由六十四卦演绎出的天人合壹学问体系对应着人体、社会、以及整个银河系小宇宙(不同层次的天)的全部複杂关係。与如此精确複杂的方法论体系比起来,西方的“对立统壹”学说简直就是幼稚园水准。 二、辩证法在历史上的演变 1、辩证法在西方的演变 辩证法在西方经历了三个阶段,共有三种形态:苏格拉底(包括柏拉图)辩证法、黑格尔辩证法和马列主义辩证法。除了黑格尔以外,西方所有的辩证法都是在方法论的层次上讲了壹种学术和逻辑原则,只有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逻辑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完美统壹,并且如上所述,黑格尔辩证法中最精髓的、最核心的东西其实就体现在本体论方面。 苏格拉底壹般被认为是西方辩证法的创立者,在这裡,辩证法是指壹种起源于苏格拉底的教学方式。苏格拉底经常使用巧妙的对话策略,通过让对话者在为事物下定义的过程中,不断揭露他的语言逻辑矛盾,从而使对话者不断追寻事物的本质,并最终能在“意见”和“知识”之间做出区分。苏格拉底这种对话方法的精义在于“质疑”,就是通过不断的“质疑和否定”来寻求真理,后来这种对话方法就被称为辩证法,并成为壹种教学方式的名称,它适合于人们用来反思自以为是的东西。可见,在苏格拉底那裡,辩证法就是壹种通过“质疑和否定”的方式来探求智慧的对话方法。 苏格拉底以及随后的柏拉图所阐释的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在黑格尔那裡被精确的理解为——向对立面转化,这成为辩证法在方法论方面的核心原则。于是,在黑格尔那裡,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被表述为——通过向对立面转化,即扬弃的方式,而形成现象或事物的新阶段的过程和途径。黑格尔揭示了“向对立面转化的逻辑形式”是宇宙万物的普遍运动规律,它标志着西方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在黑格尔那裡达到了形式上的完美境界。 马列主义在方法论方面,在形式上完全“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全部思想,但是却在两个最主要的方面完全篡改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精神和基本原则:壹在对立统壹规律上把“向对立面转化中的同壹性原则”改造为“向对立面斗争中的斗争性原则”,以此得出社会历史运动的动力为“阶级斗争”(见《阶级分析误入歧途》壹文);二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上把“事物向自己的最初状态回归的圆形逻辑”改造为“事物向更高级阶段不断发展的线形逻辑”,以此推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间的天堂——共产主义。马列主义的这种“辩证法”被自我标榜为唯物的“辩证法”,后来成为中共邪教的基本教义之壹,也就是我们中国大陆人民从小到大所学习的“辩证法”。 2、辩证法在中国的演变 马列主义的伪辩证法在中国又有两种变型,如下: 壹辩证法被等同于“壹分为二”。 黑格尔的“对立统壹”学说揭示了事物在某壹“思维阶段”(因为黑格尔哲学的认识论实际上是主体的思维层次决定事物的显现层次的中华哲学的认识论)蕴藏着两个对立面,这两个对立面的关係则是既对立又统壹的“辩证关係”(这裡上引号的辩证关係就是我们从马克思那儿舶来的辩证含义,实际上在黑格尔哲学中,这种关係只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壹个中间环节的表现,不是最高级的,也不代表辩证法真正的核心和精髓),但黑格尔又认为这隻是事物发展中的壹个“消极理性阶段”,这个阶段还要进入到后面的“积极理性阶段”,此时事物处在完全的绝对的同壹状态,对立面已经消解,整个概念都已经完全透明,所有的环节重新成为壹个整体,从而达到了自己对自己完全的认识。可见,对立统壹关係只是人们处在消极理性思维阶段时事物的显现规律,而“壹分为二”的思维状态则还处在之前的壹个环节,是比消极理性还要低级的“知性思维”的表现,也就是说此时思维只看到了壹分为二,只是孤立的把现象分割成感性和理性,精神和物质,运动的和静止的,抽象的具体的……而没有看到“合二为壹”的形态。 说到这裡,为了帮助读者更好的把握这壹部分的精义,笔者将黑格尔辩证法思维的三个阶段及其表现分别罗列如下: 知性思维(事物在认识主体的头脑中是孤立的,彼此之间没有联繫);消极理性思维(认识主体意识到事物之间的联繫,看到了对立统壹关係的存在,以及矛盾体向对立面转化的事物运动变化的过程);积极理性思维(认识主体对“事物之间的联繫”的理解继续升华,超越了“对立统壹关係”这个层次,认识到不同事物之间完全是同壹的,不分彼此。从任何壹个事物出发,到另壹个事物之间的认识环节都是畅通的,甚至认识到认知主体和客体都是同壹的,没有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别,整个过程只是壹种可以被称为“绝对精神”的事物对自己的壹个认识过程,也就是说,认识原来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觉醒或者说自我回归的壹个过程。)知性思维的某些特点在马列主义中被称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马列主义用这个“形而上学”表示与自己所谓的“辩证法”(不是真正的辩证法,在黑格尔体系中属于消极理性阶段)相对应的思维方法,但是马列却不知道在黑格尔哲学中思维方法不是对立的,而是分高低层次的,消极理性(对立统壹规律的显现阶段)并非辩证法的最终形态,也不能代表真正的辩证法。其次,马列这裡以自己定义的“形而上学”混淆了西方哲学中真正的形而上学含义,这是马列主义对西方哲学所犯的又壹大罪状。 中共“辩证法”的其中壹个重要表现就是处于知性思维阶段的“壹分为二”思维,就是只强调绝对的把事物分为两个方面来看待,以此来消解人们已经达到的“合二为壹”的状态,使人们的思维水准保持在最低级的状态而不能前进到下壹阶段。比如:讲宇宙分为物质和意识,使物质独立于意识之外,强调意识要反映物质,以此割裂了天人合壹的关係,瓦解了人们对神的信仰;讲事情分为好的和坏的,共产党的行为是既有好的壹面,又有犯错误的壹面,因此,不能只盯着中共的错误,更要看到中共的好处,以此否定了人们(及法庭)“合二为壹”的裁判事实的权利,为中共政权苟延残喘伪造了逻辑依据(这也属于用逻辑判断取代价值判断,见下文)。久而久之,在中国大陆,人们壹说到辩证法就自然而然的转化成“壹分为二”的思维,转化为掩盖中共罪恶的逻辑诡辩法,这是中共对辩证法的最大阉割。 如果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研究生阶段,那麽到马列手中就只能算是中学生阶段,而在中共那裡就是幼稚园水准了。中共在学校里讲“辩证法”时是站在马列的中学阶段讲的,但是在现实应用中,却是以自己的幼稚园水准来实践的,也就是说,中共所实际使用的“辩证法”比起马列的中学水准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中国大陆人成天泡在这样的“辩证法”中,思维能达到什麽水准可想而知! 二辩证法等同于没有道德原则的变化。 马列主义伪辩证法在中共那裡的另壹种变型就是把“辩证法”当作了“变化”的同义词,认为只要是不断的改变,就是遵循了“辩证法”,中共的洋教父斯大林的名言“壹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被当作了这种“辩证法”的最好的表达。在这样的“辩证法”熏陶下,人们只记住了壹切都在改变,而忘记了辨别这些变化好坏的价值原则,人们不愿意探寻社会变化的根源,以得到历史的有效经验,承担社会改造的匹夫之责,而是把壹切原因都推给了自然的逻辑规律,幻想着社会的发展自然而然的就会纠正其中的错误(可是,人们所不知道的是当人类失去道德原则时,不去承担社会责任时,自然的纠正就是天灾,就是淘汰人)。因此,虽然中共不断的改变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表现了壹副举世无双的流氓无赖的丑恶嘴脸,但是,中国大陆人民还是不断的认同它,因为这符合了“辩证法”“壹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自然规律。 “《人民日报》2004年7月12日头版中讲“历史的辩证法教会了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变的,必须改变,不变则衰;不该变的,决不能变,变则自我瓦解。”什麽是不该变的?“党的‘壹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管壹百年,动摇不得。””(转摘自《九评》)。 中共的“辩证法之变”只是壹种为了延续自己的统治而任意改变的行为,既不讲天命与道德,也不讲民意与法律,只要有利于自己的统治利益,宪法、党章、以及自己奉行的主义都可以任意修改,在中共的16大会议上,这种不讲原则的变化法又被赋予壹个更冠冕堂皇的称呼——与时俱进。 小结:中共的辩证法就是不讲价值判断、不讲“合二为壹”的“壹分为二”,和不讲道德原则的“随意变化”,前者为中共“洗清”历史上的罪恶,后者为中共新的流氓统治手段提供“合理(合逻辑)”的外衣。中共正是用这样的“辩证法”结合马列主义的“对立统壹”学说迷惑了大部分的中国人,使中国人民处于“集体失智慧”状态,再也辨不清善与恶、好与坏,退化成为历史上思维水准最低的民族——马列民族——的成员。在这些伪辩证法的变型中,尤以“壹分为二”对中国人民毒害最重,下面我们专门来破解这个逻辑谬论。 三、“壹分为三”——人类思维逻辑的第壹原则(哲学的第壹原理)1、简述“壹分为二”的逻辑实质 前文已述,“壹分为二”只是思维的壹种状态,它既不是逻辑的开始,也不是逻辑的最终结果,因而仅仅讲“壹分为二”没有任何实际应用价值。 黑格尔讲对立统壹关係时(思维处在消极理性阶段),“壹分为二”和“合二为壹”作为壹个不可分割的思维整体,是同时出现和存在着的,这个整体在“整个思维过程中”(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过程中)处于中间阶段,可以称之为“既分且合”阶段:它与前面的阶段(思维的知性阶段)衔接的是“分”的思维,就是思维中事物都是直接显现的,孤立存在的,彼此间没有相互影响;与后面的阶段(思维的积极理性阶段)衔接的则是“合”的思维,就是思维中的事物的各个环节都已经连接成壹个整体,各个环节之间的差异已经全部消失,它的内部达到完全的同壹和透明;而在这个中间阶段(消极理性阶段),思维状态则是“既分且合”,就是认识到事物既对立又统壹,思维中的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出现,这也就是对立统壹关係的真实含义和它在整个辩证法中的真实地位。 由此可见,如果只讲“壹分为二”,则是思维退化到了知性阶段,如果既讲“壹分为二”又讲“合二为壹”,把它们二者作为对立统壹关係的壹对思维范畴同时讲,则思维处在消极理性阶段,如果思维能跨过这个阶段进行到绝对的同壹的状态(合的状态,不仅仅是第二阶段中的合二为壹,而是对整个思维阶段的“合”),则思维处于最高级的积极理性阶段,此时思维达到了对事物的完全认识。 2、“壹分为三”是讨论问题的前提和开始 前面也已经提到,黑格尔的哲学是整体论思维,他讲的思维阶段也是针对“人和自然同壹的整体世界”( 也就是他研究的物件是“整个存在”)讲的,因此他揭示了认识逻辑(认识论)的最普遍规律。任何壹种逻辑规律(形而上学的原理)都必须是针对壹个特定物件的规律,它的研究前提都是这样的:“首先要确定壹个研究物件。”因此,确定研究对象时所应用的基本方法和所遵循的基本思维规律就是所有哲学(形而上学)的第壹原理,这个第壹原理,我把它称为“壹分为三”。 如果我们以系统来划分空间,宇宙可以在任何壹个层次上分割为三部分:系统、系统的内部要素、以及系统的外部环境(系统、要素、环境),宇宙中每壹个层次的系统都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和思维的物件,而我们确定研究物件的过程,也就是把世界“壹分为三”的过程。事实上,用最抽象的逻辑语言来划分,宇宙在空间上可以划分为 “外中内”,“上中下”,“前中后”,“左中右”,在时间上可以划分为 “过去、现在、未来”,可见,“壹分为三”就是我们思维中的第壹个逻辑步骤,因为思维必然是针对某壹个确定物件的,而在思维中产生物件的过程就是把时空“壹分为三”的过程,因此,“壹分为三”就是思维的第壹原理,也就是哲学(形而上学)的第壹原理。 确定了物件才可以讨论问题,我们必须知道别人所说的问题是针对哪壹个物件而言的,如果两个对话者都不知道彼此所说的话题不是针对同壹个物件,那麽他们的对话必然无法做到逻辑壹致,也必然不会形成共同的结论。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每壹个社会学的名词都可以有不同的应用层次,而不同的应用层次就是形成了不同的思维物件,因此,人们必须得学会“壹分为三”确定讨论物件的思维方法,否则,人们的对话就会产生混乱。举个例子,比如说两个人谈民主,甲说:“中国没有民主,有的只是共产党的壹党专政。”乙说:“妳说的也太绝对了,昨天我们公司讨论春游,大家各抒己见,最后是通过民主程序表决通过了旅游方案,怎麽能说中国没有民主呢?”我们注意到甲所说的民主是指整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乙所说的民主是指壹个社会单位内部的娱乐机制,二者所涵盖的内容根本不是同壹个物件的内容,怎麽能以此而否定彼呢?与这个现象相关的问题还会是这样,当妳对大陆愤青说起美国的民主时,他会愤慨的反驳道:“美国出兵打伊拉克,算什麽民主?”这裡,他把标志壹个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民主概念又转移到国际关係领域了。可见,不懂“壹分为三”,在讨论问题时就会不断的转移和偷换讨论内容的实质主题,使讨论失去了逻辑的理性价值,最终无法形成共识。 而对我们生活影响最深的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壹分为二”,人们经常用这个空洞的低级逻辑规律为中共的罪恶进行辩护,这种诡辩论的逻辑实质,正如上所说,乃是不断偷换和转移了思维和研究的确定物件,完全放弃了正常思维的第壹逻辑步骤——“壹分为三”。 我们都懂得这样壹个道理:在法庭上法官审理案件时,壹个犯人如果以自己曾经是好人,做了很多好事,而要求法官“壹分为二”的看问题,要求法官不能只看到自己的罪恶、而无视自己好的壹方面,法官会同意犯人的所谓“辩证”观点吗?显然不会。犯人无法用这个逻辑规律来为自己辩护,为什麽呢?难道逻辑规律有问题吗?当然不会是逻辑规律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片面的割裂的应用逻辑规律的问题! 如果我们在时间上把犯人的壹生划分壹下,可以得到三个阶段(壹分为三):本次犯罪过程(现在),本次犯罪过程之前(过去),本次犯罪过程之后(将来),那麽,对于法官而言,他的研究物件就是“本次犯罪过程”,他不管犯人以前是什麽,也不管他以后怎麽样,法官的职责就是研究犯人的“本次犯罪过程”,根据“本次犯罪过程”中犯人表现的好与坏(壹分为二),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后用“合”(合二为壹)的方法出计算出犯人所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这就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基本逻辑过程,他并没有违背任何逻辑规律和哲学原理,对立统壹的逻辑规律也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可见,在逻辑上,如果不讲“壹分为三”,就根本无法讲“壹分为二”。 以上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先确定了物件(壹分为三),才能在物件内部应用对立统壹规律来研究物件。通过“壹分为三”得到的三个阶段的每壹个阶段,都在其内部包含着“壹分为二”的正反两部分内容,“壹分为二”只是在每壹个确定阶段(确定物件)中才能应用的逻辑规律。 综上所述,那麽对于中共的审判,在逻辑上也就很清楚了,因为我们要研究和面对的物件是“中共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犯罪过程”,中共的犯罪事实早已被中国人民所遭受的苦难所证实,所欠缺的只是对这些事实进行法律的量刑和裁判。中共对中国人民的犯罪过程在时间上持续了90多年,其中包含着无数次的“本次犯罪过程”。对于中共的每壹次犯罪过程,我们都可以像以上案例中所说的那样划分为:本次犯罪过程,本次犯罪过程之前,本次犯罪过程之后,然后运用“壹分为二”和“合二为壹”的对立统壹原理,分析研究每壹个“本次犯罪过程”,计算出在“本次犯罪过程中”中共所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通过这样的分析和研究,中共在80多年历史中的每壹次罪恶就会越来越清晰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会逐渐得到壹个关于中共罪恶的总和。 那麽,有人会说:“除了这些罪恶,中共就没有好的壹方面吗?”当然有,但是中共的好的壹方面的表现都是伪善,就是会说很多好话,但都是假话。就像狼披了壹张漂亮的羊皮,好的壹方面也只是那件羊皮而已,无论它怎麽漂亮都无法抵消狼所犯下的血腥罪恶!把中共的罪恶(坏的壹方面)和它的美丽的羊皮(好的壹方面)综合壹下(合二为壹),其结果仍然是罄竹难书的滔天罪恶。 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研究和思考中共的罪恶,因为这些罪恶历来都是被掩盖的,很多罪恶在中共的舆论控制下还被歪曲为伟大的功绩而到处宣传,这造成了中国人民是非颠倒,善恶不辨,甚至分不清中共和中国的关係。要完全揭露中共的邪恶面目,要破除中共伪造的“壹分为二”的假逻辑规律,就得掌握好“壹分为三”的哲学第壹原理,在讨论问题时精确定位讨论的物件,并在确定物件中完整的应用对立统壹规律(“壹分为二”和“合二为壹”的结合)。唯有如此,中共的诡辩逻辑才会被彻底打回原形。 3、“壹分为三”的思维逻辑在东西方文化中的表现中华文化以及黑格尔辩证法中都有着清晰的“壹分为三”思想,这反映出思维原则在人类社会的高级文化形式中的壹致性,说明凡是比较高级的智慧体系都不会偏离“壹分为三”的人类思维逻辑的第壹原则。 老子说:“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中华文化不是哲学,老子讲的道也不是逻辑学,而是佛法的体现,是讲万物的实际运行规律和演化原理,因此,从壹到二到三的过程,也就是从“太极”到“两仪”到“阴阳中三态”的宇宙万物的实际演化过程,当事物形成壹个现实形态时,必然同时显现出“阴”、“阳”、“中”(阴阳合和)的三种表现形态 。“阴阳中”在中华文化体系中不是逻辑形态,而是事物的实际表现形态,但它蕴含着逻辑形态内的“壹分为三”的逻辑规律,因此,诚如笔者在《低级浅陋的唯物论》壹文中所述,中华文化不是哲学(逻辑学),但哲学在中华文化之中,中华文化的修炼体系中不仅蕴涵着哲学的全部内容,而且基于中华文化修炼体系(生命科学)的中华哲学也将是世界上唯壹的真正逻辑圆融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的辩证法属于哲学体系,它的基本逻辑单位就是“三”,由三个基本逻辑环节构成壹个个首尾相接的“圆形逻辑圈”(否定之否定的真实含义在这裡体现,它表达的是回到自身的圆形逻辑),圆和圆之间也是通过“三”来连接,壹个大圆套三个小圆,环环相扣,层层相叠。如他的整个体系分为“存在论(有论)、本质论、概念论”,“存在论”又分为“质、量、尺度”,“质”又可分为“存在、定在、自为存在”,“量”可分为“纯量、定量、程度”……在这些壹连串的三个逻辑环节之中,第三个逻辑环节往往是前二者的综合和统壹,这和中华文化“阴阳相合为中”的思路是完全相壹致的。可见,黑格尔哲学体系正是在“壹分为三”的逻辑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壹分为三”的思维贯穿着黑格尔哲学的至始至终。 壹直有人讨论为什麽黑格尔的哲学是由三个基本环节构建起来的,为什麽不是四个或者五个呢?其实,东西方的圣人和大哲学家在壹定成度上都已经发现了“三”包含着万物,万物在逻辑形式上可以用“三”来表示,“三”就是“阴阳中”三态的逻辑表达,至于四五六……直至万物都可以归结为最简单的逻辑形式——“三”,因此,黑格尔的圆形逻辑圈中只能有三个环节,而不可能是四个五个或其它。其实,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逻辑也是受到了《老子》和《易经》的影响,是吸取了中华文化的思想精髓后的逻辑产物,只是在表现方式和探索层次上,西方文化表现在逻辑层次上,而中华文化表现在修炼层次上,因此西方文化的表达形式为哲学(形而上学),而中华文化的表达形式为壹套道不离器的学术体系,可以叫做“阴阳学”,我们以此名词来和西方的“逻辑学”相对应。 中华文化“阴阳学”讲事物的实际状态,按照“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事物实际演化过程讲道说法,因此,壹在前,二其次,三在后(这裡的中华文化中的壹二三都不是逻辑概念,属于道不离器的学术体系,而下面的西方文化中的壹二三都是逻辑概念,是纯粹的形而上学的抽象物),而西方文化的“逻辑学”讲事物在思维中的状态,是对事物实际状态的抽象和推理,因此,在逻辑上必须先有“三”的存在状态,才能有“二”(壹分为二)的逻辑状态,最后才能形成“壹”的统壹状态(就是在逻辑上追溯到了万物的本源或者本体),因此,在逻辑学中,“三”具有现实意义,“二”只具有逻辑意义,“壹”具有本体意义。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存在论”(也可译为“有论”)开始,壹个现实中的“有”(存在)在逻辑上的形态正是“三”(如以空间来划分,任何壹个“存在”都可以划分为“要素、系统和外部环境”三个部分),可见,黑格尔的逻辑学正是开始于“壹分为三”的思维第壹原则,无论黑格尔本人意识到没有意识到,他的哲学体系的开始部分和思维的第壹原则正是紧密的契合在壹起的,他的辩证法的前提正是“有”(存在)的逻辑形态——“三”,就是“壹分为三”,所以,如果要讲辩证法,无论讲辩证法的哪个环节哪个阶段,都必须先讲“壹分为三”。 四、价值判断——人类社会生活的第壹原则 1、逻辑规律和价值规律(逻辑判断和价值判断)以上从逻辑本身的层次上揭示了如何以“壹分为三”的哲学第壹原理来确定讨论问题的物件,并在完整使用对立统壹规律的原则下破解中共的“壹分为二”谬论,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在逻辑规律和价值规律的层次关係中辨析这个问题! 逻辑规律(逻辑规律:自然规律的形而上的表达,就是哲学规律)是抽象出来的最普遍规律,包含了自然和社会的全部现象的共性。逻辑规律在社会生活中可以体现为“社会测量”,它渗透在“社会测量”之中,为“社会测量”的进行提供理论和逻辑依据,社会测量也就是社会生活中的“逻辑判断”(社会现象的真假判断),通过“社会测量”人类将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事实。也就是说,逻辑规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事实。 [注1:社会测量:人们以 “多方认证原则”审核自然科学测量资料的真实性及以此原则判断社会事件、研究社会现象、分析社会资讯,以最终形成社会事实的思维观测过程,见笔者《论社会科学的第壹原理》] 而价值则是人类依据社会事实判断好坏、权衡利弊的“社会衡量”过程(“社会衡量”也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判断”),它表现为人类对自身行为和外部事物的好坏的判断和利害的取捨,价值可分为两部分来理解:人类对于自身行为的道德评价和人类对于自身行为及他物的有用性(可利用性)评价。“价值判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普遍人性的原则(判断好坏)和有利性原则(权衡利弊)。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好坏和善恶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依据的是普遍人性的原则;而人类对外物及其自身行为的选择和取捨则属于有用性评价,依据的是有利性原则。人类社会所遵循的基本规律首先是价值规律(价值判断中所体现出的基本社会规律),而不是逻辑规律,价值规律和人类社会可以直接相互作用,通过价值规律人类的社会生活才能与最抽象的逻辑规律相衔接。三者之间的递进关係如下:人类的社会生活→价值规律→逻辑规律,三者之间的正常思维流程是不能搞乱的。 比如壹个人喝完水后把塑胶瓶丢进垃圾桶,而另壹个捡垃圾的人再把它捡走,对于塑胶瓶来讲,它的确是“壹分为二”的,既有有用的壹方面,又有无用的壹方面,喝饮料的人选择了它的无用性,所以把它当垃圾扔掉了,而捡垃圾的人选择了它的有用性,于是又把它当作可以利用的有价值物品回收回去。壹件物品的有用还是无用,对人类来讲不是壹个逻辑的判断,而最终是壹个价值的判断,可见,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应用的基本原则是价值原则,而不是“壹分为二”的逻辑原则,如果仅以逻辑原则来评价,无论是喝饮料的人,还是捡垃圾的人都好像是“偏激”的人,因为他们都只是看到了饮料瓶的壹个方面,而忽略了它的另壹个方面。为什麽会出现“不合逻辑”的事情呢?原因并不在于它不合逻辑,而在于“有用性”不是用逻辑的标准来测量的,而是用价值的标准来衡量的,之所以得出“不合逻辑”的结论,乃是因为人们用错了观测手段和观测体系。 这就是价值规律和逻辑规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关係,人类在价值判断中生活,价值判断为人类提供生活的原则和目的。另壹方面,在价值评判体系中,“道德评价”高于“有用性评价”,也就是“普遍人性的原则”高于“有利性原则”,人们在对自身行为的选择中,不能以“有利性”代替“普遍人性”,不能以损害普遍人性的代价去实现自己所认为的有利性。前面所提到的中共把辩证法当作不讲道德原则的任意变化,实际上就是在价值观上以对自己统治的“有利性”取代了判断其统治行为合法性的“普遍人性原则”(道德原则)。 2、价值判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第壹原则 综上所述,人类社会是在价值判断(社会衡量)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人类的社会生活就是价值的体现,人类不仅使用价值判断选择对自己有用的物品,取捨对自己有利的社会行为,更要使用价值判断来区分好事和坏事、好人和坏人,以扬善抑恶,维护社会的基本伦理和基本道德体系。有利还是有害?善还是恶?好的壹方面,还是坏的壹方面?这都属于价值判断,而不是逻辑判断,因此只能使用价值规律和价值原则来进行,而不能使用逻辑规律和逻辑原则。 辩证法中的“壹分为二”的逻辑环节是逻辑规律的体现,不能用它来取代人类的价值判断,法庭审理案件属于价值判断,对壹个人的行为进行事实的界定(其中运用着社会测量的逻辑判断规律)是为了对他的行为最终进行价值裁决,是有罪还是无罪?是罪大还是罪小?这才是人们对自身行为所关注的焦点,标志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价值取向。人类测量社会现象,鉴定社会事实,都是为了最终对这些社会事实的好坏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的选择,人类的社会行为必须首先符合价值(符合伦理道德和有利性的选择),而不是符合逻辑,逻辑是手段,价值是目的,逻辑判断为价值判断服务,追求价值的实现才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终极目的。 因此,价值判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第壹原则,而属于道德评价体系的是非判断、善恶之分则是人类社会的伦理基础,是不能缺失的具有本体意义的人类社会的立足之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错误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愈来愈多的商品堆积。每种商品都 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復合体,都是劳动的凝结物。马克思将人的劳动区分为具体 劳动与抽象劳动,认为每壹种劳动既是具体(有壹定目的和形式)劳动,又是抽 象(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劳动;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 成价值。这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壹 源泉。两种商品可以互相交换,因为它们的价值量相等,即生产它们的劳动量相 等。所以,价值量以劳动量计算,而劳动量以劳动时间计算。这并不是说,生产 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愈多,价值量就愈大,该商品就愈值钱。马克思就此指 出,作为价值尺度的劳动时间,不是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而是「平均必要劳 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从劳动力能为资本家提供剩余劳动揭示了 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马克思指出,劳动力是壹种特殊的商品,别的商品在使 用过程中消耗其价值,直至殆尽;而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还能为资本家创造新的 价值。譬如资本家购买壹个劳动力(实际上应当说是「租赁」,因为劳动力的所 有权仍属于工人),他支付20元工资要工人劳动壹天——12小时,结果工人劳动 6小时,就创造了20元的价值,就可抵偿他的工资(马克思称这抵偿工资的6小时 劳动为必要劳动时间),接着又劳动了6小时所创造的20元价值就是剩余价值(马 克思称这6小时的劳动为剩余劳动时间),为资本家占有,是资本家的剥削收入。 这就是剩余价值的来源,资本积累的秘密。 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建构了《资本论》的恢宏大厦。列宁说,《资 本论》是工人阶级的圣经。1949年以来的中国,根据《资本论》的基本思想所编 纂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官方命定的统壹教材,人们无不当作真理加以接受。 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学术界才对劳动价值论的缺陷进行了壹番讨论;但这 种讨论是在捍卫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只对劳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某些修正。 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错在哪裏呢? 劳动价值论的第壹个错误:将工人的体力劳动视为价值的唯壹源泉。 马克思说:「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 物化在裏面。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 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 间又是用壹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马克思还说:「含有等量劳动 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 1显然,用劳动量、即劳动时间作为测定价值尺度的劳动只适用于简单的体力 劳动。马克思无意中排斥了復杂的脑力劳动也是劳动,而且是更重要的劳动,这 种劳动自近代工业社会以来其作用愈来愈显着,亦愈来愈重要。简单的体力劳动 其劳动成果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如至今仍沿用的计件工资),而復杂的脑力 劳动是绝对不能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聂耳所作的《义勇军进行曲》(后成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其价值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吗?辉煌不朽的小提琴 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臺》(何占豪 陈钢作)其价值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吗? 鲁迅的《阿Q正传》其价值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吗(吴冠中说,壹个鲁迅抵300 个齐白石,因为鲁迅是思想家。意思是思想家的劳动与画家的劳动不能同日而语)? 还有无数的科学家在创造发明中所贡献的劳动成果,其价值都无法用劳动时间作 为尺度去简单地界定其无量的价值。当人类尚处于原始的农业经济时期,纯体力 劳动是那个时代劳动的基本形式,这种形式的劳动其劳动量当可作为勘定其劳动 物品的价值。马克思所举的1匹布=2只羊的例子大体符合那个时代的情形(说「大 体」,因为还有自然条件的因素)。如果说,亚当?斯密(1723-1790)生活的 年代(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时期)所提出的劳动决定价值的理论还是基本正确的( 他尚且还认为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构成的),那么,马克思的价值 论(《资本论》第1卷于1867年问世)则远远地脱离了他所处的时代。 即使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壹阶段——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也 坚持认为,每个人以他的劳动时间核算出他的劳动量,以此向社会领取他所应得 的消费资料。在《哥达纲领批判》(1875)中,他说:「社会劳动是由所有的个 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壹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裏的 壹分。他从社会方面领得壹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他凭这张证书从社 会储存中领得与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壹份消费资料。」2 这是马克思坚持将 简单的体力劳动作为价值唯壹源泉的又壹证据。 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撇开其若干的空想不说(如国家消亡,分工消失, 商品和货币不復存在等),他的以每个人的劳动时间获取其生活资料也是无法实 现的乌托邦。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事实是,脑力劳动者队伍的不断扩大,他们在 物质和精神生产中的作用愈益显赫。他们如果也同体力劳动者壹样,只凭其劳动 时间去领取生活资料,这合理吗?马克思认为,在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后,大家都 成了劳动者。问题是,他所说的劳动者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呢?在《法 兰西内战》(1871)中马克思如是说:「劳动壹被解放,大家都会变成工人,于 是劳动就不再是某壹个阶级的属性了。」3 马克思的意思是,以往,繁重的体力 劳动壹直是全由工人来承担的;劳动解放之后,这种劳动就由大家来承担了。可 见,他所说的「大家都会变成工人」,是说「大家都会变成体力劳动者」。马克 思不但不承认工人所从事的体力劳动以外的那些与物质生产有各种联系的劳动( 如经营管理劳动,科学技术劳动,教育工作者与医疗工作者的劳动等)属于他的 劳动范畴,而且还要消灭这些形式的劳动哩!他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 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 对立也随之消失」。原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在马克思看来是「迫使人 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因而这种「分工」被马克思认定为是壹种「对立」。既 然是「对立」的,自然必须消灭。怎么消灭呢?就是上面所说的,使大家都成为 工人,也就是说,消灭各种形式的脑力劳动。人类文明史表明,只有依赖科学技 术的进步,人们才能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社会才能获得重大发展。马 克思则反其道,认为体脑对立消失之后,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成了生 活的第壹需要,「个人」全面发展实现了,「生产力也增长起来」了,「集体财 富都充分涌现」了,那个时候,「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就实现了。 4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人类只会退到原始共产主义社会。 只承认体力劳动是劳动,否认脑力劳动也是劳动,在毛泽东那裏有了丰富和 发展,在实践中还得到了有力的贯彻。如知识分子必须进行劳动改造。这个劳动 就是体力劳动,内中意含智力劳动不是劳动,而且加以歧视。大跃进年代,提出 「知识分子劳动化」的口号,提出知识分子要在劳动改造中向工人阶级和贫下中 农学习,拜他们为师。就是说,脑力劳动者、有文化的人要接受体力劳动者、接 受没有文化或略识几个字的人的教育。毛还认为,知识分子是由工人农民养活的。 他早就说过,知识分子其实是最没有知识。文革期间宣传「知识愈多愈反动」; 工人阶级(工宣队)占领上层建筑,领导斗、批、改;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 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如此等等。毛泽东主宰中国的年代,知识分子 是「臭老九」。民间流行「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操作手术刀的不如 耍剃头刀的」顺口熘,讥讽体脑(收入)倒挂。歧视和迫害脑力劳动者,导致中 国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陷入低谷,社会遭受深度创伤! 有人会说,马克思没有否认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巨大作用呀!是的,马克思 对当时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在生产中的运用没有视而不见。譬如他说:「资本的趋 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壹个要素,」 甚至还说:「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 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壹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水平,或者说取决于科学 在生产上的应用。……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旁 边。……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 直接劳动,也不是从事劳动的时间,……壹旦直接形成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 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5 可以说,马克思的 这壹论述已经使他的劳动价值论不能自圆其说,从而动摇了劳动价值论。但他仍 没有去修正他的价值理论,以体力劳动为依据的劳动价值论依然是他政治经济学 的基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因而是价值创造的重要因素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体系 中仍无立足之处,因为这样壹来,将完全改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面貌,也不符 合他研究经济学的初衷。 劳动价值论的第二个错误:物力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不创造价值。 常识告诉我们,劳动力只是生产中壹个必要的要素,要进行生产还必须有生 产设备(工具,如机器)和生产加工物(如棉花、钢材、矿产物等)的生产资料。 劳动力为人力资本,那么生产资料可称为物力资本。 物力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改变了自身的价值,它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了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新产品的价值之中;问题是,除了转移价值之外,是否还产 生了新的价值?马克思对此是否定的。 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它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为活劳动提 供条件。新价值只能由活劳动创造,过去劳动的产物——死劳动,只是转移其固 有价值。他说:「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过程中丧失掉存在于旧的使用价值形态中 的价值,才把价值转移到新形态的产品上。」还说:「生产资料加到产品上的价 值绝不可能大于同他们所参加的劳动过程无关而具有的价值。」6 比如,资本家 投入资本,盖了厂房,添置了机器设备,购买了原材料,这些生产资料在生产过 程中只转移其相应价值而不形成新价值。所以,马克思将生产资料这壹物力资本 称为「不变资本」。「转变为生产资料及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 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我把它称为不变资本部分,或 简称为不变资本。」 而将人力资本即支付工人工资的资本称为「可变资本」。 「转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 等价物和壹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 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转化为可变量。因此,我把 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7马克思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在理论上是壹个悖论。因 为,所谓资本,就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见《辞海》)所以,凡资本在 生产过程中其价值都会发生变化,不存在「不变资本」。 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运用,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起来的自动化生产 设备的那些企业,使工人的劳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显得愈益微不足道。那 么,这些企业所创造的巨大商品价值,如果仍都归结为工人的劳动,这符合事实 吗?按照马克思只有可变资本才创造价值的理论,这些企业的利润应该减少(因 为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工人及其劳动将不断减少)。可事实恰好相反,这 些部门的利润率随着劳动力的减少反而往往上升。可见,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生产力愈来愈依赖于科学技术,由智力成果转化的物力资本愈来愈成为生产中创 造新价值的主体。如果还硬要说壹切新价值都是由工人的劳动创造的,那么,在 无人车间乃至有些无人工厂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又作何解释呢?以物力资本形式 存在的壹切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出新的价值,这在古典资本主义时期是 如此,在现代的资本主义时期更是如此。物力资本投入者获得利润所得理应,绝 不是工人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劳动价值论的第三个错误:否认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力是价值的重要源泉。 为了维护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也否认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力在价值形成中的 作用。他说:「生产上所耗费的资本的补偿,只是表现为壹定生产资料的价值的 补偿。作为要素加入生产但不需要代价的自然要素,不论在生产中起什么作用, 都不是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加入生产,而是作为资本的无偿的自然力,也就是, 作为劳动的无偿的自然生产力加入生产的。」8 如果承认利用自然生产力是需要 有代价的,那么,商品价值的源泉就立即多出了壹个,而且壹旦承认自然生产力 的利用是有代价的,那么,生产资料即物力资本也理所当然是价值的源泉了。这 岂非动摇了劳动价值论,也动摇了马克思的整个政治经济学大厦。 但是,否认自然生产力是价值的壹个源泉,在事实面前立即陷入困境。因为, 同样的劳动在不同的生产条件下所带来的成果往往会有差别。比如「同壹劳动量 在丰收年表现为8蒲式耳小麦,在歉收年表现为4蒲式耳。同壹劳动量用在富矿比 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等等。」9 再如,壹农夫同时在甲、乙两块地上种植, 甲地土地肥沃,乙地土地相对贫瘠,假定农夫在甲、乙两块地上花费了同样多的 劳动,比如都是500小时的劳动量,结果甲地收获500公斤谷物,乙地收获250公 斤谷物,这样甲地每公斤谷物包含了1小时劳动量,乙地每公斤谷物包含了2小时 劳动量。这就意味着,甲地每公斤谷物价值要小于乙地每公斤谷物价值量。但在 现实生活中,只要这个农夫种植的谷物品种壹样,他所收获的单位谷物的价值就 是壹样的。那么,在花费同等劳动量的情况下,甲地多出250公斤的谷物其价值从 何而来的呢? 为了化解这壹矛盾,马克思提出了「劳动生产力」这壹概念。马克思说: 「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壹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 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 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 ..........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壹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 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壹种物品的必要 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与实现在商品中的 劳动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壹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10 笔者认为,「劳 动生产力」这壹概念非但没有解决相同的劳动量带来不同的价值这壹矛盾,反而 引出了壹个荒谬的结论:即为了增加商品的价值量不应当提高劳动生产力。或者 说,维持低水平的劳动生产力,反能保持较高的商品价值量。 如果说劳动力是蕴藏于人体中的自然生产力,那么,大自然中的每壹种自然 生产力就是蕴藏于某种自然物中能被人类开发利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的力量。 土地是壹种自然生产力,这种自然生产力蕴藏于土地之中,它被人类开垦之后可 以种植粮食、棉花等庄稼,贡献价值。水,称为壹种资源也是壹种自然生产力, 这种自然生产力储藏于江河、湖泊之中,它被人们开发之后可以用来饮用、灌溉、 航运、养殖、筑坝发电等。不过,有的自然力不但不能成为对人类有利的生产力, 反而对人类带来种种危害,如飓风、地震、洪水等,对于这种破坏性的自然力, 人们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减少它们对人类的损害。土地作为创造价值的力量,它 的价值贡献额就是地租。地租应分作两块。壹块是成本地租,它用于补偿土地生 产力,维护生态平衡,是土地资本或地力资本折旧。土地这种自然生产要素并不 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是「无偿的」,「不需要代价的」。将荒地开垦成可以种 植的土地就要付出代价。土地,也如同人的劳动力壹样,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补 偿,如地力的恢復,水土的保养等。因此使用土地等自然生产力也是必须支付代 价的,这个代价就是成本地租。成本地租的用途就是用以补偿土地的生产力,保 障自然生产力系统的再生,使整个生产力系统能正常运行。人们对自然生产力如 果只利用、不补偿,就会造成自然生产力的透支、亏损,致使生态平衡的破坏。 所以必须纠正自然生产力是大自然无偿地赐予人类的错误思想。地租的另壹块是 剩余地租,即地力资本所创造的利润(剩余地租又可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 部分,这裏不再细述)。传统的地租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将地租笼统 地算作剩余价值,未能分割出实际上存在的成本地租,这是传统经济学的重大缺 陷。11马克思的预言在实践中烟消云散 劳动价值论论证了工人的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壹来源,它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了。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用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或提高劳动强度、降 低工人工资等方法加强对工人的剥削。因此,资本主义社会「在壹极是财富的积 累」,「在另壹极,……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道德堕落的 积累」 12 ,造成社会贫富对立的两极,「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壹般的 规律。」13 两极化的积累所导致的生产过剩经济危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 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资本主义的丧钟敲响了。剥夺者将被剥夺。无产阶级推 翻资本主义的制度的革命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马克思没有盼来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的革命。在马克思之后,在欧 美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爆发这样的革命。同马克思的壹系列论断相反,比如资本 家为了多获利润,并没有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采取延长劳动时间或提高劳动强 度、降低工人工资的方法,而是相反:不断地缩短劳动时间,而工资却有所提高, 还获得失业救济和养老保障等社会福利。原因是什么呢?第壹,随着科学技术的 进步,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愈来愈依靠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而不是依靠 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相反,工人在生产第壹线的劳动对于价值创造的分量显得 愈来愈小。第二,资本主义制度提供工人阶级权利的保障机制。工人们享有结社、 游行、请愿等权利,整个社会言论和舆论是开放的。当他们的权益受到来自资本 家乃至官方侵犯时,他们可以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进行抗争。上述两方面的原 因,因为有悖于劳动价值论,因而被马克思所忽略。 再比如,根据马克思资本积累的绝对规律,预言有产者人数愈来愈少,无产 者人数愈来愈多,而且愈来愈贫困。可事实是,无产者人数愈来愈少,有产者人 数愈来愈多。大富者虽是少数,但中产者却是壹个社会的基本阶层。工人是劳动 者,又是拥有壹定股份的资产者。原因是什么呢?资本主义制度通过国家干预实 行财富共享。从宏观层面看,这是资本主义制度文明(特别是普选制和议会制) 的积极成果。资本主义民主制愈来愈成为大众的护身符,而马克思寄予厚望的无 产阶级专政却被社会主义政党们束之高阁。从中观与微观层面看,是实行现代股 份制的积极成果。马克思在世时已看到股份制的端倪,但尚是资本家的「资本集 合体」。所以被马克思预言为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 过渡形式」 14。马克思的意思,它是转化为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但 是,股份制在以后的发展中,出现了由「资本集合体」发展到「资本集合体」与 「劳动集合体」相交叉至相融合的阶段。就是说,股份制的资本除了物力资本, 人力资本也成为股份制中的新伙伴。于是,物力资本与人力资本共创利润,分享 企业的剩余。如此,人力资本所有者(包括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壹般劳动 者)不但可以获得工资报酬,还可以索取相应的剩余。这表明,股份制产生了壹 种新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它与企业生产、市场经济共存共荣。马克思所设定 的劳资之间对立的关系在这裏显得愈来愈淡化了。 有人认为,马克思创立他的理论所产生的偏误,是由于他所处的时代资本主 义尚处于早期,他没有看到资本主义在往后的发展中所出现的种种情况。这种说 法并不确切。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已经结束。就在他撰写《资 本论》的英国,工业革命已告完成,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已被马克思看得壹清 二楚。为了从经济学证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他把 自己封闭于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从以往的图书资料中去搜集他所需要的论据, 以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创立与时代相脱节的劳动价值论。因此,劳动价 值论是壹个假说,而不是科学学说。前者是未经实践证明的学说,后者是被实践 证明的学说。在科学史上,许多学说开始往往是壹种假说(如哥白尼的太阳中心 说),以后被实践所证明,才成为科学。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却成了壹个例外: 由假说而被证明为是伪说,或者基本上是伪说。劳动价值论之所以遭此命运,在 于马克思方法论的先验性。他首先设定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无产阶级必 定要剥夺资本、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然后,他以劳动价值论 作立论论证这个先验设定的正确性。尽管马克思建立了壹个经济学体系,着述了 三大本《资本论》学术巨着,他的论证的严谨与充分,似乎无以復加,但立论的 片面性使他的论证系统在实践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资本论》问世以来,只是少 数专业学者的研究对象或高等学府的选修课程,在大众中问津者极寥。它作为图 书馆的壹部重要藏书,静静地躺在那裏。这本为工人所撰写的书,工人们却不予 理会。 生产力价值论——经济学的革命 劳动价值论只有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被确立为正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对于 现代社会,无论是在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劳动价值论都无法解释经济活动中 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问题。那么,在实践中所通行的是什么理论呢?是「生产 力价值论」。 所谓「生产力价值论」,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财富),是由投入生 产的各生产要素所聚合而形成的合力即生产力所创造的。我们通常说,人力是壹 种生产力,自然力是壹种生产力,物力是壹种生产力,科学技术更称为第壹生产 力等。严格地说,它们都是生产力的要素。特别是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仅有某几 种生产力要素,还无法形成生产力,因而无法进行生产;必须将各种生产力要素 加以有机聚合,继之,按壹定目标,循壹定次序,协力运动,才能达到生产的目 的,创造社会财富(价值)。因此,生产力是各种要素有机组合而产生的壹种力量, 而生产是生产力中各要素所形成的合力之发辉。因此,「生产力价值论」就是生 产力中各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理论。 生产力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区别却是原则性的: 劳动价值论只承认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不创 造价值;生产力价值论则认为,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共同创造价 值。 生产要素的历史演进及其价值分配 理解生产力价值论,首先要考察生产要素的历史演进。 人类社会已经历了若干经济发展阶段。大体有资源经济阶段,劳动经济阶段, 资本经济阶段,目前正向着知识经济阶段迈进。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根本原因是 什么呢?是生产力中要素的变化。简单的低级的生产要素与低水平的经济发展阶段 相联系。復杂的高级的生产要素的出现,标誌社会的经济发展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了。资源经济阶段,相当于狩猎与采集业阶段,人类以自然界提供的资源为生。 自然资源状况决定着该阶段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状况。自然资源即自然生产力也就 是该阶段最主要的生产力要素,成为人们获得价值(财富)的主要源泉。劳动经济 阶段,大体是农业经济阶段。在这壹时期,土地是自然提供的,劳动工具简单, 人们从事生产活动主要依靠人的体力劳动。所谓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壹分劳动 才有壹分收获。劳动力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劳动是人们获得价值(财富)的主要 源泉。到了资本经济阶段,人类步入社会化大生产时代,人的手工劳动愈来愈被 机器所取代,生产要素开始多元化、復杂化了。除了劳动力和以土地为代表的自 然力要素之外,还需要有强大的物力资本。资本这壹要素开始独居鳌头,并成为 其他生产要素的统率者,担当了组合各生产要素进行生产的使命,因此被称为资 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在大生产的舞臺上殚尽竭虑、东奔西走,唤风呼雨,成了 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目前,人类正在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以知识创新 为前导的科学技术开始成为生产中最突出的要素,所以,有人称这壹时代是「知 本家」主宰的时代。 各种生产力要素的先后登臺以及在生产过程中重要性的角色更替的历史现象 启示我们,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三元价值论」(土地、劳动、资本),不 过是那壹时期生产力状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斯密这样论述了资本主义时代之前人的劳动在价值形成中的决定意义。他写 道:「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末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 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壹标准。例如,壹般地说, 狩猎民族捕杀海狸壹头所需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壹头所需要的劳动,那么, 海狸壹头当然换鹿二头。所以,壹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壹日 劳动的生产物,两点钟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壹点钟劳动的生产物,这是很 自然的」。15 这段话被视为「劳动价值论」的经典论述,但是我们不应忽视斯密 对劳动价值论的限定,这就是「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末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 社会」。这个社会大体是人类的狩猎社会和早期农业社会。工业革命之后,在资 本积累基础上的以机器为动力的大生产逐步取代以人工为动力的小生产,商品价 值构成中对应于人工劳动量的价值部分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以劳动量 作为衡量商品价值尺度的做法势必为社会实践所抛弃。正是由于生产要素结构的 这壹深刻变化导致价值构成的改变,使斯密将「三元价值论」作为资本主义时代 分析价值的工具。 其实,「劳动价值论「或」三元价值论」虽尚能成为壹定时期分析价值的方 法,但应看到其相对性。就斯密所说的那个「初期野蛮社会」中,劳动对价值的 形成具有决定意义,但是自然资源与简单的工具难道对价值的形成壹点也没有作 用?同样,在工业社会中,如果说物力资本对价值的形成具有决定意义,但是,土 地和劳动力二要素难道对价值的形成可以忽视。对任何时代来说,生产力价值论 都将避免这壹片面性。生产力价值论申明价值是由生产力的各要素共同创造的。 但是,生产力要素的构成是壹变数;其中,各要素的重要性也随着生产水平的提 高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如前所述,在游牧经济时代,生产力要素主要是以土地为 基础的自然资源。在农业经济时代,劳动力要素显得比以前的时代重要得多了。 到了工业时代,机器大生产的条件下,首先需要有雄厚的物力资本的投资和再投 资(扩大再生产),同时,资本还起着聚合其他要素的功能,因而成了最重要的生 产要素。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的知识与智力在生产中的作用雄踞首位,资本主义 时代物力资本的重要地位被智力资本所取代。总之,对于生产力价值论来说,不 论在任何时代,既肯定某种生产要素的特殊重要性,也不忽视或抹煞其他生产要 素在价值形成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由于价值是由生产力各要素共同创造的,因此价值应当在各要素中加以分配, 其分配额应以各要素在生产中作用之大小而定。在农业经济时期,土地、劳动力 与工具三要素中,以劳动力要素倚重,因此劳动者应分得较多的剩余价值。土地 所有者所获取的剩余价值应少于劳动者所分享的剩余价值,否则就是不合理的分 配方法。在资本主义的工业经济时期,如果生产要素仍分为三类,即三种资本: 人力资本,物力资本,和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力资本,那么扣除其各自的成本外, 剩余价值应在这三种要素中按其创造价值贡献额之大小进行合理分配。但在分配 中事实上远非这么简单。因为工业生产不像农业生产是壹种简单的小生产,不需 要组织者和经营管理者。可以说,组织者和经营管理者是大生产的核心和灵魂; 没有了他们,大生产不能创立,也不可能持续进行,他们理应获取相当的剩余价 值。此外,工业经济时期,科学技术开始应用于生产,成为壹种愈来愈重要的生 产力要素,科技工作者显然应当从中分享壹份剩余价值。这裏还没有谈到那些与 大生产发生间接关系的某些部门的劳动者对社会化生产所作出的贡献,如教育工 作者,医疗卫生工作者,文艺与学术工作者等。总之,人类进入工业经济时代后, 价值的创造与分配是壹个復杂的问题。劳动价值论显然将復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生产力价值论克服了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 资本剥削的新界说 劳动价值论和生产力价值论都承认,资本家是剥削者;但对剥削概念的界定 上,两者出现了差异。 劳动价值论认为,生产中的全部利润,即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剩余价值,全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在这裏,利润为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因此, 资本家的剥削所得是利润的全部,剥削率是利润的100%。 如果用生产力价值论来计量资本家的剥削所得,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这裏, 全部利润即扣除成本的新价值是由几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这些生产要素大致 有:第壹,土地为代表的自然力资本;第二,劳动力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第三, 资本为代表的物力资本;第四,科学技术为代表的智力资本;第五,生产的组织 与经营为代表的管理资本。假定这5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利润)创造中贡献额相等( 其实不然),那么,各种要素所创造的价值各占总价值(利润)的1/5。即使劳动力 所有者(工人)所创造的价值(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全部被资本家所占有, 那么,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也只有占总价值的1/5,即只占全部利润的20%,这就是 资本家的剥削量,与劳动价值论相比,剥削量(也可以说是剥削率)减少了80%。 当然,资本家的实际剥削量壹般会超过利润的20%,这是因为,我们把5种生 产要素对价值创造的贡献额设定为壹个平均值。还因为,资本家还要从别的要素 所有者那裏尽力获取剥削收入。但是,资本家作为物力资本和管理资本的投入者, 其投入生产中所创造价值的贡献额,都应当是资本家的合理收入,不能归入于剥 削的疆域。问题是,对物力资本和管理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额的界定,应当 也有科学、合理的方法;如同对人力资本(工人的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额的 界定应当科学合理壹样,不应夸大,也不应缩小。但是有壹点恐怕是应当承认的, 即物力资本和管理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额应当高于各要素所创造的总价值的 平均值。这是因为,物力资本是其他生产要素的基础,是配置、聚合各生产要素 的前提,如果把其他生产要素看成是壹种资本,那么,它是资本的资本,是资本 之母。至于管理资本,其投入者所付出的劳动的復杂性、创造性与风险性,也不 能与普通的体力劳动相提并论。 因此,资本家在利润中应享有以下几项合法收益:第壹,风险收益;第二, 投资收益(机会成本);第三,经营管理收益。只有当收益超过这几项收益的总和 才是剥削收益。由于劳动价值论将资本家几项合理收益划入为剥削收益,夸大了 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这是否定资本家的历史价值并遭之无情贬斥的重要原因。对 于中国人来说,客观、正确地认识资本家的剥削是壹个全新的重大课题。但是, 只有在正确的经济学价值论的指导下,才能解决这壹问题,使人们的认识接近于 客观实际。否认、掩盖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固然是错误的,然夸大资本家的剥 削也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工人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特别在劳资之间他们往往处 于弱势壹方,其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另壹方面,资本家的正当权益同样也应当受 到保护。但是,什么是资本家的正当权益也只有在正确的经济学价值论指导下, 才能有正确的答案。 知识经济时代价值观的转向 如果将生产力仍界定为三项基本要素:人力资本,物力资本,和自然力资本, 那么,可以将人力资本又分解为体力劳动资本和脑力劳动资本,后者即智力资本。 所谓知识经济就是脑力劳动的智力资本在生产中发挥着主导的和基础的作用,以 致体力劳动只起着辅助的作用。这是对知识经济通常的理解,却是壹种肤浅的理 解。 我们忽略壹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人类的智力对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其广 度和深度在理论上是无限的。壹项重大科技成果的创造发明以及在生产、生活中 的运用,可以使人类进入壹个新时代:如电力时代,电子时代(信息时代)。但 是,我们不要忘记,自然力资本和物力资本却是有限的。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地球, 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矿物资源等都是有限的。当人类的科学技术还不能使 人类迁徒到地球之外的星球中去生存,或还不可能从别的星球上获取人类生产与 生活所需的各种资源,以满足地球人的需要,那么,人的智力资本与自然力资本 和物力资本将会发生尖锐的矛盾。地球上的人口呈几何级数增长着,人的消费需 求在日益膨胀着。智力资本能满足贪婪的人类无限的物质需求吗?生态平衡的破 坏,环境的汙染,气候的恶化,资源的短缺,灾害的频发,这些都是这壹矛盾尖 锐化的警告。罗马俱乐部早在1972年就提出《增长的极限》的报告,指出如不抑 制人口和经济增长,地球与人类将由于环境汙染和粮食不足而在壹百年内毁灭。 2010年9月,天才物理学家霍金又爆出惊人言论称:地球将在200年内毁灭,因为 「人类基因中携带着自私、贪婪的遗传密码,人类对于地球的掠夺日盛,资源正 在壹点点耗尽……」与此同时,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壹份研究报告中亦指出:到20 30年,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将出现衰退,除非人类从现在开始就减少使用地球 所能提供的自然资源。世界自然基金会与霍金的预言可谓不谋而合。16 即使没有 这些科学家的警告,每壹个地球人也已感受到逼仄的空间、恶劣的环境正日甚壹 日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几千年来,人们竭尽全力发展生产力,渴望经济增长。 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能为人们带来愈来愈丰富的物质资料与社会财 富,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 与经济增长是以索取与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为前提的,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和经济的 高速增长促使人类对自然资源肆无忌惮的掠夺与贪婪的占有。人类在大自然面前 称王称霸的后果是什么呢?生产力无节制地扩张和经济的日益「繁荣」,是否能 给人类带来锦绣前程?近壹个世纪无数的事实足可证明,人类在无限制的追求物 质财富中正在使人类自身快速地走向毁灭!因此,我们所面对的前景是:生产力 无节制的扩张其结果不是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而是人类生存力的下降。 「生存力」,这是笔者提出的壹个新概念,是地球人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所亟 待认真讨论的大问题。这使我们联想到,马克思关于未来美好共产主义社会的描 绘(如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不过是闭门造车,远离现实 的乌托邦。马克思关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生产 关系与上层建筑的变革,从而推动社会不断前进这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显 然没有考虑到自然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对于中国人来说,不能再沉湎于 以GDP为纲,年年盼着GDP升帐,更不能与发达国家攀比GDP的总量。所谓知识经济 时代,人类首要的任务是实现价值观的转向,即从财富价值转向精神价值。知识 和智慧更多的应当引导人们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护生态, 敬畏自然,节约每壹点资源,应成为每个公民的公德;要使人们学会如何节制消 费、合理消费,使挥霍财富的消费主义成为壹种愚昧与可耻的行为;要控制人口 和经济的增长,力求使人口与经济的增长控制在环境可承受的限度之内。总之, 人类要把智慧和知识用于如何使人类持续生存、永久生存、文明生存。 从财富价值转向精神价值,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的生产方式,应当成 为世界各国、更应当是中国治国的基本方略。 无法认同贪腐有理论 作者 左翼反共人士 写于 二零二二年 中国的社会建设本质上工程师完成的,中国的社会建设规划本质上是社科院学者制定的,中共官员并不负责具体的社会建设,中共官员主要负责人事任命与行政审批,很多中共成员刻意模煳工程师与社科院学者以及中共官员三者之间的界限,把中共的贪腐美化成在潜规则层面的合理劳动报酬,事实上中共官员本质上是瓜分别人创造的剩馀价值的寄生虫,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贪腐本质上就是剥削,中共如果信奉马克思主义就应该反对贪腐,事实上中共的反贪腐是选择性的,站错队就要被整肃,没有站错队就可以继续捞钱。贪腐有理论在中国很流行,可是鼓吹贪腐有理论的人忽略了民主国家搞薪养廉的基础是民众有选举权,民意代表有立法权,人民根据政绩决定官员的薪水,而且很多民主国家的官员本身并不是单纯的行政官僚,很多民主国家的官员拥有工程师与社科院学者的社会角色,中共本质上是壹个剥夺人民选举权罔顾民意而且不从事具体的社会建设的强盗集团,根本没有资格享受各种特权。有人说不让中共贪腐中共就不做事了,如果完成政府的本职工作就有资格谋取特殊利益,马路上的清洁工人也可以在完成了本职工作之后谋取特殊利益,别人都必须在法律的压迫下自我约束,只有中共可以在法外之地自由的掠夺,这不合理。贪腐会对社会福利造成掠夺,因为贪汙公款本质上就是把原本属于社会福利的开销变成了贪官的财产。 在民主国家即使某些地方存在个别官商勾结,可是因为民主国家存在言论自由 司法独立 新闻自由 在野党 公民团体,任何壹方都不敢太侵犯另外壹方,于是官商双方会形成恐怖平衡,官员如果长期敲诈商人不为商人办事,如果商人很少对官员行贿又总是让官员为他办事,因为存在言论自由 司法独立 新闻自由 在野党 公民团体,壹方很容易用同归于尽来威胁另外壹方迫使对方收敛,所以不会出现类似中国那种官员可以把商人随便连根拔起的情况。中国是壹党专政的国家,商人即使对索贿的官员行贿也得不到恐怖平衡的保障。在民主国家即使与执政党关係不好也不至于被迫害的很惨,很多民主国家的商人都是在野党的支持者。中共贪官可以随便剥夺无法为他们提供情绪价值,让他们看不顺眼的奋斗者的私有财产,这种极权贪腐是非常不合理的,所有奋斗者在中国都需要参与重度情绪劳动,承受重度个性异化,都必须努力成为让中共贪官看着顺眼的人。 中共贪官及其子女经常会说,如果你是官员,你也贪腐,这种要求利益受损者对既得利益者换位思考比极端阶级斗争还可怕, 要求利益受损者对既得利益者换位思考意味着否定一切变革。人性就是阶级性,人性就是屁股决定脑袋,你如果是皇帝,你不会反对皇权专制,你如果是地主,你不会放弃土地租赁收入,不会支持土地国有化,你如果是资本家,你不会放弃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会支持按劳分配,如果你是贪官,你不会支持反贪腐,根据换位思考理论,任何革命都不应该发生。 中国官僚资产阶级占有的社会财富与生产劳动无关,与销售劳动无关,与经营劳动无关,完全是凭借着以行政审批权为主的政治权力对被统治者进行权力寻租的结果,这些财富的获得过程违反程序正义,根本不具备正当性,官僚资产阶级占有这些社会财富的代价是工人阶级更加内卷,被中共贪官统治的人付出大量情绪劳动遭受重度个性异化,社会整体生活水平下降,因为官僚资产阶级对统治合法性的担忧,衍生出各种政治迫害事件,整个社会严重失去自由的空间,大多数人没有机会获得精神自由与个性解放,活在红色恐怖之下,我认为中共垮臺之后中共贪官应该受到清算,至少贪腐所得应该有三分之壹回馈社会,三分之壹归还之前被他们利用政治权力敲诈勒索的人。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错误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历史唯物论的问题在哪裏 ——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谁战胜了谁? 作为马克思两大发现之壹的历史唯物论,是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提供理 论依据的。但是,二十世纪的世界史证明,不是社会主义战胜了资本主义,而是 资本主义基础上生长了某些社会主义元素。资本主义好比是壹棵大树,现在,在 这棵大树上嫁接了社会主义枝叶(东方马列式的社会主义亦应该如此,但其路径 曲折、漫长得多)。这是人类文明的新曙光。由此而引起我们反思的是,历史唯 物论存在什么问题呢?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还「科学」吗? 前篇:对历史唯物论的修正和对历史观的补充 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原本阐述 马克思在《序言》(1859年1月)对唯物史观作了如下阐述: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壹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誌为转 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壹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 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壹 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 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壹定阶段,便同它们 壹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 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 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 革。」「我们判断壹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依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壹 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 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壹个社会形态,在它 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 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裏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大 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 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壹个对抗 形式,这裏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 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裏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 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马恩选集》第二卷,第82-83页)可以将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阐述概括出以下要点: 第壹,经济是社会变革、历史发展的终极原因;第二,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三,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而不是相反;第四,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区别在于:凡是把经济看成是历史发展的决定 力量的是唯物史观;那种把思想、精神看成也是历史发展的重要的或决定的力量, 便是唯心史观。 恩格斯的修正:经济的绝对性中加入了相对性 尽管我们把马克思上述对唯物史观的阐述称为经典性的阐述,但实际上,每 壹种理论在提出之时不可能是十分完善的,它需要在各种批评中加以补充和修正。 1890年9月(马克思已去世7年),恩格斯在给约?布洛赫的信中写道: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 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裏 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壹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 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 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壹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 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 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 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壹步发展, 这裏表现出这壹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 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 时期,就会比解壹个最简单的壹次方程式更容易了。」(《马恩选集》第四卷, 第477页)恩格斯的修正是明显的。经济因素不是「唯壹决定性」因素。经济的决定性 作用是「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而言的。对历史进程发生影响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 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形式,各种性质的宪法和法律,哲学和宗教的观点等等, 经济的决定作用就是在这壹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下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推动 历史向前发展的。如果把历史看成仅仅是由经济这个因素促使其演变的,那么, 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就会比解壹个最简单的壹次方程式更容易了」。 恩格斯在信中还进壹步说明: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人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 的,而其中每壹个意誌,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 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壹个 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壹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 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马恩选集》第四卷,第478页)这裏,恩格斯对历史观提出了壹个重要的思想,那就是人的意誌在历史中的 作用。这就突破了唯物史观的框架。因为所谓唯物史观,只承认物、经济,对历 史发展的决定作用,否认人的意誌、思想观念在历史发展中的重大或决定作用。 因为,承认或主张人的意誌、人的思想观念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不就是历史唯 心论吗!但是,恩格斯明白地说,历史事变总是由许多单个意誌的相互冲突,由 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彼此激荡的结果。所以,影响历史进程的除了物还有人,除 了经济还有人的思想。 后来,即1894年1月,恩格斯在给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又说: 「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 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 才是积极的,而其余壹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马恩选集》第四卷,第50 6页)就是说,上层建筑的各部分对经济基础,对历史发展也产生着积极的、或消 极的作用。 波普尔:历史有规律吗? 针对唯物史观,波普尔(1902-1994)着有《历史主义贫困论》(1957)壹 书。 波普尔所指的「历史主义」是指历史的行程遵循着客观的必然性规律的壹种 学说。波普尔不认为历史的行程是遵循客观的必然性规律,因此他是反对历史主 义的,也即是反对唯物史观的。 波普尔认为,自然界的演变过程和人类无关,如宇宙间星球的运动,生物的 进化,地壳的变动等。因此,任何科学如果发现了自然界某壹领域的客观的必然 规律,人们就可以据之预言未来,如天文学可以预告日月食,地质学可以预告地 震等。而人类历史的历程和人类密切相关。历史活动就是人的活动,历史事件是 因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历史过程无不受到人的主体的影响。人类的历史即使存在 客观规律,由于无不受到主体意誌的影响而引起改变,因此历史是没有客观规律 的,也因此,历史是无法预言的。所谓预言,或多或少渗入预言者的主观期望, 所以波普尔认为,预言改变着被预言事物的本身。因为预言本身就参与并影响着 历史的过程,所以真正的预言是不可能的。历史只能进行解释,这种解释是多元 的,非决定论的。 波普尔反对历史主义的另壹个理由是,真理必须能够经受正反两方面的检验, 尤其是反面的检验,波普尔称之为「证伪」。波普尔强调,凡是不可能以证伪方 法进行检验,就不可能成为真理。真理是颠扑不破的,证伪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去 颠破它;只有用尽了壹切办法都颠扑它而不破,它才有资格称为真理。 在波普尔看来,马克思的历史观,也可叫做「经济的历史主义」,这种主义 的错误在于「相信历史的预言乃是研究社会问题的科学方式」。马克思认为历史 运动有着不以人的意誌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且「这个规律对于历史,同能量转 化定律对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意义」;同时这个规律又是可以检验的,马克思 本人就曾「用这段历史检验了他的这个规律」。但是波普尔认 为历史是随着人的认识可以作出不同解释的,所以没有客观规律;更为重要的, 历史主义所设想的那些乌托邦预言,如社会主义必定代替资本主义,人类必定实 现没有阶级、没有国家、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都是不可检验的,因而不能认为 是真理。所以将马克思主义称之为社会科学不如说是壹种社会伦理学,即社会说 教,是中世纪神学史观的别名。 波普尔提出了「证伪」说,继而认为马克思根据历史主义所作出的关于社会 发展规律的预言,是不能得以「证伪」的,因而否认历史主义的科学性,这是对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壹次重大挑战。波普尔还进壹步指出,根据历史主义,根据决 定论,所引出的结论也好,预言也罢,必然是乌托邦,只不过是壹种幻想,而且 还是人们为之要付出惨重代价的幻想。对波普尔的这壹理论,是对还是错,国内 外学术界至今未见明确的回音。两种对立的理论,如果壹种是对的,意味着另壹 种就是错的。如果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对的,那么妳就要拿出能推翻波普尔理论 的学术论文来。 张显扬:历史的选择性 张显扬(1936-2013),着有《趋势与选择:历史决定论批判》(2003)的 长文,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进行了批评。 张显扬就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把历史变动中的原因都简单地归结为经济这个决 定论提出了质疑。他说,为了反对「唯心论」从思想上去寻求历史变动的终极原 因,马克思在解释历史变动时,抽掉了人的思想、意誌对于历史变动中的能动作 用,而把目光专註于经济方面,宣布经济是历史变动的终极原因。 张显扬指出,历史领域中的因果联系与自然界的因果联系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在自然界,因果联系是直接的没有中介的:结果直接决定于原因,原因直接产 生结果。」「社会历史领域与此不同:没有人的思想、意誌和行动,任何前件( 原因)都不会自动地产生后件(结果),这裏的因果联系是通过人的中介、人的 活动实现的。」在大致相同的社会条件下(即原因,包括经济原因),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为什么? 张显扬认为,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总有主客观原因,总有人和物两方面的 原因,但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那裏,只有客观的原因,只有物的原因,把人的主 观的思想、意誌以及由此产生的行动,都抽掉了,就只能都归结为经济这个终极 原因。历史主体是人,是人的活动的记录。但在唯物史观中,人的作用不见了。 人的思想、意誌和他们的行动在历史变动中没有独立存在的理由。历史决定论中 的这个「决定」,「就是抹煞人在历史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把人仅仅当作经济必 然性的玩偶。」虽然马克思并不否认历史舞臺上人的活动踪影,但人们的活动毕竟是受经济 状况支配的,只能在经济必然性设定的轨道上唱歌跳舞,因而只能加速或延缓社 会在既定方向上的发展。张显扬则认为:「人的真正的能动性,决不仅仅加速或 延缓社会在既定方向上的发展,而是在社会发展的转折关头或者说关键时刻,可 以选择发展的方向。」特别当社会的发展处于十字路口的时刻,此时如果有伟大 的历史人物对社会的发展方向能作出正确的选择,对历史的进步和人民的福祉具 有无可估量的积极意义;如果作出错误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堪设想的灾难性后果。 回顾中国的近代史乃至现代史,中国社会的发展走向曾经历了多次选择,中国人 在这种壹次又壹次的选择中渡过了刻骨铭心的岁月。 所以张显扬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人们不断地作出选择的历史。没有选择, 就没有历史。选择,这是人在历史过程中真正的能动性的表现。」张显扬将这种历史观称为「历史选择论」。他说,人类的历史过程始终存在 着「趋势与选择」这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历史就是这两个因素交互作用的产 物」。前人在种种发展趋势中作出选择之后,经过努力、劳作和辛苦,造成种种 新的趋势;当代人就在这种种新的趋势中作出新的选择,然后又是努力、劳作和 辛苦……如此循环往復,不断地把历史推向前进。当然,这个过程,充满着矛盾 和斗争;不同的利益群体会有不同的选择,矛盾和斗争不可避免。究竟哪壹种趋 势能够成为发展之优势,取决种种主客观条件,此外,随机因素也起着相当的作 用。 张显扬说,他提出的「历史选择论」现在还算不上是完备的理论,他只是希 望「恢復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希望历史理论不再见物不见人,而是见 物更见人。他说,恩格斯晚年在《费尔巴哈论》中对历史唯物论作了新的概括, 说历史唯物论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恩格斯提出了这个命题, 表明他对唯物史观有了新的认识,但他来不及将之发挥成新的理论了。 人的意识主导人类的生产活动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决定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 和人们的意识,是历史发展的终极原因。可是,生产力完全是壹种自然力吗?不。 生产力的主导因素是人,是人的生产活动才出现不断变化和发展着的生产力。而 人是有意识的生命体。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生产活动,从来都是在人的意识主导下 的生产活动,它贯穿于整个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过程:从远古的原始社会直到今 天的现代社会。既然生产力的主导因素是人,无疑是说,生产力的主导因素是人 的意识。意识,从人类出现的那壹天起,就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壹种主导性 力量。 我们还可以作进壹步的分析。人们从事生产,必须借助于生产工具。当人类 还不会制造工具时,就利用自然界现成的石块、木棒等作为工具。后来,对这些 石块进行简单加工与使用(对木棒的加工物,在漫长的历史中早已消失),就是 人类的石器时代。这种十分简陋的原始工具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人类十分低下的意 识和十分低下的生产力。随着生产活动中经验的积累和智力的提高,人类发明了 铁制工具(铜器应用于生产甚少见,可以忽略不计),生产力于是出现了壹个飞 跃。人类进入了铁器时代——相当于人类的农业社会时期。到了近代,人类又发 明了机器并运用于生产,生产力又出现了壹次大的飞跃——人类进入了工业社会。 也就在这壹时期,科学技术日益广泛地应用于生产,生产效率、生产成果日新月 异,物质财富的涌现令人眼花缭乱。现在,人类不但进入了电力时代,还进入了 电子时代,信息时代,进入了后工业社会。人们所说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无非是说,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独居鳌头,说明知识、科学技术——造些人 类的精神创造,对于物质生产的主导作用愈来愈突出了。这有力地说明,是意识 决定物质(指人化物质,不是自然物质),而不是相反。总之,人类的历史表明, 生产工具壹次又壹次的更新换代,推动人类的历史跨上壹个又壹个的臺阶;而各 种生产工具或大或小的发明,无不是人类意识(思想、精神、知识)创新的结果。 这说明,人的意识才是历史发展的终极动因。马克思重视了生产力,却忽视了生 产力背后推动生产力不断地向前发展的动因——人的意识。这是唯物史观壹个明 显的缺陷。 还有,人的意识的壹个重要方面,是对于利益的追求。人们为什么要忙于生 产,以致辛劳有加,殚精竭虑;为什么要维护私人财产,宣称「私有财产神圣不 可侵犯」——为了利益。对利益的追逐是社会生产发展永不枯竭的动力。如果人 们从事生产不是为了利益,这若不是十足的虚伪,就是壹个无意识的人了。马克 思说,人们所忙碌的壹切,无不是为了物质利益(大意)。人的生产劳动的积极 性对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但是,要提高劳动者对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必 须能获得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奴隶制被废除,除了对奴隶缺乏应有的人格尊重, 还因为奴隶的繁重劳动得不到应有的物质回报,奴隶对劳动因此兴趣淡然,它的 淘汰出局,乃历史之必然。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连年衰退,农民连温饱都难 以满足,其原因也是农民对生产劳动缺乏兴趣。大锅饭式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 致使农民的劳动付出和成果回报互相脱节,谁愿意为集体流汗出力呢!说「包产 到户」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在毛泽东时期严令禁止,可是它终究挡不住能使利益 到位的承包制的期盼。这个微不足道的个人利益,却是改变历史的决定力量。壹 个资本家、私营企业主,从投资决策,到企业管理,到新技术的应用,再到产品 的营销,无不尽心竭力,不辞劳苦,根本原因是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亦即利益 的最大化。市场对于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隐藏着壹只看不见的手; 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每个人的利益。所以亚当?斯密说:「我们每天所需的食 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为了使生产物在市场交换中获得成功,业主们便得作出种种努力,才能在市场竞 争中成为优势者。这种出于自利的目的,结果达到了利他的效果,是「社会财富、 国民财富及私人财富所以产生的重大因素。」斯密揭示了资本主义财富增长的奥 秘。 利益是壹种强大的支配力量,无论是什么人——帝王,贵族,平民,或者总 统,学者,科学家,到普罗大众,无论在什么时代——远古的,中古的,近代与 现代,以及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利益总是至高无上地指挥着人们有序不紊地 忙碌着。对利益(当然是正当利益)的追求,作为人的壹种不可磨灭的欲望和意 识,实在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壹个母动力。 上层建筑也决定经济基础 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论是历史发展的单线决定论。 那么,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是否具有决定作用呢?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的哲 学教科书都说,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某种反作用,从来不承认具有决定作用。 明确说出「上层建筑决定论」是顾准。(请见《顾准文稿》第341页的註文: 「对不起,我在这裏又在吹嘘我的上层建筑决定论了。」)顾准是如何亮出这壹重要观点的呢? 他说:「有些侈谈什么中国也可以从内部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人们,忘 掉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壹种经济现象,它也是壹种法权体系,法权体系是上层建 筑。并不是只有经济基础才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决定,什么样的经济结构 生长出来或生长不出来。资本主义是从希腊罗马文明产生出来;印度、中国、波 斯、阿拉伯、东正教文明都没有产生出来资本主义,这并不是偶然的。」(《顾 准文集》第318页)顾准是批评那种认为中国也会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观点时提出上层建筑 决定论的。 什么是资本主义呢?顾准说,我也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定义作过多年的探 索,我发现,他的定义,集中在壹点上:「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生产资料并使用雇 佣劳动的现代资本主义阶级。」(《共产党宣言》恩格斯附註)顾准认为,历史上中国从来不缺少自由劳动者。对照中国的状况,顾准指出, 还应当补充:法权体系和意识形态,国家的商业本位,科学技术,合理经营的知 识,宗教革命所激起的崇尚节俭积累的清教徒的上帝选民意识,是产生资本主义 的诸因素。后来,他再次强调,「法权体系、思想体系是其后来强大物质力量由 以长成的基础」。(《顾准文集》第323页)(壹) 首先看看法权体系对于西欧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有着怎样强大的后劲。 早在公元前五世纪中叶古罗马就颁布《十二铜表法》,这是古罗马第壹部成 文法典。其内容虽庞杂,但主旨是保护财产所有制。至公元六世纪三十年代,东 罗马帝国国王优士丁尼安在位时编纂了《优士丁尼安法典》等三个法律汇编。优 士丁尼安死后又汇编了《新敕》。至公元十二世纪,集四个汇编铸成《国法大全》, 史称「罗马法」。罗马法对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债、契约等都 作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可以认为是保护私有制法典之范本。如恩格斯所说:「它 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最完备形式。」(《马恩选集》第3卷,第 143页)该法典对后世资本主义私法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许多国家立 法的依据。欧洲各国法律,除英国外,大多渊源于罗马法,形成所谓罗马法系。 如法国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就是依罗马法制定的。它 规定了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和契约自由的原则,规定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 恩格斯说它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马恩选集》第4卷,第248页)。 影响所及,是「所有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马恩 选集》第3卷,第395页)。 英美法虽不属罗马法系,但在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等权利方面,两个法系的 精神是相辅相成的。代表性事件是1215年6月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自由大宪章》。 主要精神是限制王权,保障封建领主、教会的特权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非 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额外税金;非经合法判决,国王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 捕、监禁、没收财产;保护市民的商业自由等。大宪章和此后的「权利法案」、 「人身保护法」,成为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文本。 1519年,西班牙卡斯提腊国会向国王宣称:「陛下,妳要知道,国王只是领 俸给的国家公仆。」英国宪章运动影响之深远,可见壹斑。 英国「光荣革命」后,洛克于1690年写了《政府论》下篇。该篇阐述了政府 的起源,政府的目的,政府的职权以及公民的权利。关于公民的权利,洛克提出 了人身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他把保障公民的财产权视为最重要的权利。他说: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政府论》下篇,第77页)。还说:「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 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同上,第87页)这个发源于希腊罗马的西方国家的法权体系,无不在齐声高唱壹个主旋律: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法是保护权的法;这个权的核心是公民财产所有权。 顾准壹针见血的指出了中西之法的重大区别:「这个历史上的法,是明君治天下 的武器,法首先是和刑,而不是和权联系在壹起的。可是,取法希腊精神的罗马 法,以及继承罗马法传统的欧洲法律,法首先和权联系在壹起的。」(《顾准文 集》,第316页)在中国,代之以财产所有权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 之滨,莫非王臣。」对于公民的财产,历来没有壹个明确的所有权概念。 随着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这个以私有制为核心的法权体系,早已为商品生 产的大发展奠定了法权基础。有了财产权的安全保障,资本家才会大胆投资,并 尽力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而大批商品的涌现,作为商品交换的平臺——市场, 自然应运而生,并从国内市场扩展到海外市场。市场的开拓和竞争,又促使商品 的品种、质量不断增多和提高。这时候,我们可以看清,私有制原来是资本主义 经济繁荣的第壹功臣。所以顾准说,以为对财产所有权缺乏法律保障的中国也能 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这是壹种「侈谈」。 资本家在生产经营中获取了丰厚的利润,那么,政府是否会眼馋而动用权力, 掠取某些重要项目垄断经营,从而限制资本家的经营范围呢?对不起,对西方世 界来说,政府官僚们,他们的思想不可能「解放」到这种地步,就是说,壹代又 壹代的政府官员,压根儿不会想到去干投身经营、以权获利的那些事儿。这种现 象是实行公有制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才出现的新鲜事。 还有壹个怪现象。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共产学说产生于西方,可是,这 个学说为什么至今没有撼动过西方各国的私有制,却只在东方的壹些国家安家落 户?这个现象用的着为顾准提出的法权传统来解释。经济基础的不变(西方社会) 与经济基础的大变(苏联与中国大陆等),不同的法权体系起了决定性作用。根 深蒂固的财产所有权的法权观念,使马克思所鼓吹的共产主义遇上了不可超越的 障碍,只得避开欧美大陆,改道东行。 (二) 我们再来看思想体系怎样影响社会面貌?怎样决定历史走向? 思想体系涉及很广泛的内容。它是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宗教、历史等 领域的观念与学说的总汇。前面所述的法权体系就是其中之壹。西方思想体系、 或西方文化中,个人主义是它的壹个核心概念。 个人主义在西方文化中是壹个正面概念。它是关于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的学 说。就个人权利而言,财产所有权是其基础,此外还有人身安全权,言论、信仰 自由权,政治参与权,工作与休息权等。就个人价值而言,人生而独立、平等、 尊严,个性应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应获得自我实现。价值的自我实现是人生中最 重要的东西。所以,每个人都要开发自我,尽最大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马斯洛 的自我实现理论指出,人的基本需要包括五个层面,其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 现的需要,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赋和能力,认为这是人类的终极价值。这是个 人主义的最高层次。 个人主义的思想渗透到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决定着西方社会文明发展的全 貌。 就政治领域而言,认为每个人天然地具有人身安全权、自由权与财产所有权 等权利;这些权利每个人是同壹的,不因社会地位不同、财产多寡、信仰与文化 的不同而存在差别。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壹种自然权利,不可转让,不可剥夺, 故称为「天赋权利」。不过,社会如果没有公共权力,每个人的天赋权利就会受 到他人的侵犯。因此,人们需要组织起政府,来防范与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组 织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天赋权利不受侵犯,政府的职责就在于此。 洛克着述《政府论》专门阐述这个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这种自由主义的政 治哲学其出发点却是个人主义的,可也是西方近代民主政体掘起的根源。 至于经济领域,人们忙于商品生产为了什么?为了赚钱,为了利润。第壹为 了利润,第二为了利润,第三还是为了利润。这是赤裸裸的个人主义。就如亚当 ?斯密所指出的那样,资本家从事商品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利己而不是为了利他。 个人利益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但是这种经济行为虽然从利己出发却达到了 利他的结果。而且也只有达到利他的结果才能实现利己的目的。所以,资本主义 的商品生产者,虽然都出于利己的考虑,但只要他们的经营活动不有害于他人, 而实际上也有利于他人,那么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应当说也在为他人利 益服务;而且也只有为他人利益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样,利己 与利他就达到和谐的统壹。而市场为利己与利他的统壹提供了桥梁,提供了机会。 可是,在市场竞争中并非每个参与者都能获得成功。为了成功,为了实现利润最 大化,就要使自己的推销物适销对路,价廉物美,就要不断地采用新技术,提高 生产效率,改善企业管理……这样做的结果,就有效地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 这就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奥秘。因此,斯密主张,每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 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追求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相竞争。斯密这壹思想被社会 广泛接受后,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这种自由主义的经济哲学其出发 点同样是个人主义的,却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的秘密。当然,前提 是,生产资料必须是私有制的。 个人主义在文化科技领域,同样大放异彩。 近代的欧美,人类文明出现了跳跃式的发展。这壹历史时期发生了壹系列的 革命:文艺革命,产业革命,思想革命,宗教革命,政治革命,科技革命等。发 生这些革命,十分重要的是因为出现了壹批卓识超群的伟人,他们提出了新思想、 新理论,发现了新规律、新事物,发明了新技术、新工具。这是壹个巨星璀璨、 杰出人才辈出的时代。 伟大时代的来临与杰出人物的涌现相联系;而杰出人物之能为杰出人物,是 因为实现了各自的自我价值。 人生而平等。这仅指法学、政治学意义而言(而且限于自由国家)。在生理、 智力上,人是有差别的。 上帝给予具有特别天赋的人仅只壹小部分。其中,有的人思想敏锐,有的人 想象力丰富,有的人记忆力超强。有的人善于抽象思维,有的人长于形象思维。 有的人富于正义感,面对社会不义不平挺身而出,勇于担当道义之责,而有的人 擅长经营,结果为社会创造滚滚财富。如此等等。 多样的天赋,我们才有多彩的世界。但这完全有赖于那些具有特殊天赋者自 我价值的实现。特殊天赋者自我价值的实现,除了本人的勤奋努力、不懈追求, 十分重要的,还需要有适宜人才成长的土壤。 譬如,目前中国应试式的教育体制,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学习的动力与目 的,就是为了应付壹次又壹次的各种考试;每次考试决定着应试者的前程,因此 无论家长或学生都疲于奔命似地应对。这种教育体制把学生全都塑造成了「考试 工具」,结果各种特殊人材就此遭之扼杀了!这种损失之巨大无可估量。特别是 对于具有思想家、科学家胚胎的稀缺人材,其成长尤其需要宽容的社会环境。因 为他们所提出的标新立异的见解,往往是对权威定论的超越,与世俗之见亦格格 不入,如果壹开始就加以简单否定,对于社会进步是壹巨大损失。而思想家、科 学家实在是人类社会中最宝贵、最稀缺的财富。欧美国家早于中国三个多世纪就 进入了近代社会,原因之壹,在那裏思想家、科学家群星璀璨;而在中国,这壹 时期思想家、科学家寥若晨星。中国为什么至今没能像欧美那样涌现壹批思想家、 科学家?原因是中国缺乏能让思想家、科学家脱颖而出的土壤。国外评论家指出, 中国GDP虽已居世界第二,但没有壹件属于原创性科技成果的生产品,出口的多是 大众的日用消费品。中国如果再不重视「开放思想市场」(美国经济学家、诺贝 尔奖得主科斯对中国的忠告之壹),再不重视对特殊人才的开发,发展前景不容 乐观。 上面所说的是,个人主义——这个西方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在西方社会 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产生了多么重大的决定性作用啊! 个人主义在中国则完全是另外壹种命运!请见《辞海》中对「个人主义」的 诠释: ——「壹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它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 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尔 虞我诈等。」「个人主义同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根本对立,对革命队伍起着腐蚀作 用。」因此,个人主义成了卑贱的见不得人的思想和行为,成了过街的老鼠。 因此,要狠斗「私」字壹闪念。 因此,个性,个人利益,个人理想,个人奋斗,都成了贬斥的对象,壹个个 被打入因此,中华文明,渐次衰落,不再辉煌。 实际上,个人主义根本不可能遭之驱逐。那些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主 义比社会主义国家更少个人主义;而在蔑视个人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个人主 义在特权者那裏却扩大到无限大。 (三) 日本与中国的近代现代化路径,是思想文化决定经济基础、决定历史发展的 两个典型事例。 日本也经历了德川幕府两百六十年的专制统治、闭关锁国的历史时期。1867 年明治天皇即位后立即实行对西方的开放政策,向天地神明宣誓,确立「广兴会 议,万机决于公论」等维新基本方针,为建立近代立宪政体,特别是开议院、立 国宪奠定了基础。随后,民治政府大刀阔斧地改革幕府体制,废藩置县,改革等 级制,允许土地买卖,允许自由贸易,扶持民族工商业,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实 行「殖产兴业,文明开化,富国强兵」三大政策,使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 文化教育各领域迅速现代化。日本的这壹西方化的文化选择,顷刻使其成为亚洲 的第壹强国。 面对西方文化,中国则坚守「文化民族主义立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半西化政策,不仅被当时的也是以后的中国统治者认为是最好的国策。当时的 洋务派就认为,在坚守政治体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学习、掌握西方的科 学技术,才是中西合璧、优势互补的正确选择。在他们看来,日本的明治维新, 彻底西方化的选择,乃是对自身文化传统的丢弃,得不偿失。但是,历史已多次 证明,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政策其结果是导致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长期处于踯躅 不前(有时甚至倒退)的状态。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惨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120年过去了,回首这场战争,当今中国学者认为,这场战争是「现代国家」与 「前现代国家」之间的壹次较量,中国之败,在于制度与观念之败。 中日两国,面对西方文化,壹个是全方位地引进(即所谓「脱亚入欧」), 全方位地改革旧制度,全方位地建立起西化即现代化制度。壹个西方式的现代国 家——东方岛国与西方世界遥相呼应。壹个则在保存原有旧体制的前提下有选择 地引进西方文化,结果壹直未能跨进现代化的门槛。壹个多世纪了,面对世界先 进文化的冲击,穷于应付,忙于设防,壹次又壹次地挨打,壹次又壹次地挫折。 这种被动的局面何时才能结束?! 这个离我们不太远的故事,说明文化体系不但决定经济基础,也决定政治制 度与历史走向。 要不要全面地接受西方的先进文化,依然是当今中国需要解决而没有解决的 大问题。今天的中国,除了还没有卸掉「文化民族主义」的包袱之外,还背负着 壹个更为沉重的文化包袱,那就是共产极权主义。这个文化包袱使中国通向西方 化的通道更阻隔万水千山。然而不打通这个通道,中国的现代化、民主化,终究 是个梦想而已。 可以说,中国的问题,从近代到当代,始终存在着壹个文化选择的问题。 1949年以来中国经济生活的变迁更直接说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决定 作用。 中共立国之初那场消灭地主经济的运动,以及由此而导致农村土地制度和社 会结构的改变,百分之百是上层建筑——国家权力直接作用的结果。随后对资本 主义工商业的共产改造,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也纯粹是以国家权力为杠杆的。 从此,私有制被送入坟墓,公有制壹统天下维持了约二十五个春秋。到1980年之 后,私有经济又从坟墓裏走了出来,公有经济逐渐地有所退缩,直到今天出现了 以公有制为主体,与私有和其他经济形式共存的局面。经济基础前后的重大变化, 有时虽有底层民众的推动(如推行「包产到户」),但关键还是决策者权杖的指 向。虽然,公有化运动来源于共产主义空想(思想决定),而促使公有经济的退 缩是现实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存在决定),但不能否认,两者变化的决定因素, 都是权力的主导作用。六十五年了,上层建筑改变壹切。 结论是什么呢? 第壹,两种基本的力量在推动历史的发展,壹种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促 使上层建筑的改变,推动历史的进步。壹种是思想意识、上层建筑尤其是国家权 力也决定经济基础的变化,改变历史发展的方向。 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命题比较适用于人类早期的解释,顾准认为, 就中国而言,适用于先殷到殷,殷周制度变革,两周到秦之间的变革。到了近代 现代,思想观念,文化形态,科学技术,这些上层建筑的元素对经济的发展的决 定作用愈来愈凸显了。这壹点,请历史学家作出具体说明。 第三,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对历史的发展作用,呈现两种不同 的情况:壹种是正面的积极作用,壹种是负面的消极作用。后者导致生产力的破 坏,文明的衰退,人民的苦难,直到历史经过曲折的弯道后走上正道。人类尤须 防止上层建筑的消极作用。 自恩格斯以来,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断地在进行着修正与批评。 唯物史观忽略了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忽略了人的能动性、忽略了人 的意识、思想、意誌与愿望(所谓「人心所向」)、忽略了人们创造的文化与科 学技术、忽略了社会法权制度与政治制度对于历史发展有着重大的乃至决定性的 作用。唯物史观的这些缺陷,说它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壹般规律,不如说它所 揭示的这壹规律连壹半也没有。如果我们把经济的、政治的、科学技术的、思想 文化的,以及种种偶然性事件都看作是对历史发展起作用的因素,那么,历史发 展的进程与前景是极其不确定的,是不可预先下壹个既定的结论的。 唯物史观的另壹个缺陷是,以纯粹的逻辑推理作为构建这壹理论的基本方法。 那就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而生产关系所由构成的经济 基础的变化,又导致整个上层建筑或快或慢的变革。如此,把十分復杂的历史发 展变得很简单了:历史发展无非是三项元素——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 的逻辑演进。这不免误入机械论和形而上学之嫌。 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目的要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是必 然要被历史所否定的,代替它的是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下面的 论述将要证明,这种先验主义的预言如何遭到历史的嘲弄。 后篇:作为论证工具的历史唯物论 马克思的本意 马克思难道没有想到,人的思想、意誌,人的能动性在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作 用吗?对此,我们难以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我们只能说,唯物史观的内涵, 要求撇开人的能动性,将人的能动性剔除于人类历史发展之外,进而全然否定唯 心史观。另壹个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必然灭亡是壹条不以人的意誌 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恩格斯说,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的两大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 转变为科学。为什么?因为这两论雄辩地证明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兴 起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唯物史观告诉人们,即使是人类社会壹般的历史发展,其生产关系、经济基 础的变化,尔后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经济、生产力的发展这 个终极原因。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时期,这壹规律更加明显地凸现在人们的面前。 所以马克思说:「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 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 夺者就要被剥夺了。」(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831-832页。)这是马克 思在《资本论》中壹段很有名的文字。这段文字宣判了资本主义的死刑。如果唯 物史观是壹个公式,那么,马克思这个对资本主义历史命运的判断就是这壹公式 对于资本主义命运的具体应用了。 所以,唯物史观实际上是壹个论证工具,它论证: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是由 唯物史观这个铁的法则决定了的。 马克思的另壹个重大发现,即建立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论,则从 经济理论上证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 劳动价值论揭示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使 工人阶级陷入绝对贫困化的困境,由此使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无 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不可避免。资本主义在造就工业化社会大生产的同时 也造就了它的掘墓人——无产阶级。 马克思就此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关于无产阶级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私有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等主张, 都在《共产党宣言》(1848)中提了出来。 在此之后,马克思着书立说,就是为这壹预言提供理论论证。唯物史观和剩 余价值论的创立,都是为此目的。 本来,预言之是否正确,只能待历史事实来加以证明。只有当预言被历史所 证实时,才可以认为是正确的预言,否则,便是错误的。 马克思等不及他的预言由历史来加以证实,因而以理论来加以证明。 可是,我们知道,马克思之后的资本主义历史进程是向着他所预言的另壹个 路径发展的,那就是:无产阶级革命没有发生;西欧各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 和资产阶级共存于同壹共同体之中;无产阶级没有陷入绝对贫困化的命运,他们 的物质生活随着社会文明水准的提高也随之得以改善;资本主义私有制依然存在, 并没有因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达到与之不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依然 屹立,没有被推翻。如此等等。 在这种历史现实面前,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预言错了。 接着的问题是,预言错了,那么,证明预言的理论还正确吗? 只能遗憾地说,这些理论,包括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同预言几乎是同样的命 运。 关于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错误,早已为中外学者所评述。 唯物史观呢,它的命运似乎比剩余价值论要好壹些,但如同「前篇」所述, 问题也不少。 这裏还可以补充,历史上多次发生的革命不是纯粹地由经济、由生产关系不 能容纳生产力所引起的。最近壹个很明显的例子:1991年苏联、东欧剧变这壹重 大历史事件的发生,是这些国家政治体制的极权性质所导致的。中国自1980年以 来的改革包括1989年的「六四」事件,其主要指向也是政治领域的改革;只是由 于当局的壹再回避而使矛盾不断积累,不断激化。要改变这种现状同样不是在经 济领域中去寻找出路。抓政治改革才是抓住了牛鼻子。辛亥革命,1949年革命, 俄国的1917年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其直接动因都是非经济性的。……历史唯物论所面临的两大难以逾越的障碍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存的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发 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旧的生产关系必将 发生变革。这个变革对于资本主义而言,就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但在现 实中,它面临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是马克思没有想到的。 第壹个障碍:文明社会秩序之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从氏族社会解体以来,财产私有制的存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到了近代,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谴责私有制之声成为壹种思潮。可是,维护私有 制的主张仍然是西方社会的主流意见。 财产所有权成为西方法系的基石,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公元前五世纪罗马的 《十二铜表法》产生第壹部私法以来,直到公元十二世纪以罗马法为代表的大陆 法系,形成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完备形态。以《自由大宪章》(1215年) 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在维护私人财产和公民自由等权利方面与罗马法系的精神可 以说是相辅相成的。近代以降,西方各国进入了宪政时代,各国宪法、民法无不 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意识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为维 系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各领域良好秩序的基本保障,是文明社会不可 动摇的基础。 既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西方近代以来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人权的基 本内容,那么,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革命目标,就是对西方法律体系的根本 性颠复,也是对文艺復兴、启蒙时代以来所确立的「天赋人权」原则的傲慢挑战! 那么,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主张能否撼动西方的法权传统呢?须知,要逾越 这个历史障碍,对法律制度不甚完备、法治意识处于朦胧状态、人权概念尚无确 立的国家来说,或许并非难事,甚至不成其为是壹种障碍(如果妳手中有强大的 国家机器)。但是,如果妳面对的是西方国家,在那裏,经过几个世纪的思想启 蒙,人权概念已坚如磐石般地确立起来;在那裏,国家(政府)的职责是保障人 权,如果践踏人权,这个政府就会被赶下臺;在那裏,如果敢于侵犯私有财产( 不要说消灭私有制了),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就会被公众视为盗贼而成为众 矢之的。马克思不但没有考虑到西方社会悠久的法律传统,也把人权原则置于脑 后了,竟把「消灭私有制」这壹共产革命的目标从1848年起就确立为他的基本思 想。由此可以认为,原来马克思主义是反西方文明,反西方传统的异质文化。这 种文化肯定不可能为西方社会所接受。要在西方国家消灭私有制,乃是天方夜谭, 如缘木求鱼。 第二个障碍:公有制的致命内伤——社会动力机制的缺失私有制是有弊病的,它导致社会的贫富不均,导致社会的不平等,等等。 于是,壹些思想家、社会主义者提出了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方案。 但是,公有制实行之后将会怎么样?尽管理想主义者对于公有制条件下的社 会寄予种种美好的期许,但对于公有制实行之后的社会现实将会如何,毕竟是个 未知之谜。 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是公有制壹统天下。结果如何?经济衰退,国家贫穷,农 民连温饱都得不到解决。到了后毛时代,开放了私有经济,经济开始復苏,但公 有制经济仍占主体地位,国有企业壹直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社会主义经济结构 的持续,前后已有六十多年了。那么,实行了公有制之后的社会究竟怎么样呢? 对这个问题,今天我们终于有了发言权。 总起来说,推行公有制后的社会状况比私有制下的社会状况更糟! 贫富悬殊,社会不公,这种私有制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更 为显眼了。 公有制下还滋生了壹个特权阶级,即权贵资产阶级。他们利用权力集中社会 财富占为己有,可以说是历史上最贪婪、最放肆、最不择手段的盗窃集团,掠夺 集团,腐败集团,剥削集团。他们要坚持有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这种社会主义是他们的天堂。 更为致命的是,公有制丧失了社会的动力机制,其病灶是社会生产活动中主 体与客体发生了错位。这壹无可救药的内伤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必然是要被历史淘 汰的弃儿。这是历史唯物论又壹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原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自古以来就是亿万民众,而不是政府。政府 是为社会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是在公有制体制下,亿万民众由生产活动 的主体沦落为生产活动的客体,成为受政府摆布的雇佣劳动者(虽然在名义上他 们被称为是国家的主人)。生产活动虽然仍然需要他们参与,但他们失去了生产 资料的实际所有权和生产活动的自主经营权,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 去完成指令性的计划(生产指标),主动性,责任心,创造性大为受损、受挫、 受抑,生产效率自然大大下降。 政府呢,则由生产活动中的客体转变为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这个主体享有很 大的权力——生产资料和各类社会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等)的占有者、支 配者,生产活动的决策者、指挥者,各种生产环节的管理者。十分遗憾的是,他 们对生产经营却缺乏内在的动力。因为生产经营的结果:好或坏,盈或亏,与他 们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譬如,作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它无权从巨额利润中 获取相应的报酬;更为致命的,它也无需为企业的巨额亏损承担相应的责任。作 为政府派往企业的壹名管理人员,说他是壹个经济人,不如说他是壹个政治人, 是政府这架机器中的壹颗螺丝钉。在市场信息和政府指令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 择后者。所以,说他是壹个生产经营者,不如说他是壹个行政长官。这种壹身二 任的角色,决定了他(他们)不可能兢兢业业地在生产经营中付出壹切。由于社 会生产活动中这种主客体的错位,导致双方都失去了内在的动力。这好比是壹艘 拆除了动力装置的巨轮,虽然目标宏大,却只能在大海中漂泊。 公有制体制中这个致命的内伤决定国家的经济发展只能处于壹种疲软状态, 决定了此类社会主义只能是「贫穷的社会主义」。这就是对马克思先验的即空想 的社会主义的现实判决。 公有制的这种命运马克思是绝对想象不到的。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两个落脚点——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都是不可逾越 的障碍。 精英主义对中国社会的祸害 作者 中国网友 愚民,顾名思义,愚昧或愚蠢之民。愚昧或愚蠢到何种程度,才叫“愚民”呢?依我之见,不懂得常识就可被归入“愚民”之列。若我的这个说法还算差强人意的话,那么就须再问:哪些属于常识范畴的东西呢? 下面打几个比方: 1、“天下非壹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吕氏春秋》)应该说,战国末期的秦汉之际就有此种认知,是非常超前的。顺此推理,作为“天下人之天下”中的壹员,我们老百姓照理应该有壹份对天下公共事务和公权力发表看法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份权利,那壹定是被某些人或某个集团剥夺了的,我们应当将之争取回来。这也是我们回归正常社会(即民主社会,下同)所必须作出的努力之壹。 2、“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此处的“民心”,如何解读?依照现今的普世价值观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谓的“民心”,应该是能够表达自由意誌和正当诉求的“公民之心”,而不是“被代表”的 “愚民之心”。罗国齐奥塞斯库同誌曾高唱“三个自信”,其中壹个叫“人民自信”;伊国萨达姆先生临刑前也曾高呼“人民万岁”;别的独裁者也总是“人民”不离口。他们嘴上的“民心”,是“公民之心”还是“愚民之心”?想必应该是后者吧。既然如此,在齐同誌和萨先生所主导的非正常社会(即专制社会,下同)裏,“民心”的“顺”和“逆”真的能决定朝政的“兴”和“废”吗?妳老百姓的想法和意愿真的能够影响其决策和朝政之走向吗?照我看,那壹般是不可能的,妳甚至连表达的自由都没有。他的“江山”他作主,“民心”算个什么东东啊?所谓的“民心”,不过是专制统治者强调自身正当性的壹种体面的说辞而已。 3、“百姓所以养国家也,未闻以国家养百姓者也。”(王安石)朝廷与百姓之间,究竟谁供养谁?这个问题本来十分清楚,可长久以来却总是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譬如壹度甚嚣尘上的“砸锅论”,以及“没有国哪来家?” “离了朝廷妳什么都不是”等,当属此类玩意。这确是非常奇特的现象,就连千年以前的王安石都明白的道理,及至让我们这些文明时代的后人来回答时,反倒变得不明不白,乃至完全给弄颠倒了。 4、古谚云:“民愚愚壹个,官愚愚壹方。”这当然是人治社会(非正常社会)的特征,这样的社会甚至可极而言之:君愚愚壹国。就是说,不论官愚还是君愚,他们的弱智和昏庸都会将壹方或壹国民众的群体智商拉低到跟他们同等档次乃至更低的地步。原因就在于“人治”这东西,是以朝廷统治者个人的道德、行为、好恶、认知,而不是以法律、正义和人类良知为标准的。妳的智商和见识若超过他们,那妳就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或别的什么不可测的风险,这样就使得妳不能不装傻以保全自身。与人治对应的法治(正常社会)正好相反,若出现“官愚”或“君愚”,壹是很难拉低民众的智商,二是很快就会被民众撸掉。 5、唐太宗云:“法者,非朕壹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也。”假如朝廷(朕即朝廷)自己为自己立法,又自己监督自己来“以法行政”,那这样的“立法”和“行政”,若用现今的普世价值来衡量,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呢?依照人性的壹般规律,人们是不可能自愿制订出不利于自己的规矩和法律的。正是洞穿了人性的这个弱点,才有“立法权”、 “国民制宪”以及“立法”与 “司法”、“行政”相分离等理论的提出和付诸实施。即是说,这样才算得上“天下之法”。诸如此类的问题本来也不难理解,可它却偏偏引起法学专家们打上了笔墨官司,以致争论不休,莫衷壹是。甚至还有专家冒出“宪法(天下之法)不能发挥作用是因为‘我们人民太愚昧、太狭隘自私、太懦弱’ ”(参见张雪忠《再论国民制宪》)这种令人错愕的归责言论,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上面这些其实都是正常社会的常识,壹般民众都应该懂得,它们实际已经成为现代公民的应知应会和先决条件的壹部分。妳若不懂得这些常识,那妳就可能被视作“愚民”。同时也可以推知,妳所处的外部环境很可能就属于非正常社会。我壹向认为,在非正常社会“被代表”的人民裏边,愚民的占比通常不会低于90%。换言之,绝大多数国民都搞不清壹些最基本的常识。 造成此种不堪状况的因素裏边,民众自身的原因虽然也有壹些,但主要还是外部环境型塑出来的。所谓外部环境,通常是指制度、文化、习俗、教育、宣传、信息、互动等等。这样的外部环境,在非正常社会通常由权力来主导,民众只是被动接受而已。我们壹般所称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其实并非群众不愿接触真相,而是被刻意屏蔽了真相。就是说,那么多的“愚民”,不是他们情愿做“愚民”,而是外部环境在蓄意扭曲事实,使得壹般民众见不到真相,从而不由自主地被塑造成蠢笨而又蒙昧无知的所谓“愚民”。 我始终认为,民众并非天生愚蠢或愚昧,而是“被愚蠢”或“被愚昧”。是外部环境故意疲民、弱民、贫民、辱民、奴民所致。这当然不是我信口开河,而是持之有据、有案可稽的。 我们首先来看“牧民”这么壹种说法。《辞源》“牧民”:“治民。以牧人养畜,比喻人君之治民,故曰牧民。管子有牧民篇。”《辞海》“牧民”:“治民。古时把官吏治民比做牧人牧养牲畜。《管子·牧民》:‘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 ” 《汉语大字典》“牧”:“统治,主管。《国语》: ‘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新唐书》:‘陛下以孝安宗庙,以仁牧黎庶。’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所逐者皆观察使,奉朝命以牧军民 ……’ ”从这些记载来看,哪怕直到清代,在朝廷眼裏老百姓其实都是与牲畜无异。治理他们,就跟牧人放牧时看管牲畜壹样,让它们吃饱喝足就成,哪裏需要考虑他们的思想、情感、诉求和尊严呢?因此,“牧民”就是管理整治牲畜之民。此种状态下,“民” 除了越来越“愚” ,还能怎样? 我们再来看至圣先师的孔子是如何教导大家的。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统治者只需让民众跟着自己走,依照自己说的去做就可以了,没必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走或这样做。无疑,孔老先生不是在主张“开启民智”,而是相反,要让民众成为“只知埋头拉车,不知抬头看路”的役畜和煳涂虫。他这种说法跟“牧民”的主张有什么区别?没有啊。照他那样做,想必只会塑造出更多无知无识的愚昧、愚蠢之民。 另壹位道家鼻祖老子也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壹些后人无论怎么为其辩解,仅凭字面上理解,我们也很难不认为老子与孔子的愚民思想几乎如出壹辙。再如“小国寡民”、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等,也无不透着自我封闭和愚弄民众的陈腐气息。 古代圣贤管子、孔子、老子都这么主张,朝廷的统治者不受其影响又如何可能?事实上这些朝廷统治者不仅壹直遵照执行,而且在具体操作中越发地变本加厉,比如商鞅。 壹句话,无论管子式的,还是孔子式的,或是老子式的,抑或商鞅式的,民众几乎都不是由于“自愚”;而是由于“被愚”,也即外部环境在故意愚弄和忽悠他们,这才导致他们成为“愚民” 的。 遗憾的是,如今骂愚民几乎已成为壹种时尚。彷佛壹骂愚民,除了可以显示自己恨铁不成钢的痛心疾首之外;还能够因了这壹骂,自己就可以壹下成为精英或清醒者,于是也就跟这帮不争气的愚民撇清了关系。更有甚者,壹些人还言之凿凿地宣称:有什么样的国民(愚民),就有什么样的朝廷。言外之意,朝廷(如齐奥塞斯库、萨达姆、卡扎菲政府)的无良,都是国民呵护和放纵的结果。 我承认,自己有时也免不了骂上壹二句愚民。它或许主要是因为自己确实跟他们讲不到壹块,这些人实在是不可理喻而叫人来气。但我与这些时尚者不同在于:我骂,但不怪怨。就是说,我骂,是表达事实和真相,壹些人的确愚昧;我不怪怨,是表明自己清楚他们愚昧的根由。与那些断言“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朝廷”的时尚者相反,我倒是更倾向于认为,“有什么样的朝廷,就有什么样的国民”。即是说,愚民不是他们自作自受和心甘情愿充当的,而是被以朝廷为始作俑者的外部环境蓄意打造出来的。 依照情理,民众与朝廷应该是互相塑造、互为因果的。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影响力并不对等。或许,在正常社会,两者的相互影响可说是大致对等的;而且壹般来讲也是良性的、相辅相成的、相得益彰的。然而在非正常社会就不是这样,它们之间的影响通常只能是单向的,而且大多是恶性的而非良性的。妳说,像齐奥塞斯库、萨达姆、卡扎菲等专制朝廷,如前所述的“民心”之类能影响他们吗?当然不能。倒是他们自己能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他们的国民只能乖乖听命,谁不服从谁就倒霉。他们进行洗脑、愚弄、欺骗,让妳乖乖接受经由他们定制的宣传样本和教育材料,壹般民众谁敢说壹个“不”字啊? 因此在非正常社会,起主导作用的必然是朝廷而非民众。试想,民众连说话权都没有,获取信息也只有朝廷铺设的单向管道,下情上达的通道全部被堵死,民众的意誌和诉求如何可能影响朝廷呢?所以,在非正常社会,“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朝廷”,是十足的伪命题。与“有什么样的朝廷,就有什么的国民”相比,我宁愿接受后者,也决不认同前者。因为唯朝廷才有权和广泛的资源及暴力机器迫使民众就范,民众对朝廷则无此能力。“民心”这东西在统治者眼裏几乎壹钱不值,那种认为“民心”能够影响统治者施政方向的善良愿望,几近痴人说梦,至少非正常社会是如此。 当然话要说回来,“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朝廷”,也非全无道理。假如将之拿到正常社会去验证,大概就顺理成章、屡试不爽了。只是那些时尚者所指显然并非如此,他们要抱怨和谩骂的,肯定不是那些正常社会的民众(公民),而恰恰是非正常社会的民众(愚民)。故也难怪如我这样的笨伯对此要感到莫名其妙了。 网上有壹篇文章是这样讲的: 鲁迅壹生上骂朝廷少,下骂愚民多。胡适壹生只註重培养学生,基本不骂愚民。鲁迅、梁启超、马壹浮都喜欢骂愚民和发动群众觉醒;但实际上,历史上每次愚民闹翻身、改朝换代,都是壹次作恶的升级版。任何壹种思想要能发得动民众,则这种思想必定带有宗教和迷信二种成分。愚民不迷信于此必迷信于彼,因为他们懒于思考。因此在愚民那裏,永远没有谈思想的语境。胡适知道强行展开思想话语是愚蠢的,也是不道德的,因为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不要剥夺它。清中叶以后的壹系列灾难,都与盲目发动民众觉醒有关。胡适只培养学生和知识分子,只在他们中传播思想,可惜胡适只有壹个。知识分子有壹种素质,叫做不骂愚民。 鲁迅先生“上骂朝廷少”,我当然不贊成;但“下骂愚民多”,我倒是不完全反对,因为他骂的也确是实情。据称,他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很是得到壹些人的认同,也因此成了“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朝廷”论者的壹个有力佐证。可我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愚民是不幸的,但他们如何敢抗争?他们再怎么豁出去,也斗不过朝廷啊。加之民众壹盘散沙,各有各的小算盘,又不允许抱团取暖;与有组织的朝廷比,抗争简直就是以卵击石。再者说,抗争也必须有壹定的基础,那就是抗争者要有所觉悟;或者换壹种说法,至少要对自己所处的任人宰割的境地有所认识。如果对自己的愚民地位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甚或甘之如饴,他们还怎么去抗争? 就说我自己吧,尽管自己已不算愚民,但要是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也不会任性去抗争;而是要瞻前顾后,反復权衡利弊得失,当行则行,不当行则止。何以如此?力不逮也。斗不过人家,做无谓的牺牲干吗?自己尚且如此,何况壹般民众? 非正常社会的朝廷,最有效的法宝,除了制造谎言愚弄民众,就是制造恐惧恫吓民众。面对恐惧,没有人会不退缩。它是人性使然,哪怕动物也不例外。所以民众“不争”,时也势也,命也运也,当属情有可原。对他们的“不争”,我更多的是理解,而不是谴责,尽管自己也免不了偶尔骂几句“愚民”。 我倒是认为,在非正常社会,抗争主要是精英的事,比如知识者和清醒者传播常识和道理,就是抗争的方式之壹。如果精英不去抗争,只想掉转头来骂几句民众“愚昧”、“不争气”就算完事,那这个社会真是堕落到底了。 至于胡适先生“不骂愚民”,也不去做无谓的唤醒和发动,似乎把普通民众完全看作是局外人或尚未开化的弱智者,懒得去做徒劳无益的启蒙,看起来虽也不无道理;但他的“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却也不无可议之处。 在非正常社会,唤醒和发动民众(愚民)是否必须,确实值得商榷。壹是因为成本太高,收效甚微;二是被“唤醒”和“发动”起来的这些人,也很难不成为破坏力极强的暴民。但因此而认定“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则又像是壹种偏见和歧视,它难免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和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等愚民思想的嫌疑。 要知,如前所述,愚民并非天生愚昧或愚蠢,也主要不是自愚和自甘堕落;而是由于外部环境封闭以及被愚弄所致。壹旦外部环境改变,信息不再封闭,且没人再愚弄他们,那他们将很快得到救赎,并渐渐脱离蒙昧状态而变得清醒和理智,至少壹些应知应会的常识不会再搞不清楚。这种时候,妳还能坚持“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之说吗? 而若是在正常社会,胡适先生这个说法就更难站住脚。正常社会,信息开放而透明,思想自由,权利平等,能够选择和批评“朝廷”,民众从小就接受公民教育和普世价值的熏陶,很少有人会不懂得常识,也几乎不存在“愚民”壹说。在那裏,大众的公民素质甚高,没有人需要知识精英去唤醒和发动。“朝廷”管理国家,主要是向民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和保护其应有的权利。他们壹般不可能产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或“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等的混蛋想法,更不可能以“牧民”来蔑视和驾驭民众。相反,民众倒是有权监督“朝廷”的壹举壹动和质疑精英们的壹言壹行。 所以,胡适先生“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的说法,只能是针对非正常社会裏的老百姓而言,且存在壹定的局限性;若加诸正常社会裏的公民,弄不好就可能成为侮辱民众智商的壹项罪过而遭到起诉。 我觉得关键还在外部环境,人都是环境的产物,壹方水土养壹方人。若非如此,何以同是地球上的芸芸众生,正常社会裏的人,几乎不存在愚民;而偏偏非正常社会裏的人,90%是愚民?这90%的愚民是如何产生的?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他们的遗传基因本来就如此?抑或干脆如法学专家所称“宪法不能发挥作用是因为‘我们人民太愚昧、太狭隘自私、太懦弱’ ”(又壹个“上不骂朝廷,下只骂愚民”),亦即“我们人民”是自作自受、自食其果、自取其辱? 看来都不是。淮橘为枳,水土异也。民众之愚实际是非正常社会裏的朝廷蓄意型塑出来的;为的是巩固自己的统治,并进而轻而易举地攫取和掠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如果不去刻意塑造他们的愚蠢,任由他们自由获取信息和知识,那他们不都变成刁民和钉子户了吗?这样多难治理啊,咱获取财富多有障碍啊。故此才要“非以明民,将以愚之”。陈寅恪先生也说:“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下愚”乃“上诈”者故意制造出来的,意在让民众永远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这样才更有利于统治和攫取。 然而,假如我们给民众换壹种外部环境,让他们摆脱非正常社会的这方水土,把他们迁移至正常社会的水土上去生活和劳作,又将如何?恐怕他们整日介朝思暮想着硬要做愚民都难以如愿吧。再说,正常社会裏的“朝廷”也不可能给他们提供这方面的方便啊。 所以说,并非“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而是他们碰巧投错了胎,壹不小心降生在对他们不利的外部环境裏。由于非正常社会这方水土养不了人,才导致他们本来该有的福利(权利)被剥夺了,而本来不该有的福利(愚昧、愚蠢),却强加到了他们头上。因此,他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这种“懒于思考”的“福利”,而是正常社会这方水土的外部环境。 假如妳还不同意我的看法,那我就有理由认为,“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朝廷”,“宪法不能发挥作用是因为‘我们人民太愚昧、太狭隘自私、太懦弱’ ”等诸如此类的观点,遵循的是同壹种逻辑,那就是断言民众天生弱智和蠢笨,他们只配被奴役和敲骨吸髓。妳们这些精英分子倘果真坚持此论,那我就要说,它只能表明妳们还不十分懂得常识,某种意义上讲,妳们其实首先就未能完全摆脱“愚民”状态。“懒于思考是民众应有的福利”这顶帽子,戴在妳们自己头上,不大不小非常合适。 精英主义批判 作者 王裕延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只要翻开历史壹看,壹种奇特的文化现象便展现在妳的眼前:20世纪是光怪陆离、五花八门的代表,可以概称「X代表」诞生的世纪,是X代表泛滥成灾的世纪。这类代表的发源地就是十月革命的故乡俄罗斯。俄罗斯名目繁多的「苏维埃代表」像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洒,传播到世界各地,传播到了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这种文化现象是喜是忧,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对人类的思想方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个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兴趣,也引起了我的关注和兴趣。 本拙着是我多年研究「代表」文化现象的结果。现在我把自己的研究结果公诸于众,是非曲直,吁请读者评述。我深知,本拙着中表述的观点肯定会引发歧义,会被习惯向左看齐的中国人指责为离经叛道,有悖中国特色和国情的奇谈怪论。但愿读者如古人所云:「奇文共欣尝,疑义相与析」,在疑义相析的过程中,我乐意接受读者最严苛的评判。 壹 述代表的起源 说起「代表」的起源,可谓源远流长。其源头隐藏在动物群落的生存竞争的残酷斗争中。动物群落中的雄性强者为了独佔性的支配权利,往往展开妳死我活的嘶咬武斗,胜者成了兽王,如猴王,狮王,虎王是也。它们成了适者生存,成了负责继续藩衍后代和传递香火的代表。兽王便成了「代表」的最初胚胎。 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人是从灵长类的高等动物中进化而来的,最初的人类社会是从灵长类的群落中演化而来的。因此,原始社会的部落酋长都是从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即与异族部落的同仁进行拳打脚踢加嘶咬的搏斗中脱颖而出的成功者,他们构成了人类最原始的社会代表。可见人的「代表」和「兽王」的产生有相似之处。 原始社会儘管存在部落酋长这类代表,但在原始社会部落成员壹律平等的社会氛围里,不可能形成制度性的代表;制度性的代表是在原始社会崩溃,文明社会形成之后产生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大量剩馀产品,逐渐产生了私有制和等级制,即马克思主义认定的阶级。等级制和阶级的出现,标誌着文明社会取代了原始社会。于是等级制度和阶级区分便成了制度性代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立足的根基。这种制度性代表的产生,和古代原始部落酋长的产生,和兽王的产生的条件极为相似,都是通过暴力产生的,通过激烈的社会冲突斗出来的。正如古代希腊极力鼓吹暴力,崇拜暴力的着名思想家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那样,「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证明这些是神,那些仅仅是人,让这些人变成奴隶,而让前者变成主人。」赫拉克利特在此所指的由战争崔生出来的「主人」,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代表」;他所指的「奴隶」,类似我们今天所称的「被代表」,被统治被专政的阶级。从此,等级制度也随之成了文明社会的重要标誌和壹张名片。 二 代表理论的文化根源 从前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代表」绝非上帝派来的美丽天使,他们是由战争和暴力崔生出来的怪胎,从头到脚浑身充满血汙,龇牙咧嘴,半人半兽令人可憎。为了漂洗这类代表身上的血汙,修饰这类代表的可憎面目,古代便出现了着名学者思想家为其包装打扮。古代希腊着名的学者思想家柏拉图就是其中的代表。 柏拉图极力把从战争中脱颖而出的「主人」或「代表」,打扮成主张正义平等的聪明人,把因战争失败沦为奴隶的「被代表」贬称为无知的人。可见,柏拉图伸张的正义平等被深深打上了等级制的烙印,是属于自然主义或具体的正义平等,如列宁在《国家与本命》壹书中伸张的那种阶级的正义与平等如出壹辄。柏拉图由此提出了壹条极其重要的政治原则,「聪明人应当领导和统治,而无知者应当服从。」这条政治原则影响了人类社会几千年,直到现在还大有人把其捧为颠扑不破的真理。 在古代中国,大约比柏拉图稍早的年代出现了壹们着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孔夫子,他极力把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成功者捧为「知天命」的君子,捧为「圣人」,视为聪明的上等人,视为「上知」;把其失败者贬称为「小人」,愚蠢的「民」,视为「下愚」。他提出了和柏拉图相似的政治原则是「学而优则仕」,「唯上知与下愚不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夫子这类政治原则几千年来壹直被中国的统治者捧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至宝,其影响至现在乃经久不衰。柏拉图和孔夫子不约而同的见解耐人寻味,使人深深感叹「天下英雄所见略同」。 他们的最大共同点是,孔夫子主张「学而优则仕」,柏拉图则主张「聪明人应当领导和统治」,这已成了中西方几千年独裁专制的政治理念。特别是孔夫子提出的「唯上知与下愚不移」和柏拉图的「聪明」与「无知」不可逆的认知理念,更是成了中西方独裁专制的精神支柱。依靠这种精神支柱,比如在中国,壹些流氓痞子,大字不识半斗的凶横和尚,弱智残障和三岁孩童都能登上皇帝宝坐,成为「真命天子」而为国人顶礼膜拜。充分显示了孔夫子和柏拉图的政治理念是为「谁应当统治」服务的工具。而「谁应当统治」,这是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的最核心的问题。可惜人类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从灵长类这种高等动物进化来的。因此,人的血液中充斥着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的基因,使历代人类中的强者和「代表」像「兽王」壹样,视权力为命根子,对独佔垄断权力充满着贪婪的慾望,这是人类最坏的恶劣习俗。 通常说,为了牢牢掌握手中权力,历代统治阶级都採用列宁说的靠「暴力和欺骗」,靠后来毛泽东主张的「马克思加秦始皇」。林彪把上述马克思主义的主张概括为「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靠这两杆子。」把这些名人的主张对比壹下,公正而言,林彪的提法似乎更正确壹些。因为控制政权不能全靠欺骗。林彪说的「笔杆子」是指学者文人,不能把他们和骗子混为壹谈。学者文人创造的理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知识,这些理论知识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不完全是负能量,而且包含了正能量。所以对人类历史上留下来的理论知识,必须进行科学具体的鉴别和分析;把这些理论知识用「欺骗」壹词概括否定,或把其视为「马克思主义」而完全肯定,都是违背了科学的认知规律。 三 论「代表理论」的文化根源对人的思想方法的影响只要对人类的历史稍加研究,便能发现支撑独裁专制主义和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支柱,就是等级制度和灵肉分离的理论,这也是「代表理论「产生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馀产品,出现了私有制,出现了阶级,国家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最早的国家是奴隶制国家,是由原始社会的部落组织演变而来的国家。所以最初的国家被称为部落主义国家,或城邦诸侯国家,其首领被称为国王或诸侯王。 由于奴隶制部落主义国家规模小,人口少,彼此还保留浓厚的血缘关係,基本上属于壹祖之子孙。所以社会上的等级制或阶级划分显得很简单,仅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此时虽然产生了社会等级和阶级,但还未形成等级制度。此时虽然产生了人死后魂魄还存在的观念,但还未形成灵肉分离的理论。 随着诸侯国之间为掠夺人口和土地资源而不断发生战争,国家的数量不断减少,最后只剩下几个大国。有的地区,比如我们中国,最后只剩下壹个统壹的秦帝国。大国的特点是版图大,人口多。国家的首领不再以「王」称呼,而是以「皇帝」称呯了。随着统壹大国的出现,各地的乡土宗教开始融合,最后形成了世界性的大宗教,这就是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要统治壹个大的国家,绝不是治国如像烹小虾那样简单,这绝不是皇帝壹个人所能为的。皇帝必须依靠自己精心挑选的团队,赋予他们大小不等的权力,组成壹个宝塔式的权力机构。塔尖是皇帝,接着是内阁首辅大臣,地方诸侯和骑士,这些人被皇帝授权代表行使国家权力。他们垄断了国家的壹切权力,他们才是国家的统治阶级。这就是中世纪欧洲世俗社会存在的等级制度和实际的代表制度。与此相随,宗教王国里也产生了等级制度,上有教皇,下设大小不等的主教和传教士,分别在各国各地区代表教皇行使传教布道的权利。 法国是欧洲等级制最典型的国家,第壹等级是宗教界里的神职人员;第二等级是国王和贵族;第三等级是农民、工人和城市资产阶级。第壹等级控制了思想意识支配权,第二等级垄断了所有的政治权力,第三等级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掌握了大量社会财富,是最重要的纳税大户;但在政治思想上却没有话语权。第壹第二等级便成了法国的统治阶级,第三等级就成了被统治阶级。 中国长期流行壹种观点,其实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有钱有财产的人就是统治阶级。比如恩格斯就说,国家「按通例说总是最强有力即在经济上占统治的这个阶级的国家」(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是极其错误的观点。法国第三等级中的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是最强有力的阶级,但在政治上却没有话语权,证明恩格斯说的「通例 」是「不通之例」,因而是错误的。这充分证明,所谓国家的统治阶级,是由那伙垄断国家权力的官僚政客组成的。依财产的多寡来区分谁是统治阶级或被统治阶级,谁应该成为革命的打击对象,这是产生「红眼病」,社会仇富心态的社会根源。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就是「红眼病」主义,是「仇富」主义。这是引发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大动荡的壹大原因,是导致毛泽东领导中国社会变革屡屡失误的重要原因。 中国自秦始皇统壹中国后,皇帝之下中央设立宰相三公,地方设立郡守县令,里正乡长,由他们代表皇帝行使国家权力。汉朝中后期出现了士族参政,逐渐形成了士族集团,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了九品官人法。高级职务被高级士族垄断,以至形成了「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权力等级结构,任何人(包括皇帝)不能侵犯高级士族做高级官的特权,其影响直至现在乃隐然可见。 在封建专制社会裡,等级制度最终被确立起来了。这种等级制度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壹,它把人类社会分成了利益彼此对立的两大集团。壹个是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特权阶级集团;壹个是只尽义务不能享受正当权利的受压迫受剥削的集团。《水浒传》里有首民歌「赤日炎炎似火烧,田裡禾苗半枯焦;农夫心裡如汤煮,王公孙子把扇摇。」充分反映了等级制度对人的思想方法,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撕立族群撕立社会的祸首,是引发官逼民反之社会动荡的祸根。 第二,等级制度把社会个体分为两种人,有出令的和受令的;有治人的和被治的;有劳心的和劳力的;有代表的和被代表的;有享受权利不尽义务和只尽义务不能享受权利的。众所周知,刘邦就是根据这种理念把其所属分成「功人」和「功狗」。刘邦的「功人」是指运筹帷屋,搞战略顶层设计的出令人;「功狗」是指攻城掠地,冲冲杀杀的受令人。这种等级代表制度把人的认识理论和经验实践看成两截不相连贯的事,为特权阶级,即行使大小权力的各级代表垄断是非,愚弄欺骗百姓大众提供了理论根据。 代表等级制度对人的思想方法产生的最大影响,就是崔生了人肉分离之理论的形成。这种人肉分离的理论反映到宗教上,这就为人死后灵魂的去向做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安排,壹是上天堂,壹是下地狱。上等人的灵魂上天堂,这就是中国人说的「壹人得道,鸡犬升天」,「道」即权力之谓也。下等人的灵魂,即平民百姓的灵魂进地狱,除此外别无选择。这样,宗教就为人的命运的不可选择做出了默认安排。这是斯大林和其同道们在残酷的权力斗争中惯用的「要麽上天堂,要麽下地狱」的「二者必居其壹」式的历史主义思想方法论的最初萌芽。 灵肉分离理论反映到哲学或人的认识理论上,便产生了两种「本体论,壹是精神本体论,就是哲学家说的「唯心论」;壹是物质本体论,就是哲学家说的「唯物论」。 认为皇帝是老天爷在人类社会的代表的中国神传文化精神本体论认为,世界是由老天爷创造的,人的命运是由老天爷决定的。因此,人的壹切思想行为都必须遵照老天爷的意志行事。否则就要受到老天爷的惩罚。 物质本体论认为,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是按照壹定的规律运动的。物质世界和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是中国古代圣人说的「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物质本体论认为,客观规律能为人们所认识,但人们不能废除或创造规律,只能顺应和适应它。在中国这叫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人必须接受客观规律的命运按排,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精神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唯心论和唯物论表面看来截然相反水火不相容,但本质上它们是殊途同归的,都是灵肉分离论的产物。它们都承认人的命运不能由人自己安排掌握,不能由人自己选择,必须由超越于人的上帝或神或客观规律来安排掌握,彻底否定了人的理性经验对物质世界对人类社会的巨大能动作用。 可见,灵肉分离的理论是壹种被扭曲了的认识论,是为独裁专制主义培养造就良民和驯臣服务的,是独裁专制主义统治人民大众的最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古今中外都是这样。可惜自古以来,这种灵肉分离的理论产生的弊端祸根,未引起思想理论界的注意和重视,反而以种种方式受到推崇袒护,这就更需引起人们的深思了。 由此可见,等级制度和灵肉分离理论,是支撑独裁专制主义和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两根台柱子。千百年来,百姓大众对等级特权制度怒不可遏,对利用权力致富的官僚特权阶层特别恼火,这几乎成了历代农民起义和农民暴动的根本原因,成了引发社会动荡的基本根源。可见,农民造反不是「仇富」,而是反对「等级特权」。但是由于柏拉图包装的自然主义或等级主义的自由民主平等的影响太深了,以至无数次的农民起义或暴动,都根本无法动摇千百年来形成的等级制观念。于是欧洲文艺復兴运动便应运而生了。 欧洲的文艺復兴运动,说到底就是要用约定的自由民主平等,去取代自然主义的生存竞争自由,去取代自然主义的等级或阶级的民主,去取代自然主义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平等。壹言蔽之 ,文艺復兴运动就是用约定的自由民主平等去取代自然主义的自由民主平等。至于什麽叫自然主义的自由民主平等,读者可以参阅列宁在《国家与革命》壹书中的第五章的第二节,他在这壹节里反复阐述的所谓具体的阶级的自由,阶级的民主和阶级的平等,就是自然主义的自由民主平等。 文艺復兴时期的启蒙思想家,首先萌发了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经验,设计壹种自由民主平等的游戏规则,去取代由上帝启示安排之下的圣人确立的自然主义的自由民主平等。通过这种游戏规则,使本来不自由的变成自由,本来不民主的变成民主,本来不平等的变成平等。此地所指的「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这种新的思想观念,推翻了千百年来人的命运由上帝和神安排,由自然规律主宰的专制主义理念,变成了人类有权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政治理念。 可见,文艺復兴时代产生的自由民主平等不是乌托邦,不是神话,而是人的理性经验发展到壹定时代的产物。在这种理念的感召下,英国于17世纪爆发了革命,美国18世纪发生了独立战争,法国于1789年推翻了建立在等级压迫的基础之上的专制王朝。从而使文艺復兴运动的理念在全世界得到广泛传播,使自由民主平等的价值观念受到世界各民族的认同而成了普世价值观。因此,那种把自由民主平等说成是美国人的价值观念,是美国的乌托邦的中国人,是缺乏历史常识的,是中国典型的「不知汉魏晋」的「桃花源中人」。 但是,灵肉分离的理论并未因18世纪的欧洲革命受到触动,反而还受到历代统治阶级的推崇和袒护,还被广大百姓民众当成抚慰心灵创伤的灵药。可见,灵肉分离的理论还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哩!法国革命结束后,崇尚灵肉分离论的思想家和学者还用更精緻的方法把其包装起来,用来複辟巩固独裁专制主义政权。其中最名气的思想家和学者莫过于德国的黑格尔。 黑格尔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直接追随者。他用神奇万能的辩证法,轻而易举地把柏拉图的「形式」「理念」改造成「绝对观念」,创造了近代史上最负盛名的「精神本体论」。他运用「绝对观念」解释了世界是怎样创造的,普鲁士王朝是怎样产生的,威廉三世是怎样成了普鲁士的皇帝,怎样成了绝对观念的载体和历史必然性的产物。壹句话,黑格尔用他发明的「绝对观念」把德意志民族和普鲁士王朝装备起来了。他用运动,矛盾冲突斗争的观念为德意志民族称霸世界和统治世界的必然性指明了道路,成了后来卑斯麦的铁血政策和希特勒法西斯主义的精神支柱,最终使德国成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给人类造成了罄竹难书的灾难。 黑格尔的「壹切现实的皆是合理的;壹切合理的皆是现实的」之着名理念中所谓的「壹切现实」,是指现存的社会秩序,现存的权力归属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因而都是合理现实的,都是有效的,是万万不许变动的,这和中国的「实事求是」之说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是为强权政治服务的,是为历史的必然性,为独裁专制的普鲁王朝辩护的。 他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之着名论断,是反对理性主义的自由,是伸张具体的自然主义的自由。因为黑格尔在此所言的「必然」,是指现存的社会秩序,现存的权力归属;是属于壹种必然的权力或权力的必然。谁掌握了这种必然的权力,谁就能获得为所欲为什麽都能干的自由,就能像毛泽东说那样,可以像和尚打伞无法(佛)无天。可惜,能认识这种「必然」的人,什麽时候都是少数人。所以黑格尔鼓吹的自由,是为少数人的等级特权服务的自由;他主张的自由是少数独裁专制者无法无天的自由。因此,黑格尔犯了把人的认识方法和人的基本权利混为壹谈的错误,犯了用自然主义的自由民主平等,即具体的自由民主平等去取代文艺復兴时期启蒙思想家主张的约定的自由民主平等,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性主义之自由民主的错误。因此,我们可以断言,「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是壹种反动口号, 是黑格尔反对文艺復兴运动的,最具代表性的壹种理论观念。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者都深信黑格尔说的「必然」,是指客观规律,认识了客观规律就能自由。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是持这种观点的,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和毛泽东关于「人类的历史,就是壹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的说法就反映了这种观点。这是天大的谎言。布鲁诺不是认识了客观规律吗?结局如何呢?被野蛮专制的宗教裁判所活活烧死。彭德怀认为「大跃进」是小资级的狂热病,林彪坚持主张设国家主席,实践证明彭德怀和林彪都认识了所谓的「客观规律」,按道理这两位开国功臣该「自由」了;结果如何呢?他们都非但没有实现毛泽东认为的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发展,反而最终都丧失了自己曾为之奋斗终身而获得的自由,最后竟滑落到了凄凄惨惨戚戚的「必然王国」的灭顶之灾中。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遇罗克和张志新不是都认识了客观规律吗?结果又如何呢?他们都和布鲁诺的下场壹样可悲。 由此可见,「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认为只要扬起了理想的风帆,就能到达自由的彼岸,这是十足的谎言。再次证明,壹切谎言,不管是谁鼓吹的,不管是什麽革命家思想家,或者是什麽文学家,还有什麽天真烂漫的诗人,不管其动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都是为独裁专制主义服务的反动口号。 马克思主义是从黑格尔主义中脱胎而出的壹种思潮,这是由马克思本人承认了的公开秘密(见《资本论第二版的跋》)。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和黑格尔主义刚好相反,是属于崇尚「物质本体论」的壹种思潮。这种思潮认为,世界是物质的,是按壹定的规律运动的。这种规律能被人认识,但人不能违背它,只能顺应它。否则,就会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马克思根据这种物质本体论,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壹反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创造历史的神话,极力鼓吹阶级斗争创造历史的神话。马克思说:「迄今存在过的壹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见 《共产党宣言》)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总代理毛泽东则说:「阶级斗争,壹些阶级胜利了,壹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见《丢掉幻想,准备斗争》)用阶级斗争创造历史去取代上帝创造历史,取代绝对观念创造历史,就是用「物质本体论」去取代「精神本体论」,用壹种神话去取代另壹种神话。这种理论或神话更替被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捧上了天,认为这是人类思想认识史上的最深刻的壹次革命,事实是如此吗?让我们来具体分析壹下。 主张阶级斗争创造历史的马克思主义者认定,只有先进的,革命的阶级才有资格创造历史;而落后的,反动的阶级是没有资格创造历史的。而区分先进与落后,革命与反动的标准是什麽呢?看其能否代表先进的生产力。 马克思及其信徒们认为,只有工业革命后产生的无产阶级这类少数人群体才能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其他阶级都是行将没落的阶级。至于农民,与其说是革命的,不如说是反动的。可见,马克思和其信徒们认为只有少数人组成的先进阶级才有资格创造历史。 这是否定壹切,唯我独革,唯我独尊,主张和旧传统旧观念实行彻底决裂的为众人熟悉的极左观点。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共产党内极左派的老祖宗。这不是我造谣,请读者读壹读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就知道。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终生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运动是否定壹切的极左运动。这是无须解释的自明真理。 因为马克思主义只把无产阶级视为是先进革命的阶级,所以马克思主义者自然而然地认为创造历史的重任落到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了。列宁则乾脆把创造历史的重任赋予给「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的身上(见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中「左派」的幼稚病》)。这也是列宁津津乐道的「与其妳独裁,不如我独裁」的重要原因。这就是说,只有区区少数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才有资格创造历史。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力是由科学技术、生产工具和使用工具的人组成的。因为无产阶级是使用机器生产的阶级,因此无产阶级是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思想文化的阶级,是最有前途的阶级。可见,马克思和其信徒们是「代表」理论的始作俑者。可见,这种少数先进分子创造历史的理论和上帝创造历史的理论大同小异,其区别无非是五十步与壹百步而已。与此同时,值得玩味的是马克思和其信徒们却把管理组织机器生产的工厂主,把研发机器生产的科学技术工程人员视为腐朽没落的反动阶级,是多馀的人,而被定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对象或改造对象,这岂不是荒天下之大唐,滑天下之大稽吗!。 由此可见,马克思把工业革命后使用什麽工具当成区分先进与落后、革命与反动的标准,从而把因社会分工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係扭曲为革命与反动,先进与落后的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关係,扭曲为「代表」与「被代表」、统治与被统治的关係。并把这种对立关係视为如同赫拉克利特的「主人」与「奴隶」不可移;如同柏拉图的「聪明人」与「无知者」不可移;如同孔夫子的「上知与下愚不可移」。马克思主义的这种认识论便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坚信不疑的阶级分析论。正是这种理论使马克思主义与文艺復兴运动相悖而行,使马克思主义与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念相悖而行。这是壹种被精心包装的灵肉分离的理论,是为「谁应当统治」服务的理论。 在阶级分析理论的指引下,马克思发表了《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宣言》就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须统治世界的宣言;它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夺取政权,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这是壹篇运用物质本体论和阶级斗争论创造历史的观念,论证「谁应当统治」或「谁应当成为代表」的宣言。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凡是涉及「谁应当统治」或「谁应当成为代表」的理论,壹定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壹定是把理论和经验视为两截不相联贯的灵肉分离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就是建立在阶级斗争和灵肉分离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壹种哲学。 这种灵肉分离的理论集中反映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筹划、由恩格斯执笔写的《反杜林论》,以及恩格斯晚年写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重要的哲学文献中,反映在列宁写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经典专着之上。这些哲学经典专着的立论基点就是「物质」、「存在」是第壹性,「精神」、「意识」是第二性的灵肉分离之理论。这种处处以「物质本体论」「壹以贯之」的人肉分离的理论,主张真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可以离开人而存在的神圣理论,从而否定理论与经验的有机联繫;把自然科学家主张的真理是可以用经验证实的理论假设视为是「唯我主义 」「唯灵论」,视为反动腐朽的资产阶级世界观而严加批判;把主张真理有待经验证实的理论假设的科学家,视为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有学位的奴僕(见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种灵肉分离的「物质本体论」,即「物质」、「存在」是第壹性,「精神」、「意识」是第二性的理论对后来的共产主义运动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斯大林扛着「物质本体论」的旗号,在灵肉分离论的支配下主持撰写了《联共(布)党史》。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斯大林遵循马克思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之教诲,把「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即思想的武器和物质的武器看成两截不相连贯的事。从而把「批判的武器」,即把思想学术讨论搁置壹旁;却专註「武器的批判」,用暴力杀戮的专政手段,残酷镇压「反对派」,即政治哲学理念不同于自己的「反对派」。从而把自己打扮成无产阶级利益的「先进代表」,这裡所说的「先进代表」,其实就是把持苏共政权的特权派。这些特权派还自诩是由「特殊材料」铸造的共产党员,列宁的忠实信徒。全书沾满着用「武器的批判」产生的斑斑血迹,是为「谁应当统治」或「谁应当成为代表」提供了壹部血写的教科书。 《联共(布)党史》后来被毛泽东捧为「圣经」,捧为「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最高的综合和总结,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典型,在全世界还只有这壹个完全的典型。」(见《改造我们的学习》)这个「完全的典型」成了指导延安整风的理论指南,成了毛泽东建国后的治国指南,成了毛泽东「阶级斗争,壹抓就灵」的理论源泉。这给中华民族造成的苦难是无法用语言表述。而现在还执迷不悟阶级斗争和热中权力的人,还处处以「特殊材料」自诩的「联共」式的党员和「苏维埃代表」们,即被众多中国人鄙夷的「唱红派」「左撇子」,则成了阻碍当今社会进步开放的最大阻力,这难道还不够壹目瞭然吗? 马列主义政治哲学研究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与理论框架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是「阶级」概念,就此,使马克思主义独树壹帜, 使马克思主义与西方主流学说有了明显的区别。 往后的阐述还表明,作为逻辑起点的「阶级」概念贯穿于他的全部学说,因 而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是他学说的基点。 虽然在马克思之前,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已阐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 阶级经济学家已对各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但他们不可能将阶级概念作为全部 学说——历史哲学、政治哲学、经济学、法哲学——的基点;更不可能将此概念 作为终身的实践指南。 马克思对阶级与阶级斗争理论的贡献,他自己概括了三条:(1)阶级的存在 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由此可见,「阶级」概念是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关键。抽掉「阶级」概念,整 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就会坍塌。 同其他思想家壹个明显的区别是,马克思不是关心壹切人的命运,更不是只 关心个人的命运。他关心的是当时社会中遭受剥削、压迫的整个无产阶级的命运 (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共产党宣言》、《资本论》所阐述的思想 都说明这壹点)。他渴望无产阶级的解放。他的着述全在诉述无产阶级怎样遭受 资本的剥削和压迫,启发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由「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 级」,指出无产阶级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 政治统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 在《共产党宣言》(1848)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表述了上述思想,但只 有当《资本论》(第壹卷、1867)问世,马克思才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作出 了经济学的论证,使马克思的政治号召有了严谨的经济学依据。 当然,无产阶级专政还不是马克思的理想。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的最终理 想是「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那是没有阶级的社会;因此,不再有阶级 斗争,不再有阶级压迫的工具——国家,人对人的政治压迫因此消失。在那裏, 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没有强制性的分工,这是壹个人人自由平等,每个人可 以获得全面发展的社会。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在20世纪上半叶曾鼓舞无数热血 青年皈依无产阶级,投奔革命。 可见,无产阶级不仅是壹个「革命阶级」,还是壹个「救世阶级」( 到列宁 时代,又出现了「救世党」、「救世领袖」),马克思把社会进步的壹切希望都 寄托于这壹伟大的阶级。 马克思强调,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方能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他在 《哥达纲领批判》(1875)中郑重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 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 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重点号系原着 所有)以上简短的概述,可以发现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的逻辑框架是:阶级——阶级 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体味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有两点应引起今人思考。 第壹、 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其出发点是为了无产阶级的解放,为此,他把他 的思想和智慧,把他的宝贵的壹生都贡献给了这个当时受苦的阶级。他的学术倾向 是明显的。他的道义与人格令人敬仰。但也因此,从理论研究到学说创立,他不 得不放弃某些重要的东西,如科学价值中立的原则。在考察当时资产阶级与无产 阶级关系时,他满腔热情地倾註于无产阶级,细致、深入地分析无产阶级在社会 中不合理的经济与政治地位。这使得他的理论忽视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很明显的 是,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主导者与组织者——资产阶级的积极作用,没 有作出客观、中肯的阐释,他对资产阶级创立的新型文明几乎作了全盘的否定, 以致资产阶级只是作为剥削者的罪恶形象烙刻在人们的心中。这是导致(特别是 经济落后的某些东方国家)对资产阶级及其文化采取「左倾」政策的重要原因, 使这些国家在现代文明转型中走着曲折的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第二、 马克思学说中的若干重要结论,还只是预言而不是实践经验的概括。 这就带来两个问题。壹是这些结论不能不显得很抽象、很原则,缺乏实践的可操作 性;因而需要后人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补充、矫正、修正、发展,而不能认为是 万古不易的教条,加以僵化。二是这些结论是否正确还未经受实践的检验。譬如, 资本主义制度从经济结构到政治上层建筑是否已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是否只有 彻底否定的唯壹选择?无产阶级是否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 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除了对抗、对立壹面之 外,是否还存在着互相协作的壹面?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命题,马克思 说,它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革命转变时期」,这意 味着,它存在的时间不会太长。但经过这个「转变时期」之后,人类就进入共产 主义社会,那是壹个剥削消灭、阶级消失、国家消亡、人人自由平等、可获得全 面发展的社会;如此理想的社会只经过壹个较短的「转变时期」能成为现实吗? 另外,怎样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必然会面临许多问题,特别是,这壹专政是在 全部废除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与国家机器之后建立的,那麽,怎样才能确保这壹 专政比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更民主、更自由呢?否则为什麽要彻底打碎它呢?对于 这些重大问题,无论在大的框架上还是在制度细节上,马克思都缺乏具体的说明, 也不可能作出具体的说明。这不能不使他的学说潜伏着不测之命运。 马克思的人论、自由论与国家论 马克思根据他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在人论、自由论和国家论问题上提 出了与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不同的理论。 1、两种人学论 人学即关于人性、人的本质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的权利的学说。马克思主义 与自由主义在人学上的基本区别,在于是否从阶级性去考察人的本质。 马克思的人论思想浸透着他的「阶级」概念,这是理解马克思人学的钥匙。 马克思之前和马克思同时代的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家,对人的学说都作出了有 价值的贡献。他们的人学理论其研究方法奉行价值中立原则,即对所有的人壹视 同仁,不厚此薄彼。不管富人、穷人,不管权贵、平民,都用同壹尺度去研究它、 对待它。费尔巴哈说,「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自由主义者 人学研究的另壹方法是着眼于个体的人。比如自由,那就看每壹个体的人是否自 由。如果每个人是奴隶,这个国家怎能称是自由国家呢?个人好比国家的细胞, 如果人体中各种细胞都是健康的,人体也就健康。第三,自由主义者所关註的是 人的共性,人的共同本质。这种共性、共同本质又分为几个方面。如生理与心理 方面的本质,表现为人都有生存与性爱的欲望,所谓「食、色,性也」。还有社 会方面的本质,要求自由、平等,反对奴役与压迫,反对国家或他人对个人权利 的侵犯。第四,自由主义者主张每个人都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比如,康德就认 为:「1、社会中的每壹个分子,作为人,都是自由的。2、社会中的每壹个分子, 作为臣民,同任何壹个其他的分子,都是平等的。3、壹个普通的政体中的每壹个 分子,作为公民,都是独立的。」他强调,这是壹切国家制度基本的法则,在康 德看来,「每个人理所当然应当成为自己的主人,这是他们天生的权利。」2 此 可见,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家的人学理念是近代民主的逻辑起点,是民主宪政的基 石。 马克思并不满足这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对人的共同本质的空泛论述。他认为, 现实的社会是壹个阶级对立的社会,各阶级的人生活在不同的经济关系与政治关 系之中,因此,应当关註不同社会关系中不同人的特殊本质。虽然马克思说过, 「首先要研究人的壹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 性。」3 然而他进壹步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 实性上,它是壹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 虽然马克思也说过,「人类的特性恰恰 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5 但在私有制和阶级压迫下,人的这种本质不可能得 到实现;如同卢梭所说:「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6 这表明, 马克思虽然并不否认「人的壹般本性」,即人的共性,但这不是人性中最本质的 东西,人的本质是看其在现实中他生存于什麽样的社会关系,要从「社会关系的 总和」中才能把握人的本质。王若水对马克思的人性论作了这样的评述,认为: 「马克思主义不承认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人性,但承认具体的在历史中变化的人性。 马克思主义对具体的、在历史中变化的人性的研究,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 7 针对蒲鲁东认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的 说法,马克思指出,「其实正相反,在社会之外他们才是人。」8 但是,这样的 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所见到的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 状态的人,而是处于壹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 中的人。」9马克思的人论思想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说明人的阶级性,因为社会关系最重要 的表现是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显然,工人与资本家生活在绝然不同的经济关系 与政治关系之中,他们的阶级意识与利益诉求各不相同,乃至对立,这种差别与 对立「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 人身上的壹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10 所以,向工 人与资本家谈论共同人性有什麽意义呢! 从壹般的、共同的人性出发,每个人都有着共同的人权诉求:自由、平等、 生命、财产等。从人的社会性出发,不同的类,不同的阶级则有着不同的诉求指 向;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下,无产阶级合理的人权诉求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 从人的社会性出发,合理地引出了革命的结论,即只有首先改变现存的社会关系, 无产阶级才可以获得正常的人权;只有在阶级对立消失的社会中,壹切人才可享 有自由与平等。 于是,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概念中发生了壹种裂变,即人的「壹般本质」 与人的「社会本质」的分裂,并彼此冲突,最终导致后者对前者的否定。 马克思人学理论中的这个分裂,是马克思过分强调人的「社会本质」,忽视 人的「壹般本质」的结果。不过,这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只是壹个开端,还没有以 「社会本质」完全取代「壹般本质」。后人则以此为开端,只承认其「社会本质」 而根本取缔了人的「壹般本质」。譬如,毛泽东就此发论:「有没有人性这种东 西?当然有的。但是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裏就只有带 阶级的人性,而没有什麽超越阶级的人性。」11 毛的此言等于说,人只有阶级性 而无共同的人性这种东西。毛此言以后成为人们批判、否定人性的根据。在中国 大陆,人们因此畏言人性,社会因此屠戮人性。人性论被打入冷宫,索性免谈而 逐出人们的思维。根据人性所天赋的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利,也遭之野蛮的践 踏。这种思维禁锢中国人至少达半个世纪之久。直到上世纪80年代前期,在人性、 人道主义的争论中,胡乔木仍以这壹观点批判资产阶级人性论与人道主义。12 当然,这样的时代已经与我们渐行渐远了。 2、两种自由论 在自由论这个核心价值观上,马克思与自由主义思想家亦存在莫大的区别。 自由主义的自由论所阐述的是公民权利在国家制度下的实现状态。所以,第 壹,自由主义也是壹种国家学说,或者说,是与国家制度相联系的学说,是在国 家存在的前提下来考察人们的自由。第二,自由仅仅指公民的个人权利是否得到 国家法律的保障而不受政府干预的权利。现代自由主义奠基人之壹——贡斯当( 1767--1830,他的思想在二战后才受到重视)对自由概念的表述是:「自由只 是受法律约束、而不因某壹个人或若干人的专断意誌而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 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每个人表述意见、选择职业、支配财产、 迁徒、结社、信仰,以及每个人选择与影响政府的权利。13 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 以塞亚?柏林(1909--1998)对自由的定义仍守卫同样的边界:「自由是壹个 人能够在不受他人阻碍的情况下活动的空间。如果我被别人阻止去做我本来可以 去做的事情,那麽,在这个程度上,我是不自由的」14马克思壹生着作恢弘,其目的无不执着地探求人类的自由与解放。在《共产 党宣言》中有壹段马克思自由观的名言——「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 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壹个联合体,在那裏,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壹切人的 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文字已被国内学界公认为马克思自由观的经典表述。 我们且以这段文字并联系马克思的整体思想来试析马克思的自由观与西方自由主 义的自由观的区别。 第壹,现实的自由与未来的自由。马克思认为,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裏, 每个人,特别是受剥削的无产阶级不可能获得自由,只有消灭「资产阶级旧社会」, 只有阶级消灭、国家消亡、对抗消失之后,在「壹个联合体」裏,每个人才获得 了自由的条件。可见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不是现实的、此岸世界的自由,而是未 来的、彼岸世界的自由。因为在现实社会制度下不可能获得自由,妳要争得自由, 就得去革命,推翻现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为美好的未来而奋斗。所以,马克思 的自由观首先把人们引导到革命。自由民主主义则是向不自由或不完全自由的现 实去争取自由,他立足于现实,去壹点壹滴地、壹步壹步地去争取自由,扩大自 由。不能壹味地寄希望于未来。不能认为革命成功了,大家就全自由了。自由不 是壹次性的批发,不可能壹步到位,有壹个逐步扩大和提升的过程。这种自由观 (应当说是争取自由的方法)是切合实际的。马克思的自由观带有壹种宗教色彩 (尽管他是反宗教的)。因为宗教总是将人们的幸福呀,自由呀这些美好的憧景 都寄托于来世,天堂,天国;马克思则寄托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为了进入天 堂或来世的幸福,宗教要人们从善,积德,忍耐。马克思则号召人们以暴力摧毁 旧世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与壹切宗教相区别的。 第二,国家的自由与无国家的自由。自由主义的自由始终是指国家存在条件 下的自由。社会不能没有公共权力,有公共权力就会有国家;而行使公共权力的 国家往往会超越权力边界侵犯公民的权利。自由主义所讨论的问题就是国家既要 尽职,又不能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权利。所以,自由主义就是关于国家权力与 公民权利关系的壹种学说。马克思则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机器,有国家就不可 能有自由。只有阶级消灭,国家消亡,才能有自由。也就是说,自由在国家消亡 之后才能普降人间。所以马克思提出了「联合体」的概念,以有别于国家。但 「联合体」是什麽样的组织机构?其功能和职责是什麽?它同国家有什麽区别? 这壹切马克思没有说。要说,也难免会有空想的成分。可是,人类社会总得有公 共管理机构呀!不管妳称它为什麽:政府,国家,共同体,联合体,等等。只要 有这个机构存在,就存在公共权力,就存在这个机构与它治理下的公民之间的关 系。如果认为这种机构的存在也不能使公民获得自由因而也必须加以废除,那麽, 人类不是陷入了无政府状态的恐怖景象,或回到史前的蛮荒时代。马克思的自由 观中存在这种令人困惑疑团,是他把国家概念狭隘地定位于阶级压迫的机器所致, 也因此,使他的自由观给人以壹种虚幻飘淼的感觉,远不如自由主义的自由那麽 现实与实在。 第三,个人的自由与集体(壹切人)的自由。自由主义的自由仅指个人自由。 如同贡斯当所壹再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15 它不顾及集体自 由与国家自由。马克思的自由其内涵包括:1、个人的自由发展;2、个人的自由 发展与集体(壹切人)自由发展的关系。马克思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壹切 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语义来看,可理解为个人自由是集体(壹切人)自由 的基础(条件);但也可以理解为个人自由是为了集体自由,个人自由是手段, 集体自由是目的。因此,个人自由应当有利于集体自由,服从集体自由,亦可推 理出,为了集体(壹切人)的自由应当限制乃至放弃个人自由。结论是集体至上, 国家至上。因为马克思限定了「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壹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但在现实性中存在两种可能性:个人自由可能有利于壹切人的自由;个人自由也 可能不利于壹切人的自由。这后壹种情况是绝不允许的。但是,我们用什麽尺度 以及由谁来判断个人自由是有利还是不利于壹切人的自由呢?当然,这样的问题 只有在非民主的制度下才会向人们提出,在民主制度下个人自由只要不超越法律 的边界,不需要别人说三道四,也不允许政府加以干预。还有,应当特别当心的, 「壹切人」是指什麽呢?对于某壹团体的成员来说是「集体」,对于每个公民来 说是「国家」,而且只能是「国家」,因为人类进入大同世界还是遥远的梦想。 因此,只有国家才有资格代表「壹切人」,比如,国家领导人可以这样说:我代 表中国政府,代表中国人民,.……。于是,所谓个人自由应有利于「壹切人」的 自由实际上是:个人自由应有利于国家自由。 这样的结论同毛泽东所说的,「我们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张集中指导下的 民主」16 是十分吻合的,而且更直率地表示国家意誌应当凌驾于个人的自由权利 之上。所谓「有领导的自由」,就是领导有自由,或至多是,领导赐予自由妳才 有自由。所谓「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是集中者(领导)作主。这是被1949年 之后无数事实所证明了的。这同西方个人权利至上的价值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因为,在民主制下是权利本位,公民权利派生国家权力;而在此则相反。 3、两种国家论 国家的理论对于自由太重要了。自由主义以人权价值为基石建树其国家学说。 密尔就说过,「国家的价值,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17 马克 思主义则以阶级概念建构起国家理论。无论是国家的产生(起源),国家的本质 与功能,国家的消亡,都是同阶级、阶级斗争相联系的。 关于国家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 的」,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恩格斯)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壹 个阶级压迫另壹个阶级的机器」(列宁)。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只是社会发 展壹定阶段上的产物;随着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会 「自行消亡」。这是马克思关于国家的基本观念。 关于国家的性质与功能,《共产党宣言》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 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委员会罢了。」所以,「资产阶级国家虽然形式极其 繁杂,但本质是壹个:所有这些国家,不管怎样,归根到底是资产阶级专政。」 18 恩格斯极而言之:「国家无非是壹个阶级镇压另壹个阶级的机器,这壹点即使 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毫不比君主制下差。」19对现代资产阶级国家,马克思的态度是以暴力革命加以摧毁。他以1871年巴 黎公社为依据,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 到自己的目的。」20打碎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之后,用什麽东西去代替旧的国家机器呢?——无 产阶级专政。在列宁看来,是否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乃是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 的区别。他说:「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只 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21那麽,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否比资产阶级的国家会自由壹些呢?恩格斯的 回答是否定的。1875年恩格斯写道:「当无产阶级还需要(着重号是恩格斯加的) 国家的时候,他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 壹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 就不再存在了。」22 列宁甚至认为,「任何国 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着重号是列宁加的)23 恩格斯和列宁的话, 把国家概念紧紧地锁定在狭隘的阶级与阶级压迫观念框框内。 了解了马克思的国家观再来看看自由民主主义的国家观,是挺有意思的。 自由民主主义的国家观是以人权理论为基础的。它在阐述公民个人权利与国 家(政府)权力关系中建构其国家理念与制度框架。这种关系大概可以概括为以 下两点:第壹,为什麽需要国家?国家(政府)是怎样建立的?第二,国家建立 之后,人们如何防范它不作恶? 关于第壹个问题,自由民主主义者认为,虽然每个人都享有天赋人权,但在 无政府状态下,由于缺少公共管理,缺乏法律约束,壹些人容易侵害另壹些人的 权利,人们因此生活在纷乱的无安全保障的状态之下。人们于是联合起来,订立 契约,将管理社会的权力委托给了那些治理者,国家(政府)出现了。所以,政 府是壹种公共权力,它来自契约,来自人民的授予,其目的是维护公共秩序,保 障每个人的天赋权利。 关于第二个问题,自由民主主义者认为,人不是天使,不是上帝,不是普罗 米修斯。人性中具有恶的壹面。特别是那些拥有了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吏,如果缺 乏监督与制约,人性中的恶就会滋长,他们就会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以权作恶, 侵犯人权,危害社会,这就违背了人们建立政府的目的。因此,国家(政府)虽 然是必要的,但它并不是壹种「善」,而是壹种「恶」,是必要的「恶」;为了 防范它作恶,在建立政府的时候,就应从制度上、法律上对它的权力进行限制, 为此,洛克首先提出「限权政府」的思想。孟德斯鸠完成了「三权分立与互相制 衡」的理论(我称它为狭义的权力制约,是囯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即「以权 力制约权力」的理论),成为美国立宪的框架,并为世界许多国家效彷。以后, 杰斐逊等人又将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扩展到社会领域,如利益集团,「反对党」, 特别是大众媒体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这是对「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重要发展(我 称它为广义的权力制约,是各种社会力量、即各种非囯家权力对囯家权力的制约)。 这些原则的确立与实施,建构了防范权力运行中出轨的安全装置,使权力滥用与 权力腐败的恶行无法抬头。与此相反,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国家权力应当是 统壹的,不应当是分立的。他批评资产阶级议会是「空谈馆」。他贊赏巴黎公社 实行「议行合壹」。他说:「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 立法的工作机关。」24 马克思的这些思想是以后社会主义国家集权体制的壹个思 想渊源。列宁主政时消灭了布尔什维克之外的壹切党派,这种「壹党专政」的体 制为斯大林日后个人专制铺平了道路。在中国,即使到了邓小平时代,对「三权 分立」仍十分忌讳。他说,我们「不能搬用资产阶级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壹 套。」25 结果是:权力的高度垄断,必然是高度腐败! 总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自由,而不是侵犯自由,更不是对人实 行专政。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政府是失职的政府,侵犯公民权利的政府,就是壹 个违法犯罪的政府了! 比照马克思的国家观真有天壤之别。马克思的国家(无产阶级的),是在阶级 斗争的暴力中建立,而不是人们选择、认同的结果;它凭借专政的强制力量维持 与巩固,而不是凭借宪法与法律加以治理;它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并且是壹个阶 级(实际上是壹政党)之专利,而不是主权在民,并为了保障人们的自由。在这 样的国家中,专政阶级与被专政阶级(两者都系主政者的人为设定)不但不能共 同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进行着壹场又壹场迫害被专政者的战争。爱因斯坦说得 好:「国 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 国 家而生存。」(2005年德国政府把这 壹信条镌刻在德国政府的大楼上)他还告诫人们:「国家应当是我们的仆从;而 我们不应当是国家的奴隶」。在马克思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在现实中,人是 国家的奴隶,是为国家而生存的。26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追问 无产阶级专政,在马克思的浩瀚着作中论述得并不多,但却是马克思的重要 主张。1852年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强调「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 级专政」 是他的「新贡献」。 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更郑重地指 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 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 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7 从马克思的自我表述中,可知「无产阶级专政」是他 学说中的壹个核心概念,因为,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而达到无 阶级社会又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列宁把是否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马 克思主义还是修正主义的试金石。他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 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28马克思在世时,除了仅存在72天的巴黎公社外,他没有看到无产阶级专政在 各国实践的情况。之后,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以及第三国际的各国共产党, 都切实地实施了无产阶级专政。今天,我们翻开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记录,憷目 惊心的事件比比皆是。斯大林统治时期,上个世纪30年代,以专政的名义进行了 「大清洗」。据苏联晚期负责冤案平反的官员说:「在肃反中受到迫害的达2000 万人(占苏联人口的十分之壹)。」党的领导人托洛茨基、季诺维耶夫、布哈林 等人以及大批党政军高级干部遭到杀害(苏共17大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 有98人被杀害;军队中767名高级军官中,有512名被镇压;6名元帅中,有4名被 处决)。毛泽东统治时期,继1957年对知识分子全歼性的整肃后,1966年又发动 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史称「文革十年浩劫」。刘少奇、彭德怀、 贺龙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劫难逃,迫害致死;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领导被指控为 「走资派」,遭到不同形式的迫害。据叶剑英1978年12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 幕式上的说法,「文革」整了壹亿人,死了2000万人,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波 尔布特执政的红色高棉,在短短的3年8个月(1975--1978年)时间裏,对本国 人民进行大批屠杀,竟使柬埔寨人口骤减了三分之壹(据《国际统计年鉴》1995 年版)。当时柬埔寨人口约700余万,据此数计算,被杀戮人口在200万左右。这 在死亡人数与国民人口相对值上创造了空前荒谬、空前血腥的记录。波尔布特在 「文革」期间几次来北京取经,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毛泽 东曾向他推荐了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壹文,并盛贊他「妳们做 到了我们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29上述发生在三个国家的历史事件,说明无产阶级专政带给人民的是恐怖、迫 害与灾难!这壹切都是在革命的名义下干的。正是:试图将其变成天堂的东西, 却总是使壹个国家变成人间的地狱。作为后人,责备这壹理论的提出者无济于事, 但是,既然这壹理论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后果,那麽,这壹理论的不完备性、局限 性是不容置疑的了。研究和廓清这壹理论中的缺陷应当是我们的责任。 1、「阶级国家」与「阶级专政」在现实中是壹种「虚幻」。 任何国家其权力只能为某壹「统治集团」所占有。所谓地主阶级是封建国家 (应当是「皇权专制囯家」)的统治阶级,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 未免言过其实。在某种生产方式下,虽然有壹个阶级主导其生产活动,成为经济 上乃至政治上的强势者,国家的内外政策因而往往向这壹阶级利益倾斜,但这壹 阶级与国家权力的占有者(统治集团)不能画等号。 在封建社会,以皇帝为首的皇族集团代表国家,控制国家权力。如唐朝是李 氏家族的国家,明朝是朱氏家族的国家,清朝是爱新觉罗家族的国家,所谓「家 天下」也,如此而己。地主阶级则不享有国家权力,虽然在经济与政治方面与农 民阶级地位悬殊,但与皇族集团不可望其项背。 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作为壹种公器不容某个集团永久占有。各阶级、各集 团可以通过组织政党,通过竞选,攫取有限的国家权力。那种把近代以来的西方 国家说成是资产阶级专政,是难以服人的。 至于社会主义国家,「阶级专政」的本质实际上是一党专政。统治者向被统 治者所宣扬的「工人阶级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口号,只是壹个政治标签, 只是壹个空名。国家权力的实际享有者和操作者(所谓「领导」) 是党的上层寡 头和壹批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在计划经济年代,工人是国家企业中的雇 佣工人,只领取微薄的工资煳口;农民是公社裏的农奴,连人身自由都难有保障。 改革开放之后,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边缘化了,贫困化了。「阶级专政」实在 是壹种反讽。 「阶级专政」的「虚幻性」,其后果是带来了专政主体的不确定性。但是, 它提供了壹面旗帜,而且是最革命的旗帜,谁打着(或篡夺了)这面旗帜,谁就 可以对任何人实行专政,就可以有恃无恐地作恶作乱,无法无天。比如,「无产 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文化大革命」,区区几个野心家对中国社会的经济、 政治、文化、道德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浩劫。 2、「无产阶级专政」对象(客体)的非科学性。 要实行专政,首先要科学地界定专政的主体与客体,即由谁实行专政与对谁 实行专政。在应当对谁实行专政的重大问题上,既缺乏科学依据又缺乏法律条文。 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通常认为是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如资产阶级和壹切剥削 分子。但是,对被推翻的阶级为什麽要实行专政?众所周知,革命胜利后,经过 土地改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地主的土地及家财、资本家的资产都被剥夺了。 地主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资本家也成了普通的市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他 们实行专政,就是拥有国家权力的强势力量对已经失去土地和资本的普通公民实 行专政了。如果说,土改后的地主,工商业改造后的资本家与其他公民尚有区别, 那麽,「区别仅仅在于历史」。至于他们的子女,「区别仅仅在于血统」。阶级, 按马克思的理论是按其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划分的,只有「种姓」才是按血统划 分的。因此,之后几十年中所进行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实际上是壹 种「种姓迫害」,它在「文革」初期「血统论」泛滥时达到颠峰。 「无产阶级专政」相对于「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说,前者是向后者学来 的,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过去妳专我的政,现在我专妳的政。 如此,这不是壹种「阶级復仇」!这大悖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信念。 更为严重的是专政的泛化与滥用。本来,对已经不是资本家的「资本家」、 不是地主的「地主」实行专政,已经是对专政的壹种滥用了。以后,领导人又根 据主观需要不断地制造新的专政对象,如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右派分子, 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等。这裏的壹个基本方法是, 要把妳打成专政的对象,只要与「资产阶级」挂钩,或定壹个罪名(如对领袖的 思想表示壹点疑问就是「现行反革命」)就可。这更是专政壹次次的泛化与滥用。 那些老的或是新的被专政的人是否是国家公民呢?如果是公民,那麽与其他 公民有什麽区别呢?如果有区别,那麽在法律上应当有「专政公民」与「非专政 公民」的相应规定。可是至今在国家的任何法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由此可以认 为,把愈来愈多的公民群体任意地划定为专政对象从而粗暴地剥夺了他们的公民 权利是壹种非法行为。我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长期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 专政对象的不确定性,给专政权力拥有者在实施专政中给出了很大的主观任 意性,这既导致专政对象任意性与无限地扩大(在中国曾上演过「全面专政」的 闹剧),还同时使专政成为不受限制的权力,结果使权力的为恶的灾难在全国持 续泛滥。 3、剥夺资本、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其合理性不能成立。 这就要联系到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特别是其「剩余价值论」;因为他的经济 学说是他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的理论依据。这裏姑且作壹些简单的提 示。 第壹,「剩余价值论」是壹个理论假说。很明显的是,它夸大了工人的劳动 价值贡献量。事实上,利润(剩余价值,即马克思所说的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 价值,实际上只是利润的壹部分;将剩余价值等同于利润的全部是不科学的)是 诸生产要素投入的结果,而非单壹劳动要素的结晶。这裏还涉及到「资本」的概 念。马克思着述了《资本论》巨着,可对「资本」概念只给出了比较含煳的定义: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他的意思是,用于支付劳动力价值的资本才是 资本。他因此把生产中的各项投资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认为除了 劳动力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所耗费的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都未有带来价值的增殖, 因此都是「不变资本」。这种理论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资本作为增殖价值的母 财都是可变的,壹旦投入生产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价值的增殖。既然称之为资本, 在生产运营中其价值都是可变的,不变的资本不能称为资本,「可变资本」壹词 也因而是多余的。 第二,如果承认生产方式要求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那麽,经济剥削也是同 生产水平相联系的,消灭剥削有待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可见剥削是壹种自然历史 现象。因此,视剥削为罪恶的伦理价值观作为对弱势阶级的同情是可取的,但是, 以行政权力壹概剥夺有产者并加以专政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第三,资本家作为「剥削者」不是它人格本质的全部,而只是它的壹个方面, 而且,是非重要的壹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者,投资风 险的承担者,生产经营的管理者,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者。总之,资产阶级是资本 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代表,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马克思对这壹阶级的错误分析, 同历史与现实存在很大的距离。 第四,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不能完全认为是对立对抗关系;在生产活动中他们 更多地是互相协作关系。资本家是生产活动中的主导者,工人在生产中的作用是 在资本家的主导下得以发挥的。他们互相矛盾、又互相依存,遂使资本主义社会 持续发展。依此推论,可以认为:阶级斗争虽然对社会生活会发生很大的影响, 但社会发展、文明提升,更多的是在各阶级之间和平关系中演进的。马克思为了 论证其革命与专政的政治结论,阻碍了他对诸多復杂问题的全面思考。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中国人(不是全部)壹直把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当作讨 伐的对象,各种汙秽的字眼全将之堆积在姓「资」的头上,什麽「尔虞我诈」呀, 什麽「好逸恶劳」呀,什麽「惟利是图」呀,什麽「贪得无厌」、「贪图享受」 呀,等等。然而在马克斯?韦伯(1864-1920)那裏,对资产阶级的作为却作了 另外壹种描述与界定,他提出了「资本主义精神」这壹概念,在《新教伦理与资 本主义精神》壹书中将上述这堆汙秽字眼壹壹予以推翻。在韦伯的笔下,塑造了 资产阶级真实的新形象,那就是:诚信、勤俭、敬业、守法,他们为上帝而积累 财富,在临终之际往往将巨额钱财捐献给教会或慈善机构。他们为事业而生存, 而不是为生存才经营事业。韦伯这些文字发表于上个世纪之初。整整壹个世纪, 中国人却没有发现「资本主义精神」的新大陆。 4、多数人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通常被解释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它表示这壹专政的「正 义」性。 多数对少数的专政,在历史上曾有发生,如古希腊的城邦民主时代,壹切由 多数人说了算(所谓「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曾发生过迫害思想家与科学家的 暴行。法国大革命雅各宾专政时期多数人暴政又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中国「文 革」时代,亿万「红卫兵」与「造反派」,喊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 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壹切,出足了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的威风。这是多数对少 数实行专政的壹种情况。我们更要关註的是多数对少数实行专政的更多的情况是, 少数人甚至个人,以多数人(如「人民」、「阶级」、「国家」)的名义对多数 人实行专政。斯大林与毛泽东统治时期都发生过这类突出的事件。 在理论上还要辨明,多数人为什麽无权对少数人实行专政?在现代民主制下, 无论多数与少数,都享有同等的法权;任何人不能对任何人实行专政,不管是多 数还是少数,都无此特权。在这种制度下,被剥夺公民权的人都经严格的法律程 序与有确凿的违法依据,而不是凭多数人的意誌;压根没有「地、富、反、坏、 右」的所谓「黑五类」的非法称谓,也不允许杜撰什麽「走资派」、「叛徒」、 「特务」、「反动学术权威」之类的专政对象。在现代民主制下,选举与决策当 然要遵循「多数决定」的原则,如果对问题的认同不可能「高度统壹」,反对与 弃权的少数(或多数)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这少数派的命运在专制制与民主制 下截然不同。专制制下,少数派受到歧视、压制与迫害;在民主制下,少数派受 到保护,保护他们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决不要求他们「服从多数」(「少数服 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壹条重要原则),与多数保持壹致。保护少数的意 义在于:多数不壹定正确;先知先觉者总是少数;少数的存在是纠错的重要动因, 从而使错误不会像专制国家那样难以纠正;促使政府决策照顾到社会多元化的需 求。因此,在民主制下,「保护少数」与「多数决定」同样重要。 5、「无产阶级专政」是临时的革命措施还是长远的制度安排? 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这壹重大问题的论述所留下的思想资料及其稀少, 似乎主要是《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壹段文字,这段文字仅72字(见本文第壹部分)。 我们的分析仅限于这段文字。「无产阶级专政」可以理解为「临时的革命措施」, 因为马克思说,「革命转变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而「革命转 变时期」自然是壹个较短暂的历史时期,不可能理解为漫长的历史阶段。然而, 同样是这段文字,我们可以将「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长远的制度安排」。因 为这壹「专政」存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历史阶段;而 共产主义社会是壹个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人人自由平等、实行按需分配的社会。 人类到达这样的社会势必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这后壹种理解实际上是今人的认识 加之于马克思的。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不需要经 过壹个漫长的历史。问题在于,马克思的这种估计,与真实的历史发展存在很大 的误差,也因此,本来是在短时期中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在后人那裏就演化为 「无限期」坚持的专政了。这壹切,都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缺乏明确 的时间概念所导致的结果。 历史从来不是按照先哲的设想那样发展的。既然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缺乏 应有的理论阐述与制度交代,既然他对历史的发展进程的估计与现实的历史发展 存在着明显的误差,那麽后人有责任纠正马克思的「专政」论断中的错误。那就 是:将壹阶级主宰之专政权力转变为民有、民治、民享的公共权力,将暴力为依 凭的权力转变为法律为支撑的权力,将无限、绝对的权力转变为有限的受制约的 权力,将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转变为以公民权利为中心的社会。不要寄希望 于美好的未来,重要的是从现实中去争得每个人应享有的自由权利。 「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走向 马克思的国家观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设想,在实践中导致了国家权力的集中, 由于国家权力的集中和高度集中而导致极权,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腐败。这 裏,只简单分析国家权力的集中。 1、国家权力机构是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因而是胜利者的专利。 民主制下,政府的权力在每隔几年的大选中和平更替的规则,对这类国家绝 对无缘。这类国家的政治首脑都是实际上的终身任职制,长期处于权界高位,享 有无限和绝对的权力,对权力的专制和滥用势不可免,而且难以遏制。中国目前 最高层领导的任职虽结束了终身制,却创造了由前代领导人指定继任接班人的「代际政治」。1989年,邓小平,还包括李先 念和陈云,以非法手段罢黜赵紫阳总书记的同时,指定江泽民为中共总书记,并 且还指定胡锦涛为江之后的总书记。对中国的政治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后果。 2、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背离:理论上说是「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 专政」; 在实践中所实行的是「党专政」,是党上层的「寡头专政」,或「个人 专政」。 前面已指出,「阶级专政」在现实中是壹种虚幻。阶级怎麽专政呢?实行专 政的只能是认为代表这个阶级所谓「先进分子」的少数人的专政,即党专政。列 宁承认了这个现实,因此坦率地提出,专政只能是由它的先锋队来组织实现实的。 列宁说:「无产阶级的专政不能由包括整个这个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能由它 的「先锋队」——共产党,「才能实现这种专政」30。这样,阶级的专政就演变 为少数人的专政了。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包含着壹 个十分重要问题,即少数先锋队专政如何确保「阶级专政」的性质不发生变异呢? 这壹点列宁没有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相反,他批评了那种把党专政与阶级专政对 立起来的观点。他说:「『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 ——单是这种问题的提法就已经证明思想的混乱到了不可思议的无可救药的地步。」 在这裏,列宁武断地否认了党专政与阶级专政的某种区别,他因此认为:「群众 是划分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 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 主持的。这都是起码的常识。」31 列宁的这段文字壹直被认为是群众、阶级、政 党与领袖之间的关系的经典论述,由此得出结论,阶级专政就是党专政,党专政 就是领袖专政。「阶级专政」最终演绎为「领袖专政」,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 政理论的又壹发展。可见,列宁为「阶级专政」嬗变为「党专政」与「领袖专政」 已铺平了道路。 之后,斯大林提出了「代理人」的概念,把无产阶级专政更明确地强调为个 人专政。他认为:「真正管理国家的并不是那些在资产阶级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 选入国会或者在苏维埃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选入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人。不是的。 实际上管理国家的是那些真正通晓国家执行机关事务和领导这些机关的人。如果 工人阶级真正想掌握国家机关来管理国家,它就应当不仅在中央,不仅在讨论和 决定问题的地方有自己的有经验的代理人,而且在贯彻决议的地方也有自己的有 经验的代理人。只有这样才可以说工人阶级真正掌握了国家。」32 几年之后,斯 大林把党的领导与发挥苏维埃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对立起来,认为后者的「作 用愈增大,它们对党的压力就愈显着,它们就愈顽强地力图削弱党的领导,它们 对党的反抗就愈猛烈。」33 列宁与斯大林的上述思想使党和领袖的权力成为绝对 无限的权力。 斯大林的「代理人」理论是在告诉人们,苏联有了斯大林这样「有经验的代 理人」,「才可以说工人阶级真正掌握了国家」。有了斯大林这样的「神」,什 麽民主选举呀,议会制呀,统统都不需要了;无产阶级专政使人民拥有壹切。对 这样的「代理人」妳们还不由衷的拥护、信任和崇拜吗?所以「代理人」理论使 「无产阶级专政」进壹步蜕变为赤裸裸的「个人专制」,由此还诱导出「个人崇 拜」。显然,这壹理论是对「主权在民」和宪政制度的反叛。 人们从「代理人」壹说中自然会联想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 个代表」编造者自以为煞费苦心,官方的壹切媒体持续大肆鼓噪;2002年写进了 中共党章,2004年又载入国家宪法,似乎是壹个伟大的创新。实际上,「三个代 表」说与「代理人」说如出壹辙!无非是说,现在妳们有了我这样英明、正确的 代表,还不由衷地拥护我啊?所不同的是,有点具体化了。我不是某壹方面的代 表,是「三个代表」;我不是普通的代表,是先进代表;我不是人民某些利益的 代表,是根本利益的代表。但「代表」得愈多就「专制」得愈多。「三个代表」 乃是「专制」的别名,或者说,是苏共久加诺夫「三垄断」的伪善表述。苏共解 散后久加诺夫醒悟到,苏共垮臺是因为它长期坚持「三垄断」的制度:垄断真理 的意识形态制度;垄断权力的政治法律制度;垄断利益的特权制度。34 今日的世 界,专制与垄断已是明日黄花,无可奈何花落去,孤苦伶仃,气息奄奄。「三个 代表」的说辞,决不可能阻挡民主的潮流。 上述的分析表明,从阶级概念这壹逻辑起点出发,其演绎进程是:阶级—— 阶级专政——党专政——个人专政。历史与逻辑的统壹如此默契,令人深思! 不可否认,公共权力论在实施中也有诸多漏洞。它在18世纪直到20世纪上半 叶的制度化实践中也存在互相脱节的情形。这正是马克思和列宁否定资本主义民 主制的理由。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民主是法律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自 由只是商品买卖的自由,劳动力买卖的自由。工人的劳动失去了通过自由发挥自 己的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来实现自己发展的条件,他们「生产得越多,自己能够 得到的就越少,就越贫困,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大,工人所亲手创造出来 的反对自己异化的力量也就越是强大,人越是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也就没 有自己的目的。」35 列宁也批判资本主义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穷人是骗局和陷 阱。是的,资本主义早期的民主制存在不少缺陷,如选举制,有着财产、性别等 条件的限制,民主制只能认为是贵族民主制。但是,对这种民主制缺陷的批判指 向只能是民主制理论与实践的某种脱节,应该要求克服民主制在实施中的不彻底 性,而不是去否定民主制本身。比如,我们不能因为「主权在民」贯彻得不彻底 而否定「主权在民」的原则,不能因为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不平等现象而否定「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此等等。重要性还在于,资本主义民主无论是早期 还是直至今天都不能认为是白璧无瑕的管理人类的制度,但正如普列汉诺夫早在 1918年的「政治遗嘱」中所说,「资产阶级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毕竟仍然 是民主」;还指出:「民主即人民的权力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也不可能是无产 阶级的」。36 无论如何,民主制毕竟比专制、比暴政要进步得多。我们不要忘记, 正是借助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政治舞臺和人文环境,马克思才可以几十年如壹日地 潜心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揭示资本剥削劳动的秘密,并且可以公开出版主张 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的壹系列着作。尽管马克思壹生的经济生活十分艰困,但自 由的学术研究着实让中国知识分子羡慕不已。 3、实行 「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想象的是「善」,现实上演的却是「恶」。 西方思想家根据对人性的弱点的考虑,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作出权力制约的 安排,防范有权人以权谋私或对权力的滥用。马克思则没有对这个专政可能产生 的消极性设防。他研究「资本」的罪恶,却无有研究「权力」的两重性;他设想 人类社会的远景,却没有思考这个政权会给未来社会带来什麽后果。或许,在他 看来,无产阶级是「大公无私」的伟大「救世阶级」,他担负着打碎旧世界、建 设新世界的神圣使命,因而对自由主义思想家提出的权力制衡思想不屑壹顾,反 而对「议行合壹」的巴黎公社贊扬备至。他认为,无产阶级只有改变其阶级地位 才可能改变其生存状况,却没有回答,当这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人性中 的自利乃至贪婪之心是否会有所滋长?既然无产阶级起来革命首先是为了自身的 利益,那麽,革命成功之后,难道不会首先从胜利果实中索取回报?或许,马克 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对此已有回答。那就是,为了防止政府官吏由社会「公 仆」变为社会「主人」,公社采取了「两项措施」。但是,略有常识的人都不难 知道,这「两项措施」在正常情况下是很不切合实际的。对政府官员的「随时罢 免」谈何容易!即使对官场进行监督也须有专门的法律与健全的制度保障;真的 可以「随时罢免」,也足见其制度的不甚成熟(如「文革」时期,造反派可以任 意夺权)。至于公社委员只「领取普通工人的工资」,若转变成制度常规也只能 说是壹个政治童话。若加以推行,效果如何?——或者不愿去政府服务;或者消 极怠工,得过且过;或者籍权力之便捞取灰色或黑色收入。人类为恶的智慧在权 力不受约束的环境裏,「无产阶级」决不会比「资产阶级」逊色。这壹点在苏联 和中国的「专政」 史中都有了充分的证明。 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导致社会生活中自由的严重丧失,不仅仅限于本文所列 的壹些理论缺陷。譬如,十分重要的,他还提出要「消灭私有制」,「同传统的 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代之以公有制与计划经济。这壹理论缺陷与所 产生的后果,由于篇幅所限,不再展开论述。对于这种后果,马克思或许是应该 知道的,因为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明确指出,劳动资料——生活源泉的垄断 是无产阶级的「依附性及壹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既然如此,马克思所 设想的社会壹旦变成现实,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社会的生产活动将 产生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度的集中和垄断,那麽,生活在这种体制下的人们,对 垄断壹切的国家势必更加依附,并且更加贫困和更加受其奴役。这已被以后的历 史所证实。 马克思思想中存在上述重大疏漏,或许是,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是壹个 无私的阶级(它同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实行「彻底决裂」),因而寄予厚望。如果 无产阶级也是惟利是图、见权望义,觊觎眼前物质利益而放弃远大抱负,怎麽可 能完成共产主义的伟业呢!马克思在无意之中神化了无产阶级。在他的思想中, 把壹切爱与美好的东西都给了这壹阶级,把壹切恨与丑恶的东西给了另壹阶级。 壹个伟大的「救世阶级」——无产阶级降世了。它向世界宣告,天降大任于斯人, 未来由我们所主宰,英特纳雄耐尔,壹定要实现!20世纪上半叶,社会主义事业 不断地在壹些国家取得辉煌的成就,大有「东风压倒西风」不可逆转之势。然而, 社会主义梦幻般的发展,是壹步步地走向专制,而不是走向民主。马克思的美好 预言,现实中降临的却是壹次又壹次的灾难!1848年马克思曾宣告:「无产者在 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以后的实践却反其道 而行之:人们得到的是壹条条的锁链,失去的是整个世界。至20世纪90年代,苏 联解体,东欧剧变,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划上句号。这些重大历史事件,令人震 惊,令人感慨,令人醒悟。马克思、列宁的理论的正确性也因此受到质疑。马克 思若地下有知,壹定也会反思自己的理论缺失。 苏联(1917-1991)与中国(1949— )的历史都启示着人们:神化壹个阶级 (无比伟大),神化壹种主义(无比正确),神化壹个政党与领袖(无比英明), 以及神化壹种制度(无比优越),都是幼稚的,愚蠢的。因为神化的前提是否定 自我,神化的结果是灾难。妳越是神化某种对象物,妳就越是在亵渎妳自己,妳 就会遭到这个对象物的任意玩弄。 马列主义哲学研究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导 言: 共产主义浩劫的思想源头 对于中国人来说,20世纪最大的认识误区是什么? 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迷信,以 及由此对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先验设想的盲目实践。 当「十月革命」(现俄罗斯已将之修正为「十月事变」)的影响波及中国时, 立即获得了壹部分中国知识分子的回响,以为是找到了壹条救国救民的新路。在 共产国际的推动下,1920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接着便掀起了共产革命;这场革命 的目标首先是推翻合法的民国政府,建立共产政权。1949年秋,共产党夺得了大 陆政权,接着便对中国社会进行大刀阔斧的共产极权改造,营建了如同久加诺夫 所说的「三垄断」的极权制度:权力的垄断,利益的垄断与思想文化的垄断。结 果是什么呢?——导致整个中国陷入壹种窒息和撕裂的状态,社会动荡,文明断 层,人际关系异化,人民遭受的各种灾难罄竹难书! 现在,「文革」是壹场浩劫,早成定论。实际上,整个毛泽东极权统治时期 都是对人类文明的壹种浩劫,即共产主义浩劫!暴力土改,消灭200多万地主分子, 难道不是壹场浩劫!消灭资本家,消灭私人企业,消灭个体农户的自由耕作,难 道不是壹场浩劫!将五六十万的知识分子以言入罪,打成右派,剥夺他们的正当 权利,在长达22年的劳改生涯中受尽凌辱,难道不是壹场浩劫!1958年掀起「大 跃进」、「共产风」的狂潮,之后爆发遍及全国的大饥荒,饿死人口达4000余万, 难道不是壹场浩劫!……毛泽东死后,「四人帮」复灭,「文革」告终,此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 的新时期。这壹时期经济获得了復苏和发展,但极权体制依旧,马克思主义为旗 帜的意识形态依旧,人民仍被束缚在专制主义的笼子裏,离现代化、民主化仍隔 着壹条长城。「壹党专政为体,经济改革为用」,可称是这壹时期的体制特征和 治国总纲。这就是「邓小平模式」,或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壹时期, 社会贫富分化剧烈,官场与社会各领域腐败泛滥,文化衰微,道德沦丧,环境汙 染,生态破坏,社会矛盾叠加,各种问题成堆。当今中国,对权势者来说是乐园, 对弱势者来说是苦海——他们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因此,有学者 认为,邓小平模式统治下的中国,同样是壹场「浩劫」。笔者认为,同第壹轮浩 劫(毛专制时期)相比,其力度已大有缓和。 苏联、中国的历史足以证明,凡是以暴力、恐怖和谎言所推行的共产主义实 验,都是对人类文明的壹场浩劫!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决不是救国救民的壹条新路,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 准的普遍真理」。马克思所倡导的「共产灭资」说,「暴力专政」说,「国家垄 断」说,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是政治、经济、文化与道德的全面衰退,这是中华民 族有史以来最大的不幸。 可见,马克思主义是误国主义,害国主义。 毛泽东虽提倡「走俄国人的路」,在中国復制「列斯模式」,但俄国人的路 与列斯模式,其思想源头是马克思主义。无论苏联和中国以强力所推行的社会主 义,其祖师爷都是马克思。因此,要清除苏联模式对我们的毒害和伤害,必须追 根溯源到马克思的思想。 有人认为,20世纪初期传入中国的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列宁主义。言下之 意,列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两回事。笔者认为,列宁的思想和马克思的思想确 实存在着壹定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是源和流的差别。相对于19世纪末第二 国际社会民主党的思想,列宁所坚持和发扬的思想是马克思的正统思想,如暴力 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剥夺资本,消灭私有制,实行计划经济等。对这些基本主 张到了恩格斯晚年,特别是在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领袖那裏,已作出了重大修正, 使社会主义运动适应资本主义当时的实际情形而获得社会的认同。列宁作为马克 思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捍卫并发展了马克思那些不切实际的错误思想,并痛斥 第二国际领袖是修正主义者,是马克思主义的叛徒。列宁以马克思的错误理论改 造俄国,结果将俄国带入了陷阱。中国的不幸同样在于,坚持与奉行马克思那些 错误教条,将之定格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在半个多世纪中追随列 宁和斯大林,并将民主社会主义视为异己,痛加批判。结果呢,毛泽东同样将中 国带入了陷阱。现在已经清楚,为恩格斯和伯恩斯坦所奠基的民主社会主义,其 密码是:民主(权力共享)的依靠资本主义(财富共享)的社会主义。而为列宁 和毛泽东所实践的马克思早期的社会主义,其核心是:专制(权力垄断)的共产 (财富垄断)的党国社会主义。亊实证明,西欧各国的社会民主党为我们开辟了 壹条通向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必须声明,对苏俄模式思想源头的清理,并非要马克思对苏联、中国等国家 在实施共产极权主义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灾难性后果承担历史责任。马克思与列、 斯、毛的历史角色以及在历史上所起的消极与破坏作用,必须加以区分。 马克思是壹位学者,思想者(激情的,毫情万丈的),是同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无产阶级——的公共知识分子。他只是对如何改造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提出了 先验性的设想和理论论证。他壹生的主要精力付诸于着书立说,而不是组织政党, 领导革命,夺取政权,建立共产国家。而列、斯、毛是革命活动家,其壹生的主 要精力在于秉承马克思的先验理论,不顾客观条件和实践后果,以血腥暴力的手 段横加推行。在推行马克思的空想共产主义过程中,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壹些理 论。如,列宁关于落后国家可以超越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斯大林 顺理成章地提出壹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 理论。此外,列宁还提出了「严格的集中制」,他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法 西斯化,说无产阶级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 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在此基础上便生长出了极权式的党国体 制的恶果,对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这些人类文明成果加以横扫,乃至完全的 毁灭。他们所建立的共产极权国家,弥漫着暴力、恐怖与谎言,堪称是人间地狱, 并不为过!总之,马克思与列、斯、毛各有各的账。清理马克思的思想并不是要 忽视列、斯、毛的对人类犯下的滔天罪行。 今天,要从马、列、毛的思想桎梏中挣脱出来,尚有多重之难。壹则,马克 思主义仍是当局的思想旗帜,马克思主义作为党国的指导思想,入宪又入中共的 党章,即使从学术层面分析其种种错误,不免被指责为异见人士而可能遭遇壹定 的风险。二则,经过壹个多甲子年的思想控制和各种方式的说教,从马主义到毛 思想,已神化为壹种称为「党文化」的宗教教义,渗入国人的骨髓与神经,要改 变这种已经固化定型的意识形态,实在是很难很难的事。三则,中国人大都有明 显的人格缺陷,具有「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的健康人极为稀有。完全的 「健康人」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健康:生理健康,心理健康,思维健康,人格健康。 尤其是人格健康,在中国只是少数人才具备的品格。中国人大都喜欢做奴隶。要 清理马克思的思想,熟悉他的理论是壹个基本条件,具备这壹条件的在中国不在 少数,但为什么至今对马克思主义难以作出科学的评价呢?这是因为要做到这壹 点,还需要智慧和担当,即需要有健康的思维和健康的人格;正是这两条,使许 多人宁肯守旧而不敢创新。最近,黎鸣先生提出「太监文化」的新概念。他认为, 中国古代宫廷中的太监,阉割其肉体,失去了「性」和「生育」的能力。称为 「肉体太监」。值得重视的是,中国直到今天还存在壹个庞大的「精神太监」的 群体。为了在专制统治下求得生存的壹席之地,这壹群体中的每壹个个体,其精 神、灵魂、人格遭到阉割,因而失去了精神的再生能力,民族的创新精神也就日 渐钝化。黎鸣先生强调,这是中国的「国难」。所以,要超越马、列、毛的思想 体系的藩篱,有壹个改造与重塑国民性的艰巨任务,有壹个思想启蒙的艰巨任务。 本文集可以说是壹个尝试。凭着对中国文明现代化的向往,经过十几年的思 考与研究,遂陆续撰写出清理马克思思想的系列文稿。文稿除分析指出马克思思 想中先验性、空想性的基本错误与不足,还探讨如何走出马克思的理论误区,以 甩掉套在中国人身上的精神枷锁,使中国走上壹条健康、明媚的发展道路。这是 壹次深刻的思想变革,它要重塑民族的文化信仰,改造民族的思想结构,是比建 造三峡大坝、南水北调、航母、太空飞船等工程不知要艰难多少倍的工程。拙文 作为壹家之言,提供给文友参考,共切共磋,更新民族的精神境界。 笔者幼年时代就在「党文化」的渲染中「成长」。 大学期间(1959-1964) 又受了马列主义的「专业训练」。 那时称马、列的着作为「经典」, 大家都当 作「句句是真理」来加以领会和消化的。这些文章也是对自己过去接受马列教条 的思想洗礼。 由此我想到,「思想换代」这壹新概念。 所谓「思想换代」,就是壹种曾经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思想(或曰统治思想) 在壹个阶段的实践中由于不断遭到挫折,被证明是壹种错误的伪学说,因而被人 们所抛弃;在痛苦的教训中人们才接受现成的、以往曾遭否定、批判的思想体系, 这壹思想体系在文明世界数百年的实践中证明是具有普世价值的人类共同的精神 财富。 毋庸说明,在中国,这裏所指的「曾经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思想」就是马克思 的共产主义,以及由此派生的列、斯、毛主义。这裏所指的「现成的、以往曾遭 否定、批判的思想体系」就是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套普世价值理念。因此, 这裏所说的「思想换代」,就是以人类的普世价值取代马克思主义。这个思想换 代,看来至少需要壹百年:1949-2049年。大概说来,毛泽东时期马克思的共产 主义占有绝对统治地位;进入后毛时期,马克思的共产主义退居相对统治地位了, 共产主义开始衰落。大概说来,要到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几代人(至少是三代吧) 离开世界之后,才会结束「思想换代」的历程。这壹百年,现代化、民主化进程 被打断、延缓了,其中蕴含血的教训太多太多,太值得记取了! 序论:「俄系文化」与当今中国之启蒙 百年启蒙,每壹次短暂启蒙都启迪人们的心智,或多或少地推动社会的进步; 而启蒙的每次夭折,都导致了社会的停顿与倒退。百年中国就是在启蒙与扼杀启 蒙的变奏中曲折前进的。 俄系文化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的壹种文化变异,在这种文化指导下建立 起来的共产极权国家,都出现了文明断层,人民蒙受了骇人听闻至史无前例的灾 难! 壹 百年启蒙 启蒙这壹历史现象出现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西欧社会由愚昧专制的中世 纪社会转变为科学民主的现代社会,就曾经历过壹个启蒙的历史阶段,其内容就 是常为人们所提及的文艺復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其时间长达三个多世纪之 久。启蒙运动就其本质而言是思想变革或文化变革运动。 五四启蒙何以夭折 中国自鸦片战争之后社会进入了转型的历史时期,因此也出现了启蒙现象和 存在壹个启蒙的历史时期。 壹般认为,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就是壹次启蒙运动。这是当然的。 实际上,在西方文化的刺激下中国社会所出现的各种西方式的变化,都包含 有启蒙的因素。因为这些变化对中国几千年传统社会的思想文化或多或少起着冲 击、更新的作用。从这壹意义上看,洋务运动,戊戌维新,晚清的「新政」计划 和辛亥革命,都无不有启蒙的意味。当然,它们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是不好 相提并论的。 大致来说,1840年至1920年的八十年间,可称是中国近代社会以来的壹个启 蒙阶段。启蒙推动了中国的现代走向,这是很明显的。 这壹阶段的启蒙,到了1920年之后,即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期,发生了壹个微 妙的但却是重要的变化。那就是十月革命之后俄系文化传入了中国。也就是后来 毛泽东所说的,「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俄系文 化进入国门之后,立即获得了壹部分知识分子的青睐。这些知识分子,原来多是 崇尚欧系文化的;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他们转而追求俄系文化了。 欧系文化与俄系文化是性质不同、而且可以说是两种对立的文化体系。欧系 文化凝结着欧洲文艺復兴以来的思想成果,在自由、人权、民主、法治的引航下, 创造出近代欧洲的璀璨文明。陈独秀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举起的「民主与科学」 的旗帜,就是借欧系文化之火种在中国的传播,以唤醒中华民族。而俄系文化中 的暴力文化,专政文化,共产文化,党国文化等,都是以否定欧系文化为其前提 的。两者可以说水火不容。因此,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期中国壹部分知识分子俄化、 左倾化的文化转向,不但导致当时启蒙运动的夭折,也是关系中国今后几十年命 运的重要转折。 说实在的,这壹关系到以后中国走向的文化转向,不但不为当时中国知识分 子所察觉,就是在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生活在大陆的知识分子,对这次文化转 向的逆历史性也浑然不知。 对于当时追求俄系文化的知识分子来说,无论是对欧系文化还是对俄系文化 都还缺乏真实的理解,至于将两种文化的任何壹种实行于中国社会将会产生何种 效果,则更是悬而未知。遗憾的是,在对两种文化价值之正负尚不能作出清楚辨 认的情况下,这些知识分子就贸然作出放弃欧系文化、皈依俄系文化的选择,只 能认为是当时思想新潮的魅力所致。正如李慎之回忆所说,当他读到马克思的 「无产者在这场斗争中失去的只是锁链,而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更是使我 热血沸腾」。确是,马克思对未来胜利在握的论述,以及他充满激情的话语,立 刻吸引了当时壹批具有左倾思想的知识青年。 陈独秀就是当时思想转变的壹个代表。受俄系文化影响,他痛斥自由民主是 资产阶级用来欺骗劳动阶级、永远把持政权的利器,只有劳动专政制度才能建设 劳动者的国家。有了这个思想基础,在苏俄使者维经斯基的敦促与策划下,陈独 秀、李大钊等人于1920年创立了中国共产党。这个党的第壹个纲领,清楚地说明, 中国共产党是以俄系文化武装起来的布尔什维克式的政党。 就这样,陈独秀这位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壹转身就成了传播俄系文化的开路 先锋了。 可以说,扼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启蒙运动,陈独秀迈出了重要的壹步。 不过,二十年之后的1940-1942年间,陈独秀经过痛苦的经历,认清了苏俄 极权主义的本质与罪恶,认识到欧系文化的自由、人权、民主、法治具有普世性, 重新回归欧系文化。可惜此时陈已贫病缠身,僻居四川江津,且又背负「托派」、 「右倾机会主义」等莫须有的罪名,他的思想对中共、对知识界已不能产生影响 了。 今天我们终于认识到,陈独秀壹生之不幸全是俄系文化作的孽。 百年中国启蒙壹再遭之夭折的原因 启蒙是怎样被压倒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学界提出了各种意见。 李泽厚提出「救亡压倒启蒙」说。1986年他在《救亡与启蒙的双重变奏》壹 文中提出了这壹论点。此说开始时赢得了不少认同者,后来被学者们否定了。正 如李慎之所说,「近代启蒙运动从戊戌算起就无不都是民族危机刺激起来的。」 所以,李慎之认为,「不是救亡压倒启蒙,只是启蒙本身转向。」王若水在2000年的《整风压倒启蒙:「五四精神」和「党文化」的碰撞》壹 文,以延安整风运动这壹历史事件为范本加以剖析,认为是党文化压倒了启蒙。 「党文化」属于俄系文化,由此可以认为,是俄系文化压倒了启蒙。 李慎之在《不能忘记的新启蒙》(2002年)壹文中,提出「新启蒙压倒旧启 蒙」。所谓「新启蒙压倒旧启蒙」,是无产阶级的新哲学、新思想「启」传统文 化之「蒙」,而且「启」五四时代资产阶级旧民主思想所加于人民之「蒙」,使 中国不再走西方资本主义的老路(新启蒙的代表人物有陈伯达、艾思奇、张友渔、 张申府、何干之等)。可见,这场所谓「新启蒙」是以俄系文化「启」中国传统 专制主义之「蒙」,还要「启」五四新文化之「蒙」。哈哈,五四新文化那壹套 竟成为启蒙对象了。可见,「新启蒙」实际上是清算五四精神的「反启蒙」。 王若水与李慎之的意见相近,简言之,中国近代的启蒙是被俄系文化压倒的。 陈独秀1920年代思想转变的事例已说明,俄系文化压倒了启蒙。陈的思想转 变不能认为是纯主观原因使然。这裏有外因,有内因。外因是起决定作用的。没 有俄系文化的强势入侵,就不会有力冲击五四启蒙,使之转向。就内因而言,乃 系陈当时对俄系文化与欧系文化尚缺乏真切的理解,因而缺乏应有的鉴别力,不 自觉地跨到苏俄这条船上去了。 我们不妨把视野扩大之,就百年中国的启蒙运动为什么多次遭之扼杀、葬送 的这个问题,也可以用这个思维去分析,从中找到正确的答案。就是说,中国五 四时期的那场启蒙运动不久就遭之夭折,以及在以后,启蒙薪火壹再遭之扑杀,—— 不像欧洲那样,壹代又壹代的思想家、科学家,前赴后继,薪火相传,思想成果 不断叠加,理性之花终于遍地开放——其祸根就是俄系文化的入侵。 近代以来,欧系文化与俄系文化都先后影响中国,但影响的力度与形式大不 壹样。欧系文化是西风东渐,渗透性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且主要 是中国人主动到外国去取经。晚清政府派大臣赴西洋各国考察,作出「新政」方 案;孙中山西游各国,学习西方文化,与国情相结合,提出「三民主义」,都是 如此。俄系文化入侵则是主动出击:派遣使者,组织政党,倾销主义,供给卢布 (金卢布),培养骨干,纳入共产国际体系,将中国绑在共产主义的战车上,完 全是有目的、有组织、有纲领、有步骤的共产殖民侵略。西方列强也对中国壹度 推行殖民主义,提出壹些不平等的要求,但与苏俄壹比,就大为逊色。手段之高 明,后果之严重,不是壹个档次。 关于苏俄对中国的文化入侵与共产殖民侵略,在已过去的壹个世纪中,许多 中国人壹直未有看透。因为苏俄打的是「援助革命」的旗号,骗得中国人的好感。 中共是完全依靠苏俄起家、发展壮大的,以致夺得政权,坐了江山。俄系文化那 套,暴力革命呀,壹党专政呀,共产灭资呀等,搬到中国来还真行。所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壹直是中共的行动指南,中共历届领导人代代坚持、高举。要求他们 认识到文化入侵、共产殖民是难上加难的事。 前面已经提及,从1840年到1920年是启蒙的壹个阶段。1920年启蒙转向,但 俄系文化在当时还只影响着壹小部分中国人(开始只是中共党内,后影响到具有 左倾思想的知识分子),远未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所以这次转向只是「有限」 转向。 从1920年到1949年的三十年间,是欧系文化与俄系文化两种文化并存的时期。 由于该时期的北洋政府和民国政府,在思想文化管制上比较宽松,文艺、学术、 教育都比较自由,因此呈现多元文化态势。该时期俄系文化的影响虽有所扩大, 但欧系文化的薪火不但没有中断,而且应当说是这壹时期的显文化、受众文化。 三十年代中期,虽然出现了所谓「新启蒙」,传播俄系文化,但与欧系文化相比, 仍是处于弱势的边缘文化。这壹时期启蒙没有止步,自由、理性的启蒙精神结出 了壹批果实。否则我们怎么理解这壹时期的文学艺术与文化教育呈现令后人惊叹 的繁荣景象呢! 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期间(1917-1923),提出「囊括大典,网罗众家, 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使北大成为自由主义的摇篮,成为现代大学 的楷模,影响深远。仅此壹例,说明当时欧系文化的社会影响。 真正捏杀启蒙的是毛泽东和邓小平统治时期。 1949年之后至今的六十余年间,是俄系文化独霸中国的时期。当然,俄系文 化能取得绝对统治地位,毛泽东是下了壹番功夫的。建国之初毛就掀起了壹拨又 壹拨的批判运动,对知识分子进行整肃、洗脑、改造。如:电影《武训传》的批 判,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适反动思想批判,胡风 反革命集团的批判等,对知识分子形成围剿之势。 俄系文化壹方面以大批判开路,逼迫知识分子臣服;另方面在各种媒体,各 种文艺作品,和各类教科书中全面登臺,无孔不入。俄系文化的主旋律时代开始 了。 就在毛泽东觉得俄系文化稳可称雄中国的时候,却冒出欧系文化挑战俄系文 化的事件。那就是1957年中共开门整风之际,壹批知识分子向党发起了「猖狂的 进攻」。这批知识分子立即被列为是共产党的敌人的右派分子。 右派有多少呢?1979年官方公布的数字是55万。十多年之后又透露壹个数字 是:317万余人(还不包括143万余人的中右分子)。 这个数字说明什么呢?说明欧系文化在知识阶层中仍有广泛的基础。这使毛 泽东慌了。怎么,搞了那么多批判,妳们还不归顺啊!因此大张旗鼓地反击右派, 将他们打入地狱,严厉惩罚达二十二年之久。其实,庞大的右派队伍中,相当壹 部分是称不上是右派的。具有壹定西方文化底蕴的知识分子,人品正直,忧国忧 民,才有资格成为真右派。从当时右派的言论来看,1957年的大鸣大放,可以称 之为是壹次「小启蒙」。 反右之后不到二十年,欧系文化又壹次登臺亮相,那就是1976年发生在北京 天安门的「四五」运动。矛头直指毛泽东的独裁统治。毛对此也承认。当然,这 次运动又壹次被镇压下去了。 可是,两年之后的1978年5月,「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全国铺开。这次 大讨论,由党内开明领导人胡耀邦领航,知识界热烈参与,对俄系文化形成了壹 次强有力的冲击波。此期间还有北京西单的「民主墙」,是群众自发形成的自由 民主言论的集散中心,受到广泛的关註。这场党内外合汇的启蒙运动,如果没有 「如来佛」的捏杀,是可以与五四启蒙运动相媲美的。可惜这次启蒙运动到1979 年3月邓小平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后就开始收场了。但知识分子的思想 没有收场,冲击波向纵深发展,继续启蒙。文艺界出现了白桦的《苦恋》为代表 的壹批「伤痕文学」作品,理论界热烈讨论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异化问题。思 想的闸门壹打开,自由主义之花开始绽放。邓小平对此大为不满,因此发动持续 十年之久的反击「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直到1989年6月4日,邓小平策动武装 部队,用坦克、机枪血洗天安门广场,才把这场启蒙运动打入地下。可见,俄系 文化能在中国横行天下,完全是靠枪杆子撑着的。进入新世纪的十余年来,普世 价值、宪政民主又炒得沸沸扬扬。俄系文化还能撑多久? 百年启蒙,壹再挫折,命运多舛。尽管如此,中国的启蒙看来不需要像西欧 那样历经三百余年之久了。 百年启蒙,每壹次短暂启蒙都启迪人们的心智,或多或少地推动社会的进步; 而启蒙的每次夭折,都导致了社会的停顿与倒退。百年中国就是在启蒙与扼杀启 蒙的变奏中曲折前进的。 可见,先进的思想对社会的进步是多么的重要! 由此,我们得到壹个结论:先进思想、先进文化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这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尤为明显。西欧社会的转型,以及中国社会的转型都已 证明并且还将证明这壹观点。 邓小平说,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东西。这是正确的。 但是,还有比制度更根本的东西,那就是文化观念。1949年以来的历史难道 不就是以俄系文化为骨架所支撑的历史。制度以文化为先导,又是兑现文化的保 障。只是由于对共产观念的有所改变,才开放私有经济,才启动市场经济,……我们还得到另壹个结论: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多元的。物质生产力是社会进步 的动力。科学技术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先进的思想与文化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当今中国之启蒙任重道远 百年启蒙,在不同阶段,其启蒙的内涵是有变化的。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启蒙的任务是批判维护皇权专制的纲常伦理。两千多 年来中国人在纲常伦理编制的罗网中生活,君臣父子,等级森严。个人没有尊严, 没有自由,社会没有民主,没有维护个人权利的法制。每个人都是奴隶而已。社 会因此封闭守旧,长期停滞。那次启蒙运动举起了「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喊出 了「个性解放」、「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冲决了思想的罗网。但这次启蒙因俄 系文化的入侵半途而废。 1920年到1949年的三十年中,是欧系与俄系文化并存与碰撞时期。由于壹部 分知识分子接受了俄系文化,认为俄系文化才是先进文化,为中国的进步所需, 因此,两种文化的优劣高下,仁智各见。当局也不加裁定:谁是香花,谁是毒草。 由于这壹原因,此期间的中国,出现了文化多元、繁荣的景象。 1949年之后的六十余年间,俄系文化在中国大陆定于壹尊,成为人人必须信 奉的国教。而欧系文化则沦落为挨批判、遭声讨的反动文化。作为欧系文化承载 者的知识分子,则成了没完没了的整肃对象。数十年来俄系文化对国民大众的教 化、灌输、终于成为民族固化的意识形态,渗入骨髓,融化于血液。但与此同时 的是,俄系文化以及所建立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在实践中不断地暴露出它 的种种问题、矛盾与弊端;而且随着时间的延伸,这种种的问题、矛盾与弊端, 就愈加明显与突出。遗憾的是,主宰中国的统治者在这些问题、矛盾与弊端面前, 不是有所反省,有所校正,而是壹再坚持,沿着弯路、邪路、死路壹意前行,还 不允许任何人提出忠告。而且,为了坚持专政文化、共产文化、党国文化,还不 断地往俄系文化中添加新元素,那就是神化文化与谎言文化,从而把中国带入困 苦重重的深渊,人民为此蒙受着各种灾难的煎熬。 俄系文化入侵中国产生什么后果?它能否给人民带来自由与幸福,能否使中 国走向民主与宪政?六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答案应当是十分清楚的了。但国人中 仍有壹部分人对俄系文化执迷不悟。尽管自19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 国家面貌大变,人民生活改善;但俄系文化体系依旧,国人仍没有挣脱这壹文化 体系所编制的反理性、反人性、反自由、反民主的桎梏。 因此,当今中国的启蒙,壹方面要继续完成五四启蒙先贤未有完成的任务, 肃清两千余年皇权专制主义的余毒,更重要更艰巨的是清除俄系文化对几代中国 人的毒害,在全民族中树立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普世理念。中国的启蒙确 实任重道远。 二 「俄系文化」的庐山真面目 「俄系文化」的基本内容 那么,俄系文化包含哪些基本内容呢? 1、 暴力文化。 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暴力是每壹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 产婆。枪杆子裏面出政权。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壹句话:造反 有理!民主是壹种国家形式,它同任何国家壹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 用暴力。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2、专政文化。 在推翻资产阶级之后直到实现共产主义,都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 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 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我们从来都不讲自由,而只讲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 必须对资产阶级,包括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实行全面专政。专政不是由壹个阶级 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它的先锋队——共产党来实现的,而党是由领袖来领导的。 因此,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合乎逻辑的是党专政,领袖专政。 3、共产文化。 剥夺资本,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直至消灭壹切私有制。私人财产不受保护, 政府可以任意侵夺。社会的壹切财富、资源为国家所有,并为国家经营和分配。 国家所有实际上为国家官员占有和支配,因此势必产生共产特权阶级,或曰权贵 资产阶级,此为人类史上最庞大最贪婪的掠夺集团,对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 社会资源和社会道德造成空前的破坏。 4、党国——极权文化。 共产革命所夺得的政权为共产党壹党所独占。国家是壹党的所有物。党凌驾 于国之上,党在法之上,这在共产党的法统中是天经地义。工农商学兵,东西南 北中,党是领导壹切的。党不仅独揽国家大权,其触角布伸到社会最底层角落, 真是可怕的「利维坦」。如同苏共书记久加诺夫所说的,党实行三垄断:垄断政 治权力,垄断经济利益,垄断思想文化。国家机构是党的工具:人民代表大会是 通过党的指令的表决机器,政府是党的办事机构,公检法为党站岗放哨,新闻媒 体是党的喉舌。壹切冠名「人民」的东西,都是党的——「国家的壹切权力属于 人民」,即「国家的壹切权力属于党」。「人民军队」是「党卫军」。「中华人 民共和国」应读为「中华共产帝国」。汉娜?阿伦特等学者将此类国家称之为 「极权国家」——将党的权力运用到极致。不变革党国——极权文化,要实现军队 国家化,司法独立,宪政民主,都是缘木求鱼。 5、集中制文化。 列宁建立「严格集中制」。后修饰为「民主集中制」。毛泽东将之归结为 「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实际上只有集中指导,而无民 主基础上的集中,即只有集中而无民主。毛泽东还为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四条规则: 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其中「少数服从 多数」是壹虚设。个人专制时期是全党全国服从壹人。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的指挥 机制,夺得国家政权后推至国家政治生活。 6、神化文化。 个人崇拜在斯大林和毛泽东统治时期均登峰造极,酿成「大清洗」和「文革」 等惨祸。神化的对象,还扩大至党崇拜与主义(社会主义、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 想)崇拜。党永远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我把党来比母亲」。要永远热爱党, 拥护党。「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马列主义是 「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 ……造神运动使每个人在神化物面前诚惶诚恐,顶礼膜拜,不敢独立思考,提出 怀疑,除了战战兢兢地做极权统治的驯服工具,别无选择,否则招之杀身之祸。 7、谎言文化。 共产极权统治壹靠暴力,二靠神化,三靠谎言。掩盖真相,伪造历史,遗忘 过去是维系极权统治的本能需要。新闻舆论必须为政治服务(可以歪曲事实,弄 虚作假)。文学艺术必须为政治服务(只能歌颂光明,禁止鞭笞黑暗)。理论必 须为政治服务(制造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的学术垃圾)。教育必须为 政治服务(培养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做共产极权体内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人民生活在谎言中。说真话历来是道德底线,共产极权体制下成了道德楷模。谎 言文化导致没有真实的新闻,没有传世的文艺作品,也出不了世界级的优秀学者 和科学家。 马克思:俄系文化的奠基人 俄系文化的奠基人是马克思与其挚友恩格斯。 马克思是壹位学者,不是叱吒风云的政治领袖,尽管后人称他为无产阶级的 革命导师。他参加了第壹国际(「国际工人协会」)的创立,为大会起草了《成 立宣言》和《临时章程》,确立了国际的历史任务,是国际的灵魂。他看到资本 主义社会的劳资矛盾,同情弱势的无产阶级,因此提出他的救世理论,可称是那 个时代的公共知识分子了。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提出了预测,并构想了未来新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的蓝图。他的理论有正确的成分,但其基本方面是先验性的,因而难免具有空想 性。根据剩余价值学说,由于劳资对立,推论出必然会爆发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 级的革命。但马、恩在世之时,以及马、恩身后,都没有发生这种普遍性的革命 运动。马恩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这种社会 的设想,或者是在西方国家至今没有出现,或者是在苏联、中国等国家勉强加以 实施后,都遭到实践的反弹而陷入泥潭。 但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理论,关于暴力打碎资产 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关于消灭资产阶级所有制,建立社会 主义国家所有制和由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理论,马克思的上述理论,即暴力文化、 专政文化和共产文化,却为以后的俄系文化奠定了基础,并在苏联和中国的社会 主义实践中得到实施,其内涵有了进壹步的发展。 对马克思及其学说的几点评价: 1、他站在社会弱势阶级壹边,为了他们的觧放,在家庭经济拮据的情况下, 呕心沥血,潜心着述,其人格人品堪称楷模。 2、为了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过高地估计了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 对资产阶级的历史主导作用没有作出客观、公允的阐述。 3、他提出的唯物史观,可以解释壹些历史现象,但不能解释全部历史现象。 4、关于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方法和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是先验和空想的。 本来,马克思的学说,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壹种认识,以及对未来社会的 壹种假说。有局限性,有错误成分,在所难免,不可能句句是真理。可是,到了 中国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却捧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 真理」。之后,在中共的党章和国家的宪法中,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立之为全 党全国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这样,马克思主义就不再是壹种学说了,而是宗教 教条了。性质完全变了。学说和教条的区别在哪裏呢?学说是可以讨论、可以怀 疑、可以批评的,宗教教条则只供信仰,只能崇拜,不能提出异议,否则就是离 经叛道。有壹种罪状,叫做「反马克思主义」,获此罪之人,就会被逐出教门—— 开除出党,沦为贱民。彭德怀、刘少奇和党内外不少先知曾都获此罪而遭殉难。 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宗教教条,结果扼杀了马克思主义的生长,封杀了人们认识进 步的道路,党自身也沦落为壹种类宗教的组织了。 反科学、反人权:列宁、斯大林式社会主义的本质马克思之后,他的学说对东西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的历史后 果完全不同。 西方的社会主义者对马克思的学说进行了修正,使之适合于西欧社会。 譬如,将以暴力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修正为通过和平的议会道路获 得政权,建立民主社会主义。譬如,放弃剥夺资本和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的方案, 保留市场经济,建立福利共享(而不是财富共有)的社会主义。他们创造了社会 主义与资本主义相融合的新型社会模式,大受人民的欢迎。 列宁则捍卫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他坚持暴力革命和强力专政路线,根据马 克思对社会主义的构想,在俄国推行先验的社会主义。后来,斯大林在1936年宣 告在苏联建成了这种社会主义。在此过程中,也形成了完备的俄系文化,形成了 东西方社会主义的两种对立模式。 需要提及,有人提出(最早大概是王若水),十月革命之后传入中国的是列 宁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认为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有原则区别,不能混同。 这种将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相切割的作法,受到壹些人的贊同,认为这是对马 克思主义认识的壹个进步。笔者认为,列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确实存在着若干区 别,但这种区别只能认为是源与流的差别,而不是性质与内容不相同的两种学说。 东西方两种社会主义,谁是正统,谁是非正统(即背离马克思主义)?长期 来争论不休,是非难决。这裏有两个关键问题壹直不为人们所认识。 壹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是先验性的学说,还是根据实践经验概括的 科学理论?如果是前者,那么,在实践推行中必然要对之有所修正,有所扬弃, 有所补充,这才是壹种科学方法。列宁、斯大林恰恰不承认马克思学说的先验性, 自然谈不上以科学方法对待之。他们不尊重实践和人民的意愿,以血腥手段强力 推行极权社会主义,势必迟早要被实践所淘汰。问题只是个时间而已。1991年12 月25日,克裏姆林宫上飘扬的红旗落地,宣告俄式社会主义寿终正寝。 二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是对后资本主义的壹种社会构想。在俄 国落后的农业国家企图超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推行这种社会构想,无疑是违背了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这是壹个根本性的错误。 再深入壹步思考,我们再提出壹个问题:即使资本主义已经到了颇为成熟的 地步,是否就可以推行马克思式的社会主义呢?是否就可以剥夺资本、消灭私有 制,全盘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呢?我们且不论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之后会导 致经济效益下滑、国民财富减少、社会贫穷等问题、我们首先会遇到无法超越的 人权法则的障碍。 西欧社会几千年的传统,就是私人财产壹贯地得到尊重和保护。这是文明社 会秩序的第壹条。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的《十二铜表法》就是壹部最早的 着名的私法,为后世所彷效,成为大陆法系之渊源。近代以来,十三世纪初(12 15年)英国大宪章和拿破仑法典(1807年)以及以后各国出臺的宪法和法律,都 壹再强调公民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天赋人权」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不可 动摇的天条(所谓「自然法则」)。再说,西方流行的理念是,人们建立政府的 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的权利(洛克的《政府论》中将保护私有财产居人权的首位)。 不能保障人的权利的政府是失职的政府;壹个侵犯人的权利的政府是违法的政府。 这样的政府必然被选民们赶下臺。以为有了权就可以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只有 在法治缺失、权利意识淡薄,未经过启蒙运动的俄国和中国才会出现。上述关于 人权法则的重要问题,马克思忽略了,更不为列宁、斯大林思考所及,毛泽东也 是如此。他们都没有公民的权利意识。我们就在这裏走上了历史的弯道。 所以,从苏联到中国,空想、专政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壹时能通行无阻,其中 的壹个秘密就是,社会普遍地缺乏人权意识,更没有保障人权的法律。 列宁、斯大林建立了世界上第壹个社会主义国家。它壹度被誉称为「开辟了 人类历史的新纪元」。上述的简单分析则告诉人们,这种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反科 学、反人权,与人类文明对着干。 「走俄国人的路」的毛泽东,紧跟列宁、斯大林,在中国也搞了社会主义。 青胜于兰。毛式社会主义的反科学、反人权,比苏式社会主义大有过之。 在社会主义的开拓中,马克思与列宁是有区别的。 马克思是位学者,是社会主义理论的奠基者,提出改造资本主义与解放无产 阶级的主张。 而列宁是实践者,是以暴力开拓社会主义的实践者。他使马克思的社会主义 在前资本主义的俄国成为现实。他是个冒险家,总是勇往直前。他的许多文章都 为自己的冒险辩护,认为都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他在俄国种植社会主义障碍重 重。怎么办?于是首创集中制,强化专政。斯大林上位后,除了暴力升级,再添 加神化文化和谎言文化。到此俄系文化体系算是宣告完成。 二十世纪,社会主义盛行壹时。五十年代苏联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头。社会主 义国家多达41个。足可以与西方国家抗衡。至80-90年代,社会主义急剧衰落, 至今社会主义国家只有3个了(中国、朝鲜和古巴)! 黑格尔有个着名的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因此,凡是不合理的都是不现实的,必然要被现实淘汰。 二十世纪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勃兴与速衰,应了这条规律。 二十世纪空想、极权的社会主义留下什么遗产呢?留下了俄系文化,还有非 正常死亡人数超过两次世界大战之和还要多出壹半(约逾壹亿人)的记录,还有 对经济、文化、道德和文明传统的破坏,还有……俄系文化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的壹种文化变异,在这种文化指导下建立 起来的共产极权国家,都出现了文明断层,人民蒙受了骇人听闻至史无前例的灾 难!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研究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先验主义:马克思的学术道路 学术研究有两种基本的方法:壹种是经验主义,壹种是先验主义。正确的选 择应当是经验主义的方法。马克思的选择是先验主义的方法。他的学术人生走的 是壹条先验主义的学术道路。先验主义的学术成果,其科学性、正确性,或者说 它的价值,要通过以后的实践的检验才得以判定。按照波普尔的意见,先验主义 的学术成果,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所以不能进入科学的殿堂。 马克思的学说,不是对历史经验的理论概括,而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走向的预 测以及对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因而是壹种先验主义的学术成果, 具有先验、主观和空想的特点。 (壹) 关于资本主义的历史走向,马克思的预测是,无产阶级必须以暴力革命推翻 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为了论证这壹预测,马克思积三十几年之心血着述《资本论》,创立了剩余 价值学说。这壹理论要证明的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无 产阶级起而推翻资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剩余价值论揭示 了资本剥削的秘密。原来,资本家所获得的巨额利润——剩余价值是由工人的劳 动创造的,可是却全被资本家占有了。因此,资本主义的积累,壹极是资本家财 富的积累,而另壹极则是工人群体贫困的积累。这就是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 的理论。遗憾的是,这些理论是马克思将自己封闭于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在与世 隔离的情况下,按照他的主观需要杜撰出来的,他所索取的资料大都是反映资本 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工人和资本家的情况(《资本论》第壹卷于1867年出版,内中 所采用的资料至少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之前的。恩格斯在1892年《英国工人阶级 状况》第二版序言中说,「在英国,现在在很多方面都已成为过去。」)可就在 他撰写《资本论》的年代,欧美国家工人的劳动时间缩短了,劳动条件有了改善, 工人的工资也有所增加,劳资之间的矛盾因此趋向缓和。除了1848年至1850年遍 及西欧的革命运动,在此之后,马克思再也没有盼来普遍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所谓「绝对贫困化」的理论不过是他主观的逻辑推理,在现实生活中子虚乌有。 至于马克思创立的剩余价值论也是违背常识的虚构之说。因为工人的劳动仅 仅是投入生产过程中的诸要素之壹。工业化生产是各种生产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除劳动力外,还需要土地与资本的投入,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企业经营的管理等。 难道其他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没有任何意义、因而对价值的创造毫无贡献吗?显然, 缺少其中任何壹项生产要素,生产就无法进行,哪裏还谈得上剩余价值的创造呢! 那麽,任何壹项生产要素从利润——剩余价值中获取相应的壹部分是合情合理的。 尤其是马克思也承认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但为 了顾及《资本论》的既成理论体系,只能将之搁置壹边了。所以,马克思的「剩 余价值论」连同他的「绝对贫困化」理论,都是脱离时代的产物。 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也是十分武断的。 《共产党宣言》说,「共产党人可以用壹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 私有制。」为什麽要消灭私有制?马克思的理由是,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 能再容纳现存的生产力的发展了,资本的外壳就要炸破了。可是,以后壹百多年 的事实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原有的框架下——私有制+ 市场经济,加之 国家的适度干预,经过实践的不断调节,恰恰是适应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直到 今天,资本主义最早掘起的壹些国家,依然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领头羊,公认是 世界的先进国家。倒是苏联、中国等国家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之后,经济发展从 此壹蹶不振,长期陷于困境。将公有制付诸于实践,立即异化为官僚经济、特权 经济,而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不过是长官的命令经济(毛泽东统治时期为其典型); 加之公有制经济抽掉了内在动力,经济效益难以摆脱萎靡状态,整个国家也因此 长期处于贫困的境地。「贫穷」竟成了专制社会主义国家壹道令人沮丧的风景线。 只是推行了改革之后,开放了私有经济,引进了市场经济,也可以说,学习了资 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后,才解脱了经济困境。毛泽东说,「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 国」。此言实践已加以修正:「只有资本主义能够救中国」。 有人认为,实行公有制后出现的问题,那是因为公有化在中国「搞早了」, 生产力还未发展到消灭私有制的程度。那麽,生产力要发展到什麽样的水平才可 以消灭私有制?在马克思看来,十九世纪中期就应当消灭私有制了,可是160多年 过去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依然巍然不动,充满生机,这应作何解释?私有制虽然 也遭之谴责,也有弊病,但存在毕竟几千年了;而公有制在国家强力下加以推行, 不过只有几十年就奄奄壹息、难以为继;两相比较,到底何者符合人性?何者利 于生产力的发展呢? 再说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不但是先验的,独断的,而且与西方社会的民主走向背 道而驰。 马克思说,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是壹个革命转变时期,同这 个时期相适应的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对这个专政概念的内涵,尤 其是如何加以实施,由于缺乏经验(他虽然十分重视只有72天的巴黎公社的经验), 没有提出壹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问题首先在于「壹个阶级」的专政。凭什麽——壹个社会、壹个国家应当由 妳这个阶级来专政呢?《共产党宣言》是以以下的壹句话收尾的:「无产者这个 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凭什麽——革命成功后整 个世界就是妳无产阶级的了?这不是专制独裁吗!这不是霸权主义吗!列宁为此 辩解:无产阶级专政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难道多数人就可以对少数人实行 专政?再说,这类所谓「多数人专政」不过是以「多数」的名义,行的是少数共 产极权主义分子的寡头专政。 那麽,壹个阶级如何专政?这是列宁所面对的问题。列宁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说,「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由包括整个这个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能由它的 「先锋队」——共产党,「才能实现这种专政」(《列宁选集》第4卷,第404页)。 这明确告诉人们,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壹党专政」。这是列宁对无产阶 级专政理论的壹个重要贡献。列宁还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 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 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列宁选集》 第4卷,第197页)这样,「无产阶级专政」又从「党专政」演绎为「领袖专政」 了。这是列宁为共产极权国家所铺设的共产独裁体制。 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还有壹个重要贡献,就是对无产阶级专政这壹概念 表述的法西斯化。他说:「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 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选集》第 3卷,第623页)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无法无天的暴力。这不就是流氓无产 者性质的政权吗! 毛泽东是忠实地执行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上述「创造性」论述的典范,其 影响直至当下。 对不起,我们离开了马克思。因为马克思播下的种子,只有到了列宁、毛泽 东那裏才有了收获。 我们不得不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文明生长中的壹种异质文化,它同西方 社会启蒙时代以来兴起的自由民主主义的主流文化大相径庭。 现代宪政主义或自由民主主义起源于契约说、人民主权说。人们为在正常秩 序下生活,使每个人的安全和财产免受他人的侵犯,于是大家将治理社会公共事 务的权力转让给壹些人,便组成了政府。政府的职责是管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 秩序,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这样政府中又产生了相应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机构。 后来,人们将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凝固为宪法,这是人类的壹个伟大的创造。这个 宪法是统帅其他壹切法律的母法,是社会上每个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从总 统到平民,概莫例外。宪法的本质是公民的权利宣言和规范政府权力的总章程。 可见,宪法精神是:公民在上,政府在下,公民是目的,政府是手段。 马克思的思想反其道而行之。在他的理论中,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法 治,壹概扫荡,无立锥之地;代之以暴力、专政、剥夺、消灭、决裂之类的概念。 马克思不是要消灭阶级压迫吗,结果他的理论制造了更暴戾残酷的超级压迫—— 新权贵特权阶级对无权者的压迫。马克思不是要消灭阶级剥削吗,结果他的理论 制造了不择手段的超级剥夺——新权贵特权阶级对国民财富及平民大众的掠夺与 剥夺。它是冲破人道主义底线的压迫、掠夺与剥夺。这是人类历史上的壹次文明 断层,是壹场共产主义的浩劫。如此严重的后果马克思本人是不曾会料想到的。 苏共统治垮臺十年之后,苏共中央书记久加诺夫提出了「三垄断」的概念。 他认为,苏共垮臺的原因在于建立了「三垄断」制度——权力垄断,利益垄断, 思想垄断。 我们发现,马克思早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即「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 级斗争」壹文中就提出了「三垄断」的思想雏型。他说: 「这种社会主义革命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 政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壹切生产关系,达到 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壹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 壹切观念的过渡阶段。」(《马恩选集》第1卷,第479页)这裏所指的「不断革命」,就是不断地进行阶级斗争,不断地行使暴力,不 断地进行社会改造,不断地批判、剥夺、消灭、决裂……这裏所指的「阶级专政」, 就是实行「权力垄断」、专制独裁。这裏所指的消灭由阶级差别所由产生的「壹 切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是消灭私有制,剥夺私人财产,实行「利益垄断」。 这裏所指的「改变壹切观念」,就是实行「思想垄断」,强制推行思想国有化。 (二)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散见于他的多篇着作。大概 说来,他所说的理想社会是没有阶级,没有阶级压迫与阶级剥削,甚至也没有阶 级差别。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也就自行消亡了。那种社会——马克思 称为自由人「联合体」,分工也消失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也消失了, 大家都成了工人。由于分工的消失,每个人都是十分自由的,不受限制地想干什 麽就干什麽,每个人获得了全面发展。在那种社会裏,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差 别,没有社会分工,没有国家,没有商品,没有市场,由于社会调节生产,物质 财富大量涌现,对每个人的生活必需品实行按劳分配,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实行按需分配。那是人类最美好的理想社会。 马克思对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没有作过系统的阐述,因此我们只能引述他的 壹些原话,借此说明它的空想性。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的联合 体,在那裏,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壹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提出了「联合体」的概念。那麽,联合体与国家有什麽区别呢?其壹, 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联合体不再具有这种性质了。其二,国家是凌驾于社会 之上的壹种力量(恩格斯),联合体似乎不再具有这种特性了,因为,生活在联 合体内的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这是马克思的壹种假说吧。 问题的实质在于,联合体的职责是什麽?不管妳称它为什麽:国家,政府, 共同体,联合体,但人类社会总得有公共管理机构,这个机构自然赋有公共管理 权力。有公共权力就存在这种权力与它治理下公民之间的关系。可是,公共权力 在履行其职权过程中是否能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受其侵犯呢?如果仍存在这种 侵犯的可能性,那麽,生活在共同体内的人们仍然不能认为是自由的。不能以为, 挂上了「联合体」的牌子,就万事大吉、平安无事了。马克思的着作中显然没有 考虑到这些。 再说自由。自由有两种理解。壹种是认识论上的自由,即自由是对必然的认 识。当人们认识了某壹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规律性,便获得了对这个事物的自由。 壹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当社会组织了政府之类的公共权力机构之后,这壹 机构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在不超越其权力边界、侵犯公民权利时,公民便是自由的。 此外,自由还指不违反法律和不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后者是对公民的要求,前 者是对政府的要求。马克思没有说,他所说的自由是认识论上的自由还是政治学 方面的自由,那麽,他所提倡的自由是什麽样的自由,就令人费解了。 有壹点是明确的,马克思所说的自由,是要在共产主义社会条件下才降临人 间。可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这壹长长的历史时期中,人们有 没有自由呢?从马克思的壹些着作中所表述的思想,在这壹历史时期中,人们休 想获得自由。可是,我们更需要的是现实的自由,是国家存在的条件下的自由。 这方面,启蒙思想家、自由主义者早已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马克思对这些有价值的宝贵思想为什麽不加以吸取而壹味空谈未来的自由呢? 原来,国家是「善」,也是「恶」。国家是治理社会所必需的公权,但也可 以蜕变为官僚们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私权。国家作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这种力量往往能成为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强势力量。人类自有文字记载的几千年 历史中,民众无不葡匐在国家权力面前,成为国家可以任其宰割的奴隶。 那麽,在有国家存在的条件下,人们能否去争取自由?又如何去争取自由呢? 直到近代西欧壹批启蒙思想家对国家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作了颠复性、开创性 的阐述后,人类对自由的梦想,才划时代地揭开了新的壹页。 根据契约说,政府的权力为民众所委托,主权属于人民。根据限权说,在大 选中获胜的政党只拥有组织政府、行使行政方面的权力(绝不像以后所出现的苏 俄极权国家,执政党拥有凌驾于国家、凌驾于社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超级特权)。 限权说,后来又发展为从时间和空间上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的权力体制。时间上 的限制,即定期大选,改组政府;空间上的限制,即将国家权力分解为立法、行 政、司法三部分,三者互相制衡。此外还有新闻舆论、利益集团等公民社会对国 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绝不像苏俄的极权国家的执政党,壹旦上臺便永久执政, 并且集国家壹切权力,还控制新闻舆论,钳制民众言论)。政治理论的创新,以 及政治制度的重塑,使国家与民众的关系出现了壹种全新的状况:公民大众上升 为主宰国家的主体,成了国家政权的驾驭者,而不再是被国家权力所统治的客体; 国家(政府)则是为社会民众办事的机构,而不再是居高临下的统治者。从此, 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再受到国家权力的任意侵害,他们自由了。自由主义开拓了人 类在国家制度存在条件下的自由境界。 现在再来看马克思这段名言,不过是乌托邦的幻想,尽管很为有些人所推崇。 ——「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 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随着个人的全面发 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壹切源泉都充分涌流……」(《马克思选集》 第3卷,第12页)——「劳动壹被解放,大家都会变成工人,于是生产劳动就不再是某壹个阶 级的属性了。」 (《马克思选集》第2卷,第378页)——「他从社会方面领得壹份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而他凭这张证 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壹份消费资料。他以壹种形式给 予社会的劳动量,以另壹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马克思选集》第3卷,第11 页)第壹, 分工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现象还是阻碍进步的消极现象?马克思要消灭 分工,可见他是否定分工的进步意义的。原始社会与农耕社会自给自足,没有什麽 分工。农耕社会晚期,出现了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分工。进入工业社会,分工 更有发展。各种生产门类的出现(如纺织、采矿、冶金、机械制造、化工等)是 适应工业生产发展需要的各种分工。各生产门类内部也有各工种的分工。如汽车 制造,必须有各工种的分工以及相互配合,才能进行生产。国家的出现,产生了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公共权力的存在,就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现代企业的诞生, 出现经营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生产者。现代社会更有愈来愈多样的职业分工:教师、 医生、、科技工作者、律师、记者、演员、艺术家、作家、企业经理、各类服务 人员,各种体力劳动者,等等,不胜枚举。随着社会的进步,分工变化着,发展 着。旧的分工消失了,新的分工又出现了。文明的发展,只会使分工更丰富、更 细密。分工,与社会同在,与社会进步俱进。 第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是壹种对立关系吗?脑力劳动随着人类文明的进 步愈益发展还是趋向消失?人类到了所谓最理想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脑力 劳动为什麽反而要加以消灭?消灭脑力劳动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会导致社会的倒退? 脑力劳动被消灭之后,为什麽人反而能获得全面的发展?生产力为什麽反而随之 增长、集体财富壹切源泉就会充分涌流?对这些问题,马克思都没有加以回答, 也不可能作出回答。 马克思要消灭脑力劳动,使大家都成为工人,真是壹个百思而不得其解的臆 想;但事实确实如此: 马克思主张消灭脑力劳动的证据之壹:他说「劳动壹被解放,大家都会变成 工人」(工人,在马克思的着作中,概指体力劳动者)。「于是生产劳动就不再 是某壹阶级的属性了」。 证据之二: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从社会方面领得壹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 少劳动,从而可以领取相应的消费资料。我们知道,只有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 才能以劳动时间测定他的劳动量。 二十世纪以来,世界文明的发展,体力劳动的群体在显着缩小,而脑力、智 力劳动者的队伍在迅速扩大。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动和繁琐的工作被机器或计算机 所代替。历史在向着马克思所预设的相反的方向前进。脑力劳动,科学技术,知 识经济……引领人类凯歌行进! ——「共产主义社会……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马恩选集》第1卷, 第38页)——恩格斯也说:「那时(指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 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统治将由对物 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 (《马恩选集》第3卷,第320页)在共产主义社会,对人统治的国家机器消亡了,但仍有「联合体」,它的职 权是调节整个社会的生产,履行「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 可以把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裏的「联合体」与历史上的各类国家, 在职能上做壹比较。 壹般的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其职能第壹是维护统治者的政治和经济利 益(马克思主义将之解释为阶级压迫的工具);第二是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 社会公共秩序;第三是经营壹部分经济项目。 而联合体的职能,据马克思与恩格斯之说,仅调节社会生产,对生产过程进 行领导。就是说,它只承担经济事务,对各种社会关系不再加以干预了。 其实不然。即使社会不再存在阶级,还会出现各种復杂的社会矛盾,人们之 间会发生各种纠纷乃至冲突。毛泽东不是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吗。 所以,这个联合体还得去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不然,人类 不是又退回到无政府状态中去了。所谓「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 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不免是壹种空想。 所以,这个联合体同以往的国家壹样,还得承担处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 序的职责。此外,它还要包揽整个社会的经济事务,领导这个社会的生产和分配。 实际上就是垄断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这就是后来在苏联和中国所推行的计划 经济。由此,它与以往的国家相比,还背上了壹个管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巨大 包袱。 由此可见,联合体的职能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復杂更艰巨了。由此而来的产 生了两个后果:壹是政府或曰公共管理机构的部门增加了,膨胀了;官僚的骤增, 上层建筑规模的扩大,至使社会负担突破历史记录。二是社会生产壹旦由政府包 揽,经济官僚主义作为官僚主义的新品种随之孽生,成为政府和社会身上的壹个 寄生赘瘤甚至可以说是壹个肿瘤。这种现象南斯拉夫的吉拉斯首称为「新阶级」 (1956年)。90年代以来中国学界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我认为称「新权贵 阶级」更好些,因为这个阶级不具有资本主义的基因。政府包揽整个社会的生产 和分配,其结果是:产生特权阶级,不产生经济效益;产生腐败分子,不产生管 理精英;产生主观主义,不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公有制加计划经济必然失 败,原因在此。 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由国家掌握全部生产资料,对社会生产进行全方位 的管理,也只能是壹个空想而已。 (三) 对马克思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进行抽样评述,对我们有什麽启示呢? 第壹,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远景进行预设、构想,这是壹种先验的甚至是超先 验的思维方法,因而难逃乌托邦的空想命运,壹旦加以实施,只能是大祸临头, 吃尽苦头。这并不排斥对国家的发展和改革进行规划,制定方案。这种规划,是 从现实条件、现实需要出发,为了解决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以引导社会前进,这 不是空想,不是先验主义。当然,这种规划、方案在实施中也要不断地加以修正, 使其完善化。 第二,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被共产党人称之为人类最美好的理想, 是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最终目标。那麽,人类的历史有没有最美好的理想社会以 及终极目标呢? 请看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的说法。他说:「历史上依次更替的壹切社会制度都 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壹些暂时阶段。每壹个阶段都是 必然的……但是对……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 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 (《马恩选集》第4卷,第 212-213页)恩格斯还说:「历史同认识壹样,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 做尽善尽美的;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 (同上,第212页)。 结论是:没有尽善尽美的理想社会和理想国。认识和历史只作为壹个由低级 到高级的过程而存在。在辩证哲学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 东西」(恩格斯)。 文革时期的思想家顾准也喷发出了这样的思想。他说:「革命的目的,是要 在地上建立天国——建立壹个没有异化的、没有矛盾的社会。我对这个问题琢磨 了很久,我的结论是,地上不可能建立天国,天国是彻底的幻想;矛盾永远存在。 所以,没有什麽终极目的,有的,只是进步。」(《顾准文集》第370页)他在另 壹文中说:「至于弊病,哪壹种制度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是没有的。这个人世 间永远不会绝对完善,我们所能做的,永远不过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 取其轻』」(同上,第363页)。 马克思设计了壹个完美的共产主义社会,类似于宗教教义中所宣扬的「天堂」、 「天国」之类的为人们梦寐以求的美好幻境。两者虽然都是壹种空想,但不可忽 视它们之间的区别:每个人要能进入这种境界,宗教要求妳积德、行善、宽容, 要遵守各种戒律;而马克思主义要求人们献身革命,牺牲自我,去斗争、批判、 消灭,推翻罪恶的旧世界,建立壹个全新的社会。两者的社会影响因而大异! 笔者剖析了马克思学说的先验主义性质。所谓先验主义的学说,就是不能被 实践经验证明为之正确的理论。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可是他提出的关于社会 主义——共产主义的学说,却是先验的,是从他脑子出发的。 在近壹个世纪裏,马克思的学说在中国获得了不少信众,成为中共的思想旗 帜和行动指南,曾被毛泽东独断地贊誉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可是, 在中共成立及其之后的壹个时期中,即使党内的壹些主要领导人,如陈独秀、毛 泽东、瞿秋白、周恩来等,他们只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对这个主义却缺乏深入 的研究和系统的了解。及至1949年之后,即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陆有了相当的 普及,对马克思主义的壹些基本问题的理解在学术界仍存在分歧而进行不断的研 讨。这是壹。二是,中国的知识界和中共的领导层中,至今没有人提出马克思主 义是壹种先验主义的学术成果,这是不能科学地评价马克思主义价值的壹个重要 原因。三是,将马克思主义付诸实践之后将会产生何种后果,在实践之前固然不 得而知(实施主持人如毛泽东及中国民众以为能够为社会带来福祉);就是在实 施之后产生了种种灾难性后果,对之的认识和反省也都是从领导人的思想、秉性 等去寻找原因。或深入壹步,从制度方面去寻找原因。这虽然是必要的,但却没 有找到马克思主义这个根子,有些人至今还把执政党犯错归结为违背了马克思主 义,以致在付出了惨重代价之后,马克思主义依然是中共的思想旗帜,认为中国 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取得的(见《宪法》)。现 今中国,马克思的学说仍享有主导地位,以不断地给予註射强心针的方法,继续 在误导人们(尤其是青年学生),继续在误导中国。时到今日,我们应该从马克 思的先验主义陷阱中走出来,回到经验主义,然后才可能再上升到理性主义。中 国的知识人首先应该有这个觉悟了。 资本主义在二十世纪的历史性成就:对社会主义的包容与吸呐马克思主义的词典中,社会主义概念的内涵是:暴力夺取政权,实行无产阶 级(共产党)专政,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无论西方和东方,二十世纪的历史都否定了这种社会主义。 用壹个先验的模式去塑造、定制社会主义,肯定是不行的。 社会主义是壹个自然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的先哲、修正主义的鼻祖伯恩斯 坦早就预见: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苏式的专制社会主义和欧式的民主社会主义在二十世纪同时生长,彼此对峙, 壹度难分优劣。 与专制社会主义相反,民主社会主义不搞暴力革命,不推翻合法政府,不实 行阶级专政,不剥夺资本,不消灭私有制,不实行公有制,不搞计划经济等。为 此,它壹直遭到马系原教旨主义者的谴责,痛斥为无产阶级的叛徒。 但是,认真地实施了马克思的先验社会主义原则的壹些国家其结局又如何呢?—— ——连遭挫折,壹路碰壁,直至山穷水尽,人民为此蒙受不幸之灾罄竹难书! 至1991年社会主义的大国母国,列宁、斯大林创建的专制社会主义用暴力和 恐怖坚持了74年之后,终于寿终正寝,壹夕解体,人们才开始理性地考量欧式的 民主社会主义。 面对俄式社会主义的败局,民主社会主义所创造的新型社会主义模式稳稳地 站立于西欧各国。那裏的人民选择了它。二战以来,先后有40多个社会党登上了 执政宝座。 那麽,民主社会主义成功的秘诀是什麽呢? 就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融合。而不是像马列的社会主义那样,壹个吃掉 壹个,全盘否定资本主义。这种融合,首先要归功于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包容 和吸纳了社会主义。这种融合,也要归功于民主社会主义,它继承了资本主义的 文明成就,并向社会机体註入社会平等、公平等因素。所以,这种融合是资本主 义为基础的融合,是资本主义文明也即人类文明的壹种新生长,是两种主义、两 种制度、两个阶级的融合与共存。可以说,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国家,既是资本主 义的,又是社会主义的,是资社合壹的新型的社会形态。 具体地说: ——社会民主党能登上政治舞臺,首先是因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容纳了这个 非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并享有与其它政党壹样以平等的资格加入竞选行列;在 此之前的每次大选则是富人、贵族党派之间的角逐。社会民主党登上执政党舞臺 后,不是「打碎现成的国家机器」,而是利用现成的政治法律制度进行治理,并 在某些方面加以完善化,促使社会主义因素的生长。 ——社会民主党上臺执政后,不是运用权力去改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消 灭私有制,而是保留私有制,使社会生产的动力机制免遭破坏,从而避免了由于 消灭私有制所引起的人心波动、经济衰退、社会贫困化的后果。社会民主党利用 私有制所提供的丰富的物质财富,进行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差异,体现社会公平。 这种社会主义的经验是:国家不掌握(全部)生产资料,不包办生产经营,通过 税收杠杆调节社会财富,将福利赐予全民。这种经验可以概括为:生产由妳,分 配(二次)由我;财产私有,财富共享。它还可以使政府省了不少心,从繁琐的 经济事务中脱身,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不失为是社会主义的成功 探索。 这是资本主义在二十世纪的成就,也是社会主义在二十世纪的成就。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以至他的整个学说,贯穿壹种「对立的思维」。马克思 的着作中有着壹连串的关键词,那就是:对抗,斗争,批判,决裂,推翻,消灭, 等等。这或许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预设的社会主义就是建立于这种对 立的思维方式。它绝对不允许事物所谓「对立」的双方的融合,合作,综合,调 和,妥协,等等,从而产生壹种新的事物,新的力量,如同民主社会主义所做的 那样。结果是什麽呢?结果是壹度把人们引向绝路。 社会主义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在中国宪法正文裏,用得最多的词汇,大概要算是“社会主义”了,在第壹章“总纲”的条文裏,从国家、制度到法制、经济制度、公有制、责任制、现代化、精神文明等等,前面都加上“社会主义”四个字。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出现“社会主义”?这裏且不谈其中蕴涵的手法和心态,我只是从理论到实践的脉络,作壹些分析,希望能有助于解开对宪法的迷思。 不光是“社会主义”,中国宪法正文裏的公有制、按劳分配,也都存在着有待清理的理论迷思。这些理论概念,在世界和中国都有过广泛的传播,在社会思想史上留下了显着的印记。但在苏联和中国,却都被扭曲得面目全非,成为掩盖专制统治的遮羞布,抚慰民心的麻醉剂。从理论的华章转化为实践的悲歌,可以说是上世纪全球共产主义运动或社会主义运动的最简明的概括。中国的宪法裏写进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正是这种转化的典型体现。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必要的清理,不仅为修改宪法、实行宪政所必需,而且也有助于净化社会意识形态。 (壹)社会主义的华章与悲歌 社会主义作为壹种理论思潮,兴起于已经跨入资本主义社会的西欧各国,当时的壹些思想家有感于社会未能实现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而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等现象却愈益严重,于是致力于寻求更理想社会的途径,探讨改革资本主义的理论。特别是在经历大革命后政治斗争激烈、社会动荡不安的法国,人们渴望改变现状的心情十分强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改革主张。这些旨在变革社会的不同见解,都笼统地被称为社会主义,那些有誌于变革社会的人,也乐于把自己说成是社会主义者。按照中共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投身于社会改革运动后,对这种庞杂的理论现象十分不满,便把自己的主张称为共产主义。但他们后来又回到社会主义,只是为自己的社会主义加上“科学”两字,以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义。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是由于有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 作为勾勒未来社会的理论体系,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有同有异。它们都主张在资本主义生产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起没有剥削、没有阶级的新社会。有所不同的是,共产主义主张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消灭私有制,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这个思想观点在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裏,有着鲜明的描述。但在尔后的研究中,他们发现,随着信用制度出现的股份制,正在开始实现着资本由私人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变,从而断定,股份制将成为扬弃资本主义、向新的社会制度转变的“过渡点”,股份制企业将是迈向新所有制的“过渡形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有可能通过股份制的进壹步发展,逐步实现由社会资本取代私人资本,转变私有制的性质,无需经过暴力剥夺。至于夺取政权问题,恩格斯晚年从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的胜利进军看出,无产阶级有可能通过民主选举取得政权。尽管恩格斯声称无产阶级绝不放弃暴力革命的权利,但理论的重点已经转到和平过渡上来了。这样,作为理论体系的马克思主义的重心,就由共产主义发展为社会主义。迄今为止,人们只认为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第壹阶段,却很少有人从理论上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作出明确的区分。 科学社会主义的内涵包括:1、社会主义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2、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将是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每个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中,有壹份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在实现了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相统壹的经济组织裏,人人劳动,人人有产,劳动者同时也是有产者,这是他们能够成为企业主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3、以和平的、合法的方式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将在民主的基础上建立不与其他阶级分享的政治统治,即无产阶级专政。4、无产阶级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有计划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进行阶级斗争,直到消灭剥削、消灭阶级。 科学社会主义是几百年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壹个流派,但由于它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上苏联的宣传,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正统。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是形成了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亚非拉许多新兴的独立国家,也以各种形态的社会主义自命,这是社会主义最为兴旺、最为辉煌的时期。但所有这些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国家,从苏联开始,由于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在实践中无壹不是走上壹条违反人类发展正常要求的道路,用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偷换社会主义的内涵。就社会主义的理论本意来说,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公平、公正,人人有产,人人富裕,人民当家作主,官府清正廉明的社会。而实际上,生活在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却承受着封建专制主义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壮丽的乐章,被改编成凄惨的悲歌。历史的嘲讽是多么无情! 出现这种理论和实践的扭曲,壹方面是由于社会主义理论本身带有壹些脱离现实的乌托邦成分;另壹方面也是因为人们总是带着太多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客观事物,以致难以透过理论的多棱镜,对事物进行如实的考察。即使是马克思恩格斯,也难免于遭受历史的嘲弄。他们是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者,但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却往往违背自己创立的理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马克思表述为:“无论哪壹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裏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个观点也是科学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重要基础。然而,马克思恩格斯的许多活动,却与这个论点背道而驰。他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力远没有发挥出来以前,就力图推翻这个社会;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远未成熟的时候,就想把社会主义强加给社会。因此,他们虽然谱写了社会主义的华章,奋斗终生,却不可能推进它的实践,这是他们作为思想家的遗憾,也是作为革命家的悲哀。 列宁和毛泽东都宣称按照社会主义的理想来改造、建设自己的国家。但是,俄罗斯和中国都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条件,却有着深厚的封建主义专制主义传统。他们本人更是受到来自于西方的专制主义的熏染,所以只能用西方专制主义的思想遗产和政治遗产来理解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在社会主义的旗号下厉行壹党专政。这是迄今为止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特色。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实际上是对抗资本主义的专制主义阵营,它同历史发展的潮流背道而驰,失败和崩溃是不可避免的。 社会主义在中国,有壹个从混乱到归壹的过程。上世纪初主要由日本传入的社会主义学说,壹二十年裏曾经风靡中国知识界,不但誌在改造中国的仁人誌士,包括国民党,以及壹些无政府主义者和改良派,都以社会主义相标榜,很多基层投机政客,也以社会主义者自居。报刊上发表大量讨论社会主义的文章,各种各样旨在彻底改造社会的不同观点,都在社会主义的名下进行着宣传、争辩。俄国十月革命的消息传进中国后,许多知识分子接受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主张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认为这是能够迅速地改变中国贫穷积弱的落后现状的良方。在共产国际帮助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就是以这种社会主义为指导的。后来虽然有过十几年新民主主义的短暂觉醒,但只是昙花壹现,最终仍然被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淹没。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随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以社会主义为名而实为专制主义的新时代,就是实行马克思主义的结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把专制主义,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它更易于被受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熏染的革命领导人所接受。试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在毛泽东的独裁统治下,无法无天,草棺人命,何尝有壹点社会主义的气味? 粉碎四人帮后的思想解放运动,在批判“两个凡是”的基础上,必然引向对毛泽东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清算。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扼杀了正在蓬勃兴起的思想解放运动。四项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是第壹条:社会主义道路,因为它实际上涵盖着其他三条原则。邓小平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吗?当然不是!毛泽东二十多年的残暴统治已经表明,他所标榜的社会主义是彻头彻尾的封建主义,是赤裸裸的专制主义。坚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就是坚持封建专制主义。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邓小平代表着那些专制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只有坚持、维护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即西方专制主义,才能维护并进而扩展他们的既得利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给壹般民众带来了什么呢?在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两极分化,贪汙腐败,权贵当道,吏治败坏,道德沦丧,民风日下,官民对立,社会分裂;每年维权抗暴的群发性事件达十几万起,用于镇压民众的维稳经费甚至超过国防预算;壹些忧国忧民的仁人誌士主张建立宪政民主、实现公民自由权利,却被加上“煽动颠复国家政权”、“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罪名,或判刑,或被枪毙。凡此种种,充分暴露出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不自由、不民主,这壹切都是同社会主义本质相违背的;恰恰相反,处处表现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制度特征。把这样的社会称为社会主义,是对社会主义的亵渎。百年来的中国,千千万万先进人物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居然以如此丑恶的专制主义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是壹出多么凄壮而不堪卒读的悲剧啊! 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如此明显地相背离,把它写进宪法,无疑是不恰当的。它只能起到掩盖专制主义体制的作用,阻碍宪法中的民主条款的落实。 (二)公有制的华章和悲歌 中国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完全是从斯大林那裏承袭过来的虚构的概念。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鼻祖马克思的说法,资本主义生产的第壹个历史条件,是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对立和分离,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就要“在资本创造的物质基础上”,实现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结合。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所谓“个人所有制”,指的是劳动者能够与劳动条件相结合、对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的经济制度。可见,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壹,每个劳动者在共同占有企业生产资料的同时,享有壹份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劳动者有了企业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就意味着具有了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作为企业主人的各种权利,这也是劳动者能够成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可惜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倡导的是工人阶级政党在掌握绝对的权力之后以国家的形式佔有生产资料,这种制度设计让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成为国家资本主义。 对照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论是国有的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劳动者在他们从事劳动的经济组织裏,既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也没有决策经营和收益分配的权利,这样的经济形式怎么能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呢? 拿国有经济来说,虽然职工被宣传为企业的主人,但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主人的权利。应该成为职工权利保卫者的工会或职代会,都异化成了官方的代理机构。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在企业面临改组、兼并、破产、拍卖等重大转变的时刻,没有听说哪个企业曾经召开职工会议,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并在变革过程中尊重职工的权益。相反,都是撇开职工,由当权者说了算。结果是壹方面把数以千万计的劳动者赶出企业,成为下岗的失业者;另壹方面则培育了壹个新的剥削阶级——权贵资产阶级。现在的国有企业,就是这个阶级的囊中之物。 以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相统壹、相结合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应该是最能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形态,因为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劳动者的智慧和创造精神,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中占取优势地位,同时,对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而现在的国有企业却依仗政治权力,垄断资源、垄断市场、垄断价格、垄断进出口,拒绝民有经济进入垄断领域,严重地障碍着、破坏着市场经济。宪法第七条却说:“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显然是很不妥当的。中国现在的国民经济有两个性质不同、取向不同的经济形态,壹个是市场经济,壹个是垄断经济,市场经济绝对不能由垄断经济来主导。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扩大、发展市场经济,把国有经济压缩在国民经济所必需的范围内。国有企业只有切断同政治权力相互依赖、相互勾结的渠道,融入市场经济,在同民有经济的优胜劣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才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再看所谓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既然是集体所有,那么,这个集体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是土地的所有者,但实际上却是基层的政府所有,官僚所有;所谓集体所有,不过是壹个虚幻的概念。进入新世纪后,房地产开发高潮迭起,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也成为开发的对象。有关政府在征用土地时,根本不征求土地所在地农民集体的意见。被征用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除了极少数作为补偿给了包产的农户,大部分成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或村镇集体经济的资金,或流进经手官员的口袋。集体所有的土地,成为产生贪官的温床。 至于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早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已经纳入政府管理的系统,被称为“二国营”。在十多年前的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的高潮中,少数通过兼并改组成为地方国有企业,多数经由招标、拍卖、股份制等形式,被“近水楼臺”的企业主管或他们的亲朋好友,采取低价贱买、暗渡陈仓、李代桃僵、空手套白狼等手段,化公为私,转换成为私有企业。还有壹些继续保持集体所有制名号的企业,职工依然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只有少数实行职工持股和股份制比较健全的企业,才能被认为是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的成分,具有公有制的色彩。但这样的企业在整个被称为集体所有制的经济成分裏,实在是太少了。 由以上分析可知,现有的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是同公有制相悖的权贵所有制;它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而是封建专制体制的经济基础。宪法第六条裏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把根本不存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说成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实际上是坚持以权贵所有制为主体。这是同改革的基本方向相违背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在于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在宪法裏规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意味着以宪法的形式,掩护并保障着权贵所有制的存在,抵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遏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公有制本来是人们在批判私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未来经济制度的憧景和构想,许多思想家为它穷思竭虑,试图描画出人类社会的美好绚丽的前景,现在却成了权贵所有制的遮羞布,被用来阻碍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进步,不知道这究竟是历史的讽刺,还是社会的悲歌? (三)按劳分配的华章和悲歌 中国宪法第六条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之后,还规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82年宪法的提法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1999年3 月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改为现在的提法)这是中共自十五大以来壹贯坚持的分配原则。这裏的“按劳分配 ”,完全离开了按劳分配本来的理论涵义。 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列宁斯大林以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走上歧途的两大理论误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至今未能摆脱的两大思想圈套。要认清按劳分配的涵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分配方式。 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都认为,分配方式指的是国民收入的分配。按照这个分配理论,劳动产生工资,资本产生利润,土地产生地租,所以,工人得工资、资本家得利润、地主拿地租,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从列宁开始,所有执政的共产党人都把职工的等级工资制看做是按劳分配,实际上就是以这个理论为依据的。中国宪法和中共近几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都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理论根源也在这裏。 但是,如果把生产和劳动看做壹个前后衔接的过程,很快就会遇到问题。企业主用资本在市场上购买机器、原料和劳动力,才能开始生产。工资就是购买劳动力的价格,即使有些企业在整个生产过程完成后才支付工资,但劳动力的价格却是生产开始之前就确定了的。它同购买机器的款项壹样,都是企业家的预付资本,与分配无关。生产劳动结束后,产品转化为商品,再转化为货币,其中包含利润,才有可供分配之物,才能谈得上分配。由这个过程可知,工资和分配方式完全是两回事。第壹,工资发生在劳动生产之前,分配只能在生产完成之后;第二,工资是企业主用来交换劳动力的代价,表现的是交换方式,是生产的前提,分配方式则体现了对生产成果的分割,是生产的后果;第三,工资是企业主的预付资本,是资本的转化形态,也就是成本,而用于分配的,却是生产劳动的成果,是利润;第四,工资不论在什么时候支付,其数额都是在生产前就已经确定了的,是个定数,可供分配的利润则是壹个变数,或多或少,没有利润也就谈不上分配。所以,分配方式应该是指利润的分配,剩余价值的分配,与工资无关。 至于按劳分配,指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裏提出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每壹个生产者,在做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壹切。”生产者“所给予社会的壹切”是什么呢?那就是他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劳动所增加的产品价值,也就是剩余价值,是利润。所以,按劳分配的原意,是利润应该在生产者、即包括管理者在内的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是因为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分配所得的,既是他支付劳动力的报酬,也是进入劳动过程的资本的报酬。由于劳动者“给予社会”的贡献不同,他们所获得的报酬也有所不同,有多有少,“按劳”的意义就在这裏。所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即劳动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所有权条件下的分配方式。中国的企业,还没有壹个具备按劳分配的条件。即使像深圳华为技术公司那样,全部股权都为本公司职工所持有,也做不到按劳分配,因为这个公司虽然有近半数职工持有股权,但还有数以万计的职工没有股权。 这裏有壹个很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探讨:资本主义社会有没有可能实现按劳分配?按照马克思所作出的论述,按劳分配是生产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条件下的分配方式,资本主义社会当然不可能实现按劳分配。但如果对按劳分配的涵义做出新的解释,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它有利于推进劳动者人人有产、人人富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公平。 马克思创造剩余价值学说有壹个重要的理论前提,那就是对劳动和劳动者、劳动力作出明确的区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许多理论研究和宣传却仍然把两者混淆起来,如把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世界,理解为、宣传为劳动者创造价值、劳动人民创造世界。认识的混乱往往导致决策的混乱,几十年来没有丝毫进步。 劳动和劳动者、劳动力的区别在于:劳动者是有形态的实体,具有劳动的能力,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力和劳动都不是有形态的实体,但劳动力有可供交换、可以出卖的价值和价格,劳动却没有价值和价格;劳动力是静态的存在,劳动则是动态的过程;劳动力自身不能创造价值,它必须同生产资料、原料等资本的转化形态相结合,进行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所以,劳动就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是劳动力和和资本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也就是价值的创造过程。 根据按劳分配的原意,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既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以,劳动创造的价值,在劳动者之间按照他们的贡献进行分配是合理的。但是,在劳动力和资本的所有者不是同壹主体,而分别是劳动者和企业主的情况下,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劳动力和资本都作出了贡献。那么,这个价值就不能全部归劳动者,而应该根据劳动力和资本在劳动中、即剩余价值的创造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在它们的所有者,即劳动者和企业主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是按劳动要素分配,即按劳分配。 把按劳分配解读为按劳动要素分配,就完全可以在当代推行。劳动要素其实也就是生产要素。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人当时曾写文章指出,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对传统理论观念的具有创造意义的突破,但它存在着两个明显的理论误区:第壹,“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是壹个错误的表述方式,因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两种互不相容的分配方式,不可能结合起来。利润只有壹份,实行按劳分配,就不可能再按生产要素分配。第二,只“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意味着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出现这两个理论错误的原因,就在于把等级工资误认为是按劳分配,既然职工按不同等级拿工资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只能包括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这两者的结合也就顺理成章了。 十六大大概是为了纠正十五大的缺失,在政治报告裏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但接下来又说:“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十七大政治报告仍然继续这个说法,只是把前面两句话的次序倒了壹下,“完善”改为“健全”。十八大政治报告的说法又有所修改:“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差异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几次代表大会的说法变换,说明了指导思想在分配方式问题上的困惑与无奈。不放弃把等级工资制看做按劳分配的错误观点,就无法摆脱这个困境。不过,同过去相比,十八大政治报告的提法还是有了明显的进步,壹是不再提“按劳分配为主体”了,二是报告裏也没有两种分配方式的“结合”或“并存”,显然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个提法的矛盾。三是肯定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的分配是“初次分配”,是同壹次分配序列。而等级工资和资本等要素的分配却不是同壹次的分配行为,壹个发生在生产劳动之前,壹个发生在劳动生产之后。 十八大规定的分配原则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是按劳动要素分配,即按劳分配——企业利润按照劳动力和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技术、管理等要素都可以化解、换算为劳动力和资本)。这就是说,企业职工除了工资以外,还可以在企业的利润中得到壹份同他们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这个分配原则,在国有企业裏推行应该不会太难,在民营企业裏则取决于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企业主的明智与卓见。但从长远的发展前景来看,在民主制度充份发展的情况下,它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分配方式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它不仅可以促进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而且将有效地实现人人富裕,提高社会消费能力,符合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按劳分配在最初提出的时候,虽然带有乌托邦的色彩,但它毕竟反映了前辈思想家对未来的美好构想,壹种公正平等的财富分配方式。它那绚丽诱人的图景,吸引了所有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准备建立专制统治的政治家,被用作名为社会主义、实为专制主义的社会制度的装饰品,以先进分配制度的假象,掩盖着落后的社会本质。在中国拿着低工资的劳动者,却背负着按劳分配的美名,似乎他们已经能够得到自己所创造的全部财富。这不是几代劳动者的又壹曲悲歌吗? 近几年来,中共决策层的最高领导人为了改革分配制度可能会威胁到中共在中国的统治而焦心竭虑,却都因为不愿意放弃利益不能把等级工资制同按劳分配切割开来而不得要领。在肯定劳动包含劳动力和资本两大要素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解读为按劳动要素分配,即按生产要素分配,那么,改革分配制度这个重大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而且,中国宪法第六条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可以做到名至实归。 (四)简短的结语 中国的宪法既有民主性的壹面,也有专制性的壹面。民主性的壹面主要来源于近现代的世界民主主义大潮,专制性的壹面则植根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却涂饰了来自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艳丽色彩。五六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因为中共的存在中国宪法的民主性始终处在专制性的扼制之下,壹些民主性的条文无法贯彻。应该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性条文,而不是实施宪法专制性内容。只有实施民主性的条文,宪法才有生命;中国宪法的专制性内容已经实施了几十年,至今没有获得“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出自真诚的信仰”。所以,宪法要有生命,就必须删除专制性的内容,如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及序言裏的四项基本原则等等。要做到这壹点,首先须从理论上认清那些披着华丽外衣的各种概念的西方专制主义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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