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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階級研究 三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10月12日07:50:3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獨立農會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中共政治迫害

作者 中國網友

在中共專制統治下,作為共產黨基層幹部的村支書不但對農民的集體財產有實際的處分權,而且村支書和地方政府的官員都是熟人關係。村支書及基層幹部同時也屬於農民,跟農民很可能產生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現實中,不少村支書淪為欺壓鄉民的惡霸,本文的農民申訴狀反映的事實就是壹個典型。村官貪汙集體財產被村民舉報,於是糾集黑社會對農民報復,入室行兇。第壹次入室行兇將申訴人家人打傷,第二次在入室打鬥中,入侵者在混戰中被殺。而中共法院則將防衛農民判處重刑。壹方面中共的司法體系更傾向於維護基層官員利益,另壹方面,司法官員的懶政造成不出人命不管,出了人命不分事實重判。類似事件在中國層出不窮,但只有少數能引起輿論關註。

刑事再審申請書


再審申請人:張好峰,男,漢族,農民,1963年2月16日生,小學文化,身份證號:41072719631116501,住河南省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現服刑於河南省笫二監獄)


再審申請人:張海賓,男,漢族,農民,1987年2月11日生,中專文化,身份證號:410727198702115015:住河南省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現服刑於河南省笫壹監獄.)


法定訴訟代理人:常衛雲,女,漢族,1962年10月9日生,身份證號:410727196210095047:住河南省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系申請人張好峰之妻:張海賓母親:聯繫電話:15639907185


張海賓不服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終字第101號,(2015)豫法刑申字308號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號,駁回申訴錯誤通知書,特依法申請異地再審.


再審請求:


【1】依法撤銷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終字第101號,(2015)豫法刑申字308號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號駁回申訴錯誤通知書,依法指令異地重新審判。


【2】 依法判令申請人張好峰,張海賓犯故意殺人罪,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3】 依法追究涉案偵察,公訴,審判人員,濫用職權,枉法裁判,製造冤假錯案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 依法對申請再審人作出國家賠償。


事實與理由:


時間追塑到2009年7月3日河南省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時任村書記許洪振,上任以後胡作非為,貪汙腐化,假公濟私,侵犯民權,被村民聯名向當地紀委舉報,凌晨零點30分左右,村支書許洪振的三兒子許振軍帶領李克強,趙文杰,邢陽陽,邵明闖,許宗義等人攜帶兇器闖入申請人家中,將張好峰和兒子張海賓,及妻子打成輕傷,申請人告狀無門,執法機關有法不依,有案不立,更加增掭了許振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囂張氣焰,再次將打擊報復的劍矛指向張家父子,那是壹個月黑清風,充滿血腥的夜晚,也就是2009年7月19日夜晚,許振軍又再次帶領李克強,趙文杰,邢陽陽,邵明闖,許宗義等涉黑分子手持砍刀,破門而入,在打砸搶中,許振軍被自已的同夥誤傷身亡,而壹審,二審,三審法院在審理本案時,沒有依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依法維權,依法追責. 而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在形不成人證,物證,陳述,相互印證的證據鏈:在獲得的證據不具有客觀性,關聯性,排它性,完全不符合重刑量刑標準的情況下,作出判決,與情,與理,與法相悖,令人不解且非常痛心。


該案在事實證據認定上確實存在十大疑,特請求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委、紀檢委,審判委、再審監督庭,依照黨的第十八大及第十九大及(2017)習主席鑒發主席令及黨的第十九大四中全會確定國家制度,法律制度和國家刑法規定壹個法院,只能再審壹次的法定,就本案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異地法院再審,並附帶民事的再審,釋放張好峰、張海賓父子二人無罪的公證法律文書。


事實與理由:


本案是壹起顯而易見典型的村霸涉黑致人死傷血案,中國老百姓緊跟黨中央走,堅決反對腐敗,反對貪汙受賄,舉報村官貪汙行賄,2009年7月是河南省封丘縣清河集村的血淚之夜,村民聯名向當地紀委舉報,貪官許洪振之子許振軍,國家城管幹部收集社會黑惡勢力團伙七人,開車自帶各種殺人兇器行駛200多裏外的新鄉地區封丘縣清河集村,深夜對村民進行多次打擊報復,夜闖民宅,報復舉報人,行兇事實,由河南省高級法院和新鄉市中級法院兩審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4個審判文書,違反我國國家制度,憲法法定程度,法律制度,法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該案下達的兩個法律文書,違背中國共產黨、黨的十八大及十九大習主席所做的兩個報告,堅決反對腐敗,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嚴懲壹切危害社會的不法犯罪分子。


該案十問最高人民法院審案法官


(壹問)2011年最高法曾依法下達了(2011)刑壹復15250254號裁定書,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新鄉市中級法院重審時仍沒審理應審的證據,也沒有核准應核準的事實,僅平衡性地對我父親張好峰從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刑緩期執行了事,對新鄉市中級法院未按最高法裁定,提取證據,查清事實,我們再次向最高法申訴後,最高法竟下達了與上次裁定內容相反的(2018)454號駁回申訴裁定,又肯定了所謂“證據”和“事實”,對下級法院的壹種審理情況怎麼得出兩種相反的認定?


(二問)持刀人李克強、張海賓互相砍對方壹刀,死者許振軍身上也有壹刀致命傷,這壹刀到底是那個人的壹刀,在這人命關天的事件中,為什麼不給鑑定,比對就認定是我張海賓捅的。


(三問)村霸、貪官被村民舉報後,為打擊報復,組織黑惡勢力持械夜闖舉報人家中,把人打成輕傷,半月後又再次組織黑惡勢力持械夜闖民宅造成慘案,法院審理時又組織幾百人衝擊法庭、毆打律師和法官,這壹完全符合國家“掃黑除惡”法律要件的涉案人員,在保護傘下,至今仍逍遙法外,為什麼最高法未依法追究這壹命案的始作用者?


(四問)許振軍既然專程組織黑惡勢力幫他壹起打人,怎麼可能由他壹人先破門闖入民宅,讓帶去的人在車上等,僅憑他們壹面之詞,就能認定許振軍壹人先闖入民宅嗎?


(五問)證人證詞張海賓逃離現場求救時,被許振軍等人喊着打着追了壹段距離,又返回去高喊,收拾院裏那個,開始了第2撥打鬥,證明第壹撥打鬥中許振軍尚未受傷,而已經逃離打鬥現場的張海賓又怎麼會造成第2次打鬥中許振軍的傷?


(六問)(2018)454號駁回申請文書認定“死者有多處創口,推斷系兩種以上銳性外力作用,怎麼能以這種含煳其詞的推理,去裁定壹樁人難查清事實的死人案呢?推理是違法的。


(七問)證人在張海賓逃離現場後,聽見許振軍喊了聲:“哎呀,是我呀!”對這壹黑暗中同夥誤傷的證言為什麼視而不見?


(八問)曾半月前帶人持械私闖民宅,並致人輕傷後的同壹伙人,這次又以更加兇惡的氣勢再次闖入民宅行兇的行為,怎能認定為“尚未明確企圖?”


(九問)證人講的張海賓與李克強互砍壹刀,現張海賓持的刀已經找到,是否是我所拿與提取認定的刀把,刀鞘組合看是否是壹個整體,是否與那個致命傷的刀是同壹把刀,這是認定張海賓是否殺人兇手的關鍵,怎能說“無關緊要”?古代包青天斷案還“刀對鞘,鞘對刀”不能差分毫!


(十問)張家父子用於自衛的刀是不是致死許振軍的刀?如果是,那麼請審判官拿出具體客觀真實的司法鑑定?張家父子用於自衛的刀不是致死許振軍的刀,那麼致死許振軍死亡的刀哪裏去了?


綜上所述,不難得到壹個結論,凡是合定張海賓殺人的證言、證據和不利於許振軍的證言、證據多不予鑑定,採納,凡是對認定張海賓殺人和有利於許振軍方的證言、證據,那怕是壹面之詞也全部認定入卷,這種帶有明顯偏離事實的傾向性審理,難道最高法的辦案人員看不出來?


適用法律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笫二十壹條,笫1款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生的危險,不得己而採取的損害另壹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使侵害人受到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許振軍半夜深更到張好峰家敲門,砸門,見防盜門砸不開,便從車上拿來機鑽弄,將門破壞後沖了進去. 根椐法律規定,張好峰父子對許振軍採取的行為完全屬於正當防衛,不應負刑事責任。


望貴院認真調查,核實真況,依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標準,判如所求,依法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句句屬實,懇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明查,不要讓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妳們手中的正義之劍來撓亂我們的公正之世,謝謝!


此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申訴人:張海賓 張好峰

中共極權對中國農民的禍害

作者 中國網友 寫於 二零二零年

1953-1985年統購統銷,從農民手中至少拿走了價值58億兩黃金的財富,農民選舉權僅相當於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遷徙自由被剝奪,養老沒保障,進城就業遭遇戶籍歧視。


河南省委領導到洛陽等地貧困山區調研,有村民感嘆說“過去農民種糧交稅還能為國家做點貢獻,現在什麽稅也不交了,國家還給這補貼那補貼,我現在壹點貢獻也沒有……說實話,我心裏很慚愧。”此語壹出,輿論譁然,稱其善良者有之,認為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農業稅被廢止時,國內媒體炒得沸沸揚揚,農民似乎也感激萬分。然而,為國家建設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國農民並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稅也不交了”,免除農業稅的象徵意義要遠遠大於給農民帶來的實際利益,而且農民的現實處境也並非如新聞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壹、60多年來農民有多少財富和權利被拿走?


自新中國成立至今,農民為這個國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勞動創造的財富幾乎全部被拿來用於支援國家建設。然而,數十年的血汗奉獻,並沒有讓他們得到更多的實惠和權利,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至今仍舊是“二等公民”。


(壹)60年來農民為國家貢獻了多少財富?


新中國60多年的經濟建設,從農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財富呢?恐怕誰也說不清楚,我們只能用壹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數字去估量這個群體曾經和正在付出多少東西。


1、1949-2003年農民交了近4000億元的農業稅


新中國成立最初幾年,農業收入壹度占國家財政收人的40%。僅就農業稅而言,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其中僅1949-1984年徵收的農業稅額有1000多億元(王鋒《中國農村稅費改革分析研究》),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至少11.42億兩(相當於現在10萬億人民幣)。


這還僅僅是上交給國家的農業稅,並非農民承擔的全部稅費,而在農民的稅費負擔中,農業稅是最少的,農民稱其為“頭稅”,此外還有上交集體的“三提五統”(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農村教育統籌、計劃生育統籌、優撫對象統籌、民兵訓練費和鄉村道路建設統籌費),農民稱為“二稅”,達標集資(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集資、攤派、罰款等)則稱為“三稅”。(楊青平《皇糧國稅——稅制流變與王朝興衰》P223)那“二稅”“三稅”到底有多少?

1957年浙江安吉縣有幹部曾形象地描述說:“壹個農民種五棵稻:壹棵是給國家種的,壹棵是給社長種的,壹棵是給會計種的,壹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壹棵才是給自己種的。”


1985年全國農民農業稅交了47億元,而民辦教育16億,供養五保戶10億,照顧烈軍屬5億,文化衛生20億,民工建勤義務工20億,計劃生育32億,基層於部和脫產人員補貼70億,亂收費40億,總汁257億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農民負擔史》編輯委員會編着:《中國農民負擔史》第4卷,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頁)也就是說,農業稅僅僅占農民負擔的五分之壹不到,同1957年的情況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國農民人均農業稅從8.6元增長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鄉統籌費則由28.86元增長到44.55元,若加上亂收費、亂罰款等社會負擔,1991年農民負擔約為90元,農業稅只占九分之壹。(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況據專家測算,全國農民人均繳給國家的稅約為45元,繳給鄉村集體的費約為185元,用於各種達標活動的集資約為100元.合計330元,三者比例約為1:4:2。農業稅只占農民負擔的七分之壹(楊青平《皇糧國稅——稅制流變與王朝興衰》P223)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4000億農業稅僅僅是近60年農民付出的很小壹部分,紛繁復雜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才是農民的主要負擔,也難怪民謠說;“頭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

2、1953-1985年統購統銷,從農民手中至少拿走了價值58億兩黃金的財富

為了保證城市的糧食供應和穩定糧價,也為了給工業發展積累資金,1953年開始政府開始實行對糧食的統購統銷,強制農民低價把糧食賣給國家,農民自己吃的糧食數量和品種也得由國家批准。國家以低於其實際價值的價格收購和出售糧食,而以高於其實際價值的價格將工業產品賣給農民,這就形成了“剪刀差”。

國家通過統購統銷的“剪刀差”從農村拿走多少財富?據王鋒博士統計,從1950年到1978年,國家從農業取得了5100億元收入(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相當於至少58億兩,至少相當於現在的49萬億人民幣),平均每年176億元;1979年到1994年,國家從農業提取了15000 億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億元。而90 年代以來每年“剪刀差”的絕對額都在1000億元以上。(數據來自王鋒《中國農村稅費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據袁瑞珍統計,1953-1985年統購統銷過程中農民向國家貢獻的財富大約在7000億到8000億元。要知道,1978年中國全部國有工業固定資產也只有9600億。這種“剪刀差”讓農村壹貧如洗。

統購統銷常年過度徵購農民餘糧,導致農民口糧不足。即便農業大豐收,農民仍吃不飽肚子。劉少奇曾有明確說要犧牲農民保證城市糧食供應和工業建設需要 。農民將這種低價強制購糧的政策成為“暗稅”,民謠中說:“暗稅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饑荒:上千萬農民因為過度征糧被餓死

1959-1961年之所以會出現大饑荒,主要是因為大躍進中虛報糧食產量,導致高徵購,各省為完成徵購指標,逼迫農民把口糧上繳,致使大饑荒蔓延。為了完成徵購指標,地方官員無所不用其極。比如安徽鳳陽“很多社、隊成立了‘查糧小組’、‘調糧突擊隊’,翻箱倒櫃戳地鑿壁,逐戶搜查,吊打群眾,結果不僅將社員自留地收的少量糧食和留下的壹點雜糧、種籽沒收,就連山芋葉子、雞蛋、藕粉、現金等亦被以‘反資本主義’為名搜走。”

同時,在人民公社體制下,基層幹部為自己享樂大肆占用農民口糧,導致農民缺糧餓死。如鳳陽縣“光大隊的幾個幹部有賬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發給病人的白米、洋面,絕大部分被他們吃掉。大隊書記陳榮付,煮牛肉沒有柴草,就把社員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當時實行的政策是保證城市犧牲農村,比如當時京、津、滬三地糧庫告急,中央決定犧牲饑荒最嚴重的四川,讓李井泉火速向外調糧。1960年糧食部副部長趙發生說:“四川每年都要調出大量糧食支援全國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農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兩糧。四川人民把方便讓給別人。”(《全國糧食廳長會議簡報》,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這種不顧農民死活的糧食高徵購導致了四川成為是餓死人最多的省。

大饑荒中餓死的絕大多數人都是農民,這三年間農民失去了多少糧食和財富權且不論,僅僅餓死了的人數,至今仍是個謎……

4、1962年至今:農民私有土地被收歸集體所有,至今仍無土地所有權

從50年代開始,不僅農民的勞動成果被拿走,就連農民賴以為生的土地,也不再歸農民所有,而成為“集體”或國家的財產。

50年代中後期,當農民轉入高級合作社後,土改時分給農民的私有土地便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進壹步將農民的宅基地也劃歸集體所有,其第二十壹條規定:“生產隊範圍內的土地,都歸生產隊所有。生產隊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員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壹律不准出租和買賣。”

改革開放以後不僅沒恢復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反而在憲法層次上明確規定土地集體所有和國有,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至此,農民不僅在事實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喪失對土地的所有權,從建國初期土地的主人淪落成為現在“集體”土地的僱工,這也成為如今政府和開發商圈地過程中農民無法維護自身利益,最終連土地使用權也完全喪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為了緩解城市糧食壓力,城鎮人口向農村移民2000萬

1959-1961年饑荒威脅着數億農村人的生命時,為了減輕城市的糧食供應壓力,陳雲建議中央“動員城市2000萬人下鄉”。1961-1963年,全國共精簡職工1800萬人,壓縮城市人口2600萬人。(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30)後來毛澤東在談起這壹條措施時很感慨地說:“我們的人民好啊!幾千萬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但他卻沒有想過2000萬人會給饑荒中的農民帶來更大的生存壓力。

為了防止農村難民進入城市逃難,1959年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制止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指示》和《關於制止農村勞動力盲口外流的緊急通知》,嚴格限制農民進城。即便在大饑荒最嚴重的時候,也不允許農民逃離農村進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鄉運動:知青與農民爭土地、爭工分、爭口糧

1968年毛澤東為降服紅衛兵和緩解城市勞動人口壓力,號召“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據統計,在1962—1979年期間,全國累計下鄉的城鎮知識青年有1776萬之眾,加上幾百萬的機關幹部職工下放農村,總共有2000餘萬城鎮人口流入農村。城市人口轉移到農村,必然增加農民的生存壓力,知青的到來讓農民本就貧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資料也承認:“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區,由於安置人數過多,增加了農民負擔,形成與農民爭土地、爭工分、爭口糧的狀況,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同樣作為這場運動的受害者,知青群體或懷念或控訴,擁有強大的話語權,而農民至今仍然出於失語狀態,連表述的機會都沒有。

7、60年來農民付出的勞役不計其數

除了上述生命財富損失之外,農民還有壹部分巨額勞務付出經常被忽略,這就是攤派在每個農民身上的勞役。這些勞役付出主要用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繕校舍等。

以水利建設為例,復旦大學教授張樂天說:“現在國家建水庫要投資多少億?當年都是農民干出來的。那時建設的水利工程,其總量遠遠超過現在,因為當年遍地開花,全都在干,像紅旗渠多着名啊。”水利工程會耗費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為例,僅“大躍進”時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動用了17個縣的10萬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擲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壹道大壩。放在現在,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當時,這都是按照義務工攤派給農民的勞役。據統計,上世紀50-70年代,中國水利工程建設 “大躍進”,現有的8.7萬座水庫大部分建於那個時期,想想就知道當時農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來,政策歧視讓農民的公民權利喪失殆盡

農民用生命和財富為國家建設奉獻,為政策失誤買單,他們得到了什麼?“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種歧視……60多年來,農民喪失了多少權利?

1、農民選舉權僅相當於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

建國以來,為了保證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毛澤東強調“在立法上要講階級不平等”,從1953年《選舉法》開始,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長期以來只有“八分之壹選舉權”(1979年修改為五分之壹,1995年修改為四分之壹)。1953年制定選舉法時,全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86.7%,而所擁有的全國人大代表數僅占總人數的5%左右。

我國城鄉居民選舉權“同票不同權”的現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層面上終結。然而據統計,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壹屆全國人大代表實有2978人,其中官員、公務員代表2491人,民企員工代表16人(包括農民工3人),農民代表13人(以村黨組織書記為主) 。也就是說,真正能夠代表八億農民利益的人大代表僅僅15個(如果村黨組織書記能真正代表農民利益的話),僅相當於1953年的十分之壹,而代表兩億多農民工利益的僅3人。由此可見,雖然法律已經修改,但事實上八億農民在政治參與上的處境更加邊緣化,完全處於被忽略的失語狀態。

2、 戶籍壁壘森嚴:農民淪為“二等公民”

戶籍,恐怕是農民最痛的傷口。1958年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農民進入城市,全國人大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當時的公安部長羅瑞卿解釋《條例》的制定目的說:“既不能讓城市勞動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讓農村勞動力外流。”他還批評有的城市機關、單位讓“從農村盲目流入城市沒有戶口的人員”長期居住。

改革開放以後,城鄉戶籍鐵壁更加鞏固。國家陸續出臺政策強化對戶口遷移工作的限制,嚴格控制“農轉非”。

那麼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到底能給人們生活帶來多大差別?僅以保險福利為例:“1992年,每個有非農業戶口的中國人可以從國家那裏獲得524. 4元錢的保險福利費,若加上440 .3元的無形住房補貼,那麼市民戶口的身份價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國農民的人均純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費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說。壹紙戶口要勝過農民壹年的辛勞。” (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121)

對占人口總數80%左右的農民來說,國家福利制度幾乎是壹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憐的幾種福利形式,那是農民自辦的。“小學是民辦的,‘五保戶’是農民負擔的,修橋、鋪路等等壹切公共事業無壹不是由農民自己來集資。農民住房靠自己建,農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農民上了年紀以後靠子女贍養,死亡之後由子女出喪葬費用。生老病死聽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謀。”(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121)

正因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別,農民們才會想方設法擠破腦袋去贏得壹個城市戶口,有些婦女甚至不惜獻出身體。據《法制日報》1993年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縣公安局局長陸世長1977年至1991年間以批准農轉非戶口為誘餌,先後姦淫婦女8人48次,調戲、侮辱婦女5人。這僅僅是法院調查認定的事實。而據有線索的數字,這個色魔在14年間姦淫婦女數則為100多人。(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57)

這種情況雖然有所改善,但是戶口壁壘依然等級森嚴,特別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這從大學生、研究生找工作時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戶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農民想在城市落戶,更是難上加難。而2010年廣東推行“積分入戶”和 重慶的“土地換戶口”等措施,說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戶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條款  。

3、1957年至今,遷徙自由被剝奪

伴隨戶籍制度的確立,農民的遷徙自由也被剝奪了。

1951年公安部頒布《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和1954年制定憲法的時候,其宗旨裏還有保障人民居住、遷徙自由的字樣。

但從1953年開始,國務院相繼發文件指示:“鐵道、交通部門在主要鐵路沿線和交通要道,要嚴格查驗車票,防止農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門應將流入城市和工礦區的農村人口遣返原籍,並嚴禁他們乞討;公安機關應當嚴格戶口管理,不得讓流入城市的農民取得城市戶口;糧食部門不得供應沒有城市戶口的人員糧食……”層層設卡,想盡辦法要阻止農民進城。1957年12月13日,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關於各單位從農村中招用臨時工的暫行規定》將農村勞動力徹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門之外。這些制度讓農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更是從制度上否定了農民的遷徙自由權利。(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

1975修改憲法時,把54憲法所規定的“遷徙自由”直接給取消了,我國公民的遷徙自由徹底失去了憲法保障。

改革開放以後,人民依舊沒有遷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憲法沒有恢復“遷徙自由”的條款。參與本次制憲的法學家吳家麟解釋說:“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寫進去。因為有法不依,不如無法。無法盼法,大家還覺得有希望;有法不依,連盼頭都沒有了。”當時的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長胡喬木則說:“不能讓農村人口自由進城。現在城市很困難,有了權利大家便都到城裏住來了,那是不能規定的。”

事實上雖然農民可以進城務工,但是無法在城市享受應有的福利待遇,連基本的子女入學權利都沒有,這種想要農民創造價值又不給農民福利待遇的“遷徙自由”,是對農民的變相掠奪。

4、農民養老沒保障,完全處於自生自滅狀態

50到80年代,國有企業職工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由國家財政撥款,個人不需繳納任何費用。而農民養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極少數老弱孤寡殘疾才獲得集體的保障,錢還是由農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後公務員養老國家全包,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後,職工養老需自己繳納部分,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仍是國家全包。而農村建立的養老保險制度卻依舊是農民全部承擔養老費用。這種附加身份限定的養老保障制度,有悖於憲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輕農村,農民工子女無法上學,農村大學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國建立以來,在教育方面無論是教育經費、重點學校還是教育政策,農村都無法與城市相提並論,長期傾斜的教育政策讓占學生數量絕大多數的農村學生壹出生便“輸在了起跑線上”。

就教育經費而言,2001年我國小學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城鎮平均為95元/人,農村為28元/人,城鎮是農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城鎮平均是146元,農村為45元,城鎮是農村的3.24倍。國家投入的農村中小學財政預算壹般不夠發公辦教師的工資,因而教師的辦公經費、教學器具和圖書資料的購買只得由農民負擔。據估算,每年農民繳納的教育附加費達上百億元(1998年為165億元)。實際上,在教育費附加之外,農民還需要參加教育集資(1998年為53億元)、攤派和支付學校的亂收費。

由於農村教育經費長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學校數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萬農村孩子因無校就讀而失去上初中的機會,平均每年失學量為476萬名。(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對農民赤裸裸的歧視,導致60%以上的農村學生在接受完義務教育後,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學教育而回鄉務農或外出打工。 

農民工子女的入學狀況更糟糕,由於城市學校不肯接收沒有城市戶口的農民工子女,或農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讀費,他們只能將子女送進“打工子弟學校”,這些學校不花城市財政壹分錢,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強製取締“打工子弟學校”,僅北京市2011年8月關停的打工子弟學校,就導致3萬農民工子女失學。

教育長期的傾斜也導致了從90年代開始重點大學農村學生比例持續下降,統計顯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錄取的農村學生約占30%,其中重點大學的農村生比例不到兩成,中國農業大學農村生占三分之壹,北京大學在2010年只有壹成,清華大學2011年來自縣以下的學生不足兩成,而1980年代清華的農村生大約占二分之壹,“出身越底層,上的學校越差”,農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動的道路越來越窄。

6、農民進城就業遭遇戶籍歧視,很多職業被禁止進入

從50年代開始,城市便封閉了就業市場,農村勞動力很難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壹切部門的勞動調配必須納人計劃……不准隨便招收人員,更不准從鄉村中招收人員”。(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而農民只能安守農村,永遠從事農業生產。

改革開放以後,農民雖然被允許進城務工,但干的都是最髒最累的行當,因為很多城市出臺政策限制農民進入某些職業,這些職業都是特意留給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發布《上海市單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勞動力分類管理辦法》,將20多個職業作為“不准使用外地勞動力的行業工種”。北京1997年初也開始限制使用外來勞動力,僅有12個行業的200個工種對外來人員開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決定將限制行業將由過去的5個增加到8個,限制職業由過去的34個增加到103個。(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138-163)

這種對城市居民進行保護性就業的政策至今仍沒有改善,對普通農民工就業限制之嚴尚且不說,僅就大學生就業而言,每年碰到的戶口壁壘就不計其數,據統計,“在遭遇過戶籍歧視的青年中,有57.9%是農村戶口,有78.9%是非本地戶口;而在北京地區的調查中,非本地戶口求職遭拒的比例達到了驚人的93.9%。”

此外,農民在醫療、生育、維權等方面的狀況同樣不容樂觀。


二、免除農業稅並沒有給農民減輕多少負擔

免除農業稅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但從實際效果來看,並沒有給農民減輕多少負擔,農民的處境也沒有多大改觀。

(壹)免除農業稅: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免除農業稅,看上去很美,其實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徵性意義。2006年之前,中國是世界上唯壹專門面向農民徵收農業稅的國家,當今世界上主要農產品生產國如美國、德國、法國,不僅早已免除了農民稅費,反而給予農民高額的直接補貼。因此,減免農業稅,從與國際接軌的角度看,的確可以算作壹種對農民的解放。

那麼免徵農業稅到底能給農民帶來多大的好處?以河南這樣的農業大省為例,免徵農業稅,全省少收稅10億元,如果加上約30%的徵稅成本的話,每個農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說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農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農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見,免除農業稅對農民增收的實際意義不大。

而且從上邊所列農民的稅費負擔看,各種雜費、雜稅,如教育附加費、屠宰稅等才是農民增收的根本障礙,這些亂收費的總額數倍於農業稅,至今仍沒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農業稅不等於不交稅

河南農民段中智感嘆“現在啥稅也不交了……俺現在壹點貢獻也沒有”,其實這種看法明顯是與事實相悖的。農民的農業稅雖然免除了,但仍承擔着各種雜費雜稅。除此之外,農民實際上還承擔着很多稅種,比如說購買農資的增值稅、購買生活消費品的增值稅等,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在2005年10月的講話中說:目前中國農民在購買生產資料等生產過程中交納的增殖稅,每年在4000-5000億元之間,農民人均交納的稅款在200元以上。農民僅僅在購買生產資料環節就為國家間接地承擔如此高額的稅收,怎麼說農民不是納稅人?

(三)農資價格上漲,抵消政策優惠

農業稅免除後,不少地方的農資產品價格不斷上漲,這些雖然屬於市場行為,卻與當地政府的價格管理不無關係。這在壹定程度上“吞噬”了種糧直接補貼、降低農業稅等政策實惠。僅化肥而言,據查2006年底尿素價格約為1500元/噸,2007年漲到尿素價格1700 多元/ 噸,2008年2300 多元;二銨價格則由2006年底的2000元/噸增長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噸,翻了壹倍多。

如此迅猛的價格增長,農民種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優惠被抵消,農民的隱形負擔不降反增。

(四)二元體制下農民被剝奪狀況仍未改善

實際意義不大的免除農業稅被宣傳得轟轟烈烈,而二元體制下農民被剝奪被歧視的地位基本沒有任何改變,在壹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

比如近年來不斷出現的徵地風波,某些以城市化名義推進的政策直指農民最後的生存資源——土地。農民“被上樓”,城市“要農民工的勞動力不要農民工,要農民的土地不要失地農民”,血拆悲劇不斷上演,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後壹點保障也被剝奪。

2004年的徵地改革號稱能限制官商勾結損害國家利益,保護農民權益……然而據秦暉教授介紹:“這種改革對於國家與農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沒有什麼改變,尤其是國家壟斷土地‘壹級市場’、只許官府‘徵地’不許農民(甚至包括‘集體’)‘賣地’、更不許農民討價還價的規則沒有任何改變。”

現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僅剝奪農民的權利,甚至歧視農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按照2011年的標準來算,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977元。僅僅因為戶籍差別,城市人口死亡賠償金就是農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說,城市人口壹條命的價值是農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價”,如此赤裸裸的歧視,連生命權都不能平等,何談公正?難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縣壹個鎮幹部敢公然對群眾說:“死壹個農民算什麼?就如同死壹只螞蟻。”(俞德鵬《城鄉社會:從隔離走向開放——中國戶籍制度與戶籍法研究》,P124)的確,中國農民,命若螻蟻啊!

結語:

1、農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難,卻依舊憨厚樸實到愚昧的程度,僅僅被免除了幾十塊錢的農業稅,他們便充滿感激,這感激背後包含了多少心酸與悲涼。

2、但願有壹天國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設法從農民身上牟利,能還這個群體以真正的國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權利平等,還他們壹個公道。

農民運動

作者 祝峰 寫於 二零二零年

這個話題聽起來讓人彆扭,越想越感到搭不上邊。而事實上,二者在人類生存意識與抗爭意識的演化過程中確實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無論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二者都不能獨立存在。至少是壹個承前啟後的縱向關係。尤其這個話題轉移到中國這塊古老的土地上就更加顯示出其延綿不斷環環相扣的獨特韻味。

首先,我們可以毫不猶豫的斷言,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是壹種為生存而戰鬥的因果關係,而現代中國正在或即將發生的民主運動是為權利而戰鬥的因果關係。二者既有戰鬥的共性,又有目的性的區別。而這壹區別就決定了造成其興起直至發生與演變以至於最終的結果而構成的內外在的條件將是天差地別的。

為生存而戰,顧名思義,沒有了基本生存物資的來源,沒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壹句話,沒有活路了。因此要求生存,求保障,求活路。因此,他們要以暴力這壹最高等級的抗爭手段走上揭竿而起的暴動之路。

為權利而戰,顧名思義,缺乏自身精神釋放與精神享受方面的權利,缺乏參與社會活動與反抗邪惡勢力的訴求方面的大環境,壹句話,沒有自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了,生存目標成了壹潭死水,世界沒有了活力,且生存環境朝不保夕。壹切要看別人的臉色戰戰兢兢的活着。因此,他們要以訴求抗爭甚至是暴力抗爭的方式去試圖改變這樣的現狀。

上述兩種權利的追求,不僅具有抗爭意識上的不同,更有時空條件的限制。其根本上就是追求生存權利與追求生存之外的權利這壹本質上的不同。這就註定了其抗爭的方式,力度與取向壹定是不同的,甚至不能以殊途同歸來加以定論。

首先,農民起義是以民不聊生,餓殍遍地,民無生路作為先決條件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就沒有暴力性質的農民起義。它往往是在相對特殊的歷史條件下才能構成事實。比如,皇權落榜,帝室衰微,強豪四起,天災人禍,逐漸累積成積重難返的社會格局進而形成了皇室與地方勢力的勢能對比發生逆轉,直至整個國家失去控制。這壹轉換的實質就是天下財富分配的比例發生了傾斜,使原本統治地位的壹方不再具有掌控天下占多數比例的財富。其勢能也因此從絕對的強大轉變成非絕對強大以至於成為弱勢的壹方。

其次,現代民主運動是以權利分配不均,財富分配失衡,自由屬性被壓抑,生存文化被壓迫,生存意識被強暴為先決條件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就沒有民主的訴求與抗爭。它壹定是在文化體制與政治制度相對落後的歷史條件下才能形成。比如,獨裁專制,集權暴政,淫惡法統,桎梏自由,進而使天下人形同囚禁,毫無獨立的生存屬性與安全的保障。因此,民主與自由的呼聲就會在百般的壓迫下自然萌生。這壹事實的本質就是物質財富達到了人類生存標準之後人類世界有了對生存目標更高的追求。在此情況下,壹切不適宜這壹目標的社會形態與政權模式都將受到劇烈的衝擊,直至以新的社會格局取而代之。

由此可以看出,農民起義的時空條件是社會生產力低下的時代產物,尤其是地域特徵所造就的自然景觀相對貧瘠所衍生出來的文化特徵與政權體系偏重於掠奪性質的地區,在這樣的時空條件下就更加適合產生周期性的農民起義。在人類古代歷史上,東亞的中國爆發了無數次的農民起義,而西方的歐洲則相對罕有。古代的中國有農民起義,而現代中國以至於整個世界已不再發生農民起義這樣的抗爭行為。這就證明了時空條件是造成農民起義的外在因素。而古代與現代顯然具有不同的時空條件,因此當然符合上述的觀點。

顯然,民主運動的時空條件是社會生產力達到壹定的較高層次之後的時代產物,尤其是地域特徵所造就的自然景觀相對富饒的區域及其所衍生出來的文化特徵與政權體系偏重於保護性質的地區,這樣的時空條件無疑更加有利於民主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在人類古代歷史上,東亞的中國始終不曾出現民主的訴求,而西方的歐洲則在厚重的民主文化中率先步入了民主社會的殿堂。這同樣證明了時空條件是決定民主運動的外在的根本上的因素。

然而,農民起義也好,民主運動也好,它們雖然是不同時空條件下的產物,卻也存在着內外在的關聯與共性,其中,最顯着共性的就是抗爭!抗爭有其獨到的含義,抗爭不是講道理,也不是破口大罵,更不是遊說與解釋,而是真刀真槍的對壘。即使沒有刀槍也應具備對抗的實質。這個實質就是強制性的施加自己的主張而不是妥協式的請求。就這壹點來說,農民起義與現代民主運動具有觸類旁通的關聯性。在此基礎上,分析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的成因就會對現代中國民主運動的成因產生重要影響。

抗爭分為三種形式,壹是請願,二是分化,三是暴力。所謂請願,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向統治壹方提出訴求,期待着統治壹方給予支持或實施。所謂分化,就是將訴求壹方的願望,意見和理念向統治集團內部傳播與擴散,使統治集團內部產生意識上的分化,進而不戰而屈人之兵。同時,採取釜底抽薪的手段,為統治集團製造壹個又壹個的障礙,進而削弱其統治勢力。所謂暴力,當然就是武力對抗,以軍事力量的較量決定乾坤走向。這是壹個復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搭建嚴密的組織架構和壹整套具有絕對權威的指揮系統。非農民起義的時空條件難以形成其發展與壯大的外在條件。在民主社會,人民不需要農民起義,而在獨裁專制的國家,尤其是中國這種前無古人的共產專制國家,其統治鏈路通過黨魁的組織方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治壓迫與監督系統,有能力從根本上杜絕反政府勢力形成軍事組織的可能性,並在硬件設施上切斷形成軍事體系所需要的時間與空間和物質與供給。只有當共黨政權基本失控或部分失控亦或是局部失控的狀態下,上述軍事對抗的組織系統才具有時空成形的外在條件。

因此,中國現代的民主抗爭必須按照從低到高,從初級階段到高級階段的方式,循環漸進的去構建和發展,突變式的跨越到軍事對抗的階段完全不現實。

通過以上的論證,我們可以肯定的說,現代民主運動將至少要首先以和平請願的方式進入實質性階段,全世界絕大多數非民主社會的國家也將以這種方式最終步入民主政治。這是因為事物的演變往往要從低級向高級方位轉化。即使兩個人產生了矛盾,也應該是首先言語相斥,隨後才可能尋求武力解決。沒有壹上來不問青紅皂白就大打出手的。六四運動的爆發就是這壹階段的反映。印度,菲律賓,波茨瓦納等國家則是在這壹階段就取得成功的典型範例。他們通過和平的手段達到了訴求的目的。

當第壹階段的形式不足以使統治集團改弦更張,進而撼動其統治意誌時,民主運動就會朝向第二種方式發展,既分化瓦解的抗爭方式。前蘇聯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中走向民主社會的。而此前的東歐”布拉格”事件就是民主運動處於第壹階段而未取得成功的典型範例。

當第二種民主運動的方式仍然無法撼動專制集團的統治地位時,壹個世紀性的大決戰將不可避免。正所謂凡事再壹再二不再三。中國目前所處的時代正是民主運動的第二階段,鹿死誰手,尚未可知!但前途淼茫,似成共識。

因此,中國勢必遲早會進入民主運動的第三階段。這壹階段將是武力對抗的階段,而且將不是中國內部獨立形式的武力對抗,而是世界範圍的意識形態與文化兼容性質的大決戰。而中國的民主勢力將在這壹階段以世界民主陣線的統壹號令為取向,並成為世界民主同盟中的壹個絕不可忽視的分支力量,壹支舉足輕重的生力軍。

率先直觀的打響中華第二階段民主抗爭第壹槍的是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的暴力衝突與暴力事件仍然屬於分化瓦解的範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軍事對抗!香港的“反送中”運動是從2014年和平占中運動失敗後發展演變而來的,反送中運動能否獲得最終的成功目前似乎已經有了定論。如果不成功,最後的第三階段的抗爭將不可避免的在未來的世紀性大決戰中拉開序幕。

然而,我們前文已經有過論證,那就是農民起義與現代民主運動的抗爭目標的大相徑庭。因為,農民起義是百分百的暴力行為,是玩命的生涯。這壹點與現代民主運動有階段性的區別。因此,把中國農民起義的演化方略部分時域不分場合不分階段的完全照搬到中國民主運動之中是斷然不能成立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探索出新的出路,壹個適合於民主訴求的各種可能與必然的階段性的實施方略。其主體要旨就是需要玩命的時候我們不能縮頭縮腦,不需要玩命的時候我們又絕不能莽撞唐突,要做的收放自如張馳有度才能產生最高的效率。

第三階段的暴力抗爭是在第壹二階段失敗後的突變與對抗的升級,是先進與落後,前進與倒退,光明與黑暗,善良與醜惡,正義與邪惡,和平與戰爭,法制與專制,集權與民主的大決戰。是人類從低級走向高級,從屈辱走向尊嚴,從壓抑走向釋放,從桎梏走向自由,從階級走向平等,從狹隘走向廣博,從傳統走向未來的脫胎換骨式的大變遷。是人類對未來命運的壹次生死存亡的抉擇。壹條路是人性道德的升華與文化意識的沖刷所帶來的人類永久的和平與發展之路,另壹條路則是人性道德的淪喪與文化意識的泯滅,進而導致的人類戰爭和整個人類的毀滅之路。

第三階段的民主抗爭形式尚未在人類歷史上有所展示,因為,對中國人來說,我們追求的不是改朝換代,而是徹底砸碎舊的世界去創造壹個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由於科技事業的發展,中國以至於全世界出現餓殍遍地的歷史景觀已經微乎其微。農民起義的的格局將成為歷史的陳跡。但歷史的發展將會伴隨時空的變遷而產生新的機遇。這壹機遇不僅與傳統的農民起義息息相關,而且與整個世界的文化變遷密不可分。

然而,現實的與未來的中國民主運動的締造與發展是新時空狀態下的產物,我們無法照搬中國歷史去生搬硬套。即使作為參考,我們也應該深刻的認識到,中國歷史上所出現的每壹次天災人禍與民無生路並不意味着壹定會出現王朝興替與時代變遷。也不意味着壹定會爆發農民起義。

據史料記載,西漢僅武帝在位的55年的時間裏就發生過43次自然災害,其中旱災10次,蝗災11次,水災6次,地震3次,風災3次,霜、凍、雪4次,雹災2次,饑荒3次,疫災1次。其中,公元前138年有《漢書·武帝》記載曰:三年春,河水溢於平原,大飢,人相食。既黃河泛濫,餓殍遍地,人肉相食的景象。還有公元前114年《資治通鑑·漢紀十二》記載曰:關東郡、國四十餘飢,人相食等。既大自然災害導致全國百分之四十的人出現饑荒,出現了人肉相食的慘景。

可見,漢武帝時期,因連年戰爭征伐,國庫早已空潰,再發生天災人禍,國之經濟早至崩潰邊緣,而西漢並未因十室九空餓殍遍地而出現大規模揭竿而起天下大亂

的景致。這說明農民起義並不是餓殍遍地的必然產物。

  唐貞觀年間不僅發生過京師大地震,還出現過連年大旱。天寶年間更是發生過百年不遇的大旱災與大地震,其災難程度使當時的唐朝人口由5300多萬驟減至1700多萬。據史料記載歷,當時的唐朝是連年大旱,瘟疫橫行,生者人肉相食,死者十之有七。但貞觀年間是李世民當朝的開國年代,大災大難又豈能改朝換代?天寶年間的大災難也僅僅出現過因李隆基寵信楊貴妃而爆發的安史之亂,唐朝也並未滅亡。

  共產黨的中國,在上個世紀50年代末曾經發生過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僅餓死的人就達到2000多萬,舉國上下幾乎人人面黃肌瘦飢餓難耐。而共產黨也並未因此被推下歷史舞臺。凡此種種範例,在上下兩千多年的帝王朝代的演示中有無數的範例,並足以證明農民起義絕非餓殍遍地,經濟崩潰局勢下的必然產物。

  現在我們需要界定的是,中國歷史上農民起義的最重要的因素究竟是什麼?顯然,自然災害,經濟崩潰只是其中的壹個因素,但不是絕對的因素。經過對無數組數據的分析論證以及對當朝時局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實力的研究與概括,我們得出的結論是,造成農民起義的絕對因素是天下財富分配的比例發生了根本上的轉化,是皇權家族對天下財富的掌控能力被嚴重削弱的結果。這裏所說的“財富”不是單純的金銀財寶的財富,而是宇宙天地間生命活力的總概括。也就是勢能被量化的含義。

  當皇權家族掌控的天下財富的比例超過壹半以上時,帝王政權就是穩固的,就是難以動搖的。反之就是脆弱的,壹觸即潰的。當天下人的財富保有量超過帝王家族掌控的3-5倍時,這些財富的壹部分就可以抵消皇權政治的武裝力量,這時的帝王政權就必然失控,農民起義就會水到渠成。所謂天災人禍,經濟崩潰,此時不過是壓垮駱駝的最後壹顆稻草而已。

  因此,造成專制政權崩潰的絕對因素就是天下人與統治者之間的財富占有量的問題,而不是富裕與貧窮或經濟發達與否的問題!這是壹個絕不容混淆的概念,也是壹個邏輯上不容顛倒的概念。

  這裏有壹個最典型的範例就是北韓模式。北韓窮困潦倒,民不聊生,也多次發生過天災人禍餓殍遍地的悲慘景象,但北韓從建國至今歷經近70年至今而屹立不倒,這是因為北韓的財富百分之95以上掌控在統治者的手中,這使得即使全天下80%的人斷絕了生路,人民也斷然沒有反抗的能力。農民起義也不具備發生的條件,即使發生了也不具備成功的可能性。

  在古代中國,因為天下是皇家私有的,皇權自然是與天下人對立的產物。因為財富分配嚴重傾向於權利的壹方,這當然會激起天下人的憤憤不平。而大小官吏不過是朝廷圈養的牲畜型的工具而已,非利益誘惑不足以死心塌地與皇家成為壹體。準確的說,帝王政治本質上具有與天下人為敵的屬性,沒有高壓與強權是難以維持的。這就造成地方強豪壹旦具備了與皇家抗衡的實力就絕不會姑息忍讓而必然要向皇權體系索取最高利益,直至強豪四起,群雄割據進而取而代之。而產生這壹實力的後盾就是天下財富集中在地方強豪手中的量化指標已經遠超帝王集團掌控的數量!

  而農民起義只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司機而動的壹個分枝而已。在皇權失控的狀態下,即使沒有天災人禍,也會有很多人揭竿而起,直搗黃龍。所謂投機取利正是這壹背景下的產物。反之,即使餓殍遍地也沒有人敢於以暴力去對抗朝廷,即使勉為其難的對抗了也無法逃脫失敗的結局。所謂天時地利人和中的天時就是天下財富的走向。而諸如皇室衰微,皇權落榜,奸臣當道,任人唯親,昏庸無道,驕奢淫逸,甚至玩物喪誌等都是帝王政治的大忌,但不是帝王家族崩潰的根本。導致王朝興替的根本因素壹定是在天下財富走向發生傾斜的背景下產生的。

  縱觀中國歷史,改朝換代的絕定性因素就是天下財富的分配關係。而財富與勢力有着非線性的比例關係,這就是所謂財大氣粗的最淺顯的道理。但它又不是純粹的金錢使能的概念,而是壹個對立雙方勢能的概念,這種概念只有在專制國家才能成立,因為專制國家永遠是官民對立的,對立的雙方時刻處於劍拔弩張的狀態,誰的勢能大誰就有話語權。這是宇宙天地間不可抗拒的自然屬性。違背了這壹屬性去判斷是非,即使是順藤摸瓜,也不會摸到那個最有價值的瓜!

  為此,我們還可以不厭其煩的再描繪幾個古往今來的實例。談到財富,許多人往往會想到“誰有錢誰當老大”。這是對財富這個詞的誤解。我們所說的財富是廣義上的財富而不是泛指金銀財寶。廣義上的財富可以理解為壹種勢能,就像洪水那樣,匯集的越多,其勢能越猛烈。因此,財富可以轉換為各種等效的智慧與能力。我們花錢建學校,孩子們讀了書就有了更多的智慧,這種智慧就是等效財富。我們花錢買槍造炮,就有了打敗敵人的銳利武器,軍事實力就會更為強大,這種強大仍然是等效的財富。香港反送中,以幾百萬民眾對抗強大的共黨政府,並堅持了半年之久,底氣從何而來?當然是財富的等效作用。這種財富轉換的結果不僅是抗拒胡椒噴霧劑的防毒面具,而且是勇氣和信心。

  從中國的大秦帝國開始,秦二世在指鹿為馬的趙高挾持下成為傀儡,連年的浩大工程幾乎耗盡了秦國的國庫,朝廷因此幾乎無力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而趙高的干政,等同於割下了皇家半壁河山的財富來源,大秦帝國因此迅速走向衰敗,最終十五年而亡天下。

  西漢末年,王莽專權,雖勵誌革新,大有銳意進取之勢,也終因喪失財富掌控的基礎性手段而走向復滅。

  西晉的土族門閥制度使西晉的政權體系成為壹個家族政權,這等同於分散了皇家對天下財富的掌控能力。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呢,何況是門閥等級下的貴族之間的分權分利?整個西晉因失去對天下財富的集中掌控導致皇室衰微,最終,內亂不斷外患不止,豈有不亡之理?從公元280年滅東吳壹統天下為始,僅歷經37年而亡,這不能不說是天下財富掌控失諧的典型範例。

 共產黨在抗戰結束後的內戰形式之所以達到無堅不摧的程度,也是因國民黨從未真正的統壹中國致使財富分散而被各個擊破的結果。國民政府實質上是諸侯分封制,國民政府的財富掌控實質上是分崩離析的狀態。而共產黨看似窮困潦倒,實則以土地的資源作為整合財富的手段,創造性的誘惑了大量的農民為其衝鋒陷陣。最終以各個擊破的方式打敗了國民黨。

  財富,實質上就是生命體系的活動能力,是壹個事物轉換成另壹個事物的催化劑。是力道的象徵。萬物都在運動中生息繁衍,因此,財富的保有量決定了力與勢能的強與弱。只有相對的勢能足以抗衡被衝擊的另壹方,才可能改變這個世界上的物質屬性!

  因此,現代中國民主運動的核心不是去如何全面的摧毀中共的經濟,以營造出抗擊中共的勢能,而是如何將中共的財富掌控能力分化出來進而實現民眾的財富保有量逐漸超過以至於大大超過中共的財富掌控能力。因為,中國的民主運動的成功最終還是要依靠中國人民自己,而不是中國以外的任何外部勢力。外部勢力有助於中國民主大業的成功則當仁不讓,我們不嫌朋友多。而外部勢力再強大也僅為助力催化而已,畢竟中國未來的總統不可能讓外國人來當,形成世界民主大聯盟是我們希望看到的,但在國家概念消亡以前,中國事還是中國人自己的事!

  這些淺顯的道理我們能夠弄明白,帝王政客們當然也明白,共產黨更不可能不明白。所以,幾千年來皇權家族總是不斷的挖空心思的去弱化民眾的富裕程度。當今的共黨也在千方百計的營造國企的實力而同時咬牙切齒的打壓私營企業。

  共黨下的中國已經不再有地方強豪的存在,私營老闆再有錢也不允許像古代王朝那樣可以坐擁自己的地方武裝,以至於置辦家丁家將。這是共黨政權較之帝王政治更專制更集權更獨裁更殘暴的集中體現。從內部突破其政權體系也因此變得更困難。既然沒有地方強豪的存在,就不能指望財富傾斜後導致群雄四起亂中取道之路,而只能在集權勢力與全體民眾之間構築財富的傾向點。

  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將當代中國民主運動的中心任務務求放在內部分化的層次方面,以促進民眾的財富掌控逐漸超過共黨集團所掌控的總量,這是既可行又深得人心的。如何保證中國經濟私有化的比例不斷攀升,如何遏制中國國有企業的發展勢頭,如何將國有化職工引向惰性化和非競爭機制化將是這壹舉措成敗的關鍵!

  中共打壓私營企業不得人心,早晚會得到全天下人的反抗。而壹旦中共被國內外的大形勢逼向閉關鎖國,則首當其衝遭受打擊的將是科技含量較高的國營企業,而中國的私營企業將藉此機會反客為主,壹舉攻下中國經濟制高點的全方位領域,則中共政權必將由此走向衰微並不斷的被弱化。這是因為中共未來的閉關鎖國是被動性的,是國際上民主陣營去中國化的結果,這當然首先會導致遭受重創的將是國企。

 在這壹前提下,我們還有必要去弱化整體性的中國經濟嗎?我們只需要盡其所能的去弱化其國有資產經濟既為上上之策。而弱化整個中國經濟將是不明智的,是在幫助中共尋找託詞去復辟倒退閉關鎖國,是在為成全中共窮兵黷武的皇帝夢而添磚加瓦,是狗熊拍蒼蠅,好心辦壞事。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似乎窺視到了嚴重的危機,那就是壹旦中共再次玩出“共產共妻”財產全部公有化的老套路,天下財富皆為共黨所控,那中國的民主大業豈不是要胎死腹中永不超生了嗎?的確,這還真是個問題。但卻是壹個無需過分擔心的問題。因為當今世界已經進入了信息時代,世界民主化大潮正在席捲整個世界。壹個14億人口大國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未來的世界大同也不允許壹個窮兵黷武的帝王世家獨善其身繼續為禍天下蒼生。公有制已經過歷史證明是沒有強大的創造能力的,壹個經濟與軍事嚴重弱勢的共黨集權國家將很難抵禦未來民主陣營強大的衝擊力道。中共不可能看不到這壹對其來說極其恐怖的遠景。與其說最終亡於世界還不如亡於故土。這種選擇並不困難,這種判斷也非常簡單。因此,馬克思正義絕不會在中國復辟!

  今天的中共會試圖走北韓的道路嗎?既馬克思主義融合超級集權的家天下的道路? 答案是死期來臨之前絕不會!因為那是壹條死路。北韓的存在是因為有中共這坐強大的經濟來源作為靠山,而中共沒有這樣的靠山。馬克思主義復辟都不可能,怎麼會變本加厲呢?

 中共想恢復到毛澤東時代的老路上去也是此路不通的,因為毛澤東只有壹個!言論獄文字獄的個人崇拜的時代已經壹去不返。中共想生存下去,唯壹的出路就是繼續與全世界周旋,壹邊高喊着富國強民實現中國夢,壹邊苟延殘喘暗地裏繼續其帝王的享樂。中共已經十拿九穩的開始扮演那個撞鐘的和尚了,那口大鐘中共還得繼續撞下去。直至實在撞不下去了,實在忍耐不住了,不得不孤註壹擲了,才會硬着頭皮往北韓模式下硬鑽。這樣的結果等待他們的只能是頭破血流萬劫不復!

  現在的問題是中共在專制政權體系下還能走多遠,中共在民主勢力的不斷衝擊下還能走多遠的問題。而不是民主勢力還能走多遠,在中共的圍追堵截下民主勢力還能走多遠的問題。這是當今世界大勢所界定出來的終極性的發展趨勢,是不能被顛倒的大是大非的終極性概念

。任何妄自菲薄悲觀失望的情緒都是要不得的。

 可以預見,中共早晚會有破釜沉舟背水壹戰,與天下人為敵,並自我營造出世紀性大決戰的那壹天。中國的民主大業至此方可稱其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而中共今天的兇相無非是窮途末路下的困獸猶鬥,不足為慮。香港的“國安法”實質上是壹石二鳥的無奈之舉,側重點是軍事上的“反登路”戰略舉措,也就是防止未來發生對外戰爭時避免敵方以香港作為踏板登路中國大陸的戰略需求,並非刻意針對反送中的香港人。雖然因此會給香港人帶來不小的麻煩,但只要能把反送中的香港人嚇跑就算大功告成,總體形勢尚不足為慮。而國安法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場的另壹個目的是要以此強硬的姿態去轉移新冠疫情後期可能遭遇的世界性大圍堵所帶來的衝擊效應。據此判斷中國未來的民主運動形勢將更加險峻實在是過於憂慮了。恰恰相反,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預示着中共已經感到了泰山壓頂的巨大危機,而中國的民主運動將據此迎來了歷史性的大轉機與大機遇。壹個世紀性的大決戰已經彰顯秣兵歷馬殺機四伏的徵兆,人類的新紀元將由此拉開序幕!

  這個過程是漫長的等待嗎?當然不是!只要海內外民主人士矢誌不渝的堅持以各種形式的民主抗爭方式不斷的向中共發起衝擊,以現代科技發展的速度,最多二十年就可大功告成。如果中共放棄皇帝夢,害怕成為千古罪人,那就會自主性的頂住壓力,千般不願萬般無奈的走富國強民之路。那樣的話,中國有望和平過渡到民主社會,不動刀槍不流血,又何嘗不是中國人喜聞樂見樂此不疲的追求目標呢?!

  皇帝夢可做,但皇帝夢不可行!這就是中共今天進退維谷被懸在半空的真實寫照。香港人在怒吼,臺灣人在怒吼,中國大陸人也不會總是在吃素,壹個被魔法寶杖挑在半空中的魔鬼,妳怕他幹什麼?!只要我們敢於撐起壹片天並有能力撐起壹片天,那麼,華夏大地的天空早晚會成為民主自由的天空。壹個充滿自由氣息的中華大地將會滿腔熱情的擁抱每壹個想往自由的中華兒女,直至承載他們的子孫萬代奔向人間樂極世界!

中共詐騙農民

作者 林海

說到農民就必須把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說壹說。共產黨建國之初為了聯合農民,承諾給農民土地。建國後延續解放區就已開始的土地改革,1950年共產黨頒布《土地改革法》,“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後,由人民政府發給土地所有證,並承認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土地的權力。就這樣共產黨通過將從富人手中的土地重新分配給窮人,農民擁有了土地所有權。

然而短短幾年後,共產黨就想着把農民手上的私有土地收為國有,讓農民喪失生產資料,這樣農民必須依附共產黨,便於穩定的統治。1955年通過《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強令各地整齊劃壹,必須在規定時間按規定模式完成農業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國97%的農戶自願或被迫加入了高級社,接着就是全面推行人民公社運動。在這壹系列“運動”之中,農民在意識形態和國家機器的雙重強制下失去了剛分到手的土地,那張有着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證變成了沒有任何意義的廢紙,當然也包括 1954年《憲法》第八條明確規定了農民的土地所有權也成了狗屁法律。不僅如此,國家還通過了統購統銷制和城鄉二元分離的戶籍制度建立,將幾億被“集體化”了的農民在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狀況下經受着代表城市利益的國家無情的剝奪。土地集體所有是壹種有意識的政治安排,旨在消滅農民到手的土地所有權。

然而共產黨壹次又壹次的運動,造成大量人員餓死,在 “文革”十年之後,農民的生存已經成了問題。要穩定局勢,就必須保證土地的產出效率,那麼必須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土地的利用必須向私有方向轉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應聲而起。

土地承包經營是被學界稱為“第二次土改”,與農民的第二次“立約”。從家庭聯產承包製度開始,壹直到《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共產黨等於承認農民擁有土地使用權。儘管改革開放後,農民依靠土地難以致富,但是土地可以保障農民的就業和生存,農民仍然不願放棄自己承包經營的土地,原因是耕種土地雖無法做到利益最大化,但無疑可以做到風險最小化。

改革開放之後農民的基本生活已經能滿足的情況下,結合着改革開放最終再次回歸計劃經濟的設想,共產黨又開始打起農民對土地經營權的主意,為了避免直接收回土地經營權引起社會動盪,我們看看共產黨是如何實施他們的壹系列驚天計劃。

第壹步修改相關法律。2007年制定《物權法》將承包經營權定性為用益物權,但承包經營權的權能仍不完整,《農村土地承包法》、《擔保法》對承包經營權的桎梏仍未解除:轉讓受壹系列限制,不能抵押。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即對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從限制轉向鼓勵;承包經營權的抵押、擔保權能補足。 2014年印發《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2015年印發《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經營權各自相對獨立。這為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抵押提供了有解釋力的理論和可操作的方案。隨着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逐步轉變為法律,農業用地儘管屬於集體所有,但各項權能會全部私有化。

第二步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工作。2008年10月發布《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時間跨度為10年,到2018年年底基本全國完成。這裏我們關心農民手上的二個證,即宅基地使用權證、承包經營權證。宅基地是共產黨建國後為收回土地進行土地改革,但是為了避免吃相難看以及順利收回農田,允許農民留有自留地,也就是農村宅基地,屬於私有財產。但是對於共產黨來說那只是緩招,最終是不能容忍任何生產資料私有化,違背共產主義教義,另壹方面對於城市裏的工人來說也是最大不公平,因為工人沒有任何私有生產資料。確權後最終效果是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和抵押貸款,宅基地使用權也可以抵押貸款。

第三步宣傳媒體鼓吹。如六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的指導意見》,讓農戶以土地經營權加入到龍頭企業、合作社的產業發展之中,為農戶如何用土地經營權入股指明了道路。重點詞是入股。

第四步未來局面走向。當土地經營權入股份制,農民相當於拿出自己的土地進行投資了,屬於投資行為,風險自擔。農民自己的土地是否能夠轉讓,需要由股東大會來決定,而不是單個投資入股的農民說了算,因為個人占股比例小。這樣的話,村幹部所組織的股東聯合體將決定發展方向。當遇到上級政府需要占用土地時,結果是很顯然的即農民丟失了土地經營權,對於政府來說印錢買妳的股份真的不是壹個事。另外土地產出的農作物的價格壹直是政府指導價,所以贏利與否在於政府的調控。如果年年產量足,農作物單價低,分紅沒有幾個,農民會對於入股失望,這時候政府再用高價錢來買股份,農民壹般會同意這樣的交易,即使不同意也沒有說話權利,因為個人占股比例小,股東決定股份買賣。

同樣未來的苦日子對於農民來說將手上的確權證件抵押是最終操作,農民將徹底失去了壹切。經過這些壹系列騷操作,共產黨由原來流氓形象變成了依法治理的形象,老百姓在所謂的公平交易中逐漸失去應有的權利,而且心服口服,讓共產黨平穩地收回土地生產資料,避免社會動盪。

當然共產黨還是考慮農民失去生產資料後生活問題,他們從2012年就提出職業農民概念,這是壹種職業,如同職業工人壹個概念。經過培訓和進行分級考試,讓農民有上升通道,不至於對生活絕望,同是按技能拿等級工資,徹底讓農民為共產黨打工,共產黨成了最大的“地主”。可以說共產黨每布置的每壹步棋子背後都有深層用意,共產黨從未真真為百姓着想,對於共產黨來說,政權的穩定才是最高目的,而計劃經濟絕對是奴役百姓的最佳手段,讓百姓天天為壹口吃的辛勤忙碌着,無暇顧及生活以外的事,更想不到民主自由憲政。

制度設計

作者 杜光 寫於 二零一三年

中國的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攸關中國幾億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中國自古以農立國,土地則是立國之本。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把完善土地制度視為統治要務,所以《漢書·食貨誌》有“理民之道,地着為本”之說。《孟子》裏的“夫仁政必自經界始”,所謂“經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書有許多改朝換代後給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記載。因為農民只有獲得土地,才能安居樂業,國泰民安。
中共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土地改革運動,過於殘暴,造成了許多不應有的損失,在短期內滿足了許多貧困農民對於土地的渴望,發展了農業生產,為國民經濟的恢復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在那幾年裏,許多擁有私有土地的農民勤勞節儉,發家致富。這些在小農生產的條件下先富起來的農民,代表了當時農業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應該受到執政者的鼓勵。但是中共元首毛澤東卻認為這種狀況是農村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表現,在這種傳統的資本主義的農業模式之下中共難以從中獲取利益,於是把這些勤勞致富的農民定為新富農、新富裕中農,在經濟上政治上加以限制和歧視。為了遏止農村資本主義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改造的步伐,毛澤東拒絕劉少奇的先機械化後合作化的主張,批判鄧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僱工自由、借貸自由、貿易自由),嚴令推行合作化,以及土地國有政策。中共的基層幹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強迫命令,許多地方出現建社後社員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賣耕畜、殺羊砍樹等現象。但毛澤東對這些現象毫不重視,相反卻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傾思想。在他鼓吹推動下,到1956年6月,中國就有91.7%的農戶被組織進農業生產合作社,而且多數是被剝奪了土地所有權的高級社。到了大躍進的1958年,合作社進壹步發展為工農商學兵五位壹體、黨政軍民學統壹領導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權,連許多生活資料都被沒收,公社社員成為毫無自由權利的農奴,在遼闊的中華大地上,奏起了壹曲亙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質而言,誠如壹位哲人在論及印度村社時所說的,這些農村公社“始終是東方專制制度的牢固基礎,它們使人的頭腦局限在極小的範圍內,成為迷信的馴服工具,成為傳統規則的奴隸,表現不出任何偉大和任何歷史創造精神。”這也是對中國人民公社的生動寫照。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不甘於奴役的公社社員自發地掙脫人民公社的桎梏,實行包產到戶。這個鬥爭從非法到合法,經歷了五年時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開始了分田包產的活動,1978年的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卻明確規定“不許包產到戶”,直到中共內部的修正主義派掌權的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裏才承認各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中國人從純粹的農奴轉變為半農奴,雖然有了壹定的自主權但是始終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土地。
包產到護在壹定程度上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壹定程度上解放了農業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而且孕育了私有制經濟的幼芽,帶動了經濟體制的改革。但由於中共內部的修正主義派出於利益上的考慮把包產到護安置在“社會主義農業經濟”這個框子裏,只允許農民享有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歸集體,因而改革所釋放的生產力,幾年以後就消耗殆盡,八十年代後半期農業生產就停滯不前了。在這種情況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實現“耕者有其田”。因為中國的農業生產尚處在手工化生產的發展階段,與這種低度生產力相適應的生產關係,是土地的個人所有制。土地歸農民個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細作、涵養地力,保證豐產;才能避免有權勢者的無理掠奪。對於這個問題,早在兩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過很好的概括:“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土地就是農民最重要的恆產。可惜,當時的執政者見不及此,中共當局的註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建立壹個與權貴資本主義制度相這應的政治體制上。六四之後後,中國民眾要求的政治體制改革撤底被中共否定,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更沒有人註意了。鄧小平1992年的南方講話挽救了經濟體制改革,土地制度則依然打着“集體所有”這面社會主義的旗幟,紋風不動。隨着房地產業的勃興,農民土地成為中共官員的盤中之餐。他們通過權力尋租的方式勾結開發商,大發土地財,既充實了打造政績的財政,又塞滿了個人的腰包,並且使房地產業成為最具中國特色、剝削最兇殘的壟斷行業。要改變這種局面,最根本的辦法當然是把土地所有權還給農民。但是中共當局長期以來迷戀於土地國有或者集體所有是社會主義公有制,把可能會讓他們失去土地失去特權利益的土地私有化視為洪水猛獸,不接受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任何設想。所以要改革土地制度,就只能在結束中共極權統治的這個前提下,實現農民對土地的權利。
在農業發展的初級階段,應該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以法律的形式確立農民對承包地和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實行這種制度無疑是對原有僵化的土地制度的突破,是農業經營方式的創新。在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條件下下,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這裏規定的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各項權利,實際上已經具有所有權的性質,它顯然同中共的“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存在着矛盾。因此,如果要在中共統治中國的框架下實現這個政策,作為靠土地發材的既得利益者的中共必然會以破壞農村社會主義所有制為藉口,進行頑強的抵制。因此要實現這個政策,就必須結束中共的統治。
從理論上說,集體是個人的集合體,這是壹個虛的概念,而個人卻是實實在在的實體。沒有個人,何來集體?既然土地是集體所有,那麼,這個集體中當然包括每個耕種土地的農民,每個農民都應在集體的土地所有權中享有壹份屬於他個人的土地所有權。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實際上包含着對土地的所有權。現在需要做的,是把這壹份所有權由虛變實,擴大農民對土地經營使用權的涵義。也就是說,在土地經營使用權裏,包含着壹份在集體所有權前提下的個人所有權。這份土地的個人所有權,正是農民獲得土地經營使用權的依據。所以,在承認農民個人的土地經營使用權的時候,也應該承認他對土地的個人所有權。
從實踐來說,既然農民現有的土地使用權中,實際上包含着壹份土地所有權,那麼,他對於
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應該有權處置,包括出租、買賣、抵押、入股、合作等等,壹句話,有權投入市場,自由流轉。不經農民本人同意,任何機關或個人都無權占用。但迄今為止,土地的處置權壹直掌握在被認為是代表集體的中共官員手中,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不能在土地處置權中得到體現。這當然是很不合理的。因為中共官員的處置權來自集體所有權,是間接獲得的;而農民的處置權則直接地來自他個人的土地所有權。所以,把土地的處置權轉到農民手裏,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於廣大農民的利益,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有了土地處置權之後還應該明確規定土地的流轉必須取得承包農民的同意,這就給處於強勢地位的有權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關於土地流轉所得利益的分配,在原則上應該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考慮到集體所有制的名分,處置權雖然屬於農民,但流轉所獲得的權益,自然應該在集體和個人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總的說來,個人所得應大於集體所得(集體所得包括村鎮提留、政府稅收等),因為這些權益對於農民來說,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恆產的代價,而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中,它卻只是很小的壹部分,也許連百分之壹都不到。結束中共統治之後的新政府在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擬定操作程序和權益分配比例時,能夠充份考慮廣大農民的權益。特別需要規定:沒有承包農民的同意,任何黨政機關、企業或個人都無權變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制度的改革,關繫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正確的土地制度的建立,有利於促進農業生產力、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擴大內需,而且可以活躍、完善市場經濟,克服房地產業的混亂,甚至對於政治領域的反貪限權,端正地方政府的財政政策,減少基層官員的腐敗,消除社會動盪,保持和諧穩定,都將產生十分積極的影響。例如,許多中共的地方政府多年來徵用農地,高價出售,所得絕大部分用於充實地方財政,或中飽私囊,給農民的補償極少,往往只有售價的百分之壹二。近幾年中國的群發性事件層出不窮,每年達十餘萬起,多數是由土地糾紛引起。結束中共統治之後,改革土地制度之後,土地處置權屬於農民,不經農民同意不能改變土地使用方式,政府官員無法再插手獲利;而且土地流轉的權益,大部分歸農民所有,以每畝土地售價100萬元為例,過去農民只能得到幾萬元,所得遠不能補償所受的損失,而按照前面的設想,農民可以得到50萬元以上補償(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權益已經得到保證,就不需要再抗爭了,許多群發性事件都可消弭於未發之時。這樣壹來,就可以消除許多濫用權力、官商勾結、貪汙瀆職的機會,減少社會震盪,並且大大節省維穩的人力物力,提高執政黨和政府的威望。
在中共的傳統的觀念裏,土地國有制或者集體所有制是黨國所有制,是排斥任何個人所有權的,這就使得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成為掠奪農民的工具。這種錯誤的觀念常常成為中共反對改革土地制度的強大理論武器,中國的農民要真正的擁有自己的土地首先需要與這種錯誤的觀念進行鬥爭,在不允許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的中國這將是壹個漫長的過程。

禍害農村

作者 郝晏榮 寫於 二零零六年

中國農村改革已經很多年了。在上世紀80年代改革之初,中國農村經濟曾壹度有大的發展。由於官僚化的農村管理模式,農村貧窮與發展的滯後,再壹次成為全社會所關註的問題。推動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減少農村的貧困,首先得了解中國農村到底面臨什麼問題。本文通過解剖華北南部同屬壹個自然村(簡稱南村)的兩個分村的基層組織,分析村民自治組織在鄉村發展中起了什麼樣的作用,以及鄉鎮政府的行政模式有哪些弊端,由此指出中國農村面臨的雙重困境和擺脫這種困境所必須的鄉鎮政府改革。

  壹、南村基層組織與村民之間的關係

  南村壹分村共有1,860人,現在的村基層組織(以下簡稱為“村組織”)是1994年由上級政府定下來的,共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支部委員11人。其中村支部書記秦禮的已經在“村組織”工作20多年。三分村人口有1,400多人,支部書記郝喜軍自十幾歲開始務農,當過生產隊長、大隊民兵連長,現成為該村第三代基層組織的負責人。

  1. “村組織”的日常工作與村民評價

  壹個“村組織”的日常工作主要有兩大類,壹是處理本村村民反映的問題,二是應付上級政府布置的任務。但對村委會的工作績效,村民與“村組織”的評價完全不同。比如就“村基層組織能為村民解決什麼問題”,大部份村民告訴調查者,村幹部經常登門找村民,不是讓出錢就是讓出力。但村幹部自己卻認為,他們為村民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上報軍烈屬的情況,領取救濟金;反映村特困戶的情況,領取救濟;還有報災,調解鄰裏糾紛,發放宅基地等等。有許多時候,村民找村幹部辦理的並不是什麼公事。比如,壹家男人外出好幾年不歸,女方要改嫁,村支部書記受男方親屬委託,外出尋找、刊登尋人啟事等。又如,有壹村民的摩托車在外面被扣,他們找村支書幫忙要回。有時候村組織也受村民的委託辦理壹些村裏的公事。比如,1996年村裏發生澇災,村民集體來到村支書家,讓他向上反映災情,以求減免稅收。又如,村裏的高壓線被人偷竊數百米,村民找到村支部書記,讓他找縣公安局,把被偷的電線追回來。

  除了這些受委託和盡義務的事之外,“村組織”還掌握着壹些公共資源。我們在調查中看到的主要是發放宅基地的權力。從法律規定來看,發放宅基地的權力屬於上級土地管理部門,但縣鄉兩級土地管理部門對農村土地資源的了解僅限於觀念和數字,不可能具體規劃管理各村的土地,於是實際掌握農村宅基地發放的權力就下移給村委會。這壹權力的下移曾為“村組織”帶來許多謀利空間,但現在隨着縣鄉土地部門的權力向農村基層延深,這種謀利空間將被壓縮。

  2. 鄉政府對農民的攤派和“管理”

  實際上,應付鄉政府以及各級政府部門下派的任務才是“村組織”的主要工作。由於土地承包製的實施,農民與國家的關係發生了變化,這對鄉政府的權力構成了壹定的限制。於是鄉政府往往試圖從其他方面彌補其權力“損失”,其手法之壹就是加強對“村組織”的管理和控制。

  筆者通過調查發現,“村組織”承擔着鄉政府下派的諸多“任務”。例如,每年第壹季度有以下“任務”會下達給“村組織”。第壹項,查“私婚”和“早婚”。鄉政府根據各村人口總數,按比例分派名額,責成“村組織”必須搜索到足夠的私婚和早婚人數,為鄉政府籌到足夠的罰金。第二項,實行計劃生育的季度普查,責成壹個村必須有壹定數量的人做引產、流產手術。比如,三分村共有1,400人,按比例分到8個名額;少完成壹個,鄉政府要對村組織罰款2,500元。第三項,徵收人頭稅。本來,徵稅是稅務部門的事權,但鄉政府認為,有些該征的稅沒有徵上來,於是按每人12元的配額對各村加征所謂“稅收”,這部份鄉政府自行規定的收費被村民稱為“人頭稅”。這項攤派遭到村民的抵制,因為“村組織”和鄉政府均拿不出合法徵稅的稅票。最後,“村組織”只好從信用社貸款,上交了這筆“人頭稅”。第四項是“小康村驗收”,驗收標準多達15項,每壹項都有具體的數字標準,如人均收入達到1,300元的戶要超過村民總戶數的80%,人均集體經濟收入要超過1千元,學齡人口小學入學率達到99%、鞏固率為99%、完成率為97%,按“村文化建設”標準村圖書室必須有1千多冊藏書,每年訂閱5種以上報刊,有3個體育場所,3種以上體育設施,此外還有住房、用水、用電、道路、綠化、衛生所,以及“村組織”建設、計劃生育等各項硬指標。

  3. 農民負擔的各種稅費

  筆者調查的壹分村和三分村都已成為“小康村”,但並未全部達標。實際上,鄉政府對所謂的“達標”並不認真,他們最關心的是“村組織”上交“稅費”的多少。第壹季度的任務還未完成,第二季度的“夏季徵購提留”工作就已開始。鄉政府把上級政府下達的任務分解到各村;各村再根據下派任務,計劃造表,將任務分解到各戶。在壹分村,我們看到了上壹年夏季徵購提留表,從壹個名叫趙常華的村民名下(承包耕地2.1畝),他應該上繳的夏季徵購提留如下:

  “村提留”合計為97元(其中公積金42.2元、公益金18.3元、管理費36.5元),“鄉統籌”合計為169.9元(其中教育費54.8元、計劃生育費8.2元、優撫費11.9元、民兵訓練費11.9元、道路維修費8.2元、衛生費4.6元、稅金70.3元),總計為266.9元。

  夏季是農民交納各種費用的主要季節。壹分村有1千8百多人,向縣、鄉政府上交的“夏季徵購提留”包括:公積金25,296元、公益金12,648元、管理費25,296元、義務工3,720元、積累工5,580元、教育費39,744元、計劃生育費5,692元、優撫8,220元、民兵費2,530元、道路費5,672元、衛生費3,162元,小計126,480元,國家稅金48,150元。“村組織”把表冊送到夏糧收購站,收購站則把各種款項從農民的賣糧款中扣除。

  4. “村組織”在農村社區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從調查結果來看,“村組織”控制民眾的能力越來越弱,在農村公共生活中的影響也越來越小。比如,“村組織”不再管理經濟事務,如打井、整地、安排生產,也不參與村民的婚喪嫁娶、修房蓋屋。“村組織”從農村的公共生活領域退出之後,其管理空白有壹部份逐漸被村民的自發行為所填補。例如,土地承包之始,地塊被分割得很零散,壹戶的承包地不過3至5畝,卻被分割成7、8個小地塊,不利於耕作;於是村民們通過私下交換,把小地塊合併成大地塊,方便耕作。此外,打井、架設電線、改革耕作方式等,也都是民間自發的行為,基本上沒有“村組織”的參與。農民在文化活動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姓氏和家族活動的重新活躍即為壹例。

  南村以郝姓為主,1949年以前這裏有壹個很大的郝氏家譜廟,“文革”時期被拆毀。前幾年,村民們報縣宗教局批准,集資重新修建家譜廟,廟裏供奉的是郝氏最早從山西洪洞縣移民過來的祖先。每年農曆的正月十五和七月十五,在廟前舉行祭祖儀式。但正如黃宗智在《華北的小農經濟和社會變遷》所描繪的,與南方鄉村相比,北方農村的家族觀念相對淡漠。在南村,儘管恢復了壹些宗族儀式和活動,但這裏沒有族長、族規,也沒有族產,宗族行為完全處於自發狀態,其活動也僅僅是壹種儀式,除了滿足村民對歸屬感的需求之外,沒有更多的社會功能。

  在南村的村民活動中,既很少看到“村組織”的影子,也很少看到家族的影子。在組織生產、興辦企業、修房造屋、婚喪嫁娶等活動中,鄰裏、朋友、家族、親戚的作用幾乎處於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見,孤立分散,缺乏有機聯繫仍然是北方小農社會的基本特徵,這壹基本特徵是國家政權深入農村的有利條件。當國家行政權力對農村控制減弱時,也沒有任何勢力能填補其權力的空白。

  二、“村組織”與鄉政府的關係

  農村改革除了涉及“村組織”與村民的關係之外,另壹個重要內容是調整“村組織”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關係。

  1. “村組織”功能弱化,鄉政府權力膨脹

  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在“村組織”的社會控制功能減弱的同時,鄉政府的機構和權力卻大為膨脹。改革以前的人民公社機關通常只有十來個正式工作人員,現在,南村鄉的黨委和鄉政府已有壹百多人。黨委、鄉政府、鄉人大、紀檢、團委以及派出所、法庭、銀行、土地、稅收、計劃生育等各種部門,都比照縣政府的機構設置,此外還特別設有管理農村的若干特殊部門。“村組織”的大部份工作都不得不圍繞着鄉政府的需要。

  南村鄉政府管理着20來個行政村,從功能上看,既然設立了如此龐大且功能齊全的鄉政府,它就完全可以獨立承擔起管理農村社區的任務,沒有必要再設立村壹級組織。但為什麼又要在鄉政府之下又設立“村組織”呢?這完全是鄉政府的需要。在鄉政府下面設立“村組織”,既增加了鄉政府的權力,同時又減少了鄉政府的事務性工作與責任。

  “村組織”實行自治之後,鄉政府與“村組織”的關係處於壹種什麼狀態呢?從調查中發現,南村的“村組織”名為村民自治,其控制權並不在村民手中,而是在上級政府那裏。由於“村組織”手中掌握的資源很少,其權力基礎就十分薄弱,只能依靠上級政府的支持。當然,這種依賴出於鄉、村兩級組織的共同需要:鄉政府需要村組織為其提供經濟上的支持,“村組織”需要鄉政府為其提供權力的保障。“村組織”的人事任免,有的是通過村民推舉,有的是鄉政府指派。無論屬於哪壹種情況,“村組織”多半必須服從鄉政府的領導。用三分村壹位村主任的話來說就是,鄉政府可以隨時“調度”他們,召集他們開會,並布置任務,對他們獎勵或處罰。按規定,村裏徵收的“提留”(即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等)都是“村組織”的專項經費,但在南村,“鄉統籌”與“村提留”卻都要上繳到鄉政府,然後再由鄉政府根據情況向“村組織”返還部份“村提留”款項。

  為了加強對“村組織”的控制,南村鄉政府在每個行政村都安置壹名鄉幹部,長年住在村裏,監察各村的基本動態。在調查中經常聽到“村組織”的幹部抱怨,鄉政府卡得太死,村裏的工作難做。筆者曾向他們提問:能不能根據村裏的具體情況,對鄉政府的安排布置表示異議?“那怎麼可以?”壹分村的村主任說,“鄉政府根本不聽妳的,還要用黨紀政紀處分妳呢”。更重要的是,如果“村組織”不聽鄉政府的“調度”,或無法完成鄉裏布置的任務,鄉政府馬上就會撤換“村組織”負責人的職務,另換他人。

  2. “村組織”的支配力減弱

  從總體上來看,“村組織”對農民是不可能再按人民公社時期那種大隊幹部對社員的強迫命令方式去布置任務,但它也不能按鄉政府管理“村組織”的方式工作。“村組織”雖然行使着國家權力,安排的是上級政府下派的任務,但“村組織”卻不是國家權力的化身,它們只是扮演着國家權力的基層“代理人”角色。它們的身份是多重的:當行使國家權力的時候,他們是國家權力的代理人;當他們為村民服務的時候,又成了村民的代理人。村民如果不服從他們的安排,壹般情況下,他們只能調動縣或鄉的力量來解決。各種各樣對農民的徵收和攤派之所以能夠完成,主要原因在於農民對國家權威的服從。因此,“村組織”必須以鄉、縣兩級政府權力的支持作為政治靠山。需要指出的是,在全國的範圍內,不同地方的村組織,其權力和支配能力差別很大。有的“村組織”幾乎毫無支配能力;有的“村組織”,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蘇的華西村,其權力與支配力甚至超過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大隊的權力。由此可見,“村組織”的權力不在其組織形式,而是更大程度上取決於它所掌握的經濟資源。有的“村組織”沒有任何集體資產,連“三提留”也被鄉政府拿去,“村組織”不掌握任何資源,它對村民就沒有支配力;有的村在土地承包之後,“村組織”仍然掌握着壹部份集體資產,如荒山、野地、林木、礦藏等,這類“村組織”就有很大的權威,能支配村民。但從數量上看,這類具有權威性與支配力的“村組織”比較少。

  顯然,對改革給農村社會和權力結構帶來的重大變遷及影響,學術界還未給予足夠的理解和重視。比如,儘管“村組織”已經沒有什麼實際政治意義了,不少人還在熱烈地討論“村組織”的民主選舉與民主決策之重大意義;儘管鄉鎮政府已經包攬了控制農村社區的大部份權力,但研究者對鄉鎮政府的角色和職能卻很少給予關註。鑑於南村的現狀在中國農村具有普遍意義,本文由此出發着重討論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面臨的新問題。

  三、中國農村的出路在於改變國家對農村的管理方式

  從世界範圍來看,農村的社會發展和現代化主要經由兩條途徑:其壹,農村社區出現新的經濟關係和經濟力量,這股力量的發展壯大帶動整個農村走上現代化之路;其二,國家率先在城市完成工業化,轉而投資農村或將農村人口吸納到城市。但對於中國來說,這兩個方案都很難實行。首先,中國作為壹個後起的發展中國家,現代化是作為壹個文化和政治問題被引進來的,社會基層並沒有蘊藏發展現代化的動力;其次,由於農村區域廣大,人口眾多,僅僅依靠城市和國家的力量,很難使農村得到發展。中國農村的發展的難題並非始自今天。自近代以來,中國農村就壹直處於“危機─舒緩,再危機─再舒緩”這樣壹個周而復始的過程中。本世紀30年代,學術界曾就“中國農村的出路在哪裏”展開爭論,並形成了以鄭莊秋為代表的“農業工業化”和以吳景超、陳序經為代表的“城市工業化”兩種方案。但是無論哪壹種方案,在當時的條件下都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從中國的現實來看,農村的狀況可以概括為3種模式。第壹種模式以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為代表,改革開放之後,大量外來資金湧入該地,投資建廠,使該地迅速實現工業化。第二種模式以江蘇、浙江為代表,即改革之後農村原有的集體經濟保留下來,村組織在其政治職能退化之後,轉化為該地經濟實體的代表,通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使該地走上工業化之路。第三種模式最具普遍性,改革之後集體經濟解體,村組織的職能弱化,廣大農民再次淪為小農,他們守着幾畝薄田,或四處打工,或坐家困守;在現代化的大工業、大經濟組織面前,他們幾乎沒有任何發展機遇。中國廣大農村這種具普遍性的情況表明,僅僅依靠個體的努力,龐大而薄弱的小農要走上現代化之路,將是壹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

  應當如何推動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國學術界主要有兩種觀點。第壹種觀點認為,當前農村發展的阻力在於改革的不徹底,政府保留了許多計劃經濟時期的權力,仍然對農民的經營活動橫加干涉,甚至濫用權力揮霍農民的收入。因此,農村發展的出路就在於進壹步推動農村體制的改革,減少政府對農村社會活動的管制。第二種觀點認為,後起現代化國家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規劃和指導。持這種觀點的學者引用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的理論,認為壹個處於現代化進程中的超大社會的鄉村的發展,有賴於政府在農村推進改革和組織發展的能力。這壹派學者針對中國農村社會生活中的種種無序狀態,認為農村的發展必須從擴大鄉鎮政府的權力和職能着手,目前國家在農村的權力僅設在鄉壹級,下壹步應該把村組織也納入到國家行政權力的設置之內,以進壹步增強國家對農村的管理和控制。從理論上講,這兩種觀點都有壹定的道理。但在現實中,兩種主張中的任何壹種如獲實施,都會引發新的問題。

  1949年之後的經驗表明,農村社區的發展與農村基層組織的結構和性質有密切關係。這樣的基層組織在過去是村級組織,在今天則是鄉鎮級機構。目前國家在農村設立的鄉鎮壹級的組織和機構總體上可以分為3種:其壹是專業化的經濟實體,如信用社、電力等部門和公司;其二是縣屬各部門在農村的派出機構,如工商、稅收、司法、土地管理等部門;其三是鄉鎮政府。在這些機構中,以鄉鎮政府的職能最完整、權力最大,黨委、政府、人大、紀檢、共青團、婦聯等機構和社會團體俱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職能無壹不包。既然農民養活了這麼龐大的黨政機構,農村發展的課題也理應由鄉鎮政府承擔。然而,事實證明,目前的鄉鎮壹級政府主要是以行政管理為名,從農村提取各種資源,滿足其官僚機構幹部職員的需要,而對農村發展這樣壹個關鍵性問題卻久無積極的作為。

  根據馬克斯 韋伯對官僚體制的剖析,壹切科層官僚化的機構,無論其組織還是個人,都是以形式主義和服從上級為原則,不具備任何組織、規劃、激勵、動員社會的能力,它既反對也壓抑組織成員的事業心和原動力。而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需要有壹種為經濟成功而奮鬥的精神,這恰恰是科層官僚組織所不具備的。壹個龐大的、權力無邊的官僚科層組織的存在,必然會壓制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活力。

  通過剖析南村農民與“村組織”以及“村組織”與鄉政府之間的關係,可以看到,目前中國的鄉鎮壹級組織具有兩個特點。其壹,無論從鄉鎮幹部個人角度還是從鄉政府組織的角度來看,鄉鎮壹級機構對農村發展的成敗都不承擔任何責任。土地承包之後,經濟發展的責任已經落在壹個個孤立的小農頭上;鄉鎮政府無需規劃農村社區的發展,其事權主要是管理、收費、罰款等。其二,由於權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再加上小農素質低下,處於壹盤散沙狀態,這就為鄉鎮政府濫用權力提供了方便,其主要表現為尋租行為泛濫,鄉政府用壹切看似正當合法的理由,為鄉鎮組織和個人增加收入,從而加重了農民的負擔。除了無責任化和尋租行為泛濫之外,鄉鎮政府和縣屬各部門的派出機構(這樣的機構加起來有30來個)還形成了壹個個小型利益集團。各部門之間競相劃地為牢,爭權奪利,推諉塞責,並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魚肉鄉民,蠶食農民的利益。中國農村這塊曾孕育了高度發達的農業文明和東方文化的沃土,近十餘年來在各方勢力無情的榨取和吮吸下,正在變成壹條乾枯的河床,不僅無力承載未來發展的重負,就連維持農民家庭的生存與再生產亦非常困難。

  由於農村基層組織的這壹性質,中國農村的發展正面臨雙重困境。第壹重困境在鄉鎮黨政系統內。這壹重困境包含兩層意思:其壹,國家把大量的有關農村的政策和行政目標都堆在鄉鎮政府那裏,即所謂“上面千條線,下面壹根針”,鄉鎮政府忙於應付上級政府下達的種種任務;其二,鄉鎮組織作為國家行政機器的壹個環節,現有政治機制使得鄉鎮幹部的主要目標是升官,大多數鄉鎮幹部素質不高,無力承擔推動農村社會發展的重任,即使有少數有能力創新者,也受到體制的嚴重約束,無法有所作為。第二重困境在農村本身:其壹,如果沒有政府方面的組織、規劃和扶持,僅靠單個小農的努力,在現有觀念和經濟水平下,小農的發展前景十分有限;其二,如果擴大政府的權力和職能,在現有的體制下,它會以政府的官僚化行為追逐其尋租的目標,搞什麼“大蒜鄉”、“煙草鄉”、“黃瓜鄉”等,只能帶來更多的經濟和社會災難。

  從南村調查所揭示的中國農村發展所面臨的困境來看,筆者以為,農村發展的關鍵,不在於是強化國家對農村的管理還是減少國家對農村的控制,而在於國家政權以什麼樣的體制和方式管理農村。要克服目前農村發展所面臨的困境,必須從體制上和管理方式兩方面改革作為農村權力中心的鄉鎮政府機構,由行政官僚凌駕於農村之上轉變為由農村社區精英對農村自我管理。通過這壹改革,也許能夠為農村未來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新的機遇。

農村的困境

作者 綦彥臣 寫於 二零零四年

所謂“三農”問題,按官方和主流媒體(含學術刊物)的說法,就是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這些問題成了影響國家和經濟社會向現代化發展的阻滯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學術界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其實,“三農”問題早已存在,並非時下因學術討論熱烈之故而產生。當壹個“問題”為社會各界所註目,也就意味着這個“問題”已成為決定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三農”與“國企”之類的問題明顯不同,還在於它以往多年並不被理論(學術)界真正重視。“國企”問題出現不久,就有學術機構拿出戰略報告,上呈最高決策機構,進而編輯成書。着名經濟學家吳敬璉領銜的《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即為壹例。而關於“三農”問題的研究則多是些零零星星的文章與文集。目前,國內最有學術品位和現實針對性的有關“三農”的着作仍是文集,雖然它們被冠以“經濟前沿學術札記”之名號,但出版者亦不得不輔以“農業、農村、農民集”之標稱。有人註意“三農”問題,丁力主要是從國際競爭角度來講的[1],而就整個文集來說,幾無主線可言。秦暉則力稱進行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2],但作為壹個歷史學家,他並未從文化傳統方面進行深刻反思。既便是農村問題的着名權威杜潤生先生,其近期出版的着作也不過是文集而已,且沒有解決“問題”的良方,更未涉及文化傳統的反思。

  何以中國的學術界之於“三農”問題表現如此?其原因當然錯綜復雜,而其中的壹個根本原因就是,學者們的士大夫式思維使他們的觀察往往局限於儒學的“君子在國、小人在野”的定勢。用現代話語來說:農民(“三農”問題的核心)是“弱智”群體,是阻礙國家實現現代化的因素,應當被安排和規劃,應當有“上智”給他們指明出路,等等。更有甚者,還有人試圖通過對“三農”問題的壹些表述建立自己的話語霸權,比如匆匆到壹趟外國的農業地區(邦)做蜻蜓點水式的考察,就稱毛主義的農村模式有可行性,云云。

  如何才能使“三農”不再成為“問題”,反而給經濟社會的深刻變革帶來有效的參照?依個人的學術與實踐的雙重經驗來判斷,從文化傳統的角度去反思,進而找出憲政之路,不失為最理想途徑。

  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農民被視為小人是自儒學興盛兩千多年來“天不變道亦不變”式的版本。20世紀70年代後半期恢復的高考制度(類似於古代科舉),是絕大多數農民子弟身份蛻變的最主要途徑,至今依然如此。儘管每年很多大學生無法就業,許多農民子弟還是願以大學生的身份“漂浮”於城市。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整個求學投資的產出率如此之低,在中國這個發展中國家顯然是不正常的。農民子弟大學畢業後即便失業也不肯還鄉,其社會層面的理性需要是不願恢復到“小人”、“在野”的傳統歷史定位當中去,哪怕飄蕩在城市裏作另壹意義上的“在野”也好。不能否認,確有負責任的學者主張從現代公民政治的角度確立農民的身份,但總體上來看,農民被視為儒學意義上的“小人”之文化傳統並未發生絲毫變化。

  “三農”作為問題出現之初,有人就以“民工潮”、“流民”這樣的字眼來指稱離開土地的農民的身份。這種“君子於國(城內),小人在野(農村)”的歷史遺傳,非常之頑強。進入21世紀了,仍然屢屢發生農民在城市被權力部門非法扣押並罰款(了事)的現象,而孫誌剛案件只不過是被社會關註到的壹個惡劣典型。凡此種種說明,關於農民身份的認同存在着壹個傳統的前提:“在國”與“在野”之區分。壹些城市知識分子關於如何控制、管理、規劃來自農村的流動人口的說法,本身就是對農民的壹種歧視。它把農民視為現代化的障礙,是需要被“規劃、控制”的部份。最典型的“說話”之壹是《讀書》2003年10月號上的壹篇文章。該文作者認為,孫誌剛之所以被打死,可能因為他更像農民(流民)。這位作者寫道:“在現今中國大城市的犯罪記錄中,50%以上是流動人口,而在廣州這個比率上升為80%,這是孫誌剛案件在廣州發生的背景。”[3]

  且不論其數據是否準確可靠,僅就作者的用語和視角而論,不討論農民在城市裏遭受的種種歧視,而單純用流動人口數量之多少來暗示農民進城的負面作用,既非嚴謹的學術討論,也很不道德。無論進城的農民在城市裏犯罪的原因(特別是重大案件,如綁架、傷害致死案)是否與他們直接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有因果關係,都不應當迴避城市體制及其居民對農民的種種歧視,更不用說普遍發生的建築工地包工頭及建築公司惡意扣減或延付農民工的工資等現象了。事實上,對農民的歧視來源於城市居民那種高農民壹等的優越心態,以及在思想深處把農民工當作“賤民”的觀念,這就是傳統文化的現代折射。 

  筆者曾在農村金融系統中工作過16年,根據我的體驗,農民不僅富有理性,而且還是遵守誠信原則的較優群體。即以20世紀80年代我參加過的所謂“依法收貸”活動為例加以說明。對農民“依法收貸”的要求是迫使農民承擔集體(社隊)時期的舊貸款,即將信用社與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隊集體的貸款契約轉化成農戶(戶主)契約(稱為“落實到戶”)。在這個過程中,國家銀行代表了司法機關(這本身就是違法行政),強制裁決讓農民承擔某個數量的生產隊貸款,而且往往是當即執行,不給農民任何辯護權(也未設置此程序)。儘管如此,農民為了面子,比如別在大喇叭上喊戶主的名字,往往自願承擔這種無效契約的責任。從法理上講,人民公社作為壹種經濟組織(當然也是政治組織),已經破產,破產清算已於“分隊”時完成,作為集體土地的承包者沒有承擔債務的必要。況且,廢除人民公社(即“分隊”)是壹種政治措施,沒必要再回溯經濟責任。其實,“分隊”也是對“合作化”以來無償公有化私有土地的壹種補償,或者說是壹種隱性的國家道歉行為,怎能同時追溯與那些資產相連的債務呢?即便如此,農民們還是替政府承擔了本不該由他們承擔的債務。這種欺壓農民的現象在過去幾十年來的農村工作中其實是屢見不鮮的。

  當知識分子在討論如何“安排”農民的出路時,他們經常忽略了壹個農民的基本權利問題,即農民有權利要求與城市居民壹樣的生存權利,這種“從肚皮(吃飽)到臉皮(尊嚴)”的要求,在憲政缺位的體制中常常被“理所當然地”排除在話題之外。即以土地權利的界定為例,有學者認為,土地已成了農民的社會保障,所以土地不能作為生產資料交給市場來處理”。雖然這種設想確實考慮到農民的利益,但它把壹種幾十年來壹以貫之的制度歧視當作天經地義的背景因素,那就是,政府只為城市居民提供社會保障,農民作為“次等人口”,不能象城市居民那樣獲得屬於城市居民的完整的社會保障,而只能靠現有的承包地來養老防災,至於承包地能否保障農民的生活水平達到城市居民的“最低保障線”,就忽略不計了。何況,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其實只是“准私有”[4],農民並未獲得絕對的產權,因此在承包地受到專橫的權力的侵害時,往往無法有效地維護自己最基本的權益。“合作化運動”以來的土地制度是中國自秦代以來土地制度的大倒退,而改革開放初期對土地制度的安排只是壹項權宜性的逆向調整。只有在憲政的保障下,農民才能擁有各項保障人格尊嚴的基本權利,其中也包括土地權利。迄今為止的所有政策都以有意消解農民自組織的積極性為目標,壹度熱門過的村民選舉現在看來並為產生農民利益的真正保護者,相反卻形成了新形式的政府代理人。

  依筆者之見,憲政的稀缺與文化傳統的壓抑,才是中國“三農”成為“問題”的根本原因。當政府的全能性神話無法實現,而農民的利益又被直接統治農村的鄉鎮權力構成的利益集團無情吞噬時,農村社會的整體心態又回歸到歷史的某壹個極值狀態。因此,胡溫“新政”以來所力倡的減輕農民負擔才大受農民歡迎。但是,“新政”是否有能力走出“黃宗羲定律”[5]則有待觀察。

  儘管中國的“三農”問題所處的制度環境屬於憲政稀缺類型,但是通過政策安排或制度轉型還是能實現對農民的利益保護的。在現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與制度轉型只能依靠前現代方法與機會型的現代憲政之路。所謂“前現代”,就是寄託於“小崗故事”的再現,藉助政治權能來推開與因應農民的願望;所謂“機會型”的憲政之路,則取決於知識精英是否願為建立壹個真正自由繁榮的社會而努力。

  下面的壹系列內容或許可被視為制度轉型方案中的壹些選擇:

  通過立法程序消除憲法第8條關於土地產權的規定,確立土地私有化制度。從而實現農村土地從“准私有”到絕對產權的轉變。

  在有關土地私有化的憲法修正案中,可以明確規定,私有化土地按比例可證券化流通,但必須限定用於狹義農業的最低額度。證券化流通能夠使農民資產向城市轉移,即置換性轉移。

  徹底使黨、政機構退出鄉鎮。在村民委員會全面海選的基礎上,成立鄉鎮完全自治機構。

  為使政治博弈具有可行性,鄉鎮黨派機構不宜設委員會,而只設特派員辦公室,以統壹管理鄉村黨員;應取消村黨支部的設置,在實質上不允許黨權大於政權,即讓村民委員會成為唯壹行使農民委託權的機構。在憲法層面上,要明確規定,在壹鄉村區域不擁有土地權的人,不得出任鄉村公職,但鼓勵現有鄉鎮公職人員中父母在農村者回本村(鄉)繼承土地權並參與公職競選。

  鄉鎮政府的組成由村長聯合會推舉或特別聘任,即將鄉鎮治理模式由政治化轉向公司化。在整個轉型過程中,成立以戶籍在當地農村的各級人大代表組成的監督委員會,作為過渡機構。為防止歷史上“良紳淡出、劣紳進入”的現象重演,鄉村應建立“清議會”,由資深人員(如原籍為農村、退休後常住鄉村的教師職員)評價為政者的能力,並形成壹種輿論機制。在公共政策層面上,鼓勵農村出身的知識分子回村(鄉)參加與治理,並使之擁有農村地權。

  恢復農村基金會制,但使之不與任何國家機關建立行政隸屬關係。

  在憲法修正案中明確規定農村社會中間組織建立的法律依據。

  中國是壹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國家,農民的利益不容忽視,這也是壹個最基本的社會正義。

農村的危機

作者 中國網友

進入20世紀80年代,資本和市場的力量被引入中國農村社會,以應對後革命時代基層治理的危機。但正如本文作者所描繪的,在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獲得極大提高的同時,市場經濟的深入也給中國基層社會結構帶來嚴峻挑戰,帶來社會階層的分化和社會矛盾的激化;原本存在於經濟和政治領域的對立和衝突,進壹步演化為社會心理層面的情緒對立。這種日益泛化的社會階層分化與矛盾,成為新時期中國基層治理無法迴避的難題。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發,供諸君思考。

  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給農村的經濟社會帶來巨大的變遷,農民的物質生活獲得了極大的提高。與此同時,農村的經濟社會結構也發生嚴重的分化。社會結構的階層化和利益關係的市場化使得中國的社會管理面臨新的挑戰。早在上世紀90年代,陸學藝就指出:“目前中國的農民實際上已經分化成若干利益不同、願望不同的階層,而且正在進壹步分化之中。” 農村階層分化使農村社會成員的利益主體和利益來源多元化、利益關係復雜化、利益矛盾明顯化, 形成了極其復雜的利益新格局和社會矛盾新體系,對社會利益協調和人民內部階層矛盾的處理提出新的挑戰,如若處理不當,階層矛盾就可能演變為社會衝突,危及社會和諧發展。

  不過,既有研究更多關註的是階層分化過程中引發的利益矛盾,事實上,隨着農村的經濟分層、政治分層與社會分層高度重合,農村階層分化所產生的政治社會影響遠不止於利益層面,而是日益復蓋生活層面,形成全方位的影響。換句話說,中國農村階層分化所形成的政治社會後果開始從利益政治向“生活政治”蔓延。這種“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權力和政治意誌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層面予以解讀的壹種範式,它的展現路徑往往是“政治生活化”與“生活政治化”,前者將政治滲透到日常生活中,後者將日常生活轉化為政治。

  富人治村:村莊經營下的利益政治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着民營經濟在沿海發達地區的勃興,中共支持的紅頂資本家當選村組幹部成為農村壹道常見的政治風景。從1993年開始,浙江、重慶、吉林、山西等地在農村選舉過程中,壹些先富裕起來的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以及養殖業大戶積極參加競選,他們以較強的致富能力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甚至還以承諾和捐贈的形式贏得多數選民的支持而當選。2005 年以來, 先富能人參政的跡象更加明顯,鄉村新富階層通過政治民主的競選方式走上了政治前臺。其中最典型的當屬浙江地區,在2005年浙江省村委會換屆選舉中,由先富能人當選村主任的比例已高達60%——70%;據2008年3月壹項在義烏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被調查者所在的行政村裏,由先富能人擔任村支書或村主任的高達69.12%。我們的大量調研發現,在2006年農業稅費改革以後,隨着國家在鄉村社會治理的任務從提取資源向輸入資源轉變,全國範圍內已經普遍出現“富人治村”的趨勢。

  富人參政首先是市場經濟背景下農村經濟社會分化的結構性後果。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城鄉的快速流動,使得農民的職業發展空間大大增加,但因個人能力、關係網絡和機遇等各種因素的差異,農民家庭收入上呈現出巨大的差異,進而導致村莊出現經濟分層。尤其是在沿海發達地區、中西部資源(如煤礦資源)較為密集的地區,由於個體私營經濟較為發達,或者資源開發較早,村莊中的少數人通過經營生意率先成為村中的富人。與之對應的是,家庭中的主要勞動力具有壹定的技藝,且家庭勞動力較多、負擔較少的家庭則成為村莊中的中間階層。那些純粹以打工為主且家庭勞動力稀缺的家庭通常淪為村莊中的底層。

  村莊的經濟分層構成村莊政治分層的社會基礎,富人因為具有較強的致富能力更能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可,滿足民眾壹些樸素的期待,比如,富人或許可以帶領我們致富?富人這麼有錢至少不會貪汙集體的錢?讓先富的能人不僅帶頭致富,而且帶領致富,成為民眾還有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重要政治期許,許多地方政府都在積極開展“雙帶”工程。當然,在壹些地區,地方政府動員富人參政主要是為了應對鄉村社會發展中面臨的“發展”與“穩定”的矛盾。尤其是隨着近年來不斷湧現的農民上訪,富人因為擁有更為廣大的關係網絡,甚至黑白兩道通吃,成為地方政府非正式的擺平社會矛盾的重要依靠力量。因此,在這壹意義上,富人群體參政也是地方政府積極動員的結果。

  不過,富人參政並非是完全被選舉或被動員的結果,也並非如媒體上所報道的,是因為富人擁有桑梓之情、希望回報家鄉。這種理想的富人治村模式雖然存在,但卻是個別化的典型,並非群體屬性。個體典型不能代表壹個群體,更不能代表富人階層,否則就容易出現分析單位的層次謬誤,而對富人治村充滿美好的想象。作為壹個“生意人”,富人參政首先是他們理性考慮的結果。客觀來說,富人主政可能很少直接從村莊集體中謀取利益,甚至壹些幹部還為村集體的公益事業建設墊資,但這並不意味着他們參政毫無所圖。調研發現,富人主政主要基於以下四點:壹是拓展各種關係人脈,解決自身遇到的各種困難,服務自己或家族經營的產業;二是在資源下鄉的背景下,從承接和實施的工程項目中獲取利潤或其他灰色收入;三是優先捕捉地方發展的各種信息,在地方資源開發過程中,獲得投資先機;四是轉變參政之前存在的不太光彩的身份(如原來就是混混,或者有過大偷稅漏稅行為),洗“黑”為“白”,甚至變“紅”,尋求更大的利益保護。

  總而言之,富人村幹部多是工具理性的行動者。在地方資源資本化和資源輸入的大背景下,鄉村社會的巨大利益流量是吸引富人老闆積極參與主政的主要動機。當然,這並非完全否定其中也可能夾雜壹些回報鄉民的動機。但誠如地方政府幹部所言,富人參政主要是為了攫取資源、積累政治資本和獲得社會地位。也因此,大量的富人參與村莊選舉,仍然主動利用四種手段,壹是以私濟公,通過先捐贈部分資金、物資作為獲取民意的手段;二是賄選,不惜重金購買選票;三是依託鄉村中的家族力量,形成派系;四是動員壹些灰色力量脅選。無論何種形式,富人參政都大大抬高了普通村民參政的門檻,形成了較強的政治排斥。調研發現,發達地區農村或資源密集型地區農村,從兩委幹部到村委代表均出現明顯的富人化,致使底層群體的政治參與空間大大萎縮。

  基於此,富人主政的主要邏輯便如經營生意壹般經營村莊,進而撬動村莊中的利益政治。具體來說,富人經營村莊,主要通過兩種形式,壹是經營土地,二是經營項目。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土地作為稀缺資源,集體建設用地成為競相爭奪的重要資源,但也因此成為鄉村社會階層矛盾的主要發生領域。

  以宅基地為例,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壹戶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換言之,村莊中的每戶家庭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在符合村莊規劃以及“壹戶壹宅”的前提條件下,農村宅基地是壹種福利性質的分配。然而,壹些地方的富人村幹部卻對宅基地進行拍賣,形成別墅區、農民公寓和老舊住宅的居住格局,階層之間的住房區隔凸顯壹些地區的富人村幹部則意圖通過整村住房改造,集體修建“小康住宅”別墅群,然後以成本價出售給本村村民,並主要依賴修建小產權房來啟動和彌補資金空缺,但最終卻引發底層老百姓接連的舉報和上訪。具有公益性質的宅基地分配尚且如此,其他類型的土地經營開發則蘊藏更多的矛盾。

  換言之,富人村幹部在村莊經營中講求效益和效率的邏輯與底層村民講求公平道義的邏輯存在重大衝突,然而富人治村所形成的村莊政治格局,又具有較強的專斷性,難以有效吸納底層群體的呼聲,最終導致階層之間形成了難以逾越的利益鴻溝。

  此外,在國家資源輸入的背景下,經營項目成為許多地區富人村幹部經營村莊的又壹重要方式。在農業稅費時期,農村公共品供給主要依賴於從村民手中籌資籌勞,與此不同的是,當前農村公共品供給的主要資金來源於自上而下的國家輸入。雖然許多地方都出臺了“壹事壹議”的財政獎補政策,即鼓勵地方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的同時,配套自有資金。自有資金的籌集主要通過資金自籌和勞動力自籌。但事實上,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幾乎難以從農民手中再次籌集資金和勞動力。

  而富人主政因擅於與政府部門官員打交道,甚至建立起非常深厚的私交,使其更加容易從上級政府各部門手中爭取資金項目。但也因此,項目資金的獲取變得與普通村民無關,導致農村公共品供給的需求表達和項目工程的實施監督都出現自下而上的缺位。不過,村落中總會出現壹些維權或謀利釘子戶,但具有強大經濟基礎和廣大人脈關係的富人村幹部,很快能夠通過運用各種正式與非正式的力量和手段來擺平在項目落地實施中引發的各種矛盾。比如花錢買平安、尋求村級商會的協助、與派出所聯合打壓,甚至動用灰黑勢力等。

  試舉壹例,筆者在浙江西村調研發現,西村商會成立於2011年,由本村的企業家組成,約30人。每名會員需要每年繳納壹定的會費。商會每年組織會員1——2次的外出考察,並將部分會費支持村莊公益事業的建設,如每年過年開展對困難戶的慰問。除了這些常規化的活動之外,商會中的村莊企業家隔三差五便會聚在壹起喝酒,互通有無。商會對村級治理的重要作用主要在於擺平村莊政治精英無法擺平或者不適合其出面擺平的糾紛。比如在公共建設中遇到“釘子戶”的高要價,村幹部如若滿足他的需求,便會產生擴散效應,而商會老闆以私人名義“掏腰包”來擺平釘子戶,則為村幹部省去了許多麻煩,也有效規避村幹部的風險與責任。另外,村莊中70%的村民都在本村的企業務工,商會老闆與村民之間尚有隱形的身份關係——老闆和員工的關係。這壹隱含關係使得村民既礙於面子,也受制於工作崗位可能存在的“威脅”而不得不妥協。

  由於在利益關係和階層意識上具有較強的親和性、甚至壹致性,村莊上層精英的階級化得以可能。這也造成在國家資源輸入的背景下鄉村社會形成分利秩序。這壹分利集團中,在“爭資跑項”中尋租或獲取工程利潤的鄉村幹部,包括富、惡、灰黑社會勢力,以及日益掘起謀利型的釘子戶、上訪戶等機會主義者,幾個利益行動主體之間聚合成為相互利用的穩固利益聯盟。普通的農民本應作為國家資源輸入與地方資源資本化的最大受益者,卻被排除之外,成為沉默的大多數,被動的享有遭遇層層侵蝕的剩餘資源,落單的農民最終也就成為了真正的弱者。

  底層抗爭:籠罩性支配下的生活政治

  農村的經濟分化,在政治領域觸發階層間的利益衝突,尤其是在富人治村的背景下,上層精英之間的聯盟,不僅觸及政治領域,而且日益向社會領域延伸。經濟與政治上的分層也日益滲透到村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熟人社會內部形成階層之間的社會區隔與社會排斥,並最終倒逼底層群體的抗爭。這強化了階層分化背景下農村生活與政治的關聯,村莊陷入“泛政治化”的對立。

  近年來,階層之間的社會排斥近乎涉及民眾生活衣食住行的各個方面。

  在住房上,壹些地區農村已經出現明顯的區隔,別墅區、農民公寓和老舊房子的居住格局猶如在村莊中劃分出了富人區和窮人區。在消費上,富裕階層以炫耀性消費強化社會分層中的地位,典型表現為村莊中豪車、標配與無車的分化。在社會交往上,人情原本作為村民互助的功能喪失,卻因階層分化而形成人情排斥。酒宴規模不斷抬高,部分農村壹桌酒席高達四五千元。更有甚者,富人階層中日益盛行酒席不收禮金。這就意味着酒宴席收支無法平衡,逼迫底層家庭只能遵循“能不辦就不辦,能少辦就少辦”的原則。但是少辦酒宴或不辦酒宴,不僅意味該家庭無法在熟人社會中獲得相應的臉面,而且將使其社會關係網絡難以維持。顯然,辦奢宴、不得不辦的酒宴與不辦酒宴這樣的鮮明對比,並非農戶的個體理性選擇,而是階層分化所產生的結構性社會排斥。在婚嫁上,作為婚姻締結中的重要條件之壹的“彩禮”日益攀高。在筆者調研的浙江西村,2007年,當地彩禮上漲到10萬元,2010年彩禮上漲到18.8萬元。村民估算,不包括建新房、買車這些前提條件,娶個本地媳婦,彩禮、金銀首飾加酒席至少也得花費30——40萬。加上建房和酒席等成本,普通家庭不堪重負。階層分化產生婚嫁流動差異,典型表現為本地媳婦與外地媳婦的分類,而“只有沒錢才會娶外地媳婦”成為村民的基本共識。

  概言之,無論是住房、人情、車子還是婚姻中的彩禮,壹定程度上均可作為農民的壹種消費形態,階層分化型塑的社會排斥彌散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階層的社會排斥主要是通過富人階層不斷抬高消費標準,或者設定新的消費規則,普通階層或貧困階層則完全被裹挾在“水漲船高”的消費洪流中,難以喘息。

  底層群體之所以被裹挾並產生激烈的社會性競爭,在微觀上是上層群體“求異於人”的心理與下層群體“求同於人”心理藕合的結果,而在熟人社會裏,建房、娶媳婦等本身構成農民重要的社會價值,甚至影響他們人生任務這壹本體性價值的實現,這就致使階層結構形成之後,個體的行動自主性受到極大的制約。階層之間的張力,以及富裕階層對普通階層和貧困階層的社會排斥,最終導致絕大多數的村民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負擔。這種心理壓力和精神負擔不斷累積,便在內心鬱積壹股情緒,甚至形成“仇富”的“氣”。

  這種“氣”是壹種“常識性正義衡平感”,是當事人的壹種主觀感受,壹種顧及人的全部與整體的觀念,而非就事說事的觀念,即“中國人具有不把爭議的目標孤立起來而將對立的雙方、有時進而涉及周圍的人們的社會關係加以全面和總體考察的傾向;而且中國人還喜歡相對的思維方式,傾向於從對立雙方的任何壹側都多少分配和承受壹點損失和痛苦中找出均衡點來”。儘管,普通階層和底層村民極力試圖通過勒緊褲腰帶過日子,民間借貸,以及將家庭的社會競爭壓力層層向上進行代際轉移等辦法進行自我調整。這在壹定程度上緩解他們遭遇的生活危機,避免自我認同的徹底喪失,以及在社會競爭中快速被甩出社會結構之外,卻也無法從根本上扭轉他們較為弱勢的經濟社會地位。

  由此看來,由於中國農村的經濟、政治與社會分化開始出現高度的重合,並未出現韋伯意義上的財富、權力與聲望的多元分層。相反,經濟分化日益轉化並主導村莊的政治分層與社會排斥。當然,隨着階層之間在情感、利益上的不斷交匯,村莊便會形成“氣場”。與具有強大經濟基礎、社會關係網絡和政治能量的富人階層不同,底層群體受資源、能力等多種方面的束縛,底層群體呈現高度的分散化、碎片化和無組織化。在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渠道受到阻塞後,底層群體中的大多數主要採用弱者的武器進行抗爭——在公開場合中表現出對上層精英的服從,而在隱秘場合則以造謠、倒垃圾、剝樹皮、舉報等形式進行匿名化和細碎化的反抗。農民個體化的自助日常抗爭形式避免了直接地、象徵性地與權威對抗,但這種低姿態的反抗恰是與農民的社會結構最相適應的。僅有少數已經完全被甩出當前社會結構的村莊邊緣人,才會以弱者身份作為武器進行無底線、無尊嚴的“耍賴”,與村莊上層精英進行直接面對面的鬥爭。

  不過,底層群體雖然在抗爭手段上細碎,但底層群體恰在公開或隱蔽的反抗部分宣泄了心中憤懣的情緒,釋放了心中的“惡氣”,而且相互激發並強化了階層意識。底層群體雖未成為“自為的階級”,但在大量細碎的無組織的“出氣”中可能在未來逐漸形成“自在的階級”,進而形成階層之間的組織化對抗。在社會變遷和利益鬥爭加劇的情況下,階層結構位置與集體行動可能發生緊密的關聯。

  綜上所述,伴隨農村經濟分化的加劇,以及政治社會分化的高度重合,底層群體遭遇了階層分化所誘發的籠罩性支配,凸顯階層分化下的“生活政治”,壹方面,上層精英將政治滲透到日常生活中以實現其階層的政治意誌,另壹方面,底層群體則將日常生活轉化為政治表達進行抗爭。然而,階層的“生活政治”將貧與富、公與私的矛盾混雜在壹起,並未達成問題的實質解決。相反,這壹“泛政治化”的解決方式可能進壹步讓問題滑向“強者壓制”與“弱者反抗”的對立與衝突,並使衝突的內涵與外延無限擴大。

  餘論

  中國農村的社會階層分化所引發的社會矛盾,已不僅在經濟、政治領域表現為階層之間的利益政治,而且輻射到社會領域,演化為社會心理層面的情緒對立,形成階層間的“生活政治”。由於上層精英的階層化意識較其他階層更為突出,並形成了如孫立平所言的“上層階級化下層碎片化”的社會形態,這決定了絕大多數普通村民無法依靠個人力量與上層精英進行鬥爭或博弈,未來壹段時間內,村莊仍可維持表面的社會秩序穩定。但是,階層之間的利益、權力與地位的愈發失衡乃至對立,村莊社會中的“氣場”便會擴大,壹旦出現導火索,便可能出現井噴式的爆發,這為新時期的社會治理和社會穩定提出重大挑戰。如何從源頭治理,從根本上重構階層結構與關係,實現階層間的政治整合和社會整合是實現階層社會有效治理的基礎。

  在學界,通常認為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的社會結構是階層分化之後所型塑的壹種理想社會形態,龐大的中產階級被假定為具有對社會貧富分化較強調節功能和對社會利益衝突較強的緩衝功能。這壹理論假設的前提首先是具備龐大的中產階層,其次是中產階層能夠發揮有效的作用。當前,中國的農村社會呈現的貧富分化,並未出現明顯意義上的中產階層或中間階層,普通階層和底層仍然占據村莊中的大多數。從調查經驗來看,中產階層因為具有中間性的結構位置而具備調解和緩衝的功能,這更多是基於壹種結構化的想象。恰恰從階層關係來看,中間階層也被激烈的社會競爭裹挾,在政治經濟上都趨向於依附富裕階層,甩離底層,從而難以發揮在基層治理中的“中間價值”。在這壹意義上,意圖通過結構自發調整的形式消解階層分化所產生的政治社會後果,不僅過程緩慢,而且未必能夠實現。

  鑑於此,民間力量對於緩和階層分化所引發的社會陣痛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當及時介入,促進階層間的政治整合和社會整合。在政治整合層面,中國民主化之後應該在原本建立的均平化社會基礎上的村民自治制度需要在階層分化的背景下及時做出調整。

  第壹,需要暢通群眾的政治參與渠道和完善群眾政治訴求的表達,加強基層民主建設,警惕富人主政背景下的寡頭政治的生產。尤其要保障底層群體或弱勢群體的政治權利,吸納更多的普通民眾參政議政,擴大黨和政府執政的群眾基礎。

  第二,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保護底層群體與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實現不同階層的共治共享。

  第三,新時期的群眾工作不僅要在利益分配中形成規則,而且要在“人心”安撫中樹立道義,如此方能化解階層之間利益與情感交匯所形成的社會矛盾。

  第四,在社會整合層面,要打破公共生活領域的消費異化,塑造鄉風文明的社會,通過地方政府政策引導,村兩委、村莊社會組織(如紅白理事會、鄉賢會等)落實和監督,在涉及村民生活的重大事項(如人情消費、酒席規格和規模、彩禮等)方面制定基本標準,改變和抑制盲目攀比、無序競爭的社會不良風氣,降低群眾的生活壓力,消除階層競爭的緊張感和焦慮感,進而降低貧富分化所形成的相對剝奪感。

殘害農村

作者 茆家升 寫於 二零一九年

彭湃毛澤東兩位所謂“農民王”, 是終結中國數千年“鄉村自治” 的始作俑者。他們以俄為師,在中國廣袤農村,推行暴力革命,消滅私有制。對貧苦的鄉村,做徹底的剝奪,不惜大量殺人。受害的首先是土地紅利主要提供者,也是士紳文化的傳承者,中小地主階層。而延綿數千年的宗法制度,也被徹底摧毀。億萬農民失去生存的家園,和文化道德的依託,再加上異族的入侵,從此近百年的大動亂大災難開始了!

 

彭湃本人的經歷和其家族命運的跌宕起伏,更有其標本意義。

 

上世紀二十年代,彭氏發動海陸豐起義,成立中國第壹個蘇維埃政權,先後以土地革命名義,大量殺人。大動亂曾迫使當地八分之壹人口,逃避粵港;六十年代被殺者後人,在文革期間,又以“革命委員會”名義,大量殺傷彭氏後人親屬!

 

暴力革命致使如此冤冤相報,還不該發人深省嗎!

中國歷來農耕立國。由於千年皇權不下縣和綿延數千年的宗法制度與土地私有制形成的鄉村自治狀態,先民們過着自耕自給,遠離皇權相對自由散漫的生活。幾千年來,歷經多次皇朝更迭的大動亂,戰爭、災荒、瘟疫等種種劫難,先民們憑藉腳下幾畝薄田,幾片山林,幾畦菜地,和吃苦耐勞,艱辛發奮的精神,都堅強地生存、繁衍下來了。

 

但是,也因為幾千年帝制的桎梏,儒家三綱五常的束縛,還有分散的單壹的小農經濟,產量低,物資匱乏,缺乏競爭力。加上多年的固步自封,已與世界潮流脫節,直到1840年的鴉片戰爭,中國保守的大門,被外強的堅船利炮轟開。古老的中華民族,才切身感受到危機的到來。





於是壹批批有識之士,在認真反思本國本民族種種積弊的同時,也紛紛走出國門,去見識滾滾前進的世界潮流。當然,紛紜繁雜的世界潮流之中,也是泥沙俱下、五顏六色,其中發光的不全是金子,嗓門大的不壹定就是真理。

 

果然,各種正說邪說正理歪理,都戴着各種面具,藏着各種野心禍心,打着各種旗號,湧進中華大地這塊閉塞已久的土地上來了。中國延綿數千年的鄉村自治’生態,被徹底終結,近百年來的大動盪也壹發而不可收了。

 

影響中國歷史進程的,主要是兩股思潮:壹是以英國工業革命、法國的人權宣言、美國的獨立宣言,所帶來的在器物、制度,和文化上的大變革,和由此行成的民主、科學、憲政、自由、平等、人權和市場經濟的大潮,孫中山先生所說的“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主要就是指它們。認識它,接受它並在中國傳播開來的代表人物有魏源王韜林則徐梁啓超孫中山宋教仁蔡元培胡適等,當然也包括鼓吹‘德先生’(民主)與‘賽先生’(科學)的陳獨秀。

 

在這樣的世界潮流推動下,近壹百多年來,中國發生兩件變革性的大事:壹是由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數千年的帝制,成立了亞洲第壹個民主國家;壹是由胡適陳獨秀蔡元培等發起的新文化運動,批判舊文化舊禮教舊制度,引進推廣民主、科學,及自由、平等、人權等普適價值。

 

可惜,這股民主大潮,由於人所共知的原因,在大陸中斷了,以後只在偏居壹隅的臺灣島上,才有延續與發展。

 

其二就是發端於馬克思恩格斯合着《共產黨宣言》的發表,所帶來的紅色大潮,號召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用階級鬥爭和暴力革命的手段,砸爛舊世界,建立壹個以階級鬥爭為綱無產階級專政的新世界,要消滅私有制,包括剝奪農民和小工商業的資產;要和舊的傳統做徹底決裂,甚至要破除婚姻和家庭的“束縛”,據說那樣就可以到達人人都能“各取所需”的共產主義極樂世界了。

 

今天來看別說這樣的烏托邦是如何的荒唐與充滿暴力血腥和滅絕人性,但其開始鼓吹的反剝削均貧富的主張,確實也蠱惑了壹批知識分子,願意為它赴湯蹈火,甚至流血犧牲,從而也成就了壹些早期的中國共產黨人,其代表人物有陳獨秀、李大釗、惲代英、肖楚女、夏明翰、彭湃等。

 

有兩位人物,特別值得關註。就是共有“農民王”頭銜的彭湃和毛澤東了。他倆應該是終結中國鄉村延綿數千年的‘鄉村自治’政治生態的始作俑者,是在中國廣袤鄉村推行暴力革命,階級鬥爭,和消滅私有制最有力的鼓吹者和頑強的推行者。由此帶來的鄉村乾坤大顛倒,其後果是福兮?禍兮?他倆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是農民的大救星,還是災難連年的災星?兩位之間有何異同,歷史應該如何理性客觀地評價他們?

 

說來話長,還得從中共成立說起。

中國共產黨1921年的成立大會, 是在共產國際派駐中國的代表,荷蘭共產黨員馬林的主持下召開的。(據葉永烈先生文章,1921年10月4日下午2時,巡警突然包圍了上海陳獨秀住所,逮捕了陳獨秀和夫人高君曼、壹大代表包惠僧、楊明齋、柯慶施,是馬林花了保金500兩白銀,保五人出獄的。)

 

以後長時期中共只是共產國際壹個支部。共產國際有責任給中共支部以物質援助和理論指導,比如定期發放壹定數量的盧布,當然也就有了對中共指手畫腳的種種權力,包括領導核心人員的組成,重大方針政策的制定等等。以後共產國際的駐中國代表如鮑羅廷、越飛,直到長征時的指揮官李德,都是中共頭上的太上皇。不釐清這個事實,就不能理解中共的許多政策,為何和蘇聯驚人的-致。中共領導人都在說蘇聯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當然也有個別不聽話的,比如陳獨秀,但很快被邊緣化,直至開除出黨。

 

但是,中共和蘇共所走的路並不壹樣,中共走的是農村包圍城市的路,也就是說中共是發動農村革命起家的。雖然中共早期也搞過奪取城市的鬥爭,比如南昌起義、兩次攻打長沙、攻打贛州等,但因為都失敗了,才決定革命從統治力量薄弱的地方,廣袤的農村開始,即土地革命。

 

中共黨史通常稱1927---1937年為土地革命時期。其實這個時間,還可以提前,至少可以提前到1924年7月3日,即第-屆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農講所)開學的日子。

 

雖說那時中共還沒有自己的武裝力量,沒有根據地,“打土豪,分田地” 還停留在紙上談兵階段,“農講所”還是以國民政府的名義舉辦的,但我們只要重溫壹下當時廣州“農講所”,和1927年3月成立的武昌“農講所”裏,所學習的科目,和因理論聯繫實際需要,而採取的革命行動,就能理解那短期培訓班式的“講習所”,在中共的革命史上,起到過怎樣的指導作用。

 

如廣州農講所第壹屆共有學員38人,其中共產黨員和社會主義青年團員20名,彭湃為主任。講習所註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既開設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如《帝國主義》、《社會問題與社會主義》、《中國史概要》、《中國農民問題》等,也開設軍事訓練課程,軍訓時間占1/3。此外還組織學生深入農村調查研究中國農村的現狀及問題。學生畢業後須回原地,從事當地的農民運動。

 

再看看武昌農講所。1927年3月,毛澤東在董必武等支持和幫助下,創辦了武昌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招收了700多名學員。3月7日開課。4月4日,正式舉行了開學典禮。農民運動講習所的教職員中有惲代英、方誌敏、彭湃、周以粟、夏明翰等。毛澤東親自參加學員的討論會,指導學員下鄉調查,通過實踐掌握革命的理論。

 

學員經過3個多月的學習和參加鎮壓麻城縣地主武裝紅槍會的反革命暴亂,以及粉碎反動軍官夏斗寅的武裝叛亂的實際戰鬥,不僅學到了革命理論,而且得到了革命實踐的鍛煉。

 

1927年6月18日結業後,學員們響應“到農村去,實行農村大革命”的號召,奔赴農村從事農運工作,這些人後來絕大多數都成為革命的骨幹,和老壹輩革命家。

 

這些骨幹們可以是壹群人或十幾個人,有時可以是壹個人幾個人,走進本來是相對平靜的農村。去幹什麼呢?去造反!具體點說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就是農村暴力革命,就是去終結在中國廣袤鄉村延綿數千年的“鄉村自治”的政治生態。

 

中國共產黨的興起, 就是這樣起家的。以上提到的中共早期領導人, 有兩個人最受註目。壹是廣州農講所第-期和第五期主任彭湃,另壹位當然是靈魂人物毛澤東了。他倆有-個共同的頭銜:農民王!彭湃烈士1929年就死了,而毛澤東則主宰了中國人命運幾十年。

今天,我們是否可以客觀公正地評述兩位農民王,特別是毛澤東,當年都幹了些什麼,當然是黨史上明確寫着的是,1927——1937年的土地革命,即由“打土豪,分田地”發軔的暴力革命,如暴力土改、消滅私有制和階級鬥爭等等。直到主要依靠農民的力量,奪取了全國政權。





然而未想到的是,在新政權裏,幫助毛澤東打天下的農民們,卻受到的傷害最大:從戶籍制度分成農和非農,把億萬農民作為二等公民,圈死在農村裏;再到經濟政策上的產品價格剪刀差,把農產品價格壓的很低;實行“統購統銷”,剝奪農民土地產品的支配權;當然最嚴重的還是,以農業所謂社會主義改造為名,強制推行農業合作化,小社、大社、直到政社合-的人民公社。億萬農民不僅失去了土地耕牛農具等所有生產資料,最後連活命口糧,也被以“反瞞產私分” 強行搜颳走。結果僅三面紅旗-役,就餓死了三干多萬老百姓,其中主要是農民。而這壹切罪惡的始作俑者,竟然都是號稱“農民王”的毛澤東!

 

為什麼會這樣?是毛澤東背信棄義,建國後忘了幫助他打天下的農民兄弟,而致在農業政策上,出現的壹系列失誤,釀成的惡果,還是毛澤東這個所謂農民王,從開辦農民運動講習所起,就是虔誠的馬列主義信徒,主觀上就是認為它是終極真理,所以即使到農業合作化已徹底失敗,大批農民被活活餓死,土地荒蕪,百業凋零,乃至神洲陸沉,依然我行我素,頑冥不化,死不悔改,典型的古巴格瓦拉式的共產主義原教旨主義者?

 

毛澤東是否背信棄義,欺騙了幫他打天下的億萬農民,今天還有討論價值嗎?稍加回顧,僅從延安以毛為首建立邊區政府起,看看毛們向國人,乃至國際輿論,由其喉舌《新華日報》為代表的白紙黑字公開聲明,和毛本人回答中外記者的談話,不都是信誓旦旦,壹再表明,我們決不搞壹黨專政,要保障新聞自由,要軍隊國家化,要壹人壹票無記名氏的選舉領導人,壹句話要實行美國式的民主。試問毛掌權之後,哪壹條實現了,遑論農民問題。

 

再說說毛是否為馬克思主義原教旨主義者,或曰毛是什麼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那什麼是所謂的馬克思主義的原教旨呢?在下草民是壹頭霧水,壹竅不通。只知道這股紅湯,流到那裏,那裏就是災難、動亂、血腥!

 

也有人說毛本人並不讀什麼馬列的書,壹生都鑽在中國的古藉線裝書裏,僅二十四史就讀了多遍,此言不謬,已有毛圈點批註二十四史出版為證。那毛從古藉中都學到什麼呢?對此毛倒襟懷坦白,公然鼓吹“天下苦秦久矣”的暴君秦始皇,還要“百代都行秦政事”, 還有就是贊賞並身體力行,以韓非、李斯、商鞅為代表的酷刑與陰謀詭計!壹國領袖竟然鼓吹這種封建糟粕,毛制下國人還有安穩的日子過嗎?

 

從1924的“農講所”開始,到1976年9月毛死掉,別問中共換了多少屆領導人,從農村暴力革命的角度看,毛澤東是當之無愧的領袖群倫的壹號人物,始終站在舞臺中心。也就是說中國農村問題,幾乎全憑毛澤東主宰,而且數十年是壹根“紅”線,貫穿到底的,並沒有建國前後的區別。

 

或是說就中國農村的變革而言,不能說壹切功過是非,全由毛-人擔當,比如大躍進時數千萬農民被餓死,只追究毛的壹個人的罪責,固然是不公正的,但從已披露的史實看,毛澤東絕對是罪魁禍首,且怙惡不悛,到死也沒有壹絲省悟。縱觀其壹生,如中共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方毅先生在中央四千人大會上所言,是古今以來中國第壹暴君! 對這樣禍害中華民族至深至重的惡魔,只能永遠把他釘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國人永遠以此為戒!

 

毛給國人帶來的災難,對廣袤鄉村來說,歸根結底還是土地問題。文前曾說土地是億萬鄉民的命根子,也可以說是鄉民們的保護神。我們中華民族能相對平靜地綿延數千年,其中重要的壹條,就是土地私有制,和與此相關的“鄉村自治”政治生態。只要億萬鄉民固守着腳下屬於自家的土地,戀戀不忘“落葉歸根”,中國就亂不到哪裏去。反之,廣大鄉民們壹旦失去了土地,就是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就是無根的浮萍,就是壹群失魂的浪人,那什麼樣意想不到的怪事壞事都會發生,包括自身受到侵犯和侵犯他人。

 

有人說土地私有應該包括土地所有權、土地經營權、和土地產品的支配權。其實本來沒必要這麼細分的。在屬於我的土地上,我想種啥就種啥,想怎麼種就怎麼種,乃至土地想買想賣,都是我自家的事。至於種出來的莊稼,除了交公糧,當然歸我所有。就像我開-家商店,買什麼賣什麼,是賺了還是虧了,當然也是我自己的事,除了納稅,資產也當然歸我所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未想到這些常識範圍的事,在毛時代天翻地復了。農業合作化愈演愈烈,農民們剛到手的土地證,未捂熱就沒了。壹句工商業改造,妳的商店工廠也沒了。既然土地商店工廠都沒了,還談什麼經營權和支配權?既然國家資源勞動成果和勞動者本身,都屬於執政者,在領袖專政完成之後,財富勞力都成毛的私產。還有百姓的活路嗎?出現餓殍遍地、經濟衰退,乃至文化毀棄、道德淪喪,是必然的事。而這壹切都生發於消滅私有制和暴力革命。

 

應該承認,毛死後鄧主政,實行改革開放,是歷史的進步。就土地而言,宣布解散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製,即所謂“上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來都是自己的”,也就是可以理解為在土地產品分配權上,執政者向土地耕種者,作了壹些讓步。

 

近年據說開了壹個大口子,農民有了土地經營權,政府向土地耕種者,發放了類似城市房產證的小本本。雖然它還不等于田契,還不是土地所有權,沒有突破土地權屬於國家的所謂紅線,也算是時代的壹大進步了。進步大小都是好事,都比固步自封好,更比倒退好!這也是歷史的必然。

 

說遠了,再說說另壹位‘農民大王’彭湃的故事。

而另壹位被毛親口封的什麼“中國農民運動大王” 彭湃,他的遭際,他的大家族命運的跌宕起伏,則給了我們有關農民運動,更多的信息,甚至可以說,對他的反思,有着標本意義。

 

彭湃的身世與毛澤東大不壹樣。毛只是壹個出身於小地主家庭,卻不安心務農,也不認真讀書,只是壹個遊走在城鄉之間的邊緣人物。彭湃則出身於大地主,或曰名門旺族,自幼受過良好的家庭教育,及長留學日本,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曾是基督教徒,後受俄國十月革影響,信奉馬列主義,歸國後積極從事農民運動,從理論到實踐都有重大影響,是國共合作期間,國民黨政權創辦的農講所的創始人,又是重要的理論教員。

 

應該說彭湃對馬列主義的信奉是真誠的,他歸國後的所作所為,都是他的主觀行為,並非受他人蠱惑。

 

彭1921年夏回國時,曾被主政廣東的陳炯明任命為海豐縣教育局長,後辭去。1923年發動農民運動,任農會會長。農會會員達兩萬戶十萬人,後農會快速發展至全省,彭任省農會會長。後因利益矛盾與災情,陳炯明下令解散農會,農會骨幹轉入地下,彭湃投反陳炯明的孫中山。

 

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部分勢力在上海開始清黨,捕殺中共成員,並成立南京國民政府,與武漢國民政府對立,史稱“四壹二政變”、“寧漢分裂”。彭湃時任武漢國民政府中華全國農民協會執行委員兼秘書長,被南京國民政府通緝(《國民政府通緝共產黨首要令》)。 4月底,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武漢召開,彭湃當選中央委員。7月2日,汪精衛武漢政府宣布解散共產黨機關。國共分裂後,彭湃參與領導了南昌起義。

 

1927年10月,彭湃發動海陸豐暴動,占領海豐、陸豐兩縣,發動、組織農民,成立農會,彭湃當眾燒毀自家祖傳田契,將自己的農田分給農民無償耕作,同時自己過着儉樸的農民生活。1927年11月21日,成立海陸豐工農兵蘇維埃(工農兵民主)政府,為最早的中國蘇維埃地方政權,形成割據勢力。制訂和頒布了“土地革命法規”,主張“壹切田地歸農民”,實踐“耕者有其田”。因“四壹二”清黨開始的“白色恐怖”地主得勢時採用恐怖手段濫殺農民、農會成員,而當地農民復仇時則以牙還牙也採取恐怖的方式折磨虐殺反對者。

 

彭當時的職務是“中國共產黨東江地區特委書記”。蘇維埃政權裏的共產黨員有85%是當地農民,2.3%是知識分子,這些知識分子行使大部分政治權力,而他們同時嚴格受到“東特”的控制。目前沒有史料證明彭湃有過試圖阻止屠殺的行為。1928年2月29日,蘇維埃政權被政府軍擊潰,彭湃率領殘部撤至大南山地區。

 

1928年7月,彭湃在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底任中共中央農委書記兼江蘇省軍委書記。1929年8月24日,由於軍委秘書白鑫的出賣,彭湃、楊殷、顏昌頤、邢士貞、張際春5人在上海公共租界新閘路經遠裏白鑫家中舉行江蘇省軍委會議時被捕。彭湃在獄中屢遭酷刑,拒屈,8月30日被國民政府淞滬警備司令部秘密槍殺於上海龍華刑場。

 

以上是摘錄於維基百科的彭湃詞條,應該是信史。

 

早年他是出於信仰拋棄財產而投身革命,以後歷經磨難,依然革命意誌堅定,九死未悔。直至被叛徒出賣被捕,獄中屢遭酷刑,堅貞不屈,終遭殺害,年僅32歲。表明中共早期的領導人彭湃烈士是革命的壹生,是光輝的壹生。

 

但是,彭湃烈士革命的壹生,還告訴我們壹些什麼呢?本着尋求歷史的真實,和對烈士的事業,尤其是他這位“農民運動大王”所從事的農民運動客觀公正的評價。如果不為烈士諱,彭式的農民運動,總體來說,和毛澤東壹樣是失敗的,它並沒有給他那個國中之國的海陸豐蘇維埃政權的子民們,帶來幸福安康和富足。由於延綿數千年鄉村相對平靜的“鄉村自治”的局面被徹底打破,帶來的是相互仇恨和殺戮,是動亂逃亡,以致“40萬人口的海陸豐地區,有超過5萬名民眾逃離到香港、廣州避禍。

 

此乃為何?是有悖於彭湃投身革命的初衷,還是他也奉行的是從馬克思到列寧斯大林,倡導的階級鬥爭、暴力革命,和消滅私有制的歪理邪說?網上有材料表明,應該是後者,即海陸豐的農民運動,是暴力革命的後果!

 

至於施行過怎樣的暴力?造成怎樣的惡果?網上還有壹篇題為“恐怖的海陸豐起義之革命綱領可供參考。下面是此綱領的要點:

 

壹籍國民黨者殺。二,反土地革命者殺。三,曾任文武官員者殺。四,曾充民團警兵者殺。五,曾充反動政府機關差役伙夫者殺。六,壹切地主土豪者殺。七,討租討債者殺。八,還租還債者殺。九,藏匿契據者殺。十,立妾蓄婢者殺。十壹,不服徵兵者殺。十二,當堪輿命蔔者殺。十三,當巫婆媒婆者殺。十四,吸鴉片者殺。十五,慣作盜竊者殺。十六,盲目者殺。十七,瘋癲者殺。十八,殘廢者殺。十九,老朽不能操作者殺。二十,信仰壹切宗教者殺。

 

也許事實並沒有如此恐怖,但暴力革命地區八分之壹的人口,不得不逃難,即可反證暴力革命的殘酷、暴虐和恐怖!而維基百科中的這壹句話,“目前沒有史料證明彭湃有過試圖阻止屠殺的行為” 說明彭湃對這樣的惡果難辭其咎。

 

為了說明壹種歪理邪說帶來災難的廣泛性,我們不妨再抄錄壹段,1947年邊區暴力土改時,農會公布的有關條例,來證明毛澤東、劉少奇氏的暴力土改,和彭湃的海陸豐起義,是壹脈相承的。

 

根據毛澤東着作《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的指示“壹切權力歸農會” 的精神,率先成立鄉農會,農會貼出《告農民書》,前五款是:

 

1,地主階級必須徹底打垮,不問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裝窮的地主,化裝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不管他是怎樣的人,大家要怎樣懲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2,富農的封建剝削和封建壓迫,也必須消滅。富農多餘的壹切財物,必須拿出來。罪大惡極的富農,大家要怎麼懲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3,農民當中少數惡霸、敵偽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麼懲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4,中農必須拿出多餘的土地抽出來分。

 

5,僱農丶貧農,是實行平分土地最堅決分子。這些人當中,有小毛病,不能給他們戴上二流子丶傻瓜丶懶漢帽子。

《告農民書》最後強調:“共產黨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們,有監督、審查、批評、處罰、表揚、教育的權利。” 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的支持,那麼,我們可以鬥爭,可以處分,可以撤職。(見《晉綏日報》民國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認真分析壹下,兩者有相同也有不同。海陸豐蘇維埃時代還可以避難港粵,而晉綏土改則壹直延續到1949年之後了。當然,49年之後的海陸豐,農村問題上,和全國壹樣,只能是亦步亦趨了。

未想到的是,上世紀1920年代,彭氏農村暴力革命所帶來的相互仇恨和殺戮,居然會在40年後,文革時期竟風雲再起!

 

1966年文革開始,海豐發生了反彭湃事件: 彭湃的堂侄彭科於1967年被斬首示眾(涉案者文革後被追究法律責任);曾任海豐縣長的彭湃三子彭洪從廣州華南農學院水稻生態研究所被抓到海豐批鬥,1968年遭殘害致死;年近百歲的母親周鳳亦遭到批鬥致傷並被捕入獄(周鳳早在1956年赴京,即受到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等人的接見,被譽為“革命母親), 後經周恩來干預方獲救。

 

就在彭家人在北京為營救周鳳老人而奔波時,千裏之外的海豐,“反彭”浪潮達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史料記載,1967年,“反彭”分子揚言獲得林彪“批示”,在海豐製造了血腥鎮壓和長達半月的圍剿,100多名幹部群眾被殺害,800多人被打成殘廢或重傷,3000多人被打傷---

 

關於 彭湃之子彭洪被抓走批鬥,曾失蹤十年成謎,最後確定被害致死。網上有壹張貼子:

 

1968年9月1日晚,彭洪從牢房被押走。接着,緊挨着的公安局大樓內,響徹着吆喝、毒打、慘叫、呻吟的聲音,持續至深夜。壹會兒安靜後,雜亂、急促的腳步聲又出現了。壹個老幹部偷偷爬上窗口望出去,只見幾個人用床板抬着不能動彈的彭洪,把他扔回關押的牢房。9月2日深夜,兩個農民抬走了包裹着的彭洪屍體……1978年11月,為了查明彭洪的死因,工作組決定提棺驗屍…

 

試問誰有這麼大的膽子,敢對正宗的革命烈士,毛澤東御封的“農民運動大王”,中華大地第壹個蘇維埃政權的締造者,彭湃的家族,進行如此喪心病狂的迫害?而且還那麼“理直氣壯”。四人幫垮臺後,習仲勛主政廣東時,在對彭氏血案平反過程中,還有人頂着不辦,還揚言要上告中央?下面轉壹個小貼子。

力排阻擾,習仲勛揭開“反彭”蓋子

1978年,習仲勛主政廣東後,隨即揭開海豐反彭湃烈士事件的蓋子。這年6月,省委四屆壹次常委擴大會議進行整風,習仲勛提出,應為這起駭人聽聞血案中的死難者平反昭雪。《胡耀邦與平反冤假錯案》中記載了這樣壹個細節:有人表示,對“反彭”事件中死難者,不能平反昭雪,否則就上告黨中央。習仲勛勃然大怒,對這個“殺人有理”的傢伙說:“妳要是不上告,妳就是王八蛋!”

彭氏血案終於在葉劍英、習仲勛等領導的直接干預下,獲得了平反。但卻並非如善良的人想象的那樣,好人揚眉吐氣了,壞人受到了嚴懲。對此網上也有壹個小貼子,談到此事。

 

3200多人獲平反 彭氏後人未要求嚴懲兇手

 

在彭家獲平反昭雪後,陳平和兒女沒有要求嚴懲迫害彭洪的兇手。彭伊娜說,當時國家百廢待興,我們家人壹致認為,要向前看。彭家冤案是“文革”特定歷史時期出現的問題,不是個人的問題,不應怨怨相報,否則永無了結。但是,黨、國家、民族不可以忘卻這段歷史;我們所有經歷過“文革”的人們,都應該自省和反思。

 

於1929年為革命被國民黨殺害的彭湃,在九泉下或許不會想到:他的歷史功績曾壹度遭到篡改,他的骨肉也為之蒙難。今日前來瞻仰彭湃烈士的後輩,或許也並不了解這些。

 

既然實地採訪的記者,都不談此事,我們後來人還能說什麼呢?但總是感到疑慮重重,它究竟是文革中的孤立事件,還是與40年前的海陸豐蘇維埃成立時的相互廝殺,有某種關聯?如果是前者,別說是對彭湃烈士的母親和後人,即使是普通刑事案件,100多名幹部群眾被殺,800多名重傷殘,3000多人受傷,亦是壹件極嚴重的事件,按常理那些涉案人員,在爾後的清理文革三種人活動中,必定會有相當多的案犯和作惡者,受到應有的懲處。可是我們在網上並未查到相關報道。更不可解的是,為何彭家後人等,在3200多人獲平反後, 彭氏後人未要求嚴懲兇手。只說“不應怨怨相報,否則永無了結”嗎?還是歷史根源太深,抑或有些難言之隱?

 

其實僅“怨怨相報” 四字, 已經透露出很多信息了,起碼表明它不是文革中孤立事件,而是積怨已久。而怨從何來?雖未見正式記載,但回顧歷史,只能是40年前的暴力革命了。只能推測出,當年的濫施酷刑濫殺無辜,是極其嚴重的,仇怨經久積聚,等待時機,終於在文革中,據網載以“革命委員會”的名義,施行殘酷的報復了。

 

行筆至此,我十分理解,也非常敬重彭氏後人未要求嚴懲兇手的寬容精神。我們中華民族是很講恕道的,所謂仁者愛人。他們提出的“不應怨怨相報,否則永無了結”,無啻於天籟之音。是毛時代什麼階級鬥爭為綱,全社會成了壹架碩大無朋絞肉機年代,久違了的聲音。但願我的祖國,我的同胞能早日從人整人人吃人的噩夢中驚醒過來。同胞之間互敬互愛,共建美好的家園,應該不是奢望。無論現在中國存在的問題再多,都是可以通過和平的方式,改革的方式解決的,都沒有理由要回到階級鬥爭為綱的恐怖年代,它帶給中華民族的傷害太大太深太重了。

 

結語:“鄉村自治”的政治生態,是基於千年皇權不下縣,土地私有和宗法制度的共同基礎。數千年來它既保護了我們先民的生存權利,也限制了鄉村的發展。在世界潮流的推動下,走向衰落直至消亡,是歷史的必然。

 

但是,中國人的不幸,“鄉村自治”的消亡,緣於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為代表的紅色大潮的侵入,緣於在鄉村黨組織和政權機構的無遠弗屆。以彭湃毛澤東兩位“農民王”為代表的極權者,竭力推行暴力革命、階級鬥爭、消滅私有制,和與傳統決裂,所帶來的血雨腥風、殺戮、仇恨,和餓殍遍地、文化與道德的衰退。很多傷害是長久的,很難恢復的。

農村的處境

作者 王曉陽 寫於 二零一六年

很多年前,在老家聽來的真實的故事,就讓我很震驚:壹位地主被批判,地點在他出錢捐助的小學的操場上,時間是1960年代。他當地主時蓋的房子,依然是這個村最好的建築;他蓋的學校,依然是方圓幾十裏最好的學校;再往外走,即便有更好的學校,那壹般也是其他地主修建的。同樣的命運是:這些地主紛紛在自己修建的學校操場被批判。

這個地主是怎麼死的?被批鬥後,他走出學校,走到壹座小橋,這橋也是他出資修建的。他抬起那顆剛剛被按在地上踩得青腫的頭顱,睜開模煳的雙眼,看到夕陽西下,殘陽如血。壹口真正的鮮血從他胸口湧出,大叫壹聲,栽倒水中。我腦海總是幻想着這樣壹副圖景。與真實相比,能有多大差距嗎?

任何壹個群體中都有好有壞,地主也不例外。而幾十年前中國主流文化對地主的妖魔化可以說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在“地富反壞右”中,地主不僅語序上排名第壹,其被妖魔化的程度,也是絕無僅有的。對此,我不想舉太多着名例子了,大家可以看文章後附的那篇文章。

我想說的是:當年地主中的壞分子,即所謂惡霸,遠遠比農民中的壞分子,即所謂無賴貧農,要少得多。在那樣的年代,多數地主都是有文化的,都是勤勞致富,多數貧農都是遊手好閒所致。壹位朋友跟我講過,他們家當年是地主,雇着很多長工。吃飯的時候,地主和長工先吃,然後才是地主家的女人和孩子吃。因為在那樣的年代,勞動力是需要被尊重的。每到過年過節,不認字的農民會來地主家討要對聯,地主要自己貢獻紙張筆墨,寫好了送給農民。

壹種蠱惑性極強的口號從歐洲傳到了中國,即西方那壹套。於是,煽動農民,搶劫地主。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歷史了,現在已無法改變。如果大家從此過上平等的生活,也就算了。權當80年前的地主被犧牲了壹次,換來眾生平等。(此處的平等,指的是財富結果平等,不是機會平等。80年前,機會是平等的。)

可惜,歷史不是那樣演繹的。80年後,我們又看到了新的地主。幾個月前,我去北京某地,當我看到壹位村主任指着壹塊又壹塊土地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之時,我無語;當看到這位新地主的豪宅類似歐洲領主的莊園時,我更加無語。類似的情況,這些年已經聽到、看到了很多。

我始終不反對地主的出現,因為基本的經濟學理論已經告訴我們,如果追求財富的機會相同,那麼,每個人的結果必定不同。那麼,80年來地主的變遷,僅僅是浪費了80年時間,現在我們又回到從前了嗎?

可惜不是,從80年前舊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其出現的原因、過程、結果是完全不同的——舊地主大多勤勞致富,新地主幾乎全部是依靠與權力的勾結來攫取財富;舊地主造福鄉裏,新地主橫行鄉裏,只是偶爾趾高氣揚地施捨壹下。

如果僅僅是財富的不公平轉移,倒也罷了。問題在於:新舊地主兩重天,導致了中國鄉村文化的破產,這才是要命的。

幾千年來,中國總有壹些野心家打着奉天為民旗號,爭權奪利,導致戰亂,民不聊生。但是,中國幾千年能夠順利延續,其中,鄉紳文化是個重要原因。無論怎麼戰亂,以鄉紳為主體的社會群體,他們始終勉力維持着各自所在地區的生態。中國幾千年的社會文化,基本以鄉村文化為主題;鄉村文化基本以鄉紳文化為先進文化的代表。

當鄉紳文化被徹底批倒批臭以後,中國的文化就徹底被官府壟斷了,中國的政治生態與文化生態終於墮落到了壹個表面最強大、實際最脆弱的境地。新地主既然是與權力勾結所致,那麼,缺乏文化底蘊的他們,僅僅是壹群暴發戶,他們對鄉村生態非但沒有任何有益的建設,反倒是無盡的破壞與摧殘。

新舊地主的變遷,意味着生態徹底惡化,我們失去了傳統文化的承載實體,失去了祖先的佑護。

我們失去了鄉村。 在我們失去的眾多事物中,這僅僅是壹小部分。

農村的本質

作者 趙建華 寫於 二零一九年

中國的未來就是工業化和城市化主導的發展過程,農民人口相對減少,農村社會相對縮小,農村進步並與城市融合是主要的具體內容。

中國農村問題為中國社會問題的根本內容之壹。中國農村問題主要可以以農民、農業及農村等諸方面入手。但根本的問題是農村現代化及城鎮化的提高。以農村的縮窄和城市化的全面推進為根本。因對農村問題的關註,認識到尚有若干問題需要補充,以作為農村問題的補遺。

其壹,農民的結構與變遷。現在,中國農民已經有了較大的自由活動的空間,自由活動正在接近人口自由遷徙這個世界人口管理和人權保護的慣例。中國農民由於農業經濟的發展及異地就業的興起,有了較大的變化,這種變化在結構是得到反映。農民人口,壹般認為農村出生、農村長大並將戶籍落在農村的人口,農民人口即農業人口,這是壹個以往壹直使用的定義,至今尚未完全變化。從壹般的法理含義上講,農村人口即農民,就是戶籍在農村的人口。從實際的情況來看,農村人口與農民之間有差異。其原因在於農村人口已經獲得較大的自由空間,可以在異地,尤其是城鎮地區就業及居住。這些人口的數量在今天已經非常大,占農村的人口總量不小,占城市人口的總量也不小,是城市實際人口(暫住或常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人口雖是農村人口,但不是農民。壹般的農民,則是生活在農村,以務農為主。在80年代改革開放之初,中國的農民均生活在農村,外出農村為法律和政策所禁止。農村人口100%生活在農村,允許外出打工和數量的增加是在80 年代以後,並與城市化進程同步。現在,中國經濟發展進步迅速,中國社會經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農村的社會經濟也是如此。中國農村的人口結構因此也有了巨大的變化。今日中國農村的人口結構的變化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主要的方面。壹,老年人口多。中國人口數量雖還處在慣性增長之中,而且中國農村的人口增長較城市要快壹些,但中國的農村人口結構問題中還是出現實際老齡化的趨勢,這是中國農村人口中的首要特徵。中國人口在全國範圍內出現老齡化的趨勢,農村當然也沒有例外。中國農村人口老年人多的原因,壹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長結構導致的老齡化,另壹方面,是大量年輕人口外出打工並長期居住在城鎮,造成農村人口的實際的老齡化。中國農村人口外出打工者非常多,在農村外出打工者中,以年輕人為多,年輕人以其精力充沛、受教育程度高、技能掌握多、易於流動、樂於進取等等受到城鎮異地的歡迎。這些人口在農村居住的時間越來越少,有的甚至成為城鎮地區的常住人口。在90年代末以前,農村外出打工者還在逢年過節回家,而在本世紀以來,農村外出打工者成年累月在異地工作和生活已是非常普遍。中國的農村人口外出打工過程中,由於他們與當地社會的密切聯繫和易於融入以及城鎮在接受外來人口中的政策的鬆動而從根本上脫離了農村生活。現在,農村老年人口的實際數量非常高,在江南壹帶的農村,最突出的就是老年人口多。其二,青少年人口多。與老年人口相比,青少年人口數量的比例稍微低壹點。農村青少年人口比例偏高的原因如出壹轍。農村因為大量的外出打工的青壯年人口而出現大量的留守少年兒童,這些人口不能隨父母外出,只能留在農村,在農村生活和學習。其三,就是青壯年人口的數量比例較低,留在農村的青壯年人口,大多數是文化程度較低、缺少手藝與技能的原因,不外出打工,而在農村當地務農或就業,這些人口就是現在主要的農民人口,是農村當地的精壯勞動力,是市場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過程中的農民,這些人口的數量現在越來越少。現在,中國農村的人口結構的這種情況還會進壹步加劇,其最嚴重的後果是老年人口和青少年人口的養老、社保及教育等問題。

其二,農村人口素質問題。農村人口素質就是農村人口的教育水平,教育水平的含義是相當廣泛的。首先,是科學文化素質問題,即壹般的所謂受教育程度。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及高級中學與職業教育都在不斷的發展鞏固中,農村人口的素質處在不斷的提高之中。在過去的二三十年裏,壹直這樣的軌道上。農村人口的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是相對較快的,速度和程度甚至超越城鎮人口。這有利於農村的發展,也有利於城市化的推進。其次,政治法律素質問題。在農村人口中,包括長年居住在農村的人口和長年外出打工的人口,政治法律素質的提高參差不齊,有接觸社會現實及國家政策較多而獲得較好的政治法律素質的人口,也有農村社會媒體的教育和宣傳水平較低而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質相對較低的人口,更要接受正規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機會少而造成政治法律素質較低的人口。中國正在走向社會主義的法治和社會主義的民主,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質顯得極為重要。其欠缺就意味着社會適應和社會生存能力的欠缺。未來農村發展,農村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質的提高是人口素質提高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關鍵內容。中國農村人口素質出現了大幅度的提高,這是與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同樣重要的進步。其中的根本原因有兩個。壹個是農村社會的教育程度和水平的不斷提高,另壹個是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融入城鄉壹體的全國的化的程度的不斷提高,市場經濟的自由競爭和平等抉擇提高了農民的素質。再次,農村人口的素質在不斷提高並減少與城市人口素質的差異的同時,還是存在農村人口的素質相對落後於城市人口的素質的問題。農村人口素質有待於提高。在現在的城鄉教育體制的基礎上施行必要的改革,農村人口的素質即可以在此基礎上有巨大的進步,可以逐步達到城鎮的人口的水平。今後的農村發展,還將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最重要領域,中國農村的人口的素質的提高也將是壹個重要問題,中國的農民的素質問題還將是中國人口政策和農村政策的關鍵。

其三,農民教育問題。教育是國家發達和社會進步的根本大計。中國農民素質的提高和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的進步要以教育為根本。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的進步的取得以及今後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尤其是以工業化和城市化推動農村現代化和城鄉壹體化進程,中國農民的教育問題更顯突出。中國農民的教育問題在過去幾十年裏取得了重大的進步,從根本上提高了農民的素質和農村的進步。當前,中國農民的教育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需要着力解決。壹,學齡人口的教育水準的提高。農村絕大多數的學齡人口在接受國家的國民教育。在小學、中學階段,農村享受國民義務教育,農村人口的入學率已經普遍提高,農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大為提高。但在學齡前及高中以上階段等人口中,農村人口的受教育機會和程度比較低,有待於大力提高。其二,社會教育的重視與展開。農村地區,地廣人稀,教育基礎設施及師資力量分散而薄弱,與城市地區相比,差異巨大。在社會教育方面,尤為嚴重。要提高農村地區的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質,必須重視和展開社會教育。壹方面,農村地區可以舉辦無形或有形的社會教育,以就地提高農村人口的素質。另壹方面,可以開放城市的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輸送社會教育。現在,城鄉之間的交通、通訊及人員交流十分頻繁,展開城鄉聯繫及壹體化教育十分有利。三,國家在農村教育中的支出的增加及收費的廢止。中國農村,絕大多數是地廣人稀的零星部落式據點,生產作業和生活方式落後。農村發展並不是以此種落後的方式取勝,而是以人口素質的提高、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建設來實現進步與現代化。農村教育在此種現代化過程中的作用非凡。國家在農村教育中的支出需要增加,國家在農村的稅收需要減少,這是國家的宏觀手段。這些費用最終用於對農村教育的支付。如取消農業稅、免除農村高中以下學生的學雜費、補償農村學生高中以上和職業教育階段的書本費等等。提高農民子弟從小學到大學的獎學金、助學金的標準。農村教育是百年大計,要常抓不懈。

其四,農民生活問題。農民成為中國社會經濟中的壹個特殊階層,有別於壹般的非農民(絕大多數的工人及幹部),此種情形由來已久。八十年代以來,中國改革和建設首先從農村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和人民公社解體開始,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民眾生活改善也首先從農村開始,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因此發生巨大的變化。現在,農村社會和城市社會的相比,差距依然存在,有些方面還有差異擴大的趨勢存在。農民生活問題是其中的主要內容之壹。中國農民生活與城市居民生活差異總體有所下降。城市社會的交通、通訊、醫療、衛生以及自來水、排汙等等基礎設施無法向農村延伸,兩者差異巨大。農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等等因此受到直接制約。中國農民的基本生活包括衣食住行、娛樂等等方面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農民生活問題不但是中國農村的重大問題,而且也是中國社會的重大問題。農村生活問題的解決,壹方面,在於農村自身的改善和提高,如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另壹方面,在於中國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將農村人口聚集到城市,減少農村人口數量,撤併小鄉村,減少鄉村數量。農民生活的解決是中國的現代化的基本問題之壹。

其五,農民就業問題。中國農民階層在全社會占50%左右的意見,這些人口的上來源主要在於其自身的勞動,其中包括年長的農村人口。中國農民的生存有着比城市人口更為艱辛的社會制度環境。中國農民在過去幾十年裏的巨大進步依賴於三個方面。第壹,是農村人民公社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的解體以及分田到戶承包責任制的落實,這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勞動積極性,糧食生產和副業生產立竿見影,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農村在短短幾年時間裏解決了吃飯穿衣問題。第二,是農民異地打工。許多農村勞動力從低技術、低水平、低效率的農業生產中解放出來,到城市地區打工,掙到意想不到的錢,實現了致富之路。第三,是農村副業和鄉鎮企業的大發展。這壹方式介於農村聯產承包和外出打工之間,是第三種的新的農村就業方式。這種方式,不但讓農民可以適當從事農村勞動,以減少田地的荒蕪,而且還可以就地發展工業,可以促進農村的工業化及減少城市就業壓力,是壹種非常好的農村就業方式和農村生產方式。現在,農村及城市的面貌大為改善,農民就業問題的內外條件和環境大為改善。農民就業問題,不但是農民和農村問題的內容,而且也是城市社會的問題。其中,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城鄉壹體的勞動力市場的初步形成,中國農民的就業已經處在市場的原則限制之下,政府行政限制已經較少。農民與城市居民的就業的最大的限制就是農村人口與城市人口在自身的能力上面的差異。其次,農民自身素質的提高,壹方面,是農民文化素質的提高,另壹方面,是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現狀和經歷已經造就了新時代的新農民,農民就業在農民自身而言已經具備了市場適應和競擇能力。當然,國家政策,尤其是城鄉壹體的政策,為農民就業打開了廣闊的市場。中國農村相對落後,這種落後相對體現在農民的生活水平方面,而中國的農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則以中國的農民的就業政策為根本途徑。這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就是將廣大人民群眾的福祉放在根本位置。農民就業的根本出路在於農民的國民化。

其六,農村社保問題。中國農村社會處在變革過程中,這種變革是制度的改革和社會的變革,是中國走向現代化的必然之路。中國的農村,雖然東西南北中的區域差異巨大,但存在異地同構的基本特徵。農村的富裕的根本出路大致相同,即農村聯產承包,農民外出打工,農村鄉鎮企業發展等等。目前而言,大致的情形相同。現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進入壹個較高的水平,中國農村社會相對較為滯後壹點。但從中國農村的本身來看,也存在飛躍性的發展。這可以從中國沿海絕大多數的城市的巨大數量的外來工人的情形可以看出。中國外來工人的主體就是農民,即農民工。這些農民具有較高的收入和較高的生活水平,還有養家煳口的能力。這個人口數量約在3億左右,這個人口數量應放在農村人口的總體中,用來衡量農村的社會經濟現狀,除非這些人口完全脫離農村,進入城鎮上體系。目前,中國的社會經濟的發展正在催生全社會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其中,農村相對受到忽視。中國農村人口眾多,深刻影響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進步。因此,中國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設必須將農村包含在內。中國的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壹個復雜的問題,其中的影響和制約因素包括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農民收入、農村管理水平、農民積極性等問題。

其七,農村規劃問題。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長期受到國家政策的深刻影響和控制。在人民公社期間,中國農村完全是純粹的計劃經濟和集體勞動,社會控制相當嚴密,農村和農民完全在國家計劃和指令下生產與生活。農村的巨變始於農村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和人民公社的解體,壹方面,生產關係得到調整,計劃經濟和集體勞動完全改變,農民從桎梏中解放出來,另壹方面,生產力得到解放,經濟和生產水平快速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農村開始發生革命性的深刻變化。現在,中國農村在中國城鄉社會經濟中長期的快速發展後出現了巨大的變化和進步。這些進步主要表現在農村的不斷富裕、農民素質的不斷提高、農民就業定居的不斷提高及農村生活水平不斷進步等等諸多方面。農村的進步是全面的。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國農村存在着諸多方面的問題,與其他涉及農民的焦點問題壹樣,均對中國農村及農村中國城鄉的整體發展產生深刻的影響。其中之壹,就是農村的規劃問題。

在中國,規劃受到重視亦在八十年代以後。在八十年代以前,規劃因各種因素出現過停頓。八十年代以後,市場經濟的改革與建設步步為營、步步前進,規劃也成為其中的壹個核心,受到重視。在城市城市發展過程中,規劃被稱為龍頭。現在,中國城市化及城市發展過程中,規劃受到重視,科學合理和經濟主導的規劃得到廣泛應用。規劃的質量從八十年代以來壹直在提高之中。這其中,壹方面,規劃的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另壹方面,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再者就是社會的全面開放。

中國農村是中國社會的壹個重要內容,就地域而言,比城市廣闊,就人口而言,比城市人口多,就資源和環境而言,農村也有其重要意義。農村需要有城市壹樣的重要的規劃。目前,中國農村,因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帶動而產生了巨大的變化。這種變化的根源並不是國家對農村的投入所產生的,而是中國城市經濟發展與工業化、城市化省被動帶動的,中國的農村富裕來源於農民進城打工和鄉鎮企業的發展。這種背景之下,農民的富裕和農村的發展面臨諸多問題。其中,農村的無序的發展成為引人註目的問題。這種發展,浪費土地,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影響人居,極為不科學和低效率。究其根源,就是農村規劃的欠缺和落後。

農村是零星的居民定居點,往往是幾百人壹家。在空間上,不易展開大規模的規劃,既有的規劃也往往得不到落實,即使落實的規劃也得不到良好的效果。八十年代以來,中國農村就有不少的鄉鎮規劃、村鎮規劃,但由於指導思想陳舊,多半是壹些非常低水平、陳舊的指導思想,根本未把中國工業化、城市化及城鄉壹體發展的大背景吃透。因此,農村規劃成功者較少。

農村邁向現代化是中國社會的必由之路,壹方面,農村的人口肯定會不斷較少,農村的居住點的形態也會不斷地變化,另壹方面,農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也會逐步與城市接近。農村社會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在內的人居環境也必須是與城市接近的。實質就是城市和鄉村的壹體化規劃和壹體化發展。農村以其特殊的自然環境及人居特點與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在規劃上肯定會有壹定的特殊的要求。中國的農村社會,從東到西,從南到北,有許多的差異,但在人居分散、經濟落後、基礎設施薄弱等等方面卻有共同點。

中國農村規劃,首先,要放在城鄉壹體的統壹規劃之中,城鄉壹體的規劃是國土規劃、經濟規劃、基礎設施規劃、文化科技規劃等的綜合規劃,全國壹盤棋要包括城鄉壹盤棋這壹因素。其次,農村規劃要放在工業化、城市化不斷進步之中考量,農村的社會縮窄、農村的村莊合併等等超前發展。其三,農村規劃針對的是人,以人的標準衡量城鎮規劃,也同樣以人的標準來衡量鄉村規劃,鄉村規劃以人為本,城鄉規劃在人的層面上統壹。

其八,農村管理問題。中國農村發展的諸多問題之中。農村的管理問題也是較為突出、較為尖銳的問題之壹。中國農村長期以來是低生產率水平、低素質人口、低生活水平的結合地,農村實際上成為中國的落後之地。在今天,中國的經濟取得巨大的發展,社會進步巨大,農民生活大變樣,農村獲得長足的進步。但與城市相比,落後依舊。中國農村落後是全面的,物質落後不必說,非物質的落後也是相當突出,其中之壹的管理就是如此。

農村的管理,大者就是國家對農村的管理,即國家的行政管理。以中國的特殊的現狀而言,還包括中國共產黨對中國農村的管理和控制。小者就是農村社會本身的管理,即農村社區的管理。現在,中國國家法定的行政管理的最低層級是鄉鎮壹級,村壹級則沒有正式的國家行政管理機構,村壹級的管理有自治和鄉鎮代管。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則由村壹級開始,壹般的村莊均設有村黨支部,村黨支部的權威要高於村民自治委員會,即黨支部的權力大。目前,農村的社區管理機構是村委會,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村委會主任,由村委會主任負責管理工作。這個村委會負責村壹級的自治管理,並向鄉鎮壹級機構負責。村委會壹級的領導人有壹定的工資收入,但並不太多,他們壹般另有兼職。村的黨支部是書記負責制,由全體黨員選舉產生。

現在,村黨支部加上村民委員會的農村勞動模式在全國範圍內已舉辦建成。這種領導結構在農村的管理中,有不少成功之處,應予肯定。但是,隨着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治文明建設的深入發展,農村管理工作還有待於大力提高。

首先,是農村領導制度的法制化,要制定規範、詳細的村鎮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到事事有法、處處有法。同時,要將法律教育、宣傳到位,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

其次,要精簡鄉村領導機構的人員。現在,鄉鎮壹級的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非常多,要全面地撤併與精簡,做到精確高效。村壹級,黨政兩套班子及其輔助人員在內,數量也相當可觀,也需要進行必要的精簡。村壹級的組織,以社區管理為目標,不以行政管理我目標。中國的鄉鎮和村兩級的機構可以在面向社會和市場,以服務為目的,以精確和效率為追求目標,首先落實小政府大社會的目標。

再次,要全面公開村務,將鄉鎮和村壹級的政府機構處在公開和透明狀態,隨時註意接納社會和群眾意見,隨時可以接受檢查、接受批評,問責制、罷免制切實落實。

其九,農村市場問題。中國是壹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市場經濟制度自八十年代以來,得到逐步的建設,從原來的壹大二公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和國家管制經濟慢慢轉軌自由競爭和法治規範的市場經濟,期間,中國逐步建立了全國城鄉壹體的社會主義市場。目前,中國市場經濟建設還在不斷的先進之中,中國的農村作為中國市場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建設和改革中得以發展。

中國農村的市場,由於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以及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素質、社會管理等諸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還有許多缺陷,與城市地區相比,與規範的市場經濟相比,與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相比,均有較大的差距。中國農村需要進行市場建設。

中國農村的市場,壹方面,是農村產品及鄉鎮工業品進入並交易的場所,另壹方面,也是農民進入並交易的場所,於農村而言,與城市而言,農村市場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國農村的廣闊的地域及中國農民龐大的數量,決定中國農村市場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國農村市場存在以下幾個主要的問題。首先,是中國農村市場管理問題。市場管理是壹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有健全、合理的法規,要有切實可行的政策,要有科學的手段和發達的技術,要有訓練有素、敢負責任的管理者隊伍。現在,許多農村地區,假冒偽劣泛濫,投機取巧泛濫。其中,中國農村市場中的食品安全問題,尤為嚴重,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註,需要引起國家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並着力解決。其次,是中國農村市場建設問題。市場經濟的有形目標就是市場,市場建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發動機。市場經濟的建設不但是經濟發展的動力,而且也是生活進步的源泉。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過程中,市場建設尤其是城鄉壹體的市場建設是壹個關鍵。再次,中國農村市場問題中,還有壹個農村如何利用要素市場的問題。由於要素市場具有技術規範、資源精粹密集的特點,要素市場的主體必定在城市,但以城市為基準和中心的要素市場必須延伸和服務於農村市場。中國農村市場的全面規範建設和管理是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之壹,有着國家發展的戰略意義,這不但是農村與城市的經濟壹體化的必要,而且也是農村與城市社會壹體化的必要。

其十,農村基礎設施。中國農村是相對落後的社會經濟發展區域和社會生活進步的區域,中國農村的落後是壹個綜合現象,是經濟發展、人口素質及基礎設施等等諸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結果。

中國農村的基礎設施的內容相當廣泛,包括硬的和軟的,有形的和無形的。目前,中國農村的基礎設施是全面落後於城鎮社會,這是社會經濟落後的產物。在壹般的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使城鄉之間的基礎設施大致處在同壹水平之上。城市地區僅有某些地方優於農村地區。總體而言,城市與鄉村的基礎設施都需要大力發展。中國的未來發展必然會趕上當前的世界先進水平,鄉村地區的城市化和城鄉壹體化發展也將是必然的,鄉村地區的基礎設施的發展與城市壹樣重要。農村地區的基礎設施中,尤以交通、通訊、能源、給排水等為重要。目前,中國農村地區的交通和通訊已經有了長足的提高尤其是通訊,農村地區與城市的差距已經相當小,而在能源等方面的差距,還是比較大。

農村基礎設施的提高是農村社會經濟的進步的必要內容,也是中國現代化的必要內容。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壹方面,需要全面滿足農村社會的需要,使農村社會的生活水準因基礎設施的改善而全面提高,當然,農村地區也會因基礎設施的改善而促進經濟發展。另壹方面,也要全面考慮中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所要付出的巨大的成本以及基礎設施建設所能夠帶來的巨大效益,要將農村的分散、零星率先通過集村並鎮及城鎮化進行解決,以求科學、合理地進行農村基礎設施的規劃與建設。

其十壹,農村資源問題。中國農村有着豐富的資源,也是農村的優勢和特點所在。中國農村的資源,從廣義上講,可以分成兩大類,即人力資源和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就是農村勞動力,中國有近7億農民,其中,勞動力在四五億之間,這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資源庫。由於中國農村人口生活低水平等原因,中國農村勞動力具有非常低廉價格的特點。中國農村勞動力價格低廉是中國在全球社會中最大的競爭優勢。中國經濟發展,尤其是外貿出口的增長,都有賴於中國廉價的勞動力的競爭優勢。中國廉價勞動力的源頭在農村。中國未來發展,還是以中國廉價勞動力的充分的價值實現為基礎,廉價勞動力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源泉。中國農村的自然資源主要是耕地和牧場等等土地資源,直接由農民經營。礦產資源、石油天然氣等屬於國家所有、國家經營,與農民沒有關係。在農村的耕地和牧場等資源是中國農民的立足之本,是賴以生存的資本。就目前農村而言,耕地和牧場等資源存在着浪費、破壞等不良狀況,其中的原因,有與農村生產方式落後、管理水平落後等原因。在江南的某些地區,存在土地荒蕪、土地被城市化所侵占等狀況,而在西北等地區則存在大量的牧業過渡發展導致草原沙化等惡劣情形。這些情形對農村地區的資源及社會經濟發展均有極大的破壞作用。是中國社會經濟和現代化進程中的巨大障礙。

中國農村資源問題,即人力資源而言,主要是積極提高素質,使勞動力的價值不斷提高,在國際國內的競爭中發揮出色的作用。中國勞動力低廉的深層次原因,就是勞動力素質在當前的科技發展主導下的工業社會中顯得低下。許多產業需要有高級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中國缺乏這樣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在中國的農村地區尤其顯得突出。因此,中國的許多高科技和資金密集產業無法取得競爭優勢,無法形成世界優勢。中國在世界工廠的建設中,在充分利用農村勞動力的低廉優勢的同時,要全面着力提高中國農村勞動力的素質。中國農村勞動力不但低廉,而且豐富。中國農村存在勞動力的過剩。在中國農村發展過程中,充分消化和利益勞動力是壹個根本性的問題。就業是民生之本,充分利用農村勞動力,是中國農村及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關鍵。中國農村的土地資源對自然資源的出路,在於積極保護和合理利用。壹方面,要充分地實施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針對新情況,制定新戰略,如更加十分珍惜和保護受破壞的農村資源,以做到長久的資源可持續開採利用。

其十二,農村環境問題。中國農村的發展依地域而言,有巨大的差異。中國農村的發展給中國的農村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提高,農村面貌大變。中國農村的發展也給中國農村帶來了不少的負面影響,其中,中國農村的環境問題是顯得最為突出的壹個。

中國農村的環境汙染主要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面。第壹,是農村生活垃圾。當前農村,農民外出就業和居住頗多,長年常住農村的人口大為減少,但是農村生活垃圾卻比以往更多了。究其原因,壹方面,是農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的日用消費品轉向採購,垃圾不斷增加,這與以往的農村人口眾多但消費品缺乏、生活垃圾少不同。農村的人口減少不及農村的生活垃圾的增加。另壹方面,是農村的有機肥料的減少和無機肥料的增加,農村的生活垃圾許多並不像以往那樣轉化為肥料,而是轉化為垃圾,放置於農村的許多角落,長年沒有得到合理的處置。第二,是農村的鄉鎮企業及城市工業所排出的汙物,這些汙物給農村造成惡劣的環境汙染,許多無法因垃圾處理設備的運用而得到解決,農村汙染因此有加重之勢。第三,農村破舊房屋等原來的生產、生活用品的放棄,是介於生活和生產垃圾之間的垃圾。在農村,清汙、除汙、排汙的條件頗差,環境問題十分嚴重,給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中國環境問題是未來中國農村發展的根本出路之壹,解決此問題,根本出路在於管理和技術以及資本的投入。壹方面,要從汙染的源頭上解決問題,即將生活垃圾、生產垃圾、工業垃圾等集中排放、集中清潔,另壹方面,要將現在的汙染地進行綜合治理,清汙、除汙、排汙,清潔環境,美化環境。建設現代化的新農村,解決環境問題,不但迫切,而且長遠。

其十三,中國農村的房產資源問題。中國農村自八十年代以來,發生了社會經濟的巨大變化。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極大提高。其中,最具有標誌性的是農村的房產。中國農村,在八十年代以前,幾乎沒有多少的變化,尤其是人們賴以生存的房子。在八十年代以前,房子造得很少,造的多半是壹些堆放雜物和圈養畜牲的小屋。而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國農村的房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大量新房拔地而起。原來的農村面貌壹下子大變樣。新房子壹般比老房子要好,在房子的面積、房子的造型、舒適度、實用性等等均有明顯的提高。其原因,壹方面,在於農民外出打工或參加鄉鎮企業工作後的收入,有大量的剩餘資金用於房子的建設。另壹方面,是國家在農村建設給予的必要的支持,主要是房子建設的宅基地的審批的放鬆和低廉價格。現在,中國的絕大多數農村,房產資源充裕以及房產空置是十分突出的,許多地方已經成為壹種非常突出的資源浪費現象。這在富裕的沿海城鎮郊區農村顯得尤為突出。

任何科學合理處理農村房產資源問題是今後中國農村以及整個中國社會的壹個重要問題。壹方面,大量空置農村房產的資源浪費和資源破壞已經成為中國農村和中國全社會的大問題。農村的房產,新舊房子在壹起,人均而言,已經大大超標。許多地區,在新房子建設的同時,並沒有將原來的舊房子拆除,新舊房子在壹起,完全超出人們的實際需要,房子過剩成為突出問題。房子過剩,帶來諸多問題。首先,是資源浪費問題,其次,是未有人居住的房子的壽命會相對較低,再次,大量的土地占用,變相閒置,影響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另壹方面,隨着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中國農村人口進城就業居住的趨勢還將不斷的持續下去,中國農村人口減少的趨勢還將保持。中國農村的房產的過剩也會持續不斷的加劇,這是中國農村必須着力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以目前的情況而言,科學合理地處理農村房產資源的空置與浪費的方式就是將農村房產推向市場,使農村房產成為商品,任其流通和流轉。壹方面,可以在市場中獲得壹個房產的合理價格,另壹方面,可以在市場中流轉房產,使房產流轉起來,不但可以解決農村房子的空置和浪費,而且可以解決市場上的房子的需要者。中國的市場經濟建設已逾二三十年,許多商品已經市場化,僅有農村房產這樣少數的大宗物件尚不可以流通,這是極不妥當的。農村房產流通後,農村房產即成為商品,成為市場上有形的價值物,農村房產的新陳代謝即納入中國市場的宏觀範疇,是中國未來農村市場經濟、社會經濟發展和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必要的舉措。

要實現中國住房的流通,有兩個方面的基本問題需要解決,壹個是農村房產土地價格的市場化,即農村現有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完全商品化並附着於工業化之上。壹個是農村人口戶籍登記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即買房者落戶的自由,以及農村買房者戶口進出的自由。農村房產流轉需要中國戶籍制度的配套。

實現農村房產流通及戶籍開放後,農村納入中國城鄉壹體的社會體系,農村即成為開放的系統,不再封閉和愚昧,農村社會改革大為進步。這是壹項必須及時實行的農村政策。同時,落實此項政策後,中國農村的財富會得到真正體現,中國農村的富裕度會上升,是調整目前城鄉、工農貧富差異的佳策。

其十四,農村工業化問題。中國在八十年代發展了鄉鎮企業,這是中國八十年代工業化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原動力之壹。鄉鎮企業及其低技術、勞動密集、產品價廉物美等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在八十年代初,成為中國農村工業化的潮流,在當時的農村是十分有益的。但在經過二三十年的發展後的今日農村,鄉鎮企業已經不再像以往那樣有影響,農村工業化出現了問題。農村工業化有諸多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壹,技術落後。在農村地區,勞動力素質較低,發展工業僅能夠發展壹些勞動密集型、技術水平低、資金需求少的小工業,其效率和水平均相當低。其二,汙染高。工業發展帶來的廢物不可避免地遺棄在農村地區,而農村地區又缺乏環保的發展鄉鎮企業技術和產業,不適應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其三,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通訊等在內,相對落後,不適應工業化所要求的標準,阻礙工業發展和效率取得。至此,中國農村的工業化問題不能像以往那樣就地解決,而是應該放在農村地區的城市化的框架下發展,中國農村地區的工業化要以製造業產業集中化形式出現,即以製造業基地、產業基地、開發區等等形式出現。實質上是壹種大規模的產業化、工業化並與城市化結合來實現農村的工業化。這是壹些發達國家走過的慣常之路。

其十五,農村農業問題。中國是初步工業化的新興工業化國家,農業正在工業化。中國農業在GDP中的含量已經非常低。中國農村的未來發展,農業作為產業分量而言,並不是壹個主要的問題。中國農村的發展未來,壹個是人居的現代化,另壹個是人口的城鎮集中化,農村將是壹個人居現代化的形態的地方。農業問題是壹個集約化和工業化的問題,農村提供廣闊的土地資源和水利資源。農業以科技和管理及資金投入為發展動力,農業就業者是技術人員,而非傳統意義上的農民或農村人口。目前,中國農村農業零碎經營者頗多,這是中國聯產到戶、個體經營的延續,但是,這已經非常不適應現代社會和現代農業的需要。壹方面,是農村因此經濟效率低下,農民因此不得繼續富裕和發達,另壹方面,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面前,其比率日小,日益被邊緣化。中國農村的農業也需放在中國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中,以工業化和城市化來推動。農業以科技、解約、管理、人才和資金來推動。中國農業是壹個工業化發展的問題,是壹個農業現代化的過程,而不是農村問題。農村現代化的問題,與其說是壹個農村問題,不如說是壹個城市化的問題。實質而言,城市出發解決農業問題,實現農業現代化,更能夠養活農民及非農民,而以農村出發解決農業問題,則是農村本身的問題,僅能夠解決農民的溫飽及其小康問題。農業產業問題要把握農業占據國民經濟壹定比例的工業化國家的指標,中國也須朝着這個方向發展。

其十六,中國農村社區建設與有效管理問題。中國農村有中國共產黨和村民委員會雙重領導,即黨政共同領導,村委會受到村黨支部領導,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分別由黨員大會和村民大會選舉產生,其中,村黨支部由兩級民主集中制選舉產生,黨員大會選舉村黨支部委員,委員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在壹般的村裏,村由若幹個村民小組組成,由組長領導,組長有村民直選或指定。大的村成立黨總支,黨總支與村支部壹樣,是黨的基礎組織。這樣黨政兩套班子管理村事務並向上負責。與以前人民公社相比,村黨支部兩套班子的領導和控制力遠為減少,許多地方幾近鬆散狀態。村黨政領導與以往相比,有兩個明顯的特點。壹個是黨政兩套班子均有選舉措施,大致代表基礎民意,這與以往的上級任命和虛擬選舉相比,進步很大。壹個是黨政兩套班子的領導職能較為公開,村務公開成為常規。再壹個是黨政兩套班子從以往的控制轉向服務,面向村民,為村民服務的意識深入到兩套班子成員之中。當然,並不排除壹些村領導的徇私枉法和貪贓枉法的情形。農村黨政兩套班子的領導的進步是中國農村進步和發展的重要成果。

目前,農村社會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下發生着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以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口素質提高為動力的,農村社會的領導和管理也隨之突出許多變革的要求。其中,現代社會的社區建設與社會管理是在現在農村控制和管理的新模式。其特點包括,壹,社區建設更加註重人的因素。以農村社區的村民為本施行社區建設和管理。二,社區建設註重服務意識,以提供各種服務為目的,以滿足村民的需要為目的。三,社區建設和管理註重低成本和高效率,以義務為主,收費為次,較現在的兩套領導班子的運作費用低得多。這是壹種現代意義的小區管理模式。四,社區建設和社會管理以公共服務和自願為原則。不強制於人,不壓制人,是以人的自由和自願為原則的。社區建設和社會管理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指導,是壹種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和服務模式。六,社區建設和管理是壹種公開透明的模式,管理者、服務者與其對象開放、互聯、融為壹體。 

毒害農村

作者 鴻路 寫於 二零一九年

寬甸縣位於遼寧省東部山區長白山脈,山水清秀,民風淳樸。可是,壹提起幾十年前的土改運動,便有人發出這樣的感慨:“窮山惡水出刁民。”這是說“颳大風(土改)”那年,寬甸打死了很多人。當年,負責遼東土改運動的是中共元老陳雲,包括協助其做此項工作的江華(最高法院院長)。然而,寬甸土改之真相到底如何,卻如壹道緊閉的城門。但事情往往越是遮蔽,人們越是想探個究竟。終於,這段歷史得到了真實的記載,即尚振生先生主編的《寬甸風雨錄》,雖然,有些資料未能如實收錄,但畢竟有助於對土改真相的了解。

寬甸縣土改始於1946年6月初,貫徹中央發出的“五四指示”,即《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中共寬甸縣委抽調幹部組成土改工作團、工作隊或工作組深入鄉村開展土改運動。但猶如壹出戲的序幕,不到半年,國民黨軍進占寬甸(1946年11月2日),土改被迫中斷。正如中共所宣傳的那樣——國民黨是“兔子尾巴長不了”,剛過半年便倉皇潰逃,中共壹舉收回寬甸縣城(1947年6月7日)。隨之,土改的大戲又繼續上演了。

 

6月中旬,中共寬甸縣委組織工作隊下鄉,去各鄉發動群眾向地主“要糧要地”,即土改時農民分得的土地和糧食,國軍進占之後,又被地主要了回去。工作隊在各村組織“要糧委員會”,除此而外,還有“翻身委員會”、“翻身隊”、“解放隊”、“窮人頭”、“農民黨”等等,猶如雨後春筍。開始去地主家要地要糧的人,大都對於“要地”心有餘悸,“擔心要了地國民黨再回來,白出力得不到糧食。”(引自《寬甸風雨錄》,下同)所以,覺得以“要糧”為上策。“男女老少壹窩蜂,冒着雨到地主家要糧”,不給糧的就“牽牲口、拿東西,甚至拔鍋,逼迫地主交出糧食”,甚至不交出糧食就要殺牛。但是也有的“地主把糧食藏起來,哭窮說苞米倉子是空的,沒有糧食,要糧等秋後給”。由於,“群眾不敢要地”,結果,“造成部分退出的土地荒蕪或者拋棄”了。

 

六月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七月便是驕陽似火了。東北局發出了《關於挖財寶的指示》,隨即全縣轉入“砍大樹、挖財寶”的鬥爭,所謂砍大樹,就是把地主鬥倒,比如把樹砍倒;挖財寶,又稱挖底產、浮產,就是除了沒收土地、牲畜而外,還要搜出地主家隱藏的家底財產,又叫“封產挖浮”。8月初,縣委工作隊在鄉村舉辦訓練班,培訓了壹批骨幹力量,掀起了鬥爭的熱潮——大川頭鄉用下“請帖”開會的欺騙手段,將全鄉地主、奸霸(當時用語,包括壞蛋)集合在圈場村小學校裏,全部關押起來。由訓練班每天拉出地主、壞蛋若干名批鬥,次日打死3人,打傷30多人。由於壹窩蜂似的群毆,有的“翻身隊”員被誤傷,“區委書記李鐵壹也挨了壹棍子”。

 

長甸鄉對訓練班的150多人進行“洗刷”(整肅),將三代之內有地富分子的人清除,留下了“根正苗紅”的70人左右。然後,開展“封產挖浮”。“蘇甸村組織13個貧農小組,闖進地主家鬥了31戶”。全鄉14個村,逮捕300多人,村村都有拘留所,凡是地主每斗財物必分光。

 

下露河鄉“訓練班80多人壹同去地主家吃”,因為地主供不起這麼多人的酒飯,便動手將東西查封,把人押起來。“馬架子村群眾將地主李某、石某家墓塋挖開,挖出塊銀牌子”。同時,“被斗的地主壹律趕到山上破屋裏住,讓他們開荒,要飯吃。給地主掛上牌子,見了群眾站在遠處彎腰脫帽,鞠躬問安……”虎山鄉“太平村查封了27戶,不管窮富只要是壞就鬥爭”。王某當過國兵,後參加共軍,聽說家裏人被翻身隊關押起來後,帶着部隊的信函回來要求釋放家屬,結果,被翻身隊的捆綁起來,用亂石砸死。

 

樺樹甸子村打死60多人。

 

中小學教師被“打死了32人,教師普遍被卸職,受到打擊,認為

教師沒有壹個好的”。(1948年10月“中共寬甸縣委的工作總結”)

 

石湖溝鄉“楊木杆子村(農會)邱會長將地主心挖出來咬着吃了。”……

 

在這場“大風暴”中,從縣城到鄉村,無論是種地的,還是經商的,或者是教書人,等等,說不清有多少人被抓、被關、被打、被殺,還有死於襁褓中的嬰兒。

 

中共縣委書記劉文伯說過“全縣打死幾千人”,以至“寬甸在全國解放區是最突出的了”。由此,犯了“左傾冒險主義錯誤”。接着筆鋒壹轉:“但有近萬人參軍參戰”,此時“遼東在久戰之後急待補充兵員”(陳雲)。江華曾言,“黃凱同誌(曾任中共安東省組織部長)報告了參軍熱潮,陳雲笑着說好啊!”(劉文伯《會議記錄》1948年第壹本)在“打江山”人的眼裏,打死幾千人,換來近萬人參軍——損失是“最小最小最小”,成績是“最大最大最大”。(林彪)中共不搞“和平土改”,而搞暴力土改,殺地主,分田地,讓得到土地的農民“保田參軍”,成為共產黨源源不斷的兵員。學者丁抒認為,毛澤東通過這種發動群眾,奪回土地的辦法,為了把農民吸引過來,武裝起來,讓農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對立起來,農民走投無路,只能跟着他走,此乃秘而不宣之目的。

 

寬甸縣,人稱“八山壹水半分田”,土地與山水相比顯得寥若晨星。在這片珍貴的土地上,寬甸農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復壹年,似乎已忘記了腳下的黑土地浸透着多少無辜者的鮮血,包括年輕人。

暴力土改

作者 季鵬 寫於 二零一八年

總體看來,所有毛式運動都是罪惡的代名詞,包括毛所謂的“人民內部矛盾”的對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和 “三大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它們本質上都是毛為實現其極權統治、徹底奴役全國人民而使出的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殺雞儆猴的把戲,其目的、本質與對敵鬥爭壹樣,並無區別。

   不過,從源頭上看,從其罪惡的烈度、廣度及後果的影響上看,為首卻當推“土地改革”(簡稱土改,又稱為“土地革命”)。然而偏偏這壹毛共製造的最大、最早、最惡劣、最殘忍、最後害無窮的“運動之母”,卻壹直沒有受到清算,沒有徹底平反昭雪和正本清源,如果不對毛式土改加以批判、清算,對毛主義的罪惡認識就是極不徹底,甚至棄本逐末的。今天,應該到了對這個罪惡之源進行徹底清算和反思的時候了。

 

   壹、土改是毛和毛共製造的最大、最惡劣的冤案

 

   中共搞的“土地革命”運動是在蘇共的直接指使、指導下進行的。1923年5月,共產國際告訴中共:“只有把占中國大多數的農民,即小農吸引到運動中來,中國革命才能取得勝利。”“全部政策的中心問題就是農民問題。”指示中共“進行反對封建主義殘餘的農民土地革命。”後又多次批評中共的農民運動和土地革命不力(即不夠廣泛、殘暴和血腥)從此,中共走上了以暴力逼使農民“革命”、借土地革命之名走傳統的發動農民造反奪取政權的道路。

   讓毛澤東與土地暴力結緣的是他1926年冬天到湖南進行的為期壹個多月的所渭農民運動考察,其後便寫出了那篇臭名遠揚的、也是毛主義奠基之作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在這篇報告裏毛初次顯露了他鍾情暴力、喜好殘忍的本性,他把這場引起當時全社會包括左、中、右各派人士壹致譴責和痛恨的“痞子運動”、“惰農運動”稱之為“革命先鋒”,把全社會壹致認為“糟得很”的評論說成是“好得很”,把令人髮指的暴行說成是革命中“必須要造成的恐怖現象” 而對其大加贊賞。這篇考察報告初步卻又充分展示了毛的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流氓無賴本性和“反潮流”精神,此後毛和毛主義的壹切言行、“理論”都是這篇報告的的發展、發揮。40年之後的文化大革命更是那場痞子運動的直接傳承、發揚光大。

   1926年的湖南農民運動是中共土改運動的早期樣本,它壹出籠就展示了其邪惡、卑鄙、血腥的反文明、反人類本質,引起了當時全社會對共產黨和其“共產主義革命”的同仇敵愾,也引起了廣大國民黨人對與共產黨“合作”的反思,直接導致其後的“馬日事變”、“4.12”清黨”和汪精衛“7.15分黨” 行動。之後,中共也就壹不作、二不休,進行了空前殘忍、暴戾的燒殺擄掠的十年“土地革命”,其瘋狂和殘忍又超過湖南那場痞子、惰農運動。(有關對毛的《中囯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以及毛在地主與農民問題上散布的謬論的分析和批駁,請參閱本書第八篇)。

   土地革命亦即土改,之所以稱其為毛共罪惡之首、階級鬥爭之源,皆緣於其屠殺、殘害人數之多,手段之野蠻、殘忍,以及其“理論”之荒謬,影響(後遺症)之巨大。

   先說殺戮之多。拋開各地分散的“土地革命”屠殺不計,單以毛共的主要根據地江西而論,據民國時期的人口統計資料,1926年秋毛去江西之初,江西全省人口為2000萬,到1936年毛共撤離江西之後,全省僅剩1000萬人口,淨減1000萬。如果加上這十年間正常出生的人口,以當時平均年人口增長15‰計,十年間最少應增400萬,如此,全省十年間損失人口應為1400萬!這1400萬人口死亡大部分就是發生在“蘇區” 的“土地革命”中。也許,有人以為那是圍剿和反圍剿戰爭中的死亡,其實戰爭中直接死亡的人數並不多,所謂五次反圍剿,加起來雙方戰死者絕對不會超過100萬,可見百分之九十不是死於作戰,而是死於毛共的殘暴統治,其中主要就是其“土地革命”及其後續惡政。

   除了江西,全國類似的中共根據地還有多處,它們加起來,比毛的“中央蘇區”人口還多得多(如1931年11月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江西、福建的“中央蘇區”只有三百多萬人口,而加上全國各地的中共根據地,人數最多時達到900萬)。這些根據地無不實施統壹的“土地革命”政策,即對地主富農及其他有產者斬盡殺絕的政策。這些地區加總起來,在十年土地革命中屠戮的人數絕不會比江西蘇區少。

   毛共土改殺人的第二個高峰是抗戰勝利後的1947年夏至1948年春,在毛統區開展的土改運動(實際上大多為“二次土改”,因為之前中共毎到壹地首先就是搞“土地革命”)。1948年初,毛共統治的地區已達1.6億人口,按照毛自己的估計,以10%的人口為“地主富農”(實際打擊面不限於此),地富及其家屬總數即為1600萬左右,這次土改毛共實行的是極其慘毒的對地富肉體上消滅的政策,在運動中被消滅的地富,以及因“掃地出門”而死亡的有多少呢?這筆賬雖然無法計算,但僅以地富中的人口百分之十計,也達160萬,而實際上肯定不止此數。

   土改殺人的第三個高峰是毛建國之後的全國性土改,這時除去毛的“老區”之外,全國農村列入土改的人口按毛澤東所說尚有三億壹千萬。這次土改殺人總數後來毛共有壹個含煳的說法是八十萬,我們按上述算法是310萬,實際數字會只多不少。

這樣,我們把毛共三個時期土改殺人的數字加總起來,大概形成壹個初步的概念,應在1500——2000萬左右。那是十分嚇人的數字!我們知道,鎮反是毛共殺人最多的單項運動,毛承認殺了71萬,據後來中共中央研究室等編寫的有關着述披露的數字,鎮反共“鎮壓”152·61萬人,其中判處死刑的87·36萬人(香港《爭鳴》雜誌1996年第10期載)。這個數字比起土改殺人實在是小巫見大巫(鎮反中被屠殺的也有壹部分地富分子)。也許土改殺人還比不上大躍進躍的死人數(4000萬以上),但這是不同的概念,“大躍進餓死人”毛可以推說 不是它的“主觀故意”,所以他壹直不認賬;而土改則是毛直接指揮的殺人狂潮,被害者都屬毛的政策範圍內要消滅的“階級敵人”,是“故意殺人”。又如文革,文革中的死人是壹個廣泛的概念,情況復雜,毛和毛共都推卸責任。而土改殺人毛和共產黨是推脫不了的!何況,文革中被害者中也有相當部分也是土改的倖存者及其後人。

土改殺人的另外-個特點是,其手段極其殘忍,泯滅人性,喪盡天良。殺人的方式大多不是正規的槍決(槍決也使用開花子彈,專打頭部,以造成恐怖),而是使用原始的石頭、木棍、鐵器、匕首等;更多的是死於酷刑,包括火烙、吊打、抽筋、剖腹、挖心等等。毛共在土改中提出壹個口號(壹項政策)叫做“貧下中農想怎麼辦就怎麼辦”,也就是鼓勵其無法無天。 於是農村中的流氓地痞歹徒惡棍——土改積極分子們,獸性大發,各顯其能,充分發揮其殘人作惡的想象力,把聽到的、想到的古今中外的酷刑全部用於對地主的“實驗”, 開展殘人取樂 ,殺人競賽,以滿足其獸慾。創造了古今中外在政府組織下對手無寸鐵者的無辜者前無古人的施暴記彔。

其三是,土改的後續影響最大、最惡劣。具有其他運動所不具備的連續性、永續性。

土改運動延續幾十年,影響幾代人。而且,壹般運動的受害者,如“反革命”、“壞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懲罰只是其本人(起碼名義上不包括其親屬)。而土改則不同,土改要“劃成分”, 不但壹劃定終身,而且延續無窮,被劃為地主、富農,不但本人(假若未被弄死)成了永遠的“階級敵人” ,永久的專政對象,而且,其家屬、後代仍要傳承、背負這壹“十字架”,地主後代要繼承地主的“帽子”,列為國家名正言順的、法定的“階級敵人”,永遠的專政對象、“賤民”和奴隸。

在土改中,對劃為地主富農的家庭,除了鬥爭、虐殺其主要成員之外,對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嬰兒、幼童釆取的是“掃地出門” 的政策,即每人只給壹個碗、壹雙筷,根本不分給土地或“分給” 其幾塊不毛之地,其餘“壹無所有”。令其立即陷入絕境。在當時情況下,壹般親朋是不敢救援地富家庭的,很多地富家庭成員便死於饑寒交迫之中。幸而存活下來,則要永遠背負“剝削階級”的十字架,成為以後各種運動打擊摧殘的標本、對象。

地富的家庭成員如此,其親戚也難逃株連。在毛統治時期,所有與地主、甚至與富農沾親帶故的家庭、人員,也被列入“另冊”,受到或明或暗的歧視打擊。於是,地、富成了“不可接觸者”、“政治麻瘋病患者”。這種情況有些近似古印度種姓制度下的賤民——首陀羅,但是實際境遇要遠慘於首佗羅。古代印度低等種姓成員只是在職業上受到限制,在種姓內部並未受到迫害,內部可以通婚。而毛帝國的“賤民”在社會上根本無容身之地,即使從亊最低賤的工作,過最貧苦的生活,仍然是是合法的任人欺壓的對象,不但常年要服勞役——從事無窮無盡的“義務勞動”,更在實際上剝奪了其婚姻權利,沒有女人敢嫁到地富家來,面臨斷子絕孫的現實。當政治運動來臨的時候,地富家庭成員幾乎不可避免受到打擊迫害、甚至殺戮。毛的意圖很明顯:讓這些倖存的“階級敵人”成為階級鬥爭的活靶子,供其他社會成員欺辱、壓迫、奴役,讓人們看到被共產黨列為“階級敵人”後的可怕下場,最後讓他們絕種。以達到他對全民分而治之的陰險、惡毒的目的。

其四,土改殘害的對象地主富農最冤,毛讓他們獲罪的理由荒誕不經,卑鄙惡毒,構成千古奇冤。

   人們都知道,毛共建國之初,把“民族資產階級”即資本家暫時劃歸“人民內部”,並允許在壹定時期內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其在城市開工廠、開店鋪,僱傭工人都屬合法行為,後來毛髮動了針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資本家的經商權被徹底剝奪。

然而,在農村只要購置了不多壹點的田地,僱請了長工或短工耕種,或出租給農民耕種收取壹定的地租,就成了地主,成了十惡不赦、禍延子孫的滔天大罪。

地主、富農經營管理自己的田地,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自己的家業,難道就不是勞動,不是經營管理、不是勤勞致富?退壹萬步講,就算地主 “不勞動”,但那也是他在此前有了勞動的積累,有了可以坐享其成的條件,就像當今富豪們坐吃銀行存款利息或投資紅利壹樣。如果是從祖先繼承的財產,作為繼承者享用,也合理合法。古今中外,有哪條王法說它是非法呢?

古往今來,哪壹種財產使用權轉讓不收取“租金”?出租房屋要收取房租,銀行貸款或私人借貸要收取利息,古往今來,從來如此,天經地義。為何出租土地收取租就成了彌天大罪?

其實,從源頭上看,中國的地主除極少數外,不外乎是勤儉積累、祖宗留傳、經商做官所得轉移這三條路。對於廣大中小地主來說,主要是第壹條路。他們無罪。其中壹些人致富後致力於發展鄉村教育和架橋修路等公益亊業,更是有功。

最早指出毛的土改理論錯誤、荒謬,並對毛的“暴力土改” 進行勸諫的是中國農民黨主席、農業經濟學家董時進。董時進於1949年12月給毛澤東寫了-封八千字的長信,從多個方面論證實行沒收地主土地的暴力土改的不合邏輯、不合情理和可能招致的不良後果,其中首先駁斥了所渭“封建地主”和“封建剝削論”。

董氏首先指出中國地主不具備所謂的“封建性”,不構成封建剝削。“中國的土地制度是可以自由買賣及出租的私有制度”,“在財產私有制之下,-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買賣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車輛船舶機器等,無壹不是如此,對於這些物品既不認為是封建性的,何以獨認為土地是封建性的呢?”接着指出:中國不同於歐洲和俄羅斯,農村不存在領主—農奴制。地主的土地和財產不是來於帝王封賜,除了極少數軍閥官僚之外,主要是來源於自己的積累。他舉了兩個事例:壹個三輪車夫三十年來用他的血汗錢陸續買進了壹百二十畝地;董的壹個老奶媽,做了二十多年奶媽和傭工,隨時將她的工資積攢了寄回家去,零零星共買了二十多畝田地,加上原先所有,共有三十餘畝,打算晚年回鄉下去養老。結果他們都將成為地主,這兩位吃苦耐勞、勤儉積累的勞動人民不但他們自己要遭殃,連同他們的親人、後代都要打進十八層地獄。

董又說到,他的壹個不甚遠的親戚壹家有兄弟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畝。老大是壹個守本分的老實人,在鄉下務農兼做小買賣,生活極其簡樸,歷年積下錢來,又添置了五六十畝田地。老二嗜賭兼吸鴉片,分家後不多年便將田地賣光。老三將全部田產賣掉,將錢拿到城裏做買賣,發了財,在城裏買了幾處房產,有不少現款和商鋪。共產黨奪得了天下,按照毛的政策,老大將要作為“大地主” 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老二成了“貧下中農”, 政府的依靠力量;老三也幸運,他是民族資本家,受到政策保護。“最壞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儉的老大吃虧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為老大叫屈。”

董還指出:新民主主義規定要保護小資產階級。而農村的中小地主是“中國最大的小資產階級”,為什麼城市的大資產階級都要保護,而農村的小資產階級卻要消滅呢?

董還分析了實行平分土地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建議等到搞社會主義改造時壹次性實行土地社會化。

(以上引於《炎黃春秋》2011年第4期《董時進致信毛澤東談土改》)

董時進的勸諫有什麼效果呢?董的信發出之後毛去了莫斯科,信件沒有下文。後來,中共中央統戰部長李維漢約見董時進,向他當面宣布:取締中國農民黨!董時進設法去了香港,否則,估計他絕對難逃土改的滅頂之災。

董的勸諫實在有點與虎謀皮、對牛彈琴,因為他不理解毛要搞暴力土改的真正目的,不理解毛的階級鬥爭理論。毛為達目的,是從來不擇手段的!

說穿了,毛共要如此野蠻殘暴地消滅地主富農,就是為了拉攏、收買、利用貧苦農民為其造反奪權賣命,用壹部分人的生命財產去取悅、籠絡另壹些人為自己充當炮灰。雖然這種“均貧富” “等貴賤”的方法歷代農民造反都用過,但在奪得政權之後仍然繼續實施這種做法,以達到分裂社會、挑動族群內鬥、分而治之的目的,則是歷代造反者所沒有的。可見毛的卑鄙毒辣又在歷代農民造反者之上了。

有壹句名言:手段的卑鄙決定了目的卑鄙。土改或曰土地革命是毛共奪取政權的主要手段,這個手段是如此卑鄙、殘忍、血腥,也就決定了在其奪得政權即所謂“革命成功” 之後,建立的必然是壹個暴戾、邪惡、黑暗、醜惡的國家和社會,比它推翻的更加惡劣十倍、百倍。所以我們說“土改”是毛共-切罪惡之源!

 

   二、駁斥關於土改運動的種種詭辯

   

   迄今為止,毛時代很多運動受害者都平反或“改正”了,有的運動雖然沒有公開否定,但作為受害者的個案其罪名也洗刷了。然而最早、最惡劣的“土改”卻仍屬禁區,不得觸動。雖然鄧小平執政以後廢除了地、富、反、壞戴帽管制的制度,但當局對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那壹幕幕慘絕人環的土改醜劇,卻仍然諱莫如深,所有有關中共的歷史、黨史和其他宣傳品中,依然堅持毛時代的腔調,包括維護有關土改的謊言,繼續讓這些謊言掩蓋歷史真相,毒害人們的靈魂,也阻礙了今日中國回歸正常社會。

   為了維護毛共的歷史形象,維護暴力土改的正當、必要、合法性,長期以來,毛共及其御用文人,或明或暗、或隱或現製造了大量“理論”根據,這些有的我們前面我們已經簡單駁斥,但未盡其詳,還有壹些尚未提及。這是壹些被混淆、被顛倒了的問題,必須壹壹加以澄清。

所謂“封建地主”論

“封建地主”是毛製造的壹個概念,壹種罪名,有了這個罪名他殺地主、搞土改就是正當的了,就是“反封建”、是“新民民主義革命”。關於“封建地主”的荒謬性這壹點,我們己在前面簡單提到並作了駁斥,這裏再補充幾句。

認真地說,中國的“封建制”早在兩千多年前秦始皇統壹中國之後,就已被廢除退出歷史舞臺了。秦以後中國實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這個體制在農業和土地方面的基本特點就是廢除周以後的井田制、亦即封建的領主土地所有制。轉而實行田地可以自由買賣的土地私有制。農業內部任其自由競爭,於是,地主、富農、貧農、佃農因此產生。但它與封建的分封毫無關係。這應該是常識。在中國的封建土地制度取消兩千餘年之後,毛居然捏造出“封建地主階級”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這壹天大謊言,實在是無中生有,無恥之極。

   其實毛自已也知道這是謊言,有壹件事情可以說明毛在自打嘴巴。 1960年1月27日,毛乘着他的專列駛進廣州珠江上的小島賓館,隨後組織他的隨行人員成立“學習小組”學習“革命理論”,毛在學習小組上高談闊論,賣弄學問,其中他說的-段是:

   “我國很早以前就有土地買賣。《紅樓夢》就有這樣的話:‘陋室空床,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蛛絲兒結滿凋梁,綠紗今又在蓬窗上。’這段話說明了在封建社會裏,社會關係的興衰變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潰。這種變化造成了土地所有權的不斷轉變.....”

   (引自《文革前夜的毛澤東》第58頁。邸延生着,新華出版社2006年版)

   既然在紅樓夢及其之前的年代,農村土地可以自由買賣、流轉、所有者不斷變化, 就說明已不存在“封建地主”(順便說壹句,“封建地主”這壹概念是不能成立的,由國君分封獲得土地的只有“領主”,沒有 “地主”,領主的土地是分封得來的)。到了民國,皇帝都沒有了,又哪來皇帝分封的“封建地主”呢!

其實出身農家的毛澤東比壹般人更清楚。毛澤東的父親毛順生就是靠勤儉發家的新興地主的典型。毛很清楚,中囯近代不存在“封建地主”,提出這壹概念完全是其陰險毒辣,別有用心

  

   (二)所謂地主代表最落後、最反動的生產關係,“是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阻礙中國社會前進而沒有絲毫進步作用的階級”,所以必須徹底消滅之。

   這是毛在其《中國社會各階級分析》和《中國革命與中囯共產黨》中的說法,是毛共制定的“土改”( 土地革命)政策的理論根據。

   中國的經濟、科技發展緩饅,在近代落後挨打。於是,壹些人便把中國的落後歸咎於長期存在的封建(實際上是皇權)社會制度。毛共則趁機把中國的落後,歸咎於農業土地制度,特別是地主的存在。為自己推行殘暴、醜惡的“土地革命”張目,提供依據。

   其實這完全是壹種謬論,壹種惡毒的誣衊。

我們首先要弄清的是,兩千餘年存在的土地制度和農業生產方式是自然形成的,是適合其生力水平的生產方式,是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以土地土地私有、自由買賣為特徵的土地制度比之封建時代固化的領主土地所有制無疑是壹種進步,它能促使人們努力生產、發家致富,爭取成為競爭中的優勝者(即地主富農)。兩千餘年的中國科學技術也未能創造出壹種新的生產方式和生產關係來取代它。歷代很多造反者和改革家都發現土地不均的事實,都想以“平分土地” 來改變它,但都以失敗告終。被均分的土地很快又重新組合,恢復不均衡的原樣。所以,地主的存在是壹種歷史的必然,在壹定意義上是-種進步,它促進生產的競爭和優勝劣汰。

與毛共認定說地主代表落後的生產關係、阻礙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論調相反,地主富農恰恰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我國兩千多年土地自由買賣制度下競爭的優勝者,農民中的出類抜萃者。再從現實看,現代先進國家的土地經營都朝着進壹步集約化發展,都實行家庭農場制度。這種家庭農場主正是由地主、富農發展而來。可見,地主富農代表了壹種集約化發展趨勢,它與新的生產工具結合,便成了家庭農場,推動農業生產達到新的水平。反之,毛共強制堆行的“農業集體化”、國有化,實行平均主義大鍋飯才是壹種破壞生產力、反歷史潮流的倒行逆施,這些都已為歷史所雄辯地證明了。

由此我們就知道毛澤東宣揚的“地主萬惡論”、“地主反動無用論”是壹種基於其惡毒用心和卑鄙陰謀的謬論,壹種無理、無恥的汙蔑。

質言之,中國農業經濟發展緩慢是否因為科技不發達,沒有新的生產工具,新的生產方式和生產關係無法出現。為什麼中國沒有發明蒸汽機、發生產業革命呢?這雖然不是壹兩句話能說清的問題,但其主要原因應是中國皇權政治制度的落後性制約了科技的發展。與地主無關。

至於說地主階級“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阻礙中國社會前進而沒有絲毫進步作用”,則更是信口雌黃的誣衊。毛澤東在其《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中不是也說了嗎,“在中華民族的開化史上,有素稱發達的農業和手工業,有許多偉大的思想家、科學家、發明家、政治家、軍亊家、文學家和藝術家,有豐富的文化典籍。”而這壹切都在以地主和農民為主要生產關係的農業文明中創造的,那些偉大的XX家們,絕大多數都是地主或富農階級的子弟。不是地富家庭也是接受“地主文化”教育的結果。能說地主階級“絲毫無用” 嗎?能說他們只是阻礙社會發展的廢物嗎?

退壹萬步,我們假說某壹階級現在確實無用了,成了社會累贅和阻礙了,難道因此就要把他們斬盡殺絕嗎?就如在壹個家庭、或家族中,出了壹些殘疾人、老弱病患者,他們只消費不生產,難道就要將其消滅? 可能只有毛那樣的人才會如此。

簡而言之,毛式土地革命要打擊、消滅的恰恰就是農村社會的先進群體,而扶植起來的則是如“湖南痞子”那樣的社會沉渣和破壞力量,所以,土改後的農村政權立即呈現黑惡化,成了毛的極權統治的堅實基礎。

  (三)中共所謂的土地革命的本質

毛的暴力土改是以平均地權為幌子,挾持農民跟共產黨造反的壹種方法、手段,很快。土改完成不久毛共又將將土地全部“歸公” 為“國有,實即共產黨所有了。

毛澤東的暴力土改不僅無償剝奪地主的地產,而且要以恐怖的手段將地主甚至富農從肉體上消滅。

  (四)所謂土改是奪取中國革命(即共產黨造反奪權)勝利的必須手段,也就是必須通過暴力土改將農民捆綁上中共的造反戰車上,才能取得共產革命的勝利。

   這壹條只能作為毛共內部的解釋,或壹些御用學者為中共的辯解詞。但壹般人也認為,這是毛共要實行暴力土改的真正原因。直至今天,壹些非共產黨人士和外國學者還普遍認為,毛式的暴力土改雖然極不人道,但對於毛共動員農民參與其奪取戰爭卻是必須的,非常有效的,有人認為毛共主要依靠這種土改發動起來的農民戰爭,才取得了勝利。

   此說有壹定道理,但不全面,有些似是而非。要說清楚這壹問題必須進行深入分析。

   首先要弄清的問題是,毛共的勝利是否由於土改動員了農民參軍,並以階級仇恨的教育使士兵作戰勇敢才取得的?鑑於這壹問題復雜,這裏只能長話短說,概而言之。毛式土改在上述方面確實起到了壹定作用,但從全局來說不是決定作用。毛共的勝利主要由於內、外部的大環境促成,最主要的是日本的全面侵華戰爭。這點連毛澤東都承認。所以在建國後幾次與日本人的會面中,毛都毫不掩飾地說:應該感謝妳們,給伱們發個大獎章才對,沒有日本皇軍的侵略,哪有我們(共產黨)的今天!毛說的是肺腑之言,正是日本侵略引起那場長達八年的全民抗戰,才使得瀕臨絕境的毛共起死回生,得以在後方的真空地帶將自己的軍隊由4萬餘人發展到壹百多萬,並占據了近億人口的根據地。而他們的對手國民黨則被日軍打得筋疲力盡,元氣大傷。從而使雙方力量對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再者,現代戰爭並不是只靠士兵的勇敢就能取得勝利的。早年中央蘇區的紅軍也是毛澤東用土改和階級仇恨武裝起來的不怕死的軍隊,可是它不得不在蔣介石的第五次圍剿中全面潰逃。從歷史上考察,起義、造反的農民軍大都非常勇敢,因為他們已經走上了不歸路,沒有了退路。可是決定事業成敗的是多種因素,單靠作戰勇敢不壹定能成事。因此,即使毛共利用土改、動員農民為“保衛勝利果實”而參戰,獲得了足夠的兵源,但並不等於能獲得最後勝利。以為毛是靠暴力土改煽動的農民戰爭才奪得了天下,是片面、淺薄的說法。

有壹個相反的事例,可以證明毛共如實行比較開明的政策或和平土改,可能更利於實現他的奪權目標。那就是在抗戰時期,在毛共控制區壹度被迫放棄了暴力土改,改為比較溫和的“二五減租”,政治上實行“三三制”,贏得了包括地主和紳士階層的由衷擁護。在中共某些根據地,出現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同仇敵愾、全民抗日的局面。這壹時期出現了不少開明紳士(即大地主)毀家紓難幫助共產黨抗日的動人故事。毛共自已都承認並有所記載。所以,毛共如能堅持比較開明的政策,在土改中放棄殘暴、野蠻、血腥的從肉體上消滅地主、富農的政策,可能會更得人心,更有利於他奪取政權的目標的實現(其時國民黨政權確實腐敗無能,喪失人心)。

可惜毛這個徹底的流氓惡棍、暴君和冷血動物,始終不改他那嗜血成性的本性抗戰前期被迫執行的非暴力土改政策,沒有堅持多久就名存實亡了;待到日本投降,毛的真面目再次暴露,為了與囯民黨爭天下,不久他就發動更加殘忍更加血腥的土改運動。同時將抗戰中壹度參加共產黨政權、為其奔走賣命的士紳階層,再次打成“土豪劣紳”交給暴民虐殺。毛的這壹無恥叛變,也連累了共產黨幹部成為了殺人兇犯。

由此可見,毛的暴力土改並非其不得已而為之,並非只有實行暴力土改才能奪天下。退壹萬步,即使承認在爭奪天下時推行暴力土改有其“必要性”,那麼,在1949年全國勝利後,毛共穩坐江山之後,就絕對沒有這種必要了。人們也期待毛彷效歷代開國之君“大赦天下”,捐棄前嫌,團結全體人民開創國家建設的新局面。可惜人們的願望徹底落空!心如蛇蠍、壹日不殺人便如坐針毯的毛澤東,壹坐上那把龍椅,便立即下令進行全國性的大屠殺,先是“鎮反”,接着便是毛式暴力土改。中國九百六十萬平方公裏土地再次陷入血雨腥風之中……

這壹事實從反面證明了毛之所以堅持他的暴力、殘忍的土改政策,並不只是出奪取“革命勝利”的需要,從全面看,除了他的蛇蠍本性使然,更是為了實現其建立極權專制的恐怖帝國而對人民實行分而治之、分而斗之需要。  

 

三、毛式土改罪惡點滴

 

   要全面清算、講清毛式暴力土改的罪惡是不可能的。為了掩蓋這壹空前的反人類反文明罪行,幾十年來毛共採取封鎖訊息、造假宣傳、銷毀有關原始資料以及殘酷迫害知情人、揭發者等手段,致使這壹駭人聽聞的惡行幾近演滅無聞,歷史的真相被徹底改頭換面,冤沉海底。然而隨着毛的死去和中國的對外開放,終於使這壹奇冤露出冰山壹角,雖然近年來見諸文字的仍然是其真相的九牛壹毛,但滴水可見太陽,我們仍然可以從這些零星的揭露中看到當年土改運動的“壹斑”。

  (壹)康生、陳伯達的土改試點

   1946年,毛髮動奪天下的內戰在即,因而決定恢復被壹度中斷了的暴力土改,通過土改,壹方面放縱、滿足農村中壹些流氓地痞、惡棍暴徒的貪慾、獸行,來贏得他們對共產黨的擁護和對戰爭的支持;另方面,通過土改製造的極度恐怖氣氛,迫使其統治區的人民竭盡財力、人力毫無保留地投入毛共這場奪天下的“人民戰爭”中去。

   此時,毛共各根據地有的已自動恢復了土改政策。為了統壹政策、統壹行動,毛決定由劉少奇主持制定壹個有關土改的政策法規(毛知道這是件卑鄙、惡毒、遺臭萬年的差使,因此叫劉少奇出面去干)。但是此時,正是國、共兩黨在美國的“調處”下大談和平的時候,國內的輿論也都呼籲和平、反對打內戰。所以,順應這種形勢,劉少奇搞出的“五、四土改指示”不是很左,如只提出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少地的農民,不動地主土地以外的財產;壹般不動富農。等等。

   很快,美國和平調處失敗,毛共挑起了全面奪權戰爭。毛立即指責劉的土改指示“右傾”,命令停止執行,並推倒重來。但由於胡宗南的國軍進攻延安,戰事緊迫,新的土改方案被迫推遲。

   新的土改政策不僅因為戰爭推遲,還因為毛自己還未找出新的最佳方案。因為,毛的統治區實際上大都已經搞過不同形式的土改了,有的地方還不止壹次;加上八年抗戰,民生凋敝,農村破敗,地主富農已經累受重創,已有名無實,且少得可憐了。這種情況下的土改如何搞呢?如何榨出油水讓“貧下中農”嘗到甜頭呢?這壹切不是簡單發幾條指示就可以解決的。於是毛決定先行“試點”。

   毛選擇了他最信任的兩位“極左”能臣去擔負這壹試點重任,壹個是康生,這是個以整人出名、最善於製造恐怖的老手,中共的特務頭子,時任政治局委員、社會部長;另壹個也是以極左聞名的流氓文人、毛的政治秘書陳伯達。毛相信他們定能搞出好的、有用的經驗和方法來。

   這個土改試點工作團於1947年初組成。毛非常重視這次土改試點,特意將他從蘇聯回來不久的大兒子、未來的接班人毛岸英託付隨團去鍛煉。毛岸英化作康生老婆曹軼歐的侄子,跟隨康生左右。工作團的其他成員也是毛共級別很高的幹部。試點工作團因胡宗南對延安的進攻而推遲了幾個月,三月間才從延安出發。

   試點地選擇在中共的“老區”晉西北,屬中共晉綏分局領導管轄區。工作團成員先到達晉西北的臨縣集中,然後分成四個分團分赴臨縣。靜樂縣、朔縣、保德縣與當地幹部壹起開展運動。其中康生選在臨縣的郝家坡,陳伯達選在靜樂縣的潘家莊坐鎮蹲點,並指導面上的工作。

   這些地方都屬中共的“老區”,在抗戰中都建立了中共的政權,據說有“很好的群眾基礎”,也就是說老百姓早就是中共的順民,為抗戰中中共的發展壯大,作出了“巨大貢獻”。但這些地方本來就貧窮,加上長期戰爭破壞,農村經濟凋零,原來的地主富農土地也賣了,人也窮了,而且人人都參加勞動,按照毛的《怎樣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標準,這裏已經沒有地主、富農了。怎麼辦呢?

   這些“困難”當然難不倒康生、陳伯達,不久他們就將試點裏的土改搞得轟轟烈烈、雞飛狗跳,上演了壹幕幕慘絕人環的大劇。

   根據親歷者、知情者的回憶,康、陳的土改模式大致如下:

   首先,把土改與整黨結合起來,即所謂以整黨推動土改,以土改驗證整黨成果。

整黨整什麼呢?整“右傾”。先將各級幹部集中起來,不准外出,不准互相接觸,製造住恐怖氣氛。然後是檢查、坦白,互相檢舉各種右傾思想和行為;接着查三代,揪出壹些“階級異己分子”批鬥,殺雞儆猴,人人過關.....,經過三番五次檢查、批鬥而且“過關”、獲得“解放”後,便告知讓他們去搞土改。這有如在壹群餓狼的尾巴上點上火把,讓它們沖向羊群......。    

康生為土改制定了“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群眾要怎麼辦就怎麼辦”的總方針和指導思想。

工作隊進村後第壹項工作是“訪貧問苦”,尋找所謂土改“根子” ,發現積極分子, 先把這些人組成農會、充當農會幹部。然後進壹步擴大農會和積極分子隊伍,成立基幹(武裝)民兵,便進入鬥爭階段。

在開展鬥爭之前,最關鍵的壹着是尋找、確立鬥爭對象。前面講過,晉綏地方真正的地主已沒有幾個了,那麼,如何尋找鬥爭對象呢?為此康生發明了“化形地主”壹詞,化形地主是指過去(包括祖上幾代)曾經有過較多田地、後來破敗,或者改行從亊其他職業的人和其家庭;還包括在抗戰中響應毛共號召,把自己的土地、房屋捐獻給政府和窮人的“開明士紳”,以及參加了毛共的“革命工作”的幹部家庭。另外還有破產地主,工商地主等,都歸入鬥爭對象之列。

按照規章,土改只限於鬥爭、沒收地主、富農的土地和財產。但是單是這些家庭沒有多少財產可供瓜分,積極分子們如果沒有實惠,積極性是難調動起來的。所以實際上凡是家裏有點“油水”的,如工商業者和手工業者,自由職業者,都要被劃為工商地主、化形地主遭到滅頂之災。為了進-步擴寬財源和製造恐怖,又增加兩類“罪名”,壹是“惡霸”、 二是“壞分子”。對他們 不限成分,只要在日偽和國民黨政府、軍隊做過事、當過差的,或者對共產黨和幹部有過不滿言論的,或者農會幹部不喜歡的人,都可戴上這兩頂帽子。而且辦法簡單,在群眾集會的場合,只要有人提出某人是“惡霸”, 某人是“壞分子”, 會上有人附和,主持會議的就可將其人揪出批鬥,壹般會被當場打死。 這樣就大大增加了運動的恐怖性,更進壹步擴展運動的威懾力。

   按照毛共原來限定,土改中的地主、富農應占農戶總數的10%左右,試點地區都超過了這壹規定。靜樂縣的婁煩地區當時有10954戶,找出地主富農2028戶,占總數的18.5%,有36個村地富占30%以上。

   解決了鬥爭對象問題之後,就是發動群眾向這些人鬥爭了。所謂鬥爭,就是刑訊逼供,追浮財,打人、殺人。壹般是先控訴其所謂“歷史罪惡”,對於絕大多數地主富農來說,所謂歷史罪惡只是壹些家長裏短的瑣碎事,如有人控訴:某次他去拾柴,地主婆罵罵咧咧說偷了她家的棗樹枝,這被上綱成“斷了窮人的柴路”;某窮人某次去某地主家要飯,被地主家的狗叫着趕出來,這被說成放狗咬人要置窮人於死地。如此等等。鬥爭會上,除了壹些沒有油水、幹部們又討厭的可以立即打死的以外(打死人要土改工作隊員同意),壹般不能立即打死,要留下來“追浮財”( 又叫底財),即追繳隱藏的金銀財寶、現金等。土地、房屋、生產資料都是明擺着的東西,而 “浮財”是看不見的,也是人們最想要的,所以鬥爭會主要成了追浮財會。鬥爭壹方總是獅子大開口,被斗者則極力否認苦苦哀求。談不攏,就用刑……很多地主、富農受刑不過,只好胡亂招供,民兵依照其招供按圖索驥去尋找,卻總是落空。於是回頭來對招供者施以更加酷毒的刑罰。這樣,幾個回合下來,被斗者很可能就給活活弄死了。

最初,雖然工作團已經做了充分的發動工作,明確表示對地主等被鬥爭對象可以釆取任何手段。但是,也許人們對殘忍還有壹個適應過程,初次的鬥爭會總不能令工作團滿意。郝家坡第壹次鬥爭會之後,康生召集村幹部和積極分子總結說:“我們對地主太客氣了”,“要死人”。“多死點地主分子沒關係”。

   只要有人鼓勵和撐腰,任何地方都會有人面獸心的歹徒,畢竟由動物進化而來的人類仍然殘存着獸性的壹面,這正是毛共的土改和階級鬥爭能夠在任何地方橫行無阻的原因。當第壹個流氓拳腳交加把鬥爭對象打趴在地,不但未受到譴責反而獲得表彰獎賞後,第二個流氓就會把人打死;第二個打死人的兇手照樣收到表彰後,就有更多惡徒加入打人、殺人的行列。

   在運動高潮時,鬥爭會變成了地地道道的刑場。鬥爭會場擺滿了各種刑具,如用來炙人的炭火、火柱、熨斗,還有老虎凳、鐵鍬、棍棒、竹籤、擀麵杖、醋柳圪針、麻繩、刀具、細鐵絲串着的艾繩、甚至還有蠍子、毒蛇。被斗之人看到這場面三魂都已經去了七魄,往往還未動手就己癱倒在地。除了動用場上的刑具之外,最普通、被斗者常常領受的科目是跪瓦渣、用鞋底抽嘴巴,在寒冬臘月剝光衣服,從廁所裏舀來糞便從頭淋下,等等。

   雖然如此,但鬥爭的成果仍然不大、被斗者交出的底財不多。土改積極分子和工作團有些喪氣,但決不甘休。在郝家坡,積極分子們發明了“挖祖墳”之法。因為他們知道,地主富農現在確實變窮了,交不出多少“浮財”,但他們中有的祖先曾經富過,是否會像歷代帝王那樣把金銀財寶埋藏在墳墓裏呢?這個推測壹旦提出,工作團本着“群眾想怎麼辦就怎麼辦”的原則給予支持,積極分子們的勁頭又上來了。於是壹場空前的“挖祖墳”運動先郝家坡,後在其他地區蔓延開來……

   所謂鬥地主決不限於地主本人,地主家的任何人都不能放過。地主妻子被抓去與丈夫同斗。地主幼小兒子被稱為“小地主”,被貧下中農的小孩子圍攻辱罵、毆打,有的被打得頭破血流甚至當場被打死。有的村莊還有“創新”,將地主家年輕女人作為“勝利果實”分給土改積極分子和那些沒有妻室的二流子、無賴,有的女人不堪凌辱而自盡。還有的地方對地主實行五馬分屍的酷刑。(香港《動向》雜誌2015年第9期第34頁的作者在回憶中說,1969年他下放到北大荒挿隊落戶的村子,村民告訴他,壹個姓胡的地主在土改中被五馬分屍,其小妾被村支書據為己有。)

   由於有了“化型地主” 壹說,很多出身地主家庭但早已參加了毛共隊伍的幹部、教師,亦被當作地主被抓捕、拉回村內鬥爭,因為怕其重新回幹部隊伍,這些人壹旦抓回村必死無疑。晉綏地區在抗戰時期是中共根據地,壹些當年的“抗日英雄”和中共的高級幹部也在土改中慘遭殺害,抗日英雄郝圓臉是潘家莊行政村所屬城東溝村人,抗戰中曾任民兵中隊長,1944年出席晉綏邊區的群英會,被授予“勞武結合特等民兵英雄” 稱號。1947年4月在陳伯達主持的土改中首先被槍決。

   1947年冬,延安中共黨報《解放日報》記者郭克卿在赴晉察冀邊區採訪途中,隻身回老家郭家莊探親,郭帶有警衛員,可見不是壹般幹部,但他把警衛員留在馬坊鎮沒有帶去。郭打算勸說家人主動交出土地、財產,接受土改。可剛進村未及回家便被村民圍住活活打死。

    晉綏邊區高等法院院長孫良誠,地主家庭出身,本人少年時代即在外讀書,後在中共邊區政府工作。在中共晉綏邊區分局召開的土改經驗交流會上,孫良誠聽到康生的“化型地主”壹說,康生並舉出時任晉綏邊區臨時參議會副參議長、開明士紳劉少白為例,說劉少白當年獻地是“假開明”,即是“化型地主”。 孫良誠回到高等法院傳達會議精神時,表示了對康生說法的異見,孫說:“劉少白獻地是假開明,那麼,什麼是真開明呢?”想不到有人就此向邊區分局告密。1947年年中,孫出外辦案時路過家鄉興縣固賢村,回老家住了壹夜,第二天天亮即被土改工作團派人抓捕。關到11月,在固賢村召開的壹次聯村鬥爭大會上,先拿6個地主活活打死,孫良誠被最後帶上場,宣布罪名為:對抗土改的地主分子。立即被壹個兇手用鐵棍從肚子捅進,立即死亡。(為了節省子彈,土改中殺人壹律用棍棒、刀斧、石頭)

靜樂縣婁煩馬家莊的劉肇津,為着名開明士紳,而且在1937年中共在該縣建黨之初就加入了共產黨。劉還兼通醫術,經常義務為八路軍三五八旅官兵治病,時任三五八旅團長的中共將領楊秀山曾患傷寒,劉邀至家中治療40多天,直至其康復痊癒。1947年土改試點時,劉肇津在興縣中共晉綏分局辦的豐記商店當坐堂醫生,被本村群眾抓回去活活打死。劉肇津如此,其餘可想而知。    

(以上取材於《炎黃春秋》2003年第7期曾彥修:《康生在土改中把馬克思主義燒了》,2011年第4期張貴桃:《婁煩土改及其糾偏》等)

   土改的最後壹道程序是分田分地。按規定,好地分給貧僱農,中地給中農,賴地分給曾經占過便宜的村幹部,至於地主則是掃地出門,即地主家那些倖存未死的人每人只給壹只碗、壹雙筷子,其餘什麼都沒有。他們不是立即餓死就是淪為乞丐任其慢慢自滅。

   簡言之,任何人壹旦被劃為“地主”,本人等於宣判了死刑,全家也要遭殃。假如地主家幸而有人大難不死,也將被列為階級敵人永遠受到專政、奴役。富農稍好壹點,沒收田地財產後可分給賴地。(但富農如果兼有工、商行為則被劃為“雙富農”, 等同“惡霸”,可立即打死,見後文)

  中農也不能倖免。中農雖不像地、富那樣悲慘,但其土地也被強行沒收後再平分,也會損失部分好地。按當地農民的說法是:“砍倒大樹砍小樹,砍倒小樹拔圪針”(圪針系方言,原指植物枝梗上的刺狀物,借指稍有壹點財產者)。

雖然康生、陳伯達在晉綏地區的土改試點如此恐怖,如此左得可怕,然而負責土改的劉少奇等領導人仍不滿意,認為“右” 了。1947年夏,劉少奇離開延安帶着新成立的中央工委去到晉綏,在聽了康生等人的匯報後,對晉綏地區的土改給予尖銳批評,基本上否定了前段的土改工作。劉少奇給晉綏地方的領導人賀龍、李井泉、張稼夫寫信說:“妳們的幹部不信任群眾,違反群眾路線,不尊重與傾聽群眾的意見”,“ 在各種組織中存在與地主妥協的傾向,某些分子或明或暗的有阻礙破壞群眾運動與土地改革的現象,也很嚴重。”劉還與同行的朱德打電報向中央匯報說:“晉綏土地問題基本上還未解決,只有少數地區農民已分得土地……如果不釆取有效辦法,改善現狀,確難繼續支持長期戰爭。”筆者引用的這篇文章作者並未說明劉少奇對晉綏土改有那些具體的指責和要求,而且文義也不太明晰。(原文見《炎黃春秋》2012年第11期《土改中的蔡家崖的鬥牛大會》。)但筆者推斷,劉少奇所指責的主要應是兩個問題:壹是沒有拿全部土地包括中農的土地按全部人口平分,這樣很多貧僱農仍然分不到土地(所以後來劉主持的”土改法”規定要拿中農的土地平分);二是沒有堅決執行對包括共產黨幹部在內的“貧僱農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的政策, 對幹部中的右傾分子的打擊不夠狠。所以劉認為“群眾沒有充分發動起來”。劉因為由他主持的1946年的土改“五四指示” 受到毛的“右傾”批評,為了將功補過,此時變得奇左起來,後來在劉親自主持召開的全國土地會議上,把他的壹套極左思想全部貫徹於會議中。因此這個會議之後的土改特別殘忍,特別血腥。

晉綏地區後期的土改、除了前面講到的酷刑外,壹位知情者又補充列舉了另外的幾種酷刑:

壹種叫“磨地”。 先在地上撒上有稜有角的爐渣或六棱八瓣的波菜籽,這些東西比木銼還要鋒利。將被斗者脫光衣服,推倒在地讓兩人提住兩腳來回拖,後又發展為正反兩面拖。用不了壹會就會使被拖者血肉糢煳。如果還交不出浮財,或交出的不能讓施刑者滿意,就要繼續拖,直至慘死。壹個開藥鋪的叫周二掌柜的受刑後交出了三百大洋,被認為不老實,便在其肚上加上石磨並坐上人拖,周的後腦被磨塌,腦漿流了壹路,立刻斃命,白森森的肋骨壹根根排列着讓人不敢正視。

第二種叫“坐圪針櫃”。 將壹個衣櫃抽空,在其箱底散滿剁碎的酸棗樹圪針,把被斗者剝光,赤條條放進去,蓋上蓋子。然後在櫃腰底部放壹根木頭做橫梁,從兩頭按下揺晃,有如幼兒園的撬撬扳。晃幾下問壹句:交不交待?

有壹個叫余務本的七旬老人,做生意有些錢,被抓來受此刑。但老人耳背,外面的人問話聽不到。於是被認為頑固,壹陣猛搖之後,打開壹看,早已血肉模煳斷了氣。

第三叫“扔四方墩”。 當地人把長城的烽火臺叫做四方墩。四方墩有三丈高,把人往下扔必死無疑,這是對付那些被認為是頑固分子的最後辦法。為了怕其萬壹不死,還在其下面的荒山野坡上鋪滿各種石頭,後來改為先扔人,然後對着人扔石頭。壹個姓韓的教書先生被打成化形地主。韓妻生性節儉,提着籃子撿料炭,被認為裝窮,抓來施以火鉗燙、磨地、坐虼針櫃等酷刑,不死。最後被扔四方墩砸死。

最後是槍斃。如另外壹個寡婦經營磨房、當鋪、糧庫等,被認定浮財多,當作重點鬥爭對象,先後受到火柱燙、磨地、在耳朵裏鑽進捻子點燈,仍未死。最後由鄉裏的法庭槍斃。

(以上引自《炎黃春秋》2013年第2期《晉綏土改中的酷刑》)

由於全國土地會議後強調土改中不但要對付地、富及農民中的“壞人”,而且把這壹條擴大到對付共產黨的幹部上來,叫做“審查幹部”。為此壹些中共基層幹部也遭了殃。還是上面那篇文章中,作者引用中共高幹牛蔭冠的話說:當年他“從興縣搬到寧武縣,沿途發現被打死的區鄉幹部不少,其中有壹位區長(名字記不清了)被邦在樹上,用樹皮刮他的肉,滿身是血,刮到骨頭,最後刮死。”又如興縣黑峪口村黨支部書記劉玉明被活活打死之後,還被人剖胸挖心。

康生的前段工作雖然受到劉少奇的批評,但後來仍得到毛澤東的肯定和贊揚(在受到劉的批評之後,康生搞土改變得更加瘋狂和血腥起來,見下文)。1948年4月1日,毛澤東路過晉綏分局所在地的興縣,召開幹部會議並作講話(這篇講話收入《毛選》第4卷,題目就叫做《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毛在講話中說:

    “.....晉綏分局獲得上述成功的原因,就領導方面來說,主要是:(甲)在去年春季劉少奇同誌當面指示和去年春夏康生同誌在臨縣郝家行政村工作的幫忙下,晉綏分局去年六月召開了地委書記會議。在這個會議上,批判了過去工作中存在的右傾偏向,徹底揭發了離開黨的路線的嚴重現象,決定認真發動土改工作和整黨工作的方針。這個會議是基本成功的。假如沒有這個會議,這樣大的土改工作和整黨工作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毛還掩飾不住他對整黨和土改造成的人人心驚膽戰的恐怖局面的喜悅,他說,晉西北地區的幹部和群眾都被制服了,害怕了,他們說:“‘從此以後,再也不敢封建了,再也不敢厲害了,再也不敢貪汙了’。這是晉綏人民的話,這是晉綏人民對於我們的土地改革和整黨工作所作的結論。”

使用如此殘酷的手段,將人民整得膽戰心驚服服貼貼之後,毛卻如此得意洋洋。這就清楚地表明了毛對慘無人道的土改和整黨(整黨也是為了土改)的由衷贊賞和喜悅,同時也使我們清楚了,毛所謂的人民群眾對共產黨的“擁護”意味着什麼。

   由於康生能幹,毛在當年10月下旬派他去山東搞“二次土改”,以扭轉那裏土改工作的“右傾”。康生於11月初到達山東,以“欽差大臣”的身份,按照毛的意圖和他在晉西北創造的經驗,迅速地、雷厲風行地掀起了山東中共根據地的土改狂潮,所有中共的幹部和根據地的群眾立即被捲入血腥的恐怖之中。

   康生先參加在中共渤海區黨委所在地陽信縣召開的渤海區土地會議,會上他認定渤海區中共各級黨政機關的領導都是壹批“混入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他們在思想上政策上犯有類似陳獨秀的右傾機會主義、投降主義的錯誤。”因此開展了“搬石頭”運動,即把原有各級幹部撤換或開除(有的被法辦),換上殺人不眨眼的流氓惡棍掌權。

康生自己帶頭示範,他到陽信的壹個鎮,那裏原來沒有什麼暴行,康生指示說所有鬥爭對象“不管有無罪惡,壹律加以肉體消滅。”於是120人在鬥爭會上被活活打死,有的罪名僅僅是“同情地主”,其中兩個是七歲兒童,被兒童團的“紅小鬼”折磨而死。

其他地方彷效康生的做法,大肆亂打濫殺,壹時間慘聲震天,血腥遍地。

渤海區的土改“補課”差不多了,康生又馬不停蹄趕去膠東地區搞二次土改,如法炮製,重復渤海區的恐怖壹幕。

就這樣,山東的土改為後來共軍全殲張靈甫(國軍抗日英雄)的七十四師和淮海戰役的勝利奠定了“群眾基礎”。

  (二)習仲勛眼中的老區二次土改

   1947年8月,中共中央將習仲勛從軍隊調到地方,讓他主持西北局的工作。西北局主管陝甘寧邊區,是老根據地,這時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土改。但對於大部分是“老區”的西北局來說,土改早就搞過了,這次實際上是二次或第三次“土改”了。

   習仲勛能做到毛共的“大區”壹級幹部,當然是久經考驗、立場堅定的“無產階級革命家”,絕對不會是“右傾分子”。因此,從他眼中來評判那壹場土改,應該比較客觀,絕對不會對那場運動“歪曲”和“汙蔑”。

   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全國土地會議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下發各地執行。西北局於11月1日在綏德縣召開了傳達、學習貫徹全國土地工作會議和《土地法》的大會,後稱“義合會議”。會上由西北局宣傳部長傳達全國土地會議精神,其實就是晉西北土改的翻版,如提出要讓“貧僱農打天下坐天下”,“群眾要怎麼辦,就怎麼辦”,“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翻底財,搬石頭”,所有工商業者和中農、都在“共產”之列。

   會議的空氣很緊張,壹批領導幹部如張岱峰、高峰、周興等被叫到臺上接受批判,稍有分辨,就被“拉下臺”。還把晉綏地區在整黨中把“五臺山大廟炸了個稀巴爛”壹事廣泛宣傳,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習仲勛雖然是會議主持者之壹,但據參加會議者的記述,發現他“說話較少,神情鬱悶。”後來習仲勛說:“義合會議潛伏壹種‘左’的情緒。”但是,作為領導人,他在會上不敢有異議,只能遵守、執行中央的既定政策、法令。

   義合會議之後,各分區、縣立即召開會議進行貫徹,壹場以土改和整黨為中心的大規模運動迅速在西北局所轄各地開展。習仲勛下到各縣調查巡視,發現運動中出現了各種“極左”的偏向,如:不加區別地平分壹切土地;所有生活較好、財產較多的農民都成了土改鬥爭的對象;把早已轉化為農民的舊地主、富民又拉出來鬥爭;甚至在共產黨政權裏任職的公教人員的家屬因缺乏勞動力而僱請農民種田者,也定為地主、富農。在棗平林街,所有商店、鋪面全部被查封。

   武鬥和酷刑更是觸目驚心,延家岔的貧農會規定:誰鬥爭地主不積極,就用亂石打死!各地土改工作團都指定了專門的打手、劊子手,專門從事捆、打、吊、考、殺人的“工作”。鬥爭會成了閻王殿,除了壹小撮幹部、兇手,與會者人人恐慌,膽戰心驚。

   習仲勛在壹份調查報告中寫道:土改壹到農村,就發生極“左”偏向。凡是動起來的地區,過多強調“貧僱農路線”,反對所謂“中農路線”,都是少數群眾(不是真正的基本群眾)起來亂鬥、亂扣、亂沒收財物,亂掃地出門。最嚴重的是佳縣,有好幾個村莊,連貧農、中農的東西都壹律沒收。幹部家屬倖免於斗者很少。張達誌(時任晉蒙軍區副政委)家人也被斗,索要銀洋。有的烈士家屬也被掃地出門。佳縣亂搞不到五天,竟壹塌煳塗。我看壹有“左”的偏向,不到半月,就可把壹切破壞得精光......(本小節資料引自《炎黃春秋》2007年第10期賈巨川的文章:《習仲勛在土改中防左糾偏》)

   有意思的是,習仲勛報告裏所說的情況“最嚴重”的佳縣,正是毛澤東呆的地方,自1947年8月16日至11月21日毛就住在佳縣,因此對那裏的情況他壹清二楚。張戎《毛傳》第278頁記述:送給他(指毛)的壹個報告說,那裏的土改“有用鹽水把人淹在瓮裏的,還有用滾油從頭上澆死人的。”有個地方甚至“規定誰鬥地主不積極,就用亂石頭打死。”筆者對照,給毛這個報告的,很可能就是習仲勛,或由習轉呈的。因為壹般人不可能給毛遞報告,更不敢遞這種報告。

   1947年12月7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陝北米脂縣召開中共中央擴大會議,或稱“楊家溝會議”。習仲勛趁參會向毛匯報工作之機,談了自己對邊區土改中存在問題的看法,還向毛反映綏德縣在土改中將着名的開明人士、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副會長安文欽也抓去鬥爭,抄沒了他的全部“浮財”,並且“掃地出門”。

   這時恰恰曾被毛肯定過的另壹個“開明士紳”、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李鼎銘去世,習仲勛與林伯渠商議後共同向毛建議:為李鼎銘召開追悼會要請黨外人士參加,請安文欽致悼詞,藉以為安文欽“平反”。毛澤東接受了這個意見,並且承認“下面做法過火了”。可誰都知道,沒有“上面”的支持,“下面”敢“過火”嗎?毛還用他那套特有的“黑色幽默”說:“美國記者愛潑斯坦在延安訪問時曾講過,共產黨真厲害,把地主、開明士紳請出來當了副主席,副議長,現在壹搞土改,又把他們的浮財給分了,趕出家門。有朝壹日這位記者再問起安文欽先生時,妳們怎麼交待?”毛這裏用了“妳們”壹詞,彷佛這都是別人幹的,與他無關,何其鄙也!(毛類似的“黑色幽默”還有:事實證明,人的腦袋割了,不會像韭菜壹樣又長出來。他把這當“笑話” 取樂。)

   面對習仲勛對土改中過火的、殘忍的做法的批評,毛表面上既沒有異議,也沒有反駁,但實際上並不認同,也不接受。他在聽取習的匯報後談到對壹些問題的看法時,故意顧左右而言他,他要習仲勛擠時間來讀書,說什麼:壹個人的經驗是狹隘的,受時間、地點、條件的限制,要使經驗上升到理論,就得學習。只憑老經驗辦事,不能適應新形勢。.....這顯然是對習的“反批評”。不過,他知道習是忠心耿耿的,是從大局出發的善意勸諫,所以忍受了。

   但轉眼間,在會議閉幕上作結論講話時,毛對習仲勛以及其他壹些在會議對土改提出批評的人給予變相的“回擊”:他先說在土改中反右傾的問題已經解決了,現在出現了新的問題,就是對待中農、對待中、小資產階級和黨外人士出現了“左”的偏向。不過,這好比壹河水,這河水十個浪頭八個是好的,只有兩個浪頭有點偏差。這當然只是“小問題”了。毛故意迴避人們反映最強烈的亂殺、虐殺問題,只是說地主階級作為整個階級是要消滅的,但作為個人要分別情況對待。

 習仲勛似乎感到他反映的問題沒有引起毛足夠重視。就在楊家溝會議結束後的第七天,即1948年1月4日,又寫了壹份致西北局並轉中共中央的報告,報告共有五個方面的內容。除了開頭是對毛“熱烈擁護”的套話之外,其他主要是強調陝甘寧作為老區的特殊性,如說“平分土地對我不利”;老區的地主富農比新區少得多,不應規定地主富農占全體農戶8%的“標準”(可見,那時已下達打擊的指標了)。而且提出,對老區的地主,應該查實其剝削關係、及是否參加勞動,和勞動時間的長短來決定其現在的成份。還提到許多地方名義上說是自發的群眾運動,實際上為各種動機不純分子所操縱、把握,等等。

 習仲勛所反映的問題,擊中了毛式土改的要害,毛與劉少奇、康生本來就是想利用農村中那些“鬥爭勇敢”的流氓惡棍、積極分子,製造足夠的恐怖,然後將農民整治得服服帖帖,就算達到目的了。他們對如何劃階級、分配土地才能達到公平、如何限制那些“動機不純分子”的從中搗亂,以及對地主富農的濫刑亂殺根本不感興趣,更不想糾正。

 不過,習仲勛既然已經指出了這些問題,老奸巨滑毛也就不得不表示“同情”。並叫習仲勛去“巡視綏屬各縣”,“每個縣住幾天”, 調查了解情況。

 習下到子洲縣,在那裏呆了9天,超過了毛的規定期限。因為他在那裏與地委和幾個縣的幹部群眾廣泛接觸,了解到更多的情況,如,各地都出現了趁運動渾水摸魚大撈壹把的投機分子;子長縣欒家坪的土改變成了幹部黨員之間的鬥爭;澗峪岔附近的四朴橋鬥爭(打死)壹個舊保長,逼其妻剖腹自殺殉夫;交口有五六十名群眾住在地主家,殺雞宰羊,大吃大喝了八、九天,臨走還撈上壹把……。
   1月8日,習仲勛將了解到的情況歸納為9種不良現象致信西北局;10日,西北局將此報告轉呈中共中央。

 19日,習仲勛就陝甘寧邊區近期的工作特別是防止和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問題,再次致電毛澤東,並提出了壹些糾偏的建議。

 習的報告和意見,差不多等於全面指責和要求糾正毛和劉的土改政策方針。這時的土改已經因為過度殘忍血腥而引起社會上廣泛的指責,也引起了毛共內部壹些人的不安,且這時土改己進入尾聲,毛的土改目的已經達到,他正想找壹個臺階下來收場。於是,他利用習仲勛的意見書給自己製造壹個虛心納諫的假象。2月6日,毛致電習仲勛等人,就新、老“解放區”不同的土改政策徵求具體意見。不久,正式下文推廣了習仲勛在自己轄區綏德縣搞的“黃家川經驗”, 但這時毛的二次土改也接近收場了。

 當年的習仲勛是幸運的,他提了那麼多“糾偏”的意見,居然沒有被毛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算是壹個奇蹟。不過他不可能永遠這麼幸運,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初期,還沒等到文革,毛藉口壹部小說把他打成“反黨集團” 頭頭之-,投進了監獄壹關七八年。

 再說說“新區”的土改情況。

 劉伯承、鄧小平率領的第二野戰軍於1947年8、9月間挺進大別山,壹路“解放”了不少縣城,9月19日攻克了安徽嶽西縣,與地方游擊隊合作,建立了中共嶽西政權。

 這個新政權的首要工作就是土改,當然也得執行毛、劉的統壹模式和政策。

 縣委把這個縣分為五個區,各由壹個工作組帶領當地幹部發動土改運動。其中負責河圖區的工作組負責人叫張殿鑾,是個從劉鄧大軍工作團下到地方的幹部。他是河南人,地主家庭出身。大概在之前的“反右傾”、“整黨”中被整怕了,因而特別左(在毛共的隊伍裏,凡是出身“不好”的幹部,都特別“左”,因為非如此不足以證明自己的階級立場堅定和對“黨” 的忠誠,難以在“革命隊伍”裏立足。劉少奇、康生就是這種典範)。張殿鑾“左”的表現首先是不問青紅皂白大殺階級敵人。他每到壹處都人頭滾滾,在很短的時期內就在河圖區殺了200多人。地主是必殺的對象,地主躲起來了,就抓其家屬來殺。又以其他名義如“惡霸”、“反革命”、“國民黨狗腿子”等名義大抓大殺,總之只要有人舉報,抓來就砍了。

 因張殿鑾殺人太多太濫,激起了民變。那些估計自己沒有活路的人(包括壹些貧下中農)聯合起來,反過來殺共產黨幹部。共產黨縣委大怒,下令“先下手為強”,殺光壹切階級敵人!於是整個嶽西大地浸泡在血雨腥風之中……

 嶽西縣委和張殿鑾至少犯了兩個錯誤,壹是太急,沒有耐心去發動群眾,越俎代庖自己動手殺階級敵人;二是這種地方不同於老區,國共雙方的軍隊還在進行拉鋸戰,共產黨還要顧及聲譽,顧及影響,如此大開殺戒,不但把階級敵人殺怕了,也把自己的“基本群眾”也趕到敵人的方面去了。所以無功有罪。

 上級發現了嶽西土改變成了壹場大屠殺後,下令糾“左”。為了挽回民心,決定首先把張殿鑾這個“混進革命隊伍的階級異己分子”拿來當替罪羊,殺了平民憤。    

嶽西土改驚動了鄧小平,鄧指示“糾左”。鄧說:“如果亂殺人,壹定要失敗。”可見鄧小平不是反對殺人,只是不要“亂殺”。 不過從鄧這個講話中也透露了當時這個“劉鄧大軍”的點滴真相,鄧還說:“我們到大別山後,部隊很苦,紀律不好,老百姓當時對我們提出兩個問題,壹是妳們可以搞得好些嗎?二是妳們還肅不肅反?(意思是還借‘肅反’ 之名大肆捕人殺人嗎)”。從這短短的兩句話中可知,這個“劉鄧大軍”是何等的不得人心,何等的擾民、害民。不然,鄧怎麼能說自己的部下“紀律不好”呢?共產黨從來都說它的軍隊“紀律嚴明”、“秋毫無犯”,與當地群眾的關係是“血肉相連”,是“魚水關係”云云。

 (鄧小平這個“反左講話”,收在《鄧小平文選》第103頁。)

(三)土改受害者點滴

 1、毛統區1947年土改知情者的片段回憶。

 壹位署名李晉的作者撰文講到他父親在1947年土改中的遭遇(見《炎黃春秋》2003年第12期李晉文):

 

 “......我的故鄉是呂梁山。我的父親李時光(字春生),是清末最後壹屆貢紳(優貢)。他壹生以教育為業,在上世紀前30年,先在靈石創辦雙池高小(雙池鎮現為交口縣所屬),又在運城創辦菁華中學,為了培養師資,最後執教河東師範,是故鄉小有名氣的教育家。在抗戰期間向八路軍、決死隊(共產黨的山西新軍)輸送了壹批又壹批知識青年。抗戰開始後,日本人把城鎮燒了、把學校炸了。父親回到敵後鄉村老家,全力支持以共產黨員王磊(解放後任商業部長)為縣長的抗日民主政權,積極開展抗戰活動,是故鄉小有名氣的開明人士。曾記得王磊常來我家,從日出談到日落,夜裏就睡在我家炕上。那時我年紀小,睡在王磊與父親的中間,聽他們談壹些我似懂非懂的問題,雄雞打鳴了,他們還談個不停,這些事直到現在還記憶猶新。

 抗戰勝利後,我隨校到晉中、冀中讀書。1947年冬,忽然聽說父親在土改中自我解剖,走了不歸之路,沒有留下壹句話、壹個字……”

 

 李晉在說到其父之死時只用壹句“自我解剖”搪塞,不知究竟如何“解剖”法?為何要“自我解剖”?作者仍不敢直言。但這件事已說明了毛共的野蠻、殘忍、背信棄義、恩將仇報的醜惡面目。

 不過,與李時光同為晉西北土改刀下鬼的山西興縣大地主牛友蘭及其兒子牛蔭冠的故事,比上述李家故事更清楚,也更震撼人心。鑑於此故事較長,放在本章之後作為附件。

已故北京大學教授、着名作家張中行曾對《文化自白書》的作者張者說過壹個他家的土改故事。他家所在的那個村沒有富戶,沒有吃“剝削飯”的地主,按有關政策是找不出地主來的。可是“上面”要求必須找出個“地主”來,條件不夠便在“矮子裏面抜將軍”,降格以求。眼看留在家的張的妹妹有被劃作地主的危險,而壹旦被劃成地主,就意味着全家的滅頂之災。當時張中行家裏大概只有這個妹妹在村中。為了挽救整個家族,妹妹想出了壹個不得已的辦法:逃走。但這時民兵已經“封村”,所有進出村子的路口都有武裝民兵把守,任何人不得無故進出。這時張這個妹妹恰巧有壹個剛出生的有點殘疾的女兒,母親決定犧牲這個女兒。她把這個女孩摁在水缸裏淹死了,然後以掩埋小孩屍體為由騙過民兵崗哨出了村,壹出村便按預定計劃逃出了虎口。

 張中行對此事的評判是:“這雖然犧牲了壹個生命,但卻救了全家人的命。”

 這件事情從側面反映了壹個事實:壹旦被劃為地主,就等於全家都被判處了死刑。這就是毛式土改的可怕真相。毛式土改就是如此野蠻、殘忍、恐怖!

 

 3、建國后土改殘暴如昔

 1949年毛共勝利了,政權到手了。這時的土改怎麼搞?是人們曾經翹首以盼的問題,善良的人們希望毛能發善心,改弦易轍,因為此時大局已定,沒有利用土改引誘農民參軍“保衛勝利果實”的必要了,幾百萬國民黨軍隊都消滅了,趕跑了,手無寸鐵的地主富農絕對不可能與新政權對抗,對土地的重新分配只需要制定壹套辦法,下壹道命令就行了。何況新朝開囯,新皇登基,按慣例應大赦天下。

 可惜毛不這樣想。他想到的是:大權在握了,可以對階級敵人盡情報復、盡情蹂躪、盡情殺戮、大展平生之願了。何況,沒有了暴力土改,以後的階級鬥爭怎麼搞呢?而不搞階級鬥爭,還要共產黨幹什麼?

 筆者分析,在全國勝利後,毛堅持暴力土改,原因至少有三:

 其壹,為以後的階級鬥爭奠定基礎。毛共幾十年的歷史,就是搞階級鬥爭的歷史,靠搞階級鬥爭起家,靠搞階級鬥爭發跡,靠搞階級鬥爭奪得天下。而階級鬥爭之首就是土改。有了土改,才有每壹個人的“階級成分”、“家庭出身”;有了土改,才有日後的鬥爭對象;有了土改,才有人世間的仇恨;有了土改,這幾億人的大國才好統治......總之,沒有階級鬥爭,毛實在不知道怎樣治國,他的雄才大略也就無用武之地了。

 其二,讓毛共龐大的幹部隊伍,特別是新加入幹部隊伍的知識分子、青年學生和民主黨派人士,“經風雨、見世面”,讓他們與過去的中共幹部壹樣,去參加土改,經歷階級鬥爭的腥風血雨,並且親手沾上壹點階級敵人的鮮血,讓他們除了跟共產黨走,再沒有退路。也讓他們看到地主的悲慘下場,才會更加忠於黨、聽毛的話.....所以毛下令所有的幹部都要過“土改關”。毛把“土改關” 與“戰爭關”相提並論,認為1949以後戰爭關已過,就剩下土改關了。(參見毛在全國政協壹屆二次會議上的講話:《做壹個完全的革命派》毛選第五卷第25—29頁)。

 其三,讓全國人民經受土改的洗禮,見識共產黨的手段和厲害,為以後的極權統治打下基礎。土改是個大課堂,讓國人知道共產黨喜愛什麼,討厭什麼,“親不親,階級分”,徹底破壞幾千年形成的社會結構和淪理道德、價值觀念,為接受毛式的馬列主義“新教”打下基礎。

 就在毛澤東緊鑼密鼓準備新壹輪土改的暴風驟雨之時,農村中那些待宰的羔羊們卻全然不知,他們絕不知道等待他們的將是什麼。當然,也有知道在共產黨統治區搞土改真相的國民黨人告訴人們毛式土改的血腥恐怖,但很少有人相信,以為那是國民黨的反共宣傳。共產黨要搞土改“平均地權”人們已經聽說了,作為地主和富農,要把自己“多出”的田地拿去“共產”, 雖然是不願意的,但他們知道天下易主,改朝換代,這是沒有辦法的事,只能服從新朝的政策。他們還想,共產黨的政策只是平分土地,自己捐出多出的部分,還可以分得平均的壹份,今後生活還是不成問題的。他們還想到,自己只是普通老百姓,沒有與共產黨作對,結仇,新政權沒有理由跟自己過不去。何況,壹般的地主也沒有能力去港、臺或國外躲避。總之,人們儘量往好處想,自己寬慰自己,提心弔膽等待決定他們命運壹刻的到來。

 這裏面應特別提及鄉村中的士紳階層。這是地主中有文化、有知識、有社會地位、受人尊敬的壹群。他們有的是自已創業發家,有的是繼承祖業,有的是從官場退隱田園。他們深受中國古代的“鄉紳自治”“鄉村建設”思想的影響,決心為建設家鄉、造福桑梓出力,就象前面提到的李時光壹樣,他們首先熱衷於辦教育亊業,為家鄉培養人才,還做些修橋鋪路,或辦實業之亊,以振興家鄉經濟盡壹點力。這壹群體壹般都受過傳統教育,是儒家文化的傳承者,傳統道德的守望者。他們在當地擁有廣泛的人脈,享有聲望。他們都是大小不等的地主。他們對時事不甚熱衷。對國民黨沒有太好的印象,對共產黨也沒有太壞的印象。他們還知道共產黨優待開明士紳,而他們堅信自己就是開明士紳。他們之中有部分人有能力避居海外,但他們更戀棧家鄉,而且堅信共產黨會優待他們,所以共產黨來了他們不出走。

由此我們便可知道他們所想象的共產黨與實際的毛共差距有多遠!他們做夢也未想到自己是中共首先要消滅的死敵,第壹批要宰的羔羊!

待到鄉紳們發現當局這種意向時,已經無路可逃了,當局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這些待宰的羔羊統統逮捕在案,很快就當做“惡霸地主”、“ 土豪劣紳”,舉行公審大會槍決了!殺人布告上都寫着:“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毛共在建國後的土改中屠殺的士紳不計其數,也無從考證。但其中有兩位父親的兒子中國人大概不會不知,那就是後來名滿中華的武俠小說大師金庸(查良鏞)和梁羽生(陳文統)。這兩位的父親都在土改中被中共當作“惡霸地主”處決了。這兩位的兒子當時都在香港,可以想象,如果他們早知如此,去香港躲避壹下絕非難事。還有壹位據說被蔣介石封為“民國第壹鄉紳” 的湖南祁東縣名儒周聆琴先生(網上小說《民國鄉紳》主人公),其子曾任蔣的總統府秘書,此時也在美國。但周聆琴也不出國避風頭,結果坐等當局以“惡霸地主”之名處死。(1982年已由祁東縣法院平反。估計金庸、梁羽生的父親也會“平反”,因為他們都有作為名人的兒子。沒有這種兒子就別想申冤了。)

 有關毛式土改的野蠻和慘無人道,前面已經說得不少,現在補充幾個較完整的故事,以便讓毛式暴力土改的“功德圓滿”。

 1、李忠邦案。

李忠邦,雲南屏邊人,當地頗具傳奇色彩的豪紳。李具有民主主義思想,對國民黨的壹黨專政和官員貪汙腐敗極為不滿,對毛澤東、共產黨倡導的建立壹個民主、自由、富強的新中國十分嚮往。在經商致富之後,李置下了田地產業,並致力在鄉裏辦學校、興教育。李為人豪爽,極富正義感,在鄉裏扶貧濟困、除暴安良,還積極支持反政府的學生運動。因而曾兩次被縣裏的常備隊抓捕。然而李則毫不畏懼,針鋒相對,自組武裝,親自帶領隊伍繳了縣常備隊的槍,因而名聲大震。在屏邊當時還廣泛流傳着“李忠邦智打貪官”,“李忠邦單槍匹馬救少女”,“李忠邦神算懲惡賊”等傳奇故事。中共的地下黨組織看到李忠邦能量頗大,又得人心,便暗中與之聯繫,李也不避風險,慨然與地下黨交往,其家壹度成為地下黨的聯絡點和黨員避難所。

 壹個人物促成了李忠邦正式投奔共產黨,那就是國民黨第60軍軍長萬保邦。李忠邦乃萬保邦侄女婿,兩人關係自然非同壹般。而萬保邦也是壹個有“反蔣”傾向之人,在“民革中央”的策動下,萬保邦毅然舉行反蔣起義,宣布成立“滇黔人民自衛軍”,自任總司令。李忠邦被任命為萬部最具實力的第三團團長。後來滇黔自衛軍與國民黨軍大小戰鬥百餘次,有效地牽制了雲南國民黨軍的主力,使得中共領導的地下武裝“滇桂黔邊區縱隊”得以順利建立和發展壯大。而李忠邦則被國黨政府列為“通共匪首”緝捕,李家被抄三次,全家只得常年在深山老林中避難。後李忠邦徵得萬保邦的同意,乾脆率部投奔中共“邊縱”的麾下,被任命為邊縱第四支隊第33團副團長兼獨立大隊隊長,成了中共壹支地下武裝領導人。

 加入中共地下武裝後,李忠邦作戰勇敢,多次獲得縱隊、支隊的表彰。及至雲南“和平解放”,李忠邦所在的“邊縱”與中共正規軍會合整編,李忠邦被派赴家鄉屏邊剿匪,任屏邊剿匪大隊長。臨行前部隊首長勉勵其再立新功。

 歷經千難萬險,屏邊的剿匪任務終於勝利完成。征塵未洗的李忠邦被上級招去談話,人們都以為上級要對他嘉獎或提升。可是做夢也沒有想到,李去到立即被當場逮捕。幾天之後即被槍決,罪名是“惡霸地主”。

 原來這時中共正在大搞“清匪反霸”。以李忠邦原來擁有的財產,以及他在當地人民心中的威望,完全符合毛共的“惡霸地主”條件,當局早已把他列入要消滅的對象,只因為他的“剿匪任務”尚未完成,才讓他多活壹些日子。而今土匪剿滅了,這個剿匪大隊長的末日也就到了。

 處決的當然不止李壹人,李的部屬、骨幹近20人同時被捕殺害。更多的部屬則在遣散後陸續被害。李忠邦的家人按照地主“待遇”被掃地出門。其時,李忠邦的兒子李斌已在中共的第四野戰軍第13軍文工團工作,其創作的劇本獲得全軍文藝匯演壹等獎,有關領導正要送其去相關院校去深造、培養,就在他準備動身之時,軍部保衛處突然將其逮捕。莫名其妙的李斌,有如晴天霹靂,細細打聽之下,保衛處才告訴他:地方政府來函,告知他父親已作為“惡霸地主”被槍決。他理應受到政治審核。

 後經調查,李斌被無罪釋放,但清出部隊。之後李斌在家鄉艱難謀生,輾轉多年,終於謀得在壹個山區小學當民辦教師。李斌努力工作,還受到教育當局的嘉獎。但終因家庭出身和父親的“罪過”,在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被打成“極右分子”,送勞動教養,妻子離婚,孩子隨母而去。

 經過20多年煉獄似的教養農場的磨難,九死壹生的李斌終於幸運地迎來了右派“改正”,但已家破人亡。

(以上取材於《往事微痕》第63期李斌文:《對我父子悲慘遭遇的回眸與思考》)

 2、“宋森案”。

 廣東作家牧惠撰文說,他收到過去武工隊的老戰友宋群寄給他的壹本書,書名《宋森傳》,是寫其父的生平事跡。於是牽出他對宋森的回憶。

 宋森,廣東鶴山人,壹位有名的左傾人士,從 “大革命”時代、“土地革命”、抗日戰爭、到國共三年多的內戰,宋森都堅定地站在中國共產黨壹邊。他以各種方式支持中共,出錢出力,宋森還創辦了壹份叫《鶴僑報》的小報,為中共幫腔造輿論,他還把自己三個子女送進毛的“革命隊伍”。

 宋森的家鄉被中共“解放”了。其時他在香港,出於勝利的喜悅,他跑回鶴山,在縣裏謀得壹份編縣誌的差事,終於如願以償參加了中共的“革命工作”。

 他工作積極,熱情高漲,帶頭響應政府的壹切號召。當時正值“抗美援朝”運動,他帶頭捐款為誌願軍購買飛機大炮。可也就在這個時候,土改來了。土改是毛欽定的壓倒壹切的“運動之王”,任何人只要在土改中被劃成地主,就成了鐵定的階級敵人,他以前的壹切表現,壹切榮譽,為共產黨立下的汗馬功勞都得壹筆勾銷,宋森就屬此類。可是,宋森家只有兩畝多田,怎麼能劃成地主呢?可是事實就是如此,兩畝多田出租收租,也是滔天的剝削大罪!牧惠的文章中沒有說宋森的其他“罪惡”,依宋森的政治表現,估計也不會有什麼“政治罪惡”。可就是這兩畝出租地,宣判了他的死刑(仔細推想,宋森過去也算有錢、有文化、有社會地位之人,又生活在香港,大概這些才是他被劃作“階級敵人”的真正原因)。

 可憐又可悲的宋森在知道自己被劃為地主在劫難逃之後,選擇了主動“自我了斷”,不過,他沒有像李時光那樣不留壹字就“自我解剖”,他知道自殺也是壹種犯罪行為,而且他還有三個子女在共產黨手下工作,所以,自我“了斷”前特地寫下了壹封遺書,再次向“黨”表忠並表明自己的清白,末了交待家人:“將我的金章和我補助填數的款(原文如此)壹壹交到人民銀行,作為抗美援朝的捐款,不能少欠分毫。”

 幸運的是,他的三個子女沒有受到太大的株連,只是被打入“控制使用”的另冊。

 宋森的故事平淡無奇。比較起來,下壹個故事主人公就頗賦傳奇色彩了。

3、莫雄案。

。莫雄可不是壹般之人,他早年參加過同盟會,參與1911年着名的“3.29”起義(即廣州黃花崗之役),是名符其實的國民黨元老。北伐時,莫雄任國民革命軍師長,與蔣介石是好友。北伐後期,莫雄思想轉向左傾,不過,他仍然留在國民黨的陣營裏。1930年,莫任上海警稅團團長,在其部下的共產黨員嚴希純、項與年(項南之父)的影響下,思想迅速“赤化”,成了共產黨的地下戰友。1934年,莫被任命為江西德安行署督察員兼德安地區保安司令。其時,蔣介石正在發動對中共中央蘇區的第五次圍剿。蔣在廬山召開秘密軍事會議,莫雄參加了會議。會上蔣介石部署根據德國軍事顧問制定的圍殲紅軍的“鐵桶計劃”。莫感到紅軍處境危急,偷偷將代號“鐵桶計劃”的重達壹、兩斤的文本帶了出來,回到駐地便把會議的布置和鐵桶計劃的文本和盤告知並交給了嚴希純和項與年。嚴、項感到情況緊急,連夜將計劃要點用密藥水抄寫在4本《學生字典》的空隙之上。然後項與年化裝成教書先生,步行六天,進入了紅軍占領區,親手將“計劃”交到中共軍事領導人周恩來手中。十天后,紅軍主動撤離江西,踏上了“長征” 之路。

 莫雄對中共的貢獻還不止此。不久,莫調到貴州畢節地區任專員兼保安司令(蔣介石總是把莫雄調到與紅軍接觸的關鍵地方和崗位,可見其對莫信賴有加),剛好賀龍的紅二方面軍長征要經過畢節,莫不惜冒違抗蔣介石的命令的風險,擅自將紅軍放行過境。蔣聞訊後大怒,以“通共”之罪將莫解押送進南京監獄。但不知出於何種考慮,不久蔣又將莫放出,並降級任命他為廣東南雄縣縣長。莫雄決定壹不做二不休,利用職權將被國民黨大員余漢謀關押在南雄的數百名共產黨員和被俘的紅軍全部釋放了,莫自己則跑去了香港。

 中共奪得政權後,當時在廣東和華南主政的葉劍英算是不忘舊恩,給莫雄去信,誠懇邀其回國參加社會主義建設。莫雄自恃對中共有功,慨然回到廣東,受到葉的熱情接待。接着莫又在參與剿匪,為中共再立新功。

 可是,世事莫測。這期間葉劍英在廣東搞土改試點,鑑於廣東僑屬多的特點,葉採取了比較溫和的土改政策,獲得壹片好評。誰知這事被人告密到毛和中央,指其搞“地方保護主義”和“和平土改”。毛在其他任何問題上都可以妥協讓步,唯獨在土改政策上是沒有半點通融的餘地的,據說,葉劍英在紅軍長征中對毛有救命之恩,可他仍然不能容忍葉在土改上的“右傾”。毛立派他的親信、公安部長羅瑞卿急赴廣東,調查並扭轉廣東土改中的“右傾”和“地方保護主義”。

 羅瑞卿以欽差大臣身份在廣東大展拳腳,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地方保護主義”和“和平土改”高潮,製造了這次運動中的“四大冤案”,大批廣東本地幹部紛紛落馬,壹些人鋃鐺入獄,甚至被處死。葉劍英則被毛調離了廣東和華南。

 失去了葉劍英保護的莫雄這時也在壹夜之間由共產黨的座上賓變成了階下囚。莫的家鄉農會派人到廣州抓捕莫雄,這時莫背負有諸多罪名:蔣介石的走狗、反革命儈子手、地主、惡霸....其中任何壹項罪名都可以置其死地。而且,此時的莫雄不是國民黨在職高官,不享有被“統戰”的資格,所以只有死路壹條。莫雄家鄉的地方政府已經做好了準備,莫雄押回後立即召開萬人公審大會當場將其處決。

 可是,就在這千鈞壹發的時刻,事情出現了轉機。原來身居中共廣東省委書記要職的古大存,知道莫雄乃葉劍英邀請回國的“特異人士”,現在葉劍英雖然調走了,但是不能不顧及老上級的面子。於是他向接替葉劍英主持廣東和華南工作的“壹把手”陶鑄進言,詳細說明了內情,求其網開壹面。陶鑄斟酌再三,終於同意刀下留人。

 從鬼門關走過來的莫雄死罪雖免,活罪難饒,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莫言被劃為“極右分子”。但仍然多虧了古大存的關照,莫雄得以倖存下來,直到1980年病逝。  

只是,後來陶鑄與古大存有了矛盾,古大存被陶鑄以“右傾”之名拉下了馬。

 莫雄的案子算是特例,全中國的地主、反革命分子能有這種幸運的沒有幾個。下面彔兩個“正常”案例,為本章作結。

 4、張翅翔案。

 《鳳凰周刊》2005年第14期刊登了壹個叫張翅翔的人的文章,談到其全家人在土改中的遭遇。

 張翅翔,湖南人,出生在壹個地主大家庭。1939年,抗日的烽火然遍中國大地,當時還在讀初中的張翅翔,被愛國激情所驅使,毅然投筆從戎,和當年很多熱血青年壹樣,他選擇了共產黨,奔赴延安。

 1949年毛共取得勝利,經過多年生與死考驗的張翅翔回到湖南,這時他是壹名共產黨幹部,在省城長沙壹家出版單位工作。闊別家鄉十餘年,他急切地想回到故鄉,見到魂牽夢繞的親人。

 可是,當他通過各種渠道打聽到家人的消息後,挨了當頭壹棒,熾熱的心靈像是被猛然潑上壹盆冰水,激情熄滅了,心緒降到了冰點。他得知自己的家不是遭到壹般的打擊,而是遭到了滅頂之災!他有家難歸,實際上無家可歸了。

 張家由祖父創業,祖父茹苦含辛打拼壹生,創下壹份家業,在當地算得上是較大的地主了。可是誰也沒有料到,祖父的壹生奮鬥,留給他的子孫後人卻是無窮無盡的災難,讓他們墜入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祖父生有4子,各立門戶。土改降臨,張家首當其衝,第壹場開局,就選擇張家兩個兄弟開刀祭旗,兩兄弟在同壹天同時受戮,拋屍荒野。另壹個弟弟也是地主,只多活了幾天,便被農民用亂棍打死。最後壹個弟弟不成氣候,家道中落,只劃上“富農”,按理,該給他留壹條活命了。可是貧農團的兇手壹合計,四兄弟已去其三,這壹個斷不能留下作為後患,於是把這個富農關進土牢,折磨得奄奄壹息,估計不能活命之後才放其回家,讓他死在了家裏。

 第二代被消滅乾淨了。

 張家人丁興旺,第三代有十三個男孫,17個孫女。13個男孫中,兩個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壹個慘死獄中;壹個外逃,被抓回後抓去勞改,壹去30年。另有3個被劃為右派分子管制勞動;2個流落外地他鄉。2人終生無妻。

 17個孫女,被迫自殺的3人,最小的壹個夭折,壹個患抑鬱症長期臥床,余者或被迫嫁與殘疾人為妻,或遠嫁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過着與野人無異的生活。

 張翅翔屬第張家第三代,雖然自己少年即參加中共的“革命”,但地主家庭出身的沉重十字架,把他壓得踹不過氣來,得知家人的遭遇後,悲痛之餘,他更是謹小慎微,如履薄冰,夾着尾巴生存。但共產黨這個隊伍註定不能容許他的存在。1955年“肅反”時,他被無端誣為“叛黨”;兩年後反右時,又被劃為“極右分子”,送勞動教養。直到1980年,經過25年勞改、九死壹生的他才走出勞改農場。

 “改正”後的張翅翔在壹個出版社當壹名編輯。25年的勞改生涯,全家幾代的毀滅,在他心靈上留下了永遠不能癒合的創傷。他循規蹈矩,低眉俯首,戰戰兢兢度日,彷佛壹具行屍走肉,苟延殘喘。

 可是不料生命在垂暮之年忽然迎來轉機,1991年,張翅翔獲准移民美國(估計是其子女中有人已移民美國)。此時張翅翔已年過花甲,若按常理,壹個人老年離開故土,多有眷念不舍、依依惜別之情。然而這時的張,卻有壹種無法言表的興奮,壹種再生的喜悅。在異國他鄉,張着有《西山漫憶》壹書,其中壹段描述當年他跨出國門時的心情和感受:

 “跨過羅湖海關之時,自我感覺像壹條從古堡深井裏躍入浩瀚大海的魚,其暢快喜悅,比之為受難時之苦恨不能高飛遠逸,壹生壹世夢想終於實現。”

 張翅翔的壹家是不幸的,但比起更多的被“斬盡殺絕”的地主或“反革命”家庭來說,卻還算是幸運的。特別是他在暮年,終於脫離了禁錮他幾十載、毀滅他壹家三代的囚籠而“展翅遠翔”,死而復生。我們為他祝福。

 下面再講壹個更加不幸的故亊,卻是土改中非常平常的故事。

 5、吳之伯家族案。

因為原文作者叫吳之伯,我們姑且叫吳之伯案。吳之伯,1928年9月出生於雲南宣威縣西澤鄉。1947年考入雲南大學外語系,1949年4月加入“民青”,後又參加中共的邊縱六支隊,為中共黨員。建國前夕轉入地方。在會澤、威信、昭通等地工作。1956年任威信縣縣長,1958年3月整風中被打成“極右分子”、“威信縣反黨集團骨幹分子”,開除黨籍、公職,押送彝良大坪農場勞教。1962年1月“摘帽”,當局賞給碗飯吃,讓他在鎮雄縣農水科任林業員,月薪28.5元。後當過五年英語教師。1979年6月右派“改正”,1988年離休。下面是吳自撰的原文:

 

上世紀二十年代我老祖和爺爺挖銅礦發點小財,買田置地,修了上下兩個四合院和壹座土碉。爺爺生下父輩四兄弟和壹個姐姐。每家分得三間住房,三畝水田,十二畝多山地和小片山林作燒柴之用。解放前十年,父輩各家累遭匪患,逐漸破落。大人們不論男女,人人勞動,也僅能煳口。大伯家每年還差兩三個月口糧,根本達不到土改劃地主的標準,即: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勞動,全靠剝削為生。1952年家鄉的土改是按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和老區打土豪分田地的痞子運動來搞的,再小再窮的村子,也要找出壹兩家地主富農來,父輩們房屋好壹點,有點飯吃,被劃為地主,在劫難逃。

  (壹)祖母浦三妹,土改時71歲,拿不出根本沒有的“銀子”來,雙手指頭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點天燈”,在疼痛喊叫中昏去,又被四名痞子抬起四肢,架在火上當眾烤死,再把殘存的屍骸丟進山裏水溝。 
  (二)父親吳紹昆,省立高等師範畢業,教書。當過小學校長,後在開遠、建水、霑益縣任過稅務局長,最後在昆明廠口鄉當醫生開藥店,被誣為“反動會道門分子”抓進監獄,摧殘折磨,兩年後查無實際,出獄就慘死於昆明,年僅44歲。 
  (三)母親浦雙英,善良的農家婦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殘酷鬥爭,最後壹次在離家二十餘裏的大街上鬥爭,被壹群惡棍用亂棒打得半死,鼻口流血,由我十二歲的弟弟吳之玄用馬馱回家,死在半路上。 
  (四)伯父吳紹崟,土改中,追問銀元浮財,拿不出來,被迫跳崖自殺。 
  (五)四叔吳紹煋,老實農民,盤莊稼能手,被用刑威逼,不堪忍受,由碉樓四層樓跳下,腦漿崩出而死。 
  (六)小叔吳紹煌,土改中幾次被吊打捆綁,兩次逃亡山林避難,活活餓死山中。 
  (七)我的兒子吳興亞,系早年妻子浦定芝所生,因全家主要成員都已死去,就交由昆明廠口鄉我的後母(亦是地主)照顧,我劃右後孩子成為政治賤民,在長年累月的政治壓力和生活折磨下看不見半點希望,孩子在花季年齡的19歲絕望自殺。 
  (八)姑爹葉家林被劃為地主,土改中被反復鬥打,不忍酷刑,謊稱有銀元藏在房梁上,於是他從房梁跳至地面,頭碰石板而死。

(九)我前妻父母也是我舅父母,同樣在52年土改中自殺身亡。

(十)1963年正當我在農水科任林業員時,壹位農村姑娘宋儒芬不嫌我是壹貧如洗的“摘帽右派”,願與我重建家庭。婚後生下三女二男,其中最小的兒子興文,剛滿三歲,因感冒導致肺炎,本屬小兒科常見病,文革中儒芬因我成為控制對象,加之農村缺醫少藥、交通不便,我得知後從百餘裏外的坡頭步行趕來,背他進城醫治,不到半路,小文就死了。

(十壹)大伯家兒子吳之才,不滿十五歲的孩子58年被逼去修公路,餓死在外地。
我全家親屬12人,在毛澤東暴政下血淋淋地慘死,真不堪回首!

土改理論

作者 宋永毅 寫於 二零二零年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國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產國際在莫斯科召開了《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壹次代表大會》,蘇共在會上指示中共,要將土地從不勞而食的人們手中收歸,將權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劉少奇與晉綏土改》壹書中寫道:“這次會議對當時的中國共產黨人來說是非常新鮮的,會議之後,中國共產黨人開始了解到,中國是壹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而反對封建主義的主要內容,就是要打倒軍閥,消滅封建的土地制度。這次會議是中共關註土地問題的開始,而後來所謂的毛澤東思想,不過是脫胎於此罷了。” 
從中國的本土文化和傳統中,是很難產生如“階級鬥爭”、“剝削壓迫”、“無產階級專政”、“解放全人類”等等壹大套理論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聲炮響”、有了蘇共這個老師,有了禍害人類的馬克思列寧主義,中華大地上,壹種前所未有的天翻地復就在所難免了。
中共借馬列這個外來的幽靈,在中國古老的土地上“遊蕩”,它石破天驚地診斷出中國“貧窮落後”的根源——中國有壹個殘酷剝削壓迫農民的地主階級和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國共產黨土地改革史》(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寫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廣大農民長期受地主階級的殘害、剝削和壓迫,生活極端貧困和處於破產的境遇,這正是中國被侵略、被壓迫、貧窮落後的根源……”
 “反動的封建社會”、 “殘暴的地主階級”、“剝削農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剝削是農民貧困的根源”、“消滅剝削壓迫”……這些話語,既是中共宣講了壹輩子的“革命理論”,更是其拉大旗鬧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國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緒論中說:從1921年算起到1953年為止,中國共產黨領導廣大農民為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奮鬥了32年。終於,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民實現了“耕者有其田”,從而結束了中國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這樣,中共宣稱他同中國歷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農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個道義高度——消滅剝削壓迫,救民於水火。
這兒,姑且不論其“宣稱”是否是其真實目的,只談其“理論”的錯誤。
 
壹,中國存在中共所說的那個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嗎?
 
馬克思以西方社會的發展為參考,劃分了人類社會的五種類型: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中共照搬這種劃分,說中國也經歷了這五個階段,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兩千多年被稱為“封建社會”。
着名歷史學家馮天瑜教授指出,這種劃分法對中國而言“有名實不符、削足適履之弊。”(詳見馮天瑜《“封建”考論》壹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
所謂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國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這塊土地上的農民)封賜給他的臣屬。它由“宗主”或“領主”與“封臣”之間層層分封的金字塔形結構所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權、土地逐級承包,形成大貴族——小貴族——騎士——農奴的封建結構。在這種封建關係中,封建領主既是貴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擁有絕對的權力——政治、經濟和司法權。但這些賜封的土地只能繼承不能買賣。封邑中的老百姓(農奴)沒有土地所有權,不能自由遷徒,對封建領主有依附關係。貴族地主對他們則有隨意處置的權力(甚至有“初夜權”)。在歐洲的封建社會中,如果國王侵犯封臣的權利,封臣可以用包括軍事在內的各種手段反抗。
中國從秦到清的社會結構,是這樣的“封建制度”嗎?
秦始皇統壹六國之後,建立了郡縣制,從此以後,中國政體的主要形態是中央集權的皇朝專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無“封建”可言。還有,中共常說的壹個詞是“封建專制”。其實,封建和專制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階段,在歐洲的社會發展中,恰好就是用專制來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國,後是德國)。“因此,把這兩個合在壹塊說很滑稽。”(趙林,武漢大學哲學教授)
從秦到清的兩千年間,中國經濟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為主體,這與西歐封建社會的采邑或莊園經濟有着本質的不同。中國的自耕農則擁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別人,除了向國家納稅(包括徭役),再無其他義務。
馮天瑜教授提出,將先秦至清朝兩千多年統稱為“封建社會”“名”、“實”相離。因為,這個階段的顯着特徵是,土地可以買賣、轉讓,地主—自耕農經濟占據主導;專制主義的君主集權制復蓋全社會。馮教授說,中、西的根本差別在於西歐的土地不可買賣,而中國的土地則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階級不是封建產物”。(見“封建社會再認識” 武漢大學學術研討會,2006年10月14日)着名民國農業經濟學家董時進在《我認識了共產黨》(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書中說:“中國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買賣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約行為,地主也不是世襲的貴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階級及任何貧苦人戶出身的。說這樣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實在太與事實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馬克思的社會劃分,發展出了壹個錯誤的封建社會和荒謬的封建地主剝削理論。於是,從1931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國土地法大綱》,再到195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強調,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國同封建社會存在了兩千多年,這是中國貧窮落後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主要內容便是要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
 
二,農民與地主是這個“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嗎?
 
抗戰時期,毛澤東發表有關文章,說“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國共產黨輝煌90年》壹書寫道:“地主階級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權,可以隨意打死或者處死農民。在這種殘酷的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下,農民過着極端貧困的奴隸式生活。他們曾被迫舉行過大小數百次起義,以反抗地主階級的統治。”(見該書“舊中國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這是又壹個同劃分“封建社會”壹樣荒謬的理論。
丁弘教授在《中國地主經濟問題》壹文中指出:地主與佃農的關係是租賃關係。農民和地主的關係,是在私有制基礎上自由結合的租賃關係、合同關係、契約關係,而不是什麼強制性的封建關係。
山東大學孫文廣教授在“地主有什麽罪惡?”壹文中說:“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並從中收取地租,這不是壹種罪惡,而是壹種正當的經營活動。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從中收取房租是壹樣的性質。
董時進在《共產黨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說:“中國的封建制度在兩千年前就已經崩潰了,然而到現時中共卻狂熱地喊出壹個‘反封建’的口號,把它當作他們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這本來是等於無敵放矢,但是他們卻創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敵人。他們第壹號的封建標幟便插在地主和富農的頭上。他們說中國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國的土地制度與任何民主國家的土地制度沒有區別,而且中國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極多數的貧富不等的人們手中。”他指出:中國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買賣、自由租佃,無論什麼人,只要有錢並願意買地,同時又有人願意賣地,就可以進行交易。買主有了土地以後,自己願意耕種就耕種,自己不願意耕種就租給別人經營,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實物。這種租佃關係完全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對方提出強制性要求。因此,這種關係是壹種正常的自由契約關係,而不是剝削被剝削關係。他還進壹步指出:這種制度與其他物品的買賣、占有、租佃,基本上沒有什麼區別,與所謂“封建”也完全沒有關係。
 
中國以前自由買賣和出租土地,同現在自由買賣和出租房屋在性質上是相同的,現在是房產證,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稅蓋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現在出租房屋性質壹樣,哪裏來的“殘酷的剝削和壓迫”?
當然,地主群體中也有貪婪、殘暴和為富不仁之人,但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這個階層的主體?難道貧下中農、工人、商人、共產黨人的群體中就沒有這種人?
可是,中共編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黃世仁、劉文彩、南霸天,說他們就是整個地主階級的形像,或者說,地主個個都像這種妖魔。
 
還有,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都是由於“地主的剝削壓迫”造成的嗎?從陳勝吳廣到黃巾起義,從黃巢造反到太平天國,幾十次農民起義都是因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剝削嗎?
學者蔣祖權在《地主~歷史的冤大頭》壹文中說:中國曆朝歷代的農民暴動,沒有壹次是地主剝削直接導致的。沒有壹次是因為在土地問題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導致的。他說,中國農民運動的三大直接誘因是: 1.天災、瘟疫導致衣食無着。2.官府的橫徵暴斂,貪官汙吏的巧取豪奪。3.宗教組織的趁機煽動。蔣祖權強調:歷史壹再證明,最後激化矛盾導致農民暴動的導火索,是官府的橫徵暴斂和官員的胡作非為!
謝幼田在《鄉村社會的毀滅》壹書中說:“許多農民暴動都有紳士參加,他們聯合反對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問題是政府官史對老百姓的壓迫問題,他們都是暴政的被壓迫對象。”(第116頁,明鏡出版社,2010年)
還有,在中共劃分的“二千年封建社會”裏,地主犯法與農民壹樣要被告官受審,這原本是歷史的常識,可是,中共非要說,地主比官府還利害,“可以隨意打死或者處死農民”。(這種現象倒是在中共發動的血腥土改中出現了,只是對象被顛倒——筆者在《血紅的土地》壹書中對此有不少真實案例的記載。)
在“封建社會”裏,壹個人今天買了田地,成了地主(階級),他便因此擁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權,可以隨意打死或者處死農民”了嗎?明天他因為種種原因把田地賣了,轉而租地耕種,他便因此要“在殘酷的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下,過着極端貧困的奴隸式生活”?還有,今天他因為掙錢買了幾畝地,成了地主,於是就成了十惡不赦的壞人(黑五類),明天他因為種種原因把地賣了,成了貧農,於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紅五類)?如果今天有人對壹個房東說,妳因此擁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權,可以隨意打死或者處死租戶。”人們壹定覺得他瘋了。如果他對有房產的人說,妳(因此)是壹個壞人,對壹個無房的人說,妳(因此)是壹個好人,人們也會覺得他瘋了。
壹個人擁有了土地,無論多少,也無論這個土地是怎麼來的,便成了罪人,將土地出租,便被認定是剝削壓迫,這就是中共的革命邏輯。
不幸的是,這種極其荒謬的“地主剝削壓迫”“理論”,成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為他們暴力鎮壓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國貧窮落後的根源是“地主剝削農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嗎?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說“革命理論”),那就是:中國的土地制度極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極少數的地主富農手上,他們殘酷地剝削農民,這便是中國貧窮落後的根源。
“極不合理”按中共的說法,體現在“占農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農,占有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農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貧農、僱農,卻總共只占有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說,絕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極少數人手中。中共頒布的中國土地法大綱、毛澤東和劉少奇在政協會會議演講中,都引用這兩個百分比的“理論”作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據和理由。
這個百分比,據說是“根據廣泛調查和統計資料”的結果。農業經濟專家董時進對這“兩個百分比”提出質疑。他說:根據他研究農業問題三十多年的經驗,他從來沒有聽說有人做過這方面的調查統計。他在《共區的土改與反土改》壹文中說:這是完全憑空臆造。因為“這樣的所謂‘廣泛的調查和統計資料’,在中國是絕對沒有的。” 原因是:這種調查是極其煩雜的工作,就連歐美發達國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國土地分配狀況壹斑》中寫道:中國土地所有權的分配情形,從無普遍和精確的調查。比較規模稍大的抽查,當推國民政府土地委員會就16省163縣175萬餘戶所舉行的壹次,茲示其結果如下:
每戶所有畝數   戶數百分率      畝數百分率
5畝以下          35.61             6.21
5畝至不滿10畝     23.99            11.42
10畝至不滿15畝        13.17            10.63
15至不滿20畝         7.99             9.17
20至不滿30畝         8.22            13.17
30至不滿50畝         6.20            15.54
50至不滿70畝         2.17             8.83
70至不滿100畝         1.31             7.16
100至不滿150畝            0.72             5.71
150至不滿200畝            0.24             2.76
200至不滿300畝         0.20          3.17
300至不滿500畝         0.11             2.63
500至不滿1000畝         0.05          2.30
1000畝以上       0.02          1.57
 
從此表可以看出,五十畝以下占了農戶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畝以下占了農戶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畝以上只占了農戶的1.34%,土地的17.87%,千畝以上之戶數隻占0.02%,其地面則只占土地的1.57%。
董時進說:“本表所示與共產黨人所說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產黨不能亦不肯說出確實畝數,而只用壹些‘地主’、‘富農’等空泛模煳的名詞,以淆惑聽聞。照此表,則壹千畝以上者可勉強稱為大地主,即使將他們的土地全部分出來,亦何濟於事。”
梁漱溟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鄉村調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的情況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數。他寫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數人都有土地。……(鄭平)全縣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過有些人的地很少罷了。這情形正與河北定縣——另壹鄉村工作地區——情形完全相似。定縣則有《定縣社會調查》壹巨冊,此中有關此問題之報告,據其報告,分別在不同之三個鄉作調查:……結論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無地者(包含不以耕種為業者)占10%。有壹百畝以上者占2%,三百畝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第151-152頁,香港集成圖書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幾位學者在進行農村社會文化調查時,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時期的寶貴資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張榜公布的各戶田地占有情況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寧縣,土改前在全縣範圍內,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構成農村戶數總數 86.4% 的中農和貧農手中,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們調查的陳家場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總數 83% 的中農和貧農手中,而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綿清、張樂天、陳中亞《當代浙江鄉村的社會文化變遷》第 25-26 頁,上海遠東出版社,2001年)
這份真實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讓我們管中窺豹:土改前中國的土地,並不是如中共所說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極少數的地主富農手上。”
《中國土地制度與土地改革》(中國檔案出版社,1994年)壹書中說:“民國時期中國耕地若以14億畝計算,人口以4.5億人計算,那麼人均擁有的耕地則為3.11畝……中國人均耕地面積與其他國家相比屬於很低的壹類。”(第10—11頁)。作者列舉了歐美南美等21個國家,其平均人均耕地為11.37畝。
我的《血紅有土地》壹書主要采寫的是川東土改。那麼,川東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黨校學報》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義 》壹文中披露:“土改結束後,地主每人平均從14.59畝下降為1.47畝。”,這就是說,那些被說成“極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剝削階級”——地主們,平均只有十幾畝土地。而這個14.59畝的平均數,是全四川省的,川東地區大多是貧瘠山區,地主們的平均畝數,應當更低。
正因為中國人多地少,絕大多數地主們也沒有多少地,於是,在劃地主和分土地時就亂來,把擁有土地比該村平均數多壹點的中農的土地也拿來分,成漢昌說:“例如在晉緩解放區老區,在被平分的土地總量中,40%是抽動中農的,河曲、保德、興縣三縣抽動中農土地的比重45%以上,還有的地區竟有高達80%以上的。”(《中國土地制度與土地改革》第607頁)
 
中共在虛構了壹個“極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時,又指出了中國貧窮落後的根源——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殘酷剝削農民,不勞而獲。
在中共造反鬧革命時,中國的確存在着貧窮,也的確落後。但,這是由於“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殘酷剝削”造成的嗎?
《中國土地制度與土地改革》壹書說:“近代以來中國的耕地面積不僅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需要,相反還表現出了停滯式下降的趨勢。從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國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時期全國的耕地總面積僅增加了1%,從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間,中國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積卻沒有任何增加(第11頁)。
中國的人口,從秦漢到明清2000年間,增長了約20倍,其中從漢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間,中國人口無大變化,歷朝人口最多時只有五、六千萬,中國人口猛增始於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間,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間,再翻壹番。以後45年間,又淨增壹個億。
下面是我國古代幾次重要的人口統計數字:
 
  公元2年(西漢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寶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萬人(不包括邊地政權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萬人。
  1578年(明神宗萬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註,此數字來自筆者講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課程時借來的壹本參考書,寫此文時壹時未找到該書。)
 
學者趙文林等在《中國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數字表明,在清代兩百餘年間,人口從明代的不足壹億猛增到四億多(405.484,單位:百萬),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於清朝人口猛增,導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糧大減。吳慧先生對中國歷代糧食產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國歷代糧食畝產研究》(農業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兩張表。其中壹張表如下:
 
西漢末    人均原糧993斤    成品糧597斤
唐    人均原糧1256斤    成品糧665斤
宋    人均原糧1159斤    成品糧605斤
明    人均原糧1118斤    成品糧626斤
清中葉    人均原糧628斤    成品糧350斤
 
這張表說明壹個重要問題:到清中葉,人均占有糧食數量降到了歷史最低點。這是什麼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長。由於人口數量猛增,耕地面積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長,人地關係越來越緊張,農村危機的情勢也越發明顯了。
所以,成漢昌在《中國土地制度與土地改革》中說:“人口與耕地數量之間日益突出的矛盾及農業產量的減少,是造成中國近代農村危機的壹個不可忽視的原因。”(第18頁)另外,他還指出,民國時期,農村的壹個矛盾“主要是農業生產關係嚴重束縛生產力的結果。”(第12頁)
從學者們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國當時的矛盾不是中共說的地主與農民的階級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產力落後的問題。其貧窮落後的原因主要也在於此,而不是“地主階級的殘酷剝削”。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用董時進先生的壹句話來概括:“共黨基本理論的謬誤,事實的虛假和共黨的真實意圖,這是共黨最大的錯誤和罪惡所在。”
 
中共這個“幽靈”誕生以來的許多惡行現在都已經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饑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鐵幕”還遠遠沒有掀開,其“合法性”還“偉大、光榮、正確”地巍然挺立。今天,我們回頭看去,中共的這種“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謊言。如:中國農民現在“耕者有其田”了嗎?中國農民現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嗎?土改之後,農村的生產力得到解放了嗎?中國的貧富不均現在消除了嗎?中國老百姓現在不再被剝削和欺壓了嗎?

掠奪行為

作者 凌滄州 寫於 二零二零年

壹場腥風血雨的浩劫降臨神州大地,無數中國人的尊嚴、自由、生命、人權被踩踏,土地的權屬被貢上了共產主義革命的祭壇,彷佛瑪雅人和阿茲特克人需要部落活人的心臟祭奠太陽神,鮮血塗滿金字塔壹樣,古老的東方神州,伴隨着地緣政治的共產主義鐵血征服,暴力集團、犬儒階層與愚民群氓合力打造的壹次次政治運動,不僅讓暴力集團自我造神的人造紅太陽曬得神州赤地千裏,而且在壹場場殺戮狂歡和集體逼迫清洗中,布局了綿延70餘年的共產主義黃金時代的謊言與神話,讓血汙、遊魂與真相永遠沉埋在深深的地底。

            最近,加州的州立大學教授宋永毅主編的《重審毛澤東的土地改革:中共建政初期的政治運動70周年歷史回顧》出版。彷佛對70年的歷史中沉埋地底的血汙與屍骨,進行了壹次深度挖掘和科學 “考古”。70年後,在網絡戲稱“厲害國”進行造神新長征的時代,在“寬衣帝”指示“兩個三十年都不能否定”的時代,宋永毅的聲音很具穿透力:“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澤東的土地改革運動,還有什麽特別的歷史和現實意義?答案是非常肯定的。這不僅因爲70年來中共官方製造了種種關於他們的土改的「偉大成就」的政治神話,導致毛澤東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還沒有被全部揭露;還因爲70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後果正阻滯着中國大陸現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爲而當今的中共領導人千方百計地想讓整個民族遺忘歷史的教訓,以便他們可以順順噹噹地沿着這條獨裁和極權的道路走下去。”(上冊P12.)

 

            土改時代的先知:曠野的呼喊

 

            要對70多年前的政治運動和社會變革進行文化與科學意義上的“考古”,就必須先對“考古遺址”挖掘出的歷史材料、“血汙與骸骨”進行科學意義上的鑑定與探索,要定義和質疑諸如 “是什麼、為什麼、怎麼了、人物與劇情、時間與地點、規模與手段、工具與細節、後果與效應”等問題。

            關於“土改”是什麼的問題,書中專家與學者都有迥異於中共編織70年的神話的判斷。宋永毅認為,土地改革有“三個特徵和要素:1. 階級劃分的運動理論基礎;2. 法外殺人的群斜┝π問劍�3. 劫掠私產的國家財政機制。”(上冊P12.) 學者程映虹在書中橫向比較了北韓與北越的土改,認為共產國家的所謂土改,本質上是壹種“國家農奴制”。他寫道,“得到土地,失去了自由,下壹步就是淪為國家農奴。”(上冊P42.)書中的大部分學者都有這壹共識:土改只不過是中共控制中國人民和中國財富的手段之壹。

            1949年,在神州晦暗如鐵、山河陸沉的血腥歲月裏,無數知識精英要麼趨附,要麼屈膝,有壹人秉承古仁人誌士風範,“雖萬千人吾往矣”, 先是向毛澤東上書,請毛澤東“立即下令停止分地”(下冊 P85.),此人最後被迫出走流亡。1951年他在香港出版《論共產黨的土地改革》和《我認識了共產黨》。他孤獨而警醒的聲音,70年後讀之,彷佛能感受到華夏民族在沉淪煉獄前有人在曠野中的呼喊,如同耶利米時代墮落衰敗的以色列民族即將淪亡於異族前遭到先知耶利米的泣血哀求與怒斥警告。此人就是中國的農業專家董時進。董時進的文字,使我們得以壹窺那個時代先知的洞察力和預言能力:“ ‘中共的意向是人人不許有土地。’ ‘共產黨的真正目的,並非是要耕者有其田。這不過是他們壹時應用的壹種策略,是在革命過渡時期用來拉攏壹部分的貧農和流氓地痞的手段。他們的真實意圖是要將壹切土地社會化,這即是收歸國有。將來壹切人都不准擁有土地,壹切土地都歸共產黨的政府,使那個政府變成獨占全國土地的大地主。’……‘共產黨的土地改革,實際上就是假改革之名行搶劫之實。’ ” (丁凱文《董時進 VS 毛澤東》,收入《重審毛澤東的土地改革》下冊P84)。對於中共頒布的《土地改革法》,董時進先生是這樣評論的:“這《土地改革法》最重要的壹條即是第二條,‘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多餘的糧食及其在農村中多餘的房屋。’有了這壹條,搶劫就合法化了。這個‘法’的產生沒有經過民主合法的手續。現代國家的通例,凡是立法必須經過人民自己或其代表的承認,然而這個《土地改革法》僅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少數幾個人便將人民大家的土地財產,不問罪名,不加審判,壹起沒收了。假使這也可以算是‘法’,那末,壹群強盜,向人民大眾宣布,他們的財產都要壹齊交給強盜,也應該算是‘法’了。”(同上)。

            土改這場浩蕩的暴力搶劫運動,雖然沒有像蒙元滿清征服與立國之初,搞出無數屠城的劇目,也未必如秦國虎狼之師擊敗六國,坑殺降卒,伏屍百萬,流血漂杵,但卻也是赤禍綿延,殺人盈野。宋永毅指出:“如果我們把土改作爲毛澤東時代第壹個政治運動,把文革作爲毛的最後壹場政治戰役,它們的共同點即是對某壹社會階層的大規模屠殺。不幸的是,這壹社會階層就是中共土地改革運動的主要打擊對象——地主富農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過三次震驚全國的對土改對象的大屠殺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殺人」的運動形式的延續和翻版……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廣西大屠殺。據機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萬人遇難,而其中土改對象、四類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如果我們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調查和比較 ,還不難發現,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殺都不過是建國初期土地改革運動的延續和發展。例如,道縣和廣西發出殺人指令的「貧下中農最高法院」其實不過是土改時期「人民法庭」的某種翻版。而施害者所採用的對受害者們先開「殺人現場會」鬥爭、再宣判,後用「刀殺」、「沉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燒」等方法處死,完全是土改虐殺地主的全套流程。至於那些野蠻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殺人的暴力壹脈相承。值得註意的還有:劊子手在殺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後,還常常公開引用他們集體無意識裡深深積澱的「土改經驗」。例如,加害之前,兇手們常常先追逼受害者的「浮財」——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時埋藏的「光洋」。並欺騙他們: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錢來,便可以買下妳的命。而在殺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後,兇手們壹定不會忘了土改的傳統——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財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裡的青年女性。如果說有什麽不同之處,那就是暴徒們再也無法從受害者那裡分得土地。”(上冊P15-P16.)

            宋永毅根據中共的官方材料,統計出:“自土地改革以來的24年裏,中國的地主階級共有1808.3萬人死亡。他們或是在土改後的各種政治運動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貧病交迫的政治歧視中漠然逝世。作爲壹個有兩千多萬人之械鬧泄輝E┟竦摹附准丁梗恢泄泊尤饊逕喜腥痰叵鵒恕!保ㄉ喜酨18.)        

            僅僅土改的幾年時間的暴力死亡人數,應該遠超歷代征服屠城的人數;如果把暴力土改、大饑荒、反右、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屠殺等受難的人數累積相加,則是古今哪個暴力王朝和政權都望塵莫及的。

 

            殺戮狂歡:神州處處是刑場

 

            今天當我們追溯1950年代時,絕對想象不出那個時代由毛氏“總導演兼總策劃”、億萬中國人出演龍套、配角、道具、炮灰的暴力大片是如何血腥、荒誕、殘忍、不倫與野蠻。清代着名詩人徐述夔曾寫下:“江北早已無淨土,乾坤何處可為家?” 我覺得套用於1950年代的中國,也無比貼切。不僅是“神州何處可為家”,而且是“神州處處是刑場”。

            學者譚松在《土改運動中的殺人和酷刑特性》說,“中共土改運動中的大屠殺,有壹個很顯着的特點,就是把殺人現場布置得轟轟烈烈,熱鬧非凡。首先廣泛動員,儘可能四面八方的人都前來觀看......其次是組織文娛活動,如打腰鼓、扭秧歌、演唱......還有就是組織啦啦隊,像觀看體育比賽壹樣,把殺人現場搞得熱火朝天。”(下冊P224.)

譚松敘述目擊者講的故事:“1952年的3月2號,秀山槍斃了壹個名叫楊卓之的名人。我親自到現場觀看。楊卓之跪在地上,壹槍打了。打了之後,我看到楊卓之的腳還在壹抽壹抽的。這時上去了三個人。壹個手提壹把菜刀,另壹個拿了壹個小鍋和壹個菜板.......”(下冊P242-243.) 簡言之,就是在刑場十多米處,燒起火架起鍋子,爆炒楊卓之的心臟。

            至於暴力土改的殘暴下流,對婦女兒童的摧殘,那就更不在話下。譚松列出了當時壹些對婦女的酷刑,可堪與與唐代酷吏來俊臣的《羅致經》中的十大酷刑壹拼,都可以載入史冊。其酷刑手段有:“釣美人魚”,“吊秤砣”,“吊乳頭”,“豬鬃毛戳乳頭”,“燒飛機洞”,“包穀球球”,“褲襠裏放動物”,“用鐵條(或竹條、木棍)插入陰道, “看風景”,“摸洋錢”,“火馬草磨或塞入下身”。(下冊P250-254.)這些酷刑,我不必復述,僅從名稱,就可窺見端倪。

            南方的土改既殘暴下流如斯,北方就更加沒有淨土。學者智效民的《晉綏邊區暴力土改的背景與真相》不僅記錄裏“各種酷刑觸目驚心”和“分房分地分老婆”(上冊P255-259.),而且更記錄裏土改對中國傳統人倫的毀滅性示範作用。在蔡家崖“鬥牛大會”上,共產黨的幹部牛蔭冠目擊他的地主鄉紳父親牛友蘭遭遇人生滑鐵盧。“61歲的牛友蘭被反綁雙手,與很多地主富農跪在主席臺上。鬥爭進入高潮後,有兩個人按住他的頭,將壹根鐵絲穿進他的鼻孔,並強迫坐在主席臺上的牛蔭冠下來牽上‘老牛’遊街示眾。牛蔭冠下來後,據說牛友蘭不堪這種傷天害理的汙辱,用力把頭壹甩,鼻翼下面的脆骨被拉斷,頓時血流滿面......沒過幾天,牛友蘭便慘死在關押他的窯洞裏面。”(智效民,下冊P251-252.)

            另壹個滅絕人倫的故事是這樣的:“劉象坤被打死後,正好他的兒子劉武雄因為被開除公職從蔡家崖回來。劉武雄回來後就碰上批鬥大會,就直奔會場,上臺講了壹番話,‘大意是他受他惡霸老子的連累,現在決心要和劉象坤劃清界限。’隨後,他‘跳下臺來,從民兵手裏接過壹把刺刀,沖他老子屍體胸口上捅了兩刀。’ ”(智效民,下冊P254.)

            這些故事現在大多沉埋在地底,不會在中國主流媒體與出版物上出現。骸骨深埋地底,鮮血澆肥沃土,記憶遺忘風塵,洗腦常洗常新,這種普大喜奔的局面,最有利於謀殺者、劫掠者以及他們的繼承者與後裔。因為他們屁股底下的贓物已經洗白並且合法化。集體謀殺與集體劫掠的主嫌,現在肉身已經刷金鍍彩,被無數群氓愚民吹吹打打供奉進靈堂和廟宇。他們的血緣孫子們和精神孫子們在夢裏都為他們的暴富和崛起笑開了花。

            反觀1950年代左右的中國農民,則是另壹幅卑微淒涼的劇目,可憐可嘆可憎的劇目。中國農民在土地--這壹散發着魔力的“魔戒”前面,無法抵抗它的試探和引誘,壹個個淪為謀殺犯和搶劫犯的幫凶,如同被裹挾的半獸人、強獸人的部隊。幾年之後,集體謀殺與搶劫得來的土地,再被暴力集團以堂皇的藉口掠奪走。中國農民全體淪為農奴,繼而在大饑荒年代成批餓死,這是對他們的手上也沾着受害者的血的天譴與報應。這壹宏大的暴力搶劫史詩的主謀者、執行者、參與者、脅從者、旁觀者、沉默者,絕大多數都得到了他們該得到的報應。權力絞肉機使今日的謀殺者、施害者很快在明日變為被謀殺者與受害者,底層群氓如是,頂層如劉少奇、林彪者也最終被權力絞肉機絞碎。即使“總導演、總策劃”毛澤東氏,也難免被浸泡福爾馬林溶液中,陳屍“臘肉堂”,其屍骨未寒之際,遺孀江青即被捕,終至懸梁。

            但那些在土改暴力年代斷命亡身的婦孺,她們又招惹了何人?若非這個民族的愚昧、原罪與癲狂,她們何至於遭受如此血腥與恐怖報應?如果有地獄,有陰間,她們的遊魂在鬼門關、奈何橋等地點與毛劉林周朱等人相遇,是不是也像話本小說中被謀殺的人物,在黑暗中厲聲高叫:“還我命來!還我父兄的頭顱與土地來!”

                  

      “暴力必以謊言為繼”,謊言必為暴力先導

 

            俄國文豪、諾獎得主索忍尼辛曾有名言說:“暴力必以謊言為繼”, 在我看來,謊言也必為暴力先導。因而,研究土改暴力前後的謊言,也應該是真正的歷史學家們不應忽略的功課。

            暴力土改既是新政權殺人立威的手段,也是劫掠民財的手段,通過腥風血雨式的清洗,完成通向極權國家之路。我們只要看看這場土改30年的結局,中共在其82“憲法”中,明確地寫進 “全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城市土地國有”的詞句,雖然中國農民早在50年代合作化運動中已經喪失了土地,但這時腆顏將劫掠結局寫進其“憲法”中依然頗具喜劇效果,因為把這壹條與50年代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白紙黑字寫下的“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現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對照看,就知道他們給人類歷史上規模空前的完美土地騙局與劫掠以“憲法”的形式背書,如同給壹具具躺着這些愚昧無知、悽然無力的農奴們的早已冰涼和發臭的屍體的棺材釘下了最後壹根斷魂釘。本書所收裴毅然《蘇區‘土地革命’實況實質》和譚松《從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到土地財政》等論文,基本梳理出了暴力集團百年來不變的土地劫掠史綱,為後來的研究者鋪設了路基。

            然而對於50年代的完美土地騙局,宋永毅在批陳史料之後,揭示了騙局製作者們早已經機謀秘設、等愚民上鈎的真相。宋永毅寫道:“但‘實現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神話,已經被史實證明是歷史笑柄了。因為在全國土改還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的1952年, 毛澤東就以中共中央的名義,發出了《中共中央轉發東北局關於推行農業合作化的決議(草案)》(1952年5月10日)。文中明確指出:“中央同意東北局關於推行農業合作化的決議草案。並將此決議草案發給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參考彷行。”換句話說,在地主們的土地剛剛開始分配、即“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還沒有被消滅之際,中共已經在策劃把要取代它的“農民土地所有制”也壹並消滅,而以國家的集體化來沒收所有農民的土地來。因而,有關“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承諾,完全是中共和毛澤東對中國農民的壹場言不由衷的欺騙。”(上冊 P376-377.)

            迷醉外來馬列邪教乃至走火入魔的毛氏及其同謀們當然不會承認這是史上壹場最成功的完美騙局與劫掠。早在國共內戰快到尾聲、百萬生靈已經塗炭、共軍揮師渡過長江之際,毛氏就如同叢林部族的酋長,拿着死人的頭骨在火堆邊慶祝勝利、唱歌跳土風舞壹般,附庸風雅地賦詩:“鐘山風雨起蒼黃,百萬雄師過大江。虎踞龍蟠今勝昔,天翻地復慨而慷。”即使在餓殍遍地、農奴們面有菜色、人相食的歲月,毛氏的土風民謠依然靠着權力的力量播弄被其征服的全境:“唯有犧牲多壯誌,敢叫日月換新天。”學者高王凌稱:“中國的土地改革不僅是‘改朝換代’,而且是‘改天換地’,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上‘鬥爭土改’的道路。”(上冊P29)我以為,是否可以更進壹步地判斷說,豈止是改天換地,簡直就是偷天盜地,甚至是毀天滅地。當文明淪陷,野蠻癲狂,最後淪落到霧霾漫天,汙染遍地的時候,這種毀天滅地的神功也是天下獨步,連他們的祖師爺馬恩列斯,在墳墓裏復起,也會非常驚訝。

政治流氓

作者 陳憲輝 寫於 二零一五年

中華蘇維埃國

蘇俄在華建立國家

九壹八事變後,共產國際向中共發出了在各地發動暴動,罷工,遊行,示威,建立蘇維埃政權的指示,同時派周恩來到江西接任蘇區中央局書記,操辦建立蘇維埃國。周恩來不是空手來贛,而是帶着共產國際起草好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關於經濟政策的決定》等全套建國文件。

         1931年11月7日,中共在江西瑞金召開了工農兵蘇維埃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布成立中華蘇維埃國,公布了莫斯科制定的上述文件和經斯大林批準的下列人事任命:任命毛澤東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委會主席,項英、張國燾被選為副主席,朱德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也稱中國工農紅軍革命軍事委員會) 兼紅軍總司令,博古為中華蘇維埃國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毛澤東、項英、張國燾、周恩來、朱德、瞿秋白、鄧發、張鼎丞、王明、彭德懷(兼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賀龍、孔荷寵、林彪、王稼祥(兼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關向應、方誌敏、任弼時、沉澤民、譚震林、曾山、夏曦、劉少奇、鄧子恢、羅炳輝、陳毅、張雲逸、徐特立、阮嘯仙等63人為中央執行委員。

與幾個月後成立的滿洲國壹樣,中華蘇維埃國也是外強扶植的傀儡國。不同的是,後者以推翻國民政府為宗旨,直接威脅着中國的首都,對中國的危害更大。中華蘇維埃國在各方面都體現蘇俄屬國的性質:其壹,建蘇維埃國是共產國際的決定;其二,建國日是共產國際決定的蘇聯國慶日;其三,建蘇維埃國的全套文件由俄人在莫斯科制定;其四,其憲法大綱申明中華蘇維埃國隸屬蘇聯;其五,蘇維埃國與廣州的國民黨政府壹樣,高層成員名單全由俄人決定;其六,蘇維埃國的工農兵蘇維埃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和執行委員會架構是蘇俄引入產物;其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發行的貨幣上印的是列寧頭像;其八,《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關於國徽、國旗及軍旗的決定》中規定的鐮刀錘子國徽、五星紅旗國旗取自蘇俄寓意;其九,蘇維埃國的外交、軍事、勞動、財政、土地、教育、內務、司法、工農檢察等九個人民委員部和國家政治保衛局(GPU)?(九部壹局)從名稱到架構都照搬自蘇俄;其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第十四條宣布:“我們贊成中國境內的所有少數民族都能夠從中國分離出去,都能夠獨立自成壹國”。誰都知道,莫斯科是絕對不允許蘇聯境內的眾多民族有權分離出去的。少數民族獨立條文是莫斯科專為將中國滿、蒙、新疆併入蘇俄版圖的目標所制定的。這時的蘇俄通過其控制的“中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外蒙政府、東蒙(呼倫貝爾)政權、新疆盛世才的自治政權控制着中國半壁江山;其十壹,中華蘇維埃國的宗旨是“武裝保衛蘇聯”,《紅色中華》刊出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周年紀念宣言》說得清楚:“準備和組織着自己的力量,隨時同帝國主義軍隊直接作戰;並領導全國工農勞苦群眾和紅軍武裝保衛中國革命的朋友——蘇聯”。

蘇俄通過中華蘇維埃建國文件給中國帶來了諸多禍害。其壹是“專政”說。《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第二條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蘇維埃政權屬於工人、農民、紅軍士兵及壹切勞苦民眾。在蘇維埃政權下,所有工人、農民、紅軍士兵及壹切勞苦民眾都有權選派代表掌握政權的管理;軍閥、官僚、地主、豪紳、資本家、富農、僧侶及壹切剝削人的人和反革命份子沒有選派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上自由的權利”。其二是剝奪私有財產。《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規定:“沒收壹切封建主、軍閥、豪紳、地主的動產與不動產,房屋、倉庫、牲畜、農具等”。這些文件以人民概念代替公民,規定共產黨享有政治特權,有權剝奪指定階級的公民資格,經濟權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蘇俄蘇俄引入的專政說和剝奪說在中華蘇維埃國存續的幾年中造成控制區內人民大批死亡,人口大幅減少,在後來的新中國帶給中國人數以千萬計的死難。

對於外敵入侵之時成立的蘇維埃國中之國,蔣介石在國民黨四全大會上指出:“國家社稷被斷送的最大威脅來自共產主義,共產黨人不僅是政治上和軍事上的大敵,而且是以虐殺為樂的妖魔……他們必定要在家庭中和同村的各戶中挑起糾紛。他們特別慫恿青年人不顧道德敗壞。總之,他們向中國的家庭生活和壹切倫理觀念宣戰。”[1]  

蘇維埃國的社會

蘇維埃國將蘇俄統治模式復制到了中國。這種模式對百姓全面監視,取締自由。蘇俄建立政權後設立肅反機構——政治保衛局(格伯烏GBU)。最初,肅反機構主要是對付布爾什維克黨的變節者,後來對付範圍擴大到全體人民。建立中共的同6102;,共產國際開始為中共培養政治保衛系統的骨幹,從赴法勤工儉學生中選中周恩來作為政治保衛和情報特工培養對象,送周赴英國、德國接受系統培訓。在建立黃埔軍校的同時,蘇俄開始將其政治保衛系統引入中共。1926年,鮑羅廷通知陳獨秀,蘇共將幫助中共培訓政治保衛幹部,建立情報特工機關,中共選派了要員顧順章、陳賡和陸留三人從上海登俄輪赴蘇,被蘇共安排到伯力、海參崴等地蘇俄紅軍特種部隊接受各項特工訓練。訓練內容包括偵破、審訊、刺殺、爆破、劫獄、射擊、秘密通訊等等。幾個月後,中共的第壹批政治保衛幹部攜蘇俄特工部門頒發的畢業證書歸國。1927年,共產國際在武漢成立了以周恩來為首腦的中共中央特務科(特科),下設負責中共中央領導人和機關安全的保衛股、負責鎮壓脫離中共者的特務股(紅隊)、情報股和負責收編江湖武裝的匪運股。從蘇俄受訓歸來的顧順章兼任了保衛股長和特務股長,陳賡擔任了情報股長。1928年,蘇共在莫斯科召開了中共六大,在《蘇維埃政權組織問題決議案》中正式規定中共的各政權都要建立肅反保衛機關。六大會後,莫斯科安排全體中共代表接受了政治保衛培訓。隨着在中國建立蘇區,蘇俄將其政治保衛制度移植到中國,在各蘇區建立保衛部和肅反委員會。中共中央轉移到江西蘇區後,成立了中央政治保衛處,由從莫斯科受訓歸來的紅軍總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兼任處長。

現代政黨都有加入、退出的自由。民初以來,中國政黨如雲,壹人身兼數黨者大有人在。沒有哪個政黨殘酷對付想退出者。幫會、黑手黨和革命黨都有報復變節者的作法,但設立專門機構對付想退出者卻是蘇俄的作法。蘇俄將這種史無前例的作法引入到中國。中共特科傳承了蘇俄以極端手段對付變節者的傳統。特科壹號首腦周恩來、二號首腦顧順章曾率領紅隊殘酷報復了不少前同誌,壹起策劃暗殺了變節者白鑫。顧順章變節後,周恩來率康生等壹批原先與顧沒有私人關係的紅隊人員來到上海顧宅,將顧的家屬,上門的朋友及雜工等十幾人(壹說30多人)斧噼,繩勒的極端方式“滿門抄斬”,埋屍庭院,上澆水泥封蓋,以殘酷報復警告黨員變節的下場。周領導的滅門報復行動受到斯大林的誇獎。[2] 相比會黨,共產黨報復變節者更加殘酷。共產黨明確要求只講黨性不講人性,黨的利益高於壹切,其信條是為黨的利益沒有不能做的事。

按照共產國際的要求,中共在中央蘇區設立了政治保衛局,照搬蘇俄名稱為GPU,下設偵察部、執行部、紅軍工作部、白區工作部、政治保衛隊,在其它蘇區也設立了政治保衛分局,政治保衛處或肅反委員會。中央蘇區政治保衛局主要幹部都經過蘇俄培訓,莫斯科受訓歸來的鄧發接替王稼祥任治保衛局局長,上海轉移來的中共特科成員們成為政治保衛局的骨幹,歐陽毅、張然和、李克農、錢壯飛、李壹氓、汪金祥、李玉堂、吳烈、海景州、馬竹林、卓雄、譚震林等人先後擔任了政治保衛局下屬各部部長。政治保衛局屬下保衛隊官兵武器裝備最先進,配有長短槍,佩戴綠色加紅框的領章,這壹“綠領章部隊”就是後來中共公安部和總參謀部情報系統的前身)。

蘇區的政治保衛局在各地設有各級分局,在基層單位和鄉村派有特務員。與在蘇俄壹樣,政治保衛局不僅監視和對付中共幹部,紅軍將士,還監視、對付區內全體民眾。與蘇俄的“契卡”和政治保衛局壹樣,中共蘇區的政治保衛局也權力無邊,常常壹句“保衛局請妳去問話”就將人帶走。政治保衛局可隨意拘捕、審訊、處決他們指稱的反革命分子而不走法律程序,被傳去者多數就此失蹤。保衛局還負責執行肅反屠殺,按照革命黨的規矩,以槍斃,暗殺對付變節者、逃兵,以使每個黨員和紅軍戰士清楚變節和脫離革命的嚴重後果。1932年1月,中共中央根據蘇俄政治保衛局模式頒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組織綱要》,規定政治保衛局實行垂直領導,下級對上級的命令絕對服從,政治保衛局向政府、紅軍部隊派出特派員,向高級官員派出保衛員,規定政府和紅軍指揮機關無權改變和停止國家政治保衛局的命令。這樣的政治保衛機構使蘇區陷入恐怖。

在蘇維埃國,民眾的日常活動受蘇維埃政府監視。蘇維埃政府在路口設卡(遞步哨),實行“赤色戒嚴”,盤查與逮捕被認為的可疑份子,村民離開村子須有路條,甚至串村走娘家也須事先報告,否則會被扣押。[3]  民眾被強迫編入數不清的蘇維埃外圍組織,如:貧農團、赤衛隊、赤色工會(蘇維埃國中並無工人階級,長工,推車子的、抬轎子的、挑腳的、做短工的、手藝人等被要求加入赤色工會)、僱農工會、青工組織、女工組織、革命互濟會、省縣區鄉各級反帝大同盟、兒童團、少先隊、慰勞隊、歌舞隊、婦女隊、情報隊、破壞隊、運輸隊、擔架隊、洗衣隊、補衣隊、攤鋪隊、清潔隊、口號扇子隊、選舉委員會、擴大紅軍委員會、土地委員會、土地登記委員會、山林委員會、建設委員會、水利委員會、橋梁委員會、倉庫保管委員會、沒收委員會、查田委員會、教育委員會、衛生委員會、防空防毒委員會、紀念會籌備委員會、糧食委員會、戶口委員會、工農檢察委員會、赤色戒嚴委員會等等組織。上述組織像壹張大網,將蘇區的全體民眾網羅進去。蘇維埃政府不允許有人獨立於共產黨的領導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網進上述組織中的壹個或多個。上述組織中設有監視、互相檢舉揭發的制度,包括常委會制度、代表值日制度、內部評審制度、開生活會制度等等。[4]  民眾為保全身家,不得不參加組織,接受政府安排的任務,參加諸如唱國際歌、少先歌、十罵反革命、十罵國民黨、十罵蔣介石、紅軍歌、燒菩薩、換農民家裏的“天地君親師位”為“革命始祖馬克思”等等活動。[5]

蘇維埃政府通上述組織和制度向老百姓攤派人、財、物,諸如:向每村攤派慰勞紅軍的毛巾、黃麻草鞋與布草鞋;強迫老百姓買“革命戰爭公債”;發動“退還公債運動”,要求買了公債的農民將所購的公債券退還給政府,變購買為捐獻;號召捐獻首飾銀器等以支持革命;開展“借糧”給政府運動(政府不會償還);開展節約糧食支援革命運動;組織勞動合作社與耕田隊,自帶飯無償為紅軍家屬耕田;發動兒童團員“交月費壹銅板慰勞紅軍”;“擴紅”:強制性派給各村擴紅(參加紅軍)人數指標,其中長岡、上才溪、下才溪等鄉,全部青壯年男子七至九成出外當了紅軍或給共產黨做工。[6]  毛澤東在調查報告中承認,由於財政危機,蘇區的學校、醫院等福利設施日漸荒廢。學童被組織成兒童團負責崗放哨,就連列寧小學的兒童也有“捉來罰掃地的,有罰禁閉的,有罰餓飯的”。[7] 毛澤東將蘇區這種高度軍事化、組織化的社會模式確立為自己的理想社會模式,後來在延安時期和奪取全國政權後均以蘇維埃國的社會模式為樣板,要求將全體人民納入壹張大網,聽從他壹個人的指揮,在二十多年後按蘇區的集權社會模式建立了全民軍事化的人民公社制度。

殘酷搜刮下沒有反抗是不可想象的。在蘇維埃政府成立壹年間,中央蘇區爆發了數十起武裝抗爭。更多的老百姓選擇逃出蘇區。為防止民眾逃亡,蘇維埃規定各家不能招待客人住宿,如發現誰家接待了客人,不論什麼人,都要和客人同罪。逃跑者被抓回可重至處死。曾有個管錢的管理員花錢買了張路條試圖逃跑,抓回後被處死。甚至坐班房的人逃走了,看守班房的人要殺頭。儘管如此,逃跑仍大量發生。住在紅區邊緣的人逃跑的機會要多壹些,有的基層幹部也加入逃亡,有的地方壹晚上逃走幾百人。於是,蘇維埃將懷疑可能逃跑的幹部調到跑不出去的紅區中心地帶。逃亡無路時,自殺事件大量發生。自殺者中包括大批共產黨幹部。蘇維埃報刊譴責“自殺是革命隊伍中最可恥的分子”[8] ,間接反映出蘇區自殺情況之嚴重。

參加圍剿蘇區的蔣鼎文晚年披露蘇區情況說:“談到共產黨在江西所採取的政策,壹言蔽之就是赤色恐怖。他們在地方上利用地痞流氓當幹部,用革命翻身鬥爭清算為誘餌,鼓動對富有的親友鬥爭,殺死親友留下血債,使人們因怕報復便只有永遠跟共產黨走,永遠脫離不了共產黨的羈絆。在國軍進剿時,這些地痞穿着便服,拿出手槍威脅老百姓,不准向國軍吐露壹點匪情,甚至誰與國軍接近誰便遭殃。我們進入赤區,老百姓不敢和我們多講話,並不是老百姓不歡迎我們,而是老百姓害怕這些流氓匪幹的殘忍殺害。國軍是流動的,不能永遠駐下來保護老百姓,老百姓不能冒身家性命的危險來和國軍合作。匪軍可以殺人放火帶走壯丁,留下殘弱婦孺,國軍不能這樣做,國軍進入赤區探不到壹點匪軍消息,匪軍可以留下匪幹,留下兒童做國軍的情報,反而對外宣傳說老百姓厭恨國軍,說老百姓願意與共產黨合作。甚至他們殺死不穩份子也誣賴是被國軍屠殺的。我在江西行軍時,時常發現被共匪屠殺的殭屍無人收殮,慘不忍睹。”[9]

蘇維埃國的土地革命

?建立黃埔軍校的同學會,蘇俄將暴力血腥的農民運動引入中國,在廣州開辦了農民運動講習所。彭湃和毛澤東是蘇俄選定的兩任農民運動講習所所長。經蘇俄培訓,二人成了中共土地革命的兩個代表人物。1928年,毛澤東奉共產國際之命推行暴力土地革命,以紅色政權的名義頒布了《湘贛邊區土地法》(《井岡山土地法》)。該土地法中“沒收壹切土地歸蘇維埃政府所有”條文是他在農民運動講習所學來的,也是共產國際《中國問題決議案》中的主要內容。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後,王明等人根據共產國際遠東局的意見為中共的蘇維埃第壹次代表大會起草了《土地法草案》。這壹草案與《井岡山土地法》大同小異。

蘇維埃國的土地革命照搬蘇俄的暴力剝奪,不給地主、富農活路的政策,要求“豪紳地主分不到壹寸田,富農分不到壹丘好田”。按當時中央蘇區約三百萬人口有百分之五地主、富農計,至少有六萬人在土地革命中被完全剝奪財產與生路。蘇維埃國沒有可持續財政來源,存續主要靠無償剝奪。剝奪完地主、富農後,土地革命不能結束,需要繼續以相對富裕者為剝奪對象,繼續剝奪中農,最後剝奪到貧農頭上。經過幾年的土地革命,不僅地主、富農被消滅,連中農也被消滅,人民全體赤貧,蘇區的經濟基礎被摧毀,經濟壹片衰敗,人口迅速減少。不少懷有為人民謀利益理想的紅軍將領對此感到幻滅,脫離了革命。例如,紅軍創始人之壹龔楚因看到蘇維埃政權對蘇區人民殘酷壓榨違背了他投身革命的初衷而投降了國民黨。1934年,紅軍撤離了中央蘇區,國民政府江西省主席熊式輝提出重建江西,廢除中共土地革命中的土地分配,制定了以“物歸原主”為原則的土地處理條例。他在調查黎川和廣昌兩個縣的重建情況時發現,多數農民沒有耕種在中共土地革命中分得的土地,任其拋荒,少數農民耕種了分得的土地,但收穫後悄悄地把相當於地租的錢或糧送給原地主以維持地主和僱農的關係。熊式輝問農民為何這樣,得到的回答是:“天地良心,怎麼可以把別人的地搶過來,這是地痞流氓才幹的事情。”[10]

《井岡山土地法》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是典型的強盜法,體現共產革命的真諦——暴力搶劫他人的財產,也體現了毛澤東思想的主要內容:否定私有產權,政府任意剝奪,為所欲為,不受監督與制約。兩土地法又可稱為奴隸法,因為它們規定蘇維埃政府有權剝奪壹切私有土地,實際宣布農民只能為蘇維埃政府勞動,全體成為政府的奴隸。以這兩土地法為代表的蘇區土地革命帶來的不是人民解放,而是奴隸制度。中共建國後推行的暴力土改,對工商業改造,人民公社化,大躍進等運動的源頭要追溯到馬克思的暴力剝奪理論和蘇俄暴力剝奪實踐,要追溯到蘇俄在華開辦的農民運動講習所講習內容,要追溯到蘇俄在華開展的蘇區土地革命,以及根據蘇俄綱領制定的《井岡山土地法》。蘇區土地革命和《井岡山土地法》將幾片蘇區變成赤貧世界。二十年後,毛澤東將蘇區土地革命的套路推向全國,通過土改和合作化將土地全部收歸政府時,將蘇俄引入的災難擴大到極致,將全國農村變成了赤貧世界。

蘇維埃國的財政

?蘇區的兵民比例遠超歷朝歷代,龐大的中共機關和十幾萬大軍遠非貧困蘇區的經濟所能供養。幾年後,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曾在延安問毛澤東:“井岡山6102;期,蘇區的面積只有那麼大,人口只有兩百多萬,每年的稅賦有限,妳們是怎樣解決幾十萬紅軍糧餉的?”毛澤東“環顧左右而言他”,迴避了斯諾的提問。中共前總書記向忠發的供詞是這壹問題的重要參考。他披露中共的財政說:“共黨經濟來源:(甲)國際供給者:國際幫助中國共黨每月壹萬五千元美金,中國五六萬元,實際上國際的款是俄國共黨供給的……;(乙)赤區接濟者:在赤區中所沒收或搶掠的財物,統統都換成現金,再由在蕪湖開發金鋪子的同誌張人亞兌換成現洋及鈔票,交來上海給中央。……此外尚有大批現金由赤區運來;(丙)綁票或搶掠:共黨的經濟,有時因國際的關係壹時中斷,款子不能來,亦有的因赤區的接濟沒有到,因此就時常採用綁票和搶掠的方法。”[11]

蘇區的實情正如向忠發所披露,紅色割據賴以生存的財源,次要是靠蘇俄資助,主要財政來源是靠搶劫,即“打土豪”,勒索富戶的錢財來解決軍糧軍餉。紅軍“打土豪”與土匪的傳統辦法相似。毛澤東喜愛《水滸傳》壹類遊民小說,熟悉江湖上打家劫舍的辦法,上井岡山後主持制定了“打土豪要歸公”(後來改為“壹切繳獲要歸公”)和“不拿群眾壹針壹線”的紀律。其意思是紅軍只搶大戶,不許見老百姓就搶。這兩條紀律顯示出革命黨的無恥,居然在“打土豪”時標榜“不拿群眾壹針壹線”。蘇區都是各省邊區,也是貧困地區,有錢人本來就少,軍隊大規模地“打土豪”很快將大戶打光。於是,蘇維埃將“大戶”的標準迅速降低為普通農戶,打土豪也就成了見財就搶。壹段時間後,蘇區及周邊鄉村看得見的財富被搶劫殆盡。因治安和災荒等原因,老百姓通常都會埋藏些積蓄。看得見的財富被“打”光後,紅軍轉以百姓埋藏的財富為目標,稱“挖浮財”。紅軍編制了“挖浮財”的指導文件,培訓如何利用綁票逼出百姓埋藏的財寶。如紅四軍政治部編了壹份《籌款須知》,專門向紅軍戰士傳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農綁架勒索財物的勒索。這份勒索教材的要點包括:

第壹步 精密調查:“要找到貧苦勇敢的工農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財物或鴉片煙,酒肉等,秘密給那些貧苦工農、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許賞他們金錢以引誘他“說實話”;

第二步 在周密調查後迅速捉人(綁架):人是活寶,只有捉到人,籌款就容易。捉人的方法要註意運用便衣隊,而部隊中要註意找本地人參加組織。隊員出發時要化裝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裝要不同),暗藏手槍,特別註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曉、黃昏這兩個時候;

第三步 貼條子:地主、商人本人雖逃走了,但他走不遠,有走狗隨時為他們打聽消息。這時必須用貼條子的辦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數目,限期接頭繳款。條子要貼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農,凡在政策允許下可以籌得的,都要貼,以免漏網。但出款的人壹來心疼,二來難辦到,故在寫條子時要充分估計到出款人此地現有財產所值,特別是動產,按照他的能力開數目,留有交涉餘地。如果數目太大,把出款人嚇翻,或他此地所有動產還不過如此數目,他則索性不理,只要有壹個不繳,就會形成困難,即使再減也失去了威信;

第四步 軟硬兼施加緊催款:條子既貼,絕對不要聽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圖延期不繳,必須有計劃有步驟的派人分頭加緊催款。催的手段貴乎厲辣,在必要時,沒收壹家的財物,燒壹家的房子,或殺壹個土豪;

第五步 “做好做歹,雷厲風行”;

第六步:優待土豪代表;

第七步 挖地窖:封建地主是守財奴,有了錢,放債怕對方沒有能力還,營商怕虧本,故無論城鄉土豪都喜歡埋窖,只要有好的技術熱心挖窖,對於籌款當有絕大幫助。窖常埋伏在人不註意處的廁所、糞缸下、豬池下、隔樓板、瓦罐裏、煙囪中,總之凡可以埋藏處都會埋藏,而這些地方都須詳詳細細地尋找,要檢審首先要有精密的調查,特別要找土豪守家的說話,找普通人暗中觀察他的行動;在那裏睡覺,在那裏吃飯,常到那裏去,他的眼睛註意到那裏,特別當妳或別人進去東找西看的時候,他的註意力在那裏。如果妳有了相當把握時,便壹面繼續宣傳偵察,壹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這時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嚇,或不拘捕,暗中監視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會守在那裏不動。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種方法,如潑水於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貨,挖土看色氣,看鬆緊,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內外的寬窄,牆壁的厚薄,是否有夾牆,量了樓下要量樓上,有的在樓板以下起隔牆,看了屋檐要開天花板,拆出看是壹層還是兩層,總之不妨翻天復地大找壹場。萬壹沒找到也不要放棄,還必須按屋大小,派便衣偵探潛伏周圍,看白日裏有甚麼人進去,都在那裏看了某處有好久時間?神色如何?看了出來之後又怎樣了,這時絕勿露形,只報告負責人,到晚上再派偵探,看他準備何時動手挖窖。因為他已挖動了,必定要趁夜裏取的,妳便在他挖掘時暗中派人監視,只把人圍好(防他的外面偵探知道)捉人,再強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這種取挖人必是土豪親信走狗甚至是兒子或本人,絕對勿輕易放掉,必要時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來的肥土豪;

第八步 拍賣;

第九步最後壹着:有時各家所罰捐款都繳齊了,而我們還嫌不夠,土豪商人還出得起,而時間還來得及,便要來個最後壹着,加捐,或加以“重利剝削,高抬時價”的罪名,或以曾控告過革命份子、摧殘過工農運動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強迫,在必要時,雖以前已罰或捐過款,也可以再殺壹個。要殺的必須更加重罰款,但這不是簡單的為着籌款來個最後壹着,還有政治上的重大意義。

紅四軍軍委書記陳毅在給上海中央的報告中寫道:“紅軍每月至少要需要五萬元左右,這筆款項大部分出在土豪身上,小部分出在城市商人……籌款的秘訣有以下幾種:1、城市籌款。紅軍……召集商人代表……提出最低額款項,限三日交齊。此款項由商人代表自行攤派,但須依照累進的辦法……每每紅軍寫信到鄰縣去要款,不必派兵都可以送來。2、對豪紳的勒款。若捉住了豪紳家裏的人固然可以定價贖取,這個辦法比較難,因為紅軍聲勢浩大,土劣每每聞風而逃。此時只有貼條子壹個辦法,就是估量豪紳的房屋的價額,貼壹張罰款的條子,如可值壹萬元則貼壹百元,余類推,限兩日內交款,不交則立予焚毀,每到期不交,則焚壹棟屋以示威。這個方法很有效力,紅軍的經濟大批靠這個方法來解決。3、挖窖。豪紳許多現款藏在地下,紅軍壹到他房內便要搜查槍彈或現款,牆壁內、室內之低洼處,或有新痕的地方,都要去試探壹下。有時用壹盆水傾在房內,某處的水先浸沒,則可查知該處土質松疏,從那裏挖下去,每每得到現款或金銀首飾。紅軍前後挖得之金子不下三四百兩,挖得之現款常常可得着數百元、數千元或至萬元不等。4、獎勵來報告土豪窩藏處或其地窖的所在的,亦常常是有效的法子。按所得的金額的百分比例獎勵他們。他們很踴躍來幫助紅軍。” [12]

中共湘贛省委的文件記載紅軍搶劫辦法說:“軍費很困難……我們對這壹問題是決定以下的辦法:1、責令蘇區土豪寫家信,利用游擊隊或土豪代表送信到他白區的家裏,限期送款來。對於某些反抗繳款的土豪立即殺壹二個威嚇其他土豪,並可將他的頭與罪狀送到白區去…… 3、組織短槍隊及精幹的游擊隊深入白區打土豪殺反動首領,發動群眾鬥爭和收土豪的款子(罰土豪的款子應按照他的經濟狀況,數目不要提得過高,務必使他很快地送現款來)……4、查田中查出的豪紳地主,除沒收其財物外,須嚴加審訊,追出他埋藏的,並向富農罰款,尤其是最近查出的竊取土地革命利益的富農,除沒收好田外應罰他壹筆錢。”[13]   中央蘇區勒索籌款的案例之壹是紅軍活捉了國軍師長張輝瓚後向國軍漫天要價,勒索贖金。贖金談成,紅軍派代表去拿錢,但手下人擅自殺了張,並割下張的頭顱裝盒放木排順贛江漂下,使“籌款”泡湯。鄂西蘇區紅軍常見作法是“綁活票”,即到縣城裏將有名的富戶每家綁壹人,不“撕票”,留下活口,目的是要他家人壹壇壹壇不斷地送銀元去供養紅軍,直到無油水可榨,才把奄奄壹息的人質放回。當中難免有人質因驚嚇或折磨致死,家人壹次次送錢後結果還是撕票。[14]  

蘇區的有錢人本來不多,紅軍軍費的需求無限。十幾萬大軍靠搶劫生存不可持續。當紅軍將農民藏匿的積蓄勒索殆盡,“打土豪”打到農民的生產資料,當期收成和種子農具時,蘇區的油水已被榨乾,“打土豪”的收入急劇下降。於是,紅軍到蘇區周邊的“白區”(國民黨占領地區)去“打土豪”,占領壹個地方,殺地主富豪,掠奪財物以充軍餉。很快,新“紅區”的土豪也被打光,紅軍只得將搶劫範圍不斷擴大。

紅軍到周邊地區搶劫的另壹方式是“打穀草”,又稱“打草谷”。“打穀草”原是北方游牧民族入漢境搶劫的術語。中共打草谷的作法是動員紅區的農民跟隨紅軍到“敵占區”去搶割成熟的莊稼挑回蘇區來,紅軍拿大頭,百姓拿小頭。張國燾在回憶錄中記錄說:“打草谷成了蘇區革命群眾最盼望的盛大節日”。他的這壹說法顯然源於列寧“革命是人民群眾的盛大節日”之言。紅軍的“打草谷”不光使華南經濟衰敗,還造成華南百姓道德淪喪。逐漸地,打過穀草的蘇區農民不再願意辛苦勞作,只盼着跟隨紅軍外出搶劫糧食。紅軍和參加打穀草的蘇區農民都知道,打草谷是無所謂階級的,只是從別的佃農口中奪食。大家很清楚被搶了壹年收成的佃農將會多麼悲慘,但在紅色薰陶中慢慢習慣了搶劫為生,是為暴力革命戕害善良的壹個證明。紅軍到蘇區周邊“打土豪”、“打穀草”的結果是使蘇區周圍形成壹條數十裏寬的無人區。紅軍只有不斷擴大蘇區,或長途奔襲更遠的城鎮搶掠才能維持生存。隨着紅軍搶劫範圍擴大,周邊的商人、百姓聞風而逃,整個華南陷入災難,無怪當時報刊和各界人士均稱紅軍為赤匪。

被搶劫之外,蘇區農民還遭受着蘇維埃政府苛捐雜稅、不斷征糧、攤派的壓榨盤剝。蘇維埃政府徵收名目繁多的土地稅、集資款、經濟公債和各種捐獻,攤派款,其中土地累進稅免稅額低至全家總剩餘糧食100斤,[15] 實際是向農民的口糧部分徵稅。以赤貧者為對象的蘇區稅收無論如何也搜刮不到多少錢。毛澤東承認:“都是山地,農民太苦,不好收稅”。[16] 收不到多少捐稅,蘇維埃只好對赤貧農民採取另外搜刮辦法——強派徭役。蘇區成年男子大都被征入紅軍,或征去做勞工,鄉村裏青壯男子所剩無幾,傳統上不下田的小腳婦女成了田間耕種的主力。蘇維埃向婦女們攤派眾多無償勞務,諸如照顧傷員、洗衣補衣、製作軍鞋等等。

在工商業方面,由於紅軍搶劫形成的蘇區周邊無人區,蘇區與外界的貿易斷絕,區內物資奇缺,信賴流通的工商業難以生存。蘇維埃沒收小工廠主的政策使蘇區內本來就少得可憐又難以生存的工商業絕跡。毛澤東在調查後寫道:“紅色區域的許多手工業生產是衰落了,煙紙等項是其最着者”,[17] “工人,木匠失業百分之三十,裁縫大部失業,泥匠失業百分之三十……私人商店除壹家江西人開的藥店,全區絕跡”。[18]  工商業絕跡使蘇維埃政府稅收枯竭,更加依賴搶劫生存。蘇區龍巖的工商業衰敗是蘇維埃國摧殘工商業的壹個寫照。毛澤東有詩云:“紅旗躍過汀江,直下龍巖上杭。 收拾金甌壹片,分田分地真忙。”實際情況可不是“金甌壹片”。龍巖成為蘇區後,原有充滿活力的私營造船、農具、織襪、鑄鍋、雨傘、油布、煙絲、染布、陶器、製糖、榨油、錫紙、硝鹽、樟腦、竹器、木器、磚瓦、縫衣、竹簍、造紙等工廠作坊被蘇維埃沒收充公改成了紅軍的布廠、紅軍斗笠廠、汀州彈棉廠、四都兵工廠、濯田煉鐵廠、熔銀廠、造船廠、熬鹽廠、磚瓦廠和造紙廠,或改為公營的生產合作社,在幾年赤化中大批倒閉。

蘇區的財政另壹來源是金融剝奪。為開闢財源,蘇維埃國大力印鈔發債。1930年10月,贛西南特委書記劉士奇在給中央的信中說:由於經濟封鎖,已無土豪可打,同時耗費甚巨,均感困難,惟東古銀行票幣甚行暢銷,幾乎每天能印幾萬,都能銷出。於是,中共總前委發出“立即動手出票子”的號召,命下屬各蘇區大量印刷蘇維埃紙幣。蘇維埃國成立後,蘇維埃政府繼續大印鈔票, 先後發行三次公債,其中兩次為1932年發行的戰爭公債,吸收了大量民間銀元。不久,中共離開蘇區西逃,蘇區民眾手中的蘇維埃鈔票和公債都成了廢紙。1933年,蘇維埃政府發行經濟公債300萬元。由於地主、富農財產已被搶光,大批農民被脅迫參加紅軍,農民根本沒有錢買經濟公債。毛澤東在調查中披露,60%的兒童都買了公債,五角,壹元、二元、三元不等。[19]  攤派攤到兒童頭上說明,蘇區民眾的錢財已被榨乾。

隨着紅軍擴充,打土豪收入減少和農村經濟衰敗,蘇區的糧食產量越來越少,而苛捐雜稅、征糧攤派越來越多,農民生活狀況急劇惡化,紛紛逃亡到國統區討飯,原本糧食富足的華南蘇區陷入饑荒,蘇區農民們很快全體赤貧。至此,華南蘇區復制了蘇聯革命導致饑荒的過程。共產革命必然帶來饑荒,這被多數共產國家所印證。蘇維埃國財政的主要來源,打土豪、剝奪土地,苛捐雜稅,攤派公債,攤派徭役,金融剝奪等等說到底都是壹回事——搶劫。打土豪是搶劫,剝奪土地也是搶劫,苛捐雜稅,攤派公債,攤派徭役等等無壹不是搶劫。搶劫是土地革命、農民運動、共產革命、蘇區的核心內容和根本性質。

查田運動

根據共產國際的決議,中共在各蘇區內開展暴力剝奪地主、富農的土地革命。這種暴力、無償地剝奪私人財產的土地革命摧毀經濟基礎,摧毀稅收的源頭,雖能貼補蘇區財政於壹時,但不可持續。隨着打土豪的收入迅速下降,稅源枯竭,各蘇區很快都陷入了財政危機,迫使中共必須挖掘新的財源以解決蘇區財政問題。應對財政危機,蘇維埃政府的辦法是繼續在區開展土地革命,以剝奪私人財產補貼財政。在中央蘇區,毛澤東想出了進壹步搜刮百姓財產的辦法,起草了《關於查田運動的訓令》和《怎樣分析農村階級》等文件,在其中聲稱“要通過查田運動粉碎國民黨的圍剿,抓出藏在蘇區的內部敵人”。毛澤東查田主意的要點如下:

壹、降低標準再劃出地主、富農:在地主已被剝奪乾淨後,先向富農開刀,剝奪富農財產,再向中農開刀,將幾年前土地革命中的百畝地主標準降到十畝或更少,以“查階級”藉口將無數已經很窮的中農“查”成 “隱瞞田產的地主、富農”,然後沒收他們的財產,迫交“罰款”或“捐款”, 罰作苦役。[24]  在毛澤東試點的勝利縣(今於都),幾年前土地革命中已經剝奪了地主810家,富農766家。查田運動中,蘇維埃降低標準又“查”出地主、富農536家。土地革命中分得土地的農民又被收回了土地,甚至被“查”成了富農剝奪私產。[25]

二、株連:例如在長岡鄉,“八月查田查出地主之妻女與工農結婚的六人,從這六人收回土地三十六擔六斗”,[26]  顯示查田運動中的株連比歷史上的連坐更加厲害。

三、分財產:蘇維埃召集農民大會,以現場舉手通過的方式,被查人的財產,將其中壹小部分分給紅軍家屬,將大部分沒收充作紅軍軍費,鼓動農民當場瓜分被查人的其餘財產,將其雞鴨豬等煮了在大會上分食。

四、人身消滅。如同幾年前的湖南農民運動壹樣,“查田運動”也是暴力掠財運動。運動中,經貧農團大會多數人舉手通過,被查人或以暗藏敵對分子罪名處死。

1933年2月,中共蘇區中央局批准了毛澤東起草的文件,下達了《關於查田運動的決議》,要求將毛澤東在瑞金縣雲集區葉坪鄉試點的查田運動推廣各蘇區。中共在打土豪分田地時保證說,農民對分得的土地有買賣、租佃之權,不會再行分配。但隨着查田運動展開,蘇維埃政府將“有錢人”、地主的標準不斷降低,再查出壹批地主,壹些原本分得土地的農民成了地主,田地再被剝奪。這種反復實施分田地作法被內部人稱為翻餅。有的地方壹年翻餅兩、三次,種田收成達到溫飽線者都不可避免地被劃成地主。農民認識到分得的田並不是自己的,隨時將被剝奪,喪失種糧積極性,糧食產量大幅降低。翻餅的結果是蘇區農業衰敗,饑荒蔓延。針對中央蘇區的翻餅式查田,王明提出批評說:“有壹種現象阻礙蘇區農業生產的振興,這就是再三不斷地重新分配土地”。[27] 王明作為共產國際的傳令兵當然不可能指出查田運動真正性質。查田運動實際是壹場打乾淨“土豪”後再以貧苦農民為目標的新壹輪“打土豪”運動。由於真正有錢人早已在“打土豪”中被打光,蘇維埃從貧苦農民中查出再多的“地主”也榨不出多少錢財,中共中央通過推廣查田運動解決財政危機的目標未能實現。

擴紅運動

為應付國民黨圍剿,中共蘇區不斷徵兵擴充紅軍。蘇維埃《憲法大綱》規定的自願徵兵制並不可當真。在蘇區,沒有人自願當兵,擴紅須依靠強制攤派兵額。蘇維埃政權通過共青團,赤衛軍,少先隊,貧農團,工會,女工農婦代表會等眾多團體控制到每壹個人,蘇區民眾在蘇維埃的擴紅運動中無處逃遁。

1932年12月,中央蘇區發動了新壹輪的突擊擴紅運動,要求在年底前擴紅25000人,派出突擊隊到各省各縣去抓壯丁,抓到後集中押送到紅軍各部。中共中央擴紅運動文件中有“保障路上不逃亡”, “小孩老弱不合格的到其他機關工作,如伙夫、事務員、交通員等等”條文,不僅說明擴紅強抓強迫,還說明不僅是壯丁,連少年、老弱也抓。毛澤東要求將“查田”、“抓反革命”和“擴紅”三運動結合起來,給各村定出指標限期完成。老紅軍劉英披露當時蘇區抓壯丁的情況說:“第二次擴紅,毛澤東直接領導我。他給我的批語是誰反對擴紅就殺誰。後來又來電話,要三天找出反革命。於是縣保衛局就抓來壹批人,硬說人家是改組派。在這種高壓下擴紅,創造紅軍壹百萬,誰敢不當紅軍呀?……當時蘇區的規矩是,誰家有紅軍,誰家的土地就由村民代耕,到最後抽壯丁抽到興國全縣無壹壯丁可抽,田只能讓童與姑們去代耕。”[28]  強迫抓來的兵壹有機會當然逃跑。江西蘇區政府的通令透露:“江西全省動員到前方配合紅軍作戰的赤衛軍模範營、模範少隊在幾天內開小差已達全數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不過四分之壹,所逃跑的不僅是隊員,主要的領導幹部也同樣逃跑,如勝利縣、博生縣(今寧都)送去壹團十二個連逃跑了十壹個團、營、連長,永豐的營長政委也跑了,興國的連長跑了幾個,特別是那些司務長拐帶公家的伙食大批的逃跑。”[29] 

“擴紅”運動中,不僅抓到的壯丁逃跑,蘇區百姓也大量逃亡。1934年“(於都)大部分模範赤少隊逃跑上山,羅凹區十分之八隊員逃跑上山,羅江區有300餘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區亦發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壹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親朋家中”、“新陂區密坑鄉精壯男子完全跑光了。”[30]  老紅軍李壹氓回憶道:“四十歲以上的男人很多都陸續地跑出蘇區,到國民黨區投靠親友。有時搞到壹點什麼東西,也偷着回來壹兩次接濟家裏。他們在家裏實在是難以活下去。……這種逃跑現象各縣都有,特別是那些偏僻的山區裏面,跑起來人不知鬼不覺。”[31] 沒能逃亡的民眾紛紛以裝病、自殘逃避兵役,甚至自殺抗爭。[32]  有的農民被逼得自殘甚至投河自盡,有的青年女子怕當軍屬主動嫁老頭子。曾經在興國負責擴紅的劉守仁回憶道:“擴紅到最後是強制報名參軍;人們躲起來或乾脆跑到外地去,甚至跳河自殺,有的人被擴進了紅軍,半途上又跑掉了,即使捉住槍斃,也仍有人開小差。”[33]  經過不斷擴紅,蘇區農村的青壯男子差不多都當了兵,務農的重擔落在老、幼、婦女身上,[34] “上杭縣才溪鄉,共有二千餘人口,在壹次壹次的擴軍突擊後,鄉裏只剩下壯丁七人。”[35] 中共建國後宣傳國民黨“抓壯丁”黑暗,而上述事實告訴人們,真正黑暗的是蘇區的擴紅運動。

共產黨到來之前,各邊區都有土匪山寨。但土匪的擴張適可而止,邊區社會青壯男人務農者多,土匪少,經濟生活可以持續。然而在蘇維埃政權之下,青壯界人全都吃糧當兵,蘇維埃社會幾乎無人從事生產,只能靠到周邊白區去搶劫維持。在土地革命、打土豪、查田、抓反革命與擴紅等運動的多重摧殘下,蘇區經濟崩潰,區內土豪被打光,稍有財產者被“查”光,跑光,民眾全體赤貧,即使沒有國民黨軍圍剿,蘇維埃與紅軍也只能像游牧民族逐水草遷移壹樣,必須向有“土豪”可打的新區遷移了。

解放區土改

千百年來,中國鄉村保留着血緣社會的自治形態,不存在嚴重的階級對立,農民有土地,有遷徙、經商的自由,沒有革命的要求。清末以來中國農民越來越苦。鄉村自治領袖彭禹廷說:“十多年來受軍隊禍害,我們全縣六萬多家,沒有壹家不苦,不過有大苦小苦之分罷了。”他所言的河南鎮平縣情況代表了當時中國農村的狀況。1920年代,蘇俄將暴力土地革命引入了中國,其土地革命理論顛復傳統的倫常、道德體系,把農民貧苦、不幸歸咎於地主的剝削,教唆農民欠債不還、剝奪富有者的財產甚至生命。其實,清末以來中國農民越來越苦的原因不是因為地主剝削,而主要因為革命,先是日本輸入種族革命,造成軍隊數量翻番和長期戰亂,然後是蘇俄輸入共產革命,造成軍隊數量再翻番,帶給中國更大規模的戰禍。革命戰亂之外,中國農民之苦來自自然災害和人多地少的現實。南京國民政府1934~1935年的全國土地調查結果顯示,農村小地主多,大地主少,全國80%以上的土地由小地主(即自耕農戶)擁有;千畝以上的大地主擁有的土地不到總耕地的2%,河北、河南、山東三省自耕農的比例超過七成,農村僱工經營者多,出租和放債者少;短期租佃者多,長期固定租佃者少;租額因經營變動者多,固定不變者少,多數地主給僱工的報酬合理,合乎當時的經濟情況,農民和地主和諧相處;農村土地不是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在貧困地區,農村地主很少或根本沒有地主;全國農村人年均收入85元,地主人年均收入是這個平均值的3.6倍,是僱農的4.2倍,[1]  地主與農民收入差別不大。

禍害農民的軍隊中,以紅軍為最甚。中共主要依靠“打土豪”養兵,給農民帶來最慘的劫掠,幾年就將蘇區及周邊搞到民窮財盡。紅軍之所以長征,政府軍圍剿之外的重要原因是蘇區已經被榨幹了油水,紅軍必須去另闢根據地。西安事變後,中共宣布服從國民政府,承諾停止暴力土地革命,跟隨國民政府實行減租減息和累進稅制。抗戰期間,停止“打土豪”的中共收入減少,蘇聯提供的資助和國民政府提供的軍餉又有限,必須另闢財源。毛澤東為中共制定了避戰保存實力,專註擴張地盤和軍隊的抗戰時期總方針。其中,擴張地盤是為了擴大收租、收稅區域以供養不斷增加的軍隊。然而,地盤翻番的擴張速度趕不上軍隊數十倍擴張的速度,蘇聯又暫停資助,毛澤東採取了兩項辦法應對財政危機:壹是製售鴉片,二重拾暴力土地革命的套路,剝奪地主斂財。在剝奪地主方面,中共各根據地拋棄停止暴力土地革命的承諾,開始新壹輪的剝奪地主。例如,1942年在山東莒南等地農村以“雙減”、“查減”等名義,召開數千人乃至萬人的鬥爭地主大會,剝奪了數千地主。[2]   這時的鬥爭地主只是掩蓋暴力奪財的說法。因為,長期“減租減息”已使地主變成了貧苦農民,超過平均水平的財產基本被剝奪乾淨,在中共華北控制區內基本沒有了富豪的地主。當時“關中無地主”、“華北無地主”的說法正是農村人多地少,土地平均化,農民全體都窮情況的真實寫照。

在抗戰勝利前的中共七大上,毛澤東在報告中稱中共將繼續實行減租減息政策。據此,陝甘寧邊區政府計劃試辦土地公債,稱以公債籌款徵購地主多餘的土地分給無地農民。這壹辦法既不合經濟常理,也不合革命黨的規矩。革命黨不事生產,生存只能靠搜刮民眾,所謂公債籌款到頭來只能另類無償搜刮。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布了劉少奇主持制定的《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五四指示》),其中要求地主退租、退息,將多年所收地租退給農民,退不出就以地抵租,將地契交給僱農,稱以此辦法實現“耕者有其田”。劉少奇主持制定的指示還沒實施,東北開戰,中共急需開闢財源應付暴增的軍費及償還蘇聯的軍火債。出院重新主持中央的毛澤東推翻了劉少奇剛剛宣布的“繼續實行減租減息”政策,指責贖買,和平土改政策為右傾機會主義,指責《五四指示》中“壹般不動富農土地、決不侵犯中農利益”的規定不適應戰爭的需要,要求重拾“打土豪”的辦法,實行“急風暴雨”的暴力土改。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暴力土改在東北解放區率先展開。曾是東北民主聯軍戰士的管惟炎教授回憶東北暴力土改之血腥寫道:中共軍隊進入村莊,只要看到房子比較好就認定是地主富農,要求主人繳出浮財,屠殺不從者。以東北的寬甸為例:當地有兩萬人,計有兩千人被殺,如此暴力屠殺的所謂土改在東北全面實施。[3]

在華北,地主富農家埋藏的金銀成為運動掠奪的主要目標。“所有大戶的祖墳都被掘開,多數地主逃亡或被殺,地主家屬被抓來拷打審問。”[4]  為逼地主富農交出財寶,土改主持者召開鬥爭大會、遊街示眾,侮辱毆打,用刑折磨。酷刑包括:吊打,壓槓,夾手指,灌辣椒水,指尖插鋼針,燒紅的烙鐵烙,毒打地主讓家屬目睹,毒打家屬讓地主目睹,有的地方還鼓動地痞流氓“積極分子”扒光婦女衣服,肆意侮辱,遊街示眾,甚至輪姦地主妻女,以逼迫交出埋藏的錢財。鬥地主場面通常伴隨撕心裂肺的慘叫聲。無數農民被指為地主、富農迫害致死,或不堪凌辱自殺。“壹位鄉長被捆在樹上,用樹皮刮出骨頭,慘死在路邊。”[5]

中共政治局委員康生與晉綏分局書記、軍區政委李井泉合作推出的山西興縣木欄杆村土改先進典型是中共華北血腥土改的壹個縮影。木欄杆村沒有地主,村中壹千多畝地屬於鄰村牛姓地主,五十多戶村民中除幾戶自耕中農外都是牛姓地主的佃戶。李井泉聽到木欄杆村無地主的匯報後說:全村沒有壹戶地主,這能說得通嗎?劃成分不能光看土地占有情況,還要看政治表現,看鋪的攤子大小,看祖輩上幹過什麼事情,是否曾經有過剝削行為。於是,土改工作隊制定了“查三代”劃成分的辦法,通過查看農民的祖墳劃成分,將十幾戶祖墳有圍牆、石碑的窮苦農戶劃為了地主、富農。在挖浮財行動中,工作隊挖出了張拖喜、張拖長兄弟多年積攢的200大洋,作為浮財剝奪。兩兄弟找工作隊投訴。工作隊認為,既然村裏搞出了十幾地主、富農,就應當有惡霸地主,於是將張氏兄弟定為了“惡霸地主”。木欄杆村的村民了解張氏兄弟的為人,壹起為他們求情。工作隊宣布對惡霸不殺不能平民憤,處決了張氏兄弟。康生、李井泉得知試點村出搞出了惡霸,表揚了工作隊,要求推廣先進經驗。[6]

在冀魯豫解放區,土改運動主持人要求對地主實行“掃地出門淨光、浮財追光、果實分光”的“三光”政策,及對地主實行出門報告,身帶白條,否則格殺勿論的政策,要求地主逃跑要殺保人償命,以致地主家家準備棺材。更駭人聽聞的是,有地方把地主家的孩子摔死。[7]  在晉綏解放區,由牛友蘭等着名紳士在土改中遭遇可見中共土改運動之慘烈。牛友蘭早年於北京大學求學,後返鄉辦學並成為興縣地區首富。抗戰中,他的五座宅院和壹所花園被八路軍120師來占用為軍區司令部和邊區行政公署(如今的晉綏革命紀念館)。在中共的“四大動員”(擴兵、獻糧、獻金、做軍鞋)活動中,他還捐出2.3萬元大洋作為興縣農民銀行的基金,捐出大批棉花布匹解決了八路軍壹個團的冬裝。他捐出“8000銀圓和125石糧食。”[8] 在土改運動中,工作隊逼迫他再交出“底財”,將他在晉西北行政公署作副主任的兒子牛蔭冠拉來陪斗,逼其子鐵絲牽父遊街。被鬥爭、遊街後,牛友蘭絕食自殺。此外,着名紳士王作相被打死後開膛破肚,拋屍河中,着名紳士劉少白、孫良臣在鬥爭大會上被活活打死。毛澤東的《關於民族資產階級和開明紳士問題》壹文中提到兩位開明紳士,壹個是陝甘寧邊區的李鼎銘,另壹個就是晉綏邊區的劉少白。牛友蘭、劉少白、孫良臣都是陝甘寧邊區參議會成員,這些曾經支持中共邊區政府鄉紳領袖都如此慘死,其他地主在土改運動中的命運只有更慘。1946年夏,中共永年縣的土改運動中召開了鬥爭漢奸宋品忍大會,將宋活剮幾千刀,最後將剩下的幾根骨頭餵了狗。[9] 鐵絲牽父遊街的牛蔭冠回憶晉綏土改的情景時說:“我記得我們晉綏黨校搬家時,從興縣搬到寧武縣,沿途發現被打死的不少,其中有壹個區長被綁在樹上,用樹皮刮他的肉,滿身流血,刮到骨頭,最後刮死。”[10]

1946年夏,劉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開了交流土改經驗的“全國土地會議”。會上,晉察冀解放區介紹了把地主全家老小趕出家門去流浪、討飯的“掃地出門”經驗;晉綏解放區介紹了“查三代”“查”出惡霸地主的經驗,以及根據木欄杆村等地“土改試點”總結出的土改經驗。晉綏解放區土改經驗要點包括:派土改工作組(工作隊、工作團)秘密進村:繞開根據地原有的中共基層組織;“紮根串聯”:找那些衣衫、房子最破爛者為依靠對象(中共後來在建國後的土改運動、四清運動中沿襲了這壹套路);“發動群眾”:啟發動員貧苦者的“階級覺悟”,激發農民仇富情緒,向他們灌輸“階級仇恨”觀念,動員他們訴苦;組織鬥爭:組織農民批鬥、毆打和迫害地主及家屬;剝奪地主財產。被毛澤東批“右傾”後,劉少奇轉而積極推動暴力土改以贏回毛的信任,在會上指示將上述土改經驗在各解放區推廣,主持頒布了中共中央《全國土地法大綱》(共16條)。

傳統鄉村中,勤勞,務正業者均有作佃戶和自耕農的機會。不務正業、好吃懶做的地痞、無賴、二流子最為貧窮,最具仇富心態。會議要求以這些最貧窮,衣衫襤褸者為“基本群眾”,依靠他們在農村中“串聯”,擴大“基本群眾”隊伍,安排這些人帶頭鬥爭地主,帶頭喊口號,給地主戴高帽、掛牌子,動手毆打地主,甚至穿上鼻子拉着遊街,稱這樣的局面為“群眾發動起來了”。“全國土地會議”的另壹決定是在全國解放區推廣將地主全家“淨身掃地出門”的經驗,要求每村必須按照下達的指標“劃出”地主。按照毛澤東、劉少奇的殘暴土改指標,各解放區在大會後“劃出”地主的比例高達近30%,其中晉綏解放區劃出地、富的人口比例更達到了40%。[11] 根據謝覺哉日記記載,200多戶的木庵康寧村在土改中被“劃出”了90多戶地主、富農;118戶的李家口村在土改中最初劃出8戶地主,2戶富農,後在上級的要求之“劃出”地主、富農多達53戶;泉臺三井鎮壹康姓中農被“劃”成了富農,父子6人2人被殺,3人自殺,家產被全部沒收,唯壹剩下的八路軍兒子得訊回鄉後憤而自殺。劉少奇主持推出的《土地法大綱》是中國農村的另壹大災難。這壹大綱的主要內容為:按人頭平均分配土地、廢除土改以前的農民債務、土改的執行機關是農會和貧農團、組織人民法庭等等。大綱字面上沒有明說殺地主,但“以農會和貧農團為執行機關”,“組織人民法庭”等規定的實際意思是賦予貧農團和農民大會殺人權,是按照蘇俄在農民運動講習所教唆的殺人奪財作法,鼓動農民殺人。由於農民大會在多數村莊不可能經常召開,貧農團成了農村中是最高權力機關。如同1920年代農民運動中“壹切權力歸農會”,農會隨意殺人情況壹樣,各根據地的土改工作隊鼓動農民殺害地主,讓農民手上或多或少沾上地主的血,交上“投名狀”,斷了他們的退路。

土地會議和土地法大綱給華北農村帶來了屠殺狂潮,中共在解放區土改運動中酷刑折磨、殺害了數以萬計的地主。在山西黎城,工作隊已宣布土改結束。然而當劉少奇在“全國土地會議”上的“地主殺我們壹個人,我們殺他二十個人”講話傳達到黎城後,工作隊趕緊執行指示,在壹個晚上就將關押中百餘地主全部殺害。親歷土改運動的農民回憶說:打死人很多,幾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風氣,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沒有,不代表咱落後了嗎?地主富農有的是被斗完後槍斃的,有的是被亂棍打死的,濱海區被殺者有壹萬多人”。[12]  “批准殺人的權力在區壹級,二十來歲的區長或區委書記掌握着全區十多萬人的生殺大權。深夜,年輕的區委書記(或區長)坐在煤油燈下,根據各鄉上報的材料,勾畫明日的殺人名單。冀晉區阜平縣許多村莊將地主掃地出門,半月左右時間打死300餘人。冀東區殺死7600人,薊縣馬伸橋在打土豪鬥爭大會上半小時內打死48人,樂亭縣處決、自殺100多人。”[13]  “壹些地方允許貧農團成立‘人民法庭’,冀東某村甚至讓村民投黃豆來決定誰該被劃為地主處死。有個農民因其祖父雇過壹個長工而被鬥爭,小學生們被動員起來用錐子、剪子、小刀、鐵釘在他身上戳眼、掏洞、割肉,直至他斷氣。”[14]

土改中殺人的方法有:亂棍打死、開膛破肚、“砸核桃”(石頭砸死)、“凍豆腐”(把人脫光淋上水在雪地裏凍死)、活埋、吊死、“掌天燈”(燒死)、“磚頭會”(砸死)、“坐飛機”(摔死)、“倒拖蔥”(拖死)、“過篩子”(鐵篩子篩死)、“刮樹”(活活刮死)等等。在膠東、晉綏、河北等地,殺地主、富農的手段有剝皮、砍頭、活埋、石頭砸死、火燒、拖在馬後、樹上吊等等。壹種辦法叫坐針櫃。把放衣服存糧食的躺櫃拿來,中間去掉隔板,在裏面撒上棗樹針,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櫃裏,蓋上蓋,然後來回搖櫃,搖到受害人肉腫皮爛;還有壹種辦法叫扔四方墩。將被鬥地主從長城烽火臺上推下,不死拉上來再推,再推還不死,那就大石頭砸,直到腦漿迸裂。韓姓教書先生之妻被土改積極分子認定是壞人,從四方墩上推下摔死。土改積極分子田某有意在推前鬆開她的腰帶,拉住她的褲角管,讓她赤裸下身而死。壹個叫周二的藥鋪掌柜,被人剝光上衣,頭朝後着地,身上坐人拉着壹路狂磨,磨到後腦勺塌陷,肋骨露出,腦漿、鮮血壹路。[15]  貧僱農口號是:“斬草除根,將地主、富農全家殺絕”,甚至包括地主家懷了孕的女人。[16]  在人口很少的山西興縣,千餘人被殺害,近千人自殺,六十三人被掃地出門後凍餓而死。[17]

在晉察冀,土改政策被表述為“百分之九十五群眾要求打人、殺人,領導機關不能制止”; “百分之九十以上人的意見就是政策,就是法院”;“壹升租子也是剝削”;“將地主掃地出門”;“從肉體上消滅地主階級”。“土地會議”後,阜平縣土改工作隊在半個月中殺了三百多人,平山縣三天打死了壹百多人,晉察冀區土改復查統計顯示有四千多人被殺害,受迫害者有幾十萬人之多。[18]  被殺害的地主之外,有更多被“掃地出門”的農戶在東北、華北的寒冬中凍餓而死。上述例證顯示解放區土改運動殺人規模之巨大。如此殘酷屠殺的土改引致還鄉團回來殘酷報復毫不奇怪。壹場所謂的土地改革,將千百年來和諧自在中國農村變成了仇恨和仇殺的世界。

雷震遠神父評論解放區土改說:“共產黨執行莫斯科滲透中國的計劃,開展階級鬥爭。……農民中實際沒有什麼顯明的階級存在。因此共產黨必須造出階級的分別,煽動階級鬥爭以攫取人民財產。共產黨劃定階級並沒有確定標準,壹個村莊上田地最多的便被列為地主。劃分階級的尺度伸縮性很大,這個村莊的地主在另壹村莊上可能是中農。財產之剝奪通過暴力流血的方式。達成此目的的重要方法共有四種:第壹是翻身會,把工人和僱農聯合起來,變成他們原來主人的主人;第二是復仇會,讓窮人向富人報仇;第三是清算會,以償還舊債的藉口搶掠富人,每壹個活着的人或他的祖先所曾做過的任何壞事都須累積利息償還。壹件莫須有的壞事自然永遠可以找到;第四,貧農會,即窮人和僱農的組織。這部份人比其他任何人都享有優先權,直屬於共產黨中央政府行政機構的指揮。”[19]

中共發動土改運動的預定目標之壹是依照“支部建在連上”控制軍隊的作法,在每個村莊建立黨支部,實行“支部建在村上”、“財政建在村上”,以土改中認定的地痞流氓積極分子為農村領導。中共冀察熱遼中央分局副書記,熱遼土改工作團團長黃火青在1948年10月的土改總結會上說:“自願捐糧、捐款全是假的。侵犯中農,打擊面大。有中農說:‘當兵(參加傅作義軍)背起槍來打農會。’有的準備在火線上用槍打死鬥爭過他而又壹同參軍的貧農,熱中更影響到鞏固部隊,部隊大批逃亡,開小差。二流子打算着吃鬥爭飯,不事生產,侵犯中農。殺人如麻!為什麼殺那麼多人呢? 因為有追浮財和肉體消滅思想。北票縣委宣傳部長就是這個思想的典型。有的人同誌說:‘地主、富農抓住就殺沒錯。’見好院就搬,見東西就搶,亂打亂殺,解放區百姓大逃亡,壹個村壹個村,全村人逃往國統區、傅軍占領區。好多村子人都跑完了,搞成無人區。有壹些流氓成分的村幹部,敢說敢幹,不怕地主,鬥爭開始時,作用很大。但破壞有餘,建設不足,對清算積極,對土地和生產卻毫無興趣。群眾開始發動時,什麼積極分子都可利用,來者不拒,流氓和投機分子很容易混上臺,他們做的壞事,群眾不敢說。”冀熱遼中央分局宣傳部長趙毅敏在冀察熱遼黨代表會報告中說:“在冀察熱遼,土改中提拔的幹部很多二混子與煙民。他們確起了先鋒作用,但由於流氓本性,只有壹部分改邪歸正,另壹部分則墮落腐化,揮霍經濟果實,認為是共產發財機會到了。”黃火青、趙毅敏的內部報告證明,傅作義關於他得到人民群眾廣泛支持,人民爭先恐後加入傅軍不用動員之說是真實的。親歷解放區土改的王寧(周小舟夫人)在回憶錄中證實:“我親身看了那個土改,想起來很難受。鬥地主,其實不是什麼大地主,只是勞動力缺乏,請個工人,種種地,就叫地主了。斗的時候,搭個架子,把那些人吊起來。幹部有的是痞子幹部,真正的老實農民到那時惹不起那些痞子幹部。” [20]

土改運動消滅了千百年來作為農村領導者鄉紳階層,代之以地痞流氓。流氓無產者原處社會邊緣,懷有怨恨、報復心理,壹旦掌握決定他人命運的權力必然濫用。河北曲陽縣獨古莊貧農團是土改後流氓、無賴在鄉村當權的典型。由流氓、無賴組成的獨古莊貧農團為勒索糧食,毒打中農張洛坡家四口,“用棉花塞住嘴,然後吊打、用火燒、暈醒後再用燈燒耳朵”,致張殘廢。無賴本性懶惰,缺乏生產積極性,掌權後要求“吃淨鬧光”,在土改中寧要浮財而不要土地,不願辛勤耕作,聲稱“吃吧,咱村地主富農多着哩”。該村早已進行過平分和復查,村中已沒有地主、富農,但他們為撈取好處而“見肥就咬”,封門、沒收財物。在工作組進村前後,貧農團接連封了八戶的門,將被封戶當天逐出。[21]  “在分房分地結束之後,土改積極分子分了地主的妻女。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蹤了。這些女人被農會幹部統統招來,作為財產再分配給村裏討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沒被斗死,可他的老婆還是被農會幹部強行奪走,再分配給別的男人。不僅僅地富和鬥爭對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農也不例外。”[22]  地痞、流氓不僅出現於土改運動積極分子中,還出現在中共幹部中。在晉綏黨校的“搬石頭”會上,家庭成分是地主富農的幹部被要求掛着“王八蛋”牌子,坐指定的“王八蛋席”,[23]  如此整肅設計應是出於黨內高層中的痞子之手。

中共土改運動的預定目標之二是要求農民無償為中共的戰爭服務,即“支前”(支援前線)。土地改革並不是要解決農村的經濟問題,而是要獲得“取之不盡”的財政資源,將巨額軍費負擔由分散的鄉村負擔。美國記者傑克·貝登(Jack Belden)考察河北土改後寫道:“恐怖的手段越來越厲害,人口中相當壹部分被消滅。土改的結果讓農民人人都害怕,極度緊張,因此中共要農民參軍、出夫、出糧、出錢時,農民壹句怨言也不敢發,還得表現積極。”動員農民支前與動員參軍套路壹樣的強迫手段。在土改中工作隊和貧農團隨意殺人的恐怖中,農民不敢拒絕支前。晉冀魯豫區領導人潘復生的說:“農村中的黨建、徵兵、征糧等壹切工作都必須圍繞着土改這個中心任務來完成,不進行土改就無法開展其他工作。只有黨在學會了通過階級鬥爭這壹核心任務來發動群眾以後,才開始走向勝利”。彭真在《平分土地與整頓隊伍》壹文中說:“農民壹翻身,就會要求武裝保衛自己的勝利果實,我們應動員大批黨員和翻身農民參加解放軍,依靠他們提高我們軍隊的質量,使之成為更能打勝仗更能堅決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裝。”就這樣,中共通過土改控制農村和農民,徵集了難以想象的物資和人力投入戰爭:在遼沉戰役中動員了1.4萬副擔架、4萬輛大車、10萬隨軍民工,30餘萬人的民兵武裝;在平津戰役中動員了30餘萬民工和40餘萬人的民兵武裝;淮海戰役,共動員民工543萬人,徵集擔架20萬副,大小車88萬輛,挑子30萬副,牲畜76萬頭,總共籌運糧食10萬斤。其中,山東解放區籌集了糧食10億斤、食油72萬斤、食鹽87萬斤和難以計數的蔬菜送到前線,膠東、渤海、魯中南三區婦女做了軍鞋762萬雙,軍襪22萬雙,軍衣736萬套,軍被178萬床。[24]  劉少奇1949年4月在“天津講話”中承認:解放戰爭時期政府財政這樣困難,負擔最重的是農民,他們又要出公糧,又要當兵,又要當伕子,支持前線,優抗代耕,出教育費等等。如同土地改革運動在中共語彙中意味屠殺搶劫壹樣,中共動員意味着逼迫,意味着不響應召喚就沒有活路。可以想象,這樣的土改運動、支前運動對農業造成的摧殘有多大。事實上,土改運動使大片農田荒蕪,許多地區顆粒無收,是1946至1948年大饑荒的主要原因。

中共土改運動的預定目標之三是動員農民參軍。參與鬥爭和殺害地主後,農民為避免地主組織還鄉團回來報復被迫參軍,跟着共產黨去打國民黨。中共的革命史稱:農民得到了土地,翻了身,踴躍參軍支前。事實並非如此。農民不願離開土地和家庭去打仗,想盡各種辦法逃避參軍。臨沭縣土改中動員參軍的情況具有代表性。那裏的參軍動員是逼迫和哄騙相結合。逼迫手段包括“綁、打、押、罰”,“妳不去就揭妳家的鍋,封妳家的門”;哄騙手段包括:“保證到部隊後就回來”,“參軍後妳家就不受窮了”,“灌酒,趁精神恍惚時問‘願意吧’”等等。有參軍者後來回憶說:“誰自願是婊子養的。動員參軍比國軍和鬼子厲害,躲都沒處躲,逼得群眾砍手、腳,上吊、投井、喝滷水、裝瘋癲。”[25]

中共的暴力土改運動持續整個國共戰爭期間。暴力土改必然激起農民的大規模反抗。在蘇聯,革命後剿滅白匪內戰長期持續,蘇共所謂的白匪其實主要是反抗暴力土地革命的農民武裝。在中國土改運動的情況大致相同。從解放區逃亡的地主在國民黨軍支持下組成武裝還鄉團回鄉報復,然後大批被中共軍隊鎮壓。中共稱這種鎮壓農民武裝反抗的行動為“剿匪”。暴力土改從東北解放區開始,推向全國各解放區,所謂“剿匪”也從東北開始,推向了全國,壹直持續了十多年。與蘇聯的情況壹樣,被消滅的數以百萬計的所謂“匪”中,絕大多數是反抗暴力土改的農民暴動隊伍。

中共的暴力土改運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罪行,是共產革命帶給中國的災難。它開啟了中國農村最黑暗的時代。這場地痞流氓剝奪、屠殺正經農民的運動徹底顛復了傳統道德,封死了勤勞致富的道路,開啟中國人道德敗壞進程。國民黨主張保護鄉紳,反對殺人奪財的土地革命,這是它與蘇俄決裂,與中共開戰的動因之壹。土改運動後,中共的黨文藝推出了無數作品長期歌頌着這壹運動。其中最有名的兩篇代表性長篇小說是周立波的《暴風驟雨》和丁玲的《太陽照在桑乾河上》,中共相關段落編入了小學教材,長久地向學生灌輸階級仇恨。兩作品同獲“斯大林獎金”,是土改災難之蘇俄輸入性質的壹個證明。黨文藝的土改文藝作品欺騙世人說,土改中的殘暴是由於“惡霸地主”破壞活動所導致。事實上,土改運動的殘暴是因為毛澤東指責溫土改右傾,明確要求土改要激烈、要暴力,即中共所謂的暴風驟雨方式。小說《暴風驟雨》的故事梗概是,1946年到1947年,中共“土改工作隊”在蕭隊長率領下進駐東北元茂屯開展土改,通過發動群眾,肅清了以惡霸地主韓老六和杜善人為代表的反革命破壞勢力,取得了土地改革的勝利。其土改運動背景是,“東北松江省委負責人張秀山公開主張農民對地主的打擊越激烈就越人道,強調農民的鬥爭‘不要受任何條文限制和約束,放手本身就是政策’”。[26]  六十年後,導演蔣樾來到元寶村“暴風驟雨紀念館”拍攝,問壹個農民當年扛長工的如何悲慘,農民回答:“我給他扛活他給我錢啊”。劉福德老人坦言:“是那些品質不好的人把土改運動掀起來的。地主、富農比壹般人寬裕點兒,也得去勞動,吃的也都是壹般粗糧。暴風驟雨就是武裝土改,每個人都有槍,許多地主分子被押到鎮東門外槍決。當時,元寶村和相鄰的鋼鐵村會兩家攆(比),妳斃壹個,我也斃壹個,兩村共700戶人,土改運動中在鎮東門外共槍決了73人。”當年的土改工作隊隊員高鳳桐老人回憶《暴風驟雨》中地主“韓老六”的原型說,他在這裏幹了六年,擔任保長是群眾選的。他家窮不嘍嗖的,整兩個錢,也維持不着啥生活,老婆在小學教音樂,給小學生做點校衣,和那個書上寫的不壹樣。”[27]   2006年,記者田磊採訪小說《太陽照在桑乾河上》的原型溫泉屯。當年參加土改的老人說:“那時其實並沒有大地主惡霸。但是,每個村都要求鬥地主,就鬥了有300畝地的顧家三兄弟和地更少的李家三兄弟。他們都是破落地主,人不壞,經常資助四鄰,在災年舍粥給鄉親。分地後,村民們暗地裏會覺得對顧家和李家不公平,分到的地並沒有去種。畢竟,那是人家的東西。”[28]

土改運動

中共暴力土改

?抗戰後期,中共為貼補迅速擴張的軍費拋棄停止土地革命的承諾,在控制區內恢復了殺人奪財的土地革命,不過不沿用蘇俄輸入的土地革命之名,而改稱土地改革。經過抗戰6102;期長期的減租減息,地主的收入日益微薄,超過平均水平的財產被剝奪乾淨,農村呈人多地少,土地占有平均化狀況。在推翻國民政府的戰爭中,中共為了償還蘇聯軍火債和應付軍費開支,在解放區全面開展暴力土改運動,沒有地主也要斗出地主,將劃定地主的標準壹再降低。中共解釋農民貧困的原因為土地分配不公和地主對農民的殘酷壓榨。事實並非如此。民國以來,中國農民貧窮的首要原因是兵禍。革命帶來軍隊暴增,使農民遭受越來越多兵匪搜刮和戰亂禍害。例如,紅軍靠“打土豪”維持,打完了大土豪就打小土豪,最後將稍有錢財者壹律剝奪。各路軍隊的軍餉、政府的開支以各種名義最終均由地主承擔。費孝通在考察報告中指出:“以1948年吳縣斜塘的壹份資料為例,每畝田要負擔十三項地方費用,有壯丁費、公路費、電杆費、慰勞費、自衛自治費、鄉鎮經常費、冬防粥、衣、彈藥費、臨時軍草、保丁、保幹事、保隊附餉費、難民費、船捐等。這十三項加起來,每畝田負擔85斤白米。完全靠地租生活至少需400畝上下。有田二三百畝的地主生活還趕不上壹個有田幾十畝的自耕農。”

建國前夕,中國農民黨領袖董時進博士上書毛澤東,請求共產黨停止土改運動。他在意見書指出:共產黨關於土地改革的文件和政要講話提出的不到鄉村人口10%的地主富農占有70%至80%土地的結論依據不正確。民國時期土地委員會對16省175萬戶農戶中調查的結果顯示,36%的農戶擁有五畝以下耕地,24%農戶擁有五至十畝,13%農戶擁有十至15畝,壹千畝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這壹結論與本人在四川,江西農村的考察結果大致相同。在中國,封地或土地世襲的封建制度,兩千多年前就結束了。中國的土地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農村勞力大量剩餘。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租賃基於雙方自願,土地擁有者中絕大多數是靠勤勞和善於經營起家的。地主不是壹個階級,“有恆產”的傳統令工農兵學商個階層的人購買土地出租,例如進城女傭和黃包車夫蓄錢置地,擁有小塊土地的農戶租出土地,另外又向地主租土地耕作為生的情況普遍存在。自耕農刻苦勤奮,目標是成為富農或地主。擁有土地不是犯罪,多數土地擁有者極少數人用不法手段奪取土地才是犯罪。如果平分土地,會將勞力束縛在土地上,阻礙中國工業化。平分土地後,土地細化,難實行機械化,且農民在小塊土地上沒有致富的可能,對土地長遠投資缺乏熱忱,土地將退化。土改後,分到土地者的高漲情緒過了壹段時期就會低落,因為他們耕種所得,都要上繳國家,沒有發家致富成為富農地主的可能。再者,土地改革後,由於失卻了地主富農的累進賦稅,將給國家稅收帶來困難。地主富農是農村的先進生產力,他們的財產和土地不可侵犯,他們應當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殘酷地鬥爭。應當用技術手段改進農業,例如推廣良種,興修水利,放干冬水田,提高復種指數,推廣美國式的農場,實現機械化、化學化,同時提倡節制生育、優生優育,發展其他產業,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出去。[1]

中共要通過土改運動控制農村、農民和糧食,獲取資源,當然不會接受董博士的建議。 1950年6月,中共在七屆三中全會上提出,將已在解放區開展了幾年的土改運動推向全國。同月,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宣布土改的目的和任務是“廢除地主階級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闢道路,……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餘糧食及其農村中多餘的房屋……統壹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它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也分給地主同樣的壹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保護工商業;保護富農所有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地,其它財產”。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宣稱土改的對象是共產黨到來前三年間占有數量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的鄉紳。人們按常識理解,既然是改革,應該是作價轉讓。在《土地改革法》頒布後的政協第壹屆大會二次全體會議上,有代表們針對中共解放區暴力土改提出,中共只須頒布壹紙法令就能夠達到均貧富,重新分配土地目的,可以不搞階級鬥爭。毛澤東拒絕了政協代表的呼籲,要求將在全國展開暴力剝奪地主的土改運動。

雖然《土地改革法》中沒有說擁有較多的土地是罪行,但在土改運動中,中共對地主不僅沒收土地,剝奪金銀、耕畜、家具、糧食及房屋,還要發動農民鬥爭、毆打和屠殺地主。在土改還算溫和的江蘇,鬥爭地主的大會已經極為殘酷血腥了。中共在崑山縣的土改運動中組織了1,352次鬥爭會,每會批鬥五、六個地主,該縣1,751戶在鄉地主平均每戶經過三、四次鬥爭會。[2]  土改鬥爭大會的會場基本是酷刑折磨場。現場對地主實施的刑罰包括:捆綁、逼跪、毆打、吊、坐老虎凳、蹲水缸、澆冷水、頭上壓石頭、剝光衣服、逼爬、逼學狗叫、逼吃屎、戳乳房、燒陰毛等等。[3] 在高淳縣固城區安新鄉的土改中,中農趙仲生母子被綁起來吊了壹夜。[4]  中共江陰縣委在總結中承認,土改鬥爭會上毆打,逼跪,剝衣服、澆冷水、吊打的情況普遍存在。[5]  

與鎮反運動的情況壹樣,毛澤東要求土改不得溫和,而要“狂風暴雨”,要求殺地主。按照他的要求,土改批准殺地主的權力也被下放到了基層區壹級,土改工作小組討論決定殺人名單,區長或區委書記根據各鄉土改工作組上報材料批准殺人。當年雲南省鎮雄縣羅坎區土改工作組成員張家正回憶說:“土改工作組下到農村後首先是訪貧問苦,串聯、紮根子,找壹些最窮的人用來做依靠對像。我們找穿得最破,生活最窮的人紮根子。這些人多是好吃懶做、偷雞摸狗的二流子。工作組再下壹步要做的就是先轟開,後攻入。先轟開,就是殺地主,確定了這個村第壹批殺二十個、三十個。殺地主的手段有:剝皮、砍頭、活埋、石頭砸死、火燒、拖在馬後、樹上吊等等。鬥地主的手段就更多了,把碗敲碎讓地主跪在上面,很多人的兩個膝蓋跪爛了。另外還有十指點燈,十個指頭纏上棉花,再沾上油點燃。”親歷土改的作家鐵流回憶道:“土改中殺人像殺只雞……也不脫衣服,也不賞酒飯,五花大綁,插上標子,甩上刑車。解放前有人說共產黨來了要開紅山(大肆殺人),誰也不相信,這回親眼看見了。殺第壹批時,我執內勤(外勤是當地農會的武裝,現稱民兵),那沒頭沒腦的屍體壹大遍,真叫慘不忍睹。”[6] 親歷者侯工回憶寫道:“1952年發生的事我大多忘記了,但是有壹件事至今還記得,就是去看鬥地主,地點就在侯氏宗祠門前。我親眼看到了共產黨鬥爭女地主的殘暴與獸行。她的田地早已被沒收,房屋(在村裏算中上等級的房屋)也被沒收了。雖然已經壹貧如洗,但是仍然有人懷疑她有金飾沒有交齊。參加鬥爭的人採取“擠牙膏”方式對她施加各種毒刑,她始終還是說沒有。殘暴之徒將壹個黑蟻巢放進她的褲襠裏,再把褲腳綁緊。因為她的手被反綁着,她只能哇哇叫喊着在地上打滾。當天晚上,她因為被辱就上吊死了。”

調查十二縣市,採訪四百位土改工作隊隊員、民兵、倖存地主、地主子女的學者譚松介紹川東土改情況說:“川東是貧窮山區,很少良田千畝的大地主,土改前川東地主平均每人所有土地僅十四點五九畝。許多被打成地主的其實是自耕農,或只是相較富裕的農民,而且中共劃分地主非常隨意,甚至有當教師不需下田勞動也被打成地主。在最窮的巫溪縣,壹家有兩個煮飯鼎罐就被劃為地主。中共在土改中設立人民法庭,下放殺人權,鼓勵殺人。壹位當年土改工作隊員戴廷珍說:‘批鬥之後就是槍斃,我們每到壹個地方都要殺人。’土改中作隊為逼地主交出浮財使出種種殘暴下流手段和酷刑,諸如‘背火背篼’(強迫背炭火鐵皮桶)、‘抱火柱頭’(強迫抱燒紅鐵管)、‘吊木腦殼’(捆頭吊)、‘燒飛機洞’(脫光女子褲子火燒下身)、‘點天燈’(在頭上用粘土圍壹個圈,註入桐油點燈)等等。壹個地主媳婦交不出金銀,被脫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中共利用地痞流氓對地主施殘暴酷刑,積極分子、民兵公開對地主女子施行殘忍的性虐待,強迫未婚女子脫褲分開兩腿被人摸下身,將木塊、鐵條和脫粒後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體反復朝裏捅。壹位叫黎明書的男子回憶說,他的姐姐黎瓊瑤當年二十出頭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錢,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後被扒光衣服用豬鬃毛扎乳頭,無法忍受當天跳堰塘自殺。壹位土改民兵連長李朝庚接受採訪說,土改時忠縣有個未婚女子梁文華還未結婚,本身不是地主,因為是全縣着名美女,就被十多個土改民兵抓去輪姦致死。土改徹底改變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土地制度,摧毀傳統中國農村的倫理和文化傳統,消滅了農村精英階層,使中國農民淪落為無法自由遷徙的農奴,為中國帶來長遠的惡果。” [7]   

 在廣東,華南大員葉劍英、方方根據僑鄉的實際情況決定不學北方的暴力土改,提出“寧慢勿亂”,制定了較為溫和的《廣東土地改革實施辦法》,規定土改不激烈鬥爭,剝奪地主但給活路。毛澤東對葉、方的溫和土改政策不滿,稱“廣東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稱廣東、廣西、福建是土改中的“三個小烏龜”,“犯了土改右傾錯誤”,調曾在東北主持血腥土改的陶鑄、趙紫陽主持中南局。毛欣賞陶在廣西“剿匪戰”中血腥屠殺,欣賞被晉冀魯豫中央局書記鄧小平贊為“寶貝”、“土改專家”的趙紫陽在東北和晉察冀的暴力土改經驗。陶、趙清楚毛澤東嫌葉劍英、方方、古大存主持的土改不夠暴力,到任後立即提出 “對地主要狠”。廣東本地幹部抵制南下大員帶來的血腥土改經驗,於是陶、趙在給中央的報告中提出,廣東土改落後原因在於幹部不純,建議整肅廣東本地幹部。毛澤東批示“依靠大軍,依靠南下幹部,由大軍和南下幹部掛帥”,將代表廣東本地幹部的葉劍英、方方調離廣東。在毛澤東支持下,陶鑄發動了“反地方主義”運動,以“地方主義分子”、“反黨集團案”罪名整肅了數以萬計的廣東本地幹部,整肅的手段包括關押,用刑,殺害,例如將中山縣有數十位反對血腥土改的幹部和廣東全省約5%的土改工作隊員被殺害,將更多的土改工作隊員清洗。[8] 

“反地方主義”的同時,陶鑄廢除了葉劍英制定的溫和《廣東土地改革實施辦法》,下達鬥地主,殺地主的計劃指標,將批准殺地主的權限下放到區級,要求“絕不讓壹個階級異己分子漏網”。在陶鑄、趙紫陽的主持下,廣東的土改運動“村村見紅”,每個村子至少要殺壹個地主以向上級交差,全村沒有夠格地主就降低標準以最富裕的農民為“頂替地主”殺害交差,每縣殺人數千,全省殺人數十萬。當時的農村沒有暴富機會,地主的家財都是祖祖輩輩的血汗積累。對於數代積累的家財壹朝被暴力剝奪,外加人身凌辱,多數地主都無法承受,自殺事件大量發生。例如在粵西地區,僅在1953年初就有1165人在土改中自殺,很多地主全家老幼綁在壹起投塘自殺,池塘漂屍在土改中見多不怪。[9]  廣東是被毛澤東批評土改右傾的省,那些受毛贊賞的省更加血腥。

1952年,中共將土改劃定地主的標準降低,從中農中再劃出第二批地主,對他們再展開鬥爭和屠殺,並對不願要地主的財產,不願參加鬥地主的老實農民以對抗土改的罪名展開同樣的殘酷的迫害。這種降低標準再劃壹批地主的作法再現了當年紅軍降低標準再打出壹批土豪最後將稍微有點錢財者都打光的作法。到1953年春,中共宣布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國三億多無地少地的農民無償分得約七億畝土地,近300萬頭耕畜,近4000萬件農具,以及3800萬間房屋和105億斤糧食,而將暴力剝奪和殘酷迫害上千萬地主、富農以及中農,屠殺了兩百萬地主、富農和奉行溫和土改的中共幹部的罪惡隱瞞。

土改運動是共產革命禍害性質的壹個標誌。蘇共在建立共產政權後立即發動了消滅富農的運動,中共在蘇維埃國時期已經開始了這種殺人搶劫運動,國共戰爭期間將此運動推行整個解放區,在建國後再推行全國。蘇共的消滅富農運動,蘇共發動的土地革命,中共在蘇區的“打土豪分田地”與中共建國前後的土改運動本質上都是壹回事,都是共產革命打消滅剝削旗號,召集地痞流氓搶劫殺害正經農民,以搶劫的民財充軍費的運動。在推翻國民政府戰爭中,中共通過土改運動控制了解放區的農村和農民,將內戰的巨額軍費分散給解放區的幾億農民負擔,調動數百萬農民為戰爭提供資源和服務。建國後,毛澤東立即挑起了向世界宣戰的朝鮮戰爭,需要更多的資源,因此要進行更大規模的“打土豪”,要控制全國的農村和農民。因此,他稱土改運動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

在土改運動這樣的史上最大規模殺人搶劫中,沒有農民揭杆而起是不可想象的。在幾年前的國、共戰爭中,中共最早在東北推行暴力土改,導致解放區周邊的地主活不下去,不得不組織還鄉團報復,解放軍再以剿匪名義鎮壓反抗者和還鄉團,因此中共的所謂剿匪戰也最早在東北展開。隨後,中共的暴力土改擴大到華北,所謂剿匪戰也擴大到了華北。從1946年東北“暴風驟雨”土改到1955年的農業合作化的十年間,中共在各地大規模的剿匪戰沒有停過,有260萬反抗武裝被中共正規軍武力鎮壓。[10]  這些被鎮壓的所謂匪中,大部分是反抗暴力土改的農民武裝。中共在歷史教科書中贊揚歷代的農民暴動,卻以剿匪戰的說法掩蓋了建國前後十年間反抗土改暴行的農民暴動。這些暴動中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故事,這段歷史有待重新書寫。

土改運動帶來的壹大災難是消滅了鄉紳階層。孟子曰:“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11]  他在兩千年前就指出,擁有壹定數量的財產是讓人遵守社會秩序、維持善良的必要條件,壹無所有的遊民必然作惡。傳統中國社會中,人們抱有“有地才穩”的觀念,認為有產業,才有責任心。所以不論在城、在鄉、為官、為商、為民都會以余錢置田產。千百年來,中國政府規模很小,縣級官員很少,小縣衙數人而已,縣衙之下無官府,廣大鄉村由鄉紳領導。鄉紳,即地主,擔負着鄉村興辦學校、賑濟災民、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舉辦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鄉村文化活動的責任。他們絕大多數樂善好施,憐貧恤老,肩負着鄉村中的社會救濟責任。例如,1842年無錫連降大雪,無錫訓導余治奔走於同城士紳之間,募資設立“恤寒會”,貧民得有棉衣,攤販得有風帽,孤老得有暖被。該會更僱人挑擔送炭,以濟貧凍之家。余治還呼籲無錫各鄉設“庇寒所”供大雪毀屋之貧民借宿;1843年蘇州降雪奇寒,士紳每日預備炒飯和薑湯,凡過往貧民皆得壹碗;光緒年間,陝西鄉紳嚴作霖等傾力賑災,為地方誌贊為“其行誼有超出古今任俠之上者”。嚴作霖發出募災公啟說:“好善之士,凡遇各省災荒,無不慷慨解囊,救援恐後。然未有壹省之災關係全天下之局,普天率土,皆當引以為切膚之痛,而不容稍存漠視,如今日秦中之賑務者也……數十萬饑寒之眾,倘無以還定安集之,其關繫於大局者實非淺鮮”。[12] 上述善舉代表着鄉紳群體的積善傳統。

鄉紳地主多是勤勞儉樸、善於經營的“田秀才”,種田的“好把式”。他們受教育程度高,農具比較齊全,資金比較充足,生產具有壹定規模,有動力、有知識去提高生產水平,改進農業技術,培育良種。他們的農、副業產量是當地最高水平,他們的先進耕作方法為農民起着示範作用,代表着農村的先進生產力。古詩中的春社就是鄉紳領導鄉村的寫照。春社是春耕大忙季節之前的村民大會,由村中德高望重的鄉紳地主召集,每個農戶的當家人出席,商討本年度耕牛、農具、種子、肥料、水資源的分配和調劑、預防旱澇災害等生產大事。鄉紳是鄉土中國的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科舉廢止後,各地的新學堂幾乎全部是士紳捐資創辦。鄉紳們是理所當然的鄉村領袖,是民國時陳炯明、閻錫山、梁漱溟、晏陽初等人推動鄉村自治所要依靠的“好人”。然而,千年來領導中國鄉村的“好人”階層被中共以土改的名義暴力消滅,農村從此失去了有責任心,有救濟責任感,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精英階層。

土改運動帶來的另壹大災難是痞子無賴成了鄉村的領導者。這些人就是孟子所說的“放辟邪侈,無不為已”者。他們缺乏同情心,沒有道德底線,易於被煽動起仇恨,什麼壞事都敢作,他們大多文盲,能力素質低下,沒有責任感,不事生產,好吃懶做,很多人在土改分得田地後不去耕種,而是轉賣給別人立即揮霍。這些人掌權後將人性中的惡充分發揮。幾年後,他們成了全國農村造假,吹牛,“放衛高產星”的帶頭人,成了大饑荒中的挨家挨戶搜刮糧食的基層打手。他們沒有領導鄉村生產的正經本事,卻能創造出駭人聽聞、下流至極的迫害招數。

土改運動帶來的第三大災難是劃分階級成分。中國自古有地主,但沒有地主階級說,有富裕農民,但沒有富農階級說。地主階級、富農階級,甚至富農概念與土地革命,蘇維埃說法壹樣,由蘇俄在華開辦農民運動講習所時引入中國的邪說。共產黨在農民運動中推出富農說的用意是,在夠不上小地主的農民中再劃壹批人稱為富農,以便多剝奪壹批民財。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1950年8月發布的《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稱: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只有附帶的勞動,而靠剝削為生的,叫做地主……;富農:富農剝削的方式,主要是剝削僱傭勞動(請長工);富農出租大量土地超過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數量者,稱為半地主式富農”。從字面上看,中共的這壹決定好像是對農民經濟狀況的壹種評估。而實際上,中共將農村中的富裕階層劃定為罪犯,不但要財,還要命,對不殺者也要作為長期的打擊、整肅對象。土改運動中,中共宣稱地主、富農經過三年“改造”後可以改變成分,屆時只有農民,不再有剝削階級。但土改運動後,中共給倖存的地主、富農戴上“地主分子”、“富農分子”的帽子,在此後三十年中剝奪他們的政治權力、居住行動自由,對他們殘酷迫害,使倖存的地主富農戴着地主分子、富農分子的帽子含冤離世的,使他們的子女承襲種姓之罪,繼續成為“成分不好”,“出身不好”的賤民,在上學,就業等方面長期受到歧視和迫害。常言說,打了不罰,罰了不打。像這樣將有產者剝奪後到赤貧後再殺,再斗,再長期株連迫害,是共產革命所獨有的罪惡,也是人類歷史上最惡毒記錄。

中共的土改運動是對世界文明潮流的反動。它否定生命權和財產權,否定人與人平等,否定妥協和寬容,煽動鬥爭、仇恨、搶劫和殺人,讓痞子、無賴、懶漢不勞而獲,並作農村的領導者,顛復勤勞致富的傳統道德觀念,使世代和平相處,和諧自在的鄉土中國變成了謀財害命的仇恨世界。它在人民中劃分階級,給全體農民留下了難以癒合的創傷。從經濟學角度講,土改運動摧毀了土地和地租的市場,使土地不可能再向種田能手集中,使農業失去活力,使農民失去生產積極性,造成農民長期貧困,城鄉差別越來越大。土改後三十年間,中國農民的生活水平下降,農村經濟凋敝,農村基層領導劣質化,是土改災難的繼續。文革後,中共對建國之初被剝奪的部分有影響的工商業者有所退賠,但是對在土改中被剝奪殺害的地主無平反,無退賠。土改運動五十多年後,中共提出了“和諧社會”的口號,但拒絕為當年殺害兩百萬地主富農謝罪天下。

土改運動展現了中共領袖們靈魂的醜惡。毛澤東、劉少奇為代表的壹大批地主出身的中共高層比誰都清楚小地主的疾苦。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中鼓勵鬥地主,殺地主,燒地主宅子,提出“有土皆豪,無紳不劣”的口號,同時保護自己的地主大宅。張國燾在土地革命問毛說:“所謂‘有土皆豪’,難道有壹小塊土地的自耕農,也算是‘豪’嗎?妳自己也算得是湖南的壹位紳士,難道也‘劣’嗎?”“他(指毛)是個不肯認輸的人,只是大笑壹陣,說不過是為了當前實況的需要,才說出這些話的。”[13]  毛澤東不只是隨便為了情況需要說些激烈言論,而是積極鼓動農民殺其他人家的地主。劉少奇在回憶文章中強調其地主祖父、地主父親是老實厚道的莊稼人,克勤克儉,苦心經營而逐漸發家,但在土改運動中,他和其他中共革命家們都與毛澤東壹樣,壹面保護自己的地主之家,壹面大力推動屠殺其他地主。

對於在土改中分得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的農民來說,土改運動是壹場騙局。因為,中共在建國之前就策劃好了要實行農業合作化,將土地收歸政府控制。土改運動中,中共中央於1951年9月召開了第壹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於1953年2月作出了《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強制農民加入合作,以集體的名義將農民的私有土地和主要生產資料收歸政府控制。廣大農民的自耕農夢只作了壹年多,在土改運動分得的土地連同土改前的私有土地被中共以合作化的名義全部沒收。經濟學家楊小凱指出:“1950年在中國開展的土地改革運動,不但違反了抗戰中共產黨作出的不再侵犯地主財產的憲政承諾,而且犯下了許多刑事罪,殺害了很多地主及其家屬。這種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不但是壹種對經濟學的無知,而且也是國家機會主義的極端,國家政權犯下反人類罪,謀殺罪。這類罪行的合法化,為日後歷次政治運動中國家犯下的反人類罪行開了先例。中共官方的宣傳壹直聲稱土改得到農民支持。土改雖被宣傳為解放生產力的手段,但它實際被用來作為政治動員的手段,用政治迫害和威脅來動員群眾,樹立起共產黨的權威。在土改後的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五反等壹系列運動中,用任意侵犯人權,不經司法程序,用黨所控制操縱的群眾運動來推動政府的政策等等,成為1950—1979年中國執政黨治理國家的主要手段。土地改革對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是長期的,只能從國與國長期發展的表現看出來。土地改革從根本上動搖了中國人對財產權的信心,也挖掉了公民政治權利的財產權基礎。對人們投資和經營私人財產和企業有根本性的影響。”[14]

為維護土改運動的合理性,中共在土改運動後長期醜化地主、鄉紳,將編造的惡霸地主故事選入教材,煽動階級仇恨和階級鬥爭。《白毛女》是這種煽動的代表作之壹。1942年,毛澤東在延安整風運動中發表了着名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要求文藝要有階級性,要為階級鬥爭服務。延安魯迅藝術學院(魯藝)院長周揚組織賀敬之、丁毅等人,按照“階級鬥爭”要求改編“白毛女”故事,在楊白勞欠債不還的事實上虛構出,黃世仁為霸占喜兒要求本利全還,將楊白勞逼上絕路、大春參加了八路軍等情節,將黃世仁描寫成為富不仁,逼死人命,霸占少女的惡霸,編出了歌劇《白毛女》劇本。1943年5月,歌劇《白毛女》在延安公演。周揚感到該劇雖有了階級鬥爭主題,但在體現“文藝為政治服務”方面還不夠力度,決定對其主題再次“提煉”為“舊社會把人變成鬼,新社會把鬼變成人”,並以這個劇向中共七大獻禮。中共七大召開前壹天,七大代表們在延安中央黨校禮堂觀看了《白毛女》。毛澤東、劉少奇盛贊了該劇,劉並表示黃世仁罪大惡極應該槍斃。根據劉少奇此言,故事原型,鄉紳黃世仁被槍斃,成了中共“黨文藝”的犧牲品。土改運動後,歌劇《白毛女》成了“文藝為政治服務”的代表作,被冤殺的黃世仁在死後成了惡霸。

中共全面腐敗

1989年11月,中共在東歐巨變的背景下召開了十三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壹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決定》,其中要求採取兩大舉措:壹是實施緊縮財政信貸,以繼續控制“洋躍進”以來的通貨膨脹;二是大規模整肅官倒公司以平息民怨。緊縮財政帶來了經濟蕭條,全國個體戶註冊商戶和私營企業大幅減少,留下企業間互相拖欠的巨額“三角債”。在整肅“官倒”公司方面,中共只能作壹些撤銷官辦公司的表面功夫。因為,官倒、腐敗的背後是不受制約的黨權,中共堅持黨權不受約束,對官倒、腐敗等黨權產物當然不可能真正觸動。六四民主運動的兩個主要訴求限制特權和反腐敗。民主運動被鎮壓後,真正能限制特權與腐敗的反對黨和獨立媒體不能出現,於是 “官倒”、腐敗迅猛泛濫。

1992年,鄧小平南巡,以推動經濟市場化之名掀起了“下海熱潮”、“圈地運動”和房地產熱潮。在權力尋租的格局中,有權力背景的個人和公司無需真正投資,甚至無需預付定金,即憑權力背景即可以通過行政審批拿到計劃價的物資、進出口指標、外匯額度和最賺錢的“紅線圖”(建設用地規劃定點界限圖),即地皮,轉手即可獲得數倍,甚至十數倍的暴利,同壹塊土地被轉幾道手普遍發生。在權力尋租的格局中,紅色家族為主體的“官倒”們通過權力交換,攫取了行政審批價和市場價之間數千億元的地價差、匯價差、雙軌物價差,掠奪了比1980年代官倒更大規模的國民財富,迅速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變身為新壹代的官僚資產階級和紅色家族財閥。東亞的日本、韓國、臺灣都存在財閥模式,但日本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壹勸銀,韓國三星、現代、LG為代表的東亞財閥在自身成長的同時幫助實現了民富和公民社會成長,是社會進步因素。而在中國,紅色權貴財閥幫助維護壹黨獨裁,是阻礙社會進步,造成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反進步力量。

在中共的獨裁體制下,領袖的地位不取決於民意,而取決於軍權。江澤民被元老們選中上臺,但在黨內軍中均缺乏權力基礎。應對這種局面,他上臺後後採取了幾項辦法鞏固權力地位。其壹是縱容軍隊經商。軍隊經商不是江澤民開啟,而是鄧小平時代的產物。掌握最高權力的同時,鄧小平發動了“洋躍進運動”,造成整個1980年代國家財政虧空。政府無錢應付開支,國防預算只夠約70%的軍隊開支。於是,鄧小平決定讓軍隊經商,號稱“以軍養軍”,主持中央軍委兩次下達了允許軍隊經商的文件(1986年5月;1989年3月)。楊尚昆、王震等元老為軍隊企業題詞,積極支持軍隊經商,軍隊腐敗從此泛濫。江澤民當上軍委主席後繼續放縱軍隊經商。在他縱容下,軍辦公司爆炸性增長。這些公司利用特權為所欲為,不受監管,逃稅,走私,經營特殊行業,無惡不作。軍隊經商的腐敗規模超乎想象。例如南京軍區壹名上尉成立了壹家“宜興中國人民長城公司”,以優厚的分贓條件,從銀行貸得巨款,貪汙了三個億;軍委辦公室主任董良駒擁有建於全國名勝之地的九幢豪華別墅和十五輛豪華轎車;廣州軍區司令員以軍辦公司名義買了六幢花園別墅,四輛豪華轎車;廣州軍區七名軍級幹部搬家裝修,僅衛生間設備就花了120萬美元;海軍副司令王守業貪汙了1.6億元。軍頭們手中有了錢,又不受監管,驕奢淫逸,為所欲為,黃色產業泛濫。各級軍隊機關的俱樂部、招待所、療養院、渡假村遍地開花,成為高級將領尋歡作樂的場所。其中,有些特級場所設施極盡奢華,配備醫務所,急救直升機。例如,總參三部屬下就有15間娛樂場,編制外招聘了數百“六陪”女郎,更發生了女青年被奸汙後自殺的事件。軍隊文工團從來就有高層“後宮”之稱。前海軍司令員王守業被調查後,其媒體就報導出他至少有五個情婦,且分別來自南京軍區文工團、總政文工團、北京軍區文公團,幾乎遍布全國軍隊的文工團。

比黃色產業更大的軍隊禍害是武裝走私。軍隊動用軍用車、軍艦、軍用專列,出動士兵保護走私。僅1998年上半年軍隊開槍、開炮打死海關緝私人員及公安武警、司法人員450人,打傷2200多人。1998年7月26日,為四艘來自北歐的走私油輪保駕護航的北海艦隊四艘炮艦、兩艘獵潛艇與公安部和全國海關總署調集的十二艘緝私炮艇在黃海炮戰,造成八十七人傷亡。中共將此罪惡作為機密隱瞞。朱鎔基在壹次“反走私”會議講話中提到,統戰部走私汽車壹萬輛,與政協黨組合夥分贓23億元,軍隊走私每年5000至8000億,以逃稅為貨款的三分之壹計,約兩億走私收入的八成以上進了軍中各級將領私人腰包。軍中走私貨物中包括毒品。菲律賓國家安全顧問戈萊日表示,在中國東部五個省內有些非法毒品製造廠由身兼二職的中國軍隊人員經營,僅向菲律賓販賣冰毒量每年就近12億美元之巨。[22]  中央軍委副主席遲浩田在西山軍委、軍紀委生活會講話中承認:“1994年以來,軍隊所辦經濟實體的資本及收入80%以上被高、中級幹部挪走私分,每年軍費中有50%以上是花在高、中級幹部吃喝、出國旅遊、修建豪華住宅、購買豪華轎車上。”1998年軍費加超支共1311億,50%是655.5億,加上從軍中經濟體挪走的共計貪汙公款1863.5億,也就是說軍中幹部1998年揮霍了相當於當年940億軍費預算兩倍的國民財富。

眼看軍隊爛掉,中共中央、中央軍委不得不於1998年秋下令停止軍隊經商,將軍隊產業轉交地方,撤銷軍隊、武警、公安經辦的經濟實體。號令壹出,軍隊將領立即掀起了武鬥,私分,轉移,捲逃的狂潮,軍隊、武警為分錢、分贓頻繁爆發武鬥,動用槍炮甚至裝甲車開戰。例如,廣東軍區副政委和南海艦隊副政委各領部下在酒吧間瓜分財產,席間鬥毆,廣東軍區後勤部唐處長和海軍湛江基地政治部肖主任喪命;十三軍副軍長崔國棟向西昌軍分區後勤部宋副部長索要2000萬元,被宋槍殺,驚動總參謀長傅全有、總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和軍內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周子玉急飛西昌處理善後;華東軍區屬下安徽省軍區,合肥市警備區和安徽省武警總隊,三方合夥經商,安徽軍區首長移交前先私吞了大部分款項,結果三方在省軍區禮堂混戰,僅軍官就傷亡三十多人;蘭州軍區與甘肅省軍區合營經商,移交前雙方開火,傷亡72人,打死軍官12人;遵義駐軍與貴州省軍區為爭奪260萬元展開槍戰,傷亡90餘人,打死官兵52人;遼寧錦西駐軍與二炮部隊合營經商,移交前二炮全員出動,將駐軍大樓包圍70多個小時,沉陽軍區司令員,二炮司令員乘直升飛機奔赴現場說和;沉陽警備區、三十九軍壹壹六師、遼寧省武警三家為瓜分1.2億元利潤開火,死傷40多人;因經商瓜分不均,山西大同西坪二十八軍軍部被炸,死亡軍人63人;在位於河南南陽空軍飛機儲存中心,軍人因經商所得贓款分配不均而引爆機庫,炸毀飛機81架,軍人傷亡90名,直接軍事損失11億。1999年2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緊急通知:“堅決制止爭奪經濟體資金、財產的流血事件發生”,總參、總政、總後、總裝備部發出命令:“堅決查辦爭奪、攤分、轉移經濟體資金、財產的違法、犯法行為”,國務院、中央軍委再發緊急通知:“立即停止爭奪經濟資金、財產活動,依法嚴懲動用武器、爭奪經濟體資金財產的肇事者。”在中共中央向軍隊連下三道“金牌”的壹個月中,各軍、兵種,各大軍區、各省軍區之間及內部為私吞走私費用,發生了大小數百場激烈槍戰及數百起殺人滅口、攜巨款潛逃等惡性事件,巨額資產在轉交過程中被軍隊將領們瓜分。軍事檢察機關立案了數千貪汙、挪用、攜公款外逃等大案,數十名高級將領挾巨款逃亡海外。經過如此瘋狂的火拼、私吞、捲逃,約兩萬家軍隊所屬企業中只有不到五千家向地方交接。因為軍隊層層腐敗,追究對誰都沒有好處,軍隊企業資財基本上是壹本煳塗帳,交接事宜涉不了了之。張萬年在全國軍隊、武警、政法機關移交企業清理、處理工作會議上明知故問說:“現在,在名義上、表面上、形式上,軍隊所經營的經濟停辦了,在辦理移交,脫鈎了,但是數千億元的資金沒有了,這筆大賬到那裏去了?”。

縱容軍隊腐敗之外,江澤民鞏固權力地位的另壹辦法通過加官晉爵。從1993年至2004年,他送出上將軍銜、警銜79個,其它將軍銜近千個。後來人們知道,江的加官晉爵與賣官鬻爵區別不大。當時軍中有“百萬雄師”說法,後來又有了團長百萬的說法。江時代軍隊的基本整體糜爛,中央軍委、解放軍各總部和各大軍區的高層基本都有嚴重的腐敗問題。

地方的腐敗與軍隊腐敗的程度與規模不相上下。1990年代的多起重大貪汙案,如“遠華案”、“周正毅案”、“劉金寶案”、“上海招沽案”等都涉及天文數字的貪汙受賄、侵吞公款。這些重大案件幾乎都涉及中共政治局委員、常委家族。江澤民主政十多年間,龐大的利益集團網絡形成。從“遠華案”可以看出,政府、海關、公安、金融、稅務等部門形成了腐敗壹條龍。

地方和軍隊的腐敗主要圍繞最有油水的資產——土地。1980年初,深圳成立了中國大陸第壹家房地產公司,並以政府的名義收取“土地使用費”,深圳政府推動全國人大立法加以追認後,土地被房地產大肆占用。“六四”運動被鎮壓之後,圈地運動更是大行其道,耕地以驚人的速度迅速流失。1993年,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就土地私有化展開激烈爭論。當時主管農業的中共副總理田紀雲意識到農業面臨的嚴峻形式,提出討論會議上原本沒有的土地議題。他批評說,執政黨的會議如果不以國計民生為頭等大事,政權遲早會出現危機。在中共黨內改革派萬裏、喬石、李瑞環的支持下,會議臨時改變了議題。當時有數名省級領導人贊成“在農村逐步落實已承包土地歸己所有”的方案,田紀雲在會議上提了兩條建議,第壹、向農民宣布他們各自承包的土地從此在法律上歸私人所有,農民則向國家繳納土地稅;第二、尚未分配承包的荒地、山嶺、灘涂等,可宣布收歸為三級國有(國家、省、縣),今後的開發者須依法向政府購買或訂立承包合同。支持田紀雲的萬裏宣布在農民中搞的壹個調查,農民說:共產黨曾許諾窮人可以得到土地,土改的時候我們倒是分了土地,但壹個合作化又都收回去了,號稱是集體所有。可現在,又要把土地賣給我們,這土地原來就是我們的,憑什麼要賣給我們?最終,江澤民拍板走所謂的“土地公有制”道路,將田紀雲土地私有化的提議擱置。此後,本來產權模煳的土地制度蛻變為了土地官有制,政府瘋狂場地,瘋狂吞噬國民財富。

江澤民之後,胡錦濤繼續執行鄧小平定下的“黨的基本路線”,拒絕政治體制改革,拒絕對黨權的任何約束,縱容腐敗,使規模繼續擴大。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萬億”投資刺激計劃。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各類形象工程,其腐敗尋租成本壹般都在20%以上。如果這個估計成立,則政府主導的四萬億投資項目和各級政府以及銀行配套的三十多萬億投資中有超過六萬億通過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貪官以及各類代理人的私囊之中。2011年,網絡曝光廣東煙草汕尾市公司總經理、汕尾市煙草專賣局長陳文鑄的業務招待費壹個月高達200多萬元;中國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利用行政招待費購買150多萬元高檔酒。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統計顯示,央企的招待費數額極其巨大。其中,中國人壽業務招待費高達到14億元,中國鐵建8.4億元,中國交建、中國水電、葛洲壩、中國北車、中國重工、中煤能源、中國化學等9家上市公司的業務招待費過億。可以肯定有據可查的上市公司揮霍只是國營企業腐敗的冰山壹角。

現代民主國家杜絕腐敗的壹大利器是獨立的新聞媒體。民主國家的新聞可以掀起“扒糞運動”,即挖掘政要的各種醜聞,包括腐敗與各種有違公德之舉,信息的真實性則由記者與媒體自行負責。在壹黨獨裁體制下,獨立新聞媒體被取締,“扒糞”運動無法發生。沒有反對黨和獨立媒體監督,黨、政府、國企的揮霍、腐敗只能越來越嚴重。沒有相應政治制度改革制約的“改革開放”不斷刷新着腐敗記錄。例如,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谷俊山在軍產房的開發和轉讓中收受了巨額回扣。他染指的二環黃金地段周邊軍隊地產達數十塊,僅在上海賣壹塊軍產地就能收受壹億多。軍產房和小產權房壹樣,是指在軍隊使用的土地上開發建設所有權歸軍隊所有的房屋。軍產房價格要比同類的商品房低三分之壹左右,過戶時手續簡單,交稅少。軍用土地是劃撥土地,沒有成本,在城市占據黃金位置,是開發商垂涎的肥肉。谷部長利用軍用土地轉給開發商的尋租機會輕易聚斂財富200多億。中共軍委副主席徐才厚是制度造成腐敗的典型。剛進北京時,他家中連空調都沒有,生活水平跟普通的老百姓沒有多大的區別。隨着軍隊大規模經商,原本廉潔的徐腐敗規模百億計。貪腐數百億的谷俊山賄賂徐不會是小數目。據海外報導,徐在香港多家銀行存款百億,家中查出現金十數億。英國《金融時報》報導中提到,調查人員在查抄徐才厚家時,發現巨額現金和價值不菲的寶石。現金都被整體地擺放在箱子裏,每個箱子都有向徐才厚行賄買官者的名字。其中壹些箱子內裝有的人民幣達數百萬,從未被拆封過。搜查人員用了壹周時間才清查統計完徐宅中發現的現金和寶石,查出的現金就超出壹噸重,徐宅內各種古玩字畫、金銀珠寶多不勝數,贓款贓物裝了12輛卡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斂得財產包括周北京、上海、廣東等地豪宅數百套,大批黃金、白銀、金幣、現金、名家字畫,據外媒報導,加上存款、證券、債券,其家族總資產近千億元。

高層的腐敗規模驚人,“小官巨腐”的規模同樣驚人。例如,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披露,河北省發改委前主任劉學庫,省委前常務副秘書長梁樹林,河北省人大城鄉建設和環境資源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張連德,大名縣委前書記邊飛等縣處級以上幹部238人被查出貪汙腐敗,其中市車管所數十人受賄數千萬元,有交警支隊長受賄超千萬元,有市人社局幹部監管不力致醫保基金被騙取近2000萬元,有的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總額近千萬元,有村幹部利用協助徵地受賄百萬元,大名縣委原書記邊飛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調整、項目協調審批、工程承攬建設等方面謀取了億元利益,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涉嫌受賄、貪汙、挪用公款,其家中搜出逾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手續;廣州“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金額近4億元,同時被查出的廣東貪腐官員有七八十人,可想官員貪腐的規模之大。中共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是當今中共官員的壹位代表。他是子女已加入澳大利亞國籍,家族已將巨額國家財產卷到國外典型“裸官”,在2008年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上曾介紹反腐倡廉的“茂名經驗”,聲言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要做到“四親自”:親自部署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調重點環節,親自督辦重要案件。然而,他受賄十多億,在接受調查期間他還供出了同夥100多名貪汙官員。在被判死緩後坦言:“要說我是貪官,說明共產黨官場都是貪官!妳們憑什麼專整我?妳們有本事,真讓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個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場翻個底朝天!”“妳們以為我是貪官,關鍵,誰不是貪官,妳們能說出壹個我這個級別的不是貪官的嗎?全中國,我這級別的,有壹個不是貪官的嗎?共產黨不就是腐敗分子提拔腐敗分子嗎?共產黨不就是貪官查貪官,腐敗分子反腐敗嗎?難道這個還要我告訴妳們?”“查辦我的人,難道妳們就清白嗎?妳們誰敢說自己是清白的,看看妳們的穿戴,看看妳們抽的煙,戴的表,哪個不是十萬八萬的,哪位壹年抽煙不得幾十萬,妳們的工資夠妳們壹年抽煙的嗎?”“像我這樣的級別的,誰不能供出百八十個人來,這個,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貪官,妳們為什麼抓我,要抓壹起抓,從村長開始,壹直抓到“中國長”,誰比誰更清白嗎?”“誰他媽的說自己不是腐敗分子,叫他站出來,公布公布財產。我不信,誰不會吹牛逼,說的好聽,為國家奉獻幾十年,不謀私利。既然這樣說,妳先公布財產。”“都腐敗,沒有壹個是乾淨的。心裏知道都算了。妳不講我,我不講妳,妳要講我,我必講妳,妳講死我,我講死妳,這就是現在的官場,這就是新三講教育。”。

在“黨和政府”中千萬元貪官,億元貪官,十億貪官、百億貪官、千億貪官遍布全國的情況下,中共的反腐只能是服務權力鬥爭的選擇性反腐,對於高層巨大規模的貪汙腐敗秘密審理,也禁止媒體詳細報導,以維護自己統治的合法性。在共產陣營復滅,世界各國走向民主的二十年間,中共最高層的紅色家族基本都變身為百億家族,壟斷着國民經濟關鍵行業。例如,鄧小平家族掌控有色金屬、軍火行業,江澤民家族掌控着電信行業,李鵬家族掌控着電力行業等等。國務院研究室、中紀委辦、中國社學院共同完成的《全國地方黨政部門、國家機關公職人員薪酬和家庭財產調查報告》顯示,131萬中國縣團級以上官員及其家屬占有全民財富的80%,其中沿海各省官員及配偶擁有財產平均在800萬至2500萬之間。鄧小平拒絕接受對權力的約束,在“允許壹部分人先富起來”口號之下讓權力者家族暴富起來,讓中共元老的後代及中共高層領導人的子女成了中國新富豪的主體。如果將特權階層的蔽收入、灰色收入、非法收入以及尋租收入考慮進去,今日中國的基尼係數高達0.7,是全球貧富差距最大的國家之壹。

大躍進與文革

作者 中國網友 寫於 二零二零年

“大躍進”釀成了1958-1962五年時間的全國大範圍饑荒,學術界認為共造成了3600-4500萬人非正常死亡。

 壹、“大躍進”之前的中國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毛澤東“斯大林加秦始皇”的政治制度開始確立。


1953 年 3 月 26 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要求各地有領導地大量發展勞 動互助組,在有基礎的地區,有重點地發展土地入股的農業生產合作社。1953 年全國有近半數的農 戶參加了互助組,組織起來的合作社也比 1952 年增加了三倍多。農村生產合作為未來的人民公社做了鋪墊,也埋下了罪惡的根源。


1953 年 11 月 19 日,政務院第 194次政務會議通過了《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銷售的命令》, 11 月 23 日公布,從 12 月初開始,除西藏、臺灣外,全國城鄉開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統購統銷即“統壹銷售,統壹購買”,農民種什麼品種的糧食、種多少、吃多少均由國家統壹制定,除徵收糧食外還低價收購糧食並高價返銷給農村,相當於控制了農民的飯勺子。


1955 年 9 月,毛澤東親自主編了《中國農村社會主義高潮》壹書,12 月出版。他為這本書寫了序言 和 104 條按語,對合作化和其他許多方面工作中的“右傾機會主義”,給予尖銳的批評。序言中說: “在第三個五年計劃完成的時候,即到 1967 年,糧食和許多其它農作物的產量,比較人民共和國成 立以前的最高年產量,可能增加百分之壹百到百分之二百。”


1956 年 1 月經最高國務會議通過了經毛澤東審定的《1956 年到 1967 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農業 部部長廖魯言對這個綱要作了說明。“說明”指出,到 1967 年,全國糧食總產量將達到 1 萬億斤。(事實上直到1993年全國糧食總量才達到這個數字)


1956 年 2 月 6 日,由於指標越來越高,周恩來感到壓力很大。他指出現在“有急躁冒進的現象”。 他和李富春、李先念研究,決定在計劃和財政會議上,把指標“壓壹壓”。


1956 年 6 月 20 日,《人民日報》在壹版頭條登出由劉少奇、陸定壹、胡喬木三人修改定稿的社論, 題為《要反對保守主義,也要反對急躁情緒》。這篇社論的重點是批評急躁情緒。這篇社論是“反冒 進”的標誌性文件。


1956 年 9 月 5 日到 27 日召開了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八大”政治報告認為:“我們國 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後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 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


1956 年,農業集體化在幾個月內快速完成。年底,96.3%的農戶加入了合作社,87.8%的 農戶參加了高級社。原來預計 18 年完成的農業集體化,7 年就完成了。


1956 年,在全國範圍內完成了對私人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到 1957 年,就工業而言,全民所有制、 集體所有制和公私合營三者合計占工業總產值的 99.1%,再加上農業集體化,私有經濟基本被消滅。 計劃經濟體制從此全面確立,國家壟斷了壹切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城鄉居民的壹切生活資料都由政府按國家確定的定量供應。


1957 年 4 月中旬到 5 月下旬,發生“仙居事件”。浙江省仙居縣在 33 個鎮中有 29 個鄉鎮先後農民鬧退社、分社。幹部不許退社,就毆打幹部,哄鬧政府。鬧事後,在全縣 302 個合作社中,完全解體 的有 116 個,部分垮臺的有 55 個。


1957 年在城市開展反右派鬥爭的同時,在農村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教育的中心題目是:第壹, 合作社的優越性問題;第二,農產品統購統銷問題;第三,工農關係問題;第四,肅反和遵守法制問 題。就上述問題開展大辯論,弄清大是大非。壹大批“有資本主義傾向”的農民遭受打擊。


1957 年 6 月 14 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處理了廣西餓死人事件,省委第壹書記陳漫遠、省委書記郝中士等 12 人受到撤職等處分,《人民日報》18 日發表社論《堅持同漠視民命的官僚主義作鬥爭》。改 組後的廣西省委常委、副省長陳再勵、常委王夢周、委員廖原、駱明、王浩、候補委員廖聯原等陳漫 遠、郝中士鳴不平,認為餓死人是合作化與糧食統購統銷的惡果,中央在農村工作中“犯了路線錯誤”, 後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壹切職務。 (廣西在大躍進前糧食就很緊張,加上農村合作化導致了部分地區缺糧並餓死人事件)


1957 年 11 月,毛澤東率團出席了在莫斯科召開的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11 月 18 日,毛澤 東在莫斯科會議上說:“赫魯曉夫告訴我們,15 年後,蘇聯可以超過美國。我們也可以講,15 年後, 我們可能趕上或超過英國。”

195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國工會第 8 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劉少奇代表中 共中央致祝辭,公開宣布了毛澤東的這壹設想,從而成為全黨、全國的指導思想。


二、“大躍進”的發動


1957 年冬到 1958 年春,上千萬到上億的勞動大軍,從南到北大搞農田水利建設。規模較小的農業合 作社沒有力量辦大型水利工程。中央有些領導人就產生了將小社合併為大社的想法。毛澤東曾壹再強調“大社的優勢性”。


1957 年反右派鬥爭,60 多萬知識分子被打成右派,從而堵塞了壹切言路。再加上輿論壟斷,與政府 不同的意見不能發表。毛澤東等中央領導人在封鎖群眾信息來源的同時,也封鎖了自己的信息,從此, 他們聽不到真實情況,聽不到對錯誤政策的批評。


1958 年 1 月 11 日到 22 日,南寧會議。繼續批評反冒進。毛澤東說:“不要提反冒進這個詞,這是 政治問題。壹反就泄了氣,6 億人壹泄氣就不得了。”周恩來作了檢討。他說,反冒進是帶有方針性 的動搖和錯誤,是壹種右傾保守主義思想,是與主席的促進方針相反的促退方針。這壹反冒進的錯誤, 我要負主要責任。 會後,全國各地已經出現了“批右傾,爭躍進”的潮頭。


1958 年 4 月 7 日,中央正式批發《關於發展地方工業問題的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儘快使本地區 的地方工業總值趕上或超過農業總產值,並把達到這壹目標的時間由原來規定的 5 年到 10 年縮短為 5 年到 7 年。這個文件下達不久,壹個聲勢浩大的辦地方工業的高潮在全國形成,各地力爭在 5 年左 右,使地方工業的總產值超過農業總產值。6 月到 8 月初,中共中央提出各大協作區要建立比較獨立、 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各地出現了盲目建廠,亂上工業項目的熱潮。


1958 年 4 月 20 日,嵖岈山大社正式成立。5 月 5 日,改名為嵖岈山人民公。這是全國第壹個人民公 社。


1958 年 3 月-9 月月陸良事件。雲南省曲靖地區陸良縣,從 2 月到 9 月,全縣發生腫病 33319 人次, 占總人口的 13%,因腫病死亡 5203 人,占發病人數的 15.6%,占總人口的 2.04%


1958 年 6 月 17 日,薄壹波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報告,其中說,1959 年我國主要工業產品產量,除電力外,都將超過英國的生產水平。6 月 22 日,毛澤東對此件批示說:“超過英國,不是 15 年,也不 是 7 年,只需要兩年到三年,兩年是可能的。這裏主要是鋼。只要 1959 年達到 2500 萬噸,我們鋼的產量就達到英國了。”


1958 年 6 月 19 日晚,毛澤東在北京住地游泳池召集了中央壹些領導人,毛問冶金部長王鶴壽:去年 五百三,今年可不可以翻壹番?王鶴壽說,好吧!布置壹下看。第二天他就布置了。1958 年鋼產指 標為 1100 萬噸(對外公布是 1070 萬噸)。從此全國掀起了大辦鋼鐵的群眾運動。加上其它戰線直 接或間接支援的,全國投入大煉鋼鐵的人數超過了壹億。


1958 年六、七月間,上海市奉賢縣在“掃除殘餘反革命”和“反擊富裕中農進攻”的口號下,發生 了亂關、亂鬥的現象。到 1958 年深耕深翻、興修水利中,又提出“苦戰三十晝夜”,“不完成任務拿頭來見”,“要用殺人之心去搞生產”等口號,在全縣範圍內普遍發生了捆綁吊打,亂罰、亂鬥、 亂關等現象。造成了 960 人非正常死亡。


1958 年 7 月 14 日到 18 日,劉少奇到山東省壽張縣視察,他參觀了臺前社畝產將達 3 萬至 5 萬斤的 玉米,3 萬至 5 萬斤的穀子,30 萬斤地瓜和宏偉社畝產 15000 斤籽棉的豐產後,贊揚他們說:“妳 們壓倒了科學家,他們沒敢想的,妳們做到了,這是個革命。”


1958 年 7 月 19 日和 8 月 6 日,周恩來兩次參觀河南省的“小麥豐收展覽會”,他除了肯定河南的高 產衛星以外,還大力稱贊河南的公共食堂。


1958 年 8 月 6 日,毛澤東視察河南省七裏營人民公社時說:“看來人民公社是壹個好名字,包括工 農商學兵,管理生產,管理生活,管理政權。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群眾喜歡的名字。”


1958 年 8 月,劉少奇派人到山東壽張縣進壹步了解那裏的高額豐產情況,寫回的調查報告中,提出 了着名的“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的口號。 1958 年 8 月 4 日,毛澤東視察徐水。8 月 6 日,陳正人奉中共中央之命,到這裏來搞“共產主義試 點”。《人民日報》大力宣傳徐水的試點吸引了全國各地的 32 萬人到徐水參觀。中共中央領導人幾 乎都到徐水參觀過。從此全國颳起了共產主義風。11 月 6 日,毛澤東在《山東范縣提出 1960 年過渡 到共產主義》上批示:“此件很有意思,是壹首詩,似乎是可行的。時間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緊, 三年完不成,順延可也。”共產風更加強勁。


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北戴河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 議》。決議指出:“由集體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過渡是壹個過程,有些地方可能較快,三、四年就可 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較慢,需要五、六年或更長壹些時間。”決議最後豪邁地宣布:“共產主義在我 國的實現,已經不是什麼遙遠將來的事情了,我們應當積極地運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壹條過渡 到共產主義的具體途徑。” 到 1958 年 9 月 29 日止,全國農村實現了公社化。除西藏以外的 27 個省市自治區,共建起人民公社 23384 個,加入的農戶 112174651 戶,占總農戶的 90.4%,其中有 12 個省達 100%。到 10 月底, 農村共有人民公社 26576 個,參加的農戶占農戶總的 99.1%。


1958 年 9 月 30 日《人民日報》報道:劉少奇在江蘇省常熟縣和平人民公社問鄉黨委書記:“秋後, 即將實行糧食供給制,群眾擁護不擁護?”公社黨委書記連忙接上來說:“大家壹聽說吃飯不要錢, 都高興得跳了起來。”少奇說:“有人擔心,實行糧食供給制,會不會增加懶人?蘇州農民的話,給 我們作了最有力的回答。這說明他們不是變懶了,而是情緒更加高了,生產更加積極了。” (“吃飯不要錢”成為1958年糧食短暫富足期的常態,普遍浪費糧食間接導致了1959年大饑荒的來臨)


1958 年夏秋以來,《人民日報》經常在壹版顯着地位用特號字(有時套紅)登出糧食高產“衛星”。


1958 年 6 月 16 日,當人們對高產衛星產生懷疑的時候,在全國享有很高聲望的物理學家錢學森在《中 國青年報》上發表文章。他寫道:“土地所能給人們的糧食產量碰頂了嗎?科學的計算告訴人們:還遠得很!”“把每年射到壹畝地上的太陽光能的 30%作為植物可以利用的部分,而植物利用這些太陽 光能把空氣裏的二氧化碳和水分製造成自己的養料,供給自己發育、生長結實,再把其中的五分之壹 算是可吃的糧食,那麼稻麥每年的畝產量就不僅僅是現在的兩千多斤或三千多斤,而是兩千多斤的 20 多倍!”


1958 年 10 月 26 日,雲南省祿勸縣大松樹新村煤礦發生了以李光榮為首的“中國人民起義軍”的反革命暴亂案。次日,暴亂首犯及骨幹均被民兵擒獲。28 日,平叛工作組到達出事地點,共拘捕 117 人,大搞逼供信,打死 24 人,打傷致殘 36 人(致死 7 人),判刑 50 人。平叛有嚴重擴大化問題。


1958 年 11 月 2 日至 10 日,第壹次鄭州會議。這個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劃清社會主義和共產主 義、集體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肯定現階段是社會主義,肯定人民公社基本是集體所有制。指 出取消商品生產是違背客觀規律的,強調社會主義商品生產還要大發展。


1958 年 11 月 25 日晚,雲南昭通地區昭魯二縣結合部 4 個區、20 個鄉,發生“土匪暴亂”。他們提出“反對三化”、“反對公共食堂、反對托兒所”“反對日夜苦戰”的口號。公安部隊組織力量即時圍殲。


1958 年 11 月 28-12 月 10 日,八屆六中全會。這個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批評企圖超越社會主 義階段的空想,重申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區別、集體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區別,強調大力發展生 產力。提出不斷革命論和革命階段論相結合。批評企圖否定商品生產和按勞分配的觀點,強調繼續發 展商品生產和按勞分配的原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批評浮誇風,要求發揚實事求是的作風,把經濟工 作越做越細。


1958 年 12 月 6 日,中共雲南省德宏地委《關於少數民族外逃情況的檢查報告》中說:從今年 1 月到 11 月 20 日止,已外逃 56267 人占邊沿縣總人口的 14%。


三、“大躍進”的失敗


1959 年 1 月山東“館陶事件”暴露。自 1959 年 1 月份以來,館陶縣食堂停伙、半停伙的狀態迅速 發展。社員四處覓食,到處逃荒。不能遠出者就近拾凍地瓜、凍蘿蔔度日。生產停頓。餓死多人,慘不忍睹。



1959 年 1 月 27 日,中共廣東省委送上《雷南縣幹部大會解決糧食問題的報告》,報告說:“目前農村有大量糧食,糧食緊張完全是假象,是生產隊和分隊進行瞞產私分造成的。” (值得壹提的是最初提出“瞞產私分”現象的人是當時的廣東省委書記處書記趙紫陽)


1959 年 2 月,《經 濟消息》第九期發表了《是缺糧問題,還是思想問題》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認為“目前農村所謂糧 食問題,不是缺糧問題,也不是國家徵購任務過重的問題,而是思想問題。”“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 有右傾保守思想的人,認真地做好當前的糧食工作。”這兩個報告都提出了“反瞞產私分”的經驗。 2 月 22 日、28 日,毛澤東先後對這個報告作了長篇批示。全國掀起了反瞞產私分的運動。


1959 年 3 月 25-4 月 5 日,在上海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和八屆七中全會。通過《關於人民公社的十 八個問題》,決定對“壹平二調”的財產清算退賠,強調生產隊的部分所有制和壹定的管理權限。通 過《1959 年國民經濟計劃草案》,修改和調整鋼鐵等經濟指標。


1959 年 3 月,山東“濟寧事件”暴露。從 1958 年冬到 1959 年春,這個地區的農民除了挖麥苗、剝樹皮吃以外,把枕頭裏的糠也扒出來吃了。全區水腫病發病人數曾達 67 萬多人,大量非正常死亡。


1959 年 4 月 6 日,國務院秘書廳送上了山東、江蘇、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糧情況的報告,4 月 9 日,又送上了十五省春荒情況統計表,說有 2517 萬人無飯吃。毛澤東於 4 月 17 日作了批示:壹、 將這兩個材料印 30 份,15 份在 3 日內送到 15 省委第壹書記手中,請他們迅速處理;二,給 15 省在 京開會的人大代表每人壹份。實際上,從 1958 年年底開始,農村不斷出現餓死人的情況。毛澤東和 中共中央壹直把餓死人當作個別現象,當作“暫時的緊急危機”,不承認糧食不足,繼續加緊糧食徵購。


1959 年 4 月 18 日至 25 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大會批准了中共八屆 七中全會確定的 1959 年度國民經濟計劃,將這些高指標正式公布。


1959 年進入第二季度,國民經濟比例失調的嚴重後果進壹步暴露。農業方面,當年夏季作物播種面 積比上年減少 20%。夏收糧食、油料大幅度減產。蔬菜、肉類等副食品更加短缺。工業方面,鋼鐵生產上不去。由於“以鋼為綱”,其他工業部門特別是輕工業被擠占,人民日用品生產下降,許多商品 庫存減少,到處供應緊張。


1959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1 日,在廬山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即“廬山會議”。 第壹階段是“神仙會”,主要是反左氣氛。7 月 14 日,廬山會議上彭德懷給毛澤東寫了壹封信,着 重指出大躍進以來的壹些嚴重問題及其原因。7 月 16 日,毛澤東在彭德懷的信上加上了“彭德懷同 誌的意見書”這個標題,批示:“印各同誌參考”。7 月 23 日,毛澤東召開大會發表講話,向彭德 懷發起反擊。8 月 2 日至 16 日,在廬山舉行了八屆八中全會。大會小會展開了對彭、黃、張、周的 鬥爭。最後,會議通過《關於以彭德懷同誌為首的反黨集團的錯誤的決議》和《為保衛黨的總路線、 反對右傾機會主義而鬥爭》等文件,決議正式肯定“右傾機會主義已經成為當前黨內的主要危險”, “保衛總路線,擊退右傾機會主義的進攻,已經成為黨的當前的主要戰鬥任務”。(廬山會議的結果不僅沒能糾偏,反而讓原本已經糟糕的現狀更加惡化)


1959 年 8 月中至年底,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大規模的反右傾鬥爭。全國有上千萬的幹部遭到批判。 1959 年上半年中共中央頒布的壹些向農民讓步的政策不僅停止實施,還當做右傾加以批判。上半年有所收斂的“共產風”,“浮誇風”、“強迫命令風”、“瞎指揮風”又重新刮了起來。農村的社會 主義教育運動和反瞞產私分相結合,和完成糧食徵購任務相結合,加劇了農村糧食短缺,加劇了饑荒。


1959 年 10 月,山西壽陽發動“挖糧集資”運動。從發動到 1960 年 1 月被制止,經歷三個月時間, 據運動後統計,全縣 283 個管理區中,有 259 個管理區發生違法亂紀,造成人身傷亡,在 435 個生產隊中,有 11159 戶被抄家搜查,24063 戶被“集資”,3116 人遭到殘酷鬥爭,打死、逼死、嚇死及缺糧餓死等非正常死亡人數達 349 人之多。後稱“壽陽事件”。


1959 年 10 月到 1960 年 4 月,河南省信陽地區因飢餓和持續八個月的“反瞞產私分運動”而死亡的農民超過壹百萬人,反瞞產手段極其殘酷,包括松針刷牙、剁手指、吊打、扣糧、扣飯、點天燈、火烙乳頭、活埋等。這就是令人痛心的“信陽事件”。


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甘肅省通渭縣發生了大規模餓死人的事件,全縣人口減少了三分之壹。被稱為“通渭問題”。


1959 年,國家出口糧食 415.75 萬噸“貿易糧”,創出口糧食最高紀錄。這些“貿易糧”相當於 500 萬噸原糧。這壹年進口糧食折合原糧只有 0.2 萬噸。不僅出口糧食,還出口了大量的油類、鮮蛋、肉類、水果等當時極為稀缺的食品。


1960 年 1 月到 8 月,廣東省羅定縣發生了大批餓死人的事件,稱為“羅定事件”。占全縣壹半左右 的公社,約 27 萬人的地區,發生了極其嚴重的浮腫、瘦弱死亡情況。據全縣 1-8 月統計,死亡達 17000 多人,占全縣總人口的 2.62%。


1960 年春,貴州省遵義農民成批成批餓死。有些地方,全家死絕,成堆成堆的埋人。人吃人的現象也有發生。成為驚動北京的“遵義事件”。


1960 年 3 月 4 日,毛澤東中共中央對貴州省委的《關於農村公共食堂的報告》作了批示。3 月 6 日 以《中共中央文件》轉發全國,要求“全國彷行,不要例外”。貴州省委的報告用“群眾的話”的話 歌頌食堂:“人民公社真正好,辦好食堂有依靠,飯熱菜香吃得飽,社員勁頭高又高”,還主張取消 自留地。此時,貴州省的農民正在大批飢死。


1960 年 3 月 25 日,餓死多人的“中寧事件”被揭露,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工作組進駐中寧,接管了 縣委,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清算原縣委錯誤的鬥爭。


1960 年春青黃不接之際,各地農民大量餓死。這是大饑荒期間餓死人最多的時候。


1960 年 5 月 28 日,四川省開縣滿月公社發生了萬全堂暴動。道首劉誌善帶領 300 多名道徒搶走公 社民兵槍支 18 條,子彈 1200 多發,洗劫百貨商店、供銷社,占領國有林場,打死、打傷黨員幹部 4 人,綁架幹部 16 人。搗毀大量救災物資。


1960 年 6 月,貴州省江口縣農民大量餓死,在死亡線上掙扎的農民起來暴動。帶頭人當中有人民公社的黨委書記。暴動很快被現代武裝的軍隊平息。曾開倉放糧的縣長飲彈自盡。因虛報糧食產量而激起民變的縣委書記也投河身死。


1960 年 6 月 10 日-18 日,在上海錦江飯店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毛澤東在 14 日的講話中提出 降低計劃指標,提出鋼鐵要講質量、品種、規模,把這個放在第壹位,數量放在第二位。會議期間他 寫下了《十年總結》,開始反省前幾年經濟建設中高指標的錯誤。

四、“大躍進”的中止



1960 年 8 月,主管計劃的李富春,深感全面“大躍進”難以為繼,提出了“整頓、鞏固、提高”的 方針,後周恩來改為“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成為八字方針。但由於認識不壹,八字方針此時 還無法貫徹。


1960 年 11 月 10 日,中共中央召開了全國代食品會議,譚震林副總理在這個會議上的報告,號召全 國開展採集和製造代食品運動。11 月 14 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立即開展大規模採集和製造代食品 運動的緊急指示》。接着,各地組織成千上萬的人上山下水,尋找各種代食品。代食品為緩解飢餓起 了壹點作用,但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農民因吃代食品中毒甚至死亡的不在少數。


1960 年 11 月 15 日,毛澤東看了關於抽調萬名幹部下放基層的報告,寫信給周恩來,信中用“以階 級鬥爭為綱”的觀點,對農村形勢作出了嚴峻的判斷。他說,有三分之壹地區壞人當權,打人死人, 糧食減產,吃不飽飯,民主革命尚未完成。 1960 年 11 月 16 日,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財貿書記會議「關于堅決做好秋冬糧食工作的討論紀要」》


1960 年 12 月 24 日晚,宣威暴亂。雲南省宣威縣阿都公社發生了暴亂,波及增平、翠華、兩個公社。 暴亂涉及 13 個管理區的 37 個生產隊,共 417 人。暴亂分子提出的口號:“實行第二次土改,平分土地到戶,不交公糧,不賣餘糧”、“解散公共食堂,糧食分到戶,隨便吃飯”、“恢復自由市場, 不要糧票、布票、飯票”、“土地回老家,土地各還各”等。


1960 年 12 月 24 日-1961 年 1 月 13 日,中央工作會議。這個會議除子討論國際共運的問題以外, 着重討論了關於農村整風整社和糾正“五風”問題和 1961 年國民經濟計劃問題。 1960 年,中國出口糧食 272.04 萬噸。這些“貿易糧”折合原糧 326 萬噸,相當於壹千萬人壹年的口 糧。當年還出口了大量的油類、鮮蛋、肉類、水果等當時極為稀缺的食品。這壹年進口糧食只有 6.63 萬噸。1960 年大量餓死人後,1961 年進口糧食 580.97 萬噸。出口糧食減少到 135.5 萬噸。


1961 年 1 月 14 日-18 日,中共八屆九中全會在北京舉行,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 實、提高”。當時的提法是“適當地縮小基本建設的規模,調整發展速度,在已有勝利的基礎上,采 取鞏固、充實和提高的方針”。但由於認識上不壹致,真正的調整是在 1961 後下半年開始的。


1961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委第壹書記曾希聖召開省委常委會,確定在全省搞“責任田”。為了減少 搞包產到戶的阻力和猜疑,1961 年 4 月 27 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報送了《安徽省試行 包工包產責任制情況的報告》。與此同時,全國各地都搞起了責任田。這是當年拯救農民最有效的辦 法。


1961 年 4 月 19 日晚,經毛澤東同意,以胡喬木為首的中央調查組在韶山大坪大隊陳家灣召開社員大 會,宣布解散公共食堂,社員皆大歡喜。 1961 年 4 月 26 日,《中共中央文件》中發[61]323 號,以《中央批發主席批示的幾個重要文件》為 題,向全國轉發胡喬木的信及四個附件。這是第壹個主張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報告。


1961 年 12 月 9 日,國務院財貿辦公室、北京市委擬了壹份報告:《關於在北京的高級知識分子和壹 部分負責幹部副食品供應問題的請示》,12 月 17 日中共中央同意這份報告,並以中共中央文件轉發 全國。這個文件的按語中寫道:“北京市即可照此辦理。各省、市、自治區可以參照這壹辦法執行。”


1962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7 日中共中央擴大的工作會議(即七千人大會)召開。劉少奇在會上代表黨 中央初步總結了 1958 年以來黨在經濟建設上的缺點和錯誤,提出了“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的說法。 毛澤東作了自我批評。


1962 年 2 月 21 日到 23 日,劉少奇在中南海西樓會議室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簡稱“西樓會議”) 在這次會議上,陳雲對經濟形勢作了比較嚴峻的估計。“西樓會議”和 2 月 26 日的國務院擴大會議 以及 3 月 13 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提出了壹整套進壹步調整經濟、克服困難的辦法。


1962 年 4 月底到 5 月中旬,廣東每天都有大批人從邊境偷渡去香港。據統計,參與這次偷渡外逃的 有 11 萬多人,其中 6 萬人越境到了香港。從 4 月 27 日到 6 月 24 日,港英當局遣返 4 萬人,留在香港 的大約有 2 萬人。


1962 年春夏,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縣市和所屬塔城地區,6 萬多中國邊民拖兒帶女,成群結隊, 並攜帶大量牲畜農具和車輛,逃往前蘇聯。


1962 年 5 月 7 日至 11 日,在劉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又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通稱“五月會議”。 會議的中心議題是,討論西樓會議、國務院擴大會議、中央財經小組會議形成的文件,落實調整經濟 計劃的部署。西樓會議和五月會議,按照劉少奇“要退夠”的指導思想,根據陳雲的意見,採取了比 較徹底的措施,即“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


1962 年 7 月,田家英、陳雲、鄧子恢等向毛澤東談了搞包產到戶,毛澤東堅持集體經濟。事後,毛 在游泳池質問劉少奇:“妳急什麼?壓不住陣腳了?為什麼不頂住?”劉少奇說:“陳雲、田家英是 在黨內談的意見,不違反組織原則,他們有想法跟妳講,沒有錯。”毛澤東說:“不在組織原則,而 在內容!他們都找了妳,鄧子恢吵了那麼久,西樓說得壹片黑暗,妳急什麼?”劉壹吐為快:“餓死 這麼多人,歷史要寫上妳我的,人相食,要上書的!”毛澤東說:“三面紅旗也否了,地也分了,妳 不頂住?我死了以後怎麼辦?”


196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24 日,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8 月 6 日,毛澤東作了階級、形勢、矛盾問 題的講話。他又在中心小組會上多次插話,繼續講他的觀點,批判“黑暗風”、“單幹風”和“翻案 風”。毛澤東說,階級鬥爭和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問題,我們從現在起,必須年年講,月月講,“使 我們對這個問題,有比較清醒的認識,有壹條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路線。” 


196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中共八屆十中全會。會議公報說:“在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 整個歷史時期內,在由資本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的整個歷史時期(這個時期需要幾十年甚至更多的時 間)存在着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階級鬥爭,存在着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這兩條道路的鬥爭。” 八屆十中全會成為了後來“文化大革命”發動的基礎。


1963 年-1965 年,全國農村開展“四清運動”。重點整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簡稱文革,是1966年由毛澤東發動並持續十年的重大政治運動,非官方觀點認為發動文革的原因是毛為了挽回在大躍進中所犯錯誤而造成的執政風險,藉此搞掉劉少奇。文革被稱為“十年浩劫”並不誇張,幾乎每個家庭、每個中國人都在當年不同程度捲入到這場運動之中,造成的死亡、損失迄今無法準確統計,非官方觀點認為至少造成了200萬人死亡、超過1億人被整、財產損失五千億元。
      


壹、文革前的醞釀

1964年到1965年舉國大批判達到高潮。八屆十中全會以後,大力開展意識形態的階級鬥爭,對文藝界、學術界等各個領域進行大批判,八屆十中全會強調階級鬥爭、中蘇大論戰和國內意識形態領域的革命大批判,城鄉社會主義教育的實踐,逐漸形成壹套完整的理論體系,這就是“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繼續革命的理論”。這壹套理論體系是文化大革命的指導思想。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匯報》發表了姚文元署名的評論戲劇的文章:《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這篇文章是毛澤東精心策劃的,是文革的導火線。


彭真抵制姚文元的文章,僵持了18天,11月30日,《人民日報》在《學術研究》欄轉載姚文。編者按把姚對《海瑞罷官》的批判作為學術問題來討論。


1965年12月8日到15日,由毛澤東主導,在上海召開了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批判羅瑞卿。上海會議壹結束,就撤銷了羅的總參謀長職務


1966年2月4日,許立群等根據彭真的意見,起草了《文化革命五人小組關於當前學術討論的匯報提綱》(簡稱《二月提綱》)。這個提綱對已經開展的大批判加以約束,把它置於黨的領導之下,並限於學術範圍之內。


1996年4月16日,毛澤東在杭州劉莊賓館召集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彭真的錯誤,撤銷了《二月提綱》。5月10日,中央決定改組北京市委,由李雪峰接替彭真北京市的工作。


二、文革正式發動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全體壹致地通過了《5·16通知》。


5月25日,北京大學哲學系聶元梓等七人貼出大字報,批判校長陸平等,受到毛澤東支持,《人民日報》在6月2日全文發表。


5月28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成立。


5月29日,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三位負責中央日常工作的政治局常委召集的會上決定,派工作組進人民日報和北京大學。6月4日,北京新市委向各校派出工作組。工作組在各校名為領導文革,實際就是抓右派。


從6月初到7月底,劉、鄧主持工作的黨中央與各大區、各省市的中共領導人, 大抓右派,把“反右鬥爭”鋪開成全國性的運動。這次反右比1957年“反右”更為廣泛、更兇猛。全國各地被打成“右派”、“反革命”的人相當於1957年被劃為右派的十倍以上。


三、文革進入高潮

1966年7月29日晚,北京市委在人大會堂召開大專院校和中等學校文化大革命積極分子大會。被工作組打成右派的人全部平反。這些人中的壹些人以後成了造反派群眾組織的領導人。


1966年8月1日,毛澤東寫信清華大學附中紅衛兵,贊揚他們的“革命造反精神”。18日,毛澤東在天安門接見紅衛兵,此後又7次接見了壹千多萬紅衛兵。與此同時,中央允許紅衛兵免費乘車、免費住宿,到全國各地串聯,到運動還沒有起來的地方煽風點火,衝擊官僚體系。從此紅衛兵運動風起雲湧,壹兩年間,是製造“天下大亂”的重要力量。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屆十壹中全會在北京舉行。5日,毛澤東發表《炮打司令部——我的壹張大字報》,矛頭指向劉少奇。8日,全會通過《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十六條”)。林彪在中常委中由名列第六升為第二,劉少奇從第二降到第八。


1966年8月下旬到9月初,以幹部子弟為骨幹的老紅衛兵大搞“血統論”,抄家、破“四舊”,打、砸、搶,把鬥爭矛頭指向政治賤民和知識分子,製造了恐怖的“紅八月”。


1966年8月底,北京昌平縣和大興縣屠殺“四類分子”(地、富、反、壞)及其子女數百人。殺人的方法是,棍棒打、鍘刀鍘、繩子勒,對嬰幼兒用腳踩住壹條腿,用雙手抓住另壹條腿,使勁往上壹提,孩子就被撕成兩半兒。


1966年8、9月間,各地官僚集團繼續壓制群眾起來造反,工作組撤走前扶持的“革籌小組”等機構繼續掌僅,利用官辦紅衛兵繼續鎮壓群眾,如湖南“抓黑鬼”,湖北“抓南下壹小撮”。有些地方黨委動用軍隊、出動警察鎮壓學生、組織工人農民圍攻學生。毛澤東稱這種現象為“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1966年10月2日,《紅旗》雜誌發表了第13期社論:《在毛澤東思想的大道上前進》,號召徹底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10月6日,首都紅衛兵第三司令部召開10萬人的“向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猛烈開火的誓師大會”。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排除文化革命的阻力。從此,矛頭指向各級領導幹部的群眾造反運動掀起了新高潮。批判資反路線是文革的壹次重要轉折。絕大部分當權派都受到衝擊,其中壹些人受到殘酷迫害。


1967年1月,上海發生“壹月風暴”,上海工人造反組織奪了上海市委的權。此後,全國各地都彷效上海開展了奪權運動,由“三結合”的領導班子接替了原來的權力機構。



1967年2月中旬,周恩來主持中央碰頭會,副總理譚震林、陳毅以及葉劍英元帥等在會上強烈批評文革中全面打倒老幹部的作法,被稱為“二月逆流”。2月以後,各地支左部隊強力鎮壓造反派,將很多群眾組織打成“反革命組織”,還製造了壹系列流血事件,後稱為“二月鎮反”。


1967年4月1日,《中共中央轉發中央關於安徽問題的決定及附件》下達,這個文件指出“不得隨意宣布群眾組織是反革命組織”,“不得把群眾組織打成反革命,不准亂捕人。·······被打成‘反革命’的,應壹律平反,被捕的,應壹律釋放。”“二月鎮反”中挨整的人被解放。造反派的行為更加激烈。


7月20日,武漢軍區司令員陳再道支持的保守組織“百萬雄師”扣留隨毛到武漢的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後被宣布為“反革命事件”。隨着陳再道被打倒,全國範圍內掀起揪“軍內壹小撮走資派”高潮。


七八月間,受武漢事件的鼓舞,全國各地造反派空前活躍,軍隊、外交等各條戰線受到衝擊。8月22日,北京的英國代辦處被燒。形勢全面失控。8月底,為了扭轉全面失控的局面,毛澤東拋出了中央文革成員王力、關鋒,不久又拋出了戚本禹。七月至九月,毛澤東視察大江南北,提出群眾組織要在革命的原則下實現聯合,說“絕大多數幹部是好的”,走資派是壹小撮,對幹部要擴大教育面。毛澤東開始轉變戰略。


9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姚文元的文章《評陶鑄的兩本書》,毛澤東在文中加了壹段關於抨擊“5·16反革命集團”的話,從此全國開展了清查“5·16”運動,在支左部隊的主導下,對造反派群眾開始了又壹場大規模的血腥鎮壓。

  從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零陵地區道縣對“五類分子”及其子弟進行大屠殺,受道縣的影響,零陵地區其它十個縣市也不同程度地殺人。全地區包括道縣在內非正常死亡人數為9093人,其中被殺7696人,被迫自殺1397人。殺人的手段有十多種:槍殺;刀殺;沉水;用炸藥炸死;丟進岩洞或廢棄的礦井;活埋;棍棒打死;用繩子勒死;火燒死;摔死(主要用於孩子)。


1968年3月24日,北京人大會堂召開萬人大會,宣布撤銷楊成武代總長職務、撤銷空軍政委余立金的職務並逮捕法辦,撤銷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傅崇碧的職務。


1968年5月,《北京新華印刷廠軍管會發動群眾開展對敵鬥爭經驗》下發,全國規模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正式開始,製造了大批冤案,受害者以千萬計。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布告,嚴禁破壞交通、搶劫軍用列車、衝擊解放軍機關。“7·3布告”對制止武鬥起了壹定的作用,有些地方利用這個布告,對群眾組織進行軍事圍剿。


1968年7月27日,毛澤東派出3萬多人的“首都工人毛澤東思想宣傳隊”進入清華大學制止武鬥。28日,毛澤東接見造反派“五大領袖”。毛澤東和造反派的蜜月結束。各地都彷效北京,派出大量工宣隊進入學校和知識分子集中的單位,工人宣傳隊和支左軍人壹起主導文革。造反派開始被邊緣化。

1968年9月5日,新疆自治區革委會最後壹個成立,實現了“全國山河壹片紅”。


1968年10月13日至31是,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召開,全會批准了《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作出了“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壹切職務”的決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召開,這是造反派勝利的大會,更是軍人勝利的大會。毛、林之間就起草政治報告產生罅隙。毛警惕軍人勢力的過分擴張。


1970 年1月31日,《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的中央文件下發,在全國開展了“壹打三反”運動,數以萬計的人被殺。


四、毛林分歧與林彪事件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九屆二中全會在廬山召開。在會上,林彪集團借設國家主席、“三個副詞”的名義,要揪出毛澤東信任的張春橋。毛澤東寫了“我的壹點意見”,拋出了傾向林彪集團的陳伯達。


1970年國慶節後,開始批陳整風運動。黃、吳、李、邱就廬山會議事作檢查。


1970年11月6日,按毛的意見,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成立中央組織宣傳組》的決定,原來的中央文革小組成員江青、張春橋等掌握了中央組織宣傳大權。


1971年4月15日召開批陳整風匯報會。毛用“挖牆腳”、“拋石頭”、“摻沙子”的辦法瓦解軍委辦事組。毛逼林彪作檢查,林彪拒不檢查。


1971年8月15日到9月12日,毛澤東南巡,沿途發表講話,將火直接燒向林彪。林立果企圖在沿途謀殺毛澤東、實行“571”(武裝起義)的計劃落空。


9月13日,林彪出逃,飛機在蒙古溫都爾汗墜毀,林彪、葉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林彪事件,這壹震驚世界的政治醜聞敲響了文革的喪鐘。


五、保衛還是否定文革階段

從1971年底到1972年,周恩來發表談話、採取措施,糾正左的傾向。1972年10月14日,人民日報以整版的篇幅發表了批判無政府主義文章。糾左,勢必否定文革。11月4日,上海《文匯報》的內參《文匯情況》 312 期 登了壹篇上海工人座談對《人民日報》這版文章的批評。12月5日,王若水給毛澤東寫了壹封信,批評《文匯報》對《人民日報》的批評。12月17日,毛說:“王若水那封信我看不對,極左思潮少批壹點吧。”關於林彪路線的實質,毛說:“是極右。修正主義,分裂,陰謀詭計,叛黨叛國。”


1972年5月21日到6月23日在北京召開批林整風匯報會,批判林彪極右的實質。周恩來奉命檢查六次路線鬥爭的歷史錯誤。


197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黨發出了《關於恢復鄧小平同誌黨的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職務的決定》。


1973年7月初,毛批評外交部的《新情況》153期對國際形勢的判斷。7月4日,剛做完膀胱癌治療的周恩來連夜給毛寫檢討。


1973年8月24日到28日,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周恩來代表中央宣讀張春橋主持起草的政治報告;王洪文代表中央作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十大完全肯定九大路線。


1973年11月18日,根據毛澤東的決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批判周、葉的修正主義路線問題”。


1973年12月4日,周恩來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上作了壹個“上綱很高”的檢討。


1973年12月12日,毛澤東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會上,毛澤東針對周恩來和葉劍英批評:“政治局要議政。軍委要議軍,不僅要議軍,還要議政。”毛澤東宣布了全國各個大軍區司令員互相調動的決定。


1974年1月25日,據毛的布置,召開中央機關、國務院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批林批孔動員大會。全國開展了批林批孔運動。早已被邊緣化的造反派又起來企圖恢復在文革初期的地位。


1975年1月8日到10日,中共十屆二中全會召開,鄧小平得到了他終生最高的職務: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還是軍委副主席和總參謀長,掌握了軍隊的實權。


1974年12月,中共中央下發了毛主席《關於理論問題的談話要點》,保衛文革不再是支持造反派起來造反,而是向群眾灌輸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1975年1月13日到17日,四屆人大召開。張春橋代表中共中央作《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周恩來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實現提出了“四個現代化”的目標。在四屆人大的權力分配中,務實派占優勢,文革派退居次要地位。


1975年4月20日,文革派讓新華社上報了《關於報道學習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問題的請示報告》,這個報告 提出了“認識和批判經驗主義的危害,自覺克服經驗主義”。批經驗主義是針對周恩來為代表的老幹部。4月23日,毛在新華社的這個報告上作了批示,說:“提法似應提反對修正主義,包括反對經驗主義和教條主義,二者都是修正馬列主義的,不要只提壹項,放過另壹項。”“我黨真懂馬列的不多,有些人自以為懂了,其實不大懂,自以為是,動不動就訓人,這也是不懂馬列的壹種表現。此問題請提政治局壹議。”務實派借毛澤東的批示批評江青壹個月。


1975年春,鄧小平開展“會面整頓”。“全面整頓”開展了半年多,壹大批進入革委會的、堅持派性的造反派領袖受到打擊,鐵路交通和生產秩序有所好轉。


1975年8月14日,毛澤東說:“《水滸》這部書,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水滸》只反貪官,不反皇帝。屏晁蓋於108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義,把晁的聚義廳改為忠義堂,讓人招安了。······” 文革派利用毛的這段話,組織了很多評《水滸》的文章,批判“投降派”,暗指周圍恩來、鄧小平。


1975年8月13日,清華大學黨委副書記劉冰等向毛澤東寫了壹封告狀信,告清華大學黨委書記遲群。10月13日,他們又寫了第二封信,狀告遲群和黨委副書記謝靜宜兩人。


1975年11月2日,毛澤東說:“有兩種態度,壹是對文化大革命不滿意,二是要算賬,算文化大革命的賬。他們(指劉冰等)信中的矛頭是對着我的。我在北京,寫信為什麼不直接給我,還要經小平轉。妳告訴小平註意,不要上當,小平偏袒劉冰,清華所涉及的問題不是孤立的,······”從此開展了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


1976年1月28日,毛澤東讓華國鋒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鄧小平交出了全部權力,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進入高潮。在鄧小平整頓中受到打擊的造反派頭頭開始活動,企圖利用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機會翻身。


1976年1月8日,周恩來逝世。群眾借悼念周恩來的機會表達對文革的不滿,文革派壓制群眾對周恩來的悼念。這種鬥爭持續到清明節,釀成規模宏大的“四五運動”。


六、文革結束,從毛澤東時代進入鄧小平時代

1976年9月9日,毛澤東逝世。文革派和務實派為爭奪權力處於劍拔弩張,雙方各有所行動。


1976年10月6日,懷仁堂事變,華國鋒、葉劍英等抓捕了“四人幫”。


1977年8月12日,華國鋒在中共十壹大的政治報告中說:“粉碎‘四人幫’是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又壹個偉大勝利。”“歷時11年的我國第壹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以粉碎‘四人幫’為標誌,宣告勝利結束了。”


從1976年10 月到1980年前後,各地對文革激進分子進行了大逮捕。同時進行“揭批查”運動,數以千萬計的人受到打擊。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對“林彪反革命集團”和“四人幫”舉行了公開審判。


1980年到1986年,全國開展清查“三種人”運動。大批青年知識分子因文革罪而被打入另冊。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召開,作出了把黨的中心工作轉移到社會主義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決策,提出了對權力過分集中的國家經濟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1979年1月18日到2月22日,理論務虛會議第壹階段,對文革和文革前的政策、路線進行了深刻反思,這是黨內高層的壹次民主化運動。黨內民主運動與“西單牆”的民間民主運動相互推動,成為壹次民主浪潮。

重慶武鬥紀實

所謂”武鬥“主要是指文革初期造反派奪權後發生分裂所進行的意識形態鬥爭,很多地方的武鬥從最初的冷兵器互毆發展到真槍實彈的內戰,其原因是軍隊支持壹派或像重慶這樣的兵工廠提供了武器。

1967年6月5日,位於北碚區的西南師範學院“8·31”戰鬥縱隊與同校的“8·15”派的“春雷造反兵團”武鬥,市內“8·15”和“反到底”兩派都派人到西師增援自己的壹派。重大“8·15”支援西師武鬥後返校途中,在北碚不遠的施家梁遭“反到底”派截擊,重大“8·15”總團負責人、市“革聯會”副主任熊代富等被俘,遭到關押毒打,註射麻醉劑後押送北京“交中央文革處理”,在赴京的火車上被“8·15”派認出,到京後組織人救出。

 

在兩大派“全面內戰”期間,出現了壹些專業武鬥組織或指揮機構。重大“8·15”建立了“衛戍司令部”和專業武鬥組織301野戰隊(專事校外武鬥)、302部隊(專事校內武鬥及治安)。“反到底”派建立了北碚區的“猛虎團”,在南岸區制高點黃山上建立了“反到底黃山警備區司令部”。

 

7月1日,兩派在重慶醫學院附屬壹院武鬥,死二人,傷數十人,“反到底”派《東方欲曉》報主編於可被鋼釺刺死。“反到底”派在解放碑鬧市區,為於可等“烈士”舉行了規模空前的追悼大會,號召為於可復仇。

 

7月8日,“反到底”派“猛虎團”前往被“8·15”派控制的(北碚)紅岩機器廠營救被抓人員,兩派展開大規模武鬥,死9人,傷多人,變電所被炸毀,全廠停產。

 

7月10日,駐守在戰旗小學的重大“8·15”的武鬥隊,以自制噴火器和土炮伏擊“反到底”派武鬥隊,燒死2人,燒成輕、重傷各2人,鋼釺刺死1人,重大“8·15”武鬥隊自己燒成重傷1人。當天上午,重大“8·15”武鬥隊又在該地區突襲了過路的“反到底”派的河運學校的武鬥隊,刺傷、俘虜多人。這次武鬥中,重大“8·15”武鬥隊使用了私設的電臺聯絡。

 

7月14日,路經重慶的中央代表謝富治、王力在重慶警備區司令部接見兩派代表,要求立即停止武鬥。陪同中央代表到渝的四川省革籌組組長張國華、副組長劉結挺上午9時發布停止武鬥的六條命令。重慶國防工業系統兩派達成停止武鬥14條協議。謝富治主持了簽字儀式。兩派代表3000多人召開“團結大會”。但協議轉眼就被雙方撕毀。武鬥再次發生。 

 

7月20日至21日,兩派在大型兵工廠長江電工廠武鬥,“8·15”派攻占全廠,打開成品庫運走大批槍彈。

 

7月25日,因“反到底”派控制的重慶市工業學校位於連結沙坪垻區至市中區的公路的壹座山坡上,對來往於兩區間的“8·15”派形成威脅。“8·15”派組織多路人馬用了輕重機槍及步槍攻打工業校,占領了該校。守方死亡10人,攻方兩人死亡。“8·15”抓獲俘虜200多人押回重慶大學毒打審訊。“反到底”派的“軍工井岡山”得知“8·15”用機槍占領了工業學校,以壹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打開軍工倉庫發放槍支的決定。

重慶是中國兵器工業基地,在武鬥中,這個兵器工業基地成了取之不盡的武器彈藥庫。

 

7月27日至28日,嘉陵機器廠、建設機床廠、望江機器廠等幾家大型兵工廠兩派爭相搶奪軍兵械庫和成品車間武器彈藥,並向廠外同壹派群眾組織擴散。

 

7月30日,望江機器廠“反到底”派武鬥隊以改裝炮艇與長江電工廠“8·15”派武鬥隊對戰,長江電工廠油庫中彈,漏油5噸,傷亡各壹人。

 

7月31日,大型兵工廠空氣壓縮機廠的“8·15”派武鬥隊從廠內向鶴高路居民區發射燃燒彈,燒毀區勞動調配站、廢品收購站及民房18間。8月1日,解放軍重慶警備區司令部制止武鬥和進行救護的人員遭到槍擊,死2人,傷10人。

 

8月2日,兩派在空氣壓縮機廠武鬥,動用了坦克。廠俱樂部被燒毀。重慶大學“8·15”的301武鬥隊3人被擊斃,重傷致殘1人。“8·15”派占領全廠後,將從家中抓出並殺害的無辜群眾數人,並拖往石灰窯焚屍滅跡,途中發現有未死者補槍致死。

 

 

8月3日,兩派在建設機床廠大規模武鬥。“8·15”派占據的制高點——謝家灣的弧形建築(辦公樓)。在“反到底”派的強力攻擊下,“8·15”派被迫撤退,撤退時倒上汽油燒毀。同日,重慶軍分區交通艇被“反到底”派望江機器廠“金猴”武鬥隊的高射炮擊沉,解放軍3人遇難。

 

8月4日,“8·15”派北碚“捍紅總部”為奪回被“反到底派”搶去的裝運子彈車輛,攻打845廠並占領了全廠。在攻占中,“8·15”數人身亡。845廠內的“反到底”派和守廠的多名人員,在武鬥中身亡或被俘後遭到槍殺。

 

8月5日 ,“8·15”派進攻建設機床廠,兩派在該廠制高點清水池大規模武鬥,動用了坦克、高射機槍等武器。連續三天武鬥中死25人,傷數十人。

 

8月8日,望江機器廠“反到底”派“金猴”武鬥隊為向建設機床廠“反到底”派運送增援物資,用改裝“炮艇”三艘組成“艦隊”,沿長江溯江而上,沿途與占據東風造船廠、紅港(朝天門碼頭在文革中的名稱)、長江電工廠等地的“8·15”派武鬥隊交戰,打死24人,打傷百人,打沉船隻3艘,打壞12艘。當時稱為“八八海戰”。

 

8月11至13日,“8·15”派攻打設於解放碑西北側的交電公司大樓上的“反到底”派廣播站,從馬路對面的東方紅(原“和平”)電影院樓頂集中幾支信號槍向該樓四層(最頂層)窗口內齊射,引燃樓內易燃物起火燒毀。附近數十家民房也遭火災。

 

8月12日,兩派在嘉陵機器廠大規模武鬥,雙方死亡數十人。直接經濟損失達357萬元。“8·15”派占領全廠。

 

8月13日,“反到底”派望江機器廠的“金猴”武鬥隊,向占據着郭家沱中學的“8·15”派據點發起進攻。“8·15”派居高臨下, “金猴”武鬥隊被打死10人,傷數十人;“8·15”派也有重大傷亡(後查明,此事不是反到底派與“8·15”派衝突,而是反到底與駐厂部隊衝突)。同日,“反到底”派北碚“猛虎團二中隊”、“五中隊”在行進於二十二中學至北溫泉途中時,被河對岸“8·15”派機槍掃射死3人、重傷2人。“猛虎團”在召開“烈士追悼會”時,將俘虜北碚“8·15”派武鬥指揮唐天倫槍斃“祭靈”。

 

嘉陵江大橋將嘉陵江南面的市中區與北面的江北區連成壹體。市二輕局大樓位於南橋頭。1967年6月,“反到底”派控制了這座大樓,對“8·15”構成威脅。7月7日,“8·15”發起進攻,經過幾次拉鋸戰,市二輕局大樓被“8·15”派占領。8月14日,在反到底主要負責人李木森和江北指揮部負責人蘇靜康等指揮下,炮擊“8·15”占領的二輕大樓。炮聲斷斷續續,從夜間直到次日晨。

 

8月18日至20日,兩派在潘家坪高幹招待所至大坪壹線展開大規模武鬥,使用了榴彈炮、三七炮、高射機槍、坦克,死亡超百人,郵電器材廠壹幢宿舍被“8·15”派炸毀,僅被燒毀的潘家坪高幹招待所房屋和設備損失即達4百餘萬元。陳列於潘家坪高幹招待所供國家領導人觀賞的館藏珍品碧玉香爐等10件珍貴文物被武鬥組織搶走。為配合大坪、潘家坪地區武鬥,“8·15”派攻打九龍坡黃葛坪王家大山制高點,兩派死45人。

8月21日,中央調查組壹行30人於18時抵達重慶,下令兩派就地停火,令兩派頭頭到警備區談判。第二天,“反到底”派的“黃山警備區司令部”向南岸“8·15”派的制高點發起進攻,死22人,傷數十人,打壞房屋7幢,抄砸部隊、機關、企業、商店17個和居民34戶,搶走辦公用具、電訊器材、手錶等物資件和糧食2650餘公斤。

 

參加武鬥的年輕人大多是大中學生和青年工人。多年的階級鬥爭教育和革命英雄主義教育,使他們充滿了奉獻壹切的革命熱情,他們“為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而視死如歸。很多人在“為毛主席而戰”中,獻出了年輕的生命。

 

8月23日晨7時,中央文革小組辦事組發來經周恩來審定的制止重慶武鬥的特急電報:壹、立即停止對壹切工廠、學校、機關、商店、街道和居民點的火力進攻和射擊。立即停止對空氣壓縮機廠的進攻,並撤除包圍。二、絕對不允許對解放軍防地、巡邏哨和軍車射擊。三、雙方立即達成停火協議並保證切實執行。

 

8月23日,“反到底”派向楊家坪地區“8·15”派大舉進攻。楊家坪中心區的“8·15”派據點建設電影院被高射炮擊中起火,周圍燃成壹片火海。空氣壓縮機廠“8·15”派武鬥隊撤退前槍斃“反到底”派俘虜5人(其中孕婦1人)。

 

8月28日凌晨,“8·15”派出動大批武鬥人員,向占據通信兵技術學校的“反到底”派據點發起進攻。武鬥中,雙方動用了坦克、裝甲車、輕重機槍、高射機槍、122榴彈炮、迫擊炮、無後坐力炮等武器,用私設的電臺指揮榴彈炮射擊。雙方死傷數十人。“反到底”派被迫撤離,“8·15”派占領北碚全區,喜稱為“8·28大捷”。

 

1967年七八月間,重慶市幾乎是每天炮火連天,硝煙瀰漫,老百姓生活在恐懼之中。

 

9月5日,中共中央下達“九五命令”。9月8日至9日,重慶兩派在警備區談判停止武鬥、收繳武器,達成協議。武鬥趨於緩和,9月11日,撤到成都的“反到底”難民2000餘人乘601次列車返回重慶。

 

9月後武鬥稍有平靜。但是,12月27日,重大“8·15”將該校“反到底”派“重大井岡山”趕出學校後,單方面組建了重慶大學革命委員會。支持“8·15”派的四川省革籌組副組長、成都軍區司令員梁興初和重慶駐軍領導人韋統泰、藍亦農、白斌、唐興盛等出席表示祝賀。同壹天,與梁興初等觀點不同的四川省革籌組副組長劉結挺在自貢接見“反到底”派代表,表示支持。上層軍政高官各支壹派,近於熄滅的戰火重新燃起。

 

12月30日,“反到底”派萬餘人衝擊市“革籌組”,兩派發生武鬥,多人被打傷。

在槍炮聲中進入了新的壹年。

1968年,1月7日,“反到底”派25萬人在市體育場召開批鬥李井泉、廖誌高大會。會前“反到底”派赴會途中多處與“8·15”派衝突,會後遊行時發生槍戰,死6人。

 

1月9日,重大“8·15”武鬥人員將返校“復課鬧革命”的“反到底”派“重大井岡山公社負責人”打成重傷,已返校的“反到底”派學生再次出逃。

 

3月15日,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接見四川黨政軍領導幹部,指出重慶“8·15”和“紅衛兵成都部隊”(“紅成”)打倒劉結挺和張西挺是錯誤的。成都造反派也和重慶壹樣,分為對立的兩派,壹派是“紅衛兵成都部隊”(紅成),壹派是川大“8·26”。成都的“紅成”和重慶“8·15”反對劉結挺、張西挺,支持成都軍區司令員梁興初;成都的川大“8·26”和重慶的“反到底”支持劉結挺、張西挺,反對梁興初。周恩來說:打“劉結挺張西挺”就是為劉(少奇)鄧(小平)復辟。周恩來還傳達了毛澤東對“反到底”支持的態度,周恩來批評54軍對“反到底”的打壓作法。“反到底”派利用“3·15”指示大造聲勢;“8·15”也不示弱。武鬥又進壹步升級。3月22日、24日、25日、26日,每天都有武鬥。其中3月26日嘉陵江南橋頭的武鬥死3人,多幢建築被燒。抗日戰爭期間的“民主之家”特園化為灰燼。

 

4月7日,重慶兩派分別以嘉陵江北岸的大型國防企業長安機器廠、江陵機器廠和重慶鋼鐵三廠、第十八中學、曙光中學、江北糖果廠,嘉陵江南岸的大溪溝搬運站、第六中學、第四十壹中學(今巴蜀中學)及市中心和第二十九中學等地為據點展開槍炮戰,動用了高射機槍及多種火炮,壹些房屋被毀。同日,兩派在長安機器廠大規模武鬥,全廠停產。

 

4月27日,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再次接見四川黨政軍領導,說“反到底”打謝(成都軍區副政委謝家祥)反梁(省革籌副組長、成都軍區司令員梁興初)也是錯誤的。要54軍把腰杆挺起來。“4·27”指示實際是對“3·15”指示的糾偏。周恩來說:“重慶不能再亂了。”

 

4月28日,周恩來令四川省革籌組負責人張國華、梁興初、劉結挺、張西挺等火速到北京參加中央毛澤東思想學習班,要求重慶兩派立即停止搶武器,令兩派將搶去的武器通通交回,否則嚴辦。 

 

4月29日,周恩來再次打電話給張國華,就重慶市大規模武鬥問題作出4點強硬指示,要求對28日發生的“8·15”派搶奪351倉庫的武器和長安機器廠辦公樓起火、反到底派打死打傷消防人員必須嚴肅處理。下午張國華、劉結挺、張西挺、韋統泰、藍亦農接見北京學習班兩派代表各10人傳達上述指示,要求馬上落實。

 

6月12至13日,兩派在北碚第13中學和北碚區新華書店武鬥,死6人。“8·15”派攻占“反到底”派“猛虎團”占據的新華書店大樓,在武鬥中被擊斃的“猛虎團”頭頭王樹良等3人被暴屍街頭示眾3天。“8·15”派隨後實行戒嚴並手提衝鋒鎗挨戶搜捕“反到底”派人員。

 

6月30日至7月2日,兩派在空氣壓縮機廠大規模武鬥,動用了三七炮、四聯高射機槍、坦克、裝甲車、輕重機槍等,“8·15”派攻占全廠。

 

7月7日至9日,兩派在大坪地區大規模武鬥,“8·15”派攻占後字242部隊、煤炭設計院、重慶醫學院等單位。多處房屋被毀,物資被搶劫,傷亡多人。後字242部隊“反到底”派“紅總”負責人張龍寶在撤離途中身亡。

 

7月9日至12日,兩派在江陵機器廠大規模武鬥,壹些家屬區房屋、職工住宅被打壞,4個重要車間遭破壞,附近民房也遭到炮擊。傷亡多人。“8·15”派攻占全廠,隨後實行“戒嚴”、“清鄉”。

 

7月16日,重慶“8·15”派及鄰近幾縣同壹派的武鬥隊在成渝鐵路線隆昌石燕橋以火力攔截軍列,將五車皮援越軍火搶劫壹空。周恩來聞訊後急電四川省革委主任張國華:這是反革命的政治事件,不論哪壹派搶去的都要全部追回。

 

1968年7月底“工人毛澤東思想宣傳隊”進入學校以後,學生造反派紅衛兵就退出了政治舞臺,中學生“上山下鄉”,群眾組織已經不能支撐。在重慶陷得很深的54軍也換防到雲南。武鬥漸趨平靜。8月22日,因武鬥外逃的“反到底”派群眾首批4500餘人從成都遣返,到達重慶火車站。以後數日,每天都有數千“難民”返回重慶。

 

9月23日,重慶市革委會、警備區作出決定:嚴令壹切群眾組織、團體和個人持有武器,必須於10月15日前無條件上繳壹切武器、彈藥、運輸車輛,拆除武鬥工事、據點,解散壹切專業武鬥隊。 

 

10月15日,重慶市在人民大禮堂舉行“兩大派革命群眾組織撤銷總部,掀起斗、批、改新高潮誓師大會”,兩大派群眾組織宣告撤銷。此後,重慶主城區及附近地區兩大派群眾組織間真槍實彈的全面內戰基本平息。

 

重慶武鬥到底死了多少人?至今沒有見到壹個統計數字,不過,據《重慶公安大事記(1949-1997)》記載:1971年“6月5日,省人保工作組在《重慶市武鬥殺人案件情況的調查匯報》中記載,全市在文革中共發生22起較大的武鬥殺人事件,造反派以‘叛徒’、‘俘虜’、‘探子’等名義殺死1737人(其中五類分子14人),作案兇手878人”。這1737人不是在武鬥中死亡的,而是被抓後殺死的,即“殺俘”。重慶武鬥死亡人數應當大大超過這個數字。另資料稱:據最保守的估計,直接死亡人數在3000人以上,受傷1萬人以上。武鬥毀掉的房屋、機器設備、因武鬥而造成的交通中斷、工廠停產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無法統計。

清理階級隊伍,簡稱“清隊”或者“清階”,是文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起源於毛澤東說“黨內及群眾裏混入了壹小撮反革命分子,需要發動群眾進行清理。”各地掀起的清理階級隊伍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

清理階級隊伍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旅美華人學者丁抒研究了大量縣誌,他的結論是“除極個別的縣份外,壹般揪斗人數都超過萬人,死於清理階級隊伍的都在壹百人以上。丁抒認為,在清隊運動中總計有三千萬人被斗,五十萬人死亡。魏昂德、蘇揚據文革後1500多個縣誌取得的信息,對農村地區的運動進行分析,這份研究估計大約有3600萬人遭到迫害,被殺害的人數在75萬至150萬之間,大概有同樣多的人致殘。官方文革史承認:清理階級隊伍中,製造了數以百萬計的冤假錯案,加上他們的親屬和各種社會關聯的人全國被株連的群眾多達1 億人。

安徽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後就全力以赴地清隊,到1968年底,全省就清出各種“壞人”43萬多人。對清理出來的“壞人” “大會批態度,小會短兵相接(武鬥)”。打罵、體罰,刑訊逼供是清理階級隊伍的主要手段,使用幾十種酷刑。到1969年4月統計,“清隊”中清查出來的43萬“壞人”中,被縣以上專政機關關押的就有188,225人,這些人在關押期間被逼自殺的就有4,646人,被群眾專政人員當場活活打死的1,074人,因被打受傷而死亡的359人。1968年5至9月,霍邱縣在“清隊”中被打死、活埋、推水淹死90人,自殺445人。

據不完全統計,上海市僅市壹級的專案辦公室列為重大案件的就有965起,重大集團性案件731起,被立案審查的達169,405人,有5,449人被迫害致死。上海文化界相當於文藝六級以上的知識分子幾乎全部遭受衝擊,八成以上被立案審查。1968年9月23日,上海市革委會上報中央的《關於清理階級隊伍的報告》中說:“到目前為止,全市已經挖出叛徒、特務、死不悔改的走資派和沒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壞、右分子共142,453人,其中,過去掌握和處理的53,344人,新挖出來的89,109人。此外,還揪出現行反革命分子8893人。

江蘇的清隊壹直延續到1970年,1971年11月13日,省革委會向國家公安部匯報材料稱:在清隊中,全省共挖出各種“反革命分子”83,190多人。 在清隊中受到牽連的人遠遠超過此數。僅高郵縣1968到1969年的清隊中,就有13,326人被審查。江蘇武進縣革委會提出“刮二十四級紅色臺風”的口號,將縣壹級的的“牛鬼蛇神”108人關進棚,共揪斗14,600多人。

浙江省在清理階級隊伍中全省被關押揪斗數十萬人,被逼致死9198人。有的整個村莊被打成“反革命村”、“土匪村”。

從1968年至1969年2月,廣東全省處理各類“階級敵人”25萬3200人。至1970年3白,又挖出各種“政治集團”20,291個,批鬥重點對象63,297人。從1968年7月到10月,廣州市全市共舉辦“清理階級隊伍學習班”28,261期,近217萬人參加了“學習”。7月到11月,共揪出“階級敵人”、“有嚴重問題的人”28,738人,壹批人被迫害致死。僅廣東河源縣在“清隊”中揪出10,200名“敵人”,被害死亡26人,還製造了“雙江反革命集團”冤案,株連數萬人。

在清理階級隊伍中,廣東省革委會專門制訂了《處理港澳海外關係幹部的6條意見》,使廣大歸僑、僑屬和有港澳臺關係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視和迫害。臺山縣有4000多名幹部被迫填表表態“斷絕海外關係”,佛山地區有15,000多戶“僑改戶”,有壹半以上被戴上了地主、富農帽子,很多被抄家、凍結存款。

廣西南寧地區1968年在全地區普遍地開展“大揭發、大批判、大鬥爭”,向所謂“壹小撮階級敵人括起十二級臺風”,78,746人被揪斗,17,372被迫害致死。

陝西省主管清隊的官員認為:“1949年陝西解放後,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共陝西省委執行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招降納判,網羅了壹撮叛徒、特務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民主革命不徹底,和平土改,鎮反不力,又包庇了壹批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解放前陝西地下黨嚴重不純,是黑黨、假黨;······” 陝西還有“彭德懷死黨”、“習仲勛反黨集團”等。根據這個基調,全省先後被揪斗、審查關“牛棚”者就有40多萬人,被整幹部62,000多人,補劃地主、富農5萬多戶。壹批人含冤致死。

甘肅省在清隊中被關押的幹部群眾達30多萬人。僅甘肅定邊縣刑訊逼供,清理出“階級敵人”3091人,查出“反動組織”15個。

據山東省革委政治部清隊辦公室統計,山東省清理出113,605人。其中,叛徒23,596人;特務9,131人;死不改悔走資派5,609人;沒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壞、右分子58,985人;現行反革命分子7,238人;其他9,046人。這些絕大多數是冤假錯案。

截止1969年10月30日,石家莊地區挖出所謂“叛徒”、“特務”、“走資派”、現行反革命分子和有“嚴重政治歷史問題”的人104,643人,其中按“敵我矛盾”實行專政的24,252人。

1968年12月16日,黑龍江省革委會批轉的人民保衛部的《關於清理階級隊伍的報告》中說:據11月底統計,全省清查出各類階級敵人和嫌疑分子達10萬多人,其中,4,100多人非正常死亡。挖出了壹批“特務集團”、“反革命組織”、“叛徒集團”、“特務據點”等。

吉林省從1968年4月開始全面清隊,到9月末,共挖出“階級敵人”90,090人,挖出各種反革命特務集團560個,集團成員12,464人。長春地區從1968年5月至12月,在“清隊”期間,無辜受害者數千人,因清隊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訊後致死184人,自殺1745人。

遼寧省在清理階級隊伍中在搞“五群”:群眾專政、群眾偵察、群眾審理、群眾判決、群眾管制,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據毛遠新後來交待:從1968年到1989年初,全省非正常死亡人數兩萬多人。

農業官員

作者 申有連 寫於 二零一八年

當代中國的權貴資產階級大約占全國人口的1%左右,但卻攫取了整個國民收入90%以上的財富。這些紅色富豪是如何斂財暴富的呢?他們中有的為什麼成了老虎或蒼蠅呢?

 

人們通常認為他們是通過暗中以權謀私,非法貪汙斂聚的財富。其實不然。他們都是“光明正大”地公開通過合法合規的方法暴富的。而且在中國,法不上黨,刑不上書記。“非法”這個詞在基層黨委書記這個級別就基本沒有多大意義了。至於老虎和蒼蠅,只不過是被踢出紅色俱樂部的倒霉鬼而已。

 

粗看壹看:土地政策、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糧食平、議價格雙軌制、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收入分配雙軌制、教育產業化、醫療產業化……等等等等。不但紅二代,紅三代,官二代,官三代藉此扶搖直上,權、財雙收,各級官員、黨委書記和各個權利部門也各顯神通,個個賺得盆滿缽滿。壹夜暴富不是傳說,就看他們心底還剩下幾分人性良知。然而,“改革”浪潮是欲望放縱的浪潮,人性良知早已經被黨性原則殺得片甲不留。這壹切,恰都是在“法律”的保護下,在政策的助力下實現的,他們並不是違反了什麼法、規,他們只是喪失了人性。

 

以糧食平、議價格雙軌制為例,我原在的貴陽市雲岩糧食供應公司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施行平議價雙軌制,居民糧食定量被大幅削減,議價市場的糧食供應漸漸充足,且質優但價高。對收入較好的居民,他們逐步放棄了購糧本上的定量,只在議價市場購買糧食。這部分人約占平價供應戶的壹半左右。按理,這部分居民主動放棄的計劃供應平價糧食應該返回國家糧庫,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但是,雲岩糧食供應公司黨委第壹副書記王華貴卻全部將之從國庫提出,送到糧食議價市場賣出。僅此壹項,他們壹伙每月就有幾百萬元的黑心暴利。這筆錢除了上交承包費和改善職工福利,剩下的數額仍然非常可觀。加上用議價購進的劣質米置換從國家糧庫調出的優質平價米賺取的黑心錢,其利可以令人癲狂。資本家的300%利潤效果也不能與之比肩。

 

按照當時相關法律法規的字面理解,這應該是貪汙無疑了。但是不,平、議價格雙軌制政策下的貪汙空間沒有限度,由此形成的利益網會竭盡其利。這壹切,都是以違法的形式卻是以符合貪汙規則的方式實施的,其實質就是貪汙的合法化。因為它雖然在現象上觸犯了法律,但實質上卻不受法律追究。這是壹種官至壹定級別後就會產生的 “合法貪汙”權力效應,級別越高,這種效應就越強越大,以至於能大過天。叫“無法無天”。

 

對自己放棄平價定量糧的居民,王華貴的貪汙對他們沒有什麼傷害。但貪慾是沒有止境的,他們根本不在意貪汙會傷害到誰,只在意貪汙的經濟成果。王華貴的摯佳由歟煜蛄四切┲荒芤攬科郊哿肝牡褪杖刖用瘛�

 

糧食價格雙軌制的推行,本身就是因為有這部分低收入人群,這點定量糧食,對他們就是救命糧。王華貴雖然只是壹個基層糧食公司黨委第壹副書記兼第壹副經理,但他仗着上層有靠山,竟然黑心到拉來幾十萬斤霉變到發綠成塊的大米,強行分配到各個平價糧店,規定這些糧店必須先賣完霉變米才能賣好米。這明顯就是為了阻止那些只能依靠定量供應的平價糧為生的窮苦百姓到糧店來買他們的救濟糧。這跟搶劫有什麼區別?我當時是那樣“膽大包天”(黨官語),竟然把這些苦命人叫進糧店,把好米賣給他們,而無視那些連牲口都不能吃的霉變米把門的殘酷性,以致付出了巨大代價。但代價再大也值。

 

王華貴這樣做的時候,當時貴州電視臺正在播放臺灣電視連續劇《包青天》,其中《紫錦錘》這壹集中的大、小兩個王子貪汙救濟糧使用的手法,也不及這位黨委書記的手法黑。但兩個王子很快就被包龍圖送上了斷頭臺,證明那時認定貪汙救濟糧是違法也是違規的。而這位公司黨委第壹副書記卻很快升任了國家糧食儲備庫主任兼黨委書記。這證明他貪汙救濟糧不但合法、合規,而且有功。

 

貪官的貪慾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貪汙制度培養的。“糧食價格雙軌制政策”如果單獨來看,並沒有多大不是。但它如果和權力合併在壹起,那就是魔鬼的天堂。

我當時是這個公司業務科的職工,這些交易我全看在眼裏。看來民運人士天然就是貪官汙吏的對頭。在政治上敢於對專治者剝奪公民基本權利的霸行提出異議,在現實中,對貪官汙吏的具體行徑更勇於抗拒。我公開抵制過這些做法,也多次公開和不公開的舉報過。我這樣做對自己是不利的,因為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但社會正義必須有人堅守,否則我們這個民族就不會有希望。

 

壹次,我在經手壹筆16萬斤平價大米轉議價的業務中,乘貴陽市糧食局長盧伯民在場,將這筆違法業務的8份6聯調撥單直接呈交給糧食局長,指給他看正在卸貨進議價倉庫,有國家糧庫專用6聯調撥單證明是平價糧的大米。這是實實在在的現場人贓俱獲。在犯罪證據的分類中,這應該是最硬的證據。糧食局長當時顯得很正派。他說他壹定要嚴肅處理,要堅決杜絕。還說他會保護舉報人,就把這些平價糧食調撥單作為證據要了去。

 

但過後證明,他說的全是假話。他向我要去的證據第二天就由糧食局紀委書記交給了被舉報人。在這個貪腐利益鏈中,級別越高,利益會越豐!當然,我很快就被調離崗位,以免妨礙他們貪汙。

 

在這個體制下,貪汙是規則,反貪只是清理門戶。被清出的有兩類人,壹是觸犯了威權的,二是那些堅守人性良知底線,不願深度同流合汙的。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守者在這種環境中堅守正義,是必須的,但卻沒有多大作用。只有根除合法貪汙制度存在和產生的根源,將公權力和利益隔離,打破貪汙規則,才能杜絕貪汙,還人間清平。

 

試想,劉誌軍、谷俊山等等能不能在壹次兩次 “偷偷摸摸” 中貪汙如此巨額財富?薄熙來、周永康等等會不會長時間在“暗中”為自己和家人謀取巨額資產?他們其實都是在這個貪汙規則中公開所為。不要說這些大老虎,就是蒼蠅級別的王華貴,沒有貪汙規則的保護,他能壹路貪下去無人能阻?這是壹個公權力傲慢橫行,法律在權力下發抖的社會。

 

我在舉報中就深有感觸,有的接待人對我說,上面有要求,要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有的說,水至清則無魚,叫我不要太認真。有的就在證據上兜圈子,反復要我拿證據,完全無視已經把證據交給了他們。而本身舉報只是提供線索,但他們要去了證據還向我又要證據。如此堅如磐石的趙家規則,任妳有多少證據,也無濟於事。

 

這些事實證明,鼓勵舉報貪汙只是忽悠百姓的,妳真要去舉報,就是在壞他們的規矩,他們豈能容妳。這就是“合法貪汙”的既成規則,它才是腐敗的根源。抓幾個貪官不能說沒有意義,大不了用新來的餓官填補被抓走的飽官。貪汙規則不破,權力和利益不分隔,貪腐只會“蒸蒸日上”,永無止境。

農業經濟

作者 中國勞工論壇 寫於 二零一二年

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府所推行的資本主義城市化和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正使億萬底層農民飽受壓榨,農村社會日益破敗,小農濟岌岌可危,大量青壯勞動力外流,農民作為壹個階層正在逐步消亡。

此前的毛澤東時代嚴格執行的戶籍制度原本是專制僵化的官僚計劃經濟用來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的“鎖鏈”但在以工農剪刀差盤剝農民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時,也以土地和集體化經濟提供相應的生存保障。

隨着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對勞動力的渴求和城市化的發展,這壹束縛農民的鎖鏈本身也日益成為阻礙市場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市場(其實質就是資本)對於勞動力與利潤的需求,不停地撬動了這壹對億萬農民的束縛。遍佈中國的2到3億農民工在經濟屬性上已經越來越成為自由的“工資奴隸”,但是在法律上卻仍然受到城鄉兩元戶籍制度的限制。

因此,不僅是資產階級民主派越來越呼籲要徹底取消戶口制度,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和建立完全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即使官僚專制當局為維持現行的經濟發展模式,也開始推行“逐步有計劃地”農轉非(農民的農村戶口轉換成非農村戶口)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官僚們希望以此實現生產力兩大要素勞動力與土地“可控制的”的商品化和市場化,也就是資本主義化。

地票

“地票”就是當局這壹政策的產物。目前在重慶和四川成都等地,地方政府將農村宅基地(農民用來建房的土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農村公益事業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過複墾,從而可以增加出虛擬的城鎮建設用地指標(俗稱“地票”)。在中國的農村,土地並不是國有的,而是集體擁有的,迄今名義上作為集體構成的每鄉每村的農民從整體上擁有當地土地的產權,而個體的農民則擁有有固定期限的某壹塊田地的使用權。

由於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需要,且缺乏有計劃的控制,各地官僚政府為追逐利潤將大量農村耕地無序開發和佔用成為城市建設用地。而中共當局出於糧食安全和維護統治的整體考慮,設定了18億畝耕地紅線,要求新增的城鎮用地要和新增的耕地掛鈎,這項制度設計被稱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基層政府通過將新農村建設和農民集中居住等方式(“農民上樓”)而節省出宅基地,以產生這些建設用地指標(“地票”),企業只有通過在專門的交易所購買這些“地票”,使自己的工業建設和商業住房開發納入當地政府新增建設用地計畫中,以在城市周邊增加相同數量的城鎮建設用地。
中國實施“地票”制度的只有西南重慶和成都兩座城市,但據說其遠期計畫是逐步推廣全國。根據《香港商報》報導,自2008年12月4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掛牌成立並在當日交易中國第壹張“地票”以來,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已累計組織成交地票價值壹百多億元(人民幣,以下同)。成都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在2010年12月17日成交均價每畝72.5萬元,最高價92萬元,最低價46.5萬元。之後被國土部叫停,但由於市場需求和地方政府對於出賣土地收入的渴望,於2011年5月9日重新開始拍賣地票。雖然相關檔聲稱,“地票”交 易制度能夠實現城鄉級差地租的價值化,成為城市反哺農村的資金來源;地票收益除繳納少量稅費外,絕大部分歸農民家庭所有,即使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土 地收益,也主要用於當地農民社會保障和新農村建設等。但在實踐中,交易額中的壹小部分而已。而其餘大部分收益除了用於複墾的工程費用之外,全部用於補充縣 級政府和鄉鎮的財政,也就是地方官僚政府的基礎建設和各種開支。
壹畝宅基地(666.7平方米)的“地票”在交易所能拍賣十幾萬元,但多數農民從中卻只能得少部分補償。壹些區縣根據土地所在位置和土地上房屋的結構與新舊程度,每平方米的宅基地補償壹般只有區區數十元(請見下表)。

(以西南某縣檔,賠償按照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而據筆者瞭解該縣的補償水準在當地並不算是很低的標準)

簡易結構(簡易柵房)
每平方米40元
土木結構
每平方米70元
磚結構(瓦蓋)
每平方米90元
磚結構(預製蓋)
每平方米120元
如果是666平米(壹畝地)的土木結構的房屋(事實上普通農民很少能修造達到600平方米的住房),壹戶農民也只能得到4.2萬元的賠償,這就意味着農民得到補償無法和地票收益成正比。根據該縣檔顯示其地票出售後,扣除給農民的補償,所得收益分配為縣財政75%,鄉(鎮)20%,縣國土房管局5%。由於地方政府的各種基礎設施工程又往往是官員獲取灰色和非法收入的重要來源,而這種複耕建設又是體現政績的良好手段。所以,眾多基層官員對這種工程項目往往樂此不疲。為了更多新增耕地以彌補城鎮建設用地,地方政府還通過“新農村建設”建造所謂集中化的農民新居(“農民上樓”),以大量減少農民住房的土地佔用。由於這些農民遠離本來承包的土地被集中到新建居住中心,使農民下地幹活不方便,也為土地流轉提供了新的推力。
與之相應,政府推出的另壹措施是“農轉非”。通過將眾多農民戶口轉成城市戶口,他們中的很大壹部分會退出原來掌握的宅基地。根據《中國經營報》報導,“重慶市農委的計算表明,重慶壹個農村人口轉化為城鎮人口並退出宅基地,可節約建設用地170平方米,如果以後重慶有1000萬農民轉戶進城,就可複墾增加耕地250多萬畝。這意味着,如果複墾耕地上市將形成250萬畝地票。”

然而用所謂“增減掛鈎”的方法真的守住了“18億畝耕地紅線”了?根據媒體的報導,各地地方在耕地面積和庫存存糧方面都存在虛報的現象。至於複墾出的土地是否能生產糧食,糧食產量是否真如官方所稱的年年增產,則並不為官僚們真正在意,而成為了又壹個統計上的數字遊戲。

大量土地閒置、城市擴張不斷、由於缺乏農村基礎水利建設投入和短視逐利,如今中國很多省份幾乎年年都能遇到的“百年不遇的自然災害”;近幾年來糧食進口逐年大幅增加就已經證明糧食產量已經無法滿足國內需求,當局現行制定的耕地保護和農業政策已經不能實現其目標。

資本家和官僚集團為追逐利潤而進行的房地產開發和工業擴張是絕不會因為各種表面惠民的政策而停步。而“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本身也成為了官僚和地產投機商追逐利益的手段。

土地私有化

雖然中共當局並沒有將明確的土地產權私有化作為法律或者政策大力推廣,然而當局所推行的重商和新自由主義政策造成事實上的土地私有化。

土地流轉是壹種比較普遍的變相的私有化方式。幾十個農民的大量土地壹起租給所謂的“種糧大戶”或者幾個富農跟中共的村級官員作為股東組成官方性質合作社。“大戶”同時能夠享受政府給予的農業補貼。而很多小農由於種植小塊地沒有多少收益反而有可能賠錢。由於大量農村青壯勞動人成為農民工外出打工,而很多土地事實上閒置,因此很多外出打工和從事其他產業的農民也希望把土地流轉(租給)“大戶”。大戶依賴資本和現代化耕作,加之僱傭少數本地農民以管理農田。租期通常為十年到三十年不等。

很多大戶往往就是本地村委會成員、村主任、村支書,或者與鄉鎮官員有密切聯繫。另外也有很多在外地賺了錢的資本家回到原來的村子競選上村主任,甚至在鄉鎮擔任黨政職務,把持政權,新富階層和官僚勾結的情況屢見不鮮。

另壹種增加農民的“資產”的 方式是大規模引入金融資本。現在在壹些省份進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讓農民可以更容易將土地流轉到其他人手中或者抵押給銀行。同時在全國範圍給 農民宅基地上的住房頒發房產證。之前根據法律解釋由於農民的房屋是附屬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為集體所有不能抵押,因而農民的住房無法抵押。如今農民能將 房屋和土地抵押給銀行,使金融資本可以進壹步進入農村土地市場。

同時在東南沿海的壹些靠近大中城市的鄉村自1990年代中期到21世紀初,當地官員通過把集體土地出租給資本家建設工廠或建立開發區然後收取租金,每年可以得到可觀的分紅。其中部分的村子的官員可以得到大量的分紅或者租金。然而2004年開始中央政府“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國 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後,直接把農業用地租給資本家建工廠的現象基本消失,但原先已經把農業用地租給資本家的官員仍然可以繼續維持這種租賃關係,並繼續得到分紅。而由於投資的資本家在當地建立工廠帶動周邊其他產業,部份村級官員通過把農村附近的房屋租給外來打工的農民工和相關服務行業的方式每年也可以賺到不少錢因此成為了壹批不需要工作依靠土地的食利者。當然就全國範圍而言,這些人絕對數量很少,其在農村人口的整體比例中也是少數。

但是,由於貧富差別、戶籍不同、政府歧視性政策和地方官僚的利用,造成這些富裕的本地食利者與外來打工的農民工之間的產生各種隔閡與矛盾,並在社會衝突尖銳的情況下,很容易轉化成為地域主義衝突,並在各種群體性事件中有所反映。如在中國常常發生的群體性騷亂事件中,這種由於階級差別和利益差別產生的矛盾都被表現為地域衝突而擴大與畸形。

小農的消亡

經過30多年以東南沿海出口依賴經濟模式的發展,中國出現了2到3億在戶籍上仍然是農民,但主要通過在城市打工而維生的農民工,他們也成為中國工人階級中飽受剝削和最為主要的部分。在資本主義復辟的浪潮中,由於當局所推行的上述土地流轉和農轉非(農村戶口轉成非農村戶口)政策。當農民贏得“被剝削的自由”的同時,也將喪失原本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間接擁有土地所有權)可能提供的保障;成為純粹的無產階級。這在實質上不過是從原本“專制的國家佃農”變成了“資本的工資奴隸”。

為此自然也引起了廣大農民的抵制與反抗,根據中國社科院的壹份調查顯示,八成農民工不願意放棄農村土地而轉成城市戶口。貴陽公安局發現98.7%的農村居民不願轉戶口。(這也在側面反映即使中國社會福利保障體系的衰弱,對農民毫無吸引力。)各地專制政府蠻橫而欺詐地徵收農村土地過程導致農民反抗不斷,在群體性事件佔據三成多的比例。

由於工業化造成的農業和工業產品之間巨大的剪刀差,使農民從事農業和進城務工之間存在巨大收入差別。平均壹戶農民每年通過耕作在他們的土地上壹般只能得到幾千元的收益,這還是風調雨順的好年景,如碰上大的自然災害可能顆粒無收。根據國家統計局,2010年農村居民平均年收入僅為5,919元。而所謂的農村居民中還包括了大量在外打工而戶口在農村的人。因而真正只靠種地為生的農民家庭的年收入只可能低於此水準。

如在城市裡打工,收入比在農村多幾倍。例如在東南沿海打工的農民工工資(包含加班費)很多超過兩千。巨大的收入差異導致很多勞動力從農村來到城市。甚至在農村基本看不到年輕人,特別是青年或者中年男性,農村裡只能看到老人、兒童、婦女。而很多留在農村的家庭成員更多地依靠在外打工的家人的收入而不是依靠他們的土地。許多農村的土地荒廢了,特別是那些遠離鄉鎮中心偏遠的或者 尤其是那些貧困地區的土地。這也造成大量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他們通常由祖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員代為撫養,因此很多留守兒童都存在心理和教育的瑕疵。

壹方面,大量80後和90後農民進城打工,其中很多是“第二代農民工”,他們無法像他們的父輩壹樣靠土地為生,很多是離開校門就直接進入廠門,在原籍老家根本沒有種過地,既不會種地也不會願意回去種地;而另壹些是“農民工第二代”,他們隨着作為“第壹代農民工”的父母長期成長在城市,有些甚至出生在城市,戶口本上的原籍對他們來說只是遙遠而陌生的他鄉,與他們沒有什麽直接關係,也不可能返回去從事農業。新工人群體越來越脫去農民的特徵,成為工人階級的壹部分。另壹方面,土地大量集中到大戶或者外來投資者(農業資本家)手中,大量農民失去土地的使用權。由於這些農民得到租金很少,遠不夠維持生活,他們只有成為真正的無產階級,通過進入城市地區打工,或者在本地打工維持生計。
由於資本主義工業化進程,農民階層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是壹個逐漸消亡的階層。大部分小農將轉變成純粹的無產階級,而少部分成為資產階級。

中國的農民應該堅決反對中共內部改革派所鼓吹的在壹黨專政的基礎上實行土地私有化,這只會導致土地集中到少數資本家、金融資本和大公司人手中。這會進壹步加速貧富兩極分化,絕大多數農民會成為赤貧的無產階級而成為資本家的工資奴隸,將今天仍然在法律上“非法的”官僚和資本家非法徵地與圈地合法化,從而推動資本主義復辟的進壹步發展。

當然了,也不應該支持中共內部的保守派主張的回到專制官僚控制的以戶籍制度捆綁的人民公社,農民失去自由而被束縛在土地上絕不是社會主義。

中國民主化之後應該在土地農民所有的基礎上,建立由廣大自耕農組織的完全民主和獨立的農村自治委員會。廢除戶籍制度和強迫性的計劃生育政策,廣大農民需要發動民主運動,並將之與工人運動相聯繫以捍衛他們的權利。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重建農業集體化生產。要實現大規模、可持續發展,環保的農業生產只有通過組建自願和民主的合作社才能實現,而這需要由真正的民主政府和國家資源的支持。國家應該承擔農村基本設施的建設並向農民提供免息和低息貸款。

農業用地掠奪

作者 於代松 劉俊 

近年來,為了應付建設項目用地指標的短缺,西部省份壹些地區熱衷於異地耕地置換。異地耕地置換本來是個別地區處理土地問題的應變之舉,近年來卻為越來越多的地方彷效,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壹些地方的異地耕地置換操作很不規範,還出現了藉機變相亂占耕地的現象,若不能遏制這種勢頭,必將帶來較大危害。本文以四川省的相關資料為依據,就這壹現象的原因及後果加以分析。 

壹、 異地耕地置換產生的背景  

    象全國其它地方壹樣,四川省許多地方的城市建設不斷擴張,需要大量占用土地。但是,不少市縣政府受制於“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這壹政策的限制,在本地又無法找到可開發、補充耕地資源的後備土地(指未利用土地),於是便請求省土地管理部門加以通融,讓土地短缺地區的市縣與土地相對充裕、經濟相對落後的市縣協商,由後者將生荒地稍加整理,作為補充耕地(指標),而前者提供必要的補貼,從而既維持省壹級範圍內的耕地占補平衡,又讓土地短缺的市縣更多地合法占用土地(耕地)。有人認為,異地耕地置換既符合國家“占補平衡”的政策,還能置換出建設用地指標,是壹舉兩得的好辦法。 

    各市縣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區之間對土地需求,特別是工商業及市政建設的土地需求的極大差異。中國經濟增長的GDP崇拜和地方官員政績評價的唯經濟增長範式,進壹步催生了各地方政府(官員)對招商引資的狂熱迷戀與相互比拼。四川省連續幾任壹把手都提出“工業強省”發展戰略,成都、德陽、綿陽則成為工商業發展的主要區域。類似的相對發達地區(特別是大城市經濟輻射區)在地理位置、配套設施、產業條件、市場潛力等方面具有優勢,能夠聚集項目、資金、人才並拉動消費,於是大量的工商投資項目、特別是大型投資項目紛紛選擇入駐那些相對發達地區。加之經濟發展的“馬太效應”和國家經濟政策上對強勢地區的扶持,其經濟發展勢頭強勁,對土地的依賴和需求被不斷放大。同時,這些地區的土地價格和房地產價格飛速攀升,反過來又刺激了對土地的強大而持續的需求。比如,2007年四川省郫縣縣城所在地郫筒鎮的商業用地價格已上升到平均每畝400萬元左右,同期成都市繞城路內商業用地的價格平均每畝更高達500萬元以上。[1] 

    近年來伴隨經濟的快速發展,地方政府特別是相對發達地區政府的“錢袋子”(地方可支配財政收入)越來越依賴土地,“土地財政”早已成了壹些地區的主要運行模式。因此,儘量獲得更多的土地徵用指標、最大限度地把本地的土地轉變為工商業和建設用地,從而獲取儘可能多的土地轉讓收益,成了發達地區的主要政策目標之壹。然而,這些地區的土地本來就使用得較充分、徹底,後備土地資源極為有限,所以可開發土地十分稀缺。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這些地方的政府便想方設法去打通土地瓶頸、突破土地政策的限制。而經濟上相對落後的地區則有較寬裕的土地資源,當地歲入短拙,財政的轉移收入僅能應付政府的日常基本開支,於是這些地方的政府便把“出賣”耕地指標當作簡單便利的生財之道。只要把生荒之地草草整理壹下,作為耕地(供給)指標賣給其他地區,耕地置換收入就唾手可得,何樂而不為呢?因此,耕地置換的不菲收入誘使經濟落後地區的地方政府熱衷於此類交易。 

    由於經濟發達地區對耕地(指標)的需求強勁,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則有供給耕地(指標)的巨大衝動,只要上級政府在政策上提供方便,異地耕地置換這樣的交易便活躍起來,並且堂而皇之地走向前臺,成為壹項“政策發明”。何況,“工業強省”發展戰略這樣的號召,為經濟相對發達地區解決土地問題提供了全省各相關地區、部門默契地參與配合的理由。土地主管部門壹方面出於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大義”,另壹方面很難拒絕耕地(指標)需方和供方完成異地耕地置換的強烈願望驅使下的有力遊說,何況,支持這種交易活動帶來的部門收益也不小,結果就為耕地置換大開方便之門。近年來攀枝花和成都之間的耕地置換就不斷發生。 

    本來異地耕地置換有壹個最大的障礙,即“保持耕地動態平衡”、確保18.3億畝耕地保障線的國家土地政策。但該政策只是泛泛地提出了耕地控制的數量目標,並沒有區位、質量、使用效率方面的指標要求,這就給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從事異地耕地置換以操作空間。對這些慣於“玩弄”上級政策的官員來說,實現“耕地總量平衡”還不簡單?鄉內不平衡就縣內平衡,縣內不平衡就市內平衡,市內不平衡就省內平衡,實在不行就全國平衡!異地耕地置換這種堂而皇之的突破國家土地政策的偷梁換柱之舉,竟然成了地方經濟發展的壹項“成功經驗”而得到推廣。 

二、 異地耕地置換的現狀與趨勢 

    異地耕地置換背後蘊藏着如此巨大的經濟利益,短期內對參與各方好處明顯,於是就沒有人再從長遠考慮、關心耕地面積的實質性減少會產生何種負面影響,異地耕地置換因而在各地追捧中愈演愈烈。以前,異地耕地置換是個別地區為滿足特殊項目而發生的偶然現象,涉及耕地的數量、規模也有限,往往以幾十、幾百畝的置換為主,超過上千畝的案例並不多。但近年來,異地耕地置換成了各地特別是相對發達地區大城市周邊地帶的普遍現象,成百上千甚至上萬畝耕地均通過異地指標補充而成片被改成建設用地。以成都市為例,繞城路內外幾十平方公裏的原有耕地中,有相當部分都通過異地耕地置換而被徵用。四川省的可耕地面積原有6,661萬畝[2],過去5年中平均每年有大約32萬畝到35萬畝被異地耕地置換,5年合計達160萬畝至175萬畝,占全省可耕地面積的2.7%左右[3]。從整個西部地區的初步調研數據來看,在過去5年中,大約有1,500萬畝耕地通過異地耕地置換而變成了建設用地。更需要警惕的是,全國的異地耕地置換風潮正大規模向西部轉移,若不及時採取措施,將危及到西部地區的耕地整體規劃。 

    前幾年異地耕地置換主要發生在同壹個縣的不同鄉鎮之間,近年來已升級為市域內、省域內的耕地置換,個別重點項目甚至通過全國不同省區的異地耕地置換來解決建設用地。於是,異地耕地置換的空間不斷擴大,距離不斷延伸。近20年來,中國的耕地數量呈現不斷減少態勢。1986年至1995年間,僅建設占地便使耕地減少1.45億畝,相當於韓國耕地總量的4倍。1996年到2006年間又淨減少1.23億畝,平均每年淨減少1,230萬畝。儘管中央政府制訂了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例如凍結審批、嚴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等,但耕地保有規劃屢被打破。以1996年為基期的“第二輪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曾確定,2000年的耕地保有量為19.4億畝,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要控制在19.2億畝。事實上,2000年全國的耕地保有量就已下降到19.2365億畝,比總體規劃確定的“底線”還少1,635萬畝;到2005年,全國耕地只剩下18.31億畝;2006年又進壹步下降到18.27億畝,直逼18億畝耕地保有量這壹紅線[4]。 

    以往,異地耕地置換主要由企業操作,地方政府(耕地指標的引進、輸出方)配合,土地主管部門睜隻眼、閉隻眼勉強通融。近年來,因發達地區的土地越來越緊張,而異地耕地置換產生的利益越來越大,企業活動(力)加強,監管者的默許成了日常狀態,地方政府更是強勢出擊,土地主管部門有效配合甚至主動介入(設專門辦理機構),由此導致普遍、大規模、經常性的異地耕地置換。壹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市、縣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出政績,乾脆將異地耕地置換作為重要的政策選擇。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指出,2006年全國發現的土地違法行為及立案查處的土地違法案件,無論是案件數量,還是涉及的面積,都較2005年有大幅度上升。[5] 

三、大規模異地耕地置換的危害  

    從整個國家的長遠利益來看,這種異地耕地大規模置換帶來的負面效益非常嚴重。首先,損害耕地質量、危及耕地安全。據國土資源部最新公布的2006年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8.27億畝,比上年末縮減了460.2萬畝,人均耕地減至1.39畝。[6]而按照國務院1996年制定的“第二輪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到2020年中國的可耕地不能低於18億畝。大規模的異地耕地置換顯然使上述目標受到巨大挑戰。 

    毫無疑問,相對發達地區以異地耕地置換為名被占用的耕地,通常都是優質、高產、高效利用的耕地,在地形地貌、區域位置、配套設施、利用效益等方面也遠遠優於異地開發中整理出來的補充耕地。前者對農業生產的價值絕非後者可比。出讓耕地(指標)地區相對偏僻落後,住民稀少且青壯年外流,原有耕地的耕種質量本來就差,產出也比較低[7],現在為了完成置換任務而開發、整理出來的新耕地,其質量比原有耕地更為低下,當地農戶可能(也只能)在些許利益的驅使下作完成任務式的應付型耕種,甚至成片撂荒。筆者近年在攀枝花調研時,就發現了較為普遍的新開發耕地低效使用及撂荒現象。如此則通過異地耕地置換而保持全省“耕地占補平衡”實際上更像是壹種自欺欺人的數字遊戲。 

    提供耕地(指標)的地區多屬於落後山區,可開發、整理為新耕地的土地資源極為有限。但那些地方的政府在利益的誘惑、驅使下,卻大面積地開發坡地、草地和生態脆弱的未利用土地,這必然危及土地生態[8]。以攀枝花為例,大面積海拔較高的山地(坡、臺地)原來尚有表層植物復蓋或土壤相對板結而起壹定的水土保護作用,雨水沖刷後的泥土流失量有限;壹旦被開發或轉化為耕地後,表層鬆動且經常翻動,留下了水土流失的隱患。加之攀枝花屬於乾旱河谷地區,降水高度集中,原來荒草復蓋的土壤開發為耕地後,如果沒有高質量的水土保持配套工程,很容易引發嚴重的水土流失。 

    但是,異地耕地置換者所關心的只是在不發達地區整理出來的補充耕地之數量,以及發達地區耕地改用指標的獲得,以敷衍中央土地主管部門。至於耕地的質量、產出潛力、利用能力、生態保護等,完全不在其考慮範圍之內。顯然,異地耕地置換在整體上會導致耕地質量的不斷下降,同時令耕地最低保障線(國務院確定為18.27億畝)成為假達標的數字遊戲。[9] 

    確實,異地耕地置換讓相對發達地區突破了土地利用規劃的限制,欠發達地區在短期內也獲得壹些資金補貼,但卻強化了區域競爭的“馬太效應”:在強化發達區域經濟發展條件的同時,也形成了經濟上的“虹吸效應”,攔截了本來可能適合落後地區投資建設的產業項目、資金、消費(市場)、人才,從而延緩了落後地區改善基礎條件、發展環境的步伐[10]。欠發達地區因為大面積地為發達地區提供耕地(指標),不僅犧牲了自己未來工商業發展及城市建設的空間,還會因土地過度開發、生態破壞等問題而妨礙未來的發展。 

    由於異地耕地置換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間,參與其中的企業、“購買”及“出賣”耕地(指標)的地方政府、上級土地主管部門都極力推動這種交易。以四川省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耕地置換為例,成都市要獲得耕地(指標),需要上級土地部門支持,攀枝花市爭取耕地開發出讓指標,也需要上級土地部門放行。而要大規模、跨區域、多次性的促成耕地置換,更需要繞開相關的法規、政策限制。這時,相關機構特別是土地主管部門可能被動或主動地捲入利益分享,利用自身的權力、地位,去配合完成壹些“合法”的耕地置換交易。從官場慣例看,這種異地耕地置換將產生大量的尋租機會。 

    異地耕地置換從個別地區應對土地短缺的權宜之舉,演變為壹種普遍採用的“新政策”,必將引發有關耕地底線(數量與質量兼顧)不保、糧食安全、土地生態、土地管理腐敗等嚴重問題。從可持續發展和區域均衡發展這壹基點出發考慮問題,中央政府應當對異地耕地置換(背後是大規模占用優質耕地)現象實行嚴格的限制與監督,避免異地耕地置換這壹自欺欺人的數字遊戲引發更嚴重的問題。由於土地監管部門已經參與了異地土地置換的利益分配,可以考慮讓民間組織、公共媒體、地區住民等各種力量有效參與監管,形成立體、交叉的監管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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