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第一部分 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
2021年1月的一个雾霾天,陕西咸阳的一群罢工出租车司机把车首尾相接停在路边,展开一面红色的横幅,要求政府整顿营运市场,表示“坚决捍卫产权”。这只是司机们两年多以来,数次抗争的一个瞬间,他们希望结束与当地运输公司的“霸王条款”,拿到自己这辆出租车的经营管理权。无独有偶,同一天在山东德州,工人静坐示威,抗议一家国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一名工人在社交平台上发问:“拖欠农民工工资没人管吗?”
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数据库自2011年运行以来,到2021年的这十年间,共收录了14000多起事件。在咸阳和德州同日发生的这两起抗议活动,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发生在各地大大小小的工人集体行动,已经成为近二三十年中国社会的常态。这些事件不断提醒人们,尽管中国政府不断出台政策来提振经济和改善劳资关系,但工人却仍然在最基本的权利保障问题上挣扎。
在一系列有关人权的白皮书中,中国将经济发展和随之而来的“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作为“人权全面改善”的证明。这些文件提到劳动者权利方面时无不强调,“中国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但中国劳工通讯“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上记录的集体抗议行动又呈现了现实的另一面,即尽管中国已经实现了经济增长和现代化,尽管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在条文上声称保障工人的基本权利,但企业管理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却总是有恃无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探讨了四个具体行业的劳资纠纷案例,透过这些案例我们看到阻碍劳工权利取得真正和持久进展的四个系统性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回顾过去十年来劳资纠纷性质变化的总体趋势,包括工人集体行动地理分布的变化,以及在数字化驱动的消费市场中,劳动者工作性质的变化。
首先必须说明,中国劳工通讯的集体行动地图本身并非试图完整地收录所有在中国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而且中国政府从2008年以后就停止发布每年的“群体性事件”统计。基于中国曾经发布的一些集体行动数据统计,我们估计CLB的数据库所收录的个案只有实际发生的约5%到10%。此外,我们不能确认所收录的全部信息的真实性,但是我们基本上有信心确认事件的基本事实如事故发生日期、发生地、工人的诉求等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
另外,我们搜集的地图数据也有一些局限性。例如,关于参与工人的身份特征方面,尤其是性别方面的信息更加难以采集,故而难以为想从相关方面进行劳工研究的人士提供所需信息。而性别与退休计划、家庭计划、育儿、社会保险等等问题密切相关,因此地图信息的局限性令包括性别等与工人相关的问题难以呈现,这一点特请读者留意。

第一章 工人集体行动的模式变化
过去十年,中国劳工通讯通过“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下来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工人运动,呈现出一幅官方叙事以外的社会政治经济图景,也预示了未来工人运动的演变。
首先,中国的经济成分和发展模式有了明显的变化——从持续三十多年依赖低成本的出口导向型制造业,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在线购物和食品配送等的服务业崛起。于是,从医疗保健、餐饮到银行和金融等服务行业,以至与货运司机等相关的运输行业,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劳资纠纷。2021年1月25日,在上述咸阳和德州的工人抗议之后没几天,陕西省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数百名护理人员发起静坐示威,要求医院提高工资待遇,并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当月,河北省百世公司的快递员因老板拖欠工资而罢工,导致上万件未送达的快递堆积在仓库外无人派送。可见,在传统制造业的劳资纠纷仍然深陷泥潭的时候,新兴行业的劳资冲突也正以旧瓶新酒的形式扩展开来。
第二,从90年代开始,四川和河南等中国内陆地区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进程加快,为更加发达的沿海地区提供了大量劳动力。时过境迁,随着企业向内陆地区扩展,这些地区的劳资纠纷也同步暴增。曾几何时,深圳就是中国劳工抗议的中心地区,但如今形势发生了变化。2015年,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75起发生在深圳的制造业工人抗议事件,占当年全市工人集体行动总数的75%。但仅仅两年后的2017年,这一数字就下降到22起,占比也降至全市当年工人集体行动的半数。
最后,与劳动力相关的传统社会结构受到侵蚀,人在社会中日益孤立和碎片化。再加上第一代农民工逐渐老去,劳动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养老等社会福利体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2000年以降,工厂取代了工人曾经依赖的“亲属关系和地区联系”,为工人提供了相互团结联系的天然场域。一旦到达深圳等地,这些来自四川、河南或其他内陆地区的工人就会发现,地区、民族等差异已经不再重要,因为面对工时长、工资低、待遇差,劳资纠纷成为了他们共同面对的终极问题。
这种情况在过去十年日益明显。随着社交媒体如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的兴起,社交媒体构建了新一重的关系,更盛于传统人与人面对面的联结。社交媒体重塑了中国劳工抗议活动的态势,2018年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抗争就体现了这一点。一位学者指出,在那次抗议活动中,尽管中国当局移除并封锁了发布内容,抗议者还是“有效利用了数字媒体来表达工人及学生团结一致的声音”。然而,真正有效的集体行动,需要线下和线上行动的一致团结。线上方便迅捷的交流也会令人忽视线下面对面的实际行动,最终社交媒体也有可能反过来成为雇主和当局用来监控、压制劳动者的工具。
回看过去十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的数据,会发现制造业抗议在中国劳工抗议总数所占比例有了明显下降。2013年,工厂工人抗争占总数的46.5%;到了2020年,这一数字仅占总数的11%。过去十年间,服务业及运输业逐渐取代制造业,在抗议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一直是工人抗议活动中最明显的趋势之一。而中国工人的抗争主体一直是建筑工人,他们占集体行动总数的比例稳定在40%左右。2020年开始,由于大量建筑公司遇到现金流和经济不确定性的严重冲击,这一比例显著上升,几乎每个案例都涉及拖欠工资。

服务业劳资纠纷的加剧
地图显示,在2010年代初期,工人的抗议更多地发生在大城市从事工作专业性低的人群身上,如环卫工人、清洁工人,以及商店和餐馆员工。但到了2010年代中期,抗议活动就在全国各行各业蔓延,包括酒店、酒吧和卡拉OK厅、健身房、科技公司、银行和金融公司、医疗机构、幼儿园和其他私人教育机构,如补习班和驾校;甚至在高尔夫球场和游乐园、职业足球队、电视台和地方媒体机构,都出现了员工的抗议活动。
2014年6月,重庆陈家中学高中教师举行罢课抗议,要求学校发放拖欠的工资,维护他们“正当、平等待遇”。同月,中国移动的员工在山东菏泽移动公司、市政府示威,抗议移动裁员不公。同年12月,河北唐山华润万家超市员工在店外举行的抗议活动,要求公司给予他们与另一家分店员工同等的裁员赔偿。工人们的条横幅上面写着:“华润万家,还我平等待遇!”
在2017年之前,交通运输行业的抗议活动往往以出租车司机为主,很少有快递员或送餐员抗议。在过去三年中,情况发生了巨大转变。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食品配送和其他快递服务行业的零工经济大规模发展,这一新兴行业就业人数暴增,但是由于其劳动关系比传统行业更加具有不确定性,而劳动争议也随着行业扩张而蔓延。2010年代后期,电子商务在中国有了长足发展。2019年,中国的电子商务销售额总计1.9万亿美元,是全球第二大电子商务市场美国的三倍多。当下中国占全球电子商务市场份额近55%。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网上购物,物流公司对司机的需求也在稳步增长,甚至在2020年全球新冠蔓延时期都保持持续增长。此外,政府通过鼓励建设社区快递站点、增加所谓灵活就业的临时性“零工经济”,来解决社会对失业率上升的担忧。仅在2020年上半年,中国最大的网络食品配送平台美团,就新增了140万名员工。对这些零工的一项调查发现,有30%的人从其他行业失业后加入该平台,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至少拥有学士学位,占美团295万名零工的近25%。
自2015年开始,出租车司机的抗议活动数量一度下降。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让出租车收入骤减,但公司收取的各项费用却一分不少,导致抗议活动显著激增。2020年,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共记录了116起出租车司机的抗议活动,比2019年记录的54起翻了一番。当我们将出租车司机放到整体劳工抗议活动中看,这一趋势就更加明显。2013年,出租车司机的抗议活动约占总数的15%,2016年降至8.2%,在2019年更是仅占3.9%,但到2020年,这一数字回升至14.5%。自2017年以来,中国App平台运输工人的罢工和抗议活动已成为主流。平台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下,不断削减成本以抢夺市场优势,收入不稳和严苛的罚款制度导致抗议活动频频发生。从2017年1月到2020年12月,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220起食品配送工人和快递员发起的集体抗议,约占该时期所有运输业抗议活动的三分之一。美团和饿了么等App平台的送餐员长期以来面对了无处不在的劳工权益陷阱,包括长达18小时的轮班时间、对延迟配送的处罚。在演算法的操控下,工人毫无议价能力,甚至发生工伤后平台完全不承认劳动关系,令工人在维权路上苦不堪言。
未来十年,中国经济结构将持续出现更变化,尤其是产业结构重心向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的转移,更多的劳资纠纷可能会集中在灵活就业的新型岗位上。这将给中国的劳动关系和劳工权利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
集体行动的地区变化
在2010年代初期,中国的大部分劳动纠纷集中在东南沿海省份,尤其是经济强省广东。但是,随着从低成本出口导向型产业逐渐向外国转移,再加上内陆的城市化发展,广东工人抗议的总体比例持续下降。

近年来,随着在中国设厂成本的上升、东南亚国家积极推出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广东的许多低端制造商已经转移到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孟加拉等国。然而,也有很大一部分以前总部位于广东的制造商,已经迁往中国内陆地区——有鉴于201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内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而提供的激励措施,令很多制造商趋之若鹜。
电子制造巨头富士康,在2010年决定将其主要生产基地,从深圳转移到河南郑州城外的一个新工厂。这间工厂在2018年发展巅峰时期,雇佣了约30万名工人。这与2000年富士康在深圳巅峰时期的工人数量相同。全球一半的iPhone都来自于这些工人的双手。随着富士康等制造商向内地转移,他们也将在深圳等制造中心使用过的剥削劳工的手段一并转移到内地。中国劳工观察(China Labour Watch)在2019年关于富士康郑州工厂的一份报告揭露:这个被称为“苹果城”的郑州工厂,违反《劳动法》强迫工人长时间加班并聘用大量临时工。
内陆劳动力市场的繁荣不仅仅是因为沿海制造业向内转移。基础设施建设和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也不断催化内陆的运输和服务业快速发展,吸引制造企业由沿海向内陆转移。这一点在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中,得到了清晰的反映,数据显示在同一时期内,内陆城市服务行业的劳动纠纷比例也在相应增加。
以四川省为例,在过去十年记录的工人抗议行动,约41%发生在建筑业,34%发生在服务业和运输业,只有15%发生在制造业。企业往往预期基础设施支出、人口增长和更大的消费需求将带来繁荣,于是他们便不计后果地向新的内陆市场扩张,由此导致了大量服务行业的抗议。企业在较小的内陆城市建立新分公司,到投机泡沫破裂时公司便树倒猢狲散。这种情况往往令工人陷入困境——被拖欠几个月的工资、失去工作,遇到老板跑路则工人也就一分钱都拿不到。在四川过去十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上记录的654起事件中,75%涉及拖欠工资。
工人组织和抗争性质的变化
2015年后,服务业逐渐取代制造业成为中国贡献GDP最大的产业。随之而来的则是劳动力的不稳定性和离散性提高,这导致工人在组织和采取集体行动的方式上有了重大变化。在之前,制造业、采矿业和其他工业部门通常会在固定地点雇佣大量工人;而现在最明显的趋势之一,是大规模抗议活动的数量明显减少。最近一次大型工厂工人抗议,已经是2014年4月东莞裕元鞋厂罢工。当时四万名工人罢工两周,抗议低工资、企业欠缴社保。自2015年起,许多大型工厂关闭或裁掉大部分工人。剩下的工厂多是较稳定、利润较高的,因为可以提供相对合理的工资水平,工人抗议的问题也比较少。

图片来源:中国劳工通讯集体行动地图
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上涉及千名或以上工人的抗议事件数量下降,部分原因可能是在2010年代的头几年,大规模罢工和示威比小规模抗议活动更容易在社交媒体上找到。然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在2010年代后半期,政府更强硬地制止任何威胁社会稳定、损害共产党形象的集体行动。
政府在劳工问题上最突出的一次挫败,发生在2016年3月11日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当时黑龙江省省长陆昊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数千名愤怒的煤矿工人就在双鸭山街头游行请愿,要求黑龙江龙煤集团支付已拖欠逾两个月的工资。龙煤集团是国有企业,其时正因煤炭产能过剩而负债累累。令工人更加愤怒的是,省长陆昊在两会上公开发言表示,龙煤集团“没有欠井下职工一分钱”。龙煤工人愤而抗议,这次抗议是多年来国企抗议里规模最大的一次。这一举动迫使当地政府出面要求龙煤集团付清全部工人工资。但是当局也明确表示,这类型的抗议是不可容忍的。3月13日,警察冲入工人居住地,逮捕了许多参与游行的矿工,并公布了至少75名被通缉人士的照片。中央政府零容忍策略的逻辑是,要维持住政府对“闹事分子”严惩不贷的姿态,这样才能威吓其他潜在的工人领袖、避免其他地区效仿集体抗议。

(资料图片)
双鸭山事件之后,中共中央委员会与国务院引入新的公共安全措施,大型群众事件的所有责任都属地方政府。换句话说,政府对群众事件零容忍,如果有这些事件发生,地方最高官员可能被撤职。
在2010年代后期,位于广东省的劳工非政府组织(NGO)也持续受到打压。十年来,这些NGO组织对向当地工厂工人提供集体行动所需具体技能,有着充足的经验。这些NGO在几个著名的工人维权案例中,成功的将雇主请上谈判桌,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种集体谈判的新模式,同时凸显了官方工会在捍卫工人权利方面的缺席。本报告在余下几章,将详细讨论其中的几个案例。
政府对传统劳工NGO的打压,使得工人缺少了专业抗争知识指导和可靠支持。因此,越来越多的劳工开始转向线上组织,使用各式的通讯软件进行抗争。例如,在2016年沃尔玛员工针对公司更改工时制度进行了几次罢工抗议。实际亲身参与抗议的人数有限,但估计有约10万名沃尔玛员工曾进入新成立的网络在线支持群组,这有助于减轻抗争员工与强大雇主周旋时的孤独感。通过在线组织,每个人、甚至数千公里外的同事都仿佛拥有共同的身份,面临着同样的困难,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
其后,在2018年夏天,起重机操作员和货车司机采取了类似的抗争策略,他们组织了全国性的抗议活动,抗议工资水平下降、工作条件不断恶化。同年,深圳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们更进一步利用社交媒体,联系左翼学生团体和支持者。然而,网上组织也存在风险,佳士公司的工人及他们的支持者被大量逮捕和拘留。随后外卖员盟主陈国江在2019年和2021年2月的两次被捕也证明了这一点。
陈国江又被称为骑手联盟盟主。他曾建立一个庞大的外卖团体互助网络“外送江湖骑士联盟”,联结了超过14000名骑手。陈国江发布过很多视频呼吁大家关注骑手权益,他揭露平台打压工人,批评平台公然违反劳动法,对工人送迟外卖予以罚款等等不当行为。2020年9月,陈国江曾说道,希望当局能够专门为外卖骑手成立一个像工会一样的组织,希望这个组织能代表工人和平台协商工人待遇问题,并由地方政府出头规范外卖行业的劳动标准,而不是任由私营公司如美团和饿了么这样任意压榨外卖骑手。他最终在2021年被官方逮捕。他的被捕对于在线的集体行动而言无疑是一个警告。官方的信息再明确不过,哪怕官方自己的工会组织如何不作为、如何闭目塞听、如何与工人的诉求相脱节,也不可能容忍那些处于官方组织之外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为工人发声。
其实,目前大多数劳工抗议活动的组织都不够完善。抗争往往规模小(少于百名参与者)且时间短暂,并且专注于解决眼前具体的纠纷。抗议通常是希望引起社会对工人困境的关注,希望政府介入处理,而不是与雇主或地方政府直接对话和集体性协商。许多工人甚至不再举行现实中的抗议活动,而仅仅是在网上发布求助呼吁,这些行动往往对解决事件帮助不大。

(资料图片)
面对劳资冲突作壁上观的政府
也许是为了避免双鸭山事件的重演,中央政府在2010年代后期竭尽全力确保下岗工人,特别是煤矿工人和钢铁工人的工资得到全额支付,也在随后的大型国企关停或缩减经营期间,给予工人们足够的补偿。2019年以来,随着经济不确定性持续加剧,中国共产党随即持续强调“六个稳定”,更将“保持稳定的就业”置于首要位置。国家主席习近平一再强调“六稳”的重要性,强调“就业问题居于首位”。中央党校教授陈启清,在2020年5月接受《学习时报》采访时解读“六个稳定”,明确表示“就业如果保不住,一切都可能失守,甚至社会稳定的底线都会失守。”
2020年初,甚至在新冠肺炎肆虐之前,当局的主要关切就是向企业主提供足够的救济,以应对经济的不确定性。这样他们就因不必裁员而引致其他劳资纠纷。但封城及经济活动滞后等因素,在2020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危及就业,截至3月,估计有2700万城市劳工失业。而这个数字更将在2022年新一波疫情封锁下,进一步增加。
2020年因新冠疫情而推迟于5月下旬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指出中国不再强调将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相反,当务之急是通过给予雇主更多的税收减免和激励措施,鼓励“灵活就业”来实现就业目标。政府的本意是希望能够刺激内需,但其后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就业机会仍然稀缺,工资水平停滞不前。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21年4月发布的《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20年农民工总量是有记录以来首次下降,减少约520万人至2.86亿;平均月工资仅增长2.8%,达到4072元。而在住宿、餐饮业工作的农民工,平均月工资仅略高于3300元水平。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正搬离仅能勉强维持生计的大城市,迁往离家较近的小城市寻找工作机会。
虽然中央政府专注于研究宏观经济,希望从技术上解决其发现的社会和经济矛盾,但处于劳资关系风口浪尖的地方政府,几乎完全没有妥善处理曾出现的劳资纠纷和工人抗议活动——这从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数据上可见一斑。在很大程度上,地方政府认为工人抗议是由劳资纠纷引起,并将劳资纠纷的解决视为双方自己的事情。换句话说,在劳资纠纷中,地方政府往往将自己定位为旁观者或甚至是资方的支持者。
与许多具有预设态度的媒体报道相反的是,中国领导人并非以“系统性的镇压”来回应劳工行动,大多数工人的抗议实际上并未被当局镇压。在整个2010年代中,警方只干涉了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上记录事件的14%,并且只有4.7% 的案件当事人被逮捕。在2010年代的前五年中,警方参与占比明显更高,因为如前文所述,当时有更多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从2011年1月到2015年12月,警方干预了27.3%的事件,并逮捕了7%的案件当事人。

图片来源:中国劳工通讯集体行动地图
如果仔细审视过去十年来工人们的不满和诉求,就会发现,正是因为政府一直未能保护工人的权益,才迫使他们走上街头抗议、在社交媒体上申诉,希望正义得到伸张。
目前,导致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在保护劳工权利方面制度性的不作为。政府的体制惯性是被动回应:当地方政府只在工人事件升级时介入,工人便会认为只有将事情闹大才会得到关注,也就是所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其实,如果有谈判机制让劳资双方平等加入,才可能减少双方的公开对抗。通过契约精神而展开劳资沟通和谈判,才可能把不公义消灭在萌芽阶段,而不至于等到矛盾加剧,最终演化成冲突。
在接下来的四章中,我们将探讨四个案例的失败之处,以及为什么只有解决了这些基本问题,劳工权益的争取才能取得有意义的进展。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二章):基本劳工权利保障的缺失--建筑行业案例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报告的第二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劳动法》1995年实施至今已然27年,纵然有无数行政命令三令五申,但法律中最基本的那一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却几乎从来没有绝迹过。过去十年,工人们最普遍、最一致的诉求仍然是解决欠薪问题。
根据工人集体行动地图的数据,2015年以来有关拖欠工资的抗议占比一直在80%左右。如果我们检视劳动仲裁案件数据,也会发现拖欠工资一直是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9年中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106万起劳资纠纷案件中,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占44万6千起(42%),而在2010年的60万起案件中,劳动报酬案件占20万起(35%)。自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以来,进入仲裁程序的纠纷总数稳步上升,但在这些案件中直接获得胜诉的工人比例仅为三分之一。
来源:中国劳工通讯集体行动地图
中国拖欠工资最普遍也是最严重的领域是建筑业。在2011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集体行动地图上,建筑工人的抗议占总数的35%,其中逾九成与拖欠工资有关。每年农历新年前夕,工人抗议都会大幅增加,开发商往往会借助权力机关的力量与工人对峙,经常会产生暴力冲突,工人们甚至会采用跳楼的极端方式讨薪。
在中国大多数建筑工程中,所谓的“劳务承包商”或“包工头”主要负责招聘工人,也负责采购材料。这些工作,通常仅以信任为基础,却很少签订正式的合同。当发生纠纷时,这种中国古老的雇佣形式也往往会使包工头处于两难境地。事实上,学术界和媒体早已经对“包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过反思。2012年,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的学者曾发表报告称,“中国的‘包工制度’并不比一个世纪前的‘包身工’制度更文明”,在受工伤或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工人几乎没有追索权。学者李大君写道:“从长远来看,取消包工制度、提高工人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才是保障施工安全和解决工伤维权艰难的关键。”央视网2013年1月的一篇文章中就写道:
一面指责包工头“黑心”,一面需要包工头招聘农民工。在改革关键期,这种尴尬难以回避,但也是必须解决的。
官方其实也清楚,包工制是中国劳工问题的主要症结。不过,现时制度的维系往往只会处理表面问题,官方往往认为有了问题就发布个新的规章制度应对,以为发表几个文件、大搞几次运动就能够解决。事实却是,工人的欠薪问题的严重性自改革开放以来从来没改变过,国务院发出“治理欠薪”的通知已变成年度仪式,这显示了政府由上而下、被动反应、一味强调惩罚的行政策略有多么无效。
分包制度下不可能完成的工程
王建华曾经是四川省凉山一家国有制糖厂的厂长,尽管他之前没有从事建筑行业的经验,但作为当地政协委员,他人脉很广。王在2014年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合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一份分包合同。四川省电力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的省级子公司。合同列明,王建华负责开发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农村电网。自治州的雷波县与云南省接壤,当地地理位置偏远、海拔高,道路情况复杂、天气多变,施工难度很高。而这份工作就是在这里埋电杆、架电线。
王建华通过一个任职凉山电力局的朋友,获得了这项改造工程的分包合同。四川省电力公司的这个工程,总造价为约1400万元人民币。但这个项目并不是与王建华直接签约:四川省电力公司先将项目正式授权给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当地一家自2004年起参与非洲和东南亚输电线路项目的电力建设公司。四川送变电公司再将项目分包给王建华。王建华事实上要对项目负全责,而他得到的工程款却剩下不到一半的667万元。王建华需要用这些钱购买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以及支付手下一百多名工人的工资。这些工人都由王建华的姐夫从老家招揽而来。
王建华接下这项工程时,签过一份协议,协议要求承包商预先支付10%至20%的商定资金,随后根据项目进展支付后续款项。然而,直到2014年5月15日,也就是项目开工四个月后,送变电公司才开始付款,5月份的首付款只有10万元,不到合同预算的2%。要启动这个项目,王建华必须借债以支付初期运作费用和工人的工资。5月至8月间,王建华又从送变电公司拿到了270万元,但此时他的债务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额,他不得不从朋友那里借120万元来维持项目运作,包括支付五个项目经理的几十万元工资。
到12月中旬,项目开展近一年时间后,王建华的团队已经完成了80%的工作,而他也从送变电公司获得了合同中规定近70%款项,但此时他仍然欠下两百多万元债务未还。项目的压力给王建华心理带来了沉重的打击,12月23日悲剧发生,一位同事去王建华房间找他时,打开房门发现不见他的身影,地上只遗下一滩血。
王建华的家人在网上发布求助信息后,家乡的村民纷纷加入寻人队伍。然而,当家人向当地警方报案,指王建华失踪时,警方却拒绝调查事件,而是声称他已经携款潜逃。尽管对他的指控如此严重,警方却没有展开刑事调查,也没有以任何其他方式介入此案。而县政府同样没有为王家人提供任何协助,家属只好花费30万元,自行组织了一次搜救。两星期后,终于有人在金沙江里找到王建华的尸体。据推测,他是在房间里割腕自杀后,跌跌撞撞地来到附近的河边,投河身亡。王建华去世时年仅43岁。
王建华去世后不久,王建华的姐姐王小华(音)接受CLB的采访,她说弟弟是一个正派而敬业的包工头。他被二次分包制度压垮,为发不出工资感到忧心。“虽然他欠这些工人的工资,但他是一个非常诚实、真诚的人”,王小华说:“王建华左右为难,一天又一天地被催债,还要一再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导致他最后他无法面对自己的员工。”
当地政府一次性赔付这个家庭40万元用于丧葬费用,并向王建华的家人、包括年迈的父母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援,但这笔钱甚至不够用来支付此前的寻人费用。当地政府此举无疑是想息事宁人,毕竟王建华的惨死不仅暴露了合同工制度的弊病,更揭示了当局公共财政支出中的腐败。
王建华在雷波县的电力线路工程,所花资金还不到项目规定资金的一半。那么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四川省电力公司提供给送变电公司的约1400万元项目资金中,消失的700多万元是怎么回事呢?王建华为什么最初会接这样一个有鬼的项目呢?王家人不清楚,也不敢公开问这些问题。王建华的姐姐告诉CLB:“他们(警察、政府)想收买我们,他们叫我们拿钱走人。他们说,不拿钱的话就这样那样。警察、政府,他们都在打压我们。”
当地政府向王建华的家人施压,要求他们签署协议,禁止他们在网上讨论此事。政府警告他们,不要在媒体上对王建华的死或工程项目发言,如果违反有关公司的利益,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当被问及为何同意签署这样一份协议,王小华解释说,他们在当时的情况下别无选择:“这件事拖了很久,直到20号那时他们才向我们提出解决方案,我们亲属都承受不了了。如果我们没有签字,我们就拿不到钱。我们只是农村工人,投入这个项目的工程款也还都还没有拿回来。”
CLB指出家属们有权讲实话。王小华却表示:“我们有说真话的权利,但他们更加有权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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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合同的承包关系网
就在四川王小华一家人苦苦索要赔偿之际,合同工制度引致的另一场悲剧,正在苏州城外的农村小镇上演。
2013年,郁红华成为苏州金亭镇的一个污水管道建设项目的承包商。该项目是当地政府的新农村改造工程之一,旨在推动中国农村城镇化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13年3月开工前,郁红华雇佣了60名当地工人,与上层的承包商刘某,直接口头约定了工程报价,这在建筑行业是一种相当常见的安排。但10个月后项目完工时,郁红华的农民工团队仍未能拿到血汗钱。当他向上层的承包商刘某要钱时,刘某却百般刁难,更将施工价格压缩了近一半。郁红华既没有收到拖车费、垃圾清理费、工人餐费等合计151600元的欠款,当然更发不出工资给手下的农民工。
可想而知,郁红华手下的农民工不断向他讨薪。他的妻子说:“每天都有人上门,所以我丈夫不得不报警,警察说他们对案件来龙去脉不感兴趣,只是转介给了劳动局。”
劳动局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介入郁红华的案件。郁红华称他与刘某事实上是上下级关系,而刘某也承认这一点,但声称已经付清所有款项。事实上,刘某也只不过是另一位承包商徐明刚的下一级承包商,徐明刚与镇政府签订合同,对项目全权负责。这张关系网在法律上很脆弱,令郁红华无法寻求任何救助渠道。
郁红华最终设法与镇上司法局开会讨论解决方案。可这时候,他已经彻底绝望,更对司法局不报期望任何了。他于是带着农药“百草枯”来开会的。他的妻子回忆说,这场会面对于郁红华来说是自取其辱。司法所调解人员是站在刘某一边的,调解时他们还对郁红华说了一句,“当初如果嫌15元一米太少,你大可不做嘛!”
郁红华感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他在司法局里打开随身携带的农药,大口喝下。其后他在医院中挣扎着度过了痛苦的19天,期间数次透析令医药费堆积如山,最终还是于2015年2月9日去世。
为平息事件,镇政府向郁红华一家提供了62.5万元的“人道援助”。事实上,这已经是郁红华为工人讨薪金额的四倍多。然而对于郁红华一家来说,这笔钱太少,也来得太迟。
这场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清晰地呈现了地方政府官员的心态:比起确保下辖工程得到妥善公平的管理,他们更关心的是维护其管辖范围内的权力关系和既得利益,并避免一切麻烦意外。而很多时候,当地的基建项目只是他们用来让亲朋戚友中饱私囊的手段。
制度中的贪腐与不公也会令受害者把无助和愤怒转化为暴力或悲剧。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个年轻的包工头马永平于2016年1月在公交车内纵火,导致17人死亡。事件曝光后人们才知道,马永平有曾留学日本的经历,而他承包一个能源项目一直被拖欠工程款。——这和前面700万元“不翼而飞”的王建华案例非常相似。
马永平的欠债高达30万,其中很多是为了支付工人薪资。马永平的朋友和亲属曾向地方政府警告,持续被欠薪令马永平变得情绪不稳定,有潜在危险并可能作出暴力行为。但是政府官员却无视这些警告,一直没有作为。马永平的父亲和朋友曾经分别向当地派出所两次报案,但派出所却让他们到马永平户口所在地(也就是80公里以外的石嘴山市)的派出所报案。其实报警已经是马永平悲剧案链条上的最后一环了——但是整个链条上,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有所作为。在事发前一晚,马永平在微信写道:“一切都要过去了。不知道以后政府和社会能否反思一下针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呢?”
这种悲剧,其实至少从原则上并不难解决:如果这些案件中的所有合同都是真实可靠的,如果其条款由真正以法治为依归的法院执行,如果项目资金可以得到保证,那么劳务承包商还有什么理由不支付报酬?工人有什么理由拿不到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各方确实对工程完成质量有争议,一纸合同就足以确定责任归属,哪里需要你死我活的抗争?
但这种基本的解决方案却不可能套用在王小华和郁红华的案例中,因为地方政府要为了私利默认并延续体制内的潜规则。然而那些案例也表明,维持该系统有时需要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在上述案例中,地方政府最终为隐瞒混乱的事端,付出了比最初避免这些混乱所需要的更多的代价,更不用提给相关家庭来带来家破人亡的惨剧。
分包制:劳资纠纷的最大隐患
外包工制度早已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滥觞,那么这个机制是如何出现和延续的呢?
在毛泽东时期,许多建筑工人是农民以合同工和临时工身份工作。在改革开发初期,建筑公司主要是国企。但建筑行业结构在20世纪90年代发生巨大变化,私有企业开始承包大部分工程。到如今,私企不仅参与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还广泛参与机场、地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成千上万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工作,但他们的工资往往在工程完成后才会结算,由于有着传统的默许,哪怕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也普遍被农民工所接受。
然而另一方面,许多总承包商在施工开始前,根本就无法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完成项目。中国建筑行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所谓的“带资承包”或“垫资承包”,也就意味着项目的下游承包方必须自资参与工程,导致项目的财务风险通过承包链逐级向下摊派。最终在这种安排下,包括包工头等较低级别的承包商却要承担最大的风险。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地方政府和建筑企业都采用“带资承包”方式,即使在资金来源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地方投资项目也常常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使整个项目可能建立在分包风险的不稳定基础上。这些“带资承包”工程的资金链实际上是颠倒的,融资首先从底部开始。农民工除了要接受劳务分包商的工作安排,等项目完成才能得到全额工资款,还要承担最终得不到工资的风险。同时,雇佣他们的劳务分包商,如上述四川案例中的王建华,也需要为劳动力和物资的开支四处借钱,过程中同样承担巨大的风险。2006年政府多部门联合发文,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新华社曾引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官员的话: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有一些建筑业企业以承诺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政府投资项目。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超概算资金落实难度大,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如果政府的禁令真的能够执行得当,工程融资体系的质变就能实质上改变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的问题。但事与愿违,15年后的2020年2月,随着中国政府开始将工作重点从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转向重启经济,住建部发布通知推动“企业有序复工”。通知在“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部分,特别指出“带资承包”问题是“新拖欠形成”的驱动因素。通知再次“严格禁止”带资承包,但这次禁令只适用于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
中国建筑业改革障碍巨大,“带资承包”模式的持续存在就是明证。建筑行业内部充斥着许多既得利益,使得有钱有势的国有企业几乎没有任何改革的动力。中国民营房地产公司的许多创始人也已经在官商勾结当中赚得盆满钵满。
可与此同时,数以百万计的建筑工人仍困在讨薪的漩涡中。中国劳工通讯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上收集的案例,虽然可能只是全中国发生的九牛一毛,却展示了工人们惊人相似的际遇——在这种不公平的分配系统中,工人就是最底层却要承担最高风险的人。
我们于2021年2月7日记录的一起案例中,安徽省蚌埠市的一名分包商就在社交媒体上请求帮助:“请广大网友转发,希望有关部门帮助我们解决此事,还老百姓的血汗钱。”事缘两名工程总承包商未能支付项目资金,导致工资拖欠。紧接着在2月8日,蚌埠1400公里以南的东莞也发生讨薪事件,恒大滨江左岸中申公司有建筑工人因欠发工资,不得不以跳楼威胁。事发经过帖文很快就被删除,我们最终都不可能清楚事件的结局,不过我们知道类似事件仍然也是必然会无止无休。中国媒体与政府除了无视工人处境,更要去抹黑工人的以死抗争,甚至发展出“恶意讨薪”这个名词来描述这种现象。
2001年有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例。河南洛阳市的一个包工头宋阳禄,承包了当地西工区政府的一个更新工程,并雇用了100名工人。当上游承包商以品质差为由,拒绝支付宋预先约定好的150万工程款,导致宋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宋与工人开始围堵承包商的办公室,却反被拖进办公室殴打。当洛阳的政法委会检视案件时,当地警方却指重要证据缺失。绝望之下,宋的儿子绑架了承包商强迫其付款。结果,宋和他的儿子及其他五人被判重刑,而工人自始至终却从未拿到工资。
“恶意讨薪”的说法经常被官方用来污蔑那些绝望的工人,而根本的问题却一再被无视。于是这些问题也在习近平时代延续发生着。在2020年6月,辽宁省一班农民工被迫离开宿舍,当时他们已被欠薪40余天。工人抗议要求清还工资,却被企业雇用的流氓殴打。双方均有受伤的情况下,警察却只对工人进行拘捕和控告,有工人被判10个月徒刑,而企业老板和流氓则逍遥法外。
其实建筑工人即便拿到了工资,也仍然不足以给家人提供体面的生活。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仅4567元。虽然这与2011年月平均工资2382元相比,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仍然仅略高于中国37个主要城市平均工资的一半。更何况,建筑工作由于其危险性,本就应比其他类型的工作报酬更高。同时,还有更多其他工种的工人工资往往仅够糊口。我们将在下一章探讨这个问题。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三章): 政府以市场之名将工人抛弃--环卫行业案例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报告的第三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三章): 政府以市场之名将工人抛弃--环卫行业案例
2020年5月,在一年一度全国人大闭幕记者会上,中国总理李克强披露,中国仍有6亿人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1000元。其实早在2015年,中国就已经设定了在2020年消除绝对贫穷的政治目标,而这一年正值新冠肺炎肆虐的一年。此次会议上李克强对于数据的坦诚,让许多人感到惊讶。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他们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1000元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难,现在又碰到疫情。”
李克强的声明是基于公开的官方统计数据,这无疑与中国成功脱贫的政治宣传完全不同调。更进一步的分析显示,只有极少数中国人从经济改革中获得了不成比例的巨大收益,而绝大多数人的收入仅是略有增加,这增加还远远比不上房价的上涨。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随机抽取7万个全国代表性样本所做的调查显示,该年占全国约43%人口(约6亿人)的月收入低于1090元,约69%人口的月收入低于2000元,约84%人口的月收入低于3000元;而月收入在5000元(2019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的人口比例更是高达95%左右。与此同时,只有前0.6%的人月收入超过1万元。从宏观角度看,由于极少数超级富豪的存在,令国家整体的经济数据掩盖了个体间严重的不平等。2019年,中国有近400位亿万富翁,科技企业家马云以约382亿美元的净资产位居榜首。
数据来源: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
此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过去十年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变得更加严峻。2013年到2019年的七年间,城镇居民高收入组(即城镇最富有20%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近3.4万元,而同期城镇居民低收入组(即城镇最贫穷20%人口),可支配收入仅增长5500多元。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的报告指出,农村居民,即那些在城镇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口,在每月收入低于1090元的六亿人口中,占比75.6%。
如果把这些农村居民考虑在内,贫富差距就更加明显。2019年城镇居民高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683元,比农村居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263元,足足多出87420元,比2010年39288元的差距翻了一番。
在过去十年里,环卫工一直是中国薪酬偏低的群体。街道清洁工和垃圾收集工主要由未受过正规教育或资格培训的年长或女性农民工担任。他们通常受雇于私人承包商,领取当地最低工资,有时工资甚至低于法定最低水平。而在大多数城市中,这点工资并不够支撑生活。根据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应该定在当地平均工资的40%到60%之间,但大多数城镇的最低工资,却只有平均工资的20%到30%。此外,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要调整一次,现在却习惯性地被推迟三年或更久。除此之外,私人承包商经常用以罚代管的方式管理工人。无论在寒冷的冬天或是热到窒息的夏天,环卫工一年到头都要工作,而且他们穿的保护服,通常只能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
若改革只剩下压缩成本
环卫工人的境遇大多被地方政府和工会官员忽视,为了改善自己的薪酬和工作条件,他们只能依靠自己的社会资源和抗争决心去争取合理待遇。
来自湖南的农民工于武仓,是一位著名的环卫工权益捍卫者。他曾在广州市区扫街道长达13年,2013因为公开批评越秀区对环卫工的歧视性工作制度,遭到了官方的报复性解雇。
当时于武仓和同事们做的清洁工作同属公共服务范畴,但他们的职业性质却在十年前发生了巨大变化。2003年,越秀区环卫服务实行了所谓的“市场化”,但主导变化的却不是市场原则,而是政府将公共服务以合约方式外包给私人公司,但是环卫工人们却在这场改革中没有任何话语权。政府方面以行政改革之名合理化这种做法,自己则置身事外只担任指导性角色。
2003年改革后,在当时所谓的“1+18”模式下,政府合约的竞争日趋激烈。越秀区的清洁分别由越秀区清洁作业中心和18个街道的环卫站各自负责,各区域的私人承包商不断变化。由于老板像走马灯一样不断更换,环卫工的处境也变得尴尬,而权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另外,各区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相距甚远,导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这也最终促成了于武仓在网上投诉此事。
据于武仓调查,当时越秀区中心环卫工作由一家私企承包,该区的环卫工人绩效奖金一般比18个区作业中心管辖的工人高,而其他18区之间环卫工人的待遇差距也很大。于武仓说,如此一个月下来,各区之间工人收入差距可能高达每月800元,随着城市生活成本持续上升,这意味着工人的生活差距将越来越大。
政府由上而下的“改革”和“市场化”完全遗漏了工人权益,更工人的处境更加艰难。到2006年,环卫公司以改革之名而开始裁员,负责打扫珠光街的环卫工从10人直接减员到2人。于武仓不得不提早两个小时来上班,甚至叫上家人一起帮忙打扫才能完成任务,而那些工作都是没有加班费的。于武仓也只能拿到约一两千元的法定最低工资,同时工作量却大幅增加。
制度“改革”给环卫工已经难以为继的工作环境又增添了巨大的不平等。这是压倒于武仓并促使他反抗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决定站出来,代表同事与环卫公司谈判,也通过社交媒体公开施压。他提出了几项基本要求:“实际工作时间在八小时以上的要发加班费,之前没有算的要补上”、“环卫公司在市容检查中被罚款不能克扣在工人头上”。原来如果清洁成果未达致政府标准而被罚款,私营环卫公司就会从工人的工资中克扣这些款项。
于武仓的谈判确实让环卫公司有所妥协,包括给每位工人发放6000元左右的补偿金。但没过多久,公司就以旷工三天的理由,把于武仓给炒鱿鱼了。可他却一如既往地拿起扫把,打扫他的工作路段北京路。他不承认自己是被合法解雇:“政府任性,我就任性!既然是不合理的事,我为什么要接受呢?”
作为一名维权工人,于武仓认真负责、同理心强,时刻关心着城市里环卫工人的处境。“我就希望能让大家都安心地工作、养老。”他表示,“我认为我的行为是正确的,所以就算再艰难,也会无怨无悔、坚定地走下去。”他仔细研究了当地政府政策,清楚了解每个区到底分别有多少经费用于环卫设施、社会保险和加班费。于武仓表示,其他环卫工人可能因为种种顾虑,正听天由命地默默忍受现状,而他之所以成为一名维权人士,是认为自己有责任为大家发声。于武仓认为自己的维权行为,揭示了环卫行业系统性的滥权乱象,这与习近平近年的反腐行动一脉相承。
“环卫工做的是最脏最累的活,虽然说职业无贵贱之分,但也常常让人看不起,如果还不能拿到应有的酬劳的话,心里就会有落差,感觉不公平,这也会导致社会不和谐。习大大反腐,做的是大事,那我们就做这些小事。如果上面的钱拨下来,却不能给环卫工合理的酬劳,环卫工无心工作,街道不干净,那受损的还是纳税人的利益。”
在“无理解雇”事件发生后,于武仓仍持续支持环卫工同事的抗争。2014年8月,十年来广州最重要的劳资纠纷之一爆发时,他及时介入事件,并提供了关键的专业知识及行动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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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里抗争的环卫工
二十一世纪初的管理体制改革,让环卫工作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工人首当其冲承受着由此产生的不安全感。2014年8月下旬,广州大学城内约200名环卫工人集体停工进行维权。这次罢工事件清楚地揭露了当地环卫行业存在的问题,也正应和了于武仓早前的警告:“如果环卫工拿不到应有的酬劳,会导致社会不和谐。”
大学城的环卫工人原本受雇于广电物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据“1+18”模式,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了合约。但在2014年夏季,广电物业却突然通知员工,公司合同将于9月1日完约,其后不会再与工人续约;还向工人们提出了两个同样不合理的安置选项:要么跟随原物业公司离开(意味着工龄将不予以承认、重新计算,也涉及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要么自动离职、不予赔偿。
抗议行动中,广电物业的员工提出了两项基本要求。首先,出于对原公司的不信任,也担忧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没有人愿意跟随广电物业迁出。他们希望公司确保在与他们结束雇佣关系时,发放数目合理的遣散费。其次,他们寻求当地政府介入事件,履行对于本地居民“就地安排工作”承诺,敦促新签约的物业公司全数雇用现有环卫工。
在于武仓以及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帮助下,工人们明确了自己的一系列要求,并以工作组别和部门为单位,选举产生了18名工人代表。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负责人曾飞洋是一名为工人维权的行动者,他曾协助无数工人参与集体谈判,追回2亿人民币,其中包括加班工资、酷热天气津贴、中止合约补偿、社保、住房基金等。
8月26日,当公司拒绝与代表会面、讨论他们的要求时,工人开始举行罢工。罢工迅速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广东电视台对此进行了现场报道,广州甚至有报章进行了颇有批判性的报道。2014年9月初,中共广东省委辖下的商业报章《羊城晚报》,一篇报道就着眼于管理体制改革对环卫工人的影响——这是对政府改革措施负面影响进行反思的罕见案例。这篇名为《广州大学城环卫工停工风波再曝政府购买服务盲点》的报道,审视了环卫行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政府监管不力、招投标项目预算未考虑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金和其他正常福利待遇。该报道还揭示了区一级以下的腐败问题。2004年小谷围街道办环卫工核定426人,成本工资每人每月3826元,总共1960万元。但环卫工表示,只有200多名工人干活,而且每人的月薪仅是2000元,总共480万元。这其中有约1500万的差额,这笔钱去哪里了?
当时地方与全国媒体仍能报道劳工议题。大学城环卫工人的罢工报道,在当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同情。不到一周,来自当地校园的900多名学生,联名签署了支持工人行动的信件,许多学生为罢工的工人带来了水及食物。他们还成立罢工基金来支持工人,并迅速收到4000多元捐款。一位远在北京的农民,为了鼓舞罢工者的士气,向广州运送了18箱新鲜同心桃,寓意同心协力、坚持到底。社会公众团结的形式多样,在当时是令人惊喜的。
随着罢工持续,广州市政府官员决定出面,会见罢工的环卫工人。官员提出调解,但工人们坚持直接与环卫公司广电物业谈判。作为回应,当地政府于9月2日安排了一次集体谈判会议,参与者以官员为主。经过两周的谈判,广电物业最终同意以打包形式,按照工龄补偿环卫工每年3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此外还要支付拖欠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总共支付了约300万元来解决此次争议。
大学城环卫工人罢工是一次罕见的工人运动的胜利。9月13日上午,每一名罢工工人都与广电物业签订了集体谈判协议,由公司全额支付遣散费。之后全体工人前往大学城环卫新承包商——隧成建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入职表登记,并于同日全部复工。
这场胜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番禺打工服务部的参与,他们鼓励工人找当地工会代表他们维权。番禺打工服务部的一个主要策略是训练工人找工会参与,不论工会在其中是代表工人、积极参与谈判、哪怕只是在谈判时露个面。
工会官员最终同意参与谈判,不过工会提出的参与条件是,番禺打工服务部的人不能出现在谈判桌。地方工会的出现,对企业明显造成巨大压力。企业最终同意和解处理。据报道,当地工会官员曾表示:“广电物业的企业工会主席在哪里?工会是工会,不应该听命于管理层!”这清楚展现了官方工会介入对案件很有帮助,不管他们是积极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应工人要求参与。
个案的胜利和结构性问题的持续
与资方和解后,大学城环卫工人其后的遭遇却恰恰展示了现实的荒谬:所谓公平待遇只能是来之不易的例外,并不能靠规则来长久维持。工人们的新雇主隧成建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手段,很快就印证了这一点。公司方突然提出他们不会雇佣高龄员工,并且将本地有大学城保留村户籍的村民和非本地工人区别对待,表示公司不会雇佣非本地工人。基本上这就意味着,那些参与“搞事”最厉害因而被公司视为眼中钉的湖南工人都要被炒。这些举动,违反了当初公司与政府的合约条款,他们原本答应无条件接收合同到期的220名前广电物业环卫工。
工人们认为隧成物业此举,是为了清算那些参与罢工、以及可能在未来给公司带来麻烦的人。许多来自临省湖南的环卫工,曾担任罢工中的谈判代表。他们在广州生活和工作多年,把这座城市视为自己的家,但没有一个人获得了当地户籍——这在当时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几乎不可能,即便是在今天,想依靠房产及教育水平等条件在广州积分落户,也十分困难。
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九年的湖南工人王若龙,是与广电物业谈判的代表之一。他表示新公司的行为“是旨在削弱工人团结的肮脏伎俩”。 “在我们看来,没有本地人或外地人之分,”他补充道,“大学城罢工的环卫工人是一个大家庭,我们站在一起。”
谈判后尽管工人重返了工作岗位,但他们表示除非公司同意按照承诺雇用原广电所有员工,否则拒绝签署新合同。在九月初与广电物业达成和解后,工人们与隧成物业的谈判立即开始,几周后新雇主终于让步,同意雇用所有工人并提供新的雇佣合同。但时间已经来到10月12日,也就是与广电物业签署遣散协议约一个月后,最后一批工人才终于能够签署新公司的合约。
大学城的环卫工人要求在与隧成物业的合同中,加入新的保护性措施条款,公司最终接受了其中的大部分。条款中新增了关于工作时间、地点和职责等的明确定义,这样公司就不能随意调配员工去其他区域或要求员工长时间工作——而这在曾经广电物业的管理下都很常见。另一项让步涉及劳保用品和防护设备,过去员工必须自己掏钱购买。现在,隧成物业将为工人提供所需全部劳保用品。合同中最后一项关键让步是,如果再发生劳资纠纷,公司与工会或工人代表之间应进行坦诚的沟通和谈判。
尽管在2014年,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的公开罢工行动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但这次行动仅显示了劳资冲突的冰山一角,如果未能根本上解决系统性问题,类似的集体行动仍会导致社会不稳定。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显示,广州或广东省内其他城市,一直是中国环卫工人维权运动的主要中心,在2010-2020年那十年,地图上记录的全国98起环卫工人集体抗议中,广东排名最靠前占34起,仅在广州就发生了15起。而排名第二高的则是隔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第四名是河南省和四川省。
然而,广东省工人面临的工资低、工作条件恶劣等问题,几乎在中国每个城市都存在。每一个案例都提醒人们,企业和地方政府当局在处理涉及工人权益问题时,一提到责任问题,鞭子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大多数情况下,唯一能够保护工人权利并限制公司和政府滥用职权的,只有公共舆论压力。不过,在社交媒体上的求助帖大部分都难以引起足够的关注。
2019年4月,有媒体报道指,南京市一家名为河西建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机构强迫环卫工佩戴智能手环,该手环会发出警报,当工人在原地停留20分钟以上,手环就会发出“加油、加油”的提示音,催促工作。这些举措在社交媒体上遭到网友强烈抗议,虽然该公司最初以“降低环卫工管理成本、提升城市清洁效率”为由狡辩,但很快屈服于社会舆论压力,宣布停止使用手环。
很明显这个“加油手环”闹剧,只是私营环卫公司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为借口,尽一切可能压榨员工的例子之一。在一个片区内,新接手的公司往往会将原先两名环卫工的工作量分配给一人完成,如果该工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洁,就会被处以罚款。其他罚款原因有时是非常微小的疏忽,有时甚至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事,例如路面上有一个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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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行业的劳动者一样,环卫工人也经常被要求签订不规范的就业合同,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险福利以及离职时的补偿金。许多工人超过了女性50岁、男性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权利就无法再被《劳动法》保障。退休后的工人们不被视为受劳动法保护的对象,工作关系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意味着用人单位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劳务合同甚至可以口头约定。
在繁忙的都市环境中,官方对环卫工缺乏划一的保护措施,还要坚持政治任务或官僚式的清洁标准,意味着环卫工人经常要承担很多荒谬且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河南省会郑州2013年的一篇新闻报道,记录了该市一个地区的环卫工人在繁忙而危险的路段工作时,是如何受到领导的指责,并被要求在早上7:30前,将路上垃圾清扫完。“夜里的垃圾车跟飞一样,”一名女工低声告诉记者,“宁要路面干净,也不要俺环卫工的命……”
2020年11月初,上海市政府因为想让让市民欣赏到“巧妙散落在人行道上的”黄色无花果、柳叶和金色银杏叶,便开辟41条“落叶不扫”道路,但要求环卫工人在不可清扫落叶的同时,完成路面垃圾清理。这个例子也说明了处于社会最底阶层的环卫工人,要如何配合上级定下的荒谬标准来作业。
自上而下缺乏咨询的行政命令从天而降,上海的环卫工人要开始承担这项美化环境的任务,但他们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通常很难完成。正如一位刘姓环卫工所说,清洁需要非常细致,可能还要加班:“不扫树叶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工作。相反,我们现在要花更多的时间来装扮落叶。”此外,他和同事们还要额外检查落叶带来的潜在火灾隐患,如是否有烟头藏匿在树枝、树叶中。
在实施了封城的武汉,维系城市运作的环卫工们往往要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他们不仅要维持城市清洁,甚至还要冒生命危险打扫抗疫医护人员的临时住所和公寓,但在疫情之后也经常被克扣工资。曾有清洁工抗议租房平台“蛋壳”迟迟未结清工人们的保洁劳务费,他们在社交媒体写道:“在武汉躲过疫情,我们拿命护你,你却要了我们的命。”
在政府不断进行的“市场化改革”中,基层工人的利益往往是首当其冲被忽视和牺牲的。当官方不断在工人权益问题上推卸责任,能够解决劳资纠纷的就只有通过协商。上文中番禺环卫工人的维权案例可能可以当作是一个参考——当工人有代表、工会能介入与雇主谈判确保工人得到体面工资和良好的工作条件,那么即便面对的是私人承包商,也是能通过低成本的协商来解决劳资问题。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四章):广东工厂工人的抗争和起落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篇是报告的第四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2014年,东莞台资“裕元鞋厂”工人崔天刚在工作时受伤。他所在的裕元鞋厂是全球最大的运动鞋制造商之一。崔天刚本以为他有社保可以解决他的工伤问题。但崔天刚马上发现,裕元鞋厂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没有交足工人的社保。
因缘际会,他因此就站在中国2010年代最大型的工厂罢工前线。裕元鞋厂工人的罢工为期两周,涉及多达4万名工人,是十年来有记录的唯一一次大规模工厂抗议活动。罢工的直接原因当然是是裕元鞋厂十几年来未为员工缴纳足额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同时,员工也担心,随着工厂将生产逐步转移到内陆及海外,东莞的工厂很快会被关闭。
毫不意外的,罢工当中当地官方工会完全没有代表工人的利益。当官方工会站在工人对立面时,崔天刚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工人领袖。崔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只是期望一个解释,一个答案。如果没有人理会,我们会一直罢工。”

法律漏洞的填补
为了填补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所造成的社会福利缺口。2011年7月1日,中国新的《社会保险法》正式生效,虽然步伐较小,但这部法律至少在文本上首次构建了较为全面的保障框架,保证所有劳工处于社会福利安全网内,其中包括针对女性劳工的养老金、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权益。
然而,当时新出台的社会保险制度明显缺陷是,它几乎完全依赖私人资本供款,其成败完全在雇主的供款意愿和地方政府的执法力度上。中国改革开放的高速经济增长,一直都依靠低成本劳动力产生的经济红利驱动,雇主在压缩成本的考量下,自然不愿拿出逾三成的劳动力工资用以给员工提供社会福利;地方政府经常为了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而纵容那些逃避法律义务的企业。
社保制度的第二大缺陷是,没有充分考虑中国上亿农民工的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农民工的强流动性导致他们生活、打工和退休养老地点完全不固定。早期农民工并不能将养老金转移回他们户口所在地的农村老家,后来他们可以选择离职时一次过提取所有社保,但也困难重重。尽管农民工理应被纳入《社会保险法》的覆盖范围,但自该法生效以来的几十年里,实际覆盖率一直很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发布的最新官方数据显示,只有22%的农民工拥有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27%的农民工拥有工伤保险,17%的农民工拥有失业保险。
尤其是近十年传统制造业中心的广东出现关门和搬迁潮。这让许多农民工被迫下岗或搬离原址。而雇主欠缴社保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中国劳工通讯工人行动地图的数据显示,有关拖欠及少缴社会保险的劳资纠纷在社会上一直存在。比如2020年9月,珠海市一家民营企业员工举行抗议活动,要求公司缴付已从工资中扣除但未支付的六个月社保。员工表示,公司以新冠肺炎疫情为借口,让部分人停薪留职。他们在微博发帖质问:“这种企业方法能适合以疫情为由放假和不发任何工资吗?企业是要生存,但是作为我们社会最低层的劳动者也要生存啊!”地图当月还记录了两起四川、一起福建的类似案例。
威信扫地的工会
裕元事件中,广东省总工会直接站在鞋厂和当地政府一方协助镇压罢工。尽管从结果看上去是工人罢工失败,但是事实上却是三败俱伤:员工被打压,资方需付出几十亿的补偿和罚款,政府和官方工会的威信扫地。
裕元鞋厂罢工事件后,广东省总工会决心把东莞作为新一轮组织工作的重点区域,希望建立新的、更加民主的工会代表制度,以此改善工会形象。但在那时,工人普遍认为裕元鞋厂的企业工会与所有同类型的工会一样,根本是代表公司利益,不可能代表工人。这导致厂内4万名员工中,只有1,500人选择加入工会。广东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对其直属管理的刊物《南方工报》表示,“在裕元发展更具代表性和民主的工会,对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减少劳资纠纷、以及提供稳定的管理环境至关重要。”黄业斌表示,目标应该是允许工人通过工会提出要求,工会再代表工人与公司进行谈判。
尽管广东省总工会以往在保护工人权利方面劣迹斑斑,但口头上,总工会仍然表示将组织工人加入工会,从而确保民主选举顺利举行,并建立解决劳资冲突及谈判加薪的稳定机制。一旦实现了这一目标,机制将逐渐推广到省内其他地区。
令人遗憾的是,总工会关于工会代表的新措施,揭示了它与该地工厂工人、及劳资纠纷发展趋势相脱节。广东省总工会不仅忽视了全省雇主数十年来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也让已存在的不良做法更加根深蒂固,而且忘记了省内工厂正被陆续关闭及搬迁。当务之急,总工会的主要关切应该是充分保护下岗工人的权益。
由于官方省工会迟迟未解决工会代表问题,2000年代在广东民间成立的部分社会劳工组织,开始帮助工人处理他们正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当地区内的公司关闭或转移到其他地区时,保障他们取得应得的社保。
利得鞋厂工人的抗争
2014年8月,在东莞裕元鞋厂大规模罢工近四个月后,番禺为Coach等奢侈品公司生产产品的台资利得鞋厂同样有了搬迁计划,而工厂内的近3000工人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利得鞋厂多年来一直在番禺经营,当时工人听到传言,说利得管理层计划将整个工厂迁至南沙。由于公司已经拖欠工人们加班费、公积金、社保等多年,工人们担心未能随鞋厂搬离原址的员工,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在长达九个月的纠纷过程中,利得鞋厂约20名工运积极分子,向基层劳工组织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求助。在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会面后,维权人士制定了与公司谈判的策略,重点在于厂方应依法为无法随迁的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等欠款,但公司经理拒绝与工人代表们谈判。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服务部协助利得工人召开五次工人代表座谈会,一次工人大会,向工人宣讲法律。
然而到了11月,利得鞋厂不仅依旧拒绝与工人谈判,而且拒绝为工人补缴任何社保费用。11月26日,鞋厂经理更强迫工人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变更合同,缩短部分员工的服务年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欠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逃避责任。在鞋厂的逼迫下,利得的工人决定开始罢工抗争。
2014年12月6日,数百名工人开始罢工,人潮淹没了番禺工厂外的街道。最开始鞋厂似乎有所妥协,工人代表能够与人力资源部门合作,核对每位员工的准确工龄以便补缴福利。然而,12月13日,管理层却突然单方面召开各部门员工大会,将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加班费三项打包,一次性补偿员工,上限为每人2500元,这令员工感到无法接受。
工人代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表示无法接受条款,并决定立即恢复罢工行动。四天后工厂管理层同意恢复谈判。工厂表示,将把每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和加班费的上限提升至12,000元。2015年4月,随着搬厂期限日渐逼近,管理层仍未公布厂房最终搬迁计划,也未就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工龄补偿事宜,与工人代表进行谈判。对此,工人们于4月20日再次罢工,希望继续向鞋厂施压。当公司管理层最终同意坐下与工人代表谈判时,代表要求及时解决此前所有未尽事宜——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关厂工龄补偿金的拖欠。当地政府官员也出席了会议,承诺以后会促进工人和管理层之间的对话。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罢工一直持续,工人们连续施压三天后,利得鞋厂和当地政府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承诺会满足工人们提出的所有要求。2015年4月25日,公司向职工支付了拖欠已久的关厂工龄补偿金和住房公积金,同月支付了部分社会保险欠款,并承诺在6月底前将所有工人的社保缴清。在番禺打工族和CLB的协助之下,经过多月的行动与谈判之后,约2750名利得鞋厂工人取回约1.2亿社保金额。

图片:利德鞋厂工潮结束后,曾飞洋获工人送赠“工运之星”牌匾。
被妖魔化的工人运动
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由农民工廖晓峰于1998年创办,其后熟谙劳工纠纷的律师曾飞洋接任负责人一职。这个中心最初的工作重点是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权利咨询服务,并在个别工伤案件中提供援助。其后它更多地集中在处理广州南郊工业区工人的集体诉求方面。
服务部曾经在2013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帮助护理和保安人员追回了拖欠已久的社保。而其中一名保安人员孟晗,因为这次成功争取社保的经验也成为一个劳工权益工作者,并到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全职工作。
后来,服务部重点帮助了番禺许多珠宝工厂中被欠薪的工人。然而利得鞋厂的维权事件令服务部成为了地方政府的眼中钉。2015年12月,在中央的授意下,番禺当局对服务部发起了大规模的打压行动,不仅直接突袭服务部以及关系较近的几家机构,还拘押了约30名与之相关的劳工维权人士,服务部主任曾飞洋和三名主要工作人员朱小梅、汤欢兴和孟晗更被正式逮捕并起诉。
朱小梅和孟晗一样,都是因工厂维权的经验而加入工运。2013年,她在广州的日立金属工厂担任管理层,并组织工人一起要求公司缴纳社保费用。公司很快发现她立场不对,就在2014年1月解雇了她。之后,她加入了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为工人维权。
最终,曾飞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朱小梅、汤欢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两年。孟晗在裕元事件中是工人委任的代表,孟晗始终拒不认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1个月。即便已在2017年第二次坐牢,孟晗依然坚持为工人维权的初心。他出狱后在博客写道:“我的态度非常坚决,我坚信我们推动的劳资集体谈判是正确的。如果这样的行为都有罪,我宁愿再次冒着这样的风险去帮助工人解决问题!”
12月的打压行动没过多久,央视和新华社就对曾飞洋及同事们进行了舆论抹黑。新华社的报道将曾飞洋描绘成一个诈骗分子,他在利得鞋厂罢工期间“煽动和威胁”工人,以阻止他们“恢复正常工作”。报道还指出,曾飞洋曾邀请国际社会关注这次罢工:“罢工刚开始,一些境外媒体、网站第一时间就登出大篇幅文字和图片报道,持续进行恶意炒作,矛头直指地方政府。”
另外,《人民日报》在报道中特别提到,番禺打工族服务部与《中国劳工通讯》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此,中国劳工通讯主任韩东方亲自致信该报总编辑李宝善,解释了劳工通讯与中国大陆劳工维权人士合作的理由,并强调了通过这种合作对各方有何有益成果。韩东方特别指出,劳工通讯与曾飞洋和及番禺服务部五年中合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帮助工人讨回1.2亿社保费用),从一开始就是公开的,广州安全部门也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了默许和包容。韩东方质疑了《人民日报》的对抗性思维,并呼吁其从公平、共同理念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
“难道,贵报从总编辑到记者们的眼里,这个世界,我们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真的已经晦暗到了只剩下‘拉拢’和被拉拢的关系,只有骗子、傻子、袖手旁观者和落井下石者这几种人吗?难道,在你们的内心世界,早已不再有志同道合者吗?不再有为了共同理想和精神追求合作奋斗这回事吗?不再有工人阶级的阶级感情这种东西吗?更不再有基于这种阶级情怀,对中国工人阶级所受苦难不忍冷眼旁观,不齿于弥漫于街头巷尾和办公大楼里心口不一的假卫道士,从而愿意坐言起行改变现状的理想主义者吗?”
2015年12月的对服务部的打压,标志着针对民间社会劳工团体持续打压的开始,当局更于2018年在深圳逮捕了佳士工人运动的支持者,并在次年于深圳和中国其他地区逮捕了几名知名劳工维权人士。
与此同时,媒体对劳工新闻的处理方式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广州当地的媒体在2014年报道大学城环卫工人的集体抗议时,一度相当活跃;但在2018年,从7月27日劳资纠纷开始,国内都没有媒体报道佳士工人抗议的新闻。直到近一个月后的8月24日,官方媒体新华社发表了一篇极负面的批判性报道,不但抹黑工人行动,也暗示他们是收取了海外资金资助。
在新华社的报道面世后,8月25日,中国内地仅出现三篇关于佳士的报道,其中两篇重复了新华社的措辞,曾经相对开放的《南方都市报》同样照搬新华社的报道。第三篇是中宣部《光明日报》的评论,内容类似于领导层对这一事件的最终定论,结论是“随着公安机关的深入,发现此事并不是单纯的职工维权,背后有着境外势力的介入,是一次背景不透明、诉求不纯粹、手段不合法的事件。”但事实上,深圳和广州的当地记者仍然期望采访佳士事件,有记者明知道报道无法刊载出来,也期望能去采访工人和学生的真实声音。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五章):平台经济的极限压榨--疲惫不堪的速递员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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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的制造业工厂相继关闭或迁走,科技行业成为经济转型重要支柱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约四分之一。
算法的奴隶
当科技行业沉浸在推动创新、产生便利的春秋大梦中,其最底层的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服务人员,却被牢牢困在技术所编织成的大网中。算法帮助科技平台实现了数字化运营,更大幅降低成本的同时却也将工人变成了平台的奴隶。大型科技公司和官方近些年都会吹嘘,零工经济为工人提供了随时随地工作的自由、员工从而可以实现更好的工作与生活平衡。但是对于完全依赖零工经济、且必须长时间工作以养家糊口的工人来说,自由的承诺与事实相去甚远。
作为过去十年国内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19年外卖市场的规模达到6536亿元人民币。市场主要由美团和饿了么两大公司垄断,自2000年代末以来,两家公司一直在争夺外卖配送的市场主导地位。但随着餐饮外卖行业正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竞争在2016年才真正开始。为了吸引更多用户,这些平台增加成本投入,并以降低价格、削减骑手报酬、提高订单超时罚款来展开恶性竞争。
这些政策和措施为骑手的生命安全带来了直接的影响。试举两起较为极端的事件:一名位于北京43岁的骑手在2020年12月因为过劳而死,虽然这名姓韩的工人在饿了么平台购买了意外保险,但公司却表示他不是直接聘用,只愿意支付韩家2000元补偿。不足两周后,2021年1月11日,泰州市一名47岁的外卖员刘进在饿了么网点办公室前自焚,以此抗议公司拖欠的5000元工资。
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这些平台政策对骑手生计的影响。地图上外卖工人的抗议数量,从2017年记录的10起增加到2019年的45起,而快递员的抗议则由2016起便经常出现在中国城市的各个角落。
2019年10月,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全国8起快递员的抗议活动,其中关于圆通快递公司的就有7起。由于集团财务问题引发的连锁效应,短时间内在7个不同城市就都发生了抗议活动:10月12日,北京圆通快递旗下子公司承诺达特快倒闭,数百名司机在突然被“变相辞退”后举行静坐,要求得到合理补偿;10月13日,重庆市的承诺达特快司机也通过静坐甚至封锁道路要求公司补偿薪资、补助及福利;10月14日,陕西西安爆发了与承诺达特快倒闭有关的抗议活动;10月15日,相关抗议活动又在湖北武汉和上海发生;相隔不到一周,10月21日,湖南湘潭圆通子公司的工人也举行抗议,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已久的工资,有人在微博上发帖问道:“我就纳闷,这么大的公司怎么会拖欠工资呢?”
诚然,近年来中国发生的大规模抗议活动有所减少,但这主要是由于新的经济形势下,工人工作变得更加短暂和更强流动性,故而变得难以进行有效的组织协作。但2019年10月发生的这些与圆通快递集团有关的抗议活动,却让我们一窥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工纠纷现状——地域虽然分散但同质性却变得更强、影响范围也更广,更涉及成千上万的工人。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例中的工资拖欠等问题直接源于极端的行业竞争,圆通快递等供应商在2019年均大幅削减利润,以吸引客户获得并维持市场份额。
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反映出,2020年外卖员的抗议活动数目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下许多工厂因此倒闭或裁员,导致大量新骑手涌入业内。这些新骑手绝望地为生计而挣扎,也没有经历过老骑手从优到劣的工作条件剧变。2020年9月《人物》的调查报道,就相当生动地描述了外卖员日常严苛的工作环境。这篇名为《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文章,揭示了送餐员的本质是外卖算法平台的奴隶——他们为了准时完成平台的派餐任务,不得不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违反交通规则、极端恶劣天气、保安刁难等突发状况都是家常便饭。
这篇报道,引发了公众舆论对外卖骑手工作待遇的极大关注。疫情期间,外卖骑手对于公众生活的重要性令外界开始意识到他们价值和困难。因此,部分配送平台似乎愿意(至少在表面上愿意)向员工做出一些小修小补的让步。饿了么宣布发布新功能,在用户结算付款界面增加一个“我愿意多等5分钟/10分钟”的小按钮,给予骑手更多的自由;而美团就宣布,会更好地优化系统,给骑手留出8分钟弹性时间。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但这些看起来出于人道的举措,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外卖骑手遇到的困难。平台更多时候只是呼吁消费者让步,将平台和骑手的矛盾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逃避了自己需要对员工承担的责任。骑手们也表示,这些权宜之计未能解决行业中更深层次的问题。
外卖公司应该去做什么呢?如果外卖员获邀定期与公司坐下来,讨论安全、社会保障和公平报酬等议题,将有助于为真正的改进奠定基础。与制造业和建筑业的情况一样,零工经济中缺乏工人利益的真正代表者,意味着他们被要求增加所谓的效率时,要面对巨大风险。
在交易规模突破3000亿元的网约车市场同样有这个问题。占有90%的市场份额的滴滴出行,为了保持竞争优势、持续占据市场份额,便持续压低司机的工资并引入对司机限制性的工作规例,大量政策将竞争成本直接转嫁到司机身上。
例如在2018年6月,滴滴修改了司机的奖励规则,使司机在油价大幅上涨之际,更难申领到奖金。政策引发了湖南邵东司机们为期6天的罢工,他们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包含十项诉求和不满的清单,包括“乘客取消订单的补偿费用,平台应该一分不少归还给司机”、“超1.5公里派单应由司机自己选择是否愿意接单”、“降低系统抽成,提高奖励机制”等。这份需求清单,显示了网约车司机们在滴滴系统中的受困程度之深。
与此同时,6月8日司机们在滴滴杭州研发中心外举行示威,抗议公司约两个月前推出的“司机收入保障计划”。该计划声称为司机提供稳定的收入,但要求司机的日累计在线和接单时长不得低于10小时。滴滴会根据司机是否加入计划进行日常派单,如果司机拒绝加入,就会报复性减少他们的订单。可想而知,一些希望有灵活工作时间的司机对于这样的高压政策表示不满。一位司机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新的滴滴系统直接导致他的月收入减少了5000元。扣除燃油等费用后,许多司机每月仅余几千元收入,即使是那些通过优质服务保持高客户评级的司机也发现,只有妥协加入保障计划,才能稳定获派订单。
政策风向转变
2020年底以来,科技公司及其老板的处景发生了巨大变化,这被外界描述为“打压科技巨头”。2020年底以来,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惩罚性行动,旨在规训科技行业,并给野心勃勃的科技大亨们套上枷锁。
打击中国科技行业的现实很复杂,当局采取的行动背后有多重考虑:比如削减科技巨头的权力及其对大数据的控制;保护数据隐私;控制恶行竞争行为等。官媒报道指,这些行动最终是为了实现中国共产党更大的政治目标,亦即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期望“通过财富再分配和改善福利来减少不平等”。中国的科技大亨和公司对此纷纷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明白自己需要通过服从中共的“社会责任”来维护其商业利益。如今这些科技公司已承诺为支持共同富裕提供数百亿元人民币。
这场自上而下的“共同富裕”运动对科技产业底层的工人意味着什么呢?官方仍然在不断推出新的治标不治本政策。例如2021年7月,八大部门联合共同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强调平台企业要规范用工,尤其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其后多部门也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甚至要求工会“参与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协商协调”。但是这些政策在现实中几乎难以见到任何实践和推进。
在官媒口中的共同富裕,乍看之下似乎对工人有利。但共同富裕政策的推动实施重复了一个熟悉的模式,即在制定直接影响工人生活的政策时,没有征求工人的意见。这场运动也没有解决各种制度性的问题,因此工人并没有获得更稳定的保护机制。
实际上,科技行业工人所面对的根本问题与改革开放以来其他工人所面对的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其解决方案也绝不是政府方面临时打补丁似的政策;也不是民间所追寻的复仇精神。最重要的是契约精神的建构:公司和工人都应该基于平等的基础来谈判达成合约,受双方自由参与制定的合同的约束和保护,而这些合同也能得到政府和法院的尊重和执行。
近年来许多案件已经痛切地表明,科技行业的工人在疯狂压榨追求效率的环境中是极其脆弱的。例如,2020年12月电商巨头拼多多一名女员工工作到午夜后猝死;另一名拼多多员工在几周后自杀。
尽管2021年科技公司面临各种打击,但很明显科技行业的增长将继续成为未来发展和就业的来源。达成促进工人权利和共同富裕这项最终目标,完全依靠雇主短暂的良知和诚意是不够的。政府意图的好坏并非重点,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政府与中国工人的关系。目前,政府只是在不公平的劳资情势已成定局后才介入问题,最清楚自身需求的工人则无权确定他们的劳动条款和条件。而宽泛的措施和无效的监督下,工人的最终命运仍将落在公司手上。
政府长期在工人权利问题上的被动回应对工人和政府都没有益处。只有从更根本上确保工人参与决策并就工作性质进行谈判,中国工人权益才能切实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也同时能够避免那些反复出现的冲突和悲剧。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六章):“英勇营救”的宣传滥觞——矿业生产事故的死亡循环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报告的第六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第二部分 “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
从高耸的建筑楼盘到深不见底的矿井,中国大地上任何一个工地,“安全”二字都会被醒目的标示出来。可这种对“安全”标语的痴迷和狂热,真的能够从实际上保证工人的生产安全被最大限度保障吗?在如今经济快速发展、建设如火如荼的时代,只有工人自己才明白,“安全第一”早已经成为一句自欺欺人的口号。中国安全生产专家吴超在研究论文中写道:
“安全第一”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组成内容,在我国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安全第一”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在企业已经成为员工的口头禅。但多年来企业中也经常有安全管理人士抱怨,“安全第一”只是一句口号,践行起来很难,许多领导们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而实际行动却是效益第一。
实际上在建国初期,中国的“安全第一”并非一纸空谈。在1949年11月10日的《人民日报》上,当时处理矿区工人工伤问题的首要任务是“各级干部首先要理解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第一'上升为高层次的原则”。当其时,中国跟随苏联的国有模式,追求密集工业增长的同时也大力推进“安全第一”的政策理念。除了期望实践其代表工人阶级的承诺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的国有企业并不受利润所制约。因此,国有企业并不会为了降低成本而损害生产安全。
然而改革开放后,在巨大的经济浪潮中,效率和安全却忽然间被撕裂到了天平两头,虽然“安全第一”的口号仍然喊得震天响,但安全问题明显不再是生产中被优先考虑的事项。可对于中国的工人来说,“安全第一”和“效益第一”之间的差距可能是致命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27412人。近十年来,虽然许多传统危险行业如小型采矿业和制造业血汗工厂已经关闭,但是工人们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仍然被广泛忽视。
中国一处建筑工地外的标语写道:“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2021年1月10日,山东省栖霞市附近的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22名工人被困井下深处,与地面的通讯完全中断。1月13日,《光明日报》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呼吁彻查事故原因,以避免未来再发生类似悲剧。文章中提到:“要知道,‘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从来就不是抽象的口号,唯有落实到每个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和监管执行中,才能真正变得实至名归。”
这种事后诸葛亮一般的“安全第一”的呼声从来没有在官方的口中停止过。但要做到真正的事先预防,就必然要明确公司、政府和工人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之下理解自身的角色,并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的雇主,都不可能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自愿遵守安全生产法,谁会平白无故的牺牲唾手可得的利润呢?其次,行政力量自上而下的工作将有效地迫使雇主改善安全和工作条件。最后,政策制定者不应假设工人只是一群潜在地违反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的人,而应明白他们可以充当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真正在生产第一线的安全监督者。但正如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案例中讨论的那样,当前整个经济体系不仅利益至上,而且习惯于剥夺一线工人发言权。这令中国在职业安全方面的改革举步维艰。
被统计数字忽略的工伤事故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因此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在过去十年内有显著下降。根据官方统计,2011年国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75572人,2020年为27412人,死亡人数较十年前减少了60%。
死亡人数减少六成看起来是实质的改善,但事实上,工作的风险只不过被转移到了服务业工人当中。例如,外卖骑手在被平台催着赶着派送时,便在交通事故中出现大量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而类似这类“交通事故”或“非生产事故”往往并不被官方包含在工伤事故的统计中。即使我们仅计算官方统计的这些事故和死亡数据,2020年平均每天因工伤死亡数字,仍有74人之多。
2014年以来,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分类记载了中国媒体报道的3200多起重大事故。绝大多数工伤事故往往都是小规模而频密发生的。以2020年12月上旬,中国发生的一系列火灾、倒塌事故为例:12月6日广东中山有工厂发生火灾,造成人员受伤,无人死亡;12月7日山西一工厂倒塌,造成2人死亡,多人重伤;12月8日,宁波市一处建筑工地的起重机倒塌,造成两名工人死亡,一人受伤;12月10日,湖南省一处建筑工地发生坍塌,造成三人受伤;同日,四川有工厂发生火灾,造成9名工人受伤。以宁波起重机倒塌事件为例,当地媒体对此类事件进行报道时,一般都习惯性表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冷冰冰的数字往往消解了事故的残酷,一个个家破人亡的个案并不能从这些报告中得到显现,工人们的冤屈也无法从处理报告中获得宽慰。因为那些罔顾生产安全的矿井、工地仍然在不顾一切的生产,对行业老板来说,眼前的短期利益仍然先于安全因素;政府仍没有严格监督和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官方工会未能起到监督作用,任由潜在的危险造成恶果。
第六章 “英勇营救”的宣传滥觞——矿业生产事故的死亡循环
煤矿开采业是中国最危险的行业之一。2000年代甚至曾经出现过每年多达7000名煤矿工人死亡的情况。仅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的短短五个月时间里,河南、陕西和辽宁就发生了三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528名矿工死亡;但到2014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已降至1000人以下。2018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更是首次降到0.1,成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里程碑。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2019年继续下降至0.083;2020年,官方公布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225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58——即每生产100万吨煤炭,有0.058人死亡。
事故数量和死亡率的下降主要由于2000年代末中国大规模关闭和整合矿山;与此同时,进入2010年代,由于政府开始削减过剩工业产能,中国煤炭价格和需求均有所下降,约有180万名矿工因此被解雇。但是,尽管这些宏观经济变化引致数据持续下降,但导致煤矿安全隐患的根本问题从未得到解决,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仍不时发生。
2014年的一项研究引用了2006年至2010年这五年间,中国发生的致命瓦斯事故数据,研究员指出,虽然国内煤矿行业的总体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该行业仍然“拥有世界上最恶劣的安全记录”——在研究进行期间,中国煤矿的瓦斯事故仍正以每3.8天1 起的惊人速度发生。该研究指出,无论是在国家、省级还是乡镇层面,煤矿都缺乏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设备和完整的安全体系。
此外,安全巡查缺乏更是一个被严重忽视的问题。许多地区的巡查人员严重短缺,在许多主要矿区,“一个监督部门要负责巡查数百座矿山”。那么,安全人员既然不足,那为什么不让一线工人直接参与监督呢?只要被赋予权力,熟知开采过程和安全隐患的工人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充当监督员。这个方法不但成本较低且有效,它更可以杜绝安全巡查员被政治和经济利益收买的问题。一份2014年致命瓦斯事故的研究发现,即使有巡查人员在场,他们也可能会因为想牟取政治经济利益而玩忽职守。专家指出,“因为涉及到自身利益,地方政府可能会忽视一些乡镇煤矿违反规定和标准的行为;此外,安全监管过程中也出现了腐败的情况。”
2021年1月10日,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上文提及所有的潜在安全隐患共同酿成了这场悲剧。笏山金矿是中国第四大综合性黄金生产商招金矿业的子公司。这次爆炸导致22名矿工被困井下深处,他们与地面的通讯完全中断。随后的调查报告指出,由于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外加其他“不当操作”,救援过程中该矿又发生二次爆炸。然而,涉事公司和栖霞当局均涉及迟报瞒报,栖霞市委在事故发生约两天后才向上级烟台市委报告,甚至在事件受到广泛关注后,还试图隐瞒关键细节。事故最后导致10名矿工丧生,其余11名矿工在1月21日获救,而国内媒体全程直播跟进了这场为期10天的救援大戏。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后,45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包括栖霞市地方官员: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和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均被免职。
笏山金矿爆炸悲剧发生后,栖霞当地主要官员被免职,其余数十名地方行政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受到问责处分,案件似乎可以就此画下“圆满句号”。但政府对该事件的所谓“调查报告”省略了最重要的细节,也回避了最重要的问题:地方官员、公司老板等人迟报瞒报问题为何一开始没有被发现?如何确保这些人为问题不会再次发生,不会导致更多工人死亡?值得玩味的是,媒体对该调查报告的报道,往往不会聚焦于这些重要问题,而是一味报道对责任人的惩处结果,尤其是对地方主要官员的刑事处罚。就像新华社在救援进行时发表的评论文章,将那些参与迟报、掩盖真相的人称之为“与人民为敌”,清楚体现了这种对于“惩罚作恶者”的重视。
当然,出现重大事故必然需要问责,但问责绝非最终目的,丧命的工人的生命并不会因为涉事官员被惩处而找回公义;相似的“出事、惩罚、再出事、再惩罚”的循环也表明,官员并不会因其他地方官被问责而感受到震慑,并对安全问题体现出更多重视。
事实上,笏山金矿事故已经成为了一种恶性循环:从最初未能形成足够完整的安全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缺乏;到未能通过定期检查来确保作业现场的生产安全;到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之间的种种腐败、利益输送;再到迟报瞒报,最后当事情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时,一个系统性腐败的烂摊子就被公诸于世。最后,官方通过关于安全的宣传活动和机械口号,外加妖魔化地方官员和公司老板,就轻易避开了对此类悲剧深层原因的追究,及寻找预防悲剧的真正方法。而让工人们吃尽苦头的旧有制度,丝毫没有改变。
工伤事故的丧事喜办
2018年3月,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被并入国务院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是一个新的超大型部委,除安全生产外,应急管理部的任务是监督从森林火灾到地震、洪水和爆炸等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的管理。
在这次调整中,工伤事故不再被视为可预测和可预防的事件,转而变成了需要事后应对的“紧急情况”。而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事故应对模式:事故发生后,资源和公众的注意力被转移到宣传地方政府的应急反应时间、部署的人员和车辆数量、与救援有关的技术进步以及救援的英雄气概上。这种新的应急反应风气被网民描述为“丧事喜办”。
正如在栖霞事件中所看到的那样,最初的工作重点必然是“组织一场不惜一切代价的救援行动”:由省级甚至国家级政府领导人在重大灾难中掌舵,随后就是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锁定并处罚相关责任人。很多时候,在开展调查和整顿的同时,当地所有的煤矿都会被应激性的责令停产。在此期间,被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矿山会遭到罚款,并被责令恢复生产秩序。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整改令会成为一纸空文,危险的的采矿工作又会像从前一样继续,直到下一次事故发生。因此当栖霞发生这样的悲剧时,却很少有人问,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除了遮掩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官方媒体对矿难或其他工伤事故的报道,通常旨在捍卫体制的认受性,并回避批评。在笏山矿难的例子中,这种荒谬被新华社、《环球时报》等官媒发挥到了极致。1月19日,矿工们仍被困于井下,救援人员已打通一个钻孔,以方便井上井下传递物资及通电话。有媒体报道,被困矿工通过钻孔传递了一张手写纸条,上面写着:“麻烦再送一部电话做为备用,联系不到你们,我们就找不到党了。”——如果想要备用电话,矿工们为什么不直接拨打第一部电话提出要求,而是要专程递送一张赞扬党的纸条到地面,这合理吗?尽管如此,该帖子还是在网络疯传,甚至被《工人日报》公开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上分享。正如新华社“新华微评”一篇帖子表述的那样,“危难时刻,党和政府永远是最坚强的依靠。”
几十年来,国内无论发生何种形式的灾难,都难逃这种“将悲剧转化为忠诚”的论调。2007年,河南陕县的一座矿井发生透水事故,69名矿工被困,矿工最后全部生还。这固然是个值得庆祝的时刻,最后一位被救出来的矿工全身沾满煤灰,在眼睛还罩着黑布条的情况下,对着电视新闻镜头直喊:“感谢党中央!感谢国务院!感谢河南省政府!感谢全国人民!”香港专栏作家梁文道认为情况不自然不可信,完全违反人性的常理,他写道:“这位工人兄弟要是由衷地喊出了四个感谢,那就说明他新闻看得太多,早就内化了一种符合老套报道模式的反应了。”
这种宣传模式的目的不外乎是为了保护政权合法性和左右公众舆论,但如果政府也因此沾沾自喜、沉浸于那些失真的政治宣传中,也听不到工人真实声音的时候,就等于将注意力从最危险的问题上移开,也就是如何能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安全问题,而政府和官方工会在生产的日常体系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官方工会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
中国的许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官方工会监督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关键作用。这些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例如,全总制定的《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八条第六点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同一条款中也规定,工会需要“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然而工会对自身角色错位理解,政府、企业对工会制度性的忽视,造成了工会监督缺位、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恶性循环。政府需要改变安全生产完全依赖行政主导的思路,激活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监督职能,才可能真正影响和改变现状。
2020年12月,重庆发生两起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短短三个月内造成39名矿工死亡。中国劳工通讯对涉事矿山的不良安全记录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两起事故都沿循熟悉的“安全被忽视——惨剧发生——官方介入调查”模式发展,无一例外。
首个事件发生在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在因生态环境保护原因被区能源局关闭两个多月后,企业在拆除井下设备时,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30多小时后,仅一人获救,其余23人全部遇难。事故第二天的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宣布对事故调查挂牌督办。12月6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下午,应急管理部和矿山安全监察局对重庆市政府进行约谈。短短两天之内,这一事件就被列为国家重大优先事项,由中央政府直接负责。
可就在此事故前两个多月,9月27日,重庆市綦江区松藻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国务院安委会也曾对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即使中央政府出面监管,短短两个多月间,重庆市煤矿行业还是发生了两次重大事故,造成39人丧生。由权力顶层发力、自上而下的强势挂牌督办制度,对于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预防煤矿事故发生,似乎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么有效。
永川区能源局的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3月,也就是23人死亡事故前9个月,涉事吊水洞煤矿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泥石流等危害;尾矿应设置安全装置,防止倒塌等事故发生”,被罚款1000元。煤矿此次被处罚之前,已经于2019年6月20日及12月15日收到过区能源局发出的其他传票和罚款,其中一项涉及进风风量不足、导致瓦斯超限。
吊水洞煤矿重复发生着依法查处、罚款了事的游戏。从2019年6月20日到2020年3月2日九个半月期间,吊水洞煤矿被永川区能源局罚款6万4千元,煤矿主要负责人被罚款4千元。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改善安全生产的办法呢?有人可能不以为然,说能源局作为政府行政部门,除了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之外,其实并没有其他手段能够帮助辖区内煤矿改善安全生产,但这并不意味着煤矿安全生产没有监督和预防的制度空间。
工会监督已是国际公认的安全生产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做好预防重在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重在日常。制度设计上,事故预防的主体组织应该是工会,事故预防的主体人群应该是一线工人。
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的第四天,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致电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吉安镇工会,询问吊水洞煤矿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第一责任主体,在该矿2019年、2020年因安全生产违法多次受到处罚期间及其后,有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对这些问题,当地各级工会均躲躲闪闪不愿回答。但工会向来擅长忽视和逃避责任,这一情况也并不特别令人惊讶。永川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基层工作部,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小韩表示不清楚吊水洞煤矿是否有工会,建议第二天打电话询问其他工作人员。第二天,区工会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口吻显得比小韩肯定,说关于事故的所有问题,包括吊水洞煤矿是否有工会,以及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情况,均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口径答复。
最后,在负责职工技能培训,指导开展工资平等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的永川区总工会服务发展部,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表示吊水洞煤矿有工会。可当问及该矿过去一年多来多次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区能源局处罚,工会在这一年多里进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情况,工作人员便说,由于今次事故属于重大事故,所有问题都得由重庆市总工会统一答复,区工会没有接访权。
中国劳工通讯多次致电能够查找到的重庆市总工会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最后致电吊水洞煤矿所在地茶山竹海街道办,负责工会事务的黄主任接听了电话。就发生事故导致23人死亡的吊水洞煤矿有没有工会,以及在过去一年多,该矿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区能源局多次处罚期间,工会进矿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黄主任语带无奈地说:“区总工会给的命令,所有采访都去区委宣传部,我只能按上级要求来办。所有问的问题,我都不能答复你。”
鉴于重大事故发生之后,各部门通常担心多说多错,所以干脆见责就推。于是中国劳工通讯顺着永川区总工会的说法,把电话打到永川区委宣传部,并询问同样的问题时,宣传部接电话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是错愕,随即非常肯定的说“我们这边没有掌握相关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并多次反问“我们是宣传部,怎么会了解煤矿企业工会组建的情况呢?”
这样的死循环说明,官僚系统从上到下没有人愿意站出来给答案,更不用说对预防事故提出深刻的问责了。官僚机构的每一层级,在任何情况下给出的回答都是一致的——“不归我管。”一级推一级、一人推一人、一个部门推另一个部门。工会官员默认自己对安全生产不用负责,只需按照当地政府的领导的意见行事。如果非得要怪谁,那就怪煤矿企业,是他们没有遵守政府的规定。
包括习近平在内的中国最高领导人,显然也明白这种充斥着整个官僚体系的僵化思维惯性。实际上中共对“这事不归我管”这种基层政府行政部门经常听到的说辞,早已经有诸多的讨论和批评了。2021年12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的一门课上,习近平亲自表示青年干部要摒除“不归我管”的思维,停止“避事”“躲事”不干事不作为。
正如许多其他事件一样,资本、政府、工会的三重失效也可以套用在重庆这场煤矿悲剧中——吊水洞煤矿老板显然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而是一次次无所谓地接受罚款,金额低到几乎不会影响盈利(官员和老板一次晚餐饮宴的开销很多时候都可能比罚款金额高);政府对潜在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只一味的反复警告,助长了企业利润至上的心态;官方工会逃避监督安全生产、监控潜在风险的职责,但那些对地下条件了解最清楚、却在矿井中失去生命的一线工人,却被排除在这一体系之外,没有发言权。
工会领导心里的打的算盘很简单:避免将安全生产监督作为自己正式职责的一部分,这样就可以在出现问题时,避免承担责任。我们发现其实中国官僚系统的各级部门情况类似,都存在逃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问题。最明显的案例存在于建筑业,我们将在下一章中重点讨论这个多年来国内最危险却也最不被重视的行业。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七章):建筑工人——中国狂飙发展的最大牺牲者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报告的第七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2014年至2020年间,中国劳工通讯安全事故地图上记录的所有事故中,约有三分之一发生在建筑行业。起重机倒塌、电梯坠落、高空坠物这类事故频密的在全国各地的建筑工地上发生。那些建筑工人就是中国式狂飙发展的最大牺牲者。
丰城事故:一名领导怎能同时代表党、企业和工人?
无数的小型事故都会被官方和舆论以“个案”的思维模式所忽略,但不时也有特大事故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继而触发官方大规模且耗时的调查。例如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电厂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造成73名工人死亡,2人受伤。2020年4月,法院对此次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依法判刑的28名被告多数为建筑公司高层和当地官员,主要责任人更面临18年刑期。
在丰城电厂案件中,调查组耗时三年半,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彻查,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责任。调查组发现当地官员与施工单位沆瀣一气,在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压缩工期、突击生产。虽然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参与了事故后的调查工作,但最终的调查报告中,并没有提到工会在监督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
在案件中获刑最长18年的邓勇超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和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他的身份复杂、利益交织,折射了当地安全生产方面的腐败情况——首先省级企业江西投资集团持有出事电力项目55%的股份,而邓勇超一方面是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同时他也担任出事电力项目指挥部总指挥。在明显的利益关系下,他也必然不顾一切的推进电厂的项目工程,并从中牟利;除此之外,邓永超还是江西投资集团工会主席,是当地最高级别的工会官员之一。
从官方的调查中,可以发现邓勇超身上三种身份的矛盾,竟然可以把政治权力、投资利益和工人权利代表三种相互有着明显冲突身份融于一体。事实上,企业工会干部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情况在中国并不少见。很明显,工会官员和企业管理者是无法同时兼顾的,在党的利益、企业利益和工人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工人权利必然是被首先牺牲剥夺的,这也是是中国安全生产事故触目惊心的关键所在。
私有化竞争下的塔吊事故
中国的工地事故往往有令人咋舌的相似性和重复性,很多长期的顽疾从来没有得到过重视。例如在过去的十年间,建筑工地塔吊倒塌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例如2019年5月14日至5月24日的11天内,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上就至少记录了8起塔吊事故。最为严重的事故发生在山东潍坊,5月22日,潍坊一座大型建筑工地的塔吊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倒塌,并撞塌附近另一座塔吊,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5月18日,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地也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伤重不治身亡,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崩解的塔吊覆盖了整个工地,导致工地停工。此类事故的一个原因是塔吊行业的私有化竞争愈发激烈,行业利润剧减,公司忽视了日常设备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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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代,塔吊司机多是附属于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但自从2008年经济危机后,中国多地以基建工程推动经济,民营租赁公司乘势崛起,大量农民工成为塔吊司机,司机的培训上岗随即出现问题。有经验的老一辈技师离职、新晋塔吊工增多、外包、低工资和长工时等各种问题的堆叠,使整个行业的问题更加复杂。
面对竞争愈发激烈、行业利润剧减,塔吊租赁公司为了压低成本与同业竞争,成本和风险逐级向下转嫁,由此造成塔吊开裂、螺栓松动、节点失灵和其他维护问题,最终为此买单的就是塔吊司机的生命。
在建设工地的狂飙发展中,工地的安全标准不断刷新底线,塔吊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而政府对于暴露在高风险下的工人,却只有良知强制工伤保险这样善后式的政策;而不是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问题、珍惜工人生命。到2017年人社部声称,住建领域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达99.73%,累计4000多万人次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高参保率背后的问题是,工伤保险的保额一般较低,对于这些高危工种来说,一旦发生死亡事故,赔偿远远不够。而雇主只需要给付很少的费用参保,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缩减成本、罔顾工人安全甚至回避抚恤的责任。
虽然工伤保险有着良好的出发点,但它最终同样深受各种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所拖累,包括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之间的勾结,以及工会代表性的缺乏。
比如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高覆盖率的背后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数据是其赔付率如何?也就是因工受伤的工人是不是真正、及时的得到了他们应得的赔偿。对于工人来说,理赔往往要过几重关卡,首先就是繁琐而耗时的伤认定和评估;而工人若是没有正式的雇佣合同,又会涉及劳动关系认定问题;甚至许多索赔因简单的细节问题而被驳回;最后即使司法认为雇主有责任支付赔偿金,也往往会因为雇主的“老赖”而无法执行。
“利益集团”出事 政府买单
湖北建筑工人张江栋的死只是冰山一角。2013年3月29日,张与15名同事乘坐雇主安排的无牌农用货车去上班,却由于车辆行驶速度过快侧翻,导致包括他在内的多人当场死亡。事故共造成5死11伤,部分幸存者留下终生残疾。
事故发生时,54岁的张江栋有3名成年子女。次日,三人赶回老家了解情况时,立即被当地官员成立的“专案小组”拦截,强迫他们接受政府提供的58万元“封口费”,条件是对事故保持沉默,不再进一步追究任何问题。如果立即接受这一条件,成为五个受害家庭中第一个这样做的家庭,他们还将获得“额外补偿、并免除丧葬费”的优待。
当张江栋的家属质疑事故真相时,“专案小组”把责任全部推给无证肇事司机。他们坚持认为“问车问关系是节外生枝,你所提的问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当家属们坚持质疑时,官员们开始威胁,将赔偿金额压低到15万元。张江栋的小女儿张丽华告诉中国劳工通讯:
“他们说,再不拿15万元的赔偿,到时候一分钱都拿不到。拿了赔偿之后需要签协议,不允许上访、不允许再走法律程序。村书记开始恐吓,给我们所有的亲戚朋友打电话,让他们劝说我们火化尸体……当时我们不同意,交警部门又下达命令,说要到我们家里强行火化父亲的尸体,只说这是市长的命令。”
家属后来得知,就在张江栋出事前九个月左右,安排车辆的承包商也曾涉及另一起非常相似的车祸事故。事故中,一辆载有9名工人从工地返回的农用货车遭遇车祸,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涉事交通工程公司当时并没有被起诉,并继续获得当地建筑项目承包权。
交通工程公司为何可以逃避责任?张丽华表示,当地人尽皆知,交警部门和其他四个政府部门都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工程公司的老板又是钟祥市市长的秘书,与当地官员及法院关系密切。“出了这个事情,所有的赔偿都是由政府出的,政府一直在为‘利益集团’买单,金额高达一百多万。”
对簿公堂的长期折磨
张江栋家属对承包商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下级法院裁定无证驾驶的司机对事故负全任。由于司机无力支付任何赔偿金,案件实际上已经完结。家属又一直上诉到湖北省高级法院。以下只是该家庭为了寻求父亲死亡责任谁属的八年司法程序的简单整理。
在2014年4月9日事故发生一年多之后,省高院受理了再审申请。但几天后,法院打电话给家属,说服他们撤诉,说在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得到对自己有利的裁决结果。
2014年6月至7月,张家律师与湖北高院就该案的解决进行了多次沟通。法院的立场始终是,张江栋与钟祥交通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可能提供工伤赔偿。法院建议律师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补救措施。这意味着,遇难者与主承包商钟祥交通工程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问题,根本就不在法律考虑范围内。
湖北法院的判决明显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几周前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直接劳动关系不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指出“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014年8月26日,湖北高院再次组织调解,而迟迟没有作出裁决。此时,钟祥市交通局出面,建议钟祥市交通工程公司向死者张江栋的家人支付20万元救济款。然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这个本应十分单纯的案件的法律惊奇之旅仍未结束。
2017年初,张家的律师鼓励他们重新提出工伤资格认定申请。然而,2017年3月14日,钟祥市人力资源局决定不承认工伤索赔。理由再次是张江栋与钟祥市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张丽华不服这一结论,于3月2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虽然本案的法院承认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但根据其所谓的 "严格适用法律",认为张案不符合文中所述的分包规范。判决结果是张家败诉。
2017年起的一系列上诉都没有达到张家的期望,直到2018年2月,张丽华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案件再审申请,要求撤销湖北高院的行政裁定书。一个月后,张丽华的申请被受理,但随后的许多个月里,必须提交和审查以前案件的原始文件。最后,在2018年8月19日,张家收到了检察院申请上诉的通知。此后将近一年,才传来消息,湖北省省级检察院正式向湖北高院提出抗诉,要求重新审判。
2021年6月15日,这场悲惨事故发生8年多后,张家参加了湖北省高级法院的重审。省检察院解释说,荆门法院的一审判决违背了非法转包安排下工伤条件的立法意图和目的。检察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荆门法院的解释实质上违反了对劳动者的平等保护,并发出了违法者可以从这种非法行为中牟利的信息。如果通过非法分包可以避免工伤责任,那实质上是为这种行为开了绿灯。
然而,湖北省高级法院却不为所动。在2021年8月9日发布的一项行政裁决中,它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只适用于工人 "直接从事承包业务 "的情况,而不能 "扩展到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虽然法院肯定了雇主应承担非法雇用工人的不利后果,但认为这些后果不应 "任意扩大"。因此,法院的结论是,张江栋是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这种情况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很明显,湖北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关注的是,这样的延伸可能对雇主不公平,而忽略了雇主的违法行为对劳动者的全面性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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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皆输的工伤事故
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雇主有过错,否则工作安全事故的责任最终就转嫁到工人的身上。但是对于雇主来说,因此也会造成的生产暂停、外卖无法送达、劳动力减少、设备和工地材料可能被毁、利润也会损失。难道雇主不清楚这些轻则受伤重则死亡的工伤事故,除了对工人本身,本质上也对企业不利的吗?无奈的是,长期忽略工人权利,而雇主总能找到逃避责任的方法。
丰城建筑工地事故并没有止于73人的死亡。2020年8月,在丰城法院作出判决四个月后,三名建筑工人在该市派出所新建项目工地拆除塔吊时,从高处坠落身亡;几个月后,同年12月,丰城再次发生建筑工地坍塌事故,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上又记录了一名工人在施工途中被突然坍塌的沙土掩埋后受伤。这场事故被当地电视台和网络平台以典型的“灾难叙事手法”简要报道,即只关注救援工作,着重描写14名消防员对工人的紧急救援,但没有提及事故原因,也缺少当地安全官员、工会代表对事件的评论和反思。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八章):职业病和过劳——贻害无穷的劳工问题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报告的第八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正如在事故中吹嘘英勇救援的过程、将事件定性为“个案”等手段可以转移社会对普遍性劳动安全问题的注意力。数据也可以成为粉饰劳工问题的工具,不得不谈的例子是中国在职业病上的统计数据。
官方统计数据表面上显示出中国在预防职业病方面成绩斐然。在2019年的7.75亿总劳动人口中,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19428例——这相当于每100名劳动人口中,仅有0.002人染上职业病。相比之下,美国劳工统计局同年的记录显示,私营企业共发生超过280万例非致命性工伤和疾病,相当于每100名全职员工中就有2.8例。我们该如何解释中美悬殊的数据差异呢?
造成这种差异的最重要原因是,在中国工人的疾病要被正式认定为职业病,过程极其困难,而认定的比例也非常低。首先,工人必须证明自己与特定的雇主有或曾经有正式的雇佣关系,并且感染的疾病与当时工作场所的工作条件直接相关。此外,诊断必须在政府开办的职业病诊断中心进行。截至2019年,全国只有550间这样的诊断机构——平均每1400万工人才有一间。一般来说,诊断机构应与工作场所在相近位置。但这也意味着,如果雇主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可能会迫使诊断机构做出不利于工人的虚假诊断。
渴望呼吸的尘肺病人
尘肺病是中国最严重和最常见的职业性呼吸病,是由在劳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粉尘长期阻塞肺部并引起炎症和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
在2019年国家报告的19428例各类职业病新病例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就占约82%,达到15947例。这种疾病最常见于采矿、采石、建筑和人工宝石加工行业,工人经常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中工作,防护装备很少。在过去十年的大部分时间中,尘肺病病例占职业病总数的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0%至90%左右。
尘肺患者早期会出现类似流感的症状,包括咳嗽、呼吸困难。随着疾病逐渐发展到中期、甚至晚期,患者会全身乏力,最终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据估计,中国至少有600万尘肺病工人,这个数字是政府统计数据的十倍。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媒体出面揭露或相关维权活动迫使下,工人们才能从地方政府那里获得象征性的补偿款或慈善救济。
湖南耒阳建筑农民工深圳维权事件,是尘肺病工人争取官方承认及赔偿的最广为人知的例子。这些风钻工在深圳各个建筑工地上辛苦工作数十年,为这座城市的摩天大楼和地铁系统打下了地基。
事件中的工人领袖之一徐志辉曾跟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谈话,描述了他们每日难堪的工作条件。徐志辉表示:“修建几十层的高楼,必须向下一直挖到基岩层,镐头做不到这件事,我们做的事情就是钻炮眼,然后装上炸药爆破。”爆破完成后,工人们还要用钻机将大块岩石凿碎。
徐志辉描述的这些工作,一般都是在40-50米深的地下进行,爆破井像一个不通风的洞穴,被高压钻头扬起的粉尘会在他们的头顶翻滚,粉尘很快就会积聚起厚厚的一层,“根本看不到旁边的人”。
工人们很少能得到安全保护装备。有时在工地上,他们会分到一个新口罩,但只是做做样子,没什么实际作用,因为老板和包工头“只在旧口罩用烂的时候才会给你发一个新口罩”。他和工友们使用的高压钻头本身配备有水管,打钻时在炮眼底同时送水,将凿岩粉尘润湿后化作细泥浆从工地排出。但由于工人们频繁转换工地,包工头认为重复安装水管浪费时间,决定取消湿钻法,也不再使用水管。
这些工人从未接受过安全培训,没有意识到不当处理粉尘及不穿戴适当防护装备的危险性。毕竟他们年轻之余,也迫切需要这份工作来养家糊口,害怕与雇主产生矛盾。徐志辉说:“我们年轻、身体好,不介意吸点灰尘,实际上如果你挑三拣四,老板会直接开除你。”
到2000年代末,徐志辉和耒阳工友们发现,他们中有数百人患上了尘肺病,一起去深圳打工的老乡中,15人已经因此死亡。2009年5月,第一批近180名工人回到深圳向原雇主追讨医疗和赔偿。到达后不久,工人们就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寻求正式诊断结果,但由于过去没有签订工作合同作为确凿证据,医院始终拒绝确认他们的疾病与工作有关。工人们觉得自己已经别无选择,只能采取集体行动以争取权利,2009年6月15日,他们在深圳市政府外举行示威。
最终,深圳市政府同意与工人进行对话,为工人们提供按日计的体检津贴,甚至派医务人员到湖南为无法前往深圳的工人进行身体检查。然而两周的时间里,政府工作人员只肯确认其中17名工人曾在深圳有过劳务关系。为了尽快平息事端,7月29日,政府安排向无法确认职业病补偿资格的工人一次性支付人均3万元的“慈善补助”。
工人们对这种用金钱收买话语权的安排并不满意,在市政府大楼前举行了另一场抗议活动。抗议后不久,几名工人病情加重,其中一名工人徐泽志更因病去世。徐泽志去世前曾经和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作人员见过面。我们亲眼目睹了这种疾病对生命的摧残程度:
他看到我来了,尽力站起来,喉咙微微动了动,却说不出话。他已经瘦成皮包骨头,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走。
我记得,在那个炎热的夏日,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他不同于其他试图插话的工人——从头到尾,他什么都没说。不是他不想出声,张嘴说话已经是他身体不能承受的艰难动作。
2009年8月,由于诉求仍未得到严肃回应,工人们决定对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局提起行政诉讼。他们指控卫生局行政不作为,未能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有关工人健康的法律法规。
八月的这一诉讼成为维权之战的转折点。作为回应,深圳市政府修改了补偿方案:一次性赔付工人们共约1400万元人民币。对于无法确认雇佣关系的工人,一期尘肺病患者赔偿7万元;二期患者10万元;三期患者13万元。28名已确认雇佣关系工人的赔偿金额为上述工人的两倍。
但故事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拿到赔偿三年后,中央电视台《新闻1+1》摄制组到湖南耒阳老家走访了这群工人,发现大部分人在还清债务后还需持续治疗尘肺病,赔偿金所剩无几。记者采访了一名终日靠氧气机度日的农民工,他的妻子身患疾病,不能外出打工,而子女都还未成年。这名工人这样描述他们正面临的生活困境:
赔偿款我都花的都差不多了,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反正是没有什么心愿,反正我们是活一天算一天。. . . 药费,我们这是做了一个估算,最低的统计,大概用最便宜的药,最少每个月要花100块钱,而住院的费用,如果你由尘肺病引发了并发症,那么可能每个月还要再交出一千多块钱。但是如果说你采用了在尘肺病的治疗当中最有效、最好的洗肺的方法,那么一次还要花一万。刚才我们所看到的一次性的赔偿到底够不够用?显而易见,是不够用的。
自2009年起陆续来到深圳打工的约十年时间里,湖南耒阳已经有40多名工人死于尘肺病,包括维权领袖徐志辉。2018年1月,大约200名耒阳农民工及家属再次来到深圳上访,要求政府以更长期的方式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深圳一群公民记者和劳工维权人士的帮助下,他们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抗争,在这期间他们持续遭受当局的骚扰和恫吓,最终市政府做出让步并承诺提供长期经济补偿方案,包括支付农民工们后续的医疗费用、提供微薄的月收入补贴。
然而,在这次抗争成功后不久,帮助尘肺病工人维权的劳工资讯自媒体《新生代》的三名工作人员,柯成兵、危志立和杨郑君就被警方抓捕,并被单独关押了几个月。2013年,三人共同创立了独立的在线新闻平台《新生代》,使命是“促进经济民主,维护劳工价值和建立公正的社会”。
对于所有涉事工人及家属来说,职业病索偿都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虽然最终事情算是得以解决,但能像耒阳工人这样幸运的职业病患者非常少,更严重、更系统性的职业病问题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且难以解决。此外,工人们还一直面临着当局的骚扰和压迫,这无疑令劳工维权雪上加霜,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如果说现时中国工人的尘肺病患病情况略有减少,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那些更加宏观的经济变化。如今,中国许多引发尘肺病的高粉尘行业已经倒闭,而部分从事这些行业的企业,也亡羊补牢般采用了一些抑制粉尘排放的廉价保护装置措施来保障工人安全。
有建筑工人2021年4月接受中国劳工通讯采访时表示,过去十年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有所改进,例如有装置自动监测空气中PM2.5的浓度。但这些措施的出发点,更多是为了控制城市的污染水平,而不是保障工人的安全。国内主要城市的粉尘控制措施较为严格,小城市及农村地区的标准仍然非常宽松。
与此同时,还有数百万幸存的尘肺病患者及家属在等待政府对病情做工伤认定期望获得合理的赔偿。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为工人提供财政支援的是他们贫困农村家乡的地方政府,而不是他们所工作的城市。但是这些农村政府通常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很难提供救济。
对于政府,更严峻的问题是职业病索赔以及随之而来的维权行动,这会带来高昂的财政和政治成本,地方政府和工人之间像是一直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地方官员担心来自上级的压力,通常更关心如何维护社会稳定,而不是为工人提供真正的帮助。正如报告第七章中工人张江栋的案例,他的孩子在返回湖北时,被当地的“特别工作组”拦截,当局部署了大量的安保人员来监视工人和维权人士,以确保公众对此事不知情、工人不给社会添乱。而这些成本为什么不可以用来进行早期的协商和赔偿呢?更何况职业病造成的贫困也同样影响中共的扶贫大计。长远来看,政府不可能永远像鸵鸟一样自欺欺人的把头埋起来,因为官方不仅是要应对尘肺病,还包括政府《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上的一系列其他疾病的维权。
对于积重难返的尘肺病问题,我们认为首先,政府必须对尘肺病问题进行全国普查,以评估受影响者的数量和具体需求;第二,必须调整法律认定,无论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都要将所有尘肺病患者定性为职业病患者,从而在法律层面消除补偿不均的理赔障碍。因为事实是,除了工作之外没有其他方式可以感染尘肺病;第三,政府必须建立由中央管理的国家损害赔偿保险基金制度,为患者支付所有必要的医疗费用及基本生活费用;最后,政府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尘肺病,包括对高粉尘行业征税、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也需要让工会和工人更多地参与其中,定期监测工作条件以确保合规性。
归根结底,提出这些措施是希望中央政府敢于承担责任,而不是不顾后果、利润至上,以牺牲工人安全为代价来鼓励经济增长。
被有毒物质包围的工作场所
工业设施及工厂的工人面临的另一种常见危险,是接触有毒气体或有毒化学品。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例发生于2010年,在苏州一家生产iPhone和其他科技产品的工厂,数十名工人因长期以正己烷代替酒精清洁屏幕,导致神经性中毒。中毒后工人出现头晕、头痛、体虚和四肢疼痛情况,至少有62名工人需要就医。有几名工人受到更严重的影响,不得不住院数月。
对于维修和维护工人来说,化学品暴露也一直是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工人们通常要在下水道般狭窄、通风不良的空间中工作,而这些地方积聚着许多有毒气体。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上记录了许多这样的案例。例如,2016年4月,广东省惠州市一家公司承包了污水池抽淤作业后,派遣了一个三人团队前往施工。团队在地下遇到有毒气体侵袭,1名工人在污水池底部晕倒,2名工人先后下井施救时不幸遇难,造成3人死亡事故。最初的媒体报道称,当地官员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但再没有跟进任何后续情况或出台任何相关安全措施。2019年4月,河南省洛阳市几乎发生了一起完全相同的事故,3名工人到深约5米的下水道里疏通下水道,沼气中毒昏迷后被困井下。
在这两起煤气中毒事件中,工人们显然没有意识到他们正面临的风险,也缺乏所需的防护设备。而且,尽管与尘肺病等症状形成所需的数年时间相比,中毒的反应更为直接,但将症状与工作场所联系起来整理出证据,并申请工伤认定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明显,前线工人需要就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培训,而为了防止同类悲剧重复发生,中国劳工通讯建议通过企业或行业工会的形式对工人进行培训,这是一个在现行体制下可行且容易操作的解决方案。
“狼性文化”中筋疲力尽的社畜
随着中国经济从传统的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新兴的数字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随之而来的是,其从业者面临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威胁形态的改变。“过劳”便是今年经常被提及的词汇,因为因过度疲劳所引发的身心健康问题在中国已经屡见不鲜。
1990年代开始,随着中国制造业蓬勃发展,供不应求的出口订单让工厂工人不得不超时加班满足需求,导致疲惫和身体重复性劳损,自然也就更容易发生工伤事故。近年来的加班问题则集中在了快速增长的服务业和科技行业中,也就是“996文化”。这种由科技巨头倡导的牺牲文化给从业者带来巨大的压力。
2020年年底,西贝餐饮创始人、董事长贾国龙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715工作制”等内容,称员工应该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时。这番言论让许多国民感到愤怒,一位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回应指,贾国龙这样的老板试图“利用法律漏洞压迫弱者”;还有人哀叹“贪婪资本家”的回归。
国内职场如今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工作疲劳问题。招聘网站智联招聘2018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约85%的白领不得不超时工作,逾45%的白领表示每周加班时间超过10小时,而法律规定每月的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工人为工作付出的健康成本越来越大,在中国,每年有约54万人心脏性猝死,专家认为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当下年轻人工作压力较大。随着工作压力的增加,年轻劳工死于心脏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中国有关“过劳死”的统计数据很少,而且通常不完整,但近年来有一些估算数据表明,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约60万人。越来越多的国内学术研究论文提及,因过度工作而死亡的医生人数显著增加,尤其以心脏病发作和脑出血为多。
尽管民间的批评声一波接一波,但广大劳工在现实中仍然疲惫不堪,不可避免地要长期过劳工作。2021年的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罕有地点名批评“996”工作文化,他指出当前我国996问题出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呼吁重视对“996”、大小周问题的监管。李国华发言之后,“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马上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首。
令人震惊的事件还在不断发生,让全社会再次将目光聚焦在致命的过劳问题。2020年12月29日,贾国龙微博中“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即每周7天,每天工作15小时,白天加晚上,夜里还总开会)”的说法言犹在耳,同日凌晨1点半左右,在中国电商巨头拼多多工作的一名张姓女员工,在与同事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腹痛晕倒,被紧急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6小时后不治身亡,年仅22岁。——国内科技行业竞争激烈,劳工过度承受的压力最终会转化为对生命的威胁。
一些人发起了“996.ICU”运动,这个名字内既包含臭名昭著的“996文化”,也包含“重症监护室”的英文缩写ICU——过度劳累的程序员生病后会住进ICU抢救,已经成为业内共识。该运动呼吁发起“996公司黑名单”,号召大家提交证据,列出那些强迫加班或有虐待性工作文化的公司;此外,还建议将“反996许可证”兼容进各个开源项目的授权协议,违反劳动法的公司将不得使用许可证下的软件或代码。
这场运动吸引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然而它对科技公司加班文化的改变仍然有限,高层们似乎对员工过劳工作的健康担忧不屑一顾。就在这些公司因“996.ICU”运动而备受批评之际,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在一次内部交流中称,“今天中国BAT(百度、阿里、腾讯)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我请问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虽然拿着相对体面的薪金,但是中国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却并没有获得体面的生活,并不得不在过劳的阴影下提心吊胆,不定期的裁员也令他们难以有长期而稳定的生活计划。虽然那些“创业神话”早已被赤裸裸的现实戳破,但他们往往仍要在“狼性文化”的公司里面忍气吞声。当然,资本并非剥夺中国工人正常休息权利的唯一驱动,中共的“劳模文化”同样“有毒”。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九章):只谈牺牲不谈保障的社会主义“劳模精神”
编按: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建立以来,通过案例收集、访谈、整合分析,总结出的近十年的中国工人权利现状报告。包括工人权利的应有保障、工人权利侵害的发生和侵害发生后的救济,各相关方尤其是官方工会就保障工人权利的履职问题。基于此我们尝试探讨在中国现有制度下,工人权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本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共十一章:第一部分为劳工权益和工人集体行动,简述中国劳工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和工人的抗争案例;第二部分为“效益第一”下避无可避的工伤事故,将集中阐述中国数个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第三部分为叫醒“躺平”的中国工会,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员工会和沃尔玛在中国建立工会两个事件为主轴,探讨中国工会的结构性问题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报告的第九章,我们将每周更新一个章节,并公布pdf版本开放读者下载。英文版链接在此。
50年代伊始,“劳动光荣”的概念盛行,为了国家进步、为了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而牺牲自己的“劳动模范”被奉为典型。即使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被教导要在群体中无私奉献、辛勤工作。也有歌谣将中国工人比喻作不知疲倦、合作无间的蜜蜂:
“嗡嗡嗡 嗡嗡嗡
大家一起去做工
來匆匆 去匆匆
做工趣味浓
天暖花好不做工
将来哪里好过冬
嗡嗡嗡 嗡嗡嗡
別学懒惰虫。”
劳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1946年6月,《人民日报》报道了河南省安阳市革命区召开的首届劳模大会, 会议表示“劳模英雄二百五十人……要积极领导群众快收、快打、快藏”。除了农业生产工作以外,这些劳模还是“领导群众翻身的积极分子”,即要改造群众思想、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到革命中去。中共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劳模,无外乎两点考虑:劳模们在生产力上是群众的榜样,是勤劳的工人;更重要的是,宣传劳模能让大众将社会主义事业视为责任、将为党积极奋斗视为义务。
时至今日,尽管中国已经发展成了世界上最主要的经济体之一,劳模却并没有变成橱窗里的文物,而是成了宣传体系中为了“民族伟大复兴”而无私奋斗的劳动者形象。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表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时代辉煌。”
可是,在私有制为主导的现代经济制度下,工人们本应按劳分配,那么鼓吹无私奉献到底还意味着什么呢?为了国家不怕牺牲、坚持奋斗的精神,其实从来就包含着对超长工时的“赞颂”。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无论是过劳还是高危作业,一切的劳动都被视为对党和国家英雄般的贡献,而劳动带来的虚假荣耀遮蔽了真实的劳工问题。
2019年2月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视察北京冬奥会的筹备工作时,在一家小餐馆停下来与快递员进行了交谈:
“习近平与他们握手,询问他们工作和生活情况,祝他们春节快乐。习近平指出,‘快递小哥’工作很辛苦,起早贪黑、风雨无阻,越是节假日越忙碌,像勤劳的小蜜蜂,是最辛勤的劳动者,为大家生活带来了便利。”
习近平的话表明,即使面前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共产党对于劳动的态度却仍然是老调调,也就是:不论工作条件如何,努力工作都会为工人自身及其社会角色带来尊严,同时助于社会的团结和繁荣。当这种宣传论调反复出现在中国官媒上,工人们的个人努力往往被意识形态所轻易占据和收编。
2021年2月,快递员刘阔的故事登上了全总主办的《工人日报》,从事顺丰速递工作的他曾荣获“顺丰北京劳动模范” 和“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文章中,刘阔多次被称为“小蜜蜂”,他被赞扬有“高度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文章完全照着自我牺牲的宣传叙事进行,更以刘阔的一番“豪言壮语”作为结尾:“只要力所能及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奉献,也同样会被接受、被认可、被尊重。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将一件件包裹安全无误送达客户手中,将‘小蜜蜂’的幸福和快乐继续传递下去。” 说出这番话时,他已经轮班工作超过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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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小蜜蜂”不仅是中共历史遗留词语,这些词汇长期侵占着中国工人真正的话语权,将工人们强行嵌套进牺牲叙事当中。而那些以“996”为代表的的剥削性加班文化,往往也借鉴了此类官方话语——这种文化长期在国家层面得到默许。
在构建这套牺牲叙事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中国官方工会的角色。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地方分会作为代表中国劳动者权益的组织,在劳模的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正正揭示了工会自身工作的本末倒置:在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先行,地方工会工人权益保护工作为经济利益让路的基调下,工会工作的成效自然大打折扣。就像工会花大力气宣传劳模、鼓吹自我牺牲的价值观,这些与争取工人权益实则毫无关联。
其实如果真的想让劳模的评选更有建设性,那就不如切实让工人们在工作场所加入工会,进而评选对工业安全、工友福利及“共同富裕”做出巨大贡献的劳动者为劳模。那些人才是真的是基层选出来有实干有代表性的真劳模。而劳模一旦背离工人权益至上的原则,一味强调个人牺牲,那他们便沦为了替企业说话的工具,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对工人权益的保护都无从谈起。
新冠疫情下工人权益从何谈起?
2020年初,新冠肺炎从武汉蔓延至全国,领导层积极鼓励医疗、建筑、社区服务等多个行业本着不懈奋斗的民族精神,加班加点。牺牲变成了国民情绪,工人应有的合法权利则逐渐消失。
武汉爆发新冠疫情后,于2020年1月23日开始实施全城封锁隔离。在一线承受巨大抗疫压力的不仅仅是医护人员,为了控制疫情并保证市内基本服务可以如常进行,一切现有的社会支援都被调动起来。
武汉火神山医院以惊人的速度落成,国内外赞好声一片,而建筑工人的巨大工作量以及健康安全方面的威胁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习近平在1月20日宣布“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两周后,7000名工人就24小时不间断地施工了9天,只为方舱能在2月4日之前投入使用。工程初期,由于工人相对紧缺,还没有轮班制度,工人们只能马不停蹄地投入高强度作业。一名工人告诉《冰点》周刊,他上午8点到达施工现场,已经连续作业了10小时,中间只是吃午饭休息了一会儿。随着更多工人到达现场,建筑工人们开始每班12个小时两班倒地进行工作,而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则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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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山的建筑工人中间,绝大多数都是因1月23日封城政策而滞留武汉、无法回家过年的农民工。部分工人表示,建新医院让他们赚到了更多钱,也让他们留在这座城市为抗击新冠肺炎做出了贡献。有来自河南的包工头告诉《财新》,这次春节期间打工,让他赚到了比平时多一倍的工资——其实熟悉劳工问题的人其实可以看出,明显施工方已经违法了,因为《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官方媒体的报道中,凸显工人无私奉献的英雄主义故事比比皆是。“电网头条”的一篇报道就介绍了在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工作的“劳动模范”王波:“他和260多名施工人员日夜奋战,仅用5天5夜就架通了火神山医院的电力生命线。”此外,一线医务工作者被称为“白衣战士”,为了表彰他们身上无私奉献的精神,湖北省政府在同年4月授予了其中24人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称号,赞扬他们“不计较时间,不计较金钱,不计较一时得失”。
与此同时,火神山的实地工作条件也十分恶劣。除了工时长、工资低,工人更面临着爆发安全事故和感染肺炎的风险。就在火神山医院收治患者的前夜,十几名中建三局的工人还在处理一处沟渠漏水。疫情肆虐的情况下,他们只戴着薄薄的普通口罩,防护作用微乎其微。截至2月初,火神山建筑工人中出现至少一例确诊个案,而在武汉的医院早已人满为患的当时,工人们很难获得治疗,此类病例也极少有机会被报道。
火神山医院的简称被《环球时报》被称为“火神山奇迹”,一种官媒也纷纷赞扬这是中国速度、中国效率的伟大胜利,不过本文提到的劳动权益受侵犯问题,同样出现在火神山医院。2020年2月17日,也就是医院竣工两周后,被拖欠日结工资的火神山建筑工人向媒体求助,该事件在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也有收录。3月19日,377名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的建筑工人举行抗议,他们完工后相继撤离工地,可是在武汉当地集中隔离满14天后,他们既未接到可以返乡的通知,也不能离开隔离点,被困在中建三局安排的一个安置点内。一名工人这样写道:
“我们是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完成了工作。一个多月前,我们在雷神山工作,每天都面临着生命危险,起早贪黑,甚至冒着大雨不停地做,还一直暴露在病毒中,十分危险。最近,我们在中建三工白金大厦被隔离了一个多月,还有人已经被隔离了6个星期。我们身体还好,也通过了血液检查,但还是不能走,他们把我们关在这里,又解决不了我们的问题。每天有7、80个保安在看着我们。”
其实疫情中看守着被隔离人士的保安,待遇也好不到哪里去。就在雷神山建筑工人绝望发声的同一天,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隔离点的临时安保人员也因劳务费用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安保人员表示官方政策规定的补贴是每天1000元,但公司每天支付给他们的只有250元。一名保安在社交平台发帖抗议:“他们亲口承认说国家标准给到安保是1000元/天;保洁1200元/天,中间这部分去哪里了?”
国家紧急状态对基层工人实际上意味着更大的风险。由于工作量更大人手又十分有限,武汉的环卫工人需要极其努力地保证城市街道清洁。疫情下,他们除了日常的清洁工作外,还需清理废弃口罩回收桶、每天消毒转运台三次,并对公共道路进行消毒清洗。随着疫情加重,社会对清洁工作的要求日趋严格,环卫工作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但环卫工人仍然请不起假,“因为如果不工作,一天要扣150块,而她一天的工资也就70块”。
与此同时,媒体继续报道着“凡人英雄”的故事。2020年4月16日,武汉刚刚结束封城一个星期,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快递小哥”李顺的故事,他在疫情高峰期时运送物资,一天的快递送下来,要跑100多公里路。电视节目夸张地呈现了李顺的奉献精神,指他连续工作80天,没有一天休息,为了不影响家人和有孕在身的妻子,李顺就一直住在快递站里。他表示:“疫情之中,大家更需要我。”
这种把工作颂扬成奉献的空泛论调无法让劳动者的付出获得认可,相反的只会变相令社会贬低劳动者的价值、放任对劳动者的剥削。无论是太平盛世、还是天灾人祸,对劳动者的重视与保护几乎从来都可望而不可及。
保障生产安全为何只剩行政手段?
《中国劳工通讯》始终主张:只有工人和工会一起参与监督工作场所卫生和安全标准,中国的生产安全状况才会得到改善。这也是“安全第一”能够优先于政治需要和经济私利,真正被作为头等大事对待的唯一方法。
中国多部法律都清楚规定了工会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重要的全国性法律包括1992年的《中国工会章程》(2001年修订)、2002年出台的《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订)和2004年的《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这些法律构建了相对完善的体系,从理论上创建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然而过去三十年间,中国在提升生产安全、减少生产事故、降低伤亡人数上,立法和行政手段不断大做无用文章,似乎在理论上完整了法律法规,真实的事故也能随即消失——这不啻于一种掩耳盗铃。
很明显,随着经济发展,私营企业在政治经济上发挥的作用日趋强大,这些立法和行政手段的局限性也越发突出。现实中,雇主们往往能够无所顾忌地藐视安全法规,对此政府官员通常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更关心的是当地经济增长、个人仕途晋升,当然还有那些火中取栗的贪腐问题。
行政手段无法有效遏制安全事故最典型的例证,就是2015年发生的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央的第一反应是自上而下发布一刀切命令,要求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事故后各省上报需要搬迁改造的化工企业多达一千多个。长远来看,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政府公布的行政措施,远不足以解决中国化工品制造和储存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自天津爆炸至2020年12月,中国劳工通讯安全事故地图收集到约2900起在工作场所发生的生产事故,其中至少有309起为爆炸(平均一星期多于一起),92起发生在化工厂,10起发生在化工品储存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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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看,中国采取了一套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预防的思路。当以应急管理部为代表的相关政府部门发现了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后,常见的处理措施是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并下达整改命令。至于整改过程,则由企业自行处理。往往企业运作会一切照旧,生产流程也不会有任何重大的改变。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许多企业才刚刚“通过”检查或者被指出违反相关规定,转头就发生安全事故,实际上例行安全检查并没有让企业落实任何实际整改措施。例如2018年11月,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场爆炸及火灾事故,导致22人死亡。该工厂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遭遇过一起小型事故,2015年政府的安全检查也已披露该工厂的化学品储存仓存在的诸多问题。
我们认为,只有一个真正代表工人,在监督企业违规问题中扮演角色的工会,才有可能创建出一个可持续的、常态化的安全管理机制。而中国工会只要负担起其应有的角色,就能够实现中共长期以来对劳动者的承诺。由此,我们引向了本报告的第三部分:工会在中国的角色。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十章):躺平的全总对中共的“政治绑架”——从天津港爆炸谈起
第三部分 唤醒“躺平”的中国工会
2022年,中华全国工会会员近3亿会员、全国有280多万个基层工会组织。但是全总的数字游戏往往和事实相差甚远,从中国劳工通讯过往处理的欠薪、工伤个案来看,涉事工人极少人是工会会员,而在电话访谈中,能够实践习近平所说“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的工会也少之又少。
中共深知工人阶级对其政权的重要性,习近平曾经苦口婆心的工会改革,却仍然在全总系统性的僵化官僚体系中,沦为了对党表忠心的作秀和大跃进式的数字报告。就好像近年来在各地工会都在大搞八大群体入会,成千上万的入会人数往往非常唬人,但是工会的工作也就仅止于此。在工人最关注的集体协商和维权个案上几乎没有寸进,更不要提解决当下严重的劳资问题,曾经喊得震天响的“去四化、增三性”也沦为口号,更遑论协助工人阶层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前述章节我们已经提到,在工作安全保障、工人维权等明确属于工会的法定职责问题上,工会经常处于缺位的状态。而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详述两个具体案例:天津港爆炸中长达20年的工会缺位问题和常德市沃尔玛基层工会抗争中,全总如何和沃尔玛达成双赢却最终令工人沦为输家的荒诞闹剧。期望从这些具体案例展示出工会体系中潜藏的系统性问题。
第十章 天津港大爆炸中消失的工会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港发生剧烈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2015年8月13日下午5点,天津港爆炸事故17个小时后,央广网记者写道:
最新消息:已有12名消防员牺牲,仍有消防员失联。
按照爆炸引起的地震强度推算,此次爆炸杀伤半径达153米,严重损害波及半径459米。此次爆炸的当量等于最强大的非核常规武器的当量的2倍,相当于50多枚战斧式巡航导弹把那儿轰炸一遍。
火场内,一名消防员悲痛地告诉记者,事发时,第一批进入火场的至少有19名消防员,“一开始没爆炸,他们都进去了,结果炸了。”“刚才抬出去几个,都没了。”
在小编写下这篇文章时,还有数十名消防员生死未卜,让我们一起期待他们平安归来!
央广网记者还写道:“如果你身边有消防员亲友,出发前,给他几点建议吧!”第一点建议便是:
现场侦查应细致全面。首先指挥员应对火情进行评估,调查起火原因、现场有多少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二次灾害可能等,不能在未全面侦查之前就盲目投入灭火战斗。其次,对火灾区域内的建筑分布和建筑结构特点进行分析研究,不能在消防员进入后还对火场的内部结构和通道等基本情况心中茫然。
可以想见,这几位官媒记者从爆炸现场和医院回来,查阅过大量有关消防的背景资料后,对消防员的处境要有多么绝望,才会发出如此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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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英雄需要工会
现实是,至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时,在火灾灾害多发的中国仍然没有消防员工会。换句话说,如果有消防员工会,记者当然会采访工会,工会当然会表达消防员权益保障和生命安全保障的需求和缺失,而无需记者向自己的读者发出如此无助几近绝望的呼吁。
时任总理李克强视察天津港爆炸事故现场时曾被问及,最先赶到火场救火、遭遇突发猛烈爆炸而牺牲的消防员是否为“编外消防员”。他以坚定的、不容置疑的口吻表示“英雄没有编外”,承诺“牺牲的现役和非现役的消防人员履行同样的职责,也应一视同仁对待,让他们得到同样的抚恤和荣誉”。李克强这番话难免给人一个错觉,好像救援中牺牲和失踪的115名有编制和无编制的消防员,只需令死后的待遇一视同仁便行了。那么中国其他的那些仍然冲在第一线的“编外”消防员们呢?
问题的核心是,如果消防员真的存在编内、编外(现役、非现役)等身份差别,不但两种身份消防员的收入和待遇有可能不公,更有可能存在编外消防员由于培训不足,以至于在险象环生的救援现场随时可能将自己和队友(包括编内队友)陷于险境而不自知的问题。
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政首长,竟以偷换概念回避如此严肃的核心问题,各地各级行政官员遇事耍滑头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也便不足为奇。这也提醒我们,在中国这样一个广袤的国家,事无巨细全都指望领导和政府行政权力,既不可靠也不现实。
消防员作为一份危险性极高的职业,需要最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素质训练,需要高质量的防护用具和设备,从而最大程度的确保自己和队友在执行救援任务时的生命安全。同时,消防员与其他职业从业者一样,需要合理的工资待遇,以保障自己和家人有尊严的生活。但是,包括在爆炸事故中遇难的99名消防员在内的天津港一线消防员,名义上隶属交通部公安局下属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但却与天津港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天津港集团公司发工资。这些肩负最危险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战斗任务的“合同制队员”(非现役无编制),他们的工资待遇和职业稳定性,相较于职业危险性相对较低的“防火监督检查和队伍管理”岗位(现役有编制),要低得多。以至于,这些“基本来自农村,年轻,思想单纯、社会经验少”的一线消防队员,大部分“抱着出来玩玩、在城市开开眼界、两三年再另谋职业的想法。”。
天津港爆炸事故四天后,一位曾在三线城市消防特勤队担任过指挥员的消防员写道:
战友受到了这么大的伤亡,都从事着这个岗位,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朋友圈里也到处弥漫着伤感的气氛。网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言论,有最美逆行的煽情,有灭火决策的质疑,有为消防官兵喊冤,有骂决策领导的。作为一名曾经的一线指挥员,自认为不是专家,只谈自己的感受,只有一个词,悲伤。
造成现在这样的结果,原因不止一个,不只消防,包括安检、规划、政府监管等等等等都存在问题。……起火——消防员进入现场——爆炸。……事实上已经过了4天了,里面具体的危化品种类仍未公开。
……
我们其实和好多普通人一样,并没有专业多少,也并没有钢铁之躯,我们也有父母,也有妻儿,比普通人多的,只是身上的这身警服,头上的这枚警徽,和心中的那份责任。遇到危难,我们怕不怕?也怕!可是上不上?还是要上!我们不上,谁上?作为一名消防员,我为上面提到的一系列问题而烦恼,也常常和战友们互相抱怨,羡慕发达国家的消防员,羡慕他们的专业,羡慕他们的先进装备。可抱怨归抱怨,危难来临时,我和我的战友依然会战斗在前线,我们为自己是一名消防员而自豪,为自己所担负的责任而骄傲。
新闻的热度会慢慢过去,牺牲的战友也会渐渐被人们遗忘,……我自知自己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希望我们的消防体系越来越科学,希望我的战友们永远不要成为那个“英雄”。
假如,假如中国有消防员工会,假如天津港的消防员们都加入了工会;再假如,假如工会能够代表消防员有所作为,天津港的消防员们,不但工资待遇会更合理、职业会更稳定,而且,也可以受到更高水准的专业培训。假如,假如上述假如成立,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牺牲和失踪的115名有编制和无编制的消防员,便无需成为“英雄”,他们家庭的命运,便会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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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之下工会20年的无所作为
据《北京青年报》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发出的一篇报道透露,滨海新区涉及危化品的企业超过1800家。报道说,早在20年前,也就是滨海新区早期规划阶段,时任天津市规划局滨海处筹备组成员胡源便发表过一篇题为《现阶段滨海新区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文章,呼吁就“远近期规划目标之间、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之间、各部门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发表个人的看法”。《北京青年报》这篇报道还提到,爆炸事故发生前6个月,滨海新区安监局工作人员曾发出警告,说新区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828家,安全隐患多,危险源源点多,一个螺丝没拧好、一处工艺不完善就可能引发事故。而涉事瑞海公司一名危险品仓库装卸工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不但承认他本人没有危险品装卸从业资格证,更对采访他的央广记者说:“这个岗位找的工人哪一个有证的?”。
现实如此不堪,令人窒息。而滨海新区总工会、天津市总工会乃至中华全国总工会,本有足足20年的时间在天津港内企业中能够有所作为。
一方面,就算是在行政主导一切的制度之下,完全依靠政府一手操办制定法律法规、确定工资待遇、安排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另一方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工会代表职工确保合理工资待遇,以及职业健康和劳动安全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四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五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六十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也就是说,各行各业工作场所,既要有工会,工会也必须依法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制度设计清清楚楚,从未有过灰色地带。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前20年间,各级工会那怕没有任何创新能力,只要踏踏实实依据《工会法》第24、第25条、《安全生产法》第7条、第60条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天津港爆炸事故便有可能不会发生。
假如,如果还可以假如的话,假如天津市总工会、滨海新区总工会在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瑞海公司)建立了工会,假如工会定期对生产一线工会会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培训。那么,瑞海公司的一线工会会员便不但有愿望,而且有能力,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如果上述假如真的存在的话,工会和工会会员便能依据《工会法》第24条的规定,阻止瑞海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瑞海公司“无证违法经营”、“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问题就能在第一时间被揭露出来。一线装卸现场的工会会员不但不会“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等作业”,更可以依据《工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拒绝在“违规存放硝酸铵”、“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企业工会或上级工会也能够依据《工会法》同一条款,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现实中,上述假如从未发生。
忙于不务正业的工会
其实,天津港所在地滨海新区总工会在安全生产上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自2012年起,区总工会和区安监局每年都会联合举办旨在“送文化送安全”的文艺演出活动。就在爆炸事故六周前,2015年6月24日,名为“中国梦劳动美”的文艺演出还为近千名一线建设者“送去了水杯、安全知识扑克牌等慰问品”,“歌舞、相声、魔术、器乐,新区的职工艺术家们表演的节目一个比一个精彩,现场掌声、欢呼声交织成欢乐的海洋”,“节目中穿插的安全知识问答更是得到观众的积极响应,在带上欢乐的同时,也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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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爆炸事故发生后,这项活动的联合举办单位滨海新区安监局以及参与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领导干部,在事故处理中或被判刑或被撤职,几乎全军覆没。滨海区总工会则毫发无损,无人被问责追责。
爆炸事故第三天,滨海新区总工会也开始有所行动,进入到安置点和医院分发空气净化器,并在工会网页上贴出《灾后公众心理自助手册》,为受影响社区居民提供“灾后心理咨询”等。
爆炸事故一年后,2016年5月29日,区总工会和区安监局也照常联合举办了“中国梦劳动美”演出活动,歌舞表演、器乐演奏、相声小段等精彩表演照样“引发现场阵阵欢呼”,穿插的安全知识有奖抢答也照样“掀起一轮轮的高潮”。
爆炸事故五个月后,2016年1月27日,滨海新区总工会召开了一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滨海新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远达在会上讲话,不但没有指出工会在安全生产履责中存在不足,反而“对新区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韩远达部长在讲话中,要求新区各级工会2016年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却只字未提工会应该依据《安全生产法》履行好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会上,区总工会副主席李兆华做工作报告,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也是只字未提。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四年后,2020年12月28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其中要求全国总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地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参与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时至今日,天津港爆炸事故已逐渐被更多事故所掩盖,《意见》、《任务分工》这类补丁式的政策意见也被更新的政策所覆盖。翻看七年间滨海新区总工会网站,工会安全生产的工作内容并不少。但却找不到任何针对提升区内企业工会和工会会员在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能力,组织一线工会会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而实现“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参与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的工作内容;也看不到滨海新区总工会在天津港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发展一线工人加入工会,并对工会会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培训的工作内容。工会也没有设立方便企业工会和会员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举报的热线电话和微信群。
2020年8月8日,就在天津港爆炸事故5周年之际,国务院安委办到天津港开展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发现天津港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2015年8月12日到2020年8月8日,5年间,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做什么呢?天津市总工会在做什么呢?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又在做什么呢?5年前,天津港爆炸事故中遇难和失踪的163个鲜活的生命,为什么还没唤醒中华全国总工会、天津市总工会和滨海新区总工会三级工会的领导人呢?为什么重大事故隐患,还得要等国务院安委办明察暗访才能发现呢?
天津港爆炸事故六年后,2021年10月28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终于成立了工会,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而就在工会成立前一个月,2021年9月28-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组在天津进行执法检查。天津市常务副市长马顺清在情况汇报会上透露,天津国家消防救援专职人员4907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2239人,不到50%。全市已执勤的127个消防站中,仍有38个未纳入编制。
形式上建立工会是一回事,工会是否有意愿、有能力依法有所作为,则是另一回事。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任重道远。
全国总工会对中共的政治绑架
至此,有必要回顾一下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历史沿革。
1950年颁布的首部《工会法》,开篇第一句是:为了明确规定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地位与职责,使全国工人阶级更好地组织起来,发挥其在新民主主义建设中应有的作用,特颁布工会法。
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管理层无权决定职工工资。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由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统一制定,企业管理层只是执行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企业管理方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仅限于与岗位分配、工作指标、请假安排等方面,并不存在与分配相关的直接利益关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只需各自针对特定人群——工人、妇女、青年——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劳动竞赛、争当劳动模范等等,目的是为国家工业建设做贡献。
70年代末开启改革开放,结束了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开始引入市场经济。随着企业内部分配逐渐引入奖金、拉开工资差距等做法,企业管理者手中的权力,尤其是与职工收入直接相关的工资和奖金的决定权,逐渐扩大。与此同时,计划经济下确立的工会体制却延续下来,没有发生丝毫改变。1978年3月五届人大期间,全国总工会举行座谈会,大庆油田工会主任在会上发言说:“我们大庆人只有一个心眼,就是革命加拼命,跃进再跃进,为高速度发展我国石油工业、创建十来个大庆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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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诞生了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6月4日镇压后,“工自联”被宣布为非法组织,其成员遭到通缉、逮捕、判刑。此后,全总便刻意将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工会接受企业管理方(雇主)的控制等同起来。将工会在企业内代表工人与管理方通过平等协商谈判争取工人权益最大化,等同于工会闹独立脱离党的领导。并危言耸听,称鼓吹工人权利就是“敌对势力”分裂中国工人阶级的阴谋,是要在中国发动导致东欧和前苏联共产党灭亡的“波兰团结工会”。
此后30年间,全国总工会持续不断的将中国工会政治化。致使在企业劳资关系中,工会代表工人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本身份,逐渐弱化以至消失。在企业经营管理引入市场因素的整个过程中,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扩大企业管理权、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员合同制、引进外商合资经营、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国企改制(股份制和下岗潮)等,每当企业劳资关系面临重大调整,需要工会有所作为的时候,工会都毫无例外缺席。久而久之,中国工会与中国工人权益和劳资关系渐行渐远。在工会工作人员工作中,在各级党和政府部门眼里,在工人心目中,工会不再与改善劳资关系、保障工人权益相关。
30年来,中国工人不但没有分享到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工人的权利状况反到每况愈下。即使在新科技和互联网带起的新兴行业中,中国工人从一开始便被困在996用工和算法里受尽剥削,至今仍然无解。这些都是全国总工会将工会政治化,在代表工人争取经济利益上“躺平”不作为的直接后果。
历经30年,全总将工会政治化的同时,还将中国工人阶级说成是产生“敌对势力”的政治温床,或者被“敌对势力”利用的政治工具,并据此竭尽夸张的描绘着中国发生“团结工会”引发共产党垮台的画面。中共领导人内心政治恐惧被具象化,总工会的高层领导人们则完成了对中共执政核心的政治绑架。
其结果,中共领导层明知如果总工会有所作为的话,绝大部分工人权利遭受的侵害是可以避免的,中国企业劳资关系是可以走向和谐的,中国工人阶级作为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是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稳固的,但却任由总工会不作为却无可奈何。就算强势如习近平,也只能亲自主持会议启动工会改革,并且每年定期不定期发表几次讲话,不断重申“哪里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那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一个有趣的闭环就此形成:中共领导人不断就工人权益保障和工会工作发表讲话——全国总工会照着讲话不断搞花枝招展的活动——活动上喊最响亮的口号、装最忙碌的样子——领导人继续发表讲话——工会继续搞活动、喊口号、忙忙碌碌——领导人继续发表讲话……。闭环之外则是另一重平行宇宙:各地各行业劳资冲突此起彼伏,工人权利遭受侵害的恶劣程度,不断刷新和冲击着全社会的情感和视觉承受底线。
编造“敌对势力”所形成的政治恐惧和政治绑架效应,让总工会领导人在僵化的官僚体系和无所作为中获得了一夕安寝。而工会可以继续喊口号、说套话、走过场,无需担心耽误了大事而被追责问责。
现实中,建筑工人顶着寒风烈日累死累活却拿不到工资;井下矿工早晨下井不知晚上能否活着上来;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家属得不到依法应得的合理赔偿;外卖骑手不知道自己跟谁形成劳动关系一旦出事被踢皮球;那些当年被迫下岗,如今生计仍无着落的原国企职工;国(省)聘和县聘教师同工不同酬;以及郑州富士康工人在疫情中大规模抗争等等等等。如果说,今日中国工人的日子比十年前更加难过,并因此与中共日益离心离德,对中共越来越不信任,甚至萌生出愤怒并正在发酵为仇恨的话,绝非危言耸听。而达至这一结果的最大“功臣”,正是只喊口号、说套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装样子、应付差事的全国总工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总工会组织。
换句话说,喊了三十多年狼来了,“敌对势力”不过只是全国总工会领导人“躺平”不作为又不想被追责问责的借口罢了。中共十大上,周恩来在报告中曾把林彪描绘成“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两面人。全国总工会的高层领导们,虽然也是语录不离手、忠诚不离口,但还不至于背后下毒手。这些人对中共执政核心搞政治绑架,也绝非想夺权。他们仅仅是面对工人权利遭受侵害时,不知所措又不想被追究责任罢了。换言之,让工会系统内上上下下都“装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只是中华全国总工会高层们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无所作为不出事,战战兢兢活下去的生存策略。
现实中,面对工人权益遭受的侵害,就算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们愿意代表工人抵抗雇主侵权,上级工会也不会允许。只需随机打开某个工会的网站,翻看一下工会工作内容,无论是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还是劳动合同、工资保障,工会活动形式上花样翻新,会议一个接一个,活动和会议上的口号一个比一个有创意。但具体有没有哪些工人会从这些活动和会议中受益,则无人理会。以安全生产为例,工会只需举办相关的活动和会议并记录在案,最好是有照片和视频画面。更重要的是,活动和会议中引用了中共领导人尤其是习近平的最新讲话,并把讲话编成有创意的口号,口号还得朗朗上口容易喊出来。那怕活动和会议结束后第二天,便发生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了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工会也不会因为没有履行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而被追究责任。
换言之,总工会各级领导和工会干部,本应以“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的奋斗者姿态,进入各类工作场所。本应具体实在的代表工人利益与雇主就安全生产和工资待遇等进行协商谈判,改善安全生产和工人权利状况,逐步改善劳资关系,使几亿中国工人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但这类工作既费力又得罪人,有可能非但不会在“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里留下印记”,搞不好反到招来政府领导、上级工会领导和前后左右同事们不满。因此,与其费力不讨好,不如把精力和时间用在活动和口号创新上。反正大家都是“装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就算被问责,也有一大堆已经搞过的活动和开过的会议记录在案,既有照片又有视频,足以应付交差。
“躺平”的全总是共同富裕路上巨大阻碍
2018年10月,习近平高调与全总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要求“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求“哪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用工会履责的实际效果“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集体谈话后,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李玉赋却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总书记“突出强调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成就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运事业才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薪火相传、永续发展。”
习近平讲话提醒总工会领导层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难道是担忧工会领导层有可能带领工会与党离心离德吗?当然不是。习近平接任中共总书记后,一手强力反腐败,一手承诺“共同富裕”,一双翅膀少一个都飞不起来。习近平本想通过亲自推动总工会改革,寄望于工会既能在企业劳资关系中发挥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功能,避免改革开放40年所形成的劳资利益分配矛盾演变为政治动荡;又能通过工会的协商谈判功能逐步提高职工应得的利润份额,从而使数亿中国工人走向共同富裕。习近平原本的打算如果能够实现的话,他本人和中共执政的基础,毫无疑问能够得到加强和巩固。但全国总工会这些年来“躺平”不作为,却必然使这一政治愿景化为泡影。
比如前面提到的这位李玉赋副主席,本应以“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的奋斗者姿态,将工会的主战场定位于企业内,就安全生产和工资待遇等经济利益,与雇主进行协商谈判,从而在有效维护工人利益的同时巩固中共执政基础。但是,李副主席的定位却与此南辕北辙。于是,短短几年内,工会系统上上下下便形成了靠喊口号、说套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装样子便可以应付差事,便可以活下去的生态。其结果是,每年都得由国务院出通知、发文件,打击违法欠薪、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出面,找各大平台企业“约谈”,从企业口袋里掏钱。
如果各级工会能够依法有所作为的话,国务院便无需干出这种既损害企业长远发展信心,也不会提升改善这些企业内工人待遇,更不可能让亿万中国工人走向共同富裕的举动。
中国各行业工人面对的最大不公平,也是最大诉求,是合理分享企业发展的经济成果,是在资本面前能够保持尊严,是面对滥权的资方时敢于说不。但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层却为应付差事,做尽了可以做的表面文章,说尽了可以说的套话,走尽了可以走的过场,装尽了可以装的样子,混尽了可以混的日子,避开了挑不动的重担子,撇开了啃不动的硬骨头。这些人高高在上,享受着各种高级别待遇,高谈阔论却无需动手。从小处说,全总高官们这些所作所为,伤害了工人群众的民心,在工会系统内制造出一种不负责任的政治生态;从大处说,则是误国误民,使国家发展错失了共同富裕的历史机遇。中共的领导人们,当有一天不得不面对执政合法性遭遇严峻挑战,甚至面对政党消亡的时候,无需大惊小怪。因为,毁灭模式并非消亡之时才启动,冰冻三尺,非因一日之寒。
总工会领导层们之所以做出如此选择,虽有“个人理想信念缺失、能力水平不足、责任意识退化等内在原因”,但也与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等外部因素不无关系。针对各级总工会,如果有一套精准问责追责制度,让那些只喊口号、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混日子的人“混不下去、无处藏身”,便能给为数不少的敢于担当、愿意有所作为的工会干部们腾出位子来。
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十一章):沃尔玛与中国工会的“魔鬼交易”
2014年3月4日,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的沃尔玛2024号门店宣布关闭。沃尔玛(中国)区域公共关系总监李呈舫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说:“常德店处于亏损已有较长时间,公司经过努力后,仍达不到预期,不得不放弃”。就员工安置,李呈舫对媒体表示,员工可以选择公司在国内任何一家门店的营运岗位继续发展,也可选择其他工作机会,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合理的解决方案。亦即是,沃尔玛(中国)决定关闭常德2024门店,属经营亏损之下的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沃尔玛仅提前两个星期向全体140多名员工发出闭店通知。让沃尔玛没想到的是,公司在中国各地以同样手段关闭多家门店,员工虽有不满,但都无奈接受了现实,但常德2024门店的多数员工却提出,沃尔玛在决定和实施关闭常德2024号门店的过程中涉嫌违法,要求依法给予被裁减员工双倍补偿。
门店工会挺身代表员工
2006年7月29日,沃尔玛(中国)第一家工会在福建晋江门店成立。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在答记者问时,夸赞“沃尔玛职工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他们懂得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他们要起而追求这种权利的实现”。郭稳才对记者说:“企业依法经营,工会依法维权,双方完全可以在法律的轨道上求得统一、实现平衡,建立起劳资两利的关系”。
沃尔玛常德门店工会主席、前收银员黄兴国,面对企业在闭店过程中的违法操作,决定“做一回真正的工会主席”,纠正沃尔玛违法牺牲员工利益的做法,实现“劳资两利”。
在劳资关系中,工会的最重要作用并非人们通常以为的以“人多势众”逼迫资方让步就范。恰恰相反,工会的最重要作用是运用组织程序,降低“人多势众”所伴随的激情和愤怒情绪,在一盘散沙的群体非理性中构建起有组织的群体理性。相对于无组织的群体激情,有组织的群体理性更能够促成劳资平等协商谈判,从而使双方最大程度的达成一致。在沃尔玛常德2024门店闭店过程中,门店工会的上述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
就在沃尔玛贴出“停业公告”当天的3月4日,门店工会主席黄兴国依据劳动合同法,代表员工提出N+1X2双倍补偿方案,被管理方拒绝。黄兴国继续找公司沟通,希望沃尔玛与工会就合理补偿进行协商,仍然被拒。协商无果之下,门店工会于次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会上,首先成立了一个九人小组,成员包括门店工会的七名工会委员和两名比较积极敢言的工人。九人小组成员经讨论一致同意,劳方每次与资方进行谈判,最少得有三名组员在场,跟资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得由三名以上组员签名才有效。此外,九人小组还说服全体员工,所有集体行动都向地方政府公开透明。亦即是,员工针对沃尔玛采取集体行动之前,要书面向市总工会和警方报备,并白纸黑字写明沃尔玛的违法事实,以及工人采取集体行动的理据。

常德市沃尔玛员工的抗争现场(网络图片)
门店工会寻求协商解决分歧的理性态度与资方的傲慢形成鲜明对照。管理方在收到员工大会不接受资方违法操作的决议后,不但仍拒绝协商谈判,更于第二天安排外部人员进店强行搬运店内设备和剩余货物。一边是员工抵制资方闭店过程中违法侵害工人权益,另一边是资方拒绝与工会协商解决分歧并强行搬运货物,冲突局面一触即发。
为把沃尔玛拉回到谈判桌上,2024门店工会委员会决定采取集体行动。工会组织员工在门店前拉起一面白色横幅,上面写着:“我们要工作,我们要生活;坚决抵制沃尔玛非法关店。”与此同时,为免冲突升级,3月7日亦即沃尔玛发布《停业公告》第三天,门店工会向常德市总工会发出求助。求助信指出,沃尔玛在决定闭店前,既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协商,也没有征求工会意见,更没有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员工。门店工会请求常德市总工会依法介入,以促成沃尔玛与门店工会通过平等协商解决纠纷。求助信发出六天后,3月13日常德市总工会向2024门店工会作出书面回应表示,工会一直在尽力与所有相关的政府部门保持合作,并将尽最大努力继续捍卫工人权利。
在全世界,沃尔玛仗着资本雄厚以大欺小由来已久。沃尔玛所到之处,传统的街头邻家小店都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迫关闭。沃尔玛之所以有底气到处赶尽杀绝传统店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打击工会绝不留情,对工会绝对“零容忍”。员工没有工会,沃尔玛才能把工资压到最低,凭着低工资成本,沃尔玛便敢于放胆不断开新店测试市场。试水成功便赚大钱,市场反应不佳便闭店辞退工人。员工没有工会就像一盘散沙,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就算补偿远低于法律规定标准也无力抵抗。
仅在2014年,沃尔玛(中国)便开了25家新店,同时关闭了14家门店。就在关闭常德2024门店的同一个月内,该集团在全国各地以同样方式,违法不与员工和工会协商,单方面关闭了至少5家门店。
沃尔玛(中国)在其它地方闭店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也引起过工人不满和看抗议。但常德门店员工抗争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门店工会以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依法站了出来,并在工人集体维权过程中发挥了工会团结、组织和领导员工的关键作用。换句话说,沃尔玛反工会,是因为对工会既恨又怕。常德门店工会居然站出来代表员工,沃尔玛一时手足无措。
资方的傲慢与政府的偏袒
常德市总工会在回复中的立场暧昧不清,但总工会毕竟给了回复。“给了回复”这件事本身,便足以让员工们感到安慰和鼓舞。不过,常德市政府的立场却明显偏袒资方。为迫员工就范,常德市警方和商务局频繁约谈员工并威胁工会,市商务局长更亲自率队到抗议现场威胁员工要调警察来抓人。
收银员黄兴国当初参选工会主席的时候,恐怕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真得站出来履行工会主席职责代表员工抵抗沃尔玛违法侵权行为;更不会想到,常德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官员会站在违法的资方一边逼迫员工就范。面对如此局面,黄兴国内心有过什么样的挣扎和犹豫,我们不得而知。但工友们朝夕相处的信任,以及大家所展现出的维权决心,让他义无反顾的决定要尽职履责。3月19日,就在劳资双方僵持两周后,黄兴国以门店工会主席的身份,代表员工向沃尔玛管理层发出集体谈判邀约书,希望通过平等协商缩小劳资分歧并最终达成协议:
“工会在咨询律师后确认,门店关闭严重影响员工合法权益。由于沃尔玛未能提供书面文件证明其曾就此问题与员工协商或征求他们的意见,行为公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本着公平谈判的原则,工会现要求沃尔玛及时启动谈判进程,寻求共识,尽快解决劳资纠纷。”
门店工会提出谈判邀约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但是,邀约中列出的14项具体诉求,其核心却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工会并非要求沃尔玛收回闭店决定,因为,闭店属于企业经营权范畴,员工和工会不应该也无权干预。工会代表员工拒绝接受的是,公司将选址决策失误、经营亏损的代价转嫁到员工身上的做法。由于公司决策失误,员工已经失去了工作,但不能再少拿补偿金。换句话说,沃尔玛既然选择了掠夺式开店的野蛮扩张策略,那么,在收割利润的同时,也要为可能的失败支付成本。成本之一,便是在关店前提早30天通知员工并做出补偿,以便员工有足够时间找下一份工作。如若管理方因故无法提前30天通知员工,便应该按法律规定向即将失业的员工支付双倍补偿金。
沃尔玛拒绝与门店工会进行集体协商的态度决绝,似是有恃无恐。果然,3月21日,管理方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到场后,便开始强行带走驻守店门前的143名员工。过程中警察与的员工发生冲突,致数名工人受伤,其中一名工人更遭警方行政拘留处罚。
虽然政府和警方偏袒资方,但员工们仍选择不放弃自己依法应得的双倍补偿。门店工会则顺应员工的合法诉求,组织员工在分店大门口拉起纠察线,搭起帐篷和灶台,轮流值班,阻止沃尔玛转移店内设备和剩余货物,一直坚持了近三个月之久。面对工人对合法权益的执着,常德市政府的立场也从最初一边倒偏袒资方,最少在言语上开始变得较为中立。这一转变,修补了政府代表资本家欺压工人的恶劣形象,同时也增强了员工们维权信心。员工们一度相信,只要坚持住,就能为工会集体协商赢得空间和时间。
3月28日,门店工会在纠察线上召集了一次员工大会。会上,工会主席黄兴国鼓励员工们坚持合法诉求,并呼吁大家保持团结,认清沃尔玛分化工人的伎俩,拒绝被收买。他告诉工人们:“我们要坚持依法应得的双倍赔偿。大家要顶住管理层分化策略的诱惑,胜利就在眼前。”
劳动法专家的参与
常德2024店工人的集体维权行动,在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引起广泛共鸣。有人还在网上发起小额捐款,支持工人反抗全球零售业巨头的非法侵害,争取依法应得的双倍补偿。《南方周末》对黄兴国的一篇采访报道,则将沃尔玛恃强凌弱的面目,以及工会代表和组织工人与资方斗智斗勇,始终依据法律争取合法权益的行动,描绘成“大卫和歌利亚”以弱制强的神话。这篇题为《“最牛工会”与沃尔玛的战争 维权VS维稳》的报道,生动记录了黄兴国成为工会主席及后带领工人维权的经历,并将员工、门店工会、常德市总工会、地方政府和雇主沃尔玛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互动和角力过程,全方位呈现在公众面前。
此时,著名劳动法专家常凯参与了进来。常凯教授,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曾任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被称为中国劳动关系学科的主要开拓者和创始人之一。媒体对常凯的形容是,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劳资关系发展十余年历程中,每一项重大变革背后都有他的身影。而他的理想则是为中国劳资关系建立规范,让工人享有最基本的权利保障,“不论劳方、资方,在这个社会中都要平等”。
2010年5月广东南海本田工人罢工要求提高工资,常凯受工人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促成劳资双方经集体谈判达成协议,增加工资34%,相当于每月增加500元。南海本田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达成增加工资协议,令时任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惊呼“工会完全被职工抛弃了”。广东省总工会反省工会角色,认识到“推进基层工会的规范化、民主化建设势在必行,也是工资集体协商必经之路”。基于这一反省,第二年,广东省总工会主动协助南海本田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再与资方展开集体谈判,并争取到32%加薪,相当于每月增加611元。
工人和资方愿意接受常凯介入,头衔固然重要,否则没人理你。但更重要的是,常凯戴着这些闪光的头衔,愿意走到劳动关系最前沿直面问题甚至冲突。不为别的,因为,只有在劳资冲突当中,才能找到解决劳资冲突的方案。
这回沃尔玛湖南常德门店工人争取的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而当初南海本田工人罢工,则是在企业并未违法的情况下争取提高工资。按常理,沃尔玛常德门店管理方违法事实确凿,员工维权有法可依,应该比南海本田工人无法可依的争取提高工资,要容易得多。于是,按常理,常凯建议沃尔玛常德2024门店工会和员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但现实有时会悖逆常理。门店工会代表69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从2014年3月31日第一次递交仲裁申请,连续三次被拒绝受理。其中一次被拒的理由居然是,以工会为主体提出申请“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不过,有常凯做法律顾问,黄兴国坚信“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工会委员会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申请主体”。4月22日,黄兴国与2名工会委员一起,第四次递交仲裁申请,仲裁庭终于收下了申请,并于7天后决定立案。
中华全国总工会来了——可却是代表资方
功夫不负有心人,弃而不舍一个月,终于往前挪了一步,立案受理了。受理后一个月,5月26日仲裁开庭。庭上一幕,让工会主席黄兴国和参与仲裁的员工不知所措:代表沃尔玛资方的第一代理人江俊禄,居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
公堂之上,这一匪夷所思的场面对参与仲裁的员工,有没有产生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效应,我们不得而知。但在此后漫长难熬的仲裁过程中,面对就业、生活、家庭等多重压力,69名参与仲裁的员工中,有51人先后退出仲裁,接受了资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即,在N+1(没参与仲裁的70名员工所得到的补偿)之外,再给参与仲裁的员工每人增加3000元。不过,沃尔玛资方将这笔钱称为诉讼成本补偿金,而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51名员工退出后,剩下18人继续坚持,仲裁庭迅即于6月25日发出裁决书,驳回所有仲裁请求。随后,18名员工中又有人接受了资方的3000元方案。最后剩下6名员工不服,对沃尔玛提起了民事起诉,请求法庭确认被告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2倍的赔偿金。法院驳回了员工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劳方的诉讼主体常德水星楼店已注销,诉讼对象已不存在。黄兴国告诉记者:“常德武陵区法院21日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主体不适格’”。
回头看,沃尔玛门店工会主席黄兴国,那个曾经站在收货部平台上握紧拳头声嘶力竭地鼓励员工“我们的诉求有铁的法律依据,任何人无法歪曲和抹杀,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黄兴国,当他在公堂之上,眼见代表沃尔玛资方的第一代理人居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法律顾问,他内心崩溃过吗?而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在接受沃尔玛委托时,在公堂上替沃尔玛高举资本之剑挥向门店工会和员工之时,他内心有过一丝愧疚吗?这并非历史学家们来自未来的质疑,而是现实的残酷诘问。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法律顾问代表沃尔玛资方,与门店工会和员工对簿公堂,是对中国工人和工运的赤裸裸背叛。而在工会内部寻找工运叛徒做资方代理人,从来都是老板们摧毁工会的必杀技。全球最大反工会雇主沃尔玛,用此伎俩对阵中国工运和中国工人,赢了一个回合。
虽然,中国“最牛工会”与全球零售业超级巨头沃尔玛的“大卫与歌利亚”之战,这一回合以中国工会败阵收场。但胜负、成败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叫做尊严,叫做荣耀,叫做使命和召唤。常德沃尔玛2024门店工会主席黄兴国,做过一回“真正的工会主席”,不辱使命,虽败犹荣。
在抗争初期的一次采访中,黄兴国告诉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市总工会最担心的是抵抗沃尔玛可能对常德市招商引资产生影响。“当时市总工会维权部部长告诉我,你们维权,我们是支持你们的,我们一定会帮助到你们。给你们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你们保护好常德招商引资的环境,不要败坏我们常德的形象,你们不要和外面的媒体沟通,我说可以。”黄兴国说,“我向你们保证,不联系任何外部媒体。”
但是,沃尔玛有恃无恐拒绝与工会协商,使这起由公司违法引致的劳资纠纷不断发酵升级,国内甚至国际媒体的关注也快速扩大。随着国内外媒体的广泛报道,事态的发展迅速超出黄兴国的控制,当地工会的态度也开始改变。黄兴国告诉韩东方:“(市总工会)介绍的几个律师,一开始支持我们(所说的)程序违法,支持经济性裁员这个概念,后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政府、信访局两次调解之后,律师们的立场已经转变了,我们已经不和本地律师团联系了。”
常德市政府官员也曾多次警告黄兴国,沃尔玛闭店木已成舟,他和员工们应该接受这一现实,员工不应因为自己失去工作就阻挠企业。“他们告诉我,你们如果不遵守相关法律、胡搅蛮缠的话,随时可以抓你们,牵头的就是你,你逃避不了责任的。”,黄兴国对韩东方说:“我说,我愿意承担责任。”
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但工会非为失败而建,人更非为失败而生。工会常常会遭遇挫败,甚至被摧毁,但工会人却永不会被击败,永远会在遭遇挫折后起而再战,那怕屡败屡战。而世界工运诞生一个多世纪,在不同国家坎坎坷坷、起起伏伏、跌跌撞撞,但却没有失败,也不会失败。就算在中国,工运也没有失败。
2010年,南海本田工人出于对全总的不信任,绕过官方工会发动罢工,成功争取到增加工资32%,那是一次工运的胜利。此后,广东省总工会“知耻而后勇”,主动进入南海本田,协助企业工会稳住脚跟,并于次年主动向资方提出集体谈判要约,成功为工人争取到增加工资34%,也是一次工运的胜利。这次常德沃尔玛2024门店工会与员工肩并肩,奋起抵抗全球最大反工会雇主,门店工会虽遭摧毁,但工运的种子,就此播入成千上万沃尔玛(中国)员工的心中,更通过媒体和自媒体的传播,埋进了千百万中国工人的心中。种子播下了,还愁不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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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建会指标 VS.沃尔玛全球反工会策略
沃尔玛自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阿肯色州小石城开张至今,所到之地,不仅传统街坊小店因失去生存空间而被扫荡一空,当地居民如温水煮青蛙,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沃尔玛的垄断中。沃尔玛继续经营,居民们失却承载着人情温馨的街坊小店,最少还换来了廉价商品和生活便利。可一旦沃尔玛认为利润不够多(不一定亏损)决定关店,由于街坊店铺已被赶尽杀绝,居民们在失去传统社区后,还要为沃尔玛商业扩张失败付出代价,承受生活不便的后果。
沃尔玛所向披靡成为世界零售巨头,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对工会“零容忍”。门店没有工会,员工没有谈判议价能力,工资便被压到只能维持本人基本生活的最低水平,很难养家,医疗保险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在北美洲,沃尔玛员工当中,有家庭和子女的人,单靠低微的工资收入根本无法维持一家人基本生计。这些员工中的绝大部分都得申请政府救济金。员工有病看医生,也得由政府支付账单。也就是说,沃尔玛将员工工资和待遇压到最低,其实是将员工家庭开支的不足部分,转嫁给了公共财政,由所有纳税人共同承担。
没有工会——压低工资和待遇——加重公共开支负担——实现超低售价经营——将竞争对手一个个逼死——纳税商户减少致税收减少——沃尔玛实现垄断利润最大化。这便是沃尔玛的成功之道。
沃尔玛仇视工会到了何种地步呢?2000年,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家沃尔玛门店的鲜肉切割部员工,通过投票成立了工会。沃尔玛随即宣布,取消包括这家门店在内的分布在6个州总共180个门店的鲜肉切割部。刚刚诞生的工会被扼杀于初生,而沃尔玛却声称,这是一个商业决定,并非针对和剥夺工人组织工会权。此后,在美国和加拿大,沃尔玛员工有过几次通过投票成立了工会,沃尔玛都以类似的商业决定扼杀工会。
沃尔玛在全球对工会零容忍,宁可断臂关门结业也不能有工会。为什么在中国的门店却有工会呢?回答这一问题,也对我们了解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了一个特别角度。
1999年10月,时任全总主席尉健行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三届三次主席团会议上提出一个新口号,要求实现工会工作的“五突破一加强”:
一是积极协助党政做好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二是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三是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四是推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五是加快新经济组织和改制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实现以上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的突破,就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其中之一便是“加快新经济组织和改制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随后,全总按照惯例自上而下展开了一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攻坚战”。2000年初,全总下发《2000年新建企业工会工作安排》;半年后,2000年6月,全总成立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五个月后,2000年11月11日,全总在浙江宁波召开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建会的数字指标。即,到2002年底,在两年内,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数要达到100万个,发展工会会员数要达到3600万人,加上重新组织起来的流失会员数,届时全国工会会员数要达到1.3亿人。四个月后,2001年3月,全总又发布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
沃尔玛作为全球最大零售商,对其它外资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指标意义。为此,2000年宁波会议后三年间,全总分别在深圳、大连、昆明、上海等城市,先后几十次找沃尔玛提出建会。沃尔玛态度始终坚硬:不接受工会是沃尔玛惯例,在中国也不例外。在深圳,市总工会甚至搬来市委领导亲自登门拜访沃尔玛,照样吃了闭门羹。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沃尔玛决定暂不进入上海市场,并考虑把本来打算设在上海的全球采购中心转往深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上海列出的条件包括“建立工会”。为争取到沃尔玛,深圳市政府则及时调整了招商引资条件,于是,深圳市总工会在这一年基本停止了劝说沃尔玛组建工会的努力。
沃尔玛和中国全总:相见恨晚的欢喜冤家
一方面,全总定下了一个宏大的企业建会和工人入会“数字指标”;另一方面,在外资企业中具标杆意义的沃尔玛,却对全总的攻坚战、意见、工作安排以及建会入会数字指标根本不买账。吊诡的是,整整3年时间,两个垄断巨头,全总和沃尔玛都说自己要保障员工利益。一个声称要为维护中国工人合法权益而组建工会,另一个则声称没有工会才能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拉锯3年,全总在沃尔玛始终不得其门而入,在沃尔玛建不了工会事小,如果因此完不成早已定下的建会数字指标,全总内部会有人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全总开启了最擅长的搞运动模式,对沃尔玛发起了“攻坚”运动。2003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宣布将沃尔玛圈定为“重点攻坚对象”。全总对媒体表示:“一方面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激发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愿望;另一方面,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他们转变观念,消除顾虑,认识中国工会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二处副处长王英还发出了威胁:“对那些宣传教育无效,仍然阻挠职工建立工会的单位和个人,上级工会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年后,一个烈日当头的夏日,一切似乎在瞬间发生了逆转。2006年7月29日,全总突然间高调宣布,中国第一家沃尔玛门店工会在福建晋江成立。随即,8月9日,沃尔玛中国总部宣布,将协助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中国所有沃尔玛门店建立基层工会。
全世界最反工会的雇主沃尔玛,为拒工会于门外不惜关门闭店、断臂割肉的沃尔玛,其亚洲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钟浩威对媒体表示,要与全总及各级工会合作建立模范的工作关系。沃尔玛中国总部公共关系总监董玉国毫不掩饰的承认,沃尔玛总部改变立场,是意识到“中国工会与美国工会不可同日而语”。
7年后,在闭店过程中违反劳动合同法侵害工人权利的沃尔玛常德门店,当初开张时便同步建了工会,正是拜这一逆转所赐。
在全世界面前,全总“完胜”沃尔玛,且一路高歌猛进。对此,人民网记者写道:
自7月29日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成立工会以来,沃尔玛组建工会似乎开展得如火如荼:8月4日凌晨,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湖景分店42名员工迎着台风暴雨赶到会场,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首任工会主席。8月5日晚11时许,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店的31名员工,下班后集中召开会员大会,宣告了沃尔玛在中国第3家基层工会组织成立。8月6日凌晨,沃尔玛深圳西乡前进路分店的12名员工,刚下夜班就直奔宝安区新安街道,为选举产生自己的工会组织投下神圣的一票——这个工会组织,是7月29日以来沃尔玛在中国成立的第4家。
“只要员工有需求,我们就会配合成立工会。”沃尔玛公司对成立工会一事虽然很谨慎,但是已不再坚持公司的“惯例”。但是,就全总在沃尔玛成功建立的工会与员工的关系,人民网记者写道:
沃尔玛工会事件牵动很多人的目光。8月6日,有记者采访沃尔玛福建晋江店员工时,一位沃尔玛工会会员说:“我现在准备辞职,另外再找工作。”当时提出建立工会的员工之一黄新华表示,“我不会接受记者采访,沃尔玛有规定,你要采访去找店领导。”在店内,只要记者提及工会的事,员工基本上都不愿搭讪。一位员工对记者说:“如果加入工会,我们担心今后的升职、休假、福利都会受到影响。”
人民网记者引述泉州市委内部人士的说法:目前这个新工会还不能说完全建立。如今这个沃尔玛工会仍脱离不了有关部门的“扶持”,其独立性也值得推敲。记者写道:
新工会因为打破沃尔玛中国多年的“工会僵局”而备受全国瞩目,但在公司内部,其影响却几乎看不到。……店内(指晋江店)500名员工,如今加入工会的只有30人,甚至大部分的员工都表示并不清楚新工会成立的事情,而偶有表示知道公司有工会的员工,也并不知道他们新工会主席的名字叫柯云龙。
就在中国第一家沃尔玛工会在福建晋江成立两天后,2006年7月31日,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郭军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作为“全球第一大企业”,沃尔玛成立工会“对其他外企工会的成立将起到推动作用,全总计划在今年年内将外企在华设工会的比率提高到60%”。全总早前定下的建会数字指标,不但实现有望,更有可能超额完成。全总副主席徐德明称此事“将载入中国工运史册”。中华全国总工会高层化险为夷,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沃尔玛在中国何以会改变其一直强硬坚持的“惯例”呢?人民网记者曾就这一问题分别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和沃尔玛发出询问,但“均未给予记者明确答案”。但如果人民网记者于2006年发出这一询问之时,能穿越到7年后的常德,见证沃尔玛2024门店工会代表员工抵抗违法侵害的经历,答案似乎明确的很。
2003年,时任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二处副处长王英说,在沃尔玛组建工会“主要目的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时任主管国际工作的全总副主席徐锡澄则劝沃尔玛“晚建工会不如早建,消极建不如积极建”。2006年,时任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说:“我可以肯定地说,组建工会绝不会影响沃尔玛店的经营,沃尔玛店还会由此从中受益”。2014年,当常德门店工会代表员工奋起抵抗沃尔玛违法侵害时,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却以沃尔玛第一代理人身份,与门店工会和员工对簿公堂之上。
2000年宁波会议到2006年,全总用6年时间赢了沃尔玛,在所有沃尔玛门店建了工会。2014年,常德沃尔玛2024门店工会闭店,沃尔玛赢了中国工人。历经14年酣战,全总和沃尔玛双赢,沃尔玛员工成为唯一输家。
沃尔玛恍然大悟意识到“中国工会与美国工会不可同日而语”,决定开门喜迎全总进入所有门店之时,一定后悔没有早听全总副主席徐锡澄“晚建会不如早建会,消极建不如积极建”的忠言。
没有证据显示中华全国总工会曾与沃尔玛达成过魔鬼间的互利协议:你开门帮我完成建会指标,我确保你从中获益。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常德沃尔玛2024门店工会代表员工维权的经历,让人对是否有过魔鬼协议难以释怀。
早在2006年,全总宣布中国第一家沃尔玛工会成立之时,媒体便做出断言:
沃尔玛在中国所有分店都成立基层工会,这一事件将毫无疑问地书写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历史上。但是很遗憾,它恐怕不会改变沃尔玛的劳工策略,因此也很难写进世界工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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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形式主义的工会改革
2015年11月,在常德沃尔玛纠纷案发生18个月后,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推动中华全国总工会自上而下改革的要求。
截至2013年,中国大肆吹捧的“经济奇迹”增强了国力、扩充了精英阶层,同时也把千千万万普通的工薪家庭甩在了后面,而正是这些普通家庭的劳动,成就了国家高速的发展。整个改革时期,中国收入不平等的情况加剧,危及社会和政治稳定。大规模罢工和其他形式的工人运动,当然就是这种不平等的重要表现形式。因此,共产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再是原先的经济高速增长,而是向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平等转变。
这种转向在2003年后十分明显,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旨在引导中国向“不仅重视数量和速度,而且重视高质量和节能”的发展模式转变,并优先考虑“以人为本”。当时的中国社会并不稳定,既要应对非典疫情,又出现了例如孙志刚事件等焦点话题,农民工所面临的严重不平等境遇格外突出。胡锦涛的这番话,意在总结自己影响深远的“先进理念”,稳定民心。但在当时社会不平等一直存在,甚至越来越严重,共产党对此的担忧也在当时另一个最受欢迎的短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传达出来。
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国内基尼系数(经济学中用来衡量社会财富不平等状况的指标)已从1990年的0.32升至当年的0.47,社会不平等的情况持续加剧。亚洲开发银行2013年的一份报告也指出,中国基尼系数的涨幅是历史上不平等加剧最快的幅度,并警告称,巨大的收入差异和持续不平等对创建和谐社会和长期经济发展不利。时任统计局局长马建堂甚至指出,基尼系数反映中国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紧迫性。
2013年2月,即习近平就任国家主席后几个月,政府通过即将离任的总理温家宝提出的一系列财政和立法改革,发布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改革计划旨在缩窄国内城乡之间“相对较大”的收入差距,包括在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少40%。事实上,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工作自此之后不断放缓,新冠肺炎爆发后更是完全停止。2016-2020年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有一整章内容有关缩小收入差距,提出了改善收入分配的建议,并指出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但是如果中国期望在社会公平上取得实质进展,就必须重新审视工人的实际需求和重新思考全总的作用。2013年10月,习近平在中南海会见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时表示,官方工会必须摆脱体制上的麻木状态,重新致力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终于,在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宣布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重大根本性转变,不再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相反,中央将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文字表达看起来可能很抽象,但传递的基本思想却简单直白——国家将不再强调大力发展经济和创造财富,而是专注于经济均衡发展和财富合理分配。
2015年11月9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群众组织改革倡议,其中就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该倡议的完整版本迄今尚未公开,我们已知或认为已知的改革倡议,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从不同官方媒体横跨数月的报道中,或者全总发布的满是空话、套话的讲话中摘录、收集而来。例如,在倡议发布近一年后,习近平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表示,工会的工作导向应该“以职工为中心”,应该“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称:“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为了实现工会改革,中共产党对工会提出了去“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这些口号要求工会摒弃旧的官僚作风,专注于能为工人提供切实帮助的具体措施。
中共其实一早就明白全总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核心,并要求工会领导解决此类问题。 这一系列的定性为工会角色和切实改革奠定了基础。不过观察工会改革我们也发现,中共要求的仍然是政治上的掌控,仍然没有将工人置于中心位置。改革试点方案强调,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内的所有群团组织,首要要求都是增强“政治性”。这样看来,对包括全总在内的群众组织而言,唯一真正的要求就是忠于中共。如果对党忠诚是改革最重要的要求,那工会难以履责的现状想来也难以改变。
当下,官员们一面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无所作为,一面沉溺于表忠心的形式主义,将遵循党的领导视为对自身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上级的讲话,工会官员表达了多少次赞同;另一方面各级工会又在上支下派的指标任务中不能自拔:每年新增多少工会、发展了多少会员;办了多少场劳动竞赛、展览,甚至包括“扶贫”在内的政治事业,工会又完成了多少……表忠的工作都不应该成为工会的工作核心,一个个“亮眼”的数字也最终深陷“形式主义”困局,相反工会工作能不能更好地代表工人利益,才是真正推动改革的核心议程。
截至2016年底,全总声称工会改革已见成效,各地工会也“牢牢把握履行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这一政治责任”。为了“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提高运转效率,全国工会的人员架构精简了25%。用全总自己的话来讲,这样的改变意味着“工会眼睛向下、面向基层”。为了进一步传达工会改革的讯息,同年年初,巨晓林被选为全国总工会史上第一位农民工副主席。
全总表示,改革的另一关键是“农民工入会”,2015年及2016年均有约15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截至2016年底,据官方媒体报道,中国工会会员总数为3.03亿,其中有1.4亿名会员为农民工。然而,这一统计结果与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互相矛盾——《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中只有20.8%知道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其中有53.8%加入了工会。我们拿当年的2.88亿农民工总人数来简单计算,相当于到2016年底,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人数应该在3000万左右,远远少于全总统计出的1.4亿。国家统计局2018年的同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当时2.88亿农民工中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为9.8%,这表明农民工会员人数应该更少,仅仅在2800万左右。
2016年国家统计局的报告中,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例仅仅为35.1%,比上年还下降1.1个百分点。而在遇到权益受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只有3.5%的受访者(大约980万工人)表示会向工会求助。
毋庸置疑,这绝对不是工会改革所期望的结果。如果工会改革的目标真的是“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如此巨大的会员基数,又怎么会令中国大地上的矿山工地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又怎么会让工人一次次的深陷无助讨薪的怪圈,又怎么会令工人被遗忘在共同富裕的大计之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