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勞工通訊關注了廣東中山市永明電子有限公司違法裁員事件。而中山永明電子廠的母公司是美國上市公司Bel Fuse,針對此事件,我們去信Bel Fuse的總裁Daniel J. Bernstein,談及了永明搬遷帶來的勞資問題、工廠在遣散員工時出現的違法行為以及多年來拖欠工人社保和公積金的積弊,期望公司能夠對產業鏈上游的工人踐行企業責任,目前尚未收到企業的回信。
而就在今年9月27日,又一家屬於Bel Fuse子公司的東莞創寶達電器製品有限公司(Dongguan Transpower Electric Products Co. Ltd)則因為訂單減少而強迫工人休假,引發了工人停工抗議。
該事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勞工通訊工人集體行動地圖所收集信息
創寶達多種方式迫使員工自動離職:壓縮工時、辭職獎勵、強迫休假
受經濟環境影響,今年來許多製造業工廠經歷了訂單減少甚至搬遷倒閉。而為規避向員工支付因終止僱傭關係而產生的法定經濟賠償,廠方常會採取多種手段讓員工主動辭職。東莞創寶達電器製品有限公司(Dongguan Transpower Electric Products Co. Ltd)便是這麼做的企業之一。
根據網絡信息,今年2月,東莞創寶達電子有限公司開始實施5天8小時工作制。工人因此薪資減少,有的只能在廠外再做一份兼職。公司訂單減少,前景不明,又限制工時,使得工廠內人心惶惶。工人們們在抖音上表達着不滿和無奈,”有誰能告訴我,我們該怎麼辦?”“自離跟辭職都拿不到失業險了,我也是快熬不住了。”該工廠的一位女工在抖音上上傳了在流水線前跳舞的視頻,“開年就遇到淡季、太難了打工人”。她表示自己在下午三點半就已經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如果有臨時工的工作可以介紹給她。
到了九月份,公司共三次發通知請員工主動辭職。通知上表示“受經濟大環境影響,公司訂單持續下降,直接員工人數超出計劃需求”,工廠會依據工齡對主動辭職的工人加以獎勵。獎勵金額以工齡為依據,每增加一年工齡便獎勵兩千元,以兩萬元為上限。與此同時,創寶達也請附近工廠來廠直接招聘。
創寶達於九月和十月兩次通過發放辭職補助鼓勵工人辭職
九月底,公司直接要求負責焊錫的2B車間的工人在國慶黃金周之後再放6天年假,如今年假期餘額不足,則需要預支2024年的年假,這個舉動引起了工人們停工抗議。針對工人的行動,廠方發出聲明表示,“統籌安排員工統一休年假是按照法律法規的合規操作”,“儘管面臨成本壓力,但是公司堅持履行社會責任”,並警告員工“曠工”違反公司政策,將受到紀律處分。
有工人在抖音評論中表示,勞動局回應稱,公司強制休假政策不合法。今年沒有剩餘年假的,必須是帶薪休假。然而,工人的處境並未因勞動局的回應而得到改善。
年假歸來的10月17日,公司開始正式解僱工人。第一批被解僱的是年資7年以下的工人。10月19日開始,工廠解僱年資為7年到10年的工人。根據網上信息,工人獲得了符合法定標準的“n+1”經濟補償。而需要注意的是,工人所獲賠償是根據被辭退一年內的平均工資計算而得,而在過去一年中,工人的薪資因工時減少而有較大幅度下降。據悉,目前仍有約近千名年資較長的工人在工廠正常工作。
創寶達母公司Bel Fuse承諾的企業社會責任
創寶達的股東是香港公司創寶得科技有限公司(Transpower Technologies(HK) Limited),2012年底,Bel Fuse從泰科電子手中收購創寶得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Bel Fuse的2022年年度報告,Bel Fuse將在2022年底前將位於廣東中山和廣西平果中國的兩個生產基地的共九個製造工廠整合為位於廣西的“一個集中基地”,用於重組的8000萬元人民幣中,有2800萬是給工人的賠償金。而對於東莞的工廠,年報中沒有明確的搬遷、關閉或整合安排。然而,無論是中山永明還是東莞創寶達,工人們普遍對工廠未來的計劃並不知情。

作為美國上市公司,百富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曾作出多項承諾。包括簽署了多項南德認證檢測TÜV SÜD,成為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成員,接受責任礦產倡議組織(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的規範調查等,這些組織和認證均對企業責任有明確的要求,包括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中國勞工通訊此前的文章曾對此進行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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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從海外銷往德國的產品,其安全使用標準必須經過TÜV SÜD認證。Bel Fuse簽署多項被稱為TÜV SÜD的南德認證檢測。根據TÜV SÜD網站宣傳片,TÜV SÜD重視全球供應鏈的盡職調查,強調2023年德國的供應鏈法案“並非僅僅為了減少企業風險,更是對供應鏈上下游的人群負責。
在Bel Fuse的人權準則中寫道,“(Bel Fuse)將如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標準等公認標準作為《百富人權準則》的參考。”而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標準中對向工人支付薪酬有明確規定,“向工人支付的薪酬應符合所有適用的工資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在內的各項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創寶達面臨經營困難,但卻並未清楚明白地告知員工何時將面臨解僱風險,反而通過一系列手段請員工主動離開,導致員工收入不足又對未來感到擔憂。
同時,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九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也就是說,創寶達無權因為經營壓力而強迫員工休假,或讓去向未卜的員工將明年的假期挪用到今年來放,如無工可開,也應照常支付工人工資。
中國勞工通訊已經去信創寶達,提醒創寶達應考慮到工人的福祉,確保在訂單減少的時期給付工人合法合理的工資和經濟補償。如果資金不足,也應能與Bel Fuse公司商討,確保不致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