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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納德.川普總統擁有襲擊伊朗核基的絕對權力
送交者: 高勝寒 2025年06月25日21:59:0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一貫靠謊言與吹噓維持他支離破碎政權的唐納德.川普總統,又在給伊朗兩個星期時間的外交斡旋幌子下,僅過了兩天的周六凌晨,就突然不宣而戰的襲擊了伊朗的三個核子基地。

歷史告訴世人,僅靠襲擊或轟炸,只能夠達到戰略性目的,除了僅有的南斯拉夫科索沃之外,從來沒有依賴轟炸而達到屈敵的案例。

唐納德.川普公開說,他想伊朗的政權更迭。這種赤裸裸的干涉他國內政霸權主義,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因為任何軍事專家都會同意,在目前的國際大環境下,要推翻國土幅員廣大、擁有五千年戰鬥歷史的政權,沒有派遣軍隊進入伊朗,是一件不現實的事情,而派遣軍隊入侵伊朗,就要承擔人員傷亡的代價。

唐納德.川普公開威脅伊朗最高領袖阿里.哈梅內伊說:“我知道你在那裡!”這種公開暴力威脅外國元首生命的作風,不會被任何文明國家所能接受。

伊朗、朝鮮、中國與俄羅斯,都是一些貪污腐敗、獨裁殘暴而仇視普世價值、憲政法治、現代文明的國家。除了伊朗外,其餘三國都是唐納德.川普膜拜的偶像,這絕對不是美國人應有的思維標準與價值。

  偷襲伊朗核基軍事行動在美國境內,包括在白宮外面,立即引發到處皆是的遊行示威抗議,美國人民擔憂捲入以色列與伊朗的戰爭,甚至於被拖進第三次世界大戰的泥坑。

在美國國會山莊並不平靜。除了唐納德.川普的鐵杆共和黨的擊節讚嘆,馬屁之聲,隔山可聞。民主黨更是噓聲一片。

國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哈基姆.傑弗里斯(Hakeem Jeffries),在新聞發布會上憤怒地抨擊唐納德.川普說:

“使用進攻性軍事力量必須得到眾議院和參議院的批准,唐納德,這不是可選的,絕對不是!川普政府在對伊朗的打擊行動中究竟隱瞞了什麼?”

實際上,哈基姆.傑弗里斯是帶着黨派成見有色眼鏡來論事的。按照不成文“美國國會山莊跨黨派八人幫(Bipartisan Gang of Eight)”規矩,白宮在襲擊伊朗前都有致電打招呼。但哈基姆.傑弗里斯沒有接電話,因而錯過被預告的機會。

所謂的“美國國會山莊跨黨派八人幫”,指的是在美國國會裡有權得到白宮重要行動或敏感事件預告的八個重要職位:

美國眾議院議長、美國眾議院少數黨領袖、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美國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美國國會在位的共和黨領袖與及美國國會在位的民主黨領袖。

美國參議院少數黨領袖、民主黨的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就是在襲擊前得到了白宮的簡報,哈基姆.傑弗里斯在襲擊後也得到了簡報。

至於說白宮沒有得到美國國會的同意就不能採取軍事行動的說法,既不現實也不會有效,更沒有任何美國總統加以尊重。

《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指定美國總統為武裝部隊總司令,這一角色賦予美國總統指揮軍事行動和快速應對威脅的絕對權力。

美國國會曾通過多次立法,試圖制衡美國總統的軍事權力,但沒有任何一條能夠產生理想的效果。

1973年的戰爭權力法案(War Powers Act)》算是比較清楚的一條,規定美國總統在部署武裝部隊採取軍事行動後的四十八小時之內要通知國會,並將此類行動的持續時間限制為六十天,另加三十天的撤軍期,除非美國國會批准延期或宣戰。

這條法律並沒有妨礙美國總統行使三軍統帥職責的憲法權利。1999年,威廉.克林頓總統下令轟炸科索沃,不但超過了六十天的總統戰爭權限,而且持續轟炸軍事行動長達兩個星期。

憤怒的加利福尼亞州美國聯邦眾議員托馬斯.坎貝爾(Thomas Campbell),連同了三十一位反對轟炸科索沃的美國聯邦眾議員,入稟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控告威廉.克林頓總統違憲,是為著名的《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Campbell v. Clinton)》案例。

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以“非可由美國聯邦法院審理的政治問題”的法理駁回,拒絕受理,並將之撤案。

托馬斯.坎貝爾提起上訴,但又碰了一鼻子的灰:美國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裁決維持原判不變。1973年的《戰爭權力法案》名存實亡,《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以後,再也沒有美國國會議員去美國聯邦法院自討沒趣了。

為了避免獨裁暴政與權力制衡原則,《美國憲法第1條第8款》授權美國國會是唯一有權頒布宣戰權的機構。但是不宣而戰的案例隨手皆是,韓戰與越戰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2001年911恐怖襲擊發生後,美國國會迅速通過了簡稱為AUMF法案,即是授權美國總統針對恐怖組織的各種軍事行動提供法律依據的《授權使用軍事力量法(Authorization for Use of Military Force Act)》,自此美國總統的戰爭權力更是如虎添翼。

心胸狹窄而牙呲必報的唐納德.川普,手下幾乎全是一些順風說好話的奸妄之輩,任何反對意見都會成為被清理出場的理由。

同是共和黨的肯塔基州美國眾議員托馬斯.馬西(Thomas Massie),公開抨擊唐納德.川普的偷襲伊朗核基是違憲行為,“美國國會有關有機會對此次襲擊發表意見”。

唐納德.川普對此相當不爽,揚言要在明年的普選中要他走路。白宮發言人也是唐納德.川普的喇叭筒卡羅琳.萊維特(Karoline Leavitt)緊跟着嘲笑托馬斯.馬西說:“托馬斯.馬西應該是一名民主黨人,因為他與民主黨的立場比與共和黨的立場更一致!”

不僅唐納德.川普是老虎屁股摸不得,連精於馬屁的副總統約翰.萬斯都變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

2025年6月25日《今日美國報》新聞說,一位叫做麥斯.米科爾森(Mads Mikkelsen)的二十一歲挪威遊客,在新澤西州紐瓦克機場被拒絕入境,理由是邊檢官員發現他手機裡有諷刺美國副總統約翰.萬斯的畫像。

但是美國國安部的說法卻是另一個故事:麥斯.米科爾森在審問時,自動招供說曾有兩次吸大麻的記錄,一次在德國,一次在新墨西哥州。

麥斯.米科爾森辯解說,這兩個地方都是合法吸大麻的,但是美國邊檢官員卻告訴這位倒霉的挪威演員說:“但這在美國聯邦來說是不合法的!“

唐納德.川普流年不利,無論外交還是內政,全搞得烏煙瘴氣,潰敗連連。

偷襲伊朗三處核基事件,成功地轉移了他七十九歲生日形同馬戲團式的、徹底失敗的所謂生日大閱兵帶來的羞辱。

一天之內高達全國兩千餘場、上街人數占美國總人口3.5%,破美國天荒歷史記錄的“不要國王大示威”,已經有力地說明了人心歸向。

關稅大戰已經將美國人民的經濟逼進困境,推動白人至上主義的勾當使美國人民用百年時間建立起來的普世價值化為烏有,到處傲慢地樹敵的結果使美國的國際聲望徹底的滑落谷底。

粗暴地驅逐非法移民不僅使美國精神成為笑談,還將已經洗刷乾淨“醜陋的美國人”的國際形象,重新浮現在世人腦海里,今時今日,誰還敢再相信美國還是自由世界的燈塔?

唐納德.川普總統擁有絕對的使用美國軍力的權力,無須預先得到美國國會的同意。有使用軍事手段的權力並不表示就是正確的選擇,更不表示就是最佳的謀略。

美國總統手握的權力尤其是戰爭權力,在弱勢美國國會與最高法院的畸形和稀泥環境下,已經到了使人擔憂的地步,除了美國有良知的知識分子和堅持依法治國的美國法學家的力挽狂瀾下,美國才沒有獨裁暴政,才沒有沙皇現世。

偷襲伊朗核基軍事行動成功了,但也播下了嚴重的也是長期性的後遺症惡果。美國知識分子立即提出五大質疑:

第一,憑着堂堂美國超級強國的武裝力量,大可正大光明的正面攻之,以伊朗的落伍空軍與三流的空防實況,根本無力正面抵擋美國的正面攻擊,何須干出這種使美國軍人蒙羞的偷偷摸摸勾當?

第二,2025年6月21日的轟炸伊朗核基與1941年12月7日的珍珠港事件,都是典型的偷襲軍事行為,如果不是大國沙文主義,如果不是雙重標準,如果不是種族歧視,那麼又如何論定其功過是非?兩事件的道義標準是什麼?

第三,站在一個國家的長期觀點來說,失信於全世界遠比摧毀伊朗的核基來的嚴重百倍!

第四,在世人眼裡,唐納德.川普就是個滿嘴謊言的政治小丑。上周在加拿大的G7峰會上,當唐納德.川普在講話時,意大利總理喬治亞.梅洛尼(Giorgia Meloni)與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Emmanuel Macron)在私下交頭接耳的聊天,完全把美國國家元首當成空氣,也完全的公開藐視;

更有甚者,喬治亞.梅洛尼居然當着全世界的鏡頭面前,向唐納德.川普翻了白眼,這不僅是鄙視而是羞辱,既羞辱了唐納德.川普,也羞辱了美國全體人民;

第五,咎由自取,不是世人羞辱了唐納德.川普,而是他自己羞辱了他自己。

五年前的2020年1月8日,筆者發表了《在權力制衡下的美國總統戰爭權限---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從法律與立法的角度闡述了美國總統的戰爭權力,在是非混沌的時下,進一步的了解美國總統的戰爭權限事實真相,頗有值得參考的價值。

                                                                                                        高勝寒  2025年6月25日





在權力制衡下的美國總統戰爭權限

--《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


唐納德.川普總統謀定而動,出手斬首伊朗習特勒,馬到功成,將之攪割得只剩下一根指頭。伊朗報復,向美軍基地發射飛彈,尚無官方傷亡報告。因磨槍走火而引發戰爭隨時發生。

美國總統的戰爭權限又再度成為世人關心的焦點議題。筆者在多年來,寫有多篇關於美國戰爭與總統戰爭權限的文章,摘要數段,與讀者分享:

      “從歷史的演化來看,美國非但不懼怕戰爭,而且迷戀戰爭。美國自開國之前1774年的獨立           戰爭,至開國後至今的兩百四十六年間,只有二十一年沒有戰爭,其餘的兩百二十五年全             處於戰爭狀態中。

         美國歷任的四十五位總統全是戰時總統,沒有一位是和平總統。因而美             國人常以總           統候選人有否應付危機能力為主要的投票標準,所謂應付危機也者,就是應付             各種           戰爭的能力。

         在美國歷史上共有五次由國會宣戰的紀錄:

         第一次是:1812年的對英國戰爭;

         第二次是:1846年的對墨西哥戰爭;

         第三次是:1898年的對西班牙戰爭;

         第四次是:1917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

         第五次是:1941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戰。

         國會沒有宣戰但批準的戰爭有十二次:

         第一次是:1798年對法國的准戰爭;

         第二次是:1802年對的黎波里第一次芭芭里戰爭(First Barbary War);

         第三次是:1815年對阿爾及利亞的第二次芭芭里戰爭;

         第四次是:1859年對巴拉圭的報復戰爭;

         第五次是:1914年對墨西哥的占領維拉克魯斯戰爭(Occupation of Veracruz War);

         第六次是:1918年對俄羅斯的戰爭;

         第七次是:1958年對黎巴嫩的危機戰爭;

         第八次是:1964年對越南的戰爭;

         第九次是:1983年的多國出兵黎巴嫩戰爭;

         第十次是:1991年對伊拉克的沙漠風暴戰爭;

         第十一次是:2001年對阿富汗的持久自由行動戰爭(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

         第十二次是:2003年對伊拉克的新黎明行動(Operation New Dawn)等軍事戰爭。

         由聯合國通過制裁或戰爭議案而由美國國會掏腰包埋單的有七次:

         第一次是:1950年的韓戰;

         第二次是:1978年的黎巴嫩戰爭;

         第三次是:1990年的海灣戰爭;

         第四次是:1993年的波斯尼亞戰爭;

         第五次是:2003年的第二次黎巴嫩戰爭;

         第六次是:2004年的海地政變戰爭;

         第七次是:2011年對利比亞的奧德賽黎明行動戰爭(Operation Odyssey Dawn)。

         美國政府對於打仗是駕輕就熟,是毫不猶豫的。自開國以來,不宣而戰的軍事衝突共有一             一百二十五次之多,包括最著名的五次是:

         第一次是:1799年的美法戰爭;

         第二次是:1898年的美菲戰爭;

         第三次是:1927年的尼加拉瓜戰爭;

         第四次是:1950年的韓戰;

         第五次是:1999年的南斯拉夫戰爭。

         美國政府對外打仗強硬,對內戰爭也不手軟。開國以來,在國內對美國自己人的戰爭不下             百次,其中為了爭奪土地而對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屠殺和戰爭,從開國之前的殖民地時代             至目前為止,特大規模戰爭有二十八次,有案可稽的內戰案例有六十五次。

         目前美國在全球三十八個國家建立了大約有一千一百八十個軍事基地。而這些海外的軍事             基地,唯一目的就是在準備戰爭,執行戰爭,用武力維持和平。

         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擁有如此強大的軍事力量。美國為隨時發生的戰爭而准             備的策略,是周全而驚人的。美國的軍事費用,占全球總軍事費用的38%,比中國的10%             還要超出28% 。

         請看看美國國徽的設計,就知道美國對軍事和武力的立場:兩隻鋒利的白頭鷹爪子,一隻             抓着利箭,一隻握着橄欖枝,利箭代表着武力,橄欖枝象徵着和平。

         其哲學意義非常清楚:和平需要武力來執行,沒有武力的和平是偽和平,是一種不會長久             的假和平。縱觀世界各國的歷史,沒有任何國家有着像美國一樣豐富的戰爭經驗。

         美國在戰爭中成長,在戰爭中生存,在戰爭中壯大,在戰爭中稱霸,也在戰爭中傲視天                 下,當年如是,如今依然,一部美國建國史就是一部擴張領土版圖戰爭史。”

僅從名稱上就可看出美國人對戰爭是認真而重視的。建國前並沒有國防部,稱之為戰爭辦公室(War Office)或戰爭部(War Department),建國後而稱之為美國戰爭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War),主要的業務是管理陸軍,其最高領導隸屬美國總統四大內閣之一。

1798年,美國國會授權成立海軍部,歸編為美國戰爭部的附屬部門之一。1947年成立美國空軍部亦歸美國戰爭部領導。1947年9月18日在《國家軍事機構法案(National Military Establishment Act)》授權下,易名為國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Defense),一直沿用至今。

美國總統握着的戰爭權力是靈活而龐大的。在過去因為擴軍依法需要美國國會的同意,因而美國總統需要美國國會的合作,美國國會也以之為牽制美國總統戰爭權力的籌碼。

現實的發展使這種情況不再存在,目前美國的軍力,已經足可應付同時發生的兩場全球性戰爭,因而美國總統更無顧忌地運作戰爭權力。

2013年9月4日,美國參議院外國關係委員會以10票同意7票反對,允許巴拉克.歐巴馬總統在本議案通過後的三十天並於九十天之內,在不得地面進軍的情況下可以轟炸敘利亞六十至九十天。

即使美國國會通過了此類限制總統戰爭權力的議案,但並不見得有用。1999年,威廉.克林頓總統在轟炸南斯拉夫科索沃時,六十天時限過後照樣繼續轟炸兩星期,而美國國會毫無作為,也毫無良策。

美國參議院通過了轟炸敘利亞議案,但是同一議案,在美國眾議院裡並不被看好。美國政治殖民地的英國國會已經拒絕了首相大衛.卡梅倫(David Cameron)轟炸敘利亞的要求,法國正在觀風察色舉棋不定,美國民間輿論則是一片夾雜着謾罵的噓聲,但是這些客觀環境,無法阻止美國總統下令轟炸敘利亞。

基於權力平衡和互相節制的政治倫理原則,《美國憲法第1款第8章》授權美國國會是唯一擁有宣戰權的機構,《美國憲法第2款第2章》授權美國總統為陸海軍統帥。

這條兩百多年前制定的古老憲法,鮮有被現代美國總統尊重和執行的案例。在白宮和美國國會的權力較勁史上,美國國會也沒有占過上風的記錄。自從哈里.杜魯門總統立下不通知國會就下令介入韓戰的先例以來,沒有一位美國總統再把這條古老的憲法放在眼裡。

1983年10月12日,加勒比海東南面小島國格拉納達(Granada)發生軍事政變,哈德遜.奧斯汀(Hudson Austin)暴力攻打總統府,於1983年10月19日大開殺戒,包括總理莫里斯.彼索普(Maurice Bishop)及其三位總統內閣部長全數遇害。

這種暴行受到全世界的譴責,東加勒比海聯盟(Organization of Eastern Caribbean States)全票通過使用武力干預的議案。

1983年10月25日,羅納德.里根總統在沒有通知國會的情況下,以保護一千名美國醫學院學生與絕不容忍蘇聯和古巴殖民地的暴行為理由,下令七千六百名海軍陸戰隊隊進軍格林納達,直接用武力推翻由蘇俄與古巴背後操控、採用軍事暴力政變上台的偽軍事政府,是為美國歷史上著名的緊急憤怒行動(Operation Urgent Fury)。

美國媒體諷刺美國國會的軟弱和被動說 : 美國國會議員老爺們是從CNN電視上知道美國已經襲擊格林納達的。這個突如其來的軍事行動,激怒了英國和加拿大也激怒了聯合國大會

聯合國大會以108票贊成9票反對27票棄權,通過了嚴重譴責(deeply deploring)美國,明目張胆地踐踏國際法律議案,但是到了安理會,卻被擁有否決權的美國否決了。

911恐怖襲擊後,喬治.小布什總統發表著名的先發制人主義(The Preemption Doctrine)新美國國策:為了自衛,美國將在敵人成型前施予致命式的襲擊和摧毀。

先發制人主義不是喬治.小布什總統發明的。1837年,英國在美國領海內因船載提供加拿大叛軍武器已經危害到英國利益為理由,用先發制人主義的手段,擊沉美國戰艦卡羅琳號(USS Caroline)。

丹尼爾.韋伯斯特美國國務卿(Daniel Webster)心領神會,觸類旁通,自此跟着招辦不誤,視之為合乎國家利益的國策之一。

巴拉克.歐巴馬是見風使舵的政客,而不是擇善固執的政治家。2007年他在競選美國總統時,對於喬治.小布什總統統的出兵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政策厭惡到了極點。巴拉克.歐巴馬到處以法學家的身份抨擊說 :

“在美國憲法的約束之下,除了在阻止對國家臨近的威脅外,美國總統沒有單方面發動襲擊別國的權力。歷史三番五次地證明,無論如何那些成功的軍事行動,無一不是被美國國會授權和支持的,最好是在軍事行動前知會並取得美國國會的同意。”

在贏得了掌聲後,巴拉克.歐巴馬看準了美國人民厭戰的微妙心態,於是他搭上了反戰號快車,和靠着“如果我上台就立即結束阿富汗戰爭”的口號,順利地成為白宮的新主人。

可是巴拉克.歐巴馬坐在橢圓形辦公室後一切都變了。兩年前他下令轟炸利比亞卡扎菲政權前,並沒有在事前得到美國國會的同意。

當美國參眾兩院的國會議員們齊齊起鬨後,巴拉克.歐巴馬根本不加理睬,還理直氣壯地告訴他們說 :“我是在執行美國憲法授予我三軍統帥和美國總統處理對外關係的權力。”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從1914年7月28日至1918年11月11日為止,在不到四年的戰爭期間,死亡的參戰軍人超過九百萬名,使美國國會深感美國迫切地需要加強和整頓軍力。

美國國會在1918年5月20日通過了北卡羅萊納州美國聯邦參議員李.奧弗曼(Lee Slater Overman),擴展美國總統戰爭權力的《部門重整法案(Department Reorganization Act)》,授權美國總統在危機時能夠更靈活地使用武裝力量。

按照美國國會新議案採用提案議員名字來命名的慣例,因而此法亦稱《奧弗曼法案(Overman Act)》。

托馬斯.威爾遜總統根據《部門重整法案》增加了戰爭工業局(War Industries Board)、戰爭勞力局(National War Labor Board)和公共訊息委員會(Committee on Public information)三大部門,自此美國全面動員開始制定全球戰略性備戰軍事國策。

1941年12月7日,日本軍國主義偷襲美國夏威夷珍珠港,舉國震怒,同仇敵愾。美國國會除了宣布向日本宣戰外,還立即通過美國歷史上第一部的《戰爭權力法案(War Powers Act》。

1941年12月18日,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將之簽署成法律,斯時,距離偷襲珍珠港僅十一天而已。

第二部《戰爭權力法案》在三個月後亦成為法律。這兩部《戰爭權力法案》延續並加強了《部門重整法案》的精神,賦予美國總統龐大的戰爭權力:有權檢查公民與外國的信件與通訊、徵收用作軍事用途的私人土地、建設公私合營國防工業、加速精密武器產量、增加政府部門、充公被判有罪者的財產、大量增加三軍武裝力量、允許美國聯邦調查局建立個人秘密檔案、拘押任何對美國造成危害的公民。

這種扼殺民權的戰爭特權,一直維持到戰爭結束後六個月才失效。從來對民權運動沒有興趣、滿腦袋種族偏見的富蘭克林.羅斯福,根據這條法律,下達了遺臭萬年的《9066號總統行政命令》,把十一萬在美日裔美國人全部關進了集中營。

公元20世紀50年代,紅色共產主義的狂飆禍害歐亞,美國為了堵截共產主義而相繼陷進韓戰和越戰的泥濘。林登.約翰遜總統的錯誤越南戰爭策略,造成了美國政府內部與民間輿論的嚴重分裂。

美國國會鑑于越戰的慘痛經驗,以及因美國總統戰爭權力過於龐大而誤國的先例,決定修改《戰爭權力法案》企圖限制美國總統的戰爭權力。

1973年5月3日,威斯康辛州美國聯邦眾議員特克萊門特.薩布洛奇(Clement Zablocki)正式提出修改《戰爭權力法案》議案,得到美國眾議院外事委員會熱烈的反響和支持。

美國眾議院於1973年7月10日以244票同意170票反對通過;1973年7月20日,美國參議院以75票同意20票反對通過;1973年10月4日《戰爭權力法案》議案修改成功。

《戰爭權力法案》議案成功並不能生效,因為送到白宮時被理查德.尼克松總統1973年10月24日,以明顯地違反了《美國憲法》精神為法理加以否決。

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由於《戰爭權力法案》是一個以壓倒性票數通過的議案,美國國會決定採取反制功能:1973年11月7日美國眾議院以284票同意135票反對,成功地推翻理查德.尼克松總統的否決令。

同一天,美國參議院以75票同意18票反對的票數亦反否決成功。依照美國法律不再需要美國總統簽字立即自動生效,是為《1973年戰爭權力法案》。

1973年戰爭權力法案》規定:在國會授權或宣戰之前,美國總統不得派遣武裝力量進入國外戰場;如果美國國會沒有授權或宣戰而美國總統對外動用武裝力量的話,美國總統必須在動武后四十八小時之內知會美國國會,美國武裝力量不得駐外超過六十天另加三十天的撤兵時限。

法律歸法律,政治歸政治。1993年11月9日,美國國會決議美國武裝力量必須要在1994年3月31日前撤出索馬里。威廉.克林頓總統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根本不屑以理睬。

1999年,威廉.克林頓總統下令轟炸科索沃,不但超過了六十天的總統戰爭權限,而且持續轟炸軍事行動長達兩個星期。

這個明顯違法且藐視美國國會的行動,激怒了加利福尼亞州美國聯邦眾議員托馬斯.坎貝爾(Thomas Campbell),他連同了三十一位反對轟炸科索沃的美國聯邦眾議員,入稟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控告威廉.克林頓總統違憲。是為著名的《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Campbell v. Clinton)》案例

然而《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的裁決,並不是美國國會議員們想要的結果。基於美國各層美國聯邦法院不受理政治、宗教和羅曼蒂克三種類型案件的司法傳統慣例,美國聯邦法院以“非可由美國聯邦法院審理的政治問題”的法理駁回,不僅拒絕受理,還將之撤案。

托馬斯.坎貝爾立即向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但又碰了一鼻子的灰:維持原判不變。

自此以後,再也沒有美國國會議員為了政治議題到美國聯邦法院去自討沒趣的案例。

在《坎貝爾 訴 克林頓案》後,美國總統戰爭權限越發凌厲莫與能擋,在事實上,美國也沒有可以阻攔美國總統發動戰爭的制衡力量。

這就是為什麼巴拉克.歐巴馬總統面對着美國眾議院兩百餘張反對票,依然聲稱他並不需要美國國會同意就可下令轟炸敘利亞的法理根據。

美國總統採取軍事行動是一種美國總統特權,不需要預先知會包括美國國會在內的任何人。1993年6月25日,威廉.克林頓總統命令美軍戰艦,朝着伊拉克情報局總部所在地,發射了二十二枚---每枚價值超過一百萬美元---戰斧巡航導彈(Tomahawk cruise missiles),作為警告和報復薩達姆.侯賽因與伊拉克情報局,意圖刺殺前美國總統喬治.老布什的恐怖行為。

其中有一枚戰斧巡航導彈,準確地落在薩達姆.侯賽因的早餐桌上,導致包括薩達姆.侯賽因女兒在內的幾位家人死亡。

美國NBC電視記者凱文.蒂布爾斯(Kevin Tibbles)在次日的廣播中說 :“戰斧巡航導彈可以從地中海西面朝着敘利亞發射,精確的程度,不只是擊中目標大樓,而是目標大樓的某一扇窗戶。”

                                                                                                          高勝寒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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