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是抓捕和起訴犯罪分子的重要依據。
剛看了個國產電視劇,講犯罪心理學的。為找到一個高智商犯罪分子的罪證,一個沾有犯罪分子血跡的發卡,全市公安局幹警在幾公里長的公路兩邊整整地毯式搜尋了一整夜,終於趕在天亮前找到了。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正義得到了伸張。
中紀委同志在獲取高級幹部的腐敗罪證時,一定面臨的是一個更加錯綜複雜盤根錯節的團伙。每一個關鍵證據的取得都會是極其艱難的。不過在中紀委幹部為黨為國高度負責的精神驅使下,高智商及高級偵破技巧的運用下,一個個關鍵罪證還是被不斷攻取下來了。這些罪證對犯罪分子來說可以說是,證據確鑿,罪責難逃。
中紀委的同志可以歡呼勝利了嗎。且慢!
中央領導同志定下調子,陳希同要抓,但鄧氏家族不能碰,李鵬家族更不能碰。陳良宇要抓,但江澤民 黃菊不要碰,他們的家屬當然也碰不得啦。中紀委於是就篩選起證據來,這個不碰,那個不能動。我靠,最後證據確鑿的罪證一個都不能用! 咋辦捏,人都抓了,新華社免職公告也發了,這個怎麼是好。所以為啥陳希同被關了那麼久案子都沒判,想輒呢。最後,哈哈,陳希同把五十多萬的禮品據為己用,沒有上報,哼,判丫17年有期徒刑。
這些天,中紀委也在琢磨把什麼罪證加在陳良宇身上。據俺估計,最後也不會是什麼大得不得了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