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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群體事件”的根源並非經濟衰退,而是“對應錯誤”
對最近中國傳染病似爆發的非法罷工、罷課、暴力圍堵等“群體事件”,很多高官學者眾口一詞:都是全球金融危機及“經濟衰退”惹得禍。這其實是偏見、藉口和推託責任。世界民主發展的經驗和教訓顯示:這樣的無序民主,可能會對未來真正的民主進步造成傷害。
從重慶和甘肅開始,向全國擴散的“群體事件”,其實跟全球金融危機及“經濟衰退”沒有多少關係。事實上,目前中國的經濟並沒有陷入嚴重衰退,全球金融危機真正影響到中國,還有一個滯後期。對這些突發事件的個案分析,也沒有發現多少“經濟衰退”的客觀事實和必然因素。
但這些群體事件卻有一個內在關聯,那就是由於政府“對應錯誤”,使法律失去其威嚴,從而推倒了違法維權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引發連鎖反應。開頭“個案處理(執法犯法)”通過現代媒體的廣泛傳播,為後來的連串事件樹立起一個“非法和暴力”模式和壞榜樣。
如果違法犯罪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反而獲得“公平待遇”,那誰還遵守法律呢?一旦法律失去尊嚴,無異於政府失去權威。這就為那些掌握社會資源的小利益團體“維權”,開創一個奇形模式: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形成中國穩定和發展的惡性循環。
政府和社會為這些小利益團體耗費更多資源時,原來的“改革順序”就會被打亂。而政府被迫忙於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社會分配就更趨不合理。而那些沒有發言權的真正弱勢團體,那些遵紀守法的沉默大多數,那些最底層的農民、農民工、工人及小市民,基本利益就被擱置或無人關心――而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或將誘發更大的混亂!
這突顯了某些地方政府不僅缺乏現代社會的管理技能,更缺乏起碼的“法治觀念”: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從現代行政管理及傳播學看,這種狀況再不及時、明確、果斷制止,並大張旗鼓地“從新樹立“法律尊嚴,更多的動亂將一發而不可收。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孔子說:問題並不在於貧窮,而在於不公平)
子路問孔子:以德報怨如何(以忍讓對待怨恨怎麼樣)?子曰: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孔子說:如果以德報怨,拿什麼報德呢)?子曰:以德報德,以直報怨(孔子說:應該以德報德,以直報怨)。直,即公平,也就是現代的法治。
《論語》的經典告訴我們:對待違法亂紀,只能對以公平和法律。只有樹立起法律的威嚴,才能建立真正的公平;只有建立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才能有條不紊地實施根本性改革。而真正的改革只能是一個逐步完善,良性循環和長期積累的過程,才能形成真正的民主進步和一勞永逸的堅實基礎。
作者:岩華,紐約哥大行政管理學碩士,政治經濟學博士生,中華發展戰略研究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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