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法制与民主 |
送交者: 洪哲胜 2002年01月08日15:19:2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洪哲胜】简谈法制与民主 法制,就是国家有一套法律、制度,政府根据这套办法办事。 法制,就是不要人治。人治依照统治者的意志办事。 但是,这套法律与制度是如何产生的?为谁服务?--任何法制都需要问一问这样的问题。 ◆在有法制的君王国家,这套法律及制度,或者是封建君王制定的, 或者是他的大臣揣摩君王的利益与意志制定出来的。 ◆在有法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套法制是在中共的领导下、不许民 意“声张”、依照中共的意志、当然也就服务中共官僚资产阶级而 订定的。 ◆在民主国家,它是由人民选举出来、人民可以加以监督、必要时给 予罢免的民意代表制定出来的。制定得不好,民意代表如果被告知 而仍然不去更改,人民还有权加以复决。如果好的法案这些民意代 表基于任何理由就是不愿给予制定,人民还可以采取创制的方式, 通过公民投票把它加以制定。 可见,法制与民主属于不同的范畴。即使有了法制,也未必是“民主”的。只有在有民主运作的国家、通过民主的方式制定并实行的法制,才是民主的法制。 在今日的中国,你如果强调维护法制,你就在维护既有的、中共的、非民主的法制。你如果害怕一场争取民主的“失序”,以致于让中共的法制延续下去,让中国的民主的法制无法到来,你就是中国进步的挡路石。 你确实是在维护一个法制。但是,你所维护的法制,不是民主的法制,不是人民的法制,而是专政的法制,而是中共官僚资产阶级的法制。你只能是中国的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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