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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好样的
送交者: 东海一枭 2003年01月02日15:49:5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魏京生这个名字,在知识份子圈子里曾煊赫过一阵子,对绝大多数普通民众,却一直颇为陌生。前几年偶尔出现在《中流》等少数“高级别”的官方媒体上,也都冠以“盛世妖孽”、“媚外洋奴”、“美国走卒”、“叛徒、人渣”之类恶谥。

这都不奇怪,我党对于异议者手段,首先是无微不至的妖魔化,然后是全面封杀的“虚无化”。怪的是海外网上有关老魏的文字,似乎也是负面否定的多,正面肯定的少。有的说他不过一电工,以文化程度低嘲笑他;有的以老魏至今未婚或没女朋友之类话题攻击他;有的说他极端狂妄自大,精神不正常……。

老魏在1979年石破天惊地喊出“警惕邓小平成为下一个独裁者”时,老枭还是个浑浑噩噩的中学生;老魏1995年被冠以阴谋颠覆政府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时,老枭正在为个人发财致富和泡妞成家的“事业”而奋斗,除了官方对他的“定性”,我对他的性情品格抱负理想一无所知。日前在《新世纪网》拜读了张思之大律师《魏京生案辩护纪实断篇》之后,出现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个有胆有识的硬汉子、多情多义的大丈夫!

有必要介绍一下张思之,他是新中国的第一代律师,张思之律师是江青“四人帮”案和李作鹏“反革命案”、王军涛“颠覆、煽动案”、鲍彤“泄密、煽动案”、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等案的辩护律师,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大律师”、“中国律师界的头号人物”。余杰曾说:“他身上的道义、正义、仁义令人敬重”。张思之老人曾把律师分为两种:工匠型、大师级。有人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任司法部长史良和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沉钧儒们之后,我国再也没有出过大师级的名律师。其实不论人品学识还是人格魅力,张老都无愧于大师级律师。所以,比起撒谎成性的官方媒体和无根无据的网络垃圾,张思之老人的文章,可信度无疑要高出百倍!

张老《魏京生案辩护纪实断篇》一文,重点在于揭露司法的黑暗无耻,感叹律师的软弱无奈,正面写到魏京生的只有区区四处,但这已画龙点晴般把老魏的风采勾勒了出来。

第一次会面:“坐定之后,他(指魏京生)显得十分轻松地微笑着,说:“这两天一直在等着你们来。”我与会更请他分别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即转入正题。他按照我们的提示,开门见山地沿着〈起诉书〉的顺序对指控作了全面的、彻底的否定。他始终心情平静,思路敏捷,能抓住问题的实质与要点。…短促的初见,却给了我三点不会抹去的感受:魏是个“智能型”的被告人;他所追求的,仅止于人民大众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为此而承受的个人荣辱已置诸度外,并不在意”。

第二次会面是在法庭上:“他依然常露笑意,于答问和叙事中时有表示真情的词汇,并不过激,即使是回答一些极其敏感的讯问,用语也并不尖刻。我对这一层十分满意,证明着他听信了我们的劝导。唯一使我吃惊的是:他完全了解起诉书援引《刑法》第103条意在请求对他判处死刑。他捏着起诉书直面公诉人,问道:“就凭这些,竟然要判我死刑……?”自然得不到回答。他又面露微笑,还是那样地若无其事。”

第4次会面:“这次见魏,除讨论“申诉”之外,还对将来的长达14年的狱中生涯作了探讨。我自接案后已不怀疑,魏案中含有浓重的“政治因素”,他未必不是某种政治交易的筹码。基于这一点,我曾问他:如果有朝一日让你走“王军涛道路”强行送出国外怎么办?他不正面回答,先讲了一个故事。他说:“‘“6.4”’之后,明明是政府当局让出了一条路让那位教授(他直呼其名,于此故隐)躲入美国大使馆,而后谈妥条件让他出走美国。我不赞成他采取的态度和办法。大不了丢掉脑袋,既搞民运就不用怕!这么一走,他这面旗也就倒了。这不是个人的问题。”我欣赏他的故事中包含的观点,但还是禁不住进一步地问他:“如果你的病情恶化,而又有可能到外面治疗,是否考虑?”他答复我说:“这种情况有点复杂,只有见机行事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绝不轻易出国。我清楚,一出去,再回来可就难了!””

短短几段话,就把老魏献身民主事业的无私无畏的精神充分传达给了读者。面对死刑的威胁,司法的陷害,他镇定自若坦然无畏,此为有胆,侃侃而谈据理而争,则为有识。

据11月19日(10:20)中国新闻社报道:法庭审理查明,魏京生为达到阴谋颠覆政府的目的,策划并制定了行动计划,包括建立金融机构筹集经费,以便“从资金方面支持民运活动”,买下几家报纸,开办组织文化活动的公司,组织一些非政府的画展、演出、出版等活动,以建立宣传联络和活动阵地等,图谋“掀起足以动摇现政权的风波”。魏京生积极组织实施上述计划,为筹建所谓“民运银行”,买下了北京市某城市信用社的12.5%的股份,还将他亲笔书写的《需要帮助的项目简介》交给境外某组织负责人,并索要数10万美元作为活动经费。他还以其弟名义在香港注册“生涛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在北京筹办画展,企图形成对他有利的“力量和组织”。魏京生还积极秘密串联境内外某些人,研究所谓斗争策略,策划将非法组织势力联合起来,“蓄势待发”,为阴谋颠覆政府作组织上的准备。魏京生还通过非法渠道在境外发表了大量攻击中国政府,污蔑、诋毁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鼓吹西藏独立的文章,与境外敌视中国的力量和组织相呼应,为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制造舆论。

张老介绍:魏京生在自我辩护中细致地陈述了他在假释期间的心态及其对于政治现实的种种思考,具体地申述了想着竭力促进民主运动,推动社会发展,提高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愿望。他认为控方的基本错误在于对一系列的事实、事件作了歪曲性的解释,对此,他分为十点作了辩驳,如下:

(一)(二)将经济活动、文艺活动指控为颠覆政府,对不带任何政   治色彩的画展这项纯艺术性的活动,无限上纲,指控为“颠覆   政府”,是对事实的歪曲,是极左流毒的反映。(三)把组织、帮助工人的活动说成“阴谋颠覆”,实在是莫大的讽   刺。(四)搜集“受难者”的名单,没有政治标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   一种慈善活动,谈不上“颠覆政府”。(五)筹办银行,为的是把为“受难者”募来的资金纳入“会计制   度”,纳入银行管理,与政治无关。(六)应当准确地把握我对民主运动的理解,我没有采用非法程序颠   覆政府的动机。应着重指出:思想不能成为“指控”的对象。(七)说我与王丹等人“秘密串联”,“共同呼吁美国应继续向中国   施加压力”,不合乎事实。希望美国取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   绝不是我的观点,这一点,我要求向沙特克取证。(八)指控我鼓吹西藏是个“拥有主权的国家”,“妄图分裂祖   国”,纯属断章取义。1992年写信给邓小平同志探讨西藏问   题,目的恰恰是在于避免分裂。(九)在境外发表文章,一再得到官员的准许,官方对我曾有明确保   证:不加干预。因而没有理由指控为“犯罪”。(十)归纳起来,公诉人的主要错误在于把“民主”与“颠覆”互相   混淆,我致力于民主运动,这绝不是颠覆政府。

十条自我辨护,条条在理,句句有力,针锋相对,是非黑白,昭昭在目。只不过老魏的罪名是早已内定了的,所谓的律师辨护和自我辨护,都是走过场而已。不论事实怎样不实,罪名怎样荒唐,老魏怎样坚不屈服,最后判决结果,只能是“魏京生对法庭认定的事实供认不讳”!

老魏的思想是非观点对错另说,有的人骂他什幺洋奴,说什幺老魏他面对国内权势,似乎挺有敢作敢为的雄壮气概,可到了外国权势面前,却立即奴颜屈膝,一副“甘当孙子”的模样,对此老枭却是一千一万个不服!我不信一个不屑当土奴家奴国奴的勇士会当洋奴,我不信一个呼吁要在中国实现第五个现代化(政治现代化)的智者会出卖中国人民的利益,我不相信一个胆敢喊出“警惕邓小平成为下一个独裁者”、以追求民主为己任并为此不惜坐牢流亡的义士会背叛自己的祖国!至于没有文凭、性格狂妄、婚姻不幸之类,又能说明什幺呢?或许老魏有这样那样的弱点缺点,但他大义凛凛、铁骨铮铮,不愧是一个硬汉子和大丈夫,不愧为时代豪杰、民主英雄!

没有自己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但热衷于往英雄头上泼脏水的民族更可悲。在万众一心向钱看向主子下跪向英雄喷粪的时候,我偏要站出来,伸出大拇指,为被逐出家门的硬骨头大大地喝一声彩!

(200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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