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可能還記得,從上個世紀90年代推行企業改制、減員增效、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開始,企事業單位年終定崗定責時,都喜歡採用“雙向選擇”的用人制度,以決定單位員工的去留。
所謂“雙向選擇”,就是單位和員工(或求職者)之間的相互認可。雙方都被認可時,即可留職繼續聘用。如果有一方不被對方所認可,即解除勞動用工合同。
這個看似公平、公正、合理的用人制度,其實是一個掩耳盜鈴的騙人手段。這也是改革開放的“偉大成果”,是工人“當家作主”轉向當權者“獨裁統治”的起跑線。就是從“雙向選擇”那天開始,工人失去了當家作主的權利,企事業單位成了廠長、校長、院長、經理的私有財產。當年的“主人”變成了“奴僕”,而當權者則從“人民公僕”搖身一變成了說一不二的“東家”。
在推出“雙向選擇”這種用人制度之前,首先推出的是“廠長經理負責制”,而這種“負責制”,說穿了實際上就是無人制約的“獨裁制”。
我們不妨回過頭來看看。就是從推行“廠長經理負責制”的用人制度以後,工人的地位才發生了巨大變化。學校校長可以隨意辭退一個他不喜歡的教師,部門經理可以隨意開除一個不聽話的員工,工廠廠長可以隨意打發一個敢和他頂撞的工人。這裡已經沒有了民主,沒有了人權,這裡實行的是典型的叢林法則。工人是無助的羔羊,當權者是肆無忌憚的虎狼。你面臨的是隨時被宰割的命運。你必須無條件服從經理、校長和廠長的指揮和調遣,哪怕他們是錯的,哪怕他們在胡作非為。因為他們就是這個單位、部門的皇帝,他們就是這個單位、部門的主宰,他們握有至高無上的生殺大權,在這裡是土皇帝,可以一手遮天,可以一人說了算,可以隨意決定員工和工人的命運。他們隨時都能教訓不聽話的下屬,隨時都能開除他認為不順眼的下級。
表面上看起來,“雙向選擇”是平等的,是公正的,是合理的,其實它是最不人道的,最不公平的,也是世間最邪惡的。只要你還想在這個單位、部門繼續呆下去,那只有廠長、經理、校長來選擇你,而你卻沒有任何權利、資格去選擇校長、經理和廠長。他們給你簽訂的那份合同實質是一份霸王條款,這份標明“雙方共同擬定”的合同和條款,其實從來就沒跟您商量過,從來也沒有跟你“共同擬定“過。你需要的只是順從的簽字,沒有任何資格提出修改意見。這個由“甲方”(當權者)擬定的合同條款,只對“甲方”有利,對“乙方”(工人或求職者)來說實際是一個賣身契。你已經把自己“賣”給了他們,你只有絕對服從的義務,而沒有違背“甲方”意志的權利。“乙方”從此只能仰“甲方”鼻息過日子,看“甲方”的臉色行事。
也可能當權者“甲方”會說:這是“雙向選擇”,你認為不公平可以拒絕。既然是雙方的事情,“甲方”不願意選擇你,你“乙方”也可以炒“甲方”魷魚。這種“雙向選擇”制度,是世上最公平的制度!
其實,“甲方”的這種辯解忽略了或是故意忽略了一個人所共知的事實,是用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掩蓋着一個卑劣的騙局。面對幾百人爭奪一個飯碗,面對幾十人盯着一個崗位,處於弱勢地位的工人(或求職者)有選擇餘地嗎?在當權者掌握着工人命運時,這個“雙向選擇”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嗎?吹捧“雙向選擇”公平、公正的人,實際是對工人送上一副美麗的但卻虛無縹緲的花環,是給員工一個水中月亮,是給求職者一束鏡中的鮮花。
自從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我們的社會制度就開始發生根本變化,她的外表還貼着社會主義制度的標籤,實質上已經是徹頭徹尾的資本主義。從那一天開始,工人的“主人公”地位徹底坍塌,他們曾經為之驕傲的家——工廠、礦山,從此再也不是他們的了,工廠、礦山成了“廠長經理”的私有財產,工人淪落為任人宰割的奴隸。
我們完全可以說,“廠長經理負責制”是走資本主義道路、實現資本主義的宣言書。從那一刻開始,工人謀生的飯碗被徹底砸爛,資本家對工人的壓榨、剝削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