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10日《星岛日报》的报道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将推出完整的"以德
治国"理论。相信这是继"三个代表"理论之后的新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体系",国
内宣传机器一定将这个理论吹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又一"里程碑"。
马克思主义理论缺少的就是道德伦理理论。对未来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进行
描述,主要是从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配,从人的物质生活方面着手,
似乎忘记了人类社会必须是有秩序的社会,必须还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体
系。马克思主义强调"与传统的观念进行最彻底的决裂",却没有提出"决裂"以后,
用什么新的道德体系来替代。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发明共产主义道德体系,
接下来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也没有对共产主义道德进行过细致的论述,所以
从来就没有过共产主义道德伦理理论,所经常使用的词语"社会主义道德"在人们
的思想中只是留下"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等零碎的空洞说教。看起来,江泽民
想要填补这一空白,成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现在还没有看到完整
的江泽民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体系,但"道德治国"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不仅在
理论上、逻辑上行不通,就是从历史上和现实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传统的观念是什么?就是传统的宗教的、道德的、哲学的、政治的、法的观
念,这些观念虽然在动态中,但追求人类幸福的基本准则是不会改变的,并非因
为社会的变革而改变其本质性的内涵。与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实际
上是共产主义要与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相矛盾。
在西方,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主要所指是宗教道德伦理观念。对于中国来说,
没有传统的宗教性质的道德伦理体系,只有传统的孔孟之道。孔孟之道是一套完
整的道德伦理体系,区别于西方道德体系的就是没有宗教色彩。
孔孟之道强调国家的"德治"。"德治"本身是与法治相对立的,其本质要求的
是"人治",只要抓住人的道德教育,就等于抓住了治国的根本。"以德治国"依然
是沿袭中国封建社会治理国家的方式。"半部《论语》治天下"表现了德治重于法
治的思想。《大学》中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
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
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
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可
见,人的道德教育是治国的根本所在。江泽民"以德治国"的理论,我想也脱离不
了孔孟之道,脱离不了"仁义礼智信"。作为道德说教,孔孟之道对中国人的影响
恐怕永远也无法消除,它所主张的道德教育观点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精华。如果
有批判地弘扬儒家学说对社会上有益的。但这决不是说,治理国家主要靠道德教
育。
对人的行为,中国传统封建礼制始终把握的是道德自律,而西方国家强调的
是法律约束。
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靠的就是孔孟之道的"德治"。辛亥革命和五四运
动以后,对传统观念进行了批判,但是中国从此并没有进入法治社会。毛泽东依
然实行"德治","德治"实际上就是"人治",《毛主席语录》和最高指示,不仅取
代了法律,也成为社会道德的指南。尽管邓小平以后,法律制度在不断健全,但
是实际上究竟是权力大还是法律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如果说已经解决,那
可以回答说"权力大于法律"。
社会上道德败坏、世风日下的状况,不是社会道德自然沦丧,而是共产党专
制统治的必然现象,封建朝代专制统治社会道德沦丧也不过如此。权力大于一切,
权力决定一切;"只要有了权就有一切,没有权就丧失一切"。在权力至上的社会
里,道德要服从权力,道德要由权力来解释。权力是由具体人掌握的,专制的权
力治国,给了上上下下大小官员"人治"的权力。他们为了利益,根本不讲什么社
会道德秩序,更是与法律制度相对抗。贪官为什么层出不穷?贪官为什么不怕法
律制裁?因为权力制约法律,权力操纵法律。
道德规范不能代替法律,道德规范的程度不能约束人的行为时,就必须以法
律约束来强制社会秩序。以法制国是西方社会制度的产物,是对人类社会文明的
贡献。道德观念先于法制观念,道德观念甚至产生于国家出现之前。氏族社会的
道德秩序,是人们正常生产、生活要遵守的基本准则。法律是在国家产生以后才
随之产生,但法律制度在国家占有主导支配地位也就是以法制国是一个过程。《
汉穆拉比王法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完备的法典,是由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
比王制定,它开创了人类社会法制管理的先河,奠定了法制生活的第一块基石。
现在阅读这部3700多年前的法典,还是能强烈感受到法典所体现的崇高伦理精神。
伦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制度,标志着人类社会追求的法律与道德情感的统一,
正确把握善恶尺度,符合人类本来的立法精神。
现代人类社会追求法制国家,其中已经包含了道德的意义。不错,法律制度
基于社会的道德规范,但是道德没有绝对的尺度,而且道德观念相对于法律制度
来说,是一个变化较快的观念,尤其是现代社会文明的迅速发展,要求社会道德
观念必须随之适应。如同性恋是许多国家社会道德观念所不允许的,但是也有许
多国家社会道德允许,甚至已经在国家法律上承认其合法性。国家法律的制定要
与社会道德观念相一致,但同时国家法律也可以引导社会道德观念的改变,从这
一点说,法律制度甚至要先于道德,甚至改变人们的道德观。如妇女解放运动,
其内容就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的挑战。不管是西方社会的基督教,还是东方社会的
孔孟之道,都把歧视妇女作为社会正确的道德观念。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依然墨守
陈规,以《古兰经》的宗教道德规定对妇女歧视,已经被世界上包括伊斯兰世界
所遗弃。再说到中国,生小孩是天经地义的,是基本的伦理道德范畴的事情,但
是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法律,是违背社会道德的。国际人权组织基于人权道德观念,
对中国的强制性堕胎予以谴责。但是,中国人在对计划生育法律的反抗中还是逐
步接受了。我个人认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法律政策总的说还是好的,我只是不赞
同用暴力执行这一法律。中国的人口不控制,不仅对中国社会,甚至对整个人类
社会都是一种威胁。江泽民主席的"以德治国"不会导致生育的开禁吧!
法律制度再好,根本在于法律制度的执行,是否能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有明确的尺度,可以衡量。道德只有心中的尺度,它是靠人的自觉行为。随
地大小便,随地吐痰是不道德的行为,文明社会人们会自觉遵守。要说明的一点,
法律制度与道德观念不是对立的,而是基本一致的。民主国家都是法制国家,现
在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国家,在社会道德伦理方面都比中国要好得多。如果你搭乘
中国的公共交通车辆,你一定会听到广播:"尊老爱幼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请
主动给老、幼、病、残、抱婴者让座。"如果这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还用得着大
声疾呼吗?如果你在民主国家,他们不会在广播中呼吁,人们也会自觉的让座。
这种起码的基本道德观已经扎根在人的心中,形成一种自然习惯,用不着社会再
去呼吁。中国就是不行,尽管大声疾呼社会道德,不遵守的现象比比皆是。
利益驱动着社会道德观,在中国世风日下就是这样形成的。人们已经没有辨
别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的能力。比如人们普遍羡慕赚钱的人,且追随效仿。
那些用不道德手段赚来的钱,人们却没有鄙视它。只要有钱,不管是偷来的、抢
来的、骗来的、贪污来的、受贿来的等等,你都可以值得称颂。为了利益,人们
不择手段,不知廉耻。吴征、杨澜文凭事件的网上辩论,也是道德观范畴的事情。
中国什么是美德?贪污是美德,搞假文凭是美德,欺压百姓、鱼肉百姓是美德,
讲假话、吹牛皮是美德……,不是开玩笑,这些行为在中国已经列入美德范围,
形成了社会风气。如果你随地吐痰,有人会说你不道德,但没有人说你贪污是不
道德。"以德治国"怎么治?
鼓吹"以德治国"是愚蠢的,对社会风气的改善没有任何帮助。当然这不是说
社会不需要道德教育,但是与"治国"没有必然联系。国家的治理靠法律强制,社
会的道德靠自然形成。休谟在《论趣味的标准》中讥笑说:"传布众所周知的道德
说教,确实价值不大。不论谁宣传何种道德,他所说的决不可能超过道德且所包
含的内容。"
江泽民如果真的想治理好国家,就要走法制的道路,走民主的道路。共产党
要检讨自己专制腐败带来的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如果不解决根子问题,把世风
日下归咎于老百姓,归咎于老百姓的道德问题,那是本末倒置。中国社会真正的
道德败坏,来源于专制,来源于人治,来源于共产党官僚体制。
2002年1月14日
(原载《议报》www.chinaeweekly.com)
(赵达功1/19/200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