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越骂越没谱 |
送交者: 马悲鸣 2002年01月22日15:06:0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曹长青越骂越没谱 马悲鸣 曹长青在《杨澜周励相似知多少?——追踪“杨澜传奇”之七(上)》里有这样一段话∶“专门研究语言的英语教授纪杨楠根据学术研究资料、从语法和词汇量等角度更专业地撰文表明,青春期以后学外语(包括自幼学,但不生活在那个语言的社会环境中)不仅语法错误难以避免,言不达意的词汇局限也是常见的。” 曹长青或许不知道,进入所谓“后现代”以后,反而是在非英语国家接受传统英语教育的人的英语语法与词能达意优于“后现代”英语国家,比如美国人一般的水平。最显著的例子是印度人尽管英语发音粘舌头,但他们的“语法错误”和词不达意要远低于一般美国人的平均水平。 美国年青人在新技术的刺激之下,胡乱发明些不达意的新词和乱用语法。只要他们自己的朋友圈子里能懂就行,结果是一到英语考试,成绩反而不如印度学生,甚至不如接受传统科班英语教育的中国学生,尽管后者的英语更死板,但没什么错。这现象并不罕见。 曹文中还有这样的句子∶「据杨澜自己的文字,她1994年刚来美国在纽约大学读书时花275美元和别人合住一间房子。当然,那是别人帮忙找的住处。但到了1995年,她已经认识了吴征,在夏威夷看50美元一场的演唱会,她还因为票价太贵,咬咬牙才买了下来。一个对50美元票价都嫌贵、学费靠泰国商人资助的留学生竟会拒绝“开价竟高达百万港币”的拍广告邀请,这大概也是只有传奇人物才可能做出的壮举。」 曹长青纯粹根据经验推论。其实拒绝拍广告的理由很多,除了开价以外还有其他众多因素。比如演员是否需要拍摄自己的伦理所无法接受的镜头等等。而曹长青在并无核实究竟是否真有这笔拍广告的买卖的情况下便故意诱导读者相信其非,而又焉知杨澜不是传奇人物? 曹长青的骂人文章越来越没谱了,而且骂的都是女人。曹长青绝对学不会美国男人的绅士风度。 此文已投《多维观点》和《多维周刊》,代码6728 【附录】~~~~~~~~~~~~~~~~~~~~~~~~~ 2002年1月23日0:46:48(京港台时间) 曹长青专稿:杨澜周励相似知多少?——追踪“杨澜传奇”之七(上) 【多维新闻社23日电】曹长青专稿/我在“杨澜的英语能上电视吗”一文中谈到成年人学外语在口语上很难达到母语使用者的水准。后来有专门研究语言的英语教授纪杨楠根据学术研究资料、从语法和词汇量等角度更专业地撰文表明,青春期以后学外语(包括自幼学,但不生活在那个语言的社会环境中)不仅语法错误难以避免,言不达意的词汇局限也是常见的。但是,超人的语言天才还是有的,不信看下面的例子。 在《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周励写道:“我知道自己的打扮得体,轻粉淡妆,头发长而不散,提著公文包,一眼会给人一种舒适、信任的感觉,而我的英文又使人认为我是在美国多年的女商人,不会使人认为我才来美国两年!”“阿道尔先生……突然问:‘你是在美国长大的嘛?’我说‘不,我来美国三年。’……‘你是我所接触到的第一个中国女子…… 在《凭海临风》中,杨澜写道:“他(吴征)学金融出身,却有特别的语言天赋。幼年时即随曾经是著名外交官的祖父学习法语。我曾背著他问一位法国友人:‘Bruno的法语究竟如何?’法国人回答说:‘如果闭著眼睛,我绝对相信他是正宗的巴黎人。’他的英语也非常道地,使我那从不轻易夸人的研究语言学的父亲不住地点头称赞。” 周励来美国之前“曾经抽空去过人民公园的英语角,在那里我发现,我在医学院学了五年的英语,几乎已是一片空白。英语角的青年们谈的政治、国际时势、电影艺术等,我几乎一句都听不懂。”然后,在35岁的时候,周励来美国了。在做褓姆、打餐馆、“做千万美元生意”的空余学英语,两、三年之后就被美国人问是否是在美国长大的了。 虽然善於夸赞的西方人经常会说:“你英语(或其他外语)说的非常好”或开玩笑“你说的比我还好”之类,但他们却不会认真地问你是否是母语使用者,因为成年以后的学外语者,不出三分钟,起码会在口音、语法或词汇使用这三方面中的一点露馅。而周励居然能在和美国富商从中国历史、中国瓷器聊到美国总统选举,聊了整个午餐之后被这个美国人认真地问是否是美国长大的,说明她在这三方面都没出破绽,能不是“语言天才”吗? 吴征当然条件好,虽然是在中国长大,但自幼就跟祖父学了法语,后来又在复旦法语专业念了一年,然后去法国念了几个月语言学校,接著来美国呆了八、九年;他英语可以做杨澜的老师,经商“在美国已打下一片天下”,法语不仅一点儿也没忘,更进而能说“正宗巴黎人”的法语了。能不是“语言天才”吗? 就像关於杨澜的报道说,杨澜的电视片合作者“曾数次获得普利策奖”一样,周励的商业伙伴则是“年度风云人物”。在《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周励写道:“一进公司,只见大厅内灯火辉煌,却不见一人,大理石的墙上,挂著一幅巨幅照片,那是《News week》新闻周刊的封面,封面上是一个美国商人的正面像,一行红字写著The man of year(年度人物)。” 就像普利策奖不发给电视制片人一样,评选“年度风云人物”(Man of The Year;Person of The Year)的也不是《新闻周刊》,而是《时代》周刊;而且在这个入选名单中,也没有过一个被周励称为阿道尔的美国商人(周励写的是纪实,不是小说)。 当然,无论在写书或写文章中,谁都有可能出事实或知识性的错误。比方说,在我自己12月底写的一篇题为“再见,朱利安尼”的文章中,最后提到“他将被英国女皇授予‘爵士’头衔。他不再是朱利安尼市长,大概会被称为‘朱利安尼爵士’。”一位曾在英国居住过的读者来信指出,被封爵士头衔后,按英国规矩应把他的名字和头衔放在一起称呼,而不是姓;也就是说,朱利安尼应被称为“鲁迪(他的名字的匿称)爵士”而不是‘朱利安尼爵士’。这就是一个知识性的错误,我感谢那位读者给我这个知识,也借这个不太相关的机会纠正那个错误。 但是,关於杨澜的报道和周励的描写仅仅是知识性错误吗? 杨澜和周励真是富翁吗? 周励在《曼》书中说自己从40美元出国到四年内做千万美元的生意,但据知识出版社的《成功不在曼哈顿》,在做“千万美元”生意的时候,周励一家三口住的两房一厅不仅兼做公司办公室,还出租一间给房客住。 当然,很多大亨的节俭也是令普通人目瞪口呆的。杨澜的传奇中也有和周励颇为类似的例子。比如在《凭海临风》序言中吴征写道:“在认识我之前,杨澜已有过多次拍广告的邀请,开价竟高达百万港币,她却拒绝了。认识我以后,又有一次有人慷慨地提出愿意支付相当可观的广告酬金,她又拒绝了。” 据杨澜自己的文字,她1994年刚来美国在纽约大学读书时花275美元和别人合住一间房子。当然,那是别人帮忙找的住处。但到了1995年,她已经认识了吴征,在夏威夷看50美元一场的演唱会,她还因为票价太贵,咬咬牙才买了下来。一个对50美元票价都嫌贵、学费靠泰国商人资助的留学生竟会拒绝“开价竟高达百万港币”的拍广告邀请,这大概也是只有传奇人物才可能做出的壮举。开这么高价的公司不会太多,杨澜一定会记得是哪一家吧?既然是在认识吴征以前,那一定是杨澜告诉吴征的,所以最好她能列出那个开百万港元高价的公司名字,让大家相信杨澜还是说真话的。后来那一次慷慨出“可观的广告酬金”的公司吴征杨澜也一定会记得吧,因为吴征说就一次嘛。 用吴征的话来说,杨澜不仅“连飞来的横财都不要”“她连现成的绿卡也不拿。”这的确也是和放弃百万港元差不多的壮举,相信这两个“壮举”多数留学生都做不到,所以只能做凡夫俗子。 有网友指责吴征作为美国公民却声称“代表全体亚洲人”,而杨澜则拿 两条没眼的龙 杨澜和周励的书都把美国作为重要卖点,但两本书关於美国的描写却都是最可怜的一部份。周励书中主要描写的是她的童年少年、北大荒的下乡经历、蓝眼睛的男孩,然后是来美国以后去欧洲旅行的经历;杨澜书中主要描写的是她的童年少年、正大综艺的经历、黑眼睛的男孩,然后也是来美国以后去欧洲旅行的经历。她们俩画的龙,身子的每一段(除了顺序)都雷同(只是杨澜文笔和内容都是周励的学生),而美国则是这两条龙的眼睛,可惜点的不是龙眼。 去欧洲旅游、周游世界,无疑是不能自由出国的中国人的梦想之一,所以周励的“可以无忧无虑地去欧洲度假……在瑞士,在托尔斯泰写了《琉森》的湖畔大饭店里,还打电话给纽约第五大道的总裁们,指挥调度著我和我先生麦克度假期间仍源源不断地从太平洋远航而来的集装箱……每当我去欧洲或南美度假旅游,或者是当我回到自己的故乡,穿梭与神州大地之时,我的纽约曼哈顿客户的电话便会像接上热线似的通到各个国家、各个城市、各个大宾馆我的床头……”杨澜的“让我愉快轻松得几乎懒散”的希腊爱琴海、桑托林岛、“海边风景独好”的雅典、“热带风情”的夏威夷等四个整章的情节,自然最能引起国人羡慕,於是更增加了传奇故事中的“可望不可及”色彩。 这种令人心旷神怡欧洲之旅、美国优厚的高薪待遇、什么眼睛的男孩,再加上周励的“曼哈顿中央公园边上拥有自己的寓所”,吴征的“我们先处理掉了在加州的海边别墅,后又卖了佛罗里达的房子”,这一切构成了一幅完整的“现代版的成功神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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