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公众利益与我们的原则--兼谈吴征杨澜事件 |
送交者: 田风 2002年01月22日15:16:4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捍卫公众利益与我们的原则------兼谈吴征杨澜事件
田风 首先需要声明,此文乃是我和我的朋友之间的闲谈结果,断然没有吴征感冒的商业目的,也并无泄个人私愤等"可耻的动机"。我们只是看了一些有关报道和评论,公众的揭露和批评,即吴杨二人,杨澜一言以蔽之的"有商业用意的、有组织的攻击"、"匿名"和"栽赃"。我们只是利用我们的神圣的言论自由,议论一二。 在回顾有关报道和与中国有关方面询查和讨论后,截止目前,有关事实使我们相信: 1。美籍华裔,原密苏里州的华盛顿大学学生,现美国上市公司“新浪”共同主席吴征, 利用CEO职权和自己管理的网络媒体, 在中国领土威胁,谩骂和侮辱公众,涉嫌触犯中国有关刑事和网络管理法律。 2。吴征力图让公众相信的所谓美国“博士”头衔从未被中美两国政府和有关机构承认。他有意和坚持引用此头衔,便已涉嫌在美国,香港和中国招摇撞骗,欺骗股民和公众,骗取投资,已对和将对中国股民和公众利益构成威胁。侵害公众利益。 3。复旦大学校长王生洪和俞振梁教授,涉嫌违反中国和复旦学位管理条例及平等教育原则,屈服于压力和利益诱导,利用职权,不顾众多专业教授的反对,对几乎没有复旦课程学分的吴征,在其论文没有文献调查,毫无学术价值,又与所学专业无关的情况下,授予吴征博士学位,是可耻的,可笑的,不公正的,不可接受的。我们认为吴征通过博士论文答辨的那一天,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最可耻的时刻之一。 4。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生,前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现香港上市公司“阳光卫视”主席,吴征之妻杨澜女士的谎言,谩骂和诡辩玷污了她作为中国“申奥形象大使”的称号,她涉嫌利用公众的信任,欺瞒事实真相,掩盖有关欺骗活动,试图继续在自己管理的“阳光卫视”网站,用虚假信息骗取中国投资人的信任,威胁中国公众媒体事业。 由于截止目前,公众仍然不能判定吴征和杨澜说过的话,无论美丽还是丑陋,哪一句是真话。未来更多类似的指控仍然是可能。它们要么来自股民和公众集体,要么来自中美有关管理机构。吴,杨二位公众人物如何应对,如何保护他们自己个人和股民的利益将成为公众关注的事情。我们在此不做讨论。静观势态发展。 在这里我没有兴趣核实有关事实和真相,这留给他们吴杨二人继续“运作”,以事实真相回复大众,以重建公众和股民的信心。但是,我想抛砖引玉,与大家讨论中国学人的立场和我们的基本原则。 作为中国学者,即非“新浪”或“阳光”股民,又非商家主管经理,生意场上的所有此类新闻,与我们本无关系。然而我们吃惊的发现如此众多的海外学者,国内外有名或无名评论家,作家和知名人士泡在网上,关注此事。不得不让我们思考一些严肃的问题。 我们今天也凑热闹简单写几句,着眼于归纳为什么我们中国学人要关注此事,什么是公众利益,什么是我们的基本原则。希望引起一些有益的批判讨论。 首先,为什么海内外读书人关注这样的事? 可能因为他们二人曾经也是留学生。他们信誓旦旦报国服务,实际上可能已经利用海外学人在专业上的信誉,夸张或编造弥天大谎,欺瞒中国缺乏信息交流的投资人,骗取投资,然后试图将股票变现,谋取暴利。由于海内外学生感到深受震撼和侮辱,发出许多批评文章。面对海内外学人公众的质疑,他们由于恐惧东床事发,未来集资牟利的希望可能流产,便利用在中国网络媒体的优势谩骂公众。由此引发更多的民愤和声讨。 那么,他们作为公众人物用废纸充当博士文凭是否是欺骗公众。答案是肯定的。 他们作为公众人物编造诸如“艾美奖共同主席”“哥伦比亚大学最年青校董”之类谎言惑众是否是欺骗公众。任何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他们作为公众人物侮辱和谩骂公众是否侵犯了公众利益。答案是肯定的。 吴征骗取复旦博士学位是否破坏和侵犯了中国公众教育事业和利益,答案是肯定的。 海内外学人挺身捍卫诚信公平原则,监督公众人物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答案是肯定的。 海内外学人挺身捍卫公众利益是否有错,没有! 那么我们与他们的分歧在哪里? 我们坚守诚信公平原则,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时。我们期待所有公众人物能够遵守这样的原则。 他们也曾经留学,但他们发现他们可以利用所有手段,包括金钱和谎言,挑战大家崇尚的诚信公平原则,挑战人们对这样原则的捍卫权力。而且他们屡试不爽。 我们中国人总是被教育或教育自己的子女诚实。因为我们仍然崇尚诚信。 我们承认,没有一个人没有人的本性缺陷。人们可能由于一些合理的原因说谎。但绝大部份情况下,这并不伤害公众利益。 但是,在现代国家和社会里, 公众人物编造谎言,骗取信任,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公众人物不停地编造谎言,维护个人利益,以期骗得更多的地位和公众利益,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中国现行的经济教育管理法规实际上也多少体现了诚信公平这样的原则。这些法规的条文可能有时形同虚设。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从内心放弃了诚信公平的原则。当遇到重大公众利益时,有人背叛了这一原则,并从而损害了公众利益。 我们通过这一事件来呼吁诚信公平原则,原因是这一原则曾经维护我们朋友之间的信任,以及成为社会公信的基石。 在一个有公信的社会,人们才能进行自身的经济和教育的投资和发展。 在一个谎言泛滥的社会里,任何投资经济活动都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尽管在中国,有人主张严格立法和执法,但更为重要的是,人的心中必须坚守诚信公平的原则,无论他是复旦还是北大的教授,还是上市公司主管。 放弃这一原则,公信无存,就可能破坏和侵犯公众利益。 最后,让我们套用一位人权活动家的说法,结束我们关于诚信公平原则议论: 诚信公平原则活在每个人的心底,如果它在那儿死去,没有一部法律,没有一个法庭,能让他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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