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看了鳳凰衛視的一檔節目“魯豫有約”,是介紹有關“滇池衛士張正祥”的故事的。說孤兒張正祥自幼因躲避村童的欺負,逃入滇池邊的西山中,以野果維生,和豹子為鄰。從此跟大自然和滇池結下深厚感情。後來下山回村、娶妻生子,在基本保持原生態的滇池邊,靠勤勞養豬致富。直到改革開放年代來臨,由於西山豐富的礦產資源被無序爛開爛挖,產生嚴重污染。再加上大量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向滇池排放,使得水質迅速下降,最後他連養豬生計都不能維持,從此走上“保衛滇池”的環保之路,以檢舉揭發滇池周邊工礦企業違法制污、排污為己任。三十餘年來,已經圍繞滇池巡行了一千圈、行程達12萬公里,取證、舉報無數,並取得關停許多嚴重污染企業的成果。他本人也取得過“感動中國的十大英雄人物”和“滇池衛士”的榮譽稱號。和他從事的具體工作和成績相比,應該說是實至名歸、當之無愧的。
但是,當聽說他個人為此,竟然付出了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無數次的人身打擊、肉體迫害致殘(一個眼睛幾乎被打失明),已經陷入無家可歸的悲慘境地的巨大的代價後。不能不令人感到極度的悲憤與不平,要向社會發出這樣的質問:我們一向推崇、倡導的公平、正義何在?社會的良知何在?當地的政府或有關部門怎麼能狠心非要樹立一個“好有惡報”的負面榜樣,居心何在?那些熱衷於出席各種晚會、搏知名度和出鏡率的慈善家們,都到哪裡去了?
為此,筆者要向政府和全社會提出呼籲:為了肯定環保事業的重要性,鼓勵更多人來參與。請關心一下張正祥的遭遇和處境,具體還他一個公平和恰如其分的回報。否則我們的社會必將會因此自食其果,遭到“報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