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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军队的英雄谱来看中国军队的文过饰非传统
送交者: xm 2002年02月12日14:49:21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从中国军队的英雄谱来看中国军队的文过饰非传统

蟋 蟀

小时候,家庭、学校和社会上非常注重“革命英雄主义”教育。记得当时学校教室里挂着一排英雄谱,说的都是中国军队的英雄事迹:要么打仗时视死如归,要么和平时期助人为乐舍己救人。当时的感觉是,中国军人真伟大,长大一定要当兵做英雄去打美国侵略者。谁知世道阴差阳错,长大后辜负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殷切期望,到头来却给美国鬼子当差,惭愧!

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又读了不少西方军队的战史、战争小说,有一个遗憾,就是没有看到几个美军战斗英雄、英军爱民模范、法军国际主义战士。他们和平时期不帮农场主割麦子、不去灰狗汽车站扫地、不给养老院老大娘梳头、不给军属老大爷挑水、更不给战友缝衬衣,光是去酒吧泡妞;战时他们凭着优良武器打仗不错,但很少宁死不屈,绝少狼牙山五壮士、八女投江之类的壮烈行为,倒是一旦大势已去便整建制的投降、在战俘营里养尊处优、而且释放回国归队后居然还能继续晋升当大官。美国好莱坞不少电影甚至是歌颂战俘的,如 “胜利大逃亡”、“第十七号战俘营” (“Stalag 17”) 说的是美军战俘在纳粹德国监狱斗争越狱的事情,“桂河上的桥”说的是英军战俘在日军战俘营里拿派儿的事情。反观中国文学影视界,歌颂战争英雄的作品无数,光电影就有“地雷战”、“地道战”、“奇袭”、“平原游击队”等等,可就是没有“战俘战”、“奇投降”、“战俘游击队”。

当时的确为此纳闷了许久。终于,突然有一天,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桥,心血来潮仔细一琢磨,发现中国军队英雄谱里有些蹊跷。蹊跷的地方就是好像不少英雄、特别是和平时期涌现的英雄死的冤枉,而且多数是死于绝对不应该发生的不幸事故。按照现在的说法,是因为他们本身、他们战友的失误过错或者他们上级指挥员的亵职或错误指挥造成了他们的牺牲。现在选其中比较有名的中国军队英雄,按年月先后顺序略为总结如下。

1.张思德(1915-1944):中国共产党中央警卫团战士。 1944年9月5日在陕西安塞县山里烧木炭时,窑洞即将挖成突然塌方,张思德奋力把开窑口的战友推出洞去,自己则被砸埋在窑里牺牲。同年9月8日毛泽东在中央直属机关为他举行的追悼大会上,作了后来举世闻名的《为人民服务》的讲话,高度评价张思德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指出他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2. 董存瑞(1929-1948),全国战斗英雄,东北人民解放军第十一纵队某部战士。解放战争中,1948年5月25日,在攻打敌军司令部所在的隆化中学时,董存瑞所在的爆破组负责炸毁校外桥型碉堡。当董存瑞进入桥型碉堡下面时,由于没有火药支架,桥上也无法放置炸药包,河床上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火药支架。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嘹亮的冲锋号声。解放军战士像潮水般向隆化中学涌来。暗堡上敌军机枪子弹像暴雨般射向冲上来的我军战士。董存瑞用左手托起炸药包,紧紧贴住桥底,用右手拉开导火索,舍身将敌地堡炸毁,为部队开辟了胜利前进的道路。

3. 司马义—买买提(?-1962),战斗英雄, 解放军驻藏某部班长。1962年随部队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同年 10月27日拂晓,在西藏羌山口战斗中,率全班乘汽车追歼入侵印度军队,途中遭印军伏击,汽车前轮被打穿,驾驶员负重伤,全班暴露在距印军50米的开阔地带。危急时刻,他端起冲锋枪勇猛还击,吸引印军火力,全身多处负伤仍坚持战斗,奋力还击,直至胸部中弹壮烈牺牲。

4.雷锋(1940-1962),解放军沈阳部队某部战士。1962年8月15日,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由于颅骨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而以身殉职。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为雷锋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5. 欧阳海 (1940-1963),爱民模范,解放军广州军区某部三连七班班长。1963年11月18日,在野营训练中当部队经过京广铁路衡山车站南峡谷时,一列客车急驰而来,一匹驮着炮架的军马被火车的汽笛声惊吓受惊窜上铁路,站在那儿纹丝不动,火车越来越近,眼看就要和军马撞上了,在这紧急关头,欧阳海奋不顾身跃上铁路,拼力推开驮马,避免了列车脱轨事故,保住了旅客生命和人民财产的安全,但自己却被被撞伤,壮烈牺牲。

6. 王 杰(1942-1965): 解放军济南部队装甲兵某部工兵一连班长。1965年7月14日,他到江苏省邳县张楼公社帮助民兵训练。在炸药发生意外爆炸的紧急时刻,为了保护在场的十二名民兵和人民武装干部的生命安全,王杰挺身而出,扑向炸药包,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毛泽东事后为王杰题词:“我赞成这样的口号,叫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7. 刘英俊(1945-1966),解放军驻黑龙江某部炮连三班战士。1966年3月15日,刘英俊和战友们赶着三辆军马牵引的炮车,沿着市郊公路出去训练。在公共汽车站附近,刘英俊驾驭的那辆炮车的辕马,被汽车喇叭声震惊,突然调头猛跑。当时正是学生上学、职工上班的时候,公路上车来人往,川流不息。车马向人群冲去,情况十分危急。刘英俊为了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将战车掀翻,而他本人因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8. 蔡永祥(1948-1966),解放军驻浙某部战士。所在部队负责守卫钱塘江大桥。1966年10月10日凌晨,蔡永祥在钱塘江大桥南头执勤时,发现在铁轨上横着一根大木头,而此时列车正快速驶来。在这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蔡永祥奋不顾身地迎着列车奔去,奋力抱起大木头。当他向铁轨右侧跃去时,列车呼啸而过。蔡永祥为了保卫车上旅客的生命安全,为了保卫钱塘江大桥,在火车的冲撞下壮烈地牺牲。

9. 吕祥壁(1944-1967),空军连云港场站后勤部战士。1967年3月3日,他驾驶马车去白塔埠镇上修理部队农场农具,后到“八一厂”装上空油桶运回驻地。谁知刚出厂门不久,拉车的马受到空油桶撞击声的惊吓,狂奔起来,直奔四个吓呆了的小学生。吕祥壁见状,向左侧猛一拽缰绳,终于把马和车翻倒在跨旁大沟里。四名小同学脱险了,而他自己却被马车压在沟底,头部受了重伤,抢救无效,终于牺牲。

10.王伟(1968-2001),海军航空兵某团飞行二大队少校中队长,2001年4月1日上午,在海南岛附近国际空域执行对美军用侦察机跟踪监视的任务中,所驾驶的飞机在与美机相撞,战机毁损,跳伞落海失踪。海军党委批准为革命烈士。中央军委授予“海空卫士”荣誉称号。

以上的中国军队英雄是最为著名的几位。读者也许看出,本文对战争年代出来的英雄没有较多评论,而且上述绝大部分英雄出现在“英雄辈出”的1960年代(仔细分析其实是“事故辈出”的年代)。按照中国传统的道德标准,英雄只有死了才有道德感染力,而且只有死去的英雄才可以放心地当英雄(因为活着的英雄可能变坏)。所以,研究上述英雄如何死去是比较重要的。仔细分析后,造成上述英雄死去的原因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英雄本人没有错、却死于他人造成的意外事故,第二类是因为英雄死于自己本身造成的失误,第三类是英雄死于自己本身的失误加上他人失误的综合原因。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这些英雄们所在部队的领导都应当在不同程度上承担渎职或错误指挥的责任。这也许正是为什么中国军队往往拼命要树立这些英雄:不但可以逃脱事故责任,而且还能因为培养了英雄而官晋一级。

在评论这些英雄之前,我想强调,以下的评论绝无对英雄亵渎不尊之意。他们毕竟是为了他人、或者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了生命,就其个人来说,都是舍身救人的好汉,令人敬仰不已。即便那些因为自己的失误而造成意外事故的英雄,他们的伟大之处在于没有临阵逃脱、而是舍身将功补过。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中国军队以及中国官方舆论在树立英雄的做法上,是否一贯文过饰非。

一、他人失误造成的死亡

面临纯粹因为他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意外事故、而奋不顾身抢救他人的英雄,是道德上纯洁、真正的无私无畏无过错的英雄。可惜,从上面的英雄谱里,只能找出一位:欧阳海。他牺牲时的情况是:前面行进的炮兵连战友没有管好军马,驮着迫击炮炮架的军马被火车汽笛声惊吓得窜上铁路。根据当事人事后的描述,欧阳海是为了抢救驶来的列车把军马推下铁路而牺牲的。当然,这里有一个判断问题,即火车会不会因为撞上一匹驼着迫击炮炮架的军马而翻车?当然不会。想想看,如果欧阳海一个人就可以把军马推出铁轨,那么为什么上千吨的一列火车就不能把那军马撞出铁轨呢?很可能当时欧阳海主要地还是想救军马,被后来发掘英雄事迹的笔杆子们“拔高”成救了满满一列客车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这样英雄死得才值得,才壮烈,才感人。当然,我们现在当然不能责备欧阳海判断错误。退一步说,在那个大公无私的年代,国家的一匹马也要比活人值钱,何况是一匹驮着武器的军马?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期间,报道过一位英雄的大公无私事迹:这位人民公社饲养员从睡梦中被地震惊醒后,首先跑到牛棚去抢救生产队的牛,结果老伴孩子全被砸死自己家屋里。根据这一道德规范,欧阳海即便是为了抢救军马,也是个英雄。

细细分析下来,欧阳海牺牲这件事情的起因还是一起事故:炮兵连平时怎么训练的军马,一听火车汽笛声就吓呆了?当时负责看管军马的士兵干什么了?是不是也吓呆了?还有,指挥野营训练的部队首长当时为什么决定偏偏在列车正常行使的时间让野营队伍携带辎重浩浩荡荡穿过铁路?遇险的列车是北上武汉的282次客车,有固定的运行时间,为什么不查查列车时刻表再决定穿过铁路呢?总之,反正觉得欧阳海死的冤枉:部队首长决策有错,炮兵连官兵见死不救有错,军马发楞也有错。

二、英雄本身失误造成的死亡

英雄既然死了,还指责英雄的过失,岂不太不合人情?其实,只要静下心来分析具体事实,就可以看出,第二类英雄之所以牺牲,主要是他们自己的行为过错。属于这一类的英雄有:张思德、王 杰、蔡永祥、刘英俊、吕祥壁、王伟。

先说张思德。他是负责烧炭的,应当保证自己和战友们的安全。可是他负责挖的窑洞塌方了,自己和战友们随时会被活埋在里面。这是他的失职。这是一个事故。他本来也许就会当作一位在事故中意外牺牲的好战士留在人们的记忆中,但是毛泽东的一篇《为人民服务》把张思德拔高了许多,以至于大家反而忘记他的牺牲主要是自己的失职。

再说王杰。当年王杰牺牲后,师党委把王杰的死正式定性为“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责任亡人事故”(注一)。据回忆,在王杰的追悼会上,营教导员在致悼词中说:“王杰同志在帮助此次民兵训练中,身为班长、一级技术能手,酿成了不该发生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建设和人民群众造成了损失。” (注一) 在随后进行的事故调查中,有人怀疑王杰会不会故意制造这个事故来入党(王杰因家庭出身中农而迟迟没有入上党)。这些怀疑当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当时部队事故不断,各级领导一再强调要加强安全工作,这王杰是知道的。何况,他是一级技术能手,爆破技术在全营是拔尖的,怎么会发生意外情况呢?针对这些疑问,部队进行了细致调查,最后技术鉴定报告认为:王杰使用的拉火管是过了期限的,拉火装置早已失控。当王杰把拉火管接上连结炸药包的导火索时,拉火管突然引爆。而且从事故现场王杰的遗体位置来看,他的确是扑向炸药包而牺牲的。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师党委的调查结论即便正确,也只是从表面上否定了王杰故意制造事故的可能性,但仍然不能否认王杰在这件事故上的过失责任:作为一级技术能手,他怎么事先没有检查拉火管是否过了期限?部队或民兵连保管炸药器材的单位有没有保管规定,为什么还分发过期的拉火管? 可见,王杰和有关单位对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高贵之处,在于炸药包即将爆炸的一刻,勇敢扑上去,用自己的生命来弥补自己的失误。

蔡永祥的情况和王杰差不多,不过他的责任更大。试想,作为一名保护钱塘江大桥的哨兵,怎么会让“阶级敌人”在自己哨位眼皮底下放了一根大圆木在铁轨上?他当时干什么去了?打瞌睡了?撒尿去了?欣赏夜景了?蔡永祥这是不折不扣的失职。他的可贵之处,在于敢用自己的生命来弥补自己的失误。当然,他也犯了同欧阳海一样的判断错误:如果蔡永祥一个人就可以把大圆木推出铁轨,那么为什么上千吨的一列火车就不能把那大圆木撞出铁轨呢?建议以后宣传这一类英雄事迹时,顺便普及一下这个常识:快速行进的火车在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会轻而易举地把军马、圆木等一个凡人就可以推走的障碍物撞得远远的而不受任何损失。这种知识的普及当然会减少英雄的数量,但无疑会使无数宝贵的年轻生命免于愣头青式的无谓牺牲。

如果蔡永祥至少有第三者破坏的抗辩原因,刘英俊和吕祥壁就只能怪自己判断和决策失误。刘英俊的马被公共汽车的喇叭吓惊,吕祥壁的马被自己车上空油桶的撞击声吓惊。为什么他们的军马那么害羞娇气胆小?平时训练不得力是主要原因。谁应当训练军马的胆子?刘英俊、吕祥壁。军马胆子没有训练好就拉出来溜街,这不是玩乎职守吗?这两位英雄又不约而同地犯下了另外一个错误:为什么不早不晚,非要在早上“工人上工学生上学”的交通繁忙时期赶着胆小的马儿凑热闹?他们所在部队领导也应当检讨:为什么没有对军马出军营的时间地点有规定?与其说让军马快要撞人时牺牲战士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为什么没有采取、或者采取了但没有严格执行有效措施来防患于未然?

最后说说王伟。自从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以来,不少网友对王伟撞机的原因事件发表了不同看法:有的认为是美方故意突然转弯致使王伟战机躲避不及坠落;有的认为王伟以危险飞行动作接近美机不慎撞机。本文对这些看法持中肯态度,但是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王伟在中美撞机事件中都负有严重的责任。首先,如果是王伟故意以危险飞行动作主动挑衅美机(相距4到5米)而失手导致两机相撞,他的严重责任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是美机故意撞他,那么根据当时长机战友赵宇描述,王伟战机距美机约400米。如果王伟保持400米间距与美机平行飞行,就算美机转向来撞, 按照不少读者的计算,也要有5至7秒的时间才能撞到王伟的战机。一般人的反应速度是0.1秒。作为一级飞行员的王伟,当时怎么就没有反应过来?或者本来能够反应过来但是为了祖国的荣誉、军旗的骄傲而宁死不转舵?当时事件发生地点是在国际海域上空,并不是维护祖国领空的正确地点。至于军旗的骄傲,得赔上价值千金的战机、破坏中美关系的巨大代价,这未免太过分了吧?所以说,王伟对这次撞机事件要承担严重的责任。如果他活着的话,也应当是军事法庭上的被告。按照王杰牺牲后师党委的定性说法,王伟的死应当正式定性为“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责任亡人事故”。按照王杰的追悼会上营教导员在致悼词中的说法,应当是:“王伟同志在此次对美国军用侦察机跟踪监视的任务中,身为少校中队长、一级飞行员,酿成了不该发生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建设和中美关系造成了损失。”当然,事实上王伟所在部队没有这样作结论,而是封了英雄的美冠。这样做,固然有平息国内反美情绪的政治需要,但同时也给所在部队、以至于中国军队文过饰非。不然,怎么解释号称优秀飞行员的王伟驾驶先进喷气式战机一出国门就被美军螺旋桨侦察机撞了下来,而且明明战友赵宇看着他安全跳伞并记下坐标可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太令人尴尬了。

三、英雄本身和他人共同失误造成的死亡

这一类的英雄,如果是和平时期,本来应当放在第二类(即英雄本身失误造成的死)。但是由于他们大都在战争中牺牲,所以觉得不能苛求英雄,董存瑞、司马义—买买提就属于这一类。雷锋属于和平时期的另一类。

董存瑞当时差点儿没有当上英雄,因为他所在部队领导认为他的做法不可取。据载,董存瑞在攻打隆化牺牲後,“有人认为董存瑞没带支架,用身体擎炸药,违反规定,不能算英雄。据说,2兵团司令员程子华听后,说:这是英雄行为。 於是,英雄名扬天下。”(注二) 。现在看来,程子华司令员真是做了件大错事。首先,在确定董存瑞是否英雄的事情上,程子华司令员不应当越级干涉下级的决定。当时董存瑞所在的爆破组负责炸毁敌桥型碉堡。既然知道部队规定爆破组成员必须带支架,为什么不带?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是英勇行为,但是他这个爆破组组长牺牲了,岂不是要牺牲其他战士来炸其他碉堡?如果每个爆破组成员都舍身炸碉堡,那一场仗打下来部队要牺牲多少战士?从这一点看来,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同当年甲午海战中因指挥不当、以身殉职而谢罪的清北洋水师总提督丁汝昌,在道德水准上实在相差不多。

再者,程子华司令员不应乱树英雄,导致许多战士无谓牺牲。的确,董存瑞这个英雄树立起来后,在后来的战斗战役战争中,随后许多战士盲目模仿,由此“激励”了许许多多的董存瑞式的英雄,甚至直到步兵火箭筒普及的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还相继出现了三位“董存瑞式”英雄:梁英瑞、李成文、陶少文。其中,李成文烈士的事迹与董存瑞的情况(包括违反规定没有带炸药支架)十分相似:“云南边防某部副班长李成文,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一次战斗中,担任爆破任务…… 他又发现了另一个敌堡。李成文… … 随即拣起牺牲战友留下的炸药包,冲到敌人的碉堡下面,这座碉堡的梅花形洞眼,离地足有4米多高,而李成文手中的炸药包不过4公斤重,如果把它放在地上引爆,显然威力太小,无济于事,只有找到一个悬挂的地方或者支撑物,才能使炸药包发挥效力。李成文转着碉堡转了一圈又一圈,一无所获取。最后,他毅然贴墙直直地站立,用左手高高地托起了炸药包,右手果断地拉起导火索。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碉堡的残骸碎块被抛向空中,李成文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为部队炸开了胜利前进的通道。”(注三)

司马义—买买提也是位丁汝昌式的英雄。作为指挥追击任务的班长,居然糊里糊涂地被阿三们打了个闷头埋伏。既然已经追到“全班暴露在距印军50米的开阔地带”,为什么没有事先警觉,为什么没有下车以散兵警戒前进?古人追兵到了此类地势险要关头,还会嘟哝一句“莫非其中有诈?”,怎么司马义—买买提班长就没有提防?典型的指挥有误。令人敬佩的是,他没有临战逃脱,而是奋力还击,战死疆场。

最后谈谈雷锋。雷锋生前就已经很有名了,已经是所在部队的标兵。但是他真是死的冤枉。雷锋在他自己意外死亡这件事情上应当承担部分责任。那天是个下雨天,他却叫经验不足的战友来开车,结果汽车操纵失控,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导致车身撞倒了方木杆子,方林杆子倒下来砸在雷锋头部,致使他不幸以身殉职。在上面这个多米诺骨牌效应似的连发事件中,只要有任何一环不存在,雷锋那天就不致于受伤死去。试想,如果雷锋自己开车、或者即便战友开车但是车子没有滑到水沟、或者即便滑到水沟但是雷锋躲开倒下的方木杆子,那么事情的结局就很可能不一样了。
综上所述,中国军队里英雄水分不少, 1960年代涌现的英雄,尤为如此。这里,既有有关部队领导文过饰非的原因,也有极左年代大树毛泽东时代英雄的政治需要。在那个时代里,英雄的出现与当时的政治形势紧密相连。王杰生前连党员都不是,牺牲后却被封成“雷锋式的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年仅18岁的蔡永祥虽有失职嫌疑,但牺牲后被封为“一心为公的共产主义战士”。最为典型的恐怕就属“支左爱民模范李文忠”了:1967年8月19日,身为解放军某部排长的李文忠带领战友在江西护送红卫兵和群众“回乡闹革命”,乘船横渡赣江,因为他指挥安排不当,致使渡船严重超载,造成船翻人亡的巨大惨剧,但他将功补过,舍死忘身抢救落水红卫兵,力竭而牺牲。由于他是为了抢救红卫兵而牺牲的,他的口号一时传遍中国大地:“一切想着毛主席、一切服从毛主席、一切紧跟毛主席、一切为着毛主席”。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大陆实事求是,带水分的英雄也少多了。当然,这得归功于“渤海二号”事件。1979年11月25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迁往新井位的施航中翻沉。这次事故造成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当时的有关部门领导正准备把这个事故吹成又一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英雄集体”,甚至准备评功授奖。幸亏当时中央领导制止了这种文过饰非的错误行动,决定深入调查事故原因,认定这是一起违反科学违反规定官僚主义瞎指挥而造成的严重责任事故。1980年8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解除宋振明石油部部长的职务,给主管副总理康世恩记大过的处分。随后,油田指挥被判刑。

如果根据中央的上述标准,恐怕中国军队英雄史里不少英雄的故事都会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恐怕是关于当事人不幸死亡的事故报告以及对有关指挥官失职的处分决定。

(注一) 见《纵横》杨剑嵘文, 转载于《京郊日报》网站http://www.ben.com.cn/JJRB/20010912/GB/JJRB%5E4274%5E3%5E12JC32.htm).
(注二) 见张正隆《雪白血红》,第五十五章。
(注三) 见(中国基础教育网www.cbe21.com/xueke/zhengzhi/dyts/agzy/oo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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