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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一丁:要“馮樂山老太爺”回來嗎?
送交者: 潘一丁 2012年08月02日17:01:5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在本屆奧運會期間,發生了一件典型群體“持強凌弱”的事件,說在女子羽毛球雙打比賽中,分屬中、韓、印尼等幾個國家的參賽者,在數以萬千計觀賽着的眾目睽睽之下,不顧觀眾的噓聲抗議、和裁判的警告,公然打了一場“比誰輸”的假球,釀成了嚴重的後果。事後國際羽總作出取消相關隊員“參賽資格”的迅速反應,中國兵羽也立刻作出“支持”的表態,總教練李永波和涉事隊員也出來“公開道歉”,聯合演出了一場“道德秀”,而幾位涉世不深、年輕無助的女孩子,就成了虛偽的“道德祭壇”上的犧牲。令筆者感到憤怒,認為是對“公平和正義”的踐踏和羞辱。而決定冒“出力不討好”的大不諱,出手在輿論上來為她們打抱不平!

眾所周知(除非腦袋長在屁股上),所謂奧林匹克運動,其實就是玩一種“遊戲(GAME)”,所以為了保證公平起見,事先一定要制定好專門針對這項運動的“規則”,在遊戲中,參加者只要不違背“遊戲規則”,理論上就可以“為所欲為”地,做出許多一般正常情況下不能做的事情、甚至臨時享有一定的“道德豁免權”,比如摔跤或拳擊比賽中的直接打人或使絆子摔人:足球、籃球比賽中的“(合理)衝撞”,以及種種“弄虛作假(假動作)行為,都是被允許的。而在一些集體對抗性的運動比賽中,兵法中種種“排兵布陣、調兵遣將”甚至“棄卒保車”等戰術,更同樣被看成是高明的表現。也就是說,只要不違反現有的“遊戲規則”,一切皆為合理,而跟道德無關。一旦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有所不妥時,只要沒有違背現有規則,也只能由規則制定部門承擔責任並加以修改,再重新公布。

而此次事件明擺的是,羽總發布的新比賽規則有瑕疵或漏洞,給運動員在“守規矩”的前提下,提供了“鑽空子”的可能。結果出了問題,理應由羽總出面來承擔責任,並重新制定更合理、有效杜絕違背奧運精神現象的新比賽規則。像現在這樣,明明是規則的不周延,而造成跟奧運精神發生衝突的後果。卻要“嫁禍於人”,把責任推給各國“沒有規則制定權”的相關管理部門頭上,最後更拿幾個只能服從教練安排的無辜女孩子當“替罪羊”,簡直是豈有此理之極。我們理應要求:

1,國際羽總必須出面公開承認新比賽規則考慮不周的錯誤,承諾儘快修改;
2,在奧運會上公開向涉事運動員道歉,並收回、撤消對涉事運動員的處分,恢復她們的名譽、參賽資格和權利;
3,中國乒羽必須立即撤銷對涉事運動員的一切處分,承擔指揮不當的責任,批評總教練李永波向國際羽總和多數人暴力“屈服”的   不當“道歉言論”。正式恢復她們的參賽資格和權利。更要代表所有羽毛球運動員,向國際羽總施壓,要求他們主動承擔“比賽規則違背奧運精神、從而引起觀眾不滿”的責任,並重新討論修改新規則,還這項運動一個合理的“公平和正義”。

不過更要強調指出的是,今天的人類社會,實際已經充滿了各種貪污腐敗、爾虞我詐、坑蒙拐騙的不道德現象和行為,早已是司空見慣、見怪不怪。而表現最為突出惡劣的,恰恰是跟“遊戲規則”類似的法律和司法領域。要是拿奧運會中的所謂“不道德(比如此次的假球事件)”相比,整個一小巫見大巫,完全不在同一個可以相提並論的層次上,所以能夠堅持遵守遊戲規則就已經很不錯了。而在一個不道德的社會氛圍中,怎麼能要求運動員去當大部分人都做不到的“道德楷模”呢?

面對真正“人性”對道德回歸的“潛意識”追求,不能不聯想到巴金小說中描寫過的那位“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馮樂山老太爺來。難道我們今天唱的“道德高調”,就是要“馮樂山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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