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無前例、默默無聞的反腐英雄 |
| 送交者: 依山流影 2012年12月06日04:55:0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史無前例、默默無聞的反腐英雄腐敗的事,哪兒都有。早在200多年前,美國的建國先哲們,雖然他們本身都相當廉潔,但是難保他們的後代子孫不出這樣那樣的問題。先哲們更認識到,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最可怕的腐敗是出自上層,尤其是國家的領導層、決策層。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一級跟着一級學起來,全都腐敗了,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美利堅,豈能常久地美得起來、利得起來、堅得起來。所以在先賢們領頭制定的憲法裡,就有若干關於反腐益民的規定。 但是也正如中國一句成語所言,百密一疏。美國開始制定的憲法,由於缺乏實踐經驗,存在的疏漏豈止一個兩個,需要隨着時空的變化,不斷地更正、補充。由於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法律規定,對憲法進行任何更正與補充的修正案,,都必須經過國會通過,並經過四分之三以上州的批准放能生效。比如在第一屆國會上,一共提了12條修正案,其中的前10條修正案,國會通過了,四分之三以上的州也批准了,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就是現在人們常說的“權利法案”。另外兩條修正案,國會雖然通過了,但是沒有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所以一直就懸在那裡,沒有成為國家的法律。 為什麼不能獲得四分之三的州的批准呢?這兩條修正案是限制國會的規模和報酬的。其中限制國會議員報酬的條款是針對憲法第一章第六節中關於國會議員報酬的規定:“參、眾議員因其服務而得薪酬,經法律確定,由財政部給付。”而修正案的條文則是:“參、眾議員因其服務所得薪酬之變更,在眾議員改選之前不得生效。” 兩廂對比,不難看出,按照原規定,國會議員們的薪金多少,實際上就是議員們自己說了算,定多少就是多少,因為憲法規定國會是立法機構,一切政府稅收、支出、政府僱員包括議員的薪酬都是由國會以法律的形式決定的。這樣一來,只要爭取總統(國會通過的提案必須經過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站在他們一邊,議員們豈不是可以隨意給自己漲工資了嗎?當年美國的開國元勳們提出這個修正案的目的就是要糾正憲法中隱含的利益輸送。按照修正案的辦法,哪一屆國會如果隨意立法漲工資,即使國會通過了,總統也批准了,還得等到眾議員改選之後才能生效。到那時,選民很可能在改選時把那些贊成隨意漲工資的議員選下去了,讓他們得不到隨意漲的實惠,從而達到約束議員貪腐行為的目的。 可惜這樣一個很有針對性的反腐修正案,並未得到全國四分之三的州的的認可與批准。究其原因,說來也很簡單:美國早期的國會議員,總的看是比較廉潔的,他們給自己定的薪酬並不高。而在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國會幾次給自己提高工資,都與物價上漲、人民工資上升幅度持平,有時甚至比普通工人的工資漲幅還要低一些。所以民間百姓中沒有人對限制議員亂漲工資的修正案感興趣,認為這個修正案沒有必要,多此一舉,以致國會通過後很長時間,只有七個州批准這條修正案,沒有達到四分之三的多數,依法不能成立。 就在人們陶醉於自己選出的議員怎麼怎麼清廉、將第27修正案完全置諸腦後時,美國歷史上第一次國會議員集體貪腐謀私案發生了:1873年3月,剛上任的第四十七屆國會通過了一個工資法案,名義上是給將近一百年沒有動過的總統年薪增加一倍,同時也給最高法院法官的工資增加一倍,實際上,國會議員們借“雞”生蛋,在新的工資法中隱藏了給議員增加50%年薪的條款,而且毫無理由地把增薪時間追溯到上一屆國會開始的1871年年初。 他們這麼一弄,下面一下子炸開了。好啊,你們這幫自私自利的傢伙,憑藉自己的權力,沒費舉手之勞,轉瞬間就往每個人的口袋裏多裝了五千美元!人們形象地把這個不合理的工資法稱之為“強索工資法案”。 也就是這個“強索工資法案”讓人們重新想起那個被冷落多年的限制國會議員薪酬的修正案。 有人會問,這個修正案的批准過程已經停擺好幾十年了,現在提出來還有什麼意義嗎?是的,按常規,一條修正案從國會通過到法定州數的批准,應該有一個時間限制。幸運的是,這條意在限制國會議員薪資的修正案,在國會批准後,不知是工作上的疏忽,還是當事人有意為之,沒有註明這一法案的廢止日期。也就是說它可以無限期的延續下去,直到獲得法定州數的批准而正式列入憲法,或者永遠是個待批案而懸在那裡。正因為立法上的這個疏漏,讓後人抓住了把柄,先是俄亥俄州議會批准了這個修正案,緊接着又有若干其他州也準備跟進,這條修正案出現了有可能正式寫進美國憲法的曙光。 這一來,國會議員們害怕了,迅即開會,取消了 “強索工資法案”中間給自己漲工資的條款。 下邊人一看,國會已經認錯改錯了,憋在心裡的那股氣跟着也就消了,剛剛興起的限制議員工資修正案的批准活動又一次偃旗息鼓。 其後的一百年,美國經濟迅速發展,加上兩次世界大戰美國本土基本上沒有遭到破壞,美國取代法德英成為世界第一強國。這個期間國會議員的頭腦也還比較清醒,他們的工資增長基本上與老百姓的收入同步,在三十年代大蕭條和兩次大戰期間,議員們還主動下調了兩次工資,降幅達15%。 這讓人越發覺得,關於限制國會議員薪資的憲法修正案更加沒有必要了。 孰料人心莫測。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的第四次中東戰爭引發石油禁吆湍茉次C,重創了美國經濟,失業人數劇增,油價飆升、物價上漲,平民百姓的生活水準明顯下降。就在這個時候,國會議員們竟然財迷心竅,冒國人之大不諱,連年給自己漲起工資來,1975年到1991年,短短十幾年間,議員的工資提高將近三倍,而同一期間全國工資中間值從大約漲幅僅是區區的7%! 這時候,又有一些人想到了長期擱淺的議員工資修正案,懷俄明州議會一馬當先,於1978年批准了這個修正案。 然而在更多人的心目中,這個修正案已經擱淺拖了將近200年了,想再動員30個州(當時美國已有50個州,達到四分之三州的多數為38個,此前批準的僅有8個州)批准這個法案,簡直是痴人作夢,想都別想。 也就在這個時候,“痴人”出現了!他就是德克薩斯州立大學奧斯丁分校的本科生格里高利‧瓦特森。 1982年,瓦特森準備寫他的政府課期末論文時,原來的選題是國會雖然通過、但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得到足夠數目州的批准因而失效的(婦女)平等權利憲法修正案。在調研過程中,瓦特森發現了與之類似、但沒有失效期限的議員工資修正案。他覺得探求這個問題更有現實意義,因為議員工資修正案沒有時效限制,而且可以抑制腐敗,應該推動尚未採取行動的州啟動批准程式,將它變成一個正式的憲法修正案。 瓦特森的論文開始就碰了釘子。他的任課教授認為,瓦特森沒有給出足夠的理由證明擱置了兩百年的一個法案還可以納入法律程式,而且認為該法案脫離現代政府咦韉默F實,只給他的論文打了一個剛剛及格的“C”。 深諳美國政治歷史的教授尚且如此,其他方面可想而知。但是瓦特森沒有因此而氣餒,他認定自己干的這件事很有意義,也相信這件事遲早總能辦得成,他決心無論遭遇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難,也要堅持不懈地奮鬥下去,不達目的決不休止! 瓦特森開始了幾乎是單槍匹馬的推動該修正案批准程式的長征―― 瓦特森首先運用自己掌握的各州議會的運作模式,對尚未批准修正案的40多個州逐一進行了分析,認為如果某個州的議會兩院都由一個黨佔多數的話,説服工作會比較容易,他決定先要做好這些州的工作。 當時通訊業不像今天這樣發達,瓦特森只是依靠一台小型電動打字機,寫信寄給各州議員,説明工資修正案的意義,以及為什麼時隔兩百年該法案仍然可能成為憲法的一部分。 瓦特森的這一招兒果然有效,很快, 緬因州議會批准了修正案,接着科羅拉多州也跟進了。 但是畢竟這個問題太大太難了。緬、科兩州之後,雖有一些知名人士和國會議員同情和支持瓦特森的修憲行動,但是缺乏瓦特森那樣的耐心和毅力,幫了一會兒又退出了,落下瓦特森孤膽英雄般,更加頑強的勇氣與毅力,一個一個州地遊説,一票一票地爭取。 由於瓦特森堅持不懈的努力,開頭幾年,進展比較順利,1985年到1988年四年間,先後有南達科他等十幾個個州批准了國會議員限薪修正案,批准該法案的州的總數達到26個。離法定需要的州數只差12個州。 然而這些州都是難啃的骨頭。儘管一些知名的新聞媒體、一些國會議員出面相助,但是結果很不理想,瓦特森期待能在1989年9月25日即該法案在國會通過200週年紀念日到來之前獲得法定多數的夢想還是落空了。 瓦特森更加努力地繼續奮鬥着。在1990和1991年征服了3個州之後,“久經沙場“的瓦特森和他的支援者集中精力遊説那些三心二意的州,繼續曉之動之以情、以理的苦口婆心之外,特意點出你這可是修正案成立的關鍵一票啊…… 數千個日日夜夜的努力,終於迎來了激動人心的一刻: 1992年5月5日,密蘇裏和阿拉巴馬兩州同一天批准該法案,達到了被人們稱為魔術數字的38!緊接着,密西根、新澤西和伊利諾州也先後完成了批准程式。 美國國會檔案官於1992年5月18日隆重宣佈,1789年9月第一屆國會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中的限制議員工資法案,成為美國憲法第27修正案。 國會參、眾兩院鑑於第一屆國會通過此項提案時與眼下全國州數、國會議員人數的巨大變化,分別以99比0和414比3對第27的表決結果對修正案加以形式上的確認。
作為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學生,瓦特森單槍匹馬、10年奮鬥,終於使美國開國元勳們提出的反腐修正案在休克了200多年後正式寫進憲法,成為反腐的正式法案。如此壯舉,不僅在美國史無前例,在全球的立法史上也難找出第二個人來。 可能有人要問,創造如此無輝業績的瓦特森究竟是何等樣人、哪方聖賢? 前面已經介紹過,開始產生修憲念想時,瓦特森只是個在讀的普通本科大學生;漫長的修憲過程中,瓦特森也只是德克薩斯州議會的一個兼職助理,收入很有限,為了維持家庭生活,以及支付修憲所需的大量郵件費、長途電話費及四下遊說等開支,他還做了另外兩分兼差;大功告成後,仍然名不見經傳,為了養家糊口,一個普普通通的員工外,他還做着三個兼差,家庭境況可想而知的了。 人們在研究瓦特森之所以如此費盡心機、不辭辛勞地進行修憲工作的原因時得出結論,他一不是求名,二不是求利,只是希望修正案的入憲有助於人們監督國會,希望國會議員諏崳保�希望重塑國會應有的正派作風,他是在做一個關心公共利益的美國公民應該做的事情。 註:本文史料選自《霧谷飛鴻》作者Jianan的文章――趣談第27修正案——一個普通人的修憲邉�,點擊《霧谷飛鴻》及文題可以得到更多、更精美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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