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文明冲突和和精神战争 |
送交者: 潘一丁 2002年02月21日15:42:0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人是宇宙中许许多多的物种之一,有都是由基本化学元素组成的共性。但是人又是已知物种中最特殊的一种,因为他们不仅有生物物种才具有的生命,而且是唯一生活在由自己创造的“非自然生态环境 —社会”中的生物(《人类如何认识自己和自己的社会》)。“文明”就是指一个社会的整体特征行为表现的总和,这是用来客观判断、评定、比较各个历史时期和不同文化的局部社会,或未来“地球村”(如果能够组成的话)品质的总指标。作为真正的社会科学理论而言,文明是可以衡量人类进步的唯一概念。可惜正因为如此,“文明”就象“学历”一样,又被不求甚解、本末倒置地成了可以用来代表“优越性”的“文凭”,失去了科学、客观、理性、公平的实际价值。结果从鲁迅时代开始就有把外国人用的手杖叫“文明棍”,到了今天,更有人把“吸毒嫖娼性开放”都拿来跟文明进步“挂勾”,倒是完全可以和“假文凭”现象放在一起作联想了。当前世界之所以到处“乱七八糟”,其和现有社会理论的“莫名其妙”,当然是有其必然的联系。所以,在希望找到这个世界的出路之前,认真地探讨一下有关“文明”的问题,是绝对有必要的。 具体来说,文明包括“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个方面。不过,既然文明可以用来作为代表人类的特征和指标,那麽它一定必须是其它任何生物都没有的。作为“物质文明”,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其它生物根本没有创造物质的能力。但是从数学概念上知道,任何数字和零比较的结果,都是 “无穷大”,所以物质文明的成就的增加,理论上就已经失去“进化”层次上的比较意义。其实,可以认为“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从属和产物,是可以积累、叠加、直接继承的“标量”(详见拙文《“进步”概念的误区》,下同。),是用来为精神文明服务的“工具”,它和社会总体素质,没有一一对应的直接联系,不能反映社会真正品质,因为它只有技术上的先进和落後之分,却没有是非对错的区别,就象科学家会用隐藏录相机去纪录不易观察到的自然现象,而心术不正者,就用它来非法偷录他人隐私以牟利或达到其它见不得人的目的;或者先进的电脑和通讯网路即可以为丰富知识和人际交流,为未来的“地球村”创造物质基础,却又可以为各种犯罪和恐怖活动提供有利条件;……;总之,总是利弊同时存在、正反力度也同步增加,有点象文明天平上的“法码”,重不一定就好,关键是要看它放在“是、非”或“善、恶”行为的哪一边了。今天社会之所以产生越来越多、越严重的问题,完全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认识文明的真谛,反而本末倒置地把物质文明当成自己文明的代表,来宣传、鼓吹并一致付诸行动的结果。而按错误认识去实践,当然只能背道而驰地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 而精神文明恰恰具有这样对应的关系,而且是不能叠加、积累和直接继承的“矢量”。虽然毫无疑问,精神文明源自于源自于精神思维能力,但是又不直接等于精神思维,因为科学研究已经证明某些高级一点的动物,也有一定的类似能力,更何况社会很多阴谋犯罪的活动,也都是要通过复杂的思维筹划出来的。那麽到底什麽是“精神文明”呢?以今天已经具备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和几千年的有记载的历史,找到答案是不困难的。那就是通过精神思维能力,在创造非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能够约束、控制天性的“人性”。 可以认为,个体的人在体能上(力量、感官灵敏度和反应速度等),跟其它动物相比比并无优势,要是以个体去参与大自然“优胜劣汰”的“竞争”,就怕早已被淘汰、成为另外什麽高等生物开的博物馆里的“化石”了。只要想想那个“漂流记”里面的英雄鲁宾逊就知道了,他要不是靠从海上漂来的那些原来就不是他自己造的枪支火药以及其它必须生活用品,早就活不下去了,更不要说後来还得有另外一个奴隶“礼拜五”不可或缺的帮忙。所以可以断言,人类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完全要归功于他们的祖先懂得组成具有分工合作、积累叠加能力的社会所致。但是很明显,所有的那些自然天性,对社会都是会起破坏作用的。这也是任何其它动物不能组成这样社会的根本原因。宗教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有了所谓“原罪”的说法,其实指的就是自私、贪婪、食、色等生下来就有的天性,只是因为时代和本身需要的局限,不能有更科学的阐述而已。而同样有这些天性的人,之所以能做到,就是因为人通过自己的思维能力,逐步形成了可以靠自己的理智判断来约束、控制天性的能力—人性,而且在完善过程中,发明了用道德和法律来试图规范人性和防止个别天性的失控。 现在可以对文明下一个定义:“文明”就是社会(世界或由特定民族或国家)人性能够控制天性程度的体现,文明的进步,就是“人性”对“天性”的约束、控制能力的不断增加、完善,反之就是退步。以这样的观点来认识社会的过去和现在,以及探讨未来(包括对真正自由的追求),都不会有困难或解释不了的问题。 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我们应该承认,在文明进步的过程中,由于进度和认识的不同,现有各种社会的文明之间,是会产生冲突的,包括天性之间必然会产生的冲突,和一个社会的人性与另一个社会的天性间的冲突。只是因为过去受交通和通讯条件的限制,不同文明之间没有大规模的接触,相互间的矛盾不明显罢了。 当美国学者亨廷顿教授提出“文明冲突理论”,认为未来必将由此引发战争。结果引起国际的震动,至今余波不断。可惜的是,除了支持者不断为这种观点做舆论和其它付诸实践的准备外。反对者却只知道气急败坏地地指责其“好战”,以及千方百计去找出种种理由来牵强附会地说不同文明可以“和平共处”,却完全无视世界上正在发生的战争或许多摩擦,恰恰都是因文明的不同而引起的事实。结果,这样虚伪无力、根本站不住脚的说法,反而长了对方以为自己“理直气壮”的志气。因为所有的文明,都是在相互隔绝的条件下形成的,而且由于现在还不知道的原因,在宗教、生活习惯和价值观等重要方面,都有很大差别,在各自分开生活时当然可以“相安无事”,但是如果相互要发生密切联系,矛盾和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回教不吃猪肉、印度教把牛视为绝对不能杀的“圣物”,美国人把狗当成最亲密的朋友、而朝鲜人(当然也还包括一部分中国人)却非常喜欢吃狗肉,他们之间在一起的话,能没有“冲突”吗?更不要说“宗教信仰”、“一夫一妻制”和可以 “娶几个老婆”、以及“性开放”和“贞操观念”之间的矛盾了。所以可以认为只要不同文明相会,矛盾和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回避的结果只能是助长“强权就是真理”的现实。结果让“文明社会” 又变成了一个“人造丛林”。 但是,文明是不能以肉体战争的胜负来确定高低的。理由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两者之间没有直接一一对应的必然联系。事实正是如此,无论在欧洲或中国,历史上都发生过多次由异族入侵导致的“亡国”的事实,很容易从这些事件中总结出一个规律,那就是被入侵灭亡的国家或城堡,都是当时文明程度比较高的,而“胜利者”恰恰反而是当时相对“野蛮”的民族或地方。这不是什麽巧合,而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因为可以认为文明进化的过程,就是不断以新的规则和智力来取代丛林生活中养成的习惯和体能。而战争几乎可以认为是以杀人能力来比“野蛮”,那麽在比“野蛮”的情况下“文明” 失败根本就象让国际象棋大师去和泰森比赛拳击一样失败得理所当然:但是大师的失败只能认为他不如泰森灵活强壮,怎麽能因此得出国际象棋不如拳击的结论呢?其实到今天为止,这世界上的一切战争的本质,无不都是以杀人制造恐怖来达到目的,都是在比“野蛮”,区别只不过是原始的“野蛮” 和高科技的“野蛮”而已。今天包括有一部分中国人(如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所谓反驳某教授的文章),居然能够以战争胜负来作为“文化优秀”的标准,完全无视满清灭了汉族的明朝,却又继承了汉文化这个事实。其实这些人的问题是根本不懂什麽是“文明”,以为文明象泰森的拳头一样,只要把别人打倒就好。他们也不懂起码的科学因果规则。文明是一个属于精神领域的问题,而武力的战争只能触及皮肉,如果触及皮肉可以改变精神,那今天的人类,就恐怕还要继续生活在斯巴达克的那种奴隶时代了。 成语曰“兵来将挡水来土囤”,指的就是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不同问题。既然文明是一个绝对属于精神层次的问题,当然不能依靠肉体战争来解决问题,就象不能靠拳击来决定棋艺的高低问题是一样的。这也是为什麽世界几千年来进行了无数次战争,除了把“牙齿和爪子(武器)”磨得更锋利外,什麽 “文明冲突”的问题都没有解决。 文明冲突也是不能靠简单的宣传广告来“和平统一演变”的,因为长期以来的事实已经可以证明,能够自发受到其它文化影响的,几乎都是因为引起天性“共鸣”而已。将来回过头来看大陆开放以後的情况就非常清楚了,那里改革开放了20多年,学得最快、最彻底的是什麽,大家有目共睹。可是到现在还是连西方民主社会最重要的守法精神都没有学到,网上居然津津乐道于春节期间许多地方公然违法燃放爆竹,丝毫没有谴责之意,这在可以修法不能违法的西方是不能想象的。政府在这样的民意环境下“执法”也真有点难为他们了。这也是为什麽包括法国这样的大国在内的国家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要抵制外来文化的原因,尽管这种方法最後一定会被证明是徒劳的。 那麽怎麽才能真正解决文明冲突呢?应该回忆一下古人的智慧,他们曾经有过一段继续动物般野蛮的经历,要以驱使奴隶进行血腥的相互杀戮取乐,满足那种原始天性潜意识的需要。但是最後选择了用 “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文明方式来替代。既发泄了天性的需要,又不把这种需要建筑在别人的痛苦牺牲之上,反而变成了一个令人兴奋快乐的节目,这是人性最典型而伟大的创举! 我们为什麽不能用没有任何血腥意义的“精神战争”,来代替那种象动物一样地以从肉体上伤害、消灭对方的现实战争呢?因为人类从建立社会开始,就逐渐不再依靠自己的体力进行相互掠夺,而是靠创造性思维来建设开发自己的社会。而肉体和精神之间除了在生物学角度有依存关系外,相互根本没有必然对应的联系。所以再用肉体战争的方式,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只能产生越来越多问题、而且明显违背我们越来越视之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这正是产生今天人类一切问题的根源,之所以至今没有发现,完全是“当局者迷”的缘故。因为我们在总结其它所有方面取得成功时,都会发现其过程中有某种“革命性”的改变(比如使生产力获得飞跃发展的几次“工业革命”或许多重大的政治制度改革)。但是几千年来,我们却不仅没有改掉从“丛林生活”中带过来的肉体战争习惯,反而利用自己的创造性能力,去加大战争的破坏性和杀伤力度,等于是要沿著猴子的方向走得更远。这就难怪今天的许多人非要说“社会科学只能有限理性”了,否则是很难得出这样下去世界会越来越 “好”的结论的。可惜“上帝”或客观是绝对理性的,任何想当然的说词,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都会受到毫不客气的惩罚。而这样的惩罚,更是要由全人类来共同承担的,因为他们从来就是世界的主人(《论民主》),只是因为其中分工研究社会理论的人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反而用错误的认识误导的结果。 但是怎麽才能判断“什麽是真正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具体的真理)”呢?当然不能以权威或权力为标准,过去上这样的当的事例实在太多了。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精神战争”去“征服”大多数人的精神,靠精神上的“优胜劣汰”的法则来确立。 进行“精神战争”有两个必要的规则或前提,一是以绝对的“言论自由”(但却不是“想说什麽说什麽”)为手段,另一个是以追求特定具体真理为目的,二者互为制约、缺一不可。其实,今天世界各国社会的“舆论宣传”和中国读书人喜欢打的“文字官司”,都具有部分精神战争的性质却又根本不能算真正的“精神战争”,就是因为它们都没有完全遵循那两个规则。前者往往通过钱和权来限制、误导,真正的言论自由,而打起“文字官司”的人,总是各说各话,没有明确追求真理的焦点和目的,所以永远得不出结论。反而倒是某些宗教有比较更接近的表现,如佛教的说“禅”或藏传佛教的“辩法”等。 我们为什麽不可以先表扬杭教授敏锐的分析、观察能力,承认他的“文明冲突”观点的正确性,从而建立了一个共同的讨论基础。然後再指出他的解决方法不当而达不到目的的错误,接下来就可以一起来探讨解决这种冲突的真正办法。这时又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会不会找不到解决办法?这是不可能的。就象疾病一样,只要生病就一定有原因,而只要找到病因,就一定能找到治病的办法; 二是找到办法别人不接受怎麽办?这种可能性的确是存在的,但是不要忽视人类普遍具有的理性潜力、尽管开始可能“有限”。这也是人类可以实现真正“民主”,而猴子却不能的原因。但是理性往往是在比较中发挥的,过去之所以没有很好起到作用,是因为作为比较的理论(如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不完善,都经不起对方的推敲。结果只好或多或少地变成“一言堂”(在美国也是不许公开宣传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其实就是因为前者是针对资本主义不能克服的缺点而来(可惜其本身同样存在一点也不比後者少的其它缺点),而法西斯的理论基础“种族优越论”,更本来就是很多西方白人至今持有、既不能理直气壮说出来(根本没有理)、还舍不得“放弃”的偏见,所以只好把已经 “臭名远扬”的那部分牺牲掉,而不伤“元气”,而这些人之所以坚持这样的偏见,是因为现在没有人以有力的论据去驳斥这种错误观点,使其根本站不住脚。甚至反而也以实用主义态度私下接受,一方面觉得自己虽然“差点”,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可以去看不起其他的民族。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对中国和中国人有利的方式。事实恐怕正相反,因为那里越来越不具备上面提到的、进行“精神战争”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这是笔者近年来在网路上实践的体会。那里网路上至今还盛行的删帖方法就证明他们既不懂什麽是真正的“言论自由”,甚至拒绝讨论厘清“什麽是言论自由?”的建议(《就“言论自由”给中国领导人的公开信》),才会造成不得其利反受其害的被动局面。更害怕打“精神战争”,笔者甚至在国内一个有相当水平和影响的民间论坛上的一个不公开小区里,因为想认真讨论一点和其他人观点相反的问题,先受到围剿不成功,就被赶了出来,反映了那个社会读书人只服权不服理的普遍心态,总是只知道分成两派,各说各话、宁伤原则不伤和气、没完没了地打“文字官司”,根本不能形成影响政府的舆论,反而产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效果。这是中国总是只能形成极权制度的客观原因,白白糟蹋了自己本来是可能具有的精神优势。 可以认为,能不能用“精神战争”来逐步取代几千年来一直延续下来的肉体战争,是人类能不能完成彻底进化的标志,和避免大灾难必然会来临的希望,这才是笔者提出“精神战争”的出发点。只是这个问题实在太重大而复杂,远远超出笔者能力所及。根本无法更准确、全面和完善地阐述。所以决定,与其一个人挖空心思地冥思苦想,不如拿出来“抛砖引玉”,把它当成“精神战争”的序幕,直接和大家一起“从战争中体会、学习战争”。希望能有网站(比如“强国论坛”)开辟一个“战场”,但是无论暂时有没有这样的可能,笔者的“第一枪”,已经开了,“回避”只不过承认有开更多“枪” 的权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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