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与论证方法 |
送交者: 即兴 2002年02月23日18:42:06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很高兴,我们还有时间能从容地将问题深入地讨论下去。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在你《逻辑疑问》一文中对我的意思存在着一些误会。例如,第一条。在我的原文中并未有指责的意思。而是认为这是人之常情。正是俗话所说,三句不离本行的意思。我是学电脑的,我与人谈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时,就以电脑为例。一上电,电脑能算,能说的,好象有灵有魂似的。一旦断电便成废物一堆。人死了就像断了电的电脑一样,还有什么灵魂。在此你所引的话中,我只是想在强调不同学科都有其固有的规律。因此,用不同领域中相似现象的互证只能是一种旁证,对任何事物的精确研究只能通过对该事物本身作全面的观察分析来完成。在此我只是叙述对一种研究论证方式的评论而没有比喻的意思。 其实我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是很喜欢运用类比的方法的。在《临别赠言》中就在多处用了类比的说理方法。有关水的形状的比喻,只是我说明自己对先生为建立统计物理学模式而运用的论证方式的一种感受。通过它说明,先生从统计物理学中得出的模式只是解释某一既有的社会科学结论的手段,对推测社会发展规律很难有效。然而,从这个例子本身并不能说明我的感受是否符合实际。 我有关方励之先生的叙述,是另一个比喻。这与我谈论煤具有相同的意思,即用以说明,在为研究收集材料时,取样要有代表性,否则得出的结论就难免出偏差。某个领域中的领袖人物在另一领域中可能只是个小学生。 这第二条,只是为了说明任何理论都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有效。因此,当你在介召一种理论时要说明一下它适用的范畴。因为水的形状是可变的,如果指明这水是装在圆形的容器中,那么说此时的水是圆形的就具有相对的“真”。如果不说明作出这一结论的条件,得出无条件的,水是圆形的结论,就会误导别人。你若再检查一下我的原文,我想这点误会是可以消除的。 这第三条,我是完全地赞同的,逻辑错误是不能用比喻来揭示的。在《临别赠言》我所举的各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我对各种不同问题的看法。他们之间不存在逻辑的联系。判断一篇文章中运用的每个例子是否得当,只能从各个例子与所研究的对象是否有可比性获得,在各个例子中来找寻他们的逻辑联系,我认为不是有效的方法。 说到可比性,我倒想起了先生曾运用的一条在我看来不具可比性的比喻。在《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与结论探讨人类社会模型(旧帖)》中说:『看过介绍非洲狮子追逐斑马群录像片的人们会看到:跑的快的斑马和跑的慢斑马数量都少,一只体能最弱的斑马会掉队而被狮子吃掉。在主要靠体能谋生的原始社会,会自发地形成这样合理的动态平衡体系,以保证维持整个体系所需的能耗最低』然而,用这个例子来比喻先生的“有基本封闭边界的多粒子集合,当他们的能量分布达到平衡平衡分布”就不全合适,因为先生的模式是用来研究多粒子集合在一定边界内部的能量平衡的机理的。应如先生所说,系统是封闭的。但在例子中先生说的是斑马这个集合在受另一事物狮子攻击中如何保持或显现其平衡功能。这是一个非封闭系统的课题。两者不具可比性。 比喻的运用,是为了便于读者明白较难理解的论题。因此,通常以选常识性的事物作比喻的例子为好,先生是否感觉到你所用的例子不够浅显,因此,效果不够理想。这是论证方法中的技巧问题,在此只是顺便提提而已。 通过几个往返,我们讨论所涉及的领域正在扩大。为了集中精力讨论共同感醒兴趣的论题,我想对前此的讨论作一简单的回顾。 先生的一条对“哲学家们”要用简短的语句来论述自己观点,有道理而不够礼貌的评语,引起了我对先生的文章的兴趣。记得就在第二天,我看到了先生一篇论述自己模式的长文。于是具有好辩陋习的我,贴了一条指出先生的文章也不短的批语,作出了初次的尝试。正好又见先生以细菌为例说明自己的有限竞争模式的文字,我又贴出了挑战先生论证方法的严密性的短文。接著,在先生《不是坚持真理者》一文中,我发现先生对真理的理解与我的看法有较大的差异。这更增加了我与先生讨论的意愿。由于在先生的文章中结论多于论证。文章中所提到的许多论断在先生看来是不容讨论的“公理”,这使我觉得在弄清对主要条目的确切定义之前,进行有关先生所构造的模式本身存在的逻辑问题的讨论是有困难的。所以,我将以往的讨论尽量限制在有关研究方法,及对“真”或称为“真理”认识的范围之内。 就我而言,希望在深入讨论先生的社会研究模式之前,能进一步了解一下先生有关如下论题的观点。首先是,对“真”或“真理”的看法。我认为在人类的认识中是没有极终真理的。对“真”或“真理”的追求与对物的占有欲一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然而,先生说:『理论不是为了探讨一个“真理”---如果是这个目的话,探讨的结果可能变成神学,不是有许多学物理的在探讨佛学吗?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简洁地解释已有的现象,并以较大的“与实际吻合的概率”去预测未来事物---节省人们发明创造的成本。』的确,人们可以进行隔行研究,但是这研究结果能否被广泛接受是另一个论题。 不知先生对“真理”是如何理解的。我认为“真理”在哲学范畴中是“真”,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认知。这与政治与宗教范畴中的“真理”有联系,但又有区别。它不是“正确”或“圣洁”的别名。就我而言,很难想象一个研究哲学理论或政治理论的人,对追求“真”或“正确”不感兴趣。当然,每个人的社会经历(包括思想渊源)不同,你认为“真”的,在他人看来可以是“假”,也可能持怀疑的态度。今天,被你认为是真的,明天可能被你认为只是“部分”的真,甚至是完全的“假”但是,这并不能消除你求“真”的欲望。在你探究或建构—种哲学或政治理论时,不是为了求“真”;当你对自己构造的,或信奉的理论是否“真”不具信心时,你如何能踏实地用他来实现你所定的『尽可能简洁地解释已有的现象,并以较大的“与实际吻合的概率”去预测未来事物--- 』的目的呢?我想你必定对“真理”与我有着不同的定义。否则,你的读者怎会认真地看待你的论述,而像我那样与你作认真的讨论呢? 由此引申出,先生正在建构的模式,究竟是为解释现时表现出来的社会现象,还是为预测社会今后发展趋势,或是两者皆顾的模式。这模式为那一领域的研究而建构的,即它将被运用与哪一科学领域,还是含盖一切科技领域?的问题。据我的理解,既然由先生的模式得出了对极终的社会制度的预测,哪么应该是一种预测社会发展趋势的模式。从先生论述的内容看这模式是否主要含盖所有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中的政治学。不知我的理解可“真”? 对就具体的论述而言,我也有如下的要求:先生说;『我研究问题不光要结论,主要是方法。我可讲出我的方法符合哪些基本的原则,当您给出我论理的逻辑冲突时,我会认真回答。否则我认为只是您个人的认识,而觉得不值得争论。』这一点我与你有共识,对于别人认为是“公理”的结论我是不愿去触动的。但将方法看作只是逻辑问题,似乎太狭义了。如果先生只是对自己的体系作系统的论述,我想由于先生所熟识的领域非我的兴趣所在。我们的之间就不会出现这次对我很有益的讨论。引起我兴趣的是在先生试图在社会科学领域里运用这一理论体系,或说想以社会科学领域里的现象来论证自己的模式时,所表现出的一些论证方法,以及思维方式。下面我想就方法问题与先生作一讨论。 正如我曾说,隔行如隔山,对于统计物理学原理,我可说毫无所知。所以我很感谢先生此统计非彼统计之指正。但我因此而产生了一个要求,希望先生能对统计物理学的有关论述也能进一步作些介召,使象我那样对此领域很不熟悉的人能更多地了解它,从而加深为何能被运用来作为研究社会科学的模式的理解。有利于解除人们在接受它时存在的种种疑虑。先生所涉及的多种自然科学理论对兴趣主要在于社会科学的人来说可能是较陌生的。对此,我又想举一例子说明因此而对其有些疑虑是不无道理的。我曾对方言相声演员能说十来种各地方言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后来知道上海人对他们学上海话的评价是瞎七搭八,宁波人说他们学的宁波话是乱话三千。苏州人听有人讲他们苏州学得象时,笑笑答道,瞎说。我这才明白。他们说的方言都是些欺欺外行的假方言。所以,我想先生有必要较详细地说明一下,先生建立在统计物理学基础上的模式为何能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 我在粗读了先生《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与结论探讨人类社会模型(旧帖)》论证的第一部分时就增加了一些新的不解。现在略提几个问题,先生说:『假定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国界为边界组成的多粒子(人)集合,……』但没有说为什么要由国界为边界,而不用洲界,不用州界,也不用市界?或其他什么界?先生说:『当把两种温度(收入)不同的多粒子(人)……』『多粒子(人)的能量是他的经济状况,』但没说明为什么收入可比作温度,能量可比作经济状况,又为什么不考虑人的道义力量?或意识能量?先生说:『美国绝对贫穷的人占2-3%,绝对富有的比例也很低,自称中产阶级的占90%以上……』但没有说明,这贫穷,与富有的定义由谁作出,是根据什么作出的,为什么这一定义可以成立,到底先定下贫穷线,然而得出贫富比例,还是先定下贫富比例再定下贫富定义?或者是根据此统计学得出的。那么又涉及取样是否均匀的问题。先生说『也就是说仅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组成的社会无法稳定。……』但先生没有说:哪个社会只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的多少由谁说了算。同是在中国的同一时期,一个说要阶级斗争天天讲,一个说阶级已经不存在了。这个社会到底算是有阶级还是无阶级还是存在多阶级?如何进而断定它正处与平衡状态,还是将处于平衡状态。平衡状态是否必定有利于社会发展?先生是否认为一旦达到平衡状态,也即建立了民主制度这一极终的制度后社会就不再发展了。还是社会发展更快而制度将不再改变?先生说『人类原始社会最接近这样一种自发的“多粒子动态平衡体系”』那么,为何社会还会发展为现代民主制度这样一个极终制度?还有,要是以社会制度作为粒子集合体的单位,而地球作为系统的封闭边界,那么,集权制度与民主制度是否会达到平衡状态?如果,能,那么民主制度为何会成为极终制度?如果不能,为什么?如果这样的集合能成立的话,这中间能量的制度应当是什么制度?我竟对这么一小段的论述中有那么多的不明白,真有些为担忧自己的智商而寝食不安了。 先生纠正了我此统计即是彼统计的错误,这只说明我对统计物理学的无知,但并不能否定我作出的无论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研究中,必须对研究对象尽量作出有代表性的采样的看法。所以我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分析,还是认为将研究自然科学的模式来套社会科学的规律虽可以作为一种解释某些社会现象的方法,但不会是最合适的方法。如果先生认为先生的模式是一种公理的话,那当然所有的讨论便成为多余的了。 关于先生文章中的逻辑问题,由于前面已经说过的原因,我还没有认真地去找,但也偶然地发现一处有些逻辑毛病的论述。 先生在《强调》一文中对我所说:『先生说有限竞争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广泛进行是建立民主制度的前题,』的批注是:『这里的“民主制度”是更广义的有点类似“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与结论探讨人类社会模型”中的人类社会的终极图像--- 人类终极当然是民主制度。看来不用专用概念会混起来,是我叙述不细造成的。』这只是对“民主制度”作出一种解释而并未否定我引用的你原文的意思。但在《别的问题》一文中,先生对我的同一引文却说『非也, 民主反映了政治层面的有限竞争而以,好像前面讲过』的批注。先生对我的同一引文作了意思不同的批注,不知以那条为准。而且在《强调》的批注中,先生认为民主制度是一种人类的终极制度。但又用“类似 … … ”的模糊语言对民主制度作了一个模糊的定义。据我的理解,先生建构中的理论模式主要是说明有限竞争与民主制度的关系。但对民主制度这样一个主要研究对象作出如此不确定的定义,你的体系的基础在我看来似乎太不牢靠,需要加固。 无时间复查,错误之处万望指正。好,以后有时间再向先生请教,今天漫谈就此打住。 顺颂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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