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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豆燃豆薺--評薄熙來被判刑
送交者: 大衛 2013年08月18日19:46:2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煮豆燃豆薺-- 評薄熙來被判刑
鄧小平上台後,以反對毛主席,迫害毛主席,等十大荒謬的罪名判處毛太太江青等四人幫死刑緩期執行。
如果沒有陳雲的反對,江皇后很可能就被正法了。 儘管後來仍死於非命。
後來中央鑑於文革的上綱上線和政治迫害, 取消了反革命罪。

如何對待持不同意見的同志,  並且維護新上任的英明領袖的威信呢?  
從江澤民開始,採用的是用刑事責任取代政治上的黨同伐異。

江上任驛始,陳希同以其個人資歷和鎮壓六4的豐功偉績, 在人大會議上公開批評新上任的總書記用人搞上海幫,不搞五湖四海。 於是乎江總書記以陳希同貪污3萬元人民幣的罪狀判了他18年。同理, 陳良宇書記因為有江的靠山,不把溫總理, 胡書記放在眼裡,藉口上海特殊,和溫總理拍桌子,也被同樣的貪污罪幹掉。 薄熙來也是同樣。 因為帶領大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和胡溫倡導的不知所云,實際上是"動物世界" 的所謂科學發展觀不同調, 並且因為槍決文強引起了大貪污犯和竊國大盜的恐懼, 被胡溫先拘留,再找罪狀, 查了一年多,終於發現了十幾年前谷開來的律師事務所接受了一筆500萬的巨款。另外把徐明在法國的房子也算在他的名下。我想問的是: 過了追訴時效了嗎? 谷開來的律師事物所即使受賄,和薄熙來何干? 照此辦理, 不應該把溫總理抓起來嗎? 真是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我個人的意見: 黨內有不同意見很正常。 下級不服從上級,比如陳良宇, 可以黨紀處分,沒必要給人以刑事處分。 同理, 陳希同講的意見如果正確,可以接受,不對, 可讓其退休。薄熙來獨樹一枝, 可以鼓勵,培養,也是總書記的功勞。何必心胸如此狹窄,必欲學習武大郎開店, 把有本事的人一定抓到監獄裡,甚至判死刑? 口口聲聲共產黨員, 張口閉口黨的利益國家前途,能否向2500年前的孔老夫子學習,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另外,都是那麼 高級的幹部,用最下流, 最卑鄙的手段對待有不同意見的"同志", 同根相煎, 又何必呢?  真這樣做了,醜惡的心靈暴露於世人,又有何益?

天理昭昭。
種瓜得瓜, 因果報應,終有兌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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