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林思云:畸形的奥林匹克乌托邦 |
送交者: 跛行者 2004年08月12日14:05:24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林思云:畸形的奥林匹克乌托邦 跛行者8、12、2004 注:回应林思云《再谈奥林匹克精神――与跛行者先生商榷》一文。 奥林匹克精神本身,象人类有史以来的众多乌托邦梦想一样,是万分神圣万分美好的。我不打算否认这一点。象这些乌托邦一样,奥林匹克精神过不了人性这一关。个人的名和利,国家民族的名和利,体育不得已的商业化,导致了奥运会变成药运会,贿赂风行,现代奥运没落的轨迹,了然可见。 林思云要执着于这种乌托邦精神,这是思想的自由,我虽然不是整天把自由民主挂在嘴边的所谓右派,但是尊重他这种自由。 我有意见的,是林先生号称自由民主的崇拜者,却不给中国球迷发发牢骚、骂骂人,嘘嘘日本球队的自由。我更不满意的,是有一些林先生这样的人士,对中外采用不同的标准,西洋人输了球可以骚乱可以骂街,中国人不行;日本人可以践踏奥林匹克精神,中国人不行。一方面自动把中国人搬进乌托邦,用远较西人日人为高的道德伦理标准来要求,一方面时时事事,攻击中国民族性丑陋。 虚伪也罢,五四流毒也罢,下意识的反省精神也罢,我不打算对林思云等做道德判断。我想指出这种求全责备,或者爱之深痛之切的方式,毫无益处也毫无意义。一方面中国人国弱民贫,缺少的是自信心而不是道德说教,另一方面,强国大国,也都是由缺点和优点同样显著的普罗大众组成。世人都知道富国强兵,有谁听说过纯靠道德繁荣一方的? 林先生回我的驳贴,顺致谢意。不幸的是林先生除了再犯前贴同样的错误,连自己提出的乌托邦也涂得一摸黑。 严格来说,我不算体育迷,偶尔瞄两眼电视转播而已。不过林先生好像更差,象职业拳赛“谁倒地不起谁输的胜负判定法”,十分的外行,因为职业拳赛很多是靠计点定胜负的。还有“宋代著名的奸臣高逑就是一个顶级足球高手,只可惜他早生了500年。如果高逑现在为中国足球队效力的话,大概能把日本队的门网都灌破了”,古代鞠蹴跟现代足球差别很大,跟踢毽子可能更接近一些。“政府不给资助,选手个人筹钱参加奥运会,是西方国家的惯例”,前文已指出纯属胡言。 撇开这些不谈。林思云在回帖中从根本上歪曲了体育精神,当然也歪曲了奥林匹克精神。以这一段为甚。 “亚洲杯和奥运会一样,不象职业比赛那样重视比赛的公平性,而是“重在参与”,比赛有点不公平也无所谓。因此奥运会对那些对比赛不公的投诉不太重视,大家积极参与了就是成功,金牌是不是公平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其实奥运会金牌真正公平的没有几个,大多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公平,重在参与嘛。” 不管是竞技还是比赛,轻松的表演赛还是残酷的淘汰赛,体育精神的支柱之一就是:公平竞争。没有公平二字,就可以放开作弊,明偷暗抢,互相打斗,体育就完全变味。 奥林匹克运动,除“更快更高更强”的口号之外,基本的精神就是公平,这是从公元前7世纪就开始的所有奥运参加者和观众的共识,不知道林先生怎么忘了。不要公平的话,为什么要反兴奋剂呢,为什么要征用大批裁判呢?如果忽略公平,奥运金牌起的作用是挑起参赛者之间参赛国之间的纷争,而不是倡导和平友好,这不是很难想通的道理。 “大家竞赛的目的就是要比试出谁是世界第一,谁是世界第二,谁是世界第三,这就完全误解奥运会举办的意义了。”各国选手出师前定下目标,那就是违背奥林匹克精神了。人人以参与为要,何必辛苦训练提高成绩?德国女足刚打中国玫瑰一个8:0,稳嬴的球还要追求大比分,大大有违林氏奥运精神啊。 林思云对中国人严格要求的例子,就更多了,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1985年中国足球队在北京意外输给香港队,失去了世界杯参赛权,这让北京球迷无比愤怒,认为这让中国人丢脸了,因此引发了一场打砸烧的球迷暴动,这就是金牌教育的结果。”尽管有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指出,球迷骚乱是世界性民间现象,林思云还是固执地认为,中国球迷骚乱,政府应该负责,欧洲球迷骚乱,则体现了奥林匹克精神? “不要把体育和政治联系到一起,恐怕是中国搞好体育的最最要紧的事情。”很对,中国至今还没有把奥运参赛与否当作外交政治手段,足以使前苏联、美国等汗颜。 真诚地向林思云请教一下,你理解的奥林匹克精神到底是什么?禁药贿赂等不过是污染奥运,以参与为名对公平的漠视,你心目中的乌托邦,好像比奥委会宣传的畸形了很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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