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恢復人的路線 |
| 送交者: 肢體交通 2019年06月02日10:08: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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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恢復人的路線 當我聽了弟兄談到人的墮落之後,我的裡面就漸漸看見神拯救的路線,也就是人墮落的路線。這個我想所有在神面前有屬靈經驗的人都能看見,神的靈在人的裡面運行,就叫人從人治的最深的墮落里恢復到最高神治的裡面去,但是中間必需經過良心自治的一個階段。 良心自治 現在讓我將信徒的經歷來說一說,當人一信主之後,神的生命就進入人的裡面,人就得着了重生,在重生時人立刻發覺他有一種新的感□,這感覺是他己往所沒有的,他發覺裡面另外有一個主人好像加上一個人在裡面似的,以往說話行事很隨便沒有爭執,現在不同了,話一說錯,裡面要責備,事情作得不義不誠實,裡面要責備,他作了基督徒,反而不自由了;樣樣事情受裡面的一種新的感覺干涉與支配了。他覺得已往對不起人的地方要丟看臉去賠錯,以往虧欠人的地方要花了錢去賠償,他比不作基督徒的時候苦多了。豈知這就是他的得救,神的生命在他的裡面給他新生命的感覺,叫他恨惡不義、不誠實,不清潔。以及一切不道德的事。這個就是生命發表它自己的憑據。並且是藉良心發表出來的,這就是人從人治的底下恢復到自己的治理,是第一步的恢復,這人的良心已經活着,感覺越對付越敏銳,能照着良心的感覺說話行事的,已經超越過別人的管理,他用不着警察,也無需法院了。他不能不義,不能舞幣,因為在他裡面的良心要管理這人的行動。這就是許多基督徒所開設的公司喜歡雇用弟兄的原因,感謝神,人已經回到自己良心的管制里了。這樣的基督徒是很公義很誠實,很潔身自好的,當然也經不起別人的錯誤、罪惡,因為自己是良善的、有道德的,所以一見別人不道德,心裡是十分痛恨的。這人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是很有對付的,不敢隨便,實在是一位君子人,是一個道德家。真實重生的基督徒中這樣的人是很多的,但是這是過程,不是目的,神的目的是要人恢復到他自己的管理里去,叫人活着就是基督,所以一方面人活在良心裡(或者說人自己的管轄里)是很好的,很緊要的。 良心徹底對付 我說句嚴重的話,若非有很徹底良心的對付,就沒有法子認識比良心更深的--神的自己。我常常對人說,良心的受對付好像二層樓的樓梯,你若要到三層樓總得經過這二層樓的階梯。讓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一句話,就是,我還未曾看見一個基督徒,他的良心未曾受過很徹底的對付而那活在神自己里的。好像人若不經過二層樓的樓梯是無法進入第三層樓的一樣。所以弟兄姊妹們千萬不要忽略這初步的恢復,該十分忠心地去理會它,常存無虧的良心,因為在初步的恢復中雖然是人良心的感覺,但是這個十九也就是生命的感覺,是聖靈聲音的出口。不過藉着良心出去就是。 第一步恢復 但是在另一面,並非說良心的感覺是生命最高的感覺,或者說只要有良心的對付就彀了,就滿意,就可以做最屬靈的人了。不!不!覺對不!良心的感覺我們能說多半也就是生命的戚覺,但是良心的本身並不是神自己,不過是人裡面一個感覺的機關而已。人當向着良心的感覺忠心,該存無虧的良心是不錯的,但是這一個感覺不過是第一步恢復的感覺,人就不應當停止在這感覺里,應該更進步認識那超過良心的感覺,這一個比良心更深,這一個摸着神的自己或者可以稱它為神覺。 神覺--人摸着他自己 在希伯來書八章十一節里有兩個“認識”,第一個是“你該認識主”,第二個是“都必認識我”。在原文裡面,這兩個“認識”是不同的。第一個是一種普通的認識,第二個是對於事物一種裡面的知識,在人裡面一種裡面的知覺,(請看貝譯本的注釋)當然這段聖經是指着將來國度時代裡全以色列人都有這一種裡面認識神的知識,在他們的裡面認識神。至於我們信徒就在今天有這一種的認識因為神自己的生命藉着聖靈放在我們裡面叫我們有神的性情,既有神的注情就神的自己在我們的裡面給我們有一種出於神的知覺,我們就藉這一種神聖的知覺在我們裡面認識神的自己,這是在裡面認識神,才是真正的知識,就是神在裡面將他的自己啟示給我們看見,我稱此為“裡面的神覺”( Inner Consciousness Of God) (當然我這樣稱法能表達我的意思多清楚,就不知道),當神在我們的裡面藉着這一種的知覺彰顯他的心意時,我們的意志若順服這最深處的知覺,我們就與神有和諧。此時我們就摸着神的自己。在此人便得有滋潤、有豐滿、有充實、有恩膏、有平安與喜樂里最深處的阿們,有神的同在裡面有膏油的塗抹,有同樣摸着的人能發生共鳴。這一個感覺在那裡,神也就在那裡。神在人裡面就是藉着這一種感覺叫人摸着他的自己。 隨從靈而行 人若向着這一個忠心順服,人就是活在基督里,活在神的生命里,照着這一個行事為人就是隨從靈而行,這樣行的人就成為一個神治之下的人,因為他憑着神在他裡面的運行行事為人,神是他的主,他的一切都受神的支配。這樣的人才是恢復到神要人恢復最高的地位里。這是第二步的恢復,也是最末了的恢復。人在此可以有無限的進步,更多的認識神,更深的認識神,但不能另有一個階段進步了,因為神的自己,在這人里掌權管治他。已經是神今天在聖徒身上最高的恢復了。 良心感覺與神覺 現在讓我說一點良心的感覺與比良心更深的感覺-神覺不同的地方。一面我要再一次的說,在第一階段的恢復里神是藉着良心來彰顯他的意思,所以良心的感覺也許有十分之九就是聖靈的聲音,但是這個不夠。並且許多時候良心所感覺為是的,神卻不在是裡面。例如該隱的獻祭的良心好像是說一個種地的人將地里的田產獻上,神是應該悅納的,而竟然不蒙悅納。良心好像說該隱沒有錯,但是希奇,神不在這裡面。烏撒的扶約櫃也是一樣。約櫃要倒了伸手去扶它,是一個善舉,良心覺得很對的,但是神不在這面。所以請注意,良心只感覺是和非。它只覺一切是的它說對(一切非的它說不對,它只看是好的、良善的,就都是對的,不問源頭如何。它總是贊成的。它所反對的是『非』,一切的非都與罪發生關係。所以良心反對的範圍就是罪的範圍。它所贊成的範圍,就是良善的範圍,它的主張和別的宗教的講善行講道德沒有兩樣,不過更精細有能力而已。讓我說句厲害的話,我們信基督,如果我們屬靈的認識不過只有良心那麼多的話,就比別的宗教高不了好多。 是否有他自己 感謝神我們所認識的遠超過良心。我們是認識被啟示在我們裡面的神,是神的自己。神覺與良心大不一樣,神覺不光是反對良心所反對的“非”,並且反對良心所贊成的“是”神覺所問的絕對不是“是”與“非”乃是他自己在不在這裡面。神的“是”是他的自己:神的“非”是一切不是他自己,不管這事情多好,多善,只要他自己不在就是不是,充滿萬有的神,萬有都得有他才正常,才對,才是,所以凡神不在之處,在那裡就不是。良心是站在道德的立場說話的,神乃是站在“神的同在”的立場說話的。所以人看為美好良善的,只要神不在裡面神說沒有良善,因為只有一位是良善的,這一位就是神自己。所以今天的信徒不該問這件事好不好,對不對,或是或非,乃是應該問在這件事裡面摸不摸得着神的同在,有沒有恩膏的塗抹。如果我們光知道是非好歹,就我們已經從神的裡面墮落了。因為在伊甸的亞當,當他受自己良心管治的時候,是已經脫離了神的管治。自己良心的贊成與不贊成變作他是非的決定,最高的標準,並不是神的同在是他一切行動的原則了。今天的基督徒若只有良心階段生命的感覺而沒有超過良心的感覺的話,就“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這句話沒有法子變作他的經歷。所以我一再的說,良心的管治是好的,但是不彀,不該停止在良心裡,應該有更深的認識。 如果弟兄姐妹們不誤會我,如果你們能儘量地領會我,我就要說一句頂厲害的話給你們聽:若是神在這件事的裡面,彼得的殺人也是對的(行傳五章)。神若不在裡面,掃羅的獻祭也是被咒詛的(撒上十三章)。 良心的管理 在今天教會的荒涼中我們只得承認說,有良心對付的基督徒已經是很好的基督徒了。因為還有許多的基督徒在得救的時候,對於罪的認識不彀徹底,良心的管覺非常遲鈍,甚至有的人簡直麻木不感覺了。在這裡選讓插進幾句痛心的話。我曾觀察過不少的基督徒,看他們學習的工夫不能說少。為着主的緣故也的確肯吃苦舍己,費財費力,熱心救人,但是一和他們談到屬靈實際的事,就判若兩個世界的人,彼此的言語好像是不通的。已往我一直不懂得原因在那裡,後來才蒙恩看見,知道了一個最大的原因是在良心的感覺上不靈,因為這是生命感覺恢復的第一步。我曾說過是二層樓的樓梯無此即不能上三層樓的這一個根基的感覺出毛病,就不怪人不能懂得屬靈更深的事了,因為在這人裡面沒有一點經歷(神生命的感覺)作他的底子,真願意神光照這等信徒,能看見自己可憐的光景。 良心管理的難處 活在良心裡的信徒的確是好信徒,可是在屬靈事上反而出現許多的難處,對自己: 1. 落到良心軟弱受敵仇控告裡, 2. 良心剛硬變作固執, 3. 墮入自義裡面,攔阻了更多的亮光,這三件在此不多談。對犯罪的人: 1. 缺乏憐憫, 2. 要求(道德的要求)太多, 3. 批評論斷,吹毛求疵,和別人比較。對更深生命的人不能合作,原因列在: 良心階段的信徒 1. 講是非,說理由。 超良心階段的信徒 1. 注意恩膏,與神的同在,超過理由。 一件事是事實,人一得救之後,他的生活由犯罪的惡習慣里出來,進到良善的道德里,他那良善的心,極恨惡罪,所以良心階段里的信徒所對付的對象是“非”,是“罪”範圍所包括的一切。但是當人再長進到神自己里的時候,固然也恨罪(出於魔鬼),但是罪的對付好像是過去的了,所對付的對象多半是“己”,是重在對付天然生命(出於人),就是人的喜好,人的追求,人的揀選,人的傾向,人的體貼( Attachment ),以及人為的道德與善義。他所注意的是裡面的源頭,不重在外表的粉飾。他看犯罪的人與自稱為義的法利賽人是一樣地不行的,不過一個是明顯污穢的罪人,另一個是黑暗裡的瞎子,這兩種人在人看來有天淵之別,但在神的哏中卻都是死人。第一個所犯的罪是出於肉體的,第二個所行的義也是出於肉體的,這兩個人行事的源頭是一樣的。因此神的生命不止不能容讓罪,也不能容讓出於肉體的義,這就是真正屬靈的人與只講道德的人不能相合的最大原因。 為着要更清楚說明我裡面的意思,讓我告訴各位,一個基督徒的確是一個頂複雜的人,因為在他裡面有三種源頭的東西。有弟兄說是三足鼎立的,他有受造時天真良善的生命,墮落後有魔鬼放進去的毒-罪,得救後有神聖潔的生命,所以我相信,人可以作神人,也可以作好人,同時也可以作鬼人,在這裡讓我列一個表在後面。 三種人的對照 神人──屬靈人 1. 神的生命是特點。 8.. 神生命的出路是由中心達到圓周的:就是由於靈里的啟示,心思的光照,魂就得以更新,並且這生命供應身體即能叫必死的身□又活過來。 好人──天然的善人 1. 良心的善義是特點。 8. 被造天然生命本是向善的,它可以伏在靈之下而被神用,也可以體貼肉體而犯罪。 鬼人──受罪支配的人 1. 罪是特點。 問:世人所謂的“理”“欲”之爭,是否加拉太五章的“聖靈”與“情慾”相爭? 答:不,因為世人的裡面根木沒有聖靈,世人裡面的“理”也不是聖靈,何從而有靈欲之爭呢?並且這兩個爭有幾點是完全不同的: 1. “ 理”與“欲”所爭的都為着自己,已是這二者的中心。聖靈是為着神而爭的,以滿足神為目的,神是他的中心。 2. “理”是講理由的,“欲”不講理。聖靈也不講理。但有更深的理,不是人立刻能看見的,需要等到有聖靈的光照才明自。 3. 理欲之爭是良善的人性與由於鬼而來的欲(約八章四十四節)相爭,乃是人鬼之爭。聖靈不止與欲(鬼)相爭,也與理(人)相爭,許多時候聖靈要人順服神而“理”要為着自己與神講理,但聖靈不講理,你若順服就有生命平安,因此人常能看見“欲”與“理”聯合起來反對聖靈,所以聖靈與情慾相爭是世人所沒有的經歷,可惜在許多基督徒的經歷中,多少時侯還是與世人一樣的不過是理欲之爭並不是靈欲之爭。足見在人裡面為着神說話的成分實在不多。 www.ccdiges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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