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道者”——釋經扎記
離棄上帝救恩的人之一
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
大海提示:往往讀到希伯來書第六章或類似的經文時,就會受到困擾,怕自己會從基督那裡墮落了,感覺救恩是可以失去的,有擔心和疑惑,而這樣的心情證明上帝在我們心中!沒有上帝的人不會有這樣的恐懼擔憂,他們會肆無忌憚地否定基督、去犯罪,他沒有任何的擔心和恐懼,使之其淪落為背離真道者……
來六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
「蒙了光照」指得了福音真理的啟示,已經信主(十32)。
「嘗過」指經歷過(二9)。「嘗過天恩的滋味」指不但認識真理,而且親身體驗過屬靈的恩賜。
「恩」原文dorea在新約中都是指屬靈恩賜。
「於聖靈有分」指他們因領受了「聖靈的恩賜」(二4)而有分於聖靈,即得着了聖靈。
有人認為4-6節是指着猶太教徒說的,但根據本信中對「天」的用法(三1,八1–5),以及早期基督徒作品將「聖靈」局限在基督徒當中的情況看來,4-6節應該是指着已經真正信主的信徒說的
小結:“於聖靈有份”:並不是有聖靈住在心裡,更不是受了聖靈的印記,像那信了福音的人所受的那樣。“有份”並非完全占有,乃是聖靈在他生命當中有某些的工作。比如:這些人也會因為犯罪而受到了聖靈的感動自責,也會做些不錯的事情,卻拒絕聖靈內住,引導他做每一件事情。
例——舊約記載的術士巴蘭(民22),曾受聖靈的感動說過預言,但結局仍舊是滅亡;約11:49-51中記載的該亞法,他是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猶太國的大祭司,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聖靈感動他說出這樣的話,將救恩表達出來,但他卻與救恩無份,將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
【來六5】「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嘗過」指經歷過(二9)。每個信徒不但聽過道,而且都「嘗過神善道的滋味」,經歷過福音帶來的好處。「來世權能」指「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二4),這些都是「來世」臨到的標誌。
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以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現在是兩個世代互相重疊的「末世」,信徒已經被拯救脫離了現今「罪惡的世代」(加一4),並且已經開始嘗到「來世權能」。
小結;覺悟來世權能”:知道人不是死了就算了,知道有天堂地獄的區別。這類人知道耶穌基督救恩的福音,知道這是好的,甚至也聲稱自己是信主的;知道有審判,甚至也來參加教會的聚會,但是他們不願意捨棄老我,拒絕悔改,也就沒有重生,他們就是與福音無份之人。
例——舊約時代,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歷了神的同在,但以色列民卻拒絕進入迦南,結局是除了迦勒和約書亞,這一代人都死在曠野,不能進到迦南地(參民13-14章);耶穌時代也有許多聽過基督教訓,蒙過光照和感動而要作門徒的猶太人,後來卻都退去,不再和祂同行(參約6:66)。還有賣主的猶大,並不是主不抓住他,而是他自己拒絕悔改、不願意悔改。
小結:我們身邊也有一些人因為疾病、難處來到教會,祈求禱告,問題得到解決,但是認為這和上帝沒有關係,仍舊不接受救恩。他們嘗過了主恩的滋味,卻不承認恩典來自於上帝,不願意跟隨主。有的人不僅不跟隨,還會惡意地攻擊、嘲笑,甚至逼迫基督的門徒。這樣的人和不信的人一樣。就好比撒種比喻(太13:5)裡面說的那種,他們都是屬於種子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那等人,只不過暫時歡喜領受,卻沒有根,雖有份於聖靈的工作,但無份於聖靈的印記。生命見證”當作“得救的確據”。二者不可混淆,是有本質區別的。在實際的信仰生活中,人們拿生命的表現(見證行為)當作得救確據的誤導,確實存在於現今的教會中,而這種誤導會產生一些信仰生活上的
【來六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
如果這些猶太信徒「離棄道理」,回到猶太教,就等於把主「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意思可能是「自負責任」。這裡並不是說收信人中已經有人「離棄道理」,而只是假設,為了提出警告(9節)。
小結: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原文直譯就是他們自行負責。一個有主的人,他的罪債主承擔了;一個沒有主的人,只能是他自己擔當罪債,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不願意悔改;或者信卻不願意悔改
未了的話:我們不僅要告訴人們神的恩慈,而且還要告訴人們神的嚴厲(羅馬書11:22)。所以這使徒書信的作者教導我們,「神乃是烈火」(希伯來書12:29)。他讓我們認識到神是無比聖潔、神聖和公義的,如果我們沒有「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他就可能會突然用最嚴厲的態度對待我們。
〈摘自基督徒生活背離福音的本質和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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