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 第二章:彼得-快嘴使徒(Peter-The Apostle with the Foot-Shaped Mouth)(23)
耶穌說,“若有人願意做首先的,他必做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可9:35)。主自己以愛事奉的領導能力一直是門徒的榜樣,但是沒有比他被賣的那一夜在馬可樓所立下的榜樣更使人難忘。
那晚,耶穌和門徒在耶路撒冷所借之屋守逾越節。那天的宴席總共延續了四、五個小時。當時的文化背景下,人們逾越節晚宴會用低矮的桌子而沒有椅子,人們圍着桌子席地斜倚,換句話說,這人的頭靠近那人的腿。由於當時的路不是泥濘不堪就是塵土飛揚,所以習俗就是一進門就席,就得洗腳。這洗腳原本是僕人的活,由他們替客人洗腳。這種工作是由地位最低的人做的。忽略安排僕人給客人洗腳是一件不禮貌的事情(路7:44)。
由於是借來的房子,顯然沒有給客人洗腳作任何安排。門徒們看來這不合禮儀的事已經有思想準備,所以也準備好不洗腳而立即就餐。然而這時主耶穌站了起來,正如聖經所寫的那樣。“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約13:4-5)。
耶穌自己-他們稱之為主的人-取了最低等僕人的形象給他的門徒洗臭腳。根據路加福音描寫,就在這個時候,門徒正在喋喋不休地爭論誰在他們中間為大(路22:24)。他們感興趣的就是地位升高,耶穌卻做他們誰都不願做的事,給他們上了謙卑和愛人的一課。
他們中大多數人也許還沒有反應過來,所以默不作聲。但到西門的時候,他卻滿腹狐疑地問道:“主啊,你洗我的腳嗎?”(約13:6)他話語的意思是你知道你在做什麼事嗎?這就是彼得的大膽魯莽之處,他說話毫無遮攔,不經大腦,甚至進一步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約13:8)!
-選譯自約翰 麥克阿瑟《十二凡人》第二章《彼得-快嘴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