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事主 战竞快乐(诗篇2默想七)
“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诗2:11-12
诗人在前面的经文对世上的君王,臣宰和万民发出规劝,又接着在11-12两节经文中用三个祈使句,要求他们“存畏惧事奉耶和华”。这句话表明了对上帝深深的敬畏和尊敬。这里的“惧怕”不是害怕,而是承认神的大能、威严和权柄。它要求谦卑并承认上帝的主权。查“畏惧”一词,希伯来原文(יִרְאָה yir’ah)在旧约经文中使用45次,其中43次指对于神的敬畏,只有以赛亚书7:25指明“怕荆棘和蒺藜”和以西结书1:18,“至于轮辋,高而可畏”。多处的经文使用这个词表达人应当敬畏神:“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训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箴 15:33);“ 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箴 22:4); “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箴 14:27),都是极宝贵的教训。
“战兢而快乐”,意味着要因上帝的王权和权柄而喜乐,但同时也要意识到他的圣洁和公义。 “战兢”表示由于敬畏而产生外表的战栗,因知道神是公义而在外表上现出的恭敬谦卑顺服的样子。
在第12节中,两次提到“怒”,“怒气”,前者是动词,旧约圣经用了14次,都是用在耶和华神因他的公义。而向犯罪而又屡教不改的人发怒,这是义怒,主耶稣心里柔和谦卑,但见到神的殿成了贼窝,就动了义怒,洁净圣殿。
那鸿书1:6节说:“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他崩裂。”人们当以嘴亲子,以承认他君王的权柄,顺服他的旨意,敬畏他,事奉他,来消除他的怒气,否则只有在道中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