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平地,祝颂真神 (诗篇26默想4)
经文:“我的脚站在平坦地方。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诗篇26:12)
诗篇26篇12节经文的文理译本是:“我立足于坦途、将于诸会、颂美耶和华兮”;吕振中译本则作:“我的脚站在平坦的地方﹔我要在集会(或译:歌唱队)中祝颂永恒主”。几种中文译本中,只有吕本将原文“祝颂”译了出来(试比较英文KJV:“My foot standeth in an even place: in the congregations will I bless the LORD”)。
祝福或祝祷是神向以色列祭司的命令,“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按犹太人的传统,祭司在圣殿每天献完早祭,都要向以色列人祝福。就是在今天,犹太人在会堂敬拜完,也都要向会众祝福。犹太的托拉(Torah)中描写,犹太祭司在敬拜结束时,要先脱掉鞋,按照利未记的洁净原则洗双手,然后举手祝福。
至于向神祝颂,则是根据诗篇134:2:“你们当向圣所举手,称颂耶和华!”(KJV:“Lift up your hands in the sanctuary, and bless the LORD. ”)几处英文圣经作“bless the LORD”地方,中文圣经钧译成“称颂”。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希伯来书所说:“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来7:7)。其实从希伯来原文的“祝福”来说,这词的语感是人“祝福”神,即赞美神,或位低的祷告神使有威权的人昌盛之意。但在希伯来书7章7节的用法乃是指有权位之人的正式祝词。在这种情形下,才有“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之说(Frank E. Gaebelein,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Vol. 12, p64)。希伯来书的作者用此来证明麦基洗德的位尊于亚伯拉罕,所以更高于利未,从而说明耶稣是更尊贵的。
从诗篇26篇12节中,作者先讲到“我的脚站在平坦的地方”,又说到“在会中我”。这向我们指明,住在神的会中,就是站在平坦地方。虽然大卫一生坎坷,命舛时艰,但在耶和华的会中,就是双脚站在了平坦之地。今天,神何等爱他的儿女,借着希伯来书的作者,提醒他们说,“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来10:25)。因为在众会中,便是脚站在平坦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