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為什麼人必須重生? 文 | 王明道 《生命與信仰》第5期 請閱讀本系列文章: 1.“重生”是什麼意思? 2.為什麼人必須重生? 3.一個人得了重生有什麼表現? 4.怎樣方能得重生? 音頻為藝博姐妹朗讀: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翰福音3:7) 我們當注意主耶穌在這裡所說的一句話──“你們必須重生”。重生不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也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它是“必須”的事──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子“必須重生”。 可惜多少稱為基督徒的人輕忽了這事!多少稱為傳福音的人也輕忽了這事!他們重看“考道”,重看“記名”,重看“受洗”,重看“堅振”,以為這些都是“必須”的。以為一個人經過這些步驟以後便可以蒙神的悅納,進神的國;卻將主耶穌所看為重要並且要我們也看為重要的事,看為無足輕重。傳道的人不講“重生”的道理,信道的人也不追求“重生”的經驗。這是何等可嘆的事啊! 然而“重生”的道理和經驗不因人的輕看忽略便減輕它的價值。傳道的人可以不講重生的道理,也可以告訴人說重生不重生無關緊要,信道的人也可以把它當作一個不急需討論的神學問題;但主耶穌的話──“你們必須重生”──卻永不能改變。除非一個人不要作神的兒子,不要進神的國,若不然,我就要對他說,“你必須重生。” 為什麼人必須重生呢?我們要明白這個問題,必須先徹底認清人類在神面前的真面目,但這件事卻是我們最難明白的。若不是有神的話清楚將這件事指示我們,恐怕我們至死也不認識自己的真面目,沒有鏡子我們總不能看見自己的臉;沒有神的話我們也是照樣總不能看見自己在神面前實在的情形。按我們自己的性情,不但看不見自己的真相,而且也不願意看見。我們願意奉承自己,諂媚自己,歌自己的功,頌自己的德,同時還願意別人也這樣待我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人類更沒有指望能認識自己了。 感謝神,祂不欺騙我們。祂愛我們,祂愛我們遠過於我們愛自己,祂毫不隱諱的把我們的真相向我們顯明。聽祂的話說: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14:2-3)。 “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143:2)。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7-18) 這就是我們的真相,這就是全體人類的真相。“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沒有一個是義的。”“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這些話是神說的。這是“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所得的結論。 祂從天上垂看世人幾千年之久。祂看世人在外面有種種的不同──老少的不同,男女的不同,貧富的不同,貴賤的不同,好壞的不同,智愚的不同,文野的不同,美醜的不同──但在一件事上他們卻毫無分別──“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 “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這幾句話如果是出於一個人的口,我就不敢確信。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知道普世界所有的人實在的狀況。全世界的人多得不可勝數,我們所認識的能有多少人呢;普通人所認識的不過只有自己一家的人,自己的親族、朋友、同人、鄰舍,和一些與自己常相接觸往來的人。有些人因為職業和環境的關係,認識的人較比普通的人所認識的更多一些。但無論如何,我們決不信世上有一個人能認識全世界人類的百分之一,不用說百分之一,就是能認識全世界人類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人,也不會尋出一個來。 在我們所認識的那少數的人裡面,我們能徹底認識的人又有多少呢?許多人是我們所認識的,但我們不過認識他們的面貌,知道他們的姓名。有些人我們比較更多認識些,但也不過認識他們人生的一部分──他們在街市中怎樣行走,遇見友人怎樣談話,在公事房裡怎樣辦事,在宴會的席上怎樣酬酢,──這一部分是顯露在人面前的,至於他們自己家庭中的生活究竟怎樣,他們自己獨處的時候所作的是什麼事,我們就都不知道了。 許多人是這樣詭詐;在別人面前作出很誠實清潔公義端正的樣子來,別人看見他們以為他們真是品行端正的人,其實別人看不見的時候,他們的生活和他們所作的事真是卑鄙污濁到極點。我們若只看他們顯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生活,怎麼能認識他們呢?有些人雖然不至壞到這種地步,可是我們也不能看他們顯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生活就斷定他們究竟是怎樣的人。或者有些人我們認識得更加清楚。我們和他們在一處同住過幾日,我們可以看見他們生活的大部分,但他們的心究竟如何,還不是我們所能知道的。“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們對於世上的人所認識的既是這樣有限,自然不能斷定人類實在的狀況是怎樣了。 但神卻不是這樣。祂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利米書17:10)。祂知道人一切的言語行為,祂也知道人心中所存一切的意念(詩篇139:1-4)。世界上沒有一種隱藏的事是祂所不能看見的。祂從天上垂看世人幾千年之久。祂留意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祂細心尋找有一個行善的人。結果竟使祂大失所望,因為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敵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 祂不但告訴我們說世人都是罪人,祂也把世人的罪狀一一的宣布出來,使世人再沒有為自己辯護的餘地。真的,我們若能毫不自欺容神用祂的光照亮我們,我們一定會看出自己在神面前真是“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是完全的”。神並不欺騙我們。祂說世上的人都是罪人,因為他們實在都是有罪的。因為神是全知的,所以我信祂所說的話;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對祂的話更毫無懷疑。 世人都有罪,這事我們已經看清楚了。再進一步的問題就是“罪是起源於人的外面呢?還是起源於人的裡面呢?”我們若是向人徵求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有許多的人要回答說,“罪是起源於人的外面。人本來是好的,只為社會不良,所以那本來良好的人便被惡劣的社會所變壞了。” 請我們詳細想一想這種說法通不通呢?人是好的,社會是壞的;因此壞社會把好人變壞了。世界上能不能有這種不合理不可能的事呢?社會是什麼?社會不是一所房屋,不是一座城市,也不是一塊地土。社會是人群的集合。若每一個人是好的,他們所集合而成的社會怎能會是壞的呢?因為人是壞的,所以他們所集合而成的社會才是壞的。不是社會把人變壞,乃是壞人組成了壞的社會。這是合理的解釋,這也是百跌不破的事實。 罪惡不是從外面來的,我們已經證明了。那樣它是從哪裡來的呢?神的話清楚回答了這個問題: “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馬可福音7:20-23)。 啊!這真是十分清楚十分徹底的答案!世界上的罪雖有千百種,但無一不是從人的心中發源。因為人的心充滿了自私、詭詐、貪婪、淫邪、嫉妒、惱恨,以及種種的惡念,所以他們的口才吐出各種的惡言,他們的手才作出各樣的惡事。因此社會中才充滿了爭權奪利,損人利己,營私舞弊,貪贓受賄,欺詐偷盜,搶奪欺騙、綁票勒贖,拆白漁利,家庭勃溪,兄弟鬩牆,結黨分爭,排擠傾軋,嫉妒惱恨,流血殺人,姦淫苟合,縱慾亂倫,挑撥爭端,布散謠言,假公濟私,倚勢凌人,賣主賣友,負義忘恩,倚大欺小,恃強凌弱,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以及種種述不勝述的各樣罪惡。真的,世界上再沒有別的地方比人心更污穢,再沒有別的東西比人心更邪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神所說的這兩句話真是確切不移的了。 
我們再往下討論一個問題──“人從多大年歲才有了罪?” 對於這個問題有人要回答說,“從十幾歲。”也有人要回答說,“從七八歲或四五歲。” 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 神的話告訴我們說,人不是長大以後才變壞的,乃是生下來本來就是壞的。人犯罪不是學習的,他們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會犯罪。從前我不明白這理,我以為小孩子是清潔無罪的,及至他們長大以後,常看他們的父母家人鄰舍犯罪,他們才漸漸學會犯罪。後來我留意觀察兒童的生活動作,我才明白事實並不是這樣。我看見小孩子本來就有犯罪的傾向,還不很會說話的小孩子就知道自私,就知道奪取別的兒童的玩具。就知道動手打人,就知道貪得無厭,就知道向別人索取東西,卻不肯把東西給別人。我們多少次看見小孩子向他們的父母索取食物或玩具,是那樣的貪得無厭,要了還要,及至他們的父母向他們索要一點,或是叫他們給他們的弟弟妹妹一些的時候,他們總是不肯給,就是給也不過極少的一點,或是揀選不好的很小的拿出來給他們,自己卻把好的大的存留起來。這種貪心,這種自私,這種忘恩負義的罪惡,並不是從人學來的,乃是他們生來就有的。這也不足為奇,父母既是有罪的,他們所生的兒女又豈能沒有罪呢?黃種人所生的孩子總是黃種人,白種人所生的孩子總是白種人;孩子生出來一定像他的父母,有罪的人所生的孩子又豈能沒有罪呢? 我們現在認清楚人類的真面目了麼?都是罪人!都是從裡面壞到外面的!都是生下來就有罪而且一生常常犯罪的!人類在神面前完全敗壞了!他們敗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有些人要借着“普及教育”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有些人要借着“提倡道德”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又有些人要借着“改良社會”的工作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 但是結果怎樣呢?力氣用了不少,結果竟使人大失所望。他們很驚奇的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想教育的力量能改善人的思想品行,怎麼現在竟沒有多少功效呢?我們想一般人那樣敗壞,是因為少有人提倡道德的緣故;如今我們這樣努力提倡,怎麼人類仍是照常的敗壞呢?我們想人犯罪作惡是因為社會不良的緣故;若是能將社會改好,人一定可以不再犯罪作惡了。怎麼我們費了九牛二虎的力氣,竟不能將社會改得比從前好一點呢?” 其實這有什麼希奇呢?人是從裡面敗壞的。從外面下手修理一下,怎麼能希望有功效呢!樹根若是枯幹了,修理樹葉子有什麼用處呢?泉源若是濁了,要幫助河水變清豈不是徒然的麼? 神不作這愚笨的事。祂所採用的是“正本清源”的辦法。祂知道若叫一個從裡面到外面完全敗壞了的人,去學作好,學行善,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祂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敗壞,是因為他的生命先敗壞了。祂知道人不能作好事是裡面的問題,不是外面的問題;是生命的問題,不是行為的問題。因此祂不教訓我們借着人的方法去改良我們這已經敗壞的舊生命,祂只是對我們說,“你們必須重生。” 祂的意思是說,“你們的舊生命就是一切罪惡的起源;你們的舊生命永遠不能修理得好,永遠不能行善,永遠不能使我滿意;我現今給你們一個徹底的治療的方法。我要你們得着一種新的生命。有了這個新的生命以後,你們必定喜愛善良,恨惡罪惡;有了這個新的生命以後,你們方能行善,方能作好,方能得我的喜悅,方能進入我的國;因此我對你們說,你們必須重生。”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2冊·小徑》第一章“重生是什麼”,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