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的罪與神的恩典 文/潘恩 《生命與信仰》 總第24期 本文音頻為小羊姊妹朗讀:
如果沒有聖經的啟示,人無法了解自己的本相。不了解自己的本相,人只能在一種虛幻的狀態中生活,直到生命的終了。如果生命的終了,只是一種生物性的終結,一種時間上的戛然而止,或是一種“一死就了”的一了百了,那麼,人在有限的年日裡,活在一種虛幻的狀態中,過着今日有酒今日醉的“現實”生活,也不能不說是一種“瀟灑的活法”。然而,聖經—這本由神啟示,借着先知與使徒之手而寫成的書,卻毫不留情地將人的本相與終極命運揭示出來了。人,作為神的造物,雖然自己並不情願,但卻毫無例外地必須面對自己的本相,以及和這種本相相關的終極命運。 這個本相是什麼呢?人是罪人,罪帶來死亡(人活在與神隔絕的狀態中,就是活在靈性的死亡中)。筆者在另一篇文章中曾說過,人有兩個自己永遠解決不了的問題,一個是“罪”,一個是“死”。後者是前者的結果,解決了前者才能解決後者。人們遇到肉體中出現的癌細胞,可以用醫學的方法去對待它。但是對人靈魂中的“癌細胞”,醫學就無能為力,科技也無能為力,換句話說,這是一件人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人的“罪”就是人靈魂里的“癌細胞”,正是它給人帶來了死亡(參《什麼是罪?》,《生命與信仰》總第一期)。那麼,人可以走出這種可悲的狀況嗎?當然可以。同樣是這本揭示了人的本相的聖經,也給人開啟了走出這種狀況的希望之門。 我們願意借着新約聖經中的一段經文,將人的罪與神的恩典這兩樣內容,做一些說明。但願這篇文章能夠觸動你的思想與心靈。 一、人的本相:“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這段經文是以弗所書2章1-10節。經文的前3節說道: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是聖經中描寫人類本相最清晰的一段文字。以弗所書的作者使徒保羅,把話說得直截了當:你們是死的,並且是因罪而死,也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雖然從聖經的上下文看,“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你們”是指得救之前的外邦人,但“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也是全人類的本相。犯罪墮落後的人類已經與神的生命隔絕。這裡的“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指人類因着與神隔絕,已經落入一種靈性死亡的光景。而且,一個可悲的實狀是,人越是與神隔絕,就越是墮落犯罪;神若不主動伸手拯救,人絕不能靠己力掙脫罪與死的捆綁。 罪(單數的sin)作為人的本性,在人生命中是一種君臨一切的權勢。人墮落後殘存的一點點良知,人在文化層面所擁有的一點點道德倫理規範,在這種權勢面前,脆弱無用,不堪一擊。人終其一生都是罪的奴僕,是一個替罪打工的“打工仔”,然後從罪那裡支取“工價”,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換句話說,人一生辛辛苦苦為罪打工,最後結帳時,拿到的“薪水”卻是永遠的死亡。 人下替罪打工,實際上,就是在罪性的奴役下做出許多惡行。這惡行就是聖經中說的“過犯”(transpasses, transgressions)與“罪惡”(sins,注意此處為複數)。“過犯”的意思是,人偏行己路,不守神的律法,不喜悅神的道路,雖誤入歧途卻不思悔改。“罪惡”的本義是“(矢)不中的”,引申出的意思是,人因違背神的律法,所做的事情就都和神聖潔、良善、公義、美好的本性相悖,因此為神所恨惡。 這些惡行都包括什麼呢?換句話說,人替罪打工都幹了些什麼事情呢?聖經羅馬書中有個清單:“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他們“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21-32) 並且,“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雖然其靈性生命是“死的”,但他們對罪惡過犯來說卻是“活的”。也就是說,一有犯罪作惡的機會,他們就非常活躍,興奮不已,急不可待地要享受罪中之樂。所以以弗所書2:2借着說道:“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使徒保羅指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是照着兩樣東西“行事為人”:一是“隨從今世的風俗”,就是這個罪惡世界的人生觀、價值觀,或世界的人生態度和標準;二是“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人照着這兩樣東西“行事為人”,走的當然是一條滅亡之路。人“隨從今世的風俗”,就是要滿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翰一書2:16)。這幾樣東西,是人裡面罪性最具體的表現。國人這些年來道德倫理狀況的全面惡化,都和這幾樣東西的泛濫關係密切。但在人的諸惡之中,或諸惡之首,卻是對神的反叛,對耶穌基督福音的抗拒。因此,保羅說,這樣的人是“悖逆之子”,有邪靈魔鬼撒但在這種人心裡“運行”(就是在他們心裡“做工”)。聖經稱撒但為“空中掌權者的首領”。“空中”指較低的天空或空氣,從靈界看是撒旦及其爪牙掌權的範圍。“悖逆”就是不順服,不信,固執地忤逆神的旨意。人心的悖逆,是撒旦在其中“運行”的結果。 
已經蒙神拯救成為基督徒的人,看到前面提到的“悖逆之子”,沒有人敢說自己比他們更良善,道德更高尚,因為保羅接下來說,“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3節)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意思是,我們以前也都是他們(那些悖逆之子)中的一部分。這是得着救恩的人,對以前之“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的認同。“放縱肉體的私慾”中的 “放縱”,原意是“翻轉”、“翻來倒去”。由此處可以看出,罪人就像被放置在肉體之情慾的攪拌機里一樣,被翻來倒去。保羅使用這個字,有可能是為了和第2節中的“行事為人”相呼應: “你們”在罪惡過犯中行事為人,“我們”在肉體的情慾中被弄得“翻來倒去”,活在肉體情慾的控制之下。 “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是對“放縱肉體的私慾”的進一步解釋。如此這般,“我們”就成了“可怒之子”,意思是,我們一直都在神的震怒之下,換句話說,照着我們有罪的本相,該當承受神的忿怒。為什麼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因為神“堅定而絕對公義地與罪惡為敵”(斯托得《羅馬書注釋》,99頁);在罪惡與聖潔兩者之間,“神是不會保持中立的”;“他的忿怒是對罪惡存聖潔的敵意,拒絕容忍和妥協,反而公義地作出審判”(同上,95頁)。“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18) 如果人們單看以弗所書2:1-3的經文,心中會不會感到絕望?又是“死在過犯罪惡中”,又是有邪靈在心裡運行的“悖逆之子”,又是要承受神公義刑罰與忿怒的“可怒之子”……這樣的信仰,好像在告訴罪人:你只有下地獄一條路。 然而,是的,聖經接下來出現了一個“然而”。正是這個“然而”,使“死在過犯罪惡中”的罪人看見了光明與希望。 二、神的恩典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4-5節) 你注意到了嗎?這兩節經文開頭的“然而”,就好像黑暗中的一道光,懸崖邊上的一條路,使人絕路逢生。是的,這是一扇恩典之門。是人在絕望中的希望。這個“然而”所帶出來的是什麼信息呢?它帶出來的信息是:那位滿有憐憫的神,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滿有憐憫之神的出現,以及他兒子的舍己之愛,叫絕望之人(“悖逆之子”和“可怒之子”),開始被撲面而來的恩典氣息所震撼。你讀到這裡,會不會想到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會不會想到羅馬書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愛“長闊高深”。神正是用這樣的愛 “愛我們”。請記住,人生中有無數個 “然而”。但你只要遇到一個“然而”就夠了。這個“然而”就記在此處。你本來已經徹底絕望,一隻腳在地獄的邊緣。然而,這個突然出現的“然而”,卻要引你遇見那位滿有憐憫的神。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這句話,本身就有着極其“豐富”的涵義。起初,神按着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當人因悖逆而落入“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狀態時,神就以他對人的愛與仁慈,尋找這個因反叛神而與之隔絕的族類,神在伊甸園發出“你在哪裡”的慈悲呼喚,也借着對蛇(魔鬼的化身)的審判,宣告了祂對人類的拯救計劃(參創世記第3章)。 這個充滿了神的憐憫的計劃是什麼呢?就是神差派他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如聖經所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在十字架上,代(表)罪人,替(代)罪人,為了罪人,以流血捨命為代價,完成了救贖的大工。原本要落在我們這些罪人身上的刑罰,反而由絕對聖潔無罪的耶穌承當了。我們是“悖逆之子”,基督卻以他對天父的順服,鋪平了使我們與神和好的道路;我們是“可怒之子”,基督卻以十字架上的甘願受死,平息了神公義的忿怒。 基督就是神的憐憫!當保羅說“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時,實在無法掩飾他對這位神的感恩之情。因為正是這樣的大憐憫(也是他的“大愛”的實際內容),“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請注意, “與……一同活過來” 在原文中是一個字,是這段經文中的第一個主要動詞。“活過來”是對1節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這種靈性死亡狀態的否定。以前你們是“死的”,現在你們是“活的”,並且是與基督一同活着。而且,保羅“迫不及待地”插入了一句話:“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的真理,本來保羅是要留到第8節才說的,但當他講到神豐富的憐憫,愛我們的大愛,而我們這些因罪而死的人卻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的時候,他就不能自已,說:你們知道嗎?你們得救是本乎神浩大的恩典啊! 三、得救的途徑與救恩的目的 在第8節中,使徒再一次重述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的真理:神的恩典,是我們得救的基礎。但他接着又說,“也因着信”。而且這個 “靠着恩典,借着信心”得救的這樣一個事件及全過程,“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8節),“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9節)。 
保羅在以弗所書2:8-9兩節經文裡,把罪人得救的基礎和得救的途徑講得很清楚。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的意思是,我們這些“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自己在得救的事情上不能做任何事,就像一個身陷泥潭的人,不能提着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拉出泥潭一樣。人會在罪中掙扎,就像人在泥潭裡掙扎一樣。但掙扎不是得救的必要步驟;而且越掙扎就會陷得越深。因此,神因着他對罪人的憐憫,對罪人的大愛,就主動伸出拯救之手,把人拉出罪惡與死亡的泥潭,並把永遠的生命賞賜給他們。如經上所記:“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但是,神在為罪人預備了白白的救恩的時候,也為人預備了進入恩典的途徑。這個途徑就是“借着信”。神為什麼也要賜給人信心呢?因為“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對神的救恩不會有反應。罪人不能生發出叫自己得救的信心。人裡面所有的,充其量是可以讓信心的種子成長的土壤(參主耶穌所講的“好地”或“好土”的比喻,馬太福音13:18-23;馬可4:13-20;路加福音8:9-15)。神要救一個人,神的靈就會把信心放在人裡面。本着神的恩典,聖靈所賜下的信心,是借着人的知識、情感、意志三個方面顯明出來的。聖靈會叫人先“知道”救恩的道路(即福音),在叫人對耶穌基督的救恩“動心”,最後叫人願意接受基督為主為救主(關於這方面的內容,請參考《生命與信仰》總第四期:“什麼是信心?”)。 
當我們因信得救後,我們就知道,“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10節)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中時,是不可能行善的。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雖然得救不能靠善行,但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之後,我們的屬靈地位發生了巨大變化之後,我們就必須“行善”了。因為這是神救恩的目的。這正如提多書2:14所說,“祂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王峙軍 牧師,“中國基督徒生命團契”總幹事,《生命季刊》主編;“基要福音派傳道人聯盟”顧問牧師。
親愛的朋友:若您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或者是願意更多地認識耶穌,請您回應這個信息、或者是聯繫向您轉發這個信息的人,我們會有同工幫助您。 如果您已經是基督徒,請您把這些信息,轉發給您的親人和朋友。
福音真義 1.至真、至善、至美的全能的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萬物之中唯有人是神按照祂自己的形像創造的。 2.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悖逆神,犯罪墮落了;罪因一人進入世界,世人都犯了罪;罪的結局就是死。人類開始過着悲慘的生活;並且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3.神愛我們,把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我們。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祂擔當我們的罪,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贖的工作;死後被埋葬,第三天,神使祂從死里復活;祂回到天上,還要再來,施行審判。 4.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我們認罪悔改,歸信耶穌,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便能與神和好,脫離罪和死,得享永生。 親愛的朋友,今天,神的恩典借着這篇微信臨到了你。神在尋找你,祂在敲叩你的心扉,祂白白地賜給你恩典。你失去的,只是罪和死的枷鎖;得到的,卻是一個充滿平安喜樂的新生命!如果你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願意信耶穌、接受祂的救恩,請你以心靈和誠實作這樣的禱告: 親愛的天父,現在我知道你是獨一真神,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我願意悔改歸信耶穌。求你赦免我的罪,接納我這個罪人作你的兒女。我今天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你,求你引導我前面的道路,使我從今以後一生為你而活!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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