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年後再見面: 我早已選擇了饒恕 文/周曉勤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作者本人朗讀:
2025年6月30日早上,先生和我在外度假,先生的嫂子微信呼叫他,說先生的哥哥滿延高突發腦梗,住進了麻省General 醫院的ICU,情況不佳,她需要我們的幫助。嫂子不會英文,沒有美國駕照。 原來72歲的哥哥,帶着年輕十幾歲的嫂子,6月29日從華盛頓DC開車去波士頓看朋友並遊玩,不料當晚發生意外。 於是我們終止度假,第二天7月1日飛去波士頓。 與此同時,我們覺得必須通知哥哥唯一的女兒天紅。 這個嫂子跟哥哥結婚8年,她從來沒有見過天紅,也不知道她的聯繫方式。 從哥哥過去十幾年跟我們不多的交流,可以看出,哥哥跟他女兒關係非常疏遠。曾經聽哥哥抱怨說:“養女兒,不如養一條狗。” 而我們夫婦,上一次見天紅,是1990年,那時她6歲,我22歲,剛到美國。 功夫不負有心人,先生居然從網上搜到天紅的丈夫丹尼的電話,他們住華盛頓DC附近,離哥哥的家不遠。先生電話通知了丹尼,他說他和天紅第二天開車來波士頓看看。 7月2日中午,我和嫂子在ICU的等待區,看見一對高個子的中年亞裔男女走過來,我猜可能是天紅和丹尼,趕緊迎上去,用英文問她是不是天紅,並且自我介紹我是周曉勤,是她叔叔的妻子。 天紅看着我,沒有一絲驚訝,看得出她記得我,她眼神里是敵意。坐下來後,我介紹了她父親的情況,也介紹了她父親現在的妻子。嫂子不懂英文,坐在一旁靜靜的觀察。 天紅一開口,直言道:“你知道我跟我爸爸關係不好,我來看他,心情非常複雜,他很暴力,我從小看見過他打我媽媽。…… ”她說了很多她爸爸的壞話,從她的話語看,她爸爸一無是處,她媽媽是無辜的受害者,她完全站在她媽媽的立場。 接着天紅數落她爺爺奶奶的“惡”,訴說爺爺奶奶如何虐待她。她一邊說,一邊用手摸着前額似乎有點凸出的部位,說“這是在他們家碰的。”又指着手上的一個小印記,說這是在爺爺奶奶家玩刀子劃的。她還說有一次她走丟了,爺爺奶奶工廠的高音喇叭播尋人啟事,才找到她。她一口氣說了五六件事,以證明爺爺奶奶虐待她。 這些事都發生在她4歲甚至更早的時候,因為她5歲來美國;來美國之前,她跟着她的外公外婆生活。如果沒有人長期挑撥,我納悶現今41歲的天紅,怎麼可能如此具體的描述4歲時的事情?而且滿是恨意? 我反駁她,說:“我跟你叔叔是高中同班和好友、是大學同學,我們18歲正式開始交往,那時你兩歲,我多次看見你爺爺奶奶跟你的互動,他們非常愛你。你的爺爺奶奶不富裕,有一次你奶奶買了荔枝和香蕉,那時候荔枝比香蕉貴幾倍,你奶奶請我吃香蕉,且告訴我,說荔枝是留給你吃的。40年前,在中國五線城市工廠家屬院的生活環境裡,孩子們磕磕碰碰受點傷,很正常,他們絕對不是故意的。” 不知道先生什麼時候走過來的,這時他開口了,先生指着自己的手上、膀臂上、腿上等多處傷疤印記,對天紅說:“我就是在那個環境長大的,我小時候受的傷,比你多多了。在那種環境成長,很正常,我從來不怪罪我的父母。” 天紅並沒有被說服,依然一臉委屈。 我想幫助天紅,暫時離開她媽媽的立場,換一個角度,重新審視她的過去和她周圍的世界。 於是,我接過話茬,說:“你知道你媽媽曾經對我做了什麼嗎?1990年你媽媽從美國,向中國的相當於Homeland Security (國安部)的機構,舉報我是八九64積極份子。任何一個了解情況的中國人都知道,你媽媽企圖以政治罪名,置我於死地。我當時22歲,你爸爸長我16歲,你媽媽長我14歲,在那之前我從沒見過你媽媽,跟她沒有任何交集或恩怨。我18歲時,被你叔叔帶去見過你爸爸一次,之後不久你爸爸就來美國了。你爸爸那時得知我母親是中國畫畫家,他要我的母親送他幾張畫,他作禮物送人,被我當面拒絕,因為我從前非常怕我的父母。” 天紅打斷我,說:“我媽媽從來沒有告訴我她做過這樣的事,我媽媽不會做這樣的事,如果她真的做了,那肯定是有原因的,要放在當時的環境中看。我爸爸總是在家裡說 ‘周..、周..’ ”, 她咬住嘴唇,沒有吐出全部字眼,她繼續:“爸爸總是用不可啟齒的惡毒話咒罵你,我沒有聽見我媽媽罵你。你說你之前跟我媽媽沒有交集,那她為什麼那樣做?肯定是受我爸爸的影響。” 聽到這兒,一縷青煙竄入我的大腦,我有點急促地,說:“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可以洗白你媽媽舉報我的舉動。我當時跟她無冤無仇,連面都沒有見過,你媽媽卻以最惡毒的手法,置我於死地。而且她發現我逃到美國後,威脅我,說如果我打工,她就讓移民局把我送回去。”說着,我撇了一眼丹尼,他正專注的聽着。 我接着說:“不過那事件之後,我很快成為基督徒。我感謝上帝用你母親的所作所為造就了我,我早就饒恕了你母親,也饒恕了你父親。過去這麼多年,我經常為你的父母和你禱告,希望你們能夠認識耶穌基督。過去曾經有多人建議我反舉報你媽媽,她退休前在美國司法部工作,她舉報我,等於為ccp效力。但我選擇不報復你母親,因為我是基督徒。” 這時,先生接過話頭,說:“你媽媽害曉勤,我想起因是我。我1989年來美國的時候,21歲,剛剛大學畢業,不懂人情世故,也沒有錢;我的父母也不懂人情世故,沒有專門給你媽媽帶禮物,也沒有按照你爸爸的要求,給他帶東西。我剛到美國的時候,因為自己的無知,入關時,填錯表,以至於幾個月拿不到獎學金,靠借錢生活。你還記得嗎,我剛到美國時,暫住在你們公寓的儲藏間?你爸爸長我15歲多,我以前一直把我哥哥看作父親一樣的角色,不懂哥哥的需要,不尊重不體貼他們,我自我中心,冒犯他們了。我那時因為自己非常苦悶,曾經在你們家裡抽過一次煙,被你爸爸狠狠的訓斥。我想你的父母仇恨曉勤,是因為我的原因,你媽媽害不了我,就害曉勤。不過我信耶穌以後,已經饒恕他們了。” 但天紅一直為她的母親辯護和找藉口,不認為母親做錯了任何事。一個41歲的受過美國大學教育的中年婦女,只有立場,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着實讓我憐憫她。 我們告訴天紅,1990年離開華盛頓DC去明尼蘇達後不久,我們夫婦都信了耶穌,耶穌基督完全改變了我們的生命,改變了我們對世事的看法,我們也向天紅和她先生介紹了我們的家庭近況。隨後,先生向他們夫婦傳講了福音信息。 下午,值班醫生來,向我們五個家屬匯報了延高哥哥的病情,總之,情況越來越糟。醫生說,這次即使活下來,哥哥也不可能自理,必須住進療養院,需要專業人士照顧。 天紅和她先生去病房看了一下一直昏迷的父親之後,天紅看看我們,轉眼對她繼母說:“他之後都是你的責任,與我無關,我們現在要回去接我們的女兒了。” 丹尼主動給我們擁抱告別,先生和我趕緊再次告訴天紅,請她轉告她母親,我們饒恕她母親。如果天紅願意,我們願意與她來往,我們也不會記恨她,希望她和她的家人,能夠認識和相信耶穌基督。 
先生和我,伸出雙臂,要跟天紅擁抱告別,她遲疑了好一會了,才比較生硬地跟她叔叔和我擁抱告別。 我繼續為天紅及她丈夫和母親禱告,希望他們有朝一日,能夠認識和信靠耶穌。 感謝上帝,讓我在經歷死陰幽谷35年後,有機會見到天紅,跟她坦然對話,有機會見證拯救我、改變我生命的主耶穌基督。 
聖經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12:19-21) 周曉勤 生命季刊網絡聖經輔導事工部同工;生命季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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