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神的旨意(1)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之後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獻詩“神愛世人”:
今日經文: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 
“神的旨意”這個名詞是一般熱心的基督徒們口中所常說的,也是他們心中所願意明白的,同時也是他們常常弄錯的。許多基督徒以自己的意思和希望當作神的旨意。又有許多基督徒以他們所景仰的人所說的話為神的旨意。還有一些基督徒以欺騙人的人所說的謊言為神的旨意。明明不是神的旨意,他們偏說是神的旨意。在他們這樣說的時候,他們的心中還確實認為是神的旨意。及至遭了失敗,惹了禍患,才悔悟是自己的錯誤。還有的人至死不悟,始終以自己的意思或人的話為神的旨意。這種人真是可憐到極點! 神的旨意究竟是不是難明白的呢?是難明白的,但也是最容易明白的。 難以明白,因為極老練、屬靈的程度極高的信徒,有時也需要在一些事上求問神的旨意。容易明白,因為神的旨意已經都顯明在祂所賜給我們的聖經里;我們只要用心查考聖經,把神的教訓豐豐富富的存在心中,便很容易明白神的旨意。神未曾在聖經中把我們人生中的每一件大小事應當怎樣作,或不應當怎樣作,都一樣一樣地寫出來教訓我們,但祂卻把一切作人的原則都指示我們了。 祂指示我們怎樣事奉神、榮耀神;祂指示我們怎樣孝敬父母,教養子女。 祂指示我們夫妻應當怎樣同處;祂指示我們主僕應當怎樣相待。 祂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待鄰舍;祂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待仇敵。 祂指示我們應當怎樣作事;祂指示我們應當怎樣為人。 祂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得錢;祂指示我們應當怎樣用錢。 祂指示我們應當如何勞力;祂指示我們應當如何休息。 祂指示我們如何防備試探;祂指示我們如何抵擋魔鬼。 祂指示我們貪心的危險;祂指示我們縱欲的禍害。 祂指示我們應當如何傳揚福音;祂指示我們應當如何謹慎自己。 我們把這些原則都牢牢存記在心中,無論遇見什麼事,祂的靈便會借着這些真理教訓我們,引導我們,使我們不偏左,不偏右,完全行在神的旨意中。 神的旨意既是這樣容易明白,為什麼大多數的信徒對於神的旨意總是如同行在五里霧中,不是認不清楚,便是以自己的意思或人的話語當作了神的旨意呢?這個問題在我們上文所引的經文中可以得着答案: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這裡使徒教訓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又教訓我們“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這樣,我們才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仍效法這個世界,使我們的心意仍像以前未歸向神的時候,那樣貪慕世上的富足、財利、名譽、虛榮、享受、宴樂,我們便不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我們如果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並不是因為神的旨意是隱晦難以明白的,乃是因為我們的眼睛被蒙蔽住。那蒙蔽我們眼睛的事物就是“這個世界”上的種種事物。一個信徒如果不將這個世界上足以蒙蔽他的眼睛的事物完全棄掉,使他的心變化過來,他無論信主多少年,無論如何熟悉聖經,無論怎樣熱心,他也不能明白神的旨意。縱使他明白了神的旨意,他為了要求達到他屬世界的希望和好處,他也不肯承認那是神的旨意,卻用自己的意思代替了神的旨意。 
舉一個例子來說吧,一個信徒離了學校要去任事,同時有兩處聘請他。一處收入豐富,但所作的事卻有許多的黑幕、欺騙、謊言、詐偽。另一處的事工是光明正大與社會有補益的,但每月的薪金卻比第一處少得多,雖然也夠他的需用,但不能多有享受,多有積蓄。本着聖經中的教訓,毫無可疑的,神的旨意是要他就第二處的事了。但他如果貪愛世上的財利與享受,他便會說,“就了第一處的事,可以多有金錢幫助教會,發展聖工,又可以救濟窮苦的信徒,使許多人得好處。”這樣,他便認為就第一處的事為神的旨意了。 再舉一個例子說,一個青年女信徒遇見兩個男子向她求婚。第一個不信主,但家境富足,資格又高。第二個是基督徒,但僅僅能維持一家的溫飽,毫無積蓄與資產,學識又不及第一個人。本着聖經中“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的教訓,毫無可疑的,神的旨意是要她拒絕第一個人的請求了。但如果她愛慕虛榮,希望享受,她便會說,“我與那位不信的人結婚,正可以幫助他,引領他信主。至於那位已經信了的人,並不再需用人的領導。我願意為主的緣故去救那位不信的人。這一定是神的旨意。” 再舉一個例子說吧,一個青年人要投考一個學校,無奈他的歲數已經過了那個學校所限的年齡。這時有人為他出主意,說一句謊話,少報幾年歲數。本着聖經中的教訓,毫無可疑的這不是神的旨意,但他因為希望得着一張畢業證書,將來容易在社會上作事,便說,“我希望多有一些知識和技能,將來好在世界上多服事神,服事人。雖然我虛報歲數有些不對,但我為這事也曾禱告過,如果不是神的旨意,就使我不能被考取。但如今我已經被考取了,這足可證明是神的旨意。” 以上的幾件事按着聖經中的真理看來,都不是神的旨意。但那幾個人因為心被世界上的事物所蒙蔽便再看不清楚。他們愛戀世界,效法世界,他們的心意沒有更新,沒有變化,所以他們不能明白什麼是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明白了這個真理,我們便知道如果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必須求神把我們愛慕效法世界的心思和生活都為我們改變過來,使我們的心意完全變化,使我們完全與神同心,使我們愛祂所愛的,惡祂所惡的。這樣,我們便極容易明白祂的旨意了。 
我們對於已經明白的真理能否遵行,這與明白神的旨意也有極大的關系。神的旨意有一些是極容易明白的,是我們信主以後便瞭如指掌的。如果我們對於這些能身體力行,毫不怠惰,祂的靈便引導我們更進一步而明白較難明白的。但如果我們已經明白的不能遵行,不但不能再進而明白較難明白的,就連我們已經明白的,漸漸也會不明白了。“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二十五29)這個真理不但在我們將來見主的時候要實現,就是在今日我們還在世界上的時候,神就開始這樣待我們了。 如果一個信徒對於他已經明白的一切教訓不肯竭力遵行,卻不住地說願意明白神的旨意,就是到死他也明白不了。我們看見許多基督徒的生活中充滿了各樣的不義,自私自利,說謊行詐,貪財求名,嫉妒惱恨。他們明知道這些都是神所憎惡的,卻不肯離開。同時他們知道孝敬父母,友愛弟兄,憐憫窮人,善待仇敵,作事應當盡忠,待人應當有信,與異性的人往來存心應當清潔,見別人的財物不當妄起貪念。他們明白這些教訓如同他們明白二加二是四那樣的清楚。但他們所行的卻是與他們所明白的背道而馳。同時他們卻不斷的說他們尋求神的旨意,願意明白神的旨意。這種現象真令人看了疾首痛心,欲哭無淚。(待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3冊·靈食》第1章“埋葬舊人‧活出新樣",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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