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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傳福音的事屬於靈修,歸教會牧師傳道管。
送交者:  2008月12月02日12:30: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從果子看樹,這個理兒Yuehanmiao 於 2008-12-02 07:26:40
閃負責體修。不過不管靈修體修,貓兄都不必操心了。你沒這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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