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
| 送交者: 大鷹 2004年11月17日08:08: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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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的分享,若是叫誰感到思緒亂,因為我太困了。抱歉了。) 我們都欠債。 你說,“我不欠人一分錢!因為耶穌說,‘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太5:26) ” 如果這樣,我真要伸出大拇指來讚許你,更會舉起雙手來榮耀神。 即使我們不欠人家任何東西,也不要虧欠任何人,我們也當以為虧欠。(參羅13:8) 這樣,我們就更能自覺地願意服侍人,因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箴22:7) 其實,我們還是都欠債。起碼我欠債。我欠我父母的債,我欠我兄弟妹妹的債。不欠金錢債,也欠人情債,感情債。這些該還的債纍纍,今生今世也難還清。 我尤其欠的是主的債,更虧缺的是神的榮耀。看啊,這是什麼樣的事啊!我犯過,他流血。他受傷,我得治。他窮了,我富了。他死了,我活了。他下了地獄,我上了天。我這個老不死的,虧欠啊!我今生今世,來生來世,都願盡心盡力愛主,服侍主。 該傳出去的福音沒有傳出去,該傳到的地方沒有傳到… …心裡既感到虧欠,也感到難受。得到了最上好的福份,沒能與更多所親所愛得人分享,遺憾啊! 別人打了我一巴掌,我要還手。別人說了我一句,我要頂嘴。別人欠我的錢,我要討回。別人要借,總要哭窮。我不饒恕人啊。 是的,自己沒有要“以血還血,以牙還牙” 的地步,則支持別人如此做。 其實啊,我自己卻欠了我所支持所同情的人的債,且可能是血債!我是個搖羽毛扇的狗頭軍師。我所教所任所支持所同情的人,其實也是欠債的。他不饒恕人,天上的父也有理由不饒恕他。而他的血,染在了我的手裡,洗不清啊! 因此,我們不僅當用主的話為自己行路照明,也當勸導任何人走更光明的路。 我們若愛人如己,也當勸導任何人饒恕他人,免他人的債。
6:14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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