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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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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診所(二)尊重婚姻
送交者: 篤信 2014年11月25日05:37: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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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有時候作者會毫無懷疑地知道他根本不用擔心他所寫的是否能引起讀者的注意。有些話題根本不需要噱頭、無須花樣,也不必多做介紹就能吸引讀者的注意。但只有少部分這樣的話題能引起廣泛的注意。

 

我現在要講的就是這樣的話題。我相信每個人都會來讀我今天所講的。事實上,我敢肯定我今天所講的將會是點擊率最高的一篇。

 

為什麼?因為今天我要談到性這個話題。一提到性,大家就會靠得更近一些好聽得清楚。這讓我想起曾經收到的一張卡片,信封上有一個大大的“性”字,一打開,裡面寫着:“終於引起你的注意了,生日快樂!”當你公開談論性時,我注意到一般人會有兩種反應。有人以大笑來掩蓋他們的緊張,有人則是立刻安靜下來。

 

其實每個人對這個話題都很感興趣,而且會經常想到它。每當男人談到女人,或女人談到男人時,都是在談論這世界最基本區別:男人和女人的差異。

 

任何占據我們很多時間或給我們不同啟發和夢想的事,就該公開討論。還有,我要指出:性是很多人的痛苦戰場。我們活在性泛濫的世界。打開電視看《朝代》或《達拉斯》影集時,以為生活本該如此。我們的文化給我們帶來的影響,遠遠超過我們所願意承認的。

 

因着各種不同的原因,很多夫妻的性關係不和諧:

 

1. 有時是因為過去行為不檢點而帶來的罪惡感,以及由它所衍生出來的後遺症。很遺憾的是現在結婚時還保有童貞的夫婦越來越少了。關於青少年性生活的統計數據雖然略有不同,但是趨勢非常明顯:我們年輕人性生活的年紀已經提早很多了。例如:50%的美國男孩15 歲時已經有了性經驗,到 19 歲時提升到 70%。女孩子的數據只是稍微低一些。無視傳染性病危險的警告,太多的青少年選擇了阻力最小的途徑。對這種潮流也無力抗拒。

 

因提早發生性關系所帶來的惡果是:很多年輕人在進入婚姻的時候,都帶着有過婚前性行為所帶來的嚴重的罪惡感。有一個男人說,在與妻子結婚之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羞恥感一直在控制着他。有時他與妻子行房時,這些夢魘還會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回答。這些夢魘就是聖經真理所指:“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在大學男生聯誼會所舉辦的周末晚會撒下的種子,將會在多年後痛苦的收割。儘管偷嘗禁果看似甜蜜,卻成為日後的苦毒。短暫的偷情,將要付上極大的代價。

 

我這樣說不是在警告,而只是想對這世界殘酷的道德律做個註解。神不會被愚弄,那些年幼無知的(或殘酷的、或隨你怎麼說)年輕人選擇睡在一起而不考慮終身的委身會給他們帶來的益處,他們將會為自己的決定遺憾終生。

 

所謂的童貞


很多夫妻都要面對童貞的問題,因為他們都曾經有過婚前性行為。在福音派教會裡成長的年輕人當中有很多這樣的情況發生。他們知道聖經的規範,卻沒有遵守。他們沒有濫交,具有高道德標準;希望將來有個基督徒的婚姻家庭生活。他們可能每個主日都去主日崇拜,有良好的動機,但卻在訂婚後發生了性行為。

 

也許第一次是個錯誤,他們屈服於肉體的軟弱。她哭了,他也有罪惡感,於是他們一起禱告,向神認罪;彼此承諾不再犯。他們確實做到沒有再犯但只是一陣子而已。人性就是如此,性慾是那麼強,而他們也的確真心相愛,在軟弱之下,他們又犯錯了。這次感覺還不錯,罪惡感也少了些。但他們還是一起認罪,願意要靠主剛強。這樣持續了一周,他們又做了,他們的肉體得勝了。

 

同時他們還是照樣去教會,照樣接受婚前輔導,照樣願意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結婚後,從外表來看他們很幸福。她參加唱詩班,他擔任教會執事。然後他們有了孩子,從表面上看真是一個模範家庭。


這種劇情在福音派教會中不斷上演。我們的年青人在這種所謂的童貞之下進入婚姻。但他們是在訂婚後才上床的,並沒有和其他人上床。這有什麼不對?

 

完全錯了!神是不會被愚弄的。這些人帶着真正的罪惡感進入婚姻,因為他們沒有持守神的規範。如同隱形的白蟻,那些藏在深處的記憶啃食着他們關係的根基。他們的婚姻會破裂嗎?不一定會。但除非能面對這些隱藏的記憶,解決真正的罪惡感,否則他們的性關係不可能達到神所要給予的那樣美好。

 

2. 有時有一種從錯誤的聖經性觀念所帶來的虛假的罪惡感。這實在是另一個極端。我們為了持守高的道德標準,就把性看成又髒、又邪惡的事。年輕人帶着負面的印象和錯誤的觀念進入婚姻。他們覺得同房是:1) 必須要做、又不得不做的事,好像擦玻璃或割草一樣的家務事;或 2) 有如參加一個運動項目的比賽,根據他們的表現來打分或 3) 性是一種又髒、又難以啟齒的事。以上三種看法皆不正確。其實,它們根本不是聖經對性的教導。

 

要正確認識,性關係是婚姻中最美妙的部份。它雖然不是結婚的唯一理由,但卻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凡持有其他說法的人,都是沒有仔細研讀聖經。就像摩西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連合”需要由好幾件事來維繫,在這本小書中,我要提出七項原則。一個健康的性關係,就是摩西所教導“連合”中的一部份。

 

現在先告訴你我不會在本書中提起的事。


第一、我不會提到任何違背聖經對性犯罪的警告。世人對性有一種看法,但神的看法不一樣。凡神所說的都是不可搖動的標準,以及對是非對錯有最高的原則。假裝不知道神的標準,並不表示那些標準不存在。但這不是我主要論述的重點。

 

第二、我不會提供一系列“如何做”的應用,雖然那些看來好像很重要、很有用。主要是因為,我不認為聖經在討論性的議題時,會教導“如何做”。聖經是有教導丈夫和妻子應該對對方應該有何“感受”,也提供一些好的例子(在所羅門的雅歌中),教導夫妻應該表達他們在肉體上的需要。但聖經所說的,與坊間所言之“如何做”有很大的差異。何況,我們還有其他很好的資訊,可以幫你回答這些問題。

 

成人專屬?

 

這一章將探討比較基本層面的問題,將回答“基督徒如何看待婚姻中的性”?答案是:“我們應當與神的看法一致。”因此我們要從聖經的角度看神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同時我們會以七個基本原則,歸納出聖經所教導在婚姻中的性。

 

這是一篇只為成人預備的信息嗎?不是。這裡所提的,我會讓我的三個兒子讀。但我們公開討論性的問題,會不會把他們帶壞了?這個問題很好。但答案是“不會”。我們可別小看青少年,他們比我們當年青少年時懂得多太多了。我的三個兒子已經聽過所有淫穢的話,甚至連最髒的話也聽過。今日的青少年很早熟。我們不能佯作不知,而是要坦承地與他們討論,不用避諱,也不必尷尬地回答他們的問題。以下所要討論七項原則,可以與我們的孩子一起分享。若是引發了一些問題,更好。畢竟,聖經的性教育應該從家庭開始。

 

原則 1:性是神的旨意(創世記 1:27-28)。


在這七項原則中,這一條是最重要的。性是神的旨意。若你抓不住這一點,我所說的就與你無助。這樣說吧: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麼必定是好的,不是壞的。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麼我們就可以談論。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麼我們就可以享受。

若性是神的旨意,那麼在享受時,必有神在其中。

若性是神的旨意,我們就不必感到羞恥。

 

有些人認為性的議題是既骯髒、又羞於啟齒的,很多基督徒也持有這種態度。有些人甚至認為不該在教會中討論這個主題。

 

但神早在花花公子的創辦人 Hugh Hefner 之前,已經想到性了。是神在起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創世記第 1 章清楚指出“神造男造女”,意思是:神所造的男人和女人,要在情緒上、知識上、生理上有別。男人和女人不同,因為神造他們不同。

 

在2千多年的教會歷史裡,有很多領袖避談這個主題。他們認為身體的感官是有罪的,婚姻絕對是邪惡的。男人和女人的性關係是應該忍受的,而不是享受的。於是夫妻之間享受不到神要給他們的福氣。當神要他們享受彼此的性生活時,他們卻心存恐懼並竭力抑制自己的感覺。

 

我們要看清這種基本問題。性是神起初的計劃,神先想到性的問題,神造男女使其各有差異,是要彼此能被這些差異所吸引。

 

原則 2:性是神賜給人類的禮物(創世記 2:18)。

 

亞當在伊甸園裡很孤單。神在創造了其他的一切才創造了亞當。所有的動物都由亞當命名。伊甸園是他的遊樂園,他可以吃園中所有的果子,他身體一切所需,在樂園裡都能得到,他生活在一個完美的環境中。只是他很孤單。

 

在樂園裡怎麼會孤單呢?這個人一無所缺。他是創造之子,所有的動物都要聽命於他。他若熱了,可以在如水晶般清澈的湖中游泳;他若餓了,可以隨心所欲的吃;他若不累,可以去探險;他若想睡,可以躺在青草地上;他若感到無聊,可以在園中漫步。

 

但他若想與人閒聊…那怎麼辦?他可以和動物說話,但動物不能向他回話。每一餐飯都得獨自享用,每一晚都得獨自睡覺,每一個夢境都只有他一人。他雖然住在樂園裡,但他是孤單一人。

 

創世記第 1 章記載神創造大地,神看一切創造都是好的。光是好的,地是好的,海是好的,菜蔬是好的,鳥和魚是好的,所有的動物都是好的。神所造的一切甚好。

 

在所有的受造物中,只有一樣不好,“那人獨居不好”(創世記 2:18)。在完美的創造中,只有一樣不夠完全。其他都很完美,只有這一點不同。

 

亞當很寂寞,在一切完美的受造物中,只有這一點不夠完美。

 

神以造一個女人來解決亞當的寂寞。當亞當一看到夏娃,就知道夏娃是他所需要的。

 

創世記 2:23 的譯本沒有把希伯來文版的意思翻譯完整。就是當亞當看到夏娃時說:“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希伯來文聖經還表達了“終於”的意思。

 

“你一直在哪裡?”

 

我認為亞當從沈睡中醒來時,他躺在地上;當他看到夏娃站在他面前時,他看呆了。夏娃全身赤裸,亞當把夏娃從頭看到腳,要檢驗這個特別的受造物。亞當不知道她是誰,不知道她是什麼,不知道她從哪裡來的。甚至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叫什麼。

 

只有一樣很清楚,她與亞當所命名的動物不同,她不是兔子,不是長頸鹿,不是大象,不是一匹馬,不是一個兀鷹,不是羚羊。她不符合他所熟悉的動物名單,並且在他的名單中,還找不到像她的。

 

但有一件事立刻讓他很清楚,她長得跟他很像,但又完全不一樣。她能像他一樣站立,她的臉也與他相似,但又有點不一樣。這人是誰?從哪裡來的?

 

一個微笑化解了迷團。這個女人站在哪裡,等着他說話。她看來很害羞,但帶着微笑;對亞當來說,他好像認識她很久了。她是誰?浮在他腦子裡的第二個問題是:不知道她認不認識我是誰。他認為她應該知道他是誰,但這簡直不可能嘛。真奇妙!他們中間還未開始對話呢。

 

停了一回兒,亞當笑了一笑,心裡想:“這是我一直期待的,我該好好認識她才行。”

 

於是人類從這時開始了。

 

人類當時的表現是何等崇高。與我們一般人所以為性是很普通的、或是很尊貴的、或是應該避而不談的相比,是何等的大不同。請你自己讀創世記第 2 章。亞當先是感到驚訝,漸漸的快樂起來。夏娃擄獲了他的心。亞當一看到夏娃,就知道她是屬於他的。

 

我要表明的是:性不只是神的旨意,也是神賞賜給人類的禮物。人還沒有想到時,神就把這個禮物賞賜給人類。任何貶低性的說法,都不合乎聖經。

 

原則 3:神要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 2:24)。

 

“二人成為一體”是什麼意思?就是:當夫妻二人同房時,就是二人成為一體了。就在那時刻,與其他時候不同,他們要成為一體。在那個時刻、在那個地方,所表達的愛與熱情,是神聖的。那不同於兩個人一起談話,也不同於兩個人並肩做同一件事、或兩個人同住在一個屋檐下。聖經中二人成為一體的解釋,絕非與你一生所做的事相同。那完全是不能相比的。神設立這種生活,只有夫妻二人才能享受,並且在神的眼中是神聖的。那是在婚姻里才能有的行為。

 

請讀創世記 4: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了孕,生了該隱。”這裡說得很明白,除了一點以外,都很容易懂。希伯來文聖經沒有英文譯本那句“同房”。希伯來文聖經是說“亞當認識夏娃”。英文新譯本直接的翻譯是指性關係,以“同房”取代“認識”,失去原有的部分含意。

 

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親密的認識,借着個人的經歷去認識,借着智慧而認識。正如“我認識華甚頓”和“我認識我的妻子”不同。前者是從歷史上認識,後者是在一起生活了 32 年的認識。再者,我知道華甚頓,但我越來越認識我的妻子,我的妻子也越來越認識我。

 

從會議室到臥室

 

摩西如何用這種奇怪的方式來教導我們呢?這種二人成為一體的行為,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彼此之間有深厚和私密的認識,毫無隱瞞,全是赤露敞開的。他們看到彼此的本相。那時是非常溫柔的,他們能面對面,眼對眼、手對手、身體對身體的連合在一起。一個男人可能會吹噓他在會議室里如何威風,但在臥室,一切都無所遁形。一個女人可能會以為她是最可愛的,但在那時,她要赤裸裸的面對他。

 

我不敢說認識比發生性行為更重要;但有性行為,卻不可不認識對方。當你隨隨便便就與另一個人上床,你不可能認識那個人;但你卻可以學到一些從其他地方無法學到的東西。你不是偶爾占有那個身體的人;你比你的身體意義大多了;但你也不可輕忽你的身體。當你與另外一個人發生性行為時,在昏暗之際,他們看到你赤裸的身體,沒有人曾經這樣看過你。在婚床上成為一體,去認識個人,與世上任何一種認識都不相同。

 

這也意味着根本沒有所謂的隨便性行為,那只不過是好萊塢的迷思。無論如何,每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一起時,不管他們有沒有結婚,都不只是隨性的、暫時的。它也許是有趣或是歡愉的,也許是自然的和身體上的感受,它也許伴隨着燭光或輕柔的音樂,也或許它是發生在臥室或是熱氣球上。這些細節都不重要,但它卻不是隨便的男人女人同房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

 

這是神為何如此厭惡姦淫罪的原因。這也就是為什麼使徒保羅要這麼說:當一個男人與娼妓行淫,即使他們日後不再相見,即使只是一夜之情,但他仍與她有過一體的行為(哥林多前書 6:16)。當一個男人那樣做的時候,在神看來一種永恆的關係被建立了,它不是婚姻,而是成為一體的關係。即使之後那個男人認罪悔改了,那個關係仍然存在。這也是為什麼根本就沒有所謂單純的婚外戀,不傷害人的姦淫罪。

 

原則 4:在婚姻里,性是聖潔與美好的(希伯來書 13:4)。

 

希伯來書 13:4 說:“婚姻,人人都噹噹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第一句話告訴我們神如何看待婚姻。神要我們尊重婚姻,那是不可污穢的。請注意,當神說到“床”時,不是指你在床上睡個午覺!而是指在婚姻里要受到限制,神說在婚姻里的性是聖潔與美好的。

 

在婚姻里性關繫到底有多重要?摩西在申命記 24:5 指出:“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托他辦理什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你看到了嗎?新婚的丈夫可以不必從軍出征一年。為什麼?因為他要留在家裡,使他所娶的妻快活。“快活”含意很廣:包括在新婚時,學習如何解決經濟上的衝突,以致能彼此更加認識。但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部份,是學習如何在床第之間給對方帶來快樂。這是新婚的第一年最重要的一部份。

 

床第之間

 

但這並不容易學習。做愛的藝術甚於科學問題。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身體的細節。你不要成為一個火箭專家就能學會如何發生火箭的基本常識。要成為一個會愛的人,則是另一回事。那需要時間,加上耐心,加上經驗,再加上多年在臥室之外所建造起來的良好關係。

 

有人對我說,結婚越久,越能享受他們的性生活。怎麼可能呢?還有什麼比度蜜月更刺激的呢?Judy Markey 在她的專欄中說:“根據研究的結果,五個小時的激烈游泳,可以使年過四十男性性能力像二十歲的小伙子。”她說的一點兒也沒錯。

 

“當你讀完上面那句話之後,首先想到的是:誰想要二十歲小伙子的性生活?這在暗示着什麼?沒有技巧,沒有時節,多半時間都在請教他人如何避免日後身心受到傳染病的折磨。”

 

年輕人以為他們壟斷了性市場,他們以為他們發明了性,認為自己比別人有更多的性知識。但是做愛的意義遠遠超過了技巧或新姿勢的層面。它完全在於那溫柔的激情,是夫妻之間所使的那個特別的眼色,那種別人看不見的眼色,就算別人看見了,也不一定會明白是怎麼回事。去愛,意味着把自己的全部毫無保留的給交對方。在蜜月期間你是無法做到的。更準確的說,那必須經年累月共同生活以後,才能做到的。從這個角度看,在持守一生一世的婚姻之內(在那裡你根本不用當心性病),性愛確實會越久越美好的。

 

丈夫希望妻子知道的事,妻子希望丈夫知道的事

 

有一次,我在一個新婚夫妻的營會擔任講員(與會的多半是二十多歲的夫妻),我請丈夫們寫下三樣,他們以為女人最該知道有關於性方面的事。我也請妻子們寫下三樣、她們以為男人最該知道有關於性方面的事。

 

回應非常具有啟示性。以下是丈夫認為他們的妻子需要知道的回應:


男人不該常常在性事上採取主動。

好的氣味很重要。

不必一成不變的按照書本行事。

要了解男人和女人在性方面的欲望。

男人需要多做一些。

要知道男人不只是動物。

男人比女人更容易性衝動。

什麼時候穿性感的衣服不要害怕採取主動

時間和感覺要合適。

創意是很重要的。

我很希望能使她滿足。

在這段時間把其他的煩惱和問題放下。

放鬆,享受吧。不要以為那是一種責任。

越多越好。

性對我來說,並不如她以為的那麼重要。

喜歡即興,例如,就在廚房。

男人也會頭痛的。

越多越好。

什麼氣氛之下能使她的丈夫興奮(在外、燭光等等)

他們的性關係與他們平日的關係有關。


以下是妻子們的回應:

 

女人需要在行房之前要感到被愛和被需要。

慢慢來。

只要抱着我。

對女人來說,愛撫很重要。

女人需要感到被愛,如同愛她的身體一樣。

女人喜歡溫柔。

在丈夫無禮或羞辱她之後,女人不願回應丈夫的要求。

妻子喜歡在有預備的情況下做愛。

基督徒婚姻也可以有享受肉體和性愛的生活。

每次做愛,只因為了愛,而非其他原因。

女人很難在短時間有回應。

在那裡做真的很重要。

性和小孩很不搭調。

培養情緒與性本身同要重要。

當女人太累不願行房時,不表示她在拒絕丈夫。

先跟我說話。

女人需要時間培養情緒。

在結束時要擁抱和親吻。

早上必須先刷牙。

在緊張了一整天之後,不是好時機。

要有前奏曲,要先談話、牽手等等,在早上、或更早都行。

這是很隱密的,不可公開與人分享。

性比動作更重要。

花時間在前奏方面會很有幫助,在一起的時間不可只為了要行房。

要有情調,可使我們都感到愉快和滿足。

 

是藝術,不是技術

 

從這些回應可以得出幾個很有用的結論。最明顯的就是:男女之間對性的看法大不相同。從這些回應可以很明顯地看出,男人的重點是放在行為本身,女人則是對周圍的環境比較敏感。男人要女人知道性行為有多麼重要,女人則是要男人了解做愛比性交更重要。

 

有些人在讀了這些回應之後,會覺得真實的溝通實在不可能。但請勿失望。神本來造男造女就有不同;這些差異,使得婚姻不是只有一種模式。我們不斷被異性吸引,但異性看來似乎與我們很相似,但仍有很大的不同。

 

這讓我們看到第二點。要達到和諧的性生活,是需要終生去努力的。由於男女在各方面有如此大的不同,難怪丈夫感到很泄氣,妻子感到有壓力。夫妻當如何縮小這些差距呢?需要有幽默感、有耐心,要讀有關認識男女差異的好書,使你獲益。

 

通常,要認識對方是需要時間的。以上寫過回應的年青夫妻都需不具名,否則很難(並非不可能)讓他們寫下來。請記住,做愛是門藝術,不是技術,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學會這門藝術。因此需要雙方費時多年,才能學會如何使彼此得到滿足。

 

原則 5:性在婚姻中是正常與合宜的(哥林多前書 7:3-5)。

 

哥林多前書第 7 章是新約聖經中談到婚姻最長的一章。第 3-5 節說到性關係的重要性。保羅設下的基本原則是:“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第 3 節)。你注意到“分”這個字嗎?保羅用了很強烈的字眼。丈夫有責任滿足妻子在性方面的需求。妻子也有責任滿足丈夫在性方面的需求。

 

為了避免讓你覺得這是個重擔,保羅在第 4 節說:“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你的身子不是你專屬的。你結婚以後,你把你的身子給了了對方。雖然還是你的,但不只是你的,也是屬於你的配偶的。丈夫,你的妻子擁有你的身子;妻子,你的丈夫擁有你的身子。

 

當我們在小組中討論這個原則時,引起一陣笑聲和瘋狂的評論。但一位弟兄說得很有道理。他說:當你把你的身體給了妻子,你就要在身體上服事她。同樣的道里,當妻子把她的身體給了丈夫,丈夫也該滿足她。她的服事有如丈夫受傷後,妻子為他裹傷。這個服事非常重要,因為這個服事是不可由別人取代的,是別人看不到的。這個服事很重要,因為你們二人都樂在其中。在神的眼中 也視之為一種服事。

 

一個“隱密的”服事。

 

這個服事至少有四種方式:第一、符合神造男造女在身體上的需要。哥林多前書7:9 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微妙”,不是指地獄之火,而是指性慾之火。婚姻使性慾之火合法化。

 

第二、使你與你的配偶分享你們在肉體上親密的關係。有時已婚的人,覺得在同房之後的關係變得更好了。他們比較容易對談,比較容易分享內心的感受,比較容易面對生活上的難題。當你們在身體上結合之後,情感上的距離就縮短了。不是說性可以解決婚姻上的難題,而是在一個健全的婚姻中,性能使問題比較容易解決。

 

第三、再度肯定你與配偶之間的承諾。就好像又站在婚禮台前,再次宣告你們誓言,說:“我願把自己專屬於你。”把自己在很多方面專屬於我們的配偶:我們提供時間、提供建議、提供身體的協助、提供金錢、提供笑容、或提供擁抱、有時還提供警告。我們有時提供時間給別人的丈夫,但只有在這件事上我們提供給專屬我們的人。那是婚姻中最神聖的禮物。那是很私密的,是在關上房門之後的,只有神和那個人才能看到。沒有人會知道那個禮物,那比性本身更珍貴。那個禮物就是你,借着你的身體表達出來。當你給他這個禮物時,就是以再次肯定你們之間的誓言來服事他。

 

第四、你借着同房來建立配偶的自尊,來服事他。外面的世界很艱困,每個人的日子都很難過。很多男人覺得就像有電視連續劇中的克理夫所說:“這是一個狗咬狗的世界,我穿的內衣是狗狗愛吃的牌子。”很多妻子覺得很難勝任身兼母親、妻子、和職業婦女的角色。若在工作上不如意時,(他或她)要到何處尋求安慰與慰藉呢?若不能在家中得到安慰,要去哪去找呢?當諸事不順時,這傳遞了一個信息,說:“我仍然愛你,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若一個男人在別的地方不能戰勝他人,但他要知道他能在臥室中是個優勝者。若一個妻子放下她的職業照顧家人,但兒女們卻毫不領情,一定要有一個私密的地方讓她可以放鬆、深深感到被愛和被保護。在那個神聖的地方,她可以服事她的丈夫,也被她的丈夫服事。

 

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同房時,那是很深奧、很尊貴的。借着純淨的、身體上的滿足,使得距離縮短了。

 

因為夫妻雙方都可以借着許久以前保羅所說的話,用這個方式彼此服事。第 5節,“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這是很實際的建議。夫妻要如保羅所說的,安排同房的時間。尤其是男人,在與妻子分房太久以後,很容易被撒旦試探。

 

原則六:一個健全的性關係能建立穩固的婚姻和保護他們抗拒試探(箴言 5:18-20)。

 

這幾節經文談的是同一件事。箴言第 5 章是反對姦淫罪的警告。所羅門警告他年輕的兒子,要防備使他陷入淫亂罪的女人。她會用甜言蜜語引誘他,但至終會使他走進羞恥與毀滅之途。在這幾句所羅門的話語中,他形容婚姻之愛是甜蜜的,他的信息不但對我們今日這個對性瘋狂的文化中有用,更永遠都是至理名言。所羅門建議他的兒子:“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我兒,你為何戀慕淫婦?為何抱外女的胸懷?”

 

在這裡,你看到忠實的婚姻的案例。要與你幼年所娶的妻留在家中,她又年青、又美麗,她是屬於你的;別愚蠢到去看別的女人。要享受你現在所擁有的妻,讓她的身體滿足你,與她一起享受如痴如醉的愛情。

 

若你對這個議題的優先順序有所懷疑,請仔細讀雅歌。那是聖經中對相愛中的男女最細膩的描述。其中有情慾,卻是純情的;很坦白,卻是貞潔的;有性愛,卻是尊貴的。根據傳統,拉比不准年紀在 30 歲以下的單身男子讀這本書,因為容易使他們激動。在我們這個時代就很難做到。凡認為雅歌是不好的,都因為不明白其中所表達生動的含意。

 

以神為中心的情感

 

請讀所羅門對他所愛的人的描述:

 

“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在帕子內好像鴿子眼。你的頭髮如同山羊群,臥在基列山旁。你的牙齒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淨上來,個個都有雙生,沒有一個喪掉子的。你的唇好像一條朱紅線,你的嘴也秀美。你的兩太陽,在帕子內如同一塊石榴。你的頸項好像大衛建造收藏軍器的高台,其上懸掛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我的佳偶,你全然美麗,毫無瑕疵”(雅歌 4:1-5,7)。

 

你不必知道任何牧羊的知識都能感受到他的文字充滿了激情。這是一首充滿感性、滿有情愛的偉大詩章。那是純情的、貞節的。所羅門注意到他愛人的身體,他的眼睛被她的美麗吸引。其中毫無低下和粗俗。絕對與時下的色情書刊,把女性降低到用完即丟完全不同。

 

在婚姻里真的可能以神為中心的同時又擁有感性且富有情愛的性關係嗎?絕對可能!問題在於我們允許世俗來告訴我們我們是誰多過聖經所說的。我們容許世人把性踩在腳下。結果,我們卻對以神為中心的愛情感到很不自在了而那正是雅歌所談論的。

 

進入我的園中

 

我們再看另一段雅歌。那是書拉密女在他們新婚的晚上所唱的歌:

 

“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裡,吃他佳美的果子”(雅歌 4:16)。

 

所羅門回應書拉密女的邀請:

 

“我妹子,我新婦,我進了我的園中,采了我的沒藥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我的朋友們,請吃,我所親愛的,請喝,且多多的喝”(雅歌 5:1)。

 

你知道這兩句經文所形容的是什麼嗎?那是新婚之夜婚姻關係之圓滿寫照。請再回頭讀一遍。每讀一句,要加上想象力,思想其中所使用的文字。你可以捕捉到其中的景象嗎?不是,不是所羅門與書拉蜜女身體的景象,所羅門所使用的文字不是導向那些,你能感受到其中的能力嗎?是的,當然可以,因為這些文字喚起深入和大有能力的愛情。

 

這些文字是純潔和乾淨的,影像是簡單甚至具有教牧意義。雖然他是完全形容夫妻之間第一次的相聚。

 

這樣的愛情在神的眼中是聖潔的,是純潔的、是乾淨的、是美善的;也是感性的和性愛的。我再說一次,這就是以神為中心的愛情,是每一對已婚夫妻都要達到的目標。

 

你喜歡你的愛情生活漸入佳境嗎?就從這裡開始吧。請你們兩人一起大聲讀雅歌,絕對能使你為聖經、以及為你的配偶獻上感恩。你要感謝聖經,因為你看到聖經是何等實際;你要為你的配偶感恩,讓你能借着聖經經文的啟示,與他(或她)對話。

 

妻子如何能滿足她的丈夫呢?神為你開了一條路。丈夫們,你能常感到滿足嗎?所羅門在這方面很有經驗,你把它讀出來吧。妳要享受妳的妻子,而不是只享受她的烹飪而已。

 

原則七:在婚姻中的性生活,有如重回伊甸園(創世記 2:25)。

 

最後一個原則要回到創世記第 2 章。在人類墮落之前的最後一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亞當與夏娃的婚姻生活:“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是人類最初的婚姻情況。

 

在創世記第 1 章,我提過這節經文,我說赤身露體是我們難以承受的祝福。因為罪使得一切都變得污穢,很難想象赤身露體有多麼好。若是你在主日去教會參加主日崇拜,發現每一個人都是赤身露體的,你會感覺怎樣?這是很難想象的景況。當我們讀完創世記第 2 章,聖經擺在我們眼前的故事,就看到赤身露體成為羞辱和可恥了。

 

但起初並非如此,在婚姻里的關係也非如此。當一對夫妻在婚姻的床上同房時,他們又回到無邪的伊甸園。不只如此,他們也看到神的形像,他們從創造主的手中,看到人類身體原有的尊貴。這絕非是件小事。因為除去罪的咒詛,只有在婚約中才能得到。

 

許久以來,我們受到世人的影響,覺得性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欲望而已。把性視為傳宗接代的生育機能而已。這都不是聖經要表達的觀點。真理是:婚姻的床,使我們重回伊甸園的天真與無邪。在那時刻,我們就像亞當夏娃一樣,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結論:兩個愛神的人在婚姻里的聯合,不只是為他們兩個人而已。也是為着神。借着聯合,他們不但能從中得到滿足,也使神得滿足。在婚姻里的聯合,是我們接着身體榮耀神的一部分。

 

在婚姻的床上敬拜神

 

這樣來看,在婚姻里的聯合不但是好的、是聖潔的,不但從神的眼中看為是對的,不但只是神聖的,它也是我們對神的最真實的敬拜。敬拜不是只有在主日早上而已,聖經里所指的敬拜,乃是我們可以借着所做的每一件事榮耀神。主耶穌說:“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當我們拿一杯冷水給口渴的人喝,就是做在主耶穌的身上;當我們把自己完全交給我們所愛的人,我們也就是把我們自己交給主了。

 

我們都很熟悉羅馬書 12:1。你可能在上兒童主日學時就知道了。“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通常我們把這節經文,只有應用在“宗教活動上”,就像決定去非洲宣教,或將自己奉獻作全職的傳道人。我認為也可以應用在臥室中,那也是一種活祭。在那最好的時刻,在臥室里的行為也是屬靈的、是崇拜的一部份。這種事奉,是聖潔的,是理所當然的,是神所喜悅的。

 

主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地迦南的婚筵上。那一次,主耶穌永遠地使婚姻制度成為聖潔。主耶穌不單使婚姻制度成為聖潔,也使婚姻里的行為也成為聖潔的,純潔的,美善的。當我們如此相信時,就不會為了邀請主進入我們的臥室而感到羞恥。主會樂意在其中。

 

問題討論


1. 為何有些基督徒一談到性,就感到很不自在呢?請列出好的與不好的理由,說明為何這個題目讓我們難以啟齒。

2. 請回顧你成長的過程。你第一次從哪裡知道性?誰向你解釋“小鳥和蜜蜂”的故事?你同意“聖經的性教育是始自家庭”嗎?

3. 如何回答有人說“基督徒不該談性”。

4. 希伯來書 13:4 如何告訴我們神對婚姻里的性的態度?這節經文的警告是什麼?

5. 請讀哥林多前書 7:1-5。這幾節經文如何教導性的關係?什麼是夫妻對彼此的“合宜之份”?丈夫有權命令他們的妻子“守分”嗎?你們夫妻之間的同房如何能成為“服事”呢?

6. 研讀前面所述“妻子應該知道的事”,以及“丈夫應該知道的事”。哪些你認為比較重要?為什麼?若你在小組討論,請大聲念出,並仔細討論,你們對夫妻之間有關於性的差異,所做的結論是什麼?你還能加上其他的嗎?

7. 請讀雅歌 5:10-16,7:1-10。第一段經文是女人對丈夫的描述,第二段經文是丈夫對妻子的描述。你覺得聖經中這些經文給你的感覺如何? 從這些經文裡我們能學到如何互訴衷腸嗎?

8. 這一章說到性是神賜給人類的禮物之一。請列出你所能想到夫妻之間的性關係之目的何在?

9. 你如何回應以下議題:“夫妻在婚姻的床上同房,也是對神的最真實的敬拜。”你認為敬拜的界線何在?你認為真正基督徒婚姻里的性關係的界線何在?

 

探索雅歌


這個計劃要達到兩的目的:第一、介紹你認識聖經中最有趣的書之一。第二、提升你們在一起的時間。

要這個計劃,你需要有一本用現代語言的雅歌新譯本。例如 NIV 版,有“我的新婦”,“我的良人”,和“朋友們”;“我的新婦”是指書拉密女,“我的良人”是所羅門,朋友是他們都熟識的人。


假設你有一本新譯本聖經,計劃如下:


1. 一起大聲朗誦雅歌。丈夫讀我的良人那一段,妻子讀我的新婦那一段,兩人一起讀朋友的那一段。

2. 這個計劃一定要在私下完成,要認識到雅歌是一本很有情調的書。

3. 花時間讀你自己那一段。你會驚訝經文中的坦白和感性。

4. 若不能讀完全本雅歌,也沒關係。若你覺得需要暫停,儘管暫停。可能表示雅歌已經發生果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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