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姊妹公開聲討“強姦”案的依據在哪裡? |
送交者: 國家 2015年01月25日04:10: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或許復仇的心已經充滿了柴姐妹的心,不管不顧的聲討定罪已經是沒有辦法阻止了。
強姦案的複雜性在於,當事的只有兩個人,事發不久或許可以用身上的傷痕或其它的物證,但25年後早已沒有了證據。你可以說被強姦了,但遠同樣也可以說沒有,是“兩情相悅”。反正大家都沒有證據,隨便說就是了。
有人說柴是女性,能鼓起勇氣說出來就很好了。但我覺得,鼓起勇氣去法院控告遠,可能是更好更合適的途徑。有了證據,適當的公開,或許也沒有什麼錯。但像目前這樣,沒有證據的在網上隨便搞壞另一個人的名聲,我實在不知道,是什麼“神”在鼓勵柴?
即便事發的當時去法院控告,法院的審判出來之前便在網上隨意發表言論恐怕也是不合適的。因為判決出來之前,不要忘了,控告也不一定就會被法庭支持的!如今,事情已經過去25年了,小心的求證,則更是非常需要了。
隨意在網上說只有你們當事的兩個人才能知道的事情,我實在不知道合適不合適。當然了,如果柴女士只是想復仇,只是想讓遠聲名狼藉,那也沒有什麼不行的,但麻煩請不要用聖經好不好?大家就像文革一樣,隨意張貼大字報,就像梁山好漢一樣,豈不更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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