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10章34-37節的解釋 |
| 送交者: nngzh 2004年12月18日20:07: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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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馬太福音10章34-37節的解釋(1) [博訊論壇] 昨天,粗漢先生引用了馬太福音10章34-39節的聖經,試圖以此來“揭露”基督教的“黑暗”。我當時依據聖經給過粗漢先生答覆。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帖子被刪掉了。 因為這幾節聖經是大家經常提問的聖經,因此我願意再仔細的回答一下關於這幾節聖經的問題。 一: 10:34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對於這節聖經的誤解呢,主要是對“動刀兵”的理解。因為我們一看到“動刀兵”,馬上想到的就是刀光劍影、血肉橫飛的戰爭場景。但這並不是耶穌所要說的意思。 首先,從福音書時代的背景來看,如果耶穌真的想在世界,或者說猶太地區挑起戰爭的話,他有相當雄厚的群眾基礎。 當時巴勒斯坦一代的猶太人,已經被外族統治了4個世紀。他們雖然沒有持續的對外邦的統治進行反抗(只在主前150年前後有過一次短暫的馬可比起義),但是,他們對舊約聖經所預言的彌撒亞(就是基督,翻出來就是救世主)的盼望卻從來沒有停止過。而猶太人心目中所素來盼望的這位救世主呢,應該是一位軍事領袖,能夠率領猶太人趕走外族統治者,在地上建立自己的國家。 因此,當耶穌30歲出來傳道的時候,行了許多神跡奇事,當時的猶太人認定,就是基督,也不會比耶穌行的神跡更多,因此多次的要推舉耶穌作王(請看約翰福音6章14-15兩節,在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5000人(男丁)後眾人強逼耶穌作王的情景)。 而耶穌自己非常明白,他是基督,但他的使命不是在地上作一個軍事領袖,建立一個地上的王國,而是要上十字架,為世界上所有的人作代罪的羔羊,成就神對全世界的救恩。這救恩,要遠遠大於暫時將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從異族的殖民統治中解救出來這樣短淺的目標。 因此,在耶穌傳道的過程中,他都嚴嚴的禁止經歷過他神跡其事的人,宣揚他的名;每當人們在他面前聚集過多,他都會帶領門徒快快的離開。在上面所提到的那次人們強逼他作王的那一次,他甚至立即離開了他的門徒,獨自上山去禱告。 也許,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被捕後在比拉多面前的一番話,更能說明這一點: 18:35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 18: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也就是說,動刀兵實際上不但不是耶穌來到世界的目的,而且還曾經一度成為耶穌完成他來到世界上使命的威脅。 第二,從聖經的其他經文中可以看到,“動刀兵”也不符合耶穌一貫的教導。 比如,馬太福音記述耶穌被捕的一段: 26:51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26:52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26: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26:54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三,耶穌作為基督是和平之子,這在聖經中有過多處的預言和印證: 馬太福音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 以賽亞書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約翰福音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綜上所述,馬太福音10章34節的“動刀兵”既不是人間的征戰,也不是人間的鬥毆之意。 那麼耶穌這裡所要說得到底是什麼呢? 耶穌所要說的,乃是,由於他來到世間,乃是真光照在黑暗裡,必然會給這個世界帶來價值觀、世界觀的衝突。人們由於自己的罪惡,會對真理進行各種形式的抵擋、恨惡,由此,便會產生真理與罪惡之間的征戰與刀兵。 關於世界恨惡耶穌的事情,請參看以下幾節經文: 1。 約翰福音1: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15:19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3。彼得前書4: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等等。 因此,馬太福音10:34節中的“動刀兵”是耶穌知道他的真理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上所帶來的必然的結果,而不是說耶穌來是要發動戰爭以至生靈塗炭。 關於馬太福音10章34-37節的解釋(2) [博訊論壇] 10: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解釋]在解釋(1)中,我們已經看到,馬太福音10章34節“在地上動刀兵”不是指在地上的征戰、鬥毆,而是由於真理進入了罪惡的世界,而在世界上必然引起的世界觀、價值觀、倫理觀等等的衝突,這種衝突,不是耶穌來世界的目的,不是耶穌要“給予”世界的,而是真理來到世界所不可避免的。 那麼接着,耶穌就以家庭成員因為信仰不同而發生的衝突,來描述這種“在地上動刀兵”的激烈衝突的境況。並且呢,耶穌指出,在信仰的衝突中,親情往往是堅持信仰的最大的敵人。 我們從福音書中可以看到的是,主耶穌自己,就因為傳講神的信息、行神跡其事表明自己的身份,而被親人嘲笑、揶喻、厭棄甚至要置他於死地的記載(請參看,馬太福音12章、馬可福音6章、路加福音4章,約翰福音7章)。 其實,主耶穌所說的這樣的事情,今天就發生在我們的周圍。就在我們教會,這一個月內發生了三起因為親人的阻撓而放棄決志、受洗的情況。有兩個呢,都宣布要在一周后受洗了,其中,一位老媽媽因為其先生的反對而放棄,另一個是位年輕的女孩子,在打電話回國向其父母談起要受洗的事,在其父母堅決的反對下野放棄了受洗。還有一位老媽媽,本來決定要在本周二的老年團契決志信主,但是,周一卻來電話,說不能參加周二的活動了,因為同住的女兒、女婿,加上國內的兒子都來電話,堅決反對她“入教”。 可見,因為信耶穌而引起的“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的情況,是一種世界對真理的必然反應,而不是主耶穌要來破壞人間的倫理綱常。 這個問題呢,我們在(3)中還要更深入的論述。 (未完待續) 關於馬太福音10章34-37節的解釋(3) [經文]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解釋] 這一節經文也是咋看起來,是與我們已有的倫理觀念非常衝突的經文,因此也常常被慕道的朋友提出來加以質疑。 耶穌所說的這節經文的意思呢,是說,我們應該把主耶穌,或說把神,要放在我們生活中最重要的地位上,因為這本是恰當的,也是理所當然的。神不但是我們生命的創造者,同時也是我們生命的維持者。他以慈愛,賜下陽光、空氣、雨水,我們的生命、氣息、存留,其實都在神的愛中得以持續。作為受造之物,作為神恩典的承受者,他本來就是我們生命的主宰。因此把神放在我們生命的首位,本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作為人呢,我們都有罪,因為罪,我們有各種各樣的藉口,把神放到一邊,而把各種各樣的有形的、無形的偶像放在我們的心中,來代替神。這就是羅馬書三章23節所說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而主耶穌在這節經文裡所說的,就是要我們基督徒,把我們心目中那些不正確的、我們所寶貴的、那些錯誤的放在神前面的那些事情挪開,而把神擺在他本來當的位置上,讓他來真正作我們生命的主來掌管我們的生命,而不是讓我們的生命被各種虛無的東西所東搖西盪--這實在是我們生命中不認識耶穌時的本相。 其實,當我們聽到這句經文本能的加以抗拒,覺得與我們心中原有的價值觀、倫理觀衝突的時候,實在是有一種潛在的文化的自我保護意識 在作怪。因為同樣的道理,要是用我們老祖宗的話說出來,我們會覺得非常正常,沒有什麼逆反的感覺。 比如,對於我們當敬重的事務的順序,在我們的文化中實際上,父母也不是第一位的。“天地君親師”,這是我們古人的敬拜順序。又比如,如果誰說兒孫最重要,請他看一看曹雪芹紅樓夢中的好了歌,就會知道,即便是古人,也把那種把兒孫放在第一位的結果終將是虛無。 因此,可以很明確的說,這句經文中,耶穌所要傳達的信息是要我們把我們人生的各種關係理順,成為神造我們本當有的那個樣子,這樣,如同提領成衣,當我們把神放到我們生命中當有的最重要的位置上的時候,我們的生命進程和意義就會簡單而明了,成為PURPOSE DRIVEN的生命,而不是EVENTS DRIVEN的生命。 在理解這節經文的時候,我想特別的引用一段馬太福音其他一處經文。我提出這段經文呢,是要我們更能體會耶穌基督的心腸,更加全面的了解10:37 這節經文的本意。 好了,既然耶穌說,你們“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那麼我們就把我們全部的時間、金錢、情感全都給耶穌,給教會,這夠“過於愛父母”了吧。 其實原來的猶太人真的就是這樣的。他們當時給神的奉獻稱為“哥耳板”,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的傳統就是,如果你沒有錢同時交哥耳板和供奉父母,那麼,你交了哥耳板之後呢,你就可以不給父母奉養之物了。 耶穌對這種陋俗給予了最猛烈的批評: 15:3 耶穌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 神的誡命呢?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15: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15: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15: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作為基督徒,我們都有一個體會,就是,當我們越愛神的時候,我們不但沒有因此而少了愛人的心,相反,我們更有能力去愛家人,愛周圍的人。甚至以前我們愛不起來的,我們沒有能力愛的人,因着我們與神的親近,而能夠去愛我們憑自己的能力愛不起來的人。 -------------------------------- 馬太福音10章34-37節的解釋呢,就到這裡了。 最後想說得一點就是,當大家讀聖經遇到問題的時候呢,往往是我們把不是聖經所要表達的意思,因為我們個人的先入之見,當成聖經的意思讀出來。因此,當我們能聯繫上下文,特別是能結合聖經其他部分對同一問題的描述來綜合了解的話呢,許多問題是不成為問題的。 最後呢,謝謝粗漢先生能引用這幾節聖經來提出問題,使我有機會把我個人對這幾節聖經的理解寫出來。也謝謝大家的跟貼和討論。願意這種討論能繼續下去。 願以羅馬書12章2節的一段經文作結: 12:2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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