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的福音書」?王守仁
台福培育中心特約教授 王守仁博士
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出版的《時代》(TIME) 登一篇文章《遺失的福音書》(The Lost Gospels)。這篇文章的作者報導,現在有一些不信派的神學家認為在基督教初期,除了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之外,還有其他的福音書,例如:彼得福音書(Gospel of Peter),馬利亞福音書(Gospel of Mary),多馬福音書(Gospel of Thomas),真理福音書(Gospel of Truth)等等。這些神學家認為這些新約聖經以外的福音書(此後稱為非正典的福音書)曾經是一些基督徒的聖經。直到公元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信基督教後,在一些教會領袖的影響下,他用法律禁止閱讀這些書,而使它們失傳,遺失。不信派的神學家認為這些非正典的福音書可以讓我們認識耶穌的真面目,以及基督教的原始教義。
新約正典的形成
不信派神學家的這觀點大有問題。原來新約聖經正典的形成幷不是像他們所說的那樣。(新約聖經正典乃指只有現在新約聖經所有的二十七本書構成新約聖經。這二十七本書乃是新約聖經正典。)
口傳資料的可靠性
耶穌復活,升天后,聖靈降臨,使徒們開始傳福音。他們傳福音的時候時常述說耶穌的事跡,教訓。在他們聽眾中經常有人當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曾親眼看過耶穌的事跡,親耳聽過耶穌的教訓。這些見證人包括耶穌的朋友,以及敵對耶穌的人。在聽眾中有友善的以及敵對的見證人使使徒們傳述耶穌事跡,教訓的時候不得不細心準確。使徒們也經常以耶穌的事跡,教訓教導信徒,包括見過耶穌事跡,聽過耶穌教訓的人。
初代教會將耶穌的事跡,教訓用口傳(oral tradition)的方式保存下來。保羅在林前11:23說「我當日傳(paradidomi)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paralambano),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他又在林前15:3-4 說「我當日所領受(paralambano)又傳(paradidomi)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paralambano (領受),paradidomi (傳)是口傳的專用名詞(術語)。這些是初代教會有關於耶穌事跡,教訓的口傳(oral tradition)的證據。保羅可以從這口傳的資料,清楚分別耶穌在世上的時候吩咐基督徒不可離婚;但關於一個配偶信主,另一個配偶不信主的婚姻耶穌沒有吩咐。這有關耶穌的事跡,教訓的口傳資料準確到這程度。
福音書的寫作
耶穌升天差不多三十多年後,使徒們開始將耶穌的事跡,教訓寫成福音書。馬太,約翰是使徒。馬可不是使徒,但他是使徒彼得的好幫手。馬可福音書的資料來自彼得,而帶有彼得的權柄。路加是保羅的好幫手。他所寫的福音書帶有保羅的權柄。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帶有使徒的權柄,而且與初代教會中所有關於耶穌的事跡,教訓的口傳資料吻合;所以一寫好就立刻被普世各地的教會接受為新約聖經正典。
路加福音書的準確性
路加寫路加福音書,也寫使徒行傳。他在使徒行傳中提到很多羅馬政府的官銜。這些官銜因時,因地而異。從這些資料,我們可以考證路加的準確性。如果路加在使徒行傳中的記載準確,我們就可以確定他在福音書的記載也必然準確。
羅馬的省有兩種;皇帝管的省和屬於參議院管的省。這兩種省的行政長官的官銜不一樣。皇帝管轄的省的行政長官的官銜是Imperial legate。屬於參議院管的省的行政長官的官銜是Prcconsul。一個省常從一種省變為另一種省;因此,它的行政長官的官銜時常變來變去。當路加報導保羅的宣教旅行的時候,他都使用準確的官銜。保羅所訪問的各地有一些很獨特的官。路加都準確地使用這些獨特的官銜。
居比路在公元前22年從皇帝管的省變成參議院管的省。保羅訪問居比路的時候,士求保羅是Proconsul(徒13:7)。亞該亞從公元前27年至公元15年是參議院管的省。公元15年至44年變為皇帝管的省。公元44年又變回參議院管的省。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迦流是亞該亞的Proconsul(徒18:12)。徒19:38說亞細亞省有Proconsuls (Proconsul 的複數)。這是很不正常的事,因省平常只有一個行政長官。原來亞細亞省的Proconsul, Junius Silanus 被尼羅王母親所派的兩個殺手,Helius 和 Celer 所殺。在新的Proconsul 還沒有到任以前,這兩個殺手暫時執行Proconsul 的職權。徒 19:31說在亞細亞省的以弗所有 Asiarchs。這個官銜很獨特。這些是在亞細亞省管宗教的官長。徒17:6, 9 說在帖撒羅尼迦有 politarchs。這是馬其頓省的市長官的官銜。米利大島的島長官銜是 First Man of the Island (徒28:7)。在這一切的細節上,路加完全準確。
可見路加是準確,可靠的歷史家。他寫路加福音書的時候,曾把他要寫的資料「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路1:3)。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既然是準確,可靠,他所寫的福音書也就當然準確,可靠。馬太,馬可,約翰福音書的內容和路加福音書的內容都很相近。這事實支持馬太,馬可,約翰福音書的可靠性。這些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的內容和口傳的資料吻合,所以一寫好立刻就被普世各地的教會接受。
非正典福音書的不可靠性
但非正典的福音書幷不如此。它們只被一些教會所使用。它們的一些內容和新約正典的四福音書衝突。馬利亞福音書說耶穌和抹大拉的馬利亞結婚,幷且生了孩子。新約正典的四福音書沒有提耶穌結婚。保羅在林前 9:5 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着一同往來,仿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幷磯法一樣嗎?」如果耶穌結了婚,為何保羅在這裡不提耶穌結婚?如果耶穌生了孩子,為何耶穌的孩子在初代教會中沒有甚麼地位,沒有任何作用?
多馬福音書話語114:「西門彼得對他們說『讓馬利亞離開我們,因為女人不配得生命。』耶穌說:『看哪,我要領導她,使她成為男的,所以她也可以成為活的靈,像你們男的一樣。因為每一個女人若使自己成為男人,就必進入天國。』」這觀念完全違反新約聖經的教導。新約聖經,包括耶穌,從來沒有教導女人必須變為男人才能進天國。
一些非正典福音書暗示,甚至記載,耶穌不是神,而是約瑟和馬利亞的兒子。如果這是事實,甚麼事使猶太人相信耶穌是神?猶太人因有亡國,被擄到巴比倫沈痛的教訓,他們自巴比倫歸回後,就不敢再拜偶像。第一世紀住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相信神只有一位,而是眼睛看不見的。他們寧可死,而絕不接受任何人或物為神。最早的基督徒是住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如果耶穌不是神,歷史家不能解釋為何這麼頑固的猶太人會相信耶穌是神,而基督教會以巴勒斯坦為發源地。可見這些非正典福音書的報導與事實不合。顯然這是異端。它們之所以為異端,是它們的內容不合事實,而不是如不信派神學家所說,因它們和正統派鬥爭失敗而被戴上異端的帽子。其他的非正典福音書也有一些教導,違反新約聖經的真理。
使徒的權柄
耶穌在世上的時候選召了十二個門徒,要與他同在,幷差遣他們出去傳福音。耶穌給他們權柄(可4:13-14), 應許聖靈要使他們想起耶穌的話,教導他們真理(約14:26)幷賜他們能力(徒1:8)。耶穌復活升天后,又特別呼召保羅加入使徒的行列(徒9:1-19; 羅1:1)。這些使徒們成為教會的根基,基督耶穌為房角石(弗2:20)。初代教會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2:42)。使徒們所作的決定帶有聖靈的印證。所以使徒們寫信給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說「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徒15:24-28)。保羅寫道「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林前14:37-38)。第一世紀末,第二世紀初的教會領袖都不敢把自己和使徒幷排在一起。他們都認為使徒有特別的權柄,他們自己沒有那種權柄。使徒們既然在教會中有特殊的權柄,他們所寫的福音書,和書信也就帶有特別的權柄。所以這些書,立刻就被教會接受為新約聖經。彼後3:15-16 「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些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在彼得寫彼得後書的時候,保羅書信已經被收集在一起,而被認為帶有和舊約聖經同樣的權柄。
因為使徒帶有特別的權柄,有一些人就假借使徒的名字寫書,希望能被教會接受。但公元170-190年的文獻 Muratorian Fragment 說「有一本老底嘉書,還有一本亞歷山大書是按照馬西宏(Marcion)的異端,假用保羅的名字寫的。其他還有很多書。這些書不能被普世教會所接受,因為苦膽和蜜不能混合在一起。」公元190年左右,安提阿的西拉比庸(Serapion)論及彼得福音書說「我們接待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像基督。但我們有經驗,我們不會接受假用他們名字寫的書,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沒有從我們的教父領受這些書。」
公元第二世紀中期緹先(Tatian)將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連貫起來成為一連串的歷史報導。這本書叫做《四連貫》(Diatessaron)。這本書將帶有使徒權柄的四福音書連貫起來,方便閱讀,但它沒有使徒的權柄,所以在教會中沒有流傳。可見使徒的權柄如何重要。
新約正典的決定
使徒的權柄既然這麼重要,普世各地的教會就收集使徒們所寫的書信和福音書。公元64年羅馬皇帝尼羅開始逼迫教會。各地教會間不敢溝通,交流。他們不敢彼此比較各自所收集的新約聖經。等到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信基督以後,逼迫才停止。各地的教會才公開露面,溝通,彼此比較他們各自所收集的新約聖經。各地所收集的新約聖經竟然百分之九十以上相同。有一些教會沒有收集到一些使徒的書。有些教會收集一些沒有使徒權柄的書。各地的教會能公開溝通以後,他們有機會認識各書的使徒權柄。各地的教會獨立地捨去沒有使徒權柄的書,而收集帶有使徒權柄的書。
普世各地的教會為要在同一天慶祝復活節,大家公推亞歷山大教會的領袖,每一年和在亞歷山大城,古代最大的天文台連絡,訂出普世慶祝復活節的日子,而通告普世各地的教會。當他通知復活節的日子的時候,他也順便報導各地的教會的情形。亞歷山大教會的領袖亞撒內撒斯(Athanasius)在公元367年所寫通知復活節日子的那封信中說,各地的教會,獨立地,自動地接受現在新約聖經中的二十七本書,而只有這二十七本書為新約聖經的正典。這結果,這選擇,這決定只能說是神的帶領,而不是人的作為。
三十年後公元397年在迦太基(Cathage)所開的第三次宗教會議,將這事實納入會議記錄。很多人誤會,以為那一次會議決定了新約聖經正典。所以他們說決定新約聖經正典是人的作為。這完全不是事實。
今天我們所知道的各地,各時期的新約正典列表都列出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書。只有馬西宏(Marcion)的正典列表是例外。馬西宏(Marcion)屬於諾斯底派(Gnostic)。他相信有兩位神;舊約的神和新約的神。舊約的神要人守律法。新約的神是耶穌的父,不要人守律法。只有保羅是耶穌真正的使徒,因為他反對人守舊約的律法。馬西宏(Marcion)棄絕舊約聖經。他的正典列表只有路加福音書和十封保羅書信。但他剷除了路加第一章和第二章,因為這兩章引用太多舊約聖經。除了馬西宏(Marcion)之外,所有新約正典列表都包括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而沒有其他的福音書。但馬西宏(Marcion)也包括路加福音書。
既然新約聖經正典的形成,決定是神的帶領,稱那些非正典的福音書為遺失的福音書是絕對的錯誤。連不信派的神學家也不得不承認,這些非正典的福音書從來沒有被普世教會普遍地接受過,而只有少數(異端)的教會使用它們而已。這些非正典的福音書不在新約聖經中,幷不是人的作為,乃是因它們不是神所啟示的,它們沒有使徒的權柄,它們所報導的有一些不是事實,它們所傳的不是真理而是異端。
作者簡介:王守仁牧師 Ph.D. Emory University,Asbury Theological Seminary新約教授
「失落的福音」讀後感言 新約研究助理教授 吳維和
一、引言:
時代雜誌(TIME)於2003年12月22日出刊的文章中,刊登了一篇 “The Lost Gospels”(失落的福音)。所謂失落的福音,通常乃指那些正典以外的福音書,包括新約次經(NT Apocrypha)中的彼得福音、多馬福音、真理福音、腓力福音、馬利亞福音等。由於“福音”與基督徒的信仰息息相關,因此,筆者願在此分享個人對於此文的讀後感言。首先,讓我們先來認識正典福音書的本質,接着,再來看正典以外福音書的本質。
二、正典福音書的本質:
福音書,包括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及約翰福音,在AD 50以後陸續完成。作者以當時通用的希臘文寫出,幷參考了那時所流傳有關拿撒勒人耶穌言行的文獻資料,例如:路1:1-4。其實,每本福音書都有其寫作的目的,例如:路1:1-4;約20:31都有提到。因此,福音書不只是用來陳述拿撒勒人耶穌的生平,馬太、馬可、路加、或約翰所完成的作品都有其寫作的目的。
下面舉兩個例子來看:首先,馬太福音4:1-11記載耶穌受魔鬼的試探,耶穌是先被帶到聖城的殿頂上受試探,而後再被帶到一座最高的山受魔鬼的試探。然而,路加福音4:1-12的記載,卻是耶穌先被帶到山上受試探,然後再被帶到耶路撒冷的殿頂上受魔鬼的試探。馬太福音4:1-11把山上的試探擺在最後面,其中可能的原因乃在於強調“山”。因為對猶太人來說,“山”是代表掌權,與作王息息相關,正如詩篇121:1以“我要向山舉目”來表達對神掌權的信靠,幷且“山”與馬太福音5:1耶穌上山教導互相呼應。馬太福音書的作者要讀者知道:耶穌就是那位所應許要來的王。路加福音4:1-12把殿頂上的試探擺在最後面,其中可能的原因乃在於強調“殿”。因為作者要讀者知道“其實至高者幷不住人手所造的”(徒7:48);在教會中,蒙恩信主的基督徒,有如神所正建造中的殿(徒9:31;弗2:21)。由此可見,福音書的作者為了寫作的目的,將歷史上耶穌的事件可以有不同次序的排列。因此,我們基督徒不要效法自由派的學者們,他們認為馬太、馬可、路加、或約翰所記載的常常彼此有矛盾,幷且內容有不少是虛構的耶穌傳記。
再從馬太福音8:2-15的經文為例子來說明。太8:2-4記載耶穌潔淨一個長大痲瘋的;太8:5-13記載耶穌醫治一個害癱瘓病的,就是百夫長的僕人;太8:14-15記載耶穌醫治害熱病的,就是彼得的岳母。馬太把這幾個不同的事件擺在一起,乃顯出其寫作強調的重點:1)耶穌不但說話有權柄(太5:3-7:29);幷且行事有權柄。2)耶穌甚至施恩於社會上的邊緣人(因為當時長大痲瘋的,乃被社會所隔絕),猶太人所輕看的外邦人,以及地位不高的女人。馬太福音實在指出,教會要跟隨耶穌的腳蹤行,把福音向全世界的人類傳揚,不要被社會上的不同階層、種族的因素、或社會的傳統地位所局限。當然,福音書確實為拿撒勒人耶穌作見證。如今,透過正典的四本福音書,基督徒可以繼續認識耶穌,幷且在各處向世人傳揚耶穌。
三、正典以外福音書的本質:
學者們承認,新約次經(NT Apocrypha)的作品皆是第二世紀以後所寫成的。雖然有學者們高舉多馬福音(The Gospel of Thomas),認為是第一世紀的作品;然而此論點頗值得存疑。從 拿‧戈瑪第(Nag Hammadi )出土的作品中,多馬福音乃記載114條關於所謂耶穌的講論,沒有任何的上下文內容,沒有任何神跡的記載。其實,多馬福音乃諾斯底信徒的作品。其內容可見對婦女的輕視,視耶穌乃是一個靈體,不是個人體。[1] 完全否認耶穌是神,否認耶穌為童貞女所生,否認耶穌的肉身復活。總而言之,類似多馬福音,正典以外的福音書本質不外是異端和耶穌的傳奇。[2]
四、結論:
在這否定絕對真理的後現代主義潮流中,基督徒用不着期盼大眾媒體(包括時代雜誌)有為真理作見證的趨向。[3] 然而,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唯願每一位相信耶穌基督福音的基督徒,真實地相信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的,是完全無誤的。因此,讓我們更願花時間來閱讀這四本的正典福音書,也同時能夠不被正典以外的福音書內容所誤導。
[1] 多馬福音其中第114條這樣論述:“Simon Peter said to them, ‘let Mary leave us, for women are not worthy of life.’ Jesus said, ‘I myself shall lead her in order to make her male, so that she too may become a living spirit resembling you males. For every woman who will make herself male will enter the kingdom of heaven.” (See James M. Robinson, ed. The Nag Hammadi Library in English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1990], 138).
[2] Edwin M. Yamauchi, “Jesus Outside the New Testament: What is the Evidence?” in Jesus Under Fire: Modern Scholarship Reinvents the Historical Jesus, ed. Michael F. Wilkins and F. P. Morelan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5), 219-220, points out, “Most apocryphal Gospels fall into two categories: (1) legendary, or (2) heretical.”
[3] As Darrell Bock, “The Good News of Da Vinci,” in Christianity Today, January, 2004, 62, states, “The mass media are not an arm of the church, nor should Christians expect them to be.”
http://www.les.edu/news_letters/jrnl2004/Vol15no4jan_feb2004/jrnl0102_2004_conten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