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C.Sproul: 實證主義 ─ 眼見為實 (5) |
| 送交者: 方周 2004年12月27日16:58: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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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views】by R.C.Sproul 第六章 實證主義 ─ 眼見為實 方周譯 (4) 意義的構成 (II) 驗證某件事就是表明其真偽。如果有人稱某事為真,而這一宣稱又可被驗驗證,我們 我們怎樣驗證“三角形有三條邊”,或者“一個丈夫是一個已婚男人”這類話的真 在一個分析句中,你可以對換其主謂語而不改變它的意思。讓我們再看看前面的一 一個丈夫(主語)是一個已婚男人(謂語)。 這裡,“丈夫”是主語,“是一個已婚男人”是謂語。如果我們將它們對換,結果 一個已婚男人(主語)是一個丈夫(謂語)。 丈夫所包含的全部意義全都包含在“已婚男人”一詞中了。 分析語句就是我們所說的“恆真邏輯”(tautology),它不能為我們提供任何新的知 從“一個丈夫是一個已婚男人”中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新的東西。說“三角形有三條 讓我們進一步來看看推論句: 一個丈夫(主語)是一個胖子(謂語)。 這是一個推理句,一位謂語增加了主語本身並不包含的內容。我們不能將它們對換 一個胖子(主語)是一個丈夫(謂語)。 (我妻子或許想為此與我辯論一番,出於她對於丈夫的有限經驗,她或許相信肥胖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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