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老宣“不信鬱金香的篤定下地獄”的說法不以為然,我們不妨來將鬱金香與得救確據放在一起,看看老宣的說法是否有道理。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我想這節經文總算得上得救的確據吧?認識神,信耶穌,就得永生,否則就得永死。我想大家對此都不會有異議,是嗎?
那麼鬱金香是什麼?鬱金香告訴我們,你是否真正認識了神,是否真信了耶穌。大家同意嗎?
我們不妨從鬱金香的核心談起。巴刻認為如果要歸納加爾文主義,“五要點”是最有價值的工具。但是,他也警告我們不要以為這五要點就等於加爾文主義。他針對此點提出許多很精彩的理由,我們只引其中一個:“加爾文主義對救恩的看法原本是生動活潑,前後連貫的,但是用五要點來說明加爾文主義的救恩論,可能會使它變得有些呆板而教條化。我們前面已經提到“五”這數字純粹只是為了因應多特會議中阿民念主義提出的五項信條。五要點雖分別列出,但其實這五點不能分割。這五點互相依附,人不能拒絕其中幾點卻又保留其餘幾點——至少多特會議就是這樣理解的。因為對加爾文主義而言,救恩論其實只有一個要點,就是神拯救罪人。神,就是三一真神,聖父、聖子、聖靈一同合作,憑著至高的主權以智慧、能力、慈愛,在祂所揀選的百姓身上作成救贖的工作;聖父揀選、聖子藉救贖完成父神的旨意、聖靈藉著重生的大能施行聖父與聖子的旨意。
拯救乃是包括拯救過程中從頭到末了一切所需的工作。人從死在罪中的光景進入榮耀的生命,其間每一個步驟神都預備好了;神不但計劃救贖,作成救贖,還讓人領受這救贖;從呼召、保守,到稱義、成聖(Sanctification)、得榮耀(Glorification) ,這一連串步驟神都安排妥當了。
在神眼中每個人都是罪人——都是有罪、邪惡、無助、無能的,在遵行神旨意或改善自己屬靈的狀況上,連一根指頭也動不了。當一個人承認“神拯救罪人”時,會產生很大的震撼力,我們可別破壞了三一真神工作的完整性,別以為是神與人均分救恩的功勞,甚至把人的部份說成是救恩的關鍵,以致減弱其震撼力。我們更不能粉飾人完全敗壞不能自救的事實,以致讓人誤以為自己在救恩的成全上有分,與救主可以同受稱頌。加爾文主義的救恩論其實只有一個要點,就是:神拯救罪人。這是五要點真正在意的重點,也是阿米民念主義以各種形式企圖要否認的。這要點也可以這麼說:罪人不管怎麼說都是根本不能自救;救恩從頭到末了,從過去、現在、直到將來,完完全全都出於救主基督。願榮耀歸於祂,直到永遠,阿們!”
很顯然,加爾文主義者和阿米念主義者所認識的神完全不一樣,一個認識的是真神,一個跟定的是偶像,不可能兩派的人都認識神了,同意嗎?請問阿米念主義者認識神了嗎?倘若阿米念主義者沒有認識神,他們怎麼不會下地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