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義和團大辭典》是一本中國大陸有關義和團的最為權威和系統的專業著述。其中關於大同教案是這樣說的:
“1900年6月21日,山西大同義和團團民因教士橫征暴戾,魚肉鄉民,釀成事端,毀縣城教堂的鐘樓。7月13日,又燒毀教堂2座、教民房屋6座。此後兩個月內,共計懲處作惡多端的教士11人,天主教徒200多人,基督教徒33人,並燒毀教堂教民住房100餘間。......”[1]
中國國內政府和不少學者不喜歡基督教和傳教士,對傳教士過去在中國的所在所為有很多控訴。但這些控訴常沒有說明證據來源,因此很難否定和反駁。就像大同教案中這11位傳教士是怎樣“橫征暴戾,魚肉鄉民”的,作者沒有說出依據,若想否定他的說法,除非花大量時間去對這十一人的生平做一番全面研究,分別寫成文章,說明他們一生做了什麼,沒有做什麼,否則,不可能進行反駁。因此,每當讀到這樣的指控時,我常是一笑了之,自覺無力去反駁。
最近去聽一個講座。報告人是住在美國的華裔,叫黃錫培,是位退休長者。他寫過一本內地會傳教士在義和團動亂中經歷的書。因是來多倫多講座,他就專門講的從多倫多去中國內地的一位叫米姑娘(Margaret E Smith)的傳教士。米姑娘就是大同教案中的十一位教士之一。
據報告人介紹,這十一位“教士”是兩對夫妻,兩位女單身,一位六歲半的女孩,兩位五歲的兒童,一位兩歲的女孩,以及一位出生13天的男嬰[2]。這讓我有些吃驚。我原以為要對他們花很多時間去研究了解,才能說明他們是否橫征暴戾,魚肉鄉民,作惡多端。沒想到他們之中有五位還是孩子,一位甚至還是未滿月的嬰兒,不用費力去研究就能想象出他們應該沒有能力橫征暴斂。更讓我吃驚的是對他們的“懲處”就是殺掉了。殺死小孩和嬰兒,我們今天的國家級學者居然還與義和團團民看法一樣,認為是“懲處作惡多端的教士”。看來我們也不用對中東的ISIS覺得有什麼不可思議的。
回到米姑娘上來。米姑娘有兄弟姊妹多人,上有一個姐姐,下有一個妹妹。本來是姐姐決定去中國宣教。姐姐於1891年12月抵達上海,隨後到揚州學中文。但她到揚州不到三個月就染上傷寒病,於1892年2月去世了。米姑娘和妹妹得知姐姐還沒有開始宣教就過世的消息後,決定去中國宣教,完成姐姐未竟的願望。但妹妹體弱多病,米姑娘決定獨自前往中國,於1896年11月抵達上海。
她抵達中國後,也先到揚州學習中文。一年之後,內地會安排她來到了山西大同,協助已經在那裡的唐姑娘(Jessie Thompson)在戒煙局工作,幫助中國人戒除鴉片煙癮。唐姑娘也是來自加拿大,她們倆成了莫逆之交的好友。唐姑娘在醫療宣教方面有恩賜,就開了一間診所,義務為當地人看病就診,米姑娘當她的助手,很受當地百姓的歡迎和信任,於是在1899年又開設了第二家診所。唐姑娘帶着她奔波於兩個診所之間,儘管工作很忙碌辛苦但能得當地百姓信任也很愉快。每天工作在病人之中,1899年10月4日唐姑娘染上了霍亂,三天后就過世了,年僅36歲,來中國才五年。
唐姑娘的過世對米姑娘無論是感情上還是工作上都是一個很大的打擊。但她還沒有來得及調適過來,義和團動亂開始了。1900年7月13日米姑娘和另外十位在大同的宣教士及他們的孩子被義和團殺死了。時年米姑娘42歲。
從上面所述的米姑娘的經歷,應該可以相信她在中國沒有橫征暴斂,魚肉鄉民,作惡多端了。那另外被殺死的兩對夫婦和一位單身女宣教士呢?他們是否橫征暴斂,魚肉鄉民,作惡多端了?我沒有去研究他們的生平,也不想去對任何對他們的控訴進行反駁。當一個人的心已經堅硬要譴責誰時,事實是什麼可能不重要了。
信望愛小屋,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