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論壇,前幾天,有壇友作了一些“見證”,例如:“下班開車至少一個鐘頭去上課,常有交通堵塞與事故,有時候來不及吃晚飯就上課了。三個小時後,驅車回家又是一個小時,難免有身體精力相當疲憊不堪之時。沒有上帝的恩典,我如何安全行完四萬英里的旅程?我記得有時極度疲倦,我需要擊打自己的腦袋,抓自己的頭髮,甚至把礦泉水澆在自己頭上,大聲禱告上帝,讓自己清醒開車 ......”
在這個帖子中,別的都不講,只講有關“‘身體精力相當疲憊不堪之時’而開車”的事。
我理解,此壇友之所以這樣說,原意大概是想把此行為歸因於上帝的恩典,也想把因着上帝的恩典而有的行為的榮耀歸於上帝,出發點也許是善意的。
但也我老老實實地承認,我不知道聽見這番話的人,是否會認為這樣的開車行為是值得讚揚鼓勵的,甚至是值得效法的嗎?我也不知道說這一番話的壇友的教會的領袖/長老/主任們如果看到這些話,他們是否會對這相關的開車行為作正面的肯定嗎?他們會鼓勵其他的人(教會之內或之外)效法這種開車行為嗎?為什麼呢?
本人曾經對朋友分享過一個思考,就是拿名人或名人作的事作見證必須要謹慎;現在,再加上一句話,傳道人(包括名人)拿自己的行為作見證的時候,也必須謹慎,除了言語或場合等因素之外。如果不謹慎的話,就絕不能虛假地空喊什麼“讓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或者“用生命影響/改變生命”。否則,那就絕不是歸因於上恩典,或者僅僅只是展示自己那樣地簡單了;而是“疲勞開車,有害人命”啊。
同時,我也要誠實地問一下,如果有人“疲勞開車”而沒有出車禍的話,那是否還真能算是上帝的恩典嗎?求主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