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他們的筵席在他們面前變為網羅,在他們平安的時候變為機檻。願他們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見;願你使他們的腰常常戰抖。求你將你的惱恨倒在他們身上;叫你的烈怒追上他們。願他們的住處變為荒場;願他們的帳棚無人居住。詩篇69:22-25
詩篇中有這些咒詛的段落,還有詩篇35:4-8;40:14-15,59:11-15,69:22-28,109:6-20;137:8-9等。如何理解和看待詩篇中的咒詛?基本原則是舊約聖經需要在基督里成全,在新約的啟示中完全。需要在基督里饒恕,以善勝惡,愛仇敵,為逼迫你的禱告。需要在神的愛,悔改,救贖的真理中得盼望。
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加福音6:27-28)
讀這些咒詛的詩篇段落時需要記住:
1.其中的忿怒情緒是針對罪惡(以惡報善,以強暴凌弱等)而發的的憤慨,也是受苦者的訴求(恐懼,尖叫,絕望)。
2.更有表示對公義審判的神的信心,熱愛和交託。認為神乃是斷定是非,公義的主,終極的審判。向神申冤,呼求神干預,判斷和伸張公義,使公平得實現,義人得申冤。
3.認為罪惡與刑罰,邪惡與報應並行不爽,並且善惡必得其報應,犯罪的自己最後都會落在自己罪惡的網羅中。這些還都需要在永生審判的啟示上得完全。
4.對神的公義和慈愛含着深切的指望,盼望神的旨意成全。自己願意為公義,正義呼求和爭戰。
5.根據新約啟示,真正對神的交託包含聽憑主怒,交託公義審判的主,讓神判斷審判;自己不犯罪,不求報復,不以惡對惡;默然耐性等候三個方面。為他們禱告,以善報惡,以祝福還辱罵,饒恕他們,不效法跟隨他們;以他們為有需要的人,幫助他們歸向神。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馬書1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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