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基本內容就是神遣愛子來到世間,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從死里
復活。
神的意思是要“將屬他的子民從黑暗中拯救出來”(Jesus Christ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他希望天下萬民都能聽到福音,他願意他造的人都能信靠他,與他在永生當
中共享榮耀。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馬太福音末尾講“傳給萬民”,使徒行傳一開始
就講“耶路撒冷。。。直到地極”,等等。
聽到福音並信靠耶穌基督的,得以進入神的安息(希伯來書4章3節),而不信的,不
得進去(6節),這是神清楚的應許。聽而不信的,就如路加福音第16章19節到31節所
記載的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所講。不信的,不是不能夠理解神的話語,乃是不願意
接受,在自己的道德觀念上不願意接受。亞伯拉罕清楚地說(29節):“他們有摩西
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而摩西五經(舊約前五卷)和先知書(雅歌后面的那些書卷)無
一不明確提到耶和華是大而可畏的神,萬民都應當敬畏耶和華。所以,聽到而不信
的,等於是背逆神。背逆神是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如果不奉靠耶穌
的名,並蒙他的血來遮蓋罪,這人就與神永遠地隔絕,結局就與向亞伯拉罕乞求的
那個財主一樣。
至於沒有聽到福音就有肉身死亡結局的,他們是與神同在天堂還是會落到陰間,這
是一個神學上的open question。但open並不影響我們對救恩的正確理解,因為神已
經說過,在約翰福音第14章:“你們信神,也當信我,。。。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
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
們也在哪裡。”所以,這個open不影響我們的定見,即信耶穌就擁有永生。
那麼open在什麼地方呢?是審判的方式及時間。從方式上看,“人人都有一死,死
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章27節) 審判依然會臨到那些未曾聽過福音的人。有人
簡單認為,生前沒聽到過福音的,當算作不信,就該去陰間;有人則認為,神是滿
有恩典和憐憫的神,他依然會問這人,在此時此刻、這個審判的時刻,是否願意信
靠神,並按照這人生前的善惡報應他,判定他去天堂還是陰間。這種看法的聖經根
據在傳道書3章11節,哥林多後書3章3節,和羅馬書2章13-16節等。神造人之初就給
了人一顆思考永生的心,所以這顆心發出的行為,統統都在神的審判之下。從時間
上看,有人認為審判是肉身死後立刻來到,依據是希伯來書9章27節;有人認為是在
末世、天地廢去的時候才來到,人死後會先在樂園裡面呆着,等候審判,依據是路
加福音23章43節。
羅馬書第一章19節講道:“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
經給他們顯明。”所以,可以這樣講,神的奧秘、永世的奧秘,有一部分是人不能
夠知道的,或者是知道了也對是否能夠相信救恩益處不大的。耶穌說,“那沒有看
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章28節下) 所以,相信神統管萬有,相信耶穌超
乎萬名之名,實在是人這一輩子的上好的福分。
神給人指明了信的結局是永生。希伯來書11章6節,“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
只討神喜悅這一件事,已經夠用掉今生全部精力的了,又何必花太多心思去想不討
神喜悅會如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