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覺得你的隱含問題是,耶穌有必要死而復活 |
| 送交者: jael 2005年02月10日07:22: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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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救人嗎? 有許多好的文章,我沒工夫看,估計你也懶得看,我是在和人辯論尤其是和 homer 最近一次的辯論中理清頭緒的,在沒有這些理清頭緒的辯論前,我信,從不考慮這些問題。所以考慮這些問題後,和你信,關係不大。不過,既然你有了這些問題,我來和你分享我的看法。 罪的工價是死,所以人類受到的懲罰是死。 這個死不是你說的永久毀滅。 看亞當,神對他說,吃那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可是不信這話的亞當吃的當日,他死了嗎?他顯然沒有永久毀滅,而是他還活着,還和夏娃生兒育女了多少年?那是神說錯了?也不是。所以這裡,罪的工價是死和吃那果子的日子必定死的 死,就是從原來有永生一下子失去了永生--從伊甸園來到了人間。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就是失去了永生,每一個失去永生的人,如果沒有耶穌的最後審判,就是你說的永久毀滅,活了幾十年,沒有接受耶穌的,還是處於和亞當一樣的失去了永生--生兒育女完了就完了。這對亞當是公平的,可是對他的後人,就不公平了,我們現在被生出的人,甚至都沒有選擇順服的機會,怎麼完了就完了?那何必生我們呀,我又沒要求出生。耶穌的死而復活,如此完美結合神公義和大愛的就恩,給每個人都有了重新選擇的機會,信他,靠他,像他一樣死而復活--有了永生。而不信的人,就在最後審判時,第二次的死。 至於第二次的死是不是永久毀滅,不好說,---人告訴我,不是,是地獄。 2。 好行為的判斷,是依據我們的良心和律法,這兩者都是神安置的,沒有良心律法,好無所謂好,壞無所謂壞,正如羅馬書7:7--要不是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律法的功用,使得我們知罪也知道好,然而,好壞的行為是不可靠的,就像在大廳中禱告要向大家顯擺虔誠的法力賽人,行為好,可是心卻沒有良善。何況,人自己,生在隔絕中,並沒有好的能力,好的了一時好不了一世,在這人面前好--春分般的溫暖,在另一個人面前懷---嚴冬般的冷酷。按照良心和律法,沒有一個人夠格。沒有一個義人。 信他的人,因為耶穌的義,在神眼裡就為義了;信他的人,因為不再和他隔絕,就有活水的源頭可靠,可以越來越有好行為了。 我自己要存我這貼,我從來是糊裡糊塗地信,現在發現是越來越有理性的基礎了,打口水漲得好處終於現出來了。赫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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